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有為法的必要性
當有我是有為,當有無我是有為,有色是有為,無色是有為,有色無色是有為,有想是有為,無想是有為,有想無想是有為,有為為大患、為刺、為瘡。是故,賢聖弟子知有為為大患、為刺、為瘡故,捨有為,為無為行。
白話解讀
無論是執著於「有我」還是「無我」,無論是執著於色相還是無色相,無論是執著於有想還是無想,這些都屬於有為法。所有有為法都是大患、刺和瘡,是痛苦的根源。因此,聖弟子應該認識到有為法的危害,放棄對有為法的執著,轉而修習無為法。
推薦理由
這段教導進一步深化了無常觀,說明了為什麼必須超越所有有為法。它用對稱的結構強調了有為法的普遍性和危害性,激發修行者追求無為的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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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阿含經 · 卷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