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音經義疏記會本
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義疏記會本卷第三
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義疏記會本卷第三
若有女人,設欲求男,禮拜供養觀世音菩薩,便生福德智慧之男。
○二、釋義二:初、分經三義。
求男文為三:一、立願;二、修行;三、德業。
○二、願與下,略。二、解一二:初、略願行。
願與行如文。
○二、德業下,釋德業。
德業者,明士有百行,智居其首,若但智而無福,則位卑而財貧,觸途壈坎,智與福合,彌相扶顯,福則財位高昇,慧則名聞博遠,故言便生福德智慧之男也。
○二、釋求女二:初、唱經。
設欲求女,便生端正有相之女,宿植德本,眾人愛敬。
○二、求女下,解釋二:初、明存略意。
求女文中但明願與德業,不明修行者,行同禮拜故不重論,願德既殊故須各辯。
○二、女人下,明相貌意。
女人端正,七德之初,但端正無相者,或早孤少寡,相祿不佳。今明貌與相相扶,彌顯其德,端正則招寵愛,相則招於祿敬,故文云眾人愛敬。若愛帶慢,何謂為德?愛而敬之,故是相也。
○二、有人下,章安斥謬二:初、斥非顯是二:初、敘他謬立。
有人解宿植德本是釋疑,眾人咸謂觀音但能交會父母,智慧端正。兒之宿植若是觀音,與其智慧端正,則墮無因之過。
【記】宿植德本,眾人愛敬。此之二句,據義猶是女之德業。他師謬謂雙釋男女伏疑之文,意恐人疑男之智慧,女之端正,皆由修種忍智之因,非聖能與不修而得,墮無因過。故出彼意云,眾人咸謂觀音但能交會父母等也。
○二、私難下,明今正義二:初、難破二:初、立義難。
私難此語:若言福慧是兒業,觀音唯能會其受生;兒無生緣,觀音會生;兒無福慧,觀音亦能使有;觀音遂不能令無福種,福何能使無生而生?論禮畏墮無因,論生何不畏墮無因?若爾,聖人全不能與福慧,只能作媒人,此不可解也。
【記】福慧受生,皆由緣辯。觀音既能與其生緣,何不能與福慧緣邪?
○二難,觀下引文難。
難觀音不能令兒有福慧者,上一人稱名,多人皆脫羅剎之難,此無因而不與,彼無機那忽脫耶?
【記】兒不修因,聖不能令。有福慧者,眾不稱名,何故得脫?此以現文破無因執,不用義解,同心乞福也。
○二、今明下,正立二:初、釋。
今明聖力甚大,無所不與,能使先世有福慧者託生也。縱令先世不植善緣,亦能令其於中陰中修福,此義出中陰經也。
【記】觀音用徧三千法界,於諸眾生得大自在。無生緣者,令植生緣。無福慧者,亦能令種。此等皆於中陰中作。故中陰經云:妙覺如來以神足力,將於無量四眾八部,入中陰中,化作七寶講堂、七寶座等。彼中陰眾生,七日至一日終者,盡令住壽。如來與化佛說法教化,令七十八億百千那由他中陰眾生,起無上正真道意。經說甚廣,尚能令彼中陰眾生發菩提心,豈不能令植福慧邪?
○二、今不下,結。
今不取此句,為釋疑之意。
無盡意!觀世音菩薩有如是力,若有眾生恭敬禮拜觀世音菩薩,福不唐捐。
○二、結歎二:初、兩向解釋。
若有禮拜,福不唐捐。此結成身業之機,亦是釋疑之義。結義可解。釋疑者,若言禮拜願滿,自有禮拜不蒙願滿者,何得云不唐捐?唐者言徒,捐者言棄,由心不志,即願未滿,禮拜之功,冥資不失。此得是釋疑也。
【記】四句經文,雖是結句,亦是釋疑,則可兩向。若宿植德本,眾人愛敬兩句經文,定屬生女德業句也。
○二、問禮下,對前料簡二:初、問。
問:禮拜是身業機,亦應脫水火等難不?
○二答
答:此舉男女為言,端爾。
○二引事
次引事證者,應驗傳有人姓鬲,四月八日生,月氏國癡人。
○三、觀解二:初、明果報二:初、無子苦。
次觀解者果報。求男女者,如阿含中,地獄界已上乃至欲天,皆有無子之苦。
【記】阿鼻地獄無求子念,諸餘輕繫苦樂相間,六欲諸天皆有親愛,故無子者而生苦惱。
○二、禮拜下,明機應。
禮拜求願,亦能滿心。
○二、明修因。有漏無漏一切善法不出定慧,即男女義皆須修習,竝名修因。不同諸難,別以有漏之善名為修因二:初、列章。
次明修因。論男女者,先辯法門,次明與願。
○二、法門下,釋義二:初、辯法門二:初、以事表法二:初、正表法二:初、表世間法二:初、明苦集。
法門者,無明為父,貪愛為母,六根男,六塵女,識為媒嫁,生出無量煩惱之子孫。此男女不勞願求,任運成眷屬也。
【記】無始至今,常為癡愛,及根塵識,習熏資熏,生於惑業。無量男女,此之眷屬,一切眾生,莫能捨離。
○二、若外下,示外書。
若外書以天陽地陰沈動為男女,何況佛法而無此耶?
【記】易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禮云:天子之與后,猶陰之與陽。天子修男教,后修女順。
○二、若就下,表出世法二:初、表能生父母。
若就內典,佛為國王,經教為夫人,出生一切菩薩佛子。又:善權方便父,智度菩薩母,一切諸導師,無不由是生。
【記】佛於一切而得自在,名為國王,尊嚴如父。經教含理,開發智慧,養育如母。佛法和合,生三乘僧。故經云:從佛口生,從法化生,得佛法分。又權智歷緣,能成果用;實智冥理,能生果智。故一切佛,皆由此生。初則果能生因,次則因能生果,共成一義也。
○二、又慈下,表所生男女。
又慈悲為女,善心為男。或禪定靜細為女,觀慧分別為男。二乘定多慧少,菩薩定少慧多。大經云:若聞大涅槃佛性之法,當知是人有丈夫相。正觀剛決為男,無緣慈悲含覆一切為女。
【記】淨名云:慈悲心為女,善心誠實男。先據此文,立於悲智,名為男女。冥中道智,即是誠實善心故也。乃類此法,立諸男女。初以禪慧,對於男女;次分三乘,以對男女;後約佛性,見對不見,而分男女。何者?既以見性為丈夫相,即彰不見為女人相。復約照性,自具男女。佛性正觀,決破無明,為福德智慧之男;中道慈悲,含覆一切,為端正有相之女。
○二、今借下,結表意。
今借世間男女,以表法門爾。
○二、問那下,釋難明表二:初、執無妨有難二:初、立無男女理。
問:那得以男女表法門?無男女故,即無法門。
○二、大經下,引無男女。文二:初、正引教。文二:初、引大乘文。
如大經:永離十相,名大涅槃。大論云:無男女相,故名無相。淨名云:一切諸法,非男非女;如佛所說,亦非男非女。安樂行云:亦不分別是男是女。入不二法門云:無聲聞心,即無於定;無菩薩心,即無於慧。
【記】大經二十八云:涅槃無相,謂色相、聲相、香味觸相、生住壞相、男相、女相,是名十相。無如是相,故名無相。次大論淨名及安樂行,皆列男女二名,非之以顯無相。若不二門云無定慧,乃是男女所表之法也。
○二、小乘下,引小乘文。
小乘三藏緣諦理。吾聞解脫之中,無有言說成論,入空平等,亦無男女。
【記】理無相故,不可言說。無相,即非男女相也。空平等故,離男女等一切相也。
○二、男女下,結無所表。
男女既無,所表安在?故知無定慧法門也。
【記】能表男女。既無所表,定慧安在?
○二、答大下,即遮而照釋二:初、廣釋三:初、說默相即二:初、據理妙絕。
答:大乘實相,不當有男女及無男女。
【記】若論絕理,尚不可說無男女相,豈可被論有男女邪?
○二、善巧下被機有無。
善巧方便以四悉檀說於有無。天女云:無離文字說解脫義,文字性離即是解脫,皆以文字有去來今,非謂菩提實相亦爾。
【記】若於眾生有四益者,或說無男女,或說有男女,故引天女不離文字,說解脫相。性空即脫,何妨文字?真無三,世俗即有,二諦既即,說默無違。
○二、非有下,明一、二本融三:初、法。
非有非無,非二而二,明此二法,未曾相離。
【記】中道雙非,則無定慧。當體雙照,定慧宛然。言未曾相離者,即定慧不離法性也。
○二、譬如下,喻。
譬如一身,有左右手。
【記】豈因左右,令一身異?豈可一身,而廢左右?
○三合
定慧亦爾,定靜慧照,雖復二分,不離法性。
【記】只一覺性,有寂照德,名為定慧。豈此二德,暫離覺性?
○三、言定下,明定慧互具二:初、約義明具三:初、法。
言定即有慧,言慧即有定。
【記】一、覺靜明,名為定慧,是故此二終不孤立。
○二譬
譬如女人而有左手,亦如男子而有右手。
【記】上以一身左右,譬於二德不離一性。猶恐謂其二德相離,故以二人左右譬之。此如修性不二門云:二與一性,如水為波。二亦無二,亦如波水。當以彼喻而尋此喻。
○三、定慧下,合。
定慧亦爾,無緣之慈,具正觀慧,而以定當名。中道種智,具大慈定,以智標目。
○二、何但下,據文證釋二:初、慧具定。
何但理然,今文亦爾。文云便生福德智慧之男,此語自具二法門,何勞有疑而稱男子也?
【記】男本表慧,而兼福德,即慧具定也。
○二、文云下,定具慧。
文云:便生端正有相之女。端正無邪醜,表中道正觀,離二邊之醜,即慧義也。相即三十二相,慈心所種,即表定義也。雖具二而名女。
【記】慈心種相者,經云:清淨慈門剎塵數,共生如來一妙相。即無緣慈定而修其相也。互具可知。
○二、故知下,總結二:初、以一二相即結。
故知此文若作男女二解,即表定慧不二而二;若作不二解,即表定慧二而不二。
【記】此文男女各具二德,即表定慧二法互具。若非體一,何能互具?故以互具顯乎體一,故二不二,舒卷自在。
○二、理實下,以說默相即結。
理實非二非不二,赴緣為二為不二,即是表二法門,文義斯在。
【記】理非一二,赴緣兩說。如此說者,何異不說?經示男女,其德互具,表於定慧,一二無異,說默不殊。能此解者,方得經文表法之義。
○二、次明下,與願二:初、示義門二:初、明十番感應四:初、果報。
次明應機滿願者,果報滿願如前說。
○二、修因下,世善三:初、五戒二:初、表行法。
修因者,若就修五戒事論,不殺是仁,不盜是廉,屬女,表定法。不妄語是質直,不婬是貞良,不飲酒是離邪昏,此屬男,表慧法。
○二、若不下,求願滿。
若不得此五戒,男女則失人天道,孤獨墮在三途,歸命求救。五戒完全,即男女願滿。
【記】行人若為五種惑業牽破持心,當念未來感報苦樂,歸命觀音,障退戒完,二求即滿。
○二十善
十善例可知。
【記】若例五戒,妄攝口四,酒即意三,竝慧屬男。若自細作不綺,是真實,屬男;不兩舌,是和愛;不惡口,是柔善,屬女;不貪癡,是無染智慧,屬男;不瞋,是慈,屬女。餘同五戒。
○三修禪下八定。
修禪時,方便、修慧、精進等三方便為男,念、一心為女。若就支林覺、觀,喜為男,樂、一心為女。乃至非想禪,禪中細作可解。
【記】定即四禪四空,各有修證。且論初禪,五法為修,五支為證。修以樂欲、精進、巧慧,此三方便,分別屬男;憶念、一心,此二方便,靜細屬女。若證支林,三支慧多屬男,二支定多屬女。若論二禪四支:一內淨、二喜屬男,三樂、四一心屬女。三禪五支:一捨、二念、三慧屬男,四樂、五一心屬女。四禪四支:一不苦不樂與第四一心屬女,二捨、三念、清淨屬男。若論四空:一空處定,二識處定,三無所有處定,四非有想非無想定。此四雖無支林男女,而有微細四陰。通以四處,受、想為女,行、識為男。若論四無量心,慈、悲屬女,喜、捨屬男。今且粗辯,備在禪門,須者應撿。
○三、四教四:初、三藏三:初、聲聞二:初、表行法。
次明聲聞男女者,五停心觀,治瞋用慈,治散用數,此二為女。治貪用不淨,治癡用因緣,治障道用念佛,此三屬男。又直緣諦理,正智決斷,名為男。出觀用法,緣慈為女。
【記】略舉停心以為所表。念處乃至正道,節節應明男女之義,以諸道品不出定慧二法故也。直緣諦理者,即四諦十六行觀也。出觀等者,歷事之時,愍物執常,為說四諦,名法緣慈。
○二、若不下,求願滿。
若不得此兩法,即當墮落凡夫,為火宅燒害,貧窮孤露。若蒙垂應,五停心男女生,即得入真。出觀男女生,得入假。二義既滿,則不復畏二十五有也。
【記】出觀男女者,法緣即正智之男,慈悲即柔和之女。既帶空入假,則歷事不染,故不畏諸有也。
○二、支佛二:初、表行法。
次支佛者,緣方便道起慈觀名女,慧觀為男。若發真緣理名男,出觀緣慈名女。支佛譬鹿,猶有回顧之慈也。
【記】緣方便等者,即凡地修福種相之時,名起慈觀。慧觀者,即觀十二因緣無常、無我,發真約頓證之位,出觀能用生、法二緣之慈。譬鹿回顧者,大論譬三獸在獵圍,求出不同:聲聞如麞,驚怖跳出,都不顧群;緣覺如鹿,雖顧盻群,怖不停待;菩薩如大香象,雖遭刀箭,擁群共出。
○二、若不下,求願滿。
若不得如此定慧,何由速出?殷勤求法,若得願滿,坦然快樂。
○三、次明下,菩薩二:初、表行法。
次明六度菩薩。菩薩有慈悲不斷惑,在生死利物,名女;行六度方便智慧,名男。女人法應生子,慈悲法應受生死化物,化於前人,善心開發,即是生子義。前人生五度者,是生女;前人生智慧,是生男。
【記】方便智慧,或第六度分地世智,或辯六度邪正之智,或是事中伏惑之智,此皆方便也。此等猶是能生男女所被之機,必修六度,乃以五一而為所生之男女也。
○二、若定下,求願滿。
若定慧義不成,則菩薩行不立,故求觀音而獲願滿。
○二、通教二:初、表法。
次通菩薩既斷煩惱,則有智斷。緣諦理之慧為男,慈悲扶餘習入三界名女。何以故?如男法不生,表智慧決斷。斷於煩惱,不生三界,而今還生者,乃是慈扶餘習,故得更生,稱之為女。
【記】小同三藏,唯論菩薩。凡亦同前,唯於真位,以智為男,以慈為女。
○二、求願下。願滿。
求願觀音,蒙此願滿。
○三、別教二:初、明男女生相。
次明別教。十信菩薩修福德莊嚴五波羅蜜為女,從一地二地智慧莊嚴為男,三十心名男女交處聖胎。初地中道正智開發名為男生,無緣慈心發名為女生,此兩要在初地方得開發,亦名男女雙生。若不如此,即墮二乘生死兩邊之過。生此男女者,生大歡喜,故稱歡喜地。
【記】此教外凡。為破見思,所修正助,作意趣空,望中猶名有為有漏五度福嚴,故稱為女。而知地上無作智嚴,在今心性,乃緣此性,通伏無明,名之為男。雖緣無作,為偏修空,尚違中理,故男女相遙。若入內凡見思破處,心趣假中,順於本性,名男女交。至迴向位,正修中觀,名懷聖胎。證初地時,即遮而照,慈智合發,名為雙生。得念不退,無兩邊過,副本斯故,地名歡喜。
○二、慈悲下,明男女有能所生。
慈悲被物,物荷恩故,稱為大慈大悲。大慈大悲,能成佛道,生出般若,是諸佛之祖母,故稱為大女。十力、無畏等,眾生不知,故不名為大也。
【記】初地慈智男女,既是真因,任運能生上地男女,上地復生極果男女。是故諸佛皆以初地為祖父母,仍辯慈智得名。所以慈悲稱大者,以拔苦與樂,物荷深恩,故稱為大。十力、無畏,既唯自證,物莫能知,故不稱大。
○四、圓教二:初、表法。
次圓教,以無緣慈悲,種三十二相業,亦名為女。此女端正有相,以中道智慧為男。此男質直,福德十信,六根清淨,名為處胎。初住慈智,男女雙生。若得此男,不畏愛見大悲,順道法愛,亦不畏無慧方便縛,無方便慧縛。
【記】此教頓修始心,即用性德慈智以為男女,方稱經文雙具德業。慈無偏緣,故名端正;慈即佛相,故名有相,女德備矣。智離邊邪,故名質直;智含萬善,故名福德,男德備矣。似位無明,不覆而覆,名為處胎;初住慈智,不顯而顯,名為雙生。真慈出假,愛見莫拘;真智趣果,無似愛滯。亦不畏者,同體權實,二皆無縛。
○二、方便下,願滿。
方便與慧俱解者,即男女具足,二求願滿也。
○四變易
變易兩番可解。
【記】言兩番者,方便、實報,同名變易,乃以二土名為兩番。若實報人,斷證雖分四十一品,皆是破於障果無明,唯求究竟慈智男女,故於此土論一番益。其方便土人,根雖利鈍,法分漸頓,而皆大乘,俱求佛智。此土唯望實報為益,唯求分真慈智男女,是故論益亦只一番。
○二、復次下,作三差料簡三:初、明人天定散二:初、明有善禪之德。
復次,從五戒、十善齊第六天已來,皆無禪定,番番悉是散心慧法,狂男子也。但慧無定,四禪有支林一心,名為男女福慧備也。
【記】空居四天,因亦修定,以散心強,故但名男。例此四空,以定強故,合云唯女。四禪諸支,既對定慧,即名男女,俱時而得,故曰一心。
○二從三下,斥無動出之功。
從三界定慧男女,男無破惑之功,女無生出無漏之力,此無用之男女。
【記】三界功德,雖名定慧,而皆愛味,或雜邪見,都屬有漏,是故男女無動出用。
○二、從二下,明藏通智斷二:初、明有無漏之德。
從二乘通教等慧,有斷惑之用,則是幹事之男女,有發生無漏紹繼之德也。
○二、從二下,明無中道之失。
從二乘通教所有定慧,不能破無明,見佛性,雖男而女;定則不能懷於中道之子,猶如石女,雖女而男。故大經云:二乘之人,定多慧少,不見佛性;通教菩薩之人,慧多定少,亦不見佛性。自此之前,我等皆名邪見人也。
【記】大經既以見佛性者名為丈夫,故不見性皆名女人。無漏諸定,不能發生中道之智,故如石女。二乘偏空,名為定多;菩薩偏假,名為慧多。此之定慧,俱不能見寂照平等三德之性。迦葉菩薩涅槃之前,豈是外道?名邪見者,蓋未出二邊,望中名邪。
○三、唯有下,明別、圓地住。
唯有別教登地,真明慧發,無緣慈成,此乃名為真正男女。圓教初住,見中道時,定慧具足,男女相滿,方稱經文。男則福德,女則端正。
【記】修因雖異,證道是同。斯乃性德緣了,顯為果中定慧。
○二、故知下,斥他局。
故知借事表法,何得作媒嫁解觀音耶?
○第三、勸持二:初、科經。
第三、從是故眾生去,是勸受持也。即為三:一、勸持;二、格量;三、結。
是故眾生皆應受持觀世音菩薩名號。
○二、勸持下,釋義三:初、勸持。
勸持者,上說觀音得名因緣其力廣大,既不辯形質相對,正述名論德,若欲歸崇宜奉持名號,故舉持名為勸也。
○二、格量二:初科。
二、格量為四:一、格量本,二、問,三、答,四、正格量。
無盡意!若有人受持六十二億恒河沙菩薩名字,復盡形供養飲食、衣服、臥具、醫藥。
○二、格量下,釋四:初、格量本。
格量本者,舉三多。六十二億,舉福田多。盡形壽,舉時節多。四事具足,舉種子多。舊但三意,今持名字多。凡舉四多,為格量本也。
【記】經舉六十二億恒河沙不多不少者,佛頂首楞嚴云:此三千大千世界,現住世間諸法王子,有六十二億恒河沙數,修法垂範,教化眾生,隨順眾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既是現住娑婆菩薩,是故特舉為格量本。
○二問。
次問:
無盡意言:甚多,世尊!
○三答
答:如文。
佛言:若復有人受持觀世音菩薩名號,乃至一時禮拜供養,是二人福正等無異,於百千萬億劫不可窮盡。
○四、正格量二:初、約教釋二:初、約佛眼略示二:初、以少格多。
次正格量者,還舉四少以格四多也。功德正等持,名少、田少、時少、種子少。
○二、問起答釋二:初、以人情問。
問:何意以少敵多?
○二、答佛下,約佛眼答。
答:佛眼稱量,不增不減,四多重倍,功德正齊,如此格量,秋毫無謬。
【記】佛眼所照,稱法界量,四多法界不增,四少法界不減,故云功德正齊。
○二、問何下,對他解廣釋二:初、問。
問:何意等?
【記】雖示佛眼稱量不謬,其意難明,故須問起。先引古釋,方彰今義。
○二、舊解下,答二:初、敘舊解非五:初、引物論等。
舊解有五:一云其福實殊,引物論等。此解乃是虗談,觀音遂無實德可貴也。
【記】其福實殊者,謂六十二億之福,實勝觀音,但是方便引物論等。此解最謬,破意可知。
○二二云:下田有高下。
二云:田有高下薄瘠所致,如供養百初果,不如一二果,乃至無學。此亦非歎德之意,乃是以下比高,法應優劣爾。
【記】對劣顯勝。不見觀音證理之德,何名為歎?
○三、心有濃淡
三心有濃淡,故令福不等。
○四時解不解。
四時得解不得解,此二釋皆是前人心力致福,何關觀音德高也。
【記】意謂觀音雖少,稱名之時,解心現前。六十雖多,供養之時,解心不發。是故多少得福乃等。此之二釋,皆在持供心之優劣,歎德遠矣。
○五,有緣無緣。
五、有緣無緣者,如供毀路人罪福淺,供毀父母罪福深也。
【記】父母有生育之緣,故供之福深,毀之罪重。路人無緣故淺,文雖不斥,理亦全疎。豈可觀音但與眾生有緣而已?
○二、今明下,明今義是二:初、明今立義二:初、約實際釋。
今明一、多性不可得,無有二相,一則非一,多則非多,同入如、實際、正等無異。
【記】一多人法,皆無性相。二空既顯,一實斯彰。存則假實暫分,亡則一多齊致。存亡不二,方名正等。
○二一中下,以經偈釋。
一中解無量,故說六十二億;無量中解一,故說觀音。展轉生非實者,則是一無一實,一從無量生故;多無多實,多從一生故。其理正均,故言不異。智者無所畏者,照其事理既明,不生疑畏,故言正等也。
【記】舉華嚴偈,釋今經意。良由一與無量,俱同實際,故互能圓解也。以實際之多,生觀音之一,故非是一。以實際之一,生河沙之多,故非是多。既其一多無決定性,故互生非實也。照其事理者,事謂一多之相,理謂融即之體。慎勿以多為事,以一為理。
○二、法華下,引本論證。
法華論云:畢竟決定知法故。法即法性、真如、法身,是故六十二億佛名與觀音名功德無差別也。
【記】論以持六十二億?河沙佛名為校量者,古云論誤,蓋不解論意也。今具引論文,并荊溪解釋,方曉其義。論云:受持觀音名,與六十二億恒沙諸佛名,彼福平等者,有二種義:一、信力故,二、畢竟知故。信力復二:一者、求我如觀音,畢竟信故;二、生恭敬心,如彼功德,我亦得故。二、畢竟知者,決定知法界故。法界者,名為法性,初地菩薩能證入一切諸佛平等身故。平等身者,謂真如法身。是故受持觀音,與六十二億恒沙諸佛功德無差。荊溪云:以此驗知,須依圓釋。何者?於二義中,信力約事,畢竟約理,事理相資,方成所念。如信力二中,既云求我如觀音,即指化身;又云觀音功德,我亦得之,乃指報身。願齊報應,方乃成念。但念果德者,何必識理?故次義云知法界等。次引證位,即是初地,且引分證,令人識之。故知若念觀音三身,須却以念佛挍之。若以念法身論之,縱引十方諸佛,其功亦等,何但六十二邪?所以論文雖似舉經,乃是增句釋義,亦如方便初加,難解難知,欲說大法,乃增三句,而為申釋。今六十二億菩薩,加以佛釋。
○二、又約下,約觀釋。
又約觀解者,二觀發中道,二觀實不等,而言等者,以中道等故,故言為等。如乞人等,彼難勝如來,故言等也。
【記】雖三種觀俱受修名,而中是性,是故得云二觀發中。二觀實不等者,破立不等也。雖乃不等,而二皆是中道之德。二與中道,畢竟不異,中道既等,二豈不等?是故言空,三皆是空,假則皆假,中則皆中,乞人難勝,其實不等。亦以此二同一法性,是故等也。
無盡意!受持觀世音菩薩名號,得如是無量無邊福德之利。
○三、結成。
三、結成一時稱名,福不可盡。大品云:一華散空,乃至畢苦,其福不盡。如文。
【記】此但通云受持名號,以正格中言一時故。復引大品一華供佛,以類一時持觀音名,其善流入法性海故,如海無盡。言至畢苦者,二死盡也。葢言成佛散華之福,猶尚不盡。
○大章第二。問答二:初、標章。述意二:初、標章。
第二問答,從無盡意白佛言:云何遊娑婆下?
○二、前問下,述意二:初、述前科。
前問:何緣得名?佛答:眾生三業,顯機為境。法身靈智,冥應境智因緣,名觀世音。此義已竟。
【記】稱名常念,及以禮拜,三業現前,故曰顯機。菩薩以此為所觀境。法身靈智,即始本二覺分合之真身也。望於眾生,即能觀智。乃以此智,冥應拔苦。即此境智,而為因緣,亦名感應。以此因緣,名觀世音。蒙說已領。
○二、今問下,示今意。
今問云何遊此娑婆世界?佛答以普門示現,三業顯應,應眾生冥機等十義。
【記】乃明觀音意業鑒機,身業現相,口業說法。既令眾生知覺見聞,故云顯應。而且不說眾生三業修行之相,此由宿善冥伏在懷,乃能致感,故曰冥機。通釋十雙,即當、法、慈、福、應、珠、顯、權、迹、緣、斷十隻之義。
○二、分科釋經二:初、分科。
一、問,二、答。問即為三。
無盡意菩薩白佛言:世尊!觀世音菩薩云何遊此娑婆世界?云何而為眾生說法?方便之力其事云何?
○二、一云下,釋經二:初、問二:初、示三業文。
一、云何遊是問身業?云何說是問口業?方便是問意業?
【記】方便。問意者,非是道前取理方便,正當證後鑒機方便。
○二、此是下,明三業德二利。通釋三業二:初、標列三義。
此是聖人三業無謀而徧應一切,亦名三不失,三輪不思議化也,亦名三不護。
○二、三不下,解釋三義三:初、釋三不護二:初、法。
三、不護者,明觀音住不思議圓普法門,實不作意計校籌量,次第經營,方施此應。既無分別,亦無前後,任運成就。
【記】作意等十字,是其護義。實不兩字,彰於任運。然須不共三惑之護,即能三業任運度生。
○二譬如下諭。
譬如明鏡,隨對即現,一時等應,故言三業不護也。
○二、三無下,釋三無失。
三、無失者,眾生根機不同,深淺有異。觀音雖不作念逗機,逗機無失,契當前人,冥會事理,故言不護。
【記】不護,顯於思議寂絕。無失,彰其逗會稱宜。得三悉益,即會事也。得第一義,即冥理也。
○三、三輪下,釋三輪二:初、徧示三輪。
三輪不思議化者,若示為佛身,亦示佛心、佛口,乃至示執金剛神身,亦示金剛心、口。
【記】三業應機,旋轉自在,能為眾生摧破三障,故名為輪。
○二、雖普下,釋不思議化二:初、約義釋相。
雖普現色身屈曲利物,於法身智慧無所損減。
【記】心體離念,即是法身本性智慧。今雖垂應委悉被機,而能稱本離於思念,故於法身無所損減。
○二、淨名下,引經證釋。
淨名云:善能分別諸法相,於第一義而不動。不動而動,此乃不思議化故也。
【記】分別諸法,證於垂化。於義不動,證不思議。即理而事,名不動而動。
○二、問意下,別明示意二:初、問。
問:意業云何可示?
○二答
答:聖意無能測者,若欲示之,乃至昆蟲亦能得知也。
【記】若隨自意,無能測者。若隨他意,蜫蟲亦知。又無機者不測,有緣者令知。
○二、佛答下,答二:初、分經。
佛答為三:一、別答,二、總答,三、勸供養。
○二、初別下,釋義三:初、別答二:初、懸示經意三:初、明諸身皆答三業二:初、明相二:初、以三答三。
初別答,還答三問。應以之言,是答其方便之力意業問也。何以故?意地觀機,見其所宜,宜示何身,宜說何法,隨而化之,故知應以是答意也。現身是答身業,說法是答口業,故知具答三問也。
○二、又但下,約二答三二:初、現身具三。
又但作二答,兼得於三。論其現身,不止色陰而已。必具五陰,即兼答意也。口亦依身,即兼答口。
○二、若說下,說法具三。
若說法者,不止如樹木,無心欲知智,在說巧運四悉檀方便,即兼口以答意也。
【記】不如樹木,風吹作聲,口兼身業,其義易明,故不言也。
○二、二釋下,結示。
二、釋俱明答三問也。
○二、從別下,以諸身束對十界二:初、約義示。
從別答中,凡現三十三身,十九說法,束為十界身。
【記】若據身說,理合齊等。但約經中,結說文少,故云十九。如八部四眾,但結一說耳。
○二、而文下,足闕文二:初、明菩薩二:初、敘他四解。
而文闕二界者,或指上品云菩薩身,或翻者脫落,或依古本正法華文,或言觀音即是菩薩身,何須更現?
○二若三下,今取古本。
若三解皆有難,今所不用,今依古本為明菩薩義故。然菩薩一界或權或實,種種應化義不可闕,故釋菩薩界也。
【記】若指上品,今品那闕?若云脫落,餘何不脫?若言觀音即是菩薩,不須更現,妙音菩薩何故更現?故云三解皆有難也。若依古本,即今品文,菩薩一界,為化義廣,最不可闕。
○二、又無下,明地獄二:初、敘,三、釋。
又無地獄界身者,或指上品,或言苦重不可度,或言其形破壞,人見驚畏故不現。
【記】若指上品,亦可為例。其次二,釋人之局情耳。
○二、今明下,明今有義二:初、依總答明有。
今明別釋雖無,總答中有文云以種種形遊諸國土,何得言無耶?
【記】總文。既云現種種形,豈可無於地獄形邪?
○二、又請下,據二經明有。
又請觀音云:或遊戲地獄,大悲代受苦。或言止代受苦,不論說法。若依方等婆藪教化,即有說法。釋論云:菩薩化地獄,多作佛身,獄卒見不敢遮。以此而推,應有地獄界身說法也。若爾,十法界身則為具足。
【記】請觀音經遊戲五道文。先明地獄。方等陀羅尼經說:婆藪大權,示為商主,堅執邪見,殺羊祀天,生陷地獄。於地獄中,說法教化九十億罪人,來至佛會,皆令得道。那言代苦,不論說法?況復論云:多作佛身,豈不說法?
○三、今通下,約諸身對機四句二:初、釋相二:初、通示四句。
今通約十身四句料簡,自有一界身度一界,自有十界身度十界,自有一界身度十界,自有十界身度一界也。
【記】經云:眾生應以佛身得度,即現佛身,為獨現佛?為兼餘身同度彼生?又為一界獨感於佛?為兼餘界同感於佛?諸身乃至執金剛神,能應共獨,能感共獨,不可偏執。故今通就十法界應,對十界機,一多相對,立以四句,方見經文感應之相。
○二、別對三相。三、不唯感應多少成於四句,人法因果亦有多少,故須更立兩重四句。初、機應四句二:初、若妙下,釋四句四:初、一界度一界。
若妙覺法身應實報土為舍那佛,受化之人純諸菩薩,皆求佛道,更無異身,此一界度一界也。若方便有餘土,五人同生,皆求大乘,上文云而於彼土求佛,智慧於此土為佛,亦是一界度一界也。若同居土寂滅道場,初成佛先開頓說,稟教之徒皆有見思煩惱之人,而是圓機同感佛身,亦得是一界身度一界也。
【記】三、即下三土。以現佛身必徧三處,葢等覺下至于凡夫,皆能感佛,故須三土以明其應。初、實報,能度所度純一佛界。二、方便土,就本而說,故曰五人生彼土已,沒其異稱,以皆求佛,是故感應亦純一界。三、同居土,且明寂場圓機感佛,不論形類及兼別機,是故亦當第一句也。
○二、若寂下,一界度多界。
若寂滅道場稟教之徒,諸界不同,或人或天龍神鬼等。又根性圓別兩異,雖諸界不同,同見一佛身而為說法者,即是一界度多界也。
【記】更以寂場對於次句,不唯形異,亦乃根殊。能感雖多,能應唯一。問:何不二酥對於次句,那將初乳配兩句邪?答:本論佛界度於多界,二酥之佛,勝劣相合。鈍見劣身,尚是偏空,體非佛界。故以寂場一中道佛,度於圓別佛菩薩界及五道形,方名一界度多界句。
○三若有下,多界度一界。
若有一界之機,但見一界身現,則不得度,則示種種之身,眷屬圍繞,共逗一緣,是名多界身度一界也。
【記】諸時諸會,三乘八部,翼從世尊,共化一機。或諸大權,共成化事。或佛自徧現,而度一機。若有一人,應以十界身而得度者,觀音即現十身而為說法。
○四、若佛下,多界度多界。
若佛身、菩薩身,徧作十法界身,徧入諸道,各令得見,同其形像而為說法,此是多界度多界。
【記】文中。且約作十界身徧入諸道而為此句。若委論者,或有多機同在一處,應以十身而得度者,亦隨彼現也。
用此四句歷五味,五時現身皆如此。
【記】若就根性為能感機,就所證體而為能應,則乳唯得一界度二界,醍醐唯得一界度一界。若就形相為感應者,則味味中各有四句。既云應以何身得度,知正約形為感應也。學者應知約土約味別對句者,欲易解故。若見一多四句相已,一切時處應自在作。
○二、復次下,人法四句。
復次,約說法多少者,如善財從百一十知識聞諸法門,則多法為一人說。如淨名云:為聲聞說四諦,為緣覺說十二因緣,乃至為梵王說勝慧,為帝釋說無常。一人用一法為一人說。若如通教說般若,三乘人同稟,此則一法為多人說也。若是一切無礙人,一道出生死,開佛知見,此則多法為多人說。
【記】上之四句,以人對人。今之四句,以法對人。此由經云而為說法,故須更論人法四句。初句云:善財從百一十者,所歷之城也。知識,即五十三人也。雖帶人辯,意在所說法異。二、三兩句可見。第四句云:一道出生死,而言多法者,葢於法法開佛知見,以開十界、十如皆是實相,即不思議之多法。此四能被多少之法,雖引諸經,皆顯觀音能應之德。
○三、復次下,因果四句。
復次,因果相對明多少者,五戒、十善,因少果亦少;聲聞五停心,煖、頂等入二涅槃,此因多果少;支佛見華飛葉落即得道,此因少果多;諸菩薩萬行成就,萬德果圓,因多果亦多。
【記】上二四句,對機說法。法須修證,從因至果,自若不然,他何所効?如轉四諦,滅我已證,道我已修,故諸身說,一一皆有因果始終,方能被物。故四句中,戒善麤略,感報亦然,故因果俱少。聲聞因中,凡分內外,聖有見修,正助行法,徧於三藏,而只證得二種涅槃,故因多果少。獨覺不稟三學行法,但觀凋變,頓成果已,能具種種神通化事,故因少果多。菩薩修因,時長行廣,及成佛果,二智萬德,故因果俱多。此等皆是悉檀示現,修因證果,大略如是。
○二、觀音下,結示二:初、結歸聖能。
觀音明了眾生根之所趣,或示現身多少,或說法多少,或修因多少,或證果多少,逗彼機宜,必無有差。
○二、有人下,敘他斥局。
有人云:現因身說果法,現果身說因法,現一身說多法,現多身說一法,或現身而無說,此比十法界機狹。
【記】雖因果迭論,一多互說,不能顯於權實體相。今以十界三重四句,望彼之義,塵嶽相殊。
○二、舊釋下,科釋經文二:初、科經二:初、舊科二:初、分三枝末。
舊釋三十三身為三:初三乘人,二四眾,三八部,各有枝末。以人天為聖末,以其是受道器故。童男童女為四眾末,可成四眾故。執金剛為八部末,同有大力故。
○二、若爾下,釋疑問答。
若爾,執金剛力大,何意為末?答:此最在後,為掩迹故也。
○二、今明下今科
今明三十三身,文為八番:一、聖身,二、天身,三、人身,四、四眾身,五、婦女身,六、童男女身,七、八部身,八、金剛身。明其次第,出自人意爾。
佛告無盡意菩薩:善男子!若有國土眾生應以佛身得度者,觀世音菩薩即現佛身而為說法;應以辟支佛身得度者,即現辟支佛身而為說法;應以聲聞身得度者,即現聲聞身而為說法。
○二、一明下,釋義八:初、聖身四:初、佛身三:初、垂應相狀二:初、約身簡定二:初、定應化。
一、明聖人。先明佛者,為是應佛?為是化佛?但聖人逗物,具有二義:若一時歘有為化,應同始終名應。若尋此文,明於應義也。
【記】化則變化,歘然而有,歘爾而無,葢是暫時益物相也。應則應答,同物始終。如極樂人民,壽不可數,佛同無量。此土壽促,佛同八十。有降生日,有入滅時,即八相佛也。若尋等者,據列三乘、八部、四眾至金剛神,宛是一期化物之相,知非歘爾也。
○二、問何下,揀真應二:初、問。
問:何不以真佛為眾生說法而以應耶?
【記】因向文云:妙覺法身,應於三土說法。被機既本是真佛,何用垂應方說法邪?
○二答
答:佛身多種,若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人。真佛者,據妙覺法身,究竟極地,毗盧遮邪,乃名真佛。真佛淵遠,不可說示,云何能解?如妙音所作,文殊不知,況下地凡夫,為示真身耶?如為牛羊彈琴,不如作蚊之䖟聲。
【記】雖云多種,豈出四身?法、報、應、化。法身則遠而難示,應化則近而易狎,報身則亦遠亦近。智同法身,像屬勝應。般若讚云應化非真等者,此以真法而奪應化。是則無相之相,方名真佛;無說之說,方名說法。據妙覺法身等者,此據住上品寂光,方是真法。上地菩薩,亦莫能覩。以等覺還,皆住果報,竝依業識見佛。若望妙覺,俱是勝應,故云真法淵遠。如妙音等者,問:妙音東來,先現八萬四千眾寶蓮華。文殊見已,而問於佛。據此亦是不識應相,那忽引證,不知真身?答:斯乃見迹,不識其本,即是不知真身也。故下問云是菩薩種何善本,修何功德,行何三昧,即真法也。
○二、若從下,就土分別三:初、實報二:初、示應相。
若從妙覺,應為實報,圓滿相好,光明無量,同四十一地實報土眾生,為說一實諦正真之法而教化之。如此之應,非餘界所堪也。
【記】圓滿相好者,如華嚴如來相海品,及隨好光明品,說十蓮華藏世界微塵數相,一一皆以妙相莊嚴。說一實諦者,若約教道實報,猶有別教根緣,亦說無量四諦,今約實論也。
○二示機宜。
何以故?此等諸地已分入地位,不可以餘界身應,亦不得以餘佛身應。如此應者,唯應彼土,非餘土所堪也。
【記】四十一地,皆與妙覺分同體用,故不可以九界之身并劣應應之。
○二、復次下,有餘二:初、論有無二:初、大小有無。
復次,變易土明應佛者,小乘經云:三界外無生,大乘五種意生身,方生方便土。此即三界外受生,生變易土也。
【記】方便、實報,二土俱受。變易生死,偏名此者,上土分破,此中全在,從強受稱也。小乘不說常住佛性,見思若盡,果報永亡。大乘談常,故三界外更立三土。無明全破,則居寂光;分破實報,全在有餘。五種意生身,即全在者也。楞伽但明三種意生身,今家約義,開為五種。且三種者:一、入三昧樂意成身,此擬二乘入空意也;二、覺法自性意成身,此擬通教菩薩出假意也;三、種類俱生無作意成身,此擬別教菩薩修中意也。若開為五者,於三昧開兩教二乘,於覺法開別教十行。或作七種兩教二乘,各開為二,不云別教十住者,義同二乘入空故也。若論九人生方便土,更取別教十住,及取圓教十信,攝入三種意生身中,以未斷無明,未生實報。通言意者,以未發真,皆是作意,成之以生,竝從果說。此依妙玄,并輔行撮略而辯。
○二、釋論下。經論定判。
釋論云:法性身菩薩生三界,外既有生,寧無應佛?法華云:我於餘國作佛,更有異名。即是此義也。
○二、此應下,明機應二:初、明但示兩應。
此應佛即有兩相:一、示勝應,身圓滿相海,如前實報之應;二、示劣應,令見者劣。於前但為二佛,更不示為種種諸身。
【記】初、示勝應者。問:前實報身,而云此應非餘土堪,至此那云圓滿相海如前實報?答:彼應真機,與應分合;此應似機,與應未合。此猶作意,彼則任真。能見既殊,所見寧一?但為此機無明已伏,或少分除,故用報相引令入真。云如前者,稍似實報,非謂全同。二、示劣應者。問:此土一佛,示於勝劣兩種相貌,與同居土、尊特、丈六、合身之相,同異如何?答:方便兩應,但說次第及不次第二種大乘、五種意生。其土稟教雖有利鈍,既皆稟大學佛智慧,俱知佛身是大覺性。能修中觀,伏無明者,見相則勝;若在二觀,未伏無明,見相則劣。相雖勝劣,只一尊特,故非合身。若同居土說通教時,鈍但見空,故感丈六;利見不空,故感尊特。大小二機,於一佛身見解有異,故名丈六、尊特、合身。此純大見,故不名合。
○二、何故下,明唯被二機二:初、總示。
何故爾?五種意生利鈍之別,赴此根性故示二身,但說次第不次第兩種大乘,故不須餘身餘法化也。
○二、若圓下,別示。
若圓人無明未破,及已分破,別人於迴向中,及分破無明者,此人生於彼土則利。別人未修未伏,及通教斷惑者,三藏中斷惑者,生彼皆鈍也。
【記】言圓人無明未破者,即七信已上。言分破者,仁王般若說十地惑有三十品,既於一地自有三品,是知圓聖四十二位皆有三品。初住三品,即第十信三心用觀而對破之。初心用觀對於上品,破則中心;中心用觀對於中品,破則後心;後心用觀對於下品。此品若破,方名初住生實報土。今云分破,猶生方便,即第十信中後心也。如等覺人住於後心,經歷多劫,方破下品,證入妙覺。別九向位,十向初心俱名未破,第十迴向中後二心名為分破。此圓別人俱修中觀,伏破無明,雖生方便,其根既利,感佛勝身,說圓頓法。別第七住至十行位,及通菩薩偏觀於假,藏、通二乘偏在於空,此等生在方便有餘。雖已知常求佛智慧,尚滯二邊,竝未觀伏無明之惑,其根既鈍,但感劣身,說漸次法。
○三、凡聖同居土,或稱淨穢同居土,謂淨土穢土各有凡聖而同居之。釋此為二:初、釋相二:初、通明二土二根二:初、明所感二相三:初、二土淨穢。
凡聖同居土明應佛者,土有二種:一淨、二穢。如富樓那土、西方等土,其中眾生具三毒見思無三惡,名果報嚴淨,此名淨土。如此娑婆三惡四趣荊棘丘墟,是名穢土。若淨若穢皆是凡聖同居土也。
【記】論土淨穢,有橫有豎。若以分段對於變易為淨穢者,則約通惑盡不盡說,即豎論也。如釋論云:出三界外有淨國土,聲聞、緣覺出生其中。若於分段自說淨穢,則約五濁輕重相對,即橫論也。今以極樂及善淨國對於堪忍,是橫非豎。故使淨土有見思毒,無惡道名。毒非苦因,則見與煩惱二濁輕也。果報嚴淨,劫命輕也。眾生居此,有何鄙稱?彌陀願行攝之故輕。非是斷惑方生其中,以世慈善,五逆稱佛,亦能生故。娑婆穢相,目擊可知。此是橫論淨穢二土。而此二土,皆有凡聖。凡如前說。聖有二種:謂應來聖,有修得聖。二土皆然。
○二兩根利鈍。
二土眾生各有二種:根利濁重,根鈍濁重;根利濁輕,銀鈍濁輕。
【記】濁重之土。論悟道根,自有利鈍;濁輕土根,亦有利鈍。以土對根,故成四句。
○三、五濁輕重。
濁重者,若娑婆眾生,身形醜惡,矬短卑小,命止八十,或復中夭,煩惱熾盛,諸見心強,時節麤險,是為五濁重也。淨土不爾,是為五濁輕也。
【記】身形至卑小,即眾生濁。時節麤險,即劫濁。餘三名顯淨土。不爾者,如大本疏:問云:既言五濁,何者是五清?答:準例邪正三毒,邪是五濁,正是五清。他方淨土無邪三毒,則五障輕也。
○二、何故下,明能感二行。
何故爾不多修福德生重濁土,多修福德生於輕土?
【記】言福德者,即三種福也。如觀無量壽佛經云:一者,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二者,受持三歸,具足眾戒,不犯威儀;三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此三種業,三世諸佛淨土正因。彼疏云:初業共凡夫,第二共二乘,第三是大乘不共之業。彼經云:欲生極樂國者,當修三福。故今云多修福德、不多修福為二土行,就此福而論也。
○二、若穢下,別示穢土二根二:初、示乘戒四句二:初、立句相。
若穢土中生,有戒乘俱緩,有乘急戒緩,有乘緩戒戒,有戒乘俱急。
【記】戒論十戒,唯取不缺、不破、不穿、不雜。此之四種,前三事戒,後一事定,皆人天因。不取隨道無著智所讚,自在隨定具足。以此六種雖名為戒,體是三觀,自屬於乘。乘論五乘,不取人天。以其二種雖名為乘,不動不出,體是漏善事戒所攝。唯取三乘,以聲聞等該於四教,是入理智,雖分深淺,皆能動出煩惱生死,故得名乘。今以四戒而對三乘,論於緩急,以成四句。
○二、戒急下,判所感。
戒急受人天身,乘急有感聖之機。
【記】乘戒約過去,機感約現在。
○二、機有下,明大小二根二:初、通明大小感佛。
機有二種:一、大,二、小。小機則示三藏佛身說法,大機應以舍那佛身說法。是故降神母胎,即示兩相。
【記】不問事戒有持有毀,但論習學理乘大小,是故文中置戒明乘。故涅槃云:其戒緩者,未名為緩;於乘緩者,方名為緩。以戒緩者,唯失人天;若其乘緩,無解脫路。乘分大小,昔為偏真修觀行者,今作小機,唯感劣應佛之形聲;昔為中道修觀行者,今作大機,能感勝應佛之形聲。言降神等者,如來昔於大通佛所覆講法華,與無量眾生作一乘因,中間退大,染著五塵,佛恐墮苦,遂以小乘而救拔之,或用衍三而引導之。如是大小種種成熟,堪於今世悟入佛乘,是故如來為此一事出現於世。然其機發復少差別,故於一代而分五時:有機堪能直入於實,有機但能迂入於實。雖此二類熟在一時,故於華嚴頓談圓別被二種機,此機從始即見勝相。若於中間習小深者,雖於今世入一佛乘而小先熟,故為此機示現劣身。初說三藏諸味調熟,來至法華方開佛慧,此機於始唯見劣身,故降母胎即示兩相。問:華嚴頓後方施小化,譬如窮子急追不至徐語方來,前頓後漸其義善成,今那忽云降神母胎即示兩相?答:諸文所論初頓次漸,葢是化儀施設之語。今此所說大小雙應終歸一乘,方盡鑒機始末之事。如方便品思無大機念欲息化,諸佛勸諭方施小乘。次文却云無量劫來讚涅槃法,生死永盡我常是說,是故思機然後施小。此等之說皆是儀式,不可據此以難今文預鑒群機原始要終度物之意也。
○二、頓機下,別示大小得益二:初、大機益相。
頓機所感,即見舍那菩薩與百千圍繞處胎說法,十方眾生皆在胎中出胎,光明徧滿寂滅道場,成盧舍那佛,轉一實諦、無量四諦等法輪。譬如日出高山前照,即聞頓教,見佛性得度也。故涅槃云:雪山有草,名曰忍辱,牛若食者,即得醍醐。此之謂也。
【記】一類眾生,大種先熟,即感勝應。入胎、住胎、出胎、成佛,其相皆勝。轉一實諦,即華嚴部頓說圓教。既兼別教,故云無量。彼經預敘一代始終,故立譬云:猶如日出,先照高山,次照幽谷,後照平地。今家義開平地為三,對於涅槃五種牛味。高山大機,能感頓教,日光前照,即有次第及不次第見佛性也。若涅槃中,譬從牛出乳次第五味,則對一代五時教味次第相生。今明頓機能見佛性,是故兼用食草之譬,乃以雪山譬舍那佛,忍草譬十二部經,牛食譬大機修觀,即得醍醐譬見佛性。
觀音義疏記卷第三
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義疏記會本卷第三
觀音義疏記卷第三
宋四明沙門知禮述
○第三、身業機應二:初、列門。
第三、從若有女人去,明身業為機。亦為三:一、貼文;二、引事證;三、觀解。
○二、貼文下,隨釋三:初、貼文二:初、分經料簡二:初、分經。
貼文為二:一、求願滿,二、結歎。求又為二:一、求男,二、求女。
○二、文云下,料簡二:初、獨女求男。問:
文云女人求男,若是無子則絕嗣,有子則父母俱欣,云何獨標女人求男耶?
○二、解者下,女無子苦,答二:初、他謬解。
解者或云:女厭女身,非求子也。又解:女性多愛,欣子偏重,故標女人。
○二、今解下,令正解。
今解:女人以無子為苦,夫之所棄,竝婦所輕,旁人所笑。又婦有七失,六猶可忍,無子最劇。容惡性妬,不能事公姑,貪食,無子拙。無子既苦,故以標女人求男也。
○二、求男下,依經解釋二:初、求願二:初、大師銷文二:初、釋求男二:初、唱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