菩薩信解深法後仍需避免的兩種過失
復有二法,菩薩雖信解深法,猶自毀傷,而不能得無生法忍。何等為二?一者、輕慢新學菩薩,而不教誨;二者、雖解深法,而取相分別。
白話解讀
即使菩薩已經信解了深法,仍然可能因為兩種過失而無法證得無生法忍:第一,輕慢新學菩薩而不願教導他們;第二,雖然理解深法,但仍然執著於相的分別。這兩種過失都會阻礙菩薩的最終成就。
推薦理由
這段教法強調了菩薩修行的完整性——不僅要自己證悟,還要教導他人;不僅要理解空性,還要放下對相的執著。它提醒修行者修行的最後階段仍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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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詰所說經 · 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