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經疏私記
涅槃第二卷疏私記一末
涅槃第二卷疏私記一末
○釋純陀品
文云開破今昔常無常義者,昔謂鹿苑無常,法華開竟。若論破義,方等、般若節節有之,謂常無常,表至今經約常名破。開義同前法華,以說開外猶帶於權,兼被末代顯雙遊義也。
於義則密者,品云壽命,壽是無常,開昔無常同歸常壽,故云密也。
於文則疎者,不分純陀、哀歎等文,故云疎也。
謝氏從人從事題品者,人即純陀,事即哀歎。文開兩品,謝公治定,名之為密,闕於壽命,於義則疎。
今明下,今家正釋。
俱無得失者,依前分文互有得失,今明涅槃施、涅槃明常、食又是命,文義具足也。
隨人則施常命者,下文施汝常住色力,今等昔五果無差別也。
隨事則施常修者,哀歎品末廣斥三修,新伊三德名為常修也。
二恒之數者,意難純陀即是優婆塞二恒之數,一三四恒何不別立品也?今由難意文列十意,以功能多故得別立名。一時眾先供後請者,眾即五十二眾皆請也。二時眾三請者,二恒之中及魔王等有三請之文也。三因受大會者,如來先純陀供,化佛受大會因純陀故也。四因開常者,猶施食故獲得常住。五果開苦無常,即是於常也。請住騰請廣如下文。七金口歎者,南無純陀心如佛心等。八大眾歎者,而為我等之所瞻仰。九當徒問答者,與文殊論議事非私隱,故云當徒。十往昔誓願者,為迦葉佛時發心,願我釋迦涅槃之時獻最後供也。
他明五讓,謂賤讓貴者,純陀是功巧之子為賤,諸王長者等即是貴也。
凡讓聖,諸天等皆是聖也。
麤讓妙,粳粮是麤,諸天等為妙也。
少讓多者,上文五十二眾即是多,純陀一人為少也。近讓遠者,純陀城中人為近,東方無邊身菩薩等為遠也。
問:何故昔默今默者,昔四阿含中只有嘿受,今涅槃嘿而不受也。
時眾無奇者,無上十異之奇也。
緣弱不感者,昔無願力故也。
令追責往緣者,迦葉佛內以發心也。
則後供息心者,大眾見嘿,故後供不來,若來即妨受純陀施,皆為生其物善也。
開無常顯常等者,將上不能字冠下。
是佛境界者,四悉因緣皆是第一義,是佛境界攝八萬四千法藏,故不可盡也。
子之與陀,二文互出者,此文無子,彼經無純,陀即同有,故云互耳。
不應名德兩分者,名以召體,體只是德,得其妙名也。
略示十妙者,如法華玄迹門十妙具足,自行、因果、化他、能所同也。今略會之,初義妙文云諸境界者,即與法華第一境妙同也。二解妙者,解只是智,即一心三智,第二智妙同也。照窮理性者,智契於理名為照寂,境智不二即合宜也。三檀妙,由行行故即能布施,故與第三行妙同。四位妙名同者,蓋諸無學謂是前之兩教二乘也,尚與文殊等,況無學邪?五德妙者,德謂三德,與第五三法妙同,三法且三德故也。下之五妙前三名同。
四、云因妙者,文中既云能與眾生作良福田,即是彼經眷屬妙同也,益妙即與利妙同也。
等法王子者,即與文殊諸大菩薩等,故云等法王子也。
東方佛使者,無邊身菩薩為佛所使,一一毛孔皆容城邑人民,故云神通也。
物妙非妙等者,諸天獻供,皆陪於前,名之為妙。粳粮為麤,今麤却成妙,故麤非麤等也。
巧興五難善覆有為者,如下文發角難名之為巧,文殊覆於無為,純陀覆於有為,故云有為無為且共置之等也。
故名純陀品者,仍酬前難,別立品名耳。
若依經應言十大者,經謂今經,以大為稱,故妙之與大者,只是一體,左右之殊耳。
擬對此土雜類者,純陀是俗,與雜類同,以為其首能引故也。
豈容分隔者,意云此土他土聲聞菩薩及雜類等,同一涅槃之會,豈有分張說之,言不累施作其前後也。
前明通意者,前序文中以通說竟,序其五章,今作別說耳。以別從通,五章義足,以通成別,立其絕名也。
此品為四者:初、明辨供以明常;二、明請住以明常;三、明論議以明常;四、明權供以明常。
不食是常破於無常者,昔教五果法華開竟,今之雙用名破論聞,顯非常非無常二施果報等無差別也。
以不住破住者,住即無常,涅槃非去,何得請住也?
意在開密者,昔未說故名之為密,今明不食即是其開,待純陀供意在於此也。
住非圓極者,住是有為無常之法,故非極也。
若置非求是者,是亦成非,即非是是者,有為無為二是俱非,故云是是,顯雙非理故也。
車窮理盡者,有為無為名之為事,且共置之名為理盡。低頭飲淚,領解之意也。
通別者者,常等名通,四德名別。
局於圓法者,一一德中皆具四德,故以三意釋之,令得理顯也。
失於圓旨者,旨是教意,三德之體,一一具四,雙非雙遊等義,不可失也。
經論所害者,為他所破,待對之義故。
中論云:若法為待成等者,待常說無常,待無常說於常也。
今言常者下,即絕待義也。
二施果報等無差別者,常無常者不當通別,皆雙非故云無差也。
即通而別者,亦應云即別而通等。即通而別,一即即四故;即別而通,四即一故;即非通別,大涅槃故。不一、二、三,例之可見也。
為開雙非之教者,施與常果,名之為開也。
且共置之,即解脫德者,論解其疑,疑去即證解脫也。
上中下善者,序正流通也。此文雖無流通之段,准古人分章,義亦有之也。
優婆塞如前釋者,如前二恒之中分判之,乃至次不須開迹顯本等文也。
淺讓深者,且約迹說,下文既等法王之子,位皆十地,淺亦非淺也。
將作大匠者,官名也。
一本五十者,應是六卷本也。雙卷者,兩卷泥洹經也。
或當如此,是他人義未必定判也。
即是以財讓法者,且依文意,立十讓名。若下文因食開常,還是其法也。
可意果者,只是世間人天之果,不免輪迴也。
無漏果者,即前兩教也。
捨身威儀者,捨坐儀也。
冠劒珮等者,此列不次第,應云車履珮等故也。
天冠、天衣等者,約有從諸天來聽法故也。
佛威儀者,即不起滅定現諸威儀,故云不共等法也。
或可下,約教判。
或即俗服者,約圓釋也。
日是陽精者,陽表於明,明即智也。
膝表於行者,行以進趣為義,故云以行契理也。
可解他經者,謂方便教亦具四悉,第一義理偏小之行契於偏理也,今開偏行即是常行契於常理,故云以行到理是第一義也。如世斂手則表教也,教是上聖被下之言,如世下人恭敬於上故斂手也。
合經合已者,即權而實、即實而權,權實不二故云合耳。以感祈佛者,受捨成緣當祈果也。
咸歸圓因者,即佛因也。故經云:大乘因者,諸法實相,故云圓因。法華疏云:以汝之果為我因,以高歸下也。
哀者,慈悲。法門者,指此一字,即是無緣大悲之法寶,亦是一體三寶具足,故云無供之眾也。
供若無受者,如來去世無受供人,又與無師之義同,云供無由供也。
欲憑舟航者,以三德涅槃為舟航也。故上文云無上法船於茲沈沒,故須請也。
一、所失故請者將下,所求釋於所失之意。只緣無主親師,名為失求。於一體三寶,即是主親師存,故相從以陳請也。
若無主忠無所護者,如國之無主,忠良不安,法王若去,眾生無福也。
既不為主護又無主可護等者,一一兩重釋者,皆約機應釋之,故有兩重也。
無榮無祿者,無榮則失位,無祿則失財,位即證果,財即萬德也。
無生無陰者,生謂生長,生於法身長慧命。若其無親,法身不生,陰覆亦失也。
無訓無成者,訓謂初發心時,師能訓導。成即地住已上,亦是分成之意,乃至究竟成也。
求將來食者,只是大涅槃食也。故下文云:煩惱為薪,智慧為大,成涅槃食等云云。
若從如來即兼諸義者,一體三寶,如來冠之,三義具足,故云兼也。亦是主、親、師之三益,名之為諸也。
現見族姓者,如此方雀慮之流等也。
於義不便者,以無優劣也。
異隔差別者,九界不同也。
其味混雜者,即諸界無常,生滅受報不同,名之為雜也。
亡家亡國者,無親故亡家,無主故國滅。家國既無一體,三寶隱而不現也。
喪失善法等者,一體三寶以為善法,亦是無榮祿之善法也。
善惡隔絕者,人天為善,四趣為惡,輪迴五道,故言遠至等也。
非己本源者,以涅槃為本源,生死為他國,今唯有生死,故云他也。
通失三性者,正因、緣、了三佛性也。失正因故義如無親,失緣因故義如無主,失了因故義如無師,故云義說為無也。
此舉異以請不異者,舉四姓九界之異,請三因一體之不異也。
偏除煩惱唯少分者,方便菩薩及前聲聞,但除界內菩薩名偏,以圓望之故云少分也。
惟悕天雨者,第一義天圓乘法雨,故云唯悕。悕即求也。
隨順機緣通別兩請者,上法說中欲請如來等,即一而三,論一體也,名之為通。譬中別請三因,亦是即三而一,名之為別,論一體也。皆為機緣不同,有此通別耳。
顯緣因性者,既云除貧而與榮祿也。
顯了因性者,法雨是圓乘教法,法能訓故,令成般若也。
顯於正因者,親能生養,長於法身,即是許其秘藏之義,能覆諸子也。
是三如一者,主、親、師三,同體無異,故云如一。書云:人生在三,事之如一。即其義也。
云何此解者,他意謂師子吼品始廣論三因佛性之義,此屬施文,何得此解也?
今答意者,佛性是常,此經始終只明常住,承躡有由,故云初若不開,開謂開常。後何所躡者,即是斥他意也。
施其常命者,常住慧命也。施其常安,主能安民也。
施其常辨者,師能辨說也。
自他內外等者,自身為內、他身為外,准請文亦是九界為外、佛界為內,依正不二故云等無差別也。
略從人天乃至方便菩薩者,即是七方便人也。
役力農作者,以力役財,以惡役善也。
譬三菩薩者,通、別、圓也。圓教住前七信已上,正除塵沙,故云三也。
則佛性顯者,則三因佛性顯也。
正在於此者,意在主親師,三也。
悉皆是貧者,圓教住前,未證法身,義云是貧,秘藏未開故也。
雖少不同者,人天菩薩俱譬界內名為少耳,勝劣天殊也。
意或在此者,從淺至深,人天上合,況菩薩邪?仍是不定,故或言也。
經云:沙鹵力古反。說文云:鹵,惡方鹹地。故字從西省,下象鹽形也。天生曰鹵,人生曰鹽,鹽在西方也。
初、歷法合者,歷七方便之法也。仍略人天不合者,是可生三乘機處,非出世二乘菩薩法也。
經云甘露法雨者,法雨語通諸教,甘露唯圓常住之教,如天甘露,不死之藥也。
體有於戒者,涅槃三德之體,有無作尸羅五支戒等云云。定即楞嚴,慧即三智之慧。今從人說,雖有一體,猶是偏小之戒定慧,故云少善也。
經云拯及無量者,即九界四姓之眾生也。
眾多而供足者,多即一故。供少而周多者,一即多故。不可以一忍,不可以多思,故云難思之供,供難思眾也。
事三如一者,我及眾生同羅睺羅皆是一子也。
舉世尊許為主等者,主與其祿,師與其成,親與其生,故云三求遂剋也。
事火即師義者,火能於萬物,猶如師訓也。
奉釋即主義者,猶如帝釋為三十三天之主,諸天所奉也,故注云云耳。
如學等者,前兩教二乘也。
須彌寶山者,以四寶所成,喻四菩薩也。
檀林、師子等喻,喻戒、定、慧者,引上文意,合成師弟三學具足,檀林喻戒,師子喻慧,山喻定也。
世所崇仰者,今文意即是為前三教四種菩薩之所崇仰,故號世尊也。
遍對一切者,種智依正對一切解,九界差別各各不同故也。
一切種智為佛者,能覺智故,名之為佛也。
印其法譬兩請者,一善哉印於法請,一善哉印其譬請,皆具主親師義,故云善哉善哉。
許三下,注云云者,文中闕親,常命即是親義,故云我今施汝等。
楞嚴七百等者,東方佛壽同釋迦也。
猶是無常者,光宅所釋意云:品名無量壽,猶是有量之佛當來補處,故亦同阿彌陀。此云無量壽,亦有觀音補處,同無常也。
如此說下,今破也。
偏摘諸經者,方等、楞嚴、般若非一,名之為諸。又引法華顯露之說,同歸無常也。
二途俱失者,如汝所釋,失却前兩教中兼帶大乘之常,又失法華開顯之常,涅槃非常非無常義,以涅槃對前教,故云二途也。
般若佛母者,實相般若能生一切故。涅槃佛師者,諸佛所師,所謂法也,佛性之法為師也。
楞嚴三佛者,同法身故。
云何一乘還破一乘者,將佛性一乘破法華一乘也。
故知或於方便者,體內體外俱不知,即權實俱迷也。
迷於部教者,部即攝教,教不攝部,如方等部具其四教,般若具三,大師判為兼但對帶,良由於此方等般若中,常與涅槃何異?
以當現常者,現有佛性之常,及當有為常也。
無所間然者,謂常與無常,皆悉具於三德四德秘藏,遍一切處,何得間之也?
如避空求空者,只前無常,即是於常,不須避也。
亦是顯發方便密教者,昔無常被覆,常等未開,名之為密。今開無常,即是於常,名之為發。發是開義,故云顯發也。
斯教之喉衿者,人之要者,不過其喉,衣之衿等,常義亦爾。
眾經之心首者,如身以心首為主,遍攝諸法。常義亦爾,遍諸心首也。
窟宅者,三德秘藏為大涅槃宅也。
本為大事者,如來出世以因果化儀名之為事,故分字釋也。
常機常感者,即不思議感應為因緣也。
常立諸法者,立謂建立一乘之體,因果所取故名為事也。
師弟俱常者,常是佛師、佛是弟子,師弟不二故曰俱常也。
不動果報者,常住果也。
淨是正法者,以般若為正法,能生智故。
先所修習四法相貌者,斥三修文,即無常、無我等為四法也。
治其本病者,是真常作其邪解,名之為病,依本而說,故云本病也。
無二二用者,即體而用,故云二也。
常間隔下。結四悉意,皆不思議也。結文仍不次第,初即世界,第二妙理即第一義,為人第三,對治第四,亦是顯不次而論次,名常四悉也。
埋沒圓能等者。埋圓四悉毀害諸常,論常即釋論,皆有雙非之義,故云害也。
難可毀壞者,不為六道偏小之所壞也。
說有三世者,事有三世、理無三世,故引淨名非謂菩提等。菩提名果、涅槃名果,果故非三世也。
寧會得旨者,即是下文四出偈三世有法無有是處等四處出之,名四出也。古人亦名為涅槃四柱,如屋無柱其舍即傾,涅槃之意亦復如是也。
次我今為汝下,歷七方便,一一開文如文。
自此之前者,迦葉童子自敘未聞涅槃之前皆偏曲,故名之為邪,非謂同於外道邪也。
開諸有餘者,七方便皆開入無餘也。
作親開正者,令生法身故;作主開緣者,緣顯正故;作師開了者,三因具足故。故能榮、能生、能成,同入秘藏也。
開境界性者,六道陰入界等即因性,故云境界也。亦乞開五種佛性,故云果性等也。
何人等者,人即七方便人法,七方便法教行等之悉倒。何位者,證得之位。何用者,諸方便人化物之用也。
更有善惡者,人天為善,四趣是惡也。
竪深橫廣等者。七方便人皆倒涅槃之底,名為深。橫收九界之善惡,故云為廣。廣故無邊,深故無底也。
能建大義者,以佛性之義為大也。
具攝因果等者,因即三因,果是三德四德,果用無盡故方萬德也。
五法並常者,以常冠之,無非常也。
非色為色者,法身無色,應身為色也。
用無窮者,善惡之用,九界不同,故無窮也。
佛具此五故以施人者,只由眾生身中同具此五,故此五示之名施,非謂別施。故法華中等賜大車,是子本有,名之為等。子無盡故,施亦無盡也。
中間可知者,鹿苑之後涅槃之前,二蘇為中皆有常無常義,未云二果無差,故云可知也。
是常法印者,實相之印,猶如虗空通印諸法,無非常也。
即是行常者,初後二施皆檀波羅六度具足,名之為行也。
必有其人者,能施所施,皆是人常也。
有種種義者,如下答文。善男子!如來已於無量等度答三身、四身之義,故云種種也。
初後皆受皆食皆不食者,初皆食,約無常不不食法身,即五分法身也。後皆食,約開,開常皆不食,約常身同入秘藏故也。開前不食,即後不食,故云等也。又約兩重初後,若大緣所見,華嚴為初者,華臺受職,頂受光明,即是頂受於食。後者,即是今經開於常宗,受純陀施,名之為食。入般涅槃,即是不食也。故重初塵蒙之時,受於乳粥,名之為食。後詣純陀舍,食檀身羮,入般涅槃,名為不食。小緣所見也。故有大小兩緣,皆有食不食等也。
若依楞嚴下,約教判。中間二蘇皆空故等,摩訶衍門色即空故,始自色心終乎種智無非是空,故云等也。
若依釋論下,證般若教。諸法實相者,取不共般若,故云等也。若共般若,同前衍門,空故等也。不共般若,實相與法華無別,故不云法華。法華又與涅槃同味,與涅槃常等也。
歷一切法等者,法約九界之法,教即七方便人,皆是雙非之理,故云等也。
三指分明者,中道見性也。今是非常非無常,名為中道。止觀文中,喻於三觀,中觀中道,能所不二也。
大覺者,大是妙之別名,大即妙也。
如此諸常者,六即不同皆名為常,故云諸也。六者簡濫,即者簡離,故依圓常以判之。
阿耨菩提翻名可知者,此翻為無上道,亦云果智也。
法理具足者,法謂教法,理即三德涅槃之理,開前偏教偏理皆入圓常,故云其足一開一切開等。若不云一切,未名具足也。
依而行施者,依三德涅槃之施、無作之檀,故云具足也。
經云得菩提等者,菩提是果,涅槃是果,果秘藏名,同云具足也。
初總非不然者,前劣後勝故也。
冶城者,寺名。秀法師在上,無解開、善藏法師亦同在彼。名目不同者,未見文也。
一、有智斷等者,煩惱未盡即無斷,未得種智即無智,後施者難智斷具足也。
有聖號等者,眾生無聖號,佛是聖人,同天中天,故有聖號。
具度眼等者,度即六度,眼是五眼也。
經云乃至慧眼者,不云天眼,意云天眼同於肉眼,但有障無障別耳。
得五果、不得五果者,持小望大,大乘不食,只是世間之果,故云不消等。
經云:消化者呼瓜、呼覇二反,說文云:化,變也。謂變化無常也。
初既備舉者,初明自他,後四皆合自他文足,且云是自意,不煩文也。
芰角難解者,將小緣初,難大緣後,將後竝初,文義交角,故云難解。芰字奇寄反,草名也。
眷屬菩薩者,以釋迦為眷屬,應是未成以前說。
遣大弟子,即無邊身菩薩是也。
則涇、渭皎然者,涇、渭清濁大小,所見清濁自分也。
勝天王等者,四相不同,證於初也。
像法決疑經者,證後涅槃亦有四相,大師判結涅槃經故以引之也。
今更對教主等者,四教教主不同也。
未有通明者,六通三明也。
能五益他者,受乳粥施,即是益他也。
初成為難者,三十四心斷結之時也。
入聖人位者,到七地之時,捨外凡法,證羅漢地,故云聖也。仍未有天中天名,到佛地故。
非是正使無常之身者,異藏菩薩,故云非也。
已具亡三。三檀者,三輪空故,能施、所施物體皆亡。小般若云:無住相布施也。
未得佛眼者,得菩薩地,未到佛地故也。
佛答:我成佛無量阿僧祇者,如法華中開權顯實開迹顯本壽量之文也。
示初成初受後成後受等者,即是大小二緣所見初後兩重之迹以為初後也。
豈可以見劣之初者,三藏佛初;難勝見之後者,大緣所見涅槃之後也。其義明矣。開昔五果成今五果,如法華中指客作子即長者兒,更無異途,故云等無差別也。
身有離合者,前難:雖離為四,合是無常也。佛答:雖離五身,金剛從喻,喻於常、法二身,故云四身、五身等也。經將無字冠煩惱身,無即是破,破於四身,故云無後邊身。後邊即是無常,故但破三身。無常即常,亦是雙用,故經不言也。
殆絕者,殆猶危也,幾也。故書云:人生幾亡也。
光明者,即是智慧者,引下文德王品此是大緣初受頂光明之食等云云。
大小雙非等者,皆顯中道也。食非不食、身非不食,非是常身皆二邊故,乃即金剛亦復如是。玄而復玄者,大小雙非即是一玄,約其久遠非迹不食又是一玄,故云復也。
無差明矣者,結其答意。純陀何故強持無常而難於常?諸難例此也。
通佛亦爾者,若論菩薩斷不斷異,證果之時皆未見性故也。
入金剛定者,等覺菩薩斷一品無明即入妙覺,故云明見佛性也。
智斷無殊得名時異者,大乘智斷,初證菩提智亦得於斷,後入涅槃智斷亦具,得名不同耳。
有輪王相,是人中天者,雖是人王遊四天下,亦云飛行皇帝,故云人中天也。
即初果位,乃至不得作淨天之天者,即是淨居天之三果人也。
乃至者,越於二果故也。
猶是眾生者,未斷煩惱,同於凡夫也。
得菩薩道者,初地初住,因破界內煩惱魔,得法性身。破陰死魔者,分破二死也。
得不動三昧者,等覺菩薩入金剛定,正破天魔也。
無常等四倒之魔者,具足應云常無常等八倒魔也。
不見理檀者,檀不具足能到彼岸也。
財法事理者,檀是於事,即事而理,故云法也。
今佛答法檀一事者,通達十二部經大乘之法,施於眾生即是檀也。
餘度五眼者,五度四眼,度約於行,眼約於諦,故云度眼也。
經云實亦不食者,法本無食,為眾生故,受純陀耳。
請住未申者,五十二眾既未蒙允許,故不敢請也。
眾未能達者,但覩其應迹,未達法身之本,故云深奧也。
夫如來者下。他解意,謂十方如來,故云夫也。本無去住法身心體也。只者是住,眾生見去,諸佛見住也。
去相宛然而恒在者,佛現涅槃,雙林示滅,名之為相。而恒在者,其實不滅也。故法華云:眾見劫盡等,常在靈鷲山,及餘諸住處。即是非滅現滅也。
住相不去而常去者,如來現生王宮出家等,名之為相而常去者。如法華云:眾生不能生難遭之想,恒惜恣之心等,即非生現生也。
若爾下。今難意斥大小去住。自是如來於眾者,即五十二眾及純陀等,有何益耶?
注云云者,難意如此也。破無量惡,如下用文破邪入正等,皆斷煩惱,故經云應如來滅度而得度者,即其義也。且舉純陀一人,即具四悉益也。
悉為緣耳等者,故知純陀能為五十二眾作四悉得益者住之緣也。
亦去住者,應身見去,法身常住,宜見去住,皆得益也。非去非住,准理說之。
嘉名先立者,善也。善瑞先彰,故云妙義。
絕倫葢世者五十二眾,不可為儔也。
得大名利者,名即十妙,利即五果,自利利他名為大也。
十讓居後者,居大眾之後也。五果當先,讓雖居後,供即先當也。
用滿檀度者,利他之用令眾檀滿,名之為德也。
滿足貫上四俱足故者,名利德等皆滿足也。
更舉六難者,如經人身持戒,值佛生行,聞法獻供,後轉難前,故云復難於是也。
華表輪王者,華理三千年一現,現即大海輪王路現,輪王當出故云表也。
作法王者,德願既滿,同輪王兆,故云必作法王也。
於他為難者,且據不值佛者為難,故云純陀易也。
眾莫能先者,合上孤明獨秀之意也。
名與法合者,既稱為妙,妙即實相,與法寶合也。
心與佛合者,不思議心三智具足,故與佛合也。名與僧合,智契於境和合名僧,一體三寶與佛無異也。
歎其得主心如佛心者,猶如忠臣能應主心也。純陀居眾之首,心同佛心也。
而等梵王者,梵王是請佛之主,與純陀請佛開常意同,故云等也。
如有端首者,眾歎之首獨一人故也,故云文殊為首等。
復是一讓者,前有十,故更著復言,即成十一也。
善利所離者,既得於戒,任運離四惡趣也。
佛不染世法者,不為世間八法之所行也,以不染人說此法故,故云聞法難也。
不願諸有者,不求人天二十五有等也。
總明三寶益者,如來即佛寶,僧中即僧寶,演說即法寶,故云益也。
是善權益者,雲喻應力。慧雲既騰,煩惱頓盡,故云清凉也。
此明親益者,實智之母,權智為父也。
撥亂反正者,一切邪從皆歸於主,無明黑闇亂於行人,聖日高懸大夜斯朗,故云主益也。
夫六難展轉相依者,得人身者由持戒故,既得人身則能見佛出世,由佛出世得值佛生信聞法,由聞法故供佛涅槃也。
無佛亦有者,人身持戒聞法等三,佛不出世此三亦有,或於獨覺聞法故也。自失己利不得五果,又障他人令他不得五果故也。
汝自鉾盾者,語相違也。供即是去,今復請住,前後不同,故云鉾盾。鉾盾廣如止觀記中釋也。
至存彌亡,至亡彌存等者,住即是存,去即是亡,應身見去,法身見住。經云吾今此身即是法身,故以彌存也。皆云至者,本無去住,為眾生故,而云去住。如來之身不當去住,故云非存非亡。約三諦、三諦、三身等釋也。上約三身論其存亡,約三三諦住不住也。
言之者,訥者不可口議,淨名杜口也。
取之者失者,不可意思也,若取於住則失於去,若取於去則於住,去住皆亡,故云絕其情慮也。
知有六種,下注云云者,應令緣之六即,而知純陀住十住地,即分真知,未是究竟知也。境界遮者,意在於此也。
下自息,望純陀既騰眾請,純陀尚被於抑,眾則息也。
稱機隱顯者,去即是隱,住即是顯,或時用住,無常用常,或時用去,常用無常,即用為體,無常即常,即體而用,常即無常,體用俱寂,即非常非無常,體用雙照,雙用無無常,二鳥雙遊俱息,意在於茲也。此經始終不出三諦章,安所用深得其旨也。
遍一切法悉開為常者,始自阿鼻終乎等覺,無非常住,故云一切也。豈定自?他即是勝,他即是劣,謂常無常等。若定執他則失於自,若定執自則失於他,今自即他,故云能作如此勝用也。
若用於常故無勞請者,常即是住故。若用無常復不須請者,無常是去,請復何益也?
故舉二用者,諸佛境界即是常用,諸行性相是無常用,故云二也。
遮言不應者,常無常用皆不應請也。
一、行苦觀者,經云:眾生苦一句,正標苦觀。流轉一句,苦家之相。三界下,正釋苦觀也。
經云有道本性相者,有即三有、二十五有等,道是六道。本家之性,性以據內;本家之相,相以據外。攬而可別,能了此本,故云空無也。
次二行無我觀者,經云煩惱所纏褁者,凡言我者,以自在為義。今既被纏褁,即不自在,故言無我也。
最後無餘者,涅槃正是無常之體也。
度此彼之彼岸者,度生死小乘涅槃之此彼,到於中道涅槃之彼岸。於諸彼此者,即是雙非雙用諸教涅槃,皆自在也。
三諦一諦,一諦三諦等者,約體用相即,即用而體,三諦一諦;即體而用,一諦三諦。體用俱寂,即非三非一;體用俱照,而三而一也。
若一空一切空,云何請住者,空無住相,去亦無去,故云一切也。乃至者,文略應云一假一切假,假既非實,云何請住等?一中一切中者,中道之理不當去住,今云何請?故以遮也。
云何下,略斥他釋耳。
以顯此意者,顯佛境界意也。
明一空一切空者,常即無常故;一假一切假者,無常即常故;一中一切中者,雙用常無常故,云境界意也。
在後更釋者,廣如下文文殊議論中諸行性相悉皆無常等。
誠如聖言者,領遮六難之意也。
慳結漏斷者,此名猶通,即是分斷無明細惑,斷德成也。
均大菩薩者,文殊師利法王子等。
拔淵泉之下者,譬如幼年處雲霄之上者,等大菩薩也。
謝無常用者,正是領上涅槃深奧之義,是無常用,故以謝之。
大眾苦至如來未然者。純陀以騰請竟,又自慇懃皆遮未許。然謂然諾也。
終無變吐者,意云眾生請住,不生厭惡之心也。
不可偏取者,佛及眾生俱如飢渴二種之意,去住皆益終無厭怠,是故喻之也。
時眾未解者,未解雙遊雙非之意也。
四、悉意思之者,為、無為不同,即世界時眾未解,正為生善故也。方便為傍,權示問答。文殊覆於無為,廣說有為,即是權巧破於純陀對治意也。二、用為傍者,正顯如來境界第一義也。
以不住破住者,無常破常也。
迴惑自迷者,執於二邊,遂語生解,未知雙用也。
拒抗紛紜者,文殊拒,純陀抗,諍論難解,故云且共置之也。
懸指如來者,至哀歎品,廣斥三修說也。
舉是顯非者,舉中道之是,顯有為無為非也。
能問能答者,具二莊嚴也。
勝非勝者,常即無常;負非負者,無常即常。顯於雙非,故云等也。
約斯事理者,文殊約事,純陀約理,亦得為傍也。
文殊明空三昧者,文殊古佛,文明大乘,與淨名對談,皆論不思議空也。純陀是俗,即是於有相待之言,未成絕義,故云還應是有也。
有去無無還得是無者,執有對今大乘之無,無小乘之有,故云無無也。文中合更應言無者,有有還得成有也。
適物所宜者,宜見於負。文殊現負,宜見於勝。文殊現勝,非謂文殊隨負也。
互槌砧者,文殊為砧,純陀為槌,為成機器也。
勝負雙捨者,催令獻供,正是其時,顯於中道常住之體也。
各執二用顯體為俱是者,無常用常為體,常用無常為體,故云是也。
傷體俱非者,執無常傷於常體,執常傷於無常用體,故云非也。
各辨體用者,無常用無常為體,常用常為體,當體為是,不用為非故,故云一是一非也。
即俱非是非非者,非上一是,非上一非,故云非非,顯其俱是是也。文中亦應更云即體而用略耳,可解。二、復宗者,復獻供之宗也。
同劣號者,如來法身是勝,同於諸行無常之劣也。
群有勞累者二十五,有累我行人也。
三見一聞者,遠者聞之,近者見之,故舉非想也。
闇惑上法者,同於愚人不識上下也。
混和下法者,將上和下,名之為混也。
失勝名者,號天中天也。及尊勝法者,即常法也。
若使諸行等者,將下類上,辱其尊號等也。
眾生得佛恩者,如法華中四大聲聞領解有其十恩難報,自從拔苦與樂乃至遍覆法界之恩,今且云四事供養耳。
非那羅延力者,佛非報得力也。
今以女譬慈者,以無緣慈能生實解也。
博地無益者,下愚不可以強賢也。
極聖不勞勸者,上智不可使其愚也,故云不上不下,即中流之徒也。
發心已去未足已還者,一釋住地已上等覺已前皆須呵勸,二云取初發心名字位已上至於住地已前名為未足也。
無有居家至五果者。即是無有大乘之家。家是身之所依,三德之體為家也。
女雖貧病,有生子義者,雖為煩惱所覆之於智斷,有生佛性之義也。
乞丐者,古賴反。蒼篇:乞,行請求也。通俗文:求願曰丐。體從人從亡,謂人亡則行求丐也。
癡散所逼者,無智曰癡,無定曰散也。
則素絲易染者,名字為素絲,觀行為易染。
方隅者,四角曰隅。名字觀行,略知中道名方也。又云:圓為方,前三教為隅也。
觀五陰為逆旅者,達此舍空,猶如客宿。五陰從無明生,如募合念,念者老死,如朝散也。
樊灼愍之者,灼者,明也。有智之人入觀法,傍行六度,故愍之也。
可譬懷胎者,然心三智,事理圓修,名入聖胎也。
生清淨解者,能觀三道即是三德,六根互用名清淨解也。
慈悉倚伏者,到相似位已斷見思名之為伏,無明未破名倚,或慈為強無明為弱等也。
內業障者即是見思,外業障者即是塵沙,內外俱障故也。
不捨正說者,能觀三障即是三德也,故云說陰界入等。苦道即法身,非常非無常也。結業即解脫,非縛非脫也。煩惱即般若,非明非闇也。
得生梵天者,第一義天初住分,得妙覺究竟,故云兩慈也。
不應偏運者,只是觀不得,觀於如來等也。
經云:未有慧眼者,大乘究竟慧眼。如經:願得如世尊,慧眼第一淨。
乖理不得偏說者,正是有為無為,顯大教中道之理也。
此中三文廣有所破者,通前四慈皆不得偏,顯成正理名為廣也。
先開偏說者,經云應說如來定是無為,無為即是偏也。
次釋見機。經云:何以故?能為眾生生善法,只是大涅槃心,有無緣慈也。故提譬帖合。
六卷名丈夫譬者,意謂丈夫能遠行也。
理寂而照者,理性三德,法身體安,名之為寂。般若內明,故云而照。解脫順緣,名之曰行也。
始末兩間通稱中耳者,始從理即乃至究竟,中間四即故云兩間,望前望後故得兩也。
生死拘逼者,未出三界名之為拘,六道輪環名之為逼也。
謙卑請益者,位在名字為卑,順理求解名請也。
權託陰入如舍者,能觀三道知皆非實,為權託仍與陰居,故云如舍也。
無明所魘如臥者,麤無明臥,只是伏沈。醒不醒等者,無明未破,臥而復寐,故云不醒也。
故言卒起者,無常之法,去無所之,表無逕路,故云卒起也。
此略舉一者,只是文略,既有於報,報必有業,業由煩惱,故舉一而具三也。
昔時未得者,觀行已前名之為昔得,似解六根互用故云驚也,相似轉深為悟也。
如入海見平者,借大論文,如人入海,見於平相,無有山林,漸漸轉深,必定知去相似位,人知必破無明,名為死也。
但在白法者,六根清淨名為白法,凡夫五品名為黑法,到分真時非白非黑,即三諦義也。
是為可恥者,無慚愧人譬小乘觀,如法華中形體羸瘦等也。
生忉利天者,分真初住位,成證天然之理,破一品無明無功用道,任運至於妙覺究竟之位,故云此譬兩成也。
經云展轉常生安樂之處者,安樂只是涅槃三德秘藏,始從初住,終乎妙覺,故云展轉也。
經云以是緣故者,指於六位之緣也。
經云有慚愧者者,慚於第一義天,愧於聖人,即初住位。
經云持戒比丘者,即是持於大乘究竟戒也。文殊既久持大乘,不應說於無常也。
若爾下。他難。難云:三十二合臣,不許合主,故引八十好以難主也。今用合分真之位,三十二相亦是合主,八十反即合究竟主也。
長壽因緣者,長壽是果,因緣是因,假因緣成長壽果也。
文殊止一言呵勸者,如上文云汝今不應發如是言,即是呵辭,乃至應如是學,即是勸也。
聖人但說己法不說他法等者,純陀既是十地之位,說於六慈故云己法。前方便教名之為他,未證位人雖說聖法亦名他法也。
妨於大後,用破小初者,意云:純陀若不執小初,難於大後,如來即不得用大破小。又未來世執於小者,亦不被破。此有兩意,故云妨也。
乃是新眾者,即是涅槃之會。新來之人不歷五味,得聞常住而執小者,故引法華毫善不亡,涅槃自指八千之徒等。
除佛滅者,開除不成上慢,此為滅後。執小作儀,以大後破之,云佛滅後也。
非聊爾人者,即證純陀本居高位也。如法華疏中釋那律云:乃是淨飯王之姪兒,斛飯王之次子,世尊之堂弟,阿難之從兄,羅云之叔,非聊爾也。故周公難曰:我是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天下非賤人也。
終日說有者,有即非有,是常家之用故,故云非盡也。
終日說無者,無即非無,常無竭故,雙非理極,故言所不及也。
是初去時者,意云諸時之中,皆施去時為勝也。
物新時者,施須及時也。
文殊同他見者,小乘之見也。
時眾謂純陀行淺者,純陀既是城內巧之子,與俗輩同流,如來印讚,眾疑皆息也。
經云亦復悅可一切眾生者,眾既具理,三因與我理同圓說,故云一切眾生也。
兩番關竝者,即是逆順兩竝。初竝云如來悅眾生亦應悅於我,若不悅於我則不悅眾生,我是一切眾生數,故云圓悅則破。
即作伏竝者,意云如來既不悅我,汝亦不被悅,若獨悅汝,成佛愛憎故也。
一、無漏染者,若競有為、無為為悅可者,却成深愛煩惱,故云汝不應言如來悅可。
二釋無漏意者,明佛無悅可,有為無為俱是顛倒故也。
明有普淨悅可者,如經等視一切名之為普,諸佛智慧即是其淨,不應偏言有為無為,即一無為之言體具三德,及汝等一切眾生皆悉悅可也。
喻有無明者,無明愛水故也。
菩薩行故是不了了者,若論次第菩薩,如下文十地菩薩猶未明了也。
佛不行故者,住畢竟空,如金翅鳥無明盡也。
冶城兩譬者,意云初不知上智,驢乘智下不及於馬,良馬比於君子,故云上智。後譬魚鼈之屬不知昇空,故云上境也。
靈味云者,寺名。初不知法身、後不知應身等者,如經譬如國王者,即喻法王也。下身合云微密深奧等,即法身也。後譬云下觀大海,即是應身,應於一切眾生生死之海,故云見諸色像也。
注云云者,令釋出之。今既無破斥,上來所釋各有理故也。
拂我執一途之義者,拂即除也。執於有為,皆為一途之見,非是究竟也。
試非實者,我亦試汝,非我實說,故云一途之見等。
汝推未詳者,如經不能籌量如來智慧等也。
覈微研極等者,只是論義析徵,研覈稱理,名不思議耳。
說觀皆寂者,前兩重呵說呵觀皆絕也。
前來諸瑞者,即上文召請文中九瑞也。
故知此光正為催供者,光表中道,供表是開常,中道義同也。
靳固彈呵者,呵其貪等,非其時速等,三也。
會教合機者,說無為之法,會今一乘之教,合時眾之機,符契聖心,名之為合也。扶上化下,意與純陀不異,光表中道與純陀會教,同令純陀辦供,亦是化下機合,故會二人皆由佛力也。
即知是事者,以三德涅槃因果為事也。
見色知心者,小乘之見不遠,文中不破。文殊覩光,其意即遠,表當開常,故解佛意也。
經云:非無因緣者,有二種之因緣:一、催供之因緣,二、佛入涅槃之因緣也。
催供故悲者,開佛入涅槃也。
未諾,故嘿者未敢彰今也。
次悲哭者,既聞發聲三催,事窮理極,憂苦在懷,其心不暢,舉聲悲哭也。
先止亂者,非但純陀五十二眾,令觀五門,意在於茲也。
三譬不淨者,如經臨死之囚,熟果段肉等,皆是臰穢之物,囚居於不淨之處,故譬不淨也。文闕。苦觀下,結。文中當觀諸行,行即是苦,五門具足也。
譬無我觀者,如經如碓。上下者,凡云我者以自在為義,既云上下即無我也。
經云猶雜毒食者,無常等五,一一不同,名之為雜;皆是煩惱害於行人,名之為毒也。
我以入滅為哀愍者,即是無緣之慈,令汝及一切眾生俱得三德秘藏之法。我若不涅槃,令汝等不得,故入滅也。
經云及一切者,即五十二眾也。
諸佛法皆爾者,如來為眾故出、為眾故入,緣宜不同,苦須愁惱也。
偈與下二偈意同者,如下文雪山童子偈諸行無常等同也。
不能不悲等者,意云:我雖知如來不入涅槃,為眾生故悲、為眾生故請也。
不能不度等者,如來令我得於五果故慶,又令眾生得故悅也。
譬權實不得相離者,常無常用也。
適會權宜者,能用常無常皆為眾生,不同今皆住涅槃也。
不動果者,三德涅槃果也。
共行者,雙流之行。涅槃即無常,非涅槃即常也。
涅槃經疏私記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