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進一步闡述「取」的概念。所取法是指六根與六塵,即被執取的對象。取法是指欲貪,即執取的力量。這與「結」的概念相似,強調的是執著的對象和執著的力量的區分。
這段經文重複強調了同一個重要原理:真正的問題不在於根塵本身,而在於對根塵的貪著。修行的關鍵是斷除這種貪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