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本《壇經》校釋疏義(第三章~第五章)
卷1
敦煌本《壇經》校釋疏義第三章
§03 經文
一、正文〔§03.01.〕~〔§03.11.〕
「弘忍和尚問惠能曰:『汝何方人,來此山禮拜吾?〔§03.01.〕汝今向吾邊復求何物?』〔§03.02.〕
「惠能答曰:『弟子是嶺南人,新州百姓,今故遠來禮拜和尚。〔§03.03.〕不求餘物,唯求佛法作。』〔§03.04.〕
「大師遂責惠能曰:『汝是嶺南人,又是獦獠,若未堪作佛法!』〔§03.05.〕
「惠能答曰:『人即有南北,佛性即無南北。〔§03.06.〕獦獠身與和尚不同,佛性有何差別!』〔§03.07.〕
「大師欲更共議,見左右在傍邊,大師更便不言。〔§03.08.〕遂發遣惠能,令隨眾作務。〔§03.09.〕時有一行者,遂差惠能於碓坊。〔§03.10.〕踏碓八個餘月。〔§03.11.〕
二、校記並諸家錄校復議
§03.01. 「弘忍和尚問惠能曰:『汝何方人,來此山禮拜吾?
§03.02. 汝今向吾邊(1)復求何物?』
(1)「邊」,斯本、敦博本同。
孟本、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均作「邊」。潘本《敦煌壇經校記》亦同,但《敦煌壇經新書》奪「邊」字。
復議:孟本、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為正。潘本奪「邊」字,不妥。
§03.03. 「惠能答曰:『弟子是嶺(1)南人,新(2)州百姓,今故遠來禮拜和尚。
(1)「嶺」,斯本作「領」,據敦博本改。
孟本、潘本據敦博本校作「嶺」,認為敦煌俗寫「嶺」作「領」。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徑錄作「嶺」。
復議:據《辭海》:「『領』通『嶺』。《漢書.嚴助傳》:『輿轎爾隃(逾)領』」。但《漢語大字典》舉元周伯琦《六書正偽.梗韻》稱:「領,山之高者曰領,取其象形也。別作嶺。」
孟本、潘本為正。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失校,不妥。
(2)「新」,敦博本、斯本同。
孟本、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潘本、鄧遼本、中島本均作「新」。黃本出校,謂斯本作「蘄」。
復議:孟本、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潘本、鄧遼本、中島本為正。黃本辨字有誤,不妥。
§03.04. 不求餘物,唯求佛法作(1)。』
(1)「唯求佛法作」,敦博本、斯本同。
孟本據石井修道本校改作「唯求作佛法」。周本理校作「唯求作佛」。李申本照錄作「唯求佛法作」。李富華本徑改作「唯求作佛法」。楊本、中島本理校作「唯求作佛法」。潘本據興聖寺本校改作「唯求作佛」。鄧遼本據敦煌本《神會語錄》、惠昕本校改作「唯求作佛」。黃本據惠昕本、興聖(復議者按:黃本照抄潘本,誤「聖」作「善」,下同不註。)寺本與《神會語錄》校改作「唯求作佛」。
復議:此句敦博本、斯本文字一致,且「作」就是「實行」的意思,實行佛法,學習佛法的目的正是為了成佛。此為當時口語,且語義可通,故可不改。
李申本為正。孟本、潘本、鄧遼本、黃本依據非敦煌系資料(《神會語錄》除外)作校改,不妥。周本、楊本、中島本此處之理校不妥。李富華本徑改,尤為不妥。
§03.05. 「大師遂責惠能曰:『汝是嶺(1)南人,又是獦獠(2),若未堪作佛法(3)!』
(1)「嶺」,斯本作「領」,據敦博本改。
孟本、潘本據敦博本校作「嶺」。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徑錄作「嶺」。
復議:孟本、潘本為正。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失校,不妥。
(2)「獦獠」,敦博本、斯本同。
孟本徑改作「猲獠」。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潘本、鄧遼本、中島本均作「獦獠」。黃本謂依據潘重規的考證,校改為「獵獠」。
復議: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潘本、鄧遼本、中島本為正。孟本徑改且誤,尤為不妥。黃本校改有誤,不妥。
(3)「若未堪作佛法」,斯本作「若為堪作佛」。敦博本原文作「若為堪作佛法」,但「為」旁有兩點,表示刪除;又加註「未」,表示改為「未」。故據敦博本校改作「若未堪作佛法」。
孟本、李富華本、潘本、中島本徑錄作「若為堪作佛」。周本、楊本、鄧遼本、黃本據斯本校改作「若為堪作佛」。李申本據敦博本錄作「若未為堪作佛法」,出校說明斯本沒有「未」、「法」兩字。
復議:孟本、李富華本、潘本、中島本失校且錄文有誤,尤為不妥。周本據斯本校改而誤,不妥。李申本辨字有誤,不妥。楊本、鄧遼本辨字有誤且據斯本校改而誤,尤為不妥。黃本據斯本、惠昕本校改而誤,不妥。
又,楊本附編(二),《〈壇經〉敦博本的學術價值探討》引用這段文字時,作「若未為堪作佛法」(參見楊本第243頁)。楊本錄文、同書論文中引文自相矛盾,不妥。
§03.06. 「惠能答曰:『人即有南北,佛性(1)即無南北。〔§03.06.〕
(1)「性」,斯本作「姓」,據敦博本改。
孟本、潘本據敦博本校作「性」。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徑錄作「性」。
復議:孟本、潘本為正。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失校,不妥。
§03.07. 獦獠身與和尚不同,佛性(1)有何差別!』
(1)「性」,敦博本、斯本皆作「姓」,據文意改。
孟本、潘本謂據敦博本改作「性」。周本、楊本、中島本、黃本理校作「性」。李申本、李富華本徑錄作「性」。鄧遼本據惠昕本校改作「性」。
復議:周本、楊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為正。孟本、潘本辨字有誤,不妥。李申本、李富華徑改,不妥。
§03.08. 「大師欲更共議(1),見左右在傍邊,大師更便(2)不言。
(1)「議」,敦博本、斯本同。
孟本、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潘本、中島本照錄作「議」。鄧遼本據惠昕等三本改作「語」。黃本據鄧榮本及惠昕等三本改作「語」。
復議:孟本、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潘本、中島本為正。鄧遼本、黃本據惠昕等三本校改敦煌本且錯,不妥。
(2)「便」,斯本無,據敦博本補。
「更便不言」,孟本、潘本作「更不言」,不出校。周本參斯本校作「便不言」。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中島本作「更便不言」,不出校。鄧遼本、黃本理校作「便不言」。
復議:敦博本語意雖似「重疊」,但可通,以保留原貌為佳。作「便不言」、「更不言」亦可通。
周本為正。孟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潘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失校,不妥。
§03.09. 遂發遣惠能,令隨眾作務。
無。
§03.10. 時有一行者,遂差(1)惠能於碓坊。
(1)「差」,敦博本作「著」,據斯本改。
孟本、楊本、潘本、鄧遼本、黃本據斯本校作「差」。周本、李申本據敦博本校作「著」。李富華本徑作「差」。中島本徑作「著」。
復議:「差」、「著」此處可通。
孟本、周本、李申本、楊本、潘本、鄧遼本、黃本為正。李富華本、中島本失校不妥。
§03.11. 踏碓八個餘月。
無。
三、註釋
獦獠——傳統有多種解釋,黃本歸納為四種:1.丁福保認為是「對以攜犬行獵為生的南方少數民族的侮稱」。2.潘重規認為「『獦』是『獵』的俗寫,『獠』是蠻夷之人,居山傍水,多以漁獵為生」。3.蒙默認為「『獵獠』當為『仡佬』的異寫,不當讀為『獵獠』,『獦』衹是借其音獦而已」。4.張新民綜合了潘、蒙之說,認為「『獦獠』仍當讀作『獵獠』,殆指『獵頭獠人』,而非『打獵獠人』」。(黃本第11頁)
梅挺秀最近主張此詞至今仍存粵語,指講話的不同口音。北方人說南方人為「獦獠」,廣東人也說其他語系的人「獦獠」。常用來指不太好懂的語言。
按:唐李德裕《會昌一品集》卷十二載:京城傳說南蠻在西蜀驅掠五萬餘人,音樂伎巧無不蕩盡。但經他調查,蠻兵共掠九千人,除了少數人外,「並是尋常百姓,並非工巧。其八千九百餘人,皆是黎雅州百姓,半雜獦獠。」
再,五代后蜀何光遠《鑒戒錄》卷六「產麒麟」條載:某女崔氏,夢一人自稱山神,「牽一五色獸,逼其裙下,既驚且窹,因而有孕焉」。「故該孩子的小名叫「獦獠兒」。後來一個和尚見到此子,曰:「怪來近日貧道所居之山,氣色稍微。其山之神,孕夷於此。此子麒麟之精也。」
又,宋米芾寄薛紹彭詩云:「懷素獦獠小解事。」懷素,書法家。長沙(湖南)人,情性疏放,不拘細行,最嗜飲酒。
從上述唐、五代、北宋資料看,「獦獠」並非形容人的難懂口音,而是對文化程度不高、不太開化的人的一種貶稱。也用於北人對南人的貶稱。
佛性——亦稱覺性、自性、本性、真如、實相等,隨義立名,假名很多。此處指眾生內在本具的成佛可能性。佛教各宗派對佛性的理論略有差異,禪宗認為一切眾生均有佛性。
作務——寺院內的勞作、勞動。
行者——一般泛指修行佛道者。此處指禪宗寺院中未出家而住於寺內從事雜務者。一般不剃髮,亦有攜家帶眷者,但需持五戒。
碓坊——「碓」,利用杠杆原理做成的舂穀的設備。安置「碓」的房子,稱為「碓坊」。人力舂穀,名為「踏碓」;用水作動力,則為「水碓」。
四、分段標點復議
(一)分段
諸本對第三章共有二種分段法:
1.孟本、潘本、中島本衹分作一段。
2.周本、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鄧遼本、黃本均按照對話與結尾分作五段。
此段敘述的是弘忍與惠能初次見面的情況,由二者的兩番對話和一個結尾構成。孟本、潘本、中島本衹分一段,未能顯示不同的意群。故同意按照對話及結尾分為五段。
(二)分句及標點
諸家分句,均無破句等重大問題。故雖有差異,均屬語感問題。但具體分析,亦有處理細膩與粗疏之分。
〔§03.01.〕~〔§03.04.〕
這四句是弘忍與惠能初見面時的第一通對話。周本、李申本將弘忍問話處理為〔§03.01.〕、〔§03.02.〕兩句;將惠能的回答相應處理為〔§03.03.〕、〔§03.04.〕兩句。兩個問句與兩個答句一一對應,絲絲相扣,顯得處理細膩,邏輯清晰。
李富華本、楊本雖然把弘忍問話也處理為〔§03.01.〕、〔§03.02.〕兩句;卻把惠能的回答〔§03.03.〕、〔§03.04.〕兩句一逗到底,合併成一句。這樣分句雖無不可,但顯得粗疏。
潘本把上述問答分句如下:
「弘忍和尚問惠能曰:『汝何方人?來此山禮拜吾。汝今向吾復求何物?』
「惠能答曰:『弟子是嶺南人,新州百姓,今故遠來禮拜和尚。不求餘物,唯求作佛。』
這一分句法與周本、李申本基本相同,區別在於弘忍問話中的第一問,周本等作:「汝何方人,來此山禮拜吾。」潘本作:「汝何方人?來此山禮拜吾。」同一句中問號的位置不同。我們認為這裏純屬語感問題,沒有上下高低之分。
鄧遼本對此分句如下:
「弘忍和尚問惠能曰:『汝何方人,來此山禮拜吾?汝今向吾邊復求何物?』
「惠能答曰:『弟子是嶺南人,新州百姓。今故遠來禮拜和尚,不求餘物,唯求作佛。』
鄧遼本也把弘忍問話處理為兩句,惠能答話處理為兩句。但仔細琢磨答話,從上下文看,「今故遠來禮拜和尚」應屬上句,卻被歸為下句,考慮欠周。
黃本分句如下:
「弘忍和尚問惠能曰:『汝何方人?來此山禮拜吾,汝今向吾邊,復求何物?』
「惠能答曰:『弟子是嶺南人,新州百姓,今故遠來禮拜和尚,不求餘物,唯求作佛。』
黃本雖把弘忍問話也處理為兩句,但將其中「來此山禮拜吾」屬下句,語感上差一點。把惠能回答處理為一句,邏輯上不夠清晰。
〔§03.06.〕~〔§03.07.〕
周本、李富華本、楊本、潘本、鄧遼本、黃本均將上兩句合為一句,中間用分號區隔;衹有李申本亦為一句,但中間用逗號。
我們認為這兩句意義雖然相近,但句式不同。前者為陳述,後者為略帶詰問的強調。在此用分號合併為一句也可以,但用逗號不能體現出兩句的關係,可斟酌。
〔§03.10.〕~〔§03.11.〕
按照上文語境,弘忍覺得來人不凡,但因旁邊有人,不方便深談,就讓惠能先隨眾勞動。這兩句是說:正好這時有一個行者在旁,行者便派惠能到碓坊踏碓。結果惠能在碓坊踏了八個月碓。看來該行者是寺院雜役的負責人。
基於上述解讀,《校釋疏義》將這兩句分句標點為:「時有一行者,遂差惠能於碓坊。〔§03.10.〕踏碓八個餘月。〔§03.11.〕」在這裏,「時有一行者」屬於補述,介紹情況;「遂差惠能於碓坊」為無主句,主語承接「時有一行者」而來,故應為行者;「踏碓八個餘月」也是無主句,主語應為惠能。
孟本〔§03.10.〕~〔§03.11.〕合作一句,作:「時有一行者、遂差惠能於碓坊、踏碓八個餘月。」
孟本所用雖為日語標點,大體上把三個語群分析清楚。但沒有用句號區隔兩個句子,是其不足。
周本作:「時有一行者遂著慧能於碓坊,踏碓八個餘月。」中島本同。
周本、中島本的分句標點,表達的意思與前相同,但語氣過於急促,似加逗號,略微停頓為好。
李申本、李富華本、楊本、潘本、鄧遼本、黃本作:「時有一行者,遂著惠能於碓坊踏碓八個餘月。」
按照李申等本,則行者派遣惠能到碓坊,同時規定踏碓時限為「八個餘月」。這顯然與理不合。
五、疏義
本段描述惠能與弘忍初次見面的情況,關鍵是兩段對話。
第一段對話,弘忍問惠能前來黃梅的目的,惠能回答:「不求餘物,唯求佛法作。」意為:沒有別的目的,衹想來學習佛法。
由此引出第二段對話,弘忍說:你不但是嶺南人,而且是嶺南人中的「獦獠」,「若未堪作佛法」。也就是說,「你沒有資格學習佛法」!
這裏我們要問,為什麼獦獠就沒有資格學習佛法呢?這裏可以有兩種解釋。
第一種解釋從人的能力的角度講,那就是學習佛法是要具備一定的能力與條件。比如要有文化,纔能看懂佛經等等。在弘忍眼中,惠能既然是一個還不太開化的人,自然缺少學習高深佛法的基礎,所以說他沒有資格學習佛法。我們認為,這一解釋比較順理成章,所以《校釋疏義》採用這一解釋。
另一種解釋從人的本質的角度講,那就是弘忍認為惠能根本成不了佛,所以拒絕他。前此的錄校者,很多人都採取後一種解釋,甚至不惜為此篡改《壇經》原文。
如周本、潘本、鄧遼本、黃本等四個錄校本都把惠能的「唯求佛法作」改為「唯求作佛」;而孟本、周本、李富華本、楊本、潘本、鄧遼本、中島本、黃本八個錄校本又都把弘忍答語中的「若未堪作佛法」改為「若為堪作佛」。
這樣,敦煌本《壇經》原文中惠能要求學習佛法、弘忍認為他沒有能力學習佛法的問答,變成惠能要求成佛,弘忍判定他是獦獠,不能成佛。於是,兩人交接的場景完全變了。惠能一登場,就非常自傲地提出:我來就是為了成佛!而弘忍則毫不客氣地當頭一棒:你這個獦獠還想成佛,沒門!
我們知道,自從南北朝竺道生主張「一闡提人也能成佛」以來,一切眾生均有佛性,均存在成佛的可能性的理論,已經成為中國佛教的主流。作為一代宗師的弘忍,怎麼可能違背中國佛教的這一基本理論呢?所以,後一種解釋是站不住腳的。為了表述后一種解釋,任意改竄敦煌本《壇經》的文字,這種做法,更是文獻學所不能允許的。
如前所分析,弘忍的回答,重點是說惠能缺乏學習佛法的能力與條件。惠能對此的答復是:
惠能答曰:「人即有南北,佛性即無南北。獦獠身與和尚不同,佛性有何差別!」
惠能在這裏避開人的能力、水平等問題,直截了當從人的本性入手:人人都有佛性,而佛性是沒有差別的。我的能力雖然比不上您,我的佛性與您又有什麼差別呢!
惠能的回答分為兩句。前一句是大前提,有了這個大前提,結論自然是惠能的佛性與弘忍的佛性沒有區別。因此,無論惠能的水平怎樣低,條件怎樣差,他都有學習佛法的資格。
從敦煌本《壇經》看,惠能的回答顯然出於弘忍的意外。弘忍認識到面前的這個獦獠非同一般,於是把他留下來。
雖然上述場景乃多年後惠能在大梵寺的追述,但我們依然可以看出,在到黃梅之前,惠能已經具備了「一切眾生皆有佛性」這種基本的佛學知識。那麼,他的這些知識是從哪裏來的呢?從敦煌本《壇經》看,似乎除了在官店中聽人念誦《金剛經》外,惠能並無其他接受佛教知識的來源。但《金剛經》為大乘般若派經典,主旨講破相,沒有正面論述「佛性」理論。因此,惠能的佛性論知識,應該另有來源。根據《曹溪大師別傳》,惠能赴黃梅前,曾在曹溪居住,夜聽無盡藏尼讀《涅槃經》,隨即能講。而《涅槃經》的主旨,正是「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由此我們或許可以得出如下結論:
第一,早在遠赴黃梅之前,惠能已經建立起堅定的佛性論思想。應該說,這一思想貫穿惠能的一生,是惠能禪法思想的理論基礎,也是《壇經》的理論基礎。
第二,《曹溪大師別傳》產生年代較早,其中保存了一些值得重視的資料。
從這段文字,我們還可以思考如下問題:
第一,弘忍「東山法門」的特徵到底是什麼?
第二,禪宗標榜「不立文字」。那麼,禪宗是從什麼時候開始作出這一標榜的呢?
六、原始資料
- 敦博本:
- 015 弘忍和尚問惠能曰汝何//
- 016 方人來此山禮拜吾汝今向吾邊復求何物惠能答曰弟子是//
- 017 嶺南人新州百姓今故遠來禮拜和尚不求餘物唯求佛法作大//
- 018 師遂責惠能曰汝是嶺南人又是獦獠若未堪作佛法惠能答曰//
- 019 人即有南北佛性即無南北獦獠身與和尚不同佛姓有何差別//
- 020 大師欲更共議見左右在傍邊大師更便不言遂發遣惠能令//
- 021 隨眾作務時有一行者遂著惠能於碓坊踏碓八個餘月/
- 斯本:
- 018 弘忍和//
- 019 尚問惠能曰汝何方人來此山禮拜吾汝今向吾邊復//
- 020 求何物惠能答曰弟子是領南人新州百姓今故遠來//
- 021 禮拜和尚不求餘物唯求佛法作大師遂責惠能曰汝//
- 022 是領南人又是獦獠若為堪作佛惠能答曰人即有南//
- 023 北佛姓即無南北獦獠身與和尚不同佛姓有何差別//
- 024 大師欲更共議見左右在傍邊大師更不言遂發遣惠//
- 025 能令隨眾作務時有一行者遂差惠能於碓坊踏碓八//
- 026 個餘月/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