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行願品疏
貞元新譯華嚴經疏卷第十從第三十八經盡第四十經
貞元新譯華嚴經疏卷第十從第三十八經盡第四十經
有二善知識,餘第一慈氏一半、第二大聖文殊、第三大聖普賢菩薩。
[○@△]第六「爾時,彌勒菩薩入樓閣中」下,起定問答。於中四:一警覺令起、二略示體相、三得旨而起、四正明問答。
[○@、]今初。若約事相,但是警覺;若約表法,亦彈指者,前來得旨,所謂亡言;此中得旨,令不滯寂。亦指示義,前指指寂,以定為門;此指指動,以用為門。動寂無二,是真法界。
[○@、]第二「法性如是」下,略示體相。初句總;「此是」下,別。謂所見之相,因法智緣無有自性,故如幻夢悉不成就。從緣無性,事不成就;無性從緣,理不成就。不守自性,故能從緣成上諸法。雖復從緣,不失真性,即事得云法性如是,亦是本來性自具足,非我業用方始有之。
[○@、]第三「爾時,善財」下,得旨而起,不住定故。貪著禪味,菩薩縛故。
[○@、]第四「彌勒告言」下,正明問答。於中四:一問答所見、二問答法名、三窮嚴因之源本、四覈正報之性相。
[△@○]初中,先慈氏問,後善財答。
今初,有十三句:前十一句,約能現因顯所見境,則顯前來一一境上具此諸因,十句明見,一句顯聞;後二句,問其見解親證之相。
後「善財白言」下,善財答。中,一向推功歸於善友。
[△@○]第二「聖者!此解脫門其名何等」下,問答法名。先問,後答。
答中,先舉一,後例餘。
今初。三世一切境界者,即此所入所見之境。不忘念知者,即是能入能現之智。良以三世本一如故,念劫圓融,隨一世中現三際境,智入三世,了法空寂,與如冥契,故一念中無所不見。莊嚴藏者,略有二義:一以法性嚴故,一莊嚴中包無盡嚴,如一閣中見多閣等;二以無㝵智契圓融境,嚴如來藏本具諸法故。上文云「法性如是,非是新成。今智契合,非新非故。」
後「善男子」下,例餘三昧。一門尚爾,何況多門?若准舊經,即上一門具多眷屬。
[△@○]第三「善財白言:聖者」下,窮嚴因之本原。有二問答:前番問其終歸,後番問其原本。
今初。上覩希奇,攝用之後,寂無所見,故問去處。答中,從本流末,從緣而來;攝末歸本,緣謝而去。去不異本,故引之於來,一時併答。
二曰「從何處來」下,第二番問答。先問,後答。
今初。問云:雖蒙向答,引歸來處,不究終歸,寧知本起?故復尋之。「復曰:從諸菩薩」下,答。中二:先法,後喻。
今初。智慧威力,約相約緣。智力緣來,智持即住。「無有已」下,顯其緣性。謂既從緣來,故無所來;緣謝而去,亦無去處;從緣集等,故無集等。「不依已」下,結成無依。一切性離,謂非唯無有來、去等相,生、滅,斷、常,一、異見等,無不寂滅。
後「善男子!譬如」下,喻況。文有二喻,即分為二:先龍王喻,喻其因力,故云心念。喻明無來之來,合顯無住之住,欲影略故。不住內者,菩薩力故;不住外者,自善力故。因緣互奪,內外兩亡。後「善男子!譬如」下,幻師喻,喻其緣力。幻是緣故,總喻前來無集、增等,故影顯云無行、入等。
[△@○]第四「善財童子白言:大聖!從何處來」下,覈正報之性相。於中二:一問答來處、二問答生處。
[△@、]前中,先問後答。今初。上見慈氏從餘處來,遽即設敬,問法聞法,未遑諮啟身所從來。今因前問嚴事之來,故問正報所從來處。
後「彌勒告」下,答。中有三來處:一約體。法身即無來之來,來即無來。文有十對,可以思准。二「復次,善男子!菩薩從大悲」下,約相。實報從萬行中來,亦猶《淨名》「從於萬行道場來」矣。三「復次,善男子!如向所問」下,約用。化現隨機熟處,應感而來。此三即體、相、用,亦法、報、化身,亦理、行、事。又初唯理,後一唯事,中具事、理。此三無㝵,即十身圓融,體相交徹,斯為補處說法之規。奈何後學說事遣理,論理亡事,渾漫無當,疑悞後人,淪湑法眼。
摩羅提國者,具云摩羅耶提數。摩囉者,此云鬘施,即山名也。提數云中,謂山在國中,或國近山故。房舍聚落,即是梵云俱吒。聚落亦名草菴,舊譯云樓閣。長者名瞿波洛迦者,三藏云放牛,舊云瞿波羅。瞿者,地也。波羅云守護,即守護土地及心地也。若但云瞿洛迦,此云水瓶。然瞿一聲目於九事,謂方、獸、地、光、言、金剛、眼、天、水,致令古今各用其一。
[△@、]二「善財言:聖者」下,問答生處。先問,後答。今初。由前云從生處來,故今窮之。後「彌勒」下,答。於中二:一通明一切菩薩生處、二別顯慈氏菩薩生處。
▲前中三:一答生處、二明生緣眷屬、三明校量顯勝。
今初。文有標、徵、釋、結。釋有十處:一行因、二行緣、三行相、四願扶、五化他、六觀理、七隨事、八益物、九住果、十順古。然十各二句,乃有二意:一者皆以上句辨能生行,下句顯所生家。謂若發菩提心,即是菩薩,名為生家等。二者皆以下句為能生行,上句是所生家。謂若上求下化,名為菩薩,即得生於菩提心家。以下經云「菩提心為家」故。前七冥依後解,後三宜依前解。
二「復次,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以般若」下,明生緣眷屬。有二十句,般若為母,方便為父。略有三義:一實智虗凝,與陰俱靜;權智流動,與陽齊波。二親生法身,實由般若。若無方便,多共二乘;成菩薩種,必由涉有。三般若內解,方便外濟。三義皆有父母之理。次檀以福資,尸以防護。餘可准思。
三「善男子!菩薩如是超凡夫」下,校量顯勝。於中二:先總辨家族勝;後「善男子!菩薩摩訶薩成就如是」下,別明智慧勝。
▲二「善男子!我身普生」下,別顯慈氏生處。於中二:先彰實報等同法界,文有十句:初句總,次八別,後一結。此同出現無量三輪。
後「善男子!我為成就」下,顯為順機常現生殊。於中三:初明現生,次辨當生,後結會三聖。
今初,可知。
次「善男子!我為隨順」下,辨當生處。先明所為;後「而於」下,正辨當生。言令如蓮華悉開悟故者,略有三義:一釋迦下種,彼華未開,慈氏令解,如華開故;二昔因含果,如華未開,因亡果現,如蓮華開;三聞熏含實,如蓮華未開,見實亡言,故云開悟。《智度論》云「菩薩善根不遇如來智慧日光,醫死無疑。」通證前義。
後「善男子!我願滿」下,結會三聖,亦有三意:一俱助化故;二善財表行,文殊師利表於信、智,成正覺時俱證此故;三文殊古佛、善財當佛、慈氏現佛,三世圓融,浩然大均,故云俱見。
第四「善男子!汝當往詣」下,指示後友。於中三:初勸往教問,次徵釋勸由,後結勸重釋。
今初。却往文殊者,因位將極,令其返照見心原故。
二「何以故」下,徵釋勸由。先徵意云:文殊已見,何為勸往?後釋有二意:一彼德深廣、二宿緣重故。
即分為二:先明德廣,後顯緣深。今初。約事可知。約所表者,主信法門,故能長養菩薩功德。主般若門為諸佛母,信為能入、智為能度,何德不成?後「善男子!文殊師利善知識能令汝」下,顯其緣深,已多成益故。
三「是故,善男子!汝當往詣」下,結勸重釋。於中三:初結勸,次徵釋,後結德究竟。
今初。具上二義,故應速往。
次「何以故」下,徵釋。先徵意云:何以的知具前二義?釋意云:汝先成益,皆彼力故。
後「文殊師利!於一切處」下,結德究竟,無有一法不到彼岸故。
第五「時善財」下,戀德禮辭。
[△@△]大文第四。「爾時,善財童子經遊」下,智照無二相。顯前因法生於果法,體無分別,絕於境智及始終等諸二相故。謂智與理冥,無智外如為智所入,無如外智能證於如。障盡惑亡,未始動念,是故反照唯是初心。信、智兩冥,初亦不立,無二不二為真無二。故上經云「心不稱量諸二法,但恒了達法無二,諸法若二若不二,於中畢竟無所著。」文中三:第一依教趣求、第二見聞證入、第三轉遇勝緣。
今初。百一十義已見上文。然此遊城復有二意:一依彌勒讚,前至彌勒已百一十,今復至此;二者取今文意,從始至今經百一十,此為最後於理無違,故順前後皆百一十。然城望友昔有二意:一云一友一城;一云或一城中值於多友,或歷多城方見一友。後義稍長,以於同會見多友故,歷諸城邑然後得至普門城故。然而要具一百一十,以順表故。詣蘇摩那者,此云悅意,智照一性悅本心故。言住立門所者,解心已極,將入般若無二門故。
第二「爾時,文殊」下,見聞證入,信智雙絕故不現身,而智反照未移初心,故申右手都無所見乃為真見,但了自心空般若故。空尚不見,況身心耶?文中五別:一摩頂攝受、二示誨法門、三善財得益、四廣申問答、五結用歸本。第四段文舊經未有,餘四段文十五行經,即是喜學脫漏之處。
△今初。過百一十由旬者,過前位故。信該果海,故曰遙申。隨順行成,故曰右手。然上過城,顯超封域。今過由旬,明超數量。又前越斷德,此越智地。摩頂攝受亦表普法,置心頂故、信至極故。
△二「住如是言」下,示誨法門。即舉失顯德,謂若離信等不能了知是法性等,及顯善財不離信等了法性等。於中二分:先列所闕行法,後明不能成益。
今初。合有十句,闕七與十,故但八句:一闕行本故。二生疲厭故。三永小乘故。四橫不具故。五竪不進故。六滯少善故,故云知足。七合有不廣求故,梵云住一切德,更不希餘。上句知足,下句少欲,人謂是同,所以略之。八不起無住行願故。上八闕因,後二闕緣,謂九不近善友故、十合有不為如來所攝受故,舊經具之。
後「由如是故」下,明不能成益。此句牒前,由闕前來信根等故。「不能了知」下,正釋無益。有十二句:前五所知理事,後七能知分齊。例前諸文,可以思准。
△三「是時,文殊、善財」下,得益。於中三:初結前所住,次正明得益,後結前生後。
今初。示謂顯示法門,教謂教勸令修,利謂覺悟成益,喜謂稱根令脫。故梵本云「顯示勸教,令普覺悟,生歡喜已。」
次「令善財」下,正明得益。益有九種:初總,餘別。
後「稱歎」下一句,結前生後。是則此中應廣宣說文殊國土,故下善財躡此為問。
△第四「時善財童子白文殊」下,廣申問答。雖不見身,不妨問答。文分為二:先求善巧國土,後求淨妙國土。善巧二種:一事理無㝵、二一多融攝。觀其答文,正是初意。是則前門明法性土,後門明受用土。變化一土,遍在二文,即相即性、即染即淨故。
[○@△]初中分二:先問,後答。今初。由聞前讚國土善巧,故尋證因,言云何得。後「文殊」下,答。答中意云:修無生理,即得善巧。法性體融,要因得此,方令事事融攝無㝵,故偏明之。又顯智照無二相故。
文分為二:一者正明、二重顯發。前中四:一標數。二「善財白」下,徵數。三「文殊」下,列釋。初句具足,後九從簡,皆合如初。四「若諸菩薩」下,結酬。
二「善財童子」下,重顯發,中有二:問、答。
今初,一番,尋國名義。問意云:國土何義酬以無生?答意云:國名住處,無生法性真可住矣。
二「善財言」下,第二番,問國土體性。先問;後「文殊」下,答,即示法性土。於中有五:一標、二徵、三釋、四證、五結酬。
初標,可知。
二「何以」下,徵。意云:上列十法,何獨勝義?
三「善男子」下,為釋。釋意云:准一勝義,具上諸義。
初有三對,即前四義,謂:一第一義者,非定有體,如事物有,故曰不生。二法本不生,今則無滅。三處染不失,涅槃即是生死性故;得淨不壞,非滅煩惱成菩提故。四無所從來,無有一處異此性故;亦無所去,亦無一處無此性故。然不生故非有,不滅故非無。不失、不壞,辨其體常;不來、不去,明其體遍。
二對義合故。
三對為四。
五如此語言既非言境者,即前超言辭境界法,以理圓言偏故。而云如此語言者,以旨就詮,向說無生及無滅等,亦不當於無生等故,云言不及。
六不能記別者,即無有言詞道法。道者行處,亦即是因,所謂尋伺。因於尋伺而發語言,故尋伺言不能記別。
七非是戲論思度所知者,即無戲論法。起心動念,皆名戲論。思度二字,釋戲論義。
八本無言說者,即不可說法。前則言不能及,此則本自無言,故非重也。
九體性寂靜,即寂靜法。以無性為性,體寂靜故,言思不到。
十唯諸聖者自內所證者,即聖者法。然非全無第一義諦,此第一義能為聖人無分別智作境界故。如此內證,無證無得。
四「善男子!因此最勝」下,引證。諸佛、菩薩修證此故。於中分三:初順釋、二反釋、三順結。今初。佛、諸菩薩皆為此故。然約諸佛,此為出世,顯成最勝。出與不出不可失壞,顯其體常。二「善男子!若無第一義」下,反釋。三「善男子!以深信」下,順結。
五「是故應當」下,結酬初問。
[○@△]第二「善財童子白言:聖者!」下,求淨妙國。於中四:一總問、二總答、三總徵、四別釋。
今總問。意云:法性真土,理契無生,自佗受用,依何成立?
二「文殊」下,總答。答意云:具二利行,二土得成。故《唯識》云「自受用身,還依自土。」謂圓鏡智相應淨識,由昔所修自利無漏純淨佛土因緣成熟,從初成佛盡未來際,相續變為純淨佛土,周圓無際,眾寶所成,自受用身常依而住。他受用身亦依自土,謂平等性智、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佗無漏純淨佛土因緣成熟,隨住十地菩薩所宜,變為淨土,或小、或大,或劣、或勝,前後改轉,佗受用身依之而住。此上二類,並得稱為淨妙國土,故云從二利成。依此經宗,二利萬行總能成就自佗受用及變化土,以身土相一一相融,故其所因亦皆融攝。或以一因頓成諸土、或以一土遍從諸因,故此相參便成四句,謂一因多果、一果多因、一因一果、多因多果,無有障㝵。如此無碍,方為善巧。又自性身、土,一切如來同所證故,體無差別。自受用身及所依土,雖一切佛各變不同,而皆無邊,不相障碍。餘二身、土,隨諸如來所化有情,有共、不共。所化共者,同處、同時,諸佛各變為身、為土,形狀相似,不相障㝵,展轉相雜,為增上緣,令所化生自識變現,謂於一土有一佛身,為現神通,說法饒益。於不共者,唯一佛變,諸有情類無始時來種性法爾,更相繫屬,或多屬一、或一屬多,故所化生有共、不共。今經宗意,但取身、土不壞異相,皆悉相融,餘不異彼。
已知大意,次正釋文。文有三行:一無憍慢,即自利行;二心平等,即利佗行;三真供養,通二利行。並通事、理,下自廣釋。
三「善財童子白言」下,總徵,謂總牒三行。
四「文殊師利言」下,別釋。別釋三行,即分為三:初釋無憍慢,次釋心平等,後釋修供養。
[○@、]今初。文四:初標;二「何等」下,徵;三「一者」下,釋;四「善男子!是為」下,結。文顯可知。
[○@、]二「復次」下,明於諸眾生其心平等。文亦有四:初標;二「何等」下,徵;三「一者」下,釋。
於中二:先列釋十義,後喻釋平等。
今初。一所作平等者,即是總句。謂說法教化種種施為,法界眾生同一子故。餘九為別。五云亦不依止無二之相者,迴向經云「常於諸法不作二,亦復不作於不二,於二不二悉皆離,知其盡是語言道。」謂遣二病,說於無二。若依無二,便有能、所,即是二故。遣之又遣之,以至於無遣。餘句可知。
二「善男子!譬如」下,喻釋平等。文中二:先喻,後合。
前中三:初舉喻、二反問、三仰答。初中應有三喻:一長者育子喻、二起惑焚燒喻、三長者等救喻。其第三喻,影在問中。
今初。世間總喻法界長者,以喻如來年耆德艾,事長於人,故稱長者。佛壽長遠,眾德圓極,故以喻之。菩薩德高,未居尊位,故況居士。生育五子者,五道眾生皆一子故。故《法華》云「一切眾生皆是吾子。」此約天性。若約結緣,則五百名人,結三乘種,三十稱子。言生育者,乃有二義:一約天性,性由佛顯,義曰生育;二約結緣,三乘人天乃至五道皆沾佛化,即為生育。並同一子為平等念,禪定、解脫資具亦同。而彼諸子愚小無知者,若約天性,本迷為愚,善徵為小,迷第一義稱曰無智,不辨四諦為一切處未能分別,即同《法華》不覺、不知、不驚、不怖。
二「時彼長者宅舍之中」下,起惑焚燒喻。舍宅即是生處,三界生死眾生所居,故云舍宅。佛應統之,屬于長者。火謂惑苦,准下合文,但云三毒,惑最重故。以因攝果,不說苦火。若《法華》云「生、老、病、死、憂、悲、苦、惱皆悉燒煑,出於橫造,名曰欻然。」五道異生云各居一處。
二「善男子!於意云何」下,大聖反問,即是影顯等救之喻。雖舉諸事,意在平等,故牒問之。
三「答言」下,善財仰答。在心必等,事則隨緣。緣發為近,所以先拔。
二「文殊師利言」下,合喻。先雙合育子起惑焚燒;後「菩薩等心」下,合前反問長者等救。安置寂靜即是涅槃,前文所無,含在出字。
四「善男子!是為」下,結。
[○@、]三「復次」下,明修真供養。文中二:先正明,後校量顯勝。
前中亦四:初標真供養,謂法供養。諸供養中,法供養最,故名為真。若能行者,是真供養三世諸佛。
二「何等」下,徵。
三「一者」下,釋。十句之中,初總,餘別。別中,九句皆法供養。若通相說,於佛深經難見妙理起十法行皆名供養。以財供養資養四大,受持、讀誦、解說、修行增於法身,又全其理,供養義也。九句別中,唯顯修行,從勝說故。以法對財,十皆名勝。就十法行,修行最勝,故《淨名》說「深觀緣起」等,名為最上法之供養。九中,初句復是修行之總,餘皆是別,唯辨利他。菩薩利佗,為自行故。三正利樂。四利佗心。五利他智,以十力智知而化故。六利他行、七常不捨,義通二利。八兼能說,訥言敏行不能利他,辯口缺行自無分故。又自有縛,能解彼縛,無有是處。有目有足,為真導師。故《智論.第六》云「多聞廣智美言語,巧說諸法轉人心,行法心正無所畏,如大雲雷澍供雨。」九長時者,前辨橫具,此明堅堅。十不忘行本,忘菩提心,修諸善根,魔攝持故。
四「若諸菩薩」下,結。
二「非以財寶」下,校量顯勝。於中四:一標、二徵、三釋、四結。
今初。財施益近,多在人、天;法施益深,終成佛果。故三千七寶、三恒沙身,日日長時布施一切,不及受持一四句偈,何況具足受持、修行?
二「何以故」下,徵。
三「如來恭敬」下,釋。於中四:一正解釋、二重徵釋、三勸修行、四結成前法。
初中,先釋總句,後釋別句。
今即初也。有法,有喻。諸佛所師,所謂法也。佛從法生,法即父母。孝子重父,敬父子悅;如來重法,敬法佛欣。故書云「敬其父則子悅,敬其君則臣悅,敬一人而千萬人悅。」故敬一法,十方諸佛無不皆悅,是為所敬者寡而悅者眾。
二「善男子!如來從修行中來」下,釋別句。唯法無喻。於九句中,一釋修行。佛從修行中來,修行即合佛行,亦即法身,故能修行為真供養。此句具足,餘八文略。一向利他。二佛為利樂,若能利樂,為真供養。三為慈悲,若能慈攝,為真供養。四以隨順利樂,故有十力,以十力利,是真供養。上三句順釋,餘六反釋。五若不勤修,不能利樂;若能勤修,則能利樂。若能利樂,為真供養。他皆倣此。利樂即是利他總句,故句句牒之。
二「何以故」下,重復徵釋。
三「善男子!汝應」下,結勸修行。
四「善男子!是為」下,結成前法。並顯,可知。
△第五「爾時,文殊師利顯示」下,結用皈本,所作竟故。信窮智境,信相便亡,故云不現。
第三「爾時,善財童子即見三千」下,轉遇勝緣,修行敬事。然此諸友及後普賢皆無指授,表證法界離此彼故。此三千友乃有多義:一者成前,尚是文殊之勝益故;二者順後,是見普賢之方便故;三者通論,自是一分。故見諸友應分為三:初明別見,即是純門;此一時見,即是雜門;後見普賢具前諸友,即是純、雜無㝵之門。然此諸友所得法門,受行各別,文略不具,申本、廣本必應有之。
[△@△]大文第五。從「增長趣求」下,顯因廣大相。以前文殊智照無二,顯其甚深,方堪成佛。廣大之因隨一一因,稱法性故。文殊般若,即攝相皈體。普賢法界,即祕密重重。若以二聖自相對者,文殊菩薩則為能證。若以二聖對於善財,是則文殊亦為所證。未得般若,今證得故。文中分五:第一依教趣求、第二聞覩前相、第三見聞親證、第四聞佛勝德、第五重示普因。
今初。有三十句增廣行願,義同前來思修證入。於中,初二句總明。後「以大悲」下,二十八句別顯,攝為十四對:一悲納慈覆對;二敬果住因對;三淨眼圓德對;四信正增助對;五「善能迴向」下,向因知果對;六入教了法對;七現世入願對;八竪修橫照對;九增善得智對;十「普照十方」下,照理化生對;十一成益知苦對;十二摧障無障對;十三證理住用對;十四內求外加對。唯末後句明其外緣,前皆內因。上文殊通指,今善財普觀,不同前友各指一友,普觀方得見普賢故。
第二「善財童子起如是等」下,聞覩前相。於中二:先結前生後。由依上觀普賢境故,方得見聞。此普賢境即前所觀二十句境,即文殊處成益之中令入普賢諸行願輪。由前令入,所以能觀;由前能今,觀故聞見。
後「即聞普賢」下,正明聞見。於中二:一聞、二見。
今初。此中聞者,非從一人及多人聞,即稱法界。聞有十四句:初句聞人,餘聞行、位。於中,一行、二願、三助道、四功德、五威儀。第六句「及聞普賢菩薩諸地」下,皆明聞地。於中,初句為總,餘七為別。總云地者,若約行布,即等覺地;若約圓融,總攝諸位,皆普賢地。別中,一地處所者,謂證十如一真法界;二有為功德調柔果等;三十勝行及願樂等;四十地親證各有差別;五長時無間無餘修等;六神通作用摧邪攝生;七種種差別同依佛智。
前中二:先結前生後;後「即於」下,正明修觀。菩提場中蓮華座上,明修觀處。約事說者,即其地堅固,猶若金剛;蘊德深廣,名為海藏。故上經云「諸色相海無邊,顯現寶蓮華座,即普賢座。」故〈十定〉下文皆於此見。若約表者,於本所信自心佛果菩提體中金剛智內起因陀羅網普賢心觀。然此經體勢應具十會以順無盡,今且順文對前本末二會即是攝末歸本。是以善財不假別指,便於初會始成之處如來座前而起觀求。若對本會應歸誓多,何以會歸菩提場耶?
歸本有二:一歸本會。前文已有,謂遍遊法界而亦不離逝多林中如來之所。今約會歸諸會之本,故歸覺場。前既不起菩提樹王遍一切處,今證窮極,故須會皈。後「起等虗空」下,正顯觀心。有十六心,前十自分境,後六勝進境,一一皆稱普賢境心,故後得見。
二「善財童子!起如是心」下,覩見希奇。於中二:先結前生後,謂由起前心及宿善等因緣力故;後「欲見普賢」下,正覩希奇。於中二:先見十瑞相,有標、徵、釋、結。釋有十句五對,各先所依淨土,後住處眾生。
後「又見十種大光明相」下,覩見光明。前瑞直見一重淨剎,此明重見,謂遍法界剎所有極微皆出法界塵數境故,皆是依中現於依正。
上二段文並是普賢依報殊勝。
第三「爾時,善財」下,見聞親證。於中四:初結前生後、二彰聞見因、三起觀增修、四正明見證。
[○@、]今初。由覩前相,生必見心。
[○@、]二「於時善財」下,彰聞見因,謂外由內因緣力故。
[○@、]三「能生諸佛普智光明」下,起觀增修。有二十句:初三句總,一智能觀;二、三所觀行願。
後「於一切如來」下,別。初二觀法身,謂佛、菩薩境故。故上經云「法界眾生界,究竟無差別,一切悉了知,此是如來境。」菩薩亦以法身為境,法界體周,故云廣大。
「修習得見普賢之想」下,五句觀智身:此句標;二出觀相,以佛種智為普賢故;三以定攝;四以進策,為能見因;五身心普周,是能見相。以佛智廣大,既同虗空,今心離念,等虗空界,則能見故。
次「即以普眼」下,一句總觀十身,無有一境非普賢故。
次「以智慧眼」下,一句觀普賢因。
次「其心」下,二句等普賢心。
次「威德加持」下,起普賢願:初句總願;「不捨離」下,別有五願。諸觀行人應放此修,離此觀修,見亦非勝。
[○@、]四「善財童子具足圓滿」下,正明見證。於中二:先結前生後;後「即見」下,正明見證。
於中二:第一得益因圓、第二位滿齊佛。
△前中四:一見身得益、二摩頂得益、三顯因深廣、四觀用無涯。
[○@△]初中二:先見勝身,後得深益。
前中四:一總見勝德身相、二別見毛孔出生、三重觀體內包含、四結通體用周遍。
今初。由前於菩提場師子座前起觀想故,還於此見與諸如來平等無二,即等覺相。餘並可知。
二「善財童子見普賢身一一毛孔」下,見毛孔出生。實則無盡,略顯二十一門,即出三世間。由前起觀等虗空心,故此所見等於法界盡虗空界,是知隨心各見分齊。下第三十九經。
三「爾時,善財童子」下,重觀體內包含。於中二:先結前生後;後「重復觀察」下,正顯觀見。
於中二:先明見處。略舉三處:一身分者,全對於身,即頭等六分;二支節者,乃至一指一節;三毛孔者,遍上二類毛孔。意謂但觀頭時,頭中見法界;觀指一節,一節中見法界;觀一毛孔,毛孔中見法界。故三重舉之,此即一毛含容無盡遍也。
後「悉有三千」下,明其所見。於中亦二:先見三千;後「如見此世界」下,類通橫竪。謂十方三際相續不斷,明念念見各各差別,約相不壞。「互相涉入」下,性相無㝵。以性融相,故相涉入;不壞本相,故不雜亂。
四「如於此毗盧遮那」下,結通體用周遍。於中二:先所遍處。文有四重舉類:一舉此會類勝蓮華、二舉蓮華類於東方、三舉東方類盡十方、四舉十方類諸塵內。此則如理之遍。後「於彼一一」下,結處中之身。則如理之此,包即所遍。一切剎處全在能遍毛孔之中,毛中所有皆遍此處,重重重重,無盡無盡,以為普賢難思身相。
二「爾時,善財童子」下,得益。既得智度,已彰地滿,況十無盡?
[○@△]第二「善財童子既得是已」下,明摩頂得益。於中分三:初摩頂,示普法界,灌其頂故。次「善財即得」下,得益。前向外觀,故得智度;摩頂內證,故得三昧。十句之中,一得主定,二攝眷屬,餘辨定用。後「如此娑婆」下,結通。良以善財等普賢,故處處得益。
[○@△]第三「爾時,普賢」下,明因深廣,顯果勝故。於中三:一問答審見、二正顯因相、三結因成果。
今初。謂上之果,屬下之因。
二「普賢菩薩」下,正顯因相。於中分三:一總明求菩提行。檀為行首,故偏明之。
二「善男子!我於」下,離過成德行,即餘九度。先及顯五度:初即是戒;不生瞋害,是忍;「未曾一念離菩提心」下,是進;無障㝵心,是禪;不起迷惑,是般若。「唯住」下,順顯後四。
三「善男子!我普嚴淨」下,總明悲智行。略舉四行,文分為四:一正舉四行,謂:一嚴土行、二攝生行、三事友行、四求法行。二「善男子!我法海中」下,反顯求法。殷重一文尚無不捨,況全部耶?以其一文即是一切一故,如海一滴。三「善男子!我所求法」下,順明求法。所謂成上嚴土攝生,上亦廣於方便、願、智。四「我如是等」下,總結無盡。
三「是故,善男子!我以如是」下,結因成果。於中,先結因有十一句,以有成果之功,故云力也,亦顯力度。後「由此等」故下,明成果。
[○@△]第四「善男子!汝見我此」下,觀用無涯。於中三:一舉益勸觀、二觀見奇特、三校量顯勝。
初中有三:一標、二釋、三結。
初標,可知。
二「善男子!我此妙身」下,釋,謂因深難見故。於中復三:初順明難見。次「善男子!若有眾生未種」下,及顯難見。後「善男子!若有眾生得聞我名」下,明見聞之益。
於中四:一不退轉益。二「或有眾生一日一夜」下,成熟之益。根有利鈍,障有淺深,故遲速不同。三「善男子!我以如是等」下,總結多門。四「復次,善男子」下,彰見遠果。謂生身剎,淨剎可生,身云何生?此有二義:一約法性。與剎為體,名清淨剎;與身為體,名清淨身。能依有殊,所依體一。欲顯體一,故言生身。二約相用。剎謂身所依剎,身謂身內之剎,欲顯身剎本相融故。
三「善男子!汝應觀」下,總結勸觀。
二「爾時,善財」下,觀見奇特。於中三:初見毛內含三世間;次「又見普賢菩薩於一一世界」下,見普賢身徧剎大用,此剎即是毛中之剎;後「時善財」下,善財自見等普賢化。
三「善財童子!所見」下,校量顯勝。於中三:初校量善根;次「善財童子!從初」下,校量入剎;後「善財童子!於普賢」下,總顯諸門超勝之相。
於中二:一別明橫豎深廣、二總彰平等周遍。
今初。總有十海,文分為四:前三別明,後七結例。一明剎海。一步超過,顯其橫廣;盡未來劫,明其豎長;猶不能知,顯其甚深。藏約包含,海約深廣。二「亦不能知佛海」下,明佛海。三「亦不能知菩薩」下,菩薩海。四「亦不能知入眾生界」下,結例七海:一眾生界海、二眾生根海、三教化調伏海、四覺悟成就智海、五神通海、六諸地海、七諸道海。「如是」下,總結不知。稱法界德,無有障㝵,無窮盡故。
二「善財童子!於普賢毛孔」下,總結平等周遍。不動者,謂不從此至彼、從彼至此。不出者,非此剎沒、彼剎中出,亦非彼沒、此剎中出。不動而遍故、即動而靜故、出沒相如故、此彼相即故、彼此相在故、彼此炳具故、祕密隱顯俱時成故、帝網重重皆不動故。
△第二「當是之時」下,明位滿成佛齊。文有十句:初句總,次八別,末句結。此即義當等覺。以等覺故,因位既滿,更無所修,故但說等,更不趣求。斯則一生頓成因果,行布亦足,非唯理觀初後圓融。
上明見聞親證竟。
第四「爾時,普賢菩薩」下,聞佛勝德難思。前長行但顯因圓,此偈方陳果用,非頌前文。然有二意:一對普賢。意云:見我難思,尚是因位,今亦汝果,尤更甚深。二對善財。善財等佛,但是因圓,應顯果相。果海離言,故不可說。今既理現佛對因之果,以顯善財究竟果相,故偈、長行因果綺互。
文中分三:初以偈標德,誡聽許說;次「爾時,一切菩薩」下,長行舉眾渴仰欲聞;後「爾時,普賢菩薩」下,廣陳德相,令眾求滿。
於中分二:先長行重誡許說分齊。此有二意:一我所說者,猶如一滴;其不說者,猶如大海。二者可寄言說,猶如一滴;不可說者,猶如大海。
後「佛智廣大」下,正顯偈辭。九十五偈大分為二:先九十三偈別歎佛德,末後二偈結德無盡,勸信勿疑。
△前中,前八十偈法說,後十三偈喻明。然通讚毗盧遮那十身圓滿,二十一種殊勝功德,〈離世間品〉但有其名。大部之中,數處有義,諸《攝論》中廣釋其相。今皆先依〈離世〉標名,後依無著立功德稱。就文分二:初一偈明總句,餘明別句。
[○@△]今初,即妙悟皆滿。謂諸佛智善,普於一切有為、無為所應覺境淨妙圓滿,正開覺故。文中,佛智總相。廣大者,體周。同空者,同喻。空有多義,下略有四。普遍一切眾生心者,釋廣大相。眾生心體離念等空,與諸如來無二體故,即空遍義。故〈出現〉云「譬如大海潛流四天下地,有穿鑿者,無不得水。佛智亦爾,普入一切眾生心中,有修行者,無不得證。」了世妄想者,即覺有為。皆非有者,即是無為。即如其勝義,覺諸法故,如空無㝵,不㝵了故。其第四句是能覺相,不起分別,離覺所覺,故稱妙覺。覺即是悟。此句即顯如空無心及無依義。故上經云「佛智無依處,如空無所依。」
[○@△]餘九十二偈,別顯二十一德,為十九段,後三合故。
第一一偈,明二行永絕,即於所知一向無障㝵轉功德。佛無㝵智,於一切事品類差別無著無㝵,非如聲聞極遠時處即有障㝵,名一向無㝵。離所知障,智德滿故。文中,前半法說,一念能知,顯知之妙;後半喻顯。
二有一偈,明達無相法。即於有無無二相真如最清淨能入功德,謂證入真如本無二相,亦令他證,即是斷德無住涅槃。文中,前三句不住涅槃,第四句不住生死。
三有三偈,明住於佛。住即無功用佛事不休息功德,謂住大悲及性空等,故能無功而成佛事。是故文云「或有見等,斯即恩德。」
四「或見清淨」下十五偈,明得佛平等,即於法身中所依意樂作事無差別功德,謂如上佛事為共不共故。
次明此一切諸佛展轉和雜而同住故,是故經文廣列諸佛皆互相遍。所以互遍者,諸佛三事無差別故。云何為三?一所依智同、二益生意樂同、三報化作事同,故令互遍。亦同《攝論》平等意趣,依此釋經以為契當。
更依文理證此諸佛皆遮那身,謂此文言此三千世界阿閦在中,阿閦如來本在東方,今云在此,明不異此。又無量壽、月覺如來皆遍十方,豈容隔此?又皆言或見,則知一佛隨見不同。若言此中別讚餘佛,直言阿閦在此界中,何名讚德?正讚釋迦便言何閦,文豈為次?況華藏剎海皆遮那境,無量壽佛去十萬等,並未出於剎種之中、一重之內,豈非本師隨名異化?《法華》、《央堀》並說十方本師分身,故知所說法藏本緣十六王子皆方便說,法華迹門說十六王子壽量本門並已拂之,故以理推皆是遮那海印炳現,何緣不說自所現佛而說他耶?故知賢首、阿閦佛等皆本師矣。斯為華嚴不共深意,慎勿輕爾。
文中三:初八主伴嚴土攝生同,次四微細含容轉法同,後三總顯多門結前生後。此之三段皆是作事無差,皆為眾生即是意樂,並依佛智即所依無差。若從多說,初是作事,次是意樂,後是所依。
此上一段兼顯第十七隨其勝解示現差別佛土功德。
五「或見釋迦」下三偈,明到無障處,即修一切障對治功德。依無性《攝論》,前四是自利功德,此下皆利他功德。利佗之中,先明化治,故次辨之。謂已慣習定自在性及一切智,對治煩惱及所知障,由此永斷一切習氣所依趣處。文中,初半偈或見久成,則已永斷一切習氣;次半偈即顯利他;次一偈修能治道;後一偈別以十度治於蔽障。既上云或見久成正覺,則定非始成。始成、久成皆隨物化,真佛不可言久始也。
六有三偈,明不可轉法,即降伏一切外道功德,謂教、證二道不為外轉,故能伏外。文中,前二即教、證二道;後一即現所摧同類之身。
七「或現兜率」下十六偈,明所行無㝵,即生在世間,不為世法所㝵功德,以心無高下,故世八風無能為㝵。文分為六:初三偈,八相現世無㝵,王宮嬪御亦不㝵故;二有一偈,自他無㝵,彌陀授記即能仁故;三有一偈,滅成無㝵;四有三偈,天宮無㝵;五有六偈,隨順世間巧化無㝵;六有二偈,總結無㝵之智能遍隨機。初句智體無二㝵故,次句頓了,次二句所了法相,略示四觀:一唯心觀、二因緣觀、三無常觀、四性空觀。四觀連環,既了世法唯心性空,何有高下而能㝵耶?後偈略舉遍隨之妙,一多即入無㝵化故。
八「如來安住」下十八偈,明立不思議,即安立正法功德。諸十二分教名所安立,由深廣故,不可思議。文中,初十四偈釋所安立,後有四偈顯不思議。前中三:初三偈總立諸法,二有二偈示安立德,三有九偈別立四菩薩行。
今初。前一偈半立共二乘法,後一偈半立不共法。前半偈能立德,謂四辯才;後一偈所立法,即是性相無㝵之法。無我者,人空;無相者,法空。業性不起,是二空法從緣生故,無性不起。亦無失者,不壞業相。故《淨名》云「無我、無造、無受者,善惡之業亦不亡。」《中論》云「雖空亦不斷,雖有而不常,果報亦不失,是名佛所說。」言一切遠離者,亦泯空有,中道迹絕,故如虗空。此寂滅相不可言宣,下句以方便力假以言說。
二有二偈示安立德,即佛三輪:前偈神通輪,後二語意,以廣大音不動念故。言廣大者,遍周法界,是故目連不究其邊。
三有九偈別立四菩薩行,即分為四:初一偈波羅蜜行,次半偈菩提分法行,三半偈明神通行,四七偈成就眾生行。
於中分二:初一偈總顯一音隨類,後六別明所聞不同。
今初。前半所隨,後半能隨。言一音者,亦云圓音,廣如〈出現品〉,今當略釋。謂以一梵音遍一切處,能令聞者各聞不同,名為一音;於一梵音具足一切諸類之音,故名圓音,如善口天女。故上經云「一切眾生語言法,一言演說盡無餘。」又隨類一音,隨說一法遍一切處,亦隨根器各聞大小,名為一音;隨一類音具說一切,故名圓音。故上經云「如來於一語言中,演說無邊契經海。」又一切即一,名為一音;一即一切,名為圓音。上經云「佛以一妙音,周聞十方國,眾音悉具足,法雨皆充遍。一切言詞海,一切隨類音,一切國土中,恒轉無上輪。」又種種類音遍周法界,遍同一切色非色法,故名一音;不失音韻種種法門,故名圓音。此二相成。若遍而失韻,是圓非音;韻而不遍,是音非圓。遍而不失,方曰圓音,亦曰一音。隨其品順皆令解者,品謂優劣,三乘、五乘、無量乘等各異聞故;順謂萬類,即龍、神等隨類解故。
二「或有貪欲」下,六偈所聞不同。於中有三:初偈聞對治門。
次偈聞學處門。十學處者,即謂十善,五重十善攝一切善,是以舊經名十戒行。《瑜伽》有七學處,非當今意。後四偈結皈諸乘,謂佛說法共、不共等,不離乘故。
於中二:先三偈別說三乘,五一結皈無量。一乘者,唯一佛乘,無二亦無三故。言上乘者,謂大、小故,即半、滿教。或三者,聲聞、緣覺、菩薩乘故。或四,有二:一融前三為第四乘;二加不共、異權三故。故第九地初云「若有慈悲樂饒益,為說菩薩所行事;若有最勝智慧心,則示如來無上法。」〈賢首品〉云「信大乘者猶為易,能信此法倍復難。」明有四矣。或五,亦二:一如人、天為一,不出生死故。三開人、天為二,善勝、劣故。合於一乘,同於大乘,權、實雖異,究竟同故。或無量者,一一法門悉能運載一切眾生至彼岸故。
二「涅槃寂靜」下四偈,明不思議,以深、廣故。依寂滅體建立大用,故名深、廣。無心而說,尤更難思。八萬法門,義如別義。
九「圓滿」下二偈,明普見三世。即授記功德,記三世事如現在故。今云順三世間,是三世中之世間耳,非但能知,兼能示現。
十有五偈,明其身充滿一切世間。即示現受用變化身功德,故云隨其形相各不等同。於中二:初一偈示受用身;餘四示變化身,萬類化故。
十一「或持彼戒」下五偈,明智恒明,達一切諸法。即斷一切疑功德,謂於諸境善決定故,能斷佗疑。文中示於同事為斷疑故,智慧方便故能斷疑,斷獄輔佐皆斷世疑。
十二有六偈,明了一切行。即令入種種行功德,由所化生性差別故,入種種行令成大覺。初一偈成人行,次三欲天行,次二色天無量等行。
十三有一偈,明除一切疑。即當來生妙智功德,謂聖聲聞說言:「此人無有少分功德善根,如來能知,種子所隨。」是故文云「無㝵智見。」
十四有五偈,明無能測身。即如其勝解示現功德,謂隨物勝解而為現身,如摩尼珠心無分別,故令眾生無能測知。
文中三喻:初偈幻喻,總顯應緣。
次二偈月喻,寄對顯勝。喻合有四:一智月出現見無向背;二湛然常身示能延促;三由器益缺所見有無,菩薩淨心偏言現影;四身智圓滿暎奪二乘。此同出現身第六相。
後二偈海印頓現喻,喻無心頓現。前偈喻,後偈合。初句合海,佛德深廣故如大海,亦德合寶。《金光明》云「佛德無邊如大海,無限妙寶積其中。」故〈賢首品〉云「眾生寶物及川流,普悉包容無所拒。」故無垢令清淨,無於心垢所知障,故無濁顯無惑障。周量法界,故曰無邊。非唯普現眾生之前,其所應生全在心內。海印之喻廣如別說。
十五有三偈,明一切菩薩等所求智。即無量所依調伏有情加行功德,謂如來智為無量菩薩調伏眾生所有加行之所依故。言等所求者,無不求故,即一切智。文中,初偈即所求智,無㝵智日即是光明,以光明者名智慧故。無去無來,合不動而遍。智體周遍,更何去來?云除世闇者,合放千光。後二偈即調伏眾生所有加行,依無分別故,不從身心。
十六「如來清淨」下二偈,明到佛無二究竟彼岸,即如來平等法身波羅蜜多成滿功德。言平等者,即是無二。言法身者,即是究竟波羅蜜多,即是彼岸,謂於平等法身之中滿諸度故。又果位諸度無增減故,亦名平等。文中,正顯法身,全同《攝論》法身五相。
初句即白法為相,以是極果圓滿自在,故云清淨。
次二句不思議相,謂真如清淨自內證故,無有世間喻能喻故,名無倫匹。非諸尋思所行處故,超言語道。道即是尋伺,言思斯絕,為不思議。
次一句無二為相,謂有、無無二為其相故。由一切相無所有故,名為非有;空所顯相是實有故,名非無等。
次一句即轉依相,謂轉滅一切諸雜染分,依他起性似能、所取,云無所依;轉得解脫,於法身自在無性所顯圓成實性為所依故,云無不依。
次句即常住相,謂真如清淨相故、本願所引故、所應作事無竟期故,云無來去。則顯三身皆常住義,況真法身?
次同三喻,喻上五相。如空一喻,喻於無依及常住相。如日一喻,喻白法相,故梵本中名如白日。如夢一喻,喻無二相。欲言其有,覺竟無實;欲言其無,夢境歷然。故非有、無,為無二相。
其不思議,後偈顯之。
末句結勸。如是觀者,名為正觀;若他觀者,名為耶觀。
十七一偈,明具足如來平等解脫,即隨其勝解示現差別佛土功德,謂以佛解脫隨眾生解,而於佛土與諸如來互相間雜,故難為喻。謂如山等必不依空,有無等法無能喻佛。此喻亦是成前段中不思議義,以前第四廣顯作事兼顯佛土,故此略無佛土之相,當次第故略陳大意。
十八一偈,明證無中邊佛平等地,即三種佛身方處無分限功德,謂非一、非異,非常、無常、中邊等相。文中,先喻,後合。如來合上大海摩尼。摩尼體上無有異色名為非色,即是法身。海珠非空名非非色,即是報身。隨異暎色成多差別,故云隨應,即是應身。無所住者,總結三身。又色即非色故名非色,非色即色故非非色,雙非上二即是中道,斯迹亦絕故無中邊。由此故能融遍法界,無有分限,與諸如來不相雜亂,猶如冥室百千燈明。
十九一偈,攝二功德。一同於真如及法性等,明盡於法界,即窮生死際,常現利樂一切有情功德。二等虗空界,即無盡功德,謂如虗空經成壞劫性常無盡,佛寶功德亦窮未來無有盡期。此無盡德,合則唯一,開則成二。謂等虗空界橫說無盡,窮未來際即豎說無盡,名究竟功德。究竟無盡故,在總結中。
△第二二偈,結德無盡。於中二:先一偈正結無盡德。顯上諸德究竟無盡,十無盡界不可盡故。文舉五事,反顯無盡。後偈勸信令欣。一念信樂,必獲佛德;一念疑心,永失大利。損益相對,理數然矣。古師亦有將後二偈為大部流通,非唯文局佛功德偈,況今此後更有新文。已下第四十經。
第五「爾時,普賢菩薩」下,重示普因。此一卷經,前經數譯皆所未有。古德判云:「經來未盡,故無流通。」斯言驗矣。晉代譯主、先朝辨正,是二三藏皆譯出偈,云是䟦陀室利菩薩所造,虗言賢吉祥,而闕長行。良以西天頻遭毀滅,致令大部或斷、或連。今梵本昭彰,文勢連續,普賢、賢首名雖少異,同居佛會,經無惑矣。文中三:第一結前所說、第二正示普因、第三結說欣慶。
△今初。稱歎如來勝功德已,指前廣偈。「告諸已」下,結說不盡,即是前文末後偈意。前云無人能盡說佛功德者,猶謂通因。今明果人勝而且多,歷時長久,相續無間,說尚不盡,況於凡小?以是究竟無盡法故。
△第二「若欲成就此功德」下,正示普因,即廣說能證普賢行願,令入法界,則成如來勝功德故。若不依此普賢行修,設經多劫,亦不成故。文分二別:先長行,後偈頌。
[△@○]前中文有三分:第一正顯普因分、第二顯經勝德分、第三結勸受持分。
[○@△]初分有四:第一標示所應、第二徵列名數、第三牒名別解、第四結益令知。
[○@、]今初。此功德門,指上佛功德。「應修已」下,正示普因。希欲為願,造修為行,寄圓說十。
[○@、]第二「何等為十」下,徵列名數。然此即是常行禮懺,諸經論中開合不同。若離垢慧菩薩所問,禮佛法經總有八重:一供養、二讚德、三禮佛、四懺悔、五勸請、六隨喜、七迴向、八發願。或但為七,合禮讚故。或但有六,略供養故。或但為五,以發願、迴向但總別異故,如《十住毗婆沙》第五迴向亦同有五。或但有四,除禮拜故。或但為三,故《智論》云「菩薩晝夜三時各行三事,謂懺悔、勸請、隨喜。」行此三事,功德無盡,轉得近佛。若《善戒經》但有二事,謂懺悔、迴向,皆隨時廣略。今文具十,以表無盡。六、七二事俱是勸請,八、九二事迴向開出,餘至文顯。
[○@、]第三「善財白言」下,牒名解釋。於中二:先總徵;後「普賢菩薩」下,別釋。即為十段,段各有三:一牒名、二釋相、三總結無盡。
且初第一禮敬諸佛。文三段者,第一牒名。由心恭敬,運於身口而遍禮故,除我慢障,起敬信善。勒那三藏說七種禮,今加為十,謂:我慢禮,如碓上下,無恭敬心。二唱和禮,高聲諠雜,辭句渾亂。此二非儀。三恭敬禮,五輪著地,捧足殷重。四無相禮,深入法性,離能所相。五起用禮,雖無能所,普運身心,如影普遍,禮不可禮。六內觀禮,但禮身內法身真佛,不向外求。七實相禮,若內、若外,同一實相。八大悲禮,隨一一禮,普代眾生。九總攝禮,攝前六門以為一觀。十無盡禮,入帝網境,若佛、若禮,重重無盡。文中正辨第五、九、十,實通後八,對文可知。
二「所有無盡法界」下,釋相。
於中三:初所禮境,謂橫豎普周,盡帝網境。
二「我以普賢」下,明能禮因。略有二因:一以普賢願力,此即法力,不依行願不能遍故。二深信解力,此即自力,謂印持諸佛遍於時處,如對目前。
三「悉以」下,辨能禮相。於中二:先總明,謂三業皆遍,常無間故;後「一一佛所」下,別顯,謂一佛之前頓現多佛身,一身之禮等剎塵數,是周遍相。
三「虗空界盡」下,總結無盡。於中二:先顯無盡,後彰無間。
前中,准《十地經》,有十無盡界。今此有二:證虗空眾生,於眾生中開出業惑,故成其四;眾生無邊,一一眾生有多業惑,彌顯無盡。文中二:先別明虗空,後總例餘三。今初,先反顯;後「以虗空界不可盡故」下,順釋。
後「如是乃至眾生界」下,總例餘三。
二「念念相續」下,彰無間斷。疲謂疲倦,厭謂厭足。下之九門,無盡例此。
第二復次,稱讚如來。
初標,可知。
二「所有」下,釋相。於中三:初所讚境;次「我當悉以」下,辨能讚因;後「各以出過」下,辨能讚相。
三「如是虗空界盡」下,結其無盡。文少略前。若具說者,皆如初段。
第三復次廣說修供養。
初標名。
二「所有盡法界」下,釋相。於中二:先正明供行,後校量顯勝。前中四:一所供境;二「我以普賢」下,能供因;三「悉以」下,列所供具;四「以如是等」下,正明供養。
二「善男子!諸供養中」下校重顯勝。文中二:先正校量,後徵釋所以。今初。先舉所校量,後正校量。前中,先總;後「所謂」下,別。別明七行皆法供養,後「善男子」下正明校量。准今經文,以前本行供養校量法供養。然法供養勝財供養,諸經論中無不此說,文殊章中已廣解釋法供養勝。但今文意將前本行觀想供養為財供養,校量於法則抑其本行。何者?如《淨名》等,先明法供養,後以財供養校量顯勝,理則照然。今先明本行,後以法供抑前供養,本說劣行為何所益?下偈之中更無校量,但舉本行為勝供養,明知校量欲顯本行供養為勝。故梵本云「復次,善男子!彼彼一切最勝供養及法供養、修行供養,乃至不離菩提心供養一念中,以彼彼供養如來已得最勝善根,增長積集過去供養,善根百分不及一等。」此中意云:上來觀行名最勝供養及法供養。此上二類,一念善根是所校量,過去供養為能校量,以未修普賢行願供養不及今修普賢觀行供故。又法供養通十法行修行,最勝修行通於萬行,依觀供養正是修行。故《法華》中喜見燒身名法供養,《淨名》教於善德行施,無前無後一時等施,名法供養。是則財施若能稱法皆法供養,況於深觀非法供養?智者應思。言迦羅者,此云賢,折人身一毛以為百分。言優婆尼沙陀者,此云近少,亦云近對,謂少分相近比對之分。
後「何以故」下,徵釋。徵意云:何以過去財供不及今供?釋意云:佛尊重法,行法供養,故校量不及。前文殊章已有此意。
三「此廣大最勝供養」下,總結無盡。此最勝供養即前觀行。若此最勝不及法者,何以無盡?
第四復次,懺除業障。初標名者,懺者,梵音具云懺摩,此云悔過。若別說者,懺名陳露先罪,悔名改往修來,除惡業障,成淨戒善。是故文中偏名懺業,實則三障、四障無不皆懺。
二「菩薩自念」下,釋相。然懺有二種:若犯遮罪,先當依教作法悔之;若犯性罪,復須起行。起行二種:一事、二理。事如《方等佛名經》等,通於萬行;理如《淨名》觀罪性空,不在內外等。《普賢觀經》及〈隨好品〉具二種懺:《觀經》中明晝夜精勤,禮十方佛,即是事懺;觀心無心,從顛倒想起,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斯則理懺。〈隨好品〉中等眾生界,善身、語、意,悔除諸障,即是事懺;觀諸業性非十方來,止住於心,從顛例生,無有住處等,即是理懺。事懺除末,理懺拔根。
若具足懺,應須善達逆順十心,謂先識十種順生死心以為所治:一妄計人我,起於身見;二內具煩惱,外過惡緣,我心增盛;三內外既具,滅善心事,不喜他善;四縱恣三業,無惡不為;五事雖不廣,惡心遍布;六惡心相續,晝夜不斷;七覆諱過失,不欲人知;八虜扈抵突,不畏惡道;九無慚無愧,不具凡聖;十撥無因果,作一闡提。從無始來,若自及他,無不皆爾。
次起十種逆生死心,從後翻破:一明信因果、二自愧尅責、三怖畏惡道、四不覆瑕玼、五斷相續心、六發菩提心、七修功德過、八守護正法、九念十方佛、十觀罪性空。若具此者,無罪不滅。
〈隨好品〉中具有能治,今文之中含有不具。文分為二:先舉所懺,後辨懺相。
今初。由貪、瞋、癡者,是惡業因;發身、口、意,是造業具。三業十支,皆由三毒。作諸惡業者,即是業體,有二、三種:一善惡不動,今唯取惡;二現生後,今通此三。三三合九種,從三煩惱起,即其義也。
「無量已」下,辨其廣多。以無形故,不見相貌,有則溢空,此則通說順流十心。
後「我今悉以」下,正辨懺相。清淨三業者,明懺業具。昔因三業,無惡不為,今此三業一時齊懺,謂處恭䠒跪,口陳辭句。
「遍於法界」下,明所對境。遍法界者,略有二意:一昔所造罪,心事徧布,故今懺悔亦須周遍;二稱法性故,何罪不除?
「諸佛菩薩」下,正辨所對。即念十方佛,翻昔惡友。誠心懺悔者,簡不至心。緩縱情慮,罪不滅故,懺悔即含自愧尅責,怖畏惡道,不覆瑕玼。後不復造者,即斷相續心。安住淨戒一切功德者,即修功補過。匪移山岳,豈填溝壑?總此懺者,以明識因果善惡影響故,亦即守護正法。
三「如是」下,總結無盡。
第五復次,明隨喜行。初標名者,由昔不喜他善,故今隨喜為慶悅彼,除嫉妬障、起平等善。然餘處隨喜在勸請後,謂先滌身器,次欣法雨,後攝他同己迴向三處,故為此次。今明隨喜是懺中別義,事勢相違,故先明之平等,平等曠大方堪聞法。
二「所有盡法界」下釋相,謂隨喜四類以攝諸善:一喜如來善、二「及彼十方」下喜六趣四生善、三「十方三世」下喜二乘善、四「一切菩薩」下喜菩薩善。佛為最勝,所以先;明餘之三類,從劣向勝。《大品經》中〈隨喜品〉明大千海水一毛破為百分,滴取海水可知其數,隨喜之福不可知數,故結無盡,等虗空界。《法華》隨喜,展轉至於第五十人尚難校量,何況最初?此隨喜如來權實功德,故佛為最勝。
三「如是」下,總結無盡。
第六復次,明請轉法輪行。
初標名者,即是勸請,除謗法障,起慈善根。聲聞自度,但懺而已;菩薩愍眾,故須勸請。請佛普雨,自必霑洽。
二「所有」下,釋相。中二:先舉所請境;後「而我」下,正明請法。
三「如是」下,總結無盡。
第七復次,請佛住世行。
初標名者,即是勸請別義。
二「所有」下,釋相中,標從勝說,但請如來。釋從通意,三乘皆請。
三「如是」下,總結無盡。
第八復次,常隨佛學。此下三段皆是迴向,前二即迴向中別義,故下偈中第七行竟便標迴向,欲収此二屬迴向故。若別說者,即是所修二利行體,亦是別說所迴善根。今此標名,義同等一切佛迴向,亦自利行。
二「如此娑婆」下,釋相。於中二:一學本師、二例一切。前中亦二:先明所學,後辨能學。前中又二:先明因行;後「乃至」下,辨果行用。後「如是一切」下,辨能學。二「如今世尊」下,例一切佛。三「如是」下,總結無盡。
第九復次,恒順眾生。
初標名,謂隨順眾生種類根性饒益成就,即利他行。
二「謂盡法界」下,釋相。於中二:一正明,二徵釋。前中亦二:先所順眾生四生九類,義見普救夜神;後「如是等類,我皆於彼」下,正明隨順。
二「何以故」下,徵釋。文分為二:一令佛喜故、二增大悲故。
今初。先徵意云:但佛應順,何要順生?釋意云:若順眾生則為順佛,若不順生,佛不歡喜。
二「何以故」下,徵增大悲故。於中二:先徵,後釋。今初。徵意云:生佛懸隔,何以順生諸佛歡喜?後釋意云:佛以大悲而為體性,若不順生,不合佛體。
文中三:初法說,二喻明,三法合。
今初。大悲為體者,標示同體大悲。故〈出現品〉云「如來成正覺時,普見一切眾生成正覺,乃至普見一切眾生入涅槃,皆同一性。」以了眾生皆無性故,大悲相續救護一切。
二「譬如曠野」下,喻明生死懸絕。逈無所依名為曠野,不生善法喻以砂磧,佛菩提法如大樹王,智慧禪定猶如枝葉,菩薩依學況之以華,諸佛證此目之為果,一切眾生以為其根,以大慈悲而為其水,水滋樹根華果繁茂,悲念萬類成佛果因。合文備矣。
次「生死曠野」下,合。於中四:一正合略,不合枝葉;二「何以」下,重徵釋;三「是故」下,結成;四「善男子!汝於」下,結示令知。
三「菩薩如是」下,總結無盡。
第十復次,明迴向行。
初標名。迴謂迴轉,向謂趣向。迴己修善向於三處,謂實際、菩提及與眾生,除狹劣障,生廣大善。
二從「初禮拜」下,釋相。於中二:先明所迴善根即前九門;後「皆悉」下,正明迴向。此中正明迴向眾生令成菩提,即向菩提盡於法界,義同實際。所以要此三者,凡是菩薩必大悲下化、大智上求,而離眾生及菩提相。又此三者其必相資,一即具三,方成其一。謂為證實際須向眾生,以化眾生成其自利,斷障證真故亦向菩提,速證菩提具一切智,斷於二障方窮實故。餘二准思。
更以類取,略有十意,謂依三法故、滅三道故、淨三聚故、顯三佛性、成三寶、會三身、具三德、得三菩提、證三涅槃、安住三種祕密藏故。言三法者,即體、相、用,亦三般若。謂向實際,依於體法;向菩提者,依於相法;向眾生者,依於用法。餘九三法,次第准知。
文中二:先願離苦成善,乃至涅槃;後「若諸眾生」下,發心代苦。苦由業生,何能代之?略有七意:一起悲意樂,自超凡境,事未必能。二修諸苦行,後能與物為增上緣,即名代苦。三留惑潤生,受有苦身,為物說法,令不造惡,因亡果喪,即名為代。四若見眾生造無間業,當受大苦,無異方便,要須斷命,自墮地獄,令彼脫苦,即名為代。五由初發心,常處惡趣,乃至飢世,身為大魚,即名為代。六大願與苦,皆同真性,今以即真大願,潛至即真之苦。七法界為身,自他無異,眾生受苦,即是菩薩。上七義中,初唯意樂,次二為緣,次二實代,後二理觀。然約有緣,方能代耳。
三「菩薩如是所修」下,總結無盡。
[○@、]第四「善男子!是為」下,結益令知。
[○@△]大文第二。「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下,顯經勝德分。於中分二:一校量聞德;二「或復有人以深信心」下,顯餘行德。
於中亦二:一總明法行,略說功德;後唯明一行,廣說功德。
今初。言法行者,總有十種:一書寫、二供養、三轉施、四聽聞、五披讀、六受持、七開示、八諷誦、九思惟、十修習。今但有四,謂:一受持、二讀、三誦、四書寫。兼前聽聞,唯舉五行,「乃至」二字,義攝所餘。言略說功德者,唯說離惡,亦即現報。
二「是故,若人誦此願」下,偏舉一行,廣顯眾德,舉一例餘。於中分二:先一句舉一行;後「行於世間」下,辨德。具多勝德,不出五果。文分為三:第一通明五果、第二別明淨土果、第三究竟成佛果。
前中分五:一明增上果,有增上用故;二此「善男子!善得人身」下,等流果,亦滿普賢功德行故;三「若生人天」下,異熟果,乘因感果故;四「悉能破壞」下,士用果,有菩薩用故;五「悉能解脫」下,離繫果,八支聖道滅煩惱故。
二「又復是人臨命終時」下,別明淨土果。於中二:先顯法功能,後別明勝果。
今初。謂報盡捨命,一切不墮,唯此願王引生淨土,同《無常經》「眷屬皆捨去,財貨任佗將,但持自善根,險道充粮食。」
後「到已即見」下,別明勝果。於中亦二:先正化生,亦異熟果,乘此善因,淨土生故;後「得授記已」下,利生大用,亦士用果。
三「不久當坐」下,究竟成佛果,亦離繫果,究竟離故。然前段中,初一現果,今此成佛即後報果。中間諸果皆是生報,唯一論行,五果具足,三報昭彰,終至菩提,于何不習?
[○@△]大文第三。「善男子!彼諸眾生」下,結勸受持分。於中三:初結前勝德,上猶略歎,今說無盡;次「是故汝等」下,正明勸持,通十法行;後「是諸人等」下,重舉勝德,慇懃顯德,意在勸持。然此一卷,文少義豐,寔修行之玄樞,乃華嚴之幽鍵,功高德遠,何不修持?西天道流,未有不習也。
[△@○]第二「爾時,普賢」下,偈頌總有六十二偈,亦分三段:第一五十二偈,頌前正示普因;第二七偈,頌顯經勝德;第三三偈,頌結勸受持。
[○@、]初中有二:先別頌十門,後一偈總頌無盡。
前中,文但有八,後三合故。初有二偈頌禮敬諸佛。於中,初二句頌所禮;次一句能禮;次句明周遍;次句辨遍因;後三句別顯禮相,謂一一佛所各有多身,一一己身能起多禮。故晉經云「一一如來所,一切剎塵禮。」二有二偈頌稱讚諸佛。三有三偈頌供養如來。此中唯說本行供養,不頌校量法供養勝,豈得唯舉劣供養耶?明知長行校量本行。四有一偈頌懺悔惡業。五有一偈頌隨喜功德。六有一偈頌請轉法輪。七有一偈頌請佛住世。八「所有禮讚供養福」下四十偈,合頌後三,以後三行皆迴向故。八、九但是迴向別義。八隨佛學,是向菩提,通於二例。九順眾生,是向眾生,一向利他。故此三門不相捨離。
文中二:先三十六偈合頌三門,後四偈願生淨土。
[△@●]前中三:初一偈總標迴向;二三十四偈別頌三門;三有一偈結皈迴向,彌顯三門皆迴向也。
[△@⊙]今初。以該八、九,故不依前。次三句,牒前所迴善根。八、九二門屬迴向故,但牒前七。第四一句,正明迴向。略舉二處,實際、離相遍該於二,在無盡中。
[△@⊙]二三十四偈別頌三門,即分為三。雖同迴向,長行既開,故略標別義。
初二偈頌隨如來學。
二有二偈頌恒順眾生,以順眾生即順諸佛,故先舉諸佛。又佛坐樹下,為化生故,故晉譯云「如來坐道場,菩薩眾充滿,令十方眾生,除滅諸煩惱。」明知相連。
三「我為菩提修行時」下,三十偈頌前迴向,前略今廣。此下大願,亦是伽陀。然迴向與願,大同小異。異謂迴向要有所迴,發願無善,亦可要誓。言大同者,十迴向位,大願為體,總願、別願皆迴向故。今此即是迴向大願。
文有十願,全同初地,但次不同。彼中次者:一供養願、二受持願、三轉法輪、四修行二利、五成熟眾生、六承事、七淨土、八不離、九利益、十成正覺。
今次如經,文分為二:初二十二偈別發大願,後有八偈總結大願。
[△@、]前中十願,即為十別。
第一二偈,明受持願,亦名護法願。故《十地經》云「願受一切佛法輪,願攝一切佛菩提,願護一切諸佛教,願持一切諸佛法。」今文初句攝菩提,次句持佛法,次二句護佛教。修行戒行,為護行故。破穿之義,已見上文妙住章中。後偈願受一切佛法輪,即是如來以一切音而說諸法,今能遍受。故上經云「能令三界所有聲,聞者皆是如來音。」
二有二偈,修行二利願。於中一切妙行皆成就者,此是總句,謂廣大無量世出世間種種行故,亦行方便。餘句為別。初句行體,即十波羅蜜除蔽清淨。第三句是行業,以十度行淨十種蔽,助真如觀淨十障故。𠝶後偈行相,於諸惑業得解脫者,即出世間行及魔境界。世間道中得解脫者,即世間行。猶如蓮華及日月喻,雙喻二行處於世界猶如虗空,亦如蓮華不著水故,身心清淨超彼岸故。上之七句皆是能增長行。第二句是所增長心。由依此義,此行亦名心增長行。故〈十地〉云「令其受行,心得增長。」
三「悉除一切惡道苦」下,有二偈成熟眾生行願。第五句總,餘句為別。初句離苦,因果皆離;次句得樂,乃至涅槃;第三竪長;第四橫遍;後三句總結長時所成因果,即《十地經》令安住一切智智道。
四有二偈,明不離願。謂願於一切眾生恒不離佛及諸菩薩,得同意行故。亦名心行願,願不離一乘故。初句為總,同志一乘故;餘句為別。於中,先三句自分行同。意業同者,平等一緣故;身業同者,同得如意神通故;語業同者,同說一味法故。上即三輪同。一切行願同者,若福、若智,萬行皆同。後一偈勝進同,以更成益復顯示故。
五「願常面見」下二偈,供養願,願供勝田故。第三句,為總興廣大供故。大有六種:一心大,無疲厭故。二供具大,財、法、正行皆具足故。財供攝在總句,法正行即第五、六句。三福田大,即初二句。四攝功德大,即第七句中,究竟普賢道是勝功德故。五因大,即第七句中「清淨」二字,如空清淨,為無常果及常因故。六時大,即第八句。
六有二偈,明利益願。願於一切時恒作利益眾生事業,無空過故,亦名三業不空願。前偈修福智等為不空因,獲無盡藏是不空果。謂蹔見身則必定佛法,蹔聞音聲則得實智慧,纔生淨信則永斷煩惱,得如大藥王樹身、得如如意寶身,名功德藏。後偈利益時處,謂遍於時處求能益法利眾生故。故《地經》云「乘不退輪修菩薩行。」今見諸佛演菩薩行,即乘教輪修菩薩行。
七「普盡十方」下,有三偈明轉法輪願,亦名攝法。上首謂佛轉法輪願,皆攝取而轉受故。文中,初偈轉法輪處苦,據有修行言,合屬前段為修行處。前已有處,此中晉譯及興善本皆無修行,故屬此段。次一偈能轉圓音。次二句轉法輪時。第十一句所轉法輪。末後一句即能攝方便。
八有二偈,明淨土願,願清淨自土,安立正法及能修行諸眾生故。略無淨土之言,以影在後段故,而具淨土七種淨義。初偈即同體淨,以同法性故,令一多互相即入。今文雖辨念劫圓融,意取持中圓融之剎。
二有半偈明自在淨,如摩尼珠,美惡斯現,自在圓通。是故文云「於一念見舉其佛」者,顯是佛土。
三亦常入佛境界中者,即是因淨。因有二種:一者生因,謂六度等,如《淨名》說。二者依因,此復有二:一鏡智淨穢,為土所依;二後智通慧,為土所依。此二皆是諸佛境界。又境界者,即是相淨,謂七珍等。
第八一句攝於三淨,謂四以「如幻」二字即是果淨。果亦有二:一所生果,即是相淨,略在境界,廣則影在後承事中;二示現果,臨機示現,故云如幻。
五解脫威力即受用淨,謂受用淨土離過成德,如用香飯得三昧等。今解脫煩惱即是離過,道力之能即是成德,故《地經》云「成就清淨道。」
六梵本此句無「及成」字,有「眷屬」字,即是住處。眾生淨人,寶為嚴故。
九「於一毛端」下,有二偈明承事願。願往諸佛土常見諸佛,恒時敬事聽受法故。第八句為總,餘皆是別。初之一偈即承事處。初二句通是真實義相,互相涉入如帝網故。就中,三世莊嚴剎即一切相,淨土體相有差別故。第三句即無量相,謂前二相遍十方故。其第四句辨能知見,故《地經》云「智皆明了現前知見」,明唯智知非識境故。故梵本云「我甚深入莊嚴剎。」深入有二:一智深入、二身深入。入彼莊嚴剎中,承事如來非嚴淨彼。若去「而」字,下加「剎」字,理無違矣。第五一句所承事佛,所有佛故。六、七二句即承事時,八相時故。《地經》之中但列土相,殊闕此經。
十有三偈,成正覺願,願與一切眾生同時皆得無上菩提,恒作佛事故。文有十二力:前九明業用,後三結因成果。前中九句有其七業,前之六句力字居中。
一初句即自在業,以神通力普周遍故。
二一句示正覺業,不離一毛端處,而於一切處八相成道,故名普門。合云以大乘力遍普門,謂大乘稱理互相即入而普遍故。
三次三句即說實諦業,謂說實諦令物悟故。文中通舉說德及益,謂:一以智行力內滿功德、二以大慈力普覆而說。故梵本云「以智行力功德滿,以大慈力覆一切。」後句以福德力遍清淨,即是自他離障亦說之益。
四次第六句即證教化業,說自所證以化物故。謂以菩提智契涅槃理,故無所依。梵本云「以智慧力無所依。」
五一句種種說法業,具足定慧方便等故。
六一句不斷佛種業,積集菩提,佛種豈斷?
七一句法輪復住業,依大智慧能淨一切諸善根故。
後三句結因成果,由內伏煩惱、外降諸魔,普賢行圓故成菩提。亦可後三復為三業以成圓十:八摧滅煩惱業、九降伏魔怨業、十普圓勝圓業。
[△@、]第二有八偈,總結大願。於中二:先有三偈總結十願,後有五偈結歸二聖。
今初。前之八海結前九願,後之一偈結正覺願。前中謂:一淨土願;二成熟眾生願;三轉法輪願;四受持願;五修行二利願;六利益願,由願圓故;七有二願,「親近」二字即承事願、「供養」二字即供養願,諸佛海言通上二願;八即不離願,不離同志,故長時無倦。後偈結正覺者,以三世因圓,正覺果滿故。
二「一切如來」下五偈,結歸二聖及攝所餘。歸二聖者,謂普賢、文殊,彰行所屬,亦即釋成普賢行願,名法門主故。言攝所餘者,謂餘不說一切大願,是故文云「一切願海」,即同《地經》「如是無量百千萬億阿僧祇大願。」
文中二:初二偈偏同普賢,後三偈雙齊二聖。
今初。所以同者,普賢行故、稱法界故。言長子者,最尊勝故。〈出現〉亦云「誰是如來法長子」故。若表法者,即表法界,先萬物生無過此故。如有偈言「普賢真身遍法界,能為世間自在主,無始無終無生滅,性相常住等虗空。」既無有始,則是長義。不捨因行,故為佛子。但云同等,非但無量阿僧祇願,如法界量無盡行願皆悉願同。
後三偈雙同二聖者,文殊表解,解發願故;普賢表行,依解起行故。故願與行分屬二聖,理、實皆通。又表理、智一相契合,行、願相扶,所以雙同。
[△@⊙]第三一偈結皈迴向者,上來諸願皆屬迴向,彌顯三段皆屬迴向。
[△@●]第二「願我臨欲」下,四偈願生淨土,全同長行,顯經勝德轉生之益。此令起願,彼約說益,為意不同。然准興善三藏所譯,從「文殊師利勇猛智」下兼此四偈,並在顯經勝德之末、末後二偈之前,即頌長行。則此下十二偈,並頌顯經勝德,應分為四:初五偈頌生淨土,次二偈頌校量聞經功德,次四偈頌通顯五果,後一偈頌究竟果。即應改於「願我」二字為「是人」字,則無惑矣。今且依文,文則可知。不生華藏而生極樂,略有四意:一有緣故、二欲使眾生歸憑情一故、三不離華藏故、四即本師故。
[○@、]第二一偈,總頌十門。總結無盡,亦別屬十願、十無盡句。
第二「十方所有」下七偈,頌顯經勝德,文亦分二:先有二偈頌前校量聞益,後五偈頌通顯諸行益。
長行有三:一通明五果、二別明淨土果、三究竟菩提果。
其生淨土,在前願中,但頌初後,即分為二:前四偈頌通顯五果,後一偈頌究竟果。
今初。文具五果:初偈增上果,次偈等流果,次偈離繫果,次半偈異熟果,後半偈士用果,後一偈頌究竟果,可知。
[○@、]第三三偈,頌結勸受持。初半偈結前諸行,次一偈半重顯勝益,後一偈結成迴向普及眾生。
△第三「爾時,普賢菩薩」下,結說讚善,乃是義生。此會入定,未有佛說。古德共立,佛令頓證。
◎大文第三。「爾時,世尊」下,流通分。於中二:先指所說法,後時眾受持。
今初。向普賢說,已是義結。今云佛說,亦是義生。意欲總該,亦有二意:一此之一會,佛為會主,雖諸善友以總該別,亦屬佛說;二遍該九會,以皆不起菩提樹王,遍一切處,一時頓說。向見普賢在菩提場,攝末皈本,以本該末,並為佛說。
二「文殊師利菩薩」下,時眾受持。於中亦二:先列能持眾,後總顯受持。
前中三:一列菩薩,次列聲聞,後列雜類。
今初。文有四類:前之二類多在此會。第三普賢,義通常隨,則遍該九會。第四種種世界普來集會,迹通二義:一是前來遠集新眾;二通九會,集有遠近,而梵本無文。
二「大智舍利弗」下,列聲聞眾,唯局此會。
三「並諸人天」下,列雜類眾。
二「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彰其信受通前諸眾。然此流通偏通第九,若通九會,於理無違,何必將斯要該九會?又准前例,說法之後尚闕現端及證成等,但案梵文足有終始。
貞元新譯華嚴經疏卷第十
此疏十卷之內,始五卷不慮自栂尾奉感得之,為具一部。末五卷借諸人之筆功,奉終全部,為如意輪院常住所安置也。今年御堂新造之刻,並造佛之務,勵書寫之志。冀佛教傳持,而學林枝茂;佛閣不朽,而香華不怠。爰光經苟依所望,難點止書。外題雖恐惡翰,只仰結緣而已。
應永年九月十六日,金剛佛子澄賢夏藹十生,年十六。
一本奧記云:
右正元華嚴疏二十卷,大藏闕亡有年所矣。紹興己巳,圓證大師義和得之於梁公,御藥鼎來吳江例囊并勸緣鏤板,纔辨十二卷。先公知府良中因過師談華嚴,得疏讀之,不能去手,欣然囑師足其八卷,又得綱要,且欲手書,未幾傾背,俱不及成。溥等痛心泣血,追述先志,亟命刊印,式遇外除,飯僧徧施,闡揚佛旨,普益後人,福利所皈,畢助超往。
紹興二十五年十月十一日,孤哀子溥、𤀹、溉、濯泣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