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箋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二之上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二之上
爾時,阿難及諸大眾,聞佛示誨,身心泰然。
念無始來,失却本心。
二念昔遺真。
箋云:念者,冥記之義。失却本來真心,失也不曾失,祇是被煩惱所覆,暫時不得顯現,又何異於失?若決有失,諸佛起智合理之時,須有箇真從外而來。疏文云:頭無得失之非,見有忽狂之咎。然諸佛菩薩起智合理,內假真如熏,外假師教熏,亦無一法從外而得。
妄認緣塵,分別影事。
今日開悟,如失乳兒,忽遇慈母。
三、喻悟逢親。
箋云:言今日之下,是七月十六日,蒙世尊向楞嚴會上開方便門,示真實相,令□開通悟入。阿難失却本心,流浪生死,如失乳□□□今得遇世尊開悟,如兒遇母,性命復存。阿難悟則未悟,今日目因談果。世尊四十五年後,向楞嚴會上稱性而談,說頂三昧法,言我終須悟去。
合掌禮佛。願聞如來,顯出身心。
四,請分雙性。
箋云:明顯指出五蘊妄身,八識妄心。
真妄虗實
箋云:真則實,妄則虗。
現前生滅與不滅。
箋云:生滅是妄,不生滅是真。
二,發明性。
箋云:願佛為發起明白,真性妄性,條然各別,待我棄妄修真。阿難大意,見佛前來責之以動為身,以動為境,乃疑妄外有真,欲得世尊離妄指真,有此問表。
時波斯匿王起立白佛:我昔未承諸佛誨勑,見迦旃延、毗羅胝子,咸言:此身死後斷滅,名為涅槃。
後波斯陳疑,顯問真理。文四:初敘昔聞邪教。
箋云:咸,總也。我者,親義。西土汎皆稱我,從今本古謂之昔。迦旃延,應云迦羅鳩䭾迦旃延,迦旃延是姓,字迦羅鳩䭾,六師之中是第五師,執一切亦有指亦無相,顛倒執著則斷見外道。毗羅胝子,應云刪闍夜,毗羅胝子字刪闍夜,母名毗羅胝,是彼之子,故云毗羅胝子。此苦行外道陶糟、飲汁、拔髮、灰身等六師之中是第三師,執道本自然,何假修證?但盡此生,自然得道。舉喻云:如高山轉縷丸,縷盡丸止。王言:我昔未承受諸佛誨喻告勑之時,見此二外道。總言:此四大之身,死後一向斷滅,不復續生。不續生處,得大安樂,名為涅槃。涅槃安樂義,納得此種子,在第八識中。
我雖值佛,今猶狐疑。
二、陳遇正猶疑。
箋云:言我如今雖然值遇世尊,猶尚狐疑。狐性多疑,疑則猶豫不決。不知此二外道作此等說,還是不?
云何發揮證知此心不生滅地?
三請簡示真途。
箋云:揮,用也。地則實際理也。請佛為佗發用證悟,了知此心不生不滅。
今此大眾,諸有漏者,咸皆願聞。
四、敘同機樂聽。
箋云:簡去無漏。前阿難問,佛未見答,因何王又請?有三義和會:一、恐大文失落,此中經義不全;二、王者自在義,得問便問,不管阿難前問;三、王懷得此問已久,恰見阿難問與自意同,便起來問,圖得佛答之時,亦答阿難所問。
佛告大王:汝身現在。
後、決示。文二:初、簡滅。文三:初、滅。文四:初、問。
箋云:佛呼王言:汝身現在為中印土主。有經作存字,義通。
今復問汝,汝此肉身。
為同金剛,常住不朽?為復變壞。
世尊!我今此身終從變滅。
二、答:
箋云:言我今精血假合四大危脆之身,一朝無常,殺鬼到來,終須改變壞滅。
佛言:大王!汝未曾滅,云何知滅?
三徵
箋云:佛又問:汝今未會滅,此身猶自存在,云何知得變滅耶?
世尊!我此無常變壞之身,雖未會滅,我觀現前,念念遷謝,新新不住,如火成灰,漸漸銷殞,殞亡不息,決知此身當從滅盡。
四酬
箋云:言我此無常,不得長久變壞之身,即今也未曾滅。我觀現前,前念後念,如此遷流落謝,不曾停駐。看前念新,後念又新於前念,皆被行陰所遷,似一堆火,漸漸成灰。既成灰已,被風所吹,即漸銷散殞滅,更不停息。決定當知,此身須從變滅將盡。
世尊!我昔孩𡦗膚腠潤澤。
後生華耄朽。答:
箋云:初生曰孾,二歲曰孩,三歲曰𡦗,皮外曰膚,血脉相湊處曰湊。潤滑光澤。
年至長成,血氣充滿。
箋云:次第年至長大成立,骨血氣色,皆以充肥盈滿。人年二十,柔弱方冠髮,三十壯有室。
而今頹齡,迫於衰耄。
形色枯悴,精神昏昧。
箋云:形體顏色,枯槁憔悴,神昏識暗昧。
髮白面皺,逮將不久,如何見比充盛之時?
佛言:大王!汝之形容應不頓朽。
後漸又二:初審。
箋云:言汝之形體顏容,合不□頓從□歲便老朽去。佛意欲王敘由漸而老。
王言:世尊!變化密移。
後答。文三:初、總敘潛流。
箋云:密謂欲密,移謂改移。言髮生爪長,行陰所遷。
我誠不覺寒暑遷流,漸至於此。
世尊我見密,移雖此殂落。
後備述徵遷。
箋云:尚書云:堯篇曰殂。今不取崩,但取老善。
其間流易,且限十年。
箋云:於行陰之中,遷流變易,極是微細。今麤而言之,且限十年,合十二年為一紀。今舉全數為一度老。
若復令我微細思惟,其變寧惟一紀、二紀?
實為年變。豈惟年變,亦兼月化。
箋云:實是一年一度改變。又奪云:非但一年一度改變,亦兼一月一度改變。
何直月化,兼又日遷。
箋云:直,但也。又奪云:不但一月一度改變,兼又一日一度遷移。
沈思諦觀,剎那剎那。
箋云:沈細思惟,諦實觀察,時中極促,不越剎那。壯士一彈指間,有六十剎那九百生滅。
念念之間不得停住,故知我身終從變滅。
佛告大王:汝見變化遷改不停。
悟知汝滅。
箋云:悟解知汝決定是滅,牒前云故知我身終變滅。
亦於滅時,汝知身中有不滅耶?
箋云:亦,則也。則向四大變滅之時,汝還知此四大身中,乃有一分首楞嚴真性,不可殂壞,如□□□泥,涅而不緇,本自不生,今無滅否?
波斯匿王合掌白佛:我實不知。
後稽顙虔諮,述迷真性。
箋云:王知則甚知。准薩遮尼乾子經云:波斯匿王過去是佛,為二師不?並化示□國□□□禮敘迷真,謙懷請益,圖得佛向下為說,令一切眾生知之爾。
佛言:我今示汝不生滅性。
大王!汝年幾時見恒河水?
二、舉河徵相。文四:初、問觀河早晚。
箋云:此河之水,從阿耨達池師子口流出。其河周圍四十里,其中砂細如麵,與水混流。亦云金砂河,謂此河有金砂。亦云福河,西天人生下子,皆向此河浴,言得福故。去城五里南門外,人眼所親,佛說法多將此河為喻。
王言:我生三歲,慈母𢹂我謁耆婆天,經過此流,爾時即知是恒河水。
二、酬孺歲能知。
箋云:五母,此二慈母也。我生三歲之時,慈母𢹂抱於我,謁耆婆天,華言命天,即廟也。西土人生下子,皆來此廟求福,或求壽。言我當此三歲時,經過便知是恒河水。
佛言:大王!如汝所說,二十之時衰於十歲,乃至六十日月歲時念念遷變,則汝三歲見此河時,至年十三,其水云何?
三、舉質徵河。
箋云:如汝前來所說,二十之年,衰於十歲。日月歲時,豈唯年變,亦兼月化。何但月化,亦兼日遷。乃日與月,更與一歲,復與一時,則汝三歲見此恒河。且越過十年,至十三時,見水如何?
王言:如三歲時宛然無異,乃至于今年六十二亦無有異。
佛言:汝今自傷髮白面皺,其面必定皺於童年,則汝今時觀此恒河,與昔童時觀河之見,有童耄不?
王言:不也,世尊。
後答:心常不同身易。
箋云:□答□無老。
佛言:大王!汝面雖皺,而此見精性未曾皺。
四、顯心常寂,又三:初、比。文三:初、皺。
箋云:汝面雖皺來,妄識生滅性未曾皺,指眼識現量心,同如來藏性。此眼識現量心,是八識親相分□境,不分能所,喚□似現量。但指似現量,自然顯得真現量,了似歸真,都是一如來藏性。
皺者為變,不皺非變。
次變
變者受滅,彼不變者,元無生滅。
後滅。
云何於中受汝生死?
次常
箋云:如何?問:如來藏中,更有新新而起曰生,念念落謝曰死?
而猶引彼末伽棃等,都言此身死後全滅。
後責。
箋云:末伽棃、拘賖棃子,其人字末伽棃,母名拘賖棃,仗母稱子。六師之中,是第二師。執道本自然,何假修證?如偈云:誰芟荊棘畫禽獸?誰鑿江河堆高山?暴風忽起還自止,當知諸法皆自然。等取六師外道。
王聞是言:
後會旨同欣。
箋云:波斯匿王未值佛時,見此迦旃延、毗邏胝子,咸言:此身死後,名為涅槃。如今聞佛指佗如來藏性云:汝面雖皺,而此見精性未曾皺,乃至云何於中受汝生死?王聞佛此言也。
信知身後捨生趣生,與諸大眾踊躍歡喜,得未曾有。
箋云:信謂信解。清心曰信。信如水精珠,能清濁水故。知謂覺知。覺知此異熟既盡,復生餘異熟。善因生善道,惡業墮泥黎。捨此四大之身,趣三界九地之生。踊躍歡喜,則法味滋神。得未會有,則獲利殊勝。
第二、見相含尅指密因。文十三段:初、凡聖同如,二、大海全潮,三、旅亭觀月,四、寄遣八還,五、性無緣相,六、體無盈縮,七、見非一異,八、空花一月,九、破自然,十、破因緣,十一、覺眚非見,十二、破和合,十三、破非和合。且初凡聖同如指者,此指來意。然謂阿難見世尊指波斯匿王見分不生滅,阿難便問云:若此見聞必不生滅,云何世尊名我等輩遺失真性,顛倒行事?於是世尊便說垂手除名,喻答阿難,令知正倒之身。經云:即時如來垂金色臂,輪手下指,示阿難言:汝今見我母陀羅手為正為倒?阿難言:世問眾生以此為倒,而我不知誰正誰倒?佛告阿難:若世間人以此為倒,即世間人將何為正?阿難言:如來竪臂兜羅綿手,上指於空,則名為正。佛則竪臂問阿難言:若此顛倒,首尾相換,諸世間人一倍瞻視。於是世尊勑令阿難向第一義諦上觀凡聖二名。經云:隨汝諦觀汝身、佛身稱顛倒者,名字何處號為顛倒?上敘凡聖同如指竟。
阿難即從座起,禮佛合掌,長跪白佛:世尊!
初、凡聖同,如指。文二:初、難辭。文四:初、申諮儀。
箋云:阿難見世尊前來,就眼識現量心上,指波斯匿王如來藏性,有越前談,所以便起來難云:
若此見聞,必不生滅。
二陳見理。
箋云:見聞是五現量識見聞覺知之性。必,猶定也。奈自不生,今亦無滅。謂世尊指波斯匿王云:汝面雖皺,而此見精性未曾皺,乃至元無生滅。
云何,世尊!名我等輩遺失真性顛倒行事?
三牒相違。
箋云:如何大覺世尊前來名邈,我等流輩遺失却本來真如佛性,顛倒頂墮義,行事不正也。謂阿難前來向兜羅開合指中道:我見如來手自開合,非我見性有開有合。又向輪光顯耀指中道:我頭自動,而我見性尚無有止,誰為搖動?是以世尊綰前都責云:云何汝今以動為身,以動為境,從始洎終,念念生滅,遺失真性,顛倒行事?阿難既蒙世尊責之,向第二卷經初請佛說生滅與不生滅,二發明性要革妄修真。佛未答之,波斯匿王便起來問佛。佛就眼識現量心上,指如來藏性即妄指真,要佗無真可取,無妄何捨?寧知旨密言含,有乖前述?所以阿難小乘之人,不會世尊指法,便起來覈難。
願興慈悲,洗我塵垢。
四請通決。
箋云:願佛世尊,興猶起也。慈能與樂,悲能拔苦,以法水洗滌我妄心,坌汙自體,名之曰塵。染汙難去,名之曰垢。
即時,如來垂金色臂,輪手下指示阿難言:汝今見我母陀羅手,為正?為倒?
後、通疑。文二:初、垂金立相。文五:初、垂手雙問。
箋云:母陀羅手,亦云吉祥手。佛手結母陀羅印,即決定印也。手表相分,正是真,倒是妄。真即聖,妄即凡。
阿難言:世間眾生以此為倒,而我不知誰正誰倒?
佛告阿難:若世間人以此為倒,即世間人將何為正?
三返問正宜。
箋云:世間之人見我垂手便喚作倒,見我竪手喚作正,如此虗妄分別。
阿難言:如來竪臂兜羅綿,手上指於空,則名為正。
四,兜羅上指。
佛即竪臂。
五,如來隨舉。
告阿難言:若此顛倒,首尾相換。
後勑諦雙名。文三:初牒前殊見。
箋云:若者,如也。此者,指知為義。一切迷品知見不正,忽若竪臂之時,眾生喚作正,正則是首。忽若下臂之時,眾生喚作倒,倒則是尾。如此互相更換。
諸世間人,一倍瞻視。
箋云:迷却圓成實性,依佗起自性,是一重妄。又更向依佗相上,生徧計執,分正分倒,分真分妄,此則妄上加妄也。
則知汝身與諸如來清淨法身比類發明。
次比凡聖異名。
箋云:則知汝身,即五蘊泡幻之身,是倒。清淨法身,乃常住之身,是正。比並類例,發起明白。
如來之身,名正徧知。
箋云:汝便道:如來是正知?是徧知?正知是根本知,徧知是後得智。
汝等之身號性顛倒。
箋云:便道我是凡夫之身,唯是性明相,則根本無明。
隨汝諦觀汝身、佛身稱顛倒者,名字何處號為顛倒?
後勸勑雙觀,邀窮異相。
箋云:世尊便教阿難,向第一義諦上,起少分之智,觀察汝身稱顛倒,佛身是正。徧知汝身是妄,佛身是真。說真說妄,俱為顛倒。所謂真如凡聖,皆是夢言。佛及涅槃,並為增語。由是凡名聖名,凡相聖相,了不可得。
第二大海全潮指
箋云:此指來意,謂阿難不知凡聖一如之理,所以與諸大眾瞪矒瞻佛,目睛不瞬,不知身心顛倒所在。所以世尊興慈悲心,發海潮音,告語阿難及諸大眾云:諸善男子,我常說言,色心諸緣,及心所使,諸所緣法,唯心所現。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責云:云何汝等遺失本妙圓妙明心寶明妙性?又云: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虗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說喻云:譬如澄清百千大海,棄之唯認一浮漚體,目為全潮。上敘大海全潮,指
于時,阿難與諸大眾瞪矒瞻佛,目睛不瞬,不知身心顛倒所在。
二、大海全潮。指文二:初、聽徒失旨。
箋云:于時乃倐忽之間,阿難與諸三十六類大眾,瞪目一向觀佛,更不傍視。瞬者,動也,謂前來凡聖同,如指世尊教佗向第。
義諦上觀,凡名聖名,自何而得?阿難,小乘之人,生空智狹省,不知歸真之路,失其所旨,故不知五蘊之身,八識妄心,顛倒所在,是妄所起之處。若知妄所起之元,便乃逆流,歸本返聞,聞自性故也。
佛興慈悲,哀愍阿難,及諸大眾。
後佛愍重宣。文三:初明妄從真現。文四:初廣陳緣相。
箋云:興,起也。世尊既見阿難與諸大眾瞪矒瞻佛,不知身心顛倒所在,慧心沈溺,不能發起請問,所以教主如來興起無緣之慈,佛以大悲為力,哀憐愍念阿難并楞嚴會上四眾。
發海潮音,徧告同會,諸善男子。
箋云:六十四音中,是警告雄音。緣海潮欲來,且先發起雄音,待海岸之人收其胃網等,然後潮水必到。法上而論,世尊將欲說法,先發無漏音聲,佛音圓頓,警告在會大眾,全發入道之心,側耳目而奉聆音,肅清塵而賞幽致。
我常說言,色心諸緣。
箋云:述所恒宣故。色是五根色,五塵色,法處所攝色。心是八識妄心。眼識耳識等諸緣,乃等取四緣:一因緣,二所緣緣,三增上緣,四等無間緣。然眼識九緣生,耳識唯從八。色法二緣生,心法四緣生。
及心所使。
箋云:心所法有五十:一、徧行,五、別境,五、善,十一、根本煩惱,六、隨煩惱,二十、不定,四、使,是十使煩惱,五、鈍使,五、利使,五十一、法當體便名使。一切眾生被心所有法之所使,如郎使奴故。
諸所緣法。
箋云:重結上緣,即是結前色心諸緣及心所使。
唯心所現。
箋云:唯者,遮簡義。遮簡真心外,更無一法。現量心即是如來藏性,如來藏性為能現,諸所緣法為所現,如千波萬波水體所現。若是法相宗,唯從八識上現,八識為能現,諸所緣法為所現。今此首楞嚴經是法性宗,則圓頓之教,至極周終之談,唯從真心上現。華嚴云:三界所有法,一切唯心現。起信云:心不見心。唯識云:三界唯心,萬法唯識。
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
二、綰旨雙收。
箋云:前廣今略,但舉身心二法攝一切法。前唯心所現之心,總是微妙圓明精妙心,是本來真心也。
中所現物。
箋云:妄是真中之妄,如水中之波,如器外無金,攝器歸金,器從金現。因何喚作物?謂無真覺照,如物無異。此責一切眾生迷真背覺,離妄求真,不知妄即真故。二因之中,但是依因,非生因。
云何汝等遺失本妙、圓妙明心、寶明妙性?
三、責棄真源。
箋云:如何汝等遺失本來微妙圓而且妙真明之心?此性可貴可重,如實內外精明,意責失本真心故。
認悟中迷。
四、責收迷識。
箋云:認者,執著為義。悟則是真,不能認得真中真,但認得真中妄。迷則是妄,此妄是阿賴耶第八識,無始時來為內身外器虗妄根本,今時眾生棄却寶明妙性,但認八識妄心也。
晦昧為空。
次明相起生由。文三:初述生迷相。
箋云:若不述相之由,仍懷異指。世尊今時說色心諸緣及心所使生起之由。晦謂昏晦,是第八識體。謂一念違如,便有性明心起來。帶業轉二識為見分,現識為相分,此三細識和合為第一,能變阿賴耶,不稱真明,故晦也。昧謂暗昧,是第七識起。有八識,便有七識起來。內執八見分為我癡、我愛、我見、我慢,四惑俱外,便帶得一重寥寥地頑空,是一切眾生妄心上變起。
空晦暗中
箋云:重牒上經。
結暗為色。
箋云:為厭空嫌昧,擬復本明,搖動風生,乃至終成相分。
色雜妄想。
箋云:義本無色,今有色。既有所緣色法,便雜無色之真虗妄想相。想者,取象義。內心起來,取著前塵色法,能所相參雜故。
想相為身。
箋云:想因相生,故曰想相。身假父想、母想、子想,納此三想為胎,即是初七日羯邏藍。中有若是男,向母身上起想;中有若是女,向父身上起想。
聚緣內搖。
次敘執拘形。
箋云:第六、意識內覽五塵常馳不靜,六常內審法塵影象生住異滅。
趣外奔逸。
箋云:六識與五同緣,起惑造業,昏囂動掉,向前境奔馳蕩逸。
昏擾擾相。
箋云:昏謂昏暗。終朝擾擾,竟夜昏昏,此第六識向六根門頭起惑造業,輪迴三界,不曾停住。
以為心性。
一、迷為心決定,惑為色身之內。
箋云:一念違如果感,決定不可改轉。堅強封著言心,秪在五蘊色身之內。認此五蘊,便為法身常身。然此五蘊,亦且不離法身。如世尊向涅槃會上,告示大眾:五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苟執妄為真,何殊認豕為祥,以雞作瑞。
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虗空大地。
咸是妙明,真心中物。
箋云:咸,總也。言總是微妙圓明本真之心中物。一切眾生,但執此妄識,居在身內,不知所執身外諸法,唯是一心所現,無一法不從真之所生也。
譬如澄清,百千大海。
後舉喻全收。文三:初標。
箋云:澄謂澄湛,清謂清淨。百千,舉其廣數。言海闊百千由旬,喻法性身居法性土,周徧法界,廣闊無涯。
棄之唯認一浮漚體,目為全潮,窮盡瀛渤。
次責。文二:初責認少遺多。
箋云:暴風鼓擊浪沫,遂成浮漚,今時但認此為海。瀛洲,海中之山,十洲之一數。渤澥,海之異名。言棄却大海,唯認浮漚體為全潮,窮極要盡。然喻一切眾生棄却常身、法身,認此五蘊虗妄之身為諸佛身,似棄却大海,認一浮漚為大海全潮也。
如我垂手,等無差別。
如來說為可憐愍者。
後傷。
箋云:佛以大悲為力,見此等人,深可哀憐愍念。
第三旅亭觀月指
箋云:謂前大海全潮指中,佛興愍悲,發海潮音,徧告同會:諸善男子!我常說言:色心諸緣,及心所使,諸所緣法,唯心所現。所以阿難便執佛現說法音以為真心,云:我雖承佛如是妙音,悟妙明心,元所圓滿,常住心地。而我悟佛現說法音,現以緣心,允所瞻仰,徒獲此心,來敢認為本元心地。所以世尊問阿難云:汝等尚以緣心聽法,此法亦緣。說喻云: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當應看月。若復觀指以為月體,此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其指。何以故?以所標指為明月故。又云:譬如有客寄宿旅亭,暫止便去,終不常住,而掌亭人都無所去,名為亭主。上敘旅亭觀月指竟。
阿難承佛悲救深誨,垂泣叉手而白佛言:
三、旅亭觀月指。文二:初、請決緣心。文三:初、悲陳悟旨。
箋云:蒙佛大悲,救㧞於他,深加誨責。如經云:汝等即是迷中倍人。又云:認悟中迷。此乃深誨也。叉手則□重之義。
我雖承佛,如是妙音。
箋云:前來指云: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又云: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虗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是此妙音也。
悟妙明心,元所圓滿,常住心地。
箋云:言,我也。悟此微妙圓明,真心元來圓滿,乃為常住心地。常住者,不動義,不隨三世遷移。地則實際理地。
而我悟佛,現說法音。
次祛認緣心。
箋云:仍我悟解世尊現在祇園會上,說頂三昧法無漏音聲。
現以緣心,允所瞻仰。
箋云:允,信也。現以能緣之心,信佛言音,生其瞻仰。將此能緣之心,便為我心。
徒獲此心,未敢認為本元心地。
箋云:徒,空也。我雖空得此心,我也未敢重定此心是我本元心地。
願佛哀愍,宣示圓音。
從□疑請決。
箋云:圓滿法界,是無漏之音也。
拔我疑根。
箋云:在手曰拔。願佛以無漏智力,拔我阿難疑心堅固。□有根株,根有生長義。
歸無上道。
箋云:是能詮文下所詮之理,言我但無能緣心,便獲無上道。
佛告阿難:汝等尚以緣心聽法,此法亦緣。
後、酬宣舉喻,又二:初、長空指月。文二:初、責緣聲教。
箋云:汝指阿難等取。大眾尚用此能緣妄心聽佛無漏教法,佛無漏言教却成所緣境。因何如此?為將能緣妄心緣佛無漏言教,令此無漏言教亦成緣,有能便有所,能所相生也。
非得法性。
箋云:此不得法性,但得法相。若是法性,其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
如人以手指月示人。
後、舉喻彰迷。文三:初、標陳指月。文二:初、顯標能指。
彼人因指:當應看月。
後所合隨觀。
箋云:一切眾生不悟真性,佛乃能詮。文上示其所詮之理,然而眾生須依文悟理。
若復觀指,以為月體。
次、徵雙失二途。文二:初、失。文三:初、緣指成月。
箋云:此人若也認手指頭便為。明月之體,下便斷。
此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其指。
次指月,俱亡。
箋云:此人不獨不識所詮理,亦不識能詮文。
何以故?以所標指為明月故。
後徵述謬觀。
箋云:以能詮文為所詮理。
豈唯亡指,亦復不識明之與暗。
後迷。文三:初、彰愚不辯。
箋云:不但亡能詮文,亦不識明是月,喻所詮理。圓明皎潔,似一切眾生心光皎潔,無其瑕。翳暗,喻能詮文。聲、名、句、文,四法為體,名相昏暗。
何以故?即以指體為明月性。
次徵述迷端。
箋云:用能詮教文,為所詮理體。
明暗二性無所了故。
後結迷雙理。
箋云:既然如此,理之與教俱不了爾。
汝亦如是。
後合喻斥迷,令知謬過。文三:初、斥躬彰錯。
箋云:汝阿難!執教為心亦如此。
若以分別,我說法音,為汝心者。
次縱法成心。
箋云:若用第六能緣分別妄識便為心者,是牒計。
此心自應離分別音有分別性。
後邀離言音,全標實性。
箋云:此心指此妄心,自合離却前塵,隨塵分別。聲塵有一分分別,靈鑒不熏之性獨存,不由境發,便喚作真心。若乃離却聲塵,外無此分別之性,此則妄非真也。前文云:塵非常住,若變滅時,此心即同龜毛兔角。
譬如有客,寄宿旅亭,暫止便去,終不常住。
而掌亭人都無所去,名為亭主。
箋云:喻一切眾生真心聽法,無來無去,靈鑒獨存。前塵落謝之時,此一分真性亦存,不隨前塵。
此亦如是。
次,合理。文二:初,止陳虗認。文三:初,舉心齊喻。
箋云:前是喻,此是法。合言汝阿難前來,現以緣心,允所瞻仰。汝執此緣塵妄心,亦如行客爾。
若真汝心,即無所去。
次許實無移。
箋云:若是汝真心,則不隨前塵變滅也。
云何離聲無分別性?
後責亡鑒性。
箋云:因何有塵之時有分別,離却前塵又無分別之性也?
斯則豈唯聲分別心?
分別我容,離諸色相,無分別性。
次倒色同虗。
箋云:分別,是能分別第六識與眼識同緣。我容,是所分別佛三十二相。阿難前來道:我見如來三十二相,而求出家。又此指中士允所瞻仰。允所,是聽世尊說法之聲。瞻仰,是見世尊三十二相。故云分別我容。此心乃有色相,便有分別性。無色相,則無分別性。是知識如嬴人,非杖不能行也。
如是乃至分別都無。
後顯離相緣,責當邪計。
箋云:八識俱有分別,眼識分別色塵境,耳識分別聲塵,乃至第六分別第七,第七分別第八,第八分別根身器世等。如今八識一時不緣自分,眼離色,第八離眼身器世,分別之心大都落謝。
非色非空。
箋云:非色不見性色之源,但執心無相。非空不見真空之理,但執隨境能鑒。性色即是妙有,妙有是盡空之有,真空是盡有之空,乃真空妙有,妙有真空也。
拘舍離等昧為冥諦。
箋云:問:如今既不見妙有,亦不達真空,此人如何?答云:即同拘舍離,是常見外道,梵語末伽黎。拘舍離□,末伽黎是字,拘舍離是母名,依母稱子。六師之中,乃第二師,執冥性諦為宗,執道本自然,等取六師。外道冥諦,即是數論師。宗師冥決,不知諦者實義,但執第八冥。然計此以為涅槃,不知八識生起之處。
離諸法緣,無分別性。
後離法塵,隨謝。
箋云:忽若有生住異滅法塵影象,便有第六識心。若無此法塵影象,又無第六識心,即意根離却法塵,無分別性。明知祇是妄心逐境亡,意隨塵謝,八識各有所緣之法。
則汝心性,各有所還。
後示錯。文二:初、指妄同賓。
箋云:八還各還前境,眼識還色塵境,第六還法塵境,第七還第八,第八還根身器世等。此是妄,一時隨所還了。
云何為主?
後責徵真體。
箋云:如何為汝心?此是□佗真心妄心,既隨塵各有所還,因何為具心主宰?
第四,寄遺。八,還指。
箋云:此指為前。旅亭指中云:若汝心性各有所還,云何為主?阿難所以向此中便請云:若我心性各有所還,乃至云何無還?於是世尊遂說八般之相,各有可還,明還日輪,乃至當欲誰還?然後便指云:諸可還者,自然非汝,不汝還者,非汝而□,則知汝心本妙明淨。上敘八還指竟。
阿難言:若我心性各有所還,則如來說妙明元心,云何無還?唯垂哀愍,為我宣說。
四、寄遺;八、還指。文二:初、請。
箋云:各有所還,乃八還也。云何無還者,前來云:若真汝心,即無所去。此請無還。若是無還之真性,我未會,請世尊為我宣說。
佛告阿難:且汝見我見精明元。
後示。文四:初、許宣勅聽。文五:初、指妄。
箋云:且汝是阿難,見我是佛見精明,元是眼識現量心。此眼識現量心,是八識親變影象,對境不分能所,如鑑現像。
此見雖非,妙精明心。
次比真
箋云:言此眼識現量心,八識親變。此見雖非妙精明心者,似現量,非真現量也。緣謂居在因位,未轉識成智,念念受色塵境所熏,所以道非精明心。忽若到佛果位中,轉五現量,成成所作智,便是真現量也。既非妙精明心,莫離却似現量外別有真不?莫器外別有金不?下舉喻答。
如第二月。
三、舉喻。
箋云:第二月喻眼識現量心。此心是一切眾生一念違如,便影帶起來,如似小見揑目,見有第二月在。忽若轉識成智,此似現量歸真現量,亦似捻却手後,但是一輪明月。
非是月影。
箋云:謂真不離妄,妄不離真,真妄一體,不是水中之月,影象相分,不實之法也。
汝應諦聽!
四,勅聽。
今當示汝無所還地。
五,許示。
箋云:謂阿難請佛,此許示佗無還之地。無還即真心,世尊且還却前塵八般之相,然後示佗無還。
阿難,此大講堂洞開東方,日輪昇天則有明曜。
中夜黑月,雲霧晦瞑,則復昏暗。
箋云:月半後三更之明,便見黑月,雲□霧集,晦亦瞑昧也。
戶牖之隙,則復見通。
箋云:隙者,孔隙也。
牆宇之間,則復觀壅。
分別之處,則復見緣。
箋云:此是所分別,即缾盂、車乘、象馬、園林、前塵、緣象,不是能分別也。
澄霽𣫍氛,又觀清淨。
箋云:雨晴曰霽。斂則收斂,氛則氛氳之氣。開却氛氳之氣,便是晴空清淨之相。此是離却八相。
阿難!汝咸看此諸變化相,吾今各還本所因處。
二,勸審諸還。
箋云:是此八般本所因□之處,下便徵。
云何本因?
三、徵因所屬。
阿難!此諸變化明還日輪。何以故?無日不明,明因屬日,是故還日。
四、各敘還因。文三:初、還明。
箋云:明還日輪,無日即不見有明,明因屬日,是故還日。
次還餘七。
箋云:暗還黑月。何以故?無其黑月,即不有暗,暗因黑月,故還黑月。後六般作此行相。
則諸世間,一切所有,不出斯類。
後總結:
箋云:則諸世間所有諸法,不出此八般相一時收盡。
汝見八種見精明性,當欲誰還?
三、示性無還。文三:初、總彰離遣。
箋云:八種是前來八種之相,見精明性是眼識現量心,問佗當還何等法,意間比眼識現量心不還前境。
何以故?
次徵述無還。文三:初縱徵。
若還於明,則不明時無復見暗。
次立理。
箋云:若言還明,暗相現時應不見暗,曾知見性不還明也。
雖明暗等,種種差別,見無差別。
後簡示。
箋云:言前境則有老殊別,異此一分,見性無別。
諸可還者,自然非汝;不汝還者,非汝而誰?
後、指實真淨。文二:初、除還指實。
箋云:誰,何也。諸可還者,是妄指前八般境不?汝還者,是真現量不?隨前塵所還之者,不是汝阿難真心,復是何?此指佗無還之地也。
則知汝心,本妙明淨。
後顯性常明。
箋云:指此不還之心,本來微妙,圓明清淨。
汝自迷悶,喪本受輪,於生死中,常被漂溺。
四、傷迷水溺。文二:初、責迷。
箋云:迷則不悟,悶則不入。疏云:迷則隨流不覺,悶則不了心,常喪天本,心虗受輪,溺於生死滿中,常被深落人天,沒溺三塗。
是故如來名可憐愍。
後傷歡。
第五,性無緣相指。
箋云:謂阿難前來八還指中,世尊指現量見分為真。阿難便疑云:此身愛習承熏,仍居漏位,何得言真?便請云:我雖識此見性無還,云何得知是我真性?由是佛借威神,上觀初梵,便對顯科,簡心境云:極汝見元,從日月宮,是物非汝。至七金山,漸漸更觀,雲騰鳥飛,風動塵起,樹木山川,草芥人畜,咸物非汝。則諸物頹,自有差殊,見性無殊。然後從達事見,引入達理見,乃云:若見是物,則汝亦可見吾之見。此達事見也。吾不見時,何不見吾不見之處?此達理見也。又結云:若見不見,自然非彼不見之相等。上敘性無緣相指竟。
阿難言:我雖識此見性無還,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五、性無緣相。指文一切,述前徵審。
箋云:佛指似現量。阿難是大權菩薩,恐一切眾生執此為真,更不修行,示相懷疑,有此問來。或阿難意云:我雖是識,認得此眼識現量,不還前境。前來道:若還於明,即不明時,無復見暗緣。謂此似現量,念念受色塵境所熏,又未能轉成成所作智,居在因位,是有漏。云何是真現量?故云是我真性。
佛告阿難:吾今問汝。
後、密簡真源。文二:初、顯料心境。文五:初、總明觀量。文五:初、初果。文三:初、告知返問。
箋云:出語於佗曰問。
今汝未得無漏清淨。
次彰慶喜漏。存。
箋云:阿難!須陀洹人但盡見道八十八使,故有修道俱生煩惱未斷。若是四果,阿羅漢人斷得有漏、欲漏、無明漏。阿難!居在初果,故有此漏在。
承佛神力,見於初禪,得無障礙。
後明佛借神通,得觀初梵。
箋云:佛乃借其威神之力,見於色界初禪,有三天梵眾:梵輔、大梵。
而阿那律見閻浮提,如觀掌中菴摩羅果。
二,羅漢。
箋云:閻浮,樹名,此土因此彰名,是娑婆一佛化境。菴摩羅果,此果如奈子,即廣州餘柑也。言此尊者得半頭天眼,此約阿羅漢人唯見三千大千世界。
諸菩薩等,見百千界。
三菩薩。
箋云:初地菩薩見百佛世界,二地菩薩見千佛世界,三地菩薩見萬佛世界,四地菩薩見億佛世界,乃至十地見不可說不可說佛世界也。
十方如來,窮盡微塵,清淨國土,無所不矚。
四,佛。
箋云:諸佛世界如空中塵,多是法性淨土香水海等。然諸佛無心外之法,見無不盡。
眾生洞視,不過分寸。
五、凡夫
箋云:洞,大也。言眾生縱然大視,亦不過分寸。蓋或障未亡,見有前塵可為障礙。此一片經意問:雖是殊一分,見性無別緣。謂阿難前來既問云:我雖識此見性無還,云何得知是我真性?所以世尊今時就見分校量,阿羅漢人所見如此,菩薩所見如此,凡夫所見如此,諸佛所見如此。意明諸佛所見,窮盡微塵,清淨國土,無所不見。顯佛真見,無有限量。即此無限量,便是如來藏性。明其因果各別,令一切眾生了似現量,歸真現量,了妄即真也。
阿難!且吾與汝觀四天王所住宮殿。
次舉相同瞻。
箋云:且之一字,未盡之辭。前來佛借佗神力,得見初禪。今簡之,且約近論,故從欲界問起。四天王者,東方治國,南方增長,西方廣目,北方多聞。所住宮殿,皆七寶所成。
中間徧覽,水陸空行,雖有昏明。
箋云:於其中間,周偏觀覧。昏是鐵圍山之內,大鐵圍山、小鐵圍山,日月不到之處,地獄居在其中。明即須彌山,七寶所成,皆有光明,明即日月所照之處也。
種種形象,無非前塵,分別留礙。
箋云:前塵諸形象等,是所緣分別,非能緣分別。謂前塵諸法,無不繫留𦊱礙也。
汝應於此分別自佗。
三、勑簡自佗。
箋云:自是能緣見分,佗是所緣相分。
今吾將汝擇於見中。
箋云:是佛借佗威神也。此文太簡,應云:今吾將汝向於前塵,令汝簡擇見分相分。
誰是我體?誰為物象?
箋云:誰是我體見分?誰為物象相分?
阿難!極汝見源從日月宮,是物非汝。
四、指塵非性。文三:初、量窮雙曜。
箋云:窮極汝眼識現量之見源,從日月宮,日宮闊五十一由旬,月宮闊五十由旬,皆是前塵物,不是汝阿難見。
至七金山
次圓鑒金山。
箋云:然後次第至七金山,是七寶所成:一、持雙跡山;二、持軸山;三、羯地洛迦山;四、善見山;五、馬耳山;六、象鼻山;七、尼民達羅山。
周徧諦觀。
箋云:周旋徧覽,諦實而觀。
雖種種光,亦物非汝。
箋云:須彌山、七金山,與日月等,皆有光明,曰種種光。
漸漸更觀,雲騰鳥飛,風動塵起,樹木山川,草芥人畜,咸物非汝。
後雲:畜通包統收前相。
箋云:漸漸更從下而觀,雲又騰,鳥又飛,有水曰湖,無水曰川,一草一芥,人之與畜總是物,非汝阿難見。
阿難,是諸近遠諸有物性雖復差殊,同汝見精清淨所矚。
五、簡心合認。文二:初、明相殊心一。
箋云:遠是初禪,近乃四天王言,至七金山等諸有物性,雖復差別殊異,同汝一箇眼識現量也。
則諸物類,自有差別,見性無殊。
後指見令收。
箋云:物是草芥樹木等,類是一切形類,人畜等自有差殊,見性且無殊別。
此精妙明,誠汝見性。
箋云:誠,猶實也。又指此精妙,明是眼識現量,實是汝之見性也。
若見是物。
後、密簡如源。文四:初、通徵現識。
箋云:縱佗見同物為許,將妄識同於所見。
則汝亦可見吾之見。
箋云:我亦同汝見,同於物見。汝亦合見吾現量達事之見。汝既見同物,我亦見亦同物。且縱許見同物,如物分明。疏云:若見是物,即縱許心同物相。汝心既視物,何不見吾之見?
若同見者。
二、密引窮真。文三:初、縱前同相,勑照如源。
箋云:言汝之見,若同佛達事見者,引阿難同佛緣事,便得智達俗現量識。
名為見吾。
箋云:阿難見與佛見一,彼此是達事見,便引入達理見。
吾不見時。
箋云:是佛達理,根本智中不作能所之見。則根本智冥合真如之時,理與智冥,心與神會。如函與蓋,不分能所。如鹽與水,了無分別。如日與空,不分彼此。唯真聖者,內自證知,不通因位。
何不見吾不見之處?
箋云:言汝同何不見我達理見之處,是所證之地,此是佛邀佗從達事見引入達理見。問:佛智無漏,等覺猶迷,何以如來與阿難同見?答:佛純無漏,豈合同觀?然因位與果位難殊,而性無殊,所以如來密許。
若見不見。
次明智不能觀,重袪無相。
箋云:佛向阿難道:汝若見我根本智緣理絕待之見。
自然非彼不見之相。
箋云:言若入我達理不見之處,覓箇不見相,亦不可得。此袪不見之相也。
若不見,吾不見之地。
後即成真極,使證佛心。
箋云:汝若也不見我不見之地,是入根本達理之後,超彼不見之相地,是實際理地,不受一塵,何處有不見之相?
自然非物。
箋云:若見此之境界,無前來若見是物之見也。
云何非汝?
箋云:指本真性不可非汝阿難見,此正是汝阿難之見性也。
又則汝今見物之時,汝既見物,物亦見汝。
三、責心境混宜。
箋云:物亦有見,汝亦有見。有情成無情,無情成有情。
體性紛雜。
箋云:自體性紛然,與物相雜。
則汝與我。
箋云:則汝是阿難,與我是佛,則能依。
并諸世間。
箋云:是所依。
不成安立?
箋云:物亦成人,人亦成物,將何安立?有所依世間,然後便有能依有情,方成安立義。如今有情成無情,無情成有情,將何安立?安立是受用之義,能為用是心,所受用是象馬、園林、缾衣、車乘等。今既能所相雜,受用義則不成。此一片經,為前佛縱他見同物,恐他執道物亦有見,人亦有見,所以有此文來。
阿難!若汝見時,是汝非我。
四、責憑他斷惑。
箋云:若汝見時,唯是汝見,非我見。汝見之外,覓我見不可得。為佛前借他威神得見初禪,恐他執見是他別人,故有此文來。
見性周徧,非汝而誰?
箋云:言見性周徧法界,非汝阿難,更是阿誰?
云何自疑,汝之真性?性汝不真,取我求寶。
箋云:此性是汝性,云何道不真,却從我求真實?乃責阿難前來道:我雖識此,見性無還,云何得知是我真性?
第六,體無盈縮指。
箋云:然謂前來佛借阿難威神上觀初梵,今向此中佛攝威神,阿難但觀簷宇,便疑云:此見為復縮大為小?為當牆宇夾令斷絕?於是世尊舉挽難縮,引竇難夾而釋之。又說眾器分空喻云:譬如方器中見方空,吾復問汝:此方器中所見方空,為復定方?為不定方?若定方者,別安圓器,空應不圓;若不定者,在方器中,應無方空。上敘體無盈縮指竟。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此見性必我非餘。
六、體無盈縮指。文二:初、陳疑請決。文三:初、觀塵廣狹。
箋云:若此是佛所指之性,非汝而誰?之性咸物,非汝之性,必定是我之見,非餘別人。
我與如來觀四天王勝藏寶殿,居日月宮。
箋云:是佛前來借他神力,觀欲界四天王宮,其中有殊勝寶藏寶殿,七寶所成。次第又見日天子、月天子所居之宮。
此見周圓徧娑婆國。
箋云:言我在彼中見,乃周圓徧滿此娑婆國土。梵語娑婆,華言堪忍。釋迦佛忍耐教化一切眾生。
退歸精舍,秖見伽藍;清心戶堂,但瞻簷廡。
箋云:然後退歸到祇園精舍,祗見伽藍,梵語僧伽藍摩,華言道園,清潔其心於戶牖堂室之內。簷即屋之簷,兩邊飛廊謂之廡。
世尊!此見如是,其體本來周徧一界。
次陳縮斷疑。
箋云:前觀欲界四天王宮等,此之見性,周徧此一娑婆世界。
今在室中,唯滿一室。
箋云:令在此堂中,唯觀一室簷廡等事。
為復此見縮大為小?
箋云:言為復此見在日月宮便大,莫是縮却前來大見,在此中為小見?
為當牆宇,夾令斷絕?
箋云:為復此見被牆壁屋宇夾斷,一半在此邊,一半在那邊?
我今不知斯義所在,願垂弘慈,為我敷演。
後伸疑請決。
佛告阿難:一切世間,大小內外。
後釋妨消迷。文五:初責迷塵相。
箋云:大則須彌,小則塵芥。內則寰宇,外則太虗。舉類指明。
諸所事業。
箋云:所榮曰事,事成曰業,統述前塵。
各屬前塵。
箋云:各屬前塵物象。
不應說言見有舒縮。
箋云:前塵有舒有縮,見則無舒無縮。舒則開是大,縮則合是小。
譬如方器中見方空,吾復問汝:此方器中所見方空,為復定方?為不定方?
二、舉喻除疑。文四:初、舉喻立問。
箋云:器喻前塵,空喻見。此一片文,因阿難說見有大小,所以佛說眾器分空喻。
若定方者,別安圓器,空應不圓。
二難相不成。
箋云:說定又有何過?便牒:若澤定在方器中成方空者,別安圓槃於方器上,空應不合圓。似將方盤,其中見有方空,如羊角中名尖空。空曾知不定方,在方既不定方,在圓亦不定圓。如今又圓法上見,若決定在上,便大歸祇園,應不合小。如今又小,曾知在上見亦不大,在下觀簷廡見亦不小。
若不定者,在方器中應無方空。
箋云:如今又有方空,曾知又且是方。若如此,在上見大,在下見小,有何相違?
汝言不知斯義所在,義性如是,云何為在?
三、引疑彰實。
箋云:阿難前請云:不知斯義所在。佛今答之,義性如是分明,不可更問所在。
阿難,若復欲令入無方圓,但除器方,空體無方,不應說言更除虗空方相所在。
四、比除前相。
箋云:但除前境大小,見相無其大小。不了境唯心現,法界一真,妄識觀塵,遂成大小。欲除心相,達境元如,境相不生,心圓普寂。
若如汝問,入室之時,縮見令小,仰觀日時,汝豈挽見齊於日面?
三、引難消妨。文三:初、舉挽難縮。
箋云:牒陀前疑,便舉挽難縮。汝且仰面觀日之時,汝若挽得見齊於日面,我便許汝縮見為小。挽見齊面既不得說,縮大為小義不成。關云:出門若挽見,挽見齊日面,入室許縮見,縮見便成小。出門挽見不齊日,入空縮見不成小。
若築牆宇,能夾見斷,穿為小竇,寧無續跡?
次引竇例夾。
箋云:若築牆宇,能夾見斷,是牒前疑,便引竇例。夾難:汝既言夾令見斷,如今穿牆為箇竇穴,外見亦合來接,內見於竇不無相接之跡,今因何又無續跡?關云:穿為小竇時,小竇有竇跡,若築牆宇時,詳夾見令斷。穿為小竇時,小竇無竇跡,若築牆宇時,早晚夾令斷。
是義不然。
後結責。
箋云:便責汝前來縮大為小,夾令見斷,是義不如此。
故於是中,觀大觀小。
箋云:迷心執境,見大相小相也。
若能轉物。
立勸歸圓證。
箋云:起根本□□色,即是空,即轉物也。
即同如來。
箋云:達色□之□也。
身心圓明。
箋云:身是法身,心是真實心。圓徧疑明,或本來圓、本來明。
不動道場。
箋云:放光云:法□去來,無動轉相。
於一毛端,徧能含受,十方國土。
箋云:毛端是□□□□□相,含受國土是大,了大無大相,則大□□□□□現大,大小融明。或一毛是小,小亦不離一真。十方國土是大,大亦不離一真。猶如大海,了一滿是鹹,大海亦然。
大佛頂首楞嚴經卷第二上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二之下
阿難白佛言:世尊!若此見精必我妙性,今此妙性現在我前。
七、見非一異指。文二:初、舉違生難。文六:初、定其前執。
箋云:此指謂因前性無緣相□。指云:見性周徧,非汝而誰?今向此中,阿難便疑云:若此見精,必我妙性,今此妙性,現在我前。世尊便難云:若實汝前,汝實見者,即此見精,既有方所,非無指示。汝今於我師子座前,舉手指陳:陰者是林,明者是日,礙者是壁,通者是空,乃至何者是見?若空是見,既以成見,何者是空?若物是見,既以是見,何者為物?又問:汝可微細披剝萬象,扸出精明精妙見元,指陳示我。阿難又不能於萬象中指得是見。佛言:如是,如是。又問:何者非見?所以阿難復不能指得非見。世尊又云:如是,如是。乃至若樹非見,云何見樹?若樹即見,復云何樹等?所以阿難不知所指為當是見是,非見不是等事。上敘見非一異指竟。若此見精,則眼識現量,必我妙性,是牒前性無緣相。指云:見性周徧,非汝面誰?又前云:此精妙明,誠汝見性,今此妙性,現在我前。如緣可對,阿難懷得影象之見。然阿難是大權菩薩,無此影象之見,為見資糧、加行二位,作扸色明空觀、義空觀、名義自性觀、名義差別,觀出觀來,便認心頭凝然底空為所證之理,此是影象之見未忘。所以化佛說偈呵云:現前立少物,為是唯識性,以有所得故,非實住唯識。阿難今來舉疑,欲得佛破之,所以如此執也。
是必我真。
次責棄能緣。
箋云:若有見性在我前,必定是我真性。
我今身心復是何物?
箋云:既有一箇見性在於我前,我身與心又成甚物?須成無情去。
而今身心分別有實。
三、述鑒有無。
箋云:言我今又有分別是實。
彼見無別,分別我身。
箋云:彼如緣可對之見,在我眼前,又無分辯我身,惟我分別。
若實我心,令我今見。
四、述迷收棄。
箋云:言彼妙見若實,是我真心,令我今見,如緣可對。
見性實我,而身非我。
箋云:眼前見性,若實是我心,而我自家身又不是我,須成別人。
何殊如來,先所難言,物能見我。
五、引前來問。
箋云:引前來性無緣相,指責心境混宜。云:又則汝今見物之時,汝既見物,物亦見汝。
惟垂大慈,開發未悟。
六、請決雙心。
佛告阿難:令汝所言見在汝前,是義非實。
後,重詰強疑。文四:初,邀分性象。文五:初,責緣。文二:初,責緣虗影。
箋云:牒他阿難,疑言此義亦非是實。
若實汝前,汝實見者,則此見精,既有方所,非無指示。
後縱實邀呈。
箋云:若實汝前,汝實見者,是牒既言如緣可對,當在汝前亦有箇方道處所,便有所著,不無箇指出顯示向我。
且今與汝,坐祇陀林,偏觀林渠,及與殿堂,上至日月,前對恒河。
二、舉相。文二:初、綰明前相。
箋云:且我即今共汝阿難坐祇陀林,周徧觀察林木渠流,并與殿堂上至日月面前,又對恒河。
汝今於我師子座前,舉手指陳是種種相:陰者是林,明者是日,礙者是壁,通者是空。
後對指前緣。文二:初、麤。
箋云:師子座,表無畏說。舉起手指出陳說,是前塵等法。見陰森者,是林木。光明者,是日頭。阻礙者,是牆壁。虗通者,是虗空。
如是乃至草樹纖毫,大小雖殊,但可有形,無不指著。
後細。
箋云:或草或樹,纖細毫末,大則須彌,小則芥子。是前塵諸物,象等各別,但可有箇形狀,無不指著。
若必其見現在汝前,汝應以手確實指陳:何者是見?
五、邀。文三。初、邀搜萬象。
箋云:汝可微細披開,剝露萬象之中。
扸出精明清妙見元,指陳示我。
二、抑剖心靈。
箋云:向其中剖扸,指出精真凝明,清淨微妙。見元是眼識現量,指陳示我。
同彼諸物,分明無惑。
三、比象同瞻。
箋云:扸出示我,同彼面前物分明,無使惑亂。
阿難言:我今於此重閣講堂,遠洎恒河,上觀日月,舉手所指,縱目所觀,指皆是物。
二、述不能離。文三:初、述可緣成相。文二:初、明相理。
箋云:洎,及也。祇桓精舍有重門樓閣,屋上之屋日閣。講堂是演妙義之舍,舉起一手所指,縱眼目所觀,指示皆是前塵物等。
無是見者。
後述無心。
箋云:無物是我之見。
世尊,如佛所說:
次引說難,分文二:初謙劣學。
箋云:如佛所說,教我於萬象之中剖出精見。
況我有漏初學聲聞?
箋云:分別煩惱雖無,俱生猶在。二空之中,秖得人空,未得法空。二死之中,秖得分段,未得變易。故有三漏存在,又是初果之人。
乃至菩薩亦不能於萬物象前剖出精見,離一切物別有自性。
後引上乘。
箋云:十地菩薩見性,猶如隔羅縠看月,未得分明。菩薩之人猶有一障二愚在,不能於前塵之中剖出精見,離却一切物外別有自性。
佛言:如是,如是!
後如來印可。
箋云:佛見他阿難不能指出,密解雙空。雙空則見分相,分乃印之。
佛復告阿難:如汝所言,無有精見,離一切物別有自性。
三、就相徵心。文四:初、牒前非離。
箋云:無有精見,是眼識現量心。言我也不能於前塵萬物之中,別剖出箇精見。
則汝所指是物之中,無是見者。
二、指相非心。
箋云:則汝前來所指是物之中,無是汝見者。重躡前語。
今復告汝:汝與如來坐祗陀林,更觀林苑乃至日月種種象殊,必無見精受汝所指。
三、重審非心。
箋云:是汝前來不能扸出精見,必定是無見精受汝所指,且牒他著無見。
汝又發明此諸物中何者非見?
四、詰心成相。
箋云:汝更向前塵之中,指出那箇不是汝見?
阿難言:我實徧見此祗陀林,不知是中何者非見?
四、酬非一異。文四:初、舉相成心。
箋云:我也不知是中何者是非見,非見亦不可得。
何以故?若樹非見,云何見樹?若樹即見,復云何樹?如是乃至若空非見,云何見空?若空即見,復云何空?
二、徵陳一異。
箋云:自徵有。何以之故?若面前樹不是見,云何又見樹分明?若樹即是我,能緣見分,云何又喚作樹?須奪却樹名。空亦如是。
我又思惟:是萬象中微細發明,無非見者。
三、審相成心。
箋云:我又思惟,是萬象之中覓箇非見又無。
佛言:如是,如是!
四,如來即理。
於是大眾非無學者,聞佛此言,茫然不知是義終始,一時惶悚,失其所守。
八、空華一月,指文四:初、聽徒亡指。
箋云:第八、空花一月,指空花表妄,一月是真。此指因其大眾茫然不知是義終始,一時惶悚,失其所守。於是文殊菩薩愍諸四眾不知是義終始,所以起來代問。經云:是時,文殊師利法王子愍諸四眾,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世尊!此諸大眾不悟如來發明二種精見色空是非是義。世尊!若此前緣色空等象,若是見者,應有所指;若非見者,應無所矚。而今不知是義所歸,故有驚怖。於是世尊說文殊一質喻,又說假月喻,云:知第一月誰為是月?又誰非月?文殊!但一月真,中間自無是月非月。上敘空花一月,指非無學者,簡去無學乃有學也。阿難初果之人,聞佛前來,令佗於萬象中指出何者是見,阿難折不得,佛又即云如是。又教佗向萬象中剖出非見,阿難又扸不得,佛又即云如是。又不知是見非見,非非見是是見,所以茫然,失其所守。不了見相為復始一終二?為堂本來元一?一時與大眾惶怖驚悚,失其歸真之路。守者,止也。
如來知其,魂慮變慴,心生憐愍。
二、佛慰驚懷。文三:初、興慈。
箋云:精魂念慮,改變驚慴,心生憐念哀愍。
安慰阿難,及諸大眾:諸善男子!無上法王。
次告實。
箋云:佛呼前來,失其所守。大眾法華云:無上兩足尊,法中自在曰王。
是真實語。
箋云:世尊欲說法,恐佗將謂戲論,向此中先立誓云:是真實語。金剛經云: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不誑語者。
如所如說:
箋云:上是理如,下是智如,乃理智一如也。
不誑不妄,非末伽棃。
箋云:六師之中第二外道,此人執一切自然,如桃圓、棘尖、鶴白、烏玄等。
四種不死矯亂論議。
箋云:四種如常不死者,不知有為之福,福謝即墜,佗便計為常住,矯誑作亂論議。佛云:我是真實之語,非此四種。
汝諦思惟,無忝哀慕。
後勸審。
箋云:忝,辱也。言無辱我前來,指指之中,皆有哀憐慕念於汝。
是時,文殊師利法王子愍諸四眾,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合掌恭敬而白佛言:
三、文殊代問。文四:初、指迷雙理。
箋云:紹隆佛日,補處稱尊,曰法王子。此菩薩過去是七佛祖師,名龍種上尊王如來。文殊大智人,深達法源底。聽法即坐,伸問便起。
世尊!此諸大眾。
二代敘疑懷。
箋云:指前失其所守之眾。
不悟如來發明二種,精見色空是非是義。
箋云:二種,則見、相二種也。精見是見分,色空是相分。是與非二義,曰是非是義。不知是義是,非義非;非義是,是義非也。
世尊!若此前緣色空等象,若是見者應有所指。
箋云:不無箇指出示人。
若非見者,應無所矚。
箋云:矚,見也。應不見前塵等法,言無有觀矚也。
而今不知是義所歸,故有驚怖。
箋云:所以失其所止也。
非是疇昔善根輕尠。
三舉眾根微。
箋云:文殊又出佗過,言非是疇昔善根輕尠,此乃正是疇昔善根輕尠也。
惟願如來大慈發明。
四、請宣全理。
此諸物象,與此見精,元是何物?
箋云:物象是相分,見精是見分,為當是甚物?
於其中間,無是非是。
箋云:於其中間為說出見相二分是非,令佗悟無是無非。
佛告文殊,及諸大眾:十方如來。
四、如來正演。文四:初、總明真妄。文三:初、明上乘無學處定疑真。
箋云:如則如如之理,來則行人起智,來合一真如理。是如即來,名曰如來;是如不來,名曰眾生。
及大菩薩。
於其自住,三摩地中。
箋云:梵云三摩鉢提,唐言等至。等謂齊等,離沈掉故。至猶到也,到勝定故。定之異名,是果位聖人所住之處,不出法界大定。若是果位諸佛,是全證首楞嚴大定之人。
見與見緣。
次陳二分雙,融花無四相。
箋云:見是見分,見緣是相分也。
并所想相。
箋云:八識俱有想相,因相生想,故曰想相也。
如虗空花,本無所有。
箋云:妄法不實,如似空花水月,兔角毛輪,有何體相?
此見及緣。
後明妄本真體,不立是非。
箋云:此見是見分,及緣是相分。
元是菩提妙淨明體。
箋云:佛又恐眾生執斷,一向著無。又云:妄心無處即菩提,生死涅槃本平等。
云何於中有是非是?
箋云:有是是見分,非是是相分,妄即真故。何有見分是,相分非?
文殊!吾今問汝,如汝文殊更有文殊,是文殊者為無文殊?
二、舉喻消疑。文二:初、就身明一。文三:初、法王垂問。
箋云:法上而論,一真法界,還有是法界?為無是法界?
如是,世尊!我真文殊,無是文殊。
次妙德酬真。文三:初總明無是。
箋云:一真法界,無是文殊,覓是法界,了不可得。
何以故?若有是者,則二文殊。
次徵述二生。
箋云:若有是法界,即成二法界。
然我今日非無文殊,於中實無是非二相。
後圓成一體。
箋云:不無文殊之體,於一法界中亦無是法界、非法界。下佛又合云:
佛言:此見妙明與諸空塵亦復如是。
後如來合理。
箋云:此見妙明是見分,與諸空塵是相分。
本是妙明,無上菩提,淨圓真心。
箋云:本是微妙凝明無上菩提,清淨圓妙真心。
妄為色空,及與聞見。
箋云:問:既是真因,何有見、相二分?經中答:妄為色空是相分,及與聞見是見分。相本一真法界,謂一切眾生一念違如,覺勞相現,便有業轉,現三細識,為見、相二分。所以元於一精明,分成六和合。
如第二月。
後假月呈全,文三:初、舉喻明妄。
箋云:天上秪有一月,因小兒揑目而成。二月前如汝文殊下,是顯真無妄,此喻妄本無。
誰為是月?又誰非月?
次明二分本無。
箋云:第二月若是有,便說是月非月。第二月脫體是空,說甚是月非月。法上見相二分若是有,便說見分是,相分非。見相二分脫體是空,無見分是,相分非也。
文殊,但一月真,中間自無是月非月。
是以汝今觀見與塵。
三、顯溺是非。
箋云:觀見是見分,與塵是相分。
種種發明,名為妄想。
箋云:種種發起明白,此是虗妄想相。
不能於中,出是非是。
箋云:不能於中出見相二分是非,若了見相二分脫體是空,便能出是非是。
由是精真,妙覺明性。
四、述真出妄
箋云:則本真如性也。
故能令汝出指非指。
箋云:出指則無見分,非指則無相分。明來暗謝,智起惑亡。
阿難白佛言:世尊!誠如法王所說,覺緣徧十方界,湛然常住,性非生滅。
九、破自然。文二:初、引難。文五:初、牒前理。
箋云:第九、破自然。然謂前空花一月指中云:此見及緣,元是菩提。及體無盈縮指云:見性周徧,非汝而誰?阿難示相,執為自然,要破外道執自然計。阿難問云:誠如法王所說,覺緣徧十方界,湛然常住,性非生滅,與先梵志娑毗迦羅所談冥諦及投灰等諸外道種說有真我,徧滿十方,有何差別?所以世尊從四境破。經云:此見為復,以明為自,晴、通、塞等亦復如是,乃至云何成見。上來敘破自然。誠,信也。此牒指意。
與先梵志。
二類邪宗。
箋云:志事梵大,名曰梵志。
娑毗迦羅。
箋云:是黃頭仙,則數勝二論師教主也。
所談冥諦。
箋云:此外道不知八識生起因由,為是冥性,諦即冥然。不知從冥生覺,覺生我心,我心生五微,即色、聲、香、味、觸。五微生五大,即地、水、火、風、空。五大生十一根,五知根即眼、耳、鼻、舌、身,五作業根手、足、口、聲、男、女、心,平等都成二十四。更有神識處中,成二十五諦。
及投灰等。
箋云:若是苦行外道,在佗化自在天灰身,五熱炙身,淘糟飲汁等,是無利勤苦。
諸外道種,說有真我,徧滿十方,有何差別?
箋云:是六師外道,言有真實之我,周徧十方,此數勝二。論師執我徧滿虗空,猶如微塵。佛今說云,身心圓明不動道場,徧能含受之性,何異此外道執?
世尊亦曾於楞伽山,為大慧等敷演斯義。
三、引昔說。
箋云:梵語楞伽山,華言孤絕山。言其山孤絕,非神通者不能到此。山神三首八臂,請佛入彼山。故世尊在彼,為大慧菩薩說經,敷揚演暢此理。佛說從如來藏性,周徧法界。
彼外道等,常說自然。
箋云:彼外道等常說自然周徧法界。
我說因緣,非彼境界。
箋云:我說因緣,是說如來藏性周徧真我法界,非彼外道說自然神我之境界也。
我今觀此覺性自然,非生非滅,遠離一切虗妄顛倒。
四、述現理。
箋云:阿難!執為自然,非生非滅。
似非因緣與彼自然。
箋云:執云此性也似因緣,看來又不是因緣,與彼外道自然一般,我看此性必是自然。
云何開示不入群邪,獲真實心妙覺明性?
五請簡邪。
佛告阿難:我今如是開示方便,真實告汝,汝猶未悟,惑為自然。
後通疑。文四:初、責迷強計。
箋云:我今如是第一指、第二指,乃至指指,俱是開通指示,方法巧便,真實告汝。汝猶未悟,却虗妄迷惑,執為自然。
阿難!若必自然,自須甄明有自然體。
二,縱立邀觀。
箋云:若必定是自然,自須甄簡辯明,有箇自然之體。
汝且觀此妙明見中以何為自?
箋云:汝且觀此真性之中,以何法為自然?後就境破境,境既將亡,執心乃謝。
此見為復以明為自,以暗為自,以空為自,以塞為自?
三徵
箋云:此見是自然之見,為復以明相?為自下向四境上徵?
阿難!若明為自應不見暗,若復以空為自體者應不見塞,如是乃至諸暗等相以為自者,則於明時見性斷滅。云何見明?
四難。
箋云:若明為自,見性須隨明境落謝,應不見暗境。以空為自,到見塞之時,應不合更見塞,謂見性隨空落謝。如今又見塞,曾知不與空為自,如是乃至超越中間。若以暗相為自,至暗根謝,明境現,自性便合隨暗相落謝。第二、明境現時,不合更見明。如今又分明見明,曾知不以暗為自。
阿難言:必此妙見性非自然,我今發明是因緣生,心猶未明諮詢如來,是義云何合因緣性?
十、破因緣執。文二:初、陳。
箋云:第十、破因緣。然謂阿難慣習無依,仍懷退倚,遂計為因緣執,所以世尊亦於四境單破因緣。經云:此見為復因明有見、暗、通、塞等。所以阿難又引昔說四緣成見,來難世尊,所以世尊遂乃前含後尅而指之。含指云:汝今當知,見明之時,見非是明、暗、通、塞等。後尅指云: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見猶離見,見不能及。上敘破因緣性是微妙,見性非自然。我今發起明白,決定是從因緣生。因者,親義;緣者,與力成辦義。阿難雖執為因緣,自亦道我未能明了。諮請詢問如來,是義云何得契合因緣之性?或可為復合是因緣,合不是因緣?取前義。
佛言:汝言因緣,吾復問汝,汝今因見,見性現前。
後、破。文三:初、破。文二:初、單破。文二:初、立。
箋云:且縱許聽從見性現前,如緣可對分明,然後便破。
此見為復因明有見,因暗有見,因空有見,因塞有見?
後、破。文二:初、因。文二:初、徵。
箋云:此見為復是因明相有見?為復因暗相有見?向四境徵,亦向四境上破,明來奪暗,暗來奪明。
阿難,若因明有應不見暗,如因暗有應不見明,如是乃至因空、因塞同於明暗。
後難。
箋云:因明因暗,攝取因空因塞,此破因也。破緣空塞,攝取明暗。
復次,阿難!此見又復緣明有見,緣暗有見,緣空有見,緣塞有見。
後緣。文二:初徵。
阿難,若緣空有應不見塞,若緣塞有應不見空,如是乃至緣明緣暗同於空塞。
後難。
箋云:見唯是箇眼識現量心,不是明境暗境,通塞亦爾。
當知如是精覺妙明,非因非緣亦非自然。
後,雙破。文三:初,綰雙重拂。文二:初,拂虗。文四:初,雙袪。
箋云:當知如是精真本覺微妙疑明之性。外人問:本覺明性,莫是因緣否?經答:亦不是親義,亦非與力成辦義。又問:本覺明心,莫是自然否?答:亦非自然。
非不自然。
二、重遣
箋云:既不是因緣自然本覺明性,莫是不因緣不自然義否?經答:亦不是不自然攝,非不因緣。
無非不非。
三拂跡。
箋云:既不是不因緣、不自然,本覺明性,莫是非不因緣、非不自然否?經答:無非是,無非因緣,無非自然;無不非是,無不非因緣,無不非自然。此句拂上二句。
無是非是。
四俱融。
箋云:既無非不非,莫是離三非之是否?答:無是非是,亦無前離三非之是。既無離三非之是,莫非無是否?答:非是也。無離三非無是之非,是纔有非便有是,今是與無是俱無也。
離一切相,即一切法。
後指實。
箋云:結前是非之法。雖離前是非之相,又不捨是非之相。既不取捨,方合本真之理。下文便責。
汝今云何於中措心,以諸世間戲論名相而得分別?
次責妄緣名。
箋云:汝今云何於其中間措致其心?用是世間有為虗妄不實之法,猶如小兒戲論之言,便執自然與彼因緣。下說喻。
如人以手撮摩虗空,只益自勞,虗空云何隨汝執捉?
後引喻明真。
箋云:如人用手掌要攝虗空,向手中摩,只益自家勞倦。太虗如何隨汝執捉法?上手喻能緣妄心,撮摩喻分別,虗空喻真性。將能緣妄心分別真性,只益自家勞倦。若是真性,何處隨汝妄心分別也?
阿難白佛言:世尊!必妙覺性非因非緣。
次救。文三:初舉現旨。
世尊云何常與比丘宣說見性具四種緣?所謂因空、因明、因心、因眼。
是義云何?
佛言:阿難!我說世間諸因緣相非第一義。
後重破。文三:初、顯前權指。
箋云:四十五年前法相宗中,說世間麤淺義諸因緣相,如唯識頌云:眼識九緣生,耳識唯從八,鼻舌身三七,後三五三四。若脚下種子生頭上,眼識現行順世間。說因緣化彼小根之者,非是此經第一義緣,謂四十五年後說此佛頂首楞嚴經是性宗,會權歸實,攝相歸性,非同四十五年前覆相等教,是第二義,非第一義也。
阿難!吾復問汝:諸世間人說我能見,云何名見?云何不見?
次、再破因疑。文二:初、徵酬世見。文三:初、問。
箋云:佛欲順佗,且就世間人問。諸世間人說我能見,如何名為見?如何名為不見?雙問下,阿難順世人答。
阿難言:世人因於日、月、燈光見種種相,名之為見;若復無此三種光明,則不能見。
後答:
箋云:如世間人有日、月、燈三光方見,無此三種光時,言是無見。
阿難!若無明時名不見者。
後、指非因。文三:初、破因存見。文二:初、牒闕因無見。
應不見暗。
次責何得觀幽。
箋云:汝如今因何又見暗?
若必見暗,此但無明,云何無見?
阿難!若在暗時不見明故,名為不見;今在明時不見暗相,還名不見。
次、隱見權因。文二:初、互舉相權。
箋云:若在暗時,不見明境,便言不見,將暗難明。今在明時,不見暗相,還名不見。意謂既在暗名不見,在明時亦須不見。
如是二相,俱名不見。
後雙標總失。
箋云:見明也不見,見暗時也不見,故云二俱不見。𨴛云:若在暗時不見明,不見明故名不見。今在明時不見暗,不見暗故名不見。見則總須見,不見總不見。二彼俱屬相,何得一見一不見?
若復二相自相凌奪。
後、顯見常存,述因凌奪。文二:初、舉因凌奪,顯性真常。文二:初、牒因。
箋云:明暗二種,相相凌奪也。
非汝見性於中暫無。
後指見。
箋云:不是汝之見性,於中暫無。
如是則知二俱名見。
後、綰對二因,俱成見理。文二:初、雙成。
箋云:見明既爾,見暗亦然。
云何不見?
後總責。
箋云:云何汝前來云明時見,暗時不見也?
是故,阿難,汝今當知,見明之時,見非是明;見暗之時,見非是暗;見空之時,見非是空;見塞之時,見非是塞。
後重明真妄。文三:初含明。
箋云:見明之時,見不是明。見若是明,明境落謝之時,應不見暗。空塞亦然。
四義成就。
箋云:雖見不是明、暗、空、塞等,又分明見明、見暗、見空、見塞四義,則明、暗、空、塞也。成就,則圓滿義、具足義。此約含指後尅指。
汝復應知,見見之時,見非是見。
次尅簡文三:初真覺妄識。
箋云:應,猶合也。上見是智,下見是理。起根本智,冥合一真。如理之時,理與智冥,心與神會。然此真見之智,不是見聞妄見。
見猶離見,見不能及。
次真謝妄名。
箋云:真見既離妄見,妄見不及真見,謂真與妄殊也。疏云:妄不屆真,迷不接悟。下便責。
云何復說因緣、自然及和合相?
後責談名相。
箋云:責陀同。內道計因緣,外道計自然,此未到和合文。世尊欲重向下,破和合。
汝等聲聞狹劣無識,不能通達清淨實相。
後勑勤修證。文二:初彰劣慧不了真源。
箋云:佛責阿難與諸有漏者。法華云:眇目矬陋,無威德者。二空之中,秪得人空,未得法空,是觀空狹劣;二死之中,秪得分段,未得變易,是出死狹劣;二障之中,秪斷煩惱,未斷所知,是斷障狹劣。無識則無知也。無相不相,是真實相,是本真如理。
吾今誨汝,當善思惟,無得疲怠,妙菩提路。
後告善思,令端妙智。
箋云:佛誠誨於佗,汝當善自思惟,專注一心,是我前來指云見明之時,見非是明,乃至四義成就,又云見見之時,見非是見等,汝不得於中生疲倦懈怠之心。妙菩提是佛果位中二轉依果,菩提有四,此是無上菩提路,則真覺之路,乃三乘聖人遊履之地,恐佗秪到化城而止。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佛世尊為我等輩宣說因緣及與自然諸和合相、與不和合,心猶未開。
十一、覺眚非見指。文二:初、述迷深旨,懇請重宣。文四:初、誘淺尚疑。
箋云:十一、覺眚非見指。此指來意,謂前來破因緣中,世尊尅指云: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見猶離見,見不能及。阿難向此中請云:而今更聞見見非見,重增迷悶。於是乎世尊便說別眚殊觀,同洲異覩。以此二事,進退合明,方知皆妄。如別眚殊觀喻云:如世間人,目有赤眚,夜見燈光,別有圓影,五色重疊。於意云何?此若燈色,則非眚人,何不同見?而此圓影,唯眚之觀。是故當知,色實在燈,見病為影,影見俱眚,見眚非病。又說同洲異覩喻云:阿難!若復此中有一小洲,秪有兩國,唯一國人同感惡緣,或見二日,或見兩月,暈適珮玦,彗孛飛流,負耳虹蜺,種種惡相。但此國見,彼國眾生本所不見,亦復不聞等。總指云:覺見即眚,本覺明心,覺緣非眚,覺非眚中,此實見見。上敘覺眚非見指竟。和合是欲、色二界,非和合是無色界,無色蘊故,稱不和合。
而今更聞,見見非見,重增迷悶。
二、聞深益昧。
箋云:迷而不悟,悶而不入。
伏願弘慈,施大慧目,開示我等,覺心明淨。
三請垂悲演。
箋云:弘,大也。示我真智,如眼照物,不殊開通。指示阿難等諸有學,覺心明淨是理。
四雨淚翹承。
爾時,世尊憐愍阿難及諸大眾。
後愍責多聞,再揚幽旨。文二:初哀迷□責,遠備雙標。文四:初意垂遐演。
將欲敷演大陀羅尼。
箋云:將,當也。欲,希欲也。敷即是演,亦云陀隣尼,具四義:法、句、呪、忍。華言總持,總謂包攝在心,持謂冥記不忘。生起向下二力加持修證分。
諸三摩提,妙修行路。
箋云:生起向下慧觀圓通修證分。妙者,離能所故,離名絕相稱妙。生起向下萬行圓資修證分。向一念上排布六十聖位,六十聖位不離一念,一位具足一切位,一切位不離一位。
告阿難言:汝雖強記,但益多聞,於奢摩佗微密觀照,心猶未了。
二、責少定多聞。
箋云:一心淨住曰微,密照心源曰密,從妄觀真曰觀,從真了妄曰照。
汝今諦聽,吾當為汝分別開示。
三勑聽許宣。
亦令將來,諸有漏者,獲菩提果。
四、遠擕迷品。
箋云:佛亦不但是為現在,意為當來,正是今時。如父慰子病者,先憂有漏,簡去無漏菩提是有為果,影取涅盤是無為果,則佛果位中二轉依果也。
阿難!一切眾生輪迴世間。
後、同別分詮,合明真妄。文二:初、總標迷倒。文二:初、統包輪轉。
箋云:根本無明是能輪迴,三塗受苦是所輪迴,謂漂淪迴轉也。
由二顛倒分別見妄。
箋云:由,因也。分別是能分別之心,因第六識。見則見分,妄則虗妄之法,是相分。
當處發生。
箋云:當處,則念起處也。若是善念發生,便生天人等道。若是惡念發生,便生地獄、餓鬼等道。
當業輪轉。
箋云:善因生善道,惡業隨泥犂,輪流改轉,向三界受生。
云何二見?
後徵列雙名。
一者、眾生別業妄見。
箋云:別別造業,受別報身,別於諸佛也。
二者、眾生同分妄見。
箋云:同造惡業,同感見相二分,分即分類或分,是同一界分之上,見有不同。
云何名為別業妄見?
後、別興徵詮。文三:初、別眚殊觀。文六:初、標。
箋云:且先說別業。
阿難,如世間人目有赤眚,夜見燈光,別有圓影,五色重疊。
二立
箋云:世間人,喻一切凡夫。目,喻真性覺照之用。赤眚,眼中翳也,喻根本無明妄見。緣一切眾生起智外求,背體而現,便見有根本無明。夜,喻生死無明長夜。見,喻能緣見分。燈,喻諸佛如來法性淨土。一切眾生既無明為能變,便有見分起來。見諸佛如來法性淨土,上有五塵色聲等法,重重起來,此因所變。重疊者,因動有聲,因聲有色,因色有香,因香生味,因味有觸。五大、五蘊等義,亦可配之。
於意云何?
三審
此夜燈明所現圓光,為是燈色?為當見色?
四徵
箋云:言此五塵妄法,為當是本來真理上有,為當是從真智而生?
阿難,此若燈色,則非眚人何不同見?
五、詰。文二:初、印。
箋云:若燈上有色,則眼目無翳之人,何不共見法上五塵之法?若從真理而有,諸佛如來唯觀法界淨土,因何又不見此五塵等相?
而此圓影,唯眚之觀。
箋云:因何妄法唯約妄心所現?內心有根本無明為能變,外有山河大地五塵之法為所變,聖人又不見。
復次,阿難!若此圓影離燈別有,則合傍觀屏帳几筵有圓影出。
後離。文二:初燈。
箋云:屏則屏風,帳則絳帳,几則几案,筵則筵席。法上五塵等妄法,亦不離真體而有。若此五塵等相,離真而有。真外有妄,水外有波。波離水有,□上合有波生。
離見別有,應非眼矚,云何眚人目見圓影?
後見。
箋云:若離能緣見分上別有五塵,須將耳矚,如何目有翳病,見五色重疊而生法上?若離能見上有五塵,色等法應不合。又見五塵等相,云何內有根本無明為能變?變起五根五塵等法為所變?此又不離於見。
是故當知,色實在燈。
六指又二:初總収前指。文二:初□雙重指。
箋云:此單指真性常色。此真色亦不離真理,亦不捨無常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見病為影。
箋云:問:何故成妄?答:見病為影。此單指妄見生色為內有,根本無明為能變,變起一切虗妄五塵為所變。見是見分,影是相分。
影見俱眚。
箋云:此雙収見相二分,同一妄源。見相二分,俱約無明而生,依無明為根本也。
見眚非病。
箋云:見者,覺也。一切諸佛起智,覺此妄法當體即空,便無無明虗妄之法,故非病也。
終不應言是燈是見。
後顯妄無憑。
箋云:終不應言是本覺真理體上有妄法,真覺智上有妄法。
於是中有非燈非見。
箋云:妄且不離於真。
如第二月。
後、重喻顯彰。文二:初、喻。文四:初、立。
箋云:本是一月喻真,第二月揑所成,故喻見相二分,揑喻迷真強覺也。
非體非影。
箋云:非體,非真體也。非影,第二月當體是空,非水中月影,喻見相二分,全無體性,非從真現。
何以故?
二徵
第二之觀,揑所成故。
三述
箋云:因小兒揑下眼睛,便見有第二月法。上因一切眾生一念違如,覺勞相現,便有根本無明,然後有見相二分。
諸有智者不應說言,此揑根元是形非形。
四指
箋云:諸有智者,喻諸佛如來,不應說言四字貫下。離見非見,是形見相二分,又不是真體。非形見相二分,又且不離真體。
離見非見。
箋云:離見、見相二分,又不離真智外別有非見、見相二分,又且不是真智。
此亦如是,目眚所成。
後合。文二:初總此。
箋云:合云此虗妄之法亦復如是,從根本無明所成,當體不實。
今欲名誰,是燈是見?
後指妄。
箋云:今欲名邈,阿誰是燈?言真理上有妄,是見為妄,當體是空,說甚真智有妄?
何況分別,非燈非見。
箋云:何況又說妄非真體上生,非真智上生去,却是必落非。以非句遮之,是既忘非不立。金剛經云: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云何名為同分妄見?
次同洲異覩。文二:初徵。
阿難!此閻浮提除大海水,中間平陸有三千洲。
正中大洲,東西括量大國,凡有二千三百。
後舉國差殊。文二:初一洲多國。
箋云:包,括。論,量也。
其餘小洲在諸海中,其間或有三兩百國,或一或二,至于三十、四十、五十。
後增減不同。
箋云:三百國,兩百國也。
阿難!若復此中有一小洲,秪有兩國。
後別舉彰同。文二:初明小洲雙國。
唯一國人同感惡緣,則彼小洲當土眾生,覩諸一切不祥境界。
後隻土偏災。文三:初、總彰同感。
或見二日,或見兩月,其中乃至暈適珮玦,彗孛飛流,負耳虹蜺,種種惡相。
次引相殊名。
箋云:日氣直過曰衝,橫過曰貫,四邊蝕氣曰暈。適者,纔見此不祥事,或君適於臣等。日氣向外曰珮,向內曰玦。彗乃彗星,亦云長星,亦云劒星,亦云攙槍星。孛是妖星,絕跡而去曰飛,光逸相連曰流。負耳者,氣負日邊如耳也。雄者曰虹,雌者曰蜺,亦云螮蝀。種種惡相,含取惡雲惡氣等,喻一切眾生向法性淨土上見有五塵色等,同一界分也。
後異邦殊見。
箋云:但此一洲見此境界,喻一切眾生一念違如,見有根本無明為能變,然後有見分、相分。彼一國人不見,喻如諸佛唯觀法性淨土,然有人同分、地獄同分、此人同分也。同一界分,見有不同。
阿難!吾今為汝以此二事進退合明。
後雙明顯理。文四:初許宣合指。
箋云:進合明先說別業,後說同分。退合明先說同分,後說別業。或退或進,俱是一箇妄識。
阿難!如彼眾生別業妄見,矚燈光中所現圓影。
二、進簡雙名。文三:初、先明別業。文三:初、舉妄色。
箋云:為一切眾生內有根本無明為能變,然後便向法性淨土上見有五塵色聲等法。
雖似前境,終彼見者,目眚所成。
次明妄色源。
箋云:雖是五塵等法,從根本無明而現,即相似境無實。此境是妄,非同真,乃無境。為此妄法,終歸是彼患眼之者,有赤眚所成。彼見者,喻凡夫。目眚,喻根本無明。謂此見相二分,從根本無明而有。
眚即見勞。
非色所造。
箋云:非從性色上有為,此性色真體無妄故也。
然見眚者,終無見咎。
後簡真心。
箋云:然,猶如是之辭。見者,覺也。為果位諸佛起智,覺此妄法,當體即空,則無妄見之過咎。
例汝今日,以目觀見,山河國土,及諸眾生。
二、例簡真心。文五:初、例見妄境。
箋云:將別業類例汝今日,目是見分,山河國土則所依相分,眾生則能依十二類生。
皆是無始見病所成。
見與見緣,似現前境。
三、明幻相。
箋云:見是見分,見緣是相分,似則無境。為此見、相二分,當體即空。
元我覺明。
四指妄元
箋云:元是如來真覺明心。然妄元是真,何故便成妄?
見所緣眚。
箋云:見是見分,所緣是相分。因有根本無明,便有見、相二分。或見是強覺,強覺起來,見性明相,見便為能性明相,便是所緣眚也。
覺見即眚。
五、重簡真性。文三:初、指妄標真。文二:初、指妄。
箋云:起強覺能緣見分,即似前眚。為此強覺,即是無明也。
本覺明心,覺緣非眚。
後標真。
箋云:則真心也。終日覺緣,未甞覺緣。
覺,所覺眚。
次真能覺妄。文二:初真覺妄。
箋云:上覺是真,起真智來覺。此所覺是妄,即性覺為妄,本覺是真。
覺非眚中,此實見見。
云何復名覺聞知見?
後顯不同名。
箋云:如何更執此妄法?覺聞知見是六識影,取六塵等法。
是故汝今,見我及汝,并諸世間,十類眾生。
後雙彰二理。文三:初彰所見境。
箋云:見我是相分,及汝是見分,是能見,并諸世間是所依,十二類生是能依。十者,舉其全數也。
皆即見眚。非見眚者。
次指妄非真。
箋云:此見相二分,為復是真是妄?皆即是妄見,不是見妄之者。見妄者,目諸佛起智,達妄是空也。
彼見真精。
後簡真非妄。
箋云:見真性也。
性非眚者。
箋云:為此真性不是妄故。
故不名見。
箋云:真不名妄。
阿難!如彼眾生同分妄見,例彼妄見別業一人。
三、退此二門。文二:初、舉同例別,俱妄所生。文四:初、引同類別。
箋云:此將同分是多,例彼別業一人是少,此單合明別業同分。
一、病目人同彼一國。
二返一例多。
箋云:一病目人是別業一人是少,同彼一國是同分一國之人,總見八般等相是多,二般相例不出一箇妄見。
彼見圓影,眚妄所生。
三、双牒境
箋云:是別業妄見。彼見則見分,圓影則相分。此見相二分,俱是無明所變。
此眾同分,所見不祥。
箋云:同分妄見,見八般等相。
同見業中瘴惡所起。
箋云:見業則根本無明,瘴惡則病氣流行。喻業轉為見分,現識為相分。為此同分妄見、別業妄見,俱不離一念,違如覺勞。相現從業轉現,三細識中變起。
俱是無始見妄所生。
四、束明全妄
箋云:皆是無始無明虗妄見相之所生也。
例閻浮提,三千洲中。
後、廣類十方,同縈妄疾。文二:初、廣類。文四:初、洲。
箋云:例,類也。
兼四大海。
二海
娑婆世界。
三界
箋云:三千,大千世界也。
并洎十方,諸有漏國。
及諸眾生。
箋云:能依有情,能依所依,是真是妄?下答。
同是覺明無漏妙心。
後想明。文三:初指真。
箋云:為妄即是真故。既然如此,何故有妄?下答。
見聞覺知。
次明妄。
箋云:是虗妄之識目見分。
虗妄病緣。
箋云:目相分皆因有見相二分,便有前塵等法生。
和合妄生,和合妄死。
後結成生死。
箋云:和合是色受想等五蘊成身,虗妄所生,便有能生之身,緣離即滅,便有生死二法。
若能遠離,諸和合緣,及不和合。
四、勸歸圓證。文二:初、勸離妄。
箋云:諸和合緣,目欲、色二界色、受、想等五蘊成身;和合而生及不和合,目無色界受、想、行、識四蘊成身。今勸離却和合并不和合,是離三界意欲生起,向下和合、非和合文。
則復滅除,諸生死因。
箋云:根本無明,為其因也。
圓滿菩提。
後顯歸常。
箋云:此有為果。
不生不滅。
箋云:是無為果,則佛果位中二轉依果也。
清淨本心。
箋云:本來真心。
本覺常住。
箋云:恒常不變故常住。
阿難,汝雖先悟本覺妙明,性非因緣,非自然性。
十二、破和合執。文三:初、彰迷合理。文四:初、述明雙計。
箋云:第十二、破和合執。然謂前來見非一、異。指中,世尊將相作見,將見作相,阿難便執為和合,所以不請。世尊便責云:汝雖先悟本覺妙明性非因緣、非自然性,而猶未明如是覺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問。何故世尊自說,不待阿難所請?意是於阿答故。疏主云:若不自宣,無由解問。所以世尊便問和合義云:阿難!吾今復以前塵問汝,亦於四境單破和云:則汝今者妙淨見精為與明和?為與暗和?為與通和?為與塞和?又破合云:又汝今者妙淨見精為與明合,暗、通、塞等亦復如是?結破云:彼暗與通及諸羣塞亦復如是?上敘破和合文竟。汝雖先悟者,悟則悟解本覺妙明,則真心性非因緣、非自然性。乃前真性不執因緣等為被佛破,今已知非。
而猶未明,如是覺元。
二陳未曉兩和。
箋云:而,仍也。猶,尚也。言仍尚未知如是真覺本元。
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箋云:此性是不從和合生,阿難執為和合。此性非是非和合生,阿難執為非和合。
阿難!吾今復以前塵問汝。
三、許問對塵。
箋云:且就境問佗和合之義。
汝今猶以一切世間妄想和合諸因緣性而自疑惑。
四、責存餘惑。
箋云:言汝今尚用一切世間麤淺虗妄想相,責佗疑因緣為和合,自然為非和合,仍自猶豫不決。
證菩提心和合起者。
次見相徵和。文四:初立。
箋云:證是能證,菩提心是所證。言此菩提之心,從和合而起。此是牒計。
則汝今者妙淨見精,為與明和?為與暗和?為與通和?為與塞和?
二徵
箋云:言此眼識現量為與明和等向四境上,徵。阿難云:與明和又如何下,牒。
若明和者,且汝觀明,當明現前何處雜見?
三、破。文三:初、參羅不翳瑤臺破。
箋云:若明和者,牒計汝言,與明境和。此明境現在汝前,何處雜汝見性?言和,則汝見須與相相親。
見相可辯,雜何形象?
箋云:又有見分、相分,堪可辯明。若言見相相雜,又作何形相?
若非見者,云何見明?
次摩尼能現萬象破。
箋云:明境不與見和,云何又見明相?
若即見者。
箋云:若言即見,是明乃有情成無情。
云何見見?
箋云:若言即見是明,如何又有能緣見是見分,所緣見是相分?
必見圓滿。
後珠日交輝不雜破。文三:初、顯不和。
箋云:乃單執見,若定是見分圓滿周徧。
何處和明?
箋云:何處有明境可和,則無明境也。
若明圓滿,不合見和。
箋云:又單計明,若明境圓滿,不合便有相與見和。
見必異明。
次明雙失。
箋云:又轉破若見分異於相分。
雜則失彼性明名字。
箋云:若見與明境相雜,雜則失却。性名字是見,明名字是相,則無見、相二法。
雜失明性。
後□不雜稱和。
箋云:既言雜,即失却,明是相,性是見。
和明非義。
箋云:既天見相二法,將何物和?言和則非理。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四,結。
箋云:但破明相暗,通塞亦爾。
復次,阿難!又汝今者妙淨見精,為與明合?為與暗合?為與通合?為與塞合?
後雙迫破,合。文三:初。
箋云:明合等四境。
若明合者。
次,破。文三:初,丁公背主。
箋云:但與明合,又如何是牒?
箋云:何故如此?為見隨明境落謝,應不合更見暗?為決定從明境合?
云何見暗?
箋云:又轉破。
若見暗時,不與暗合,與明合者。
次贈金□異
箋云:汝若言見暗之時,我此見性又不與暗相,今但與明相合,又如何是牒計?
應非見明。
箋云:破云:女既見暗不與暗合,應不合見明。然謂明與暗俱是前境,既不與暗合,亦須不與明合,云何言與明合?
既不見明,云何明合?
後鶣鶝,觀明破。
箋云:又轉破見明,方與明合。既不見相,是不與明合。明既不見,會知亦不見暗,明之與暗俱不識。
了明非暗。
箋云:如今了明,又三不是暗。暗且不是,明云可計。明□暗曾知,明暗俱不識。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後結。
阿難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此妙覺元與諸緣塵及心念慮非和合耶?
十三、波非和合,又二:初、克申舉執。
箋云:第十三、破非和合。然謂前來破因緣中,世尊含明,乃云見明之時,見非是明等,所以阿難執為和合。今既被世尊破和合之義,阿難方知有非和合,所以便請云:如我思惟,此妙覺元與諸緣塵及心念慮非和合耶?是以世尊便問:汝今又言覺非和合。吾復問女:□妙見精為非明和?為非暗和?為非通和?為非塞□?又破合云:此妙見精為非明、合、暗、通、塞等。結破云: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上來破非和合已竟。上來一十三段,十三、破非和合,十二、破和合,十一、覺眚指,十、破因緣,九、破自然,八、空華一月指,七、見非一異指,六、體無盈縮指,五、性無緣相指,四、寄遣八還指,三、旅亭觀月指,二、大海全潮指,初、凡聖同如指。一十三段不同,總是第二、見相合尅指。密相已竟,乃是世尊亦頓亦漸之說故也。此妙覺元者,真覺本元也。與諸緣塵是相分八識,俱有緣塵自分境,如眼識緣色塵境,乃至第八緣根身器世等。心是緣塵,念則冥記,慮乃思慮,約六、七、八識非和合那?此是計
佛言:汝今又言:覺非和合。
後乘問徵窮。文二:初、破非和。文三:初、徵標牒計。文四:初、牒計。
箋云:覺是真覺,非和合,是牒計。
吾復問汝:
二、許問。
此妙見精,非和合者。
三、立
箋云:此妙見精,是眼識現量。心非和合者,是牒計。
為非明和?為非暗和?為非通和?為非塞和?
四徵
箋云:向四境上徵。
若非明和,則見與明必有邊畔。
次、對詰徵窮。文三:初、彰離畔。
箋云:非明和又如何?牒云:既言見不與明境和,須見與境各有箇邊畔,如汝之疆界,不是佗之疆界。
汝且諦觀,何處是明?何處是見?在見在明自何為畔?
次勑觀邊。
箋云:何處是見分?何處是相分?此見與明自向何處為畔?
阿難!若明際中必無見者,則不相及,自不知其明相所在,畔云何成?
後双離破計。
箋云:若明邊際決定無見者,標離則明與見各不相逮入。既不相及,亦不知其明相處所,相及方□。今又不知說畔,義則不得。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後綰類同袪。
又妙見精,非和合者。
後、破非合。文三:初、牒計標徵。文二:初、牒。
後徵。
若非明合,則見與明性相乖角。
二、彰離顯破。文三:初、彰違角。
箋云:但言非合,又如何是?牒破見與性是見分,明與相是相分,則見、相二分,如□四角,便合相對。今見既與明非合,則見、相了不相干,乖角則不正也。
如耳與明,了不相觸。
次引乖喻。
箋云:耳合聽聲,眼合觀色,合見相,既乖角不相涉,何異耳與明了又相觸?
見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
後責見無鑒。
箋云:又轉破既不知明相所在,云何又甄別明相,說和合與非和合之道理?或云何甄明言合是非和合道理?
彼暗與通及諸群塞,亦復如是。
後舉異同袪。
阿難,汝猶未明一切浮塵諸幻化相。
第三、會相歸源指密因。文三:初、總歎迷源。文四:初、彰迷指實。文三:初、總彰未悟。
箋云:第三會相歸源指密因,分科三段:初總歎迷源,二廣融群相,三聖徒體悟。且初總標真體。經云:阿難!汝猶未明一切浮塵諸幻化相,當處出生,隨處滅盡,乃至求於去來迷悟生死,了無所得。上來總歎迷源。第二廣融群相,又分五段:初會蔭推迷,是破五蘊法門。然謂此五蔭,無始時來積集一切煩惱種子,令一切眾生不得解脫。今者世尊一時破盡,要歸真如本源,故云會蔭推迷。二窮根顯體,是破六入法門。謂窮盡六根,顯現真體。三交融處執,是破十二處法門。然謂世尊為將六根六塵牙相交破,融彼十二處之情執。四殄界通真,是破十八界文。世尊廣向此中殄滅十八界之執心,要通歸真之體。五苞研識相,是破七大之文。世尊向此中苞括研窮地、水、火、風、空、覺、識七大之相,阿難等已無法執。三聖徒申悟,阿難與大眾申迷悟解之辭。故經云:爾時阿難及諸大眾,各各自知心徧十方,乃至舜若多性可銷亡,爍迦囉心無動轉。上敘會相歸源指密因竟。汝猶未明者,明則明了一切浮虗之塵,目三科七大等法諸幻化相。謂此浮塵當體不實,故幻則幻妄,化則變化。然能變根本無明既無實,所變三科七大性亦無實。
當處出生。
次明生滅隨流。
箋云:即念起處也。當念出生,隨處起妄,結業成身。若起善念,向人天二道出生;若起惡念,向三塗出生。
隨處滅盡。
箋云:果極因亡,二俱空寂。盖生滅無性,當體即空。
幻妄稱相,其性真為,妙覺明體。
後指妄真源。
箋云:一切諸法,皆是幻妄稱相,無有實體。其性指妄性,此妄性真為微妙本覺凝明之體。然妄即真,如器不離金,波不離水。
如是乃至五蔭六入,從十二處至十八界。
二、總舉非真。
箋云:蔭則蔭覆真性色、受、想、行、識也。
六入通生識道,受入愛憎,眼耳鼻舌身意也。處則依緣義,六根六塵,二六十二。六根是識所依,六塵是識所緣。界者,種族義,流類義。六根六塵六識,三六十八,成十八界。
因緣和合,虗妄有生。
箋云:此三科法,皆是因緣地水火風四大假合而有,便有此等法生。
因緣別離,虗妄名滅。
箋云:緣離即滅下,責。
殊不能知,生滅去來,本如來藏。
三、歎眾迷源。文二:初、總歎迷源。
箋云:知即悟解也。去即是滅,來即是生,緣此二科等法,俱是如來藏,此乃攝相歸本也。
常住妙明不動,周圓妙真如性。
後顯彰圓妙。
箋云:無有去來,故曰常住。妙即微妙,明即圓明,不動道場,徧十方界。圓即徧也,性乃體性性也。
性真常中,求於去來,迷悟生死,了無所得。
四、真中絕妄
箋云:死即是去,生即是來,生死迷悟俱無,曰無所得。實際理地,不受一塵,真中絕妄也。
阿難!云何五陰本如來藏妙真如性?
次、廣融群相。文五:初、會陰推迷。文二:初、總標真體。
箋云:居情似有,究理元無。
阿難,譬如有人以清淨目觀晴明空,唯一精虗,迥無所有。
後、別破迷情。文五:初、色陰。文二:初、舉喻顯真生妄。文三:初、喻覺體無生。
箋云:如人眼無病故,發識明利,曰清淨目。空中無其雲霞等相,曰晴明空。精是眼精,虗是晴明。虗空唯是清淨目與晴明空,餘外無有法上。譬如有人喻一切諸佛,以清淨目喻真智,見晴明空喻真理。言諸佛起智合理之時,唯是理智一如,逈無纖有。
其人無故不動目睛瞪以發勞,則於虗空別見狂華,復有一切狂亂非相。
次迷因勞相現。
箋云:瞪目觀空,久生勞倦,於晴空中見空華發,復見一切狂亂青黃赤白等相。其人無故,喻一切眾生一念違如。不動目睛,喻有性明相。當情未分能所,瞪以發勞,喻然後便有強覺生。則於虗空別見狂華,喻向真空體上見色陰現。復有一切狂亂非相,後有受想等陰從此而生。
色陰當知亦復如是。
後舉理合喻。
阿難!是諸狂華非從空來。
次立相無生處。文二:初空。
箋云:空喻真空體性,性本無生,不生於色。
非從目出。
後目
箋云:目喻覺心照體,覺亦無生,亦不從真智上有。既不從空目而生,從何而有?謂妄無根本,意明無生。
如是,阿難,若空來者,既從空來,還從空入。
後、廣破生執。文二:初、破。文二:初、空。文二:初、牒華出入。
箋云:若空來者,是牒法上。若色陰既從真空體上來,亦須從空而入。
次顯破所依。
箋云:若有華從空中出入,又何名虗空?謂空無形狀。法上若有色法從真空體出入,何名直空?
空若非空,自不容其華相起滅。
後正破能生。文二:初立理。
箋云:若不是空,即是有法,自不容佗華相出入。既空是有,何處更容於有?又恐阿難不會□喻。
如阿難體,不容阿難。
後引喻。
箋云:既是於有便成質礙,不可質礙又容質礙。如阿難體是質礙,不可更容於阿難也。
若目出者,既從目出,還從目入。
後、破目生執。文二:初、有見。文二:初、立見理。
箋云:若色法從真智上生有,是牒色法滅時,須見有色法從智而滅。
即此華性,從目出故,當合有見。
箋云:攝所變同能變,如識依根,根既有見,識亦有見。
若有見者,去既華空,旋合見眼。
後破見執。
箋云:若有見者,是牒從眼中去。既是華見,從空中旋歸眼中,合見於眼。
若無見者,出既翳空,旋當翳眼。
後無見。文三:初、往來雙翳破。
箋云:但言無見又如何?若無見者,是牒無見,便成質礙無情。破云:從眼中出去,便合障翳於空;從空中歸眼,便合翳眼。
又見華時,目應無翳。
次一翳雙分破。
箋云:如今雖從眼中出,亦不翳眼,又如何?破云:既言出也不翳空,旋也不翳眼,□見華之時,目須無翳,如今因何又有翳見空中華?宛然是翳。科中云:一翳雙分破。合將此科向下十科安上。下科云:無翳觀華破。言既無翳,便不合見空中華,因何又有眼中翳見空中華?此是轉破,前是正破。
云何晴空號清明眼?
後無翳觀華破。
箋云:空既有翳,不名晴明空。眼若有翳,不名清明眼。
是故當知色陰虗妄。
後結。文二:初、目陰全妄。
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後雙非二執。
箋云:因緣既袪,自然何有?
阿難!譬如有人手足𡩷安,百骸調適。
二、受陰。文四:初、舉喻明陰。
箋云:四支、兩手、兩足宴寂安然,百骸調暢適悅。譬如有人喻諸佛唯用真性,無有動作,唯是理智一如。
忽如忘生,性無違順。
箋云:如似一人忽然思量前事,記憶不來,此時亦無違之與順。法上一切眾生一念違如性,明相當情,未分能所。
其人無故以二手掌於空相摩,於二手中妄生澁滑冷熱諸相,受陰當知亦復如是。
箋云:其人無端既尋思前事不得,便乃以二手掌於空相摩觸,乃久於二手中妄生澁滑等相。法上一切眾生無故,便有見相二分當情或能所當情,然後便有受陰諸冷熱相。既有受陰,便有想陰行識等一時當情。或二手喻我法二執,合云受陰,當知亦復如是。
阿難!是諸幻觸不從空來。
二、相無生處。文二:初、空。
箋云:冷滑諸相,無有實體,故云幻觸。言受陰亦不從真空體上而來。
不從掌出。
後掌
箋云:不從真智上有。
如是,阿難,若空來者,既能觸掌,何不觸身?
三、廣破生執。文二:初、空。
箋云:受陰若從真空體來者,是牒既空中來,因何秪觸汝掌?何故不觸汝身?為空性周徧,隨處皆觸。
不應虗空選擇來觸。
箋云:□丁空便有選擇之心來觸汝手,謂真空體上無受陰可得也。
若從掌出,應非待合。
後掌,文三:初、責。掌能生觸,何待合知?
箋云:既自然從掌中出,又何假待二手相摩方有冷滑法?上若受陰從真智上來,真智自然有受陰,又何假見相二分然後方有?
又掌出故,合則掌知,離則觸入臂腕骨髓,應亦覺和入時蹤跡。
次縱合成知,離應覺入。
箋云:且縱許汝從掌出,合之時,掌便知冷滑等相;不合之時,此冷滑等相,須從兩臂、兩腕、骨髓中入去。既合時,從手中出;不合之時,須從手中入。既從手中入,亦合覺知從手中入之蹤跡。
必有覺心,知出知入。自有一物,身中往來。何待合知,要名為觸。
後縱受自立,責待合因。
箋云:言必定有覺知之心,知此冷滑從手中出入。既知出入,自是有一物在身中往來,何須又待二手相摩,方知冷滑?要名為觸。
是故當知受陰虗妄。
四、結妄雙非。文二:初、目陰全妄。
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後双非二執。
阿難!譬如有人談說酢梅口中水出,思蹋懸崖足心酸澁,想陰當知亦復如是。
三、想陰。文四:初、舉喻明陰。
箋云:口中涎水出也。既思前境,足便酸,心便澁。合理云:想陰當知亦復如是。義亦與前同。
阿難,如是酢說不從梅生。
二、相無生處。文二:初、不從梅生。
箋云:此陰亦不從真空體上生。
非從口入。
後非從口入。
箋云:亦不從真智上有。
如是,阿難,若梅生者,梅合自談,何待人說?
三、廣破生執。文三:初、破梅生。
箋云:但從梅生,又如何為此水?從人想心便有。汝言是梅生,梅合自談說,道我酸始得。梅既解談說,便是有情。既□□□,何須又待人說醋?梅口中方有水出法。上此想陰,若從真空體上來,真空體便合自然而有,何待前相,然後方起想心,取著前境?
若從口入,自合口聞,何須待耳?
次、口入。文二:初、責口成因理何待聞生。
箋云:若此水從口中入,自合口聞。既從口入,何須耳聞?人說醋梅,口中方有水出。法上此想,若從真智上有,便合真智,自然而有。何須待前境牽心,然後方有想?
若獨耳聞此水,何不耳中而出?
後轉破耳生,邀流耳出。
箋云:但言耳聞又如何?若言獨是耳聞,便合秪在耳中水出,何故口中有涎水出?
想蹋懸崖,與說相類。
後舉類同破。
箋云:想蹋懸崖,與說酢梅可相類。□□□□是崖想,不從崖生,非□足起。若崖生者,崖□□□,何待心想?若從足起,自合足酸,何須心想?若獨心思,此酸澁相因,何不從心中而出?
是故當知,想陰虗妄。
四、結妄雙非。文二:初、目陰全妄。
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後雙非二執。
阿難!譬如暴流波浪相續,前際後際不相踰越,行陰當知亦復如是。
四,行陰。文四:初、舉喻明陰。
箋云:暴流,急暴之流也。前波後波相續,前際水,波際水,不相捨隔越。
阿難,如是流性,不因空生,不因水有,亦非水性,非離空水。
二相無生處。
箋云:法上此行陰,亦不從真空體上生,不從真智上有。水性澄清,暴流重濁,故非水性。知妄性麤,不同真性。雖然如此,亦不離空外有暴流,亦不離水外有暴流。若離空有空體,又不拒萬物,不可離空。若離水有高山,須有暴流。法上此行陰,不離真空體外而有,不離真智外而有。
如是,阿難,若因空生,則諸十方無盡虗空成無盡流,世界自然俱受淪溺。
三、廣破生執。文四:初、水空同際。
箋云:攝能變空,同所變水。水既有流,能變空須同水有流。既成無盡流,能依世界,須一時沒溺去。
若因水有,則此暴流性應非水有,所有相今應現在。
二、二相俱存。
箋云:若言從水出,此暴流須不□□□□□□是水,如子與母,如樹與一,各別如何?暴又是水,有能有是水,所有是所有之相。是暴流既能所各別,應須有能所二法,分明各在一處,如樹與子,樹子各別,現在分明。
若即水性,則澄清時應非水體。
三、簡澄非水。
箋云:若此暴流即是水,則澄清時應非水體,須成暴流去,因何又成澄清之水?□上若妄即真,諸佛起智證真之□,須一時成妄□□□□□□□□□□。
若離空水,空非有外,水外無流。
四,責離□依。
箋云:若水外有流,高山上亦須有暴流,法上妄又且不離真。若言妄離真,外須有妄,妄在一邊,真在一邊。
是故當知,行陰虗妄。
四、結妄雙非。文二:初、目陰全妄。
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後雙非二執。
阿難!譬如有人取頻伽缾塞其兩孔,滿中擎空,千里遠行用餉佗國,識陰當知亦復如是。
大佛頂首楞嚴經卷第二下
六、觀河匪變指。文二:初、申疑。文二:初、阿難密□□釋雙源。文四:初、承□息慮。
箋云:阿難乃舉殿□人及諸祇園會上三十六□人□大眾聞,則耳根發耳識同緣名義。示乃指示佛前來,指云:若離前塵,有分別性,即真故心。又云:燈能顯色,如是見者,是眼非燈;眼能顯色,如是見性,是心非眼。誨乃誨責,責云:云何汝今以動為身,以動為境,從始洎終,念念生滅,遺失真性等。身是五蘊妄身,心是八識妄心,身更不執我,心更不執法,雖未悟得首楞嚴性,亦得□水所貴,故康泰安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