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要決科註
西方要決科註卷上
西方要決科註卷上
此書大意分有四種:一、造主正否,二、所說次不,三、正說大旨,四、宗趣定判也。一、造主正否者,或曰非是慈恩正釋,文狀義理違自宗也。謂許凡夫往生,及引舊譯而不依新翻等是也。仁和寺濟暹律師考文成五種疑,謂:一、判往生難易,違上生經疏;二、本覺圓明言,乖始覺菩提之義;三、同歸一乘語,不類三乘真實之旨;四、判兜率退,不與自作疏差異;五、定來迎有無,背上生經文。以此等義為非正釋。或曰定是慈恩之造,謂弘仁帝勑求五宗章釋,興福寺徒記慈恩釋而牒入之,安遠律師著六宗章疏目錄以為慈恩造,惠心、永觀並稱慈恩。吾祖黑谷取證於此書,而屬二門所立人師,故知慈恩正釋也。若夫論凡夫往生之義者,說彼方身土凡有三家:一、是他受用,二、唯是變化,三、是通。二種疑者,何執一槩?若依第一釋義言者,亦滯自力一途之分判。夫願力之所牽,位該於上下,五乘齊入。道綽、善導及感師等,同判此義,而為不共極談。本願所攝,唯識之所不判,性相之所未攝也。況文中曰:生化土,見化佛。何其暗乎?又至所引經論者,為難觀經等,釋宗義也。豈有諍新舊以相對也?蓋是立敵共許為本之謂。辨其律師勘文,至文中可知焉。二所說次不者,解有二義:一曰唯是直陳,未必鱗次也;一曰非是無其序。謂初之十三,就解而辨;終之其一,明修行之方軌等是也。三正說大旨者,令人捨聖道而歸淨土,永絕輪迴,速成不退,是其大猷也。四宗趣定判者,一部所詮,偏勸往生,令專念佛。以念佛為宗,往生為趣也。題曰西方要決,蓋斯謂也。
大慈恩寺沙門 基 撰。
慈恩寺在晉昌坊,本名淨景寺。高宗為母文德皇太后長孫氏。太宗后懷高宗將產,數日分娩不得,遂詔醫博士李洞玄候脉,奏云:緣聖子以手執母心,所以不產。太宗問如何,洞玄奏曰:留子母命不全,母全子死。帝沉吟良久,皇后奏曰:留子帝業永昌。太宗依奏。洞玄於六月二十一日奉勑取聖子,遂乃隔腹針之,透心至手。聖后崩,太子即誕後為君。手至天陰,常手中有瘢痛。帝問嬪妃,不對。候大朝日,問諸大臣,方奏斯事。帝聞,悶絕躃地,良久乃甦,曰:寡人不孝,致慈母早崩,將報深恩。乃勑造大慈恩寺,度僧一百人。造觀一名昊天觀,宮一名罔極宮,度道士五十人。高宗貞觀十年生矣。沙門此云勤息,勤善息惡也。即出家都名。師諱窺基,字洪道,姓尉遲氏,京兆長安人也,唐左金吾將軍宗之子也。母裴氏,夢掌月輪吞之,寤而有孕。及乎盈月誕,彌與群兒弗類。至年十七,遂預緇林,奉勑為奘師弟子,始住廣福寺。尋奉別勑,選聰慧頴脫者入大慈恩寺,躬事奘師,學五竺語,解紛開結,統綜條然,聞見者無不歎伏。奘公曰:五性宗法,唯汝流通,他人則否。親授瑜伽、師地、唯識,盡領其妙,恢廓源流。以永湻元年壬午示疾,至十一月十三日長往於慈恩翻經院,春秋五十一,法臘無聞。葬於樊村北渠,祔三藏塋焉。撰,述也,造也。
法華提婆品曰:我闡大乘教,度脫苦眾生。藥草喻品曰:佛所說法,譬如大雲,以一味雨,潤於人華。○佛出興世,受法王錄,化加三千,普度群庶,隨器開導,澤靡不被。然生居在世,勝緣已具,聖化親奉,各得其道。時澆緣闕,惑障彌重,貧窮無福,無由親修,豈堪穢土行業勸也?良有由哉!
湍,波流瀠回之貌也。言疑滯不通,如水之瀠回也。多聞彊記,謂之博識。博見古今,足以有為,謂之通才。
等者,攝餘二經也。令聲不絕,令心想相,心口之所行專事於色聲,故曰不離。
因若行邪道,果必感魔境。行者不了而歸依之,輪轉無窮,可畏之甚也。
皂,黑染也。
瑜伽論云:能化導無量眾生,令苦寂滅,故號大師。千途唱異,會歸同致,故曰無差也。
門約能入,理言所趣,文互現焉。
准唯識論,清淨法界,眾相寂靜,超過尋思言議之道,故曰無形非聲也。
如薩婆多執佛化身以為真佛,地前亦迷,故曰遂執。離相寂然,絕諸戲論,故曰精微永絕。○有人疑曰:三身不異,不似相宗之所談也。今會曰:非是言相即,唯是攝相歸性而已。故法華玄贊曰: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推功歸本,即法身也。
准觀經云:具足身相,猶為難緣。故曰:非是凡夫心力所及,何況極妙之真身乎?觀佛身形,觀經所說。禮拜讚歎,論文所勸也。故有等言。○西方身土,論其報化,諸師異解。今師所判,亦非一准。佛土章云:西方通於報化二土。述記中指云:他受用。此中判曰:化身化土,各述一義耳。
廣見古今者,名為通人也。且安樂集列六大德曰:並是二諦神鏡,斯乃佛法綱維,皆共詳審大乘,歎歸淨土。如曇鸞法師臨命終時,寺傍左右道俗皆見幡華映院,盡聞異香音樂迎接,遂往生也。餘之大德臨命終時,皆有徵詳,蓋其通人歟?
念觀俱正,故曰並非。紛紜,亂貌。非特損自,亦至謬他,亂想之過甚哉。
准觀經云:諸惡所歸,自然迫促。當斯之時,悔復何及?
此經十品說,都不出此意也。
阿彌陀經云:為一切諸佛共所護念。稱讚經云:慈悲加祐,令心不亂。鋒楯若此矣。
會隨機權,歸一乘實,故曰同歸。隨宜詮義,言教差別,故曰義別。○律師考此文曰:乖一乘方便之義。今會云:約不定性,會三歸一,名同歸一實也。是故不出三乘真實之旨。法華玄贊此說一乘,故義貫通。若言佛乘,舉果攝因名;云菩薩乘,舉因攝果稱,斯之謂矣。斯乃攝論所說,彼宗盛談焉。廣如贊文也。
別釋中略後一蓋,至下具錄也。
准唯識論,清淨法界,非漏隨增,性淨圓明,雖有客塵,而本性淨,故曰真體障亡。此性本有二身,覺悟平等自性,具無量德,離諸戲論,故曰本覺圓明。或可法爾無漏,本有種子,名為本覺。斯據今師自釋楞伽之文,而存二義也。律師考此文曰:違立始覺菩提之義,豈其然乎?
任持凝然,故云不改。可範生解,謂之軌也。諸佛軌之而得成佛,菩薩乘之到如來地,故曰成緣。大功德法之所莊嚴,有無為依,故曰行著。
與一切法不一不異,故云冥符。是一切法平等自性,故曰理會。言思路絕,離於戲論,故名為乖諍絕言也。斯乃實和合之相也。
諸漏永盡,性淨圓明,故曰潔嚴。雖有客塵,而本性淨,故曰無垢。是戒珠之真實者也。
此非世俗,故云勝義。
大眾所問品之偈也。
法即名清淨真如也。報是自他受用二類也。化者,十丈丈六及隨類化也。體依聚義,並名身也。教是本質影像,理即二空真理也。行是六度萬行,果即菩提涅槃也。軌持生解,故皆名法也。聲聞名為有為,如來稱曰無為,見於涅槃經也。行為出世,故曰修道。三業防非,十支修善,謂之止作。止即攝律儀戒,作是攝善攝生也。前一止是持,作即犯。後二作即持,止是犯。故曰止作二持也。攝盡諸品,故云一切也。○釋真諦中結曰故說,此標云言,別相標結,有無互文耳。
准涅槃云:說三寶之異相,為度聲聞凡夫,故未究竟。於佛性中即有法僧,凡愚不了執差別相,故曰只知不悟等也。戒如大地,一切善法由此而生,發慧證理真為資緣。涅槃經云:若不持戒,云何當得見佛性耶?未是直路,須以定慧相資,故云為助。對修別相,是故曰並也。
過五百由旬,而懸到寶處,故曰要達遠契。真子所期,固在佛果,苟中路怠,豈本意乎?故云期本佛之名相,入寶所之緒也。妄止宿屋端,則將還魔宮,佛法彌遠矣。
大智度論曰:得菩薩道故,破煩惱魔;得法性身故,破陰魔;得道得法性身故,破死魔;入不動三昧故,破他化自在天子魔。○對治擾亂,須依寂靜,故曰賴空定也。若治瞋恨,莫過慈力,所以菩薩入大慈定,軍魔兵仗變為蓮華。攝論云:依慈等持,能破天魔。若能修四神足,可住壽一劫;若減一劫,所以殄死魔也。如阿含經說焉。
真實出世,謂之至道。愛能縛人,喻如網也。注想一處,歸真正境,謂之係想歸真。亂軌亂固,並名淨土之法,皆不拘度而成度之謂也。祖師所謂不共極談,蓋斯謂乎。春秋傳云: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不軌不物謂之亂政。固之為言也,自能守之,而其則不忒也。或當改作因也。夫降四魔者,依寂靜力,淨土之法,未必如此,所以得亂名也。
觀經云:見佛色身眾相具足,見諸菩薩色相具足,光明寶林演說妙法,聞已即悟無生法忍。又云:得百法明門,住歡喜地。故云得忍等也。天魔邪業縛生如網,證平等理,心無所著,何之邪網而得縛乎?先生,佛家謂之近超,當坐道場,故曰遠證也。
兩經說異,淨穢途殊,至其所入,遂歸一趣,故云無違。
所入雖一,而能入有難易,此所以專為勸也。
二因雖異,而修念道,不行邪路,遂入一趣,並歸本原,何差之有?
第一上昇,永不復還,故名善逝。弘規,猶言大度也。
智論曰:具縛凡夫雖有大悲心,即願生惡世救苦眾生者,無有是處。何以故?惡世界煩惱境強,自無忍力心,隨境所轉、聲色所縛,自墮三惡道,焉能救眾生?
若也修因萬劫,法忍已成,穢土堪居,方能益物。既成自行,已免輪迴,十事利他,諸方不及。為餘佛土,依報精華,眾具莫虧,所須隨念。既無乏少,施欲何人?自餘九事,准斯可委。所以自知不退,住此無防,廣業益他,勝諸佛國。
大本曰:他方佛國,為善者多,為惡者少,福德自然,無造惡之地,故曰無乏少也。施所欲具,謂之施欲。維摩說曰:大悲深固。大本勸令廣行六度,知兩經皆說上位之行矣。
勝緣者,有五種勝事,至下自明矣。維摩經曰:自疾不能救,而焉能救諸疾人?故云要成也。
經中說十念,今文其總標也。
稍,漸也。淹,滯也。剖,折割切細簿之也。文選曰:剖纖折微。
色絲之妙,猶言絕妙也。世說新語曰:魏武甞過曹娥婢下,楊修從碑背上見題作黃絹幼婦,外孫齏臼八字。魏武謂修曰:解不?答曰:解。魏武曰:卿未可言,待我思之。行三十里,魏武乃曰:吾已得。令修別記所知。修曰:黃絹,色絲也,於字為絕。幼婦,少女也,於字為妙。外孫,女子也,於字為好。齏臼,受辛也,於字為辤。所謂絕妙好辭也。魏武亦記之,與修同。乃歎曰:我才不及卿,乃覺三十里。其智迅速,固易悟焉,故須臾而得之。密意旨遠,輒難取捨,所以遲鈍之懷疑也。
觀經云:為未來世一切凡夫。又曰:深信因果,不謗大乘。
諦道,四諦也。總別並舉,故曰諦道也。緣生,十二緣起也。取善捨惡,是損是益,自能分別,故非彼頑愚也。
現立少物,謂是識性,帶相觀心,猶有所得,非是真實,故曰相似也。能伏分別二取知解,不涉邪謬,故曰比知也。不同彼無得,故說為非凡也。況三賢無生,攝論所許,悉稱名聖,非凡之說,良有由也。當體非愚,故曰約此也。
聖,正也,即名出世。未勤求之,故曰未順。頑然而無知,故曰不了也。
准,度也。言雖治世法而未順聖理,是故不能損惑益智,遂所牽纏而死此生彼。陀羅尼經曰:流轉生死,迷惑不正,故名凡夫。即其義也。常迷同沒,故曰等同也。去來等下。釋愚名也。
觀經曰:韋提希白佛:此濁惡處,地獄、餓鬼、畜生盈滿,多不善聚。願我未來不聞惡聲,不見惡人,乃至我今樂生極樂世界。即此中之意也。
大經三輩皆曰:發菩提心願生彼國,故云求作佛廣度眾生也。
駈役有情,縛留三界,故曰結使也。
准唯識論,諸煩惱生,必由無明,非善心中有無明故。無癡善根,性相違也。結使煩惱,斯被眠伏焉。
○應生起言,佛教淨業,都於凡夫設願求,而結使未除,數數現行,何曰不雜?若依滅盡者,凡夫豈堪乎?次下會此難也。
疑者,迷非凡愚念,而為聖人行,故結若此也。
第五最勝妙定經云:有人造種種寺塔,其數無邊,不如於暫時間端心靜慮。
疑曰:准依此教,佛讚無生業行之中特為尊勝,彌陀經等勸往西方,厭患娑婆願生淨土。
生為患主,生盡患除,捨生求生,患因漸廣,何不作無生行以悟法身?念佛色形,生因不了,設生彼國,與此何殊?但觀無生去佛不遠,心即是佛,何假別求?
專,自是也。言自為善之,定有深旨,願聞之也。
汎論根器,略有二意:一者業深,二者行淺。業深之侶,可學無生;行淺之流,要生淨土。
言倒還者,雖學佛法,但為名聞,不懼當來生死懸險,貪求勝解,轉執人我,自是非他,不受三業,語宣無相,着相熾然。設學無生,將為伎藝,見他念佛,即橫瞋嫌,致使行人心懷退沒,口宣妙藥,畏不能服,反喫諸餘動病毒藥。是心為業,心乃浪遊,心既不諦,未能看守,自云我解,勘撿全無,不覺命絕,却沈生死,逡巡受苦,解脫未期,此為倒還也。
妙藥,所謂實相常住之甘露也。終日口說,心未曾味,故曰不服也。非特不味,亦執差別,夭傷慧命,如服毒也。逡巡,却去也。此業似進却退,故云倒還也。
言無生者,謂守恬靜了別外緣,有無二相善知取捨,制心任運不住二邊,口說心行隨事勘撿,若違若順心得均平。且如炭火吞食,口飡吞食暢悅無歎,喫火食炭不殊吞食,諸違順境並得如斯,堪任娑婆久居不退,迴茲穢國翻作淨方,功力既然即成出離也。
恬,靜也。飡嘉飲旨,口無歎吞,喫火吞刃,腹不燒穿,一事若斯,其餘可知,故曰並如也。是皆上位之所作也。若如此,則理居淨土,設由穢國,真變瓦礫,隨心土淨,蓋斯之謂也。
言有相者,垢緣障重,無相難成,若在此方,諸苦彌積,守心內靜,散境外牽,心逐境移,無生叵悟,心緣一佛,想念彌陀,惡業不為,求生淨土,見他別業,讚善顯揚,聞說他非,不生輕毀,繫心一處,遠想西方,三業相扶,定生彼國,亦成出離也。
簡國於諸方,故曰繫一。立域於十萬,故云遠想。非特無相,是能出離,故曰亦成也。
幸各以根驗教,契者當行。自委業深,位居不退,未勞取相,願生西方。行淺之徒,未免流浪。無生要證,始得出纏。口誦無生,作者非一。據其證者,百無一人。欲得無生,要由勝境。所以求無生見佛,用作證緣。久住閻浮,常逢善友。雖聞正法,說者是凡。日夜恒聞,未證理故。
口誦無生,作業不純,故云非一也。或心口各異,言行相乖,謂之非一亦得。
日夜說聽,證悟無分,因果響應,轉成戲論。夜以繼日,勤勞無功,故云不如等也。近超三界,故云且絕。終滿足果,故曰圓明也。觀經云:光明寶林演說妙法,聞已即悟無生法忍,乃至得無量百千陀羅尼門。又曰:當坐道場,生諸佛家矣。
涅槃出於憍陳如品也。阿難比丘在娑羅林外,去此大會十二由旬,而為六萬四千億魔之所撓亂。以此因緣,不來至此大會之中。佛勑文殊往救,即為說大神呪。文殊受已,至阿難所,在魔眾中發大聲說。魔王聞已,發心捨業,即放阿難。文殊師利與阿難俱,來至佛所。阿難見佛,至心敬禮,却住一面。廣如經說。大品經出在夢誓品,文曰:菩薩摩訶薩不久行六波羅蜜,乃至未入菩薩位,為惡魔所撓。須菩提!惡魔變化作菩薩身,說種種之事,記菩薩。菩薩聞已,心生輕慢,謂我已得輕毀他人矣。付法藏傳第二卷廣說麴多跡,今稱之而名麴多經也。優婆麴多,唐言近護,出佛滅後一百年而得六神通大阿羅漢。當爾時,為閻浮提大導師矣。廣見彼經及大論第十,並娑婆論第一百三十五卷。
疑曰:阿難果證預流,尚被魔撓,佛令文殊往救,然得本心。又魔能化佛身為人說法,淺行菩薩皆不覺知。尊者麴多道窮無學,見魔變作佛,不免歸依。今欲想彌陀臨終見佛,此皆魔境,豈可依憑?所見若真,特為要藥,如逢魔像,虗入邪決。
佛之真形,除病勝緣,教令見之,法真為要藥也。天魔妄像,長苦惡因,勸使逢之,教當為邪論也。
應現非真,故云權形。超思議外,故云神像。挺,超也。拔,抽也。巍巍出眾,故曰挺㧞也。智論云:佛從無量阿僧祇劫集大功德,一切具足,因緣大故,果報亦大,餘人無此。
炳然,明貌。方,比也。
阿難發心於空王佛所,其行既久,登地可知。未見證初地文,蓋顯是地上耳。涅槃經中不舉阿難請語,今文即約隱密云焉。
經說云久不行六度及未入位等,知約下凡也。
大品經曰:於是般若波羅蜜,若聽受持親近讀誦,乃至是人魔若魔天不能得便,故當說令之摧魔也。阿難示以魔撓,謂之權也。為起教法,謂之起也。
涅槃會中因請為說。迦葉請言:佛說波旬說,云何分別知?佛告迦葉:譬如偷狗夜入人室,其家婢使若覺知已尋即退去。行者亦爾,已入佛家而護甘膳不令魔雜。佛之靈狀殊異端嚴,魔來濫正應善分別。眉間毫相右繞盤旋,外實裏虗白光流散,其光映潔淨如瑠璃,面貌圓明猶如聚日,頂髻高顯其髮紺青,一髮一蠡右旋宛轉。覩茲勝相並佛真形,若異此門並為魔也。
此之一節,總祖述彼經意。考迦葉問辭,出于長壽品之初也。佛演說譬,在於四依品之初。行者等下,捃摭經文,處處交舉,尋而可知焉。
付法藏傳云:烏婆麴多說法道利,夫婦俱證阿羅漢者,乃下一籌,一籌四寸,填積石室,室高二十餘尺,廣三十餘尺。單已及別族者,雖證不記矣。
魔王垢弊法會雨華,撓動眾心不能領悟,又當更惑施以寶冠。聖者垂哀愍而見受,因語魔曰:我奉佛教識義知恩。聖者云:汝既施寶冠,我有寶瓔相謝。乃取人虵狗三種死屍,變作寶瓔繫頸下。波旬慶曰:麴多聖者神力難名,化導群機果集聖侶。我之魔眾展轉希諫,今既受我寶冠,又以寶瓔酬我。麴多既落魔網惡趣轉增,我之軍眾不復損減。身心踊躍輒即還宮。至四天王天,麴多遂攝神力,寶瓔珠玉還作死屍,臰爛青膖膿血交落。波旬憂惱控去無所,遍及諸天欲請除棄。諸天各報言:非我力能,此是釋迦如來弟子優婆麴多,為汝無知橫加撓亂,暫以此事挫汝身心,可速歸依得免斯厄。波旬來下至聖者前,五體虔誠悲哀懺謝。麴多尊者愍而為除,謂彼魔言:我生居佛後不見如來,汝可為我變作佛形瞻相。魔入村林變身似佛,麴多見已敷座頂禮。魔乃驚懼向麴多言:弟子凡愚不違尊教,雖變作佛仍處庸流。聖者和南滅無量福。尊者答:我近禮佛像遠敬大師,汝弊魔非我所敬,汝今莫懼妄畏福消。於是魔王深生慶悅,捨諸雜行歸佛法僧,頂禮優婆麴多足還宮不現。
傳云:或雨真金化作白象,現為女身,端正奇特,舉會欲觀,無聽法心,於三七日中演深法味,乃至無有一人得道,尊者入定即覺焉。大乘義林章曰:波卑夜,此云惡者,天魔別云波旬,訛也。萬二千五百人為軍,此言將眾令與天地戰,謂之軍眾也。控,引也。三七日中不覺魔撓,故云無知。或波旬未知尊者神力當如此,謂之無知也。挫,摧也。庸,常也。貧賤之人稱和南,此曰恭敬。
小本云:為一切諸佛共所護念。寶積經云:高聲念佛,魔軍退散。稱讚經云:慈悲加佑,令心不亂矣。
天台迦才及與道綽,如次以二、三、四之義辨之。感師解之,亦以十二上世古德盛為之辨,蓋為人多生惑也。○律師疑云:上生經疏云:天宮有十易生,淨土有七難生。且勸內院曰:但業行淺,願生西方。萬一不生,恐成自誤。故當已行,應修此業。一師所釋,何其如此?故知此書非基師造也。今會云:如來說教,隨機萬差。人師演教,亦隨空示。隨入一門,並歸一理。此文所述,意在茲焉。故通贊中亦舉十勝,專勸淨土,各隨一趣,並不相違。
迂,迴曲貌。滯,淹也。
以人間四百年為彼天一晝夜,於人間數五十億六十千歲。那由他,此云萬億。阿僧祇,此翻無數。大本誓壽命曰:有能限量下至百千億那由他劫者,不取正覺。小本曰:無量無邊阿僧祇劫。今釋雖云無數,而非無量,何乖經乎?謂大阿彌陀經及平等覺、悲華、芬陀利等,皆說有量。故且據一說而與天壽對論,況判主為化身,豈無量乎?若准通贊,則亦判言無量,蓋存報身義也。
准上生經及彼疏曰:內院即是窂度䟦提及五百億諸天子等願力造作,供養菩薩眾寶珍華,為增道緣。依讚而言,十善報應勝妙福處。外院即是諸天共造,躭着五欲,不逢勝緣,還造惡業,不免輪迴。雜阿含凡夫於彼命終,生地獄、餓鬼、畜生中,蓋斯謂也。一味平等,故無內外;階有九品,故云優劣。住正定聚,所以皆為聖賢也。
准上生經,窂度跋提願力為化作善法堂,菩薩居中集眾說法,是名聖會也。所見聞皆勸助菩提,外院無若此事,故多着樂也。西方樹鳥水網及音樂等皆出法音,如觀經說:六境相緣而得法忍,六根清徹無諸惱患,受其快樂皆無染著,譬如比丘得滅盡定。斯乃大本所明而願力所攝也。
內雖有女,而化所成。外即不然,男女相着,執手成婬也。丈夫,男子之稱。彼國眾生,乘佛本願,悉具三十二丈夫相。名猶無有,況有體乎?
兜卛諸天現居欲界,具惑凡夫更無願攝,淨土眾生無境迎惡,故乘願力,不善永離,差分有隔矣。
依經及疏,內決無退,外即不免。退沒三塗,淨方眾生,定慧並行,福德自然,無毛髮惡。○律師疑云:彼經疏云:若生外院,離第九品,任運後時,還成不退。今何違乎?會云:此是釋外院中亦有不退者。然多有退,而今不免,蓋就多分而言。
火灾能壞色界初禪,欲界之中豈免焚燒?火灾既起,餘灾可知焉。淨土之中三灾不及,波、水、風、幻還為勝緣。由彼下,據大論第三十八卷釋成焉。淨土論云:愛樂佛法味,禪三昧為食。所以此無段食也。
論天果報,真為殊特。然隨因行,報有好醜,形有男女,實緣憎愛。淨土之中,咸同一類,形無異狀。蓋是為願有,悉皆金色,及無有好醜,具大人相也。
法藏菩薩誓曰:臨壽終時,假令不與大眾圍遶現其人前,不取正覺說其相,如三輩九品文也。○律師疑云:上生經曰:時彌勒放眉間白毫光來迎此人。今無接引者,豈非乖異乎?會云:彌勒無本願來迎,相亦劣也,故且屬無焉。
粗,略也,疏也。專,誠不之苟且也。非特有經勸多少及文慇不懃,至勵功行亦有親疎,故曰粗曰專也。天台判曰:諸經所讚多在彌陀,亦此中意也。既辨優劣,須定生之難易,故下決焉。
出過三界,故云處勝。四大常安,故云時安。菩薩別得業之所感,故不易往。佛力加助,彈指即至,蓋本願之所致也。易往而無人,實可悲痛焉。
西方要決科註卷上
西方,指示令往之處也。要,樞也。決,定也。釋,解也。疑,執滯不通也。通,會也。規,度也。凡於西方一門也,舉其樞要而定邪正,以解疑網,會通諸難,學者依之,取悟之度也。或古今不易,千歲則之,謂之通規亦得。斯乃西方之要決,即釋疑之通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