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本《壇經》校釋疏義(第三章~第五章)
卷3
敦煌本《壇經》校釋疏義第五章
§05 經文
一、正文〔§05.01.〕~〔§05.13.〕
「時大師堂前有三間房廊,於此廊下供養,欲畫楞伽變,並畫五祖大師傳授衣法,流行後代為記。〔§05.01.〕畫人盧坽看壁了,明日下手。〔§05.02.〕
「上座神秀思惟:『諸人不呈心偈,緣我為教授師。〔§05.03.〕我若不呈心偈,五祖如何得見我心中見解深淺?〔§05.04.〕我將心偈上五祖,呈意即善,求法;覓祖不善,卻同凡心奪其聖位。〔§05.05.〕若不呈心,終不得法。〔§05.06.〕』良久思惟:『甚難!甚難!』〔§05.07.〕
「夜至三更,不令人見,遂向南廊下中間壁上題作呈心偈,欲求於法。〔§05.08.〕『若五祖見偈,言此偈語,若訪覓我。〔§05.09.〕我見和尚,即云是秀作。〔§05.10.〕五祖見偈,言不堪。〔§05.11.〕自是我迷,宿業障重,不合得法。〔§05.12.〕聖意難測,我心自息。』〔§05.13.〕
二、校記並諸家錄校復議
§05.01. 「時(1)大師堂前有三間房廊,於此廊下供養,欲畫楞伽變(2),並畫五祖大師傳授衣(3)法,流行後代為記。
§05.02. 畫人盧(1)坽(2)看壁(3)了,明日下手。
(1)「盧」,敦博本作「唐」,據斯本改。
孟本、李申本、楊本、潘本、鄧遼本、黃本據斯本校作「盧」。周本、中島本理校作「盧」。李富華本徑改作「盧」。
復議:斯本、敦博本下文均有「五祖平旦喚盧供奉」云云,故此處畫師姓「盧」,應據斯本校改。
孟本、李申本、楊本、潘本、鄧遼本、黃本為正。周本、中島本不據斯本而理校,不妥。李富華本徑改,尤為不妥。
(2)「坽」,斯本作「玪」,敦博本作「坽」。
孟本據興聖寺本改作「珍」。周本、李富華本、楊本徑改作「珍」。鄧遼本認為敦博本作「坽」,斯本作「玪」,未知孰是,俟考。李申本據敦博本錄作「坽」,並指出「斯本作『玪』」。潘本理校作「玲」。中島本理校作「珍」。黃本據惠昕等三本校改作「珍」。
復議:查《漢語大字典》:「坽」,《集韻.青韻》「坽,峻岸」。「玪」,次於玉的美石。據此知二者均可作為人名,因此未知斯本、敦博本孰是,此暫據敦博本錄,俟議。
李申本、鄧遼本為正。孟本、黃本據非敦煌本改,不妥。周本、李富華本、楊本徑改,尤為不妥。潘本、中島本理校,不妥。
(3)「壁」,敦博本作「糪」,據斯本改。
孟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潘本、中島本徑錄作「壁」。周本、鄧遼本據斯本校作「壁」。黃本理校作「壁」。
復議:周本、鄧遼本為正。孟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潘本、中島本失校,不妥。黃本不據斯本而理校,不妥。
§05.03. 「上座神秀思惟(1):『諸人不呈心偈,緣我為教(2)授師。
(1)「惟」,斯本、敦博本同。
孟本、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均作「惟」。潘本徑改為「維」。黃本理校為「維」。
復議:「惟」、「維」此處古今可通。
孟本、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為正。黃本理校,不算錯。潘本徑改,不妥。
(2)「教」,斯本作「[打-丁+教]」,系涉下「授」字而增「扌」旁,據敦博本改。
復議:無。
§05.04. 我若不呈心偈,五祖如何得見我心中見解深淺?
復議:無。
§05.05. 我將心偈上五祖,呈意即善,求法(1);覓祖不善,卻同凡心奪其聖位。
(1)「即善求法」,斯本、敦博本同。
孟本、周本、李申本、楊本、中島本均作「即善求法」。李富華本徑改作「求法即善」。潘本依興聖寺本校作「求法即善」。鄧遼本、黃本據惠昕等三本校作「求法即善」。
復議:孟本、周本、李申本、楊本、中島本為正。李富華本徑改且錯,尤為不妥。潘本、鄧遼本、黃本據非敦煌本改且錯,不妥。
§05.06. 若不呈心(1),終(2)不得法。』
(1)「心」,斯本、敦博本同。
孟本、周本、李申本、鄧遼本、中島本均作「心」。李富華本徑作「心偈」。楊本據惠昕本補作「心偈」。潘本、黃本據鈴木校本補作「心偈」。
復議:此處「呈心」,從上下語境看,即為上文之「呈意」。「偈」字補與不補,均不妨礙理解。故以不補為好。
孟本、周本、李申本、鄧遼本、中島本為正。李富華本徑補,不妥。楊本、潘本、黃本據非敦煌本補,不妥。
(2)「終」,斯本、敦博本均作「修」,據文意改。
孟本據真福寺等本校作「終」。周本、中島本理校作「終」。李申本錄為「修」。李富華本、楊本徑改作「終」。潘本據興聖寺本、鄧遼本、黃本據惠昕等三本校作「終」。
復議:此處「修」乃「終」字筆誤,因敦煌寫本字形相近所致。李申本方簡註稱:「若將『修』作『修持』解,……似亦可通。」本段論述的關鍵是通過作偈呈心,得到弘忍的印可,並非論述個人修持。故這裏的「修」,不應作「修持」解。
孟本、周本、潘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為正。李申本徑錄,不妥。李富華本、楊本徑改,不妥。
§05.07. 良久思惟:『甚難!甚難!』(1)
(1)「甚難甚難」,斯本作「甚難甚難甚難甚難」,據敦博本改。
孟本、潘本據斯本徑錄作「甚難甚難甚難甚難」。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據敦博本徑錄作「甚難甚難」。李申本、黃本據敦博本校作「甚難甚難」。
復議:此處「甚難甚難」或「甚難甚難甚難甚難」雖均可通,但後者恐是在前者基礎上誤加重文號所致,故以「甚難甚難」為好。
李申本、黃本為正。孟本、周本、李富華本、楊本、潘本、鄧遼本、中島本失校,不妥。
§05.08. 「夜至三更,不令人見,遂向南廊下中間(1)壁上題作呈心偈,欲求於(2)法。
(1)「間」,斯本作「問」,據敦博本改。
孟本據敦博本校作「間」。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潘本、鄧遼本、黃本、中島本皆失校。
復議:孟本為正。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潘本、鄧遼本、黃本、中島本皆失校,不妥。
(2)「於」,敦博本作「衣」,據斯本改。
孟本、潘本、李申本、鄧遼本據敦博本校作「衣」。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黃本、中島本徑錄作「衣」。
復議:在敦煌本《壇經》中,「衣」不但是得法的表徵,更是接班人的信物。神秀所以遲疑,是擔心別人懷疑他「覓祖」。故此處以斯本為正。可與〔§05.11.〕之「不合得法」呼應。
孟本、潘本、李申本、鄧遼本校勘有誤,不妥。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黃本、中島本失校且誤,尤為不妥。
§05.09. 『若(1)五祖見偈,言此偈語(2),若訪覓我。
(1)「若」,斯本、敦博本同。
諸本照錄。鄧遼本據惠昕等三本於「若」前補「秀乃思惟」四字。
復議:此處不補「秀乃思惟」四字,無礙文意理解,故不應補。
諸本為正。鄧遼本據非敦煌本補,不妥。
(2)「語」,斯本、敦博本同。
諸本作「語」。孟本疑斯本「語」為「悟」。中島本理校作「誤」。
復議:從〔§05.09.〕到〔§05.12.〕四句,是神秀猜測弘忍可能出現的兩種態度與自己的兩種對策。由此,孟本提出的「語」或為「悟」之誤,的確可以考慮。如此處為「悟」,則從〔§05.09.〕到〔§05.12.〕四句文從字順,意義連貫。中島本校為「誤」,錯誤。
孟本提出的作「悟」的可能,值得深入思考。中島本理校作「誤」,不妥。
§05.10. 我見和尚,即云是秀作(1)。
(1)「見和尚即云是秀作」,斯本無,據敦博本補。
孟本、李申本、潘本、黃本據敦博本補。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據敦博本錄文,未出校。
復議:孟本、李申本、潘本、黃本為正。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失校,不妥。
§05.11. 五祖見偈,言不堪。(1)
(1)「五祖見偈言不堪」,斯本無,據敦博本補。
孟本、李申本、潘本、黃本據敦博本補。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據敦博本錄文,未出校。
復議:孟本、李申本、潘本、黃本為正。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失校,不妥。
又,李富華本在「言不堪」前徑補「若」字。楊本據惠昕本於「言不堪」前補「若」字。
復議:此處文意可通,不需補「若」。
諸本不補為正。李富華本徑補,尤為不妥。楊本據非敦煌本補,不妥。
§05.11. 自是我迷(1),宿業(2)障重,不合得法。
(1)「自是我迷」,斯本無,據敦博本補。
孟本、李申本、潘本、黃本據敦博本補。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據敦博本錄文,未出校。
復議:孟本、李申本、潘本、黃本為正。周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失校,不妥。
(2)「業」,斯本、敦博本均作「葉」,據文意改。
孟本、周本、李富華本、楊本、潘本、鄧遼本、中島本徑改作「業」。李申本徑錄作「葉」。黃本理校「業」。
復議:「業」為造作、意志或行為。「業」、「葉」字形相近,寫本中易混淆。
黃本為正。孟本、周本、李富華本、楊本、潘本、鄧遼本、中島本徑改,不妥。李申本錄作「葉」,不妥。
§05.12. 聖意難測,我心自(1)息。』
(1)「自」,斯本作「白」,據敦博本改。
孟本據敦博本校作「自」。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黃本、中島本徑錄作「自」。潘本理校作「自」。
復議:孟本為正。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黃本、中島本失校,不妥。潘本不據敦博本而理校,不妥。
三、注釋
楞伽變——「變」,指「變相」、「變文」等,指把佛經或歷史故事以圖畫、雕塑、說唱文學等形式表現出來。「楞伽」,即《楞伽經》,印度大乘佛教經典,共有三種漢譯本:劉宋求那跋陀羅譯四卷本《楞伽經》、北魏菩提流支譯十卷本《入楞伽經》、唐實叉難陀譯七卷本《大乘入楞伽經》。據傳三種漢譯本中,四卷《楞伽經》為菩提達磨付囑慧可,故特為達磨至弘忍時的禪宗所重。
此處「楞伽變」,指將四卷本《楞伽經》的內容,以繪畫的形式表現出來。
盧坽——人名,畫師,生卒年月不詳,生平不詳。
心偈——偈,指偈頌。參見第四章註釋。「心偈」,指表達個人體悟佛法深淺的偈頌。
見解——這裏指對佛法的理解和領悟。
呈意——「呈」,呈露;「意」,參見第四章註釋「大意」。故此處「呈意」意為向弘忍呈上對佛法的理解。
聖位——傳統指佛教三乘人證得菩提之果位。此處指禪宗的祖位,即傳承禪宗教法的祖師。
三更——古時夜間計時單位。一夜分為五更,每更約兩小時。三更指半夜,即夜間十二點。
宿業障重——「宿」,過去;「業」,業力;「障」,蔽障正道。此處指宿世的惡業嚴重,蔽障正道。
四、分段標點復議
(一)分段
諸錄校本對第五章,分段法較為歧雜:
1.分為兩段:
孟本、中島本分兩段。但第一段〔§05.01.〕~〔§05.02.〕與上文相連,成為一段。且第二段〔§05.03.〕~〔§05.13.〕與下文相連,成為一段。
周本、李申本分為兩段。第一段為〔§05.01.〕~〔§05.02.〕。第二段為〔§05.03.〕~〔§05.13.〕。
李富華本、楊本分為兩段。第一段為〔§05.01.〕~〔§05.02.〕。但第二段〔§05.03.〕~〔§05.13.〕與下文相連,成為一段。
2.不分段:
潘本此章與上下文相連,未作獨立的一段。
3.分為三段:
鄧遼本分三段。第一段為〔§05.01.〕~〔§05.02.〕。第二段為〔§05.03.〕~〔§05.08.〕。第三段〔§05.09.〕~〔§05.13.〕。
黃本分為三段。但第一段〔§05.01.〕~〔§05.02.〕與上文相連,成為一段。第二段為〔§05.03.〕~〔§05.07.〕。第三段〔§05.08.〕~〔§05.13.〕與下文相連,成為一段。
我們認為:本章敘述神秀面對五祖決定的思維過程。他由開始的難於決斷,到後來決定在廊下壁上作偈,經過複雜的內心鬥爭。應該通過分段,體現內心的思維過程。〔§05.01.〕~〔§05.02.〕交待了神秀作偈的前提,〔§05.03.〕~〔§05.07.〕敘述了神秀作偈前的思想動態。〔§05.08.〕~〔§05.13.〕敘述了神秀作偈的經過及思想動態。因此,按照上述文理脈絡分為三段,比較妥當。
但我們不同意鄧遼本的三段分法。〔§05.08.〕與下文緊密相聯,不能割裂。鄧遼本將兩者割裂,分屬兩段,使得〔§05.09.〕文氣不順,以至不得不在〔§05.09.〕前補「秀乃思惟」四字。
其他諸錄校本的分段,雖然各有各的理由,且基本無礙文意的理解與文氣的貫通。但把一個獨立的段落,與上文或下文牽扯在一起,不甚妥當。
(二)分句及標點
《校釋疏義》將本節分為13句,進行標點。諸錄校本分句、標點情況各有不同,大抵屬於語感的不同,但也有屬於對文本的理解乃至涉及錄校的問題。
〔§05.01.〕
孟本將此句分為兩句。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潘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作一句。
復議:孟本分作兩句,屬於可斷可不斷之例。
周本、鄧遼本於「楞伽變」上加書名號,不妥。
〔§05.02.〕
諸本同,不復議。
〔§05.03.〕
孟本、周本、楊本、中島本作一句。
李申本、李富華本、潘本、鄧遼本、黃本將本句與下文〔§05.04.〕合為一句。
復議:此處是否與〔§05.04.〕合作一句,亦屬兩可。
楊本此句之標點,在「思惟」後漏冒號,不妥。
〔§05.04.〕
孟本、周本、楊本、中島本作一句。
李申本、李富華本、潘本、鄧遼本、黃本將本句與上文〔§05.03.〕合為一句。
復議:參見上句。
本句末尾標點,有問號、句號之別。語氣有不同,不妨礙理解。
〔§05.05.〕
這一句問題比較大,先錄文如下:
我將心偈上五祖,呈意即善,求法;覓祖不善,卻同凡心奪其聖位。
五祖要求徒眾將自己對佛法的理解,撰寫成偈頌,「若悟大意者,付汝衣法,稟為六代」。就是說,五祖的決定把「悟解佛法」作為「稟為六代」的前提,將兩件事緊密聯繫在一起。
面對五祖的這一決定,神秀內心非常矛盾。他矛盾什麼呢?佛教從來講「印可」,即弟子的悟道層次,要由導師判定。禪宗主張「以心傳心」,則導師印可的重要性更加提高。所以,如果能夠得到五祖對自己悟道與否進行判定,自然是一件大好事,因為這是自己求法路上必須經過的一關。但是,五祖把此事與選擇接班人聯繫在一起,這就讓神秀為難。佛教主張摒棄世間的一切榮華,爭當接班人,正是佛教鄙視的行為。神秀擔心別人會誤解他呈偈求法的舉動,認為他想要爭當六祖,所以遲疑起來。
所以,〔§05.05.〕這個句子以「善——求法」、「不善——覓祖」為核心,由兩個分句組成,具體地敘述了神秀內心的矛盾心態。
孟本將此句分為兩句,標點為:「我將心偈上五祖呈意即善、求法覓祖不善。卻同凡心奪其聖位。」
分為兩句後,文理雖然可通,但實際上應算破句。另外,把「求法」也歸入「不善」,顯然是錯誤的。
周本將此句標點為:「我將心偈上五祖,呈意即善,求法覓祖不善,卻同凡心奪其聖位。」
這種標點雖不破句,但把「求法」歸入「不善」,有誤。
李申本將此句標點為:「我將心偈上五祖,呈意即善,求法、覓祖不善,卻同凡心奪其聖位。」
與周本標點沒有本質差別。
李富華本作:「我將心偈上五祖呈意,求法即善;覓祖不善,卻同凡心奪其聖位。」
李富華本任意改動原本文字,為古籍整理之大忌。
楊本將此句標點為:「我將心偈上五祖,呈意即善,求法覓祖;不善,卻同凡心奪其聖位。」
楊本沒有讀懂本句,將「覓祖」上屬,造成破句。且將「覓祖」作為「善」,不符合本章所要表達的神秀的思想。
潘本、鄧遼本、黃本依據興聖寺本等非敦煌資料,將本句改為:「我將心偈上五祖呈意,求法即善,覓祖不善,卻同凡心奪其聖位。」
文意雖通,但這種校勘法不值得仿效。
中島本將此句標點為:「我將心偈上五祖、呈意即善求法、覓祖不善、卻同凡心奪其聖位。」
中島本所用雖為日式標點,但基本表達了原句的含義。衹是未能體現出「善」、「不善」這一分句結構。另外,「善」與「求法」之間沒有斷開,容易引起歧義。
此句原文雖然直白,但文從句順,意義清晰。諸錄校本或者沒有把握這一章企圖表達的神秀的矛盾心態及其原因,或者用非敦煌資料不必要地擅改敦煌本《壇經》,標點得難以讓人滿意。
〔§05.06.〕
諸本分句同。標點雖有差異,無礙理解,不復議。
〔§05.07.〕
諸本分句同。標點雖有差異,無礙理解,不復議。
〔§05.08.〕
除中島本,諸本分句同。標點雖有差異,無礙理解,不復議。
中島本將本句及〔§05.09.〕、〔§05.10.〕合為一句。
本句是神秀題偈,〔§05.09.〕、〔§05.10.〕是神秀推測弘忍可能有的反應及自己對策。應分開為好。
〔§05.09.〕~〔§05.12.〕
孟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將〔§05.09.〕與〔§05.10.〕合為一句。〔§05.11.〕、〔§05.12.〕合為一句。
周本、鄧遼本將這四句合為一句。
潘本、黃本將〔§05.09.〕與〔§05.10.〕合為一句。將〔§05.11.〕、〔§05.12.〕與下文〔§05.13.〕合為一句。
中島本將〔§05.09.〕、〔§05.10.〕與上文〔§05.08.〕合為一句。〔§05.11.〕、〔§05.12.〕合為一句。
復議:這四句敘述神秀推測弘忍見到偈頌以後可能出現的兩種態度,以及自己的兩種對策。因此,無論像《校釋疏義》這樣分作四句,還是像孟本等分作兩句,或者像周本等分為兩個分句後合為一句,衹要將神秀的上述思路分理清晰,均可成立。
但是,下文之〔§05.13.〕是總結句,應該自成一句。潘本、黃本將它與〔§05.11.〕、〔§05.12.〕連接,不妥。
這四句的標點,諸本雖不盡一致,大抵屬於可斷可不斷。但周本、潘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將「五祖見偈,言不堪」,連書為「五祖見偈言不堪」,可能引起歧義,不妥。
〔§05.13.〕
除潘本、黃本,諸本同,參見上句,不復議。
五、疏義
本章主要敘述神秀在得知弘忍以公開招標的方法選拔接班人以後的矛盾心態。
一方面,作為一個佛教修行者,最高目標自然是解脫生死,覺悟成佛。而作為一個禪宗教團成員,是否真正達到開悟境地,需要有一個以心傳心的宗教過程,需要得到宗教導師的印可。另一方面,作為一個佛教徒,應該無我、無我所,放棄對世間一切事物,包括對名譽、地位的執著與追求。
上述兩者,本來並無矛盾。但是,現在弘忍把印可得法與選拔接班人兩件事合併在一起,便讓教團中公認的接班人神秀為了難。
作為一個僧人,神秀自然希望得法,希望弘忍印可他心中見解淺深,這就需要按照弘忍的要求呈上偈頌。但是,正因為他已經是大家公認的接班人,便多了一層擔心:如果呈上偈頌,是否會給其他人留下「覓祖」的印象?而「覓祖」絕非一個高僧應有的舉動。此外,看來他對自己多年修持已經達到什麼境界,心中無數。所以對弘忍是否能印可自己,缺乏把握。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公開呈上偈頌,而最終被弘忍否定,對自己平時已經樹立的形象,肯定是一個極大的破壞。然而不呈上偈頌,又不可能得法、得印可。神秀此時進退兩難,按照《壇經》的描述,是所謂:「良久思惟:『甚難!甚難!』」
考慮再三,神秀決定秘密呈偈。他自己的設想是:如果弘忍看了自己的偈頌,說「這首偈頌開悟了」,必定會尋找作者。到那時,自己便可以出面,承認偈頌是自己作的。這樣,自然達到得法的目的。如果弘忍看了偈頌,說「這首偈頌不行」。那證明自己宿業未斷,尚未開悟,不能得法。自然,自己也就不必出面,那麼也就不會出現損害形象的問題。
但是,《壇經》的這一段神秀心理活動的敘述,是以惠能講述的口吻出現的。從《壇經》看,在整個徵求偈頌的過程中,惠能與神秀並無往來。既然如此,神秀的這一系列心理活動,惠能又從何得知呢?對此,《壇經》沒有交代。這就大大降低了這段心理描述的可信性。
然而,如果神秀當年的確做過半夜不為人知,秘密題偈的事情,則上述心理活動,也可以通過合理的推測得出。因此,我們不能因為這是神秀的心理活動,別人無從知曉,從而否定《壇經》敘述的可靠性。
總之,敦煌本《壇經》在此塑造了一個看來清高,實際精於計算、患得患失,且對自己修持境界缺乏信心的神秀形象。這個神秀看來衹求得法,不求覓祖。但是,無論誰讀到這一段,都會想想,神秀真的那麼清高,真的不想覓祖?還是他對自己不自信,怕覓不到祖,反而被弘忍否定,弄巧成拙?所以設計出這樣一個秘密呈偈的方案,以便自己可攻可守,進退自如。
《壇經》是在禪宗南宗與北宗激烈鬥爭的年代,從南方傳到北方。當時鬥爭的焦點之一,就是誰纔是禪宗的正統,這就涉及弘忍到底把祖位傳給誰。聯繫這一背景,則《壇經》中出現上述內容,也就可以理解了。
六、原始資料
- 敦博本:
- 028 大師堂前//
- 029 有三間房廊於此廊下供養欲畫楞伽變並畫五祖大師傳//
- 030 授於法流行後代為記畫人唐坽看糪了明日下手上座神//
- 031 秀思惟諸人不呈心偈緣我為教授師我若不呈心偈//
- 032 五祖如何得見我心中見解深淺我將心偈上五祖呈意即//
- 033 善求法覓祖不善卻同凡心奪其聖位若不呈心修不得//
- 034 法良久思惟甚難甚難夜至三更不令人見遂向南廊下中間//
- 035 壁上題作呈心偈欲求衣法若五祖見偈言此偈語若訪//
- 036 覓我我見和尚即云是秀作五祖見偈言不堪自是我迷//
- 037 宿葉鄣重不合得法聖意難測我心自息//
- 斯本:
- 033 時//
- 034 大師堂前有三間房廊於此廊下供養欲畫楞伽變並//
- 035 畫五祖大師傳授衣法流行後代為記畫人盧玪看壁//
- 036 了明日下手上座神秀思惟諸人不呈心偈緣我為教授//
- 037 師我若不呈心偈五祖如何得見我心中見解深淺我//
- 038 將心偈上五祖呈意即善求法覓祖不善卻同凡//
- 039 心奪其聖位若不呈心修不得法良久思惟甚難//
- 040 甚難甚難甚難夜至三更不令人見遂向南廊下中問//
- 041 壁上題作呈心偈欲求於法若五祖見偈言此偈語//
- 042 若訪覓我我宿葉障重不合得法聖意難測我//
- 043 心白息/
(1)「時」,敦博本無,據斯本補。
孟本、李申本、潘本、鄧遼本、黃本據斯本校作「時」。周本、李富華本、楊本、中島本依敦博本錄文,無「時」字。
復議:此處有無「時」字,無礙理解,但以有「時」字,於意為長。
孟本、李申本、潘本、鄧遼本、黃本為正。周本、李富華本、楊本、中島本失校,不妥。
(2)「楞伽變」,斯本、敦博本同。
孟本、周本、李申本、潘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均作「楞伽變」。李富華本徑作「楞伽變相」。楊本據鈴木本補作「楞伽變相」。
復議:此處「變」即「變相」之意,且為古代經常使用的名詞,不需補。
孟本、周本、李申本、潘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為正。楊本據非敦煌本補,不妥。李富華本徑補,尤為不妥。
(3)「衣」,敦博本作「於」,據斯本改。
孟本、周本、李申本、楊本、潘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據斯本校作「衣」。李富華本徑改作「衣」。
復議:孟本、周本、李申本、楊本、潘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為正。李富華本徑改,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