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經玄義文句
大涅槃經玄義文句會本卷上
No. 656-A 大般涅槃經玄義文句會本序
蓋聞大般涅槃之為教,以續常住之命。然苟血氣旺,臟腑壯,六氣之迭衝,五味之交嬈,適足以養其軀,而奚命之須續也?及其衰也,風雨霧露外侵,甘酸哀痛內傷,治表肝脾乘陵,補中寒熱增劇,如欲排邪扶正,氷玉留年,非阿伽陀之玅,靡能濟焉。方夫佛日照高山平地,而后當午無影之時,法運赫盛,尚奚憂慧命之不續也?佛鑑叔末,澆漓溷濁,輒陷邪見,公畜不淨,辟之穀貴,而賊侵其伶俜且病者乎?急執悶絕小心,徐引憔悴法身,張之踽踽凉凉,弛之莽莽蕩蕩。當是之時,面欲戒捉定愛,服餌甘露,以續慧命,非扶律談常,莫收功焉。是教也,接邪誘小,從漸入頓,又即無常而修於常,邐迆參差,畢會乎常。帝網之珠,千燈之光,無微不具,無物不融,則塵芥神,昆蟲靈,小彌大,邪彌正,能令伶俜疾苦,悉佩長生符,是為最上阿伽陀。要之,莫非救衰世也。章安惟念渴飲甘露,入山泝江,想盲思狗,情之不已,廣尋舊疏,陰林席箭,具嘗百苦,始成玄疏。其所以如此,莫非救衰世也。暹師覽叔季根薄才謭,要賴此典,而玄疏又幽不指之方,其必泣岐,所以文句以批大郤,莫非救衰世也。然句則屬無何有,疏則被禪人莫糊。粵有守篤大和尚者,早浴王泉流,嚴持瓔珞珠,教觀該深,述作極富,視此疏如此,慨歎莫已,遂復舊雪冤,分會精粹。和尚雖寂,繼志者多,校讎益勤,宋明和本無不勘契,由疏及玄,由玄及句,亡羊是尋,畢於橫川鷄足獲其寫本,使予校會。其為書也,其閻浮河中金乎?今及刊行,敢告學人。夫眾彥所以致力此典,莫非救衰世也。今也則衰運極矣,伶俜疾苦接武聯袖,而此玅良藥擣簁和合,見在于茲矣。乃不肯服,夭傷慧命,其於佛祖先達苦心如何哉?
寬政壬子春二月權僧正慈等謹序
凡例
- 原本玄義二卷,文句一卷,今會本亦二卷。故玄義則卷際有標及上下目,而文句則無。今全仍其舊,但昂低一字以分玄句耳。會本乃予所私題焉。
- 古目錄云:涅槃玄義文句一卷,道暹撰。而其文湮之久矣。今幸得焉而讀之,撰者必然。雖然,原本不列撰者,今不敢署焉。
- 文句原本首標曰文句,終乃曰抄,今不敢改作。
- 玄義有明藏本,有和藏本,有機要本,有寫古本。四本校勘,莫善明本,故今一循明本。其有異文,格上標之曰和,和藏本也;曰要,機要本也;曰一,寫古本也。然但存是者可者,而其必非者不復贅焉。
- 文句則今僅得一本,葢古物也。惜乎多添脫魚嚕,而又無他本可以挍焉。今竊附管窺於格上,後之獲善本者請訂之。
- 昂一字者,玄義也。低一字者,文句也。以△者,科也。然有科無釋,別標則太𤨏者,今乃入諸本文之後。
- 文句科語,或前後具闕詳略,或與釋文連而不可分劈,別行則可,分會則不可者,葢作者不初有意於分會故也。若從義而次比文,則不帖然。乃今一循原文,一字不增損,及移次其闕者略者,乃於格上或補或詳,但邇易見,不復標焉。覽者能一前後而不失於別行文勢,則庶乎免割裂之失矣。
- 文句葢多錯文脫字云,今不敢改添。第科語之有脫,則有妨於分會,故敢補之,分書以別原文。
大涅槃經玄義文句會本卷上
△釋題。五義與法華玄義,但是廣略之異。用彼廣,銷此略,於義無失,以二經同一味故。就文為二:一、略釋經題五章深旨。二、從玄義下,開章廣釋。
初為五:一、通明事理,顯三德義;二、但眾生下,明機教不同;三、皆能仁下,明教主權實,利物以得宜;四、今此大經下,明說教時異;五、此經若具下,略解經題。
初又二:初正釋,次此則下結法同譬。
初又二:初標性德之理體,次無始下解釋。
夫正道幽寂,無始無終;妙理虗玄,非新非故。
初言夫者,發語之端也。正道明種智體,幽寂明涅槃體。妙理下,辨體虗玄,量同法界。無明生死,亦復如是。
△次、釋,又二:初、通明事、理;次、此經乃下,今經事、理。
初又二:先釋始終,次無明下釋新故。
無始而言其始者,謂之無明生死;無終而語其終者,即是種智涅槃。
無明生死,本自有之,名之為故;種智涅槃,修因方克,目之為新。
例爾。
△次此經下,正別明今經事理因果之相,為四:初釋依非始終而立始終,以顯因果之相。
言殊別者,筆語從便,其義一也。
△二、若佛性下,釋因果體,如顯新故。
若佛性之因非因,涅槃之果非果,是則因如不異果如,果如不異因如。若因如不異果如非止,涅槃之如非新,佛性之如亦復非新。若果如不異因如非止,佛性之如非故,涅槃之如亦復非故。
△三、是則佛性下,結歸不二。
是則佛性、涅槃、因果之如,皆是非新非故。
△四、非新下,結成修性。
此則三德之義宛然。不縱不橫,妙等伊字。
言或有不定者,只不定一言,兼於顯露、祕密二不定義。又云非頓非漸者,以不定教不專頓漸,故著雙非之言。
△皆是能忍下,三、明教主得宜中。
皆是能忍。妙窮權實,巧赴根緣,化他利物,罄無乖爽。
今此大經為欲開通往昔教門,顯發如來方便密義,故於娑羅雙樹大師子吼。
△次、師子下,釋相。
師子吼者,名決定說。決定說者,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如來畢竟不入涅槃,不入涅槃即是入於無上大乘大般涅槃。
皆可見。
△此經若具下,五、略解經題,又二:先正釋;次若具下,重釋以顯題旨。
初文二:初、標二音。
此經若具依梵本,應云摩訶般涅槃那修多羅。摩訶言大,般涅槃那此翻滅度。
△次釋,又二:先正釋;次修多羅下,指廣。
釋中又二:初、標列。
釋此三字,具依兩義:一別,二通。
△次釋,又二:先釋,次別通下,結。
初又二:先別,次通。
初別中。
第一、別釋者,大即法身。故此經云:所言大者,其性廣博,猶若虗空。其性即法性,法性即法身也。滅者,即是解脫。解脫二種煩惱,生死永滅,免斯因果患累,即解脫義也。所言度者,即是摩訶般若。故大論云:信為能入,智為能度。當知別以三字標今經之目,即是三德之異名也。
云信為能入者,由有大信能入佛法,則令大智能度三惑二死之此岸,至三德涅槃之彼岸。
△次指廣中。
修多羅即是聖教之總名,有翻無翻,事在別釋。
事在別釋者,如下四句釋,又如法華玄義卷第八廣釋。
△次若具下,重釋中為三:先標;次大若下,正釋三義;三、總攬下,離三法以對五章,標極教首。
若具依梵本,應言摩訶般涅槃那,今翻為大滅度。
初如文。
△次正釋文自為三。
大若虗空不因小相,又其性廣博多所容受,又名不可思議諸佛之法界,是為三義釋大也。
初若虗空者即般若畢竟空,又其性下即解脫,又名不可下即法身,是則一名之下皆具三義。
△次滅中。
先法,次譬。法中云度於不度者,般若也。三惑二死不度之者,而皆度之。又度於下,解脫也。入空出假,悉令安置解脫法中。又度此彼下,法身也。生死為此,真諦為彼,中道體顯,任運亡照,故云亦度等。
△三、對五章者。
總攬三法、三目、三點,名大般涅槃。金剛寶藏,滿足無缺,不縱不橫,不竝不別,微妙祕密,以當其體。常住不變,恒安清凉,不老不死,以當其宗。置毒佛性,徧五味中,味味殺人,震大毒鼓,雖無心欲聞,聞之皆死,八大自在我,以當其用。常住二字,無上醍醐,與諸典別,決定之吼,以當其教。名含體攝,常宗毒用,極教之相也。
初對釋名,金剛下對體,皆可解。對宗中云常即常德,恒安即樂德,清凉即淨德,不老等即我德。初後常觀四德行道自因之果,故云以當其宗。用等可知。極教之相者,若非圓常,極教無此毒用。宗則非常,體不徧攝諸法,名豈含於三德?祕藏澤明云:釋此經略為六門:一明說經意,二明經宗旨,三明體性,四釋經時代,五釋經題,六釋經文。初門分二:一總明說經意。寶法師云:諸經中說諸佛菩薩發心願行,皆為欲令一切眾生當得成佛。今經亦爾,一切菩薩信眾生悉有佛性,當得成佛。二別明說經意等,如彼廣釋,不具記。
△玄義下,次開章廣釋。文為二:初、標列。
玄義開為五重。
一釋名, 二釋體, 三釋宗, 四釋用, 五釋教。
△次解釋於中大文自為章。
初釋名,文為二:先標列。
釋名又五,謂翻、通、無、假、絕。
△二、解釋。於中又二:初正釋;次總結下,結歸圓極四門絕言之教。
初正釋,文自為五:初翻名,又二:先明正翻,次釋其義下釋名下之義。
初又二:先標列。
翻者四說,謂無有、亦有亦無、非有非無。
△次、初言下,解釋,為三:初、示五竺輕重不同;次、如言下,正辨不同相;三、其各下,敘舊。
初言無者,天竺五處不同,東、南、中三方奢切小殊,西、北兩處大異。
如言摩訶摩醯泥曰泥洹,此則三方。如言洹𨽻槃那、般涅槃那,此則二方。類如此間楚夏耳。
初如文。
△次岸謬中
有人以泥曰目雙卷,泥洹目六卷,涅槃目大本,是義皆不然。雙卷明八十無常,六卷明金剛不毀,豈可以方言簡義?
云豈可至義者,夫翻名從義,豈可以方言能定邪?
△三、引毗婆娑者
毗婆沙云涅槃那,今經無那字,葢譯人存略耳。肇論以摩訶涅槃為彼土正音,古今承用。
十住毗婆沙也。
△三、敘舊中二:初文自為四句,次出開善,四、釋。
初又二:先出四句以示相;次今明漢人下,今家略非以顯正翻。
初文自四:初明無翻,又二:先標。
其各說者,凡有五家:
△次一、廣下,列釋五家。
一、廣州大亮云:一名含眾名,譯家所以不翻,正在此也。名下之義,可作異釋。如言大者,莫先為義,一切諸法莫先於此。又大,常也。又大是神通之極號,常樂之都名,故不可翻也。二云名字是色聲之法,不可一名累書眾名,一義疊說眾義,所以不可翻也。三云名是義上之名,義是名下之義,名既是一,義豈可多?但一名而多訓,例如此間息字,或訓子息,或訓長息,或訓止住之息,或訓暫時消息,或訓報示消息,若據一失諸,故不可翻。四云一名多義,如先陀婆一名四實,關涉處多,不可翻也。五云秖先陀婆一語,隨時各用,智臣善解,契會王心。涅槃亦爾,初出言涅槃,涅槃即生也;將逝言涅槃,涅槃即滅也。但此無密語,翻彼密義,故言無翻也。
如文。
△次有翻中二:先引梁武例論可翻,次明十家所說。
初、梁武意者,涅槃若不可翻此土,則無法可以施化。佛教唯被西土,故云便應隔化。四等亦是不徧,謂慈、悲、喜、捨,諸經皆翻名。若例涅槃不可翻者,義亦不徧此土。
△次明十家又三:先標意。
既可得翻,且舉十家。
△次一竺下,列釋。
一、竺道生,時人呼為涅槃,聖翻為滅,引文云:聞佛唱滅,悲哀請住,魔王所以勸令速滅云云。二、莊嚴大斌,翻為寂滅,引文云:生滅滅已,寂滅為樂,前家止滅於生,後家滅生復滅於滅,故言寂滅云云。三、白馬愛,翻為祕藏,引文云:皆悉安住祕密藏中云云。四、長干影,翻為安樂,引文云:如人病差名為安樂,安樂名涅槃。五、定林柔,翻為無累解脫,既無創疣即無累也。六、太昌宗,翻為解脫,引四相品云:涅槃名解脫。迦葉品云:慈悲即真解脫,解脫即大涅槃。七、梁武,翻為不生,引文云:斷煩惱者不名涅槃,不生煩惱乃名涅槃。八、肇論云:無為亦云滅度。九、會稽基,偏用無為一義為翻也。十、開善、光宅,同用滅度,引文云:大覺世尊將欲涅槃。引六卷云:大牟尼尊今當滅度。彼此兩存,正是翻也。
△三、例大下。例結。
竝如文斌府巾反,文質也。
三、明亦可翻亦不可翻者。叡師云:秦言謬者,定之以方冊;梵音不可變者,即而書之。匠者之公謹,受者之重慎。今經翻摩訶為大般涅槃,三字存梵音,是則一字可翻,三字不可翻。梵漢雙題,正應在此。
三、四二句竝可解。
△今明下,次略非以顯正義。
可解。
△次、開善,為三:先、述彼,四、釋,次、觀師難,三、今師一一難破。
次出開善四解。一云滅據法,度據人。生死之法,滅已還無。生死之人,轉而作佛。二云滅名目無,滅有還無故。度名目有,從此至彼故。實法道邊,人法俱滅。相續道中,人法俱度。三云滅是有餘,度是無餘。有餘涅槃,既未究竟,止可是滅。無餘永免,方得是度。四云滅是本有今無之義,而加之以度者,是永免之名。欲明凡夫之死,亦得是滅,而非永免,不得稱度。
△三、今研者,於彼一一解,皆約四教破之,尚不成藏等三教之義,何況得成圓教菩薩義邪?於中為二:先示四番研相。次若具下,結意。
初番為二:先研不成四教菩薩義;
今研初解,是何等義?若依聲聞法者,三果生死未併滅,假人不永度。若第四果,凡法因雖滅,凡法果未滅,假人猶未度。若灰身滅智,假法俱寂,寂則不論度,又不得作佛。若菩薩法者,凡法都不滅,假人又不度,是誰法滅?何等人度?如此往推,非三藏義也。若依聲聞菩薩共法者,三乘之人,同以無言說道,斷煩惱,入第一義。即體生死法是涅槃法,不論滅與不滅;即生死人是涅槃人,不論度與不度。既無法可滅,何用以滅目之?既無人可度,用度目誰?如此推之,則非通教義也。若獨菩薩法,非但滅生死之譌法,亦滅涅槃之真法;非但度生死之凡人,亦度出世之聖人。彼師言不涉真法,語不論聖人。以此往推,非別教義也。若就佛法者,滅之與度,不縱不橫,無二無別。彼師分滅異度,離法論人。如此往推,非圓教義也。
△次既非下,結非。
既非小、非共、非菩薩、非佛,竝非先聖之法言,不敢道也云云。
竝如文。
△次研第二解,為二:先案三權一實研;次既非下,結非釋失。
今研第二解,若以滅目無,以度目有者,若受此有無,猶是苦諦;執此有無,猶是集諦;修此有無,猶是道諦;盡此有無,猶是滅諦。滅諦之真,尚不可以有無名之,云何以有無名大涅槃?如此往推,非三藏真義。
若以滅目無,以度目有。若雙目生死,生死本自不然,今則無滅。生死既無滅,以滅目誰?生死本自不然,那得是有?非有則無度法,亦無度者,度復目誰?既不可以滅度目於生死,云何以滅度目於涅槃?疆以疣贅,累彼虗空。以此推之,非是聲聞、菩薩共法。
初二如文。
△三、明別教中三:初、約名法研;
若以滅目無,以度目有者,此以名召法,以法應名,名物尚字,為見所縛,云何以見義釋大涅槃?
△二、約二門研。
△三、約真俗。
若以滅目無,以度目有,明真俗二諦者,此是偏邪二邊,云何以二邊釋中道大涅槃?如此往推,則非菩薩法也。
△四、約圓教。
△研第三解
今研第三解,若有餘涅槃既未究竟,止可是滅,無餘永免方得稱度者,亦應滅度四住非是究竟,滅度塵沙方得稱度。又滅度塵沙亦非究竟,滅度無明方得稱度。又滅度無明亦非究竟滅度,究竟滅度方得稱度。以後望前,前非究竟,第二、第三亦非究竟,何得以初番滅度釋大涅槃云云?
唯約別教,漸次以破。
△研第四解
今研第四解,凡夫已有還無得是滅,亦應凡夫從此至彼便應是度。若凡夫非度,凡夫亦復非滅。若聖人已有還無亦得是滅,聖人從此至彼復應是度。若凡聖俱度俱滅,若為論異?若同凡聖,則近陿非高廣;若異凡聖,亦非高廣。非高故則非無上,非廣故則有邊涯。云何以此釋大涅槃?
專約圓教,融即以破。
△次結中。
云但十番者,第三、約別教,第四、約圓,并前第一、第二各四,但成十番。
初文自三,就釋大義為四:初標列,次釋論下引證釋成,三今言下正釋,四於一下結成祕藏。
釋其大義者,大有三義:一、理大;二、智大;三、用大。
釋論謂大、多、勝,大取包廣,多取含攝,勝取秀出。
大、多、勝三,與彼對義小異。彼以勝對法身,大對報身,多對應身,體同對異,以義通故。
△三、釋中。
今言法身法界,徧一切處,是廣大義。報身智境,照發相應,不可窮盡,是含攝義。應身自在,無能遏絕,是勝出義。
△二、滅為四:初、標列;次、性滅下,正釋;三、如是下,結成,顯大涅槃;四、於一滅下,結法同譬。
釋般涅為滅。滅有三義,謂性滅、圓滅、方便滅。
初如文。
△次、釋中。
云理性至寂者,此約契於極,果滿以說,故云至寂。非生非起者,從因契果為生,理顯名起,只是性滅,生不能喧,起不能動,故云非也。發無不足者,此明境發於智,由境發智,智無不圓,故云足也。明窮下,釋智境照發之相。逗必會者,稱適機宜,故取必剋,三密引之,無不入實。
△三、釋槃那,為四:先標列;次正釋;三、如此下,結歸;四、於一度下,結法同譬。
初槃那者,亦名息。息有三義:一、息生死有為因果,趣入無為名息。二、修行契實名息。下文云:若能斷除三十七品所行之事,是名涅槃。三、息化歸真名息。
△次、釋中。
實相度者,諸佛之師也。非此非彼,亦非中流,非能非所,無始無終,故名實相度。佛師度故,諸佛亦度。論云:智度大道佛善來,智度大海佛窮底。即其義也。智度者,如如智稱如如境,函大葢大,照發相應,故名智度。論云:智度相義佛無閡。即其義也。事度者,自度度他,彼我利益,無不究竟,慈悲誓願,一切周悉,故名事度。
云非能非所,二乘及三菩薩能也。非所者,非兩二乘及三菩薩所度涅槃也。次智度者,有三:先法,次函下譬顯,三照發下合。言智度相義者,謂如法相解也。
△四、結中。
於一度字,三智具足,不縱不橫,不可思議,故名面上三目。三目者,即大涅槃。
云面上三目者,智是能照,目能見,故用譬之。
△今作下,次簡示中二:先簡次第不融,非今經意;
△次今經意下,明今經三法互融成大涅槃,又二:先明九法互融成大涅槃。
意者,文云:三法具足名大般涅槃。三法即三智,三智即三點,三法即九法,九法即三法。三法即九法是不縱,九法即三法是不橫,不竝不別亦復如是。不三而三、不一而一,所以名祕密藏。攝一切法悉入其中,是諸佛體、是諸佛師,都名總號乃為具足,稱大涅槃意在此耳。
△次一智下,結法同譬,顯大涅槃。
皆可見。
△二、釋通名,為二:先釋,次料簡。
初又二:先明通意。
二、釋通名者,涅槃之名,徧布諸處,安樂一意,亘十法界,皆稱安樂。
梵行品云:寒地獄中,若遇熱風,以之為樂。熱地獄中,若遇寒風,以之為樂。如是安樂,亦名涅槃。獼猴得酒,則能起舞,騰枝躍樹。秋水卒至,河伯欣然。魚鼈噞喁,歕沫戲沼。如是安樂,亦名涅槃。餓鬼飢渴,得水食飽滿,則得安樂。如是安樂,亦名涅槃。修羅怖畏,得歸依處,則得安樂。如是安樂,亦名涅槃。如貧得藏,如病得差,則得安樂。如是安樂,亦名涅槃。檀提婆羅門,飽食撫腹,我今此身,即是涅槃。此計欲界果報法為涅槃。阿羅羅仙,得無想定。此計色界法為涅槃。鬱頭藍弗,得非想定。此計無色界法為涅槃。文云:斷欲界結,則得安樂。乃至斷無色界結,則得安樂。如是安樂,亦名涅槃。此多用善因為涅槃也。若三十三天,常樂我淨,用善果為涅槃也。若修二乘者,多貪欲人,得不淨觀,則得安樂。如是安樂,亦名涅槃。乃至數息慈心,念佛因緣,亦如是。此計二乘方便法為涅槃也。若斷三界煩惱,八萬六萬四萬二萬一萬住處,則得安樂。如是安樂,亦名涅槃。此計二乘果法為涅槃也。釋論云:菩薩從初發心,常觀涅槃行道。初心菩薩,亦名涅槃。此文云:十住菩薩,雖見不了了,亦名涅槃。諸佛法王聖主住處,乃得名為大般涅槃也。涅槃之名,隨情逐事,浩蕩若此,葢是通名也。
噴普悶反,吐氣也文云多用善因者,謂因於現善而得於樂,名為善因。又三十三天用善果者,三十三天有不死甘露,君臣共服,譬常樂我淨,此則用於十五果法為涅槃也。
△次引同中三:先引經釋相;次二乘下,判屬;三、昔滅下,結昔非,顯今是。
達磨鬱多羅,此翻法勝。解云:煩惱滅,名有餘涅槃。引經云:滅諸煩惱,名為涅槃。離於生死,名無餘涅槃。引經云:離諸有者,乃名涅槃。此就所滅,釋二種涅槃也。
初如文。
△次判中
二乘所得二涅槃,若於如來皆是有餘,唯佛乃是無餘。引勝鬘云:二乘是有餘,如來是無餘。
云二乘是有餘者,未斷變易故。
△三結昔非,顯今是。
昔滅是盡,今滅非盡。經云:不應生滅盡想。涅槃非滅,非滅故常也。
昔滅是盡者,明真諦涅槃是有盡法,以未見中故。
若依鬱多之解,乃是通涅槃今昔相對一途之說。
△四斥中
若擘肌分理,義則不然。何者?二乘有餘、無餘,所滅則異,真諦則同。若於如來皆是有餘,唯佛是無餘者,若爾,二乘既是有餘涅槃,子縛斷、破無明、入菩薩位、見佛性、生死身謝,即應同佛入無餘涅槃,何事被訶言非不斷煩惱、不到彼岸、破除草庵?若此等皆無分者,云何對佛是有餘涅槃?
云肌者,彼也。斥意者,若分別有餘無餘涅槃無為之理,隨教不同義皆有在,不同古人一槩判之,大小無歸故云不然。言所滅則異者,滅子縛得有餘,滅果縛得無餘。又聲聞觀四諦以滅子果二縛,支佛觀十二因緣以滅子果二縛。又聲聞但滅正使,支佛兼滅少習,故云所滅異也。若爾二乘至見佛性者。難意者,佛及二乘有餘無餘各別,何得相望釋之?
又若二乘有餘、無餘,對佛而得是有餘涅槃者,自地獄以上至菩薩已還,例應如此。若諸涅槃皆不可得,然二乘安?是故知鬱多羅之說不可依也。
△次料簡中二。先問:
問:安樂之名通十法界,佛性四德名復云何?
△次答。於中三:一、答佛性通;二、答四德通;三、然名下,示須三番四句料簡。
答:經云: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一切眾生悉有佛性。豈非佛性通邪?
初如文。
△次四,德通中。
文云二十五有,有我不邪?答言有我,寱言刀刀,又楊樹、黃葉等,豈非四德通邪?
云二十五有有我不邪者,具足應云有我樂淨常不邪。寱言刀刀者,外計邪常等四也。楊樹譬妄常,黃葉譬妄淨,木牛馬譬妄樂,木男女譬妄我,故云等也。
然名乃該通,義不得混,應作三番四句料簡。
初四句,謂通、別、亦通亦別、非通非別。
△次、通下,釋文,自為四:初、通。
通者,如向說。
如向前六道、二十五有,皆通有涅槃是。
△次別。
別者,各有所以。六道以安身適性為安樂,猶起煩惱惡因,招生死苦果,安樂義不成。要斷煩惱,使苦樂不復隨身,憂喜不復隨心,得有餘無餘,灰身滅智,隔別生死,入于涅槃者,則與六道別也。
可見。
△三兩亦句中。
菩薩從初心為一切眾生觀涅槃行道,望二乘是別,望佛猶通,即是亦通亦別也。
云望佛由通者,由與小共復屬通途,未階究竟大涅槃故,名為亦通。
△四、兩非句中。
諸佛究竟大般涅槃,非六道之通,非二乘之別,即非通非別之安樂也。
又安樂之名,或是病非藥,或是藥非病,或亦藥亦病,或非病非藥。
△次釋自為四句。
是病者,長者沒已,劫掠群牛,𤚲乳自食,漿酪醍醐,一切皆失。如來去後,鈔竊正法常樂之名,如蟲食木,偶得成字,不識是非,廣起顛倒,沈淪生死,隨其流處,有種種名,或辛或酸。故知三界四倒,但是病而非藥。
為治此病,說四非常,倒瀉此病,病去惑盡,名入涅槃。文云:三種病中無三種藥,三種藥中無三種病。此小涅槃,但藥而非病。
雖復病去,而藥不亡,還執此藥,而復成病。文云:其後不久,王復得病。當知四非常,亦藥亦病也。
治此病故,還用常樂我淨而倒瀉之,故斥無常病,說於新伊,是勝三修。不同凡夫之倒病,不同二乘之偏藥,故名非藥非病。
△次、又新下,重釋。
竝如文。
△又小而下,第三番亦二:先列句;
又小而非大,大而非小,亦小亦大,非小非大。
△次、釋自為四:初、小。
如文。
△大句中
云何名大?諸佛如來竪出九界,橫收一切無邊底故常,大丈夫故常,能化度一切故常,不可思議故常,具八自在故我,斷苦樂故樂,大寂故樂,一切知故樂,身常故樂,有大淨故業淨、身淨、心淨,是故名為大涅槃。
云無邊底者,表橫竪不二。
△三兩亦句。
菩薩望下為亦大,望上為亦小。
可見。
△四兩非句。
凡夫六道,不斷通惑故非小,無四德故非大。例前應就理為非小非大互顯,令易解耳。
為二:先釋,次例。竝可見。
△四、正料簡中二:先問:
問:如此料揀,六道二乘既非安樂,何故強說為涅槃邪?
△次答
答:通有四悉檀因緣故則作通說,云何更別問邪?所以作通說者,為悅眾生故、引導生善故、破壞諸惡故、顯昔第一義故,通說無咎。又佛常依三諦說法,依俗故說六道安樂,依真故說二乘安樂,依中故說佛菩薩安樂。又不離俗而有真中,尚得即俗即真即中,何意不得六道說通安樂是涅槃邪?龍樹云:因緣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是其義也。
為五:初正答有四悉因緣故須通說,次所以下別示四悉益相,三又佛下明佛說必依諦故須通,四又不離下明達俗即真中故須通,五龍樹下引證。言因緣所生法者,六道法也。即空者,六道有二乘法也。即假者,六道有菩薩法也。即中者,六道有佛法也。故云何意不得六道為涅槃邪?
△三、釋無名,為三:先敘舊;次初家下,破;三、今言下,正釋。
初為二:先標。
三、釋無名者,先出舊解。
△次、釋。
一云真如實際等,是真諦名。佛果涅槃,常樂我淨等,是俗諦名。而言涅槃無名者,無生死患累之名,而有美玅之名也。引互無為證,涅槃無生死之名,生死無涅槃之名耳。二云真諦涅槃,俱無名無相,名相所不及,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引肇論,江河競注而不流,日月歷天而不周,豈有名於其間哉。三云真諦無名,佛果涅槃,雖復冥真,猶是續待二假,故涅槃不得無名也。
又自有於真善玅有之名,然古人皆約所無以釋涅槃無名。次家名相所不及者,謂言語道斷故名所不及,心行處滅故相所不及。又引肇論有四句,謂旋嵐[這-言+(?/晏)]岳而常靜,江河競注而不流,野馬飄鼓而不動,日月歷天不周。此四句是彼物不遷論文,彼明俗諦三世無來去。今用衍門初義釋者,應云江河競注謂俗諦,而不流謂俗如幻如化,餘三句例爾。正當今文約有即空,無生真諦明矣。第三家云猶是續待二假者,由因滅果即相續假,佛果涅槃異,菩薩所得即竪待,唯佛得之,眾生未得即橫待,因成是所破,故不說之。
△次破中三:先騰執;次若定下,破;三、然三藏下,結判。
初家真俗俱有名,第二家真俗俱無名,第三家真無名、俗有名,應更有第四家執真有名、俗無名,未見執者。
初如文。
△次破中二:先破墮倒,以能為所故。
若定執此,墮四倒見。若以四為方便,正是三藏四門。
△次何者下,釋文自有四。
初文為二:先判墮小有。
何者?若引互無有美玅之名者,斷奠是三藏有門。
△次、能通下,釋。
於中云指三途為寶所者,若以二乘能通釋大涅槃狀,當指三途為寶所等。
若言真諦、涅槃皆無名者,秖是三藏空門。
若言真諦無名,佛果涅槃猶是續待二假者,秖是三藏亦有亦無門。
復應有計非有非無門者,未見其人也。
二、三、四門可解。
△三、結判中,文為四:初、判失;次、縱令下,約教縱之;三、將此下,結非;四、問答釋疑。
然三藏、涅槃既非數法,尚不是一,何得有四?四者,能通之門耳,不可以能通為所通。
初如文。
△次縱中。
縱令跨節是通教四門者,亦不可以通教能通為通教所通,何得以共能通釋別所通?又跨節為別教能通者,亦不得以別能通為別所通,那得以別能通釋圓所通?
云跨節者,只是越藏、用通等。
△三、結非中。
云杳然大遠者,去大涅槃途遠也。
△四、釋疑,為二:先問,次答。
初問意者,論與前諸意復云何邪?
△次答為六:先謙恭以示旨趣;次其論下,釋四句相;三、然其下,示論元意;四、辨差下,判其所屬;五、夫通下,斥失。執共能通,而求別所,終不得可。六、然綱下,結非。
其論云:有餘無餘涅槃者,良是出處之異號,應物之假名。若無聖人,知無者誰?若無聖人,誰與道遊?即其有句也。
云不可以形名得者,謂不可以身說得也。
△三兩亦句中。
果有其所以不有,故不可得而有,有其所以不無,故不可得而無耳。恍忽窈冥,其中有精,本之有境,則五陰永滅,推之無鄉,則幽靈不竭,即其亦有亦無句也。
云果有其所以者,皆以上句證無,故云所以不有;下句證有,故云不可得而有。又恍忽窈冥,無也。其中有精,亦有也。本有,下例爾。
△四、雙非句中。
然其作論談大,意不在小,不可謂是三藏四句也。文云超度有流,言不涉界外之流,大患永滅,不滅涅槃之患,故不可謂是別圓四句也。
△四判其所屬
辨差中云:三車出於火宅,俱出生死,無為一也。此以三三於無,非無有三。如來結習都盡,聲聞結盡習不盡。盡者,去尺無尺,去寸無寸,修短在於尺寸,不在無也。智鑒有淺深,德行有厚薄,雖俱至彼岸,而升降不同。彼岸豈異?異自我耳。以此推之,歸宗指極,在於三人同以無言說道,斷煩惱,入涅槃,文義孱然,何可隱諱?故知是通教四句也。
論中有辨差十演也。此以三三於無者,意云能無則有三乘,所無唯一真諦。去尺等者,積寸以成尺,故去尺無寸,如結習都盡也。
△五、斥失中
夫通教詮理非有非數,而以有無四句為通道之門。若執門求所通,其失一也。叉通教體法之觀,非如來本懷隨自意語,乃是俯提枝末隨他意語。故嬰兒行云:不知苦樂晝夜親疏等相,不能造作大小諸事,名曰嬰兒。不知苦樂是泯憂喜,不知晝夜是齊明暗,不知親疏是等憎愛,不作大小是亡巨細。三人同學體觀喻之以嬰兒,俱證無為喻之以入水,論其智德喻之以三獸,論其斷德喻之以灰斷。宗在他經要非此典,那忽將彼釋此?其失二也。又法華教起已破化城,一切諸菩薩疑網悉已除,千二百羅漢悉亦當作佛。佛開通教方便之門示真實相,云何追欣三獸更建草菴?其失三也。又聾瞶之徒不在法華席者,於哀歎品中更為分別:汝先所修悉是顛倒,我先所說亦非實語。斥故顯新指劣明勝,云何違經波動水浪,握捉瓦礫持作月形?其失四也。
文自為四:初失,如文。次失中云:俯者,就下也。提者,誘也。如嬰兒失故鄉,俯提弱喪,即其事也。第三失,如文。第四失中,齪測角反,不齊也。
△六、結非者。
然綱維既闕,網目安寄。執佛法之遺棄,謂是真實。徒施於十演,終非三德明矣。
若開權顯實,示圓常佛性,即今經綱維。如彼所釋,但是綱維之外網目而已,故云安寄等。十演者,論有十演九折。
△三、正釋,文為六:初標意;次無名下,明今涅槃從所離得名;三、無如是下,示圓四門從所得以顯體;四、無名之下,結開權顯實,明今經圓常涅槃,故云超度等;五、諸師下,斤失;六、梵行下,引文以顯今經涅槃無名。
無名者,無六道安樂之名也。又無三藏有門見有得道獲有餘無餘涅槃之名,亦無見空得道、亦無亦空亦有得道、亦無非空非有得道獲有餘無餘涅槃之名也。又無三乘共行十地有門得道獲有餘無餘涅槃之名也,亦無空門、亦空亦有門、非空非有門得道獲有餘無餘涅槃之名也。又無別教有門得道常住涅槃之名也,亦無空門、亦空亦有門、非空非有門得道獲常住涅槃之名也。
初二如文。
△三、示圓門中。
無如是等諸方便之名,從所離故,故言無名;從所得故,故言涅槃。此即圓教有門之意也。又非離諸名外別一涅槃,即諸名無名便是涅槃,故言涅槃無名。此圓教空門意也。又從所離故,故言無名;從能離故,故言涅槃;能所合稱,故言涅槃無名。此圓教亦空亦有門意也。若有能所,則大有名,何謂無名?今無能所,稱為涅槃無名。此是圓教非有非無門意也。門雖有四,涅槃非四也云云。
初有門約相待釋,次空門約開權絕待釋,兩亦門約雙用釋,雙非門約雙非第三以顯第四門相。
諸師都未嘗分別一兩節目,即道無名。無何等名?名曰無名,疑誤後生,今所不用也。
故梵行品云:無緣慈者,不緣眾生,亦不緣法,緣於如來,故名無緣。今亦例此,無六道之名,無四聖之名,而有祕藏涅槃之名,故言涅槃無名也。
△第四、釋假名,文為七:初、引德王徵責為立名之由;次、加葉下,明為緣假設;三、智度下,引同;四、亦如下,舉例釋成;五、是大涅槃下,明今經三假相;六、當知下,結前諸意;七、大論下,引同。
四、釋假名者,德王初云:涅槃非名非相,云何而言可得見聞?不可見故無相,不可聞故無名。佛以佛眼、佛耳尚不見聞,況復下地及與凡夫而能見聞?大悲方便,動樹訓風,舉扇喻月,能令機緣而得見聞。其見聞者,實無見聞而言見聞。
初又二:先引經明無,次大悲下釋得名之意。
△次、迦葉下,明假設。
迦葉品云:涅槃一名,有無量名,亦名無生無出,乃至亦名甘露,亦名吉祥。凡列二十五種,示其無量,悉為眾生而假施設。文云:如坻羅婆夷,名為食油,實不食油。無有因緣,強為立名,名為食油。如經廣說。涅槃亦爾,無有因緣,強為立名,名為涅槃。
又二,亦先引經立意,次文云下明為緣強立引物入實。
智度云:名假施設、受假施設、法假施設。實非色心而言色心,是法假施設。於色心上更設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是受假施設。於陰、入、界上更立張、王、李、趙等,是名假施設。
亦如攬色、香、味、觸,是法假施設;於四微上更作根、莖、枝、葉等,是受假施設;根、莖之上更立楓、柟、柹、柏等名,是名假施設。
△五、明今經三假。
是大涅槃亦復如是,強指此實法名為佛師,是佛祕藏,是法假施設。於佛師上更復分別法身、般若、解脫三點,是受假施設。於三點上更立名字大般涅槃,是名假施設。或復呼為洲渚窟宅,或復呼為乳麋玅味,或復呼為醍醐上藥,或復呼為一闡提,或復呼為一破戒明鏡,譬說虗空不可得、無障閡,如是豈非名假施設?
又二:先釋三假相,次或復下出異名,竝可解。
△七、引同中二:先引同。
大論云:眾生無上者,佛是;法無上者,涅槃是。
△次所以下,釋意。於中為八:一、為令達俗,悟二空理。次涅槃下,明涅槃體徧。三、智度下,引論遣執達真。四、此經下,明今經依不思議以三稱。五、但依名下,明權引入實。六、涅槃亦爾下,明新伊四悉以益物。七、假立有下,餘三名例。八、應說下,結意。
初又二:先明性空,次大品下明相空。竝可解。
△次文中
涅槃亦爾。涅槃不在法身,文云法身亦非;又涅槃不在般若,文云般若亦非;又涅槃不在解脫,文云解脫亦非。三德中各各求皆不可得,三法合求亦不可得。
云三法中合求者,以一德即三德故。
故智度云:若人見般若,是則為被縛;若不見般若,是亦為破縛。若人見般若,是為得解脫;若不見般若,是亦得解脫。法身解脫亦如是。譬如幻化物,不可見而見,見而不可見,是事為希有。
此經名為微玅不可思議,但假名字名此三身為祕密藏涅槃,但假名字名此三般若為摩醯三目涅槃,但假名字名三解脫名三點涅槃,但假名字具足三法名大涅槃。
但假名字引導眾生,譬如空拳,為喜小兒,為引小兒,為止啼兒,為教黠兒,其事辦已,散指舒拳,拳無拳矣。涅槃亦爾,以新伊悅之,以新伊引進之,以新伊破之,以新伊悟之,是為假名四種利益。得利益已,寧復執名而起諍乎?
△八、結意者。
五、釋絕名者,有人以無釋絕,亡有而存無,無則不絕,非今所用。有人以離釋絕,言涅槃之中無有諸有,此尚非小乘義,亦所不用。有人以滅釋絕,言滅諸煩惱悉無所有,猶如火滅存於涅槃者,經稱是邪解邪難,此豈可用邪?有人引經云:如大香象,頓絕覊鎖,自恣而去。
初云無有諸有者,無二十五有因果也。
△次文又二。先非其偏
將此釋絕者,此乃三修比丘偏歎菩薩所絕一邊,義未具足,同上無名之意,非今絕名也。
△次、若言下,約教以示絕徧。於中自有四教:
初藏教為四:初非其待對非絕,次若知心下明賢位修絕,三若入見下明聖位發絕,四指此下結絕意。
初云心起想即癡者,謂心有想即癡,無想即泥洹。心亦不絕者,心為想因故。
若知心是攀緣三界,攀緣三界生滅,是無常、苦、空、無我,息此攀緣,心無所得,心絕故其言亦絕。此乃脩習言語道斷,心行處滅,非真絕也。
若入見諦,苦忍明發,世諦死時,名生不生。身子云:我聞解脫之中無有言說,亦是解脫之中無有分別。此則真證言語道斷,心行處滅,葢三藏絕意。
△四、結意中。
指此一絕,凡絕幾許人法,況復餘邪?
然入真時絕,出觀不絕。何者?真俗異故。一絕一不絕,待對宛然。云何名絕?
若能道遠乎哉,即事而真。聖遠乎哉,體之即神。見色與盲等,聞聲與響等。其說法者,無說無示。其分別者,無所分別。無絕無不絕,而名為絕。此亦方便道中,言語道斷,心行處滅。
初云聖遠哉者,謂道非遠,觀五陰即真故。體之即神者,達心即理故。
△此雖冥下。三、明別教,為二:亦先斥通,所通非遠;次正釋。
此雖冥真,未冥中;雖斷通,未斷別。淨名云:結習未盡,華則著身。下文云:無明未吐,迴轉日月。如瘧病者,對界內說界外想,通惑對別惑,是則不絕。
若能以大涅槃心,修行五行,具十功德,是時一向專求大涅槃行,無復界內之心,無復界內之說,如是方便,亦名言語道斷,心行處滅,而未是冥中。
△次、若發下,聖位證絕。
若發中道,所得功德不與聲聞、辟支佛共,昔所不得而今得之,昔所不絕而今絕之,葢是別教絕名意也。
然證絕之時,乃同圓極,而修時梯隥,江河迴曲。何者?發心不能徧法界故,法界外更有法故,不名絕法。拙行不能行一行,是如來行,如來行外更有行故,不名絕行。非無上方便,方便上更有方便,非絕方便。
初云江河迴曲者,謂先空次假後中故爾。法界外有法者,中外由有空假及圓融三諦法故。
△次正釋中三:先明賢位;次若謂開下,聖位證絕;三、然諸經下,引同。
初又二:先明開三教四門入圓;次是圓下,明圓四門絕觀。
初又五:初、引經立境。
方便
△次、絕方便者下,開藏入實。
通教四門,亦即法界共乘,疑網斷故。
△四、別下。開別。
別教四門即是法界,菩薩乘疑網斷故。
是名斷絕一切疑網之心,名獨絕解脫。唯說一法界,不說餘法界;唯思一法界,不思餘法界;是為方便道中,言語道斷,心行處滅。
△次圓四門中。
是圓方便亦有四門:若謂一切法絕是法界,唯一法界,此約有門絕名也;若謂法界尚無法界,寧有其餘,此約空門絕名也;若謂法界微妙,一法即三法,三法即一法,此就亦有亦無門絕名也;若謂法界不可思議,此就非有非無門絕名也。此皆方便道。
云一法即三法者,謂三法宛然,名亦有,同一法界,體無復三,名亦無。
△三、引同中四:先引大部證絕。
△次、善吉下,引小聖及菩薩論證絕言。
善吉云:我無所說,不覺不得。龍樹云:若法為待成,是法還成待,今則無因待,亦無所成法。
今經云:譬如虗空,不因小空名為大也。涅槃亦爾,不因小相名大涅槃。云何小相?從二乘所證,乃至生死安樂,皆是小相,不因此小而名大也。又云:譬如有法,不可稱量,不可思議,乃名為大。涅槃亦爾,不可稱量,不可思議,故名為大。
△四、當知下,結正。
當知絕名涅槃,其義顯矣。斯文甚多,逗緣亦異,不可一槩。
△次料簡中三:先標列;次云何下,釋;三、云何絕絕下,重釋絕。
今以四句料簡,謂不絕、絕、非絕、非不絕、絕、絕。
云何不絕?如前六道安樂等。云何為絕?如三藏通共等。云何非絕非不絕?如引四門等。云何絕?絕圓四門是也。
初二如文。
△三、重釋中。
云能絕亦絕者,今所絕是絕,所即法界,豈更有能?故云能絕亦絕。又亦復自然者,始從觀行火木,即與草木同然,名觀行絕。
△次、若大涅槃下,正釋。
若大涅槃名真善玅有,本自有之非適今也,此是有門義,故作翻名同名釋之。若大涅槃空、迦毘羅城空,此是空門義,故作無名釋之。若大涅槃亦色非色,此是亦空亦有門義,故作假名釋之。若大涅槃名為中道,遮二邊故,此即非空非有門義,故作絕名釋之。
△三、夫涅槃下,辨異名。
△四、名字下,引證。
名字。功德品云:涅槃是名,其餘稱歎是則為字。
△五、若爾下,徵釋。
若爾,涅槃是總而當機立之為名,三點等及餘一切皆屬於字。若法身當機是總已復為名,涅槃及一切物已復屬字。若爾,更互無定。雖復無定,今既定以涅槃為名,若定不定、若總若別皆無待對,悉是不可思議、悉是大絕,故名絕大涅槃也。
第二、釋涅槃體。先出舊解。莊嚴云:佛果、涅槃出二諦外,非真俗攝。凡夫以惑因感果,是浮虗世諦;假體即空,故是真諦。佛果非惑因所感,故非世諦;不可復空,故非真諦。引仁王經云:超度世諦、第一義諦,住第十一薩雲若地也。開善云:佛果、涅槃還為二諦所攝,體是續待二假,故是世諦;即此二假可空,故是真諦。佛果靈智亦復冥真也。冶城秀云:佛果、涅槃非世諦,是真諦。微玅寂絕,故云世諦。死時名生不生。龍光云:佛果、涅槃具相續、相待二假,即世諦,乃即真之義,而不冥真。若冥真,同頑境,即無雲智,故非真諦也。
初自為四:初莊嚴又二:先正釋,次引仁王下引證如文,餘二師竝可解。四龍光中云頑境者,二乘偏空名為頑境。
有人難此四解:若佛果出此二諦外,即應非有為非無為,汝義中那云佛果一向是無為?若為二諦所攝,佛果應是亦有為亦無為。若佛果是真諦,真諦不可說於眾生無用。若佛果是俗諦,佛果一向是有為。此皆成論師說,自相矛盾,都不愜人情,亦不稱肇論。
初云都不愜人情者,尚不愜世人情,何得稱聖法之論?
△次墮非中。
論云:不可形名得,不可有心知。言之失其真,知之反其愚。有之乖其性,無之傷其軀。
云知之反其愚者,只是反成其愚耳。
肇意推之,墮在四見佛法邊外,尚非小涅槃門,況小涅槃體?尚非小涅槃門體,焉得是共別涅槃門體?尚不是共別門體,何得是大涅槃體耶?
經云:是諸人等,春陽之月,乘船遊戲,失瑠璃寶,即共人水,競捉瓦石,歡喜持出,謂瑠璃珠都非真寶。是珠澄渟清淨,故在水中,猶如仰觀虗空月形,超然獨遠,非眾人所執,亦非眾盲所觸。
△三、約三聚為三:先正釋;次有人下,難;三、如是下,結非。
古來復約三聚論涅槃體,言佛地一向有心聚,一向無無作聚,色聚亦有亦無,無麤色,有玅色,引經因滅是色,獲得常色。六卷云:玅色湛然常安隱云云。又一解,色是頑閡,不可研進,故佛地無色,無無作,唯有靈智獨存。經道:色者,能應為無窮之色。又玅果顯現義,說為非色,引文願諸眾生滅一切色,入於無色大般涅槃。又分別兩界有色,一界無色。又四空無色者,無麤色耳。三界竝有色,界外變易則無色。六地已還,身在分段,故有色。七地已上,身在界外,則無色。又七地是兩國,中間獨有光影色,八地已上則無色。又言金心猶有色,故經言意生身者,雖無一期壽命,但有念念生滅,名為變易,故言意生身。身者,猶有色也,唯佛地無復色耳。無作者,金剛已前,皆有無作,唯金心無心,無無作也。
有人難此義:若涅槃定有色,應有長短質像,須依食住處;若定無色,心無所依,豈可有心而無色?若色頑須離,心是取相,何意不離?
如是等釋,皆是妄語。猶如盲跛,見佛亦盲跛。王語諸臣:我庫藏中無如是刀,不須多難也。
大般涅槃經玄義卷上。
大般涅槃經玄義文句會本卷上
音釋
悲巾切。
創疣創,初良切,與瘡同。疣,疑求切,贅也。
叡俞芮切。
贅朱芮切,疣贅瘤也。
薳羽委切。
瞼喁險,疑檢切。喁,魚容切。險喁,魚口上見也。
歕沫歕,鋪魂切,吐也。沫,音末,涎沫也。
寱研計切,寐中有言也。
掠力灼切,奪取也。
𤛗居候切,取牛羊乳也。
窈伊鳥切,深遠也。
邈墨角切,遠也。
孱鉏山切。
瞶五恠切,聾也。
柟柹柟,如占切,梅也。柹,鉏里切,果木名。
羈居宜切,繫也。
鎞邊迷切,掠器也。
抉於穴切,剔也。
膜未各切,翳膜也。
愜詰叶切,快也。
跛補火切,足偏癈也。
涅槃經玄義文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