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
法苑義林章決擇記卷下本
五根章
章,或五大共造者。
五字錯也。合是色字,似色大簡,地大地造,理亦不然。彼宗說色而為唯量,不名大故,應勘餘本。
章不爾,用狹不與通稱者。
章又不能除,三際愚故者。
談實天眼不能除三際之愚,觀現色而能引發生死智相,從可名除三際也。天耳不爾。問:如聞於察知生死等,亦由耳引意識等知,耳識何不得名明?答:今義准之,非勝眼故,故不立之。
章處寬遍者。
能令根等而長大,故名寬遍也。
章相增盛者。
章,異熟等流者。
非異熟及以長養諸色等法,剎那剎那前後變易等,依如無想定等。對法論云:自性無記,即此前後相生。又異名為本性等流。又異熟有二種:一、其第八識是真異熟,所餘識等真異熟,類為等流;二、第八識第二念後名等流。餘法可知。其長養者,如五根等中有長養者,第二念後即名長養等流。
章二養,二皆具者。
異熟長養,名之為二。此二之中各有二,故名二二也。
章亦謂自計當其深理者。
此所說義。
章以雜心云至在有香地者。
此師意,若是欲界身根有時,餘之四根必隨有一,不可但身物餘根。論既說云有身有九,明知約起上界根境,上身根可許不起上之可等。若談欲界可有身時,即合說十,不應言九。彼意如此。
章起彼眼耳,當成身等者,
表無表章
章依三業道者。
章,除染無記者。
不善有覆,俱名為染。言增上者,善中上者。
章獨意種二者。
善及不善,名之為二。
章十善種有十戒,但七支者。
此師會前,據其種有十,故為十善。談其戒體,但有七支。
章
章色用差別者。
章非律儀至亦持業釋者。
章前解為正者。
前師意說,佛餘善攝善法戒,收因中無漏道共戒也。無漏法可處中,收前為正。
章其別解脫,及處中一分者。
處中通善及不善故;二者、一分。
章十七。地中有漏定者
八根本地及八近並中間禪。
章此說道俱無漏戒外靜慮律儀故者。
章對法云至略不立故者。
章、無漏律儀等者。
問:若薩婆多不許無漏定律儀,今者許之,與道律儀而有何別?答:道體是慧,定即一現思,與道相應能防於惡名道共戒,與定相應防於怨等名定共戒,即是一思隨相應義分二戒也,以彼定道二體別故。問:云何一思分為二也?答:雖一思種尚分七支,一現行思何妨分二?此亦不然,思種分七戒唯是一,何故一思分為二戒?答:種有一戒得分七支,現有二能分二何失?問:何故瑜伽五十三文不言定戒而是無漏?答:豈以不說即不許耶?彼亦不說別解脫戒而是無漏,豈即不許通無漏耶?誰言解脫而是無漏?若爾,三聚淨戒佛不捨成佛身,別解脫豈是有漏?若爾,彼文如何會釋?答:五十三文通三乘說,薩婆多不許定戒及解脫而是無漏,故亦無妨。
章若表無表,二業三業者,
章不律儀色至建立色性等者。
以不善戒不防善身語故,故俱依現發身語色立為戒性。
章分義類。義者。
分者,一一別說。類者,約多同類而合說之。
章謂止持等者。
如經生等,止不作,名為持;若不止作,即名為犯。如安居等,若依法作,名之為持;若不作者,即名為犯。
章羯耻那等家者。
章若有妄語至不重修故者。
僧字,賸也。
章若為沽酒所醉者。
由為沽酒便有飲故,故離沽酒。
章出家五眾合一所明者。
七眾戒中,出家、相似,五合明之;近事、近住,二別說也,即上四支明五眾戒。
章此中意說至有此增減者。
七眾之中總數七支,中間有具不具之者,釋此所以支分同分別之,定道二戒定七支故。十善十種數即決定,處中不定有其數品,不可分別。不律儀者既有二師,支既不定故亦不說,思之。
此即問也。苾芻等至非有別類等者,是答詞。問意可知。答意者,由意簡遮身三語四一種色性,故唯七支。妄語一種障其懺悔,以過重故,故不是遮。綺語等三,為護妄語而受之也。除四餘戒,悉為護四而方受之。問:若論正遮唯四色性,為防彼四,餘戒皆是,何故但身口七支?答:三除妄語,不是其勝,故舉其勝。餘劣類之,更不別說,故但七支。且為此釋,彼應詳之。
章然通防彼至皆三世者。
如次加行及根本等,次第配之以為三世。
章此不爾至實唯現在者。
此大乘也。別解脫戒不同,有宗唯現在,其定道戒實防現在。據其義說,可言防三。有宗定道,實防三世。問:有何所以?答:如義證第二。
章不律儀,亦有七支者。
文有二釋:章、斷。任取愚情觀之,初釋應勝。現見世間不律儀者,雖但行殺而不起於盜等六故。若言無心防餘六故,故為殺等即為七者,如處中者而行殺等,亦無心故防餘六,豈可即許具有七支?以此故知初說為善。
章非初攝受者。
近事、近住名初攝受,可多少受;出家既非初攝受,故必盡形,所以不得多少受等。
章其十善至攝初眾者。
近事等名為初眾者,近事亦不稱者,此意難云:能攝十善既許多少,所攝近事、近住二種,何故不許同於十善多少受耶?
章即具等支者。
其等字錯,應為十字。
言說菩薩而有十支,除疑錯應勘之。
謂字錯合是治字,據其色支,俱言其七,通其非色,即有十支。
章前依後說之,得有頓漸者。
談表無表得有漸頓,如下自悉。近住、後受、出家四支名重,在近事中早已得故,今時更得名之為重。三支名業,曾未得故,久但受十戒六法名之為單,後受具戒名為重也。從師等受至後時不定者,後近事等表與無表不同,所以約必善,以後時不定所以不得表無表,受字應賸。又自受等者,謂近事等表與無表同時而發,前師一向不許同時,後師說有同不同不定也,故與前別。以自受時禮拜發言發身語七,亦俱能發於無表也。更思
章未成,殺生所生者。
未得殺生所越業道。
章及餘不善業道者。
即餘偷盜及斷獄等不善業道,雖生彼家,未作之時,亦得不得同殺生也。
初生彼宗,發新心等,即得不律儀,作殺生業事,方成表業。由先得無表,故言後也。
章處中表業至或作方得者。
餘別解脫戒,准定等戒,俱用倍增,名之為得。
章相即可爾等者。
章或通無漏心受者。
章持律為第五者。
章六十賢部者。
部者,部類六十。賢人者,為賢部。
章故唯三種,佛無時得者。
物護得四,佛無亦得。若別言之,其大戒等唯得法,彼七、八、九三沙彌尼等三歸亦得。
章後當為名等者。
此師意云:言不善根為不律者,從當為名。
章由公因中者。
即遮難緣而有六種。問:唯除闕減至僧眾等,六因之中幾因所攝?答:撿文方悉。
章故法師等者。
章若等護持,福無差別者,
章從他何人不清淨耶者。
章菩薩地說受菩薩戒心等者。
若從他受,及以自受,一種名等,
章雖有續,皆不定故者。
從師乞戒,禮拜之時,名為表業。以後之者,而即非也。不由以後相續之相,而能發戒。身語無表,起身後表,必須善心。以後有無三性不定,故不取。
章非發無表之業也者。
雖有表業而更不發無表,以圓滿故。
章雖聖,不作者。
得聖之者,名為無形。
章虫食之時,即入見道者。
聖教之中,有此事也。若無之者,說之誰信?既言入見,得戒不失。若無其戒,如何入見?
章比丘轉為尼,得彼戒者。
由受戒時諸惡法斷,所以具得僧尼二戒,俱為佛制,持有差別,故轉根時隨得彼戒。然僧有犯,尼戒之時亦不為犯,據不制說,尼准之知,應思。
章俱舍至不可依據者。
章不無戒除三漏者。
若其無形而失戒者,應同二形,除三無漏。論既不除三漏者,明知有戒。
章斷善根同其戒先後捨者。
受別解脫戒而有二心:方便生得。方便心受斷善方便,其戒無捨;生得心受正斷善時,其戒方捨。所以然者,斷善根但斷生得善根,無力能斷方便善故,為此其戒捨有前後。問:生得善心,如何得戒感於果耶?答:求三乘果名為方便,求三界等皆生得收,所以生得亦能受戒。人言問別解脫者,此文錯也。
有云:佛正法滅,其戒亦捨。今章意說,但不新受,舊戒不捨。
章亦起不同分心者。
捨於佛法,入外道中。
章故應有四者。
加其斷善。
章。此同於上者。
同前別解脫犯重失戒。
章要決擇分者。
此文似錯,無由來也。勘:
章出家,亦犯重捨。
以下廣明捨不善也。
章、息謗俗為論者。
談實捨戒,無俗生謗,故言不失。
章又棄戒,可說上說上等者。
上品犯重,失菩薩戒;非上品犯,即不失故。此亦屬第二解。
章心必寬漫者。
漫者,遍也。
章及別,皆不失者。
章若不受菩薩戒至以隨作生者。
章若生分者捨至亦得隨轉者。
此文意說,菩薩生分中盡轉趣餘生,其出家戒而亦不捨隨彼而轉,菩薩期心得多生故。
章准此文故者。
章還得順意四乘故者。
章義准至,道理亦爾者。
捨不律儀通繫非繫,准據律儀亦可得有暫時多時,十善等戒隨多少時皆得受故。今觀文勢明不律儀,何須說彼律儀?律儀無許短長受故。今助釋者,受不律儀亦可得故,許短長而受,成不律儀而同於捨。思之。
章況彼唯惡與惡,行事却便捨惡者。
不律儀者,是最惡諸有。彼形沒,二形生,惡行、惡念更增,如何言却捨惡法?
章得煩惱所引無表者。
信所引無表信萎時捨,煩惱所引無表煩惱盡時捨。
章若菩薩至亦不捨者。
菩薩善中所攝處中,律儀命終不捨菩薩,意廣彼故,諸菩薩像造作經所行施等皆處中也。
章其退菩提心第一攝者:
菩薩戒二緣捨中退菩薩心,即六緣中初之所攝。
章,由此但五者。
章如鼻舌,應亦爾者。
說佛鼻舌。佛既恒居第四靜慮,明知二識上地亦有。不爾,佛豈無八識耶?以此故知,舌等既然,無漏身語八地有亦。有云:八地以去生第四禪,雖無有漏鼻舌二識,然許此菩薩起欲界鼻舌二識依上界根,然借六識理亦無違。望其章意即不如是,章中自言無漏識故,借下識者是有漏故。
章善者,如前者。
同次,前表業欲及四禪五地所攝。有云:有漏身語表得許已上三定而起,說十八梵佛邊受戒,不可起初禪散心發表有漏,善繫地強故上不起,下有漏定亦然。又彼定中不發身語,若起下無記,如何受戒?故知但是自地散善發表業故而受戒也。彼有思故,故知有漏身語表通上三定,故命終等得起下染,唯借識但異地意言相行因緣。言定不起下善心等者,唯第六識,第五識得起不識行依上根,上識不得依下根也。更有超禪等,可容上起不定心地捨證。
章此別解至定是無漏者。
此意說云:若是色界迴心菩薩別脫戒,為菩薩時依於色界而是有漏,至佛位時捨前有漏,決定得其無漏別脫。有云:此約菩薩無漏心受,以上三定有漏不能發身語表,故言定無漏。此義不然,既許四禪凡夫得受菩薩律儀,豈可不發身語表業得戒無表?以此故知,迴心之者不得言定無漏心受。
章十八梵者
有云:十八天中梵王,非餘少梵王。且作此釋,未為決定。
章,別受別脫,除諸一切聖者者。
若是聖者,即能別受出家別脫。凡夫即不然,既簡凡夫唯不得受出家戒,明知亦得受菩薩戒,如何說言三定唯依無漏心受?
章上界至由此不得者。
釋色界凡夫不得別受出家律儀。又釋者,色界迴心必不生下,故須於上受。出家凡雖迴心求大菩提,還下生,故不定受。談實容受,於理何傷?思之。
章既許,欲天至得別脫者。
住梵行者,有聖教文,得別脫戒,雖未見文,舉梵行例。
章但非彼性者。
雖受五八,俱名妙行相似解脫,非真解脫,以彼非是受戒器故。言有別脫,但據相似。
章非菩薩戒者。
此意既云非畜生,五、八但是相似,非實別脫。若菩薩戒,彼受得非如五、八是相似也。
章地獄無由至可攝於彼者。
地獄唯得菩薩戒攝,然雜受處今解或可,純受處得亦何妨哉?佛等力故云純受者,據餘時說。
此論意云:畜生等趣既非所遮,何故不得受近事戒?俱字疑錯。
章,根依發起犯戒煩惱者。
章。法爾靜慮,皆能伏者。
章,唯是色界有此為未可者。
若色界有定律儀,理為不可;若其有宗定戒,色界有色,故唯在色。
章有唯脩道等者。
章非想地者至明斷義者。
明字應合是得字,說彼非想但是遠分得斷義也,非是斷對治名為斷也。得斷義字向屬於非想,若明斷義向屬下者,理即相違。色界等身非得斷義違分。所以然者,要斷下惑方生於上。身既生,欲界惑已斷,如何上二界身得斷義耶?故知身但得遠,謂此所以不得屬下。
章三界身,一切容起者。
此文總也。上二界身但起遠分,依欲界身可通起也。思之可知。
章意表等,及無漏者,
即是前明處中之中許處中戒,而有無漏師義章。起者下。明諸趣起諸律儀。故言故者,即據舉也。
章,三界別說者。
說字錯也,合是脫字。三界別脫者是菩薩戒。何以故?攝善法戒即三界漏與無漏,一切善法皆是菩薩攝善別脫。善言說者有何所以?次言定道及無漏者通三乘說,三界別脫說唯菩薩戒。更思
章,皆是能至四大所造者。
此義錯賸無用故。
章。小乘必有至知相無,故為殺者。
章大乘意表至發殺生無者。
無者,無身語表。
章若不爾至云何成者。
若仙人意業,亦有依身語表故,便違二十論,可知。
章今解至非彼論意者。
不用身業者,說仙人不以身殺國人也。能殺具者,即是仙人現其瞋時,身色改變感動,語發怨聲,此等皆是殺家之具。此殺具不所發色,故意無表亦得色名。彼論本意不說意業依表而發。言由先至鬼成者,會彼論意。彼論意云:但由意行成殺鬼,非親行殺。故說意業不有身語等表,據本成罪鬼。然鬼神等未殺之時,仙人業道亦復未得,要殺方得。
章扇,據半擇迦者。
初重後輕。
章外道賊住者。
外道詐為比丘,名外道賊住。若受戒時緣不具等,雖受而不得戒,處比丘中同布薩等,名賊住,准可知。
章若別異住者。
章,不共住者。
犯根本罪,若不即發露之者。
章若王所惡者。
王酬家
章若有至不宜業者。
不宜業者,違王教法。
章。若他劫引者,被他所得者,
章。若從五戒一者。
第一即受,名五戒。
章但遮其遮戒者。
章若損至即頓等者。
三支四支,不別相望,初戒之時,即得名為頓也。望名斬者,據相望也。
五字錯,合是具字。此難意云:受具戒時,四支先得捨;具戒時,但為捨三,為四亦捨。
章、總捨七支等者。
問:雖言別受,但增其明,更不別明,何故捨時即捨七也?答:言捨三,七支全捨,四支據捨增明而說,非捨彼體也。十戒時得,故捨十捨。若爾,捨六法時,何故即言捨四體?答:六法受持,更無別法,但持前四,如七受業,故六法捨,捨四體。具戒依於大僧所受而別作法,與彼十戒作法不同,為此但捨四體之用。法師助一釋云:受大戒時,可得四體,不同六法,作法別故。六法十戒,但依尼受,不可發。具戒要依大僧之受,從師乞戒,更復作之,何故不別得四體耶?故知別得,理亦無失。若其別得,捨具戒時捨體也。
章解云至種子能感者。
問:如何道理種子能感異熟耶?答:資有漏業,名之為感也。問:現行上尚不能招,種何能感?答:談實現行亦能感彼。然業未熟,果不即生,故熏成種,後時招果。若爾,現行既能招,何須種子感?答:現行雖生,剎那滅故,熏種子後生於果。若但現行,現行滅已,後果起闕,俱有之因久已滅故,為此言種感也。定道種子,定道類故,假名定道,非如餘人將此種子實為定道戒體也。
章若不生者。
身語不生也。
章若如前說,即是身業為重者。
此意說云:仙人意嫌,是意業重,能殺國人。若准初解,許有表業。既由有表,國人方死,即是表業,何云意重?
章解即亦色也者。
從彼鬼神所發雨石,仙人無表而得色名,依他所發假名自色。
捨論文。
章然十業,體是思者。
問:業道、無表,二有何別?答:業體實思無表色者,是唯是假,立防惡色,故假名無表色。又無表者,種上功能,業思實體。又未受戒,但不殺生,唯得一種自性業道。若受戒已,更別得彼無表之戒。又處中善,雖不由受,亦有無表。據其體用,亦與業道而不即一。問:戒體但是種上功能,為假實耶?答:是假。若爾,假法如無,如何經言戒能感果,而復言持,名非色心?答:實種能感,以種體從用,名戒感也。而言持者,亦據體說。言非色心,說彼功能。問:思體是業,體能感者,但是其業,何實戒耶?答:但是一種,約其義用,立名字異。問:戒既種上差別功能,第八緣不?答:不緣。若爾,種上廣大功能,如何即緣?答:廣大是實,戒是假故。故緣其實,不緣其假也。問:一種功能,假實何別?答:廣大依種親起,不約防外名實。戒體其色,外防身語,是故名假。如提塘等,亦遮故思之。
章如何得言至無表色耶者?
其答意者,假所發雨石之色以立其名,亦復何失?
章生今亦者。
二字錯合是在字。
章並先從師者。
師下脫受字。
歸敬章卷第四本
章:故我稽首大沙門者。
頌云:稽首故,非身敬。若爾,雜集序云敬禮,如何即通身、語?二、答:彼論釋中自言身、語業,實性論中而無釋處,且依有文作如是判,據實相似。
章轉愛果者。
章俱舍至之通稱者。
俱舍但以身心,不名為稽首。稽首即是身業別名,亦是三業之通稱也。俱舍且約別名而說,據實通三。
章隨其所應,亦通種子者。
今是身語二種無表,依思種立名種為體。
章、身語二業至聲處者。
章語業禮者。
所有違妨,如三輪章及彼記會,故不更釋。
章二,歸依境廣等者。
問:狹境敬禮歸依可差,寬境敬禮歸依何別?答:歸依寬,敬禮不定,故名二差。非是寬敬,即是歸依。歸依三寶,所以寬之。敬禮雖三尊,而非是寬也,亦復全別。
章四支七支等者。
言言支者,語業四支,約語表業但說於四,身表於語義准可知,不言三支合而言七。
章七。歸依義勝至而兼是者。
章,證淨是信等者。
章法,隨法行者。
隨聞慧,法行修思慧,此法隨與彼法隨,第二聽聞何殊?法行中思與彼第三作意何別?答:由二三而為因故,而能生起法隨法行。總而言之,前三為因,第四為果,果即三慧。
由根不調,故須歸依練根器。
章依不成依者。
所歸者無恐怖故,更不說求所歸依也。若爾,僧寶又是所歸依收,豈不求依更無怖?答:勝鬘經云:但說如來名歸依。
章一界處者。
據其實體,體唯思故。五蘊中言色、行二種,體表合說。
章由形惡者。
即欲界能變惡身,恐怖生類亦生類,
章十二,受歸依者。
從於師受三歸依。
言大師等,即善十一之眾。
四食章
章前解不然等者。
談初師釋與後師解,意有別故名為不然,非是破前名為不然。非要等下,出前意。
准論但言攝益喜等,不言八識。
章能會境思,名意會思者。
意相應思,能思於境,令合會故。意會思有,有能令境思,此思能令意於境中思惟也。自聞思與所思,二行何別?答:思但思量彼境心所,即能令心造作等,故二別也。不然,今者正取意相應思而為食體,何須說言思令思惟?自聞取,理猶未盡,應撿彼文。
章能攝益識者。
章,依止方便者。
思為依止是起,愛根等亦方便。
章如是三種至由體增盛者。
章及緣現在者。
觸,食也。
章未來生故者。
思食也。
章亦緣過去者。
雙說觸思,通緣過去。
章。此義且依順觸思,故略而不論者。
觸思緣現及未來世而是順,故云說現未略,而不言緣過去也。
章,能與後後為增盛因者。
令彼合識而得生,言意根等無間滅意。
章四者,前三之所依止者。
即第八識,由此任持根大種等而得安住。
章,依彼而轉者。
彼即第八識。
章能集後有,業煩惱識者,
即業煩惱所招當來異熟識也。
章、由此四種各有通別等者。
章謂變壞,故有變壞者。
章四有種法至四食者。
由此四食各別,能資長氣力,四方能資諸根大也。
章、又由追求三食等者。
一二、未來所有食,若前先不初相從,而追求觸思者,據展轉求三食也。求食即意起,喜樂即觸食,思量二行相難見。
章,生業煩惱生,後有識等者。
由求三食以為因,故有業後有識生。
章四,是諸行至因緣等者。
章嬰兒等類,亦能知故者。
雖不能知觸思識等體用行相,然亦思量觸對對諦境,故名為可知。
章,日日分易資養等者。
此日日資身也,若闕身即羸損。
章無無生而住故者。
章,由緣未盡善等者。
即是前生能滅生之善,由有此善,有情得住。
章謂於是處,說由命住者。
章:若爾,何故至處寬遍耶者?
此未詳也。今助釋者,意云若其不損即名長養者,有處寬遍長養一切,以是不損害也。
章根,由其識所資長養者。
章雖具五處,全非是食者。
界繫別故。若無漏者,據有漏故。
章然由聖力至可為食故者。
章有義不然至非法處者。
章此亦不然至三處名食者。
此意說云:但能資養即名為食,非要三識緣故名食。上有情類食段食勝正為食時,三識量是緣,若得三時未為食故。此亦如是,道理皆難。所以然者,定等所變是上界法,如何得資欲界有情?界隨增過。又無漏者破於有故,如何食緣之?定通等力即不決定,故得以上而為下食。雖然終有,致別非有失。又解:尅實言之,但以彼色而為其質,自第八識變業果色而受用之,如義燈中廣問答辨。
章有漏者,是善性攝者。
此即是許七地以前變魚米等得實用。七地以前有漏尚行,故有漏心亦能變也。
章。若無漏者至漏者至彼損有故者。
問:為食之時,但唯食自第八所變有漏之者,不食無漏,如何得言破於有耶?答:由以無漏為疎緣故,畢竟能令有情終得斷於有漏。
章,此義便狹者。
對法及彼在下離欲之人,攝論無及,故不攝彼下離欲者。
章答有二定至資下三耶者。
眼、耳、身、意,名四識也。既言下,識思、識觸、定隨。
章問下資上耶至思妙理故者。
上字錯合為下字。
章、約方便別義者。
此方字錯,應撿餘本。
章
章集種子識,得有增長者,
前三者,此明由三為門起業,或識支種子為後有因,名識食。
章智順益捨故者。
簡非遍境故也。
章。然唯約與未生諸法作生緣理者。
由此食為因食,得長養諸種子,彼六識等准勝果故,以現在食不資落漏謝故。
章但由法假者。
更非有受者。
章無漏又爾者。
但持無漏故。
章初解遍六識者。
六十二見章卷第四末
章、由習異見異親近故者。
章本劫本見者。
前際也。
章末,劫末見者。
後際也。有云本是成劫,末是壞劫者,不然。總名中云五為前際,五為後際,即阿含云本劫末劫,明知是前後際也。
章二十句等者。
即:色為我等是。
章阿含經有至非可全憑者。
淨色也。靜慮異名。
章第二。觀生者
唯觀生彼,不觀死此也。應撿疏論。
章若有說言至即有違天眼者。
章常論者。
瑜伽論中解常論,更名為常論。
章或見梵王,隨意成立者,
見彼梵王大種常,或見心無常,或見自身及眾具,梵王自隨意成立也。
章同。彼忍者
彼梵王也。
章,或住梵世者。
章,或是展轉聞者。
即生此間傳聞他說,或可在梵世亦傳聞說。
章皆依靜慮者。
章,出心以前所有諸位者。
通自心.心所法及餘法也。
章。諸法如我者。
此諸法者,身外諸法,舉自之身,例於諸法,而亦無也。問:何故不憶出心以前?答:出心以前,正在無心,無心何憶?問:何故不憶無心以前諸有心位?答:外道宿住,極唯憶八十,為在無心經五百劫,故不應能憶無心已前。問:宿住亦得緣於色法,在無心位。心.心法雖無,礙色法在,何不緣色執無因耶?答:凡宿住觀,要於心方,觀色出心前。心法既無,如何觀色?
章、若依緣斷邊際求世邊時者。
壞時論於盡劫,名斷邊際。盡邊以為分限,名有邊也。作此見解報故,名求世邊。
章出觀方便者。
雖列四,今談其體,第四但是第三故,而是無別體。
章一,不善清淨者。
外道也。
章二,善清淨者。
唯佛也。唯入俗定者,外道定也。
章,或為異記者。
善說不善等,名為異記。
章或撥實有者。
撥實法以為無等。或有云:應據動。
章或許非有者。
章又以聖者至不矯亂天。
章、隨於處所者。
隨世何方域之處也。
於同淨天而未解也。
章性雖有識者。
雖有解,性有本,言隨憶也。
章答成邪見者。
見不正故,名之為邪,非要五見中邪見。
章不答,成妄語者。
雖不分明說我愛有證,能亦𦁏含自說有證,今總不答。前說有證者,便說妄語。
章如是三種,假託餘事者,
章無色界下三地亦通於彼者。
如大眾部:若說無色亦有色者,我有色句亦攝無色,下三無色何故除有頂?答:彼非有想非無想中故。思之。
章第七者。
大論第七。
章二、執我種種想,謂在下地者。
第四禪下,三天及欲界也。欲界可知。初禪為見覺樂等別,二三禪等見大水災,有怖不怖差別心故,如法華抄。
章。一、我純有樂至謂下三靜慮者。
三,唯樂受。
章我有麤色至我斷滅者。
章欲界諸天者。
人天趣別,故別開也。
章三,色界諸天者。
若計自身,若此若此,他身及此,今說以為滅,悉皆得故。
章。我解脫心,得自在者。
由我解脫,故心自在也。
章觀得自在者。
於所變境而得自在,名觀得自在。有云心得自在者,謂止觀兩行,互未詳所以也。
章此說勝妙略無,人中婆娑說有者。
此一段文疑錯。
章,具足住者。
證得現法樂住也。
章。何故無有二天者?
三十三,天與四王天。
章及仙趣耶者。
亦有於仙而沒得之,天執不沒者以為常,何故不立為一分耶?答:此等難及,廣聊簡法,皆如義燈。
八解脫章
章內未伏除,見者色想者,
自內身見有好惡,貪等未盡未除。問:離當地惑及依六行得空識等,即得名八解脫不?答:有云:離當地染,非八解脫。八解脫者,要解脫處思惟勝行也。六行者,外道可然,佛弟子但依諦觀修解脫。
章見者,色想安立現前者。
章、由前三解脫引勝處等者。
問:為是八解脫方修勝處、為將少多即引勝處?答:為二釋:一云、得於二解脫已,引前四處,次起第三清淨解脫;解脫起已,引前四處;四處起已,解修餘解脫。二云、定得八解脫已,隨其所應,引其勝處。且依解後釋。若爾,第二解脫而已得於內無色,初二勝處如何復云內有色耶?答:內安立色,名為有色;非未離染,名有色故。對法云:解脫名造修,勝處名起加行,遍處即成滿故。三種次第別也。若如前解,解脫、勝處修有雜亂,更思
章或見者無色想安立現前者。
由初習業未能任運,故須安立無色現前。問:設不安立,但依靜慮觀作少多等,何失?答:有云:由要先安立無色想,伏除見者色想,始依靜慮作解脫,以彼先除定故,更遠防故。問:瑜伽對法皆不作少多等也,准何言之?答:第二既云餘如前說,故知爾也。問:初解脫等但作光明觀,如何如前證少多耶?答:攝少多境而為光明,取彼如前所攝少多,故無失也。更思有云:見者色想安立現前,未得無色定,但依諦觀伏除見者色想,或依真觀。問:初二解脫但觀欲,何故但於第二言已離欲色?答:據實是齊,但初據二果及外道等合單作者,故不離色已。有云:佛弟子但依諦觀得根本諸定,不依六行,不同外道如聞佛說法即得初果,豈說六行得近分也?有云:初解若初俱未得無色定,俱依諦觀伏斷色染,
章,又不思惟彼想者。
不思惟彼初光明相而為相也。
章今此第二內有色有根等色者。
此會違也。有餘文言內有色者,有根等色也。
章,世間正智者。
修六行智,亦名正智。
章前無間道至方得至解脫名者。
欲入滅定,還作無間解脫道也。
章即外色之觀及有色之觀。外色者:
初釋大乘,後及有色等,釋小乘攝。大乘初觀,觀外色故。
章。諸色之觀及內,無色之觀外色者。
章、一向意解。思惟淨妙者,隨轉理門者。
隨小乘俱舍等說,唯作清淨,名一意解。
章定等諸所依法等者。
彼同時心.心所等也。即此定等,名之為處。定等非一,名諸所依,即是彼能依功德虗空之所依,故名所依法。言能依行者所緣虗空等者,舉彼能依,顯所依也。能依行者,即功德等,便思
章餘無所有,無別境界者,
無所有外,更無境也。
觀彼識外,名觀已上。有云:空無邊處者,緣無邊為境。若厭色生,彼皆無色故,即緣彼空故。若厭色行,非要緣空對治色也。如滅定但厭心令滅,非要空也,故但厭色。問:無所有心唯但思惟下識處外無餘法,故名解脫。為亦緣於自他四諦非擇等法為解脫耶?答:緣於自他四諦等下,然解脫障.所知障收。若也不解,自他之名亦是障攝。若也解名,除一分障。若欲解名,必須思惟識所處為境。戒之外色心等無,名無所有。不爾,如何名無所有?有頂解脫亦引此知。而言無色不緣下者,不緣下界。又餘不能作解脫者,不能緣之,非一切也。更思問答此難:但厭色作何行解?故緣空及識,更不緣下地。若無所有,即緣下識,於識上無彼空境等,故名無有微細。若爾,此與識處何別?答:識處但觀唯有識,更不觀所餘。
章,故漸入真觀,方斷空障者。
章以攝受相者。
即是展轉相攝受。
章為斷此二障者。
色.無色,二也。
章異生聖者至然有差別者。
章除變化障,得自在故者。
於色解脫,起諸神通,得自在也。此說聖者,異生不然。
章不說異生,不作初三者。
論既不說異生不作,明知異生得作也。
章由此返顯至故通內外有者。
此會意。論既不言唯聖者得,聖之弟子不得,明知異生而又得也。所有言外者,異生名外,或外者外道,彼論但言多生貪味,非是一向不許彼得,文無遮故,應撿彼論。
章即於淨色至變化相違者。
於淨執不淨執為定實,故障展轉相待解。言變化加行功用者,於淨色變化不淨加行功用行而不能成,或功用者於淨色加功用行而執著也。不淨准之,後解好。
章、惑苦二法者
是定障中義說,或聞在定障中無有也。
章第六。解脫至之令遠者。
此通對以下為境斷定障也。應撿彼論。
章後成滿時至得後起者。
章。離欲得者
二執章
章思誕提底者。
章依本我無境者。
依本執心,妄為我執,我境而無體也。
章故法我見,亦同生我者。
章,除染淨意者。
有覆名染淨等攝,無覆無記及以善等。
二十七賢聖章卷第五本
章斷六七品,即半生在者。
章初,預流向者。
前十五心名之為向,何故文中更不出?應撿餘章。
章八智十六行者
十六心中八智為體,忍從於智但名八智,四諦之下各四類行相乃名十六行。問:前十五心三諦四行皆悉是向,如何總說以為果耶?答:唯道類智初果正修,餘之七智初果之時而是得修,正修得修總以為體,故言八智。道四行相而是正修,三諦四行並是得修,亦同智說。不出第二果者,第二果或易故不說,或是脫也。其第三果及第四果頓修八智十六行,准初果說。問:分別之惑初果已除,第三果等不斷彼故,何故取彼八十一無為為體?答:果總無為,所以得有八十一也。此等皆依小乘,應撿俱舍等。
章轉至前三果等者。
章第三,果中為身證者。
章,成就彼對治者。
成三四六對治。
章問:上之三,亦應入斷者。
答此問者,初之三品初入修道智猛利即斷,中之三品修道再起不入斷盡。又中下三倍離欲故不須,初三非倍故入即斷。又初三品麤易故入,中三細斷入不頓斷。應撿俱舍大乘無文而解者,通大乘無失。
章皆於初禪身至而斷受生者。
章答四果說者。
此答意云:為立四果,故說羅漢。羅漢若無,四果不定。
章答:約種姓別立。六、有別者:
章問:向中何故不取見道無為者?
章以彼經生至無由生欲界者。
此是答二解,合在必無命終下。錄錯。無命終之所以也。怖生死故,不生上界。欲界惑盡,不於欲生,為此所以必不命終。如廣章說。錄誤。失安在問中?
章又多障難者。
放逸處故,唯梵王所居。放逸名障。
章何界所攝者。
此文說錯,應勘本。
章有果而非向至不進斷位是者。
此前問意,今約得是果亦為向之者而以為問,不據唯果及唯是向而作問端。初果、第四唯果非向,初向唯向,故今答中於此而答。不爾者,何所以而不取之?應撿廣章。
章,如何而斷欲界第八品等者。
章二,性煩雜故者。
章略有五義。
如廣章說:
三科章
章五蘊通二性者。
問:執一開色為十,理即章違,合識為一,如何能遣一合之執?答:為執色身為一,合我開為十,但書心法,非見不執,一合不別,開非不開,除彼一合也。此門依彼般若經中,破一合相,以為廢詮。
章又釋樂色多至開心為七者。
此等文錯,應撿俱舍。
章、好惡等。三、據性是假者。
章定自在生實者。
定所生起色是實。
章、定境色是假者
章如梵王起論者。
章二十四。不相應隨應者。
等,隨彼所依以明性也。
章法中定引果者。
即定果也。由定引故,名為定引也。
章遍計並威儀者。
即遍計心,妄為色境,名遍計色。即遍計心,於所計境,作威儀解,名為威儀。
章九變化,五界中者。
界字錯也,合為蘊字。又唯取色界者,緣字又錯,又合為蘊字,下自分別十八界故。若爾,下言識中唯第六等,如何今云唯色蘊?答:談所變化,唯色蘊故。心.心所等非所變化之第六說能化。若爾,眼、耳二識何名能變化?答:眼、耳二種實非能化,以眼、耳二有二通故,名為變化。
章五塵全者。
有云:據實所變,皆能法處收,但以境對根言五境。
章扶根。四塵扶根,塵非業感者。
各自性收。
章非別有自性無記者。
談離異熟無記,更不別有自性。無記異熟生,寬攝得於彼。
章無間以辨緣者。
依等無間,以辨緣也。
極微章
章瑜伽亦說至中間盡滅者。
更云不至,明無實微。若有實微,應云至也。
章翻解此至微至邊際者。
非至極微邊名際也,但七極微之處,名之為邊。
章便能清淨廣大修習等者。
章五勝利者。
欲修法空觀,要先折色等,
章後入空故者。
後字錯也,應為得字,由斷煩惱得空也。
章,斷集諦辨苦者。
為因名集?為果名苦?一、諦體義分不同小乘,此二定別。
法苑義林章決擇記卷下本
勝定果色章
章,心自住轉者。
由自在心,而乃得起。起者生義,
章微細性者。
談此定色,是微細也。
章空量地處者。
章,豈二乘等者亦不能變者?
准彼顯揚,二乘聖者亦不能變也。
章無色界天許雨淚故者。
牒前阿含,證其凡夫而得變也。問:但言天雨,不說凡夫,如何證知凡夫亦得起?答:但言天雨,不言唯聖,不障凡夫,故得通也。
章顯非出世智之所行者。
章,隨所修勝定果色勝解者。
章說初勝處者。
八勝處中,初勝處也。
章若勝者至所攝色者。
作此勝處,有其勝劣等之行智相,今舉等勝總意證之。既依勝處觀聲香等,作八解脫亦復觀之,後起神通變於境,雖解脫等因,故亦變五境。
彼定前加行,但變色三界,不變香味。所以然者,彼定地無香味故,加行心不思變,即加行心名為因。
章設復變之,無彼實用者。
問:彼變色等亦無實用,何即變之?答:雖無實用,以此定地有此三故,故可變之,不用香等。
章不可說言至有實用故者。
此並牒難詞也,思之。
章根為識依至具五境故者。
並是釋難也。思之可知。言似根但是色等五攝者,以無根用,但五塵中收。
章然從緣彼至發故者。
章一者、觸處業等者。
等取心.心所也。
章此唯定果意者。
賸此唯定果四字勘餘本。
章或五識境者。
定果色通變五塵,故五識緣也。
章或通不繫者。
章隨定前因者。
定前以初期心,先變大種,後造色也。即是前心,名之為因。
章。此大通造三識之境者。
第八、第六.五識為一,名三識。
章亦許定力,先起定果者。
章或此文說至後造生故者。
此意說云:定四大種變,自親能生定果色時,要託觸處以為本質,法處四大方變定色。今從本質說初能造。
章定大種劣,不說依起者,
章,然非本大親變能生者。
觸處本質,名本大也。
章顯揚意說至非定中者。
依此說言非實大生者,非是觸大種親生名非實生,非說定中大種不親生故名非定生。
章若初大種至非親造故者。
三、識名准前,應望果色相依名造,非是親造。
章若後大造至非疎遠者。
法處大種,望定果色,俱時親造,
章、若依初造至能造無漏者。
章。或以自處能造他處者。
章此依依處,大種所造者。
章如依此處至豈無大造者。
入定之時不杖觸處以為本質,又彼定前加行之心不作期願,先變大種後變造色,然彼定中得起定果,此定果色豈無大造?
章即隨所依至第三依處者。
出能造大也。凡入定時,各有所依床座等物,故以此物大種而為造定果色。此異前二,故名第三。非唯床座名為第三,俱言前二為能造者,皆第三攝。
章,更除中間者。
章無漏不論者。
章善及無記者。
問:今此定果為定散耶?答:若是定者,何名無記?定唯善故。若非定故,是法處收,不可名散,亦說此為三摩哂多故。答:此義極難,義且相傳。釋:非全是定,亦非全散,為此得名三摩哂多及無記。如睡初起未醒時,不名全心,無不名全睡。此亦如是,思之。
章,又菩薩一向善者。
設為嬉戲,亦為利益,故唯善也。
章定力,但是任運生故者。
但於定中心欲所起而即非之,不同於通要加行思後方變作。
章或是根本,及果所變者。
定是根本,通是果也,定果故。
章、根本境定力所起
章若解脫境等者。
通是解脫通所變,境是解脫所觀之境。
章然通能引根之與塵者。
通勝定劣,故通根。
十因章卷第五末
章隨之說,名隨說因者。
但言隨說可是依主,言隨說因即是持業,今言因者且總相說。
章。若待能受,有所受者。
章,餘有通故者。
即所受也,能受餘故。
章,若疎緣相攝者。
依瑜伽尋伺地意,除其種子是因攝,種子是彼生起因收,如唯識第八。
章依引中等者。
取上品,但中上不引下。
章後界狹性寬者。
唯引當界,名為狹。通善惡性,招異熟故,名之為寬。
章,諸雜染法清淨法家相違者。
章有依主釋,亦持業也者。
章若清淨之隨說,因體通三性者。
以不善心說無漏法,即是不善為清淨因,餘准可知,總而言故。
章、若據觀察至有漏性者。
其攝受因攝六依處,妙觀察智與染第七為無間緣,第七為果,觀察為因。據此義邊,故果得通有漏三性。且舉末那,餘准思之。
章既言於勝品,亦至三性者。
雖作此釋,道理稍難。有漏三性望於無漏,無漏可得名之為上。漏、無漏別,善、惡等殊,何名同類?故為不可。
章若能同辨至通三性也者。
章若總而言之,何妨亦通三性者。
章,雜染法之隨說因者。
問:雜染既攝有漏三性,下何故說無記十因?答:雜染義寬,無記義有別,故別明之。
章、因果差別等者。
章若據表業至,於理何失者?
若約表邊,何妨果因俱通。善等之首等,舉其表色。
章少有雜染,牽引因等者。
章若雜染之攝受至法性同前者。
同前。清淨之攝受因唯清淨,此之攝受果亦唯雜染。
章言引發至果性同前者。
與之攝受相似,思之可知。
章亦可無此釋者。
說三性之因並能與彼勝三性果而為其因,論言得與勝為因故。今不許者,不約三性應得為因,論中但勝因類故,不言異類。
章、若據因有漏善至無為耶者。
有漏善者取六行道,此六行道既能斷惑,何妨雜染因果得通?無為問:大乘六行不得雖繫,但得非擇,如何今言證離繫?答:雖實六行不證離繫,由此為因得後能證,故據遠說。或此中談薩婆多,彼詐六行得離繫故。雖然,彼宗不說有十因
章言定異至體,通善惡二性者。
此中文錯,果法二字應重。言若有為者,若字賸也,應撿勘餘本。
章言相違因至唯善性也者。
問:無為以為諸法之依,如何說言是雜染法相違因也?答:由無漏道證真如已,雜染便斷。據此義邊,說彼真如為相違因。不爾,稍難。問:異生性是聖相違,何故不有雜染即因?清淨准此。答:今說不得雜染即是雜染家因。異生性者是聖相違,不是雜染相違因也。清淨准知。問:若爾,何故釋名中云相違即因?答:前言即因,不約其性,但總說故,可言即因。今者約性,所以不同相違因
章果,即種通一切者。
章果上實無記者。
佛之上實無無記。
章為極成者。
為善極成。
章通有漏無漏者。
因果合說。
章、以果顯形待水等者。
水中顯形者,是影像色也。
章以八,取外麥等者。
章第四廢立至有六別者。
如義燈中煩,略明之。
五果章
章總中者。
總談五果,名之為總。
章於中依總立者。
以彼別法本依總故,云依於總得士用名。
章,六行所住等者。
章勝者,名士用等者。
簡,非勝招致也。
章。此依聖教至通無為處者。
大乘聖教無文說無,為得增上.士用二果處也。若准小乘,我即許得之。
章無記望善惡法者。
章以顯無為至一二果者。
一者無為離繫,二者有為增上異熟,據相而分別也。
法處色變章
章就此論說五者。
此對法也。此章本依對法論作:
章一。影像者
或託質所變起故,或自心上變現之者。
章二,所作成就者。
變定,果有實用也。
章三無見者。
此定果色是法七處色,色者非眼見故。若爾,如何此界凡夫見佛身等及梵王等?答:言得見者,由他定通之所引故。今談不見,尅體而說。故唯識云:定通等力即不決定。測法師云:定通等色非眼見。引此文證而言見者,但是為緣起業,界色從緣也。
章非實大生者。
無別大種而生此色,或隨所依,或杖質大種生也。
章六計屬心相者。
此章通等屬能變心也。
章七世間者。
以是事故,名為世間遍無漏。云但辨有漏,又云世間定果,辨能因也。
章自他地境者
章熏種為因,後生根境者,
章、以因從果者。
所生根,名之為果。
章,以影隨質者。
遍計影像從所緣質。有云:問:如空華、龜毛等是遍計色,既無果可生,不可從果是何所攝?無本質攝,此為法處攝。答:此說果攝,與見同種法現生,隨色蘊攝,故於法處不可云也。
章若假若實至異於餘類者。
章理應法處,唯有三種者,
章主聊簡,立為三也。
章五蘊等說者至此云何?然:
難五蘊論,思之可知。
章影暗
翻前光明。
章上下見別至及空一顯者。
章界色攝六種色者:
界者,空界色也。明暗光影,空一極迴。
賸彼一字意識所變根,皆遍計攝。
章、定境色等者。
此言定者,即散心定,即是等持。若等引定,是第五自在中收,如何說在遍計中耶?見無用等言,通彼根塵定轉也。有云:除無漏位,以因中遍定心影像無實用者,並名遍此色體者。此釋不然,下許定中而有假色。若假皆遍計收,定中更有何假法而言通假耶?
章。一者、總義者。
略聚眾色而總之。
章今此色者至持業為勝者。
章色既通名,初後解勝者。
章。逈色者
總者,逈中攝彼光明暗影,故得總名。
章處所寬廣,復能為依者,
處所寬者,義同總也,依逈色有光明等。
章恐濫虗空者。
恐濫虗空無為也。
章又逈色通至,但稱極逈者。
章散合二名,即成兩釋者,
章又別解脫至亦名受所引者。
以彼隨心從不隨心。有云:或以是無表因故,說彼別緣得名者,此不可也。與下釋何別?
章亦亦兩解者。
亦是散合成其二解。此散即持業,合即依主。
章,猶如變化者。
此定果色如變化也。
章彼果者。
此定果色,是彼定前加行心果,由加行先期欲變,後方變也。
章彼境者。
定果色定所行境。
章。解脫勝處至實用都無者。
章佛智具能現諸影故者。
章。然由聖者至極殊勝故者。
令他所見以有形像,名為成實極殊勝也,非是令他有受用故名為殊勝。
章,瑜伽唯說至略而不說者。
此會初引瑜伽,彼文但言威德定色而是實色,故略不說餘假想也。
章、由三品心至後是實色者。
下、中品起影色。上品起者,名成熟色,初即影像,後成熟。
章。若與能緣,體雖離者。
問:五識緣境,依本質能緣。既與本質相離,如何得有合中知耶?答:約相分合中知,八識皆是合中知攝。若隔相分名離中知,識杖質皆離中知,進退俱過。若言境親近識之者為合中知者,既俱言離,何得有親?應尋善釋。
章。諸非實色至無用者。
即緣龜毛等所有相分,與能緣見同種生。
章或與質同種生者。
即極微等。
章別從種生。
定果,善實!色。
章依此二理者。
章集量論說疎所緣緣等者。
此論說云:但疎所緣,皆有本質。
章論說極微,有十五故者,
章次,影逈至色無別處所者。
此極逈依空界色上下分成影過,及空一顯色.無色無別處,故不可取無色界也。
章然從緣彼,種類影逈者,
色界定色種類。
章說彼大造者。
章許識行相至,定有本質者。
此意說云:若質為所緣,相分為行相;若相分為所緣,見分為行相。若唯影像,如何相分名為行相?若唯本質,如何見分名為行相?既說見相分通名行相,故俱有質、影二也。思之。
章折緣諸色因名教者。
本質如前者,若緣諸色、若折諸色,并杖名教而為質,皆有本質,同前師說。
章劫盡常假者。
章離說行相至通一切心。
見分行也。
章若緣如智至有真如者。
若根本智亦有相分,相分通隔,更說於誰能親證如?既不親證,誰智如有?
章又諸菩薩至依何本質者。
章不爾至諸威儀者。
若不同前說爾者,八地上位常定無別定加行繫發,如何念念能入滅定?既許念念能入滅定,明知不要據彼第六威儀定心威儀方起。又經言念念入者,談彼菩薩堪能如是,非是念念恒在滅定。若恒滅定,一僧祇中所有煩惱等豈不斷除?稍難思之。第八杖彼第六相分,以為本質而緣持也。
章又梵王等至為本質耶者。
章。性境不隨心者。
一、意之法處色性境等,當何境攝?如義燈第一。
三寶章卷第六本
章又云至一切三寶者。
此並彼論釋詞,意思可知。
章安慧意同天親者。
同天親師俱舍論中歸敬頌中諸一切言:
章諸會諸聖眾者。
章住道者
章,彼由記說變現力故者。
善說諸法,名為記說;起諸神通,名為變現;
章依彼經至名為命道者。
辨二差別,由持戒後為他說聖道等法,名為示道。但持戒等不為他說聖道等法,即名命道。言具六支者,即次云軏,則所行清淨等是。如是無表說。
章於汗道中等者。
由無初三應汗中,求有見者而奉事。
章,乃至弃捨者。
章寂靜根者。
菩薩名也,而能寂靜,諸根過故。
章因聖所修等者。
章二轉依果,是果法寶者。
章。能依德義者。
道所依法上有此能依,佛位、僧位亦取此位,並名佛僧。
章麟角獨覺,天趣亦然者。
章如上二界至四果者。
薩婆多說:五蘊假者非是佛僧,取彼所有無漏法名佛僧體。彼宗意說,佛僧五蘊俱有漏故,即此五蘊為無漏法之所依故,故損益時成其罪福。
章先受歸取,三乘皆取者。
章、依詮顯旨者。
依於言詮,明於旨者,一體三寶,可滅諦攝。
章准下,住持三寶亦苦集攝者。
章,謂聲法處者。
聲處,法處也。言五蘊者,聲等蘊與行同時,心王、心所即四蘊攝,住持法中無理果故,但明教行。
章於三聚法,平等開覺者,
善及不善並無記。
章法名不覺者。
問:非自覺亦不覺他,故名不覺。
章從多論議者。
章如辨法,事至而自白耶者。
此意說云:律中說言:四人為僧談辨法事,言四人也。得僧名者,即是三人,能白之者,非是僧也。非辨法事,但有三人,即得名僧。又如受日,雖四人,法事不成。一說羯磨,一受四人,餘者二人,不成僧事。以此故知,所和三人,而得僧體。
章辨法事,故非所和體者。
師資所證,法無差別。
章,能證因果者。
資因師果。
章六種人等者。
能信所信,合成六種。所信法寶,雖非是人,人之所證,亦得人稱。
章捨煩惱苦,所緣境業等,
正智能捨也等所捨,知所觀境不為所緣,即教理非以煩惱為所緣境,思之。
章、應以餘相隨念等者。
章,能覺所覺等者。
章為異彼徒者。
但唯言僧,即濫外道;今言佛僧,簡別外道故。
章佛據易損至通為二乘者。
化身易損,今說五逆,通對二乘。若說法報成於逆者,非二乘知,所以不說。
章,隨類化至,亦成逆者。
為傍生類等縱殺非逆,若其菩薩同出家類殺成逆罪。
章,或寶雖可重,至寶一分三一者。
此意說言,寶亦得言一寶三乘、三寶三乘,一一寶中皆有三乘名一寶。第二以佛寶通應二乘,即一佛寶而有三乘,法僧寶亦爾。雖作此釋,答難不爾,一乘三寶但具一分而有三寶。何故一寶三乘?即寶寶中有三乘,故名一寶三分。解者乘得,然立於一乘,故立一分而有三寶,寶中無文唯立一寶,寶不同乘。
章僧本非多等者。
真如即是僧所依本。
章佛非二乘,故無三一者。
此意說云:不得說三聲聞等佛,故二乘中不別立有三身一身。
章何因隨念,加六加三者。
破魔章
章既分二死等者。
章惡魔波旬,號名雙舉者,
魔者是號,波旬是名。上言惡者,對善之稱,非魔稱。
章神光用潔,名自在名天者。
此中文錯,應言自在光潔神用,名天勘餘本。
章或兼死觸,觸於末摩者,
死觸即是末摩為體,四大觸之便死。
章變易正死將死二位者。
此亦與彼分段相似。
章唯說蘊惑,以為魔軍者。
此以惑蘊為此十魔,飢渴及欲等名之為蘊,三毒等類即是惑收。
章天、魏弊、阿難心等者。
釋但立三不立天魔之所以也,舉事明之。
章情立一魔者
情,謂有情。
章唯業一種,不立為魔者。
分段.變易二俱有業中,煩惱業望因及果而體是劣,故不立之變易業事無疑。
章。一、情分假實者。
分段天魔是實情收,變易天魔假情收。
章所知障品至故說後四者。
此煩惱.所知障品,不立蘊天魔等,但立四倒為魔。所以由彼二乘起無常、無樂、無我等倒,障大涅槃常樂等四德,故亦名魔。然所知障不能別感異熟果也。言說二乘起障四倒約涅槃者,此中文錯,應云障涅槃四德位,或應云障四德涅槃,約字應是德字。
章,別障相似者。
章、由智證真彼方滅故者。
章又具破四者。
分段.變易,二四俱破。
章、阿彌陀佛既有魔王等者。
三慧章卷第六末
章有說此三至或七八識者。
此師意說,以果第八緣於教理,故通三慧。第七亦然。因中無漏第七亦得緣教理,故不正義也。
章若能引意至生得善者。
後師牒前義。言亦應能引至唯五識俱生者。後師舉例以難前師。若爾至違聖教者。後師牒前辯違教,思之可知。
章若親聞聲,方名聞者者。
後師牒前師,前師之意云:親聞名義教法之聲,方成聞慧。五識既不親緣於彼,故非聞慧。云意慧應非者,後師難前師,前師意云:意識卒爾聞聲之時,思未起尋求,尋求以後,其慧方生。此慧既滅,不親聞聲,應同五識,不名聞慧。有尋求時,聲之無故。云若聞聲至五亦應有者,後師舉前師義,例成自義。前師意云:後之慧雖不聞聲,由意聞聲,引成於慧,慧名聞也。後師例云:五識亦爾,雖不親聞名義之教,由彼聞慧,第六引成五聞,斯有何失?故後師解為正。
章故耳識俱至,亦是聞慧者。
縱與耳識同時明了,意亦得是聞。言意別者,別字應錯,合是識字。問:瑜伽論云:聞謂比量,與耳俱意。既是現量,何得有聞?答:瑜伽且據獨意而明,今此通說,道理稍難。
章由此聞慧至亦通五識者。
章非七識俱至,行相深故者。
在無漏位,雖行相深是修慧,慧亦無思,有漏可知。
章佛無思慧,非第八識俱者。
無漏第八,行相雖深,佛位無思,故八不有漏可知。
章思謂思數至隣近釋者。
談隣近釋全取他名,今言思慧名鄰近者,自他俱取理即有濫,鄰近.依主二有何別?以是故知第二釋言依主釋者而為勝也。如宿住智亦用此判。
章,念三藏教及師友教者。
餘也。涅槃會之義,非但解三藏教名為聞慧,解師主教、朋友教亦名聞慧。
章於命牛等至食艸所成者。
人以食成命,牛以艸成於命,命名所成。
章又於依止等者。
句等,即是依止。
章雖彼亦說至非彼文故者。
此會違也。且素怛纜所詮之義,非思素怛纜能詮教文,故云非彼文,故亦無違。
章餘為福相,劣故合說者,
此依六度分為二類,餘五度福。
章,彼地無故。彼無色界無決釋分。
決釋分為見道加行,無色以慧劣不得能為勝見道加行。問:初無漏根許在資糧.加行二位,唯識七云:有勝見道傍修得故。許無色界有三無漏根,如何加行無色無耶?答:三根義寬,加行即狹。但言無色得有三根,非是一切皆須彼有資糧。未知彼界心有加行,未知彼界即無未知,亦何爽理?又如見道前十五心有所未知,可當知故名未知,而不得名為加行,故未知根寬加行狹也。或無色以亦能少分作彼加行,加行方便非正彼位,彼位唯依色界思之。
章何故中間,說無聞慧者?
此難唯在五地中也。又云不許上三未至地無者,此難或在七地中也。總意難云:有何所以中間地無?未至相似,何故上三即不許有?
此師意說,出無漏定後起有漏定,名出無漏定。在有漏定、出有漏定,翻此應知。若其凡夫入初禪定,起餘禪三心,名出初禪。餘皆准此。今且依下起上心為問,若得初禪起欲界心,亦名為出。問:第二師要生彼起聞慧者,七地以前諸菩薩等,身欲界起上定聽佛說法,豈說下界起上聞慧耶?答:依上地心聽法者,實是意識相應修慧義分為聞慧,非是實起上地聞也。今明起實聞慧也。又起出世心聽法者,非出定心,故亦不可。以此故知不起者勝。
章彼說厭苦等者。
彼勝鬘經說:心法智而厭於苦,求涅槃也。
章,斷諸住地者。
斷五住地也。
章三皆通二者。
章觀至境等者。
觀此二十二根功能善能立之所以等。二觀業根,根字應錯,合是報字,觀意可知。三觀羅漢隨眠者,觀察羅漢為有隨眠為無隨眠也。四觀心樂禪樂等者,觀此心禪兩樂差別。五觀聖自在通達者,觀此三其神通差別。此之五種並是所觀。
章彼經自說至道因故者。
引此文意,證通三慧。言隨信者,聞思二慧。信增上者,即是修慧。依明信者,即此明信為三慧依。隨順法智者,無分別智。自性清淨者,即是真如。彼為煩惱染汙而得究竟者,彼者真如,觀真如得離煩惱。且作此釋,理恐未詳,應撿彼經及疏。
章通有漏無漏二慧者。
章因集生緣等者。
此十六,俱舍論中及對法論廣易多解之,今且依文略釋。因者,為苦等因,集煩惱。生者,能生諸法。緣,為諸漏等緣。滅者,能滅諸惑。靜者,體離散亂。妙者,起勝為離諸惑。行道者,遊履通生之義,由無漏道通生諸聖。如者,稱實之義,如其意實理稱而知之。行出等者,應撿俱舍。
章菩薩昔在至而為此觀者。
之中,前五通也。
章空八智攝者。
通四諦十智之中,除彼世俗及他心智,中間八智緣前空。無願六者,法智.類智.苦智.集智.道智.無生智。無生緣諦為境,至無學位苦便不生,名為無生。有為之法不可願求,所以六智名無願也。無相五智者,法智.類智.滅智.道智及其空智。法類二智而是總故,故通無相。空智而滅諦為境,有漏之者名為有相,所以道諦亦無相收。然有處說:空智緣苦,苦果無故;無生緣滅,之無生故。諸教不定,且作此釋為未定
章評曰:至是生得慧者。
章成八千功德者。
八字錯,應是六字,應撿餘本。
章不爾。三地至自在愚者。
章由此定非四十心等者。
既言獲常六根等,明知不是四十等也。
章是決擇至此說聞思等者。
章如實義者至非憂根俱者。
章唯依色地,聞有種類故者。
章若無學身至通無學者。
此說羅漢而有二說:一云唯無漏法名為無學,一云無學身有漏善等順無學收。今取後義,聞慧順無學故,亦名無學。問:何故不以義分聞慧言通無學說相從?答:聲聞不能無漏心中聽法,思量後得有不廣,不得義分,故但相從,名無學也。通緣三種:聞、思、修也。
三輪章
章漏盡智通至唯是無漏者。
說漏盡智唯是無漏故,故二智攝。
章,漏盡身起至十智為性者。
是漏盡身之所起故,名為無漏。非體全是,故通十智。十智之中,世、俗、有漏、他心三智,通漏、無漏。下之兩義,意同此也。以漏盡通即三輪,教誡輪攝。餘二准此,通漏、無漏。
章三,皆世間者。
章作用狹故者。
問:亦能聽法者境,何故名狹?答:望於色界仍是狹故,不與通名。
章答由遍計至三輪清淨者。
此中總意,遍計所執而無自性故三世,無希望等總談三世,離遍計故三輪淨,非三輪別配三世。
此總標也。
章,修所成果者。
三種聞果。
章今者大乘至教誡攝者。
以四道理教示於彼,不名示道等。俱舍意者,六通之中,神境通.他心通及以宿住,名三乘道。所以然者,示現神通及說法,以宿世等事多,令彼證知而生信故,得示道名。天眼等通,自性遠見所照境等,然他心不智,不肯依信,所以不得示道之稱。
章記之說者。
記者,他心即言說,即此言說名記說輪。
章說之記者。
記如前。今即以記復論三輪,皆悉是通所攝,記即是通故,後說、勝說非通故。
章屬耳聽者。
章、能知說法音聲義故者。
天耳也。
章、以知他心等者。
他心通。
章依於此義至用故者。
談亦通。是語淨之所以也。
章,聞彼聲教或說法音聲者。
章雖天眼通至,略而不說者。
章又為示現至三業化者。
神通記心教,誠如次配之。問:准前十地論及歸敬章,並皆說記心而是語業,何故今說為意業?答:由他心智等記知他心已言語,今彼語業而得清淨,名為語業。語業非自能記於他,今意業名記心者,談彼意業親能記,望義別也。
章六至令發心故者。
發心為第三,即同瑜伽十二種方便之中增上皆有者,今除悉恒處中住處令其證入,已證入者令成熟,成熟即是此間發心。此亦不然,何故成熟名發心?今觀文意,發心即是令彼增皆處中亦發心。若爾,何故名第三?或可發心而有多義,雖復成熟亦名發心。撿十二方便
章以一記一者。
以一剎那,他心之智,記一有情,
章以一記多者。
以一他心智記多有情。
章即令離欲等者。
遮心等。
章唯以一界者。
一,三千界也。
章即是彼所有俗智者。
彼自受用身所有俗智。
章上下應思者。
下非一地獄,上但作者欲色二界。問:何故不化無色界?答:通依色界,色界劣於無色界故,故不作彼。若爾,世尊如何能化?答:世尊自在,故不相例。
章小山等類者。
章。若異生者,可能化之者。
三身章卷第七本
章、法身空理等者。
章此無不然等者。
此並章主而以理斥。
章應同彼經至皆是法身者。
此難意云:若言鏡智有為德本名為法身,應同金光明是有為德依名為法身,而不得言同於真如名自性身。
章有依他心者。
從緣而起,名依他心。
章隨類種種身相為變化身者。
章顯法爾增,令他受用者。
章及隨行界者。
界者,因義,隨苦行而現身也。
若其眾生宜見佛者,佛不待請亦不過時而即為現。
章說深密法至名之為細者。
談真理非空、非有、非生滅等,名為深法,稱之細也。不終十二分教等類差別施設法身,下言麤者,返此而言。
章及由此說,當得法身者。
依十二分教說云:修行證得法身。十二即是法身因也。
章二勝義佛至或實體故者。
報佛之中攝他自身,隨十地意名隨勝心,現他受用名現細相,自受用體名之為實。或兼法身,勝義佛中通其假故,故言或也。若報之中不兼他受,即不得言隨其勝現細相等,自受不為菩薩現故。
章,數數出現者。
他受變化非自受用,自受用非數數現。
章前二義中至分為應化者。
章一,思惟分別至化身者。
執無我相而以為是障也。問:何故障於化身?答:觀於生類為現化身,今總為無,更何施化?故為障也。
章,能取所取雜染相現者。
至能引所引雜染之心,故障報身。報身無或是雜字,作離相亦是執也。勘:
章三成就相至未眠相故者。
未眠成就之相,緣如真智而無相,故障法身。
章煩惱障淨至能現法身者。
據於增勝,別障三身。有云:取煩惱所招業名業障。今助一釋,通取二障所發之業。
章二者,煩惱障品能障涅槃者。
此約無性,故違光明。第六據增而說,亦不相違。餘身准此。
即福相身,是施等智慧之餘也。由此福、智能至法身,名為至得。此三、四身皆是報身,撿能斷疏。
章、餘定、餘善等者。
此文脫小,應勘餘章及能斷疏。
章由於化身至法身因故者。
言化身者,即初化身;言教者,即言說身。菩薩於此化身教,故以二為因,撿能斷。疏:
章即前應身者。
即前句云非應身者,所非之身即是第二應身攝也。故即取彼所非之身,名即前身。
章所現佛身,依定而起者,
問:諸佛無非在定之時,何故此身偏言依定?答:為四善根以前生類或示王宮,後成正覺或隨餘類,為此與依定之名。今者此身不作餘類及示王宮,但從所逗即現佛身,所以獨定之稱。
章謂為地上至種種身者。
種種雜類之身。
章菩薩所現種種者者。
由佛現種種身意,令菩薩亦學佛現種種身隨利物,初地能現異類身故,能令菩薩現身名他受用佛。
章無著佛。
於諸世間而無著故。
章,彼名現等覺佛者。
無著名現,等覺同故。此即彼。
章願佛者。
因中發願,今時成故,故名願。或今果位願而現,亦名願佛。
章,業報佛者。
因義造作義,就一義以信,為因造作成,故為業報佛。
章五,涅槃。佛示涅槃故者。
章九,性佛善決定故者。
善性決定。
章七地中得不思議身等。
此地中喻之,能即空方便智,發起有中殊勝行,而能化物。第六地等,雖能空有二種雙行,未能以空發有,廣利於物。
章。應物化身,理亦有十者。
章德用既異,名亦應別者。
有本云德用無異,無字悞也。
章唯所證理等者。
舉所證理證智而有十別也。有言唯所證者,唯字悞也。
章十地之稱,即報身名者。
十地之稱,即是十種報身之名,依能證智分十地故。有本云:十地之攝者,攝定是稱字。
章弟子一意,故現一相者,
弟子意願但言見佛,佛形一相名一意也。問:何故佛地四句之中亦應亦化,云為地上現種種身器,豈不相違?答:此他受用一佛,對弟子故恒現二相。此身不滅,然更別起種種之身,為令弟子起種種類身故。今言一相據彼恒身弟子樂者,前言種種約別起者,亦不相違。問:前四句種種身與諸初而有何別?俱現種種故。答:彼存佛身別化種種時,佛形即滅故,故有別。問:今者何故十佛以後更明三佛身,所明增減不次?答:因前具明十種,彼報乘前便故兼辯三身。
章入所知相者。
即後三性,名為所知。
章、多聞熏習是出世心種子者。
此無漏種一阿僧祇,藉彼有漏聞熏習故,彼能生現故,說彼種名多聞熏習,非彼種是多聞熏。
章、若諸習氣至遍計相麤重者。
章,決擇分善修道斷者。
章然得建立,至道諦攝故者。
談彼二德,無漏種也。言道諦者,釋彼無漏之所以。
章:都無現行文,新熏種子者。
都無有教文說現行新熏生種,或可文字合是更字,撿餘本。
章至修道,位至生中現行者。
問:此道中品種子,為是本有、為不是耶?若是本有者,種即有多,如何說言本唯一品,劣滅勝生?若非本有,依何而有?答:不是本來有中品種子。下品種子生見現行,現行現成見下品種,同一剎那。即此現種落滅已,種已引起後念種子,後念種子名為中品,此中品種生修道也。如第十六心現行種一時滅,所引後種名中品種子也。或於無學,亦准知之。
章無所依者。
無有漏第八也。
章前之同類至後同類果者。
約後不能引於同品,不障引於勝品之果。引於何同類?答:以性同故,不約品也。
章。如是地,地下中上者。
章法爾種子,皆有三品者,
見.修.無學三品法爾而有,准此地地三品不同,種子法爾而有亦自別。
章前中下種至故名轉齊者。
問:前中下品既不相續,何名轉齊?答:如修道位,中品種子生中現行熏成種已,見道下種後念所引種子起時。又成中品與修道齊,下品之者即後滅。修望無學亦復如是。言齊勝者,說轉成者應斷,不續者說。彼本中者,捨無常色自類之中品下品說。問:轉齊二中何勝?答:轉齊者,勝一三道之種各別不雜,二三僧祇劫所修無漏轉成上品以為佛故。若轉滅者,三大劫中所修無漏臨至佛果悉皆捨棄,理為不可。轉齊之家亦復不違經論所說捨劣無漏。
章、令有漏善感十王果者。
正感十王之業,地前時造。
章聞似法義理者。
由不親證,但識心似法似義之理現也。
由前變化似法似義故,而能了知諸法色。更勘知字。
章、能證智起至受用身因者。
即能證知所現相好,而熏成種及重成種,後漸增勝為報身因。
章所證理明者。
由所證理得明淨故,故為法身。
章於無量煩惱至亦無疑故者。
章唯獨諸佛法福成第一體者。
以此教法,獨諸佛法有,外道等無。所以持者,福德能成第一體也。
章餘謂受報至生因故者。
釋頌餘言:報化二身,莊嚴相好,皆生因生。
章雖十法行至,略不說餘者。
章非諸種子不聞緣者。
為不取種子而為了因:一、不能聞故,二、不緣故。唯取現行,現行能聞教、受持、演說為因也。不同生因,生據親生,故取種子。
章,先菩薩位至後方下生者。
章。成道離三魔者
煩惱.死.蘊,三種魔也。
章降魔伏一者。
天魔也。
章,離之別立者。
攝論以其出家與彼苦行成道別故,故別離出家也。言示厭俗者,釋其所以。
章經依出家至合建立者。
經約出家,本為修行,故攝彼論出家。
章行道證果至故離別者。
經據行道、證果、降魔三種有別,故離出降魔。
章說在人中,除成佛身者,
人本有身,即成佛故,所以除之,但言三也。
章二、最後身。三、坐道場等者。
餘經論言:最後道場,皆唯在佛。
章無分別智,觀其真理者。
菩薩等無分別智證真理時,名見佛身。
有本除字為微字者,悞。煩惱體總盡,何得言微?
章若望化身,一因二果者。
章他受用變化,通共不共者。
望所化生所現之身,名共、不共。若多有情屬一佛者,此化身名為不共;若一有情屬多佛者,其所現身名之為共。即百千佛共化一生,百千佛身共在一處,而似一身不相障礙,談實各別,如眾燈明遍似一身,名之為共。
章正智正為法身了因,餘二助等者。
此中二智望彼三身因果通說。若唯約因者,且如初地前證真如理名為法身,後得未起,如何後得名之助也?若唯果者,果無加行,如何為化助因?以此故知因果通說。
由行其行應證也。有本化字誤。
章,菩提心者。
欲,願也。
章界圓滿因者。
界者,果也。
章說此三因,各感三身者。
即一一因,能招三身。
章無著釋至欲願等者。
乍觀此文,為言釋此云何住等問詞,尅實釋彼經答詞如是住等。
章彼經宗至亦受用因者。
彼經宗說此三種為法身因,然彼經中亦說福智二相法身,此三亦可為報身因也。若不爾者,經中福智二相法身以何為因?
中言說他受化身起方便利益有情,以三為因,亦復無失。然文錯,應勘餘本。
章然親得者,法身即非者。
報、化二身於四因中通親、非親,法唯非親,故別簡中。
章、嚴淨佛土皆三身因者。
即無垢稱經說:六波羅蜜.四攝法等,皆淨土因。此因亦即三身因也。如彼疏說。
章。是故處處如如方便者。
化身處處轉於法輪,即是證真如之方便也。或可化身是如如方便因也。
章與智冥合者。
智字錯也。合是理字,或是真字,或與字上脫理字也。勘餘本也。
章此顯等流者。
即報身也。法身流故,即此法身。金光明經亦名法身故,得等流分。或相續故,名為等流。
章受法身聖財,最增勝故者。
此會意云:自受用身,受用聖財最勝故,名為自利也。他受用身,令他受用聖財勝故,受用財等故,從自受用亦利他攝。思之。
章然能證因至假說差別者。
從能證因,假說法身為差別也。
章、不由依止無差別故者。
但由意樂及於業因無差別故得無異名,不據依止無差別故名為無異。
章無量依止,差別轉故者,
此解不得約依止說,無異所以。
章、初地自見百千界一盧舍那者。
十地所見皆名盧舍那,今言盧舍那者,即是梵網經言我今盧舍那也。然准彼經言,盧舍那是二地菩薩所見,言千世界等應撿彼文。
法苑義林章決擇記下末終
其菩薩字錯合是大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