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覺經析義疏
圓覺經析義疏卷第四
圓覺經析義疏卷第四
於是淨諸業障菩薩至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此章以淨諸業障為主迷識四相,迷智四相,非善能淨諸業障者,不能問與解故,餘眾皆伴,故云在大眾中。餘可知。
△二謝前受益。
大悲世尊為我等輩至我等菩薩深自慶慰。
威德章次第磨煉,辯音章交互磨煉,近為現前新學,遠為末世初心,故稱大悲世尊。次第三觀,已為我等略說,尚可以心言彷彿。二十五輪,又為我等廣辯,誠所謂不可思議。前章偈云:十方諸如來,三世修行者,無不因此法,而得成菩提。故稱一切如來。因地行相,令眾同聞,各欲隨順,故云得未曾有。然正行纔修,邪魔競起,如我釋迦調御,歷恒沙劫,勤苦修此境界,一切煉磨功用,實難尋究。今則覩見,猶如一念之頃,炳然齊現於心,其慶幸欣慰,為何如哉!莫可形狀,故以深自為言。具儀謝前竟。
△二、請後顯慇二:一、請後除疑二至二顯慇初。
世尊!若此覺心本性清淨至及末世眾生作將來眼。
按前章總標輪數中云:一切如來圓覺清淨,本無修習等。然既曰本無修習,是顯本性由來清淨。是故當機菩薩即攝此以為發問之端,而云:若此覺心本性清淨。前又云:一切菩薩等,依於未覺,幻力修習。然未覺即是不覺,不覺必有染污。是故當機菩薩即躡此以為致疑之由,而云:因何染污,使眾生迷悶不入?迷即不覺,悶即不通。不入者,不能證入。較之果人,殊類天壤。如此深疑,非佛不能釋除。故云唯願如來等也。廣為者,祈勿辭勞。我等者,總該時機。開謂通其迷,悟謂覺其悶。既通其迷,復覺其悶,則法性現前,不期證入,而自能證入矣。然法性即是圓覺,以能為諸法之性。故大疏云:若直談本體,則名覺性。若推窮諸法,皆無自體,同於一性,即名法性。今推破四相,豁融諸法,令同覺性,故云開悟法性。令此大眾等者,謂此間眾生證入,展轉傳至末世。末世眾生證入,展轉傳至將來。如是展轉相傳,乃至最後後際,一切眾生永不至迷悶不入。故云作將來眼也。請後除疑竟。
△二至三顯慇。
請後顯慇竟。
△三、師資緣合二:一、師與資合,二、資與師合初。
爾時,世尊告淨諸業障菩薩至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因問而讚善詔告,稱能而誡聽許說,皆師緣與資緣合故。為求入覺,故曰諮問。諮者謀義,謂有所謀而問也。方便者,入覺之善權法故。若非能淨諸業障者,問不及此,故世尊以乃能稱之。
△二、資與師合。
時,淨諸業障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奉諦聽之教,知入覺有望,故歡喜。聞當說之許,恐議論盈耳,故默然。亦資緣與師緣合,故師資緣合竟。
△四、應求開示二:一、長行,二、偈頌。初二:一、開示障道四相,二、斥迷無功勸修。初二:一、開示迷識四相,二、開示迷智四相。初三:一、迷識執相,二、別成凡小,三、總斥迷悶。初
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至我、人、眾生及與壽命。
一切眾生,該六道與小乘也。從無始來者,遙指晦昧真心以來,晦昧真心展轉變起八七五六諸識。今云妄想者,且指第六意識,以凡夫小乘唯知有第六意識,八七五皆不知故。然第六意識於諸識中已屬至妄,況夫妄想又是於第六意識上所起虗妄念想,誠為妄中妄矣。為此妄想所迷,固執五蘊身中有我,名為我相;計我展轉趣於餘趣,名為人相;計我盛衰苦樂種種變異相續,名為眾生相;計我一報命根不斷而住,名為壽者相。此四相中,後三雖隨境轉計,要皆以我相為本,金剛論中名為迷識境也。迷識執相竟。
△二、別成凡小。
認四顛倒為實我體至厭流轉者妄見涅槃。
固執,名認四相皆違真逐妄,是顛倒法。顛倒則不實,由迷識故,認取固執以為真實我體,此又顛倒之甚也。由此認為實我,於違我者生憎,於順我者生愛,故云便生僧愛二境。然我人等本屬虗妄,乃又執違我者為可憎,順我者為可愛,故云於虗妄體重執虗妄,此又妄之至也。雖妄之至而卒不可斷,故云二妄相依,謂妄體與妄境相依而住。故或躭著有為而造有為之業,或趣向無為而修無為之道。然業道通稱為妄者,蓋以識心不了,雖修道亦是妄故。由妄業故,循有為因而受報於天上人間,故云妄見流轉,謂流轉於生死也。厭流轉者,順無為道而感果於聲聞辟支,故云妄見涅槃,謂滅度於分段也。別成凡小竟。
△三、總斥迷悶。
由此不能入清淨覺至及與息念皆歸迷悶。
由此二字,躡前由此妄見流轉,妄見涅槃,以此為障,則不見清淨覺性,不見則不能入,故云不能入清淨覺。非覺二句,防問。恐有問云:一切眾生皆證圓覺,云何不能入?想是覺性違拒諸能入者耶?故此防云:非覺違拒諸能入者,謂非是覺性違逆拒阻,使之不入,不惟不違拒,亦復不隨順,即如有諸能入,非覺入故。有諸能入者,即如前文,菩薩修習三種觀法,即能證入,雖能證入,亦非覺性隨順,令其入故。總言入與不入,無關於覺也。以是之故,凡夫動念,起惑造業,二乘息念,沉空滯寂,俱屬妄念,不契真乘,故云皆歸迷悶,謂迷而不覺,悶而不通也。大疏云:此文正是結答前問,前問因何迷悶不入?今答云:由認四相,展轉生過,縱離六道,復墮二乘,是故不入。次云非覺違拒等者,由前問云:因何使諸眾生不入?故此答云:非覺違拒,使之不入,但由認我,故不入也。開示迷識四相竟。
△二、開示迷智四相三:一、承徵引說,二、次第別明,三、總以結示。初。
何以故由有無始本起無明至相續求道皆不成就。
首句承前徵起。大疏云:動念任許背覺,息念即合契真。何故動息俱稱迷悶?由有下,約本起無明為釋,引起重說迷智四相義也。直解云:本起無明,謂最初一念不覺生相無明也。法身無我法身即指真如,本經稱為淨覺真心,由一念無明迷本法身,成陀那識,為我相根本。自此皆是無明用事,故云為己主宰。其意以主宰即我,以我者主者義也。一切眾生,通指六道。凡小生無慧月者,從父母受生已來,無有智慧之目,不能照破無明,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故云身心等性皆是無明。謂依於無明而建立故,從此無明永不能斷。葢以無明不能斷於無明,所謂動念息念皆歸迷悶者,正以此故。恐猶不信,故仍以喻明。而云譬如有人不自斷命者,喻顯無明不能斷於無明,為可信故。是故者,謂以是無明不斷之故,不惟動念息念皆歸迷悶,即從此發菩提心,行菩薩道,亦不能脫離迷悶。故教以當知,令其自行。審騐試看,有愛我者,則我與隨順,隨順即是無明。非隨順而違我者,便生憎怨,憎怨亦是無明為緣。憎愛心之枝末無明,將養從無始之根本無明。如是從三賢以去,乃至十聖等覺,相續求道,未免為智所迷,仍墮四相,故云皆不成就。承徵引說竟。
△二、次第別明四:一、徵釋我相,二、徵釋人相,三、徵釋眾生,四、徵釋壽者。初。
善男子!云何我相至清淨涅槃皆是我相。
初、承徵標定。上科云:相續求道,皆不成就。意顯為智所迷,仍墮四相,且徵云何名為迷智我相。此承上徵起也。下乃標定。謂諸眾生心所證者,言我相隱微,根自心起,於若事若理有所證取,其體方現。
○善男子!引事證釋,承上隱微難見,有證方現之語。恐其不明,故引事以證釋也。故曰譬如有人。非喻指事言,即如譬如有一件事也。百骸者,人之身分。調適者,百骸無恙,調和順適。忽忘我身者,百骸調適,不覺有自己之身。如南郭子綦嗒焉喪我,故云忽忘。四肢者,兩臂兩股。絃,謂直不能屈。緩,謂柔不能申。此皆攝護將養,乖於方法。微加鍼艾者,或略用鍼刺,或略用艾炙,以必證取是事,即知有我。由此一事,可以證知。故前云有所證取,方現我體。
○善男下,取理深明。躡前不唯於事心中有所證取是我相,其心乃至證於如來,約所證果言。畢竟了知清淨涅槃。約所證理言。畢竟了知者,謂徹底深證。清淨涅槃者,顯無明已脫。殊不知縱使果證如來,畢知涅槃,亦是心中有所證取。故云皆是我相。徵釋我相竟。
△二、徵釋人相。
善男子!云何人相至備殫證理皆名人相。
初、承徵標定。上於迷智我相,已經辯明。此徵云何名為迷智人相?下乃標定。謂諸眾生心悟證者,悟由心發,故曰心悟。謂從心發悟,悟得彼之能證者是我,此悟不忘,即為迷智人相。謂對彼我故,說名為人。
○善男下,躡前詳釋。悟有二句,謂悟得上來能證以為有我者,自不復認彼為我,是於彼我全空矣。所悟二句,謂彼我既空,是所悟之境指前能證之智已非是我。以此例知,能悟之智亦應如是,非我應忘情也。設或轉計能悟之智,業已超過一切能證之者,是依然為智所迷,對彼我相,故曰悉為人相。然證者而云一切,人相而曰悉為者,正顯凡有所證,不忘能證之智,皆名我相。凡有所悟,不忘能悟之智,皆名人相。
○善男下,以理深明。躡前不唯悟彼證者是我為人相,其心乃至圓悟彼所證涅槃俱是我者,亦為人相者,即人耳。承上漫說圓悟,設或心存少悟不忘,縱使備悉殫盡逐位所證之理,皆名人相。由悟證是我,故徵釋人相竟。
△三、徵釋眾生。
善男子!云何眾生相至存有所了名眾生相。
初承徵標定。上於迷智人相已經辯明,此徵云何名迷智眾生相?下乃標定。謂諸眾生心自證悟所不及者,謂於自心發起照了,了明得彼我人二相俱非自是,所證所悟不及於心,以有此心即眾生相,葢以了我了人心迹愈多故也。
○善男下,假言例明。謂假世人之言比例發明也。譬如有人例彼自心,作如是言:我是眾生。例彼心存了智,卓然獨立。則知彼人說眾生者,非我非彼。例彼心存了智,卓然獨立。自然非彼能證及與能悟。能例中云何非我?所例中即是云何非證?釋以我是眾生,則非是我。例了智獨存,則證所不及,故非證。能例中云何非彼?所例中即是云何非悟?釋以我是眾生,非彼我故。例了智獨存,則悟所不及,故非悟。此借世人語詞以為義勢,顯第三了智卓然,非證悟所能及也。
○善男下,結成此相。了證了悟,皆為我人者,謂了彼心有所證者為我相,了彼心有所悟者為人相。但以有我者必有人,有人者必有我,故渾言皆為我人。我人不及者,即指了智。卓然存有所了者,則是了證了悟之心迹未忘。由心迹未忘,必至起滅不停,展轉滋多。由此結成,名眾生相。徵釋眾生竟。
△四、徵釋壽者。
善男子!云何壽命相至所不自見猶如命根。
初承徵標定。謂諸眾生心照清淨,覺所了者。承上了證了悟,皆自心體上發起智照,而我人相所不及,故得心照清淨。且指業識心言。以四相未空,故因心照清淨。而眾生相現,故對眾生相上發起覺照。覺彼所了之我人二相,所有能了之智,俱屬我執,而欲斷之。
○一切下。正明其相。殊不知即此一念覺心,便是一切業智,謂第八識上微細分別也。不言識而言智者,此屬修證,反妄歸真,轉有漏業識,成無漏業智也。所不自見者,謂此微細分別,原從八識上起,八識不能自見。雖不自見,常在其中潛續。猶如人之命根,常在身中,潛續壽命,而人不自覺知。由此所以名壽者相。總結次第別明竟。
△三、總以結示二:一、結示同塵,二、結示不斷。初。
善男子!若心照見一切覺者至存我、覺我亦復如是。
初法說。若心照見,則是從自心上發起照見,此是後一相。一切覺者,指前三相。皆為塵垢者,總屬迷智境也。此先標定,下乃承釋。葢以能覺之後一,與所覺之前三,俱是於清淨心中,分自分他,立能立所,障於勝進,不得真修,故云覺。所覺者,不離塵故,謂染污於清淨心也。
○如湯下,喻明如湯銷冰者。湯喻智照,以火煎水而成。湯喻正念,悟心而成智。冰喻我執,因寒凝水而成。冰喻妄念,迷心以成執。用湯銷冰,喻以智斷執。謂冰既銷矣,無別有冰。喻執既斷矣,無別有執。知冰銷者,顯湯亦不存。謂冰因湯銷而成水,此湯隨冰銷亦成水矣。至此冰湯俱忘,唯一清水,更誰能知冰為湯銷者,此是異喻。反明前文覺所覺者,皆為塵垢染污淨心。果其執斷智泯,能所雙亡,當下唯一清淨真心,又誰能知我執為智斷者。向下以法結合。存我覺我,亦復如是。先正合。言能覺之我,與所覺之我,二俱互存,則染污淨心,不得顯現。合彼前喻,能銷之湯,與所銷之冰,二俱互在,則障礙淨水,不得澄清。次反合。如其一念不生,能覺所覺,二俱互泯,則塵垢銷滅,唯一淨心矣。合彼前喻,湯冰互融,障礙全銷,唯一清水矣。結示同塵竟。
△二、結示不斷三:一、不斷不成聖果,二、展轉徵釋其故,三、騐知我根未盡。初。
善男子!末世眾生不了四相至是故名為正法末世。
正像已過,名為末法之世,此際眾生,尤在可愍,故偏言之。不了四相者,迷識迷智二種四相,皆不了明也。不了則不斷,不斷則我執俱在,所以雖經多劫勤苦修道,但名有為。有為者,自執由我作為,是世間因也。世間之因,酬因之果,還在世間,或天上,或人間,或為輪王小王,或為宰官長者等,縱饒修到非非想天,報盡還來,散入諸趣,欲成出世聖果,則終不能也。然出世聖果有二,若惟不了迷智四相,自不能成大乘聖果十地等妙,設復不了迷識四相,雖小乘聖果三果無學亦不能成也。是故句有以衰例盛之義,謂以是末世眾生,不了四相,不成聖果之故,則知汝等生植盛時,不了四相修因,亦可名為正法末世,可不慎哉。不斷不成聖果竟。
△二、展轉徵釋其故三:一、一向錯認,二、我不解脫,三、法不解脫。初。
何以故認一切我為涅槃故至其家財寶終不成就。
初徵。謂以何以故不了四相,久修不成聖果耶?釋中謂四相皆我,名一切我。不了則認,認則心生保愛,妄計涅槃。如前我人二相中,有證有悟,名成就故,即其相也。不言有了有覺者,可例知故。譬如下,喻明不成。四相皆我,有損於道,義似乎賊。而乃妄計為自所成果,故以認賊為子喻之。大疏云:賊若在外,猶可隄防。養之為兒,如何檢慎?又知賊是賊,賊無能為。養之為兒,寧無損敗?如六根取境,猶可制御。藏識妄我,難以辯明。因致如來藏中功德之寶,念念衰耗。故以其家財寶,終不成就喻之。所謂久修不成聖果者,以此。問:據上所云,認一切我為涅槃故,有證有悟,名成就故。則一切我,似指所證所悟。而前釋四相,却指能證能悟,能了能覺。則一切我,似指能證能悟等。豈能證能悟等是我,而所證所悟等亦是我耶?答:以金作花,花花皆金。以紙作花,花花皆紙。能證能悟等,既皆是我。所證所悟等,豈離我哉?則一切我,通該能所言之,亦無不可。又何所疑乎?一向錯認竟。
△二、我不解脫。
何以故有我愛者亦愛涅槃至別憎生死名不解脫。
初徵,謂以何以故為一向錯認也。釋中我愛者,四惑之一。按相宗中,第七識隨緣執我,與四惑相應。一者我癡,謂愚於我相,迷無我故。二者我見,謂非我法中,妄見我故。三者我慢,謂恃所執我,心高舉故。四者我愛,謂於順我者,深躭著故。今謂第七識隨緣執我,常與四惑相應,自應不斷我愛,故云有我愛者。既有我愛,於順我者便愛,故應亦愛涅槃,但勢必伏我愛根,為涅槃相。今現有我愛,所愛者豈真涅槃?謂之錯認,不其然乎?又順我者,既已取愛於我,違我者,必應取憎於我,是又有取憎於我者,為我所憎焉。如是則有我憎者,亦憎生死。然憎生死者,必愛涅槃,乃不知愛者真生死故。是知為愛涅槃,別憎生死,則所愛涅槃,名不解脫。以未離我愛,是真生死,正為繫縛法故。我不解脫竟。
△三法不解脫。
云何當知法不解脫至猶未能盡我相根本。
初徵與上二不同。上二俱是以已說者未能便了,故但用何以故而徵之。謂如上所說者何以故耳。此是約未說者令其明了,故以云何當知等而徵之。佛意以前說經劫修道不能成就聖果,必是我相法相俱未解脫。然我不解脫,如上已明。云何當知法不解脫,故次呼善男子而釋成之。末世習菩提者,即求成聖果人也。以己微證者,我相中證,人相中悟,眾生相中了,壽者相中覺,皆有分證之相,稱之曰微。然證則自計蘊身心淨,悟則自計我淨,了則自計人淨,覺則自計生淨,故云為自清淨。惟餘覺所了者,即是一切業智,正是我相根本,故曰猶未能盡。然既以己微證為自清淨,即是法相。雖是法相,亦不離我相根本,謂是我之法故。既我相根本猶未能盡,法相豈能解脫。以此應徵,義可思知。展轉徵釋其故竟。
△三騐知我根未盡。
若復有人讚歎彼法至遊戲諸根曾不間斷。
此雖騐知我根未盡,實借此以證法未脫也。讚歎彼法,即生歡喜,正是法執未脫。便欲濟度者,方便開示,濟其怠惰,度令精勤,欲其修習彼法,望其同得也。若復誹謗彼所得者,便生瞋恨,亦是法執未脫。便欲訶責,不待言而知故。則知我相堅固執持者,謂執所得之法,不令遺忘也。藏識,即是第八阿賴耶識。按相宗,第七識內緣,第八見分為我。既是第八見分,自應潛伏藏識。又潛伏者,對下遊戲諸根而言。蓋以諸根不動,無法可執,故曰潛伏。及諸根纔動,隨於彼之六塵境上,任運執我,故曰遊戲。如世間賊人,無可盜,則潛而伏之。有可盜,則任運無懼。如玩遊,如行戲也。曾不間斷者,恒審思量我相隨故。開示障道四相竟。
△二、斥迷無功。勸修二:一、分類為斥,二、警䇿正修。初四:一、斥有我無功,二、斥說病無功,三、斥竊德無功,四、斥增慢無功。初
善男子!彼修道者不除我相至眾生、壽命亦復如是。
初承上正明,謂如上所說觀之,而彼末世之修道者,必要斷除我相。設若不除我相,則證悟了覺,不離我人眾生壽者。以是之故,不能入清淨覺。讚喜謗瞋,即其證焉。
○其次善男下,據理反顯,謂反顯能入淨覺。恐謂不除我相,不能入清淨覺。已知彼修道者,雖修無功矣。且畢竟如何能入?故云若知我空,謂證知空無我理。既能證知空無我理,自然聞毀不瞋,故曰無毀我者。聞毀既已不瞋,聞讚又復何喜?設若聞讚生喜,許以濟度說法,則是有我。說法是人,我未斷故。我既未斷,人等亦然。故爾超略人相,而云眾生、壽者亦復如是。以是而知我相既空,人相與眾生、壽者一齊俱空。如是則證悟了覺,乃隨分入清淨覺矣。斥有我無功竟。
△三、斥說病無功。
善男子!末世眾生說病為法至是故不能入清淨覺。
末世眾生不了四相,為度眾生而說自所得法,殊不知說自所證正是我相,說自所悟正是人相,說自所了正眾生相,說自所覺正壽者相,故謂其為說病為法,如此則是以盲引盲,是故名為可憐愍者,蓋以其說者聽者兩無功故。然說者雖精勤說法,為度眾生作淨覺因,而聽者雖精勤研究,信解修習趣淨覺果,皆為增益諸病,蓋以我相未斷人等相因,以是之故不能入清淨覺。斥說病無功竟。
△三、斥竊德無功。
善男子!末世眾生不了四相至為自修行終不成就。
末世眾生不了四相者,謂彼於我相根本未盡,不能了達四相皆空也。以如來解及所行處等,謂如來於因地之中久空四相,有所解皆為淨解,有所行皆為淨行。而眾生不了四相,乃依佛所說之理而解,依佛所說之行而修,便執為自己修行,是謂竊取如來之德以為己德。殊不知四相不了俱墮有為,清淨解行終不成就,亦何益哉?斥竊德無功竟。
△四、斥增慢無功。
或有眾生未得謂得至是故不能入清淨覺。
或有眾生者,即指增上慢人也。未得謂得者,約涅槃斷果說,謂此人乍斷迷識四相,纔離分段生死相似涅槃,而實未得清淨涅槃,即便自謂已得。未證謂證者,約菩提智果說,謂此人乍斷我執煩惱,纔證偏真覺性相似菩提,而實未證圓滿菩提,即便自謂已證此不過略具增上之心,恃己於他,講演者切不可以四波羅夷中大妄語罪責之。設見有勝於己,更希前進者,則心生嫉妬,謂嫉我不能,妬彼勝我,此皆依於我相迷智境中我相,故曰由彼眾生未斷我愛相應四惑中後一。是故者,以是未斷我愛之故,四相競生,清淨覺相豈復能入,故以不能結之。分類為斥竟。
△二、警䇿正修。
善男子!末世眾生希望成道至則不能入清淨覺海。
初警示趣果迷因。末世希望成道,則是已發菩提心者。既發心希成道果,應須先悟自心。依本經,即是圓覺真心也。依此心修習,即是成佛正因。今乃無令求悟,則是迷於正因,漫說不修。縱使修習,終不成就。況且惟是要益多聞,仍復食彼餘唾,便謂自己發明。故云增長我見,是反成障道法矣。
○但當下,䇿令應急斷惑。但當精勤者,不管悟與不悟,但當精一其心而無異緣,勤勞其身而無惰志。準下文,即惟以斷惑為急務也。降伏煩惱者,謂先斷迷識四相,略顯空無我理,得相似涅槃,救然眉之急故。雖救然眉,猶慮焚身故。又勸以起大勇猛,勇謂進修不退,猛謂冒難不屈。未得清淨涅槃,務須令得。未斷迷智四相,務須令斷。果其貪、瞋、愛、慢等對境不生,則是清淨涅槃。所謂未得者,已得也。果其彼、我、恩、愛等一切寂滅,則是迷智相盡。所謂未斷者,已斷也。大疏云:貪者,於有、有具,染著為性,能障無貪,生苦為業。瞋者,於苦、苦具,憎恚為性,能障無瞋,不安忍行所依為業。慢者,恃己於他,高舉為性,能障不慢,生苦為業。此是根本煩惱中三,略引大疏釋之。餘三經既不具,無容強會。又不釋愛者,以愛無別性,貪所攝故。又大疏云:諂、曲、嫉、妬,即小、隨煩惱。各別起故,名小;但是貪等分位差別等流性故,名之為隨。諂者,為罔冒他故,矯設異儀,險曲為性,能障不諂教誨為業,貪、癡二分為體。嫉者,徇自名利,不耐他榮,妬忌為性,能障不嫉憂慼為業,瞋一分為體。此雖四字,但是小、隨之二,以諂即具曲,嫉即具妬,俱依大疏釋之。經不具者,不敢妄贅。而云對境不生者,顯種、習俱盡;設不盡者,對境即生。謂其是清淨涅槃者,以此。聞讚不喜,亦不欲施恩濟度;聞謗不瞋,亦不欲捨恩訶責,是謂彼、我恩愛彼若讚我所得,是彼之愛;我若喜欲濟度,是我之恩。一切寂滅者,對動言寂,是但銷我相之枝葉;並寂已滅,乃進除我相之根本。謂其為迷智相盡者,以此。
○佛說下,許以漸次成就。謂理由頓悟,乘悟併銷,事必漸除,因次第盡。若是人者,先斷迷識四相,次斷迷智四相,是為漸次成就。
○求善下。教以近友輸誠。謂毫𨤲之差,千里之謬,漸次成就,恐落岐途。故須求善知識開導指示,方能不墮邪見。又求善知識,但取其知見真正,不論其種性高低。設若於所求時,不取知見,別於種性高低處,而生憎愛,猶是我相未盡。故云:則不能入清淨覺海。覺而云海者,以海出眾流,流流入海。喻彼大圓覺心,出生一切諸法,教化眾生,成就大圓覺心。如文殊章云:有大陀羅尼,名為圓覺。流出一切真如、菩提、涅槃及波羅密,教授菩薩。取喻如海,良有以也。長行竟。
△二、偈頌標頌云:。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正頌分二一頌開示障道四相,二頌斥迷無功勸修。初約義略頌。
淨業汝當知一切諸眾生至不得成菩提。
既呼其名,又稱為汝者,顯詔告之切。故當知者,應當了知我愛不可不除,四相不可不斷也。一切二句,正顯我愛當除。無始妄流轉者,謂從無始來,凡夫執我愛而起惑造業,流轉於分段生死。二乘厭流轉而修道證滅,流轉於變易生死。皆如空華,同歸虗妄。未除二句,正顯四相當斷。四相皆由我起。長行云:伏我愛根,名涅槃相。今既四相未除,我相仍在,涅槃斷果非真,菩提智果焉成?故不得也。頌開示障道四相竟。
△二、頌斥迷無功勸修約義略頌二:一、頌分類為斥,二、頌警䇿正修。初。
愛憎生於心,諂曲存諸念,是故多迷悶,不能入覺城。
準長行分類為斥,有四:一、有我,二、說病,三、竊德,四、增慢。今此中愛憎生於心,乃義頌有我,謂順我者愛,違我者憎故。諂曲存諸念,則義攝後三,以說病為法,有諂媚聽者義故。竊德、增慢,有曲護己短義故。是皆有礙勝進,故多迷悶。迷不覺,悶不通也。既迷且悶,覺城安入?故總以不能斥之。長行分類別斥,皆云不能入清淨覺是也。覺而言城者,有二義:一、謂途中多迷,進城則覺,喻已證圓覺,如金出鑛冥,不復重為鑛故。二、謂門通四路,出則可行,喻既證圓覺,仍思度生,隨方皆可到故。頌分類為斥竟。
△二、警䇿依正修。
若能歸悟剎,先去貪瞋癡至究竟非成就。
準長行此科有四義,首則警示趣果迷因,今云若能歸悟剎,歸即順也,悟剎即是所悟之境,以圓覺妙心為悟境故。若能反彼無令求悟,歸順圓覺而為悟剎,則成佛之正因具矣,何迷之有?次則䇿令應急斷惑,先去貪瞋癡者,勸斷迷識四相,四相總由我起,今云貪瞋癡皆屬我相,貪謂於順我者生貪愛心,瞋謂於違愛者生瞋恚心,此二皆屬我愛,謂同依我愛起故,癡即我癡,謂愚於我相迷無我理故。準長行尚有愛慢二字,然愛即是貪,貪所攝故,不言慢者,以五言難容,依長行可知故。又長行有小隨之二,偈亦不具,以諂曲二字貪瞋二分所攝,嫉妬二字瞋一分攝故,此皆迷識而有,我人眾生壽命亦以此而建立。法愛不存心者,勸斷迷智四相,然證悟了覺,皆為法愛,存心則執成四相,不存心則解入淨覺。三則許以漸次成就,而今云漸次可成就者,謂若惟執頓悟,未必能成就淨覺,今既能歸悟剎,又能於二種四相,漸次斷除,則清淨覺海可入,故云成就。四則教以近友輸誠,我身本不有者,淨覺成就,了達五蘊皆空,是已達空無我理也,既達空無我理,則違我者不以為違,憎何由生,順我者不以為順,愛何由生,如是則求返善友,必能輸誠,蒙彼開示正見,終不墮邪,設若於彼所求,別依種性高低等,而生憎愛之心,縱有所得,究竟非真成就,以彼既有憎愛,則是我相根本猶未盡故。淨業章竟。
△四、普覺章三:一、謝前請後,二、師資緣合,三、應求開示。初二:一、具儀謝前,二、請後顯慇。初二:一、眾中具儀,二、謝前成益。初
於是普覺菩薩在大眾中至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此章以普覺菩薩為主作止任滅,藥病雙關,覺則成藥,執則成病,菩薩普能覺了,故為眾代問,餘眾皆伴,故云在大眾中。餘可知。
△二謝前成益。
大悲世尊快說禪病至心意蕩然獲大安隱。
為憐末世眾生說病為法,今假現前大眾預為開導,故稱大悲世尊。快說禪病者,快字下應作逗,謂慶幸意也。若合下三字,則是當機菩薩為眾慶幸之語,猶云快哉。佛之所說真為禪病,葢以證悟了覺皆由禪定而得,但執則成病,不自覺知。今蒙如來開示深悟迷智四相,快何如之。一向未曾說者,今乃說之,故云令諸大眾得未曾有。四相融於胸襟,故心意蕩然,謂空洞無礙也。淨覺入於言下,故得大安隱,謂解脫無窒也。具儀謝前竟。
△二、請後顯慇二:一、慮後詳請,二至三顯慇初。
世尊!末世眾生去佛漸遠至今彼羣盲不墮邪見。
末世眾生,去佛漸遠者,正法流行之際,雖去佛猶不遠,至於像法,則去佛遠矣。若更歷末法,則一往漸遠,愈趣愈下,卒至不可返矣。當斯時也,賢友逃形,聖師不作,或潛隱於巖谷,或伏藏於海隅,正教既其衰微,邪法自爾增盛,如火熾然,鮮有不被其焚者。然亦有乘大願力,來度迷津,故上章教以求善知識,不墮邪見。但彼之順行逆化,道跡良多,設不得如來明示,難免誤認,故初問使諸眾生求何等人。葢求佛於順行逆化眾多人中,明明說出當求何等樣人為善知識也。然既求其人,必依其法,但恐其所說之法,未必如其所得,故次問依何等法。謂求佛說出,於彼所說法中,當依何等之法而為教儀。又既依其法,必行其行,但慮其行有多門,習艱並技,故三問行何等行。謂求佛說出,於彼所行多門行中,當行何等之行而為專習。又既行其行,必有所得,但慮其所得之中,道分真似,藥病雙關,故四問去何等病。謂求佛說出,於彼所得真似道中,當去何等似病,而存自他兩利之真藥。又既得其道,還須自己發心,但發心有權實頓漸偏圓,故後問云何發心。謂求佛說出,於權實頓漸偏圓中,當云何而發因地之心。令彼羣盲,不墮邪見者,自明所問意也。言末世眾生,無智自辯,動陷邪途,猶如羣盲,故今詳問,果蒙如來開示,自令不墮邪見。慮後詳請竟。
△二至三顯慇。
前後皆同可知。謝前請後竟。
△二、師資緣合二:一、師與資合,二、資與師合初。
爾時,世尊告普覺菩薩言至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現前大眾因面授而開正知正見,末世凡情因傳說而免邪教邪宗。善哉問也,理合重言。若非乘大願力發普覺心者,不能如斯致問,故稱之曰汝等乃能問。而言諮者,有所謀而問,佛已知之。下即出其所謀。五問中獨言修行者,以前之求人依法,後之去病發心,皆為成就修行事故,能施末世等正。世尊出其所謀,葢以末世眾生不得正知正見,畏墮邪宗,不成聖道。菩薩謀求世尊,使其得正知見,作無畏道眼,不墮邪見,可成聖道,故而致問。世尊喜其所問,故誡以汝今諦聽,許其當為汝說正師,緣與資合耳。
△二、資與師合。
時,普覺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奉諦聽之,誠喜當說之。許知世尊不悋慈悲,徧益來今,故而及眾默然,靜心澄聽。又資緣與師合也。師資緣合竟。
△三、應求開示二:一、長行,二、偈頌。初四:一、示求人,二、開示法病,三、開示行病,四、開示發心。初二:一、正示求人,二、兼示承事。初二:一、明求人,二、明獲益。初
善男子!末世眾生將發大心至不著聲聞、緣覺境界。
將發大心者,謂欲要發大乘心,尚未敢發,以苦無知識引導,恐墮邪見,其意必是求善知識,欲要依之而修行者。汝前代問,令彼求何等人?吾今示汝,當求一切正知見人。然正知見人,當以二法騐知:一者心不住相,不為人天福報所迷;二者不著聲聞緣覺,不為小乘因果所滯。依如是人,自不被邪見所惑。明求人竟。
△二、明獲益。
雖現塵勞心恒清淨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雖現等,皆指所求人言。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每見近時學人,親近知識,偏責知識之短,不取知識之長,纔捨此而至彼,復嫌彼而逝他,徒費草鞋,空勞身力。余常示以清涼有言:明正為南,方盡南矣;益我為友,人盡友焉。試看世尊告普覺菩薩曰:雖現塵勞,心恒清淨。塵勞,即是煩惱,如貪瞋癡慢等是也。此言善知識為度塵勞眾生,必先顯現塵勞,與之相親相近,乃以權巧方便而攝化之。至觀善知識之心,恒常清淨,而塵勞不與焉。又云:示有諸過,讚歎梵行,不令眾生,入不律儀。過,即不律儀事。此言善知識為度有過眾生,必先示有諸過,與之相依相附,乃為之讚歎梵行而開導之。至觀其依附之久,再不令彼眾生入於不律儀中。此皆示現同事,新學者宜應知所辯焉。求如二句,乃世尊結答普覺之語。汝前問求何等人,必求如是具大乘根有德操之人,方堪引發大心,導以正修,即可因此正緣,得成無上正等菩提。由是觀之,善知識為益良多,誠不可不求也。正示求人竟。
△二兼示承事
末世眾生見如是人至心華發明照十方剎。
初明承事。見如是人,已知是得成菩提正緣故,應當供養。謂敬修四事,不敢有違故。然又以諸供養中,法供養最。如是[拚-ㄙ+云]捨身心,修行其法,故云不惜身命。謂縱有喪身失命因緣,亦不顧惜也。彼善知識,見其能如是故,則示之以順行。於行住坐臥四威儀中,常現清淨,為其作準。作則令彼眾生,依而習之。乃至轉為種種過患眾生,則示之以逆行。於四威儀中,示現種種過患,如婬殺盜妄等。乃急於為之讚歎梵行,而作折伏。彼諸眾生,雖見此等,心亦無有憍慢。謂已知其是先以欲鈎牽,後令入佛慧故。設不知者,必生憍慢。憍謂矜己勝彼,慢謂輕彼劣吾。然知則必能倣行,順逆皆能修也。不知則惟堪順修,則劣於和識遠矣。況夫句,有以重況輕之意。言種種過患,事該婬殺盜妄,乃違犯律儀之最勝者。見之尚不生於憍慢。況夫出家知識,貪著摶食,及與財物。在家知識,愛染妻子,及與眷屬。縱有違犯律儀,尚無大過。見之不惟不生憍慢,而一切惡念,皆不起也。
○善男下,次明獲益,亦世尊結答普覺之語。善男子!當知於彼善友所示種種過患,不起憍慢等諸惡念。於此可見正念純熟,心地清淨,隨因感果,即能究竟成就正覺,契真心也。從此智慧心華開發,明曜普照十方剎土,成佛度生,不外是矣。開示求人竟。
△二、開示法病二:一、開示依法離病,二、開示離病即正初。
善男子!彼善知識所證妙法,應離四病。
承上文,業已開示於彼善友,不起惡念,即成正覺。今復指示於彼善知識所證妙法,應當離於四病也。妙法即圓覺,以其包羅法界,涉入無礙,故稱玅法。若依此法,不墮邪見,此正示依何等法也。四病即作任止滅,若能離病,即成正行,依此修習,皆可入圓,此正示行何等行也。據菩薩問處,分條別問,而世尊答處,總示以事。善知識中,善知識所證妙法,即是可依之法,無別有法可依也。離病正行,即是應行之行,更無別行應行也。故示勸以應離。淨名云:但除其病,不除其法也。開示依法離病竟。
△二、開示離病即正二:一、歷明四病,二、總示邪正。初四:一、作病,二、任病,三、止病,四、滅病。初
云何四病?一者作病至非作得故說名為病。
初寄言總徵。既屬總徵,通冠下四,應令為一科。孤句不便別分,故寄言於此。
○一者句,標定。若復下,釋成。若復有人,指一類修行者言,顯不修行者無此計故,作如是言。葢是從心起念,發如是妄計之言:我於本心作種種行。此是錯會前幻觀中義,起種種行,欲求圓覺也。實不達彼先悟淨覺,然後以淨覺心發起幻智,觀彼幻眾而起幻行,乃至幻相永滅,方滿菩薩清淨妙行。今乃虗妄計度,謬倣彼行,欲求圓覺,豈可得哉?當知圓覺清淨,本無修習,豈容作得?故曰:彼圓覺性,非作得故。說名為病,固其宜矣。作病竟。
△二任病
二者任病。若復有人至非任有故說名為病。
二者句。標定。若復下。釋成。若復有人仍指一類修行者,反顯不修行者無此妄計,作如是言。亦是從心起念,作如是妄計之言。我等今者是妄宰己,先定於中矣。如此而曰不斷生死,則生死常輪。如此而曰不求涅槃,則涅槃永背。涅槃生死無起滅念者。謂涅槃由他永背,而無求起之念。生死由他常輪,而無斷滅之念。一味任彼一切,隨諸法性。生死者,任他生死。涅槃者,任他涅槃。此錯會普眼章中覺成就故,不與法縛,不求法脫,不厭生死,不愛涅槃等義,而自作此無可無不可之妄計。而乃以之欲求圓覺,豈可得哉。當知彼圓覺性,雖本無修習,不妨幻力修習。豈是任用隨他之所能有。故曰彼圓覺性非任有故,說名為病。任病竟。
△三止病
三者止病。若復有人至非止合故說名為病。
三者句,標定。若復下,釋成。若復有人,準前可知。作如是言,仍是從心起念。作如是妄計之言,一切妄念皆由自心而起。今欲永息諸念,豈從外招?故云:我今自心永息諸念。其意以由諸念故,見一切法起動差別。設若永息諸念,則得一切性寂然平等。此錯會清淨慧章居一切時不起妄念等義,而自作此永息諸念之妄計。殊不知息愈勤而念愈多,纔起一念息心,則是於妄念上又添一層妄念。一念既爾,念念皆然。欲求永息,豈可得乎?而乃以之欲求圓覺,實不能爾。當知圓覺清淨,本自離諸妄念,何庸更止念以求合?故曰:彼圓覺性非止合,故說名為病。止病竟。
△四滅病。
四者滅病。若復有人至非寂相故說名為病。
四者句。標定。若復下。釋成。若復有人,亦準前知。作如是言者。謂從心妄計,作如是永斷煩惱之言。其意以身心受報,皆因煩惱所使。今欲斷之,使不再生。故曰永斷一切煩惱。既永斷之,則無惑。無惑,則無業。無業,寧有身心受報。故云身心畢竟空無所有。又身心,為根塵總相。根塵等,為身心別相。身心既空無所有,何況六根五塵,及法塵之虗妄境界,又安所存。故云一切永寂。此錯會前滅觀中,斷諸煩惱,隨順寂滅等義。實不達彼以淨覺心修習,全無許多妄計。今妄計一切永寂,欲求圓覺。如以方木,欲逗圓孔。吾固知其不入也。當知妙圓覺性,具足恒沙德用,無礙難思。住寂之心,豈能契合。故曰彼圓覺性,非寂相故,說名為病。歷明四病竟。
△二、總示邪正。
離四病者則知清淨至若他觀者名為邪觀。
首二句,結示清淨。謂彼果能離四病者,則知彼是清淨修行。作是下,依分正邪。謂作是觀,離於四病而修習圓覺者,是人得入圓覺之正性,名為正觀。若乃他觀修習圓覺,不必離於四病者,是人不得入圓覺正性,名為邪觀。依正觀而修,則為成佛夷途。依邪觀而修,必沉入魔險道。有志圓覺者,不可不辯。開示法病竟。
△三、開示行病二:一、示修行入圓,二、示解脫除病。初。
善男子!末世眾生欲修行者至如是修行方入圓覺。
末世眾生去佛遙遠,欲修行者致障多緣,不假善友調停,難免不入邪徑,應當盡命等正誡勉之語。盡命供養者,盡其形命供給四事,勿朝勤而夕惰及日親而月違也。尋常稱善友為知識,呼知識為善友,隨說者便不甚分疏。今經文既兩用,釋當類別。葢既稱為友,應指同學等侶,但取其賦性善良與之共住,有彼此互相勸勉之益,故以善友稱之。必令盡命供養者,恐彼四事不足,不能安心辦道,相與切磨箴規成其益焉。善知識者,應指親近師承,具正知正見,能識法識機,乍親則解粘去縛,久近必抽釘拔楔,故稱為善。教以執弟子禮,善侍巾瓶,故名為事。欲求親近者,或因其執禮善侍,或見其時至機熟,不待請而來教故。應斷憍慢者,憍謂自高,慢謂輕彼。愚癡無知者,間或有之。如云:知識尚來近我,我又何必往求。只此二語,則是憍且慢矣。若復遠離者,或為折茲憍慢,或為應他機感,去就兩有所益故。應斷瞋恨者,瞋謂立時生忿,恨謂結怨在心。愚癡無知者,亦間有之。如云:任去不復追隨,自此永不求彼。只此二語,則是瞋且恨矣。然此憍慢瞋恨,皆為障道因緣,故各以應斷囑之。現逆順境者,順如戒定慧等,逆如貪瞋癡等,皆為曲順機宜,權巧示現。逆固非逆,順亦非順,故云猶如虗空。既順逆猶如虗空,自能了知善知識之身心畢竟平等,並不因善人而現順,亦不因惡人而現逆。葢與諸眾生同一
○覺性體無有異視,又何容生憎生愛於其間哉。如是修行,方入圓覺者,謂如我所說,如是供養善友,事善知識,依之修行,離於障道因緣,故云方入圓覺。示修行入圓竟。
△二、示解脫除病。
善男子!末世眾生不得成道至自他憎愛亦復如是。
上文以供養善友,事善知識,依之修行,方入圓覺者,為其無怨親憎愛等諸障緣故。以是而知,末世眾生,所以不得成道者,非無所因,故云由是無始等也。無始者,遠指晦昧真心。不得其始之時,晦昧真心,依於無明,轉成阿賴耶識,而計我之心生焉。由計我故,妄分自他。設有違自而順他者,便起憎心。又有違他而順自者,使起愛心。於人既爾,於法亦然。由此而於人中法中,起憎起愛,熏成一切愛憎種子,納於八識田中,謾說不知修行。縱使修行,亦不過除其現行,而識田種子,故未解脫。道云何成?以遇緣即興,能為障道緣故。是知欲成道果,必將識田種子,盡解脫也。得盡解脫,其相云何?故云若復有人,為借人而示相故。怨家者,懷勝怨於心,遇則有損,乃人中之最可憎者。父母者,係至親於身,依則有益,乃人中之最可愛者。而云觀彼怨家,如己父母,則勝怨無過憎,至親無過愛,故云心無有二。葢必於自他憎愛種現俱盡者,乃能如此,故云即除諸病,謂種現俱盡也。又前之四病,皆由憎愛而生,果其種現俱盡,則諸病皆不有矣。然已上約人中憎愛,而四病屬法中憎愛,人中憎愛雖種現俱盡,何以並諸病而俱無耶?恐有是疑,故次下為之例明。於諸法中自他憎愛者,如自起作心,他起止心,必愛作而憎止;若自起止心,他起作心,必愛止而憎作。如止作既爾,任滅亦然,是名法中憎愛。除此者,但盡現行。若觀彼煩惱生死,如菩提涅槃,心無有二,則是種現俱盡,故云亦復如是,謂亦復如觀彼怨家如己父母,心無有二是也。夫自他憎愛,為致病之親因,實障道之勝緣,發起雖由我執,肇始端在無明,前已散漫開示,恐不介意。今於開示去病之後,再為叮囑,最忌在知識邊起,且欲令種現俱盡,生茲末世,懸受佛慈。三復誠言,不禁流涕,有志圓覺者,尤宜留意。開示行病竟。
△四、開示發心。
善男子!末世眾生欲求圓覺至如是發心不墮邪見。
此科如金剛般若中開示降心,文義大同。圭峯、憨山兼有此論。彼經云: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今云:末世眾生欲求圓覺,應當發心,作如是言。彼經乃教以用四心降妄心,今經直教以發四種心。以四心既發,則妄心不待降故。又彼經云:所有一切眾生之類,略分胎、卵、濕、化等十,是名所度眾生。今云盡虗空界一切眾生,則十類俱該,平等普度,不擇怨、親、難、易等,即廣大心也。又彼經云:我皆令入無餘涅槃。無餘則超過有餘,是到家法。今經云:我皆令入究竟圓覺。究竟則跨越始本,亦到家法,即第一心也。又彼經云:如是滅度無量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實無則不見眾生可度。雖無量無邊,不生難度之想。今云於圓覺中無取覺者,亦是不見眾生可度,如是乃能常度,即常心也。又彼經云:何以故?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初徵何以故者,謂以何以故必定不要見眾生為可度耶?釋中以若見眾生可度,則四相一時俱作,即非菩薩。今經無徵詞,直言除彼我人一切諸相,即不顛倒心也。彌勒偈頌彼經義云:廣大第一常,其心不顛倒。此四心之所由名也。又彼經云涅槃,此經名圓覺者,準前文殊章云:有大陀羅尼名為圓覺,流出一切清淨真如菩提涅槃。是知圓覺即是一心,菩提涅槃皆隨緣異稱耳。如是發心不墮邪見者,顯示我人等相皆邪見故。總結應求開示長行竟。
△二、偈頌標頌云:。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正頌準長行有五,偈頌為四,亦略,乃約義略頌。四:一、單頌正示求人,二、合頌依法離病,三、合頌修行解脫,四、正頌開示發心。初。
普覺汝當知末世諸眾生至心遠二乘者。
既求正知見人,且又遠於二乘,即當遵依。今不頌者,準長行可知也。
△二、合頌依法離病。
法中除四病,謂作任止滅。
法中句,頌依法離病。作止句,頌別示病相,不頌離病,即正者義中含故。
△三、合頌修行解脫。
親近無憍慢,遠離無瞋恨至戒根永清淨。
親近二句,乃略頌修行入圓中義。著能於知識邊無憍慢瞋恨之心,即是修行可以入圓也。親近者,知識俯就機宜,學者易生憍慢,是障道緣,故以無戒。遠離者,知識別應他緣,學者易生瞋恨,亦障道緣,故以無止。見種下五句,乃重頌長行中解脫憎愛,即除諸病,文不甚類,葢約義頌也。見種種境界者,謂見彼知識現逆現順等種種境界。心當生希有者,見順不生過愛,見逆不生過憎,總以內心作希有想,難逢難遇,縱有惡行,還如佛之出世,葢生心如佛想耳。既如佛想,則順行固不疑其犯非律儀,而逆行亦自知其戒根清淨。如此而親近知識,非自他憎愛種現俱盡者,無能為也。合頌修行解脫竟。
△四、正頌開示發心。
度一切眾生究竟入圓覺至證覺般涅槃。
一切眾生,該盡空界,平等普度,即廣大心也。究竟者,超過始本,證入圓滿覺性,即第一心也。無彼我人者,是已達無取覺者,即不顛倒心,由於常心也。發此四心,即是正智正慧,依之修習,離於自他憎愛,便得超出邪見。正因既成,妙果堪陟,故云證覺般涅槃,謂證入圓覺,乃般涅槃。是知金剛般若稱為無餘涅槃,今經稱為究竟圓覺者,無足異焉。總結大科四問四答教修分竟。
△四、一問一答。示果分三:一、謝前請後,二、師資緣合,三、應求開示。初二:一、具儀謝前,二、請後顯慇。初二:一、眾中具儀,二、謝前受益。初
於是圓覺菩薩在大眾中至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此章以圓覺菩薩為主示真實果法,非深證圓滿覺性者不能契故,餘眾皆伴,故云在大眾中。餘可知。
△二謝前受益。
大悲世尊為我等輩至令末世眾生有大增益。
近受現前之請,遐被末世之機,故稱大悲世尊為我等輩應現前機。廣說淨覺種種方便者,通指自信分以來,由解分而至修分,如來重重開示,皆為廣說。修習淨圓覺中種種方便,逆指即如除病、離相、修觀、滅幻等。令末世眾生者,遐被未來,不惟現會法眾蒙益,將此法門展轉傳於如來滅後,正法、像法已過末法之時,令彼末世眾生依此種種方便,漸次修習於最上圓覺,便可登陟,故曰有大增益。具儀謝前竟。
△二、請後顯慇二:一、請後方便,二至三、顯慇初。
當機菩薩,自指現前大眾,故云我等。今者耳提面命,親從佛聞,故云已得開悟。謂開悟云何生信?云何發解?云何起修?非獨指解分為開悟也。末世眾生,生在佛後,未得親奉金言,不知云何生信?云何發解?云何起修?故云未得悟者。既未得悟,或隨分思察,或建場尅期,皆可由於自便。設若逢於夏首,必當安居修習。然安居儀式,大小攸分,故以云何為問。謂或以大乘,或以小乘,求佛尅定儀式,乃敢遵照修習。若不然者,恐誤修無所用耳。圓覺清淨境界,五住不雜,二死不染,彌滿清淨中,不容他故。此圓覺中,三種淨觀者,謂前說修習圓覺,用三種淨觀,皆約已悟者說。如彼文云:若諸菩薩,悟淨圓覺,以淨覺心,取靜為行等是也。今約末世未悟,但不知奢摩他中,以何為首?三摩提中,以何為首?禪那中,以何為首?故並問也。惟願大悲者,求佛哀愍。為諸大眾者,近益現在。及末世眾生者,遐益後來。施大饒益者,令其隨順修習,進證大圓覺果故。請後方便竟。
△二至三顯慇。
準前可知。謝前請後竟。
△二、師資緣合二:一、師與資合,二、資與師合初。
爾時,世尊告圓覺菩薩言至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當場一問,現會與末法兩利,故重言善哉而讚美之。進示果頭之法,非具足圓覺者不能設問,故曰汝等乃能顯降,斯則不能也。如是方便者,略明有二:一、通相方便,謂修習圓覺之通方便;二、別相方便,謂三種淨觀之別方便。觀佛答處自知,得別方便則三觀可成,得通方便則圓覺可證,是為菩薩以大饒益施諸眾生。既師緣與資合,故教以諦聽,許以當說,謂時下即當說也。師與資合竟。
△二、資與師合。
時,圓覺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奉教歡喜者,奉誡許之教,喜不枉問故。及眾默聽者,希聞二方便,得大饒益故。師資緣合竟。
△三、應求開示二:一、長行,二、偈頌。初三:一、開示通相方便,二、開示別相方便,三、開示鈍根修證。初四:一、隨分思察方便,二、尅期修習方便,三、結夏安居方便,四、入期示無悞取。初
善男子者,呼當機令著意,勿虗聽也。一切眾生者,不論有佛時、無佛時,但有具大乘性者,皆總該之。若佛住世,總指有佛時也。若佛滅後,總指無佛時也。又無佛之時,法運有三:一、正法時,謂去佛不遠,法未隣邪,有教有理,有行有果。二、像法時,謂去佛漸遠,像教僅存,有教有理有行,證果者幾希矣。三、末法時,去佛遙遠,空騰似量,教理雖有,行界兩亡。今上云若佛滅後,兼正像而總言之。下云若法末時,乃別指空騰似量時也。必別指者,以此時教理雖有,行果兩希,尤在可愍故。有諸眾生者,有佛時多,有以耳提面命發菩提心者多故。無佛時,在正法亦多,有以法未隣邪發菩提心者亦多。像法時則不多,以像教僅存,發菩提心者少故。至末法時,空騰似量,發菩提心者間有,有則名為具大乘性。既具大乘種性,必能信佛所證圓覺,良以大圓覺心,惟佛獨證,故稱秘密,以餘眾不能知故。雖餘眾不知,設有具大乘種性者,亦能信佛必證,並信我若成佛時亦必證,因而發心修習,故稱欲修行者。伽藍略梵語,具云僧伽藍摩,此云和合眾園,謂方來僧眾,和合共住清淨園林,德臘俱尊者,可以主之,故云在也。四事務令無闕,徒眾方能安處,如是則未免夤緣,故云有緣事故。不能一向修習,故云隨分思察,謂隨其所應修之分際,分分思察,先令妄盡遠淨覺,次令隨順還圓覺,如我前與普眼菩薩,已經逐一而說。隨分思察方便竟。
△二、尅期修習方便
若復無有他事因緣至過三七日一向攝念。
初、道場尅期,既不主持伽藍,亦不匡徒領眾,故曰無有他事因緣。以上科主持伽藍,匡徒領眾,皆為利他分中事故。利他事繁,不能一向修習,故惟令隨分思察。今既無有利他事中因緣,唯以自利為重,故令即建道場。道場者,修道之場。而云建者,或方或圓,或大或小,周圍標定分際,如法誦呪結場,務令與外人外事不相涉故。當立期限者,尅期奮勇,道易成故。若立長期百二十日者,約上根一期之內,誓期必證,諒其期得四箇月也。中期百日者,約中根恐過長則力倦,無若合中,促其期於兩旬日也。下期八十日者,約下根一期不成,還容再修,於彼中期,減兩旬日則已是也。然如來既定三期,非無所為,葢以人根不齊,務令下根者種,中根者熟,上根者脫。設不然者,則上根自能遠圖,中根或可勉就,至於下根,鮮有不望巖者矣。安置淨居者,於道場內安置淨修之居,如結戒場大界,為不失衣界內,又結小界,為作法辦事處也。
○若佛下,禮佛求懺。若佛現在者,如來住世時也。如來住世道場,不能往禮,惟當正念思惟。謂思惟佛之法身,徧一切處。隨所禮處,即是佛故。若佛滅後,如來去世時也。如來去世禮佛,應須設像。設像不過木雕泥塑。惟在心存是佛,目覩想佛。生正憶念者,謂憶念法身常住,本無有滅。即此木雕泥塑,還同如來常住之日。懸諸旛華者,旛華於前,中為幔而結搆之。華懸於空,類天散而飄鼓之。如今之設壇禮懺,務期盡美盡善,極力竭誠,即真供養。謹運一心,經三七日,稽首十方佛名,求哀懺悔。懺謂懺除前𠎝,悔謂悔不更造。身心既淨,道果堪成。如滌淨器,以備成貯甘露法味。
○遇善下,獲效徑修。遇善境界者,或禮應光華,或夢驗佳祥,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自然獲得心意輕安。謂既不昏沉,亦無掉舉也。然雖如是,亦不過三七日,以感應道交,理方定故。一向者,驀直去,絕擬議,永不退故。攝念者,攝妄念,成正觀,契圓覺故。尅期修習方便竟。
△三、結夏安居方便三:一、標大異小,二、對佛陳詞,三、逾期隨往。初。
若經夏首三月安居至心離聲聞不假徒眾。
大疏云:然建道場,或在伽藍,或於餘處,期限未滿,夏首已臨。若入眾安居,則乖誓約;若自終限期,又犯毗尼。道場中人,由此疑惑,如來遠念,故為辯明。設為俗乖律則非,今因大癈小無失。故決定毗尼經說:持聲聞戒,是破菩薩戒;持菩薩戒,是破聲聞戒。言當為者,既經夏首,不便出入遊化,大小兩乘,皆當作安居法也。清淨有二:一、心性清淨,約菩薩說;二、境界清淨,約聲聞說。止住即是安居。然既知剋期修習,求證圓覺,縱安居亦當作心性清淨。菩薩止住,心離聲聞者,不必將心又入聲聞境界清淨場故。又聲聞安居,必先集眾問和。且安居亦必白僧,須假徒眾,令既不入彼眾,故不假也。標大異小竟。
△二對佛陳詞。
至安居日即於佛前至大因緣故不繫徒眾。
初屆期白佛踞修至安居日者,遵佛制順此方四月十五為前安居日,大小兩乘皆至此日安居。即於佛前者,顯是大乘,以小乘作僧事辦白僧即是。今云佛前者,以大乘作佛事辦應白佛故。作如是言者,謂對佛作念如是如是而說,非出聲唱言也。我者,顯自陳言非關他故。比丘及尼是出家二眾,優婆塞夷是在家二眾。按小乘安居唯許出家二眾,今是大乘且是約心性安居,非關方處,通在家亦無傷故,即約尅期同修之四眾而總言之。踞菩薩乘者,謂依踞菩薩大乘之法修習真如寂滅行故。葢寂滅者,依真如而立名,謂真即無妄,離言說相名寂;如即不變,離心緣相名滅。稱此理而修,因名之為行也。
○同入下,正陳菩薩安居,同入清淨實相。住持者,行行契真,名為同入。清淨實相者,在本經名為淨覺。約起信,即是心真如門。清淨者,一念不生。實相者,守其自性。即此一念不生,守其自性,便是住持。如道場之安置淨居,類戒場之內結小界。雖理事有異,而分限頗相似。故以大圓覺為我伽藍者,大圓覺性,在本經首稱大陀羅尼。依華嚴,即是一真法界。為我伽藍者,陀羅尼,總一切法,持無量義。一真法界,該真如門,合生滅門。修因證果,總在裏許,有伽藍義。如尅期之建立道場,類戒場之不失衣界。其分限亦頗相似。身心安居者,最初元以真如不守自性,變起藏識心海。其次又以境界風動,轉生前七識浪。從此前五識趣逐外塵,第六識內緣影事,因而帶累五蘊,身心不能安居。今既同入清淨實相住持,前五識既不趣逐外塵,第六識亦不內緣影事,累不及蘊,故得身心安居。至於第七末那,向以六識為用,內緣八識為體,今既身心不動,則六識不行分別,是第七無用,外無所緣矣。外無所緣,自不計八識為我,而內亦無所緣矣。內外無緣,則第七末那居然平等性智,而藏識心海仍歸真如。起信論云: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不生不滅即是涅槃自性,謂涅而不生,槃而不滅,故不生則不繫於有,不滅則不屬於空,故云無繫屬故。據此,則是同安居於圓覺普照寂滅無二性中,無繫屬於方隅界限故。如上所說,以大圓覺為我伽藍者,意在於此。
○我今下。敬請。不例餘眾。聲聞安居期限,亦屬佛制,不敢違故。蒙允,則雖違無遇也。不依聲聞者,稱性安居,與彼不同故。當與十方等,謂佛及菩薩,皆住清淨實相,以圓覺為伽藍,自亦與之同故。三月安居者,定以三月為期,不類聲聞前後兩安居故。所以不拘小節者,為修菩薩無上妙覺大因緣故。不繫徒眾者,恐彼不能隨大,並小亦失故。對佛陳詞竟。
△三、逾期隨往。
善男子!是名菩薩示現安居過三期日隨往無礙。
然大乘既以清淨實相為住持,以大圓覺性為伽藍,即是安居,何必夏首?葢為惜事表法,示現夏首安居,亦為令彼本無大志,邈示夏首安居者,知所耻焉。過三期日,隨往無礙者,大疏云:道場三期日滿,小乘夏限未終,以本非小乘安居,故不妨隨往無礙。結夏安居方便竟。
△四、入期示無悞取。
善男子!若彼末世修行眾生至一切境界終不可取。
末世修行,邪正難分,求菩薩道,最宜慎重。況夫既入三期,未免尺水丈波。若是彼從佛所聞一切境界,如奢摩三摩禪那,漸修頓修圓修,乃至二十五輪觀等,取之而修,終有巨益。若非彼從佛所聞一切境界,如事水事火事天,奉時奉方奉塵,乃至二十五冥諦等,取之而修,必招奇損。故以終不可取,而示戒之。開示通相方便竟。
△二、開示別相方便四:一、修習奢摩方便,二、修學三摩方便,三、修學禪那方便,四、徧修即名佛出初。
善男子!若諸眾生修奢摩他至一切境界終不可取。
初示方便。言悟淨圓覺,以淨覺心修奢摩他,如前已聞命矣。若末世未悟眾生,欲修奢摩他者,最初從何下手?故教以先取至靜。謂先當憶想一切所有諸法,皆如幻如化,不生取著,不造業,不受報,則至靜矣。如此雖能了於生死,仍復取著涅槃。若知涅槃亦如幻化,則是靜極。如是則圓覺妙心,脫體畢露,故曰便覺。如前普眼章云:證得諸幻滅影像故,爾時便得無方清淨。無邊虗空覺所顯發,覺圓明故,顯心清淨等是也。
○如是下,明修習。言靜極非可遽至,修習必由漸來,故先言如是。初靜從於一身,謂先從一身靜也。如前普眼章云:我今此身,四大和合。乃至云:四大各離,今者妄身當在何處?以是而觀,即知此身畢竟無體,是為一身靜故。如一身既爾,一切身亦然。情世界既爾,器世界亦然。不及細陳,但超略言之。故云:至一世界,覺亦如是。如依鏡生垢,去得一分垢,即能顯得一分光故。
○善男下,顯利益。若覺徧滿句,牒上覺徧一界。然覺性靈明,有境必照。故於一界眾生,凡有起一念處,皆能了知。如覺徧一界既爾,覺徧百千世界亦然。然此於六通之中,似屬他心。若復能於百千世界眾生,有念皆知,又非聲聞他心之所能及。他心既爾,通通皆然。佛知佛見,不外是矣。亦如垢盡鏡明,凡有臨於鏡光者,無不照焉。如普眼章云:一切實相性清淨故,一身清淨。一身清淨故,多身清淨。多身清淨故,如是乃至十方眾生圓覺清淨。善男子!一世界清淨故,多世界清淨。多世界清淨故,如是乃至盡於虗空圓裹,三世一切平等清淨不動。善男子!虗空如是平等不動,當知覺性平等不動。如是等文,乃極力發揮此旨。此若不明,當細閱彼文自知。
○非彼下,戒悞取,準前可知。修學奢摩方便竟。
△二、修學三摩方便。
善男子!若諸眾生至一切境界終不可取。
初示方便。若諸眾生,指末世未悟者說。末世未悟,欲修三摩提者,最初從何下手。故教以先當憶想十方如來及諸菩薩,所以為如來為菩薩者,無非修因證果而得。如是則為我之師,我之友矣。
○依種下,明依修。謂既憶想已,為欲師之友之,即便依彼所說種種法門,漸次修行。設遇心若馳散,即當精勤辛苦,修諸三昧,定慧均等,方成妙悟。
○廣發下,冀當益。恐現前不悟,更冀將來,故教以廣發大願。如彌勒章云:若諸末世一切眾生,於大圓覺起增上心,當發菩薩清淨大願。應作是言:願我今者住佛圓覺,求善知識,莫值外道及與二乘。依願修行,漸斷諸障。障盡願滿,便登解脫清淨法殿等是也。自熏成種者,謂廣發此願,自能漸次熏習,以成悟證種子,納於八識田中。纔出頭來,一聞千悟者,固有之矣。
○非彼下,戒悞取,亦準前可知。修學三摩方便竟。
△三、修習禪那方便。
善男子!若諸眾生至一切境界終不可取。
初示方便。若諸眾生,仍指末世未悟言。末世未悟眾生,欲修禪那者,最初從何下手。故教以先取數門,謂數息觀也。葢以修奢摩時,先取至靜,偏於靜則墮聲聞緣覺。修三摩時,先取憶想,偏於想則近凡夫外道。今則攝想念於一息,超出凡外。化至靜於計數,不落聞緣。威德章禪那成時,超出礙無礙境。此數門乃其漸耳。
○心中下,明修習。了知者,了了分明,知彼一出一入之間,有生念、住念、滅念之不紊。故念纔起為生,念既起為住,念將盡為異,念既盡為滅。今不言異者,以是將滅,以滅念攝故。所以諸經論中,有言三相,有言四相者,無足異也。分劑頭數者,生有生的分劑,住有住的分劑,滅有滅的分劑。一數至十數,從頭數之,務使了了分明。其所以攝散、入寂、化寂、不住之方便,再無有過於此者。又此上乃約初心修習靜坐時,數息言之。如是下,又約久修工純,四儀不廢。故曰周徧四儀等也。分別念數者,謂分析辯別一出一入之間,有生念、住念、滅念,又合此分劑為一息。如是一息一息,從頭數之十數,無不了知。其所以攝散、入寂、化寂、不住之工,較前益綿密矣。
○漸次下。顯利益。然攝散入寂,不被事礙。化寂不住,不被理礙。如是漸次增進,絕待靈心欲發。由彼潛興密運之力,不唯知息、知念、知數,竟至無所不知,有法皆了。先且舉一最難知者為例,故云乃知百千等。佛意以百千世界,最遠難知。一滴一滴之雨,最繁難知。此且得知。其餘近者減者,不待言矣。猶如目覩句。喻明所知了了,如觀掌果,非依俙見也。
○非彼下,戒悞取,仍準前知。修學禪那方便竟。
△四、徧修即名佛出。
是名三觀。初首方便至即名如來出現於世。
是名句,總結上三言。未悟之人,先依此修,故云初首方便。若諸眾生者,約末世未悟者言。三種所修法,約如上所列而說。徧修者,一法不遺。精進者,以悟為期。悟後之修,任運流入果海。懸記佛出,非漫說耳。開示別相方便竟。
△三、開示鈍根修證。
若後末世鈍根眾生至心不放捨漸次求證。
若如來滅後,末法之世,其利根修證,不待言矣。設有根性遲鈍眾生,以既悟覺心,欲求佛道,屢修屢廢,不得成就。葢由昔業所障,應當勤求懺悔。事懺則嚴設華壇,禮佛誦經持呪。理懺則晏坐靜室,觀察罪性。叵得遇善境界,得心輕安。然後一向攝念,常起二種希望。一者希望斷憎愛惑,二者希望求勝上心。斷憎愛惑者,憎謂於違情境,起憎惡心,亦即根本煩惱中瞋,以憎則必瞋故。愛謂於順情境,生愛染心,亦即根本煩惱中貪,以愛則必貪故。嫉妬諂曲,皆小隨煩惱。以是根本煩惱等流之性,故名為隨。雖名為隨,乃各別而起,故名為小。嫉謂徇自名利,不耐他榮,妬忌為性,故名嫉妬瞋一分攝。諂謂罔冐於他,矯設異儀,險曲為性,故名諂曲貪癡各一分攝。又此與憎愛,通名為惑。葢惑者不明,不明即癡。如憎之不已,而繼之以嫉妬。愛之不已,而繼之以諂曲。其癡為何如哉。所以根本煩惱中,但言憎愛,不顯癡義者,以癡固有之,無容更顯耳。求勝上心者,求即是發,以為求必發故。勝上心,即無上菩提心也。菩提心超出權小,名為勝心。一切心無能加於其上,名為上心。三種淨觀,乃指從前所說,承悟所修三觀。此以鈍根,恐其不能兼修,故且教隨學一事。謂隨其本意,於三觀中,且學一觀之事。以事專於一,則易成故。設於此觀不得,或因宿習不對,故又教其復習彼觀。如是而遞互修習,總教以心不放捨,漸次磨煉,必求證入。果到時至機熟,自應推門落臼。如世尊雪嶺,六年成道,必待臘月八日,即其證焉。總結應求開示長行竟。
△二、偈頌標頌云:。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正頌準長行分三一頌通相方便,二頌別相方便,三頌鈍根修證。初準長行分四:一隨分思察方便,二尅期修習方便,三夏首安居方便,四入期示無悞取。今不頌一三分二:一頌尅期修習方便即長行第二,二頌入期示無悞取即長行第四。初亦惟約義略頌
圓覺汝當知,一切諸眾生至然後正思惟。
偈頌所說,不出長行,恐不著意,故教以當知假當機,儆餘眾也。雖通說一切眾生,而大悲深懷末世,以彼去佛遙遠,正道難行故。欲求無上道,即已發阿耨菩提心者,當先結三期者,人根不齊,對三根結上中下期,使其有所希望心故。懺悔無始業者,禮佛求懺悔,先業而蕩心器,以備承受甘露法故。經於三七日者,先業已懺,心器已淨,趣求佛道,志方定故。然後正思惟者,離於妄想,修正觀,契正覺也。
△二、頌入期示無悞取。
非彼所聞境,畢竟不可取。
長行云終不可取,此云畢竟不可取,皆深戒之詞也。頌通相方便竟。
△二、頌別相方便長行分四,前三即是三觀。偈但標其名義,合而為一,乃分二:一、合頌三觀名下,帶義。二、結頌徧修,即名佛出初。
奢摩他至靜,三摩正憶持,禪那明數門。
奢摩下帶至靜二字,三摩下帶正憶持三字,禪那下帶明數門三字,皆略示初首方便之義。
△二、結頌徧修即名佛出。
是名三靜觀。若能勤修習,是名佛出世。
鈍根未成者,常當勤心懺至佛境便現前。
初首方便,以悟為期。悟後之修,利根者自能成就。設有鈍根不能成就者,定由宿業所障。故當勤心懺悔無始罪障。果得諸障消滅,自然佛境現前,見光見華,騐知清淨,不作聖心。從此進修,如風帆揚於順水,再無不成者矣。總結以上正宗分竟。
△三、流通分正宗既陳,現有眾已𫎇深益。世尊云:歿未來機,不獲親領。接續慧命,要愚四依。闡揚法門,還冀五德。然傳講雖憑慧力,而護持要假威神。賢善首一一請問,調御師疑欵教酧。大教流通,自應百千萬世而無滯無壅矣。分四:一、謝前請後,二、師資緣合,三、應問教酧,四、總結流通。初二:一、具儀謝前,二、請後顯慇。初二:一、眾中具儀,二、謝前受益。初
於是賢善首菩薩在大眾中至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此章以賢善首為主能宏人天小乘曰賢,能宏始終大乘曰善,能宏圓頓一乘曰首。請問流通,端賴斯人,餘眾皆伴。故云:大眾中三業䖍誠,俱照文殊章釋。
△二謝前受益。
大悲世尊廣為我等至開悟如是不思議事。
信解行證,極力開示,現會末世,普令受益,故稱大悲世尊。廣為我等及末世眾者,約教則廣說無蘊,約機則廣被無遺,稱大悲,稱世尊,正為此也。開悟上文稍不足,若加普令二字,照應廣為二字,義則足矣。如是不思議事,通指正宗十章,謂如是如是生信,如是如是發解,如是如是起行,如是如是證果,一一皆能開曉,一一皆能悟徹,其受益誠為不可思議事也。具儀謝前竟。
△二、請後顯慇二:一、請名持護,二至三、顯慇初。
此大乘教名字何等至流布此教至於何地。
此大乘教,指上正宗所說,已知其為文義。是大乘教法,若為隨順時機,取益當來,應立名字。敢問此經名字,當稱何等?必求佛說者,以因名思義,乃可奉命傳持。佛若不說,我等云何奉持?此請經名奉持,為第一問也。奉持此法,度生令信,全憑開導經功。佛若不說,我等云何開導?敢問依經修習,能得何等功德?此請修習功德,為第二問也。依經修習,魔心生妬,尺水丈波,要假護持。敢問世尊,以云何力,使我護持經人?此請擁護持人,為第三問也。又持經得護修習,則魔事不生;流布無功化他,則逢難便退。敢問世尊,流布此經,功成至何地位?此請流布何證,為第四問也。請名護持竟。
△二至三顯慇。
釋義準前謝前請後竟。
△二、師資緣合二:一、師與資合,二、資與師合初。
爾時,世尊告賢善首菩薩言至汝今諦聽,當為汝說。
既為現前菩薩,又為末世眾生,益有兩關,故重言善哉而讚美之。會眾意同,共推賢善。首出問:主伴之心,惟佛能知。故以汝等稱之乃能者,顯餘眾未必能問。如何後所說修習所得之功,流布所至之地,令惡魔及外道無能惱亂,皆係經教功德。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等,皆係經之名字。若非深證圓覺自他兩利,假經教之力用,縱有問,亦未必能如是之詳且備也。為諸菩薩者,正為現在。及末世眾者,兼為後來。如上所釋,益有兩關者,以此經教功德名字,上釋乃能處,業已略敘。至下釋佛答,再指誡以諦聽,許以為說者,正顯師與資合。設不合,則不誡亦不許也。師與資合竟。
△二、資與師合。
時,賢善首菩薩奉教歡喜,及諸大眾默然而聽。
賢善首菩薩是請主故,所以奉教歡喜。及諸大眾者,發請意同,所以默然而聽。此亦意顯資與師合,設不合則不喜亦不聽也。師資緣合竟。
△三、應問教酧準前賢善首,請問有四:一、請名奉持問,二、修習功德問,三、擁護持人問,四、流布至地問。今答中,四義俱有,但與前次第不同。又四答中,正答之外,間有□添之文,隨四答前後。今亦四:一、答請名奉持問,二、答流布至地問,三、答修習功德問,四、答擁護持人問。初二:一、起樂生信,二、依問正答。初
善男子!是經百千萬億恒河至十二部經清淨眼目。
初、為起欣樂。法華云:諸佛世尊出現於世,唯為一事。若不說此者,出世無所為故。是知此經乃諸佛共說。而言百千萬億恒沙者,亦無數之數,實無佛不說也。守之者,非時不說,必時至乃說。護之者,非機不傳,必機熟乃傳。是知三世如來守此、護此,務令此法常住,無有壞滅。法華、彌陀等經咸稱諸佛護念者,亦斯意耳。必言此者,為令現會菩薩於是經起欣樂心故。
○十方下。為生信重。本經云:有大陀羅尼門,名為圓覺,流出一切清淨真如、菩提、涅槃及波羅密,教授菩薩。然既稱教授菩薩,則應為十方菩薩之所歸依。又既稱大陀羅尼,則總一切法,持無量義。是知得證圓覺,便能明了一切法義,故為十二部經清淨眼目。必言此者,為令末世眾生於是經生信重心故。起樂生信竟。
△二、依問正答。
是經名大方廣圓覺陀羅尼至汝當奉持。
初、正答經名。經有五名,題惟取二。初中又減去三字。總釋名題中,業經詳釋,餘三名亦略敘其義,此則似無容更贅。然經中義既無盡,而名又何妨再釋?第一、名大方廣圓覺陀羅尼,是法義總別為名。謂圓覺是法,大方廣是義,此法能總一切法,此義能持無量義,故又以陀羅尼稱之。以梵語陀羅尼,此翻總持,謂總一切法,持無量義故。是則上五字是別,下三字是總。名題中取別遺總,故第一名惟存五字。第二、名修多羅了義,是境智相對為名。上稱此經為十二部經清淨眼目,十二部則十二分也。今稱為經者,以分雖各有別名,凡屬佛說者,皆可以經名之。是知修多羅三字,即通指十二部經,其間所詮法義,如頓、漸、偏、圓等,皆為所照之境。了義二字,即是圓覺妙慧,於彼十二部經頓、漸、偏、圓等義,一一皆悉能了,即為能照之智。境智相對,故以修多羅了義名之。第三、名秘密王三昧,是定動無礙為名。三昧者,即普賢章所謂如幻三昧是也。靜觀諸法皆如幻化,於諸法中一念不生,即成三昧,名之為定。既知幻已,即起諸幻以除幻者,變化諸幻而開幻眾,得大自在,喻之為王,名之為動。然此動非離定而有,乃即定而動;此定非離動而有,乃即動而定。或有眾生但見定而不見動,則動成秘密;或有眾生但見動而不見定,則定成秘密。其實無礙,故以秘密王三昧名之。第四名如來決定境界,是真如不變為名。如來者,能證圓覺人也。能證圓覺,直以圓覺度生,而生多迷悶,因以真如門而接濟之,如文殊章中所釋滅妄還淨覺是也。決定境界即是真如,本經名為淨覺。以不變故,稱為決定;滅妄顯故,稱為境界。若依此而隨順修習,即還圓覺,一經能事不出乎此,故為名也。第五名如來藏自性差別,是藏性隨緣為名。上名約頓教一乘人立言,頓教一乘人雖背圓覺,迷途未遠,但以真如門接,略加隨順,便至圓覺。此名約終教等大乘人立言,終教等大乘根性背圓覺,迷途漸遠,若但以真如門接,恐其間不無點額,乃又以生滅門而曲成之。如來藏即是真如,因其中具足佛性,又能依此出生諸佛,故易為如來藏名。自性差別者,自性隨緣而成生滅門也。生滅門中則有多種差別,謂倐以無明不覺,便生三細;境界為緣,復長六粗,所謂迷途漸遠是也。迷途漸遠,以此門而曲成之者,令知從真既可起妄,返妄便即歸真,就路還家,更無煩希奇仰異。況夫歸真近圓,其進證又何難哉?如本經彌勒章之五性差別,淨慧章之五種隨順,皆約生滅門中曲成圓覺之義。以斯立名,良有以焉。
○最後一句,兼答奉持。準前賢善首請云:此大乘教,名字何等?云何奉持?今世尊既云五種名字,末復教以汝當奉持。奉,謂奉以自修。持,謂持以教人。自他兩利,皆須因名思義。故教以汝當,謂應當因名思義而奉持之。則自他兩利,其庶幾乎?答請名奉持問竟。
△二、答流布至地問問在第四,答在第二。又答前有加添之文,應分二:一、至地之由,二、依問正答初。
善男子!是經唯顯如來境界,唯佛如來能盡宣說。
唯顯如來境界者,謂如來自無始發心已來,如何生信,如何發解,如何起行,如何證果,如何從因至果,一切所有境界,皆於此經顯示。言唯顯者,不涉餘乘,況夫異學,益知其無與於此經矣。或問:如來境界不可思議,經唯二卷,豈能盡收?故世尊又以唯佛如來能盡宣說示之。如文殊章初說本起因地,圓覺章終說徧修徧證,縱是鈍根,還許此觀不得,復習彼觀,心不放捨,漸次求證。況夫中間說五性差別,說五種隨順,說次第三觀,說二十五輪,說四相之迷識迷智,教以併銷,說四病之任滅作止,令其勿留,其說可謂詳且盡矣,夫何遺焉。至地之由竟。
△二、依問正答。
若諸菩薩及末世眾生至漸次增進至於佛地。
若諸菩薩及末世眾生者,先敘能流布人。依此修行者,正敘所流布教。前問流布此教,惟顯利他。此答依此修行,兼顯兩利。蓋未有自不利而能利他者,故此兼顯正見。其自能受持,又能以茲流布,不便雙稱,故渾言修行。漸次增進者,生信發解起行至於佛地者,即是證果。設問:如何依此修行便能爾耶?以此經惟顯如來境界,依之修行自應至於佛地。所以將欲答問,先出至地之由者,以此答流布至地問竟。
△三、答修習功德問問在第二,答在第三。又答後有加添之文,亦分為二:一、依問正答,二、較量功德。初二:一、法說,二、喻顯。初
善男子!是經名為頓教大乘至亦攝漸修一切羣品。
是經借言顯理,明理忘言,不立文字,但一念不生,即名為佛,不依地位漸次而說,故名頓教。大乘者,不接小機,謂聲聞、辟支所不及故。又此不惟是大乘,且是一乘,謂是經唯顯一佛乘故。今名為大者,非對小言大之大,乃超出一切,名之為大。如法華門外三車,牛對羊鹿,即名為大。若比大白牛車,則非真大,今是大白牛車,乃真大也。頓機眾生者,積劫因成,未及果證,今生纔出頭來,一聞千悟,順行如善財,逆行如鴦崛,皆為頓教之機。從此開悟者,一聞此經,頓開心地,悟證圓覺,所謂必至佛地者,即其大也。然此乃約機教相對,成就開悟,固如是之深且疾耳。要知頓即近圓,隨順而可至圓教故,亦攝漸修一切羣品。如始終二教菩薩,小教聲聞緣覺,及彼世間六道眾生,但有聞法者,無一不成佛,故能並攝。如彌勒章云:由於欲境起諸違順,境背愛心而生憎嫉,造種種業,是故復生地獄餓鬼。若聞此而不生憎嫉,不造眾業,則三途亦可成佛。又云:知欲可厭,愛厭業道,捨惡樂善,復現天人。若聞此而既捨惡業,復超善業,則欲界天人亦可成佛。又云:知愛可厭,棄愛樂捨,還滋愛本,便現有為增上善果。若聞此而既捨諸愛,亦不樂捨,罔滋愛本,則上二界亦可成佛。又云:由本貪欲發揮無明,顯出五性差別不等。若聞此而離本貪欲,不發無明,則五性差別皆可成佛。是知此經所謂亦攝漸修羣品者,以此經總攝一切漸修諸法門故。法說竟。
△二、喻顯。
譬如大海不讓小流至飲其水者皆得充滿。
譬如大海,不唯容納百川,然亦不讓小流。此葢以大海必納百川,不納則不能成其大故。喻頓教必通圓教,統攝一切諸大乘法,不攝則不能顯其頓故。然既通於圓,則不惟統攝諸大乘法,乃至小乘人天等法,亦皆普攝。故喻中以不讓小流喻之。讓猶辭也,謂辭之而不容入故。海必不爾。頓教通圓亦然。此且喻教,下乃喻機。然大海既容納百川,必能潛流四天下地。而四天下中,以任鑿井疏河,灌園溉地,所有王臣人民,象馬牛羊等,一一皆取之不盡,用之無竭。乃至蚊蝱,及阿修羅,飲其水者,皆得充滿。法中謂頓教兼圓,既能統攝諸大乘法,必能潛利四位住行向地因心。而四位因心中,以任生智流辯,談妙說玄,所有應被之機,一一皆隨心應量,取足無窮。乃至六道眾生,及彼一切天魔外道等,但有聞法佛種,以納識田,時至機熟,佛果自爾圓成。試觀本經喻文,其間少有不足。如喻教中,但言不讓小流,不言大流。喻機中,但言乃至蚊蝱,不言超略。何等本疏,先以私意補足,然後以法貼合,不敢言妥。尚冀高明者教之。依問正答竟。
△二、校量功德兩番校量,益顯修習功德之不虛矣。分二一、施寶校量,二、施法校量。初。
善男子!假使有人純以七寶至聞此經名及一句義。
積,聚也。直解云:世寶盈剎,但資有漏,至理一言,轉凡成聖,故功倍天淵。施寶校量竟。
△二、施法校量
善男子!假使有人教百恒河至宣說此經分別半偈。
直解云:小異雖多,終無實證。此經半偈成佛正因,故難為比量。答修習功德問竟。
△四、答擁護持人問問在第三,答在第四,前後俱有加添之文,應分為三:一、顯當護因,二、正答當護,三、奉教護持。初
善男子!若復有人聞此經名至種諸善根聞此經教。
初反顯當護。聞經名非聞經義,信不惑非是受持,此人即非少福少慧,便當護持。
○如是下。正明當護。如是必從一佛二佛,乃至盡恒河沙一切佛所,積善積福,聞經資慧。既福多慧多,益當護持。言此以見向下之依教修習者,定當護,勿復疑矣。顯當護因竟。
△二、正答當護。
汝善男子當護末世至惱其身心令生退屈。
先稱汝,附稱善男子者,顯是面囑當機,令其著意,非漫答也。準前當機請云:云何使我護持經人?是直欲自領其事,故世尊應其請而答之曰:汝善男子!當護末世是修行者。佛意以但聞經名,信心不惑,尚是久供多佛,多福多慧,況復末世得聞是經?依經修行,自他兩利者,又非前人之可比擬,故直解云:修習此法者,乃慧命所係。若惡魔惱亂生退,則慧命斷絕,故當護持也。直解不言外道者,以外道即魔侶故。惱其身心者,謂惱害其身,惱亂其心故。退屈者,謂退失本念,屈志從他也。正答當護竟。
△三、奉教護持當機奉教護持,事屬一定,避繁不復更列。今約餘眾分三:一、金剛護持,二、諸天護持,三、鬼眾護持。初。
爾時會中有火首金剛至財寶豐足常不乏少。
初、統屬具儀。謂金剛眾統其眷屬,具儀之義可知。通稱金剛者,依手中所持之杵彰名,其威力全在杵故。火首金剛者,直解云:謂頭有火𦦨。即楞嚴所云:化多淫心,成智慧火,乃菩薩示現者也。摧碎金剛者,以所持之杵,能摧碎一切天魔外道等故。尼藍婆金剛者,圭峯、憨山皆云:未詳翻譯。八萬金剛,皆其同類,并其眷屬,乃所統徒眾耳。
○世尊下,護人及處。有能持此者,此字即指本經,顯有則必護,不空言耳。決定大乘,不指經說,乃指能持之人,以是決定求大乘人故。如護目者,顯護之最嚴,即一塵一沙,亦不使有犯故。乃至道場等,如前建立,道場即是尅期修行處故。自領徒眾者,周界旋護。晨夕守護者,晝夜長巡。如是則魔外不敢有犯,自應無有退轉。
○其家下。兼護其家。其家乃私居也。永無灾障等,顯人眷平安。財寶豐足等,顯家道昌隆。非金剛守護者,莫由至此。金剛護持竟。
△二、諸天護持。
爾時,大梵天王、二十八天王至常令安隱心不退轉。
初、天眾具儀。直解云:大梵天王,乃初禪王,為娑婆世界主。佛佛出世,此王為請主。二十八天,總指三界諸天,謂六欲天、十八禪天、四空天也。須彌山王,特舉帝釋,乃忉利主。護國天王,乃四王天,為守護國界之主。私云:大梵天王下,已總標二十八天,乃又特舉帝釋及四王者,以其有統眾之威,能護持故。
○世尊下許護令安,安而且隱,自應心不退轉。諸天護持竟。
△三、鬼眾護持。
爾時有大力鬼王名吉槃茶至我當使其碎如微塵。
初、鬼眾具儀。直解云:吉槃茶,亦云鳩槃茶,此云可畏鬼。食人精氣,其疾如風,變化無端,住於林野,管諸鬼眾,故號為王。不屬人天,單居鬼趣,座起禮繞,而白具儀,表誠可知。
○世尊下許護持人朝夕侍衛,魔外不能相犯,故不退屈。
○其人下。指界相。要直解云:一由旬,四十里。言守護方隅,可四十里內無灾害也。問:此經乃佛住大光明藏,為文珠等一類大菩薩說。列眾尚無二乘為其絕分,云何乃有諸天鬼神發顯守護耶?答:大光明藏,即法性土。理應自他平等,說聽皆無。但經家敘云:於不二境,現諸淨土。據此,則不惟現於受用,而淨化亦該。如華嚴積行菩薩,曝腮鱗於龍門。上德聲聞,杜視聽於嘉會。而世王妙嚴品,諸世間主,各證毗盧一德,豈是絕無?要知如來境界,不可思議。況此經直通乎圓,豈可以有思惟心,而妄興難問。應問教酬竟。
△四、總結流通。
佛本無說,何嘗有己。今約一期事畢,名為說此經已。一切菩薩,即文殊普賢等當機之眾,及其諸眷屬也。天該天部,龍該龍部,鬼該藥叉,神該俗樂法樂,餘難備舉,故總以八部及眷屬該之。此皆尋常隨逐佛會,衛法護教之者。及諸天王等,別指上來許護當經之眾。金剛神,吉槃茶,總以等字該之。一切大眾,總結菩薩乃至梵王等也。聞而思,思而修,終獲巨益,故云皆大歡喜。信,謂信忍佛語。受,謂受領佛意。奉行者,欽奉佛勅,展轉傳行。所謂流通者,正在是耳。
圓覺經析義疏卷第四終
△三、淨業章四:一、具儀謝前,二、請後顯慇,三、師資緣合,四、應求開示。初二:一、眾中具儀,二、謝前受益。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