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法華本迹十不二門(并)序
篤論其道。三世諸佛提不起。五千四十八卷載不及者。誠哉信矣。厥非方便假名相說。汎論其道匪一者歟。若夫天地之道覆載而不私。嫗育萬物而不遺。不有其功者。[A1]洎乎堯舜法而行之。乃曰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蒭苟。君王不仁以百姓為蒭苟者。盖稟無為之化焉。迨乎周孔振發其迹。以仁以轉不仁者。斯本仲尼之道者焉。若夫老子以虗無為道。道其天地之先。乃曰道能生一。一能生二。二能生三。三生萬物。以其上德不德不然。蓋法自然為道者焉。若夫莊子以無為為道。道其不言。故如知北遊章中知問無為曰。何思何慮。則知道何以安道。何以得道。無為不答。南問乎狂屈(群勿反)。狂屈欲言而[A2]已言者也。中宮問乎黃帝。黃帝答曰無思無慮。始知道無處無服始安道。無從無道始得道。無為謂妙體。無知是真道(所以不答)。狂屈反照遣言是似道(所以欲答而辭[1]〔襄〕)。知與黃帝二人運知以詮理。故不近乎真道者焉。乃曰夫知者不言。言者不知。斯蓋法不言之無為為道者焉。若夫竺乾六宗九十六種之道。空見神通四韋陀之道。何勝言哉。斯諸道者。言至理近。匪辨惑智。三世生源之所不窮。罔曉果因即生情理之所奚述。詎出生死者哉。若夫釋氏之道。直示眾生心性而開乎權實離生死得道者。即生死得道者離生死涅槃二道。得道者斯皆即權之道者焉。有即生死涅槃曰中道者。斯謂即實之道者焉。其有即心非心。自[A3]己之宗亦奚踰權實之道同一心性。心性者非有為非無為不亦有無為。非自然非不自然不亦自然非自然。非有情非無情不亦有情無情。言不言者庶幾乎哉。乃籤曰。夫一念心三千性相不思議假。一毛孔中百千諸佛國土。一微塵中大千經卷。瓶藏馬照芥納蘇迷盧曷。有為無為自然之所說乎。奚思慮之所趣乎。所謂本迹十不二者歟。蓋道有消長。時有漏隆。況斯教者甞鍾蕩得無紕繆。其守株者桎梏古本。其蒙求者[A4]狐疑別行。俾余註釋。余雖愧不才。幸參祖教多省闕疑。獲辤不免輒注而釋之。其猶爝焰燎天掬波投海胡測廣深耶。呈露群賢。可垂刊定。
時皇宗三聖日咸平元穓太歲在着雍閹茂玄英首序
法華本迹十不二門
天台沙門 湛然 述
然此迹門。
然此二字。標指也。迹門者。此經二十八品。前十四品為迹門。後十四品為本門。今談迹門十妙將竟。結示元意云爾。
談其因果。
十妙中前五妙中為因果。一境。二智。三行。四位。五三法。前四為因。後一為果。
及以自他。
後五妙中咸具自他。六感應。七神通。八說法。九眷屬。十利益。
使一代教門融通入妙。
故凡諸義釋。
通舉五重玄義。故曰凡諸義釋。
皆約四教。
凡一法起。皆約四教辨其淺深。五味通其頓.漸.祕密.不定。互攝其機。元意屬下云爾。
及以五味。
一乳。二酪。三生蘇。四熟蘇。五醍醐。
意在開教。
意在開權顯實。
悉入醍醐。
舉喻如五味之中令四味之麤咸入醍醐一味純妙。四教約權。五味論竪(云云)。
觀心乃是教行樞機。
觀心一科廣明十乘觀法教。即是解。觀即是行。解若無行解無所至。行若無解行無所導。解行相須轉凡為聖。乃喻樞機矣。
仍且略點。
玄義之中粗略點示不廣解釋。
寄在諸說。
散寄諸文所說。具釋如止觀矣。
或存。
有處存其科節。
或沒。
有處全不立觀名。
非部正意。
玄文談解。行非正意。
故縱有施設。
設有觀法。
託事附法。
謂託事相附法談觀法。如王舍城作心王解釋等。
或辨十觀。
十乘觀法。
列名而[A10]已。
列名。不解釋也。
所明理境智行位法。
十妙前之五妙。
能化所化。
後之五妙。
意在能詮。
意在圓融之教。故曰能詮。
詮中咸妙。
意在能詮所詮咸成妙也。
為辨詮內始末。
因果也。
自他。
能所也。
故具演十妙搜括一化。
釋迦一化。
出世大意。
為一佛乘是佛本懷。
罄無不盡。
妙之一字大意都足。
故不可不了十妙大綱。
誡勸來徒。故不可不了十妙所以。
故撮十妙為觀法大體。
妙解大途成妙觀之軏範。
若解迹妙。本妙非遙。
本迹理一。故言非遙。
應知但是離合異耳。
迹中十妙因開果合。因開為四。一境。二智。三行。四位。果合一為。一者三法妙也。本中十妙果開因合。果開為四。一本果妙。二本國土妙。三本涅槃妙。四本壽命妙。因合為一者。本因妙也。雖離合不同。不出因果二字。本迹後之五妙。名義俱同。
因果義一。
本迹因果義理皆一。
自他何殊。
本迹自他更無差殊。
故下文云。本迹雖殊。
本迹久近今昔雖殊。
不思議一。
本迹二妙俱成不思議一理者也。
況體宗用。
五重玄義本迹十妙。即初釋名一章牒釋[A11]已之竟。更比況餘之四重玄義。雖為別釋。不出釋名一章總釋三法之竟。二辨體一章即是本迹十妙之實相體。三明宗一章即是本迹十妙一乘因果之宗。四論用一章雖分兩用。迹門斷權疑生實信為用。本門破近疑生遠信為用。兩用祇是本迹十妙。非權非實非近非遠。而權而實而近而遠。即妙二用耳。
祇是自他因果法故。
況釋體宗用只是別釋十妙之三法故。
況復教相。
五教相一章亦即本迹十妙之教相醍醐。為今經教相了了不同前諸四味隔別矣。
只是分別前之四章。
名體宗用。
使前四章與諸文永異。
迹門與前四時有同有異。本門與前四時永異(云云)。
若曉斯旨則教有歸。
明曉宗旨教不徒絕。歸宗趣實如流趣海。若鳥入山豈乖醎色。
一期縱橫。
五時曰縱。八教曰橫。
不出一念。
不縱不橫不並不別。
即空假中。
大白牛車不運而運。任運空假中。
理境乃至利益咸爾。
十妙之中一一妙法皆即空假中。
則止觀十乘。
一不思議境乃至第十離法愛支十乘也。
成今自行因果。
十乘觀法成今十妙前之五妙。故曰自行因果。
起教一章成今化他能所。
止觀大科十章。前六章屬妙解。第七一章十乘觀法屬妙行。即自行因也。第八一章即自行果也。即前文云成今自行因果也。第八起教一章成今十妙之中後之五妙。故云成今化他能所。第十一章攝屬指歸矣。
則彼此昭著。
彼謂止觀。此謂十妙。彼此解行昭然顯著。
法華行成。
十乘觀法為法華之妙行。
使功不唐捐。
唐猶虗也。捐猶棄也。行纔契理。功不空棄。亦曰功[A12]已本就。故云使功不唐捐也。
所詮可識。
妙教曰能詮。妙行妙理曰所詮。行親證理故曰可識。親見曰識。
故更以十門收攝十妙。
記主特立此十不二門攝於十妙也。
何者。為實施權則不二而二。
理元不二。為實施權方便立為二矣。
開權顯實則二而不二。
攝用歸體即體是用。故曰不二。
法既教部。
所說曰法。被下曰教。即八教部。謂頓漸五時部類也。
咸開成妙。
開麤即妙。即純妙無麤。玄義之中有判麤妙即相待妙。有開麤妙即絕待妙。開麤之中有案位開即約理開。有昇進開即約行開。今言教部咸開者。即案位開中兼昇進開。意在絕待妙矣。
故此十門。不二為目。
一理無二。不二為名。蓋法乎妙也。
一一門下以六即撿之。
案位開中謂一理即兼昇進開意。故談餘之五即也。
本文[A13]已廣引誠證。
大部玄文是明佛語及憑論文。
此下但直申一理。
記主申通開佛知見一理元意。
使一部經旨皎在目前。
出世大意皎然目擊。
一色心不二門。二內外不二門。三修性不二門。四因果不二門。五染淨不二門。六依正不二門。七自他不二門。八三業不二門。九權實不二門。十受潤不二門。是中第一從境妙立名。
色心不二從圓境妙立名。
第二第三從智行立名。
內外不二。修性不二。俱兼智行二妙。契理歸宗曰智。籍智起修曰行。俱妙皆不二。故此二門貫通二。
第四從位法立名。
因果不二門。位妙居因。三法妙在果。一乘因果理元無二。故此一門理通二妙。
第五第六第七從感應神通立名。
第五染淨者。染為感。淨為應。神通是淨用。故此一門事通二妙。第六依正者。從理性.名字.觀行三即之中[A14]已彰依正不二之相。不思議感應神通性中元具。至果有用。故依正一門具此二妙通收因果。第七自他者。意在化他故須憑理。自行果滿有感即應。化他之法須假神通駭動情。故此一門理具二妙。
第八第九從說法立名。
第八三業者。說法赴機須動三業。所說之法不出權實。故第九權實不二及三業兩門。同依說法一妙也。
第十從眷屬利益立名。
第十受潤一門。通收眷屬利益二妙者。得益之徒不出三草二木及乎大地。大地即實益七方便。七方便即權益。文云。四微體同權實益等。故此二妙束此一門。
一色。
色者。天台立三種色。[1]可見可對色。二可見不[2]可色。三不可見不可對色。俱舍論明假實大種根境無表色形顯色。唯識百法於法處明五種色。一極逈色。二極略色。三受所引色。四定自在所生色。五遍計所起色。又枯樹生華箭頭芝草是業果色。無作戒是無表色。流光月光童子定身現池水。妙音菩薩東來先現華臺及肉山魚米等。總名定果色。又髮毛爪齒八識親相分名報果色。欲界中總名質礙色。色界中色名定報色。無色界色名如來藏色。非二乘所知。方便實報二土名變易色。楞嚴經明地水火風山河色空并性色真空性空真色。名如來藏色。如上所引色等。總此之一字攝盡矣。
心。
密禪師示心名體凡有四種。一訖利陀耶。此云肉團心。五藏中心藏。指黃庭經中說。二緣慮心。指百法論八種識心。三質多耶。此云集起心。指第八識。四乾栗陀耶。此云堅實心。亦云真實心。止發心中論三種心。一質多者。此方言心。即慮知之心。二汗栗陀。此方草木之心。三牟栗陀。此方𧂐聚精要者為心。楞嚴經中舜若多性為妄心。爍迦羅心為真心。起信云。所言法者謂眾生心。如上所引之心。皆此心字所攝。
不二門者。
色心理本不二。指此為門者。止論云。文者門也。門非門非門非非門。當體能通曰門。即通是所通。故曰不二門矣。
且十如境乃至無諦。一一皆有總別二意。總在一念。
一念者。仁王經云。第一念異乎木石。永嘉集云。豁然𣏌空。乍同死人。異乎木石。此之一念復非覺知之境。又非木石之心。唯識百法等論明一念為似塵識。起信論明一念中具九相。解深密經明陀那識真為一念。此等一念之中皆明縱橫三千性相。華嚴經明一念中具十世古今。止論中云一念法界。如上等文皆名總在一念。今注曰。介爾起心三千性相。即非縱橫並別之旨。故曰總在一念矣。問。下文云。以空以中三千相泯。此之一念存亡耶。答。不泯而泯。法爾空中。何念之有乎。泯而不泯。法爾雙照。何念之無乎。
別分色心。
玄義文句止觀一家三處明十法界。皆約煩惱業苦三道麤細明十如矣。
何者。初十如中相唯在色。
相者。表也。四惡趣相表墮落。人天相表清昇。二乘相表涅槃。三教菩薩如文。佛界相表一切眾生即菩提。相皆名色法。表質為義[1]義矣。
性唯在心。
性謂習性。四惡趣習惡黑性。人天習善白性。二乘習無漏非黑非白性。三教菩薩如玄文。佛界以智不共為性。記主云。既以一切眾生即菩提為相。豈得以智願為性。應知以煩惱為性豈是記主許師之過歟。蓋文意之未盡耳。問。百界千如本是妙宗。如何釋義以習為性。若習得成性即是無常。本無今有無有是處。非今妙宗耶。答。祇為本妙本常無性。對像成習。故有百種界別。千如相殊。依正兩分則有三千。良由本妙即非無常。對像能迷故非本無。故經云。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緣起。佛種尚從緣。九界豈非緣耶。故論云。天真獨朗。書云。從藍而青。實由本具。習方得成。雖云習成。總在一念。不縱不橫不並不別。故曰妙法矣。
體。
四惡趣攬摧折色心為體。人天攬安樂色心為體。二乘五分法身為體。三教云云。佛界以正因佛性為體。
力。
四惡趣以惡力。用四趣不同。人天堪任善器為力。二乘堪任道器。三教云云。佛界發菩提心為力。
作。
四惡趣習惡三業為作。人天止行二善為作。二乘精進為作。三教菩薩如玄文。佛界四弘誓為作。
緣。
四趣以惡我所為緣。人天以善我所為緣。二乘行行為緣。三教菩薩如文。佛界福德莊嚴為緣。
義兼色心。
體.力.作.緣四如。義兼色心可知。
因。
四趣習惡業為習因。人天習白業為習因。二乘習無漏業為習因。三教云云。佛界以了因為如是因。
果。
四趣惡習果為如是果。如是果如多欲人受地獄身見苦具謂為欲境。人天善習果為習果。准惡可見。二乘四果為習果。三教云云。佛界以一念相應菩提為習果。
唯心。
如是因。如是果。名習因習果別分。唯是心法矣。
報唯約色。
四趣受苦為報果。人天自然受樂為報果。二乘後有不生故無如是報。三教不同云云。佛界大涅槃為報果。報通依正。身界二應屬未來報。起唯約色法。問。九界報竪通諸土唯約色質相現。故言報唯約色。豈全無心法耶。答。別分之語大約而言報唯約色。豈色法內無心法耶。應知無現行覺知分別之心耳。如第八識托胎後頓變根身種子器世間。未起七識情執。山河大地同一報法。同一體性。唯是無情之總報色耳。問。佛界。文云報即大涅槃果果。斷德禪定一切具足。具報果。如何亦言報唯約色耶。答。大涅槃是大圓寂斷德果果。常寂光土即非別分之義。如經云。唯佛一人居淨土。即自用土。法性之色非下地所見。豈論色心耶。佛法界中通途為語。地地[A15]已去。萬行為因。無明為緣。習果報果分得十法。雖是實報酬因相起。故云報。故云報唯約色矣。廣如玄文。
十二因緣苦業兩兼惑唯在心。四諦則三兼色心。滅唯在心。二諦三諦皆俗具色心。真中唯心。
二諦言真。三諦言中。皆可見也。
一實及無。准此可見。
四教之中各有一實諦及於無諦。各有所以。故云可見。
既知別[A16]已。
如上別分色心。鑒之千差。意中[A17]已得。故曰既知。
攝別入總。
一念圓持諸法曰總。
一切諸法無非心性。
即當萬法唯心。既其唯心亦其唯色。
一性無性。
一性者。色即是心也。一性亦無者。即當非色非心。
三千宛然。
後文云。而色而心也。
當知。
當知者。上云既知覽別[A18]已竟。此中印定諸法一心。故曰當知。
心。
實相真心。
之。
語助。
色心。
諸法色心。
即心。
然師云。其體不二曰即。
名變。
變謂變異。即不思議變。起信論云。覺心初起。心[1]元初相。大經云。十住菩薩不見其始。覺地頌云。性起元生不動智。不離覺體本圓成。傅大士點有物先天地。無名本寂寥。五運鈎命決云。天地未分有太易.太初.太始.太素.太極。氣象未分謂之太易。元氣始萌謂之太初。氣形之端謂之太始云云。謂非[目*隻]之元曰變也。有人云。變為煩惱道。其義遠矣。
變名為造。
造謂造作。作謂作用。文家意云。變之與造其理不二。故云變名為造。然造者是則煩惱業苦身口七支運動名之為造。與其變義麤細相別。十界分途。十如各具。有人云。造字對業道。其義踈矣。
造謂體用。
造謂界如。三千性相即體起用。故下文云。以二波理通舉體是用。又云三千在理同名無明。三千果成咸稱常樂。三千並常俱體俱用。造謂體用其義明矣。不存疑焉。古本作體同。字悞矣。有人云。正當造體恒同者。其理權矣。又云。怕起業故云體同者。令三千之妙用。何業之怕哉。
是則非色非心。
上文云。一性無性。
而色而心。
上云。三千宛然。
唯色唯心。
上云。一切諸法無非心性。謂萬法唯心亦當唯色耳。
良由於此。
明不二之旨善有所以。淨光大師點讀云。非色非心真諦也。而色而心俗諦也。唯色唯心中諦也。予之書曰。非色非心中諦也。而色而心俗諦也。唯色唯心真諦也。一家妙旨三諦讀經。愚今注曰。是相如(色即真諦。)如是相(色即俗諦)。相如是(色即中諦)。一如三諦。故下文云。此內界如。三法具足。況百界千如重重無盡者乎。即因陀羅網義矣。此即三法明門。初地菩薩百法門。乃至阿閦婆偈明門約位示相。三諦之文一家宗要。伊字三點魔醯三目。不縱不橫不並不別。如斯消釋。奇哉快哉樂哉暢哉。何法華三昧之遠乎。旋陀羅尼之異乎。有人云。出何典據者。是盲者過。非日月咎。
故知但識一念。遍見[A19]己他生佛。
一念明入於多劫。
他生他佛。
九法界中十界是他生他佛。
尚與心同。
如心佛亦爾。
況[A20]己心生佛。
佛法界中十界為[A21]己心生佛。
寧乖一念。
總在一念。
故彼彼境法差。
牒上七科妙境差別之二相。
差而不差。
結示不二。一際平等色心咸然。
二內外不二門者。
內外即是相待妙。不二者即是絕待妙。前後九門例爾。
凡所觀境不出內外。
九法界中即外境也。佛法界即內境。內外合明。一念方具三千之妙境矣。他云。外境是色心門中三千性相為外境。智性為內境者。即是不達文旨矣。
外謂詫彼依正色心。
詫彼者。指九法界為彼也。九界未融故當麤義。前之三教用觀隔別。心境兩分真俗更泯。乃分三乘殊趣。未稱佛旨。良謂心境相傾。故曰外也。
即空假中。
託外九法界境起佛法界圓三觀。即麤是妙。故云即空假中。古本無假字者。多恐脫落也。
即空假中妙。故色心體絕。
不二而二色心殊途。二而不二色心同歸。故言空假中妙。故色心體絕矣。
唯一實性無空假中。
對病設藥。故云託彼色心。即空假中病除藥亡。故云唯一實性無空假中。
色心宛然。
不泯而泯色心體絕。泯而不泯色心宛然。
豁同真淨。
始覺合本覺故云豁同真淨。
無復眾生七方便異。
外境九界正報之中。約人為七方便。玄義中兩解。一云人天藏教.三乘通教菩薩.別教菩薩。即三草二木也。一云兩教.二乘.三教菩薩。即七人也。四惡趣是所化。七方便是能化。能所差殊故名為異。問。人天兩乘是有漏人。如何說為能化。答。仲尼尚設五常之教。梵皇有施十善之言。佛制五戒。其能化同矣。前云。外境為九法界。其義明矣。既同佛界真淨妙境。故曰無異矣。
不見國土淨穢差品。
依報曰國土。相宗名器世間。天台立四土不同。一淨穢同居土者。娑婆穢土安養淨土同一所居。故曰同居土。淨土通五乘人居。穢土如淨名疏明也。二方便有餘土。七類人居。三實報土。一乘因果人居。四常寂光土。唯佛一人居淨土。心未融土乃優劣。色心一如國無差品。故云不見矣。
而帝網依正終自炳然。
終自炳然者。自然天報也。帝網者。天帝釋忉利天中得勝堂。天業所感自然宮殿因陀網。一網孔一一明珠。光光交照自然炳著。非作所成。故曰終自炳然。故可喻重重法界事事圓通。性自天然非造所成。雖復不見國土差品。而一念心三千性相十界宛然本來真淨。如天帝網終自炳然。恐人見上文豁同真淨無復眾生七方便異。不見國土淨穢差品。便作斷滅意解。故舉帝網終自炳然以喻常住法界色心宛然也。古本作終日字者。可以鑑矣。
所言內者。先了外色心一念無念。
外謂達於九界色心總在一念。一念亦無。故曰無念方名內境。然內體之中本具三千。即不疑也。何故外境只云了外色心一念無念。不言三千耶。答。元意有念無念皆具三千。內外亦然。只為不分而分。外境是麤。三千是妙。故下文云。三千未顯。驗體仍迷。應知三千妙境舉體成用。用不離體。故三千當知外境未明。三千煥然可見也。
唯內體三千。
問。論中云。一念心起即具三千。此中何故云一念唯內體三千耶。答。論中示於妙境。故曰一念三千。此念即體。是念此中揀麤顯妙。故曰唯內體三千。意云唯內妙體方具三千也。
即空假中。
據下文云。以空以中三千相泯。此中內體即合亦泯三千。良謂妙境即是妙觀。故云唯內體三千空假中意。揀外境未具三千。下文云。文意初心[A22]己情。對病設藥故云耳。
是則外法全為心性。
結示心源。
心性無外。攝無不周。
唯心之性無外可對。故云攝無不周。
十方諸佛。
上極佛界。
法界有情。
下盡生源。
性體無殊。
生佛無二。
一切咸遍。
心地法門不思議解脫性。古人云。眾生心裏佛寂寂涅槃。佛裏眾生心擾擾生死。實謂一切咸遍。
誰云內外色心[A23]己他。
人法俱亡曰誰泯。然不二內外色心[A24]己他俱寂。故曰誰云內外色心也。
此即用向色心不二門成。
妙觀從妙境立。故名曰成。
三修性不二門者。
以智造境曰修。三障曰性。止觀云。常境無相。常智無緣。智雖無緣恒為境發。境雖無相恒為智緣。以無相境相無緣智相由發也。發謂無性也。以無緣智緣無相境。緣即是造。造謂無相也。境智不二即修性門矣。
性德只是界如一念。
牒上色心門中百界千如總在一念。止論性德名為理境。
此內界如。三法具足。
此內謂一念。界謂百界。如謂千如。三法具足。略即三法。中即十種三法。謂道識性等。廣即無量三法。傅大士云。水中鹹味。色裏膠青。決定是有。不見其形。實謂門門具足法法圓成矣。
籍智起修。
籍謂假籍。智開權實。如智妙中四教二十智前三教十六智為權。圓教四智為實。經云。我若讚佛乘。眾生沒在苦。實智無由得開。尋念過去佛皆以方便力教化於眾生。作是思惟。十方佛讚。為實施權。先施三藏生滅七智。後後對帶權實相。須經停四十餘年方開實智。示本界如。三法具足。故云籍智起修。如上所引經文。同聲相應。義理煥然。不須疑也。問。四教二十智是佛之所說曰教。如何是籍智起修耶。答。只為教是上聖被下之言。眾生稟教之權實。至實教中開佛知見。稱實起修。故云性雖本爾籍智起修耳。古本作籍智修者。悞也。有人作靈知釋知者。昧矣。
由修照性。
實假權開。書云。崐竹未剪。鳳音不彰。性未鍊神明不發。故云由修照性。
由性發修。
權假實融。性指三障。修從性成。故云由性發修。
在性則全修成性。
下文云。三千在理同名無明。
在修則全性成修。
下文云。三千果成咸稱常樂也。
性無所移。
下云。三千無改。
修常宛爾。
下文云。無明即明。
修又二種。
修開權實。
順修逆修。
不了義教曰逆修。了義大乘曰順修。
順謂了性為行。
非真流之心無以契真。何真修之行不從真起。
逆謂背性成迷。
滅心求道。三教之行俱迷即惑。為真圓人獨稱了性。長者云。若了一念緣起無生。超過三乘權學等見。豈非順謂了性為行耶。故知權學是逆修。可約味約部。逆順可知。有人將六道為逆修。四教為順修者。不達逆順矣。六道本是三障。何修之有。下文云。應知性指三障。可知矣。
迷了二心。心雖不二。
迷了二心性若虗空。本來不二。
逆順二性。性事恒殊。
性謂執性。執遂成事。故同性事。楞嚴經云。由性明心。性圓明故因明發性。性妄見生。從畢竟無成究竟有。因明發性者。發謂對境能覺曰發。妄心不了故成性執之事。事相天乖故曰恒殊。官謂性執之性。與上心性理同事別。故分逆順。性事恒殊。生死涅槃俱是性事。十界因果紛然不同。可見矣。
可由事不移心。則令迷修成了。
日本科云。遮妄計意云。可因生死之事不移真心。便執計迷修成了耶。理須迷之與了相絕天真。故下文云。俱泯矣。淨光大師科云。結歸理趣。意云凡聖情量俱言朕跡。逆順性事理絕真源。故云理趣。理趣者法爾也。
故須一期迷了照性成修。見性修心二心俱泯。
故須者。牒起之詞也。一期者。一代時教也。迷了者。不了義教曰迷。了義大乘曰了。於迷了二教之中。有照性成修。有見性修心。議曰。照性成修。多恐是緣修。緣真而修故曰照性成修。見性修心。真是真修。意云。緣修真修。照性見性。未是絕待。對待未亡心慮何絕。欲彰妙宗故曰二心俱泯。亦可見性是見聞之見。是信行人。照性是觀照之照。是法行人。成修及修心俱是思修之修。理中都絕。故云俱泯矣。故下文云。達無修性。唯一妙乘無所分別。法界洞朗真俗不二矣。一期之字更莫疑焉。更疑之者。未如之何也。古本作一其者。莫彰妙義矣。有人云。一却迷了者。不曉矣。古本作二修俱泯者。義亦無在。緣修真修二修俱泯者。無所分別也。有人云。六道是逆修。四教為順修。泯却二修方曰見性者。圓教之人不見性名圓者。善哉。
又了順修對性有離有合。
前文通舉一代教旨。故曰一期。此乃獨標圓教修性離合之相。故云又了。
離謂修性各三。
修三者。文句云。法身智斷。法身即修中法身德。智即修中般若德。斷即修中解脫德。性三者。文句云。實相功德。實相即性中法身德。功德兩字即性中般若.解脫之二德明矣。修中若更離開。如下文也。
合謂修二性一。
修二者。謂般若.解脫之二德。修德而成也。性一者。謂法身一德。是性中本有也。
修二各三。
般若.解脫是修中之二德。各三者。般若中三者。實相般若是般若之中法身也。觀照是般若之中般若也。文字般若是般若之中解脫也。解脫中三者。性淨解脫是解脫之中法身也。圓淨解脫是解脫之中般若也。方便淨解脫是解脫之中解脫也。是為各三。對於前文是更開修德也。
共發性三。
性三者。苦道法身也。煩惱道般若也。業道解脫也。
是則修雖具九。
修性相對。離為九種。相待為宗。九俱名修。
九只是三。
性三為本。攝修歸性合用體。體用不縱不橫。只一三德矣。
為對性明修。故合修為二。
合修中三種般若為一般若德。合修中三種解脫為一解脫德。故曰合修為二也。修雖二德還從性成。故非別異。性雖一德三德宛然。亦非並別也。
二與一性。
提法中修性合明三德。
如水為波。
水喻性中一法身德。波喻修中二德般若.解脫也。
二亦無二。
於修德中二亦無二。般若解脫元是一義。以修對性亦曰二亦無二。水波無二修性一如。故曰二亦無二。
亦如波為水。
修性兩亡故曰亦如波為水。不思議一。誰云修性。
應知性指三障。
苦障.煩惱障.業障。楞伽經云。本住法不可說也。
是故具三。
十種三法。性三居初謂三道也。法爾本有。
修從性成。
由性發修也。
成三法爾。
登圓初住名三法妙。不離凡初三道也。三法分明。所有慧身不由他悟。故曰成三法爾。
達無修性。
亦無波水。
唯一妙乘。
經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
無所分別。
見聞理絕思慮道亡。
法界洞朗。
事事無礙法界帝網重重。三千性相終自炳然。
此由內外不二門成。
修性不二門從境智立。故曰內外不二門成矣。
四因果不二門者。
疏云。大乘因者實相是。大乘果者實相是。既俱實相。不二明矣。
眾生心因。
三千在理同名無明為因。
既具三軌。
一真性軌。二觀照軌。三資成軌。因中三法妙矣。
此因成果。名三涅槃。
一性淨涅槃。二圓淨涅槃。三方便淨涅槃。果上三法妙。三千果成咸稱常樂。
因果無殊。始終理一。
因為始。果為終。其理不二矣。
若爾。因德[A25]已具。何不住因。
徵問。因中[A26]已具三德。何用趣於涅槃果耶。
[A27]但由迷因。
答。通迷內三法本妙。
各自謂實。
謂者執計也。論云。情生智隔。想變體殊。實謂實執矣。
若了迷性。
了者達也。達迷本妙。
實唯住因。
實謂理實。經云。縛脫同源。
故久研此因。因顯名果。
以觀破覈因顯即果。
只緣因果理一。
結示妙宗。
用此一理為因。
經云。是法住法位。
理顯無復果名。豈可仍存因號。
三千相泯。
理性自亡。
上云。見性修心。二心俱泯。
只由忘智。
經云。無明照生所。所立照性忘。
親疎。
指路人為父子即親。指父子為路人即疎。
致使迷成厚薄。
滅心為道則迷厚。即心為道則迷薄。
迷厚薄故強分三惑。
不分而分。名之為強。
義開六即。
因果理一名之為即。凡聖不濫故名為六。名去聲。
名智淺深。
空假中三智互論淺深。
故如夢勤加。
夢者喻也。因人因眠故有夢事。法性喻之如人。無明喻之如眠。凡聖因果喻如夢事。莊周夢蝶是性中夢事。十信菩薩夢八相作佛是相似夢事。初住菩薩初破無明義如夢覺。究竟正覺夢方畢爾。今明凡聖共論五十二位進行。如一夢中所見之夢事。良由不思議業變不實。故如夢。信心行人稟教用觀。念念無間故曰勤加。
空冥。
根本無明無自性故名之曰空。空相亦空故名之曰冥。勝鬘經云。不染而染難可了知。染而不染難可了知。經云。空生大覺中。如海一漚發。又云。十方虗空生汝心中。猶如片雲點太青裏。又云。覺明空昧。論云。空如來藏者。即指妄起無體曰空。故知空冥之字典據顯然。可信矣。有又云。此空字是喻者。昧也。古本作名字。其義淺矣。
惑絕。
根本無明既冥。枝條之惑自絕。故云空冥惑絕。圓人意在不思議惑根本無明。即無漸除。喻如治鐵麤垢先落。從初信心圓伏五住。初信至七信見思先落。故有相似真因依位成智。此亦強分三惑。義開六即。元意五住煩惱即是真性。亦無高位真似凡聖等別。別故五十二位。真似如夢。
幻因既滿。
幻者喻也。無明之因不實故如幻。經云。譬巧幻師幻作諸男女。雖見諸根動。要以一機抽。息機歸本元。諸幻成無性。一機者無明也。無明無性故常住。理顯四教之中藏教情智。情謂住實。元不知幻也。通教之人只達幻事。別教[1]之達得幻師。不知幻法。圓教之人不唯達幻於[2]也。幻師幻法皆為不思議境。亦非幻之名字。用觀未終不幻而幻。故從五品十信至于等覺[A28]已來皆名幻因。雖具幻果上位未窮。猶名始覺。直至妙覺之中方曰幻因既滿耳。天台元意初住因即真因果。究竟妙覺妙覺真果方盡幻名。
鏡像果圓。
論云。始覺合本覺時。平等平等平等平等。四番牒者。不思議果也。此時現於十法界色身即是究竟普現色身三昧也。如鏡現像。故曰鏡像果圓也。
空像雖即義同。
妄心無體曰空。色身有形曰像。又真心無相曰空。應相不虗曰像。總在一念。故曰義同。
而空虗像實。
慜師云。妄匪妄。妄之源真非真。真之念故曰空虗。論云。智身寥廓。總萬像以為軀。百界垂形故曰像實。
像實故稱理本有。
下文云。空中即假三千宛然。故云稱理本有。
空虗故迷轉成性。
性謂實性。不修而修故實。迷轉成性。元意元是性。更不待修成。故知上文之中空冥兩字不悞矣。請觀空虗故迷轉之語。其義自明矣。
是則不二而二。
因果紛然。
立因果殊。
結示二之所以。
二而不二。
理元實相。
始終體一。
因果始終。其體本一。
若謂因異果。因亦非因。
藏通兩教因俱異果。別教因是無常。果是常住。因不趣果德。果不收因善。故曰因異於果因亦非因。
曉果從因。
圓人初心曉果從因謂實因果。從因得果亦實果。故曰曉果從因。
因方尅果。
如流趣海。法爾不停。
所以三千在理同名無明。
實因也。
三千果成咸稱常樂。
實果也。
三千無改。
性無所移。
無明即明。
修常宛然。
三千並常。俱體俱用。
上文云。造謂體用。天台心地法門不思議解脫凡聖俱得此用。芥納須彌。毛藏巨海。裴休尚云。擲大千於方外。蓋吾之常分矣。云何苦執體同耶。用豈不同哉。乃至我能祭獸。獺能祭魚。古人尚云無師之禮。不因周孔之所製。無師之智。匪從諸佛之所授。況白符論心。昧茲胡甚耶。
此以修性不二門成。
結示因果所依境智矣。
五染淨不二門者。
無明為染。法性為淨。相待為二。一理為門。故曰不二矣。
若識無始即法性為無明。故可了今即無明為法性。
密嚴經云。清淨如來藏。世間阿賴耶。如金作指環。展轉無差別。若識者。實慧也。惡慧不能知藏即賴耶識。故可了者藏即識故。
法性之與無明。遍造諸法名之為染。
不染而染。起信論明六染。天台五住煩惱。百法論明染依。故云九相。生滅約生死相故名為造。
無明之與法性。遍應眾緣名之為淨。
彼證說。經云。講德諸佛子。我從具縛凡。具經一切地。圓滿行因海。莊嚴大覺果。我從清淨地。具經一切地。將一切萬行。得第一信位。入無明藏海。如是二大事。一時無前後。在染名造。在淨名應。名相雖殊。觀文元意即不思議解脫性於一緣起中法爾分途。皆以如為位。可得云。如是二法門。一時無前後。故下喻意圓頓之相。顯然可見也。
濁水清水波濕無殊。
密禪師云。濕性無殊。可喻眾生諸佛同一真性。故曰同體。波有清波濁波溉灌等用。可喻凡聖用別。生死涅槃不同。觀此中文意。眾生諸佛體之與用。皆不思議解脫。俱體俱用。凡聖更無毫髮差別。故云波濕無殊矣。
清濁雖即由緣。
水清珠能清其水為清緣。魚龍攬撓其水為濁緣。意云水體本來雖清。義當非清非濁。被外緣來有清有濁。可喻真性本來非染非淨。迷心故濁。解心故清。眾生為濁緣。諸佛為淨緣。而明生佛前後。故下牒云。
而濁成本有。
不染而染故。眾生在前後故。而論前後。
濁雖本有而全體是清。
煩惱本有喻眾生在前。故曰濁雖本有。指煩惱即菩提。性本清淨。故曰全體是清。
以二波理通舉體是用。
舉者全也。凡為濁波。聖為清波。理體全通全體成用。還源觀云。用即波勝𣂨沸。全真體以運行。體即境淨水澄。任隨文緣而會寂。故曰舉體是用。
故三千因果俱名緣起。
因果是緣起之法爾。
迷悟緣起不離剎那。
梵云怛臈波。此云剎那。謂極少時也。詩云。介爾之心。謂微弱之心也。
剎那性常。緣起理一。
一念常住之性。念念生念念滅。良由靈知常住。鑒物不間。任運流注。法爾不停。亘古亘今未甞間歇。故曰剎那性常緣起理一矣。
一理之內而分淨穢。
十界紛然不別而別。染淨自殊三千宛然。
別則六穢。
六道生死一向是穢。其中不無性淨。
四淨。
約從德斷惑成智。故且言淨。其中不無性惡矣。
通則十通淨穢。
淨穢俱通。十界可知。
故知剎那染體悉淨。
性中本淨。
三千未顯。
圓淨般若約於修德而論。故有迷悟。
驗體仍迷。
夫譚三千皆是妙境。若三千未顯。尚言驗體猶迷。如何有又將對外境耶。
故相似位成六根遍照。
十信位中比量智照不成而成。成十信位初住證理。一成一切成。相似之中六根互用。照分十界。十不定十矣。
照分十界各具炳然。
一根具十法界。乃至百界千如互照炳然。乃一根具五根。若互照之。即一根具六箇三千性相。六根計三十六三千性相。六根各一念。一念之中各具六根。不可勝數。豈待果成方等百界耶。下言果成等彼百界者。分而言之矣。
豈六根淨人謂十定十。
十信位人不次第中而論次第。部旨元意位位三千。
分真垂迹十界亦然。
登住之人分真。中道垂迹十界亦然者。垂迹同於住前現十法界身。六根互用亦同。意云因位極雖證分真。未等百界。故下云。乃至果成等彼百界。
乃至果成等彼百界。
因位之中。不增減中而論增減。位位增減。修中約顯。未滿百界性本三千。果證妙覺方正其性。百界千如無增減矣。
故須初心而遮而照。
不在初不離初者。聞思修三慧法爾起照。無一二三是遮。而一二三是照矣。
照故三千恒具。
性體炳然故曰恒具。
遮故法爾空中。
火𦦨向空理。數數咸滅爾空中。
終日雙亡。終日雙照。
遮照同時不相隔異。故曰終日。
不動此念遍應無方。
一念法界故無動移。遍應眾機亦無方所。
隨感而施。
如雞抱子[1]呼啄同時。
淨穢斯泯。
性相兩亡。淨穢何有。
亡淨穢故以空以中。
義云以空以中三千相泯。空中即假三千宛然。故須初心而遮而照。終至妙覺不異初心。性本法爾。設修亦然。此即唯圓。甚難甚難。法爾而遮。性本寂滅。永嘉云。解脫寂滅即法身也。
仍由空中轉染為淨。
轉八識為四智。亦因轉染依為淨依。功由性自空中矣。愚今斷曰。不唯仍由空中轉染為淨。亦由空中轉淨為染矣。
由了染淨。
染亦非染。淨亦非淨。對境修觀而染而淨。
空中自亡。
心法雙亡。藥病俱泯。
此以因果不二門成。
染淨不出因果。結意歸宗矣。
六依正不二門者。
三千相中。一千國土所居曰依。二千界如能居曰正。總在一念故曰不二。即所能通為門矣。
[A29]已證遮那一體不二。
梵云毗盧遮那。此云遍一切處寂。李長者云。通一切處照。如上五門廣明妙境一體無二。足可誠信。故云[A30]已證。
良由無始一念三千。
一念心起莫窮其始曰無始。諸經諸論廣說(云云)。多云妙覺前心方見其始。玄義云。妙覺之中念念無邊更無其始。文句中明歘然火起為無始無明。本無今有。記主云。無明無始即菩提是。良謂不思議法界性何始何終耶。念念三千何邊量耶。
以三千中生陰二千為正。
眾生世間一千。五陰世間一千。俱屬正報色心也。
國土一千屬依。
國土世間所居為依報。色心別分之中。依報心應非分別耳。
依正既居一心。
總也。
一心豈分能所。
分而不分。
雖無能所。依正宛然。
依正宛然之相。豈同兼中之天。
是則理性。
理即是佛。
名字。
名字是佛。
觀行。
觀行即佛。
[A31]已有不二依正之相。
理等三即。體本遮那。相自不二。
故使自他。
十妙之中後之五妙。六感應。七神通。八說法。九利益。十眷屬。咸具自他之義。
因果。
前之五妙。一境。二智。三行。四位。五三法。前四在因。後一在果。總標十妙。故曰自他因果矣。
相攝。
一一互攝。文義顯然。
但眾生在理。
眾生理即是佛。更無欠剩。
果雖未辨。一切莫非遮那妙境。
大師云。手不執經卷當讀是經。心不思惟普照法界。耳不聞說法恒聽梵音。如是學聞豈不大哉。行住坐臥毗盧華嚴鎮常開演。即自受土矣。
然應復了諸佛法體非遍而遍。
法體即不當遍與不遍而遍法界。
眾生理性非局而局。
理性不當局與不局。眾生情局身微。蟭螟翎飛之類矣。
始終不改。
眾生報起一身始終。生老病死乃至六道不同。理性亦復不改。
大小無妨。
身似毛頭之小形。二見巨海之大。於理無妨。
因果理同。
始終體一。
依正何別。
結示可見。
故淨穢之土。
依報國土。
勝劣之身。
正報色身。
塵身。
能成四大。所成四微。稟父母元氣精血為體曰塵身。又身如微塵數量故曰塵身。
與法身量同。
充滿於法界法性身為法身。又約所證理為法身。其中不論五分變易等相。結正報齊等。故曰量同。
塵國。
四輪成世界。成住壞空。八十增減不同。生滅不住。丘陵坑坎堆阜不平名為塵國。亦可一微塵為一塵國。
與寂光。
常寂光土為諸土之體。無煩惱遷流曰常。無二種生死曰寂。妙覺湛明曰光。純諸佛所居曰土。又法身德曰寂。般若德曰光。三德一體曰土。義分三品。如常所明矣。
無異。
總在一念。
是則一一塵剎一切剎。
梵云剎摩。此云土田。
一一塵身一切身。
帝網重重。無盡法界更互相收。體同無盡矣。
廣狹勝劣難思議。
心思口議不及。
淨穢方所無窮盡。
淨之與穢稱理無窮。眾生諸佛對緣無量。
若非三千空假中。
由性發修。由修照性。修性一如雅成大用。
安能成茲自在用。
八自在不思議用。理具功成修性齊致。
如是方知生佛等。
理智同源用即齊矣。
彼此事理互相收。
全奪全收性本自爾。
此以染淨不二門成。
依正二相不出染淨緣起。故結歸所從矣。
七自他不二門者。
佛為能化曰自。眾生所化曰他。此從感應.神通二妙立名。故曰自他。能化所化體本不二。曰門也。
隨機利他事乃憑本。
三輪起感曰事。一性果滿曰本。
本謂一性具足自他。
一性者妙因也。生佛性具感應。故曰具足自他。
方至果位自即益他。
性中雖具自他。因中自不益他。果滿自方益也。
如理性三德三諦三千。
性德之境理具三千。雖具三德三諦三千。自未益他。
自行唯在空中。
空中是自行修德之觀。不立一法方名空。空相亦空不墮二邊曰中。中道理絕方名自行是圓淨般若。第五門云。亡淨穢故。以空以中三千相泯。故云自行唯在空中。
利他三千赴物。
三千赴物乃是不思議假。義解云。空中即假。三千宛然即自行是化他。故曰三千赴物自行空中。理滿自即益他也。
物機無量不出三千。
不思議假為所化境。三千性相之物機。
能化雖多不出十界。
問。何故將千如為所化之物機。又將十界為能化耶。答。不分而分。如依界起故屬所化。界從心生故屬能化。能所皆在一念。故下云界界轉現不出一念也。
界界轉現不出一念。
靈知之源故曰一念。
土土互生不出寂光。
寂光土是體。諸土是用。土土互生用不離體。故云不出寂光。
眾生由理具三千故能感。
起信論云。真如為內熏。此中理性無緣慈。不感而感故曰能感。
諸佛由三千理滿故能應。
理中不滿而滿故曰理滿。果上無緣慈。法爾不應而應。
應遍機遍。
理性非遍而遍。感應道交。
欣。
感也。
赴。
應也。
不差。
針芥相投。
不然豈能如鏡現像。
舉鏡現像喻之。
鏡有現像之理。
喻真應也。
形有生像之性。
理性真感喻如身形能生影像。是理即也。
若一形對不能現像則鏡理有窮。
此文喻觀行即。雖數修觀。喻若一形對於明鏡。智未通。喻若明鏡不能現像。有功用心即有共窮。亦可喻灰斷無常之理不能起應。故曰鏡理有窮。
形事未通。
喻相似即。未得常住法界明鏡本質。喻如明鏡不能現像。則法界形事未通。
若與鏡隔則容有是理。
若無常機與常住鏡隔。機應不對則可不能現像。喻如明鏡與身形隔。故云則容有是理。
無有形對而不像者。
若理性常機為真感。法界常明為真應。法爾道交。喻若世間明鏡無有形對而不現像者。
若鏡未現像由塵所遮。
若世間銅鏡。對物未能現像。必由微塵之所遮。理性明鏡未能現十法界形像。蓋由三惑之塵所遮。
去塵由人磨。
去鏡上之塵由人力磨。去三惑之塵蓋由觀力之所磨也。
現像非關磨者。
分真即乃至究竟即。天真性顯所有慧身不由他悟。十界現身稱理本有不從修得。喻若鏡光銅內本有不從外來。故云現像非關磨者。意云一心中具十法界像。是常住義。非無常耳。
以喻觀法。大旨可知。
如上注文可見。
應知理雖自他具足。
結示感應理中本具。
必籍緣了為利他功。
前文云。性雖本爾籍智起修。與此意同。理中感應自他之性雖足。須假緣了二因開顯方有大用。止門萬善為緣因。觀門絕相為了因。不分而分。般若解脫利他先功。乃至不功最大矣。
復由緣了與性一合。
修性理齊故云一合。
方能稱性施設萬端。
稱性施設。無方之用也。
不起自性。
上文云。性無所移。
化無方所。
不在方。不離方。故自他無方所。
此由依正不二成。
由乎依正三千性顯。方有自他設化矣。
八三業不二門者。
身口二業是色法。意業是心法。即色心不二門耳。業者動也。起信論云。動即是業。果不離因。所以不動不成業矣。
於化他門事分三密。
身輪現形大小。同非情所測。故名身密。口輪說法頓漸。同席各各得解不同。互不相知。故名口密。意輪鑒機上中下根。隨其根性得無毫差。獲益殊異。各不相知。故名意密。
隨順物理得名不同。
三草二木五乘不同。
心輪鑒機。
無緣慈力如鏡常明。
二輪設化。
如鏡現像。
現身。
身如意通。
說法。
一音普應眾機。
未曾毫差。
受潤不同各逐其性。不差機矣。
在身分於真應。
法身曰真。報化曰應。
在法分於權實。
隨情暫用曰權。稱理究竟曰實。
二身若異。何故乃云即是法身。
應知不異而異。異而不異。故名曰即。
二說若乖。何故乃云皆成佛道。
應知會權歸實。毫善無乖。濫觴何失。曰皆成。
若唯法身應無垂世。
應知從體起用如日分形。
若唯佛道誰施三乘。
應知一門狹小之事得第。
身尚無身。
身相叵得。
說必非說。
言說性空。
身口平等。
二相俱亡。
等彼意輪。
同一實相。
心色一如。
三業無二。
不謀而化。
礠石[A32]吸鐵。芭蕉向日。任運合機。
常冥至極。
色香中道無非正覺。故曰至極。
稱物施為。
毫善普益。隨情稱物。
豈非百界一心。
總在一念。
界界無非三業。
三輪恒運。
界尚一念。三業豈殊。
體用無二。
果用無虧。
如月普照。
因必稱果。
函蓋相冥。
若信因果。
明信一乘因果。
方知三密有本。
果從因尅。一理為本。
百界三業。
境妙。
俱空假中。
智妙。
故使稱宜。
境智冥合解脫之冷應隨機。
遍赴為果。
正遍知。
一一應色。
身密。
一一言音。
口密。
無不百界。
意密。
三業具足。
三輪備矣。
化復作化。
無記化化禪。真因分得真果。究竟滿足矣。
斯之謂歟。
結示文旨。
故一念凡心。
介爾念心在凡矣。
[A33]已有理性。
三密相海。
一念心生三千性相。乃至果成亦無出此一念之心。大相海小相海因果不二。故曰三密相海。
一塵執色。
酬因曰報。
同在本理毗盧遮那。方乃名為三無差別。
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良謂同在一理。
此以自他不二門成。
結歸可見。
九權實不二門者。
化儀四教。頓教唯實。漸.秘密.不定三教亦權亦實。化法四教。藏教一向權。通教被接有權有實。別教教行智權理實。圓教唯實。其體元一故曰不二門矣。
平等大慧。
實智空有二邊。中道一時平等。一照故名大慧。
常鑒法界。
華嚴宗明四種法界。一理法界。二事法界。三事理法界。四事事無礙法界。天台約十種法界。各有其致。俱為大慧所照矣。
亦由理性九權一實。
性中本具百界。
實復九界。權亦復然。
理實十法界中各各十法界。各各九權一實。性本天然矣。
權實相冥。
一一權實互相冥合。依正齊舉三百法界。眾生百界千如。五陰百界千如。是正報也。國土百界千如。是依報也。一念之中三千性相。念念亦復如是。依正二報念念之中重重無盡矣。
百界一念。
百法界各各一念。不可說不可說。
亦不可分別。
不可思議不可思議。
任運常然。
不假磨琢。大白牛車不運而運。性自天然耳。
至果乃由契本一理。
果上三千妙用。不離因中一理之內。
非權非實。
理中不當權實。
而權而實。
理中靈知之性雖不當權實。而能權。而能實。
此即如前心輪自在。
指前三業門中意輪。心密鑒機妙用自在。
致令身口赴權實機。
身輪現形。口輪說法。不分而分。功由意輪平等大慧先鑒矣。
三業一念。
百界三業遽出一念。
無乖權實。
應機之義權實收盡。
不動而施。
不動一念遍應無方。
豈應隔異。
無乖大用。
對說即以權實立稱。
說法理合權實授機。
在身則以真應為名。
靈知之中元無真應名字。利物則形。
三業理同。
一理齊爾。
權實冥合。
自然合理。
此以三業不二門成。
功由三業不二矣。
十受潤不二門者。
權實二益機。緣一理雖同。大小各異。如天一雨無差。如地一氣平等。三草二木任運高低。雖然差別。一地無殊。故曰不二門。
物理本來性具權實。
眾生本性天然。權實非造所成。
無始熏習或權或實。
良由性中元具權實。熏習方成權實之性。性中若無。熏亦不成。權實之中真如不熏。唯於第八識中有本有種子為內。熏七識等諸識。現行種子為新熏。故有生佛因果殊異。染淨不同。起信論明真如為內熏。故有始覺合本覺為淨用。妄識為外熏。真如不守自性隨緣。故有三細六麤生滅為染用。此等皆是對機所說。不同天台宗中凡一法起皆論四教。前三是權。後一是實。既云性具權實不待熏而成。又云遇熏自異非由性殊。理而斷之。不思議性對緣成習。非權非實非真非妄。而權而實而真而妄。非情量所測矣。
權實由熏理恒平等。
有處不許熏。問云。熏在何處。何不早熏。斯亦為理恒平等。亦乃不熏而熏。權實成性矣。
遇時成習。行願所資。
如大通智勝佛時。智願猶在不失。今為如是性。
若無本因。
一念為本因。
熏亦徒設。
徒猶虗也。亦指性地。
遇熏自異。
所習不同。權實各稟。
非由性殊。
性本一理平等。
性雖無殊。必籍幻發幻機幻感。
性本無性。對緣能生。故曰如幻。故云幻發。經云。真性有為空。緣生故如幻。天然之機不發而發。故玄文云。機者微義關義宜義。皆是可發為義。今明靈知妙性法爾。可發為義。自感焉。
幻應。
對機感義。
能應所化並非權實。
理性之中機應不當權實。
然由生具非權非實。
眾生天性本具非權非實。
成權實機。
能作權實之義機也。
佛亦果具非權非實。
果證非權非實之妙理。
為權實應。
有機即應。古文云。應意時絕分別。照鑒森羅常不顯。故云為權實應。
物機應契身土無偏。
勝劣之機。勝劣之應。勝劣之土。說權實之法無差機之失。故曰無偏。
同常寂光。無非法界。
機應身土勝劣無非寂光。又機窮應歇同歸秘藏名常寂光。盡稱法界。
故知三千同在心地。與佛心地三千不殊。
生佛三千總在一念。
四微體同權實益等。
能造四大所成四微色香味觸。故前文云。一塵報色同在遮那。法相宗云。上至報佛。下至翔飛。同以自性為體。仍揀云自性詮不及。共相自性詮得及者。又三境章云。性境不隨心等。蓋權宗之義理實殊。若此文中旨者。如藥草喻品。三草二木同於大地。雖根莖枝葉大小不等。皆同一地之味。可喻七乘種性無非佛乘。一理體同咸法性益權實自等。經云。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矣。
此以權實不二門成。
稟法權實不二。受潤所從矣。
是故十門。門門通入色心。乃至受潤咸然。
蓋由一理平等。所以門門相入相收。一門具九。乃成門門十門。十門即百門明。
故使十妙始終理一。
此十門既從十妙立名。門門互入。乃由法法本妙也。
本來具三。
本來三法妙即是一境。三法即是性。指三障此障本妙。
依理。
境妙。
生解。
智妙。
故名為智。
牒智。
智解導行。
行妙。
行解契理。
行妙智妙合於境妙。
三法相符。
符申合也。乃成修性。符合即修。二性一矣。
不異而異。而假立淺深設位。
位妙義分六即之位。
簡濫。
恐叨濫上聖。故曰設位簡濫。
三法。
三法妙。
祇是證彼三理。
有處作理三。義亦無在。即是果上證乎因中境妙三法而[A36]已矣。
下之五章。
六感應妙。七神通妙。八說法妙。九眷屬妙。十利益妙。只是三法因果一理起用也。
三法起用。
果滿法爾起用耳。
既是一念三千即空假中。成故有用。
一念三千。妙境也。即空假中。妙觀也。成故有用。境觀冥合大用現前。成不思議妙用矣。
若了一念。
諸法實相總在一念。了者頓悟佛乘之人。
十方三世諸佛之法。本迹非遙。
不唯釋迦一佛本迹。十方三世未來乃至一切諸佛本迹。過去[A37]已過去一切諸佛本迹。現在現在十方一切諸佛本迹。一時明了。應知題稱本迹。誠為可信矣。
故重述十門。令觀行可識。首題既爾。
十門是解。觀行是行。十門為觀行總持。一念收界如之法。誠觀行人不可不識。首題即妙名。合於本迹十妙十不二門。故曰既爾。
覽別為總。
首題為總。序.正.流通為別。重述十門之相名曰覽別。門門收束妙觀名曰為總。又體宗用三章是別釋三法。故云覽別。十門是釋名章。總釋三法名曰為總。又十方三世諸佛本迹不同名為覽別。一念非遙名曰為總。又別釋界如之相。總在一念名曰覽別為總。大意覽下一部經文章句起盡不出首題。故云覽別為總。
符文可知。
符下文句。如題中可解。故曰可知。又十門是釋名。章中別釋名曰覽別。門門不二名曰為總。以題符文更不殊途。故曰符文可知。
註法華本迹十不二門(終)
校注
[0325001] 襄疑喪 [0327001] 可上疑脫一字 [0327002] 可下疑脫對字 [0328001] 義字疑衍 [0329001] 元疑無下同 [0333001] 之下疑脫人字 [0333002] 也疑他 [0334001] 呼疑啐【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56 冊 No. 927 註法華本迹十不二門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5-14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卍新續藏》所編輯
【原始資料】CBETA 人工輸入,CBETA 掃瞄辨識,CBETA 提供基本句讀
【其他事項】詳細說明請參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此十不二門。元連釋籤第六卷但云十不二門。其後別行。[A5]已經波蕩莫知其誰。古人私安本迹兩字者。義亦甚善。何者。記主釋籤第六玄義迹門將結撮文旨。依乎十妙立茲十不二門。以迹例本理智咸然。故下文云。若解迹妙。本妙非遙。[A6]洎乎十門之後結示大旨云。若了一念十方三世諸佛之法。本迹非遙。豈一佛化哉。本迹者。一實相理本事迹。[A7]已下文六重本迹又云。本迹雖殊。不思議一。十種不二。其門一矣。故知題云本迹者。甚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