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文義要決問答
華嚴經文義要決問答卷第四五科入
華嚴經文義要決問答卷第四五科入
○分教義
三門同前。
第一釋名者,言分者,分齊,亦分判義。教者,教法,謂所詮義隨淺深,能詮之教亦有差別。法藏師云:「教類有五。此就義分,非約時事。一小乘教、二大乘始教亦名初教、三終教亦名就教、四頓教、五圓教亦名至說教,同此之別教。」
初小乘可知。
二始教者,以《深密經》中第二、第三時教,同許定性二乘俱不成佛故,故令合之總為一教。此既未盡大法理,是故立為大乘始教。
三終教者,定性二乘、無性闡提悉當成佛方盡大乘至極之說,立為終教。然上二教並依化位漸次修成,俱名漸教。故《法皷經》中以空門為始,以不空門為終。故彼經云「迦葉白佛言:『諸摩訶衍經多說空義。』佛告迦葉:『一切空經是有餘說,唯有此經是無上說,非有餘說此即約空理有餘名始教,約如來藏常住無上名為終教。』」
四頓教者,但一念不生即名為佛,不依位地漸次而說,故立為頓。如《思益》云「得諸法正性者,不定一地至於一切地。」《楞伽》云「初地即八地。」乃至無所有何。次又云「漸者如掩摩勒菓,漸熟非頓。頓者如鏡中像,頓現非漸此之謂也。」
五圓教者,明一位即一切、一切位即一位,是故十信滿心即攝五位成正覺等。依普賢法界帝網重重,主伴具足,故名圓故。如此經等說。
第二出體者,通論教體。從淺至深,略有十門:一言詮辨體門、二通攝所詮門、三遍該諸法門、四緣起唯心門、五會緣入實門、六理事無礙門、七事融相攝門、八帝網重重門、九海印炳現門、十主伴圓備門。
初中有二:先小乘三說云云,後大乘。中有四句:初攝假依實,唯聲為體。二分假異實,以名等為性。三假實合辨,亦聲亦名等。《十地論》云「說者以二事說,聽者以二事聞。」謂音聲名字。四假實雙泯,非聲非名,以即空故。《維摩》云「文字性離,是即解脫。」此上四句,為一教體。是故空有無礙,名大乘法。謂空不異有,有是幻有,幻有宛然,舉體是空。有不異空,空是真空,真空湛然,舉體是有。是故空有,無毫差別。
二通攝所詮門者,非但能詮,亦通所詮。如《瑜伽.八十一》云「諸契經體,略有二種:一文、二義解云:以義依文,句得顯故。」
三遍該諸法門者,謂一切諸法悉為教體。謂有為、無為法,以無不能全生開覺故。如下文華鬘寶地、香樹雲閣、法界法門,無非佛事。如勝音菩薩及所坐蓮華即通人法、教義行位、因果理事總能發生勝解行故,並為教體。
四緣起唯心門者,此上一切差別教法,無不皆是唯心所現,是故俱以唯識為體。此上有二義:一本影相對、二說聽全攝。
初中四句:一唯本無影小乘;二亦本亦影,如大乘始教,眾生心外佛有微妙色聲等如護法論師等;三唯影無本,如大乘終教,離眾生心,佛果無有色聲事相功德如龍軍、堅慧師等;四非本非影,如頓教中非直心外無佛色等,眾生心內所現之佛亦當相空如龍樹等。此前四說,總為一教體,圓融無礙,皆無相妨以各聖教從淺至深攝眾生故。
二說聽全攝者,亦有四句:一離心以外無所化眾生,況所說教謂諸眾生無別自體,攬如來藏以成於眾生。然此如來藏即是佛智證為自體,離佛心智無一法可得。二總在眾生心中,以離眾生心無別佛德故謂佛證於眾生心中真如成佛。三隨一聖教全唯二心,以前二說不相離故謂眾生心內佛為佛心中眾生說法,佛心中眾生聽眾生心中佛法,如是全收說聽無礙,是謂甚深道理。四或彼聖教俱非二心,以兩俱形奪,不並現故;雙融二位,無不泯故。
五會緣入實門者,亦有二義:一以本収末,以諸聖教皆從真流如海起潮,不失醎味;二會相顯性,謂彼一切差別教法悉從緣起。從緣起故,必無自性;無自性故,即是真如。是故虗相本盡,真性本現。
六理事無礙門者,亦有二義:一謂一切教法舉體真如,不礙事相,歷然差別;二真如舉體為一切法,不礙一味,湛然平等。前則如波即水,不礙動相;後則如水即波,不失濕體。
七事融相攝門者,亦有二義:一相在、二相是此二門者,如常說也。
八帝網重重門者如常說也。
九海印炳現門者,如前無盡教法皆是如來海印,定中同時炳然顯現。設所化機,亦同緣起。是故唯以此三昧海為斯教體如下文云「一切示現無有餘,海印三昧勢力故」。
十主伴圓備門者,謂此普法教不孤起,必主伴隨生如普莊嚴童子聞佛說《一切法界無垢莊嚴經》,有世界微塵一修多羅以為眷屬也。
第三問答料簡。
問:此五教中所說法相如何差別耶?
答:初小乘法,有七十五,有識唯六,所說義理,不盡法源,多趣異諍如小乘諸部經論說。
二始教中,廣說法相,少說真性,所立百法,決擇分明,故無違諍。所說八識,唯是生滅,法相名數,多同小乘,同非究竟位玄之說如《瑜伽》、《雜集》等說。
三終教中,小說法相,廣說真性,以會事從理故。所立八識,通如來藏,隨緣成立,具生滅、不生滅,亦論百法,名數不廣,又不同小,亦無多門如《楞伽》等經、《寶性》等論說。
四頓教中,不說法相,唯辨真性,亦無八識差別之相。一切所有,唯是妄想;一切法實,唯是絕言。呵教勸離,毀相泯心,生心即妄、不生即佛,亦無佛、不無佛,無生、無不生如《淨名》嘿住顯不二等,是其意也。
五圓教中,所說唯是無盡法界,性海圓融,緣起無礙,相即相入,如因陀羅網,重重無際,微細相容,主伴無盡,十十法門各稱法界如《華嚴經》說。
此上五教,非局分判經論部帙,但隨多分,以義而說如上所指,通諸經論。
問:立教差別可有無量,何故但五不增減耶?
答:約實以論,立教多端,難以具論。且令准理依教,務會聖說,聊顯其五耳。
問:若有多說者,可得聞不?
答:述古今說中,略敘二十家,勒為六門多依慧苑師四捃餘說。第一立一音教,自有二家:一後魏菩提留支云:「如來一代說法,不離一音。」故如來一音,同時報萬,大小並陳。是故聖教雖多差別,不離一音也。
△二東晉羅什三藏云:「佛一圓音,平等無二。」無思自應,機間自殊。非謂言音,本陳大小安云:「兩師俱依本質教說。若就影像,則非唯一音,隨聞者識,聚集異故。若依無礙法界,則說聽圓融,合身相攝,一多無礙。」。
第二立二種教門。自有四家:一晉朝武兵隱士鄧虬立漸、頓二教,謂如來一化所說無出漸、頓,《華嚴經》等是其頓教,餘名為漸。漸約五時以顯其相此中妨難,煩言多也。
△二隋朝誕法師等亦立漸、頓二教,與前稍異。若約頓機,大不由小,則名為頓;若約漸機,大由小起,則名為漸。教既有憑,義復無失。若漸降法雨,如摩那斯;若頓說大法,如莊嚴龍。
△三西秦曇牟讖立半、滿二教文義全涅槃、教義無過。
△四唐初江南印法師等亦立二教:一屈曲教謂釋迦經,如《涅槃》等、二平道教謂舍那經,如《華嚴經》。又此二教略有四異:一主異謂釋迦化身與舍那十身異故、二處異謂娑婆木樹、華藏寶樹異故、三眾異謂地前菩薩、二乘凡夫、十地菩薩眾異故、四說異謂局處之說與通方之說異故。慧苑師云:「義寬斷狹,多所違犯。」然今更准之。
第三立三種教。亦有四家:一後魏光統律師立漸、頓、圓三種教。謂初為根未熟者,先說無常,後方說常;先為說空,後說不空。如是漸次,故名為漸。二為根已熟者於一法門具足演說一切佛法常與無常,空、不空等,更無由漸,故名為頓。三為於上達分階佛境者說於如來無礙解脫究竟果德圓極祕密自在法門,故名為圓其門人遵統亦同此說。汎論此說,若漸根生、熟俱漸,頓根生、熟俱頓。既云未熟名漸、已熟名頓,此則於一漸根但生、熟為異,無頓義也。又圓機既是分階佛境,則地前無有堪聞此經故。
△二玄奘三藏依《解深密經》立三時法輪教。初為發起聲聞乘者,於波羅奈國施鹿林中,創開生死、涅槃,因、果,此即第一四諦法輪。次為發趣菩薩乘者,鷲峯山等十六會中說諸般若,此則第二無相法輪。後為發趣一切乘者,蓮華藏等淨穢土中說《深密》等,此即第三了義法輪。此如測法師《解深密記》,若述此說,祇可是漸,不可為判一切佛法,則眾生界中無頓機故。若救言三時約義不據時節者,不說初、昔、今。故彼經第二云「世尊初於一時,在于波羅痆斯國仙人墮處施鹿林中,唯為發趣聲聞乘者以四諦相轉正法輪。」乃至云「世尊在昔第二時中,唯為發趣修大乘者以隱密相轉正法輪又重重云。世尊於今第三時中,普為發起一切乘者以顯了相轉正法輪。」
△三真諦三藏。依《金光明經》,立轉、照、持三法輪教。謂佛成道波羅奈鹿野苑中,為聲聞眾轉四諦法輪。又於成道第七年中,在舍衛國去祇薗五里智慧江邊,為諸菩薩及二乘眾說《般若》等經。又於成道三十年後,在毗舍離國鬼王法堂,為真常菩薩說《解節》等經此中妨難同前,且略言也。藏師云:「真諦立漸、頓二教者,其違謬也。」測法師《唯識疏》中引真諦四教,而亦甚謬舛也。
△四唐初吉藏法師立三法輪教:一根本法輪教,即《華嚴經》初成道說故;二枝末法輪教,謂成道五七日後,轉四諦法輪故;三攝末歸本法輪教,謂《法華經》如來成道三十年後說此說亦違《密跡》、《提謂》等經第二七日說三乘故。是故約時尅教,皆不可也。
第四立四種教門。於中自有六家:一齊朝大衍法師立四宗教:一因緣宗謂經部教、三不真宗謂般若教、四真宗謂《華嚴》、《涅槃》。若論此說者,因緣假名,有名濫失,何之教內不說此名。
△二陳朝智顗禪師立四教,云:一三藏教亦名小乘教,《法華經》云「不得親近小乘三藏學」者、二名通教亦名漸教,如《大品》乾慧等十地通三乘者是、三名別教亦名頓教。聲聞在坐,如聾如瘂、四圓教亦名祕密教,此中亦名相濫失,與前同之。
△三梁朝光宅寺雲法師立四乘教。彼依《法華》說,以臨門三車為三乘權教,四衢所授大白牛車為第四實教,以臨門三車亦同,羊、鹿俱不得故。若不爾者,諸子出宅,各應得車,無宜更索。又三中,牛若實者,正當元志,何說非本所望?又不應言初以三車引誘諸子,然後但與大車。如來亦爾,初說三乘引道眾生,然以大乘而度脫之依乘立教,理極成也。
△四隋朝笈多三藏立四教:一四諦教,謂《四阿含》等;無相教,謂諸部《般若》;三法相教謂《楞伽經》等;四觀行教謂《華嚴經》。測師引此四教為真諦述,舛謬失甚,恐無順也。案此說異。四諦之名,大乘亦有。無相之理,《楞伽》不無。雖有法相,豈存乎相也?何獨《華嚴》唯明觀行耶?
△五唐新羅元曉法師亦立四教:一三乘別教如四諦教,《緣起經》等、二三乘通教如般若教,《深密經》等、三一乘分教如《瓔珞》及《梵網經》等、四一乘滿教謂《華嚴經》,普賢教。乘共學,名三乘教。於中未明法空,名別相教。通說法空,是為通教。不共二乘,名一乘教。於中未顯普法,名隨分教。窮明普法,名圓滿教具顯如《華嚴疏》中。
△六靜法寺慧苑師立為四教:初迷真異執教當異生位、二真一分半教當二乘人、三真一分滿教當初心菩薩、四真具分滿教當識如來藏之根器。如《寶性.第四》云「有四種眾生不識如來藏,如生盲人:一者凡夫、二者聲聞、三者辟支佛、四者初心菩薩。」謂有全隱、全顯、分隱、分顯,依此以立四教故也。案此說者,雖依教理,猶非別判。漸、頓二教,不可必全依耳。
第五立五種教門中,自有三家:一齊朝護身法師立五宗教:一因緣宗、二假名宗、三不真宗此上三教同衍師說、四真宗謂《涅槃經》說佛性常住故、五法界宗謂《華嚴經》說法界門故。案此說法者,四、五兩說,但是部別之,非通宗之故。
△二唐初波頗三藏亦立五教:一四諦教;二無相教;三觀行教此上三教,同笈多說;四安樂教,謂《涅槃經》說常、樂故;五宗護教,謂《大集經》說守護正法事故後之三教,亦但可言一部宗也。
△三至相寺舊德亦立五教,令正所立也更准之。
第六立六種教門。唯有一家,謂耆闍法師云:「教有六種:一因緣宗、二假名宗此二同衍說、三不真宗謂通說諸法如幻故、四真宗謂說諸法真理、五常宗謂說恒沙德義、六圓宗謂說法界無礙德用故。」案第三、第四二宗,但喻法耳。法望於喻,豈二門也?後之二宗亦無過。
問:此上諸說,誰是?誰非?
答:此上諸德,當時法將,階位叵測,並各依教,豈判是非耶?是故《成實論》云「佛說內外中間之言,遂即入定。時五百羅漢各釋是言。佛言:『並非我意。』諸人問佛:『既不當佛意,將無得罪?』佛言:『雖非我意,各順正理,堪為聖教,有福無罪。』」況此諸說,各有少多聖教為證,是故不可全非棄耳。然其中間非無可不知,故令略顯違順之相。
○十住義
三門分別。
第一釋名者。遠法師云:「十者,數分二五,稱之為十。行成不退,名之為住。」又復自德相應處所,亦名為住。即通諸位,莫不是住。如《地持》、《瑜伽》中說十三住。別則習種初入住分,離退之首,偏名為住。故《地持》云「善起之人,數退種性,菩薩決定堅固,無有退轉。」住義不同,一門說十。十名是何?一初發心住、二治地、三修行、四生貴、五方便具足住新經具足方便住、六正心、七不退、八童真、九法王子住新經無法字、十灌頂住。住分始之,於大菩提起意趣求,名初發心住。善修自利利他之道,淨治住處,名治地住。修護煩惱,離小乘行,名修行住。聖法中生種性尊貴住,具足善巧度眾生行,名方便具足住。得決定智,於佛法中雖聞邪說,正見不動,名正心住。雖聞異說,正願不動,名不退位。所行真實,離過清淨,如世童子,無欲無染,名童真住。於佛法王所行住處出生正智,堪住究竟無上菩提,名法王子。行修上順,佛智現前,名灌頂住。法藏師云:「若依圓教,此灌頂滿,即成佛果,更無十行等。」如下海幢比丘處說。若三乘教則不如此,但是解相,未證真故。得名有三:謂第四、八、九、十,從喻為名;第七約離過受稱;餘並約當體為目。
第二出體者,法藏師云:「有三義:一約所依,即以無量方便三昧為體。」論云:此三昧者,是法體故。「二約本,即以前種性甚深等為體新經住處廣大。三尅性,約所緣以真、俗二體,約能緣以悲、智二行。」又真、俗境俱融,悲、智唯一,此二復圓俱融法界,無障無礙,具德自在,是其體也此約圓教辨。
第三諸門。
問:遠公云:「住有二分:一是修分、二是成分。」其義云何?
答:於諸地前方便造修,名為修分。德成證實廣大不動,名為成分。故經說言「菩薩種性甚深廣大,與法界虗空等成。」則證實分非可言造,修在緣可以言顯。故《地持》云「種性麤相我已略說,諸餘實義唯佛世尊能決定知。」藏師云:「住有二分:一果分,圓融不可說;二因分,隨說。有二分:一約普賢自體行、二約普賢位相。此有二分:一阿含位,如此品說;二證位,如十地說。」令此正說阿含位。
問:遠公云:「修分不同,略有二種:一者同相,二別相。」其義云何?
答:於佛所說一切法中解觀成就,名為同相。故經中云「菩薩隨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悟。」一一住中所修各別,名為別相。
發心住中,相別有三:一發心相,緣佛法僧及緣眾生起菩提心;二所成相,因前發心得十力分從處非處至乃漏盡;三所學相,十種法令菩提心轉勝堅固,成無上道,如經廣說。
治地住中,相別有二:一利他利,於諸眾生發十種心如經廣說;二自利行,學十種法始從多聞、乃至安住亦如經說。
修行住中,相別有二:一護煩惱行,於一切法十種觀察,謂苦、無常、空、無我等;二護小乘行,於眾生界、法界等十種分別。
生貴住中,相別有二:一聖法中出生具足行,如彼經說。聖教中生修十種法:一信佛不壞、二究竟於法、三寂然定意、四分別眾生、五分別佛剎、六分別世界、七分別諸業、八分別果報、九分別生死、十分別涅槃。十中,初一是同教智,第二一句是自住處畢竟智,第三一句是真如智,後七是其分別所說智。二上佛法無有厭是學十種法,謂於三世諸佛法中能解、能修、堪能具足,即以為九,等觀諸佛以為第十。
方便具足住中,相別有二:一化眾生行,廣有十種,謂救眾生、饒益、安樂一切生等,如經廣說;有二一生行,修學十種知眾生法,備如經說。
正心住中,相別有二:一決定信,雖聞異說,於佛法中正信不動;二決定知,學十種智,觀一切法無相、無性、不可修等。
不退住中,相別有二:一不退願,雖聞異說,於佛法中求心不退,廣有十種,備如經說;二不退智,有具十種知一切法,亦如經說。
童真住中,相別有二:一得勝行,於十種法心得安住,謂身行淨、口行淨、意行淨,隨物受生知眾生等;二淨佛國土,於一切佛剎皆悉能知、能動、能轉、能觀、能詣、能遍至等。
法王子住中,相別有二:一化眾生行,善解十種化眾生法;二求菩提行,於法王處學十種智。
灌頂住中,相別有三:一度眾生,堪能修行成種智能度眾生;二得甚深所入境界一切眾生,乃至第九法王子菩薩不能測量;三者所知,廣學十智知一切法。
十住位中,曠備法界一切行德,略舉斯耳,體相如是。
問:住在何處?
問:答此十地者,何故經言「此菩薩種性甚深廣大,與法界虗空等」?經言種性,明非十地。
答:今正論之在於習種,以習種離退之始,故說為住。
問曰:若爾,何故所行與十地同?
答曰:地法上下同依,依之生信說為賢首,依之生解說為十住,依之起行說為十行,依之以起如實正觀說為迴向,依之得證說為十地。故《地經》言「譬如一切書字數說皆初章為本地。」如是是一切佛之根本行,是能得一切佛法,是以所學雖是地法,行有習種。
問:此中得十力分等者,今既習種,豈得漏盡耶?
答:法藏師云:「分宗可准之。」一分是因義,謂由初發心得成十力果法之因故此約始教辨;二分是未圓義,謂由入住不退始生佛家得佛體分故,謂於十力隨分而得此約終教辨;三分圓無礙故,得分即得圓,但以就普賢門中辨是因而非果,故云分也。此中於漏盡智亦分得者,准教知之。又此十力,小乘中至佛果始得,三乘中地上始分得,一乘入位即得故也。
問:此十住何時說耶?
答:經雖不論,准依《地經》,應在第二七日宣說。
問:在何處說耶?
答:在忉利天妙勝殿上。
問:何名人說耶?
答:法慧菩薩之所宣說。
又,問:入何三昧說耶?
答:法慧菩薩承佛神力,入菩薩無量方便三昧。
問:何人加令說住耶?
答:十方各千佛世界外,各有千佛世界塵數,以同名法慧,相與加被。
問:何人證耶?
答:十方各萬佛世界外,有十佛世界塵數菩薩,同名法慧,雲集作證十住之義,辨之云爾。
○十行義
三門同前。
第一釋名者,十者數名,數分二五,稱之為十。修起名行,行別不同,一門說十。十名是何?一歡喜行、二饒益行、三晉經無恚恨行新經無違逆行、四晉經無盡行新經無屈撓行、五離癡亂行、六善現行、七無著行、八晉經尊重行新經難得行、九善法行、十真實行。遠公云:「喜心行施,亦令他喜,名歡喜行。以持淨戒,饒益自他,名饒益行。修忍離瞋,名無恚恨行順違皆忍,故名無違逆也。《本業經》無瞋恨行也。勤修精進,廣攝善法,名無盡行懃勇離怯,故名無屈。屈者,曲也,弱也。常修定意,遠離愚癡、虗妄分別,名離癡亂行。知法實相,般若現前,名善現行。以無著心,起諸所行,名無著行。成就種種殊勝善根,名尊重行深廣行願,非易得故,名難得也。成就種種化他善法行,成就第一誠實之語,如說能行、如行能說,名真實行。」藏師云:「此十中得名有三,謂第八從德立名;第三、第五、第七約離過受稱;餘並從能而為目,可知。」
第二出體。有二,先總,後別。初中,藏師三說:「一約所依,以菩薩善思惟三昧為體晉經善伏三昧,以依此定證十行體,然後說故《地論》准之。二約本,行業不可思議等為性。三統収約境,二諦雙融;約行,悲智無礙,復心境圓融,無礙法界,具無邊德,以為體性。」二別辨體性,各如下文處辨。
第三問答分別。
問:遠公云:「行體有二。」其義云何?
答:一者修分,隨緣造習;二者成分,證實平等,廣大不動。故經說言「是菩薩業,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虗空。」成分即實,難以言論;修分在緣,易以言曉。今依修分次第辨釋如下釋之。法藏師云:「行有二分:一果分,圓性海平等,不可說故,此中不論。二因分,約緣隨說,有其四重:一唯約此位行,如《仁王經》及《本業經》等說;二唯明自體普賢行,如下〈普賢行品〉說,此不依位;三以自體行從位而說,即如此中長行所說;四會攝位相,從於自體圓融之行如下偈中說,今即後三。」
歡喜行者,遠公云:「布施為體。」故經說言「行歡喜時,為大施主,悉捨所有,等施眾生。」但行施時,生喜有二:一生自喜,故經說言「施已無悔,不以煩重而生憂惱,倍復歡喜,我得善利。」二生他喜,故經說言「修歡喜時,一切眾生歡喜愛敬。」藏師云:「有三:一隨相。亦三:一以無貪善根、二彼俱思、三兼取三業無表假實。通論此三為體此約初教。二約性。或以真如為性,故《起信論》云『知法性體無慳貪,隨順修行檀波羅蜜此約終教。』三約實,於施門中所攝無盡圓融法界為性此約圓教。餘義如十勝行廣說。」
饒益行者,遠公云:「以戒為體。」故經說言「持戒清淨,於色聲等心無染著。設有諸魔將諸天女及餘樂具,不起惡念。」但持戒時,所益有二:一者自益,故經說言「我持淨戒,離一切纏,憂悲苦惱,成就菩提。」二者益他,故經說言「一切眾生,未度者度、未解者解,如是一切。」藏師云:「體性三門:一隨相門,謂於思上,假立無表。亦有三事:一思、二無表、三身語表業。故論云『菩薩戒,以三業善為體。』二約本,亦以真如為性准之。三約實,以無盡法界為體。」餘義云云。
無瞋根行者,遠公云:「以忍為體。」故經說言「常修忍辱,設有無量無數眾生,一一各以無數舌、無數手毀辱,菩薩不生瞋惱。」藏師云「忍有三種:一耐怨害忍,以無恚善根相應慧數為體緣眾生為境;二安受苦忍,以精進相應慧數為體緣法為境;三法思勝解忍,以定、慧二數為體緣無法為境。以正智入觀,境、智同如故。」又通論四法為體:初無瞋,次勤,後慧,并思餘門准之。若修忍方便者,《莊嚴論》云「由三思、五想,即能忍受。」
三思者:一思他毀我,是我自業。若報,即重自造苦,不由於他。二思彼我俱行苦,以彼無知,於苦加苦。我今有智,云何復爾?三思聲聞自利,尚不以苦加人,菩薩利他,豈得以苦加物?
五想者:一修本親想,一切眾生久來無非親屬故。二修法想,打罵者不可得故。三修無常想,眾生性是死法,尚不應瞋,況加害故?四修苦想,眾生不離三苦,止應令離,不應加故。五修攝取想,本願令樂,不令苦故。又《智論》云「若彼毀害俱思對治法,不應起瞋,如遭風雨,但求遮法,而不瞋之。」
無盡行者,遠公云:「精進為體。」故經說言「勤修精進、最勝第一大精進」等。藏師云:「以懃、思二法為體餘門云云。」
離癡亂行者,二師共以定為體,故經說云「第一正念未曾散亂,於一切行、一切法中皆無癡亂。」
善現行者,遠公云:「智慧為體。」於中分別有其二種:一順空行。成就寂靜身、口、意業,知一切法皆無所有。故經說言「知一切眾生無性為性,一切諸法無為為體,一切佛剎無相為相,究竟三世皆悉無性,如是一切。」二隨有行。故彼經說云「亦復不捨菩提之心、不捨教化一切眾生,增長悲慈,如是一切。」藏師云:「以別境中慧法為體。」又《唯識論》生空慧、法空慧、俱空慧,《瑜伽》加行正體後得准之。
無著行者,遠公云:「大方便慧,發起勝行,以之為體。」故彼經說「以無著心,起諸所行。」無著心者,是方便智,於有不染,於空不住,故能起行。所起諸行,是發起殊勝行也。藏師云:「以後得智悲為體。」
尊重行者,遠公云:「以一切種成就善根為體。」故經說言「菩薩成就尊重善根、不壞善根、最勝善根、不可思議、無盡無退、無比寂靜,乃至一切佛法善根。」於中分別,略有二種:一報行成,先修令就,發起勝曠;二集眾行,趣向菩提。藏師云:「以大願為行體,然是後得智。」又以信、形、欲勝解三法為性云云。
善法行者,遠公云:「以一切種化眾生行為體。」故經說言「為天人等一切眾生作清涼池,具一切種陀羅尼門、無礙辯才、種種音聲、種種身等。」藏師云:「以後得智、大悲、無邊智能為體如《攝論》說。」
真實行者,遠公云:「以所修習諸佛如來一切種德為體。」故經說言「學三世諸佛真實語,入三世諸佛性,與三世諸佛善根等,具佛十力、四無畏等,如是一切。」藏師云:「以後得智用為性,兼以大悲等體相差別,略述如是。」
問:欲何所為耶?
答:遠公云:「所為有四:一為厭有為,故修諸行;二為求菩提,滿足佛德,故修諸行;三為益眾生,欲於現在及未來世救度眾生,故修諸行;四為求實際,為證法如,故修諸行。」故彼經言「欲知清淨平等法故,修行精進。」實理諸行皆具此四,但經文中有說、不說,隱、現故爾。四中,前三為求世法,後一求理,所為如是。
問:何為所依耶?
答:所依有二:一依世諦修習諸行、二依真諦修習諸行。如歡喜中,依於施者、受者財物修行布施,是依世諦。不見施者、受者、財物,若業、若果,如是一切名依真諦。歡喜既然,諸行復爾。
問:此十行位在何處耶?
答:有人釋云:在初地上所行,即是十地法也。
問曰:若此是十地者,何故經言「欲令菩薩種性清淨、願種不轉、行種不斷」,以偈頌乎?經中既云「種性清明非十地。」
答:今正論之位在性種,以性種中行種建立,故名十行。
問曰:經中直云「欲令種性清淨」,云何得知偏在性種?
答曰:文中雖無此判,准說因緣過前十住、劣後迴向及與十地,明在性種。
問曰:若此是性種者,何故所行與十地同?
答曰:此義前十住中已廣分別,十地之法上下同依,故此所學雖是地法,不妨成行在於性種位分如是。
問:在何時說耶?
答:文雖不辨,唯依《地經》,當應亦在第二七日。
問:在何處說耶?
答:在炎摩天宮寶莊嚴殿。
問:何名人說耶?
答:功德林菩薩之所宣說。
問:入何三昧說耶?
答:入菩薩善伏三昧新經菩薩善思惟三昧。
問:何名人加耶?
答:十方各過萬佛世界塵數界外,各有萬佛世界塵數諸佛,同名功德林,相與加被。
問:何人證耶?
答:十方各過十萬佛剎塵數界外,各有十萬佛剎塵數菩薩,同名功德林,雲集作證十行義如是。
○十迴向義
三門同前。
第一釋名。迴己善法有所起向,故名迴向。迴向不同,一門說十。十名是何?一救護一切眾生離眾生相迴向、二不壞迴向、三等一切佛迴向新經等一切諸佛迴向、四至一切處迴向、五無盡功德藏迴向、六晉經隨順一切堅固善根迴向新經二處文不同也。本分中云入一切平等善根迴向,釋文中云隨順堅固善根迴向、七等心隨順一切眾生迴向新經無心字、八如相迴向新經真如相、九無縛無著解脫迴向、十法界無量迴向新經入法界無量。
救護眾生離眾生相者,遠公就所迴以名。菩薩修行六波羅蜜,攝取眾生,令離一切煩惱業苦,安住菩提,名救眾生。等心救濟,不簡怨親、善惡等別,名離眾生相。迴此善根,有所起向,名救眾生相迴向。
不壞者,亦就所迴以名。如經中說「於佛菩薩及一切法得不壞信,名為不壞。」
等一切佛迴向者,就所覺為名。經言「菩薩學過去、未來、現在諸佛所作迴向,名等一切佛迴向。」
至一切處迴向者,其所成行益為名。如經中說「菩薩所修一切善根,用心迴向力,令此善根至一切處。」譬如實際無所不至,名至一切處迴向也。
無盡功德藏迴向者,就所迴向者為名。經中說「迴己所修無盡功德,有所趣向,名無盡功德藏迴向。」亦得從於所求成,以立其名。求佛菩薩無盡功德,能成無盡功德善根,名無盡功德藏迴向。
隨順一切堅固善根迴向者,從所成彰,名迴己所修施等善根。有所趣向,為佛守護,法成一切堅固善根,名隨順一切等也。
等心隨順一切眾生迴向者,就所益彰,名菩薩增長一切善根,迴以等益一切眾生,名等心隨順等也。
如相迴向者,就所依彰名。菩薩所成種種善根同證一切,故曰如相。亦可此就譬況為名,隨一切法以辨真如。如義無邊,如經廣說,所謂性如、相如、法如等。
無縛無著解脫迴向者,就迴向心以立名也。於一切法心無取執,名縛無著。於法自在,稱曰解脫。菩薩不輕一切善法,以無縛無著解脫之心迴彼善法,求普賢行,能具普賢一切種德,名無縛無著解脫迴向。
法界無量迴向者,就所求彰名。菩薩修習無盡善根,迴之願求法界差別無量功德,名為法界無量迴向。
藏師云:「一周圓數依,則說十迴向。」有三:初約理者,捨相曰迴,入理名向;二約利生者,得利不證曰迴,大悲隨有救生名向;三約菩提者,所修善根不願三有二乘名迴,正趣無上菩提曰向。別名中,初從所迴立名同遠說、二約能迴行體為名與遠異之、三從所學立名通能所迴向、四通能所說立名亦同亦異、五從能迴行為名異、六亦是能迴之行亦同亦異、七能所立名亦同亦別、八所依為名同、九亦能所合目亦同亦異、十當法立名異。
第二出體。遠云:「此十迴向,大例有三:一迴向眾生,所修善根,迴施眾生,願令出離一切煩惱業苦;二迴向菩提,所修善根,求一切智;三迴向實際,所修善根,願證實際,於一切法不取不捨。迴向雖眾,要不出此。」藏師云:「總有三:一約所依以明智三昧為體新經智光三昧。二以本分中大願為體。三具論有六法為性:一定、二智、三願、四悲、五所依法界、六并通慧作用不思解脫等為性別別辨體了,隨位顯之。」
第三問答。
問:此十中,幾事行?幾理行耶?
答:法藏師云:「有二:先別,後通。」
別中,前七隨事行,後三稱理行。前中,初一悲智不住明行悲本,次四明行相於中,初一起行心堅、二約佛辨廣、三約法顯遍、四約德顯多,下二明行成一智行成、二悲行成。後三中,一正與理合,顯體深廣;二明依體起無方大用;三顯體用無礙,圓明自在。
二通論,一一中皆有三種迴向,謂以善根迴向眾生、迴向菩提、迴向實際。此各二義,故迴向成。
且眾生二者,一由菩薩善根必依眾生成,是眾生之分,是故法爾還向眾生;二汎既是菩薩必度生,是救生具故理須向彼,不爾即同二乘自度,非是菩薩。
二菩提二者,一菩薩善根依大菩提成,從彼流故、是彼分故,法爾歸彼;二汎是菩薩意必為求無上菩提,是故善法向大菩提。
三實際二者,一菩薩善根緣成無性,依真而成,從彼流故,是真之物,法爾向彼;二汎是菩薩必為證真,背無明故、照二空故。
問:何故須此迴向耶?
答:藏師云:「此三有多義,略論十種:一約菩提心,有三心故。《起信論》云『菩提心有三:一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深心,樂修一切諸善行故;三大悲心,救拔一切苦眾生故。』二約成菩薩三聚戒故,謂律儀離過,向實際也;攝善廣修,向菩提也;攝生大悲,向眾生也。是故《法集經》云『若菩薩捨於三聚迴向之心,菩薩不應共住。』三約成二行,實際向護煩惱行,餘二護二乘行。四成二利行,向實自利、向眾生利他、向菩提通二利。又釋菩提自利、眾生利他,實際俱非。五為成三德三身。由因位三行果成三德,向實際成斷德、向菩提成智德、向眾生成恩德。三身如次可知。六約成悲智。智中照理,顯悲分二,故有三也。七唯約悲,謂何故向菩提?為眾生故。何故為生?以彼即真而不知故。八約智。謂見眾生染相盡故,即是實際;染相不壞,是故為生;授以佛智,故向菩提。九約無礙。謂菩提智證同理性,眾生染相即真不異,是故向一即向三也。十約圓明。謂三法圓融,各攝法界,具德自在,一切法門相即相入無礙也。」
問:此十迴向當何位耶?
答:遠公隨義通論,迴向之心無處不有。今此何辨?在於解行,過前種性,劣於十地。以此例尋,明在解行。以解行中隣於出道,故修迴向隨順趣入。法藏師云:「此當解行位終,第一僧祇滿。」依《佛性論》,至此位滿,方名不退之位。《瑜伽》此中猶自墮地獄中。有說此猶屬資糧位,以於迴向後別說四善根為加行故。有說此通二位,以於第十迴向之中攝加行故。有說此總加行,以住心已還屬前二善根位、滿心已還屬後二善根位故也。上總約初教說。有說十住初即位不退,況至於此?又三賢菩薩能遊生佛國,況墮惡道?又三賢總為趣聖方便,不分資糧、加行近遠此約終教。頓教一切行位俱不可說。又准此下文,於此位中攝一切具普賢行,是故位滿即是因圓此約圓教普賢位說。又大迴向位有二分:一果分,當不可說,非此所論。二因分,隨說有四:一唯約位相,如始終教說,《瓔珞》、《本業經》等辨。二唯約自體,如普賢大迴向行,不依諸位。三以行體從位門階差說,如此下文分迴向為十門者是。四以位門隨行體圓融說,如一一位中攝一切位,第十即至究竟法界因圓滿者是。今此文中,正辨後兼攝前二亦因攝果分,准思。
問:何時說耶?
答:遠云:「文中不辨,准依《地經》,當應亦在第二七日。」
問:在何處說耶?
答:在兜率天寶莊嚴殿。
問:何人說耶?
答:金剛幢菩薩之所宣說。
問:入何定說耶?
答:入菩薩明智三昧。
問:何人加耶?
答:十方各過百萬佛剎塵數世界外,各有百萬佛剎塵數諸佛,同名金剛幢,相與加被新經十萬,准思。
問:何人證耶?
答:十方各過百萬佛剎塵數界外,各有百萬佛剎塵數菩薩,同名金剛幢雲集,作證迴向,廣難以具論,今隨宗要,辨之略爾。
○十地義
三門分別。
第一釋名者。十者,數名,數分二五,稱之為十。地者,雖諸論釋不同,且依《地論》四義辨釋:一生、二成、三住、四持。故彼論言「生成佛智,住持名地。」遠公云:「生之與成,望於佛果,始起名生,終滿曰成。」亦可望佛為因名生,為緣稱成。地之一法,云何為因,而復稱緣?據令因時,果全未有,辨可令有,故名為因。據彼當果,果是可有,可有之法,地能令現,目之為緣。亦可地可有證教之別,果有性淨方便之果。望性淨果,證道為因緣。望方便果,教道為因,證道為緣,故復就地因說緣。所言住者,住者當分為言德成之所,名之為住。所言持者,通望因果。如以初地望二,《持地》說乃至望佛地、望諸後地,次第例然。地法不同,一門說十。十名是何?一歡喜地、二離垢地、三發光地晉經、論經同名明地、四𦦨慧地晉經、論經同名炎地、五難勝地、六現前地、七遠行地、八不動地、九善慧地、十法雲地。一論云「成就無上自利利他行,初證聖處,多生歡喜,故名歡喜地。」法藏師云:「有三義:一二利創成故、二真理初證故、三聖住新得故。」遂本期心,多生歡喜。遠云:「經中亦名淨心地也。」住此地時,於真如中,證心清淨,名淨心地。又於三寶得清淨信,亦名淨心。然此初地對前凡位,應名聖地;對彼凡夫取我之障,應名無我地;對前信位,應名證地;對後修道,應名見地。如是多義,不可並陳,且就利益,名為歡喜。
二離能起悞心、犯戒煩惱垢,清淨戒具足,故名離垢地。藏師云:「亦有三義:一離煩惱,即因離,謂能起悞心等;二離惡業,即果行離,謂犯戒等;三對治離,謂清戒具足也。」
三隨聞思修等,照法顯現,故名明地。解云:明即所發光也。藏師亦有三義:一以此地得四地智慧光明相故,如明得定等。故下說云「彼無行無生慧,此名光明。」二依此地禪,發起後地慧光明故,大乘光明三昧等。三得三慧照法,故名明地。此約當地加行等釋,《地論》唯就此門。
四不忘煩惱薪,智火能燒,故名焰地。藏師云:「此有二義:一內證之智,焚燒惑薪,故名為𦦨。即前地聞持,明為不忘。恃此起慢,名為煩惱。為是所燒,從喻名薪。即是解法慢障能燒之智,就喻名焰。二就後智起用,故下論云『彼證智法明,摩尼寶光中,放阿含光明。』故名炎地遠公亦同此說。」懍師云:「不忘煩惱者,他云應作忘字,謂不忘相也。」今解:不勞治論,亦作妄字。然有二種:一者妄情、二妄用。何者名妄情?若有、若無,皆是妄相。若執為實,謂之不妄,即詺此不妄為煩惱薪也。若知是妄則智能斷之,今判此解可在地前也。二者除妄情而顯真實用。爾時見妄異真、見真異妄,便以執真不妄為煩惱薪。若知非真非妄、能真能妄,此真如爾炎緣起之智,能除執真乖妄之惑,故云智火能燒也取捨任情。
五得出世間智方便善功德,能度難度度者,至也,故名難勝地。藏云:「得出世等釋勝義,能度等釋難勝。」又對前三地得出世難,故下論言「十平等甚難得故,故云得出世間智也。」對前四地能隨世間難,故下論云「又現世間最難得故,故云方便善巧也。」即下五地中十平等心及五明處等,是後義也。此二相違難以相到,於此地中能令相到故以為難,故云能度難度遠云:「得出世等也,釋其難也。能度難度,解其勝也。」
六般若波羅蜜有間大智現前,故名現前地。藏師云:「此有二義:一對後彰劣,謂證空實慧名為般若,七地已上念念常現,今此未能,故名有間。二對前顯勝,自前般若名為大智,此智現故名為現前。」此地就後義立名,從前義應名有間地。
七善修無相行功用究竟,能過世間二乘出世間,故名遠行地。藏師云:「此亦有二義:一此位之中善修行離有相離無相行,故云善修無相行。此釋行字也。二功用究竟等,釋遠也。於中有三義:一有功用行至窮盡最為後邊,故云究竟。二望前三地隨有之行相同世間,今此望彼已為懸遠,云能過世間也。三望四、五、六地修習道品諦觀緣起,相同二乘出世間位,今此過彼,故云能過二乘出世間道,故名遠行地。」
八報行純熟無間,故云不動地。藏師云:「此亦二義:一報行純熟故不為功用所動,以由修起名為報行,成就在此無功任運成諸勝行,故云純熟。下經釋名中,無功用地善起先道等也。無相者,不為相所動也。無間者,以無相觀常現前故,不為煩惱所動也。下經釋名如地,不他動故。」
九無礙力說法成就利他行,故名善慧地。藏師云:「此亦二義:一得四十無礙辯,名無礙力,此釋慧。二功說益生,名說法成利他等,此釋善。」此義如下文辨。
十得大法身,具足自在,故名法雲地。藏師云:「此亦二義:一為法器之身名曰法身,然能普周法界故名為大,能受諸佛雲雨說法名具足自在。二為出法之身名曰法,普遍一切名之為大,能降注法雨,滅塵生善,故云自在。」下釋名分中具廣分釋,故云法雲地名義如是。
第二出體者,遠公十地之位無有別體,攬行以成,成位位之行,開合不定。或總為一,所謂菩薩願善決定,以願行主,故偏論之。或分為二,所謂菩薩證、教二行。或離為三,同相三道:一證、二助、三是不住。又戒、定、慧亦得分三。或別為四,謂聞、思、修、證。或說為五,謂聞、思、修、執、生,謂知及與證行。又五方便亦得分五,謂觀、得、增上、不退、盡至。或分為六,謂六決定。又六波羅蜜亦得分六。或說為八如彼《相續解說經》說。或說為十信等十行,又十度也。或分為三十七品,復得離為八萬四千諸度法門。藏師云:「十門與遠多同大乘光明三昧為性,亦唯約所證真如為性出離真如,又唯約能證之智為性法無我智分位,亦如如及智為性,又一切有為、無為功德為性如《成唯識論》說。又約因果,如海十相十相喻地,一海喻佛,大空況果,盡喻因分餘門如遠公說。」懍云:「二義:一出體體、二出行體。行體復二:一是通體、二是別體。言通體者,以三緣、三緣緣智為地體,其體非一、非二,亦非不二。寄言無十為通體,無十而十別體,謂初地證智非二地證智,地地各有證智。言行體,所謂證、教二道云云。」
第三問答料簡。
問:得名同異何耶?
答:法藏師云:「有四對:一約法喻者,或唯就法立名,如歡喜等;或唯約喻,如焰地;或法喻合目,如法雲地。二約體用者,如歡喜善慧,約體立名;所餘就用為目。三約無他自義者,如離垢不動,約無他立名;所餘約自義為稱。四約當位相形者,難勝、遠行,相形為號;所餘約常位立名。」懍云:「喜、明、炎、雲,借譬為名;離垢、不動,就對治為名;難勝、遠行,功能為名;現前、善慧,就行用為名。又歡喜得樂,離垢離患此得、離為雙;明地內明,炎地外照此內、外雙;難勝就勝能行,現前無勞易見此難、易雙;遠行動極,不動靜至此動、靜雙;善慧行力,法雲法力此行、法雙。」
問:歡喜有三種:一情喜、二定喜、三慧喜。此是何喜耶?
答:合即慧喜也。情中,意識所得名喜,五識所得名樂。定等心內悅名喜,喜充遍身為樂。今慧中,因名喜,果名樂。緣修則喜樂各體,今真修則喜樂同體。而推常樂之在佛,初心名喜,後心名樂。四心而言,情定之喜在受心中。今慧喜者在行心中,恬惔無為,寄言名喜也。八識而言,非六、七心中,正是八心喜也。歡喜外發,喜悅內怡。又喜以對五怖之憂,樂以對三苦之總,令忘憂喜待,寄言名為喜也。樂雙忘絕待之樂。
問:論有三種喜:一心喜、二體喜、三根喜。其義云何耶?
答:藏師云:「一心喜者,入觀之心,心則適悅故。二體喜者,出觀喜受相應故。三根喜者,由前心體喜故,令所依身色相調暢,輕安適悅故。」
問:前說慧喜非受,何故今說受相應耶?
答:前約入觀,今約出觀,有何妨?中又約實,非受而似受耳。
問:二地離垢與等覺無始無明之垢何異耶?
答:二地離十惡破戒垢,等覺無無始無明之垢。
問:諸地無不燒惑,何故第四獨稱焰耶?
答:藏師二說:「一就寄位言,此地寄當出世間無漏故;二以三學寄,此地當慧初得故也。」
問懍云:本體、通體與行體何別耶?
答:行位之本,名之為體。體不行區分,名之為行體。
問:何故以智為地體?
答:論云「令入智慧地故處處文非一。」
問:何故一真智之體通於十地乃至佛地?
答:經云「得十地始終。」故論云「初地入,即佛盡入。」然此之通體,一體一切體、一地一切地、一法門一切法門、一行一切行、一用一切用。故經云「住於一地,普攝一切諸地功德。」又海水是一,因十山故,有十海名;菩薩十地,同一佛智,十障隔故,有十地名。言別體者,地地各有證智,初地不知二地境界,此顯照用不同,明昧有異也。如空中跡,初跡非後跡,跡喻別體,空喻通體云云。言行體者,通而言之,證教二道,總為地體;別而言之,證道為體,教道為用。
問:同相三道是體不?
答:亦得。但論中多明證教,以結成故也。
問:別相三道是體不?
答:別相三道,是位非體義應云云,如法鏡論說。
答:藏師云:「此中文意,以言即不言之教,乘彼有即不有之義,是故難說難聞,況之於說?下文鳥跡處,直辨所詮十地不可宣示,況之於證?有此不同也。此中唯事有三重:一太空,喻以所依平等果分;二盡風,喻以能詮言說之教;三盡風位處,喻以所說十地因分。然此三義,有其四句:一如空雖平等,約風盡遊履,非無住處。雖有住處,以空為體,故離相難見。此則約風盡而不無,就空而不有。然此不無即是不有,故難說難見也此約十地因分辨耳。二就平等果分,亦離有無。謂如虗空體淨,故不無;隨風盡有住處,故不有也。然就此不無即是不有,故不可見。三約風盡動作,故不無;不能自現相,故不有。然就此不無是不有,故亦不可見。四混前三句,謂淨、空、不有,即是風盡及處不無,故無說、無示,不異說示。風盡及處不有,即是淨、空、不無。故雖如幻,說、示即是無說、無示。處空跡喻與前別者,太空喻果海與前同也,跡處喻地體,跡相喻地相,鳥足喻言教。意不同者,前喻地法難說難聞,成嘿不說;今喻地法難說難聞,誡眾捨著,許為宣說。此中顯義意者,如鳥行空,鳥身過後,跡處不可說,相狀亦不可見。然有鳥行,不可言無。非以有鳥行故,令有跡相可取;非以無跡相故,總無鳥行。鳥行喻言教,跡相喻地法。尋鳥求跡,跡不可得;尋言求地,地不可得。但約鳥行十,說有十跡,實無十跡之異;約言分十地,實無十地異相。是故,十地如虗空中十跡,豈有差別?」
問:如空中鳥,已行、未行及正行處但無有跡,豈可十地言下無所詮義?
答:有所行空處故,有所詮義。
問:鳥足空中不能現跡,言下既不能顯理,何用斯言?
答:鳥行沙土中如足現跡,鳥行空中足現無跡。小乘言教顯如言義,大乘言教顯離言義。若無鳥行,無以得知虗空無跡。故知鳥行能顯無跡,非無能詮,所況可知。
問:因分可說,果分可說、果分不可說,何義耶?
答:此二分義,諸說不同。有說能詮之教為因分,所詮之義為果分此說甚疎。有說地前因行為因分,地上證知為果分。此品豈說地前法耶?故知不然。若約諸地,加行等為因,正證為果,亦少分得。有說十地有二種門:一若約漸增之門名因分,十地是則可說,有分齊故,如月漸增可說差別;二若就圓滿時門名果分,十地是不可說,無分齊故,如月滿時無差別故。此二十地其體無別,但隨分滿假立二分。此之未然,豈可未至法雲則歡喜可說,待十圓滿方不可說?若前能起後為因,後依前起為果,亦少分可。然猶非文處,有說十地有二種義:一者教所安立十地法門,在聞者識上似義顯現,名為因分,此表彼離言義故;二者三詮證入十地正行,離諸言教所安立相,說名果分,由彼因分之所表故。是故因分可說,果分不可說。此說少順文意,猶非正當。今釋有二重:一此十地有二分:一就實。十地唯佛所知、佛智所知,名為果分。論云「此智是誰證?」偈云「佛所知故。」又云「智起佛境界故。」又如分中不思議佛法,又如鳥跡所依大空為果海等。二隨相。十地菩薩所地、菩薩所知,名為因分。是則果分云玄絕當不可說,因分隨機是則可說此義通一部經中大意。
問:若爾,菩薩證智豈可說耶?
答:教說修中,滿足修等是也。二云:十地有二分:一約妙智正證。智如鏡故,離相言,故名果分,則不可說。如彼鳥跡,同於虗空,不可說也。二約方便寄法,顯地差別。如下文,初、二、三地,寄同世間;四、五、六地,同二乘等。又寄禪支、道品、諸諦、緣生,以顯地別,令眾因此表解地義,故名因分。如空中跡,約鳥說異,名為因分;同空無別,名為果分;一跡通二,故為二分。
答:跡雖離相,就鳥就鳥,得說得說,所說常離也。跡同虗空,理不可說,所況地智?准此可知此釋局其地。遠公云:「地位開合不定,或一、或二乃至說十,亦可品類無量,別章可見。」今據一門,且論十種。此十難分,故經與論十門階別。
其十是何?一者趣地地方便不同。如《地持》說菩薩先於解行地中,依世俗禪修習一切菩提分法,廣興大願,轉惡趣報,入歡喜地。餘方便,如《地經》說修十直心,入離垢地;修習十種深念之心,入第三地;起十思量,入第四地;修十平等深淨之心,入第五地;修十平等法,入第六地;十方便慧發起勝行,入第七地;總前諸地以為方便,及修十種無生忍行,入第八地;修十自利利他之行,入第九地;總明方便為滿地分,入第十地。
二初住有異。歡喜地中,菩提心生以為初住;第二地中,律儀戒淨以為初住;第三地中,修護煩惱,護小乘心,方便攝行行以為初住;第四地中,十種法智教化成就以為初住;第五地中,成就十種順如道行以為初住;第六地中,大悲為首、大悲增上、大悲滿足,觀世生滅以為初住;第七地中,修無量種無功用行以為初住;第八地中,無生忍淨及得勝行以為初住;第九地中,得智成就以為初住;第十地中,三昧滿足以為初住。
三正住有殊。歡喜地中,修信精進迴向善根以為正住;第二地中,攝善戒淨及攝眾生方便之行以為正住;第三地中,修世八禪以為正住;第四地中,道品行觀以為正住;第五地中,修不住道以為正住;第六地中,廣觀因緣以為正住;第七地中,二行無間以為正住;第八地中,修淨佛土及十自在以為正住;第九地中,善知十一稠林之行以為正住;第十地中,受佛智職以為正住。
四地果有別。歡喜地中,起十大願修行十行以為地滿;第二地中,攝生戒成以為地滿;第三地中,得四無量、五神通等以為地滿;第四地中,離煩惱業,起增上欲,報恩精進,本心界滿以為地滿;第五地中,攝德起修,化生隨世以為地滿;第六地中,對治惑鄣,修三昧不壞自在以為地滿;第七地中,業淨三昧,過地勝行以為地滿;第八地中,大勝之行以為地滿;第九地中,智成、口成,法師自在以為地滿;第十地中,智慧解脫三昧、總持神通行等,以為地滿廣如經說。
五據修以分。初地修願、二地修戒、三地習定、四地修習道品之慧、五地修行諦相應慧、六地修習緣起之慧、第七地中修無量種及功用、第八地中修淨佛土、第九地中修習說法智行、第十地中修習微細智行。
六就行以別。行謂擅等十波羅蜜准之可知。
七就報顯異。初地多作閻浮提王,二地作轉輪聖王乃至,十地多作摩醯首羅天王。
八寄數彰別。初地得百三昧知佛神力等,乃至十地得十不可說百千佛國土微塵三昧等。
九就喻論差。喻別有六,謂胎藏、練金、山、地、海、珠。胎藏一喻,論家為說;後之五,經家為譬。
十對鄣以彰異。鄣有十種,始從凡夫我相,乃至第十於諸法中不得自在鄣廣如論說。
問:何時說耶?
問:在何處說耶?
答:在他化天自在王宮摩尼寶藏殿。
問:何人說耶?
答:是金剛藏菩薩宣說。
問:何人說主耶?
答:謂解脫月菩薩。
問:入何三昧說耶?
答:入大智慧光明三昧,亦名大乘光明三昧。
問:何人加耶?
答:十方各過十億佛土微塵數界,有十億佛土微塵數佛,同名金剛藏,相與加被。
問:證人為誰耶?
答:十方各過十億佛土微塵數界,有十億佛土微塵數菩薩,同名金剛藏,雲集作證十地之義,辨之云爾。
華嚴經文義要決問答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