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法眼懸判疏鈔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懸判疏鈔卷之八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懸判疏鈔卷之八
第八,誦持感應者。
△次、釋文二:初、列名。
其利有十:一、諸佛護念,二、眾聖弘讚,三、功超餘行,四、內施不及,五、外施無比,六、銷極重障,七、開佛知見,八、福利無邊,九、感應多端,十、常被天人供養。
△二、轉釋文十一、諸佛護念。
第一、諸佛護念者,經云: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然斯護念有二:一、如來住世四十九年,雖說八萬四千法藏,以一般若之法常自護念;二、如來滅度後,乃至見者、聞者廣生敬信,受持、讀誦、分別解說,無不歡喜,普利無邊。皆是如來護念此經感德力故。
△二、眾聖弘讚二:初、西竺讚傳。
二、眾聖弘讚者,謂無著大士將登地位上昇,見彌勒菩薩傳授金剛般若宗旨,八十行偈親口解釋,二十八祖、龍樹、馬鳴諸大士等亦弘般若,以為修福之本。
△二、此土弘闡。
此土五祖,廣勸人持誦此經,即能見性成佛。故六祖聞之,豁然省悟。諸佛宗匠,盡入此門,弘闡敷揚,讚莫能盡。夫彌勒是補處之佛,尚以宏傳,況餘者乎。
△三、功超餘行二:初、得法超勝。
三、功超餘行者,設有大士經無量劫行諸度行,如捨身命布施等;若菩薩知一切法無我得成于忍,此菩薩前勝菩薩所得功德不化可思議。
△二、供行不及
經云: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於燃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復有人受持般若一行,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解曰:供佛之行尚不及,況餘行乎?
△四、內施不及二:初、每日施行劣。
四、內施不及者,經云:若有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分、後日以恒河沙等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
△次持般若行勝。
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豈可思議福德較量者哉!
△五、外施無比二:初、外施無及。
五、外施無比者,經云: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
△次持行福勝。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
△六、銷極重障。
六、銷極重障者,若人多生累劫罪障深重,故能於現生中他緣迫逼,障於道法不得熏修,異熟報障實難除滅今持般若盡淨無餘,如教啟十因中辨。
△七、開佛知見三:初、聞信得法。
七、開佛知見者。經云: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即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夫實相者,是諸佛心印,惟佛與佛,乃能究竟。
△二、諸聖莫測。
法華云:不退諸菩薩,其數如恒沙,一心共思求,亦復不能知,除諸菩薩眾,信力堅固者。
△三、結歸本經。
是知法華以實相為開示悟入之本。今此經者,以一念淨信,即生實相,豈非開佛知見者乎。
△八、福利無邊二:初、無住行勝。
八、福利無邊者,經云:由菩薩知般若,以無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議。十方虗空尚不能喻,況比餘法之類而能及哉?
△次結歸本旨。
解曰:若不受持此經,何能了無住相布施者乎?
△九、感應多端二:初、總讚普益。
九、感應多端者,夫以般若之法,如摩尼寶珠,能滿一切諸所求者,故利濟無邊,益施無盡。
△二、別讚弘濟。
或以解冤而釋結,唐武德年間,長安蘇仁,恃富不知罪福,過分宰殺及餘重過。忽染疾,見二使押見閻羅:汝生前修福,以至今富。汝今恣意殺生,減算絕祿。令獄卒驅至刀山。仁即憚怖,云:仁生前曾請書金剛經一卷,送安國寺神敬僧受持。此僧遷化,豈無報應?言未竟,見神敬手持金剛經,即作證騐,願王放赦。王即允從,回陽增壽,印施此經千卷,修水陸大齋,施田百畝,敬供三寶。或以脫苦而超昇,隋沙門,名法藏,稟性精嚴。于洛州縣,募眾建寺,又寫經八百卷。謂法藏曰:汝造寺寫經,有互用之罪。我今勸汝誦金剛經,可消此罪。俄而疾愈。馨賣衣鉢,書寫此經,令人受持。壽至九十,端坐而化,云生西矣。或以讀誦而延命,如琰法師,聞相師云:難過十九歲。大驚,即回誦金剛經。後壽至九十歲而終。或以了道而無生,宋時,有王氏女,常念金剛經。懷孕二十八月,憂產之患。偶見僧勸印施金剛經千卷,王氏遂依,即生二男。壽至六十,無疾而終。見二使引閻羅命坐,誦經畢,王曰:何不誦補缺真言?曰:世聞無本。王即示呪曰:崦呼嚧呼嚧社曳穆契莎訶。一回向真如實際,心心契合。二回向佛果菩提,念念圓滿。三回向法界一切眾生,同生淨土。王誦畢,即使送回:汝再壽終,即得生淨土,此間不復來矣。故云了道而無生也。或以講念而消毒,昔南嶽思大師,深達般若,善通佛慧,所得妙旨,無不窮源,是以廣化者多。當時諸大論師生忌妬,即將毒藥暗藏食內供養。師飲後,乃有痛患。因念般若法力解化,未罹其患。或以稱名而退敵。昔帝釋天尊被修羅爭權,天帝即昇善法堂,念般若力而即退散。感應萬殊,止非一二。現載典章,俱有名舉。良以無為妙果,菩提尚以成就,況人天小果之應者哉!
△十、常被供養。文三:初、指諸果同本。
十、常被天人供養者。夫一切佛者,以法為師。若無其法,何能成就六度妙行,及法、報、化三身者乎?故一切佛,及諸佛阿耨菩提,皆從此經出故。是以有法即有佛,有佛即有僧。法身無二,一體同觀。佛雖去世,法身常住。若無般若經卷,何能知法身常住乎?故信受弟子,即信受佛真法身。今持般若之行,即修諸佛之妙行。既修諸佛之妙行,必證妙行之果。應知始終一貫,因果無二者,無非般若法也。
△二、指全身舍利
故在在則天人供養,時時則舍利分彰。經云:若有隨說此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等,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有佛故。
△三、問答斷疑二:初、問答。
問:法華是諸法中王,此經亦是諸法中主,何得此經更為尊妙?答:法華為開權顯實,會三歸一,俾令三乘俱稟,受記作佛。若無般若之法,佛道何修?妙果何證?是以法華委付家財,皆以般若玄宗而為其本。
△二、結歎諸法中王。
應知法華既為諸法中王,此經亦為諸經中王。佛親證之,菩薩修之,佛佛道同,惟此一法者耳。
△三、結大科。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懸判疏鈔卷之八終
△八、誦持感應。文三:初、總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