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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林象器箋 卷17

無著道忠著

禪林象器箋

第十七類 諷唱門

●諷經

敕修清規祈禱云。鳴鐘集眾。諷經。

南禪規式。夏中罰不赴諷經者。法云。籤書眾僧雙字名。實筒。每日勤行時。堂司行者。置籤筒於佛前。諷經畢。住持指筒。堂司行者。取筒振掉三。而至住持前。維那出班。至住持右邊。住持抽籤度之。維那接之。呼所書名三度。若無答者。則知不赴。乃以籤度聽叫。不赴人。上方丈乞籤。若懈及數回。則住持小片紙。書罰金式。貼佛殿柱。罰金壹片。懈者納之方丈。

●六諷經

忠曰。每月兩回。六諷經。謂初二日土地。初三日祖師。初四日火德。初五日韋天。初六日普菴。初七日晚鎮守。自十六日。至二十一日。亦如上次第矣其初二及十六土地諷經。見幻住清規。自餘未得中華書所載。又未知此方何人肇製也。

●二日。十六日。土地諷經

幻住清規云。每月初二十六。是眾聖衙會之辰。常住營備香華燈燭。茶果珍羞。就土地堂。鋪設供養。大眾諷楞嚴咒。

興禪護國論云。土地神事。謂每月初二十六兩日。諸神法施。隨處不同。

忠曰。禪林土地諷經。用此日。而榮西時。已立規焉。

●每日三時諷經

忠曰。每日。粥罷。齋罷。放參罷。此三時。上殿諷經也。蓋粥前坐禪。不可諷經。齋前亦坐禪。不可諷經。故敕修清規亡僧云。齋粥殿堂諷經罷。及放參罷。首座領眾。至龕前。維那舉大悲呪。

備用清規日用清規云。食訖。鳴槌一下。住持下地。次第挂鉢出堂。上殿諷經。

祖庭事苑云。日晡念誦。謂之晚參詳小參處。

無住雜談集云。東福開山聖一。常令眾早朝誦楞嚴咒。日中諷尊勝陀羅尼渡宋僧啟曰。若依宋地規。則此山。事行多矣。師曰。宋地僧專修坐禪。四時坐禪外。更有常坐者。故事行少矣。如日本僧。疎于定坐。若不修誦咒。何以消信施。或修禪如宋土。則止諷誦。亦可也。尊勝咒功德。消信施。見于其經。

夢窓國師夢中問答集云。唐土禪院。每朝粥後。唯誦大悲咒一遍耳。蓋坐禪為急務故。若誦楞嚴咒。名為楞嚴會。亦是近代始起。然但於夏中矣。每晚誦楞嚴咒。名放參者。日本始行。如唐土放參。別有規矩。建長寺。本無日中諷經。弘安年中。有蒙古襲我之流言。日中始。誦普門品。以禱寧謐。自此為永式。遂成朝中暮。三時勤行。雖非宗意。慣習既舊。後代長老。不得停罷焉。雖然末世僧。多懶惰。不勤禪坐。苟有此輩。則徒略諷誦。無益。且當負彼重世法。好祈禳。檀主之意。故禪院。不可缺三時諷經。其回向意。專祈天下太平。檀信安穩耳矣。

㧞隊和尚和泥合水云。教家未聞有誦經咒。成佛道之理。况乎禪宗。若依看經成佛。則世尊用六年端坐為什麼。何禪錄。載事三時勤行耶。原之。日本弘安年中。有蒙古襲我之說。時官家。令佛寺。行祈禱。此為濫觴矣。山僧熟思。者般實非祈禱。却是佛法王法。衰替因緣也。其故何。謂若不為如此勤行。乃至俗學文筆費時日。直從出家本志。放下一切。單單以坐禪行道。為專要。扶豎教外別傳宗猷。則應當佛法王法繁興。師檀同游戱解脫大海。然則諸神加擁護。天龍生欣悅。魔外悉屈伏矣。現當二世祈禱。何以加焉。

忠曰。朝午諷經。敕修亡僧章。可以為證。晡時諷經。事苑文可以為證。然則中華亦有三時諷經夢窓所議。蓋在日本以此為專行。不務坐禪乎。

●日中諷經

忠曰。中華齋罷諷經。可在日中。見三時諷經處。如日本日中諷經。正在齋前。

義堂日工集云。府君赴西芳精舍。臨齋。君就于僧堂。聽眾僧誦金剛經云。每寺如是乎。余曰。日本號日中諷經者。昔為外國敵來襲建長寺始誦法華普門品。爾來每寺。或誦金剛法華圓覺等經。今天龍臨川等。則以南禪為準。等持則讀圓覺經。君信心增發。形於面貌。

●半齋諷經

舊說曰。早粥已過。午齋未及。在其中間諷經。故曰半齋諷經。又見節時門。半齋處。

敕修清規達磨忌云。堂司行者覆。來日半齋。各具威儀。散忌諷經。

●臨齋諷經

舊說曰。祖師半齋諷經。亡者臨齋諷經。臨齋者。臨午齋之時也。又見節時門。臨齋處。

●結緣諷經

敕修清規開山。歷代祖忌云。或鄉人。或江湖。舉咒。

解者曰。結緣諷經也。

●念誦

覺苑大日經演密鈔云。梵語瞿醯。此云念誦。

忠曰。今禪林念誦。謂念十佛名也。 三八日念誦見節時門。三八日處。

敕修清規念誦云。維那先離位。至門首。向住持立。合掌念誦。上八中八云云下八云。白大眾。如來大師入般涅槃。至今大元重紀至元元年。已得二千二百八十四載。是日已過。命亦隨減。如少水魚。斯有何樂。眾等當勤精進。如救頭然。但念無常。慎勿放逸。伽藍土地。護法護人。十方檀那。增福增慧。為如上緣念。清淨法身。十號云云。

忠竊按。下八念誦。本於西竺法。何以知之。中論吉藏疏云。外國祇洹精舍銘。出在古涅槃經後。載之云。佛正法千年。像法千年。末法萬年。天竺朝夕。眾中恒唱此事云。佛法若千年已過。佛法欲滅。老死至近。宜須精進。

每日念誦。於食時念之。 大鑑小清規。維那須知法曰。凡齋粥二時。僧堂念十佛云云。先出聲念逐日小回向。滿堂聞回向聲。次大出聲。念十佛名。多有維那。不依唐僧說堅執日本古例。不念小回向云云逐日回向。如彼。文繁不錄。

傳燈錄。甘贄行者章云。於南泉設粥云。請和尚念誦。南泉云。甘贄行者設粥。請大眾。為貍奴白牯念。摩訶般若波羅蜜。甘乃禮拜。便出去。南泉却到廚內。打破鍋子。

●十佛名

舊說曰。凡十念之稱。可通一切佛號。然道安所制。食時十念。特稱為十念矣。即今十佛名也。十是存大數。實佛名不到十。或復除阿彌陀大勢至。拘十句之數。非也。釋迦是穢土佛文殊普賢。其弟子而表理行。彌陁是淨土佛。觀音勢至。其弟子而表悲智。此六名。淨穢相待而標舉。已取伴之觀音。豈可去主之彌陀耶。凡釋迦現穢國。教眾生。厭此求彼。彌陀居淨邦。迎眾生接取不捨。此謂遣迎矣。而今之揀意。亦在此。故彌陁勢至。不可除也。又彌勒是穢土東宮。觀音勢至。是淨土東宮也。若然則可配于何位次。偶覽一書。彌勒次云。極樂世界阿彌陀佛。又觀音次云。大智勢至菩薩。吳尅己所錄釋道安食時念三寶列次。亦同此吳尅已編釋門正統今本宗鑑述。多資彼。

釋門正統云。佛圖澄有弟子。曰道安。令僧食時念佛。取法。報。見未。攝攝。及二土四大弟子。為十聲。餘為結句也。或者昧之。溺於數。而缺其所念。過矣。

忠曰。法報可知。見現在釋迦。未未來彌勒。二土娑婆極樂。四大弟子。彼土觀音勢至。此土文殊普賢也。攝攝者何。舊說曰。彌陁是攝取不捨之佛。故云攝也。次攝。總攝義。謂十方三世一切諸佛也。

東福雲章慶和尚。製十佛科圖。自述意曰。十佛名。古來諸祖。未檢得本據。明國亦無明答者。予頃。於道安法師傳得之。仍作科線如左。

總念——稽首薄伽婆。圓滿修多羅。大乘菩薩眾。功德難思議。忠曰。上三句。如次佛法僧。

別念
佛
別
法
清淨法身毘盧遮那佛
報
圓滿報身盧舍那佛
應
此土
本師
千百億化身釋迦牟尼佛
補處
當來下生彌勤尊佛
他土
西方無量壽佛
總
十方三世一切諸佛
僧
別
此土弟子
理
大聖文殊師利菩薩
行
大乘普賢菩薩
他土弟子
悲
大悲觀世音菩薩
智
大智勢至菩薩
總
諸尊菩薩摩訶薩
法
摩訶般若波羅蜜

忠曰。彌陁報身。科何為應身謂勝應身也。復觀音補處乎樂土見觀音授記經則彌陁當入涅槃。入涅槃之佛。豈非應身耶。又文殊言大聖者。華嚴演義鈔云。言大聖者。即文殊也。不指其名。直言大聖。今山中稱念。但云大聖菩薩。即舉總稱。別指吉祥耳。忠曰。山中者。謂五臺山也。

又曰。毘盧遮那。此云徧一切處。盧舍那。此云光明徧照又翻淨滿。釋迦牟尼此云能仁寂默翻譯集。

忠曰。律苑事規。載佛名。十方三世一切諸佛下。加大小兩乘毘尼戒藏。一切法寶。大勢至菩薩下。加十方三世諸大菩薩。南山聖師菩薩。大智律師菩薩西天此土傳法祖師。聲聞緣覺。得道真僧。而無諸尊菩薩已下兩句。蓋以古來十佛名。無己宗祖名。所依法名。為闕典矣。

又曰。永平清規赴粥飯法。舉之。加大乘妙法蓮華經一句。古東福寺十佛名。岐陽和尚。勢至下。加聖一國師。

忠曰。十佛名。每日粥飯二時。唱之。道安云。令僧食時念佛止此。已言食時。則粥時飯時。應皆念也。

●五觀

日用軌範。展鉢法云。作五觀想念云。一計功多少量彼來處。二忖己德行全缺應供。三防心離過貪等為宗。四正事良藥為療形枯。五為成道業故應受此食。

忠曰。此全依釋氏要覽所載。而要覽不言出處。行事鈔對施興治篇云。約食時立觀。以開心道。略作五門。明了論如此分之。

行事鈔隨戒釋相篇云。食須觀門五別。一計功多少量彼來處。二自忖己德行全缺多減三防心顯過不過三毒。四正事良藥取濟形苦。五為成道業世報非意。 又對施興治篇云。初計功多少量他來處。智論云。思惟此食。墾植耘除。收穫蹂治。舂磨洮沙。炊煑乃成。用功甚多。計一鉢之食。作夫流汗。集合量之。食少 多。須臾變惡。我若貪心。當墮地獄。噉燒鐵丸。從地獄出。作諸畜生。償其宿債。或作猪狗。常噉糞除。故於食中。應生猒想。僧祇云。告諸比丘。計此一粒米。用百功乃成。奪其妻子之分。求福。故施。云何棄之。二自忖己身德行。毗尼母云。若不坐禪誦經。不營佛法僧事。受人信施。為施所墮。若無三業。知故而施。俱為施墮。比丘強飽食施主食。憍慢意。或自食己食。強飽過分。為施所墮。以其食。亦從施主得故何以故。佛長夜中。常嘆最後限食謂末後减口食。施持戒者。能受能消。施持戒。果報大。破戒果報少如是呵責如上律文。足食已。更強食者。不加色力。但增其患故。不應無度食。三防心離過。明了論疏云。律中說。出家人受食。先須觀食。後方得噉。凡食有三種。上食起貪。應離四事。一喜樂過。貪著香味。身心安樂。縱情取適故。二離食醉過。食竟身心力強。不計於他故。三離求好顏色過。食畢樂於光悅勝常。不須此心。四離求莊嚴身過。食者。樂得充滿肥圓故。二者下食。便生嫌瞋。多墮餓鬼。永不見食。三者中膳。不分心眼。多起癡捨。死墮畜生中。作諸噉糞樂糞等蟲。初貪重故。並入地獄。且略如此。反此三毒。成三善根。生三善道。謂無貪故生諸天。中下二可知。四正事良藥。觀分二。為除故病。饑渴不治。交廢道業。不生新病。食飲減約。宿食消滅。又以二事為譬。初如油膏車。但得轉載。焉問油之美惡。二欲度險道。有子既死。饑竆餓急。便食子肉。必無貪味五為成道業觀。三種。一為令身久住故。欲界之身。必假摶食。若無。不得久住。道緣無託故。二為相續壽命。假此報身假命。成法身慧命故。三為修戒定慧。伏滅煩惱故。持世云。若不除我倒。此是外道。不聽受人一杯之水。佛藏亦爾。必厭我倒。於納衣麤食。不應生著。

佛藏經云。舍利弗。乞食比丘。乞食得已。心無染污。持所得食。從聚落出。在淨水邊。可修道處。置食一面。洗脚而坐。以食著前。應生猒離想。不淨想。屎尿想。臭爛想。變吐想。塗瘡想。猒惡想。子肉想。臭果想。沈重想。又於身中。應生死想。青想。脹想。爛壞想。舍利弗。比丘應生如是想。以無貪著心然後乃食。但以支身除飢渴病。令得修道。應作是念。我食此食破先苦惱。不生後苦。心得快樂。調適無患。身體輕便。行步安穩。又念。食此食已。我應當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無生法忍。舍利弗比丘。如是食者。我聽乞食。舍利弗。若乞食比丘。於所得食生貪味心。以為甘美。而作是念。我食此食。當得好色氣力充盛。不作是念。我食此食勤行聖道。如是比丘。我乃不聽受一飲水。何况飲食。舍利弗。若於食中。不見過惡。不見出道。而便食者。寧自以手割股肉噉。何以故。我聽行者得者。受他供養。不聽餘人經廣說行者得者相大意謂行道者得道者。

忠曰。此經文中。有五觀中。後四觀意。第一觀。依智度論意。又第二觀。所謂德行。乃佛藏得者行者也。德者得也。

瑜伽師地論云。若飲食時。常當安住為療病想。

●咒願

舊說曰。齋粥咒願。前堂首座唱之。粥時咒願云。粥有十利。饒益行人。果報無邊。究竟常樂。齋時咒願云。三德六味。施佛及僧。法界有情。普同供養。

南本涅槃經云。其食甘美有六種味。一苦。二醋。三甘。四辛。五鹹。六淡。復有三德。一者輕輭。二者淨潔。三者如法。粥十利見飲啖門

增壹阿含經云。世尊。告諸比丘。咒願有六德。施主檀越。成就三法。信根成就。戒德成就。聞成就。施物復成三法。物色成就。味成就。香成就。

忠曰。物色。味。香。是咒願六德中三法。亦可稱三德。

禪苑清規赴粥飯云。十聲佛罷。良久打槌一下。首座施食。粥云。粥有十利。饒益行人。果報生天。究竟常樂。又云。粥是大良藥。能除饑渴消一本作除消饑渴。施受獲清凉。共成無上道。齋云。三德六味。施佛及僧。法界人天。普同供養。饡飯云。施者受者。俱獲五常。色力命安。得無礙辯。已上。竝引聲高喝一本作唱也。

南禪規式云。僧堂粥齋咒願。第一座唱之。若闕則書記。或藏主。代之。後堂首座。必不得代之。在後堂故。

釋氏要覽云。十誦律云。佛言。應為施主種種讚歎咒願。若上座不能。即次座能者作。

舊說曰。凡喫食。每三口咒願。此名三口咒願。蓋為防雜念。然機劣不堪。故但於初三口而已。

釋氏要覽云。摩德伽論云。若得食時。口口作念。凡食限三匙為一口。第一匙。默云。願斷一切惡。第二匙云。願修一切善。第三匙云。所修善根。廻向眾生。普共成佛準論須口口作念若省繁但初口三匙總念亦得。

僧史畧云。西域上座。凡赴請咒願曰。二足常安。四足亦安。一切時中。皆吉祥等。以悅可檀越之心也。

忠曰。一切事緣。皆可咒願。如華嚴淨行品。又法苑珠林受請篇。行事鈔訃請設則篇。廣明咒願。無住和尚雜談集。亦詳說。

●唱食

食時咒願。曰唱食。謂唱食之咒願也。或作喝食非也喝食見叢軌門。

敕修清規維那云。俟首座唱食。至第三句。將畢。轉身退。至立僧板頭立。

備用清規維那云。首座唱食。至有無字。朝龕轉身。退立板頭。

敕修清規後堂首座云。如缺前堂。住持別日上堂。白眾。請轉前板。插單唱食。 又法器章椎云。齋粥二時。僧堂內。開鉢念佛。唱食遍食。施財白眾。皆鳴之。

●施食

唱食。又名施食。與施餓鬼食。不同施餓鬼食。見喪薦門。

禪苑清規云。首座施食。粥云。粥有十利云云。齋云。三德六味云云。施食訖。行者喝食入。詳咒願處

傳燈錄睦州刺史陳操章云。一日齋僧。自行食次。曰上座施食。上座曰。三德六味。陳曰錯。上座無對。

●施財

禪苑清規赴粥飯云。維那打槌一下。首座施財。喝云。財法二施。等無差別。檀波羅蜜。具足圓滿。庫頭或維那。次第行嚫。輕手放僧前單上意在恭敬。眾僧合掌受嚫。不得眼覰。及不得將嚫錢。擲被位。作聲。齋畢收之。

敕修清規維那云。若施主齋僧行䞋。徧食椎後。從聖僧後。轉左邊。朝首座問訊。復鳴椎一下而出。為請施財也。

資持記云。達嚫。梵言。此翻財施。世謂以財襯食故名嚫者。不識華梵。又召說法。為施財者並非詳錢財門達䞋處。

聯燈會要甘贄行者章云。甘到南泉。設粥。時黃蘗為第一座。甘云。請施財。蘗云。財法二施。等無差別。甘舁錢出去。須臾復云。請施財。蘗復云。財法二施。等無差別。甘便行錢。

●懺法

釋氏資鑑云。梁武帝妃。郗氏。有三女。帝為雍州刺史。而妃薨。其性酷妬。至是化為巨虵。入于後宮。通夢于帝求功德拯㧞離苦。帝閱大藏。製慈悲懺法。請僧禮佛懺罪。尋化為天人。於空中謝帝。功德已得生天。帝畢世。不復議立后。

南史云武德郗皇后。諱徽。齊建元末。嬪于武帝。及武帝為雍州刺史。殂于襄陽官舍。年三十二。及武帝踐祚。追崇為皇后。諡曰德。后酷妬忌。及終。化為龍。入于後宮。通夢於帝。或見形。光彩照灼。帝體將不安。龍輒激水騰涌。於露井上。為殿。衣服委積。常置銀鹿盧。金瓶。灌百味。以祀之。故帝卒不置后。

歷代三寶紀。大隋錄云。文帝開皇元年。七月制曰。伏惟太祖武元皇帝。間關二代。造我帝基。追仰神猷。事冥真寂。思欲崇樹寶剎。經始伽藍。增長福因。微副幽旨。其襄陽隋郡江陵晉陽。並宜立寺一所。建碑頌德。庶使莊嚴寶坊。比虗空而不壞。導揚茂實。同天地以久長。所以每年。至國忌日。廢務設齋。造像行道。八關懺悔。奉資神靈。

忠曰。懺悔法。追薦先亡。梁隋時已見焉。

神僧傳云。悟達國師知玄。與一僧。邂逅京師。時僧患迦摩羅疾。人莫知其異也。皆厭惡之。知玄視候。無倦色。後別。僧謂知玄曰。子後有難。可往西蜀彭州荼隴山相尋。有二松為誌。後知玄居安國寺。懿宗親臨法席。賜沈香為座。恩渥甚厚。忽膝生人面瘡。眉目口齒俱備。每以飲食餧之。則開口吞啖。與人無異。求醫莫效。因憶舊言。乃入山相尋。見二松於煙雲間。信所約不誣。即趨其處。佛寺煥儼。僧立于山陰。顧接甚歡。天晚止宿。知玄以所苦。告之。曰無傷也。山有泉。且濯之。即愈。黎明童子。引至泉所。方掬水間。瘡忽人語曰。未可洗。公曾讀西漢書不。曰曾讀。既曾讀之。寧不知袁盎殺晁錯乎。公即袁盎。吾晁錯也。錯腰斬東市。其冤何如哉。累世求報於公。而公十世為僧。戒律精嚴。報不得其便。今汝受賜過奢。名利心起。故能害之。蒙迦諾迦尊者。洗我。以三昧法水。自此不復為冤矣。時知玄魂不住體。急掬水洗之。其痛徹髓。絕而復蘇。其瘡亦旋愈。回顧寺宇。莽不復見。因卓菴其處。遂成大寺。知玄感其異。思積世之冤冤。非遇聖賢。何由得釋。因述懺法三卷。葢取三昧水。洗冤業之義。名曰水懺。

釋氏稽古畧云。匡宗大德。諱知玄姓陳氏。咸通四年。制署號悟達國師。總教門事。十二年五月。帝幸安國寺。賜師沈香裝飾寶座。高二丈餘。珍麗絕甚。僖宗中和二年。駕幸蜀。避黃巢至成都。遣御史郭遵。賚璽書。召師赴行在。次年師自成都行宮辭。還九隴山。一珠隆起于左股。楚甚。是曰人面瘡。遇異僧。引水洗瘡。知為晁錯袁盎冤對也。今之水懺三卷者。緣起於師也。師亦自知時謝。右脇安然而逝。師三學洞貫。名葢一時。世稱陳菩薩。

●圓通懺法

六學僧傳隋智顗傳云。永陽王伯智。出撫吳興。就山受戒。且建方等懺法。七日夜。在郡晝治事。夜習觀。顗一日。謂門人智越曰。吾欲勸王修福禳灾。越以為。王已勤於進道。若更有所言。不知者。以為佞也。乃止。俄王出獵。墮馬幾絕。顗為率眾作觀音懺法。因而起。凭几坐。見僧擎罏進慰問王。時王流汗。未知所答。僧乃繞王一帀。痛遂止。續高僧傳載今愛文簡明故引六學

清拙澄禪師圓覺錄上堂云。元正五日。或演唐音。修禮圓通懺法。而作佛事。或出日本音。唱念法華懺法。而作佛事。 又日本錄鐵菴和尚七周忌陞座云。賢弟子。出家在家。同心竭力。修建報恩佛事。看讀五部大乘尊經。修禮圓通懺法。

愚中及禪師年譜云。曆應四年秋。發博多。冬到明州。船中水盡數日。師與同志。修圓通懺摩法。以祈雨水。密雲忽布。大雨滂注。船中數百人。飲之得活。

臥雲日件錄云。誠中住相國時。林光院某為衣鉢侍者。一日勝定相公。來聽懺法於方丈。及懺悔文畢。俄起到茶堂召林光某曰。長老不唱懺雪罪愆增延福壽之語耶。明日懺法。宜唱之。蓋等為法界之等字下。有此八字。或唱或否。相公試來聽。果不唱。故告之而已。相公以叢林為念。至細鎻如此。

●轉經會

臥雲日件錄云。寶德二年庚午。九月。天龍寺夢窓國師一百年忌。修轉經會。曰廿九日早晨。聞轉經鐘。眾集雲居。伶人作舞。六長老鳴鐃。一長老唱摩訶般若波羅蜜多。景南引眾行道。眾各手把一卷經。自雲居。出天龍總門。到三會院。院內及臨川諸堂。諸廊行道旋繞。無不到處。却出經舊路。復到雲居門外。導師未及一帀。而行道纔畢。

傳燈錄薦福弘辯禪師章云。唐宣宗問曰。禪師既會祖意還禮佛轉經否。對曰。沙門釋子。禮佛轉經。蓋是住持常法。有四報焉。然依佛戒修身。參尋知識。漸修梵行。履踐如來所行之迹。

碧巖錄云。古人道。手不執經卷。常轉如是經。

法華經玄義云。如此解字。手不執卷。常是讀經。口無言聲遍誦眾典。

●轉藏

忠曰。轉讀大藏經也。蓋轉藏。與看藏不同。看者每行閱過。自首徹尾。轉者唯讀每卷初中後數行而已。初七行。中五行。後三行。

敕修清規。旦望藏殿祝讚云。旦望。古來轉藏祝壽。今則必先侵晨登殿。御座前祝讚於禮為恭。

●圓覺會

北磵續集云。圓覺會首求頌。頌曰。大圓覺海勝伽藍。七佛之師首發譚。引得上乘菩薩子。大光明藏作同參。

無門開禪師錄圓覺會頌云。十二獃郎欲決疑。瞿曇嚼飯餧嬰兒。若教知有衲僧事。終不人前鼓口皮。

●華嚴會

曹源生禪師錄散華嚴會上堂云。一多相入。理事圓融。一門通貫一切門。一法徧含一切法云云。

大慧杲和尚年譜云。孝宗隆興元年。師七十五歲時住徑山。出衣盂。命闔山清眾。閱華嚴經七百餘部。用祝兩宮聖壽。保國康民。

●讀法華千部

竺仙仙禪師南禪錄左武衛將軍源公。為乃母二品太夫人請。普說云。左武衛將軍。為二品太夫人。真歸以來。不知已作多少功德了也。今當五七之辰。只於昨日一日之間。命諸山僧眾。同時看誦妙法蓮華經一千部。

●讀大般若經

義堂日工集云。康曆三年。二月四日。率眾。就于上府。真讀大般若。祈禱府君疱瘡平安。

●轉大般若經

忠曰。轉讀法。見轉藏處。轉讀般若。見蘇悉地經。

蘇悉地羯羅經。成就具支法品云。猶不成者。當作此法。决定成就。所謂乞食精勤念誦。發大恭敬。巡八聖跡。禮拜行道。或復轉讀大般若經七遍。或一百遍。

梁高僧傳慧皎論云。天竺方俗。凡是歌詠法言。皆稱為唄。至於此土。詠經則稱為轉讀。歌讚則號為梵音。

●藥師號

敕修清規聖節云。如官員入山拈香。鳴鐘集眾。諷無量壽咒。舉藥師號。

義堂日工集云。康曆二年時住建仁五月十三日。府君入山。入佛殿。炷香三拜。余送歸特榻。乃燒香。歸知事班首。與官榻對立。行者鳴磬。真珠西堂。舉唱藥師如來。侑藝正仁二僧和之。維那舉大悲咒。余炷香三拜。回向畢。余引君。入方丈而點心詳圖牌門接官牌。

臥雲日件錄云。普明國師。住南禪日。以藥師如來聲明廢絕。及五十年。欲復興立擇山中能音者。五十人。習之。皆不稱國師意。時誠中為書狀勤舊。在方丈。國師命之。一唱得其妙。遂與梅靖梅隱同唱之。

●四聖號

如如居士錄。藏眼語云。清辰請念四佛聖號。

註南無阿彌陀佛。南無觀世音菩薩。南無大勢至菩薩。南無大海眾菩薩。

敕修清規。尊宿遷化起龕云。山門維那。向內合掌。中立舉往生咒。或四聖號。大眾齊念。 又病僧念誦。白賛云。仰憑尊眾念。南無阿彌陀佛。一百聲。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清淨大海眾菩薩。各十聲。

解者曰。清淨大海眾者。總舉西方淨土。諸菩薩也。

●金剛無量壽佛

忠曰。祝聖回向。畧三寶。有金剛無量壽佛。無量壽者阿彌陀飜名。葢今祝天子壽考。故特舉此佛名。以充佛寶焉。金剛者。堅固義。所以禱皇基鞏固也。又有佛說一切如來金剛壽命陀羅尼經。不空譯。今祝聖回向。無量壽上。蒙金剛二字。或取此等文乎。

●仁王菩薩

忠曰。祝聖回向。有仁王菩薩摩訶薩。葢非定有一人所名。經有仁王護國般若。今畧三寶。取之。充僧寶矣。又祝聖。所以竊對配今上也。

仁王護國般若經吉藏疏云。施恩布德。故名為仁。統化自在。故名為王。護國者。仁王是能護。國土是所護。由仁王如法治道。萬民適樂。國土安穩。若仁王望般若。般若是能護。由持般若故。仁王安穩。由人柄法。仁王是能護。般若是所護。今仁王般若。皆是能護。國土是所護。 又云。略簡仁王波若位地。名字不同。仁王者。依瓔珞經云。有十四王。一粟散王。十善下品。二習種菩薩。銅輪王。王性種菩薩。銀輪王。四道種菩薩。金輪王。亦名轉輪王。五初地菩薩。四天王。六二地菩薩。忉利天王。七三地菩薩琰魔天王。八四地菩薩兜率天王。九五地菩薩化樂天王。十六地菩薩他化自在天王。十一七地菩薩初禪王。十二八地菩薩二禪王。十三九地菩薩三禪王。十四十地菩薩四禪王。今言仁王者。即是十善下品。粟散王。十四王內。最下品也。

●浴佛偈

敕修清規佛降誕云。維那宣疏畢。舉唱浴佛偈云。我今灌沐諸如來。淨智莊嚴功德聚。五濁眾生令離垢。同證如來淨法身。行道浴佛。

忠曰。偈出浴像功德經。唐寶思惟譯。有一卷。

瑩山清規浴佛偈云。稽首大聖薄伽梵。天上天下兩足尊。我等今以功德水。灌浴如來淨法身止此。未攷出何典。洞家諸剎唱此偈。

佛說浴像功德經云。清淨慧菩薩白佛言。世尊。若佛在世。及滅度後。未來世中。諸眾生等。云何浴像。佛言。不作執空有想。於諸善品。心懷渴仰。不生疲厭。何以故。為成就如來法報身故。我今為汝說浴像法。諸供養中。最為殊勝。應以牛頭栴檀。紫檀。多摩羅香。甘松。芎藭。白檀。鬱金。龍腦。沈香。麝香。丁香。如是等妙香。隨所得者。以為湯水。置淨器中。先作方壇。敷妙床座。於上置佛。以諸香水。次第浴之。用諸香水訖。復以淨水淋洗。其浴像者。各取少許洗像水。置自頭上初於像上。下水時。應誦以偈。 我今灌沐諸如來。淨智功德莊嚴聚。五濁眾生令離垢。願證如來淨法身。

●啟請

忠曰。凡諷經前。奉請佛菩薩。此為啟請。

敕修清規楞嚴會云。白佛宣疏畢。楞嚴頭。喝楞嚴眾和。

忠曰。喝楞嚴者。即啟請也。謂楞嚴會上諸菩薩之梵音。是也。備用清規作佛菩薩。

備用清規楞嚴會云。楞嚴頭。喝楞嚴會上佛菩薩。三聲。眾和。

東漸清規楞嚴會云。維那歸位。向佛宣疏畢。行者鳴磬。楞嚴頭。舉啟請眾和。

忠曰。瑩山清規。作啟唱訛矣。

●序引

忠曰。楞嚴會啟請後。咒前。念楞嚴經文。

敕修清規。楞嚴會云。楞嚴頭。喝楞嚴。眾和畢。仍作梵音。唱念經首序引畢。方舉咒。

備用清規楞嚴會云。楞嚴頭喝楞嚴會上佛菩薩。三聲。眾和了。起爾時世尊云。舉咒諷畢。

忠曰。爾時世尊。即楞嚴經。咒前文。所謂經首序引也。瑩山東漸。並名為佛母。無義。如下辨。

序引文云。爾時世尊。從肉髻中。涌百寶光。光中涌出千葉寶蓮。有化如來。坐寶華中。頂放十道百寶光明。一一光明。皆徧示現十恒河沙。金剛密迹。擎山持杵。徧虗空界。大眾仰觀。畏愛兼抱。求佛哀祐。一心聽佛無見頂相放光如來宣說神咒。

●咒心

忠曰。七月十三日。楞嚴會滿散。誦楞嚴經咒後文。此為結咒心。

敕修清規。楞嚴會云。至七月十三日。滿散禮同。但楞嚴頭。唱念咒尾之末章。維那回向而散。

備用清規楞嚴會云。滿散。楞嚴頭。須結咒心。維那宣疏。禮與啟建同。

忠曰。結咒心者。所謂咒尾末章也。瑩山東漸並名為佛母。無義。如下辨。

咒心文云。阿難是佛頂光聚悉怛多。般怛羅。秘密伽陀。微妙章句。出生十方一切諸佛。十方如來。因此咒心。得成無上正徧知覺。十方如來。執此咒心。降伏諸魔。制諸外道。十方如來。乘此咒心。坐寶蓮華。應微塵國。乃至。十方如來。傳此咒心。於滅度後。付佛法事。究竟住持。嚴淨戒律。悉得清淨。

忠曰。乃至字。越却經文貳伯字。瑩山清規所載如此。

●摩訶

忠曰。楞嚴咒尾。唱念摩訶般若波羅蜜。是也。

敕修清規楞嚴會云。咒畢。喝摩訶。眾和畢。維那回向。

●佛母

敕修清規。旦望藏殿祝讚云。鳴鐘集眾。往藏殿。維那舉云。摩訶般若波羅蜜多。乃至回向云。繞旋行道。稱念摩訶佛母聖號云云。

大品般若經云。佛告須菩提。般若波羅蜜。是諸佛母。般若波羅蜜。能示世間相。乃至何以故。是般若波羅蜜。出生諸佛。 又云。須菩提白佛言。云何諸佛。從般若波羅蜜生。云何諸佛。說世間相。佛告須菩提。是深般若波羅蜜中。生佛十力。乃至十八不共法。一切種智。須菩提。得是諸法因緣。故名為佛。

仁王般若經云。佛告大王。般若波羅蜜。應說應受。是諸佛母。諸菩薩母。神通生處。

智度論云。般若波羅蜜。是諸佛母。父母之中。母功最重。是故佛以般若為母。般舟三昧為父。

忠曰。敕修清規念摩訶般若畢。回向。言念摩訶佛母。則佛母是稱般若波羅蜜。明白也。然東漸清規瑩山清規等。指楞嚴咒前序引。咒後咒心。皆名為佛母。且有何憑據備用但言。起爾時世尊。又言結咒心為經有咒心語也。敕修但言經首序引。咒尾末章。始無名佛母。予謂楞嚴咒尾。唱咒心。次喝摩訶摩訶是佛母。謬和咒心為佛母也。是猶可辨。至經序引稱佛母。則都失義。葢咒尾楞嚴文謬稱佛母以謂楞嚴文在前後者。皆是佛母也。其訿謬有如此者。猶如楞嚴會上諸菩薩。是啟請語。而咒後摩訶般若。亦稱後啟請也。試點撿。摩訶般若。有何啟請義。又咒尾理可奉送。却復啟請。有何事。豈非愚昧可笑者耶。

●開啟

初開法事之場也。

敕修清規聖節云。預於某月某日。啟建金剛無量壽道場。一月日。逐日輪僧上殿。披閱金文。今辰開啟。

●滿散

忠曰。凡建會行法事畢。臨散場諷誦。曰滿散。見咒心處。

●散經

忠曰。轉大藏。或某經畢。修滿散佛事也。

真淨文禪師錄。檀越散藏經請上堂云。奉佛至孝四郎。及孝眷等。為先考二郎。終七追薦。乃請真如聖壽二禪眾。開轉大藏經。一遍。供僧一千員。斯晨闔郭齋。以用表懺云云。

應菴華禪師錄。檀越散藏經請小參云云。

●散忌

修忌法事。滿散也。

敕修清規達磨忌云。堂司行者。報眾。掛諷經牌。當晚諷經并覆來日半齋。各具威儀。散忌諷經。

●普回向

敕修清規楞嚴會云。每日粥罷。乃至集眾諷咒畢。楞嚴頭舉普回向偈。大眾同聲念。

普回向偈。敕修清規載。備用云。普回向偈。真歇和尚自製止此。見報禱門。楞嚴會處。

●回向

忠曰。諷誦之後願文。以所修善業。回向所願事也。

敕修清規聖節云。維那舉楞嚴咒。回向。

摩訶止觀云。廻向者。廻眾善。向菩提。一切賢聖。功德廣大。我今隨喜。福亦廣大。眾生無善。我以善施。施眾生已。正廻向菩提。如廻聲入角。響聞則遠。廻向為大利。

知禮修懺要旨云。修回向者。所謂回事向理。回自向他。回因向果。初回事向理者。元由理具。方有事用。一切修證。不出理性。眾生強執。計是有為。今回此心。向於實際。回自向他者。昔迷理徧。凡所修善。莊嚴自身。及己眷屬。今順本性。回向眾生。回因向果者。一毫善種。三業熏修。不趣二乘。寧滯三有。修既順性。則成緣了二因。因必顯真。同歸究竟三德。是名回因向果。此三種回向。一切菩薩共修。是故行人依此回向。

華嚴經十回向品疏云。廻者轉也。向者趣也。轉自萬行。趣向三處。故名回向。三處。謂眾生。菩提。及以實際。上二皆隨相。實際即離相。疏更開三為十會十歸三今恐繁不錄。

忠曰。菩提與實際。見在回向文。其眾生者。所謂四恩總報。三有徧資。法界有情。同圓種智。是也。又華嚴出現品疏云。真如語其體。法界生法所依。實際是竆事至實。

●宣疏

敕修清規。聖節云。維那。白佛宣疏詳報禱門跪爐處

凡祈禱。三佛。二祖忌。皆有宣疏。

又見執務門。僉疏處。文疏門。道塲疏處。

●白佛

忠曰。疏及回向首。嘆佛語。言白佛。白者表白義。

敕修清規聖節云。維那白佛宣疏。 又千秋節云。維那舉楞嚴咒畢。白佛回向。 又佛降誕云。維那白佛云。一月在天。影涵眾水。一佛出世。各坐一華。白毫舒而三界明。甘露洒而四生潤。

●嘆佛

忠曰。同白佛。或儷語一聯。或四句偈。嘆佛功德也。祝聖回向首。巍巍金相。堂堂覺皇。是也。

敕修清規景命四齋日祝讚云。維那舉楞嚴咒唱藥師號。嘆佛畢。回向。

續酉陽雜爼云。平康坊菩提寺。李右座林甫每至生日。常轉請此寺僧。就宅設齋。有僧乙嘗嘆佛。施鞍一具賣之。材直七萬。又僧廣有聲名。口經數年。次當嘆佛。因極祝右座功德。冀獲厚䞋。齋畢。簾下出綵篚。香羅怕籍一物。如朽釘。長數寸。僧歸失望。遂攜至西市。示於商胡。驚曰。此寶骨也。直一千萬。

忠曰。依此嘆佛之目。來尚矣。

●贊佛

嘆佛又言賛佛。

敕修清規病僧念誦云。排列香燭佛像。念誦賛佛。云。水澄秋月現。懇禱福田生。惟有佛菩提。是真歸仗處。

●白賛

歎佛。或名白賛。

敕修清規。病僧念誦云。如病重。為十念阿彌陀佛。念時先白贊云。阿彌陀佛真金色。相好端嚴無等倫。白毫宛轉五須彌。紺目澄清四大海。光中化佛無數億。化菩薩眾亦無邊。四十八願度眾生。九品咸令登彼岸。

●白真

祖師忌回向文首。唱儷語或偈文。言白真。

備用清規達磨祖師忌云。維那白真宣疏。

●嘆真

即白真也。

舊說曰。祖師回向首語。言嘆真。謂寶明空海。湛死生漩澓之波。是也。

●嘆靈

舊說曰。亡俗回向首語。言嘆靈。淨極光通達。寂照含虗空。是也。

忠曰。嘆佛嘆真。其義自存矣。如亡俗。則不可例佛祖。以嘆其德也。唯修善憑佛德。而拔濟其靈耳。何用嘆靈德。故如施食法回向首語曰。佛身充滿於法界。普現一切羣生前。豈是嘆亡靈德者哉。故予謂。嘆靈之目。杜撰也。

●嘆經

敕修清規。旦望。藏殿祝讚回向云。大圓照中。有華藏海。功超造化。道絕名言。三光電卷。而實相涵。六合雷奔。而湛然寂。

解者曰。此是嘆經也。

●畧三寶

舊說曰。凡回向之尾。必有十方三世等語此名略三寶。謂十方三世一切諸佛。是佛寶。諸尊菩薩摩訶薩。是僧寶。摩訶般若波羅蜜。是法寶也。其鳴磬法。十方一下。諸尊一下。摩訶般若一下。分三寶也。如祝聖回向。金剛無量壽佛。乃佛寶。仁王菩薩摩訶薩。乃僧寶摩訶般若波羅蜜。乃法寶也。鳴磬法。準前可知。

●聲明梵唄梵放

忠曰。稱號諷演。流暢其聲。此曰聲明。瑜伽論說五明曰。內明處。醫方明處。因明處。聲明處。工業明處止此。佛家聲明。亦彼攝也。傳燈錄聲明三藏。善別音聲止此。此辨五音。亦是五明學流類。

瑜伽師地論。說聲明中。分六相。第一法施設建立曰。謂名身句身文身。及五德相應聲。一不鄙陋。二輕易。三雄朗。四相應。五義善。

忠曰。所謂五德。亦可用梵音聲明。阿含五聲。稍同此。

釋氏要覽云。梵音。梵云唄匿。華言止斷也。由是外事已止已斷。爾時寂靜。任為法事。又云。諸天聞唄。心則歡喜。故須作之。十誦云。比丘跋提。於唄聲中第一。長阿含經云。其梵聲有五種。一其音正直。二和雅。三清徹。四深滿。五周遍遠聞。法苑云。夫唄者。讚詠之音也。當使清而不弱。雄而不猛。流而不越。凝而不滯。遠聽則汪洋。以峻雅。近屬則從容。以和肅此其大致也。昔魏陳思王曹子建。游魚山。忽聞空中梵天之音。清響哀婉。其聲動心。獨聽良久。乃摹其節。寫為梵唄。撰文製音。傳為後式。梵音茲為始也。

宋劉敬叔異苑云。陳思王曹植。字子建。嘗登魚山。臨東阿。忽聞。巖岫裏。有誦經聲。清通深亮。遠谷流響。肅然有靈氣。不覺斂衿祇敬。便有終焉之志。即效而則之。今之梵唱。皆植依擬所造。一云。陳思王遊山。忽聞空裏誦經聲。清遠遒亮。解音者。則而寫之。為神仙聲。道士效之。作步虗聲也。法華文句疏引梁宣驗記

行事鈔說戒正儀篇云。彼說戒者。坐已。維那打靜。小者供養。梵唄作之。若準律文。唄匿如法。出要律儀云。如此鬱鞞國語。翻為止斷也。又云止息。由是外緣已止已斷。爾時寂靜。任為法事也。

玄應經音義云。唄匿。蒲芥切。梵言婆師。此言讚歎。言唄匿者。疑訛也。婆音蒲賀切。

又高僧傳。慧皎詳論天竺此土歇讚梵唄。

毘尼母論云。佛告諸比丘。聽汝等唄。唄者。言說之辭。佛雖聽言說。未知說何等法。復諮問世尊。佛言從修多羅。乃至。優波提舍。隨意所說。乃至佛聽諸比丘。引經中要言妙辭。直顯其義。

梵唄亦稱梵放。

文字禪。雨後得無象新詩。次韻。落句云。入門庭院度飛螢。梵放哀聲滿深殿。

又潭州開福轉輪藏靈驗記云。寶坊精舍。樓觀追逐。煙雲蔽虧。梵放酬酢。如錢塘之西湖。伊洛之嵩少。

無文印送西苑徑上人詩云。西苑寶峯麓。占地寬一弓。梵放殷青冥。與峯相長雄云云。

杜工部詩集。大雲寺賛公房詩云。梵放時出寺。鐘殘仍殷牀。 千家註洙曰。梵放。葢佛事至梵音。必唱而誦之。

●平舉

敕修清規。大夜念誦云。知客平舉楞嚴咒。

解者曰。送亡維那。不舉啟請。直舉南無薩怛多。曰平舉。以不舉啟請。亦不舉摩訶梵。蓋恐妨諸方人。結緣諷經也。

東漸清規送亡式云。維那平舉楞嚴咒。不啟請曰平舉。

●表白

忠曰。宣讀咒願。凡表顯事。以白告眾。此謂表白。

慈受深禪師慧林錄拈疏云。却請表白宣過。

僧史畧云。唱導者。始則西域上座凡赴請。咒願曰。二足常安。四足亦安。一切時中皆吉祥等。以悅可檀越之心也。舍利弗多辯才。曾作上座。讚導頗佳。白衣大歡喜。此為表白之椎輪也。

●白槌

碧巖錄云。世尊一日陞座。文殊白槌云。諦觀法王法。法王法如是。世尊便下座。

廣燈錄。金沙禪師章曰。開堂。有僧問。昔日梵王親請佛。迦葉白槌。事若何。師云。從古至今。進云。恁麼即徧天徧地也。師云收。

舊說曰。凡鳴椎白事。皆是白椎耳。然禪林。獨於開堂稱白椎。乃鳴椎一下。息靜羣喧。方白眾。發法筵云云語也。或謂。為肅眾。聽長老說法也。

忠曰。後說非也。

敕修清規開堂祝壽云。預請諸山一人白椎。 又云。諸山上首出白椎。鳴椎一下云法筵龍象眾。當觀第一義。乃至結座。白椎人。復鳴椎一下。白云。諦觀法王法。法王法如是。

楊岐會禪師海會錄開堂云。淨行大師白槌云。法筵龍象眾。堂觀第一義。無結座白槌

五祖演禪師四面錄開堂云。龍門和尚白槌云。法筵龍象眾云云。無結座句槌

大慧杲禪師育王錄云。於明州報恩光孝禪寺。開堂。天童和尚白槌云。法筵龍象眾云云。拈提畢。天童和尚。再白槌。云。諦觀法王法。法王法如是。師召大眾云。記取天童和尚語。便下座。

祖庭事苑云。白椎。世尊律儀。欲辨佛事。必先秉白。為穆眾之法也。今宗門白椎。必命知法尊宿。以當其任。長老才據座已。而秉白云。法筵龍象眾。當觀第一義。長老觀機。法會酬唱。既終。復秉白曰。諦觀法王法。法王法如是。此蓋先德之真規。皆不失佛意。且見叢林。多舉世尊升座。文殊白椎。或謂。徧閱藏乘。不見其緣。然秉白儀範。既出聖製。復何區區。求文殊之說。以恣無益之論耶。

忠曰。事苑以秉白為義。可知白者告事也。猶言謹白大眾也。 舊說。白明白也。鳴椎令眾明白知其事止此。此義。固不足取也。

品字箋云。今以下告上。曰稟白。同輩述事。陳義。亦曰白。又梵言羯磨。此云作白。言受戒三番。每月自白其所犯。作白者。令其白也。

翻譯名義集云。律云。若作羯磨。不如白法作白。不如羯磨法。作羯磨。如是漸漸。令戒毀壞。以滅正法。隨順文句。勿令增減。

已下。畧錄維那白槌于開堂說法者。蓋闕尊宿當任人故。如是乎。

傳燈錄法燈泰欽禪師章云。師住金陵龍光院。上堂陞座。維那白椎云。法筵龍象眾云云。 又慧濟禪師法安章云。江南國主。請入居報恩。署號攝眾。師上堂謂眾曰。此日奉命。令住持當院。為眾演法。適來見維那白槌了。多少好令教。當觀第一義。且作麼生是第一義。 又歸宗柔禪師章云。師初上堂陞座。維那白槌曰。法筵龍象眾云云。

廣燈錄興教守芝禪師章云。師纔升座。僧正宣疏畢維那白槌云。法筵龍象眾云云又景清居素章靈臺令岑章。

汾陽無德禪師錄云。師初開堂。讀疏罷。維那白槌云。法筵龍象眾云云。

雪竇顯禪師開堂錄云。僧正宣疏了。維那白槌云。法筵龍象眾云云。

雲峯悅禪師翠巖錄云。師在上藍開堂。跏趺而坐。維那白槌云。法筵龍象眾云云。

已下。畧錄開堂外。維那白槌。

傳燈錄華嚴休靜禪師章云。師曾在樂普。作維那。白槌普請曰。上間搬柴。下間鋤地。時第一座問。聖僧作麼生。師曰。當堂不正坐。不赴兩頭機。

●禮話

禪苑清規掛搭云。參頭曲躳。近前云。久響和尚道價。此日獲奉尊顏。下情不任喜躍之至。退身依位。又一展云。某寒暄。伏惟和尚尊體。起居萬福。 註正月孟春猶寒。二月仲春漸暄。三月季春極暄。四月孟夏漸熱。五月仲夏毒熱。六月季夏極熱。七月孟秋猶熱。八月仲秋漸凉。九月季秋霜冷。十月孟冬漸寒。十一月仲冬嚴寒。十二月季冬極寒。

忠曰。某寒暄處。隨時以此語也。

敕修清規告香云。即日時令謹時。共惟堂頭和尚。尊候起居萬福。

忠曰。謹時語通十二月。時令處可用孟春孟夏等也。如結制禮儀中。云即日孟夏謹時。

  • 翰黑大全通敘時令警語部正月單句類云。孟春謹時 春謹孟月 孟春猶寒 孟春漸暄等。

  • 二月單句類云。仲春謹時 春謹仲月 仲春猶寒 春半漸暄等。

  • 三月單句類云。季春謹時 春謹季月 季春極暖等。

  • 四月云。孟夏謹時 孟夏謹月 孟夏漸熱 首夏清和等。

  • 五月云。仲夏謹時 仲夏謹月 炎景方中等。

  • 六月云。季夏謹時 季夏謹月 季夏極熱 朱夏告闌。

  • 七月云。孟秋謹時 孟秋謹月 開秋兆凉等。

  • 八月云。仲秋謹時 仲秋漸凉 素景適中等。

  • 九月云。季秋謹時 季秋謹月 三秋向杪等。

  • 十月云。孟冬謹時。 孟冬謹月 小春暄妍 初冬薄寒等。

  • 十一月云。仲冬謹時 冬謹仲月 冬半寒隆仲冬嚴寒等。

  • 十二月云。季冬謹時 季冬謹月 冬晚極寒等。

經文依據 CBETA 2026.R2,本卷最後校訂 2026-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