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論疏略
大乘起信論疏略卷下
大乘起信論疏略卷下
依無明熏習所起識者,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惠所覺。謂依菩薩從初正信發心觀察,若證法身得少分知,乃至菩薩究竟地不能盡知,唯佛窮了。
此標歎緣起甚深也。重顯所依緣體者,即上所說依根本無明,起彼靜心成業等識也。二乘但覺四住,不了無明,故此無明所起之識,非其境也。十信之初,發心之時,即觀本識自性緣起因果之體,得成正信。三賢位中,並言比觀,故云觀察。少分地上,證之未窮,故以其但覺住相,不覺生相。唯佛者,四相俱了,故得窮源。
何以故?
此徵甚深所以也。緣起妙理,貫通凡聖,何故說見唯在果人?
此明即淨而染也。自性清淨緣起之體,即因也。即不思議變者無明者,發緣起之由,即緣也。即不思議熏者染心者,顯緣起之相,即不染而染也。不變者,顯緣起甚深義,即染而不染也。
是故此義唯佛能知。
此結成難測也。勝鬘云:自性清淨心難可了知,彼心為煩惱所染,示難可了知。乃至結云:唯佛能知。上略明緣起甚深竟。
下廣顯緣起差別。
初,緣起體相。
所謂心性常無念故,名為不變。
此緣起體中顯不變之義也。雖舉體動,而本來靜,故云常無念。無念即覺義,即常是覺,即無不覺,無不覺故,名為不變。
以不達一法界故,心不相應,忽然念起,名為無明。
此顯上無明緣起之由也。此根本無明最極微細,未有能所王數差別,即心之惑,故云不相應,非同心王心數相應。唯此無明為染法之緣,最極微細,更無染法能為此本,故云忽然念起也。如瓔珞本業經云:四住地前更無法起,故名無始無明住地。是則明其無明之前,無別有法為始集之本,故云無始,即是此論忽然義也。此約麤細相依之門說為無前,亦言忽然,不約時節以說忽然也。
染心者,有六種。云何為六?
此標徵顯上緣起之相,所謂有其染心也。六中,初障,後治,三釋。然此六染,逆次配六麤中前四及後三細,由此第一合彼麤中三四,故但六也。
一者、執相應染,依二乘解脫及信相應地遠離故約前四相,此當滅相、異相。
此六麤中第三、第四相也。亦是上意識、見、愛煩惱增長義,亦是上四相中麤分別執著相也。但麤心外執與境相應,污其淨行,故云染也。此二乘人至無學位,見、修煩惱究竟離也。十解已去,信根成就,無有退失,名信相應。故地論云:地前總名信行地。此菩薩得人空,見、修煩惱不得現行,故云遠離。非約隨眠,以留惑故。故攝論云:若不斷上心,則不異凡夫;若不留惑種子,則不異二乘。又二意留惑,為自他故,此約終教說。若約始教,初地以上方說留惑,如餘論說。今此菩薩非直斷四住人執,亦分斷無明住地故。以此實教,菩薩從初正信便達真如本有、無明本空,修法空真如三昧,自然令彼法執不生,伏於無明,於真相應,故云分斷。故下文云:不了一法界義者,從信相應地觀察學斷故。
二者不斷相應染,依信相應地修學方便漸漸能捨,得淨心地究竟離故此下至九地當住相。
三者、分別智相應染,依具戒地漸離,乃至無相方便地究竟離故。
此六麁中第一智相,五意中第四智識也。以能分別世出世諸法染淨,故云智也。是法執修惑,七地以還有出入觀異,故於境界有微細分別。然地地分除,故云漸離。八地已去無出觀緣境,故於七地已盡此惑,故云無相方便地究竟離也。以二地三聚戒具,故云具戒地。以七地前無相觀有加行方便有功用,故云無相方便地。以八地已上無相無方便功用故。
四者、現色不相應染,依色自在地能離故。
此現相三,細五意中皆當第三也。此即依根本無明,動彼淨心令現境界也。以八地中得三種世間自在,色性隨心無有隔礙,故云色自在地能離也。以色不自在位現識不亡,故此位中遣彼相也。
五者、能見心不相應染,依心自在地能離故。
此三細五意中,俱當第二見相也。以根本無明動令能見故,上文依於動心成能見故。以九地中善知眾生十種稠林,故云心自在,此於他心得自在。又以自得四十無礙智,有礙能緣永不得起。
此業相三細五意皆當第一也。以無明力不覺心動,故名為業。十地終心金剛喻定,無垢地中微細習氣心念都盡,故上文云得見心性,心即常住故。
不了一法界義者,從信相應地觀察學斷,入淨心地隨分得離,乃至如來地能究竟離故。
此辨上無明約治料揀斷有先後也。枝末無明初地漸離,根本無明至佛地盡。上說自性清淨心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當知無明是染心之所依,染心是無明之所起也。故六染各有二分,一分屬於無明,一分屬於染心,以皆有和合及相續義故。但約與前和合迷執不改即是無明,約展轉起後相續不斷即是染心,由是地前便有斷無明義也。無明與染心生時義說前後,以論因緣和合義故。若除斷時則無前後,以能依所依不相離故。
言相應義者,謂心念法異,依染淨差別而知相緣相同故。
此釋上相應不相應義也。六染中前三是相應,一約王數釋,此三種皆是麁心故。心謂心王,念法謂心所,王數不同故云異也。迦旃延論中名為心及心所念法故。同者,若心王知染心法亦同,心王緣淨心法亦同,知相即能知同,緣相即所緣同。二約心境釋,以此三種依境生故。心念謂能緣,心法謂所緣境,異謂心境不同,於染境作染解、於淨境作淨解,故云同也。
不相應義者,謂即心不覺常無別異,不同知相緣相故。
此釋六染中後三及無明皆名不相應心,亦二釋:一約無王數釋,謂根本無明動彼靜心之體,即此動心是不覺相,更無王數之別,故云即心不覺常無別異。此翻前心念法異也。既無王數之別,何有同知同緣?以此三種依不覺起、不異不覺,故云即也。上文云依不覺故生三種相,與彼不覺不相捨離者,是此即心之不覺,故云不離,非是相應而不離也。下文亦云無明滅故不相應心滅。二約無心境釋,謂此無明即此染心而無別體,不約與外境相應方為此不覺,但在本心之上,故云即心等也。不同知相等者,揀前相應也。此不相應心既是黎耶識,於中不分王數義及不與外境相應義,拜有覺不覺義,並與諸論相違。據相宗識,論說第八識能緣二境有五心所,不說覺義,以彼秖據成就位中橫說眾生皆具八種識從自種生,皆能緣慮自分境,故說此識從自種生。今論竪說諸識迷真所成,從細至麁不說種生,故第八識但有生境之功而無緣境之義,以從無明內熏而起,故云即心不覺。故無心境王所,故立不相應義也。
又染心義者,名為煩惱礙,能障真如根本智故。無明義者,名為智礙,能障世間自然業智故。
此舉染心無明成二礙義也。能障者,顯其礙義,謂照寂妙慧如理之智,名根本智,即上文智淨相也。六染喧動違此寂靜,故名染心為煩惱礙,以煩惱動故智礙。此智謂後得如量智,即上不思議業相。以根本無明違此智用,名為智礙,從所障得名。今此且依本末相依門,以無明所起染心為煩惱礙,能起染心之無明名為智礙,不約人法二執以名二礙。
此義云何?
問意云:既此無明動靜心體成於染心,則無明是細應障理智,染心是麁應障量智。何以不然?
以依染心能見能現妄取境界,違平等性故。
釋煩惱礙也。此約轉現二相以明礙義。妄取者,前三染皆是事識,故依境起。根本智無能所,染心有能所,敵體相違,故成礙義。
以一切法常靜無有起相,無明不覺妄與法違故,不能得隨順世間一切境界種種知故。
此釋智礙也。以不了如法寂靜,妄有起滅,與法乖違,障於如量智也。不能下。正釋障如量智義。
前釋生滅因緣竟。
下釋生滅相。
復次,分別生滅相者,有二種。云何為二?
一者、麁,與心相應故。
指六染中,前三染是心相應,其相麁顯,經中說為相生滅。
二者、細與心不相應故。
指後三染是心不相應,以無心法麁顯之相,其體微細,經中說為流注生滅。
又麁中之麁,凡夫境界。
前三染心俱名為麁,於中初執相應染復更為麁,三賢位名內凡,能覺此染故。
麁中之細及細中之麁,菩薩境界。
又於三麁染中,後二謂不斷相應染及分別智相應染,是麁中稍細。初地至七地能覺地境,後三染心俱名為細。於中前二能見能現,同是不相應,故名為細。形後根本業識,故復云麁。八地九地能覺此境。
細中之細,是佛境界。
根本業不相應染,能所未分,行相極細,故唯佛能了。
上約人對顯。
下辨相所依。
此二種生滅,依於無明熏習而有,所謂依因、依緣。依因者,不覺義故;依緣者,妄作境界義故。
此辨相中順辨生起因緣也。初通後別。初明通緣。通而言之,麁細二識皆依無明住地而起,以根本無明動起三細,依此三細轉起麁心,故以無明通為根本。若別而言之,依無明因生三細不相應心,依境界緣生三麁相應心故也。楞伽經云:大慧!不思議熏不思議變是現識因,取種種塵及無始妄想熏是分別事識因。
若因滅則緣滅,因滅故不相應心滅,緣滅故相應心滅。
此逆論因緣滅也。亦有通別:通明滅者,得對治無明滅時,無明所起現識境界亦隨滅也;別顯滅者,以三細親從無明因生故,無明滅時亦隨滅也;以三麁染親依境界緣生故,境界滅時亦隨滅也。此約始終起盡道理,以明二種生滅之義,非約剎那生滅義也。
問曰:若心滅者,云何相續?若相續者,云何說究竟滅?
此釋疑中問也。若境界滅時心體亦滅者,無明三細既其未盡,心體已亡,更依何法而得相續?此疑相應心也。若言以心體不滅令無明相續者,心體既其不滅,無明則常相續,云何治道得究竟滅?此疑不相應心也。
下雙答此二。
答曰:所言滅者,唯心相滅,非心體滅。
境界滅時,唯心麁相滅,非心自體滅。又以無明滅時,唯心細相滅,亦非心體滅。此通答二問。
下喻合則別說。
如風依水而有動相,若水滅者則風相斷絕無所依止,以水不滅風相相續,唯風滅故動相隨滅,非是水滅。
初總立喻本,若水下別顯喻相。先喻相應心,以境滅時相應心相雖滅心體不滅,以不滅故三細相續,此如猛風滅故麁浪滅,非水體滅也。唯風下二喻不相應心,以心非動性故染滅而心不滅,此如微風滅故細波滅,亦非水滅也。
初合總喻,若心下合別喻。眾生者,即依業轉二相之眾生也,斯則八地已上皆依業轉得名眾生。又業轉二相即是眾生,如前云眾生依心意意識轉故,若心體滅眾生無依故斷絕也。以麁染滅時細染不滅,故八地菩薩未得成佛,無明滅時細染方盡,故得從此已上修證佛果,理極昭著。上文以對不覺故名為覺,則一識有二義;今以對癡故名為智,則一心有體相。不覺癡相轉滅成於始覺,則本覺不滅與始覺還源無二無別也。
從初生滅門中,大科有二:
初釋生滅心法。
二、辨所示之義。初中又二:
初染淨生滅乃因緣。
二、染淨相貲約熏變。
下釋染淨相貲。
復次,有四種法,熏習義故,染法、淨法起不斷絕。云何為四?
一者、淨法名為真如。
此是生滅門中真如,以三義故,故云淨法:一、約體,本來淨故;二、約用相,以內熏故,今反染成始淨故。梁攝論云:能成立者,謂真如十種功德;所成立者,十種新生正行也。三、約用熏故,應機成淨緣。
二者、一切染因名為無明。
六染及九相,皆因無明而有。
三者妄心,名為業識。
妄心者,通事識及業識。今據其本,故但言業識。
四者妄境界,所謂六塵。
事識所緣之境也。此三皆是染法。由此染法自性差別,依託因緣,故具說三種。淨法對染雖成量義,然其體用竟未曾別,故但名一種。
下明染淨熏習義。
熏習義者,如世間衣服實無於香,若人以香而熏習故則有香氣。
此喻也。下合。
此亦如是,真如淨法實無於染,但以無明而熏習故則有染相;無明染法實無淨業,但以真如而熏習故則有淨用。
此相貲中一染熏淨也。顯真無相,隨熏現相。又顯妄無體,故但云相。又當相自無返流之用,故云相,不云用也。此約隨流生滅門說。此釋經中如來藏為惡習所熏等二淨熏染也。此是生滅門中本覺真如,故有熏義。真如門中則無此義。由此本覺內熏不覺,令成厭求,反流順真,故云用也。此釋經中由有如來藏故,能厭生死苦,樂求涅槃也。涅槃經云:闡提之人,未來佛性力故,還生善根。彼言佛性力者,即此本覺內熏之力也。
云何熏習起染法不斷?
泛論熏習各二種:一、習熏,謂熏心體成染淨等;二、貲熏,謂現行心境及諸惑相貲等。
所謂以依真如法故,有於無明。
真如者,舉能熏所熏之法體也。亦可此中但舉能熏無明,然必依真如,故約本舉也。
根本無明熏習真如,有業識心。以此妄心還貲熏無明,增其不了,令其轉成轉識及現識。以此境界還熏動心海,起諸識浪,緣念彼境,即起事識也。上六麁中,初二名念,中二名著,後二名同此也。謂依惑造業,依業受報。
此妄境界熏習義則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增長念熏習,二者、增長取熏習。
此明境界熏妄心也。念者,由境界力,增長事識中智相、相續相、法執分別念也。二、增長事識中執取相、計名字相,謂人、我、見、愛、煩惱也。
妄心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業識根本熏習,能受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菩薩生滅苦故;二者、增長分別事識熏習,能受凡夫業繫苦故。
此明妄心熏無明也。一以業識能貲熏住地無明,迷於無相,能起轉相現相等相續,令彼三乘人雖出三界,離事識分叚麁苦,猶受黎耶變易細苦。二者以事識能貲熏起時無明,起見愛麁惑,發動身口造種種業,受凡夫分叚苦。
無明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根本熏習,以能成就業識義故;二者、所起見愛熏習,以能成就分別事識義故。
此明無明熏真如也。一者謂根本不覺熏動真如成業等諸識,但今舉初故云業識。二者謂枝末不覺熏習心體成分別事識,上文云此識依見愛煩惱增長義故,但末從本生故云所起也。
前染熏。
後淨熏。
云何熏習起淨法不斷?所謂以有真如法故,能熏習無明;以熏習因緣力故,則令妄心厭生死苦樂求涅槃;以此妄心有厭求因緣故,即熏習真如。
先明真如,內熏無明,發心修行,令成淨業。後即此淨因,反熏真如,增其勢力。前即本熏,後即新熏也。
此辨其功能,先明因也。自信者,十信位中信也。下即三賢位中修知。心妄動者,解也。修遠離法者,依解成行,謂尋伺等觀、唯識無塵等行也。如實知者,初地見道證唯識理,異前比觀故云如實也。種種方便下,明十地修道位中廣修萬行以顯真如。云不取者,所取無相。不念者,能念不生。久遠者,三祗熏故。三祗者,三賢至初地為一僧祗,二地至八地為一僧祗,九地至佛果為一僧祗。
無明則滅,以無明滅故心無有起前三染盡,以無起故境界隨滅後三染盡,以因緣俱滅故心相皆盡,名得涅槃成自然業。
此明果也。無明謂根本,無明即無明。業轉二識,故云心無有起。以無此二為能熏故,妄境隨滅。因即無明,緣即妄境,心相即六染。以無明滅故,業等三染心盡;境界滅故,智等三染心盡。一切心相不出六染,故云皆盡。翻前妄心妄境,故得涅槃,以六染皆煩惱礙故;翻前無明成自然業,以無明為智礙故。
妄心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分別事識熏習,依諸凡夫、二乘人等厭生死苦,隨力所能以漸趣向無上道故。
此明妄心熏習,謂依六識起觀修行,言發心修行也。分別事識即上意識,以此識不知諸塵唯是識故,執心外實有境界。凡夫二乘雖有發心趣向解脫,而猶計有生死可厭、涅槃可欣,不了唯心道理,由此作意力故,久遠還得菩提。
二者、意熏習,謂諸菩薩發心勇猛速趣涅槃故。
意者,若就本而言名為業識,通而論之即前五種意,以諸菩薩知一切法唯是識量,捨彼事識外計分別,既了唯心趣理速疾異前漸悟,故云乃至速趣涅槃也。問:此中妄心既並熏習真如起反流行,意熏既屬賴耶,如何能各自發心修行?答:前凡夫二乘不覺黎耶,但依分別事識貲持力故而發心修行,以不達本故向大菩提疎而且遠,故云漸也。此菩薩既了賴耶本識,即依此識貲持力故方得發心修行,以了本故向大菩提親而且近,故云速也。此約所依相貲辨熏非各自發心等,此如下文證發心中說。
此顯真如熏習也。不空本覺,名無漏法。此法𡨋熏眾生,非物能了,故云不思議。此中業者,是𡨋熏作用。作境界者,非直熏彼妄心令其厭求成能觀智,亦乃與其觀智作所觀境。謂依真如自體為本覺,熏起始覺之智,即以自體為所觀之境。以此𡨋熏眾生有力故,令起厭求等行。
問曰:若如是義者,一切眾生悉有真如等皆熏習,云何有信無信無量前後差別?皆應一時自知有真如法,勤修方便等入涅槃。
此問答釋疑,以明真如賴緣有差別義也。一時時言,一揀信之有無,二揀起之前後。自知有真如法是信,解勤修方便是行,等入涅槃是證。一時之言,須通此三而轉。
此約染淨二緣有厚薄前後以成差別,先約染惑以明不一也。此言真如眾生本具內熏固是平等,但以無明厚薄有信不信故不平等耳,非內熏使然也。恒沙等上煩惱,所知障也。我見愛染,煩惱障也。以此二障性喧煩故,非寂靜法通名煩惱。如是下雙結二障,皆依根本無明所起,故有前後差別也。
又諸佛法,有因有緣,因緣具足,乃得成辨。
此約淨緣以明不一也。若獨內因不假外緣,可如所責。然今外假用熏及內正因方得成辨,故致前後不可一時,故上開二熏習不云一也。
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無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燒木,無有是處。
此明因緣互之失,先顯闕緣也。火,正因也。不遇闕諸佛等,若無人知等也。自斷煩惱者,能自燒木也。
眾生亦爾,雖有正因熏習之力,若不遇諸佛、菩薩、善知識等以之為緣,能自斷煩惱入涅槃者,則無是處。若雖有外緣之力,而內淨法未有熏習力者,亦不能究竟厭生死苦樂求涅槃。
此明闕因不成也。謂無明厚重之流,雖本覺內熏,然未有力,故雖遇善友,亦不能令其得道。
此明性用相應之得也。以因緣具足,故能成就。示教等,謂示義令解,教行令行,獲大法利,故生法喜。上明真如體相熏習竟。
下明用熏習。
用熏習者,即是眾生外緣之力。如是外緣有無量義,略說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差別緣,二者、平等緣。
差別緣者,謂與凡小事識熏習之機為緣,則現形不同,故云差別。亦可與差別機作緣,謂三賢已上乃至諸佛,能作此緣應眾生也。平等緣者,謂與業識熏習之機作緣,唯現佛身平等無二,故云平等。亦可與平等心機為緣,如初地已上乃至諸佛,要依同體智力能作此緣。
差別緣者,此人依於請佛菩薩等,從初發意始求道時乃至得佛,於中若見若念。
此人,機欲之人。諸佛等出外緣體,發意求道,明能感緣之機。苦見苦念,正明行者之心感用器也。謂見其身形,念其功德也。
或為眷屬、父母、諸親,或為給使,或為知友,或為怨家,或起四攝。
一慈愛以攝生,二居卑以利物,三同類以勸發,四怖之以入道,五以四攝法攝之。
乃至一切所作無量行緣,以起大悲熏習之力,能令眾生增長善根,若見若聞得利益故。此緣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近緣,速得度故;二者、遠緣,久遠得度故。是近遠二緣分別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增長行緣;二者、受道緣。
此增長行、拜受道二緣,通因果始終諸位。如未入信前不信因果等,名未受道;佛菩薩等以之為緣,令彼信受始為道器,名受道緣。既入信已,亦假其緣令行增長,名增長行緣。如未入十解、十地、佛地等,名未受道;假其緣力而得受解、入證、得涅槃等,俱名受道。若從解位已去修地前行,見道已去修地上行,佛等為緣令行增長,如八地菩薩得無相無功用故,擬入涅槃不進九位,佛為此故現身七勸,然後發行進入彌速,豈非增長行緣耶?乃至垂成正覺,亦假諸佛為緣也。受道增長,或先或後二俱通也。
此明平等緣也。此緣但約真如三昧中見佛身而說。若差別緣,則不約定中,但是隨類隨宜現十界身而說也。
此體用熏習分別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未相應,謂凡夫、二乘、初發意菩薩等,以意意識熏習,依信力故而能修行。未得無分別心,與體相應故;未得自在業修行,與用相應故。
以凡小意識熏,菩薩五意熏,並無正體智故,未與法身體相應。無證真後得智故,未與應化身用相應也。
此言地上菩薩無分別心,得如理智故與體相應,有如量智故與智用相應也。言無分別心者,謂相續識乃法執分別,初地已除得無分別智,與理相契故而智識乃俱生,二地分除七地已盡,以不障見道雖有三細而妙智為主,故通云無分別心,不同地前事識現行而未相應也。
下明染淨盡不盡義。
此明盡不盡中。染法下。謂染法違真故無始有終,淨法順理故有始無終。此義下。釋成。以真熏妄滅,淨用無盡故。
此後二,辨所示之義二。
初、體相二大。
二、別解用大。且初言所示義者,即明前法有顯義功能故。問:何故真如門中不辨所示義,生滅門中具辨所示三大義耶?答:以真如門中即示大乘體,能所不分、詮旨不別,故不別辨。生滅門中染淨不一、法義有殊,故具說三大。上立義分中,真如門內云即示,生滅門中云能示,釋義在此也。
復次,真如自體相者。
此標體大相。大也下,初、釋體。
此釋體也。分雖就位以分優劣,真體隨人未曾增減也。非前際常也,凡位為前;非後際恒也,佛位為後。三句皆顯不增減所以。
下釋相。
所謂自體有大智惠光明義故。
本覺智明,以義目之名智惠,以相取之名光明。
徧照法界義故。
本覺顯照諸法。法界有二,謂理及事。照理即如理智,照事即如量智。理量齊鑒,故云徧。
真實識知義故。
顯照時無倒,依根所發,了境義邊,名為識知。了知理事,永離諸過,故云真實。
自性清淨心義故。
性離惑染,以非假他緣,故云自性。在纏不染,故云清淨。諸法中實,乃名為心。
常樂我淨義故。
性德圓備,窮三際而無改曰常,在眾苦而不干曰樂,處六道而莫拘曰我,歷九相而非染曰淨,此自性涅槃之四德也。
清涼不變,自在義故。
無惑之熱惱,故曰清涼,此顯般若德也。無報之生滅,故曰不變,此法身也。無業之繫縛,故云自在,此解脫也。
具足如是過於恒沙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乃至滿足無有所少義故。
不離者,性德塵沙不離真體。不斷者,無始相續。不異者,與體同味。不思議者,即不異而有恒沙之義故。佛法者,是所覺法故。滿足者,如來證此萬德圓備,即驗真如本具也。
名為如來藏,亦名如來法身。
隱時能出生如來,顯時萬德依止。
問曰:上說真如其體平等離一切相,云何復說體有如是種種功德?
此執體疑相難。
答曰:雖實有此諸功德義,而無差別之相,等同一味唯一真如。此義云何?以無分別離分別相,是故無二。
此相不違體。答也。言相雖差別,而體不二,以實德雖多,同一味故。多德何以唯一?釋云:非能分別,非所分別,無能所故。
復以何義得說差別?以依業識生滅相示。
既其不二,何以說別?以依生滅識相恒沙染法,反此表示真如淨德恒沙差別,且舉染本故但云業識。
此云何示?以一切法本來唯心,實無於念而有妄心,不覺起念見諸境界,故說無明。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義故。若心起見,則有不見之相。心性離見,即是徧照法界義故。若心有動,非真識知,無有自性,非常、非樂、非我、非淨,熱惱衰變則不自在,乃至具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對此義故,心性無動,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
此廣顯示義也。對此義者,河沙染法心動故成,心不動時諸淨功德亦過沙數。
若心有起,更見前法可念者,則有所少。如是淨法無量功德,即是一心,更無所念,是故滿足。
則有所少者,妄心外念,求之不足。是故滿足者,淨德性滿,無假外求。
名為法身,如來之藏。
此結名也。
上釋體相。
下別解用大。
復次,真如用者,所謂諸佛如來本在因地發大慈悲,修諸波羅蜜攝化眾生。
此總釋用,對果舉因,本正行也。
立大誓願,盡欲度脫等眾生界,亦不限劫數盡於未來。
舉本大願也,即廣大心、長時心。
此以何義?
徵悲智深,所以。
依真如門,答顯深也。
以有如是大方便智,除滅無明見本法身。
牒因顯果
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種種之用,即與真如等徧一切處,又亦無有用相可得。
正顯用也。一、明甚深,非待作意故;二、明廣大,稱理之用故;三、明用而常寂,雖現種種身不動真實際,雖說種種法常住無言理故。又亦者,前無所化眾生相,此無能化應用相,望於前文故云又亦。
何以故?謂諸佛如來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義諦,無有世諦境界,離於施作,但隨眾生見聞得益,故說為用。
若廢機感論,如來唯是妙理本智,更無應化世諦生滅等相,但隨緣起用,用則無用,如波即水,故用恒寂也。雖真理妙智,本來常湛,而隨機感,益用無邊,即寂而常用。
此用有二種。云何為二?
此別釋用大標徵也。
一者、依分別事識,凡夫、二乘心所見者,名為應身,以不知轉識現故;見從外來,取色分齊,不能盡知故。
此別釋中正顯用相,直顯其用也。凡夫二乘不知。
唯識計有外塵,即是分別事識義。今見佛身,亦謂心外順彼事識分別計度,故說依分別事識見。以不知七、八識故,但云依事識也。名為應身者,依此麤識分別,但見應、化麤相,不見報身細相。下釋見麤所以。言不知轉識者,迷於唯心。取色分齊者,不知即空,故取分齊也。不能盡知者,不知色如其心無分齊故,但見分齊,故不盡也。問:佛身何故唯眾生識耶?答:眾生真心與諸佛體平等無二,但眾生迷自真理,起於妄念,是時真如但現染相,不顯其用。以彼本覺內熏妄心,故有厭求;有厭求故,其用即現;厭求劣故,用相即麤;厭求漸增,用亦漸細。如是漸漸乃至心源,無明既盡,厭求都息,始覺同本,用還歸體,平等平等,無二無別。未至心源已,還用於識中隨根顯現,故云識中現也。問:若據此義,用從真起,何故說言轉識現耶?答:轉識即是黎耶中轉相,依此轉相,方起現識,現諸境界。此識即是真妄和合,若隨流生死,即妄有功能,妄雖有功,離真不立;若反流出纏,真有功能,真雖有功,離妄不顯。故就緣起和合識中說其用耳。上約終教說。若約始教說者,即以諸佛悲智為增上緣,眾生機感種
子為因緣故,託佛本質上自心變影像,故云在自識中現也。如瑜伽、唯識等論說。
上顯應身。
二者、依於業識,謂諸菩薩從初發意乃至菩薩究竟地心所見者,名為報身。
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所住依果亦有無量種種莊嚴,隨所示現,即無有邊,不可窮盡,離分齊相,隨其所應,常能住持,不毀不失。
如是功德,皆因諸波羅蜜等無漏行熏及不思議熏之所成就,具足無量樂相故,說為報身。
此結果由因以釋名也。如是依正二報無障礙不思事,皆因十度深行之熏及本覺不思議熏二因所成,樂相圓備,故名報身。
又為凡夫所見者,是其麤色,隨於六道,各見不同,種種異類,非受樂相,故說為應身。
此別釋。應身者,約凡夫一類所見益,隨類化身也。如三惡道習見佛,如黑象脚等;以人天位見佛,為樹神及天神身等。準此,即六道眾生並見佛不同也。皆非出世相,故非樂。
此別釋報身也。十解菩薩等依比觀門見真如理,是相似覺故云少分,異前十信故云深,異後證真故但云信。以見真如異於凡小,是故得知色相等事性無分齊。唯依心下釋無分齊所以也。攝論中地上見報身者,彼據證之相應成就處說。今此地前菩薩少分見者,以知色境界但是現識,不離真如即無分齊,故得少分見也。既非全見故不相違,但以異前凡小心外取境見應化故。然此菩薩簡異地上猶自分別者,以此菩薩雖達唯心猶未斷事識,事識既在分別不亡,不同地上得無分別證相應故。
若得淨心,所見微妙其用轉勝,乃至菩薩地盡見之究竟。
此顯地上所見用相過於地前,以所見報相最極微細,故云轉勝。漸漸微細至金剛後,心業相都盡,用即皈體,故云見之究竟,以窮其源故。
若離業識則無見相,以諸佛法身無有彼此色相迭相見故。
要依業識,乃有轉相及現相故也。若離業識等無明,即唯是真如,故佛無有彼此分別之見。
問曰:若諸佛法身離於色相者,云何能現色相?
此問答除疑中,初釋法身能現也。
答曰:即此法身是色體故能現於色,所謂從本已來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體無形說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說名法身。徧一切處所現之色無有分齊,隨心能示十方世界無量菩薩、無量報身、無量莊嚴各各差別,皆無分齊而不相妨。此非心識分別能知,以真如自在用義故。
此釋法身能現也。謂彼所現報化之色,不異法身真心,如波與水,本來不二。色性即智者,明色即心,顯前不二,以色即心故,遂令色相都盡,故就其本,但云智身。智謂本覺心智也。智性即色者,明心即色,顯前不二,如水徧在波中也。所現之色,一一皆徧法界,互不相妨者,以真心無礙,周徧所現之色,亦復圓融,自在無礙。於中無量菩薩者,亦是報身作用也。
前顯示正義中,大分二科:
初別釋辨二門,顯動靜不一。
此第二,會相入實,以顯動靜不二。
復次,顯示從生滅門即入真如門。
會相入實,顯不異也。即入者,非色滅空,不捨緣故。故淨名云:明、無明為二。無明實性即是明,於其中平等無二者,是為入不二法門。
所謂推求五陰,色之與心,六塵境界,畢竟無念。以心無形相,十方求之,終不可得。如人迷故,謂東為西,方實不轉。眾生亦爾,無明迷故,謂心為念,心實不動。若能觀察,知心無念,即得隨順,入真如門故。
此正觀生滅色心皈無念真如也。推求即觀察五陰,色心是所觀境,六塵別舉所緣通為所觀,能所皆寂故名為無,非推之使無,本自無故,故云畢竟。以心下,釋無所以。何故色心境界皆無念耶?以此同是真心現故,真心離相故云無形,以無相故求不可得,推求動念已滅未生皆不可得,中無可住,無可住故則無有起,故知心性實不動也。隨順者,方便觀也。入真如門者,正觀也。
對治邪執者,一切邪執皆依我見,若離於我則無邪執。是我見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人我見,二者、法我見。
人我見者,計有總相主宰,此是佛法內初學大乘人迷教妄執,隨言執義,非是外道等所起也。法我見者,計一切法各有體性,即二乘所起也。先明人執。
人我見者,依諸凡夫說有五種。云何為五?
問:此等既並於真如法上計,云何說為人我執耶?答:此有二釋:一云此是初學凡夫有人我者作此執,故云人我執也。二云由如來藏中有二義:一是本覺義,即當是人,於上妄計故云人執,是理實義當所觀之法。今據初義故說人執。五中,前二於空謬執,次二於有倒智。
一者、聞修多羅說如來法身畢竟寂寞猶如虛空,以不知為破著故,即謂虛空是如來性。
此妄執事空以為法體也。以眾生執佛色身之礙相故,說法身如虛空。迷說意故,執同大虛。
云何對治?明虛空相是其妄法。
一、立情有
體無不實。
二、立理無。
以對色故,有是可見相,令心生滅。
以釋情有也。徧計情中,相待而有,妄念所緣,故非法身。
以一切色法本來是心,實無外色。若無色者,則無虛空之相。
此釋理無也。本以待色為空,今既唯心無色,何得更有於空?
所謂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
此結情有也。
若心離於妄動,則一切境界滅,唯一真心,無所不徧。
此結理無也。
此謂如來廣大性智究竟之義,非如虛空相故。
此簡法異喻,謂是如來本覺性智,豈同太虛妄法耶?
此妄執法體唯是空也。不知為破情計有故,即執性德是無。
云何對治?明真如法身自體不空,具足無量性功德故。
三者、聞修多羅說如來之藏無有增減,體備一切功德之法,以不解故,即謂如來之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別。
此執性德同色心也。
云何對治?以唯依真如義說故。
此二之不二也。
因生滅染義,示現說差別故。
此不二之二也。如上文云以依業識生滅相示等。
四者、聞修多羅說:一切世間生死染法,皆依如來藏而有,一切諸法不離真如。以不解故,謂如來藏自體具有一切世間生死等法。
此執法性本有染也。以不解隨緣之義,則謂自性有染。
此明淨德妙有也。
以過恒沙等煩惱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無。
此明妄染理無也。
從無始世來未曾與如來藏相應故。
此明妄不入真也。
此縱破也。上二於有倒智,此二益多是習大乘法相及北宗禪學失意者所執。
五者、聞修多羅說:依如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故得涅槃。以不解故,謂眾生有始;以見始故,復謂如來所得涅槃有其終盡,還作眾生。
此執染淨有始終也。聞依真起妄,便謂真先妄後,故起有始見也。如外道立從冥初生覺等,既眾生有始,依真故證得涅槃者,還作眾生成有終之義也。如外道立眾生終盡還歸於冥名為涅槃,從冥起覺更作眾生,此亦如是。
此明法體離始,則顯生死無初。言外道說者,如仁王經云:我說三界外,別有一眾生。界者,是外道大有經中說,非七佛說也。
又如來藏無有後際,諸佛所得涅槃與之相應則無後際故。
此明法體離終,則顯涅槃無盡也。三、言不解者,此是表詮令生信解,不同前二遮詮遣執,故言不解,不言為破著也。
上五人我見。
下法我見。
此法我見法我下,執緣也。以說下,執相也。云何下,對治也。
上明對治離。
下明究竟離。
復次,究竟離妄執者,當知染法、淨法皆悉相待,無有自相可說。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非色、非心,非智、非識,非有、非無,畢竟不可說相。而有言說者,當知如來善巧方便,假以言說引導眾生。其旨趣者,皆為離念,歸於真如;以念一切法,令心生滅,不入實智故。
究竟離者,前對治乃隨病設藥,故空有對說,未能究竟。今則具約真理,一切皆遣,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平等一味,方名究竟。是則對治符於依言真如,究竟符於離言真如也。染淨無自相者,以待淨立染,待染立淨,故云若法因待成,是法還成待,故本無自相也。非色心智識等者,即以攝盡世出世間一切相待諸法皆無也。非有非無者,恐聞此無,便作無解,落於斷見,故雙非之。是則空有不立,藥病俱遣,究竟之義,於斯顯矣。畢竟不可說相者,有兩意:一、約時,謂明色心等相,非唯暫時不可說,盡於未來,畢竟不可說。二、約法,非謂法體不可作色心等相說,即一異、凡聖、因果、生死、涅槃等一切相,畢竟不可說。故前真如門云:一切從本已來,離言說,離名字相等。今則相盡歸如,合於本體,入真如門也。而有言說者,會伏疑也。疑云:聖者了知諸法離性不可說相,云何乃有種種言說?故此釋云:假言巧引,意不在言。離念歸真如者,意令離前邪執有無等念,歸於真如故。實智即本覺,能入即始覺。
後分別法趣道相。
此釋立義分中所立乘義也。一切諸佛下,舉所趣之覺道。一切菩薩下,顯能趣之因行。欲明菩薩發心趣向佛所證道種類不同,故云分別發趣道相。
略說發心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信成就發心。
十信行滿,入十住位中,初發心住也。
二者、解行發心。
十行位中,能解法空,順行十度,行成純熟,發回向心,入十回向位也。
三者證發心。
信成就發心者,依何等人修何等行,得信成就堪能發心?所謂依不定聚眾生。
有熏習善根力故,信業果報,能起十善,厭生死苦,欲求無上菩提。
此辨行因也。謂有聞熏及本覺內熏之力,并依前世諸善根力故,能信業果報,捨惡從善,修福德分也。厭生死,求菩提,成菩提分及解脫分善也。此厭求但是事善,未與理觀相應,不名正行。據此猶在信前,且為十信作方便耳。
次明退不退。
得值諸佛,親承供養,修行信心。
此明修行緣也。謂約此因緣,修十種信心行。十信心者,謂信、進、念、定、惠施、戒、護、捨、願也。
此明可以不退。
經一萬劫信心成就故,諸佛菩薩教令發心。或以大悲故,能自發心;或因正法欲滅,以護法因緣故,能自發心。
正明信成就發心,謂發十住初心也。本業經云:是信相菩薩,十千劫行十戒法,當出十信心,入初住位。
如是信心成就得發心者,入正定聚畢竟不退,名住如來種中正因相應。
謂住習種性位,行順內熏之因,故云正因。又此位以去,定當得果,故云正因,以更不退失故。
此正明不定可以退。
此內熏力微也。善根微少,下惑重也。雖值於佛,下德薄也。人天者倒求,二乘者異求,進退者猶豫大乘。
或有供養諸佛未經一萬劫,於中遇緣亦有發心,所謂見佛色相而發其心,或因供養眾僧而發其心,或因二乘之人教令發心,或學他發心。
此外緣力劣也。未經一萬劫,行時未滿也。於中遇緣者,遇緣不勝也。以色見佛,住相供僧,隨劣教發心,或學他跡,此等並非菩薩悲智之心,故欲退失。
如是等發心悉皆不定,遇惡因緣或便退失墮二乘地。
此明退失也。此中發心之言,且是信位初心,始發求道之意,非是信滿入住,猶在信位之初也。
復次信成就發心者,發何等心?略說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
謂向理之心無別岐路故,即二行之本。此中正念即真如三昧,所以此通與二行為本者,謂念真如具無滿功德,一切眾生同有此性皆常作佛,以知具德故能起自利行,以知性同故能起利他行,是行所依本也。
二者、深心樂集一切諸善行故。
備具萬德,歸向心源,即自利行本。
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眾生苦故。
廣拔物苦,令得菩提,即利他行本。妙行雖廣,三行統收,故標云略說三也。以此即是三聚戒故,三德、三身皆由此成故。亦即是彼三廻向故,謂初向實際,次向菩提,後向眾生,皆應相配釋之。
問曰:上說法界一相、佛體無二,何故不唯念真如,復假求學諸善之行?答曰:譬如大摩尼寶體性明淨,而有鑛穢之垢。若人雖念寶性,不以方便種種磨治,終無得淨。如是眾生真如之法體性空淨,而有無量煩惱垢染。若人雖念真如,不以方便種種熏修,亦無得淨。以垢無量徧一切法故,修一切善行以為對治。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歸順真如法故。
以諸善行,外違妄染,內順真如故。
略說方便有四種。云何為四?一者、行根本方便。謂觀一切法自性無生,離於妄見不住生死;觀一切法因緣和合業果不失,起於大悲修諸福德,攝化眾生不住涅槃,以隨順法性無住故。
此不住道也,不住生死智也,不住涅槃悲也,智悲雙運。自利利他下,二、三自利也,四、利他也。
下自利行。
二者能止方便,謂慚愧悔過,能止一切惡法不令增長,以隨順法性離諸過故。
勤斷二惡,止持門也。
三者發起善根增長方便,謂勤供養禮拜三寶,讚歎隨喜勸請諸佛,以愛敬三寶淳厚心故信得增長,乃能志求無上之道。又因佛法僧力所護故,能消業障善根不退,以隨順法性離癡障故。
勤修二善,作持門也。勤供養等,約緣修行也。此二,自利行也。
下利他行。
四者、大願平等方便。所謂發願盡於未來,化度一切眾生使無有餘,皆令究竟無餘涅槃,以隨順法性無斷絕故。法性廣大,徧一切眾生,平等無二,不念彼此,究竟寂滅故。
此利他行也。初二句釋長時心,謂法性常住無始無終,故今度生盡於未來,無有疲厭而隨順也。法性下二句釋廣大心,謂法性徧滿平等無二,故今化度無有揀釋,平等濟拔而隨順也。不念下二句釋第一心,謂性本無彼此分別常寂靜故,故今化令咸至寂滅究竟涅槃,是順性也。
菩薩發是心故,則得少分見於法身;以見法身故,隨其願力能現八種利益眾生,所謂:從兜率天退、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轉法輪、入於涅槃。
此言發心利益也。初顯勝德,十解菩薩依比觀門見故云少分,亦可依人空見。八種利益者,初發心住中能作此事。
然是菩薩未名法身,以其過去無量世來有漏之業未能決斷,隨其所生與微苦相應,亦非業繫,以有大願自在力故。
此明微過未名法身者,異地上也。以其下異所以亦非業繫者,異凡夫也。微苦者,一者變易,二者隨業有分叚苦。以有大願故,留煩惱不斷潤生受報;以有大智故,能自在隨意長短不為惑染,非同凡夫為煩惱所使不能斷也。
如修多羅中或說有退墮惡趣者,非其實退,但為初學菩薩未入正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
此歎實行也。信知等,釋不怯所以也。此即顯彼經是權非實故。
解行發心者,當知轉勝。
此歎勝也。前位信滿入解,今此行滿入向,更深發心故。解即十住,行即十行,住行為能發,十向為所發,謂依此解行,發廻向心故。
此勝相也。深解,現前解也。下云知法性等。所修,離相行也。下云隨順修行等,謂一一離三輪等相也。
以知法性體無慳貪故,隨順修行檀波羅蜜;以知法性無染,離五欲過故,隨順修行尸波羅蜜;以知法性無苦,離瞋惱故,隨順修行羼提波羅蜜;以知法性無身心相,離懈怠故,隨順修行毗黎耶波羅蜜;以知法性常定,體無亂故,隨順修行禪波羅蜜;以知法性體明,離無明故,隨順修行般若波羅蜜。
證發心者,從淨心地乃至菩薩究竟地。證何境界?所謂真如。以依轉識說為境界,而此證者無有境界,唯真如智名為法身。
真如,標地依也。境界即是現識,心依轉識相依起故。然本智正證之時實無能所,豈可得說以為境界?今但約後得智中業識未盡,故轉現猶存。假就此識說,正證中定有真如為所證境也。以後得智反緣正證,亦有現似境,故說轉識現,而實真證能所平等。
是菩薩於一念頃,能至十方無餘世界,供養諸佛請轉法輪,唯為開導利益眾生,不依文字。
此明勝用一攝,法上首德也。
此隨根延促德也。
而實菩薩種性根等,發心則等,所證亦等,無有超過之法,以一切菩薩皆經三阿僧祗劫故。
此實行不殊德也。此有四等:一、因等,二、行等,三、證等,四、時等。
但隨眾生世界不同,所見所聞根欲性異,故示所行亦有差別。
此應機殊行德也。劫,梵語劫波,此云時分。阿僧祗,此云無數。無數之言,不定久近。如人經年不見,便云無數時;竟日不見,亦云無數時。修行時分,竟亦同此。始從凡夫發心修進,至初地見道,為一無數時;從二地漸斷俱生二障,至八地,為二無數時;從此至成佛,為三無數時。是則無數時是定有,而延促不可定也。攝論云:處夢謂經年,覺乃須臾頃,故時雖無量,攝在一剎那。
又是菩薩發心相者,有三種心微細之相。云何為三?一者、真心,無分別故;二者、方便心,自然徧行利益眾生故;三者、業識心,微細起滅故。
此明發心相,一即根本無分別智,二即後得智,三即智所依阿黎耶識也。理實亦有轉現,但今略舉根本細相,此非發心之境,但顯此菩薩二智起時,有微細生滅之累,不同佛地純淨之德,是故合為發心相。
又是菩薩功德成滿,於色究竟處,示一切世間最高大身。
此明成滿勝德也。因位窮,果位彰也。故地論云:一者現報利益,受佛位故。二者後報利益,摩醯首羅智處生故。色究竟處者,色界之頂,是色邊際故。最高大身者,色究竟天身量一萬六千由旬,自在天王身量三萬二千踰繕那,十地菩薩示為自在天王,身量倍增,故云最高大身。色身之大,莫過此天故。
謂以一念相應慧,無明頓盡,名一切種智。
一念相應者,謂一念始覺,至心源時,契於本覺。一切種智者,無明盡故,顯照諸法,亦可一念等皆無間道,名一切種智,是解脫道,即顯上真心於此成也。
自然而有,不思議業,能現十方,利益眾生。
上皆自利行滿,此利他德也。自然等者,顯上方便心,明不待功用也。又亦可上智淨相,此不思議業相,皆是本覺隨染所成也。
問曰:虛空無邊故世界無邊,世界無邊故眾生無邊,眾生無邊故心行差別亦復無邊,如是境界不可分齊、難知難解。若無明斷、無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種智?
設疑,謂非直外境無邊分齊難知,亦復內盡心想云何得了也。下答意,只由內盡妄想心故能知也。
答曰:一切境界本來一心,離於想念。
境雖無邊,不出一心,既證心源,何不能了?真心之境,離於妄念,故盡想念,方始能知也。
此舉非顯失也。一妄見有限之境,二釋成不見所由,即明為妄見故,有所不見。
諸佛如來離於見相無所不徧,心真實故即是諸法之性,自體顯照一切妄法,有大智用無量方便,隨諸眾生所應得解,皆能開示種種法義,是故得名一切種智。
此舉是彰德也。無不徧者,無妄見故,無所不見。心真實者,佛心離妄,體一心源,無始覺之異故。即諸法性者,然此本覺在生滅門中,為妄法之體故。自體顯照者,一切妄法並是本覺佛心之相,相既現於自體之上,有何難了而不知也?故云自體照等。故上文辨佛報化之用,則在於眾生心中,今辨眾生妄法,則在於佛心之上,良以心源無二,故得然也。華嚴云: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有大智用者,以同體智力,起勝方便,攝化有情。
又問曰:若諸佛有自然業,能現一切處利益眾生者,一切眾生若見其身、若覩神變、若聞其說,無不得利。云何世間多不能見?答曰:諸佛如來法身平等,徧一切處無有作意,故說自然但依眾生心現。眾生心者猶如於鏡,鏡若有垢色像不現,如是眾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現故。
此除自然業用之疑也。諸佛如來下,謂法身普照徧眾生心中,但有厭求機感,即現麁細之用,非由功用也。眾生心下,明無感佛之機,非謂煩惱現行,以善星等煩惱心中得見佛故。法身不現者,法身能現報化之用,今據本而言,故云法身不現。
後修行信心分。
來意者,以上來明其大乘,今為正明信心,故有此分來也。
何等信心?云何修行?略說信心有四種。云何為四?
即四不壞信也。
一者、信根本,所謂樂念真如法故。
根本者,真如之法,諸佛所師,眾行之源故。樂念者,非直就起信心,亦乃樂念觀察。
二者、信佛有無量功德,常念親近供養恭敬,發起善根願求一切智故;三者、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諸波羅蜜故;四者、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樂親近諸菩薩眾,求學如實行故。
三寶中各二:一、標所信之勝德;二、起勝因以願求。問:前說善根微少者,亦遇佛見僧求法,與此何別?答:前以未信真如故,所見三寶皆不稱實,由是遇緣却成退失。今以先信真如故,得所信三寶悉皆如實,由是增進使信成滿也。
修行有五門,能成此信。
有信無行,則信不堅。不堅之信,遇緣便退。故修五行,以成四信之心,令不退也。又信是順義,修而行之,乃為真信。
云何為五?一者、施門,二者、戒門,三者、忍門,四者、進門,五者、止觀門。
止觀合修,定慧雙運,二門不二,故唯五也。
菩薩利生三檀等施,謂財施、無畏施、法施也。
云何修行戒門?所謂不殺、不盜、不淫、不兩舌、不惡口、不妄言、不綺語,遠離貪嫉、欺詐、諂曲、瞋恚、邪見。若出家者為折伏煩惱故,亦應遠離憒閙常處寂靜,修習少欲知足頭陀等行,乃至小罪心生怖畏慚愧改悔,不得輕於如來所制禁戒,當護譏嫌不令眾生妄起過罪故。
不殺等者,攝律儀戒。遠離等者,攝善法戒。當護等者,即攝眾生戒也。機嫌者,謂行非律儀,及受畜非法之物,招人譏謗,即生他罪。他罪所生,本由於己,故須護之。護之即不謗,不謗即自然發心,發心即受化,受化即成攝取義也。
云何修行進門?所謂於諸善事,心不懈退,立志堅強,遠離怯弱。當念過去久遠已來,虛受一切身心大苦,無有利益。是故應勤修諸功德,自利利他,速離眾苦。
復次,若人雖修信心,以從先世來多有重罪惡業障故,為邪魔諸鬼之所惱亂,或為世間事務種種牽纏,或為病苦所惱,有如是等眾多障礙。是故應當勇猛精勤,晝夜六時禮拜諸佛,誠心懺悔,勤請隨喜,廻向菩提,常不休廢,得免諸障,善根增長故。
此有二:禮佛者,總明除障方便。如人負債依附於王,則債主無如之何。如是行人禮拜諸佛,諸佛所護能脫諸障。誠心下。二、別除四障:一、懺悔,除惡業障;二、勸請,除謗法障;三、隨喜,除嫉妬他勝障;四、回向菩提,除樂三有障。不休廢者,總結能治。免諸障者,總結所治。由此四障能令行人不發諸行、不趣菩提,故四行治盡善根長也。
云何修行止觀門?所言止者,謂止一切境界相,隨順奢摩他觀義故。
奢摩他此云止,先由分別依諸外塵,今以覺慧唯識道理破外塵相,塵相既止無所分別故云止,此是方便。今奢摩他云止而云觀義者,以由觀而止,止亦觀也。
所言觀者,謂分別因緣生滅相,隨順毗鉢舍那觀義故。
毗鉢舍那,此云觀。依生滅門觀察法相,故言分別。如瑜伽論?菩薩地云:此中菩薩即於諸法無所分別,當知名止。若於諸法勝義理趣及諸無量安立理趣世俗妙慧,當知名觀。是知依真如門止諸境界無所分別,即成根本無分別智;依生滅門分別諸相觀諸理趣,即成後得智。然此二門唯是一心,是故雙運方得名為正止觀。今就方便存此方語,約正止觀即存梵言也。
云何隨順?以此二義漸漸修習不相捨離,雙現前故。
隨相而論,止名定,觀名惠;就實而論,定通止、觀,慧亦如是。梁攝論云:十波羅蜜通有二體:一、不散亂為體,謂止、定;二、不顛倒為體,謂觀、慧也。
若修止者,住於靜處,端坐正意。
此下廣釋止觀也。修心必欲具緣,其緣有五:一者間居靜處,謂住山林及諸間靜等處;二者持戒清淨,謂離業障,若不淨者必須懺悔;三者衣貪具足;四者得善知識;五者息諸緣務。今略舉其初也。端坐,調身也。如天台止觀中說。正意,調心也。末世行人正願者少、邪求者多,詐現寂靜威儀苟求名利,心既不正得定無由,離此邪求故云正意。意欲令其觀心與理相應,自度度他至無上道,名正意也。
不依氣息,不依形色,不依於空,不依地水火風,乃至不依見聞覺知。
此離境也。氣息即數息觀,形即骨璅觀等,色即青黃觀等,空等五相皆是事定所緣之境,見聞覺知是識一切處也。通前為十一切處,此皆離境也。
此除心也。謂除前諸境,更有餘心,皆亦遣也。所遣既無,能遣不立,泯然寂靜,方名止也。問:何故能所心想,二並不存?答云:以法本無想,欲順於法性,故能所皆不存,不生不滅轉。釋成法性無想所以也。良以想無自性,窮之則空,故無生滅自體可得。此乃即生無生,即滅無滅故也。如陽燄水,本自乾耳。
亦不得等者,謂不得先念外境,後却以心除心也。若心外有實境,心緣此境時,抑令不緣,可得後以心除心。今既心外無塵,即所取無相,故能取自然不生,何勞後心方便除耶?但以初習多馳故,攝令住正。何者正念?外境唯心,是為正念。然妄境既無,唯心亦寂。
若從坐起,去來進上,有所施作,於一切時,常念方便,隨順觀察。
非直坐時常修此止,餘威儀中一切時處常思方便,順於法性不動道理。
久習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漸漸猛利,隨順得入真如三昧,深伏煩惱,信心增長,速成不退。
深伏煩惱者,四住見修煩惱未能斷故,故云伏。然此亦有伏無明義,故云深伏。此當信位,若更增進速入初住,入住即不退。
唯除疑惑、不信、誹謗、重罪業障、我慢、懈怠,如是等人所不能入。
此云有障不能入也。一、於理猶豫,二、闡提,三、外道,四、五逆,四、重,五、恃我慢自高,六、放逸不勤。是六種障,隨有一種,即不能入。
復次,依是三昧故,則知法界一相。謂一切諸佛法身與眾生身平等無二,即名一行三昧。當知真如是三昧根本,若人修行,漸漸能生無量三昧。
文殊般若經:云何名一行三昧?佛言:法界一相,繫緣法界,是名一行三昧。入一行三昧者,盡知恒沙諸佛法界無差別相,乃至廣說。以此真如三昧,能生此等無量三昧,故名三昧本也。
上正修止觀。
下辨魔事。
或有眾生無善根力,則為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亂。若於坐中現形恐怖,或現端正男女等相,當念唯心,境界則滅,終不為惱。
此下辨魔事也。魔謂天魔也,此云障礙鬼。堆,惕鬼也。神,精魅也。如是鬼神,撓亂佛法,令入邪道,故名外道。如是三種,能變作三種五塵,壞人善心。三種者:一、示可畏之身,怖之以失志;二、現可愛之形,惑之以生染;三、現非違非順平等五塵,動亂人心。一切諸境,尚唯自心,何況坐中此等諸境?是故觀察唯心,魔境隨滅,不能撓亂,以此唯心,非彼所知故。此是通遣之法。別遣者,當誦大乘及諸神咒,默念誦之。
此廣示魔事,現形說法也。
或令人知宿命過去之事,亦知未來之事,得他心智,辯才無礙。
得通,起辯也。
起惑造業也。
據定得禪也。
食差顏變也。問:如現佛菩薩說甚深法,或是宿世善根所發,云何揀別定其邪正?答:此事實難。所以然者,若是魔所作,謂是善相,而心取著,則墮邪網。若實是善根所發之境,謂為魔事,心疑捨離,則退失善根,終無進趣。是故邪正實難取別。今且依古德相傅,略以三法驗之:一、以定研磨,二、依本修治,三、智慧觀察。如經言:欲知真金,三法試之,謂燒、打、磨。行人亦爾,難可別識。若欲別之,亦須三試:一則常與共事;共事不知,當與久處;久處不知,智慧觀察。今借此意以驗邪正,謂定中境相發時,邪正難知者,當深入定心,於彼境中不取不捨,但平等定住。若是善根之所發者,定力愈深,善根彌發。若是魔所為者,不久自壞。第二、依本修治者,且如本修不淨觀禪,今則依本修不淨觀。若如是修,境界增明者,則非偽也。若以本修治,漸漸滅者,當知是邪也。第三、智慧觀察者,觀所發相,推驗根源,不見生處,深知空寂,心不住著,邪當自滅,正當自現。如燒真金,益其光色,若是偽金,則自當焦壞。此中真偽,當知亦爾。定譬於磨,本治猶打,智慧觀察,類之以燒。以此三驗,邪正可得知已。
以是義故,行者常應智慧觀察,勿令此心墮於邪網。
依自隨分所有覺慧,觀諸魔事,察而治之。若不觀察,則墮邪道三種驗中。此當第三智慧觀察。
當勤正念,不取不著,則能遠離是諸業障。
若取著者,則背正入邪;若不取著,則因邪顯正。不取著故,無障不離。如智度論云:除諸法實相,其餘一切皆是魔事。偈云:若分別境相,即是魔羅網,不動不分別,是即為法印。此之謂也。當勤下,總顯三中前之二法。以此大乘止門唯修理定,更無別趣,故初定研磨并依本修治,更無別法,所以合說但依本止門故。問:此說魔事,何故結業障耶?答:有二義:一、魔由行人業障所發,指本言也;二、則若隨魔網,便起貪欲,造生死業,故離魔即離業障也。
應知外道所有三昧,皆不離見愛我慢之心,貪著世間名利恭敬故。
我見、我愛、我慢之使常相應也。貪著者,內貪邪定,外貪名利。又但一切禪定不能減損煩惱者,皆不可據。
真如三昧者,不住見相,不住得相,乃至出定亦無懈慢,所有煩惱漸漸微薄。
謂在定時而不味著,不住見以忘心故,不住得以忘境故。無懈慢者,出定亦無恃定之慢。煩惱薄者,貪瞋癡漸薄,即正定之相也。
若諸凡夫不習此三昧法,得入如來種性,無有是處。
謂修大乘菩薩行者,要依此真如三昧,方入種性不退位中。種性約位,在十住以去不退位中。
諸禪,謂四禪、四空定等。世間諸定,及不淨、安般等,但取境相定,皆名世間定也。以味著定境故,不離於我,故云與外道共。共者,同得此事定故。
復次,精勤專心修學此三昧者,現世當得十種利益。
此示益勤也,後益無量。現世利益,略陳十種。
云何為十?一者、常為十方諸佛菩薩之所護念。
以真如三昧契佛菩薩心故,法應護念。
二者、不為諸魔惡鬼所能恐怖;三者、不為九十五種外道鬼神之所惑亂。
此離外惡緣也。天魔現形,外道邪惑,今皆離之。
四者、遠離誹謗甚深之法,重罪業障漸漸微薄;五者、滅一切疑諸惡覺觀。
此離內惑業也。新業不起,舊業漸輕。
六者、於諸如來境界,信得增長。七者、遠離憂悔,於生死中勇猛不怯。八者、其心柔和,捨於驕慢,不為他人所惱。九者、雖未得定,於一切時、一切境界處,則能減損煩惱,不樂世間。十者、若得三昧,不為外緣一切音聲之所驚動。
一於理增信,二處染不怯,三不為緣壞,四無世滋味,五得深禪定。外緣即通舉六塵,音聲即別指耳所對也。於六塵中唯舉聲塵者,阿含說此以為禪刺,楞嚴大定依耳根而入,今此禪定由音聲而壞,足見耳根最利也。
前修止門。
後修觀門。
復次,若人唯修於止,則心沈沒,或起懈怠,不樂眾善,遠離大悲,是故修觀。
心沈沒者,以真如無相,向即心絕,分別不起,故云沈沒。此如二乘取空為證也。由沈寂故,遂成二失:懈怠不樂眾善,失自利也。下法相觀以治之,精進觀以成之。遠離大悲,失利他也。下大悲觀以治之,大願觀以成之。
修習觀者,當觀一切世間有為之法,無得久停,須臾變壞。
觀行有四:初、法相;二、大悲;三、大願;四、精進。此初中,無常觀也。
一切心行,念念生滅,以是故苦。
此苦觀也。
應觀過去所念諸法,恍惚如夢;應觀現在所念諸法,猶如電光;應觀未來所念諸法,猶如於雲歘爾而起。
此無我觀也。過去無體難追,現在剎那不住,未來本無積聚,但緣集歘有,不從十方來。
應觀世間一切有身悉皆不淨,種種穢污無一可樂。
此不淨觀。上來四觀,除於常等四倒,配釋可知。上法相觀。
此大悲觀也。不覺知者,無心厭背,故使苦無限也。甚為可愍,故深發悲心。
作是思惟:即應勇猛立大誓願:願令我心離分別故,徧於十方修行一切諸善功德,盡其未來以無量方便救拔一切苦惱眾生,令得涅槃第一義樂。
此大願觀也。思惟言誓者,因悲立願心,離分別願體也。盡其未來,長時心也。救拔一切,廣大心也。得涅槃樂,第一心也。
此精進觀也。
此止觀俱也。上來始習未淳,故止觀別修;今定慧終成,故能雙運。
下別明俱相。
所謂雖念諸法自性不生,而復即念因緣和合善惡之業、苦樂等報,不失不壞。
此約法明俱相即止之觀也。所謂下,約非有義以明止。而復下,約非無義以明觀。此二不二,故云即也。此順不動真際而建立諸法,良以非有即是非無,故能不捨止而修觀。
雖念因緣善惡業報,而亦即念性不可得。
此即觀之止也。此順不壞假名,而說諸法實相。良以非無即是非有,故能不捨觀而修止。此說時有前後,然在行心,鎔融不二。不二之性,即是實性。理味在此,宜可思之。此中不唯止觀不二,抑亦心境一如。謂以無緣智,緣無相境。以無相境,相無緣智。境智一如,如水與氷。唯一實相,更無別法。故名圓頓止觀真如三昧。
若修止者,對治凡夫住著世間,能捨二乘怯弱之見。若修觀者,對治二乘不起大悲陿劣心過,遠離凡夫不修善根。
此對障明俱也。修止治於二過,謂正治凡夫人法二執貪樂世間,兼治二乘執五陰法見苦生怖,以止門無生除此等執。觀亦治二過,謂正治二乘狹劣之心,令普觀眾生起於大悲,兼治凡夫懈怠之心,令觀無常策修善行。
此結前義也。如凡夫人,非不樂世間,無以勤修善行;約二乘人,非不怖生死,無以起於大悲。是二行不相離也。故止觀相須,如鳥兩翼,如車兩輪,缺一不可。
復次,眾生初學是法,欲求正信,其心怯弱,以住於此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諸佛親承供養,懼謂信心難可成就,意欲退者,當知如來有勝方便攝護信心,謂以專意念佛因緣,隨願得生他方佛土,常見於佛,永離惡道。如修多羅說:若人專念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所修善根廻向願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常見佛故,終無有退。若觀彼佛真如法身,常勤修習,畢竟得生,住正定故。
此防退方便也。其心怯弱下,先標行劣。以內心既劣,外缺勝緣,信心難成,故欲退也。當知如來下,明方便攝護,標聖善巧。專意下,釋顯巧相。但往生之人,約有三位:一、如蓮華未開,信行未滿,未名不退,但以處無退緣,故名不退。二、信位滿足以去,華開見佛,入十住位,得少分見法身,住正定位也。三者、三賢位滿,入初地以去,證徧滿法身主無邊佛土,如偏記龍樹菩薩等,住初地,生淨土等也。此中畢竟等,是後二位。
下勸修理益分。
此結前生後也。
此下明信謗損益也。持即聞慧,思量思慧也,修習修慧也。
若人聞是法已不生怯弱,當知此人定紹佛種,必為諸佛之所授記。假使有人能化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眾生令行十善,不如有人於一食頃正思此法,過前功德不可為喻。復次,若人受持此論觀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有功德,無量無邊不可得說。假令十方一切諸佛,各於無量無邊阿僧祗劫,歎其功德亦不能盡。何以故?謂法性功德無有盡故。此人功德亦復如是,無有邊際。
別顯三慧益相。
此明謗毀罪深也。受大苦惱下,一謗成罪重也。不應毀謗下,誡勸止謗也。斷絕三寶下,釋罪重意。一切如來下,轉釋斷三寶之義。於中二句:一、約果人依之得涅槃;二、約因人依之得菩提。菩提涅槃即是法寶,佛僧可知也。
此結勸修學也。三世菩薩同行此法,更無異路,故勸修學。
諸佛甚深廣大義,我今隨順總持說,廻此功德如法性,普利一切眾生界。
此總結廻向也。初句結義,次句結文,後二句廻向利益也。甚深、廣大,明體、相、用三大義也。甚深是體大,謂實相真法,非因位能窮,唯佛究盡。故大論云:智度大海,唯佛窮底。又法華云:深固幽遠,無人能到。此約過去無始,未來無終,不生不滅,故云深也。甚廣是用大,謂無盡之用,一一同於覺性。楞嚴云:我以不生不滅,合如來藏。而如來藏,本妙圓心,周徧法界。是故於中,一為無量,無量為一,小中現大,大中現小,不動道場,徧能含受十方國土,坐微塵裏,轉大法輪等,故云廣也。甚大是相大,相謂義相,即前所辨大智慧光明義、徧照法界義等,過於恒沙無漏性德,與真如體,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非深非廣,能深能廣,故受大名。
大乘起信論疏略卷下終
吳興居士董福覺施貲刻此大乘起信論疏略。 計字三萬九千零七十個,該銀二十兩零三銖三分。
宛陵釋如圭對。上元陶邦本書。句容潘繼德刻。
萬曆丁巳歲夏 徑山化城寺識
時寬文七丁未年正月吉日
二条:通玉屋町書房上村二郎右衛門梓行
上釋生滅因緣已竟。
下重顯所依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