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不能自見——感官認識的局限
是眼則不能,
自見其己體;
若不能自見,
云何見餘物?
白話解讀
龍樹菩薩用眼睛不能自見自體這一現象,來說明感官認識的根本局限。眼睛是見的工具,卻無法見到自己,這說明見與被見必然是相對的、相待的。如果眼睛連自己都看不見,又怎麼能真正看見其他事物呢?這個論證揭示了主體與客體的相對性,說明沒有絕對的、獨立的認識主體。
推薦理由
這首偈用簡潔有力的論證方式,說明了認識的相對性。它破除了人們對感官認識的絕對信任,引導人們認識到認識本身的局限性和相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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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論 · 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