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闡述「空」的含義。眼根是空的,不是常恒不變的法,也沒有「我」或「我所有」。色、眼識、眼觸以及由此產生的受,也都是空的、無常的、無我的。這種空性不是虛無,而是事物的本然性質——沒有固定的、永恆的、獨立的自性。
這段經文是對空性教義的核心闡述,說明空性不是抽象概念,而是對六入處等現象的如實認識。理解這一點是證悟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