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復古記
評復古記一名扶焚薪
評復古記一名扶焚薪
題曰復古記。
評曰:題稱華嚴記開同別者,應問曰:華嚴二家揀時意邪?收時意邪?揀收俱時意邪?揀時意者,清涼何?曰:無盡修多羅總名。收時意者何?曰:揀非涅槃等。俱時意者,揀收二開皆為別旨,何開同別?
記曰:第九一經義當同教,以隨一方逐機少說,但為方便非主經故。是故下同教中,始自一乘二三乘等並列餘經,皆是第九眷屬經攝,良由是方便乃至入一乘攝。
評曰:且明二中初義,太一云:依法華經,約界分、體相、方便、究竟不同。其究竟乘,第九攝乎?是方便乎?又三乘中初義,太一云:顯法本,示不同。賢首釋一乘云:以其唯說別教。是知皆眷屬是,方便非也。
記曰:無盡教海詮示一乘因果二大甚深分齊。又曰:皆各詮顯一乘教義分齊。又曰:難思教海總曰華嚴,通顯一乘教義二大分齊,故立斯題。
評曰:題中華嚴者,所弘經也。一乘教義分齊者,所釋義也。章者,能釋文也。是則弘經作章,以章釋義,故次文云今將開釋如來海印三昧一乘教義略作十門等。今於數行之間三處,謂華嚴詮顯一乘教義分齊,具意安在哉?陸沉正義也。
記曰:建立者,孔目曰:一乘法義,佛及普賢行願建立,有情眾生依而住持。
記曰:是故下同教中,始於一乘經無量乘並列,其中總出餘經,故曰餘經。是共教,一乘三乘小乘共依故。
評曰:下顯法本末門。一乘乃當圓教,三乘當中間,三教而至相,謂餘經是共教,一乘三乘小乘共依,故其一乘乃泯二之教,其三乘唯始教,二義天壤輙便引成,若不煎除必至蔓莚。
記曰:前代諸德,但於教門顯權實不同,方便正乘有異,尊顯華頓圓究竟等。
評曰:世尊初成正覺,指天上天下,唯華嚴獨尊。光明覺品疏曰:佛成道後,始放光明,却現初生及涅槃者,約微細門融三世故。鈔曰:約微細門者,一中頓具一切諸法,炳然齊現,名〔彼〕細門。故說一相之中具餘七相,如在母胎,即具餘七。今在成正覺相中,具餘七相也。言融三世者,亦即十世隔法異成門,受生是過去,涅槃是未來。故有謂初生非初成者,抵突自宗。華嚴大經豈俟諸師而然後為尊?非章曰:炳然同時,齊頭顯現。華嚴大經豈俟諸師而然後為顯邪?當知華嚴大經由諸祖之弘傳,不由諸師之尊顯也。
記曰:真觀以來,奘師西歸,基師承襲,以五性三乘為實,一乘一性為權。其說翳於一乘,其道盛行中國。起信等疏,以言教具缺等辭而闢之,遂明一性一乘為實,三乘五性為權。終頓二教,皆談一性,是以判入一乘。清涼承後,圭山繼踵等。
評曰:觀其文意,謂吾祖獨以法相繁興,而判終頓為一。不然,何云其道盛行中國,遂明一性一乘為實,三乘五性為權,乃至是以判入一乘邪?儻三藏不歸,法相不興,則諸祖槩將終頓但為權否?若爾,吾宗風說終頓為實,盡是遮情,非顯法理。當知終頓為賢,亦一乘宗顯法理也。其間十條料揀,始可遮情耳。
記曰:問清凉曰:昔實不滯方便,故不會之。何謂趣正乘是方便邪?答曰:祖師但曰不滯方便,不言不是方便。
評曰:不滯方便之方便,始、教、權三也。正乘方便之方便,一乘也。故太一曰:一乘義者,分別有二等。何以為問答中亦不以此義釋成,而云但云不滯方便,不言不是方便?是亦權實不分失。
記曰:雖不俟會,根熟而自歸。譬如寄食旅亭,不遣而自往矣。
評曰:記以寄食旅亭釋故不會之之語者,且不滯方便,三中牛車邪?亦白牛車邪?寄食旅亭化城邪?寶處邪?
記曰:以三中等者,相宗不信三外有一,以門外牛車觀於露地,二牛不辨。故今判云:三中牛車同於羊鹿,俱屬方便門也。
評曰:謂由相宗不信有一,今判牛車同於羊鹿者,準下章曰:與彼三乘全別不同,宜可廣依華嚴經普賢境界準思之。又曰:良由此法出情難信,是故聖者將彼三乘對比決之。且賢首云:與彼三乘全別不同,特揀法相邪?又經家獨為法相而決之邪?又況科家云正顯相,若於正顯相科中,便云相宗不信三外有一而料揀者,何妨笑菴法師下章三處明文法相宗通終教邪?又何妨藏藏獨揀權始邪?然海東書良證也。而覺抄謂相宗學人多不信之等者,約聖意多含也。以傍為正失。
記曰:答依等者,阿含經等,依彼自宗,則云有所稟之教,依以起行,以行趣果,得二涅槃。今依法華、了義、大乘等經,則云昔日但有善誘之空言,不能如實修四無量,故無實行。
評曰:此中所揀通大也,釋以愚法;能揀一乘也,釋以終教,可乎?能所不分,判妙為麤,二過也。
評曰:前引探玄分二之文,又引清凉後一不共之語。若爾,則後一為不共一乘,前四為共教三乘,三乘中通愚法及回心也。今却用顯法本末聖言揀定義,何邪?且下章云愚法二乘並在所引諸子中,故知三乘外別有小乘等者,迺是開愚法異回心三宗差別也。前引開二,此用分三,寬成允當。又云故皆無得望一乘者,望圓教一乘邪?終教一乘邪?若望終教,此中豈以終教為一乘?若望圓教,圓教一乘豈獨揀於愚法?
記曰:約同教者,未顯無盡,故非別教,如善財見三千塵數知識。探玄判曰:同教者,義同此也。同者,同前諸教三乘,故名同也。
評曰:此約同教,是華嚴否?彼約同教,是法華否?縱二處皆曰約同,而部類天別,授彼證此,殊非正當。又曰:同者,同前諸教三乘,故名同者。記家釋同教,得名所教也。太一曰:華嚴經又前之五會及十明已後,盡不思義品,即以一乘別教從三乘說,今亦爾否?若爾,華嚴前之五會,極不思議品,應是同教邪?別不然者,何引三千世界塵數知識?又清凉曰:同頓同實者,該彼所詮,入圓成此,彰其無礙。今云同前諸教三乘,亦若此否?又十章并清凉總相會通,義理分齊,行願義記諸文,同教皆以同前諸教作得名,所以否章文云:此約同教一乘,以明異耳。抄家却云:同前諸教三乘,故名同也。豈為允當?
記曰:又彼下。二、別教至又彼等者。至、相同。在一乘則圓明具德,處三乘則一相孤門,故知二宗不同,今約以辨。
評曰:具德前章以辨今文,又引圓明、具德明二宗不同,何異折薪一一德中具無量德相十玄之義邪?唯益繁文,不諳章旨。不然,具德之言與焚薪多車揀一車,無盡佛法一成一切成,有何干預?
記曰:一相一寂,即一事一理。所謂三乘終教,一相真如也。
評曰:將一事解一相者,終教應是事真如。那以記三?所謂三乘終教,一相真如。故清凉曰:根本智觀理一相。肇公曰:一相者,即空相也。事真如否?下文曰:一相、一寂、一味理等,即未甞云事。思之。
記曰:尚須分宗者,文中雖但云三一差別,意兼小乘,明有三宗:一、小乘宗,二、三乘宗,三、一乘宗。
評曰:前云然此一乘三乘差別,此云其別教一乘所明行位因果等相,與彼三乘教施設分齊全別不同。中問又云開示一乘三乘文義差別,又云一乘三乘差別顯耳,何甞約三宗料揀?不然大疏玄談全揀全収,意兼小乘分三宗差別不?且三宗差別下同教中廣引經論詳辨義理,何特於此紊繁章旨?
記曰:然此三宗寄於五教,則有二說,乃至今當前義,至文更釋。
評曰:文意既非三宗,從而又說二種權實,因妄至妄也。
記曰:若但明分相,則唯彰權實,不因義非絕待。豈知一外無三,獨一圓極。今備該諸權,統攝一切,方盡圓融無礙之大宗也。
評曰:原其揀収,乃一乘家實德。故云:不一是上分相門,不異是此該攝門。焚薪云:究竟正乘,坐斷法界。舊曰圓融,無是普法。斯則隨舉一門,理皆圓足。記云:唯彰義非。今該方盡,皆斧鑿痕。
記云:浮石乃至昔說三乘,汎總為別;今言即一,攬別成總,乃成普法也。
評曰:昔說三乘,今日一乘。三時、五時,漸教也。圓釋別教該攝門,可乎?匪唯暗於章門,連文類之意皆失。
記曰:初二三存故得有所依,後二三即是一無可存壞。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故得入一乘也。
評曰:後二三即是一者,初二應不即一邪?初二亦即一者,何獨云後二三即是一?又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故得入一乘者,且別教之下,彼三乘法宛若太虗,所謂義言也。今以法華釋成,可乎?又無不壞,無可存,是取昔以否?夫該攝大旨者,可堂曰:縱収諸教,一一同圓,故唯有一乘,更無餘也。圭山曰:二地中廣明十惡十善,即該人天乘也。四諦品及五地十重四諦,即該聲聞乘也。六地十重十二因緣,即該緣覺乘也。
部般若不出三天偈文,涅槃法華出現品中一兩門記盡。清凉曰:既不厭捨,曾何乘之一成一切成,無一眾生不具佛智。賢首曰:如經中以普賢眼見一切眾生皆已究竟,故云唯有一乘更無餘也。
記曰:何以不作問及結語邪?答:一乘隱顯者,對別機小智說也。
評曰:一乘隱顯對別機小智者,三乘存壞對普機大智說否?若對大智,何曰三乘?若亦別機,何獨隱顯?
記曰:是則下。三、結指二:初、結成一異二門相即也。
評曰:且章云是則不壞不一,而明不異者,盖壞相之作,非不思議故也。若將下,指配。照此,不壞不一乃分相門,而明否異乃該攝門,何甞明相即之義耶?之章云不一不異,而抄家却以一異釋成相反。若是,非唯壞其不一,抑亦壞其不異,不知其可也。
記曰:合後三教為一性宗,則後三合為一乘,至義分齊開同別處,將彼二教為同教,彼一為別教。
評曰:後三合為一乘,至義分齊開同別者,且義分齊中亦如貞元合後三開同別否?
評曰:地抄若同三乘,亦収前四。別教邪?同教邪?若同教者,何諸祖云:若下,同諸乘道十無礙一部。太宗又云:下,同諸乘下,約融通說。若別教者,何以法真大師亦引成同教?
記曰:分諸乘者,明統列方便,總入正乘。融本末者,顯一理遍通,權實無碍。
評曰:此云分諸乘,乃統列方便。下曰:如是立中,同教之內亦列別教一乘。然此列方便,或是彼別教應非;彼列別教,或是此列方便應非。記之不審,此居一焉。又融本末時,引理遍通而棄義門異者,融本末中應壞權實邪?今釋曰:分諸乘者,顯法不同也,如經露地所授並臨門三車等。融本末者,說一切乘無差別也,如會三歸一等。
記云:初標數六重者,顯全收也。
記曰:皆名一乘者,即圓教攝四,皆名圓也。
評曰:圓教攝四皆名圓者,且此中一乘為泯權皈實一乘邪?為望正乘而為方便受一乘名邪?若望正乘而為方便受一乘名者,何用清凉全収義耶?若泯權歸實一乘者,此一乘何反不及所流辨邪?以下記文獨判攝方便為非,即圓通自在義故。
記曰:故經下。二、引經是菩薩,道即一乘也。
評曰:是菩薩道即一乘者,正乘邪?方便乘邪?若正乘者,何以章云是同非別?若方便乘者,何以前文引為三即一現全収句?
記曰:方便乘者,分別有十,乃至若橫依方便進趣法門,即有二義通說一乘:一、由依究竟一乘教成。何以故?從一乘流故,又為一乘教所目故。二、與彼究竟圓乘為方便故,故說一乘,非即圓通自在義也。一切三乘等並名一乘,若謂是所流,為取目無異事等,即圓通法也。若言說方便是方便,則三乘等非即圓通義也。
評曰:若謂橫依方便,所流所目三乘等即圓通法者,為事圓通邪?理事圓通邪?若同教理事圓通者,何唯所流所目,而特揀攝方便邪?且攝方便非理事圓通乎?若別教事事圓通者,何以前記將作同教因法邪?據此,即有二種同教也。又若所流所目乃圓通法,攝方便為非圓通法者,其法相交,參就勝門八義意趣,教事深細十義方便,此五義圓通同教邪?非即圓通同教也。又斷惑分齊文曰:若攝方便,前諸教所明並入此中,以是此方便故,及所流所目故。且彼中同教,是非即圓通同教邪?又若攝方便與所流所目圓通、不圓通異者,且攝方便中二乘回心,如舍利弗等六千人於文殊邊回心,即得十大法門及十眼、十耳等境界。其所流所目圓通同教之機,得何法門?何等境界?若與攝方便所得同者,何圓通、不圓通之異?若與方便所得不同者,離十大法門、十眼、十耳等境界外,更有何法?又賢首何於明佛種性、行、位分齊中,獨取不即圓通而棄圓通乎?清凉約圓融、不融分成二種,融即別教普法,不融乃同教一乘。今此記文立立圓通、不圓通同教,於理可乎?又若約教義,攝益中為彼所目,作別教釋圓通法者,橫依方便,約唯一圓教否?三乘俱非教義,約正乘、方便乘同別角玄,否則亦違下章就同教說,又亦自語楚夏以前文就同教說故。然法真大師引至相會三歸一,故知同也。又引今以理求,通之與同,無別趣也。曰:今從至相等正義既出,遂今華嚴大宗同別二教,猶天之日月,易之乾坤,紀綱振舉,主伴齊彰,學者司南,得門而入。使未淵源之游說,孰不負荊?歸已築底之玄談,理應截舌。病根連㧞,教眼永安,立二種同,深不可也。
記曰:合一同三為大乘,開出愚法為小乘,回心屬大,以此趣佛果故。
記曰:上開者,是於一大善巧法中開作三宗也。
評曰:前文正在三宗不同者,且分相門別旨邪?三宗邪?合愚法同回心邪?開愚法異回心邪?下重示三宗,成顯法本末邪?成分相門邪?
記曰:法華會三歸一,正破小乘,故曰非也。
評曰:法華會三歸一者,漸之終極邪?圓之同教邪?文云:正破小乘,合愚法同,回心破邪;開愚法異,回心破邪。此中法華非小乘,與前正破小乘,其意同邪?異邪?
記曰:問:終教亦有二乘邪?答:界內二乘,前教則無,唯此有也。昔人云:此乃說前小乘,非終教有。此說太疎。
記曰:又問:此上諸論義當始教,何以於此終教引邪?答:斷惑中有二義,乃至當知經論義實多含。此諸論等義通三教,是故此中引成終教之義。
評曰:問中云:何以於此終教引?答:又結云:是故此中引成終教之義。此則三車唯屬實教,不通初門,乃令始教進非三乘,退非愚法,是何乘耶?且大乘初門一宗文籍,於此三宗竟無所歸耳。又瑜伽、聲聞決擇、雜集論等,并空、有二宗經文,并為實教大乘,則始教之下宛若大虗也,以記云終教引故。又云:當知經論義實多含成終教故。若謂深必該淺,並屬終教者,且章文正辨三宗差別,孰云以後攝前邪?又既云引成終教之義,記家乃謂章文唯約斷惑中初義也。若爾,則三宗義亦不成,以始教許出無界內二乘故。又若三車唯終頓者,何以焚薪云:若後義雖始教,而愚法二乘亦在所引中邪?又復累及所引探玄權字,徒施以云經論義實多含歸終教故,仍使分教中一三乘教義不極成,以引成此中三車唯終頓故,遂使三宗乃成破法,非緣起好法,以缺大乘初門攝生方便故。昔人三車唯屬初門,今判三車齊歸終頓,過猶不及也。又若謂章文唯約初義者,如何說得終頓教下有二乘耶?以初義無二聲聞故。又復細視文意,雖約初義,而不能承用初義。何者?且始教許出,終教不許者,其終教不許,如彌勒所問經論、法華經等;其始教許出,如瑜伽、聲聞決擇、雜集等論。今記家盡將空有二宗經論義實多含一發,判為終教,是誰許出邪?問曰:大乘始教,為將愚法二乘教即羊鹿邪?非羊鹿邪?若非羊鹿者,何以許彼出界可歸邪?若即羊鹿者,何以文中三車外又有界內二乘邪?又問曰:大品云:欲得聲聞乘,當學般若波羅蜜等。斷惑中,初義邪?後義邪?羅漢實義在大乘中,初義邪?後義邪?普超三昧經云:唯大乘中得有三藏,初義邪?後義邪?瑜伽、聲聞決擇、雜集等論與婆沙、俱舍等不同,初義邪?後義邪?章文云:大乘必具三,初義邪?後義邪?然當知章旨雙備二義,其初義如文可見,其後義良由影在實證在大已下,故不言也。三寶章云:謂彼愚法二乘無漏亦非可歸,以非究竟安隱處故,如彼化城終頓捨故,乃至如經中歸聲聞僧犯菩薩戒等。此約三乘終教說。解曰:即此初義,終教不許出也。且彼云亦非可歸,即此約大乘終教已去,並不名究竟出三界也。今此不能如實修四無量,即彼云歸聲聞僧犯菩薩戒者是也。彼又曰:如前愚法亦是可歸,以諸趣寂皆究竟故,諸不定性必回心故。此約始教說。解曰:即此初義,始教許出也。故下章云以下同上,亦許二乘全斷惑障,分斷所知障也。彼又曰:此大乘中自有二無漏故,又亦自有三乘法故,故說通二,非攝愚法,此通始終漸教說也。解曰:即此第二義,愚法則始亦不許,通大則終亦許出也。彼云亦自有三乘法,即此文是故大乘必具三也。此云羅漢實義在大乘中,即彼云此大乘中自有二無漏者是也。以彼證此,二義宛然,上兼一乘,下並愚法,三宗備矣。斯蓋法真大師有唐親承,承三宗也;一時開悟,悟三宗也;三昧醞釀,釀三宗也;縱辨而說,三宗也。則知吾教宗部雖繁,要歸不出三宗,舍三宗不足以明賢首道,不足以議賢首教,故學者不可不思,思者不可不學也。
記曰:此中下三科,揀通大示要。問曰:仍諸共教,上下相望,有共、不共等?
評曰:此中合引探玄,共大之小非愚法,共小之大非別教。却引要問共教之下,共不共於章何用?
記曰:依此三義者,進指智論,遠則指其開。三、本義通文。
評曰:智論唯有共、不共二種般若,何三義之可指耶?
記曰:前二不融為同教,後一圓融為別教,則一乘宗中離同別外亦無餘法,是故諸祖並無二種同教對一別也。
評曰:既曰諸祖並無二種,何忽判孔目橫依方便者,圓通、不圓通之異邪?當知非即圓通、自在、雙結二義,並皆不融為同教一乘也。
記曰:為相宗,學人有不信者,是故再三指示也。
評曰:賢首所以重示三宗者,聖者格言,不可捨也。謂治相學,妄誕太甚。
記曰:二、從理成行門。此有三義:初中約一乘辨者,以大乘揀二乘故,小乘則回心也。就普機說,故知約一乘辨。
評曰:就普機說,故知約一乘辨者,科家云:從理成行門。太一曰:於方便中,從理成行分三:就普機否?前記曰:是故下同教中,始自一乘、二、三乘等,皆是眷屬經攝,良由是方便等。且眷屬方便,就普機否?苟爾,其九本更被何器?又況焚薪,自明此義。
記曰:總開意者,約三世門及人天為四。
評曰:此約何三世間?若智正覺等三世間,總開中將何乘配器世間?若出出世等三世間,何云及人天為四?若作此釋,三轉本子不勝憤悶也。
記云:上來下。三、結指。是知大小人天等法皆入此門,良由是方便故。
評曰:據上統列方便,總入正乘。今云皆入此門者,乃是大小人天皆入正乘也。且下云三一無礙,皆入此門,應是正乘邪?既失旨歸,莫知所主。是知用三寶章者,迷東為西也。
記曰:吾祖曰:然。此教海最深,包含無外語,其橫收全收吾教,乃至人天,總無不包,乃至真不曉者也。
記曰:此同教者,指分諸乘中,或三或一,權實無礙,角立互成。而總名一乘者,良由應法界而有二門。有二門故,兩宗并立;應法界故,三一無礙。
評曰:此文具三種宗法,其因有總別焉。且華嚴、笑菴將同一法界作同教得名,所以法真以乘錯宗因力排之。今記仍用因一法界有其二門為因,可乎?又云權實無礙,用立互成者,力量平等也。且攬實成權,能全成泯權歸實否?既能全成,何以章云實現未必一向藉於權,又云雖具在壞,竟必有盡邪?又泯權歸實,全成攬實成權者,何以章云攬實實不失,又云雖具隱顯,竟恒無盡邪?
記曰:又云:此文在三乘一乘方究竟。何以故?稱法界故。
評曰:此文乃約前教三乘、後教一乘為門,說因緣義,非約同教。何以知者?下章云:若三乘賴耶識如來藏法無我因中,有六義名義,而主、伴未具;若一乘普賢圓因中,具足主、伴無盡,緣起方究竟也。以此得知非同教也。
記曰:一泯等者,則三亡而一顯,至別教唯有初門。
評曰:別教唯有初門者,誠是也。然準上記,文分諸乘,乃並列餘經,皆是第九眷屬經攝。良由是方便,故融本末,乃是諸乘得名。一乘之因法,又應法界,故三一無礙,皆屬不融同教。今問曰:此泯權歸實門,分諸乘中來耶?融本末中出耶?若分諸乘中來者,眷屬經中豈有別教一乘?若融本末中出者,且本是不融同教,能毓圓通華嚴可乎?
記曰:以義從門,則權實常在。法界理圓,其體不二。
評曰:以義從門者,其門乃義門邪?法門邪?若法門者,何以章云義門異故,權實恒存?若義門者,何以義從義?
記曰:由此下作句數至一唯一乘,普法獨立無一切故,如上別教。乃至非三非一者,性果圓極如前所辨。
評曰:斯文之作,裁自師資,述人既殊,理應略揀。今雷同立名者,推讓之禮安在哉?有若曰:自生民以來,未有盛於孔子也,其易繼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