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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不能自見——感官認識的局限

是眼則不能, 自見其己體; 若不能自見, 云何見餘物?

白話解讀

龍樹菩薩用眼睛不能自見自體這一現象,來說明感官認識的根本局限。眼睛是見的工具,卻無法見到自己,這說明見與被見必然是相對的、相待的。如果眼睛連自己都看不見,又怎麼能真正看見其他事物呢?這個論證揭示了主體與客體的相對性,說明沒有絕對的、獨立的認識主體。

推薦理由

這首偈用簡潔有力的論證方式,說明了認識的相對性。它破除了人們對感官認識的絕對信任,引導人們認識到認識本身的局限性和相對性。

#認識論#相對性#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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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論 · 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