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原人論發微錄
原人論發微錄第三
原人論發微錄第三
故中觀論云: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又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起信論云: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即無一切境界之相。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虗妄。離一切相,即名諸佛。如此等文,徧大乘藏。
知無者誰?此一句出秦王答書。彼云:諸家通第一義諦,皆云廓然空寂,無有聖人。若無聖人,知無者誰?今論主借其語勢,破心境俱無矣。
如無下濕性之水,淨明之鏡,皆喻本有性淨真心。
必因睡眠之人,即性淨真心,亦合前莊周睡時本心耳。
前淺後深者,以人天教唯齊業報,小乘教齊後四麁,法相教極於三細,破相教密顯真性,是則人天唯淺、破相唯深,中間二教互論淺深,謂望前則深、望後則淺也。
源之一字,喻一切眾生本覺真性也。在萬法為依正之源,在眾生為迷悟之源,在菩薩為萬行之源,在諸佛為萬德之源。
一乘顯性教,即同禪詮序中顯示真心即性教。彼對禪宗直顯心性宗,故云即性。此超第三法相、第四破相,故云顯性。又異大乘偏淺,故標一乘。大乘法相在生滅門,極於三細;大乘破相在真如門,密顯空義,皆偏淺耳。說一切下,此就真如性徧一切眾生,皆有本覺真心也。大經云:法性徧在一切處,一切眾生及國土。智論云:白石有銀性,黃石有金性,一切眾生有涅槃性。斯皆良證也。無始已來常住清淨者,起信云:一切眾生本來常住。又云:不失不壞,常住一心。從本已來一切染法不相應故,故云清淨。然清淨有其二義。無上依經云:一者自性清淨,是其通相;二者離垢清淨,是其別相。寶性論中亦有二義:一自性清淨,謂性淨解脫;二離垢清淨,謂離障解脫。今云常住清淨,即通相性淨解脫也。昭昭不昧了了常知者,華嚴?回向品云:真如照明為性,故云不昧。此言知者,不是證知。意說真性不同虗空木石,故云知也。非如緣境分別之識,非如照體了達之智,直是真如之性自然常知。故馬鳴菩薩云:真如者,自體真實識知義故。亦名佛性下,是諸佛萬德之源,故名佛性;是眾生迷悟之源,故名如來藏。釋上文義,多依禪詮,兼取賢首教義章。
從無始際,妄想翳之者,際,時也;翳,障也。妄想即無明。起信云:從無始時來,皆因無明所熏習故。又染心義,名煩惱礙,能障真如根本智故。不自覺知者,十地論云:真樂本有,失而不知;妄苦本空,得而不覺。但認下,向明妄想,即法執所知障也。但認凡質,即我執煩惱障。質,身也。耽著結業,即業障。受生死苦,即報障。
大覺即世尊,故詮序云:感而即通,名大覺尊。愍,悲也。說一切皆空者,以世間生死、出世涅槃,一切皆空。此敘前破相也。開示靈覺下,正述顯性。問明品云:其性本清淨,開示諸眾生,全同諸佛者。清涼疏云:凡厥生靈,皆含佛智,圓滿普法,無不備矣。
故華嚴下,此皆出現品開物因性。經文但以等者,具云但以妄想顛倒執著。釋曰:凡夫妄想權小,執著顛倒通二。
便舉一塵下。大經云:譬如有大經卷喻佛智慧,量等三千大千世界智體無邊廓周法界,書寫三千大千世界事,一切皆盡喻體上本有恒沙功德恒沙妙用也。此大經卷雖復量等大千世界,而全住在一微塵中喻佛智全在眾生身中圓滿具足也。如是一塵舉一眾生為例,一切微塵皆亦如是,故云塵況眾生也。
教以聖道者,即教彼眾生修習聖道。道,因也,謂六波羅蜜、三十七道品也。
至教者,佛教至極之談,即指華嚴也。本來是佛者,圓覺疏云:心本是佛,由念起以漂沈。出現品云:如知眾生本來成佛。
故須下。清涼心要云:若任運以寂知,則眾行爰起。即行依佛行也。若無心而忘照,則萬累都損。即心契佛心也。還本還源者。大疏云:令諸眾生還本還源,窮未來際無有休息。凡習即凡夫習氣。損之下。以為道日損,惑也;為學日益,智也。損之又損之,則寂照現前自然應接,恒沙之機非佛而何?
迷悟同一真心者,迷即眾生,悟即諸佛。大經云: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故云同一也。大哉即仰歎之辭,妙門即絕思之稱。
或漸或頓者,詮序云:轉凡成聖即漸,從迷而悟即頓。
中下之機,通取漸修漸悟,以明中下。離惡住善,即人天教離十惡修十善也。離染住淨者,小乘即離煩惱染,住我空之淨。法相即離所知之染,住法空之淨。會權歸實,即會破相之權,歸顯性之實也。
會通本末者,末即第一斥迷執,第二斥偏淺,本即第三直顯真源,故云會前所斥同歸一源。
真性雖為身本者,即躡前顯性教云:一切有情皆有本覺真心也。生起蓋有因由者,言迷真生妄,心有所因,故起信云:不如實知真如法一,不覺心起。此則起妄之由也。不可下,推其身本,即現相中根身,是忽成身相也。
但緣前宗下,始自迷執宗,終至破相宗,有五節矣。
謂初下。起信云:所言法者,謂眾生心。眾謂四聖,生謂六凡。詮序云:凡夫聖賢,根本悉是靈明清淨一法界心即同此文一真靈性。
眾生下。起信云:心生滅者,依如來藏故,有生滅心。無始迷睡,即法、喻雙標。論云:猶如迷人,依方故迷。迷喻無明,方喻覺性。若準前文云:然此虗妄之夢,必因睡眠之人。則睡喻覺性,夢喻妄識,皆生滅門耳。注亦同下。應云:亦同破此,已有生滅諸相。諸相即垢、淨、增、減。故心經云: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正同此也。
所謂下。起信云:所謂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今云真心即不生滅如來藏,妄想即生滅心相。故十地論云:唯真不生,單妄不成。真妄和合,方有所為。
此識下。起信論云:此識有二種義:一者、覺義,謂心體離念;二者、不覺義,謂不如實知。詮序云:覺是三乘賢聖之本,不覺是六道凡夫之本。
依不下。起信云:一者、無明業相,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為業,即此云最初動念也。二者、能見相,以依動故能見,即此云轉成能見之識也。三者、境界相,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即此云境界相現也。
又不下。起信云:智相依於境界,心起分別。即此云從自心妄現也。又云:相續相依於智故,生於苦樂。即此云執為定有也。
執此下。起信云執取相,依於相續緣念境界,即此云遂見自他之殊也。
執我下。起信云:計名字相依於妄執分別,即此云貪愛瞋嫌愚癡之情也。
故殺下。起信云:起業相依於名字,尋名取著造種種業。善惡二業,其善業在次文。又云:業繫苦相,以依業受報不自在故。苦樂二報,樂報亦在次文。釋云:惡業即此殺盜等等者,以十惡中但言殺盜之二等,取餘八也。心神即妄心神識也。苦報即此云地獄鬼畜也。
復有下。謂有怖三塗之苦者,行施戒等。言等者,等取餘善也。乘者,乘者乘因感果也。中陰者,謂此陰既滅彼陰未生,故於中陰入母胎中,即人趣樂報也。
稟氣受質者,質,身也。以氣為本者,前文云:萬物與人皆氣為本。漸成諸根者,如佛為難陀廣說胎相,在母胎中三十五箇七日人相具足,即漸成也。諸根即五根,諸識即五識。十月滿足者,或云計日即唯九月,如摭華鈔辨之。
二頭下,身即四大,心即四蘊,此二和合,方成人耳。
大同於此者,人道既以身心和合,餘之五趣亦皆大同。又若鬼趣色蘊,人見不及非非天,唯有細色,是亦小異。
然雖下,俱舍云:引業,引一生多,業能圓滿,猶如繢像,先圖形狀,後填眾彩。受得此身,即先圖形狀也;貴賤貧富,即後填眾彩也。然其引業能造之思,要是第六意識所起;若其滿業能造之思,從五識起。又此引滿二業,亦名總別二報。總別交絡,有其四句:一、總報善,別報不善,謂人受貧窮疾病等;二、總報不善,別報善,謂畜生有肥好等;三、總別俱善,謂人受富貴等;四、俱不善,謂畜生有盲跛者。今此既原人身,唯取第一句人受貧窮疾病,即同此文貧賤病苦也;第三句人受富貴等,即同此文富貴盛樂也。其第二、第四兩句,既是畜生總別二報,故不引配耳。
謂前下,前生敬人為因,今感尊貴為果;前生慢人為因,今感卑賤為果;乃至前生行仁為因,今感長壽為果。餘皆例之。
自然如然者,言非使之然也。
自然為本者,前文云:萬物皆是自然生化。
復有下,文有四句,皆隔句以示因果:前生下,初句為因;故今下,第三句為果;第二句,或前生少惡、老善為因;第四句,或今世少貧苦、老富貴為果。
否、泰者,周易二卦之名也。否者,天地不交而萬物不通也。二氣不接,萬物塞矣。泰者,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二氣交感,萬物乃通。故離卦云:否、泰,反其類也。由於時運者,時塞即止,否也;時行即通,泰也。 注皆由天命者,前文云:貴賤苦樂,皆稟於天,由於時命耳。
所稟之氣,即稟二氣受身也。展轉推本者,推於萬物,本乎天地,推於天地,本乎元氣也。所起之心,即六識之心也。展轉窮源者,窮前六識本乎末那,窮第七末那本乎賴耶,窮第八賴耶本乎一心源也。
心外下即真心外,的無別法,以總該萬有,即是一心矣。從心下即真心,隨緣也。相分所攝,謂元氣屬相分攝耳。
初一念即三細中第一業相,心即第二轉相,境即第三現相。
心既從細至麤者,謂轉相從業相起也。以業相是細中之細,轉相是細中之麤耳。展轉妄計,即六麤中智相。相續執取,計名四麤也。乃至造業,即第五麤起業相也。其第六麤業計苦相,即下文業成即身成也。注如前敘列者,即前文始自顯一心,乃至第五人天齊業報是也。境亦從微至著者,謂現相亦從轉相起也。微著,即麤細變其文耳。展轉變起,即根身種子。乃至天地,即器世間。
彼說下,指道教也。能變見分,即第二轉相。
元氣,儒道二教皆宗之。一念初動,即第一業相。境界之相,即第三現相耳。
心識,即業識也。與識和合,即心有知覺;不與心合,即想枯澄凝。故楞嚴云:想澄成國土即此文云天地國邑,知覺乃眾生即此文云和合成人。若對三境和合成人,即根身種子;天地國邑,即器世間。裴相序亦云:內為筋骸所括,外為山河所眩。可以例釋。
內外四大者,內謂自他身內所有堅者,即毛髮等。外謂自他身外所有堅者,即土石等。地大既爾,餘之三大亦然。不同者,和合與不和合也。
哀哉,悲歎之辭。寡者,許慎曰:少也。學者,楊雄曰:覺也。紛然,亂貌。通而言之,少學之人,異端妄執,紛然而亂。故肇公云:異端之論,紛然久矣。或謂通惠云:臣實慙寡學,空老年齡。此乃臣下對天子之謙辭耳。
寄語道流,即學道之流。無外亦云寄言後哲,宜乎介懷。麤細約惑,次文辨之。本末約教,謂棄前二篇之末,歸直顯真源之本,故云變照心源也。
麤盡細除,即起信隨分、究竟二覺。論云:念無住相,以離分別麤念相故,名隨分覺。又云:覺心初起,心無初相,以遠離微細念故,名究竟覺。靈性即法身,故論云:法身顯現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種種之用。故云無法不達也。法身是理,報身是智,理智冥合,如珠與光,即發化用,故曰應現無窮矣。
原人論發微錄終
方是大乘實理者,先縱之,乃是但空之實理也。不了之義,後文奪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