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
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卷上本
No. 883-A 法苑義林章決擇記序引
原夫性相義門,至唐大備也。及乎弉師之門,出大乘基,富瑜伽之寶林,開唯識之淵府,經無不講,疏無不成,遂㩲寄百本之名。今章其一,直通於三性,幽關妙發,八識蘊奧,蓋百法其炳焉。然文簡略,義深䆳,未易通曉。是以濮陽製此記,粗提綱紀,廣舉要領,且假設賓主,起於問答,難通通之,所以目此記也。予今年夏,得諸洛陽書肆,不堪雀躍之至,艸艸謄寫,未加點校。第惜此書魚魯甚多,得此失彼,庶幾他日得善本考訂之云。
因云:本鈔所牒,與現流章稍有不同。蓋周師所釋,依初成本,南都稱之云唐本者是也。惜今不現行。
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目錄
- 卷上本
- 總料簡章
- 五心章
- 卷上末
- 唯識章
- 諸乘章
- 諸藏章
- 十二分教章
- 斷障章
- 二諦章
- 大種色章
- 卷下本
- 五根章
- 表無表章
- 歸敬章
- 四食章
- 六十二見章
- 八解脫章
- 二執章
- 二十七賢聖章
- 三科章
- 極微章
- 卷下末
- 勝定果色章
- 十因章
- 五果章
- 法處色變章
- 三寶章
- 破魔章
- 三慧章
- 三輪章
- 三身章
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目錄尾
大乘法苑義林章決擇記卷上本
總料簡章
章、總辨諸教業宗體名者。
此世友菩薩說婆沙論,於此論中所說非如來語,皆轉法輪。
章大眾部等說者。
章唯八聖道是正法輪等者。
謂正見.正思惟.正勤.正念似世輪輻,正語.正業.正命似轂,正定似輞。
章有取識為王者。
取是煩惱之總名,煩惱體漏,即有漏識,名為有取。
此引彼文證,除八聖道所有佛教並名法輪,助正雖別總得名輪,即法華經觀十二支亦名法輪。又法華言轉四諦輪,四諦豈總名八聖道?故所引證得通助正。若爾,何故結云故八聖道是正法輪?答:此意結云,由觀四諦無漏慧眼等正能斷惑,故八聖道名正法輪,非總結前無垢稱等。
章佛轉三周至甚深法輪等者。
謂見.修.無學三位,名曰三周。如其次第,示相配見道,勸修配修道,作證配無學。又觀於四聖諦境生聖慧眼等者,其聖慧眼是總三世,餘三別配三世可知。問:云何名為十二行相而配三周?答:謂觀四諦,四諦之下皆能生聖慧眼、智、明、覺。且如苦諦之下,眼、智、明、覺配前三周,即成十二。餘三諦下各配三周,總成四十八行相也。又示相等三配於四諦,亦成十二。言示相者,此是苦乃至此是道,餘勸修.作證可知。
章。此生此處此時者。
生簡過未,即生時也。處謂此處時、彼處時也,與前異也。
章、自證諦理不信他言者。
謂解前難引證之文,如入見道,自證諦理,知非染故,不信他也。又解:有隨法行,有隨信行。隨法行者,自尋教法,即便信解;隨信行者,要信他言教,方能信解。今言自證諦理,即隨法行,二解俱得。
章能知圓寂,知非恩故者。
章永棄後業,名為斷密者。
章猶如食吐者。
如有病人患吐為藥而食之時,但希除病,不食其味。受資具等亦復如是,但欲資身而求聖道,不生貪著。如維摩經:為不食故,所以受食。
章。然瑜伽論至一向澄淨者。
章婬欲即是道者。
婬欲、貪愛、義愛,彼十二分教名之為道。問:論言:彼法起愛恚等著,皆名法執。如何今說貪為道耶?答:法執名寬,於諸法中以名屬義、以義屬名,此作此分別而生愛著,即法執收,令彼惡道不生分別而以相屬,故非法執。
章謂契經.應頌.記別等者。
意明此三經名不了義也。
殟波陀慳者,此云生起義。戎戒尼者,此云離間語。此據正翻也。今密將生起義自㧞慳足,密以離間語詮常勝空。問:此密意有何所以?答:若生善法,便能得㧞慳之足。言離間者,非是兩相離間,但能離彼惡,即是常勝空也。
章設有聖教至名非了義者。
章詮常非常門中,言諸小乘教名不了義者。
問:小乘中豈無法身?常佛何非了義?答:小乘戒、定等為法身,偏以王宮.雙樹為報身,以猨、猴、鹿、馬為化身,故此三身皆無常。
章,然是有上是未了義者。
意云:佛初說四諦輪,雖是希希,然亦有上,是以後所說法輪更勝於前。上謂勝也,故四諦輪是未了義。
章、依種種門辨本性義者。
言本性。義深難解,故以種種門辨之。言隱密。
此據言略語廣門。契經等三部言略,故名不了義。餘之九部自說等語廣,即是了義。
章佛得自在,都不起心者,
佛自在故,於一時中頓說三時法,都不起心而分別言:我說此教,不說彼教。但為感不同故也。如唯有聲聞種姓者,唯聞聲聞之教,不聞緣覺.菩薩之教,非佛其時不說菩薩教也。譬如天樂、末尼,此等無分別,但自有情各自隨識而自感得。
章,或有恐怖,或歡喜者。
謂不隨意即生恐怖,若順心者即生歡喜。
章、三獸渡河淺深成別者。
問:二乘證理即齊,如何淺深成別?答:獨覺伏定障多,顯理明淨,故云深。
章莫問聲聞.菩薩等者。
章頓者如來至頓說一切法者。
今時此師說頓者,與自前說一時教同。如來於一時中說一切法,頓能得被三種根機,故言一時頓說一切法。
章三十年中至同行空教者。
此有二釋:一云:人天中定有三乘根性,此人聞此空教而不能行,此名曰三乘同行空教。二云:此教雖是空教,亦可通被三乘,以彼根性各各別故。若爾,即與解深密相違。深密經言:初時有教,唯為發趣聲聞乘者;第二時空教,唯為發趣入大乘者;第三時教,普為發趣一切乘者。若言空教三乘同行,即應第二空教名普為發趣一切者。此意難解,不難前前。前前非必劉虬本言同行空教者,故知只是劉虬自言,無典據。
章菩提流支法師,唯立一時教者。
所引經中有五別:一、譬如天皷,此攝諸文談其本一,名為一時;二、如華嚴.維摩者,依教說一,名為一時,教自說言於一音故;三、無量義者,據相無異,名為一時;四、法華約一雨故,名為一時;五、優婆塞經證理是一,名為一時。此據正義作如此釋,非是流支作此言也。彼但言一時,不說差別,故有異也。
章若唯被大,如勝鬘經者,
問:准大周十四卷經目錄,此經乃是大乘所收,一何乖返?答:夫論大小,約對機理。今遺教中唯明四諦,但對聲聞,如何得言是大乘耶?故章為正。
章豈無一會至入大乘者者。
此意難云:既有一會頓發三乘,一會漸入大乘,發心既復不同,如何總名一時?
章。又,舍利弗!至正等覺心者。
問:此華嚴會,其舍利弗已發大心,何故乃言法華會中方發大心?答:有三解:一云、舍利弗之中有是聲聞,有是菩薩。華嚴會者,乃是菩薩舍利弗,非聲聞也。一云、華嚴會中化舍利弗,非實聲聞也。一云、在華嚴會,舍利弗即是法華會者,在華嚴會但發信向,無道心生,至法華會方始趣向,故無違也。今依後解為正。若依第一解,既是菩薩,華嚴即是頓,如何破他?
章,勝鬘經說至不定性故者。
章定說五時,至後當敘非者。
上來且破頓訖,彼漸教與劉虬義意相似,故指如後。破五時雖不分明,次第義意如劉虬,撿之可悉。
章不定依至以明半滿者。
問:經中自云:為聲聞人而說半字,為菩薩人而說滿字。如何今言不約逗機?答:遮正為機,不障兼也。
章五,戒本淨者。
准覺愛章為吾我,而自釋云:言吾我淨者,即我空也。五字謬矣,今改從正。
章柔順者。
章、滅三界苦得不起法忍者。
齊謂齊等,五百價人俱得授記,齊得成佛,名曰齊成,或曰蜜成,由施麨蜜得成佛故。問:五百價人得初果時,佛皆授記而得成佛,明法華已前有授聲聞記意,如何得言法華會時方與聲聞而授記耶?答:此中總也。但言與記,不言五百中無不得記,復無等言亦不違也。
章雖作此破至未名法輪者。
章次第二時至唯說有教者。
問:雖言第二即深密第一時教,何故今破?答:解深密意為不定性,初正說有,兼亦說彼非空非有及於空教。今此即舉總判為有,故為不可,臨文應悉。
章又成道竟至唯說有教者。
謂十地經第二七日,即說明於十地菩薩之位即是大乘,云何得唯說有?
章彌沙塞至增愛敬故者。
律及經中皆不說法,入定七日及自受法樂,令眾知見,於如來所生增敬故。
章十二。由經者
此是經之名字。
章,依依他起至生無自性性者。
章。生無自性,性者。
上之性字是遍計性,下之性字三性體。
章及即依此至無自性性者。
此有二義:一、依他起形遍計故名勝義,此即四重勝義。四重世俗有漏無漏二種依他,皆得名勝義無性。此勝義上無遍計故,名勝義無性。二、真法界名為勝義,今依他上無彼遍計勝義之性,故言勝義無性。言一分者,勝義之言含依他圓成,今說依他勝義,故言一分圓成勝義。言一分者,准此而知。
章。勝義無性者。
章毗,溼縛藥者。
婆沙說:有諸仙人以乘神通過鹿薗王諸綵女,五百仙人得見綵女,遂失神通,墮於薗中,故名墮處。
章有上有容者。
更有過故,名為有上。而義有餘,理猶未盡,名曰有容。
章,鄔婆尼殺曇分者。
章一百五十千,聲聞永盡諸漏者。
問:此與次前得法眼淨有何別耶?答:亦有別。言得法眼淨者,乃於遠塵初果即得。此約羅漢,故有不同。
章,謂轉照持者。
章。若以偏圓機宜漸次者。
章四,阿笈摩等是初時教者。
謂四阿含是。
章,須菩提等回心趣大者。
章言有,而有亦可言無等者。
若執依他而是實有,亦名為無。又言有者,是言詮有。言而有者,即尋其而執有也。如執唯識是實有者,亦是遍計。下言無等者,亦准此知。
迷四句:一、言有者,增益謗,遍計是增說為有。二、言無者,損減謗,依他.圓成亦說欲無。三、亦有亦無相違謗,不可一法雙說有無,猶如水火不同體故。四、非有非無成戲論謗,准第三句可知。悟情四句者,言無約遍計說,言有據依他.圓成亦有亦無,合說第四句可知。
章、約理及機,漸入道者。
理為道理,機謂機器。
章約其多分等者。
章有八世界微塵數眾生等者。
此中眾生能發心者,是頓悟大乘人也。故知法華不可唯漸問此微塵數眾生,豈聲聞人耶?
章若據眾生至頓漸之教者。
若有一機,初悟生空,後悟法空,教被於彼,名為漸教。若有一機,頓悟二空,教被於彼,即名頓教。時亦准此,要望機理,方名頓漸。
章若不約機理,至頓漸不成者。
章故唯識至及定性故者。
此即釋成一教被機得為頓、漸。唯識說阿陀那之教不為凡愚演之,不遮定性聲聞。今者教不被此不定性等,即得為頓、漸教也。言定性者,定性聲聞。問:論自說愚即趣寂,如何今取趣寂耶?答:趣寂之中有愚、不愚,遮愚法之趣寂者,不遮不愚者。若不爾者,愚、不愚二類何別?疏解愚即趣寂,亦同於此。若言定性是大乘定性者,理為不可。所以然者,陀那等教本為彼說事極成,何處所說不遮等耶?此亦不然,定性大乘亦是正也。何故如是?意明一教有漸、頓,定性大乘即是頓故。
章此依證果至即有四時者。
今立三時,但約得聖,不約人天。若說人天,即有四時教。
章其二乘至略不說者。
此釋人天時也。問:何故得知人天乘是聲聞方便?答:信解品云以冷水灑面等,即其事也。
章、詮宗各異等者。
問:雨眾即是數論宗攝,如何二計而有差別?答:數論宗中有十八部之計不同,如小乘等。或可二宗取義有別,雨眾偏談有宗,數論舉勝顯理,是同互舉也。
章、由起五覺知有我者。
謂我見色、我聞聲等是。
章五諸法皆常者。
章六,諸因宿作者。
由現在時能引苦行,即捨宿業不更常屈。由今作以為因故,害彼宿業不令感果。文言吐者,棄捨之義,以其宿業有多種故,故現在行能修治故。
執有丈夫能與一切為因,與大自在天等相似。
章、諍競劫起等者。
章不死矯亂等者。
有不死淨天,若能善答他之問者,死得生彼不死淨天,如下自知。
章七,斷滅者。
章十三。因果皆空者
章十五妄計清淨宗等者。
章薄蝕者。
章體毗履十一者。
體毗履者,此云上座。
章一說部者。
一切諸法但有假名而無實體,名一說部,從其所計以立其名。
章說出世部者。
此師云:世間之法可破壞故,皆非實有;出世間法不可破壞,是實非假。從此立名,名說出世。
章,道與煩惱容俱現前者。
章十二處,非真實者。
章說一切菩薩不脫惡趣者。
此之三部所計,菩薩煩惱未能斷盡,故不脫惡趣。
章五、說一切有宗等者。
章謂諸菩薩,猶是異生者,
此計菩薩唯是有漏,故是異生。
章七犢子部等者。
犢子可知。言法上者,此師計云:我部所行一切諸法,更無過者,名法上部。言賢胄者,胄,子胤之義。上古有仙大賢德,此是賢人之苗裔,故言賢胄部。言正量者,揩定之義。此部主所行,每能正揩定,名正量部。密林山者,謂此部主所居之山,樹林茂密,名密林山部。
謂初斷欲界惑,起法智.類智,觀上二界。斷上二界惑已,下智欲惑斷盡未盡,竝更重印,更起苦智忍。上二界惑一時合斷,更起苦法智。此有三心四諦,成其十二,總名為四。道諦之後,更起一心,名住果內。有此二種:一云此心唯印道諦,一云道印四諦。問:何故先起法智,不起法忍?答:部計如是,不可責
章八,化地部至一時觀者。
章有世間正見者。
章善非有因者。
章預流有退者
章九、法藏部宗等者。
章十飲光部者。
上古有仙,身有金光,弊於日,即名飲光。
章十一經量者。
此部以經為其定量,名經量部。
章有根邊蘊者。
是麤意識也。其一味蘊,即是細意識,是牒宗計。
章邊主者。
章。雖一切法體,或有或無者,
四勝義中,前二勝義諦,三科四諦攝。不相應第三勝義,生.法二空,此等名無。若爾,何名勝義?答:不相應法,形遍計故,得勝義名。生.法二空,勝之義故,亦名勝義。第四勝義,無遍計故,亦為無。此通餘三科有,可知。
章虗妄分別有等者。
章數論教體者。
章滅壞之時,即歸本者。
即歸本故,名為滅壞。非滅無滅,
章其勝論師至聲為教體者。
章其明論等者。
問:明論聲常,云何常耶?答:有兩釋:一云恒揩定故名之為常,非體常住名為常也。二云體常住故名為常也。若爾,云何而不恒聞?答:但緣闕故隱而不聞,非體滅已。若爾,已起聲之,體何所止?答:散處盡也。下聲論計常聲准此,後釋為勝。
章以尋伺等至此音無常者。
章其聲生論等者。
問:所詮之法體既成多,新生能詮隨彼所詮亦合是多,如何計一?答:彼說云:聲若生已,總成為一。如似眾流歸渤海已,總名為海。問:計一之師既言一切法上共一常聲,如何於此法中更分常之計?答:此偏說一切內聲之上共一常聲,猶如真如,寬狹雖得不同,許一常不別。
章大眾部教體者。
章說一切有部說教體者。
謂彼部中自有二計:一唯取名句,一唯取有漏聲。問:小乘師難般若經言:汝授持無記名等,得期大果。般若論答云:汝法無記,我法是善。准此問答,彼宗即以無記名以為體性,如何言善?答:彼部救云:二十部內知汝於誰?獨言我故以善聲為體,亦不違。又彼亦難:即是婆娑以名而為體者,非是此師。故世親言:汝唯無記。若爾,此問即無違妨。
章此翻為跡者。
章文是所依,義是能依者。
約能所依,義為所依,文是能依;據能所詮,文為能詮,義為所詮;文為所依,義為能依。今依能所詮。
章隨墮八時者。
問:今者通論一切教體,華嚴八會名為八時者,豈非有違?答:日夜時是遍諸教,華嚴八會時得名八時,義便而說,非以華嚴繹諸教也。又薦福三藏和上云:樂欲時二說不同,會如演秘。若要樂欲教方起者,且天授聞佛,何是自欲如來責?答:由自貪愛以為尊勝,每於佛所起陵蔑心,故聞佛責生,不由樂欲起耶?餘准此釋。
章。直非直說者。
略有三釋:一、約教明,長行名直,頌名非直。二、據十二分說,最初契經,名為直說;據初略說,未委細明。餘十一部說,子細具陳說,名為非直。三、從所詮,名詮自性,稱為直說;句詮差別,言非直說。
章彼增上生等者。
有云:菩薩所現本性之教為增上緣,而生聞者心上所現影像之教。此影像從增上緣言,菩薩之說約實自變。今觀此釋,理稍難解。所以者何?若菩薩說,問答及喻不相順。彼論問:云何菩薩說?經答云:彼增上緣生。若其菩薩實不說法,可言增上,證前聞者自識聚集以為教體。菩薩既說,云何證前自識聚集?又以喻中言如夢得呪亦不相似,夢中天等實不說呪。今者菩薩而實說法,與不說別,何得為喻?若言菩薩不說法者,云何得言菩薩所現本性之教為增上緣?已不說,何有本教?然此師談無性師佛說法也。今助釋者談實菩薩實不說法,聞者自言菩薩為說,約此故言增上生也。即與同喻不相違。更思
此無性自假云:若佛不說法,云何菩薩能說法也?此即阿毗達磨經中攝大乘品,即菩薩說。彼自云: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薩為顯大乘體大,故說攝大乘品。故知菩薩亦約說無性自。答云:彼增上生,故作是說。意云:亦是增上,非是菩薩真實說法。問:佛不說法,略有二致:一、云法是戲論者,不說法;二、為如來唯有無漏大定、智、悲,實無聲等,所以不說。菩薩有漏,未離戲論,非唯大定、智、悲,如何不說法耶?答:不許說經,說論無失。
章譬如天等至得論呪等者。
章若離識者,佛如何說者?
章有漏心現至以為教體者。
問:如來既不說法,聞者如何有似無漏?答:佛有無漏大定智悲故得言似,准此亦得言似無漏,不可言聲名句文。又解:設無所似聲名句文,聞者識上亦得似彼,猶如似我,既無所似故。又解:佛增上力令聞法者謂佛實說,故似現也。
章理行果法,同佛寶故者。
章無垢稱言等者。
定經其法,非是所求,明非說法,
此中所明聚集之義,七心、十二心合離而作行。言三心依七心,無二心依十二,作思惟可知。問:准十二心連前而說,無字合有七心聚集,何但言二心?答:且舉當體字生二心,不言前者。若爾,行字三心亦爾,如何許是七心?有答:理實行字據十二心,又復不違。然無七心、十二心兩種別明,故此總中含七.十二,於理無違。
證卒爾後,必有尋求。又五同時雖有意識,今言無間意識生者,尋求識生。
新新,聞說而生解也。一一字別名為新新,非要隔越多時聞,故名新新。
章既於初字有卒爾者。
章故大般若等者。
謂大般若經中有理趣分,猶如瑜伽攝釋分也。於此文中說一切有情皆如來藏,明此意證攝相歸性。
章、譬如海水等者。
問:如波依水,相異體同,同滋潤故。如色等法而望於如,體相俱異,何得為喻?答:有二釋:一、且取不離一邊為喻。若約體相可為喻者,如草木等依於地是。二相雖異,波中濕性不異於海。色等相若異,色中如性而亦不異無障礙處真如性也。後釋為勝。
一切諸法猶如波浪,四緣會者猶水風,成其體相即同於水。言四緣者,謂因緣.增上等緣,如此等法皆不離如。
章、性用別論至十處界等者。
此有二義:一、既言色蘊攝十處、界,此即根、境而各別論;二、但言攝十,不攝餘二,此即色、心而別說也。所以而言五蘊即是性、用、別論中收。又有二釋:一云:五根、境各各別處,即是別論。一云:色者,心家之用。今色蘊攝十處,今不言於識,即是性、用、別論。
章。一真如,二無相者。
此之二種如何別耶?
章又有四重等者。
章升攝波葉瑜經等者。
經中所明有升攝波葉喻事,名升攝經。一切經中別無此經,今助釋者,或西方有未流至此,或復西方而今散滅不流至此,談實別有。
章,佛皆教置如是我聞等者。
章,推功歸本,仍言應化,非說法等者。
此中意云:推功歸本,法身說法,應化非說;推功歸本,無法可說,意在於是。
章。金剛般若至我法是記者。
此論破外人難云:若持名、句、文以為教體者,此名、句、文既唯無記,如何受持無記名等而得無量百千功德耶?天親答云:我法是善,汝唯無記。此意欲證云聲、名、句、文俱是教體。
章若十地菩薩至唯是有漏者。
自所發聲,第八變故,是第八相分,故是有漏。問:二乘有漏,理即無疑。菩薩唯有漏,於理難悉。十地菩薩妙觀等智,能變化身,為他說法。化身所發聲、名、句、文,豈非無漏?答:化有即質、離質不同。即質有漏,理亦應悉。離質之者,由妙觀等擊發自第八,亦起化身。化身聲等,故亦有漏。故佛地論云:平等性智擊發圓鏡,起化身故。非妙觀等變為化身。問:何故菩薩變金酪等即是無漏,第八變作所變化身即是無漏,第八變作所變化身即是第八有漏?答:佛意難知,聖教自說,不可徵詰也。問:能說之心既是無漏,第六意識如何所說亦以第八有漏聲等而為體?答:如彼絃管聲,由心而發。雖非即心,又內外異,然成音韻,得有詮表。故無漏識發有漏聲,理亦何違?或為增上緣,擊第八識而起於聲,不違唯識。雖第八識不緣名等,由意識故。今於聲上而有名等屈曲之相,理亦無違。如彼聲等有屈曲相,一切說法皆亦爾也。准此相例,妙觀亦變化聲等而是無漏。
且佛地論約第八說。若爾,如何會佛地文?答:今且言者,佛地本言第八變不障妙觀,亦能變也。道理甚難,應用因論菩薩無漏第六識通果等類,自第八識亦變彼不?答:杖自六變以為本質,而又變之。然他受用第六所變之者,論實變通果等,亦但說彼第六變者,以其本心以第六變令他用故。以此知妙觀變身,於理應好。更思。
問:二乘無漏後得之智功用既微,何得聽法?若能聽法,羊鹿車體何故不許?答:但許聽法,而不說彼功用有多,故羊鹿車而無體。
章依前第四至義用殊故者。
謂即第四相別論出體之者,唯取如來能說法者等。何以故?是根本故。如來識上聲與名等,假實異故,名義用殊也。若是菩薩等名能說者,此論中不取,非根本故。
章即一一法各各有四種體等者。
此之四種釋一切法,思之可知。
章故說名等,非小乘義者。
此名句字等,彼非不立,依聲上屈曲義,說名等薰習聚集。此蓋大乘宗,非彼知見聞。
章,聚集顯現者。
章論雖二說。今取三字名多。名身多者。
章梵云阿耨瑟多掣陀,即八字成句等者。
章此中且依至不可為難者。
章字名句聲都合,總有五十二聚集者。
問:字名及句即五十一,更有五聲即五十六,何故今言五十一體?答:雖有五聲,意在名等聚集,顯聲不詮義,故不說之,所以但有五十一也。又解:合五為一,念并有句,合五十二,恐文錯也。或有本言五十者,亦是錯也。或復除彼句之與聲,且約字名結數也。
章,及諸聽法者,亦在因中者。
問:佛豈聽法?
章若是佛說至亦聚集生者。
問:凡夫等有薰習,可於識上連帶解生。佛無薰習,如何聚集顯現耶?答:佛智如鏡,任運自現。一切文義,不假熏習連帶方生。
章攝論若說至即圓成實者。
此文意證無漏之智皆圓成實。四清淨者,謂常樂我淨。或可一自性清淨,謂真如等。二離垢清淨,謂真如離垢故。三得此道清淨,即菩提分法.波羅蜜等。四生此境清淨,大乘教由此教清淨緣故非法自性,法界等流性故非依他起。如是四法總攝一切清淨盡也。應撿彼文。
章談古德說等者。
問:古之所釋與今所釋,名目雖別,義即無差別,何故非之?答:雖偶相當而無憑據,或於一法名就義釋,乃至亦名相違為無明准,故今非之也。問:古之所釋,當今何釋?答:當體彰名,六釋不攝。如言質礙而名為色,不成六釋。就義自當持業釋,從能依者亦可持業。或是有財所依立名,即當依主,從數可知。相應為號,即當隣近,相應可知。
章皆依別論者。
章以義釋之等者。
此中意說,西方但以言六合釋,今准義解,亦可得言六離合釋。
章其體大法至名持業釋者。
大是其體,乘是其用,名為大乘。問:如言藏識,先說於用,後說於體,何故今言大乘先體後用?答:但體能持用之義,即名持業,不名先後,此未必然。若爾,何名同依?應更解云:如說經為大乘,大乘體即是經,大之與乘,同依此經,名同依也。
章。此以本經至論名為攝者。
問:大乘之名既非論言,攝大乘論何非依主?答:論能攝彼大乘綱要,即能攝論名攝大乘,故是持業。
章唯識之成名。成唯識者。
章如論名中至阿毗達磨集者。
問:阿毗達磨以為所依,依主釋亦有何過?答:理實亦得。俱舍頌:攝彼勝義依彼故,故立對法俱舍名。攝彼勝義者,有財釋;依彼者,即依主釋。即指法亦無妨矣。問:若爾,依主.有財二種何別?答:以己依他而立自稱,名為依主;以他屬己,用標自名,即有財釋。又有財全取他以標名,依主釋者,自、他兩義立號。更撿俱舍疏。又全取他名,名全分有財釋;自、他兼取,名一分有財。
章、如攝決擇等者。
章如說有尋,及有伺等者,
問:如言念住體即是慧,全隱己稱從他立名。今者尋伺及相應法名尋伺地,相應之法名為尋伺地,鄰近可成全從他故。尋伺如何名隣近釋?答:尋伺名為尋伺地者,持業釋也。今言隣近相應法,具如欲界及初靜慮心及心所,總得名為有尋有伺。有伺無尋亦准此知。
章意業等者。
五心章
章,不串習者。
章、未知何境至起決定者。
章境有新舊,至可具足故者。
由於三界生前後別,總合而言具足四心,初生界時有卒爾故。約剎那說但有三心,於境無疑名為決定,是無記性名為染淨,是前類故即名等流。第七亦爾。
章二念義合說有四心者。
初無漏一念分三,前三後一,合成四心。
此約初念即具四心,是前有漏、等流故。問:漏、無漏別,何名等流?答:同緣於事,所觀亦同,名等流也。問:初地入心唯緣於理,有漏、無漏不同,何名為流?答:約修道中第六法空,後得之智能引第七緣於事故,據容有說非是一切。或復初念尚微劣故不名淨識,第二念已方名淨識,所以初念是前有漏之等流也。此即說心體類相似,稍難思之。又今助釋章意說云:無漏第七至第二念,二念中自具四心,不須兩念合方成四。言初念即有此四心者,第二中初起之者名為初念。言等流是初一念之等流,今創隨境者,第二念心創起緣境亦得名初,非是於前總未緣境適起名初,望義別也。思之。
章。卒爾一念,決定未生者。
此意說云:卒爾過去決定未來,五與意俱現在前時,若非尋求,是何心攝?
章因中五無,第四染淨者,
章何因不許至數數尋求者?
此前師證有尋求,尋求不了,數數尋求立理也。次引唯識云任運決定不假尋求者,此證得有決定染淨等流也,說相續故。
章說卒爾,通多念起者。
章,尋求未知者。
章、多念相續以難生故者。
謂五識染淨必由他引,故曰難生。生既許難,滅應非易,故多相續也。恐明餘識,故次釋云此依五識。
章亂不亂至復有三心者。
問:何故不有自亂他不亂句?答:與第三名字有異、義無別,所以合說。今助一釋,立亦無傷。又為五句:一、他亂自不亂,二、自亂他不亂,三、自他俱亂,四、自他俱不亂,五、自他心不亂等。思准可知。更知自心相望為句,得成四否?
章、自他俱不亂者。
章三。自亂心不亂者。
章初多境現有,後少境現故者。
章等流心多者。
初卒爾心據境名多,後等流心多心相續名多。
章非所餘識者。
章成唯識說至故但有四者。
章三乘通論無漏具五者。
章義別說有者。
章中容無亂境者。
謂如眼識境非強盛,無四識間雜生,名中容無亂,非遮第六許續生故。
章及得自在,一切多善者,
今言行相,非謂見相,當情執我之相,名非世故。
章緣非世者。
即是無為。彼緣龜毛亦名非世,本無體故。
章、瑜伽論說至多分緣故者。
前言獨頭緣三世者,約長時言。此瑜伽文據剎那說,但緣前念五識境故。
章堅執比度,既許五俱者,
與五同時緣十八界,同緣五境現量所收,於眼等比量所攝,非稱境知。非量所攝即一剎那,意通三量,量謂能緣識之功能。如一眼識尚有多能,此亦何失?然由其境明昧等致,差令意識有三量起。設五識中五識俱起,意識雖五,緣於當可名現量。若唯意識緣餘塵,為現比量?答:為二釋:一、餘四塵等非與餘之四識同緣,皆比量得;二者、餘四亦現量得,由與眼等一現量識,依眼根門明取境故。且依初釋。或云:據無我觀,名一剎那緣十八界。此理不然,一違章文,二無我觀但緣於一無我為境,云何得言緣十八界?問:言一剎那緣十八界者,據何等教?答:撿
章,剎那論之緣過去境者。
章極小,有一非圓滿故者。
但言於一,非具五心,緣境不足,
章一一心中,亦緣三界者。
既五,一一緣三界,故三界有。
章別識類者。
法苑義林章決擇記卷上本
法苑義林章決擇記卷上末
唯識章卷第一末
章依他圓成至理有情無者。
問:情體是有,如何說無妄計之情,不稱依圓二境,名情體無也?
章名事互為客者
初頌尋思,後頌如實。兩種俱體非自者,不定相屬,名之為客。此不實理,當可思察,名應尋思。名、義俱有,自性、差別,名之為二,當推可知。觀前名、義無有體,故名假有。但其識,名為唯量;觀無其境,名為無義。義自性、義差別,名之為三。有此三有,此三境之能了別義,名有分別。三境既是無,能取識亦復無有,故云彼無故此無也。非是識體而總是無,但無所執.實能取也。准下當知。問:名亦有三,何故唯言義?答:既言三義,既攝三名,義之言境,名亦境故。
章、許心似二現者。
章所遣二覺,皆依他起者,
繩、蛇二種能緣心故,名為二覺。此染依他是可斷法,名遣。
章所執實蛇實繩者。
章。此即一重所觀體者。
章、由緣總法者。
真如名總。
章。如是皆同不可得者。
尋思、實智二種俱觀,境各有實,名同不可得。或由作尋思、實智二種之觀,名義屬而不可得,相屬名同。
章似文似義,意言推求等者。
即能所詮名為文義,識變此二名之為似,即此文義及大乘法等,為所觀境以為方便,而能引得唯識觀也。
章攝大乘云,入所知相者,
即入唯識觀也。言謂多聞熏習無漏種增,此無漏種非阿賴耶攝。又言種增,不言尋思俱時能觀之智亦是無漏。若不唯種增許能觀智亦是無漏,即尋思不名加行。
章一因二果者。
有漏名因,因中無漏總名為果。
章所生起至道修道等者。
意引勝解證其因觀,餘見道等同文故來。或可乍觀此文,似證於因而細尋,而是通說因果,由聞大乘教法等而修資粮等位,故言生起勝解行也。
章證俗事識,唯後得智者。
章、若總言唯識通能所觀等者。
此中四重聊簡,從寬向狹,思之可知。
章。此非義說者。
言正證唯識唯修者,而論不約義說。若據義說,可言三慧。
章或依所執,及隨有為者,
但隨無為以一相,唯識有為可知。言二執者,釋依執。
章識表之中,此二決定者,
識中遮表,表有遮無。遮即簡持,表即決定。表有之中,俗事真理,決定互有。
章綵畵為主者。
主即是師,為類心王。
章、為令捨識而依於智說唯識言者。
此實智與唯識得名不同。
章又不離依主稱者。
此有二義:一、諸法不離唯識;二、識是主,故言唯識不言餘。
章般若經中,明簡擇性,名為般若者。
問:此如何得通能所?答:般若五種,觀照等能,文字等所。
章有說唯至不與乘名者。
古人意說,宅外之者名之為果,衣裓及門並為因。衣裓机案二乘因行,若正解三車亦是因行。若爾,何故說在於門外?答:以教為門或出分段,故言門外。此不退菩薩言乘寶乘直至道場。
章彰異出纏者。
出纏名法身,顯異出纏,故名為藏。
章出乘者。
章二無我,亦通能所觀者。
能觀智亦名,二無我法故。或云:以能觀智作彼無我解行轉,妄名無我。如十六行所觀俱名為苦,故無漏智觀於苦諦亦名為苦。問:若能觀智與解行故即名通能,即三性應亦通能。此既不然,彼如何爾?以是理觀,故不通俗。
章三解脫門者。
即能觀智,離繫縛故,名為解脫。不論其境,故唯能觀。解脫即門,通入淨土之所由故。
章四,嗢拕南至通能所者。
談二四中有通能所,非彼一一皆通能所,如菩提寂靜第一義諦,並唯所觀,餘准此知。
章悉壇者。
此翻為宗。
章亦名五忍等者。
前之四忍,各有三品,配十三住,應撿配之。
章大眾部等至皆能離染者。
問:此等小乘既不作唯識觀,何故敘之?答:此汎敘之。彼無此觀,或彼能斷惑智是唯識故,亦此門攝。
章古德或說七識修道等者。
撿古八識章等。
章三智通真至解依論者。
即四智中除事智。
章因果二位,真識亦爾者。
真識即真如,亦是所觀。
章、以總緣遍法者。
真如名遍法,以總緣此真如之心行,解作彼真如之體遍法故,故是共相。相本雖不作此之共相,由有彼解,故共相收。又釋而知總緣於真如,遍屬喜用。
章、諸法別知故者。
章然體非共相至可名共相者。
此談真如與法不離復無二,故名共。問:根本智之觀亦於一一諸法而證,如何故即言別相?答:加行後得緣法時,行解亦遍,故言共相。根本智觀雖於一一別證真如,而心不作遍行相故,所以名別。
章辨中邊等者。
言識似義,謂境也。有情,謂五根也。此說第八變及相。我,謂第七恒執我故。了,謂六識。
章或因果俱至異熟識者。
問:如何異熟亦通果耶?答:變異而熟,故亦通果。
章攝大乘中至略隱不說者。
據實勝解地亦能伏除,作唯識觀不作時多。
章但說四位者。
除加行位說,餘四也。
章攝論唯識至故伏除者。
此證解地亦能伏惑。
章直往迂迴,地前皆同者。
道同有漏。尋,伺觀也。
章,迂迴之人,至不能伏除者。
雖起生空本後二智,以不斷惑,俱言遊觀。問:何故迂迴之人尋思等觀,唯是有漏,非無漏耶?答:未證法空,不可實證唯識故。有漏心作尋思等故,以唯識觀。
章一本二至唯有漏者。
十五界是漏故,故佛身無。
章第六。不定者
章,或亦通真者。
或可得變影緣,言不緣者,據不親證。不爾,如何名遍智也?
章相修者。
修之行相為相修。
章漸微忽者。
境相漸微,忽然入見,轉成無漏。或云:忽者,轉也。
八地前至初地,種修五識,聞所成慧之地,能可起七、八二識,無三慧故,所以不修。
章、體用俱僧者。
新熏得種,名為體增。本有用增,
章有依下地至得修通上者。
問:如在下地依第四禪而入見道,下四地見種子為修不修?若計修者,便違對法。對法第九云:又道生時立自習氣,道名得修。既不熏種,何名立種?若不許修,云何得言修?得得通下,下修修道為難亦爾。答:略為二種:一者、且依有漏道說,得上定必得下故;二者、通無漏,雖地有別,見道類同,安立上地見道種時,令下見道種子勝,名修下也。彼修道種亦為二種:一者、不修,而道別故,彼未得故。言修下者,而據彼同類等說。二者、且修無漏類等,且初種。問:前相修中見道以前,有漏聞熏修無漏種,無漏種子雖未新得,亦名為修。今明修體亦種子意,乃言立自習氣。答:種修云言,種通新熏、得修,唯新得而說。然有多妨,後細思擇。
章、得緣上境等者。
顯由上聞下定等因,修得者得之,修未得不修。
章下修上者,必是曾得者。
若未曾得彼上定者,下地無力能修於上。若曾得上已失之者,下可復能令上新熏種增。不爾,何要言曾得耶?或亦增本有新熏類,故說未曾得。必是者,由數修習欲入上定剎那心,令彼上地本種因增,本第二剎那即起彼定。若不爾者,彼上地定因何得起全遠心?不爾。
章初業者。
章及漸隣近,修習者說者,
章及漸隣近者。
如以初地漸隣近第二定等。
章近未生果故者。
謂:未得彼上根本地現行定果。
彼地眼等雖是有漏,今明能觀,彼非能觀,故不簡。
見道前帶相之觀,由聞熏習相似而起,名為種類。此相不起、不成、斷成、成也。或見道前所作唯識觀,是真種類。
章長時多分者。
章短時少分者。
世第一法名為短時,忍位名為少分。
章毗鉢舍那至得有是事者。
地前菩薩任業受生,彼有三界業故得生無色。若非菩薩,彼界何人能以一心緣一切法?故知三界俱可得起。此唯識觀並據後起。
章八地以上至得菩提故者。
據決定說,七地以前受變易生而不定故,言通三界,思之可知。
章不經生者至依身而起者。
章悲願自在,隨受生故者。
釋二果人不同登地菩薩受生故。
章亦不因修許轉生故者。
見道以前,菩薩任業而生,得生無色界;今與彼異,不生無色。因修者,任運也。
謂前三果人彼業力多故者,釋地前菩薩。
章或亦許生至厭下染故者。
此釋意云:地前菩薩有三界惑得生無色,二果亦爾,何不得生?若爾,託勝所依而證菩提,既生無色,如何受佛大菩提耶?為有此難,故今說言非此生上厭下染,故意說非此無色生上厭下染,故斷而不生,為此還生第四定也。雖有此理,不及前釋。
章若經生者至發心及後者。
此經生者,怖生死故,故於欲界初得、後得。
章若經生者及第四果等者。
章顯揚等說至非深厭故者。
此會意云:若其三乘入自現觀時,唯依欲界人中慧解,極猛利故,能斷生執。若其漸悟人,色界亦得。若爾者,不還.無學,色界回心,更不下生,豈可不作唯識觀耶?問:現觀滅定,聖教但言欲界初得。現觀既許上界初得,滅定應然。法師解云:色界亦初得。言色界初得者,還據各自現。若色界回心,亦色界初得也。若不還人等,色界不得。自滅定者,後生色界,亦說不得。若其回心,即便得彼大乘滅定。有人云:不還及無學人而生上者,必於欲界已得滅定,所以滅定初唯在欲,不同現觀。此亦不然,彼不還等九次第定,悉總得耶?
章,色界無思慧者。
章無色,亦無聞者。
無色,思同於色。無色無根,欲無聞也。
章、若定若生者
得彼定未生,彼生者生彼。
章、以無色界心了三界法者。
問:以無色心了欲界聲是非聞慧,何故得言無色無聞?答:彼唯定心得聞法等,復無相故,故不名聞。問:八地已去彼唯是定,差別三慧,此何不然?答:據義分可得有聞,前據實論故言無也。或又不得義說有聞,八地菩薩唯依界色有耳根可義說有,無色無根不可相例。二、解任情取捨章。約無根言,無根言無聞故。
章斷惑九者。
除有頂故。遊觀十者,色六、無色四皆有遊觀故。
章謂前五地者。
通前五地者,獨頭貪等。問:至第五地,此害伴隨眠而以斷訖,如何經云前五地中不俱生者名害伴,至五地中伴已害應,今曰四地不俱生者名為害伴?答:地之內有入.住.出三種之心,今言五地害伴除者,據住.出心說,所以五地得有害伴,思之可知。
章微細現行至不現行故者。
俱彼地惑,約伏不伏,以別行不行。
章楞伽俱生至煩惱不生者。
章,依二隨眠究竟斷者。
害伴羸劣,二隨眠也。
章第六。心至信不退者。
問:根力義者,能生難屈。既言不退,何力能加行中方始建立?答:在此位不謗因果等,名信不退。力尚微劣,不得隨力之名,如法華抄廣釋。
俱名為麤。由伏此二,名出三界,如頌應知。文意說此第四住,既言法無所著,故知伏我見。由伏此故,能出三界。據且伏除此二種子者,即闡提及外道著我故。
章第三。所知障者
即聲聞畏苦障,此及緣覺捨心,皆所知障也。
章,緣覺捨心者。
章或初二煩惱至金剛斷者。
約所依煩惱說。
章法空必帶生空者。
章唯識觀至順前句分別者。
唯識定是生空,生空未必唯識,故可順前,不可順後。
章法空對唯識亦復如是者。
法空必唯識,唯識未必有。法空謂生空,唯識此章道理而知。約當段後,一一撿所行文而妄陳。
諸乘章
章摩訶衍者。
摩訶言:大衍者,名乘。
章故知詮順,至教大乘者。
能詮教,若根本教,若方便教,二皆名為順大乘也。行等言順,又准此知。
章謂九智至無生智者。
法.類兩智名為總,四諦各一名之為別,並前為六。四諦智者,亂即法、類,以總標言法、類二智。四諦所以更不分別世俗、盡、無生,並前為九。問:何故十中除他心智?答:略為二釋:一、非明證故;二、八智無漏,俗智有漏。唯他心智通漏、無漏,離九外無,所以不說。更撿智論上、下及俱舍。
章設有不定性,稱退故非因者。
說退不定性曾修捨大,復退求小所修大行,亦非是彼小果方便。
章一,先得順決擇分善證得者。
先得聲聞,順決擇也。
曾得聲聞果。
章三,先未得證得。證得者。
未得決擇及彼果修獨覺者,為初練根時節長故即利根,前之兩種練根時小故成鈍根,決擇修者更不練根。得至果者,問亦練根撿義燈。
章第八小分者
即第二意云:法華會上諸聲聞等是不定性。
章亦有小分,依於聲故者。
緣彼風樹水等之聲而悟道也。或云:將至果時,亦遠尋思彼教起證。
章人天淺近,非究竟運者。
此定性人而不能運出於三界,名非究竟。非是此人復可成聖令住人天,名非究竟。或可此說不定性人,以究竟故不別明,隨在三界之所攝故,前解應善。
章經論一乘,實為不定者。
不定說彼直往入大名為一乘,迂迴入者即名大乘。
問:如佛世,諸小乘等咸言王宮是最後身,執丈六身以為真佛。又發智等佛世住亦三十四念成佛,此即佛在,為有斯執也。何得言佛滅後小乘曲見?又佛自說捨無常色獲得常色,餘蘊亦爾。據此一邊,能執之者說破於大,亦何失耶?答:彼本意,昔學大者執大為極,今破於彼名為破三。今佛在世,無大乘人執化身以為極者,理實佛在小乘亦執化身為極。然廣建立差別,今佛滅後據增相談之亦無失通,應撿發智阿含等經有明三十四念文。
章三輪八難等者。
諸本言四、念言三者,應撿菩薩藏。
章,勝鬘會因會果者。
謂六處大乘說者,會行也。四智不究竟者,會果。
章涅槃經說等者。
涅槃經亦說一乘,既佛性為一乘,等後撿會。
諸藏章
章佛日滅耶者。
章。我失離欲大師和上者。
離欲大師者,佛也。和上亦滅者,舍利弗也。我今失此二大師也。
章,滅結漏盡者。
自思久來奉事於佛,今日一旦而被引出,遂乃悲感結恨,眾漏乃盡。
章儀似山頂者。
須彌,山頂也。
章無滅者。
阿那律也!由因揭燈令不滅,故從因為名。
章說智無明燈者。
慧是彼無明之燈依主釋。
章天魔外道等者。
此天魔等,由佛加故,亦說宿因。
章問十二緣,此各異者。
章。此三皆見道斷者。
斷此即言疑惑二邊,見取是也。著苦樂名為二邊。
章畏欲界者。
由欲界而修定者也。畏三界者,而於慧得離三界。
章攝持義,是藏義者。
章或相違釋者。
此釋意云非兩別,合而言之名相違。釋菩薩之名而不同彼行行有情,名同有情非相違也。思之。
章十一面。經言至依主釋者。
即菩薩名,不同彼行行有情。凡菩薩言,有此相違.依主二義,故今明之。
界者,因也,由彼見等而集成因也。
章犯罪故者。作不善等等起者。
由不善心等起身語業還淨故者,懺悔也。出離故者,依前大眾而出罪也。或云出離者,依持。
章本母字者。
藏詮定疑正障隨惑之中,掉舉散亂亦正障定,偏言隨惑。
章略有九緣者:
三藏之中,各有三緣,合成九,非一藏為九。
章名攝歸彼者。
由迦旃延集佛經中所說法,所以彼論攝迦旃延造。或有云:由旃迦延諸佛說故。二解不定,出三師意,談旃迦延造彼論,非集佛說。
章豈沙經即詮戒至生詮戒定者。
毗奈耶藏能生詮,戒定又戒亦生定,
章得戒別者。
得菩薩戒,不得聲聞,名之為別。
十二分教章
章總者,即攝十二部者。
餘者十一,皆契經故,故通十二也。
章若唯一句至難可別者。
少有二句,雖不滿頌說與長行,而易簡別,一易即濫,所以指明。
章諸置答者。
雖有言,然非答彼所問之事,故名無答。
章香積佛國,二種俱無者,
今助一釋,二種俱有。既許依香立名為句字,依香問答亦何爽理也?若不許,香積佛土應不說法。
章黑遮子母者。
毗舍佉母從子立稱:
此界經等而是總名,世所說總立此名號。界者因義,如彼甘露能潤渴法,類同於鏡能照一切分別生法二種空,如法華抄未見聖教明文。
章二空理正之者
方也。苞福慧者,廣也。
章,應重說之者。
章餘處不攝,名為別相者。
即是希法之別相也。據實,餘相互不相攝盡,一一得為餘分別相。且舉希法。
章三周總說,凡有十二行者。
以數同,引以為證。
章、此依聲聞有廣教故者。
言廣勝於略者,依聲聞明方廣也。若依菩薩,極高大等名為方廣。
章無希法至唯菩薩藏者。
希法是彼方廣眷屬,皆准此知。
章以菩薩聲聞至對餘聊簡者。
前以六對十二中,且以經翻對律論二,而以聊簡。
前對六中,對法等文據一邊說,說菩薩、聲聞經藏中不攝緣起等,毗奈那長伎可悉。
章阿毗達磨至義皆通有者。
十二分中,研覈之名對法,故遍十二。
章。此以別中流出於總者。
此即釋涅槃十二名別,修多羅等名總,始從如是等釋總所以。
章又從總中流出於總者。
即方廣分。由有兩義名為總:一、大乘十;二、顯小乘十。總名廣,各含其十二也。十二分中廣教理處皆悉名方廣,故方廣之名通十二,意取前釋。
章又有釋至別互流出者。
此釋於理亦好。
章理有不正至九分教名者
釋前九部次第所以。
章、理有正方者
斷障章卷第二末
章。見疑及見處。疑處者。
見疑者,現行也。處者,因義。見疑種子,如十力中處非處是。所以,道理之義,所以即因也。
章無餘涅槃,既是擇滅者,
身智等亡,名得無餘。無餘既名擇滅,明知即業果,是所斷故。
章故知二障,執及煩惱者,
執者,通我、法二。
章、若趣極果至非加行智者。
謂初果後趣求無學,可得六行以為加行而伏諸惑。所以然者,漸斷三界俱生煩惱,得有欣上厭下之義。若取初果不趣無學,不得六行而伏於惑。所以然者,見道頓斷三界見惑,有頂一地無上可欣,所以六行非為加行而伏於惑。所以修道得有六行,即是四道之中加行所攝,見道已前不以六行為加行智,無欣厭故。據實修道,超中二果亦得六行為加行智,但言無學,約極果說。問:一來但斷欲界六品,未除上惑,欣厭既無,何得六行以為加行?答:但上品為六行,非要得斷上地惑已方名欣厭,故一來得以六行為加行也。問:超中二果取無學果,三界修惑一時頓斷,如何得有六行依證無學果耶?答:此超果人不以六行伏三界有頂一地無上欣欲,但依修道可以六行伏惑取極,非言一切,故亦無妨。
章,曾習故等者。
如唯識第十初廣明,故不錄也。
章但依第四末後行心者。
此即許有心所宗。初念名識,第二名受,第三名想,第四名行,但是一心,義分有四。行是造作,故通三性,名為斷道。
章、由根鈍故至各別起者。
由鈍根故,不能起此無間道等合為三道,所以四道各別而起。有云:要無間解脫方能斷惑,起加行勝進不能斷,不能道合為一,故三道之行相別也。此釋不然,談彼鈍根四道別起,不說彼合,撿第十唯識應知。
章或二皆通者。
漏伏通體及業果,無漏雙斷業果及體。
章有義,三慧至遠離方斷者。
此師意說聞、思、修三皆為加行,聞、思是遠不能伏,修是近加行故能伏惑。七作意中了相、勝解二是聞、思,遠離一種而是修慧。對法既言了相、勝解不能斷惑,遠離能斷,故知三慧斷有別也。斷有漏慧,伏故名斷。若約小乘,有漏道能斷惑。如義燈說:
章有義至據實初伏者。
七種作意伏九品惑:初三作意伏初二品,第四作意伏中三品,後三作意伏後三品。對法談彼初二作意,未能伏盡三品惑故,名不斷惑。非二作意不斷彼初二品世間,如義燈說。
章、若為諦觀至不欣厭故者。
七作意中,前六作意亦為欣厭,欲入見道非為欣厭,故不取彼以為加行,同前可知。
章加行能伏者
無漏無間故者,斷見道前有漏加行能伏惑者,是彼見道無漏無間,約隣次說也。
章、有漏道中至修慧加行者。
章後時亦得,無漏加行者。
約見道後。
章然加行智,自有四道者。
菩薩無漏加行道中自有四道,如唯識第十論,並疏。
章四道之中,自通三智者。
總言四道,得通三智,非是加行。四道之中而有三智,三智即是根本.後得及加行也。
章何妨聞思,亦能斷伏者。
既得義說有聞思二,何妨義說聞思斷惑?
章,又非典據者。
章大乘至能斷諸惑等者。
章故空無我至故不相違者。
空等緣總既能斷惑,故法念總緣斷惑無失。
章不爾,唯苦成相違者。
不非總緣名為法念,不同小乘等緣於苦等,實為苦等,故成相違。大乘通以安立、非安立,不作總緣,闕非安立也。
章信通無漏,邊斷事惑者。
問:何故但唯辨信、邊二?答:其戒現觀即八道中戒支所攝,又在地前無戒根力,無濫不簡。四不壞信即是無漏,加行位中信為根本,為在兩處,故言通無漏,意雙取故。瑜伽、唯識取後得智名之邊智,故言斷惑簡有漏智以為邊也。對法意取有漏世俗名邊智者,順有宗也。下觀當更分別。
章然正伏惑等者。
大乘以空為近行,能伏於惑,無願.無相為遠加行。若小乘人觀四諦理,三種皆為加行伏,與大乘別遠近合,得言通三行。或言二乘觀於四諦,以空行伏。
章大乘之中諸文說異者。
斷下諸說是,並諸論等說,
章八行為無相無漏故者。
道諦四行能作無相觀,故名無相。今觀意唯約有漏名之為相,道是無漏,故無相收。
章道四,通三者。
通空.無相及無願三也。
章。二、性之體不決定故者。
無願.無相,依他.圓成,隨次二性,為此隨四諦也。
章三門。三、性理實皆通者。
應撿第八。問:生、法二空,三、解脫門空,四諦之中苦下別空,四諦總緣空,此之四空有何差別?答:我、法二空能觀我法,言我法故通觀三性,依他.圓成皆有生、法二理故,空解脫門我、法三性悉通觀故。苦下別空能觀苦下無無我觀,我空觀我所總四諦空,通觀四諦無我之行。問:二空上復觀四諦,總空何別?答:總空總觀不分生、法,二空別觀故亦別也。或云:空行但空我所,不攝無我。二空之門通觀亦攝二種解脫,空門是遠加行,二空即是近加行故。故世第一現前立少物謂為識性,即此為近加行也。彼不名二空,故與空門皆別。或可同空門即二空故,空解脫門為遠加行即為樂可,前三門中正以空為近加行故。問:然立二空亦斷所詮如不?答:若正安立但是智解,此智相別且依能詮,由智上未證真如、未涅槃故。若許此相即詮談旨,依如二種空理,智解亦且相分起,未觀證故。攝證門真,亦彼第四俗攝。問:現前少物,此空有當情別相分,為但一相上二解生耶?答:但一相上二解故。若爾,此名無分別,何得二解起?答:據當時亦作無分別解,由此無分別即成分別,至後即解無所得,方變無分別故。
章初劫菩薩至不用為勝者。
初習業者,可以六行而生於上;久習業者,又不用六行而生上也。
章聲聞利根至八十八結者。
問:既許一行斷諸惑盡,為更作餘十五行不?答:許餘更不斷惑,為觀行故要須具作。有薩婆多超中二果趣第四果,非想已下所有諸惑,世間道中總已斷證起有漏得,次欲起彼無漏得故。此亦相似,二十部中不知何部計定非有。宗八十八者,據小乘宗三界四諦,分別煩惱有八十八,苦下具十,集滅各七,道除二見。上之二界,諦諦之下更除一嗔,思之可知。
章以真形妄至不說有品者。
章三劫念念斷等者。
此師除惑而有品類,不別多少,但總說念念斷也。
章。今者不然者。
古諸師言:九品不分何滅及於何除,故為不可。
章身見邊見至唯第九品者。
唯識疏有二解,地地之中有九品,檢彼應知。
章一者,八十一至及異生者。
亦然,伏彼八十一品煩惱障。
章或說無品者。
望熏習稍難,思之。
章說第二執者。
八識倒數,第八為一,第七為二。或唯識論第六識執為第一,第七識執為第二也。然未見文。
章仁王經言至色麤心細者。
前之兩位俱通現種,斷所知障,亦名煩惱;後之二位唯說其第,六意識中現不起故。第七識少分,略而不論。或初二位雖實斷種,且說現行,不取其種。文生惑亦然者,此有二種:一、生者現行,前之四位皆約種說,今言現行亦同於種,名同位斷位;二、生者煩惱,前之四位但明所知,今說煩惱亦同於彼,愚情觀之,煩惱為勝。所以然者,後之二位無現行故。或云四種俱習氣收,約麤細分,應撿彼經及疏。又言階降者,釋分所以。
章,亦能永斷所知障少分者。
斷定障生而能伏彼,畢竟得非擇滅者,名為永斷,非斷彼種。
章餘至有頂,九地不定者,
通欲界言,除欲界外,餘之八地隨斷幾多數斷不定,此名不還。
章,斷取二果者。
初及第四燈,第二廣辨。
章然菩薩伏,得定得果者。
得彼定者名為得定,生彼處故名為得果。此解脫分初業之者,而以六行欣生彼地,或由定任業而生非欣生。
章,障與業果斷在別道者。
章伏在八地者。
說六識也。
章、捨先所習餘定入餘乘定等者。
捨勝就劣,名之為障;捨劣取勝,非是障故。
章,生分別所依緣事者。
由初三故,生彼所依所緣體事,餘二准知。
章理通見斷者。
文雖說修,約理通見。
章八、不淨地惑。九、淨地惑者。
七地已前名不淨地,六識二障許現起故。後之三地名為淨地,六識二障永伏不行。第七所知隨時有起,少略不論。若爾,第七何殊?答:第七依名,言唯是修。若二種名不言修,義宗爾故。若不爾者,更以何地名淨、不淨?制言餘七通見、道、修道者,總說前七,非彼一一識皆通見、修,故無妨也。
章第七。入根本者
舉修七作意,皆通根本。有解云:有漏依初近分說,前六唯近分第七根本。若無漏者,七種俱根本定也。
章又有隨眠,離隨眠心者,
離隨眠者即能治道,此說亦斷而不和合,同在現在。
章平等者。
舉例證也。雖帶生觀,不斷生故。或此亦如彼。
章自相亦與一切共相不一異者。
即色等諸自相,與無常等共,不一異也。
章一一別證者。
明內名彼法性也。
章即可通為二觀能斷者。
章由脩此二者。
謂止觀二也。
章、次章得作意障等者。
由遠離麤重等今所得法而不得故,思之可知。
二諦章
章各三,假行者。
如下增減中釋,不煩錄故。
章云何第四,亦名安立者?
章,或世之俗者。
世者是總,俗者即總法之上顯現所行之義。或云:世謂可壞義,俗者謂法體。或世謂假世,俗謂法體。
章世俗之諦者。
世俗之法體諦者,即是法體上實義。或世俗謂四通名,諦者四之別名。行相難知,四俱世俗,何故諦者即是別名?
章廢詮談,旨非境界故者。
此意說云:然性是勝,非妄為境,方得勝名。同前三勝諦。
章妙出眾法者。
問:第四真諦亦是超出眾法,名豈非濫?答:前言出超望前三俗,後言超出對前三真,故亦無過。
章,勝義之諦者。
章。或無實體,或體實無者。
䛴互而言無,亦無別義。
章及所依處者。
即以四諦名為所依。
章,二乘自說者。
彼宗之中,自談之也。
章多為三義觀故者。
即三科觀。
章十六。善巧者
中邊有十,瑜伽有六,合言十六,非是別有十六善巧。
章將非佛妄語耶者。
前言世諦中有第一諦,今者說無,以成妄語。
章:云何縛世者?
本言縛者,非也,合是傅也。
章雜心云至是說第一義者。
應撿彼論,釋斯頌也。
章問曰至與前何別者。
前破性宗也,思之取別。
章如毗曇說至成實等者。
並應撿彼論。
章,諸小乘計至所有二諦者。
此難意云:今此四宗,漢地謂立四類宗中,初是有宗,次是經部,餘之十八部四宗不收。豈可世尊懸為漢地二種小乘明其二諦,不明餘之十八部耶?佛所說教通諸域故,不應唯大唐而釋。
章。體用離合者。
語相二用,合名一用。
章,唯非真中後二者。
除勝義,勝義及二空也。
章二,聖諦者。
即是四真四俗諦也。聖者,本總名聖諦。
章單重二觀者。
前之七諦,單四諦觀;後七諦者,重四諦觀。應知應斷應證,如次重觀前之愛味等故。或云:前三單觀,後之四種,名為重觀,重觀四諦。
章說有極善至有何別者。
章,於勝法中世間所成等者。
即世間勝義。舉此等餘,或可四勝義中三,亦得名世間成。今觀文意,不及初解。
四大種章卷第三本
三中除名,為此四大非能詮故。言正智者,智所緣故,名正智也。今可說之,名所詮故,應名中攝。答:五法之中有為無漏,唯只正智。無漏四大若非正智,何法所收?故約所緣,名為正智。有漏之中有相等,故不約詮,云名收也。問:名既不攝,何得舉耶?答:分別如如,決定不攝,故不舉之。名在亦攝,故舉簡之。
章一為所依故者。
共所造所依也。
章。體性廣故者。
四體寬,遍一切法也。
章。形相大故者。
四體相狀而寬大也。
章別名可解者。
地即大種,持業為名,餘者准知。
章外穀麥等。望牙等者。
章三攝受因至攝受故者。
非是士夫之士用,即俱無間等士用也。
章四,引發因者。
章引彼同類,及自性故者。
乃能造所造俱是色,故名同類。能造彼所造觸,故名引自性,同名觸故。前通五廣,後望別約。有云:但是無記性,非是同能造也,以與所造別故。自性即是引自,同願能也。此理然。今說能造與所造為因,能造引能造,豈得言與所造為因耶?
章霜雹等而為因者。
故知霜中有四大,與彼黃葉所造為因相違之因。
章亦通相,名造義者。
即取觀待為因。
章有觀待色,又為以因者。
據相觀所造,以為能造因。
章律不律儀至為此二故者。
即律儀等無表之色,與彼所招異熟等中所有四大而為因也。此即無表潤位分別生引也。
章以霜等中大同聚色望所攝故者。
與霜四大同一聚中所有造色,與彼所生黃色四大為因。
章除引發至異類色故者。
能造為異類。
章能作因差別亦者。
能作因寬,依能作因成六因。
章、攝大乘論依緣明六因者。
緣上脫因,彼論依因緣明六因故。
章種望現行至而共辨因者。
章俱有,因亦爾者。
同彼能作,亦取種子俱有法之因,正現行法名俱有故。
章相應因至為應者。
亦同能作。若是有宗,此三種因並持業釋。
章、能招他果名異熟因者。
章能與煩惱至五門起者。
貪等煩惱名為遍計。遍五門者,釋行名。今說貪種名遍計,亦依主釋。今此攝論所明六因與常途別,此唯約種別六因也。
章唯識等,說種望現,非大造者。
章二,同類因者。
能造、所造俱是色故。
章論下至非現唯者。
唯識下云:種望種子為同類因。據一邊說,非現相不名同類,故能所得有此因。
章非是同得一果義故者。
不同小乘同得一果名俱有因,具如彼說。大小四相為俱有因同得一果,今者但與俱法為因,非必要須同得果也。
章此說同世非別世等者。
縱牽引因正造作用,必同世也。以前但有此義。
章有漏無漏,至如別章說者。
此等皆約疎相望說。九所色,即是有漏造無漏也。善等性相起為造,准此應知。十二處相造,如律儀色是法處色,以此為因,能感當來異熟之體。異熟之中所有處,思准可知。斷以所防色四大種造,表色異界相造,思准可知。
章又二解等者。
前者但舉總別之名而未釋,故今尚釋之總別體。
章等至唯上能長三界者。
能長無色定果也。
章若雜起者,得有故者。
三性雜起,非是業報不名異熟,不由食等之所長養不名長養。此三性心得有自類,前後變多名自變異,除前二解脫名為自性,所以得是許所攝。若不爾者,此雜起心何所攝耶?
章雙位四大者。
謂明雙中有此四大,能造雙音。
章法處諸色至有後三等流。
名准異熟,復有三也。如青等色變為黃等,名為變易。其法處色亦有此義,故有後三。有云無異熟、變異,意取變壞名為變異者,此不必然,文中但言除異熟
章內外聚中,隨應或有三二等者。
此意說云,內外中或具三造,或二造一造等也,異熟等三也。
章五十四說至說名為造者。
但大種處所造色,即以此大種名為能造,非定相屬。
章非法色中至定屬義者。
不同小乘能造所造別,亦類定相屬。
章離輪、光明、大種香等皆不可得者。
此文錯也。賸字或脫孤行兩字,意說此離輪光及孤行香能造大種不可得也。又說此離輪光能造種及香味等俱不可得,舉香味等。
章即以發處,四大所造者。
章極略極迴,至及離質造者。
極逈離質,極略即質。
章遍計亦爾者。
章,無色及佛等者。
俱以欲界所防惡色能造造也。
章。無塵風者。
只風大也。
章雪者。
地.水,二大也。
章外器有聲時者。
即外五塵也。簡內五塵,故云外也。
章或有身根,並色等四者,
總說五根扶塵,四大、四根隨一。若爾,應亦總難檢彼文。
章或有唯六至並身等五者。
眼等四根隨有於一,身根及彼扶根四塵,名身五,兼前為六。
章如上造色身,增地為六者。
章加水火風為九者。
除眼等根為十者,眼等隨一。
章離輪光至其多少者。
此離輪光能所有五,所發四大以為能造所造,但色一也。
章六十四至無有彼法者。
章若約界攝至廣如彼說者。
約彼三界而分別也。有云:此意同有宗性四大也。若細分為因,各同具四大。且如一色,動即有風,濕即有水,熱即有火,所依望者即是地故。由本有因果,形動等時有風等。然未詳也,應檢文。
章。一、純生二至純滅雜生者。
此義未詳。有云:能造滅彼所造雜生,非業滅也。仍猶未悉撿彼文。
章如一味團,更相涉入等者。
章,非如泥團等者。
非如多泥團等一處聚珠。又不爾,非一泥團自不相遍。
章,同成一界者。
界者,珠界,非是等十八界之界也。約十八界,不可言一。
章或眼身香味觸至同在一處者。
約界體而言也。眼身香味觸色,十八界中六界也者,約體也。是依因勝故,故偏說之。前之為十為九者,亦是界體合說之也。意同他俱舍一聚之中,能造所雖復有多,並能為因,所為其果,以同類故,名一因果。稍難撿彼文。
章以心通境故爾者。
境由心變,由心通遍,不相礙故,所緣同處不障。
章、由境生心能者
識託境生,由境同處不相離故,心上故得不礙縛。
章如和雜不相離等者。
問:同處、和雜二有何別?答:同處但是能所造色,同一處所合為一體。和雜據此同處之色,依根得可別撿彼論。
章又至不相離等者。
且如香能造大,與所造香同一處住,名為同類;香能造大,望於味、觸等,名為異類。
章問至非長養者。
此問意云:增長義邊名為長養,即此異熟長增亦時應名長養。
章答至故非有彼者。
此答意云:現在增長名為長養,由此長養能攝持故,能令異熟相續永絕。長養永絕,長養同外墎,異熟如內城,為此異熟不長養。問:現見從小至於大,如何異熟不名長養?答:現見以小至於大者,我先業力非是現緣能令大長養,唯依現緣長故。
法苑義林章決擇記卷上末
教業宗體名之五字,如次是下所列五門時利差別,有利之業名為業也。餘四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