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緣生論
大乘緣生論一卷聖者欝楞迦造
緣生三十論本竟。
緣生三十論,我當隨順次第解釋。
從一生於三者謂無知,此無知者說名無明。於苦集滅道中不覺知故名為無知,由故則有福、非福、不動,說名三行。及身行、口行、心行等從其轉生。從三轉生六者,從三行生六識身,所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六二者,彼六識身轉生二種,所謂名、色。二更六者,名色二種轉生六處,所謂眼處、耳處、鼻處、舌處、身處、意處。從六亦生六者,從彼六處轉生六觸,所謂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意觸。
從六有於三者,從彼六觸轉生三受,所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此三復有三者,還從彼等三受轉生三種愛,所謂欲愛、有愛、無有愛。從三復生於四者,從彼三種愛轉生四取,所謂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從四復生於三者,從彼四取轉生三有,所謂欲有、色有、無色有。
從三生於一者,還以彼等三有作緣,生當來一種生。彼一復生七者,還從一當有老、死、愁、歎、苦、憂、惱等七種。於中所有苦牟尼說皆攝者,於中無明為始、苦為終,無量種苦,世尊略說皆此所攝。
十二種差別智士說為空者,此無知等差別有十二支,彼一切皆自性空,應當知如此所說唯是空。法從空生、空從法生,法由緣生支法故。應當知十二法者,若以次第生支力故,彼十二法如是應知。彼中迷惑相者是無明,彼行句處積集當有相者是行,彼識句處次受生支轉出相者是識,彼名色句處名身色身和合相者是名色,彼六處句安置根相者是六處,彼觸句處眼色識共聚相者是觸,彼受句處愛非愛顛倒受用相者是受,彼愛句處無厭足相者是愛,彼取句處執持攝取相者是取,彼有句處名身色身相者是有,彼生句處蘊生起相者是生,彼老句處成熟相者是老,彼死句處命根斷者是死,彼愁句處怱遽相者是愁,彼歎句處哭聲者是歎,彼苦句處身逼惱相者是苦,彼憂句處心逼惱相者是憂,彼諸熱惱句處損害相者是惱。
於中無知者是無明,業者行,識者是了別,名色五蘊聚,根者是處,三和者是觸,領納者是受,渴者是愛,取者是執持,受用者是有,起者是生,熟者是老,後邊者是死。
又此等差別相攝,我當次第說之。於中煩惱業差別。
三煩惱者,無明、愛、取。二業者,行,有。七報者,識、名色、六處、觸、受、生、老死等。此十二法三種所攝。又時差別。
無明、行初二種過去時,生、老死後二種未來,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八種現在時。
又此等各各次第相生。
煩惱、業、報三種如前所說。由彼煩惱故有業,由業故有報,還由報故有煩惱,由煩惱故有業,由業故有報。
若其此心無煩惱染則不集業,若不作業則不受報,若滅報者亦不生煩惱,如是此三各各寂滅。
又此等有因果分。
五種因名為煩惱業者,如前所說,無明、行、愛、取、有是也。七種果轉生者,亦如前所說七種苦,所謂識、名色、六處、觸、受、生、老死是也。
又此因果二種空。
若此所說因果二種,於中若因空果亦空,果空因亦空。因空因亦空,果空果亦空,於此四句際當與相應。
世中四種支因果合故有者,所說三世五種因,共七種果,總略為四種,次第有四種分。於中無明、行,過去時二法為初分。識、名色、六處、觸、受,現在時為第二分。愛、取、有,亦是現在時為第三分。生、老死,未來時二法為第四分。此謂四種分也。煩惱業果結許為六分者,煩惱、業、報三種,結為二根,則為六分。於中無明乃至受以無明為根,愛乃至老死為愛根。無明根中無明是煩惱分,行是業分,識、名色、六處、觸、受是報分。愛根中愛取是煩惱分,有是業分,生、老死是報分。
又節分總略。
有節為本,發起二節,所謂有、生兩間是第一節,行、識兩間是第二節。此二節並為業果節。受、愛中因果共雜是第三節。此之三節,復為四種總略。無明、行二種是第一總略。識、名色、六處、觸、受五種是第二總略。愛、取、有三種是第三總略。生、老死二種是第四總略。此謂三節及四總略。
又此等法中位時差別。
法者,無明、行說為二種。識、名色、六處說為三種。觸、受說為二種。愛、取、有說為三種。又二者,生、老死說為二種。此等五法,是苦位中作者、胎藏、境界、發轉、出生、於中流行,如數當知。於中無明、行二種說為苦位中作者,識、名色、六處三種說為苦位中胎藏,觸、受二種說為苦位中境界,愛、取、有三種說為苦位中發轉,生老、死二種說為苦位中流行。
又果差別。
如前所說,此無明根及愛根,於無明根初分中迷惑發起報等流,名四種果。一一三二數分之道,隨其次第當與相應。於中無明是迷惑果,行是發起果,識、名色、六處是報果,觸、受是等流果。
復有餘殘果。
如前所說第二愛根分中,熱惱、缺短、轉生、等流果等,隨其數分二一一一,於此法中當與相應。於中愛取是熱惱果,有是缺短果,生是轉出果,老死是等流果。如是此等則有八果。
如是無明古譯無明,今無知乃正也為初,老死為後,有十二支,和合勝故各各緣生。而無眾生、無壽命、空無,以慧應知。於中無眾生者,以不牢固故。無壽命者,以無我故。空者,無作者,以無作者故。
無知是無我。此中無知是無我所,以無我故無我中無無知。四種無知無我所中亦無無知空。如四種次第無知空,如是行等餘支亦皆是空,應當知之。
有是常執、無是斷執,此二邊由此生,緣故生彼。彼諸有中,若離二邊即契中道。若不知此是義,則諸外道墮於二邊。若覺悟已是則一切諸佛,如佛於世間能成就非餘。
彼亦是此中道覺已,於諸眾中,佛說無我無我所。汝等比丘當知,謂著我我所,愚童凡夫寡聞之類。隨假施設中復我及我所。比丘生時但苦生,滅時但苦滅。如城喻經中導師已說義。又:
於前所說緣生若有正知,彼知無異。彼復何知?謂知於空。緣生若不知亦不知空者,於此緣生若其不知,亦於彼空不能解入應知之。
於空若起慢則不厭,若起空慢則於五蘊中不生厭離。若有彼無見則迷緣生義者,若復由於無見迷此緣生義故,則於四種見中隨取何見,一者斷見、二者常見、三者自在化語、四者一切宿業作。
緣生不迷故離慢彼知空者,於前所說各各緣生中若無迷心,及於執取我我所中若得離慢,彼則如法能入於空。及厭於蘊故不迷於業果者,五蘊中執取我我所故,則遍世間輪轉不息。於彼蘊中厭離故,於業果相續則無顛倒亦不迷惑。
業作緣續生亦非不緣此者,煩惱業報如前所說,彼以如是善不善業,推遣眾生傍及上下相續而生,若非此業則不作緣。若不然者,則不作業受報、已作業而失。空緣當有此業報受用具者,若由此等善不善業有報受用,自性是空、本無有我,作緣發生彼性空亦應當知。彼義今更略說。
無明為初、老死為後,是十二支緣生差別,如前所說。彼中三是煩惱,二是業,七是苦,皆已攝入。
無明、愛、取三種所生行有二種,彼二所生識、名色、六處、觸、受、生、老死七支。彼七支中如前所說還生三種,彼三復其二更七。是故二種次第不斷,此之有輪如是轉。
因果生諸世無別有眾生者,無明、行、愛、取、有五種名因,識、名色、六處、觸、受、生、老死七種名果。此等所有普遍世間,若我、若眾生、若壽、若生者、若丈夫、若人、若作者,是等分別唯虛誑,應當知之。彼云何生?唯是於空法還自生空法,謂自性空中假名煩惱業果,唯有空假名煩惱業果法生,此是其義。
若有煩惱則有種種無量業,及種種業所生果報,彼皆因共緣,應當知之無有一法無因緣者。又為明彼義,今更說譬喻。
如誦,有教誦者、受誦者,所有教誦不移轉受誦,何故教誦者仍安,安故其教誦者亦不相續。何以故?自不自故。如燈次第生,非是初燈移轉,亦非第二無因而生。如是印與像二種、面與鏡二種、音與響二種、日與火二種、種子與芽二種、醋與舌唌二種。二種此等所有皆不移轉,亦非不生,亦非無因而生。彼二種五蘊相續次第轉,非初蘊而移轉,而第二蘊亦非不生,亦非無因而生。智者於此蘊相續次第不移轉,應當正觀。又內外相應有十種,皆當知。於中外十種者,一者非常故、二者非斷故、三者不移轉故、四者因果相繫無中間故、五者非彼體故、六者非別異故、七者無作者故、八者非無因故、九者剎那滅故、十者同類果相繫故。彼外所有種子滅無餘故、非常牙出生故、非斷種子滅無餘已、其牙本無今有生故、不移轉彼所相續無有斷絕因果相繼故、無中間種子牙差別故、非彼體從出生故、非別異因緣和合故、無作者種子為因故、非無因種子牙莖枝葉花菓等展轉相生故、剎那滅甜醋醎苦辛澁隨因差別果轉出故。同類果相繫,於中內十種者,一者死邊蘊滅無餘故非常;二者得次生支蘊故非斷;三者死邊蘊滅無餘已次生支蘊本無今有生故不移轉;四者蘊相續無有斷絕,因果相繼故無中間;五者死邊次生支蘊差別故非彼體;六者從彼出生故非別異;七者因緣和合故無作者;八者煩惱業為因故非無因;九者迦邏羅、頞浮陀、箄尸、伽那、奄佉、出胎、嬰孩、童子、少年、長宿等,展轉相生故剎那滅;十者善不善薰。隨因差別果轉出故,同類果相繫。
又有三偈:
於中無明、行、愛、取、有是為集諦,識、名色、六處、觸、受、生、老死是為苦諦。彼十二支,道諦者令彼滅證方便,所謂念處、正勤、如意足、根、力、覺支、八聖道名為道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