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識規矩[2A]解
前五識
三界分為九地。自地獄至六欲天。皆欲界也。為一地。四禪色界也。有四地。四空無色界也。有四地。共為九地。欲界名五趣雜居地。五識俱全。初禪天名離生喜樂地。是為二地。止有眼耳身三識。無鼻舌二識。以無段食故。自三地以上。則五識俱無。
此二句。言五識心所。徧行有五。別境有五。善心所十一。中隨煩惱二。大隨煩惱八。根本煩惱六。今止有貪嗔癡三。共心所三十四。皆任運無分別者。
白淨色根者。指勝義而言。惟天眼能見。盖落形質者。是浮塵根。豈能照物。以有勝義根在故能緣境。言五個識。同依勝義根而起也。
九緣者。空明根境作意分別依染淨依根本依種子也。眼識具九緣而生。耳識惟從八。除明緣故。鼻舌身惟七。除空明二緣故。
鼻舌身三識。合中取境。眼耳二識。離中取境。觀即能緣見分。塵世即所緣相分。
此言小乘愚法聲聞。不知根之與識。各有種子現行。以為根識互生也。不知根之種現。但能導識之種現。謂根為生識之緣。則可謂生識。則不可以識。自有能生之種子故也。小乘未破所知障。於法不了。故難分耳。
佛有根本智。有後得智。根本智乃實智。能親緣真如。後得智乃權智。但能了俗。不能親緣真如。果頭佛[A1]已破見思惑。能六根互用。變起相分。復觀相空。以不知前五及七八等識。遂自認為後得智。不知後得智。乃從根本智而得者。小乘雖有如理如量二智。特其名耳。豈真後得智耶。即後得智。在佛果中。猶不詮真。況因中乎。詮契也。根本智無分別。所以親緣真如。後得智從色根起。是有分別的。所以不能親緣無分別理。
小乘以無我為真如。斷了六識分別執。便能六根互用。以為能親緣真如。
偈曰。小家果頭佛。理量徒有名。迷名不知義。疑大而起諍。五識同一覺。是以眼可聞。耳不能見色。實非本根咎。咎在分別者。以故見思破。六根即互用。彼小不知此。未究七八五。三者曉然了。橫計渠自破。既破棄舊法。悲哀歸大乘。羅什首初師。疑什亦有辨。一朝悟大理。仍復師羅什。
前五識。隨八識轉。佛位中第八識。轉為無漏白淨識。而相應心所。即成大圓鏡智。歘爾現前。故云初發。則前五識即成無漏。三類身者。法報化三身中之化身也。千丈大化身。被大乘四加行菩薩。丈六小化身。被大乘三資糧位菩薩。及二乘凡夫。隨類化身。則三乘普被。六趣均沾。以止息眾生苦輪也○前八句明有漏。後四句明無漏。
第六識
俱頌其造善作惡不定之功能。
善惡無記三性。現比非三量。性獨影帶質三境。俱通也。比者比類而知。非者情有理無。比度不著也。帶質境有二。以心緣心。中間相分。從兩頭生。帶本質生起。名真帶質。以心緣色。中間相分。惟從見分一頭生起。變帶生起。名似帶質。獨影亦有二。一有質獨影。五根種現。皆托質起。一無質獨影。緣空華兔角及過未等所變相分。是五塵落謝影子。止緣過去五塵。與未來變起五塵影子。不緣見在五塵也。
前生六識。攬法塵影子。以成今生形種。今生又因形起影。是來生受形種子。今生若能六識作觀。破了我執。不攬法塵。則不受分段身矣○六識輪轉三界。顯易可知。
此句是標數。性界二句是立名。欲令眾生因名以闡義。因義以會理。會理以致用。致用在作觀。上說致用以體道。體道以立德。
六識遇善境時。與善心所相應。遇不善無記境時。與不善無記心所相應。故曰別配之。此特平平緣耳。若增上緣。則善心勇猛。惡心所俱轉。而為善矣。
六識於三性三界。併憂喜苦樂捨五受。恒常轉變改易也。
根本煩惱六。隨煩惱二十。善十一等。餘徧行五。別境五。不定四。共五十一。亦相連性界受等轉易也。
動身發語時。於八箇識中。行相最勝。以有情故也。
引引起也。滿圓滿也。言六識能造業招果。
歡喜地因斷分別我法故。
此識於初地初心。轉成無漏。以斷有分別我法二執故。
無分別我法二執。與生俱生。此時尚未斷。猶纏縛眠伏。以所知障未斷故。
遠行乃第七地也。此地以前漏無漏。間雜而生。至此地後。則俱生二障。永不現行。而純無漏相應心所亦轉為妙觀察智。而圓明照大千矣。
第七識
七識於三境中。緣帶質境。三性中。惟有覆無記性。有覆者。障蔽真性。通六識情。故本八識也。通情本故。曰相分兩頭生。
七識緣八識見分。為內自我。七識是心。本識亦是心。所以說。以心緣心真帶質。八識是其本質故。七識既以八識見分。為內自我。則八識見分。即七識本位。八識見分緣色。即七識緣色也。色非真故。曰似帶質。
問帶質是帶八識本質而生了然。如何是七識的境。八識能藏一切。所藏一切根身器界。我愛執藏。八識便有境了。這境從何來。是從六識來也。便知七識原無體位。其相分從六八兩頭而生。
此識於無分別我法二執。是任運綿綿。故云隨緣執我。
大隨惟八。徧行五。別境止通慧。根本煩惱止具四。貪癡見慢是也。
前五識非恒非審。六識審而非恒。惟此識恒常審推思察量度。執八識見分為我。故曰我相隨。
既執八識為內自我。則有情恒處生死長夜。而不自覺。以與四惑八大相應。而起四惑。即根本煩惱四。
八個識俱為轉識。惟六識作觀。則諸識俱轉故。轉獨加於六識。呼七識為染淨之依。盖六識有分別。七識無分別。有分別依無分別起。以無分別。近無情故。
凡一地中。具初中後三心。即入住出也。此識於初地初心。斷一分無明。便轉成無滿。為似平等性智。以因中轉也。無功用行是八地無分別。我法二執至此盡斷。故曰我恒摧。乃為真平等性智矣。
六識到第八地。轉妙觀察智。如何七識。初地初心。就轉平等智耶。蓋六識到觀成後。轉妙觀察智。初作觀時。轉為似妙觀察智。
佛果位中。現十種他受用身。十地菩薩。乃所被之機也。
第八識
此識因中。於三性中。惟無覆無記性。緣境之時。相應心所。惟五遍行。
此識於三界九地之中。隨六識善惡業力而生。以八識無記性故。
此識最微細。所以二乘愚法聲聞。不信有此。惟以前六識。受熏持種。斷了見思。執為如理智。六根互用。執為如量智。以無明全未破故。所以大乘論主。反覆辨論。證有此識也。
能持種子不失曰能藏。受染淨等熏曰所藏。七識執為我曰執藏。三藏體用深廣故。凡小不達。
八識如澄湛之淵。由前七個識。攬前境為風。興起波浪耳。
此識能受前染淨熏。能持根身器界種子。根是六根。身為內世界。器為外世界。
惟此識為總報主。
第八地為不動地。此識初至此地。纔捨能藏所藏執藏。至金剛道後乃等覺位。異熟者。變異而熟。異時而熟。異類而熟。金剛道後斷生相無明。異熟種子方空也。
金剛觀智。是智之名。言其堅利。能壞一切無明。有生住異滅。異熟空則瞥起一念無明空矣。
此識至佛果位中。轉成上品無漏淨體。號無垢識。與相應大圓鏡智。同發起時。普照十方圓明世界。
唯識略解
夫搜剔陰陽之奧。囊括造化之精。洞洪濛之源。破渾沌之竅。超儒老而獨高。冠百氏而弘深舍唯識之宗而他求未之有也。夫唯遮境有。識簡心空。遮境則識外無法。簡空則非同枯滅。是以夷斷常之坑。塞生滅之路。圓彰中道刊定因明。魔外望絕。凡聖共遵耳。然識有八種。有心王心所之殊。苟非智慧空靈思量妙絕。豈易窺其庭哉。阿賴耶識等。大略窮其所由生。直以真如。照極反昧。生滅與不生滅和合。謂之證自證分。即如醒人。忽爾昏作。人語雖聞。而不能了了。謂之醒耶。又不能了了。謂之昏耶。人語又聞。此之謂昏醒相半。迷悟之關也。此等時節。有人喚之。則昏隨醒矣。不喚則醒隨昏矣。醒既隨昏。而外不能了境。又不作夢。惟昏然而[A2]已。謂之自證分。此等時節。位無能所。冥然獨存也。少頃頓夢種種悲歡苦樂。據能觀而言。謂之見分。即所觀之所即相分。或問曰。見相二分。前後生耶。抗然生耶。余應之曰。見相二分。謂之前後生者。現量之中。不許有無分別。纔生分別。現量滅矣。謂之抗生。則能所弗同也。此四分乃八識之本故。有志於此宗者。不可不留神焉。四分通澈。則八識之綱。思過半矣。
夫八識四分。乃相宗之綱骨也。阿賴耶識。末那識。分別識。眼耳鼻舌身五識。謂之八識。證自證分。自證分。見分。相分。謂之四分。究本言之。八識四分。初無別體。特以真如隨緣。乃成種種耳。夫真如隨緣之旨。最難明了。良以。真如清淨。初無薰染。如何瞥起隨緣耶。於此參之不[A3]已。忽然悟入。所謂八識四分。不煩少檢。唯識之書。便能了了矣。故曰性宗通而相宗不通。則性宗所見。猶未圓滿。通相宗而不通性宗。則相宗所見。亦未精徹。性相俱通。而未悟達磨之禪。則如葉公畵龍。頭角望之非不宛然也。欲其濟亢旱。興雷雨。斷不能焉。是以有志於出世。而荷擔法道。若性。若相。若禪宗。敢不竭誠。而留神哉。惟相宗名義數多。若非心智妙密。委曲精搜。實未易明也。今則取大略。稍論而疏之。但粗曉蒙孺耳。大抵阿賴耶識。通前眼耳鼻舌身五識。當併而發揮之。似覺易明。蓋阿賴耶識。及前五識。皆屬現量。又皆上品果中轉也。若第七識第六識。則三品皆具。三品者。見道為下品。修道為中品。究竟為上品。故七六因中轉也。或曰。前五識成無漏相應心品。現身益物。何以先言第八成無漏耶。以圓明初發。乃第八識相應心品。成大圓鏡智故。其前五根。即第八識所變相分。能變本識。既成無漏。所變五根。自當即成無漏矣。能發五根既成無漏。則所發五識。遂成無漏何疑哉。或曰。既言八識轉成四智。何故却言相應心品耶。對曰。唯識第十云。此四品總攝佛地一切有為功德皆盡。此轉有漏八識七識六識五識相應心品。如次而得智。雖非識。而依識。轉識為主。故說識轉得。又有漏位。智劣識強。無漏位中。智強識劣。為勸有情依智捨識。故說轉識成智也。大乘所緣緣義曰。言是帶[A4]己相者。帶與[A5]己相。各有二義。言帶有二義者。一則挾帶。即能緣心。親挾境體而緣。二則變帶。即能緣心。變起相分而緣也。親挾者謂之實境。變起者謂之假境。假境者何。即實境影子也。影子者何。謂前五識。親挾實境。乃任運而緣。不帶名言現量中也。譬諸明鏡物臨即照。原無心也。纔覺妍醜。現量[A6]已滅。即落比量矣。余是知假境影子。意識所緣耳。又能緣心。變起相分而緣。亦假境也。今安慧宗中。妄謂因中無漏五識。能緣真如。殊不知五識成智。必待第八識轉。而為。根本智。然後五識轉成所作智也。此中目此智。為後得者何也。謂根本而後得也。以五識及第八識。皆屬現量果上同轉故也。彼謂因中五識未轉智。而能緣真如。非妄而何。縱於果上。識雖轉智。第能照俗。而不能緣真如。故護法師曰。果中猶自不詮真。況因中乎。
[1]八識規矩解(終)
校注
[0416002A] 插入解字 [0416002B] 插入明等一行 [0420001] 插入尾題【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55 冊 No. 892 八識規矩頌解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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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前五識。於三境中。惟緣性境。三量中惟是現量。三性俱通。
性境者。謂所緣諸色境。不帶名言。得境自相也。相者。青黃赤白之謂。名者。長短方圓之稱。現量者。謂對境親明。不起分別也。性境屬境。現量屬心。三性者。善性惡性無記性也。三性俱通。以五識性非恒一故。
性境。若說根塵能所八法而成。是落小乘。如惟識則無有此境。此境現前。如明鏡照象。湛然明了。不起分別。如云真境也。善惡兩性在五識。雖無分別。而照從是起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