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經疏私記
涅槃經疏私記卷第五
涅槃經疏私記卷第五
○釋四相品第七
如經以四種相者,如下文云:一者自正,二者他,三者能隨問答,四者善解因緣義等云云。
開示分別者,即如上文願佛開微密等也。
義略不彰者,自答上因果,但明長壽修因,能護法人獲長壽因果,故云含也。
無解脫者,二乘無,無餘脫也。
迦葉!請開者,謂開常無常也。
是涅槃二用方便者,開於今昔方便即顯真實,故云非常非無常也。
昔三點無常者,是縱橫常也。
即是智上意地。能緣者,心數也。
而不得說於耶常者,須用無常藥治,今始得說也。
二用具足者,無常常也。
河不迴曲,猶如直繩直入西海等也。
共成一道者,謂雙遊也。
此之四句皆覆正理者,以三覆一,以一覆三,各執不同,故引釋論證成,成今四悉之意。初四句即世界意。
四句皆方便門者,從四門入,皆得見理,即是生善也。
智臣能解者,對於不解,即對治也。
又此四句皆是正理者,四門皆得見王,無非三德之理,理即第一義悉也。
兩非方便耶者,意斥他人今此四門皆是方便,為是門故若能見理皆是真實也,通是門故若能見理四門皆是也。
通是秘密者,約未開故,四句互治,無常治常、常治無常等四句,即理無常、亦常亦無常、非常無常等,皆是法身也。
如此敷演者,於一句中別分諸句,諸句皆是一句,故云說秘也。
今之四句,該括凡聖者,始自理,即凡夫名字觀行,乃至究竟聖人,皆具四句也。
如分涅槃以為四相者,即一而論四也。
通途廣演名說者,從首至軸,無非說也。
至無至處名開者,即是不開而開,義之如至也。
常無所宣名說者,即是不說而說,義之如說。故經云:若如來常不說法,是則多聞。即其義也。
而從多判者,互有是傍,今從多從正,故云以為三密也。
不求無相者,無相之相,名為實相,更何所求也?
尚無涅槃者,一相尚無。
而四相無缺者,無名相中假名相說,故云無缺也。
開四即俗諦者,俗名差別也。
無我即我者,中道真我也。
例如般若云云者,如前一相,即四相等也。
兼明身密者,兼謂兼道,通口身意故也。
若別兼者,口兼身也。化他亦爾,既有化他即是自行,今且從正從多則化他攝。
身意亦爾者,皆具餘二故,今且從多耳。
開示分別四也者,開一涅槃不四種相也。
若佛如來者,釋迦示同諸佛,故云若佛若如也。
如來者,若以智契於如,如能得果為來,此即自正。若乘如實道來成正覺,而迹應眾生,即是正他而來也。
見者,正智者五眼一心中見也。
諸因緣者,以智緣於實相之境,由智契故則說一乘之教,由佛如來能證此理,故云自正也。
如來與佛其義不異者,佛是覺義,如來是境,智能契境故不異也。
實相非因故。非自者,自即法性,他即梨耶,共即和合。
不無因者,即犁耶是法性,即法性是犁耶,故非自他也。
了達實相故為見者,以達實相離四性故,畢竟空寂見秘密藏也。
舉淺況深者,且舉比丘見世間火,推成觀境,況佛說十二部之深經耶?
生無從生者四句,求火不可得,即是性空。
滅無所至者,即是相空。性相尚無全心,是火是心,心尚無心,求火叵得,即是實相,不從緣生也。
抱火燒身,誓不邪見者,以由先推火聚,不從緣生,智契於理,猶如抱火,見此實相,一體三寶,不起邪見也。
利刀割舌誓不邪說者,猶智故,故云利刀。境智和合名不邪說也。
況復諸佛者,以小況大,以淺況深也。
為緣異說者,答前難意,不用例開三寶但是一體,今為化他不得為一而明於四也。
令生善根者,令生常等理善也。此四悉釋文自對之,諸家無此文意也。
止可含蘇者,蘇譬陰入法相讚歎也。若軟強食食俱不可,未得與生善對治之益也。
從微之著者,從歡喜乃至入第一義也。
慈是善本者,謂無緣慈是諸法之根本,故經云:誰是一切法之根本?應言慈是也。
嬰兒譬初信始生者,藏教初心未得無常等也。
讚歎歡喜者,彼解法相喜,相喜世界也。
更增成病者,增其貪慢等病也。
將無夭壽者,恐夭常壽也。
喜逸妨道者,妨世界道也。
況生善者,無常及常治也。
硬食尚消者,譬得實教之益也。
堪可切磋者,以大乘而調斥之,得對冶益也。
推此經文須作四悉者,此依經消釋,不是餘文義立之意也。
經云:有所顧念者,以慈善力,恐信心不生。
經云多唅兒蘇者,唅字胡紺反字林從玉作琀,諸書從口作同。穀梁傳曰貝王含,謂資人含與也。亦云口中自食名之為含,以口餧口名之為唅也。
四請法多少者,四悉為多,歡喜為少也。
經云:增益壽命者,先增無常壽,後增常住慧命也。
舊有四釋者,各問事中未說法,合深理也。
料簡不堪者,昔說於常,即是不堪為說無常;今說於常,治昔故也。經云則不供足,世界為少,備機未暢故。又經云功德已備者,聞無常教,善根漸熟,亦是方等中見等持身如來功德,魏魏堂堂等也。
此別有意,注云云者,即是出世三味,凡夫三味,及凡聖三味也。乃至法華開前味,涅槃帶權三味,顯秘密三味也。
經云煩惱為薪者,即凡夫常邪為薪,二乘無常智慧以之為火,成今三德涅槃之食也。
初以三悉即是惡子者,今且取未證秘藏邊猶是無常破病,故名為惡。若論五味,二酥之中有密入。
第一義者,不名惡也。
此乃小大通共以為四悉者,鹿苑小二酥小大相對,法華開顯與今經開題同,兼之常被於末代,得以無常為生差,故以常治無常,雙非常無常為第一義也。若論皆知常住以取小乘果,判為三悉耳。
知其家者,以五陰為家也。觀此是五陰淫身常住,故云有佛也。
佛舉無方之問者,方,法也。不依法而假設此問,為斷肉之端。若依法用財施,乃至般若,今即無施為施也。乃至般若,示愚常智,以達愚亂,即是度也。
於我無損而成大施者,一顯施心平等,二顯彼德名者,又不損財故云大也。
又見福隨喜者,大論云:如賣買香及傍觀者,三人同得聞香也。
見苦者至而名大施者。此乃施命功德家多為大也。
經云:聲聞天者問音,彼聞我證謂之聞,我聲到謂之問也。
經云:善知我意者,我聽食肉。是權教說,大乘實說,是肉皆制。汝今令斷,深會佛心,故上文為斷肉端也。
三云眷屬迴轉者,故戒經云一切眾生皆是我父母,生生無不從之等,故不應食也。
四、同四大五陰者,又戒經云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風是我本體等也。
精血不淨者,一切眾生皆同父母,精血和合故云不淨也。
乖菩薩化道者,菩薩與一切眾生作淨土因,以慈為本,若食其肉乖於慈心。
食肉小罪多者,食肉一臠,五百臠償之故也。
昔國王者,須闡提太子、善住王子等也。
及果菜等皆他命分者,是他供身之分也。以將己分而施,故云命分也。
經云云何如來不聽食肉者,意難:何故先聽,今即不聽也?
一云:佛是大慈者,當來皆有成佛義故,不應食也。
初地是大慈者,若取方便位,初地、性地未得大慈,義當得也。
須云為我者,即不得食也。
蛇似龍者,龍於人有功,故不得食也。
若隨他語者,小乘權說為美也。若自意語,大乘頓制今日粳粮等為美。
饕餮者,食財謂之饕,貪食謂之餮。自餓,謂不及也。
開三遮十者,初開三種淨,遮十種不得食也。
雖現食肉者,權示小教,為眾生故取其佛意,故云不食也。
與眾生隔絕者,如戒經中,一切眾生見而捨去即化,不得為絕也。
皆是假名因緣之教者,若取通論世間經書,亦以仁義禮智五常等為因緣也。外道教即取自然,不從因緣。佛教以因緣為宗,故云皆是等也。
先須緣起者,衣鉢進退也。
次明戒體者,謂得戒也。
後廣出。相者,謂說事相也。
判生下注云云者,緣起具如止觀中,末利夫人假傳王教,不殺厨人等也。
戒是大乘常樂等者,戒為根本,由有戒故常樂四德得存,故云深妙也。
木叉名解脫者,名別別解脫,亦名保得解脫等也。
毗尼名滅者,能滅身口上,非也。
在口為誦者,優婆離一夏八十度誦出也。
又墮長養者,從微之著。長養,罪也。
十、善譬頓教者,最初說華嚴教也。
譬漸教者,開頓出漸,即不起寂場而化鹿苑也。
明開合意者,開頓出漸,會漸歸頓等云云。
非一非四得說一四者,亦應云而一而四得說四一也。
證明自正者,證是涅槃也。
因他廣衍者,問答涅槃也。
法身為別,涅槃是總者,四根一相也。
涅槃為別,秘藏為總者,涅槃即四故,故云秘藏總也。
或時為總者,涅槃一名也。
或時為別者,約四相故也。
有反質者,如經虗空無所有等,四名不殊。既無虗妄,涅槃四相亦是貞實也。
有答。答:涅槃一也。
有通者,涅槃通名四相也。
無依無正者,灰身滅智,何論依正也?
今涅槃有所師法者,以三德之體為所師也。
今涅槃有如來者,法身常住也。
一、明滅惡者,即是因。二、明滅有者,有即是果。五、通滅有者,如經諸有淤泥等,即通滅二十五有生處也。
悉據佛意可尋者,佛意從少之大,所以引昔為難也。
不應名同混令無常者,汝憶想涅槃名同,將常同於無常也。
所離所得,與昔為異者,今教所離,離只是得,得常樂等,指於三惑,即三德故也。
今涅槃中有妙有者,破二十五有,得二十五三昧之妙有也。
所謂恭敬者,妙有之法,以法為師,能恭敬人,即是於僧一體具足也。
文有二似作三難者,正難煩惱與有,次約於業莫知所至等文兼含,故名之為似也。
良以業運者,業有所至也。
不能有至者,無當有身果也。
故得有。有者,當來生處有身也。
那得妙有者,那得常住法身二十五三昧妙有也。
鐵是凡夫者,答意:由如熱鐵赤色已還黑,猶如凡夫煩惱雖滅,後煩惱還生,如鐵更赤也。
亦是凡夫無常者,對於初住中道法身,名凡夫無常也。
不同二邊者,外道凡夫為有邊,二乘凡夫為無邊,如來即邊而中,不同滅已復生之無,能生中道妙有也。
凡夫滅惑,還更得生者,經還約二凡夫也。
物謝於前名生於後者,物如瓶體,破已得名,名為破瓶等。如來涅槃亦復如是,破已得名,不同灰斷也。
經不得言聖王命終者,如法華中實在而言死等也。
經云:遊諸覺華者,如有樹果,即得安樂。如來亦爾,有覺之華,華表於淨,安樂表常樂,遊戲自在,故表於我。故云四德也。
第二、廣開身密者,如來示九界身名之為密,昔未開故今皆開之,故云出種種身等,只九界不同耳。今令同得大涅槃,故云開也。
他謂一物覆一物開者,覆只是穩,開只是顯,如法身隱般若耶,法身顯解脫隱等,各隱各顯,三密不同也。
只覆於開,只開於覆者,名昔論覆,名今論開,更無別故,體云只也。
於凡不解者,不解只是法身覆,故不解也。
餘何可解者,意斥法身就覆,般若解脫亦未能解也。
他明巨細相容者,取下譬來釋,如須彌入芥等。
聖人之術者,淺近之事也。
而非因緣者,皆不思議,非感而感,非應而應,大事之因緣也,故云空假中等一心論因緣也。
無量不容一塵者,塵即法界故,故云不容也。
延促過現者,延促約劫,過現約時也。
昏怳尚然者,舉淺以況深。世間夢事尚爾,況不思議至極者哉!
經云汝不應言者,貫下三意也。
經云唯願如來說其因緣者,請說生羅睺之因緣,度煩惱之因緣也。
經云佛告下,牒難總非,故云不應也。
經云能建大義者,何者大義?我今生羅睺羅,將因顯果,住大涅槃,名為大義也。
一信住,二真住者,即初發心入十信位也,證位為真也。雖非因果,涅槃體也,而能菩薩常觀涅槃行道也。而果而因,以正因性,理具因果也。
中論何故云菩薩不能者,破前初師也。
修種種行者,五行十功德也。
直舉一須彌入芥者,具釋如維摩不思議品,須彌芥子皆法界故,乃至十方世界無非法界,故一塵具十方分,況不思議解脫之用也。
經云如陶家輪者,舉諸世界如一團泥置於輪上也。
示過六道者,即表為天人之師,故云過也。具足而論,亦過四聖,為究竟之師也。
覺未覺故者,自覺煩惱,又能覺他煩惱,此解為勝也。
能生萬物者,能眾生萬善也。
謂言死地者,秋能令萬物彫枯,喻煩惱滅也。
又葢由眾生感見不同者,進退釋之,即生亦有四果之義也。
經云迦葉以因緣下,第三、總結菩薩住大涅槃能示因緣也。
將前意難後義者,牒前佛立難中云猶如火滅悉無所有等,今云燈滅者,但取滅同難後,示現能生種也。
因以為難者,因佛舉燈器,器是無常,何明法身也?
大乘那含不受二邊生者,初住那含住於中道,無二邊生也。
○釋四相品下
興皇開身密未盡者,意云四相品未盡故也。
豈非開口密者,如來之言,言即是說,故云口也。
他開佛密者,菩薩因人以為他。我從得道者,通開前四味,皆說般若等也。
見少佛性者,即是初住之位,名為少也。
又四句中各開三業者,他開、佛開等四句也。
無開而開如前分別者,涅槃之體不論開覆,為眾生故,如前身密中廣明種種示現等也。
法華斥小者,廣如玄文破三顯一,會三顯一等。斥是廢之別名,古釋不當判為不了。涅槃為了,二俱斥小,如何一了一不顯了也。
為緣顯密者,華嚴同聽異聞,二乘密聞小教等,鹿苑八萬諸天便悟大道也。
此兩文者,前開身密及此意密為兩文也。斥他不得定判,故云並也。
故是無也者,不許秘藏理也。
經云唯有密語者,語是教也。
譬如幻主者,主謂宰主,是造幻之者也。
緣有開覆者,五昧論之,約昔未見名之為覆,故今開之也。
積金是反者,將反以合順也。
初心是小富者,初住地位也。
得果大,是富者究竟果也。
義言為負者,如人雖負他財,欲還不取,亦名為負。如來亦爾,一切法寶常欲施與眾生,眾生不受,義之如負也。
經云:懼不速成者,即是初無大機。如法華中,於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等云云。
而無邪法者,皆是世間文字之正法也。
初述讚者,讚而復述,故云善哉等。
常無常是通者,先觀無常幻化,利根者便以常解接之也。
常是別者,初心知常,為中道故,次第修行也。
應用四意者,用今四教分別諸經兼帶之意,及顯圓常也。
不下種是無密緣者,雖一地所生、一雨所潤,不同法華三艸二木而得增長也。
此尚不易者,至死不改,以執心重故也。
云佛智流動者,只是無常遷謝之貌也。
佛答三意者:一、無積聚;二、無積之積;三、明積之無無積。
積聚者,雖明積聚,意在無積也。
無積之積者,即是如來法財具足,中道無為也。
積之無積者,即是聲聞修空,不畜八不淨物等也。
經云:若有貪者,即是有為聲聞僧也;若無貪者,即是無為如來行也。
經云:跡難可尋者,即是無為如來之道;跡易尋者,即是有為聲聞僧也。
經云雖去無至者,即是聲聞;有所至處者,即是如來也。
常住無積是淨者,無二邊垢。知足是樂者,二乘未足苦也。
是無集者,無作道集等也。
道之與滅皆常樂等者,因果皆具也。
患累都除者,三惑二死,一切皆除也。
境智相應者,以智契境稱智也。
體用成就者,法身為體,般若解脫為用也。
亦是自他具足者,法身為自,般若、解脫為他也。
義理粗周者,法身等三,一一具三為周也。
其性廣博者,非但果地法身廣博,六即之性,無非博也。以性非廣非博,而具廣博也。
不待小之大者,約非小非大之大也。
乃是絕待不思議大者,以廣博之性,其性自絕,非絕小大得名為絕也。
壽命無量即是竪,譬者久遠之壽,故名為竪也。
貴在正法者,所安中道也。
一人具八者,一一德中皆具於八也。
正言總能兼別者,涅槃之名兼於解脫也。
以別釋總者,以無瘡疣解脫釋涅槃也。
那可混濫者,以翻總也。
經云:為拔毒箭者三惑。
令其離苦者,離於二死也。
妙樂者,醍醐也。
良醫者,佛也。
得受安樂者,謂證涅槃也。只是互現,由自無瘡疣即能治他,他瘡疣盡能令己盡,己若未盡豈能化他?故經云:自疾未能救,而能聽疾人也。
身心不苦者,法身菩薩身心不二也。
而無怖畏者,離五畏也。
恒無飢渴者,具足三德之食也。
無人天事者,無世間三苦、八苦等事也。
染著之累者,二邊所不能累也。
斥昔顯今者,斥昔三德橫竪不具,顯今一德三德具足也。
經云何等名涅槃者,此問意,舉總問答解脫處別也。
佛果有色者,未知何等色也。妙慧顯然以慧見,理同眼色,非見謂有色也。
是無色色者,應現為色也。
解脫之體者,謂法身也。
為兩緣等者,一本非色,二為機宜而說於色,皆須四門三諦空不空等,名不思議也。
親師云:不須分別因之與果者,意云因果一時而得,言由未了,故今斥言不然等也。
演暢者,演謂開演也。
頭首數止有八十四五等者,從初名遠離去數文中,又解脫者名為頭首,由不合云有四五,只應合云八十四耳。
若大小合數有九十七八者,大即頭首,小眷屬,文中夫解脫者是也。文中總有十三眷屬,并前頭首合云九十七,不合云八也。
極細為言者,此即惑數譬文。解脫合中,解脫之名即無定准,今且約圓百是數方。
大師曾於靈石一夏釋此百句解脫者,即是台州黃嚴縣西北,舊云甘露道場,有甘露井,昔有羅漢飲此水行道,值孫息作逆,群賊就此取鐘煑肉,有大方石從隔山而下,群賊迸散,因茲改為靈石寺,其石現在也。
先學自飽者,即是章安疏主之言,恨不記述也。
於一一句備於橫豎者,一句遍攝諸句為橫,諸句一一深入名豎。不二即是廣博,即無瘡疣,即到解脫處也。一句即且上三之義,義即三德,三德即是真我,真我即是秘藏。一即三故,三即一故,故云三點相即,具足無缺也。
豈可厝言者?疏主深歎不思議解脫之體,言所不洎,自力不能,既不書,輙分其文耳。
經云真解脫者,名曰遠離者,釋此解脫。今依大師所釋,一句為本,十句莊嚴,以下釋上。今初。即是遠離為本,具約四教、三惑、二死、無瘠疣等三義。此之遠離,離前三教、二死之惑。由遠離故,名曰不生;由遠離故,名曰虗無;由遠離故,名曰無為;由遠離故,名曰無病;由遠離故,諸漏瘡疣永無;由遠離故,無有鬪諍;由遠離故,名曰安靜;由遠離故,名曰安隱;由遠離故,無有等侶;由遠故,名無憂愁。就無憂愁,即無瘡疣;就無瘡疣,即是廣博;由廣博故,到解脫處,處為所依也。一句就爾,諸句倒然,展轉為頭,皆十莊嚴,乃至百句,宛轉相釋,故云萬法門也。
廣上解脫處者,一、自到實諦處;二、調伏令他得也。
經云:譬如門閫者苦本反。又作梱。禮記云:外言不入於梱。鄭玄曰:梱,門限也。
能傷法身損慧命者,如古人所釋,皆未稱今文解脫常住之體,故損也。
理內涅槃者,即三道是,三德名之為內也。
理內之我者,即是正因佛性之真我也。
後方一體者,名一義異也。
今云不爾者,前後皆一體也。
一以體妙故應三者,即一體而有三妙用也。
二、名義料簡故應三者,名即是一,義即有三,謂三寶異也。
則非妙非寶者,非體妙故,非一非寶,故不得名三。三只一體,故云妙也。
乃是妙寶者,三名體一也。
今為破別說三為一者,破別相三為今一體,體即三故不乖也。
經云:夫涅槃者,捨於身智明智。前三師釋第三師,同此文也。
誰受安樂者,迦葉執昔涅槃身智俱亡,故云誰受。佛以大答:涅槃無受,乃名大樂耳。
以患故吐者,即是內有見思無明之患,無明若吐,不復更受,即得安樂也。
或以虗空喻佛身,或不用者,法身之體同於虗空,不用即非喻。
或以雲雷喻佛身者,應身也。或不用者,非喻也。皆取少分,故引雪山等比也。
皆不可定說者,引二喻為顯如來說則不定,若定則非實,汝何故難作二種說也。
若言無罪,其實得罪者,一體無罪,別體成逆。定、不定,准此可知也。
○釋四依品第八
若唯憑法者,自依法修也。
兼得於法者,人能弘法故也。
得者人也者,此人得於廣大之法故也,亦可依止自行法也。
又昔人雜偽者,魔作羅漢像也。
今法混大小,依人簡法者,法雖通小,但取菩薩之人,即可依也。
法亦不遍者,二乘之人但有界內之法故也。捨於生死而求涅槃,故云就彼也。
今明人即秉法不捨等者,菩薩示作聲聞四果之形,不捨生死為眾生所依,依今涅槃之法也。
用四悉檀意者,上問答不同即世界,今答得法人即是生善,真偽不同對治法,遍不遍即第一義意也。
其出佛後者,四依菩薩要在佛滅後,若作如來之像恐濫魔說,故不得為佛像也。
人謂四果是真福田者,阿羅漢人為世應供,故眾生多信受也。菩薩形無定准,法不常規,故為四果也。通論悉作法身菩薩,能示作九界之像,如觀音、妙音等三十三身,十九說法。今從別論四果義便耳。
自有如來為如來者,佛在時如來自為如來。
如來為四依者,或是古佛輔佛行化為四依也。
四依為如來者,或本下迹高,本高迹下,皆互弘傳也。
合則還是佛為四依者,四依四相其義是同,開合自在只佛一人,是其可依同上涅槃,故云還也。
初令依法後令依人者,即是昔教依法不依人,今教依人復依法也。
地論三十心前是弟子位者,意取十信心為弟子。
三十心是師位者,即初依人也。
從初地乃至皆師位者,初地至等覺即是第四依位,故云皆也。
十二心已前是弟子位者,從十住至第二行未斷煩惱判為弟子,從第三行去斷四住是師位,故云十三也。
道種性終心者,十行出假之後,分別藥病,是初依師也。
中論十信皆非師位者,意斥前諸師作師弟釋,今取六住始是初依師位也。
初有煩惱無涅槃者,初依位也。
後無煩惱有涅槃者,第四依也。
俱有煩惱、俱有涅槃者,等覺猶有一品有涅槃者,分證涅槃也。
三十心、十地斷別惑作三依者者,即是名別義圓故,取三十心、十地故也。即至六地為第二,七、八去第三,十地為第四也。
四十心共作四依者,十信初依,十住第二,行向第三,十地等覺第四也。
餘皆例爾者,行向地等皆判三依也。又約超位,別教初依超至第二行,乃至初地亦同圓同判三依,故云例爾等也。
弘宣佛法故者,望佛為弟子,望下為師,且據佛論稱為弟子也。
初依唯弟子,後依唯師者,且據未斷別惑,具煩惱性,稱為弟子,後為師耳。
中間亦師亦弟子者,望上為弟子,望下為師也。
此四皆得涅槃法故者,通論至觀行,今別論十信位去,故云四也。
若俱得法者,問:起既具煩惱,應未得法也。
今明下,答也。
得法多種者,始從名字乃至等覺,通判四依,以理同故,故不言之。
初、依相似得法者,且約斷通惑說。若論具煩惱性,即取觀行五品之位也。
於有佛法處不令他緣者,一、不令魔邪得便,二、不令惡比丘破壞也。
於無佛法處能令興顯者,正細頺剛俗不斷,故云建立也。
無兩處皆能住持乃至憶念者,以明記為性,使令相續也。
經云安樂人天者,即四果之人,能住天上人間,作大依止也。
今案此句者,安謂案實,能多利益,歎化他也。
其事不起者,無明為事,望理為性。
其性猶存者,無明猶被伏,故不起無明,故云具煩惱性也。
一途別判者,更有通判故也。
亦有未離肉身者,准金光明經,十地菩薩猶有虎狼師子之難故也。又云一生亦有超登十地義,故皆約圓說也。
若細就圓判注云云者,初依十信初果,二依十住十行第二果,三依十迴向同那含,四依即十地同羅漢也。又云初住至六住,第二七八九住,第三十住者第四也。
不出戒慧二學者,定在其中,三學皆具也。
不出生善破惡者,如經轉為他說即生善,教令發露即破惡,此位未得第一義理也。
八、大人覺者,大人是佛,以人大故覺大也。
出遺教者,彼經小乘名通大小,今此約大也。
非道下注云云者,應云遠離是道,憒閙非道,精進是道,懈怠非道等云云。
菩薩非佛者,即是身為四果,能說大乘,故云菩薩耳。
以後簡前者,以第四簡第三。簡第二未得第二第三住處者,第四為第三住處,第三為第二住處也。亦是但得初住,未得二住三住之位也。
緣熟即能八相成道者,菩薩得記,皆須與眾生結緣,行淨土行。如維摩經中,布施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能捨眾生來生其國等云云。
古來三釋者,取前舊解為一河西、為一觀師、為一等觀師,後釋仍云易見,且云不可等耳。
即名第一人者,第二人從初人受名,故云第一人也。所以未得第二三果也,第三四果也。
依增一集者,此達磨鬱多羅造,即是章安正釋,依此判位也。
彰此二果並有未得者,初果未得第二,第二果未得第三,故云第二第三住處也。
同是功用者,意云七地已後始入無功用位,初住初地即是功用,此約教道論也。
亦應以初果為一住處者,謂依增一所釋,望後未得第二住處,第二未得第三等耳。
經云大乘相續不絕者,分破無明猶有後位,故云相續也。
指第四卷者,彼有三釋:那含也。
不為二十五有過患所汙者,第三、依人十住之後,至十行初心出假化物,得二十五三昧,故云不汙也。
即是周旋者,遍界內外行化他也。
捨於重擔者,二種生死陰身也。
經云斷諸煩惱者,斷字初約用功,名之為短。短音證得果了,名之為斷。
學行窮滿者,若望大乘究竟猶未是滿,且約四果為滿也。
經云種種色像悉能示現者,即能示現者,即能現十法界身,隨應度者皆為現身,不定慧莊嚴初地百佛世尊,乃至十地更廣也。
至功妙用者,四依破戒名為至功,能伏魔外故云妙用,安樂人天名為利益也。
不依者,正是今未法眾生所依之儀式,由迦葉問故四依出世,故云不也。
況復餘耶者,如來所說尚須分別是善不善,善即應信、不善須降,可作不可作等亦復如是也。
弟子起無明為夜者:一、由正法重故;二、由無明重故。其夜大闇,魔得其便也。
六卷云:賊狗者,偷即是,喻魔也。
其家者,即是大乘為宗也。
五屍繫者,即蛇死、狗死、人等。五處者,兩手、兩脚及頭。魔既被繫,至於第六天,憑天解之。天云:此是羅漢所作,我不能解。如人倒地,因地而起,汝還向彼求羅漢解之。此之降魔,四依出世,優波鞠多之所能為。從茲已後,魔更不解也。五門觀降伏,見魔各有對治,故不同不淨也。
初明依法自足者,如經亦可得近大涅槃是也。
初、然問者如經,非為不爾。如汝所言,未可信受也。
次正答者,我為聲聞為肉眼者,以未得中道佛眼故也。
聲聞雖天而肉者,見雖麤細,同有障故,故云肉眼不能徹見實相之理也。
雖肉而佛者,能觀實相,三諦一心,故云遍照也。
四念處如弓者,四念居初猶未有箭,故以五根喻之,乃是無作道品也。
不怖是教戒者,無作大乘戒等也。
世伎為器,伎者,世間種種伎術也。
大呼者,呼字休故反此能招彼名,呼自發其聲。
內乘大乘,外憑佛力者,內有觀行,外請佛加也。
眾魔群盜等者,即是界內四魔、外四魔,乃至赤色天子魔等,是故經云億千魔眾等也。
此弊惡魔者,弊字裨列反患他為弊,性惡為弊也。
見形者,三十二收,如毱多所見等。
喪命失善根者,不生大乘,失常住命也。
中道之法力者,即用實相印為法力也。
經於諸煩惱者,即煩惱魔乃至四魔,故云諸也。
是時為用者,謂佛滅後也。
非時無益者,謂如來在世四依無益也。
無醫無藥者,無醫喻無佛,無藥喻無法也。
時通正、像、末者,正法五百年,像法一千,末法一萬等也。
持法四十秊與佛不異者,迦葉、阿難各得二十年傳持佛法,故云四十耳。
其年六十者,意云如來三十成道,八十入滅,住世五十年,人年十歲見佛出世,故云六十秊,以始終見佛即能融會也。
於佛滅後四十年,秉教者取見佛歲之人也。
而不道百三十歲者者,釋伏難,恐人難之,定其百歲也。
迦葉是佛長子者,最高故,以法付囑故也。
佛覺三昧者,阿難所未聞法,請佛加也。
粳粮譬常者,人常食故。甘蔗譬樂者,其味甜故。石蜜譬我者,軟硬自在故。醍醐譬淨者,清淨不染故也。
懼其有盡者,不修大教也。
雖有大教者,如經甘蔗、石蜜等,貪惜不食也。
有所得故者,得真諦理,望大不盡也。
今明大行訓之者,行即乘也,車是乘之別名,行大乘行,故云車載,不同他解也。
增長我心者,生我慢心故也。
世智辨聰外道業者,八難之數,佛法外人,名為外道也。
分擘玄毫者,如今宗所釋,或於一句演出無量義如擘,或釋無量句以為一義如分。如毫毫者,吐絲為忽,十忽為一絲,十絲為一毫,物之極四。
卷舒宇宙者,卷之攝在一塵,舒之彌遍法界,一句染神,力劫不朽,故云不易可聞等也。
正戒、正教乃至俱興者,疏中與經文有少迴互,經正教在前,正戒在後;惡法在前,惡人在後。疏中前列後釋,還依經次第也。
更深細為難者,後增漸少,至於八恒,但增二分也。
兩兩配四依者,今不取此釋也。
何關佛法者,意斥如經具足解釋佛之正法等也。
上說九恒者,八恒并熈連也。
上文恒河入東海,四河中大者,其河長八百里,闊四十里,極狹十里,於中取方圓一肘,得八石沙,其沙如麵,故以恒河為數也。
一切眾生師父者,廣如上文失主親師等,故云天人悲苦也。
互舉一邊者,自行生善,必能滅惡,令他滅惡,必能生善也。
經云如木頭幡者,袈裟任自毀壞,如木頭破,幡無用也。
如純陀中意者,彼云雖未具戒已墮僧數,即與文殊師利法王子等,依彼文是其真位也。
三障豎論者,斷煩惱當約果故也。
綺互說耳者,三報約現在後亦是豎,且取現謗論之三障轉時,現報亦是橫也。
非弟子者,作惡之人。
九、恒因厚者,即是四依菩薩於無量佛所發菩提心,故須供養也。
今文但明護法等者,意不用河西發心持戒等,護法即是持於理戒,故云即兼。眾事者,事戒威儀進止等也。
以重況輕者,身命尚捨,況事戒耶?
經云:若老若少者,迦葉後難從此句生。
初三定者,有知法人,老應禮少持,持應禮破,道應禮俗,如經故先定之,然後起問也。
二旨相違者,以昔達今,故引三難也。
或言三結者,第三、結三難也。
我為菩薩說如是偈者,有知法者等也。
三三之疑皆遣者,三難三結,為大不為小,故云三三也。
答:此一條者,餘二例遣者,一條但云持禮於破,老禮少,道禮俗,例之故也。
救濁者,四依出世也。
和濁者,先同後異也。
濁不濁者,正是五清也。
未得機便者,或說未當時,伴未如法等也。
如此破戒,若少若在家者,即是知法之人,為護正法,皆禮拜供養等也。
既釋持毀者,先同毀,後時持。
如崩亡者,佛涅槃也。
儲君者,即是東宮,亦云副二也。
破戒統位者,即是為眾作羯磨主也。
故投他國者,謂向清淨眾也。
七世素貴者,外國堪為灌頂師者,皆七世白淨無染垢,堪國師也。
如此間授璽者,如此國法,授於玉印,令知國事。夫傳國法,要須三事,謂金箱、玉印、檀書。檀書即是貴書也。若無此三,不名正統也。
烏迴者,十誦文,西音,此云僧正,綱統之主也。犍利吒,西音,此云僧都,非謂一寺都維那,亦是統領主也。
童子因位者,四依出世,皆是因人也。
無令入大者,如鹿苑中。以有此意,方等般若猶未彰灼,名為微密等也。
隱在破戒之下者,破戒陰身之內也。
任汝開化者,能示眾生佛性,即是開化也。
經云先王所有等者,即是釋迦在世常住之教也。
經云即持歸家者,先明流轉生死,今示佛性歸大乘家,亦是能觀五陰即是涅槃,名五陰為家也。
更與餘藥者者,即是無常鹹苦對治之藥也。
推尋事理者,事即無常事戒,理即常住秘藏也。
佛海死屍者,事理皆無分也。
下根悟也者,如經無所覺知,譬極重無明悟時,還應從地而起也。
分別決定者,若約小乘,持之與犯皆名決定。初篇無懺悔處,大乘實相不決定說,但使迴心一體三寶無生懺悔,廣如下文闍王中說。唯大說只有受法無捨法也。
經云:聞其所作者,即是清淨之眾,實行之人歎也。
不失婆羅門法者,如上文,為護法故不名破戒,不失淨行之法也。
什物者,什謂雜也,亦云會數之名也。八不淨等,非是篇什與之也。
體戒俱失者,體即戒體。體下戒者,防護身口,名之為戒也。
四、依示同破戒者,住地菩薩示迹和光,大乘無心本非破也。
四句如別記者,如淨名疏菩薩四句七門解釋也。
經云而自滲浴者,亦是懺罪之意也。
凡愚執事者、知事者,執破戒為清淨等也。
梁武此文為定者,依此經文也。
昔依四法,今依四人者,迦葉舉昔以難今,昔既不依,今何得依?故有難生也。
或言於昔雖了,望今未了者,此釋稍通也。
以法常故故法可依者,謂此要對辨大乘常住法也。
悟若生著者,昔教多執,未詮於體,故不令依也。
了語下義者,三德之義,體無著也。
識著智解者,識能分別故,故多生着;智能詮理,故以可依也。
經云如是四法,應當證知者,請答其人,令會其法也。
非四種人者,結難只合依法,不依人也。
依法即是依人者,今是有法之人,有人必有於法,以人法不二故也。
不依無法之人者,昔人不知常住之法故,故云無法也。
人法不異者,人即如來,法是涅槃,故云不異也。
結還依智者,智知於法故也。
經云法性者即是如來者,法性通因果,如來唯是果,果即涅槃,故云常住不變也。
昔人既破昔法亦除者,但舉如涅槃,即是人法俱破也。
若了悟者,不須除法者,今約開顯,法即秘藏也。
舉下況上者,即是五品外凡熈連二恒之人,況於四依猶如如來也。
不為利養所轉者,觀行之人,事理不二,涉事不能壞也。
經云是名定義者,恐人不信,故以結成。今是常住,昔是無常,不應依止雙結為定也。
又不得是三寶者,今經一體三寶也,如經如來、法、僧等常也。
生凡夫之過者,如經經理白衣為其執役等,不生一毫之善,長他煩惱愛染之事,故云過也。
大乘兩緣者,如經如來深密藏處及出大智海等,初約聲聞生疑,次約嬰兒無知,是則菩薩能了也。
經:未得果實者,謂未得常住果實也。又云:秋收冬藏等,名為果實也。
經云故以方便說大乘法者,謂同體之方便,不同體外方便故也。
又明依義即是依法者,釋兼明依法之意也。
第一、偏明依義者,具明三德即是一體,三寶光明即般若不羸劣法身,質直義者謂是解脫也。
經云而亦可見者,以大涅槃修因至果為見也。
經眾僧即常不畜八不淨物者,課乘戒俱急也。
經以微妙語說無常者,謂不應說也。
則無常住一體之僧者,境智和合,名之為僧。能分別故,名不和合也。二本舉
二緣得畜者,即依律文饑饉世有淨施時,若約今文更加建立,即具三緣也。
○釋耶正品第九 六卷云:分別耶正品 二末。
耶魔多種者,乃至別教地前緣修之人猶未免魔,持世菩薩不免魔謀等云云。
耶惡者,耶中加惡,惡之極故,故云耶惡也。
闡提謗法等者,闡提是因、四趣是果,故云果也。
二十五、有因果者,煩惱、業是因,陰、天等果也。
往昔苦行等者,示現受身苦行等事,實非耶攝,望小得名也。
棄捨二邊者,別教但中望於圓中亦同邪攝,故云三昧魔等也。
清昇者,修於五戒十善,得生人天,為魔眷屬也。
邪漸所到之處者,歷別修行處,即但中第一義意也。
兩法兩人者,謂魔經律為兩法,持魔經律是為兩人也。
四、依有廣大之德者,如來滅後,能持正法,建立大乘,住秘密藏,即是德也。
邪正有分別之能者,令邪歸正,為末代之規矩也。
多明形亂者,魔作羅漢、如來形像等,非不說法,從多為名耳。
多明聲亂是魔經律等,此亦有形意,亦二文互舉也。
如百論迦毗羅者,外道之根本,自謂為佛者,即是佛寶,所說即法寶,弟子即僧寶,引證耶三寶也。
聖人有無漏威儀者,答意云:魔但効其身,不知於心也。
不生生是佛說者,本寶不生而示現生也。
躶𨈚者,謂身柔不正,即是耶也。
𨈚毗音。
三十二相并業者,業因相果也。
以癡意亂德,刀割香塗其心等者,名之為癡,取於中庸亂佛真常四德也。
持戒是緣因,注云云者,亦應云以緣資了,以了資正,至果之時,三因具足也。
大赤則遮者,五大正色也。
○釋四諦品第十
心喜說真諦者,謂四真諦也。又真謂真實,說一實諦也。
止在界內者,謂佛說道滅,治界內苦集也。
何足為喜者,意斥他釋,雖量與無量大小相對兩緣仍別,方等中意佛猶未暢,何喜之有那也。
那言三是有為一是無為者,苦集有為有漏,道諦有為無漏,滅諦無為無漏,故云三諦有為滅諦無為也。
不無三相者,不無變易,三相所遷也。又云:只苦、集、道為三也。
無為不成者,為三相所遷故,故云不成也。
無作亦壞者,同是無為,有三相故。
別為一緣者,謂為別教機緣也。
義不相會者,今明一實四諦常住秘藏,開前三種四諦同歸大乘無作,故佛心喜也。
苦是逼迫相,注云云者,具足應云集無和合相,道是不二相,滅無有為相等也。
至第四時約理者,古人將般若為第二,方等為第三,法華第四,不知涅槃法華味同醍醐故也。
入觀之時,亡名絕相者,古釋用三十七品觀道諦時,皆證滅理,故云無此四事。事只是諦,四諦為入觀之方便耳。
但緣一滅者,引之為證,如見道十六心後一剎那時,唯緣滅理,用忍智為方便也。
聖行具明四種四諦者,彼文約次第修行,兼於地前別教故也。
佛性實相者,佛性約性德,實相約修德,修性不二故云遍一切也。
能於四事明了實相者,觀此苦集等無非實相無非三德,故云諦也。
微密法身者,煩惱即菩提名道諦,生死即涅槃名滅諦,涅槃即生死名苦諦,菩提即煩惱名為集諦,名之為諦也。
倒而非諦者,如下文四倒釋也。
名苦聖諦者,能觀此苦即是法身故也。
於不淨中者,於諸菩提之中即是般若,故云真智也。
於斷滅中識如來藏者,能斷三惑三死,名之為滅,生死即涅槃也。
名道聖諦者,道名能通,通前二死,結業即是解脫,煩惱即菩提也。
元為說此者,時開顯意,覆相今開,昔三藏唯覆,二蘇帶覆論開,法華明開,與今同說一實諦也。
塗乳獲洗者,昔塗今洗,獲得真常也。
不次第之殊者,滅諦居中也。
苦有三種者:一、約凡夫是苦;二、約二乘非實;三、約菩薩是實也。惑於本際以不知故者,六道不知,二乘及偏等亦不能知也。
經云一經於耳,即生天上者,且約華報,後解脫時,即是報果,證得法身也。
經云無所利益者,證法身時,百佛世界教化眾生,自他俱益,故云多也。
經云:以是因緣者,即是斷滅正法之因緣,由畜八不淨物故,故不知法性之因緣也。
經云是我弟子者,亦應云:若不修習,非我弟子也。
○釋四倒品第十一
倒者惑也者,為不解諦故,故起常無常等之惑也。
日月迴轉者,引上哀歎品文,三修比丘執無常之相,倒斥其無常,為說真常迴過還之,是汝無時之醉實非迴轉,故云況顯惑義。況是喻之別名也。
羅籠自繞者,執見之人如籠貯鳥,不能得出如蠶自傳,二乘如籠作無常解,凡夫著我如蠶自爛。
而致毀傷者,常等倒,皆損常住法身慧命也。
偽藝無實者,謂外道耶?常夢囈無實,如下文廣釋也。
眾多者,下注云云者,但是不正皆名為倒,故云眾多也。
但涅槃佛性者,涅槃舉果、佛性舉因,眾生身中具此因果,而多迷故得此倒名,理非倒諦等也。
從解惑因緣者,二乘為解,凡夫為惑,此之解惑感佛而執而成倒也。
執字亡旨者,凡夫執字,如虫食木,偶得成字。二乘亡旨,不知方偶取瓦礫故也。
傳付後佛者,即是當來彌勒出世,故云通亘前後,亦前文眾多之意,倒通三世故也。
離倒無諦者,病是倒,藥是諦,達此藥病,無非秘藏,故云無也。
緣宜別者,惑宜說於諦,宜說於倒,故云四倒也。
欲對四諦便相成故者,若不解四諦即成四倒,若解四倒即解於諦,故云相成也。
近論三品相成者,由有耶正故明四諦,由四諦故立四倒名。若解耶無倒、解正無諦,為此相成也。
四諦別明正解者,即如來自說心喜,說真諦等,名之為別也。
如偏識人入者,若只解於諦,如識人非入;若不解倒,如將人字為入字,非但不諦入字,亦不識人字也。
單知杌人者,若解諦倒,只識杌人,不知人處無杌,杌處無人,即是邪正具足。若單明諦倒,不名正善等,亦名偏解。如人大才,身聾頑,單譏於頑,不取其才,即是偏取也。若其全取,即成具足。由如如來正善具成就,即能作善業等也。
作善業者,如來性品中說能見性也。
雙解耶?正倒諦者,如人識,人識入解,杌解人,故云俱通也。若俱迷人,杌亦成於倒也。
次第相成者,由耶正故說於四諦,為不解諦者說其四倒。若解諦倒,明為善業見如來性,四品相成意於此也。
非苦為苦者,非苦即涅槃。苦者,聲聞通於凡夫,有苦而無諦也。
謂佛行苦者,以念念無常為行苦也。以苦細故,由如一睫毛致之於掌上等云云。
經云無有一法是不淨者者,妄計為淨也。
通取一切倒心等者,自鹿苑來,涅槃之前,未見佛性常住之人,皆名邪也云云。
涅槃經疏私記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