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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可見見者三事無合

見可見見者,是三各異方;如是三法異,終無有合時。異處者,眼在身內,色在身外,我者或言在身內、或言遍一切處,是故無合。

白話解讀

龍樹論證視覺認識中的三個要素——見(眼根)、可見(色塵)、見者(我)——分別位於不同的地方,因此無法真正合一。眼根在身內,色塵在身外,我的位置也不確定。既然三者各在異處,就無法有真正的合一和認識。

推薦理由

這破除了對認識過程的執著,說明主客體的分離是無法克服的,因此認識本身也是無自性的。

#認識#主客體#無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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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論 · 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