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己可為譬——推己及人的倫理原則
取己可為譬,勿殺勿教殺,如他己不異,如己他亦然;取己可為譬,勿殺勿教殺。
白話解讀
佛陀用最簡潔有力的方式闡述倫理原則:以自己為譬喻,推己及人。每個人都害怕死亡,都愛惜生命,因此不應該殺害他人,也不應該教他人殺害。他人與自己本質相同,自己與他人也沒有區別。這是建立在同理心基礎上的普遍倫理原則。
推薦理由
這段經文是佛教倫理的核心表述,體現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普遍道德原則。簡潔而深刻,易於理解卻蘊含無窮智慧。
#倫理#同理心#不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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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掘魔羅經 · 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