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綱要
大方廣佛華嚴經綱要卷第三十四
大方廣佛華嚴經綱要卷第三十四
第六會他化自在天宮
十地品第二十六之一
初來意者,為遠答普光十地問故。夫功不虗設,終必有歸。前明解導行願賢位因終,今明智冥真如聖位果立,故有此會來也。前是教道,此是證道。教為證因,證即證前三心之教。故無性攝論云:此聞熏習雖是有漏,而是出世心種子性。即斯義也。然會來即是品來,一會之中唯一品故。故釋明宗趣,亦品會無差。次釋名者,會名有三:一、約人,名金剛藏會。二、約處,名他化自在天會。謂他化作樂具自得受用,表所入地證如無心,不礙後得而起用故。因他受用而有所作,非自事故。自他相作,得自在故,得證離欲之實際故。三、約法,名十地會,即同品名。所以得此名者,地名為持,持百萬阿僧祇功德。一名生成一切因果,故名為地,生成佛智住持故。有別行譯本名十住經,復有別譯名漸備一切智德經。以後後過前前,故云漸備。三、宗趣者,先總後別。總有二義:一、以地智斷證寄位修行為宗,以顯圓融無礙行相為趣。二、前二皆宗,為成佛果為趣。後別者,別於上總,略有十義:一、約本,唯是果海不可說性,以離能、所證故。雖通一部,此品正明。二、所證,是離垢真如。三、約智,謂根本、後得,亦通方便。四、約所斷,謂離二障種、現。五、約所修,初地修願行,二地修戒行,三、禪行,四、道品行,五、四諦行,六、緣生行,七、菩提行,八、淨土行,九、說法行,十、受位行。六、約修成,有四行,謂初地信樂行,二戒行,三定行,四地已上皆慧行。於中四、五、六地是寄二乘行,七地已去是菩薩慧。七、約寄位行,十地各寄一度。八、約法,有三德,謂證德、阿含德及不住道,是十地之德故。九、約寄乘法,謂初、二、三地寄人、天乘,四、五、六、七寄出世三乘,八地已上出世間是一乘法,故以諸乘為此地法。十、撮要為六決定宗,辨此故本分當明。於此十中,二、三、四、八、十通於圓融、行布。初、一雙非,以離言故;餘皆行布,多約寄位顯淺深故。若以圓融融彼行布,則無不圓融故。以別從總,皆十地宗。若別中之別,則地地皆宗。別論其趣,不異總趣。問:何以地前顯圓融德,地上行布彰淺深劣耶?答:顯一乘故。云何顯耶?三乘之位,地前行布、地上圓融。今一乘位,地前、地上俱有行布、圓融。若俱雙辨,則前後不異。若地前行布、地上圓融,則全同三乘,前淺後深故。又似行布、圓融各別教行,不知法性教行非即非離,故於地前但顯圓融已過三乘,地上多明行布以顯超勝。勝相云何?謂賢位始終已圓融自在,登地已去則甚深甚深,言所不至。若不寄位,何以顯深?若不包三乘,何以顯廣?故虗空鳥迹,迹迹合空;大海十德,德德若海。地地之中具攝一切諸地功德,文文之中皆云若以殊勝願力復過於此,不可數知。故剛藏俟五請而方說,世親以六相而圓融,意在斯矣。又此一會文為一品,闕於方便及勝進者,正是斯義。所以闕方便者有二義:一、表正法無二離方便故,二、總攝三賢皆為入地之方便故。闕勝進者亦有二義:一、十地如佛更無趣故,二、以十定等品即此勝進故。若爾,何以別會說耶?含二義故:一、開此勝進成等覺故,二、勝進趣佛行深遠故。若別立方便、勝進,則不得包攝前後、顯地圓融,十地甚深良在於此。地前乃我地之前,安得云深異於地上?此解尤妙,學者應思。
補義云:佛於天宮會,應如前三會天王設座,請佛偈讚之儀。而今無者,有三義故:一、此天以他化樂具為己受用。天既如此,而佛亦隨所變化,故座與供不必設也。二、顯地智高出世間,無心成事,離施作故。三、以前三賢功行蘊積於此,以成地德,如他化故。經特無者,有此義故。
向下經文,隨釋大科,總有十分:一、序分,二、三昧分,三、加分,四、起分,五、本分,六、請分,七、正說分,八、影像分,九、利益分,十、重頌分。
今初。
爾時,世尊在他化自在天王宮摩尼寶藏殿,與大菩薩眾俱。其諸菩薩皆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轉,悉從他方世界來集;住一切菩薩智所住境,入一切如來智所入處;勤行不息,善能示現種種神通;諸所作事,教化調伏一切眾生而不失時;為成菩薩一切大願,於一切世、一切劫、一切剎,勤修諸行,無暫懈息;具足菩薩福智助道,普益眾生而恒不匱;到一切菩薩智慧方便究竟彼岸,示入生死及以涅槃而不廢捨;修菩薩行,善入一切菩薩禪定、解脫、三昧、三摩鉢底、神通、明智,諸所施為皆得自在;獲一切菩薩自在神力,於一念頃無所動作;悉能往詣一切如來道場眾會,為眾生首,請佛說法,護持諸佛正法之輪;以廣大心供養承事一切諸佛,常勤修習一切菩薩所行事業;其身普現一切世間,其音普及十方法界,心智無礙,普見三世;一切菩薩所有功德,悉已修行而得圓滿,於不可說劫說不能盡。
今初,序分。亦不離而昇也。言爾時者,謂初成正覺之時,十身初滿,無盡身雲普周法界,故不動而昇。論云:此法勝故,故時、主、處、眾皆勝也。謂初成之時,故時勝。世尊為主,中主剛藏為說主,以初成尊特之佛加大菩薩說此勝法,故主勝。他化超下五天,居欲界頂,故處勝。與大菩薩俱揀異地,前言從他方來,俱是新集,故眾勝。下云住一切菩薩云云等,歎德勝。歎德之文有二十句:初住一切智所住境二句,略明。初句自分行滿,謂權實無礙之智,住真俗雙融之境,境智一如,無住住故。次句勝進行滿,證佛所證則是如來,勤行不息故是菩薩。次善能示現下十六句,前十三句廣自分,後三句廣勝進。前中二:初三句明行修具足;餘具足菩薩下十句,歎德用圓備;次其身普現下三句,廣勝進,即三業廣大;後悉已下二句,結文。
其名曰:金剛藏菩薩、寶藏菩薩、蓮華藏菩薩、德藏菩薩、蓮華德藏菩薩、日藏菩薩、蘇利耶藏菩薩、無垢月藏菩薩、於一切國土普現莊嚴藏菩薩、毗盧遮那智藏菩薩、妙德藏菩薩、栴檀德藏菩薩、華德藏菩薩、俱蘇摩德藏菩薩、優鉢羅德藏菩薩、天德藏菩薩、福德藏菩薩、無礙清淨智德藏菩薩、功德藏菩薩、那羅延德藏菩薩、無垢藏菩薩、離垢藏菩薩、種種辯才莊嚴藏菩薩、大光明網藏菩薩、淨威德光明王藏菩薩、金莊嚴大功德光明王藏菩薩、一切相莊嚴淨德藏菩薩、金剛𦦨德相莊嚴藏菩薩、光明𦦨藏菩薩、星宿王光照藏菩薩、虗空無礙智藏菩薩、妙音無礙藏菩薩、陀羅尼功德持一切眾生願藏菩薩、海莊嚴藏菩薩、須彌德藏菩薩、淨一切功德藏菩薩、如來藏菩薩、佛德藏菩薩、解脫月菩薩,如是等無數無量、無邊無等、不可數、不可稱、不可思、不可量、不可說諸菩薩摩訶薩眾。
其名下。依德立名,有四十眾:前金剛藏為說主,後解脫月為請主。中三十八眾同名藏者,表地法有含攝眾德出生果用故。後一名解脫月者,即請法上首脫眾疑暗如夜月故。於中蘇利耶者,此云月也。俱蘇摩者,悅意也,即是華名。如是等下。結數難測。
金剛藏菩薩而為上首。
五、標說主。問云:菩薩眾多,何故唯金剛藏說?答云:一切煩惱難壞,此法能破,善根堅固,猶如金剛,故不異名說。問:云何名金剛藏?此釋藏義也。答:謂藏即名堅。其猶樹藏,謂如樹心堅密,能生長枝葉華實;地智亦爾,能生因果。此就能藏名藏。又如懷孕在藏,是故堅如金剛。如金剛藏,此謂子孕在胎藏中,善業所持,堅不可壞,而謂生長。此就所藏名藏。二喻俱有生長義。
補義云:金剛藏說地法者,以金輪持世界種故,大地以金剛為體故。地最下為金剛際,表根本智為地法體故。藏者,楞伽云:識藏,如來藏。謂識藏有三藏義,謂能藏、所藏、我愛執藏,以藏識能藏一切染、淨種子。又是彼種子所藏之處,長劫以來,不失不壞,以我愛執藏故。今識藏即如來藏,如來藏乃法身智藏,名一切種智。以佛地一切淨、妙功德,唯此智能持;亦是彼諸功德所蘊積,為真、常、淨、妙四德,盡未來際,不失不壞,故是藏義。故此菩薩名依法立,乃說自證所得法故。又是表金剛心智,破一切堅固無明。故雖多眾,獨此說也。疏:義未及此。
上序分竟。
爾時,金剛藏菩薩承佛神力,入菩薩大智慧光明三昧。
第二、三昧分也。爾時者,眾已集時。剛藏入定者,以既為眾首,知已當說,故先入定;以妙契佛心,故承佛力。大智慧光明者,三昧名也。三昧是通稱,智慧是體,光明是用。證如名慧,照事名智。此二無礙,能破見惑及無明故,故名光明;能斷大惑,證大理,成大果,故云大智;與理冥,故稱為入。
第三、入是三昧下,加分有六:一、辨加所因;二、即時下,能加佛現;三、作如是下,讚其得定;四、善男子!此是下,雙辨加定因緣;五、欲令下,辨加所為;六、善男子下,別顯加相。今初、入是三昧已者,若未入定,佛不加故。所以偏加金剛藏者,得此三昧故。
即時,十方各過十億佛剎微塵數世界外,各有十億佛剎微塵數諸佛,同名:金剛藏,而現其前。
第二能加佛現中有五義:一佛現時,即入定時;二十方下,來處遠近;三各有下,能加佛數;四同名金剛藏,名同所加,顯道同故;五現其前,現身生信故。言十億者,謂以圓數顯無盡故。同名同時現前者,意顯地法諸佛同證同說,人異道同故,亦遮那本願故。
作如是言:善哉,善哉!金剛藏!乃能入是菩薩大智慧光明三昧。
第三、同讚得定,顯有加因。
善男子!此是十方各十億佛剎微塵數諸佛共加於汝,以毗盧遮那如來、應、正等覺本願力故,威神力故,亦是汝勝智力故。
第四雙辨加定因緣,於中四句有四因緣:一、伴佛同加故;二、主佛本願故;三、主佛現威故;四、定者智力故。加有二種:一、冥加;二、顯加。冥加在前,顯居定故。
欲令汝為一切菩薩說不思議諸佛法光明故。所謂:令入智地故,攝一切善根故,善簡擇一切佛法故,廣知諸法故,善能說法故,無分別智清淨故,一切世法不染故,出世善根清淨故,得不思議智境界故,得一切智人智境界故。又令得菩薩十地始終故,如實說菩薩十地差別相故,緣念一切佛法故,修習分別無漏法故,善選擇觀察大智光明巧莊嚴故,善入決定智門故,隨所住處次第顯說無所畏故,得無礙辯才光明故,住大辯才地善決定故,憶念菩薩心不忘失故,成熟一切眾生界故,能徧至一切處決定開悟故。
第五、明加所為。文有二十句:初十句依自利行,後十利他行。今初,總顯加意,有三:初、為一切菩薩,是所被機;二、說不思議諸佛法光明,是所說法;三、令入智地等,是說之益;二、又令得菩薩十地下十句,依利他行,是增數。十經有十二句,論經合七、八二句,故唯十一。以初句為總,餘十為別。
善男子!汝當辯說此法門差別善巧法。所謂:承佛神力如來智明所加故,淨自善根故,普淨法界故,普攝眾生故,深入法身、智身故,受一切佛灌頂故,得一切世間最高大身故,超一切世間道故,清淨出世善根故,滿足一切智智故。
第六、別顯加相,有三:初口加,次意加,後身加。今初,有十一句:初總,餘別。總中,令以樂辯才說十地法門差別相,不違理、事,善巧成立,故云汝當辯說。所謂:十句別中,疏有多義:
爾時,十方諸佛與金剛藏菩薩無能暎奪身,與無礙樂說辯,與善分別清淨智,與善憶念不忘力,與善決定明了慧,與至一切處開悟智,與成道自在力,與如來無所畏,與一切智人觀察分別諸法門辯才智,與一切如來上妙身、語、意具足莊嚴。
二、意加中有二:初正顯,次徵釋偏加所以。前中十句:初總,餘別。初中,與無暎奪身業,二、與無礙樂辯口業,與善別清淨智等與意業。故末句云:與一切如來上妙身、語、意業具足莊嚴。疏:釋有多義,今但略出其相。
何以故?得此三昧法如是故,本願所起故,善淨深心故,善淨智輪故,善積集助道故,善修治所作故,念其無量法器故,知其清淨信解故,得無錯謬總持故,法界智印善印故。
此何以故下,釋偏加所以,以顯自力堪加。偏就意業釋者,意為本故。初徵意云:諸佛慈力若隨缺者可許偏加,既有力能與、有慈能普,何以上十偏加剛藏而不加餘?下釋文有十句:初總、餘別。總名得此三昧法合偏加,餘不得此故不加耳。所以得此三昧者具八種淨,即下八句:前四自利淨,後四利他淨。
爾時,十方諸佛各申右手,摩金剛藏菩薩頂。
三身加增,威令起故。言各申者,不離本處而申,即延促無礙;諸佛皆摩,故云各申。即一多無礙,即四通中如意通也。
第四、摩頂已下,起分。所以起者,三昧事訖,已得勝力,說時至故。以定無言說,故須起也。大文下,第五、普告下,本分。略示綱要,為廣本故。文分為三:初、明六決定,以為地體;次、佛子!何等下,標列十名,以顯定相;三、佛子!我不見下,舉十方同說,彰地要勝。
普告一切菩薩眾言:諸佛子!諸菩薩願善決定,無雜不可見,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虗空,盡未來際徧一切佛剎,救護一切眾生,為一切諸佛所護,入過去、未來、現在諸佛智地。
今初地體文中,初句標告;諸佛子下,正顯。於中,初句總明;後無雜下,別顯。總中,言菩薩願善決定者,標人顯法,故云菩薩。於大菩提立誓趣求,故名為願,即下初地中發菩提心也。此願所以明善決定者,以真實智攝故。謂攝導此願,皆令順理,決擇楷定故。此已入初地,是證決定,非是地前信地所攝之願受決定名。後別中,此善決定有六種,即經六句:一、無雜者,即觀相善決定,真如觀一味相故。謂正體緣如,境智一味為觀之相,則無帶相之雜。二、不可見者,是真實善決定,非一切世間境界出世間故。謂此真智超出世間可壞之法,故云真實。真實故,非世智所見。三、廣大如法界者,勝善決定。論總釋云:大法界故,一切諸佛根本故。四、究竟如虗空,盡未來際,是因善決定。以此智寂而常用,故為無常因;用而常寂,故為常果因。謂涅槃永寂,而智體不無,故窮未來際。五、徧一切佛剎,救護一切眾生者,是大善決定。謂隨順作利益他行故,即普覆名大。謂由前因善,則不住生死;由此大善,則大悲不住涅槃。六、為一切下,是不怯弱決定。上入智地,不怯弱故。六相圓融,類前可知。
上六,決定以顯地體。
下徵列地相。
佛子!何等為菩薩摩訶薩智地?
次列地相中,文有四節:初、寄問徵起;次、佛子下,舉數顯同;三、何等下,徵數列名;四、佛子!此菩薩下,結名顯勝。且初。
二、舉數顯同。以生成住持,故三世同說。同說之言,文在地相,義兼地體。以三世同說者,地體六決定也。
何等為十?一者歡喜地,二者離垢地,三者發光地,四者𦦨慧地,五者難勝地,六者現前地,七者遠行地,八者不動地,九者善慧地,十者法雲地。
三、列地名中,為對治十障,證十真如,成十勝行,說於十地。疏引論文,廣釋其義。今略取十障者:一、凡夫我相障,二、邪行障,三、闇鈍障,四、解法慢障,五、身淨慢障,六、微細煩惱障,七、細相習障,八、無相有加行障,九、不能善利益眾生障,十、於諸法中不得自在障。唯識論說:一一障中各有二愚:除障,斷愚,證十真如。至下別釋。今依本論,略釋地名。論云:一、成就無上自利、利他行,初證聖處,多生歡喜,名歡喜地。由前三位修習,今得初成,聖位新得,故生歡喜也。二、離能起誤心、犯戒煩惱垢故,清淨戒具足故,名離垢地。三、隨聞、思、修等,照法顯現,故為明地。謂得四地慧光明相,故名明地。唯識、此經皆名發光,謂成就勝定大法總持,能發無邊妙慧光故。此約後位得名。四、不忘煩惱薪,智火能燒,故名𦦨地。𦦨乃慧𦦨,即根本智火,能燒前地聞持不忘,恃以成慢之煩惱薪故。五、得出世間智,方便善巧,能度難度,故名難勝。謂真俗無違,極難勝故。既能出世,又能隨俗,巧達五明,能度偏滯,實為難勝。六、般若波羅蜜行,有間大智現前,故名現前地。謂妙達緣生,引無分別,名般若行。親如目覩,名曰現前。七、善修無相行,功用究竟,能過世間二乘出世間道,故名遠行。此有三義:一、善修無相,到無相邊;二、功用至極;三、望前超過故。八、報行純熟,無相無間,故名不動。此有三義:一、捨三界行生,受變易果,故云報行。依此起行,任運而成,故功用不動。二、得無生忍無相妙慧,則有相不動。三、此二無間,故煩惱不動。九、得無礙力說法,成就利他行,故名善慧地。得無礙慧,尚未稱善,徧說徧益,方名為善。十、得大法身,具足自在,故名法雲。此有二義:一、得大法身如雲,能說法如雨,自在用故;二、諸佛大法雲雨,悉能受故。
四、結名顯勝。
佛子!我不見有諸佛國土,其中如來不說此十地者。
釋文第三舉十方同說彰地要勝,為欲令物生渴仰故。文中二:初云不見不說,反顯十方報化皆說。
何以故?此是菩薩摩訶薩向菩提最上道,亦是清淨法光明門,所謂:分別演說菩薩諸地。佛子!此處不可思議,所謂:諸菩薩所證智。
二、徵釋所由也。徵云:佛國不同,化儀亦異,如何十地要皆說耶?釋意云:此最勝故,謂萬法皆如,體如成聖,離斯證智,皆是隨宜,故為要勝。已上本分竟。第六、爾時,金剛藏菩薩說此下,請分中三:初、說已默住;二、是時下,三家五請;三、爾時,金剛藏觀察下,許說分齊。所以默者,將欲說之,必固默之,欲令大眾渴仰請說故。所以俟請者,略有二義:一、增諸菩薩尊敬法故;二、前舉地歎勝,為增樂欲,令此請中生解勝故。云何生解?謂由請故,得說默之,由顯地體甚深,離於言念,令眾先解;後聞說分,不隨聲取,離謬解故。即復由此,故有第三、示說分齊。今初。
此初說已默住。第二請中三家請殊即分三段,謂初解脫月請、二大眾請、三如來請。所以要三家者,眾首顯揚當機渴仰,化主加勸事方周故。又佛請者即名為加,謂眾雖已請,要假主佛威光方堪說故。亦名為教,如來教說顯剛藏說傳佛教故。又前二家請,顯此地法因人修故。後一家請,顯此地法佛所證故。三請三止文有六段,止請相乘且為五段:一怪默騰疑請;二法深難受止;三歎眾堪聞請;四不堪有損止,雖有堪者亦有不堪故;五雙歎人法請,謂不堪聞者以法深故,亦得佛護固應為說,於是剛藏理窮更無違請。
是時,一切菩薩眾聞菩薩十地名,不聞解釋,咸生渴仰,作如是念:何因何緣,金剛藏菩薩唯說菩薩十地名而不解釋?
就初請中分二:初、明大眾覩默生疑;二、解脫月下,騰疑為請。今初,言何因何緣者,疑怪之辭。為因說者不能說耶?為緣聽者不堪聞耶?
解脫月菩薩知諸大眾心之所念,以頌問金剛藏菩薩曰:
二、騰疑為請。初、敘請因領眾疑念。
二、以頌正請。文有五偈,顯說、聽無過,是以應說。初一偈說者無過,遣大眾何因之疑;後四偈聽者無過,亦遣大眾何緣之疑。今初,歎說者淨覺無過,何故不解釋耶?然說法之過有三種:一、慳、嫉不說,二、懈怠不說,三、無辯力不樂說。今離此三過,謂由無瞋等功德具故,離慳、嫉過;二、由前已說上妙地名故,無說法懈過;三、由有樂說辯力,無不樂說過。二、歎聽者無過中四偈:初二偈歎同生眾,次一偈歎異生眾,後一偈雙歎。今初,二偈歎根、欲。前偈歎根,故云決定;次偈歎欲,故云欲聞。若有欲無根,雖聞不解;有根無欲,設聞不受,故須雙歎。此中意明但有根而無欲,不堪聞法。今前偈於教決解、於理決證,具二決定,為非現前之根;復有今偈現前之欲,教、證決定,故堪受也。根、欲雙具諸地妙義,願為說之。第二,一偈歎異生眾。但云眾會,故雙歎根、欲。初句為總,心無濁故,名為清淨;後三句為別,別離六濁:一、不欲濁,謂心無飡采,故離懈怠治之;二、威儀濁,不恭肅故,嚴整治之;三、五蓋濁,貪名等故,潔淨治之;四、異想濁,謂貢高雜染、輕慢雜染等,皆名異想,今說行堅固不動治之;五、不足功德濁,善根微少,於彼說不樂住具功德治之;六、愚癡濁,謂愚暗不了,故智慧治之。後一偈雙歎。二眾瞻侍,則徧四偈。然蜂之念蜜、渴之思漿,喻希法喜解脫之味;復言好蜜甘露,顯法之妙。思渴情深,大眾如此,故應說也。
第二、法深難受,止先敘意。為眾歡喜,是總酬答相。
酬中五偈分四:初二頌法難說,遣上何因之疑。於中難者是總相。云何難?謂難得難證故。難得有四:一微細難得,顯非聞慧境故;二難見難得,亦非思慧心眼見故;三離念難得,亦非世間修慧境故,以地智是真修故,非地前分別心數緣修之境;四超心地故。難得非唯非地前之境,亦非登地已上報生善得修道智境,謂變易所起異熟心識名為報生,生便能知無常等智,故名善得修道智,以非照實之智故。亦不測地智知無常等,未忘心境名為心地,以七地已前皆容出觀故。又善得修道智即後得智,非根本智。既非四心之境,是誰境耶?即佛智故。何者是智?見實義故。所以難說者,恐聞者隨聞取著生迷惑故。
第二、一頌顯難聞者,然具德能聞反顯難聞,兼欲使人學能聞故。初句為總,謂持聽法心堅如金剛則能得聞。第二句即決定信堅。深信者,謂於佛智設心智不及,仰推佛智非我境界,是深信相。佛勝智即法華所說權實二智,經云:諸佛智慧甚深無量,其智慧門難解難入。故云勝智。堅證者有二義:一、知是能證;二、心地是所證,即二空真理所依之事,謂唯識相。言無我者,通能所證,於此二類如實了知我法二空成無成智。末句結成。既知難聞之義,如是具上二堅,方聞上來微細勝智。
第三,一頌喻顯說聞。
補義云:此二喻,疏取論有多釋,今約義總釋。空喻佛無依智,經云:佛智如空,無所依故。畫喻說相,風喻音聲聞相,二者皆無所依。以喻地智難聞,故合云牟尼智。如是分別甚難見。
第四、一頌舉難結默。意云:說聞本在證見,難見說之何益?況復難信,故我默然。
此下發言正請。於中三:初陳眾集,次云善淨下歎德。文有十句:初句為總,餘九為別。初善淨深心,離教證過故名善淨心:一具修諸善行故,即下教淨;二與理相應故,即下證淨。善潔思念下九句,前五句教淨,後捨離下四句證教淨。謂順教修行名為教淨,證理起行名證淨。今初五句中,一善潔思念即欲淨,二善修諸行求淨三業,三善集助道即生得淨,四善能等即受持淨,五成就善根即行淨。
捨離癡惑,無有垢染,深心信解,於佛法中不隨他教。
次此四句證淨也。捨離癡惑者,真見道中決理無惑,皆破無明故。二、無有垢染即不行淨,修道中一切煩惱不行故。煩惱即是垢染,不行即是無有。三、深心信解即無厭足淨,謂不樂小乘,決定信佛勝功德故。四、於佛法下不隨他教淨,謂於趣菩薩地盡道中自正行故。
歎德竟。
善哉!佛子!當承佛神力而為演說,此諸菩薩於如是等甚深之處皆能證知。
二,結請。
爾時,解脫月菩薩欲重宣其義而說頌曰:
二重頌中二偈:初偈直舉法請,次偈重頌前義。
爾時,金剛藏菩薩言:佛子!雖此眾集善淨思念,捨離愚癡及以疑惑,於甚深法不隨他教。
第四、不堪有損。止長行中,先領所歎,對下有損,所以言雖。
然有其餘劣解眾生,聞此甚深難思議事,多生疑惑,於長夜中受諸衰惱。我愍此等,是故默然。
後正舉損違請。劣解之人通凡小等,皆是迷法之器故。多生疑者,正行相違,猶豫義故。惑者心迷,於理能破壞善法故。此明現損。長夜下。明其當損。我愍此下。結默違請。
爾時,金剛藏菩薩欲重宣其義而說頌曰:
偈中亦二:前一偈頌領前段,後一偈頌後段。不堪有損,下文第五雙歎人法。請中復重請者,示彼疑惑應須斷之,豈可避之?避之不說有多過咎。何等過咎?不得成就一切佛法。
爾時,解脫月菩薩重白金剛藏菩薩言:佛子!願承佛神力,分別說此不思議法,此人當得如來護念而生信受。何以故?說十地時,一切菩薩法應如是,得佛護念;得護念故,於此智地能生勇猛。何以故?此是菩薩最初所行,成就一切諸佛法故。譬如書字、數說,一切皆以字母為本;字母究竟,無有少分離字母者。佛子!一切佛法皆以十地為本;十地究竟,修行成就,得一切智。是故,佛子!願為演說,此人必為如來所護,令其信受。爾時,解脫月菩薩欲重宣其義而說頌曰:
第五雙歎人法請中亦二:先長行中初標請,何以故下釋請,是故下結請。
補義云:此段長行有多釋大義,謂雖有不堪之機,今說此大法佛必護念,若得護念亦令信受故。所以佛必護念者,以諸佛之法必以教證為本,故設字喻。今說地智是佛法之本,必為如來所護念也。次重頌義亦可知。
爾時,諸大菩薩眾一時同聲向金剛藏菩薩而說頌言:
第二海會大眾同請者,自陳有根有欲。於中前有四偈半歎人,後善哉下有一偈歎法成益。歎人中二偈:前五句歎說者自成教證,後三句歎能令他入。後二偈半歎聽者:初定戒下一偈歎眾有根;後如渴下一偈歎眾有欲,顯示大眾求法轉深;後善哉一偈歎法利益。
自下如來加請。前雖二家四請,為顯法勝復待佛加。前來為分主、伴主,佛唯明意加,今欲具於身口故佛重加。又前默與威神今有加請,今加為說不與前同。上力被下說以為加,因加勸說目之為請,加即是請。前加分中不加大眾,今此加者,前若即加,說主無由三止;此若不加,請主前言得佛護念便為無驗。
上敘科意。
爾時,世尊從眉間出清淨光明,名菩薩力𦦨明,百千阿僧祇光明以為眷屬,普照十方一切世界靡不周徧,三惡道苦皆得休息;又照一切如來眾會,顯現諸佛不思議力;又照十方一切世界,一切諸佛所加說法菩薩之身。作是事已,於上虗空中成大光明雲網臺而住。
初、主佛光加。文中通有八業二身。先長行有七業二身,頌中但明請業。先此佛光照十方,後十方佛放光照此方。二光互照,必互相見。二段皆有二身七業。今初,先明光體業用;作是事已下,正明所作。今初,先明光本。上加於下,多用眉間之光,亦表將說中正之道。出清淨下,正明體用。文有六業:一、覺業,即光明體。謂光照菩薩身已,自覺如來力加故。覺照光明,故曰𦦨明。二、百千下,因業。能生眷屬故。三、普照下,卷舒業。舒則普照十方,卷則還入常光。今文略無卷業。四、三惡下,止業。皆息苦故。五、降伏業。論經一切魔宮隱蔽不現,今經闕此。六、又照一切下,敬業。顯現佛會,令物敬故。七、又照十方下,示現業。正為令眾見、說、聽者皆得佛加,堪說、聽故。長行受身加之名,偏從此立。作是已下,二、正顯所作,即二身之一。言二身者:一、流星身,往來他方世界故;二、如日身,謂如日處空,即此所作,於上空中為臺是也。以身約有體,業約有用。
二、十方佛放光照此者,正為照此。然其作業亦周十方,七業二身不殊此佛,故云悉同。
時,光臺中以諸佛威神力故而說頌言:
第二頌明請業所依,望前猶屬於身。
正請中五偈分二:前四加請所說,後一教說分齊。前中先二偈舉法請,後二偈舉益請。前中初正顯作加,後一偈顯加所為。初中言世中上者,具四種勝義,故云世中上。四勝者:一者自在勝,所作無礙故,謂不為他屈。他即二障,由離二障解脫自在不染如空,即經云無等等。二力勝,經即十力,能伏邪智之冤敵故。三眷屬勝,即無量勝,功德人間最勝。四種姓勝,謂家姓勝,即釋師子,以釋姓為輪王貴胄故。由上四義故稱法王,名世中上。今具勝德之人加金剛藏。
第二、一偈加所為者,欲令開曉法藏義故。勝藏有二種:一、義藏;二、字藏。義藏即勝妙行。行者,諸菩薩行,所謂助道法故。妙者,真實證故,即是證道。勝者,神力勝故,是不住道。染淨無礙,故云神力。如是顯示深妙勝上之義。二字藏者,即諸地廣智及分別說。
上舉法請
第二、舉益請者,顯所說法利他,有三時益故。二偈分三:初半偈聞時益。若得上加,則法寶入心,成聞持益。即上解脫月請云:此不思議法,當得如來護念而生信受。
次半偈修時益,上句修時因圓,下句所修果滿。
後一偈顯轉生益,即具堅種人。上半順明有信之益,下半反顯舉無信之損。堅種人者,謂具金剛種,雖在八難而得聞故,地獄天子三重頓圓。此中意顯有信受者,雖在惡道難處而得聞經,以難不障聞故言雖也。海水劫火是轉生難處,大海龍宮即是惡道畜生趣故。劫火中者即是善趣,指色界二禪,以火燒初禪二禪不壞,而二禪已上天人為長壽天難亦得聞經。
補義云:總顯法勝,聞種堅固,故經有如人食少金剛之喻,而疏多義,槩不出此。
第二、一偈教說分齊中應說諸地者,總勸也。說地何義?謂說前字藏之中諸地廣智三漸次相故。云何為三?一、觀漸次,二、證漸次,三、修漸次。此即十地之中加行、根本、後得三智,為地地中初、中、後相勝智。道猶因也,以加行智為正證勝智之漸次故。次入、住展轉者,是證漸次。入者入地心,住即住地心,未轉向餘地故。展轉即出地心,地地轉所住處故。即此三心證智自為漸次,以後得智要由正真修行方能了俗,故名修行漸次。言法智者,正辨後得智體緣法別,故一名為法智。此智從二境生:一、由證真,故云從行故;二、外能了俗,故云從境生。謂以正證之行行於俗境,是後得也。利益眾生一句,結說之益,亦是後得智境。正證之義,廣如疏釋。
爾時,金剛藏菩薩觀察十方,欲令大眾增淨信故,而說偈曰:
此下第三許說分齊,謂所說不過義說二大,是地分齊。於中先敘說儀,後正顯偈辭。今初觀察十方是敘說儀,觀十方佛將欲承力故無我慢,觀十方機擬將普被故無偏心,故上下文皆云承佛神力普觀十方也。欲令大眾增淨信者是敘說意,謂眾先有信深渴所聞,今更示說正地二大,增益聞者堪受正義,不如言取名增淨信。義名所以深廣稱大,即是當法受名。說名詮表,因於此說得彼義故,依於彼義說名為大,大之說故依他受稱。於中先就義大,次為說大,後辨雙融。義中有三:一約果海,可以總標令人知有名為可說,不可指斥示人名不可說。二約證處,既所證理離相離名,還云此法不說聞,以此遣言之言當彼法故名為可說,有言斯遣名不可說。三約本智,謂以遮詮易解故名可說,直詮不逮故不可說。此三大義也。次就說中亦有三:一約後得智,隨事行相可以言辭分別是則可說,是出世間故不可說。二約加行智,謂是意言觀故是則可說,觀中行相言不至故名不可說。三約寄位法,可以寄此表示令人解十地故名為可說,不可以此即為十地名不可說。後約雙融中,此上六法各說果海即是無說,無說之說無二俱融,準思可知。
上來敘意竟。
第二正顯偈辭,有十二偈,分為二段:前七偈顯義大,後五偈明說大。初四偈總顯地微,有二:初二偈總顯,次二偈別顯,二一偈類顯,三一偈對彰,四一偈喻顯。初中先二偈正顯地智微妙之相,以依智地說故,謂聖道是體,難知故微也。大仙是佛,道是所證,謂微妙地智是因,依修證智得成功果故,指此地智是佛道也。次六句顯微所以非念者,謂非念慮分別心者之境界也,以智體無念故云離念。次五句明證時甚微,初句總求欲正見難可得故。次四句別有四微,初即功德甚微不生不滅,謂無住涅槃寂用無礙功德。次句即清淨甚微,謂性離煩惱無不離之時故恒寂然,即性淨涅槃。三句言離垢者即觀行甚微,謂觀智中離無明垢故。四句聰慧人下即依止甚微,聰慧人者登地已上有智之者。此上四微並異凡小,總顯地智故。
次二偈別顯微相,謂微之體、相也。是智有二相:初二句明同相,智體空寂故;後六句不同相,智位差別故。初二句言自性等者,謂此智自體本空寂故。何以言同?此即性淨涅槃。上同諸佛,下同眾生,一切眾生皆有此故;橫同諸法,諸法如故,此如即是自體空故。一切皆以空為自性,智性、色性本無差別,一切皆有安樂性故。下句別釋空義。疏依論,經云:有、不二、不盡釋。約此句,離三種空攝真空相。三種空者,即地前空。亂意菩薩有三種疑:一、疑空滅色,取斷滅空。此失空如來藏,即損減謗也。二、疑空異色,取色外空。三、疑空是物,取空是有。今言有,即非斷滅,故云色即是空。言不二者,謂不異此空智,更有異空。言不盡者,謂空非有物之可轉滅,故云空即是色,非別有空。離此三空,即見自性本空,空如來藏矣。此疏依論經釋。次解脫下,有六句,即方便淨涅槃,謂不同凡、小修斷故,即智之性為性淨,以智出惑、障為方便淨解脫。於諸趣者,謂於諸趣得,以離諸趣雜染為解脫故。言平等者,世間之性即涅槃故,以生死即涅槃,非若二乘背生死也。謂三時無斷,方說斷惑,故云非。初、中、後非言辭下,三句明三德。初句即般若德,是觀行相,謂無分別觀,體絕名言,真智內發。次句即法身德,是轉依相,謂轉無常依,故出過三世。三、其相如虗空,即解脫相,謂不同聲聞猶有二障,今此二障雙亡,故如空無礙。此不同相,由得前同,成斯不同;能顯前同,有離障清淨。如融金成像,像非金外。
第二、一偈類他行微。於中上半牒前地智離言以為能類,下半正舉地行以為所類,謂以上地智類顯地行為甚微妙。寂即同相性淨,涅槃自性寂故。滅即不同相方便淨,涅槃要智緣滅,非約性滅故。此二涅槃是佛所行,故言不及。行者,證也。言不及者,說聽皆難也。下半所類者,謂非唯證智如是深玄,而令智眷屬行亦難說。受檀等六度是智眷屬,設地是地體,意在舉地取行,故云地行。將此地智修行檀等,故名同行。同彼事而行故,斯即後得為證智眷屬也。
第三、一偈寄對彰微者,對聞、思等以顯微故。初句舉法體智,即所起地智,即前五偈明根本之智。起者,即加行、後得。二皆觀如,如即佛境。次非念下,二句明難說。於中,初句非心數,故難說。非念者,非思慧境故。離心道者,非報生識智境。報生識者,如上違請中辨。次句明不同三科,有色、心、根、境,故不可說。經文無說字,以門即是說,故法華以說為智慧門。下句不可聞智知者,唯證智知故。意不及者,如聞敢故,即依智不依識。
第四一偈,喻顯地微。此中喻者,不取餘處虗空,亦不取沙土之迹,正取空中鳥迹,以空中鳥迹不可說示故。前風畫喻,是顯默不說意。此中喻及難說,誠眾捨著,許為宣說,意不同也。以著心隨聲取義,有多過故。意令大眾自知離過,所以酷明難說難聞。
自此下,第二、復顯說大,令生正信。五偈分三:初、一偈半正顯說大三成就義;二、有三偈彰己無過,誡眾除失;三、有半偈示說分齊,但是說因。今初,言三成就者:一、因成就大,謂慈、悲、願、力為起行本,故名為因;二、因漸成就大,謂聞、思、慧等為出世智因,起之不頓,故名為漸;三、教說修成就大,謂即修慧。真修契實,如於正證,可寄言詮,故名教說。教說二字,正揀大義,非如果分不可說故。因成就大者,即初二句。慈、悲是利他,願通二利,力通上三。以二利熏修,不同二乘,故名為力。下句即二利之功,出生地行,正是因義。二、因漸成就大,即次、第二字。三、圓滿下,明教說修成就大。此有二種:一、滿足修,即初八字;二者、觀修,即後兩句。真修位極,世慮都寂,能滿地智,名滿足修;真智內發,寂照分明,名為觀修。如瑩明鏡,垢無不淨,如滿足修;鑒無不徹,如彼觀修。二修如於出世,但是因分之終;正證捨修,方名果分。文中慮即聞、思,智即真修之智,心即真修心體。謂若無聞、思緣慮之心,方名真修之心圓滿,故唯真修之智所能行耳,故云智行非慮境。次觀修中是境界者,即真修之境。難見者,非聞、思能見。可知者,唯真修自心寂照方知,知即見也。既難可見,亦難可說,而隨修以顯說大中收,不同果分,但是深義。
第二、佛力下,彰己無過,誡眾無失。有三偈:初半偈總明,後二偈半別顯。今初,由說、聽者各有二過,不能得證,故並彰離。說者二過:一、佛不隨喜說,今云佛力開演,則知佛已隨喜;二、不平等,今云汝等應受,則情無彼此。聽二過者:一、見諍過,言我法是、彼法非,如是執著種種諸見;二、於說法者不生恭敬,今令敬受,則雙離二過。以敬法故,無諍過;以敬人故,無後過。次別顯中二偈半,廣上承力、開演、敬受。分三段:初一偈顯開演,次一偈顯受,後半偈顯承力。
第三、示說分齊半偈。言此處者,即牒上義說二大為此處也。少分者,但是說因耳,謂果分則不可說也。因果有二義:一、就十地以證智為果分,方便寄法等為因分,謂寄法可說而證智則不可說也。又以地法為趣究竟果海之因,所趣果海離言故不可說,故今地法但說因耳。若以普賢行願廣大如空冥同果海,皆不可說也。空中鳥迹喻正顯此。
大文。自下第七明說分中三門分別:一來意,二釋名,三釋文。今初來意者,請儀既終,已示分齊,彰其地實。地實難明,寄顯在相,相即因分。從此已下,廣名地相,令尋相得實,故有此來。又請分生其正解,此後顯其行修,故次來也。二釋名,演暢宣陳十地差別,故名說分。三釋文者,十地即為十段。就初地中七門分別:一來意,二釋名,三斷障,四證理,五成行,六得果,七釋文。初來意者,十地之中最初斷障證理,得聖性故。二釋名者,唯識論云:初獲聖性,具證二空,能益自他,生大歡喜故。此有三義:一得位,二證理,三成行。由此三故,名極歡喜。三斷障者,唯識論云:異生性障,是其所斷。異生即是凡夫,名凡夫我相障。障於初地,是其所斷。由斯初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執著我法愚,即異生障;二惡趣雜染愚,即惡趣諸業果等。此雖非愚,愚品類攝。下九地各有二愚。四所證理者,由斷前障,證徧行真如,謂此真如二空所顯,無有一法而不在故。五所成行者,略有四種:一約增勝,修成施行;二約所成,起十六大;三約修成,謂信等十行;四約實行,謂十度等無不皆修。六、所得果者,略有四種:一、得當地滿時,調柔等四果;二、得檀行,成大財果;三、通達障空,得一切障滅果;四、得三性、三無性理智等果。然上諸門多約行布,若約圓融,一斷一切斷,一證一切證,一行一切行,一得一切得也。七、釋文分二:先長行,後偈頌。前中,若直就經文,應分為二:初明地法;後佛子!菩薩住此地,多作閻浮提王下,地果。前中,先廣明;後佛子!是名下,總結。前中有三:初明入心;次佛子!此菩薩以大悲為首下,明住地心;後佛子!菩薩住此歡喜地已,以大願力得見多佛下,明其出心。十地之文大體皆爾,今且依論判。長行中分二:先明初地說分;後佛子!菩薩住此下,校量分。前中,依論總有一百句,分為三段:初四十句明住分;二、佛子!菩薩住歡喜地下三十句,釋名分;後佛子!菩薩住大悲下三十句,安住分。若通校量勝,即為初地四分。初云住者,出世菩提心生,堅守初地,更不退失,故稱為住。然十地之中既三心齊證,則地地之中皆攝前之三位。此中住分攝發心住,其釋名分攝歡喜行,後之二分攝救護眾生,離眾生相迴向。今長行一百句中,初四十句明住分。
佛子!若有眾生深種善根,善修諸行,善集助道,善供養諸佛,善集白淨法,為善知識,善攝善清淨深心,立廣大志,生廣大解,慈悲現前。
今初,住分中文分為二:初別顯住法;後菩薩住如是下,結住入位。前中四十句分四:初十句依何身,次十句為何義,三有十句以何因,四有十句有何相。今初,謂深種善根十句為所依身,次為求佛智為所緣境義,三以大悲為首為發心之因,四以過凡得聖為發心福利之相。今初,依何身十句:初若有眾生深種善根,此句為總。眾生即解行之人。言深種者,約行布,則經一僧祇已積資糧,故云深種。論經名厚集,別有九句,有九種集:前六護煩惱行,後三護二乘行。言九集者:一、行集,即善修諸行,善作眷屬持戒故。三聚非一,故名為諸不淨尸羅。不生三昧,故首明之。二、定集,即善集助道,善作眷屬三昧故。以定資慧,故名眷屬。三、親近集,即善供養諸佛,供佛欲集聞慧故。四聚集,即善集白淨法,謂依聞思,彼若名義自性差別,有上下故成煖頂位,治諸蔽漏故云白淨。五獲集,即為善知識善攝,由內修實證得外教授故,修行實證即如實智,亦分上下立於忍位及世第一,上皆同加行,下四皆已入地。六淨心集,即善清淨深心,以得出世間正智,於所緣境無分別智都無所得,不取種種戲論相故名為善淨,智能契理故曰深心。七廣集,即立廣大志,深心廣大利故。八信心集,即生廣大解,以求一切智智故。九現集,即慈悲現前,以多行慈悲無時暫捨故云現前,以小乘無求佛志無利生心故。後三護之也。
上十句明依何身竟。
下明為何義。
第二、有十句為何義者,為求佛果故。先別顯求果之相;後佛子下,總結發心。今初,十句:初總,餘別。總云佛智,謂無上智,知、斷、證、修故。此智差別有九種,皆悉求之:一、力佛智,問記為業,以十種力隨機答故;二、無畏佛智,破邪見業,揀異菩薩,復稱為大;三、平等佛智,得人、法、無我,教授眾生證入之業;四、救佛智,以四攝法化眾生業;五、淨佛智,能為救攝用業,慈悲淨瞋恚故;六、無餘佛智,常以佛眼觀世間眾生業,十方徧觀,故云無餘;七、無染佛智,以無障礙智嚴其依報,自然應化,令其信樂為業;八、覺佛智,一念知三世眾生心、心數法為業;九、轉法輪佛智,解脫方便善巧業。然上九句,皆先總標智體,後顯其業。初三自利,後六利他。利他之中,四攝是利他之行,慈悲是利他之心;後四利他之智。
佛子!菩薩起如是心:
二、總結發心中,言起如是心者,即指前十心,是為發菩提心。而論云:前六決定中,願善決定。謂願即初地中發菩提心,即指此十心也。上說為何義?以有求佛智義故。
下說以何因。
以大悲為首,智慧增上,善巧方便所攝,最上深心所持,如來力無量,善觀察分別勇猛力、智力、無礙智、現前隨順自然智,能受一切佛法,以智慧教化,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虗空,盡未來際。
第三、以大悲下,明以何因生如是心,謂以大悲為眾生故。文有十句:初總,餘別。別有九種:一、增上大,細行苦智慧增上生故;若了苦苦壞,苦智非增上故。二、善巧等,即攝大。四、攝曲屈,隨宜攝故。三、最上下淳至大,淳至即最上義,謂向發大心許盡眾生界無盡利益,故曰深心。四、如來力無量者,無量大,攝取如來無量神力生物信故。五、善觀等,即決定大,於上妙法決定信解,名善觀分別;於諸眾生決定能度,為勇猛力;於所治障決能對治,為智力。無礙智現前,通結上句。六、隨順自然智,即隨順大。七、能受等,即受持大,能取大勝法授與眾生故。八、廣大如法界,即是最妙大。九、究竟下,即是住盡大。
佛子!菩薩始發如是心,即得超凡夫地,入菩薩位,生如來家,無能說其種族過失;離世間趣,入出世道,得菩薩法,住菩薩處,入三世平等,於如來種中決定當得無上菩提。
第四、佛子!菩薩下,有何相,正顯得位福利之相。文有九句:初總、餘別。總云始發如是心者,指前二段;即得超凡夫地者,以得出世間聖道故。二、入菩薩位下,別有八種過,論皆先法、後喻。此入聖位,生如來家,如世王子生王家故。故句句皆有相似法:一、入位過,初成出世間心,如始住胎相似法。二、生如來家者,即生家過相似法。三、無能下,種姓過,子相似法,大乘行生故。四、離世下,道過,以非有漏故,如王之體相似法故。五、得菩薩法,即法體過,以同體大悲為菩薩體,如王以治國為體相似。六、住菩薩處者,處過,謂不住道是其住處,不同凡、小,如世王子不處鄙陋。七、入三世平等者,業過,謂證平等真如以資慧命,如無滋味,則壽命夭促,不堪紹繼相似。八、於如來下,畢定過,佛種不斷,得無上道,如世王子志氣成立,決定紹位,名成就相似。總顯與地前不相似也。
菩薩住如是法,名住菩薩歡喜地,以不動相應故。
第二、菩薩住下,結住入位。住如是法者,指上四段。名住歡喜地者,是初住地義。以不動相應故者,釋成住義,一證真理不復失故,二乘異道不能動故。上初四十句明住分竟。
下三十句,釋名分。
佛子!菩薩住歡喜地,成就多歡喜、多淨信、多愛樂、多適悅、多欣慶、多踊躍、多勇猛、多無鬪諍、多無惱害、多無瞋恨。
大文第二釋名分中有三十句:初句總標,次有十句明喜相,後有二十句明喜因。今別顯成就下,釋喜相中十句:初總有三喜,云多歡喜:一、心喜,謂入觀之心適悅;二、體喜,出觀喜受相應;三、根喜,由前心喜內充,外及五根輕安調暢,故此喜相亦名為樂。別中九句:前六自利,喜行之體;後三化他,顯於喜能。以內及觀心即無喜之喜,不同二禪浮動之喜,故名極喜,喜之極故。
上釋喜相。
佛子!菩薩住此歡喜地,念諸佛故生歡喜,念諸佛法故生歡喜,念諸菩薩故生歡喜,念諸菩薩行故生歡喜,念清淨諸波羅蜜故生歡喜,念諸菩薩地殊勝故生歡喜,念菩薩不可壞故生歡喜,念如來教化眾生故生歡喜,念能令眾生得利益故生歡喜,念入一切如來智方便故生歡喜。
二、彰喜所因,有二十句:先念當得故喜,後念現得故喜,各有十句。今初,初句總,餘別。總云念諸佛者,謂如諸佛所得,我亦當得,故判為念當得也。別有九種:一、念佛法;二、念佛菩薩;三、念佛行;四、念佛淨;五、念佛勝;六、念佛不壞;七、念佛教化;八、念佛利益;九、念佛入。皆念佛者,為成佛故。
復作是念:我轉離一切世間境界故生歡喜,親近一切佛故生歡喜,遠離凡夫地故生歡喜,近智慧地故生歡喜,永斷一切惡趣故生歡喜,與一切眾生作依止處故生歡喜,見一切如來故生歡喜,生佛境界中故生歡喜,入一切菩薩平等性中故生歡喜,遠離一切怖畏毛竪等事故生歡喜。
第二、念現得中二:初、正明所念;二、何以故下,隨難徵釋。前中十句:初總,餘別。總云我轉離一切世間境界者,轉離一切凡夫取著事故。然事有麤有細:麤,則外六塵境,通是一切凡夫取著境故;細,謂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亦為地前凡夫取著境故。別有九種。轉離對前有何相中,總、別九句文雖不次,法體全同,以是念前福利相故,揀異地前不相似故。疏各配釋。
二、隨難徵釋。由捨轉離文義廣故,重徵釋之。義有四重,謂怖畏於離各有因果,而文分五節:一、總徵,二、列名總答,三、轉徵,四、舉因顯相,五、菩薩如是下,結酬初徵。今初。徵意云:何以此中說離畏耶?後答意云:以五怖畏是初地障,得初地時法爾離故。又離此即是此地利益,翻畏名喜,此相最顯。
何以故?此菩薩離我想故,尚不愛自身,何況資財?是故無有不活畏。不於他所希求供養,唯專給施一切眾生,是故無有惡名畏。遠離我見,無有我想,是故無有死畏。自知死已,決定不離諸佛菩薩,是故無有惡道畏。我所志樂,一切世間無與等者,何況有勝?是故無有大眾威德畏。
三、轉徵者,釋離畏所以也。此之一徵文含四意:一、云何以名為不活畏耶?二、云何因而有此五畏耶?此二是怖畏因果。三、云何以名為永離耶?四、云因何令此得永離耶?此二是離畏因果。若得因離,自然無果。次四、舉因顯相以答者,謂正舉離因顯離果相,反顯畏因及畏果相,故通有四意酬前四徵。如不愛自身何況資財是離不活因,則反顯愛身資財是不活畏因。若不畏不活即是離畏因,則反顯畏於不活是此畏果。餘四例然。又此離因即是能治,其怖畏即是所治。
菩薩如是遠離驚怖、毛竪等事。
五、菩薩如是下,結酬。初徵前云何以能離,今酬云如上三段,所以能離。
上三十句釋名竟。
下三十句,安住分。
佛子!此菩薩以大悲為首,廣大志樂無能沮壞,轉更勤修一切善根而得成就。
自下大文第三、佛子!此菩薩以大悲下,安住地分中有三:初、總明安住;二、所謂下,別顯安住;三、佛子!菩薩以成下,總結安住。今初,文有三句:一、大悲為首,是安住因。菩薩所行皆為眾生,悲為行本,故云為首。二、廣大志樂無能沮壞,是安住觀。謂契理深心為大,故煩惱不能壞;悲化兼物為廣,故小乘不能壞。三、更勤修一切善根而得成就,是安住行。
下別顯安住,有三十句,即為三段。
所謂:信增上故,多淨信故,解清淨故,信決定故,發生悲愍故,成就大慈故,心無疲懈故,慚愧莊嚴故,成就柔和故,敬順尊重諸佛教法故。
二、別顯安住,即顯前勤修善根。云何勤修?文有三十句,顯三種成就:一、信心成就,二、修行成就,三、迴向成就。信為行始,次依信起行,後迴行成德,以為行修次第。今初,信心十句增上者,謂下所列諦實等境,深信決定,名為增上。別中有九:初六始起信心,後三信增成欲。前中,初二自利,後四利他。
日夜修習善根無厭足故,親近善知識故,常愛樂法故,求多聞無厭足故,如所聞法正觀察故,心無依著故,不躭著利養、名聞、恭敬故,不求一切資生之物故,生如寶心無厭足故。
第二、日夜下,修行成就中,九句總云無厭足者,即無間修。別有八集:前七教行,後一證行。前中,初二攝法方便:一、親近集,近善友,意在不忘諸法故;二、樂法集,於問答中,論議解釋,心喜樂故。後五句次第修行。於中,前三內觀順理之行:一、多聞集,即聞慧;二、正觀集,即思慧;三、不染著,即修慧,於三昧中無依著故。後二隨緣離著行,謂:六、不貪集;七、不求集,是少欲行,未得不求故;八、如寶集,即證行圓滿,常現前故。
求一切智地故;求如來力、無畏、不共佛法故;求諸波羅蜜助道法故;離諸諂誑故;如說能行故;常護實語故;不汙如來家故;不捨菩薩戒故;生一切智心,如山王不動故;不捨一切世間事,成就出世間道故;集助菩提分法,無厭足故;常求上上殊勝道故。
第三求一切智下迴向成就,謂求一切智是迴向菩提,有十二句。初句即所求之事名之為家,一切智地是求處故。下十一句即能求之因。初句求如來力等顯能求之觀,餘十句能求之行。初求諸度名無障求,謂求諸度無著法故能除蔽障。下九句別,別治諸障故。一離求治於諂曲,見乞者求詐現方便,一向無心與故。二如說能行求是治妄語,謂許而不與等,此治檀中二垢。三者護求治戒一垢,犯不覆藏故。四不污求治忍一垢,謂惱亂他業是污如來利益家故。五不捨求治進一垢。六不動求治禪二垢,一者亂心外攀如山治之,二者不能調伏憶想分別一切智心治之。下三句治般若三垢,謂七不捨成就求治障不住道垢,八者集求治障助道垢,九者常求證障證道垢,於上勝妙證法之中願欲心薄故。
上來迴向成就竟。
下總結。
佛子!菩薩成就如是淨治地法,名為:安住菩薩歡喜地。
第三總結者,上三十句廣勤行具足成就。此勤行有四:一信、二欲、三精進、四方便。信謂忍受決定,欲謂希求趣彼行故。初十句中,前七是信,後三是欲。次十是精進,對行造修。後十是方便行,成巧求故。是名此地說分中安住,故云成就。如是淨治地法,名為安住。
上安住分竟。
下第四、校量勝,分有三:初、願勝,為標志遐廣;二、修行勝,依願造修;三、果益勝,即位行成就。
今初,敘意。
然其勝義乃有眾多,統而收之,不出三種,謂願、行、智。此三歷位,故有眾多。略明十位:一、初發心勝;二、信勝;三、解勝;四、行勝;五、願勝上即三心;六、證入勝;七、從七地去,權實自智勝;八、無功起行勝;九、上等諸佛勝;十、究竟勝,所謂諸佛三心果滿故。今此正明行、願勝也。言圓融者,以稱性故。一願之中具一切願,即入重重。六相圓融,正在此文。此是疏義,其文未錄。
佛子!菩薩住此歡喜地,能成就如是大誓願、如是大勇猛、如是大作用。
二、正釋。文中分二:初顯十願彰自利行,後明十盡句與眾生共。今初,分四:初、總標;二、所謂下,別列;三、佛子!菩薩住此歡喜地下,總結;四、以此十願門為首下,明攝眷屬。初十願彰自利行。初總標也。能成就言,該下三句:如是一句,始起要期;次大勇猛,乃起方便;三大作用,願遂行成。
所謂:生廣大清淨決定解,以一切供養之具,恭敬供養一切諸佛,令無有餘;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虗空,盡未來際一切劫數無有休息。
初供養願,總明供養。論云:供養勝田,通師及三寶。今從勝故,但云供佛。次云廣大。如法界下,彰願德。言如法界攝功德大,如虗空因大,盡未來時大。一切劫下,明願分齊。
又發大願:願受一切佛法輪,願攝一切佛菩提,願護一切諸佛教,願持一切諸佛法。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虗空,盡未來際一切劫數無有休息。
二、受持願:初句標願,此受持亦名護法願。次願行相四句,皆通二利:受謂受領;攝謂攝屬,謂攝授正法;護謂防護;持謂任持,謂護持正法。次廣大下,願德能。一切劫下,願分齊。
又發大願:願一切世界佛興于世,從兜率天宮沒、入胎、住胎、初生、出家、成道、說法、示現涅槃,皆悉往詣,親近供養,為眾上首,受行正法,於一切處一時而轉,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虗空,盡未來際一切劫數無有休息。
三、轉法輪願:初句,標;次一切世界轉處;從兜率下,轉時,謂現八相時;皆悉下,二句,攝法方便;次於一切處下,二句,明轉法頓周;次廣大下,願德;一切劫下,轉分齊。
又發大願:願一切菩薩行廣大無量,不壞不雜,攝諸波羅蜜,淨治諸地,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所有菩薩行皆如實說,教化一切,令其受行,心得增長,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虗空,盡未來際一切劫數無有休息。
四、修行,二、利願。願一切下,明行相。攝諸波羅蜜,即是行體。次淨治諸業,即是行業。總相下,明行方便,六相圓融。自利,如實說利他。次教化一切下,明心得增長。廣大下,願德。末句願分齊。
又發大願:願一切眾生界,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卵生、胎生、濕生、化生,三界所繫,入於六趣一切生處,名色所攝;如是等類,我皆教化,令入佛法,令永斷一切世間趣,令安住一切智智道,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虗空,盡未來際一切劫數無有休息。
五、成熟眾生願。就行相中,初明所化眾生通有十類,該盡三界,但麤細不同:有色為麤,無色為細;有想為麤,無想為細;非有想為細,非無想為麤。四生該於六道,人、傍生具四,鬼通胎、化二,地獄及諸天中有,唯化生人有。卵生者,毗舍佶夫人生三十二卵,卵各出一兒;般遮羅王妃生五百卵,卵各一子。濕生,如頂生王,從頂皰而生。化生者,如劫初起,人皆化生,我皆教化。令入下,別明所為。謂未信者,令信入佛法;已信者,令證入。言斷世間趣,謂業、惑、苦三道通因果。次廣大下,德能。一切劫下,分齊。
又發大願:願一切世界廣大無量,麤細、亂住、倒住、正住,若入、若行、若去,如帝網差別,十方無量種種不同,智皆明了,現前知見;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虗空,盡未來際一切劫數無有休息。
六、承事願。願往諸佛土,常見諸佛,恒敬事聽受故。願一切下,承事行相。初明所知,次辨能知。前中廣大下,別有三種:一、一切相;二、真實義相;三、無量相。今初,界相不同,故云一切;小中含大,故云無量。麤細者,明體質麤妙,謂業報等殊。亂住下,謂安立不同。亂則不依行伍,倒即覆剎,正即仰剎。若入、若行、若住,謂世界道路往來。一者、順後。入即攝他入己,去即為他所攝,行即往來不住故。如帝網差別,即真實義相。土土同體,不守自性,互相涉入,如帝珠網,故名真實。智皆明了者,辨能知也。謂真實義相,唯智能知故。廣大下,願德。一切下,分齊。
又發大願:願一切國土入一國土,一國土入一切國土,無量佛土普皆清淨,光明眾具以為莊嚴,離一切煩惱,成就清淨道,無量智慧眾生充滿其中,普入廣大諸佛境界,隨眾生心而為示現,皆令歡喜,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虗空,盡未來際一切劫數無有休息。
七淨土願,願清淨自土,安立正法及能修行眾生故。於行相中總有七淨:一同體淨,以同法性故令一多互相即入。二普皆嚴淨者,即自在淨,如摩尼珠美惡斯現、淨穢圓通,故云普皆清淨。三光明眾具下明莊嚴淨,即相淨也。四離一切下明受用淨,謂受用此土離過成德故。五無量智慧下住處眾生淨,謂具德人居故。六普入下因淨,謂鏡智淨識及後智通慧為依,故云是諸佛境界。七隨眾生下果淨,即臨機示現。末二句德能分齊。
又發大願:願與一切菩薩同一志行,無有怨嫉,集諸善根;一切菩薩平等一緣,常共集會,不相捨離;隨意能現種種佛身,任其自心能知一切如來境界威力智慧,得不退如意神通;遊行一切世界,現形一切眾會,普入一切生處,成就不思議大乘,修菩薩行;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處空,盡未來際一切劫數無有休息。
八不離願,願與一切眾生處恒不離佛,菩薩得同意行故。行相中有十二句,初一句總,後句結。中十別明菩薩行,前五修行同,後得不退下五德用同。修菩薩行,結也。廣大下德能分齊。
又發大願:願乘不退輪行菩薩行,身、語、意業悉不唐捐。若暫見者,則必定佛法;暫聞音聲,則得實智慧;纔生淨信,則永斷煩惱。得如大藥王樹身,得如如意寶身,修行一切菩薩行,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虗空,盡未來際一切劫數無有休息。
九、利益願,願於一切時恒作利益眾生事,無有空過故。行相中二:先總明,謂乘念不退,圓滿教輪,三業皆益。若暫見下,別顯,有二不空:一、作業必定不空;三、業能安樂故,謂見身行行,聞口說法,能生智慧,念意實德,諸惑不生。得如大藥王樹下,次利益不空二喻,皆喻拔苦:樹拔病苦,寶拔貧苦。廣大下,德能分齊。
又發大願:願於一切世界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離一毛端處;於一切毛端處,皆悉示現初生、出家、詣道場、成正覺、轉法輪、入涅槃。
十、成正覺願,願與一切眾生同時得無上菩提,恒作佛事故。行相中二:初成菩提體,即自運已圓;次不離一毛下,菩提作業,即運他不息。有七種業:一、從不離一毛至入涅槃,是示成正覺業。一切毛端是成佛處。上云一切世界乃平漫十方,此徧法界一一毛端極小量處,皆於其中八相成道,以彼皆有可化眾生故。
得佛境界大智慧力,於念念中,隨一切眾生心,示現成佛,令得寂滅。
二、說實諦業,謂說四真諦令悟實故。
以一三菩提,知一切法界即涅槃相。
三,證教化業。以一極無二之菩提,契差別性淨之涅槃,則不復更滅。說此證法,令物生信,名教化業。
以一音說法,令一切眾生心皆歡喜。
四、種種說法業,一音稱機故。
示入大涅槃,而不斷菩薩行。
五、不斷佛種業。涅槃常住,動寂無二,雙林應盡,增物悲戀,故云示入。既非永滅,常作佛事,故佛種不斷。此得果不捨因也。
示大智慧地,安立一切法。
六、法輪不住業。大智慧地唯一事實,即是佛智,能生萬物,終歸於此,故名為地。而智慧門隨機萬差,名安立一切。
以法智通、神足通、幻通自在變化,充滿一切法界。
七、自在業三種通,即自在所依。法智通者,觀一切法無性相故。神足通者,自身現生住滅修短隨心自在故。幻通者,轉變外事無不隨意。
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虗空,盡未來際一切劫數無有休息。
此彰德能分齊。
佛子!菩薩住歡喜地,發如是大誓願、如是大勇猛、如是大作用。
此總結十願也。
上十願竟
以此十願門為首,滿足百萬阿僧祇大願。
大文第四、以此下,明攝眷屬。謂此十大願,一一願中有百千萬阿僧祇大願以為眷屬,則此十願攝無不盡。
上明十願彰自勤行竟。
下十盡句,與眾生共。
佛子!此大願以十盡句而得成就。何等為十?所謂:眾生界盡、世界盡、虗空界盡、法界盡、涅槃界盡、佛出現界盡、如來智界盡、心所緣界盡、佛智所入境界界盡、世間轉法轉智轉界盡。
此以十盡句與眾生共,謂前十願皆為眾生,由十無盡成前大願,皆無盡也。初句為總,何等下徵。釋有十句,眾生為總,餘九為別,皆集成度生義故。皆云盡者,無斷盡故。
若眾生界盡,我願乃盡;若世界乃至世間轉、法轉、智轉界盡,我願乃盡。而眾生界不可盡,乃至世間轉、法轉、智轉界不可盡故,我此大願善根無有窮盡。
二、大願成就中,先反顯;而眾生下,順明無盡所以。上校量勝中,初願勝竟。
下二、修行勝。
第二、佛子下,修行勝,即行校量,有十種行。就文分三:初、明行所依心;二、成淨信下,顯所成行相;三、佛子!菩薩如是下,結十名體。今初,由先大願熏心故,則得利益等十心為起行依,於後十行起作自在故。十行分九,慈、悲合故。
第二、別顯行相。列有十門:一、信行,二、悲,三、慈,四、施,五、無疲厭,六、知經論,七、了世法,八、慚愧莊嚴,九、堅固力,十、供養佛。
成淨信者,有信功用:能信如來本行所入、信成就諸波羅蜜、信入諸勝地、信成就力、信具足無所畏、信生長不可壞不共佛法、信不思議佛法、信出生無中邊佛境界、信隨入如來無量境界、信成就果。舉要言之,信一切菩薩行,乃至如來智地說力故。
二、正釋中,初成淨二句,攝德成人;次能信下,正顯信相,有十一句,文分三別:初能信如來一句,總信因果;次信成就下九句,別明因果。九中,初二句為因,餘七為果;舉要下一句,總信一切因果智地。
佛子!此菩薩復作是念:諸佛正法,如是甚深,如是寂靜,如是寂滅,如是空,如是無相,如是無願,如是無染,如是無量,如是廣大。
第二雙辨慈悲二行中有二:先明三觀為方便,後菩薩見諸眾生下明所起之行。前中三觀即為三段:諸佛正法下九句,明遠離最上第一義樂觀。初總云佛法者,唯佛教證所能顯故。具下諸義所以甚深,別有九種甚深。
而諸凡夫,心墮邪見。
第二具足諸苦觀,約十二因緣明之。然十二因緣具業惑苦,今但云苦觀者,業惑是苦因故。下文有二段:初凡夫邪見總,次無明下四行半經別明三支,後三界田下別明後九支。
無明覆翳,立憍慢高幢,入渴愛網中,行諂誑稠林不能自出,心與慳嫉相應不捨,恒造諸趣受生因緣。
後無明覆翳下別有九種邪見,初五無明即具五種邪見,次三是行,後一是識支。業及識種亦名邪見者,邪見俱故、邪見引故。所以無明句多者,顯一切煩惱皆能發潤而發業位,無明力增故委明之。憍慢諂誑慳嫉俱如論釋。
貪、恚、愚癡積集諸業日夜增長,以忿恨風吹心識火熾然不息,凡所作業皆顛倒相應。
次三句,明行支。初貪恚一句,集業邪見。次以忿恨風下二句,別明行支。吹心識火熾然邪見,即內心思業為煩惱風。次凡所作業,即作業邪見,即兼動身口。
三、欲流下,第九、心意識邪見,明所引識支。
上明前際三支竟。
下明中後九支。
於三界田中復生苦芽,所謂名色共生不離,此名色增長生六處聚落,於中相對生觸,觸故生受,因受生愛,愛增長故生取,取增長故生有。
三、明中後九支,文分三段:初於三界下,至有生,明自相。言自相者,謂現在名色等支體狀別故。次有生下,至長苦聚,明同相。言同相者,謂未來二支亦同現在有名色等故。三、是中下,至如影像,明顛倒相。今初,自相言三界,乃所生之處復生苦芽,即名色也。言共生不離者,謂與阿賴耶識共生不離也。攝論云:本識有三種相:一、自相,謂本識自體;二、因相,謂種子識;三、果相,謂異熟識。以有三相共通因果。今言共生不離者,意謂本識以所持雜染種子為因,即感名色為異熟果,是則識支因相一半在過去持餘雜染因,一半與後名色所依,故云共彼生,謂名色但從種子依識而生,不雜本識生也。故過去三支唯有二支半中,後有九支半,如此方顯相續義也。名色增長成餘八支,非別有體。
有生故,有生、老、死、憂、悲、苦、惱,如是眾生生長苦聚。
二、同相:生及老死正顯同相。言同相者,謂未來二支亦同現在有名色等,生死既同則苦亦同也。如是下。結前十二。前二支支半為能生長,後九支半為所生長。
是中皆空,離我、我所,無知、無覺,無作、無受,如草木石壁,亦如影像。
三顛倒相中言是中者,是前十二因緣中。皆空已下明倒所以。由空謂有所以名倒,以緣生無性故空。離我我所釋成空義,離我人空、離所法空。無知下釋無我我所。知覺通外小,外道僧佉說覺以為神相,衛世說知以為神相,皆執神為我。今無知覺,成上自體本無有我。若約小乘就五蘊說,受蘊名覺、三蘊名知;約六根說,身識名覺、餘五名知。五陰造業故云作者,當陰招報故云受者,今並遣之故都云無。如草木下喻無知覺義。
然諸眾生,不覺不知。
第三、彼二顛倒。觀妄苦本空,得而不覺;真樂本有,失而不知;遠樂就苦,名彼顛倒。
上三觀為方便竟。
菩薩見諸眾生於如是苦聚不得出離,是故即生大悲智慧。復作是念:此諸眾生我應救拔,置於究竟安樂之處。是故即生大慈光明智。
第二、正起慈悲。初明興悲,謂見苦應拔。次復作下,興慈,謂無樂應與。既言具苦,必不知樂故。
十行中,上合二三慈悲行竟。
下施行。
佛子!菩薩摩訶薩隨順如是大悲、大慈,以深重心住初地時,於一切物無所悋惜,求佛大智,修行大捨。
第四、施行。於中三段:初、總明施行,二、別顯施物,三、總結行成。今初,文有五句:一、明施所依,即大慈悲;二、以深重下,彰其施位,以初地檀度得圓滿故;於一切下,明施體相;求佛大智,顯施所為,結施行名。
凡是所有一切能施,所謂:財穀、倉庫、金銀、摩尼、真珠、瑠璃、珂貝、璧玉、珊瑚等物,珍寶、瓔珞、嚴身之具,象馬、車乘、奴婢、人民、城邑、聚落、園林、臺觀、妻妾、男女、內外眷屬,及餘所有珍玩之具,頭目、手足、血肉、骨髓,一切身分皆無所惜。
二、凡是所有下,別明施物,偏顯上文一切無吝。施有二種:一、外施,謂財穀四事等;二、內施,即頭目等。
為求諸佛廣大智慧,是名菩薩住於初地大捨成就。
佛子!菩薩以此慈悲大施心,為欲救護一切眾生,轉更推求世、出世間諸利益事無疲厭故,即得成就無疲厭心。
第五無疲厭行中有三:初牒前起後,次轉更下正顯行相,三即得下結共成行。
五、無疲厭行竟。
六,成知經論智行。
八、慚愧行知時下,正顯行相。時有三種:一者、念時,如是時中宜修定等,剎那不間故。二、日夜時,晝則存心,初、中、後夜亦勿廢故。三、所作必不斷時,此即知量,謂量力所能,亦愛亦策,勿令過分有休廢故。以此之時修前八科二利之行,煩惱睡蛇晝夜不雜,為慚愧服而自莊嚴。
八,慚愧行。
於此行中,勤修出離,不退不轉,成堅固力。
第九成堅固力,謂此即前慚愧二利行中,欲早求度應當精勤,不退自分不轉勝進。
九,堅固力行。
第十,供養行。利養、供養,通二供養。
佛子!菩薩如是成就十種淨諸地法,所謂:信、悲、慈、捨、無有疲厭、知諸經論、善解世法、慚愧堅固力、供養諸佛、依教修行。
大文第三、佛子下,結十名體用。先結體用;所謂下,結名。言體用者,此十即是淨諸地法,以治十障故。障如前說。問:前安住地分有三十句,亦名信、慈、悲等,與此何異?論答云:前是清淨此地法,以局初地;今盡是盡淨諸地障,此十種法於一切地能淨修治故。
上第二,修行勝依願造修竟。
大文第三果利益校量勝即位果,有四種果:一、調柔果;二、發趣果;三、攝報果;四、願智果。通稱果者,地中滿足故。別言調柔者,謂調鍊柔熟,以供養攝化等為能調鍊,信等十行為所調鍊,由行供等令信調柔,隨意堪用故名調柔。下鍊金喻,其義甚顯。二、發趣者,發謂發進,趣謂趣向,發自此地、趣向後後為所發趣。下商人喻,義甚相似。三、攝報果者,王位之身酬因名報,因成納果故名為攝。四、內證願力教智自在,令業用無邊故名願智果。發趣文局初地、義通十地,餘三義局初地、文通十地。
第五、四果,即為四別。今初、調柔果,文有法、喻、合。法中四者:一、見佛為鍊行緣,二、悉以下所鍊行體,三、以前二下別地行相,四、是菩薩隨所下鍊行成熟。初中以大願力是見佛因,力兼神力,故論云以勝通幻見色身佛,以正願力見法身佛,即功德法身。言多百者,是多箇百、多箇千,然一中已攝於多,理實入華藏剎海見法界身雲也。
悉以大心、深心,恭敬尊重,承事供養,衣服、飲食、臥具、醫藥,一切資生悉以奉施,亦以供養一切眾僧,以此善根皆悉迴向無上菩提。佛子!此菩薩因供養諸佛故,得成就眾生法。
二、所鍊行體中,以行入行,故名為鍊,如金入火然。有三種入:一、入功德,即供佛行,去薄福垢;二、以此善根下,入無上果,即迴向上,去下劣垢;三、佛子!此菩薩下,入大悲心,即利生行,去懈怠垢。
以前二攝攝取眾生,謂布施、愛語;後二攝法,但以信解力故行,未善通達。是菩薩十波羅蜜中,檀波羅蜜增上;餘波羅蜜非不修行,但隨力隨分。
三、別地行相中,先約四攝。然四攝望前猶是利生法,望後為別地行相,以因利生之便,故此明之。愛語是法施,初地檀滿,故說二增;為別地證相,各說一增。以十地難分,故寄十度以顯差別。其實地地具修,稱性圓融,一具一切。
是菩薩隨所勤修,供養諸佛,教化眾生,皆以修行清淨地法,所有善根悉以迴向一切智地,轉轉明淨,調柔成就,隨意堪用。
四、所鍊行成熟中總收三入:初牒供佛化生以為能練,信等淨法以為所鍊,後舉前迴向能鍊信等淨也。言轉轉者,此之信等於初地中三節淨,謂初住地時證前緣修令成真修已是一淨,二行校量中對除障法復一度淨,今此地後更歷三修故云轉轉。
佛子!譬如金師善巧鍊金,數數入火,轉轉明淨,調柔成就,隨意堪用。
第二喻中,金師喻菩薩,金喻信等,火喻供等三行。三行非一,名數數入。調柔成就喻鍊行成就。信等眾行未證真前,但約緣修為對治行,妄識為體。證真之後,乃知信等非是今有,即如來藏中恒沙佛法真心為體。今已證真,寄相顯真,故分能所。
菩薩亦復如是,供養諸佛,教化眾生,皆為修行清淨地法,所有善根悉以迴向一切智地,轉轉明淨,調柔成就,隨意堪用。
第三法合,準喻可知。
佛子!菩薩摩訶薩住於初地,應從諸佛、菩薩、善知識所推求請問於此地中相及得果,無有厭足,為欲成就此地法故;亦應從諸佛、菩薩、善知識所推求請問第二地中相及得果,無有厭足,為欲成就彼地法故;亦應如是推求請問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地中相及得果,無有厭足,為欲成就彼地法故。
第二發趣果中二:初正明發趣果,後佛子!是名下總結地相。前中有四:一法,二喻,三合,四結。法中亦四:一問,二知,三行,四到。知是明解,正能發趣。然由問故知,所以先問,知意在行,行必能到。初地已滿而更問者,一問勝進,二問一地之中具攝一切諸地功德故。問中相及得果者,相即隨諸地中所有諸障及對治相故,謂諸地能所觀相。得者即正證出世間智故,果者因證智力得世間出世間智故。相即方便智,得是根本智,果即後得。後得緣俗故名世間,無分別故復名出世。
是菩薩善知諸地障對治,善知地成壞,善知地相果,善知地得修,善知地法清淨,善知地地轉行,善知地地處非處,善知地地殊勝智,善知地地不退轉,善知淨治一切菩薩地乃至轉入如來地。
第二、明知由問故知,知不異問故。
佛子!菩薩如是善知地相,始於初地起行不斷,如是乃至入第十地無有斷絕;由此諸地智光明故,成於如來智慧光明。
第三、佛子下,行;次由此下,到,並可知。
佛子!譬如商主善知方便,欲將諸商人往詣大城,未發之時,先問道中功德過失,及住止之處安危可不,然後具道資糧,作所應作。佛子!彼大商主雖未發足,能知道中所有一切安危之事,善以智慧籌量觀察,備其所須令無乏少,將諸商眾乃至安隱到彼大城,身及眾人悉免憂患。
第二喻中,初喻前問,有二方便:一、不迷方便,道中喻行因,住止喻得地,各有障治,故曰安危;二、資具方便,具資糧故,不迷多約利他,資具多明自利;次佛子!彼大商主下,喻知;善以智慧下,喻行;四、乃至下,喻到。
佛子!菩薩商主亦復如是,住於初地,善知諸地障對治,乃至善知一切菩薩地清淨,轉入如來地,然後乃具福智資糧,將一切眾生經生死曠野險難之處,安隱得至薩婆若城,身及眾生不經患難。
第三合中,初合知,然後下合行,安隱下合到。喻中略行,合中略問,欲影顯耳。
是故,菩薩常應匪懈勤修諸地殊勝淨業,乃至趣入如來智地。
第四、結勸,可知。
佛子!是名:略說菩薩摩訶薩入菩薩初地門,廣說則有無量無邊百千阿僧祇差別事。
佛子!菩薩摩訶薩住此初地,多作閻浮提王,豪貴自在,常護正法。
大文第三、攝報果利益勝。中分二:先明在家果;後是菩薩若欲下,出家果。前中復二:初上勝身,顯其報勝;後能以大施下,明上勝果。今初,閻浮提王者,即鐵輪王,常護正法,應是行勝。
能以大施,攝取眾生。善除眾生,慳貪之垢。常行大施,無有窮盡。布施愛語,利益同事。
二、上勝果者,依前王報起於勝行,是身之果。於中二:初行、後願。前中亦二:一、大悲利他,謂若施、若攝。
如是一切諸所作業,皆不離念佛,不離念法,不離念僧,不離念同行菩薩,不離念菩薩行,不離念諸波羅蜜,不離念諸地,不離念力,不離念無畏,不離念不共佛法,乃至不離念具足一切種、一切智智。
二、不失自利,正作利他業時,即不離念佛等故。謂利他事中,迴向菩提故,成大功德事;不生分別故,除諸妄想;順理合體,故云不離。
復作是念:我當於一切眾生中為首、為勝、為殊勝、為妙、為微妙、為上、為無上、為導、為將、為帥,乃至為一切智智依止者。
二、復作下,明願,有十一句:前七自德,後四攝化。首唯是總,謂大菩提位尊高故。妙等唯別,勝大亦總亦別。導謂分別法義。將者,令他得證義,滅諸煩惱故。後二約智,前因後果。帥者,教令入正道故。後句以大菩提而教化故。
是菩薩若欲捨家,於佛法中勤行精進,便能捨家、妻子、五欲,依如來教出家學道。既出家已,勤行精進,於一念頃得百三昧,得見百佛,知百佛神力,能動百佛世界,能過百佛世界,能照百佛世界,能教化百世界眾生,能住壽百劫,能知前後際各百劫事,能入百法門,能示現百身,於一一身能示百菩薩以為眷屬。
第二出家果中,初捨俗出家,後既出已下謂既為眷屬修行剋證禪定勝業。勝業有二:一者三昧勝,即勝定體;二三昧所作勝,謂因三昧得見佛等。文有十一句明其二利:初二句自利,一見百佛者十方各十他受用身,二知神力取其所加;次四句利他,有信機者動剎現通,次三有悟機者往剎光照正授以法;次有二句竪論二利留命住劫,後三句二利速疾。
若以菩薩殊勝願力自在示現,過於是數,百劫、千劫、百千劫,乃至百千億那由他劫不能數知。
第四願智果,正願久積以智內照,故其自在示現難可窮究,則顯上來百數彰地階差非定爾也。今行合法界是圓融實德,故云過此。
下偈頌。
爾時,金剛藏菩薩欲重宣其義而說頌言:
第二應頌四十六偈半大段,分二:初正頌前,次二結說。前中分四:初十一偈頌住分,又四:初二頌依何身。
次四偈頌為何義?
次二偈頌以何因?
後三偈頌有何相?
第二,五偈頌釋名分。先二偈半頌喜相。
餘頌喜因。於中,先半偈頌念當得。
後二偈頌念現得。
三、有六偈頌安住地分。初一偈半頌信心成就。
次一偈半頌修行成就。
後三偈頌迴向成就。
恒起下二十二偈半,頌校量勝分。於中三:初六偈半頌願校量。
次六偈頌行校量。
後十偈頌果校量。初二偈頌調柔果。
次二偈頌發趣果。
次五偈頌攝報果。
後半偈頌願智果。
二偈結說。
初歡喜地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綱要卷第三十四
金剛藏菩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