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目連問戒律中五百輕重事經略解卷下
三衣事品第十一
(三衣者。五條七條二十五條。表除貪嗔癡之三毒。乃受戒比丘必用之要物。非世俗之所有也。其間種種功德。詳明戒本。薩婆多毗婆沙問云。不除鬚髮。得戒不。答曰。得戒。但非威儀。必當剃除鬚髮。披著袈裟。圓頂方袍。名為釋子比丘。故有三衣之事。此品有十一問答○浣衣宜捨問第一)。
問。(若比丘)三衣事(三衣有汙。應當洗)浣。要須捨(轉施與人)不。
答。須捨。(與人)若不捨。犯捨墮。當施與人。(浣竟待人)還乃得更受(夫浣衣宜須細行。不可手搊足蹋。亦不可以口含噴水。敬衣如佛。戰兢勿怠。捨受羯磨等文。具如律中。或不及羯磨。隨便志誡問訊。於可托者。直言捨受亦得○三衣條成問第二)。
問。三衣盡得條(相而)成不。
答。大衣得。中衣小衣不得(梵語僧伽梨。此云襍碎衣。四長一短。割截衣持。即大衣也。此有九品。詳明戒文。梵語鬱多羅僧。此云七條衣。兩長一短。割截衣持。梵語安陀會。此云五條衣。一長一短。割截衣持。大衣[A1]但許四日而成。七衣二日。五衣一日。過限得罪。惟有大衣二十五條相所成。故云得。中下[A2]但有複數。故云不得○五衣上講問第三)。
問。(比丘)小衣得著燒香上講不。
答。無中衣得。(下開)若不近身體淨潔(者。隨意)亦得(五衣本作務飲漱等用。燒香等宜著七衣。或無權代亦得。有即亂制不得。當知五衣。貼身所著。多有垢膩故。淨者不制○衣用米粘問第四)。
問。(比丘)浣衣出帛。(以淨去原漿可)得用米粘(漿粉之類)不。
答。不得。(用者)犯捨墮。(隨浣隨著無犯。下開)日日從沙彌白衣受。(或用粘亦)乃得著(不得自用者。或恐失威儀故。未可知也。但依佛制。不必曲解○衣可施裏問第五)。
問。(比丘)三衣應施裏不。
答。裏施不施。亦得(律中大衣有六層。既[1]〔耳〕七衣五衣。或有一二。隨時寒暖。或圖 著。無可不可。故云亦得○大衣上講問第六)。
問。(比丘)大衣得著上講禮拜不。
答。無中衣得(講禮當著七衣。大衣乃陛座乞食等時而著。今隨缺略。亦是權開。不然。亦不可亂其規制。故違亦恐得罪。慎之○生絹作衣問第七)。
問。(比丘)三衣得用生絹作不。
答。一切生絹衣不見身者得著(戒本云。三衣應以粗疎蔴苧為其體。獸毛蚕口。害物傷慈。縱得[A3]已成。斬壞塗埵。此用生絹言得者。當知如來方便隨機。此經必在小乘教中不了義說。暫時而許。必非常法。戒本乃是通常統括大乘而言。故為絕制權實隨時故爾。思之可見○嗔壞鉢杖問第八)。
問。(若)比丘瞋忿自壞衣鉢錫杖。犯何事。
答。瞋惱自壞三衣鉢。犯捨墮。壞錫杖。犯捨墮。壞他物。[2]許錢犯事(計錢多少。犯罪輕重。嗚呼既稱比丘。以忍為先。當識自心。勿令嗔起。衣鉢乃忍辱之法器。錫杖表如來之法身。損壞可乎。如來雖大慈悲。汝自傷乎法性。故得此罪。泥梨苦報。日久時長。惡性比丘宜當速反○借衣出界問第九)。
問。(比丘)三衣得借人不。
答。不得出界經宿。若同界內得。不限日數(律中不許離衣一宿。況出界外乎。遠隔二丈五尺。就是離衣界內得者。或不得[A4]已。暫借一者。亦不限日數。若總借者。斷乎不可。准律無昧○大衣聚落問第十)。
問。(比丘)入聚落中。不被大衣。犯何事。
答。著肩上去。不犯。(佛制乞食。當披大衣。故入聚落。披者為是。或不及披。肩之無過)若僧使(出為三寶事)或為病人(等)持去。不犯([A5]但囊之而去。不肩不披。俱不犯戒。此為有事比丘之所開。非為具威儀者之所說。亦自思之○補衣施受問第十一)。
問。(比丘)三衣破(應)補便得受。須復施他人耶。
答。破容猫子脚。(許)便應施人。人還乃得(自)補(而)受。若先補。後施人。人還亦得(此單為小破。急須補治。莫容穿漏。失儀捨受。隨宜皆得○上三衣事品竟。下鉢事品)。
鉢事品第十二
(梵語鉢多羅。此云應量器。體色量三。皆如法故。體則用鉄瓦二物。餘非佛制。俱不宜用。色則用蔴子杏仁。搗碎塗其內外。竹烟熏治。薰作鴆合色孔雀色等。量則斗半。七升等者。亦非今時僧用。今者但可二三升。即得應其量故。受戒之人必用此者。以表威儀。使人生信。故毗婆沙論云。若無衣鉢。得受戒不。答言。得戒。問曰。若無衣鉢。必得受戒何故必須衣鉢。答曰。一為威儀故。二為生前人信敬篤心故。如獵師著袈裟。鹿以著法服。則無怖心故。三以表略相故。內德既異外相亦異。生信心者。信三寶。生人天中。信邪見者。墮三惡道。是故衣鉢[1]〔心〕不可缺也。所以三衣品後。繼於此品。事如下文。有八問答○失鉢所由問第一)。
問。(比丘)鉢云何失。
答。若緣缺。(或鉢口有缺)若穿穴。(或中間一孔)若裂(些些路裂)若油(六群不知曬鉢出油故)不捨。盡是失。緣缺(穿穴)不可復持。裂者綴[A6]己施人。人還更受。油不捨亦爾。(應云洗而熏過施人。人還更受。故云亦爾)若棄出界。經宿不失(此云油者裂者。使人熏綴。故經宿不失。多日不宜。鉢是日用。不可缺故。今受戒人。受後即以衣鉢。束之高閣者。思之○鉢覆於壁問第二)。
問。(比丘)鉢得合覆著壁上不。
答。若巾裹得合淨處著。若囊或懸壁好。不得覆著壁上。(下引證)昔六群比丘覆鉢壁上。墮地即破。佛因此制戒。自今[A7]已後。不得覆鉢壁上。覆鉢壁上者。犯捨。(捨字應念墮字)墮地者犯捨墮(覆壁犯墮。墮地破鉢。故犯捨墮。次第輕重。理之必然。要知好物不安於險處。恣肆不謹者。戒之○不用有過問第三)。
問。比丘早起得用鉢食。(如好簡略)不用。有何咎耶。
答。一切食(大食小食)皆應用鉢。若一日都不用鉢。犯墮(意含但用日中一時。可也。佛尚日用不離衣鉢。乃至雲門德山永明等諸大老。歷代明流。俱無暫離。今之比丘。毋得懈怠。因循而忽之。自招其過也。或有事緣。無故意失用者。聽以淨水洗過。無犯○微細威儀問第四)。
問。(若)比丘食飯欲盡。得側鉢括取飯不。
答。得(比丘持鉢。當宜平正。食盡側括。恐失威儀故問。佛言不妨。故云得。律中[A8]但不得作聲。令餓鬼咽中火起。慎之。猶當細行○持鉢可離問第五)。
問。(若比丘一切皆應用鉢。俱不可離)食後[A9]已訖。更噉餘果。手得離鉢不。
答。得。(下開)若食未訖。亦得暫離(況食[A10]已訖乎。非都不用。故云得一切。但指飲食。非果品故○持鉢可放問第六)。
問。比丘食鉢。要當擎。得放地不。
答。要當擎。(或擎或放。有失威儀故。然而或不得[A11]已)若放地。亦不犯戒(意含畢竟不放。為是放雖不犯。恐不雅觀。故云亦不。言放地者。西域規矩。食恒坐地故○鉢器互用問第七)。
問。(若)比丘以器(或鏡碗等器)盛飯。貯著鉢中。得互用鉢食不。
答。不得。犯捨墮(此是懈怠比丘。或憚寒冷。或懶滌鉢。故爾。習久成風。遂失正軌。故犯捨墮。其過非小。必當慎之。可也○鉢作炊鍋問第八)。
問。(比丘)鉢得炊作食不。
答。不得(比丘乞食。不自熟食)炊犯捨墮(洗鉢尚宜溫水。滾湯恐去鉢光。即染垢𧸐。況炊者乎。混亂胡為。有違規制。故犯捨墮○上鉢事品竟。下雜事品)。
雜事品第十三
(雜者。種種差別不同之謂也。事者。即下劫盜楗槌等事。上文佛法歲坐等事。各有多種。自成一品。下文事相雖多。不成一類。故以雜事一品。而總收之。有一百零七問答○界外取物問第一)。
問。(若)比丘或被劫盜物。(所盜之物)未出界。主(比丘)見本物。不知諸物。(眾物不一。認之不真)得取不。
答。得取。(不使失故。然而)即取即用九十事中實相似者。(有二意)當先作念。若有人認者。(即當與之)不得取。(若)無(人)認者。白(過大)眾。(方始)得取。(無眾何如)若無眾。作界內物取。(取而公用)不以為[A12]己取物(私為一[A13]己犯罪。九等相似者。意同事別。此是劫盜所遺之物。彼是僧伽藍及寄宿處物故。詳明四分略註。可知○楗槌限外問第二)。
問。眾僧打楗槌食。而限外僧來。不與食。犯何事。(限外即界外)。
答。便是失利。得突吉羅(即打楗槌。即為十方。悋而不與。名公意私。令人譏謗自他失利。故得罪。如或無愧無耻之流。恒來纏繞者。但間而稀之。可也。若全不與者。亦猶不得○他齋餘受問第三)。
問。先比丘教化。作百人齋。(定數之後[2]〔成〕增)長一人以上。(或二三人)應受不。教化比丘有犯不。
答。打楗槌食。(多亦)應受。教化者無犯。所以爾者。(何也)打楗槌。(者)謂(恐四方)僧多(少經)過(者有所遺)失。(而不知故也)楗槌法。要作意。請四方僧。(故)僧來若多若少。一切分財飲食。其於無咎(薩婆多云。若有檀越。請四人以上。應打楗槌。若不打楗槌。設知此中。乃至有一比丘。下來食者。得別眾食罪。若疑有比丘來。而便食者。突吉羅罪。若都無疑心。若打楗槌。不問有無。一切無罪。縱不打楗槌。偶增一二。亦不可局。而令人懷慚而去也。戒之○僧食與外問第四)。
問。(若)比丘教化白衣。(錢粮)供養眾僧。若有外人。來乞索。(教化主)得與一升五升不。
答。不得。(若不知法與者。其罪猶輕)若知非法。故與。(者)過五錢。犯棄。(若必不可免者。當白眾)若白眾聽。得(此物即眾所有故。所以眾聽與者。無罪。化主專權。私廢眾物者。慎諸○減供餘用問第五)。
問。(或有)主人供養諸僧。長請(不限一年二年恒長之請)一日百錢。用五十自供。(餘)殘者。得餘用不。
答。(須)打楗槌得。(供四方僧。無私取之咎故)若(自)無衣鉢。不打楗槌。眾(中)和合得減用。(意含不知亦不得。有僧還屬眾故)若自損施客僧。最善(自者。自[A14]己分中則可。他分中者。猶須和合。可也。若一總為眾。待客無論○貪好多費問第六)。
問。(若有)主人請比丘十日。供十日食。殘(應裁字裁)用作五三日好食(用。)犯何事。
答。不犯。(施心[A15]已盡故)[A16]但不得更索。索犯捨墮。(縱貪心故)若不滿十日(乃至第九日)去。亦犯捨墮(縮長為短。貪饕無厭。退息信施。損[A17]己福德。所以防心離過。當自察之○知足減用問第七)。
問。主人請供十日食。自裁作一月食得不。(以上相反可知)。
答。打楗槌得。(滅供四方僧。有福無過)若不打楗槌。僧有出去者。(當以前僧之所餘施。過於後人。始得無罪)若不施(與)後人食。後人食(似乎)[A18]己分(之所有。不知)盡食他分。(所以)一飽犯棄。不飽犯捨墮(前者所餘。是四方僧物故。上者貪好無慚而犯罪。此中惜福不知法度。亦招𠍴。令他犯戒故。微細因果。惟佛能知。為出世者。觀此聖教。可不謹乎○乞贈父兄問第八)。
問(若比丘有)父母兄弟破壞。(或被人哄賣。乃至流落於人家。故云破壞)得乞物贖不。
答。得。但不得稱[A19]己。([A20]但乞時不得稱言為[A21]己。必)須(言)乞(為)父母兄弟得。(比丘當誠實語。不妄語故。下遮止[A22]己私)若用訖有長。不得自入。還屬所贖者。(父母等用。不得[A23]已用。何也)若語(父兄。父兄)聽用。(猶)犯墮。(父兄)不聽用。(而用)犯棄(不聽強用。同於盜故。言行不直。聽與不聽。皆失前來好心。故為人作福者。當自嚴之○酤家乞坐問第九)。
問。(若比丘)至酤酒家。得乞財不。無事得坐語不。(酤家乃十六惡律儀之一也)。
答。酤酒門(或乞財坐語等)一切不得入。若入。犯墮。更有餘門。(非酤肆之正門)得入。(下開)若請比丘會。(或作齋會佛事等)當問。(酤家主人)能受一日戒不。(主者)若言能。(既能即)與受(一日五戒)得住。若不(能)受。但能一日不酤酒(一戒亦)得住。(比丘亦不犯戒。若一總不允。此人難度。必不可住。酤者如此)屠家亦爾(此亦惡律儀。例同可知。此有二益。一者比丘不混於惡律儀。二者能勸此等。受一日戒。功德無量故。惡律儀十六。即是屠兒魁膾畜養婬家等。詳明教乘○勸令破戒問第十)。
問。(若比丘)勸(他)人飲酒。犯何事。
答。強勸(此人心堅)不飲。(勸者)犯突吉羅。若飲。(勸者)犯墮(貪飲之人。墮於沸屎洋銅地獄。又經云。以空手過酒器。與人飲酒者。五百世無手。何況自飲。教人飲者乎。若能勸得一人除葷戒酒。乃至三皈五戒。能勸所勸。俱得無窮福利當自勤之為上○寄物與餘問第十一)。
問。(若)道人寄白衣物。(即白衣物寄與比丘)此人(即白衣人)過期不來。(過其所約。將此物)與餘比丘。(餘比丘)得取不。
答。不得取。(何以不得)若活。是有主物。若死。是(四方)僧物(若取與者。受者皆應犯重。有主僧物[1]□○夜行把火問第十二)。
問。(若)比丘暮得捉火行不。(即令筏繵火把之類)。
答曰。冬得。(無蟲蟻故)夏燃燭(燈籠之類)亦得。(不傷生故)若把火。(炬)犯墮(大傷飛蟲故。古有因蛾不點燈。為鼠留殘飯。先聖護生。心切如此。如或放逸不謹者。依經犯墮。寧不慎乎○貿易貪利問第十三)。
問。(若比丘有)本物(隨有一物)直一疋。(疋等也。一等價)因(偶)行至他方。(貴賤不等之處)賣得五三匹。(一倍五三等倍)可取不。
答。不得。犯捨墮(隨方貴賤。理本無咎。但在世俗可得。出世道人常應捨施。豈得貪利營求。增長過惡。故犯此罪○負物不償問第十四)。
問。(若比丘)一切戲負他物。不償。犯何事。(戲弄不實之事。亦有過不)。
答。戲取物。及(戲)與。(盡犯)捨墮(雖似無心。皆不出於貪慢。好戲調弄。失真實行。故俱得罪○比丘甞食問第十五)。
問。(若)比丘甞食。得食不。(甞字似非口甞之甞。乃經手造食之謂也。下文可見)。
答。不得。(有何過耶)知而食。犯捨墮。前嘗食人(此正造食之人。比丘不得手自造食故)亦犯墮。若不即懺。其罪日增。(若急懺求[2]〔城〕則可。向下引證)昔有一執事比丘。恒知處分。當作飲食。(作典執之類)常手拄器言。取是用是。日日常爾。不懺。(因不懺故。其罪日增)命終後。墮餓鬼中。有一比丘無著。於夜上廁。聞呻喚聲。(無著)問(曰)汝是誰。(鬼即)答言。我是餓鬼。(無著又)問(云)本作何行。墮餓鬼中。(鬼)答(云)於此寺中。為僧執事。([3]〔著〕又)問(曰)汝本精進。何由墮餓鬼中。(鬼又)答(云)不淨食與眾僧。(威儀不謹。或手不淨。故云爾)無著(又)問。云何不淨。(鬼又)答(曰)眾僧有種種瓮器。器盛食。見(見應云我)以指拄器。教取是用是物。犯墮。(理應即懺)三說誠不悔。轉至重。(或三諫。或經三月說戒。一總不懺。故轉重)以是故。墮餓鬼中。(下明其苦狀)兩手擘胸。(擘即裂也)裂皮破肉。搏喉吹𠹀。(搏者擊也撮也。𠹀者。濆噀之狀。無著)問。何以擘胸。(鬼)答(曰)蟲噉身痛故。(著又)問。何以搏喉吹𠹀。以口中蟲故。復問。何以呻喚。(鬼)答。餓極欲死故。(著又)問。欲食何物。(鬼)答。意欲食糞。而不能得。(著又)問。何故不得。(鬼)答。以諸餓鬼推排不能前。(故不能得)無著言。我知奈何。鬼言。(也可易得)願眾僧見為呪願。(我即得糞也。無著)答(曰)可爾。(便得)無著即還。向眾(中)說。彼(執事)人墮餓鬼。(中事)眾僧問(其故。某比丘)本行精進。(不怠)何墮惡趣。(下無著述其所以)答。(眾曰)本以不淨食與僧。而不悔(必以前事。一總述答可知)故。願與呪願。便得食糞。不復呻喚。(吹𠹀等也。下結上文)以是證故。(當)知。大比丘不得手(自)造飲食。及拄觸僧器物。(即鉢盂可知)若非僧器。(或盤碗之類)手受得行與僧。無犯(所以前文甞字。應作經甞造作之義。為是故知。大比丘甞以禪觀留心。欲作福事。可令初心行人營造。縱欲自造[4]〔心〕須謹潔嚴淨始得。不然。此處可鑒。要說未供先甞之義。亦宜慎之。可也○非法可遠問第十六)。
問。(若)師令弟子販賣。(或一切經營)作諸非法。(不如法等事)得遠離師不。
答。得捨去。(四分律云。種種販賣。犯捨墮。自作尚爾。況令他作。故當捨去。下廣明去住)有四因緣。應住。(何等為四)一者與法與食。不與衣鉢。應住。(既有法食。身心皆益故)二者與法與衣鉢。不與食。應(乞食而)住。三者與法衣鉢。與食。(事事俱全。感德不勝)應(盡形依)住。四者與法不與衣鉢。不與食。(亦)應(甘淡薄乞食而)住。(雖不及於色身。亦能養我慧命故)若師都不與法。不與衣鉢食。應去(若但無法。亦尚不宜依止。若也俱無。全無所益。空喪天年。故不應住。況令販賣者乎○何物當淨問第十七)。
問。(若)夫淨(物)何者須淨。淨有幾事。
答。果菜須刀手火淨。(刀或去皮殻。手可以去根葉。火可變生為熟。俱可言淨)唯穀米須火淨。(此正變生為熟。比丘不宜啖生氣等故)果[A24]已淨子無苦(果有去子。亦有去皮。亦有變生為熟者。略去。可知淨潔也。用此等法。名為潔淨。佛以慈悲令造食者。知宜而不宜。當須調適資色身。而長慧命。全憑飲食而助成。一有不宜。恐有妨礙。故制○皮革禮拜問第十八)。
問。(比丘)禮拜(三寶)得著(短[鞠-米+(口@〡)])靴鞋履(皮革)不。
答。淨者得(意含不淨者不得。犯惡作罪。然而前者登壇受戒之際。故言有犯。此或尋常禮拜。故言得也○變易幡花問第十九)。
問。(比丘)畵作幡華賣得物。犯何事。
答。犯捨墮(以貪心故。畵幡供養三寶始得。如賣同前販賣客作。故犯此罪○教他貿易問第二十)。
問。(若)比丘教(令)他(人)販賣。(邪業活命)犯何事。
答。犯捨墮(他人者。或僧或俗。必有貪利心生故。亦犯捨墮○畜養[磁-石+牛]牲問第二十一)。
問。(若)比丘畜奴牛驢馬。犯何事。
答。犯捨墮。不悔轉增(蓋夫一切眾生。皆有本來佛性。與我無異。畜而驢使。便見類殊。彼我心生。慈忍安在。分外貪圖。非佛弟子。故得此罪。知懺可釋。不悔增重。不可不慎○未度僧食問第二十二)。
問。(若)比丘(教)授(令)人(出家)為道。(或)未(剃)度。(未入僧數)得食僧食不。
答。白僧(羯磨)得。不白。犯墮(比丘所有。即大眾所有。如不白眾。私為一人。故得此罪。應白眾云。大德僧聽。我某甲求眾僧。乞度人受戒。願僧聽我度人受戒。慈愍故。三說。詳明律中不引○僧食[A25]已用問第二十三)。
問。(若比丘)為僧乞食(於)道路。[A26]己身得食(所[1]犯之食)不。
答。若去時先白(過)僧。(僧)聽好。(無過)若(去時)不白。還(來)白(眾)聽亦好。(眾)若不聽。還(將[A27]己物而)償。(之)若不償。犯重(私食眾食亦同盜僧物故。當知因果甚為細密。分毫不爽。為眾化人路食尚爾。況有減剋徇私等者。重之甚重。慎諸○寄物經宿問第二十四)。
問。若他人(或僧或俗)持食具。(或碗鉢等具)寄(於比丘)屋中經宿。(此比丘)有犯不。(准律。比丘不許用殘宿食。故問)。
答。不犯(不犯者。他人所寄。於[A28]己無干。以自不犯殘宿食故。所以無過也○油置[A29]己房問第二十五)。
問。(若比丘以)續明油(佛前燈油)一升二升。(此是佛物。宜安佛地。或恐有失)得著自房中不。
答。得。(若不悞用。收自房中無過。若別用者。亦應計錢。犯罪○藥酒存房問第二十六)。
問。(若比丘以)藥酒得著自房中不。
答。病得七日(過則犯戒。恐有貪心故。藥酒如醫者言。非酒不療。必當用此。和藥而服。不見酒氣者。可也。故病得七日。非病一滴不得故用。准律中服時不許入眾。七日後應在佛殿下風遙禮。七日方許更衣入眾。葷等亦爾○不嚼楊枝問第二十七)。
問。(若比丘)都不用楊枝。有犯不。
答。犯捨墮(律中楊枝有五利益。一口不苦。二口不臭。三除風。四除熱。五除痰癊。兼明目等。不者反上。所以都不用。非但失利。抑且犯罪。又名染污人。不許禮佛及和尚等。亦當勤之勿怠○未曉楊枝問第二十八)。
問。(比丘晨嚼齒木)未曉。得用楊枝不。
答。明星出後。得用(明星即曉星。此星出。明相生。一切可用。不犯非時戒故○中後楊枝問第二十九)。
問。(比丘)中食後。口得用楊枝不。
答。得用。若不。(或無楊枝)用純灰皂筴汁。(漱口亦可。若)都不用。犯墮。過中(午後用。犯非時戒)亦犯墮。(下開遮)中後(服藥不論)除藥(之外)一切艸木有形之味。不得入口。(入者)犯捨墮(教中諸天早食。佛日中食。午後非時。以違佛制。故犯此罪○餘木可用問第三十)。
問。(比丘)若無楊枝。(處所)口得用一切餘木不。
答。盡得(但能除垢類。皆可用故。楊枝偈呪。具在毗尼日用○憎貧市乞問第三十一)。
問。(比丘)貧乏。得入市乞不。
答。中前得。中後(過[A30]午)不得。亦不得乞錢。(比丘不接銀錢故)若(必)欲乞錢。(而用)當將一白衣。(令代𠬧之。作淨而用可得)沙彌亦不得(亦不詳手捉銀錢故。此[A31]但制其多貪。若不多貪。暫捉作淨。可得○被賣可走問第三十二)。
問。(若)人捉比丘賣。(此比丘)得走(脫)不。
答。初時(未賣)得(走。無過)。
經主。不得(走。有主物故。雖是自身。他人得物。應代償故。不者。似犯盜故。不得○戲物請僧問第三十三)。
問。(若)比丘戲(即戱法等事)得物。得作食請比丘。(所請比丘)得食不。
答不得(食。食者)犯捨墮。(此等邪外癡流。理應責治擯出。除其惡見。以正清規。若受其食。即同不淨活命。故得此罪也○尼惰勸休問第三十四)。
問。(若)比丘尼不精進。(或有怠惰心生。比丘)可勸(他)罷道不。
答。無此理(比丘應教授尼眾云。精勤行道。謹慎莫放逸。如斯誠誨者。可也。豈反令其捨淨業。趨染業乎。得罪彌重。故無此理○施藥悞傷問第三十五)。
問。(若比丘)合藥施人。(而作看病福田。然)而不知裁節。(用藥不當。反令)服者(身)死。犯何事。
答。(若)好心與。(雖死)無犯。(但不犯重。亦恐犯輕。心不謹故)惡心與。犯重(不解行醫。或貪利惡心。悞傷其命。故犯重。好心看病者。亦當於此自勉○多臘不誦問第三十六)。
問。(若)比丘或十臘五臘。竟不誦戒。犯何事。
答。若不誦戒。食人信施。日日犯盜。(誦戒之法。千佛恒規。生善滅惡。增進道業。故違不誦。得波羅夷罪。亦是佛海邊人。以無戒德。不能消其信施故。所以應當半月半月誦戒。蓋形不廢。得無有過也。下開)若先不知。(後知)猶得懺悔(盜罪懺悔即安樂。不懺悔罪亦深。不可不知也○寄宿神祠問第三十七)。
問。一切鬼神屋。(即社廟神祠之所。比丘)可寄宿不。
答。在路(途中必無可宿之處)得宿。(然而亦須肅恭誠敬。若)有觸擾意住。犯墮(雖佛弟子。若起故觸之心。反使鬼神不喜。故得此罪。慎毋自稱高尚。而不敬之也○比丘生噉問第三十八)。
問。(若)比丘噉生肉。犯何事。
答。犯墮(言肉者。世尊為初心者。許食五淨肉。不見為我殺。不聞為我殺。不疑為我殺。乃至自死鳥殘。然而不得生噉。傷胃妨道故犯墮。大乘絕制。不可不知○男媟不竟問第三十九)。
問。(若)二男行欲。(或彼此行不淨行)不竟。犯何事。
答。犯決斷(竟即犯重。可知○二男擬戲問第四十)。
問。(若)二男欲口戲。([A32]嗚口之事)擬便止。(將欲未及便止)犯何事。
答。犯墮。成者。犯決斷(有欲心故。兩問皆云二男。誠難消會。若言童子。既非比丘。五篇誰結。若言是僧。何曰二男。若言一僧一俗。文亦不順。畢竟何如。據愚。言二男者。當知或有年少比丘。染習難忘。好為戲事。故有此制。譯者隱誨。故稱二男。智者詳之○汙席可住問第四十一)。
問。(若比丘)牀席(臥具。或有)他人於上行欲。(即不清淨)其(行欲)處可住不。
答。(若)見(其)處。淨洗可住(若總不見。不洗無礙。不作想故○僧跋可食問第四十二)。
問。(若比丘)以唱僧䟦。(竟)上座未食。下座先食。犯何事。
答。聞唱便食。不犯(僧䟦[A33]已竟。一總蓋應食故。影略未唱先食者有犯。僧䟦者。即時常佛制比丘食。存五觀等。可知○六物不具問第四十三)。
問。(若)比丘不具六物。(三衣瓶鉢漉水囊)犯何事。
答。(此乃道具。若無應乞。若)不乞作。(違教失儀)犯捨墮。(日用不可缺故)若乞。(一時無緣)不能得。不犯(佛亦教人乞化者。勸人修福。彼此兩利。功德無邊故也○通衣睡眠問第四十四)。
問。(若)比丘大寒。(嚴冬之際)得(彼此)通(共一)衣(一被而)臥不。
答。著衣得(彼此著衣。無異念起故得。如天暖不得。犯越法罪。通字有二義。若作二人看。如上所解。若作一人看。即是通身著衣而臥。亦得。何以故。西域但有三衣。無別衣被。故寒天不著。恐防風損。故云著衣得。存之二解。使後無疑也○自貴自強問第四十五)。
問。(若)比丘自稱貴姓(剎利等姓)及持戒強力(堅持禁戒。勇猛精進。如是自衿)乞得。犯何事。
答。犯捨墮(此乃憍倨矜憐。妄自尊大。貪婪乞求。故此得罪○按摩腫病問第四十六)。
問。(若比丘之)姉妹。(或)有(癕)腫(等)病。或有(疼)通(之)處。比丘(以)手按(摩)此處可治。犯何事。(雖是同胞。僧俗有別。若預其事。有罪否)。
答。若起心。犯決斷。(欲愛不除故)不起。犯捨墮(男女授受不親世俗尚爾。況比丘乎。所以動心不動心。盡皆犯罪。失禮被譏。有傷僧體故○方術傳嗣問第四十七)。
問。(若)姉妹無兒息。語比丘。(言)教我方術。(無嗣為憂。或求其種子等方)比丘即教。犯何事。
答。犯決斷(若教此法。即非正智。有後無後。宿定難期。不令修於正智清淨法門。而反教之。於染汙之事。俗氣不除。故得此罪○受寄不還問第四十八)。
問。(若人)寄比丘物。(令轉)與(他)人(比丘私匿)竟。不與(他人。受寄比丘)犯何事。
答。自取不過。(與人)犯重。(暗昧欺心。亦同盜取故。乃至擬心動念。欲取不取者。亦犯偷蘭遮等。廣如律中。又一解。亦可說人寄物與比丘。後寄者來取。應與還之[1]〔龍〕不與亦得此罪。文字活潑。當存二意可也)著故壞還。計直(多少犯罪)輕重(○聚落離衣問第四十九)。
問。(比丘)聚落中都不著衣。犯何事。
答。犯捨墮(律中入聚落。或乞食等。俱應著衣。如不著衣。名為外道。不取俗敬。故違佛制得罪○事難啼哭問第五十)。
問。(若)比丘啼。(啼者泣也)犯何事。(或為出家事難。乃至失喪等啼哭。有過否)。
答。若聚落眾中一作。犯捨墮。(一啼一捨墮。再啼再犯。或習氣不能一持頓除。遇諫即止。無過。若)三諫不休。犯決斷(惡性不受人語故。夫為法忘軀。萬緣放下。始名學道之人。不然。心志懦弱。失正熏修。違慢佛語。故得此罪○持看兵戈問第五十一)。
問。(若比丘行)聚落中。(或過兵戈之處)持弓刀看。犯何事。
答。(若)先不知(律)法。(看者)無犯。(若)知(看有過故看犯)突吉。(羅罪律中比丘尚不得為持弓刀者說法。況持看乎。有失威儀。故犯○乘騎行道問第五十二)。
問。(若)比丘騎乘。(或驢馬等)犯何事。
答。雄者一住。犯。(比丘尚不得為乘騎者說法。況自乘乎。據理應犯捨墮。遇諫即止。無過。若)過三諫不止。犯決斷。(違佛語故)雌者一載。犯決斷(畜生女想。染污念起。故犯此罪。又況人畜雖殊。同一佛性。故俱得罪。律中或老病者。一總不論。以無異念故○看人鬬爭問第五十三)。
問。(若)聚落中比丘看白衣鬬。犯何事。
答。犯捨墮(白衣爭鬬。生死相關。俗尚不宜。況僧者乎。律中比丘行道。左右顧視。尚失威儀。況看鬬乎。逐境漂流。故得此罪○暫時奕戲問第五十四)。
問。(若)比丘暫捉碁子。五木而戲。犯何事。
答。犯墮(碁子即圍棊也。五木。梵語波羅塞戲。即象棊隊伍之木也。乃至彈棊六博擲賽等事。此乃世俗戲伎。非釋子所為。亂心妨道。故得此罪。暫捉尚爾。多作更重。可知○戲弄小兒問第五十五)。
問。(比丘於)聚落中。(與)三歲小兒抱[A34]嗚口。(作哇哇淫愛之聲)犯何事。
答。犯墮(若欲心起。猶宜決斷。略之可知。此等情愛不除。失儀壞正。故制○白衣相撲問第五十六)。
問。(若比丘於)聚落中合白衣相撲。犯何事。
答。犯突吉羅(與白衣相𠬧相撲。交拳鬪勇。此乃掉舉習氣難忘。招突惹禍。妨修正行。故犯惡作○看人合畜問第五十七)。
問。(若比丘於)聚落中看白衣合畜生。(或牛馬等)犯何事。
答。知非法故看。犯捨墮。(此乃世俗畜養營業求利等事。庸觀尚為醜態。況比丘乎。速當遠離。回作不淨觀想。止息妄心。無過。否則得罪。故云知非等)不知(非法)不犯。(雖見而無心故。若)內起淫心。口有染污言。犯(麤惡)決斷(有一即犯。況心與口之二者乎。故犯此罪○乞食矚餘問第五十八)。
問。(若)比丘食不足。得囑未具戒者不。
答。得。唯除婆羅門(比丘結午。或食量不同。或遲速有別。故有足不足等。或沙彌五戒等人。皆稱未具戒者。囑令補足可也。此婆羅門或外道等。我慢貢高。及不敬三寶。見僧反生譏謗。故當除之○取無主物問第五十九)。
問。(若比丘在)山中曠野中。見一無主器(無主)物。可取用不。(此處無主。不同前北洲之例。故下云云)。
答。得用。要須語王。(治國之主。是彼所有。故須語之)若王家之人。(官屬之類)若語餘人。得用。(餘人當處所見之人。明有所證。非不與取故。如餘留本處)不得持去。(若持去)犯捨墮(比丘貪[2]圓無厭。有妨正行。故犯此罪○作醫取物問第六十)。
問。(若)道人(或)作醫。得取物不。(醫療也。與人療治疾病)。
答。若慈心持。得作。(持即取義。作即作醫之意。以慈心故作醫。取物俱得)惡心不得。(惡心即貪心也。用藥治病。作福田想。不得取物。即是不淨活命故。然或病者痊愈。感德心酧。當以慈悲受之。代為作福得取。若以貪心而取。不得。據下文。亦應捨墮。下開遮。若)無衣鉢。前人與(以禮作謝)得取。(作衣鉢用)若有衣鉢。(亦不得取。比丘不接銀錢故。或)前人強與。為福事得取。(作福為妙)若人不與。(比丘)亦不得(說)為(他作)福乞。(乞者)犯捨墮(亦是貪惡之心。亦同不淨活命故。前人若人俱指病者等人說○食巾墮羮問等六十一)。
問。(比丘)食巾(食時護衣之巾)或少多醬菜飯羮墮(于巾)上。要須(洗)浣不。
答。(非但少污)不污亦須日(逐洗)浣。若有沙彌白衣。付之(與他)日從(彼)受。(或不浣也)不犯。若[A35]已付著室中無苦。(無過也)若不付(與沙彌等人)有(所污墮。又)不(洗)浣。(皆違佛制)犯捨墮(食巾護衣。比丘當用。此乃古規。不浣猶且犯戒。況不用乎。慎之○開門小出問第六十二)。
問。(若)比丘私([A36]己)房(室非眾僧房)小小(事緣)出。(房)不閉戶。有犯不。
答。犯捨墮(恐有所失。罪皈無所故。必須謹慎。防其未然。無非是道。如或放逸。自謂直道。無心不知。逆境難迯。反失於正。故犯此罪○私房拍手問第六十三)。
問。(若)比丘私房內拍手笑。犯何事。
答。犯捨墮(楞嚴云。晨朝以手摩頭。剃髮染衣所為何事。善攝身心。尚未與道相應。拍手大笑。縱在私房。失儀怠情。故犯此罪○跳躑溝坑問第六十四)。
問。比丘得躑過小水小坑不。
答。不得。犯墮。(比丘行道。當如雁行。庠序嚴整威儀。尚不得搖身掉臂。左右顧視。豈得躑水跳坑。失儀損德。令人議毀。故制。下引證)昔有一優婆塞。請一比丘。欲與作一領好衣。比丘(因請)即隨(之而)去。中道(之間)有一小水。(坑闕)比丘便躑度。此優婆塞便嫌。心念。(言)我謂是好比丘。欲與(他)一領好衣。(比丘應得威儀整肅)而更跳躑溝坑。(豈是好比丘耶。即退息念云)我歸當與半領衣。(罷)此(所請者)是無著(比丘。具他心道眼者)知其人念。前行見水。復故躑過。賢者復念。(又退息云)我歸當與一張麤㲲。前行見水。復(故)躑過。賢者復念。(展轉不合其意云)我歸當與一頓食。(罷因請之。不得[A37]已故。而作此念)無著復知其念。前行見水。便舉衣涉渡。(過去也)賢者問比丘。(前二三次躑渡。今此)何以不躑渡。(耶)比丘(答)言。卿前與我一領衣。[A38]已一躑過水。正得半領。復一躑。正得一張麤㲲。復一躑。正得一頓食。我今所不躑者。(何也)恐復失食。(必當忍飢而去也)賢者乃知是得道人。便向懺悔。將歸大供養。(下結前)以此騐之。(當)知。比丘不得躑過坑水(行非無著。必當嚴重細行。慎勿粗疎狂躍。不能令人深敬。反生譏誚。使彼有過。故制○無事急走問第六十五)。
問。(若)比丘走。犯何事。(緩步曰行。急奔曰走。此亦承跳坑而問。可知)。
答。犯墮。有急(難等)事。(走亦)不犯(無急事。畢竟不宜。何也。行須緩步。馬勝威儀。讀書君子。猶尚從容。學佛之流。豈宜暴卒碌碌忙忙。誡為不雅。故制○僧取俗物問第六十六)。
問。(若)有人。(即比丘也)出家之後。還來盜本家物。犯何事。(本家即俗家也)。
答。犯棄。所以爾者。(何也)初出家時。(縱有財物)一切盡捨。(俱屬於他)非[A39]己物故(所以犯棄。出家割愛。親亦非親。作施主想。若有所須。化之無犯○還取藏物問第六十七)。
問。(若)比丘本在俗時。共父母兄弟藏物。(或金銀財寶埋于地等處)出家後。(俗)家(之)人盡死。比丘還自來(家)取(此)物。犯何事。
答。若自取。犯棄。(同上非[A40]己物故)若有所觀白衣。可(與)說(過)便取作福。(然而)應分(一)半與官。所以爾者。(何也)此物無主。應屬官。(故)不得全取。(全)取。(亦)犯重(若多若少值五錢。即犯棄罪。何以故。汝既出家。一切盡捨。取則同於盜故○更戒大小問第六十八)。
問。(若比丘)師更受戒小弟子。(師或犯戒還俗等緣。復來悔過受戒故。弟子戒反大)弟子得(作)下臘下戒。及在下行不。(又問)若(必)不(得)下(臘下戒。可)得為(其)作禮不。
答。都無此理(然而初難。是師捨戒更受戒。反在後故。無此理。當知。只論戒之大小。不論始初軌則。若依戒之尊𢍉。師當反禮弟子。以戒為尊故○擬徑田行問第六十九)。
問。(若)比丘行他田地中。(行道貪徑故)或(種植)有苗。或無苗。有事不。(比丘行路。不蹋生草。是名持戒。如或縱恣亂行。有犯戒耶)。
答。有苗。(無故而走)犯墮。急事不犯。無苗。盡得(苗是農家治生之本。人世資粮。行必有傷。故得此罪。或有急難等事。有所追逐而走。無過。無苗無損。隨意[1]〔蓋〕得。無犯○發露決罪問第七十)。
問。大悔人[A41]已發露。或(但)五三日。或有(事)難。眾僧分散。罪得決不。(若比丘或犯僧殘。當求二十僧中懺悔。應行波利婆沙等行。以滿七日。方得罪決。如或未滿。罪可得出否)。
答。(云未也)更求眾乃決(直待日滿。更求二十清眾懺悔。乃可得出。少一人。少一日。猶不可也。如律所明。毋忽○賣卜受供問第七十一)。
問。(若有)王者。(一國之主。來)問比丘吉凶(消長等)事。比丘為(王)說。(其所以)然復(受他)供養。犯何事。
答。若得食。犯墮。得衣。犯捨墮(不遵佛教。犯貪慢心[2]〔教〕得此罪。然猶平常不急等事)若說征伐。(兩國相爭勝敗之事)得供養。(者)犯重(若夫比丘求安樂行。不得親近國王大臣。阿蘭若處。精苦修持。以為其本。經中一切卜筮。悉皆犯罪。何況為說征伐等事哉。為利教殺。不淨活命。故犯重罪○俗由行道問第七十二)。
問。(若)比丘有緣事。俗田行不。
答。得(應云無緣也不得。此與上無苗盡得者同。急事緣事。略異可知○不隨依止問第七十三)。
問。(若)比丘未滿五臘。不依止。犯何事。(初受戒者。要當五年依止。以為定量。有智聽許離師。知五事等。方可為人軌範。不知佛亦不許。應學即得。無智猶須[*]〔蓋〕壽不得離於依止。故問)。
答。不依止師。若飲水食飯。日日犯盜。(不知律法。無德可消故)若先不知(有依止之)法。(後知)猶得懺悔(其罪即滅。懺後還當依止。此顯如知法者。故違懺亦不得也。嗚呼今之受戒者。非但不能依止和尚闍黎。一受之後。束之高閣者。多矣。良可嘆也。然或受戒者眾。安居處少。必無所依者。應須熟覽此經并諸律韶。潛心習學。依教行持。庶幾可爾。不然。犯盜之罪。佛聖明言恐難迯避也。慎之○十臘不誦問第七十四)。
問。若比丘或十臘不誦戒。
答。同上依止(此重出。不須更解○市易譽[A42]己問第七十五)。
問。(若)比丘市賣。自(讚)譽[A43]己物。過(越常)價(值。一說二三等)前人(俓信之人)信(其真實而)貴買(之。此比丘)犯何事。
答。犯盜(比丘元無市賣之理。妄語貪圖。名為口盜。若遇五錢。即犯棄罪。此乃不持弓刀之寇。佛法中之大賊。見不可也○無人受食問第七十六)。
問。(若)比丘行逈路。有食。(逈遠路途。絕無烟火之處。偶爾飢乏之間。或遇有梨棗瓜菓等食)無人(授)受。云何得食。(律制受食。須有證人。明非盜取故)。
答。正得舒一手下向一捉食。便止。過犯捨墮(無人之處。但可作無主物[1]𥄑。只宜一捉。當生慚愧。呪顧食之。無過。或過二三。即犯貪心。故得此罪。雖不及飽。必須守戒。慎之○船行便利問第七十七)。
問。(若)比丘船行。水奔不得下。得水中便利不。
答。得(上下恐有失緣。或妨於眾。故可隨宜。亦不犯戒。然而亦須細行。詳明律部。可知○竹木書經問第七十八)。
問。(若)比丘書經竹木上。誦訖拭去。犯事不。
答。犯捨墮(經既有本。宜須尊重受學。書竹木而拭去者。此乃輕視佛法。故犯此罪。若書經呪於城屋墻壁等處。令人受持者。得福無量。可知○臘滿誦律問第七十九)。
問。(比丘)未滿五臘。得並入誦律不。
答。不得。為可粗教誡而[A44]已。(五臘未滿。猶宜待時。若欲并入臘長眾中。半月半月而誦戒律者。不得。[A45]但宜粗淺略示教誡而[A46]已。誦得何罪)若誦。犯捨墮。(以時未至。縱知五事。亦得此罪。又問)大戒(雖是比丘)不滅沙彌戒。(更行沙彌小戒者)故是沙彌非。(沙彌耶)答。非(白四羯磨[A47]已竟。即入大比丘位。故宜當自重。如或好簡怠惰。亦必得罪。可知○貪眠犯事問第八十)。
問。(若)比丘晝眠。犯何事。
答。開戶不得。(如眠)犯墮。(影顯閉戶亦得。何以故。或禪坐力疲。暫欲晝眠。調和四大。閉門無過。開戶不得者。一者失儀疎曠。二恐初心効。由有所不宜。故犯此罪○倚伏失儀問第八十一)。
問。(若)比丘得倚壁伏地不。
答。私房得。(或亦禪坐之間。昏沉太重等事。必欲以此排遣調停。故云得。雖在私房。不失正念。則可。不然。另有調和法門。詳具教中。不可不知)眾中不得。(如為)犯墮(眾中失儀。取笑識者。故得此罪○三衣應着問第八十二)。
問。(若)比丘舍內。都不著三衣。犯何事。(律中受食作務著五衣。禮誦禪思著七衣。升座乞食。應著大衣。故問)。
答。坐禪誦經不著。犯墮(若據南山四儀。三衣不得離體。豈但舍內乎。今之禪者。開口便言。坐禪在心。著衣何為。不知。內修禪觀。外飾形儀。表裏一如。方名正智。如或執理廢事。名為偏見外道。故犯捨墮。戒之○裏衣繫脚問第八十三)。
問。(若)比丘行道。著泥洹僧。(又云涅槃僧。即下著裙)得繫脚不。(連裙繫之於脚。或更穿鞋襪。西域露頂赤脚為是。此似為東土者故問)。
答。大寒得(不寒不得。恐失彼國之儀故。惟東土則不然。寒暑盡行。衣物莊嚴。始得雅觀可見。彼此風俗不同。故作此說○漆器可用問第八十四)。
問。(若)比丘畜漆器。犯何事。(漆鉢斷然不可畜。一應漆器有過不)。
答。漆木器[*]蓋不得用。(如用)犯墮(漆乃以刀割樹而取。亦有傷殘。缺於慈忍。比丘不蹋生草。況斫樹乎。情與無情。共一体故。故犯此罪。今之叢林。似乎必不能[A48]已者。應須懺悔減省可也。不然。故違佛教。斷乎不可○污手受食問第八十五)。
問。(若)比丘[A49]已食(之淨)手。或搪(造)飲食汙手。(或和麵索粉等。沾污於手)更得受食不。
答。得(律云。不得汙。手捉食應當學。此[A50]已食之手原淨。因造食污。非為不淨。故言得。餘俱不得。可知○上房輙坐問第八十六)。
問。(若)比丘至上房中。不(應)坐。輙坐。犯何事。
答。犯墮(上房即上座尊宿之房。或有聖像在上。稱上房。或云樓上之房。若有佛在下。此處不得擅坐。坐即犯墮。上坐具十德。以德重故。初[2]〔追〕晚學。猶宜謙謹。如不命坐。而輙坐者。得罪。十德者。有住處。無畏無煩惱。有知識辨才等。詳如十誦律中○同尼繞塔問第八十七)。
問。(比丘不得與婦人前後互隨行。若)比丘旋塔。或比丘尼優婆夷隨後從。有犯不。(塔或舍利牙髮等。塔上供佛像在中。若能右旋。敬順佛意。功德無量。四眾人等。[*]〔蓋〕應遶之。然而比丘欲遠。必須男眾隨之。故作此問)。
答。若有優婆塞。不犯(梵語優婆塞。此云近事男。即男眾也。有此隨之。更有異眾[*]〔蓋〕不犯戒。不然。被世譏謙。故當慎之。遶塔倡呪。具在日用○根菜可食問第八十八)。
問。(若)比丘生菜[A51]已淨有根。得食不。
答。得(若如蘿蔔波菜等。連根可食。如芥菜等。必須去根。如[A52]但淨過。不便去根。或亦可食。故言得此。或為道路中不便造作而說。餘當隨便。可知○寄物可取問第八十九)。
問。(若)弟子遠行。寄師物。或師寄弟子(物。或僧具行李等物)過期(限而)不(歸)還。或經年歲。(所寄之物)可取用不。
答。若去時無言。(不教用者)不得用。(何以故)若知(此人)在。是有主物。若死。是四方僧物(或師或弟。悉皆如是。知在待回勿用。知死應打楗槌散眾。即得。無咎。若私用者。亦當計錢犯罪。輕重可知。若彼此去時有言。我若不還。隨汝取用。用者無犯○教人不祭問第九十)。
問。(若)比丘教白衣不祭一切亡人。為是理不。(春秋祭祀。以時思之。理之極也。孝之至也。教人不祭。是理否)。
答。非。(不祭非理。何也。失於孝敬故也。或言。一死永絕。更不復來。既不能食。祭之何益耶。曰)假使父母不食。敬心供養。亦得其福(故當祭之。為是經中之死之後。食與不食。有三因緣。一者。極善之人。死後往生佛國。或生人天。極惡之人。死後墮三惡道。以是因緣。不來受食。有一等不善不惡者。死後守塚。還來本家受饗。所以只宜勸人禮誦。素齋祭獻。或施法食。起薦往生。此名大孝。存亡獲福故。但勸莫令以牲為祭。反招罪苦無窮。慎之○師資並坐問第九十一)。
問。(若比丘)眾中得共師並坐不。
答。不接。得共盤食(師資之禮。各有次序。或正或傍。如得並接相連。輕師慢法。有失儀之過。不得。[A53]但共一盤飲食。無過○不褰衣禮問第九十二)。
問。(若)比丘不褰三衣禮佛。犯何事。
答。眾多(比丘禮佛。應當以右手褰衣。在右無壓之。不然。雖言禮佛。汝輕衣故。反失敬心。故亦得罪。眾多者。必犯眾學戒突吉羅罪。可知○自手合藥問第九十三)。
問。(若)比丘得手自合藥不。
答。被淨草得(被之一字。恐是彼字。彼藥但用潔淨草藥。不得用蜈蚣蛇蝎傷生等物。以類惡律儀故。苟遵神農本草黃連官桂等物。無施不騐。其功無限。故云淨草得。看病行醫宜察精微。如或亂為。反招過咎。慎之○休道復求問第九十四)。
問。(若)比丘休道意(或過境緣。一時退息道心。而歸家)[A54]已。(捨袈裟而)著俗服。經時(或經年月)向其(俗)尊禮拜。然後(又)來投眾。求復常位。(常即本也。復其日常所作比丘之本位)為應聽不。
答。若不捨戒者。應聽(如捨戒者不得。捨與不捨。必須審察。或問渠隣近誠信之人。畢竟不破根本大戒。可聽復位。不然。亦不得聽。若祇犯輕。但令慚愧懺悔。改過亦得○破落不贖問第九十五)。
問。(若)比丘知其父母兄弟破(壞零)落屬人。(或有缺乏等事。將身抵靠男人。謂之破落屬人)而不購贖。有罪不。(購者以財求謝之謂也)。
答。若為行道。不贖無罪(若修出世之道。能拔父母生死輪迴之苦。為大難有零落之苦。猶其可緩。所以不贖無過。不然。生身父母乃至手足至親。豈得坐視而不為。甘同異類之無情乎。然而亦當隨力○聖譽然可問第九十六)。
問。若人白僧。稱言聖眾。(世諦善信。見僧有德。故此尊稱)得然可(言是)不。
答。不得然可(何也。聖即非凡。四果四向等人。始名為聖。如凡俗濫叨聖位。未得謂得。大妄語成。得罪非淺。故云不可。彼既尊稱。必當悚然。謙退而却之。無過○施聖受物問第九十七)。
問。若(擅信等)人。持(四事之)物施(比丘)僧。(信心尊重)言施聖眾。(比丘)應受不。
答。若(比丘一總)不言(是聖是凡)得分。得取。(彼言。施聖凡僧。取者得無冐聖之過耶。不也。何以故)以眾通有俗故(凡聖同居。龍蛇共處。若聖在中。我亦不知。我自認凡。正直無私。所以不言分取無過○遇水負渡問第九十八)。
問。(若比丘)行道過水。(途中或遇溝坑㵎水)使人負渡。犯何事。
答。若不老病。犯墮(因前不許躑溝坑。此處不許使負渡。兩種都是年少比丘。自憍輕傲。不忍微勞。失儀故制。遇此只宜赤足斂衣。徐步而渡之。可也。老病無力。負渡。無犯○倩使僧奴問第九十九)。
問。(若)眾僧家奴(灑掃執役之淨人。餘外獨處之)比丘。得小小倩使不。(倩者。差喚之意也。些小細事。或一日半日可得耶)。
答。小小取與(隨取隨還。)得。大事不得(此人一身克於眾役勞。若不勝汝若過差。有妨大眾之功所不得罪。同私用僧物故○比丘畜爪問第一百)。
問。(若)比丘養爪甲長。犯何事。
答。犯墮(爪甲垢穢。律制但可留一麥𪍿許。餘當去之。有二過。一類同俗流。取於美觀。生愛妨道故。二因護其爪。好懶偷閑。不勤眾務故。又佛以惡比丘相而訶之。故犯墮○浴無次第問第一百一)。
問。(若)上座比丘未浴。下座於前浴。有犯不。
答。犯墮(既分次序尊卑。一應當分前後。不爾。失於恭敬。與婆羅門聚會無殊。故犯墮。擊[袖-由+(邱-丘+(看-目))]散籌洗淨持呪等。具在他處。不贅○與物可取問第一百二)。
問。(若他)比丘器中。忽(應作或[1]〔卜〕)有異物。或復弊故。(此泛指餘眾。或箱囊摺袋等中。或有珍寶奇異等物[2]〔成〕有破弊朽爛等物)不知誰許。(持戒比丘)可取用不。(若無所用。或奇怪不堪者)復可棄不。
答。與僧。不得私用(無主認者。亦同僧物。用必犯罪。或恐後有認者。私用不能辨白。故云不得。棄與不棄。不拘不說○遺物可取問第一百三)。
問。有一住處。(或即十方叢林等處)多來去僧。所有遺亡(之物。亡即忘也)或是神。(神有重也。神重珍寶之物。非神明神像等也)或是弊衣。永無取用者。可取不。
答。(亦不得私取)與眾僧。(亦同僧物故)眾僧(應宜)停(止)一月一歲(之)後。(方可)得用。(恐有認取故)若(用)後(有)主來。(索取。當以)僧物償。(之)若(所遺之物)是貴珍寶。眾後不能償者勿(得)用(此義倣上。但噐中與往來等。意稍別○白衣僧食問第一百四)。
問。(若)比丘有知舊白衣來造(但是[A55]己分上故友。或有益於叢林者。而來相訪)[A56]已。得語上座維那。持僧食與不。(維那。聲論翻為次第。謂知僧事之次第。即知事人也)。
答。僧先令和。不令不得(眾中先有制。令開許者得。或僧不與。而私和與者。不得。是僧物故。與者得罪。處眾自居者。不可不知○前師後師問第一百五)。
問。(若)比丘(志不堅強)捨道還俗。後更出家。(更投一師。秉法受戒)前(所投)師(還)故是師非。(師耶)。
答。非是(師。捨前戒法故。以後得戒者。為師故。雖爾不可缺於師禮。以前獎導訓誨之德猶存故。略而不說。思之可見○是師非師問第一百六)。
問。(若比丘受戒時。登)臨壇(所)諸師僧。可呼言師不。
答。無此理。(何以故)不從受法者。蓋不得為師(故。師有匠成之能。臨壇者大抵是闍黎教授等師僧。即泛言隨喜等眾故。所以羯磨教授。亦可稱師。無法受者。不得為師。故無此理。此師似非得戒和尚。下文可見。然而泛常之禮。亦當尊敬稱師。亦不可以非師而慢之也○諸師和尚問第一百七)。
問。(若比丘)一切師(俱)得呼為和尚不。稱為弟子不。
答。不得。(一切者。正指三師七證也。授戒本師可稱和尚。得戒者當為弟子。闍黎教授七證等。但可[3]〔稱〕不曰和尚。□不稱弟子。故云不得。然亦不可慢)正可敬重。如俗中之尊(俗尊元非父母。亦當父母之禮而敬之。故作此例。恐有不敬上中下座[4]〔著〕宿者。故制○上雜事品竟。下三自歸事品)。
三自歸事品第十四
(欲受五戒十戒菩薩等戒。先當歸依三寶。若不歸依三寶。戒不成就故。言自歸者。梵語南無。此云皈命。以身命而皈之故。又云皈依。皈者皈投。依者倚附。祈仗三寶威神護持之謂也。華嚴云。自皈於佛於法等。有二義。一者約事說。即是皈依十方常住三寶。如上依仗等說。佛即十方三世諸佛也。法即諦緣六度四無量等諸法也。僧即十方諸大菩薩緣覺聲聞等僧也。起越於九界之上。至尊至貴。故稱為寶。二約理性具說。名一體三寶。福田論敘三寶曰。功成妙智。道登圓覺佛也。玄理幽微。正教精誠法也。禁戒守真。威儀出俗僧也。皆是四生導首。六趣舟航。故名為寶。近來有等杜撰偏執者。教理不通。動趣只譚一體三寶。似乎沒有十方三寶。誠為可笑。此等愚痴外道。縱有多知禪定現前。廢事撥空。盡成魔業。有何益哉。必須先通事相。後明理性。依理顯事。攝事歸理。理事雙融。始名正智。故知。二義缺一不可也。事者即下自皈犯不犯等事。此品亦因度人事品而有。隨其所問。不必拘之時候。故繼於此。有十三問答○三皈人受問第一)。
問。三自歸趣得人受。(歸趣歸向趣進之意。可得是人皆受)復有不應受者。
答。除五逆罪。得(五逆者。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羯磨轉法輪僧。此五業障深重。必不能信向三寶。故不得。除此之外。可信者多。故得○三皈所行問第二)。
問。(受)三自皈斯行何事。(當作何等事業)。
答。身口意不行邪(見之)事。及不隨邪見師(身無殺盜淫。口離妄言綺語兩舌惡口。意不貪嗔癡。三業清淨。即名正見。故云不行邪事。亦不隨三業不淨不正之師。三自皈後。當行此事。何也。皈依三寶。即得五戒之體故也○三皈所犯問第三)。
問。云何(謂之)犯三自歸。(信心真切。正智現前不犯。否者有犯。故問)。
答。好邪見。隨外道師(即上身三口四意三惡業。更有身見邊見乃至六十二見。種種謬執。不與佛法相應者。俱名邪見外道。如或好而為之。隨而和之。即犯三皈。墮落只在于此。若能反邪歸正。始名不犯。慎之○三皈誰悔問第四)。
問。若(僧若俗等)犯三自歸。云何悔。(對誰懺悔)。
答。向本(受三皈之)師(前懺)悔。(無師何也)若無本師。向餘比丘亦得(當以所犯之事。向本師前。或餘比丘前。稱自[A57]己名。一一披陳。求哀懺悔。乃至再三。其罪即滅。其師當云。懺後更勿再犯。答云。頂戴奉持○還三自皈問第五)。
問。若(三自皈)不能(久)持。(或一年半年等有因緣故可)得還不。
答。得(還○承上文更問第六)。
問。若還。還云何。(對誰人還)。
(答。當)向本師(還。無師)若(對餘)一比丘言。我(弟子某甲。世緣纏繞。根基淺薄)從今日[A58]已後。不復能皈(于)佛(皈于)法皈(于)比丘僧。如是三說。(即得還也)若不滿三。故成就三皈(一說二說。亦不得還。此許還者。乃如來隨其宿緣厚薄而化之。無可強也。若也畢世盡形受持。更加陞[1]〔追〕直至成佛。堅持而不捨者。始名正智。若謂可還便生懈退者。斷乎不可。所以十地菩薩皆以念佛念法念僧為事況乎凡夫。而便捨之。報[2]〔蓋〕業牽。是誰之過歟慎之○三皈悔逆問第七)。
問。或人(若僧若俗)受三自皈。乃悔宿命惡逆。(無始劫中十惡五逆之罪)為是理非。(理耶)。
答。無此理(何也。上文犯五逆者。尚不得受三皈。今受三皈。安得便能懺其宿世惡逆耶。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忘。故無此理。有云。能皈三寶。諦信無疑。藉其威力。一切罪業。猶如赫日消雪。更不待懺。如人犯罪於有司。後投於王。仗王之力。縱有重罪。亦當釋免。云無此理者。云何消會。然而此經所說正為初受三皈者。[A59]但皈十方三寶。得受五戒。猶在小眾事相故爾。若能會得一體三寶。深達實相。了悟罪性本空。懺無所懺。則無惡不除。無罪不滅。所以云眾罪如霜露。慧日能消除。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相。那時可作此說。不然。亦是未得謂得。猶為不可。當自思之○各受三皈問第八)。
問。(欲受)三皈。正得從一人受。復得從三人。各得受一歸不。(三寶似乎各別有體。或也各從一人受得耶)。
答。不得(三寶體一故。所謂名稱三寶。體自一如。縱是十方三寶。其體元同故。所以但可從一師受即得。若從三人。似成破碎。故云不得。不同五戒。各隨一師。亦得故也○三皈久近問第九)。
問。(如受八關。隨意不定)受三皈法。要(須)終身(而受。或有不能久持)復可得一年半年十日五日不。(不拘久近。亦使得耶)。
答。隨意多少(此亦[*]〔蓋〕形而受。乃至未來等。如上所說。以為正理。此言隨意者。亦是如來大慈愍物。如必欲其久持。恐彼機劣憚繁。總不能受。以方便隨機。令其漸入佳境。而植因故爾。智者亦勿因之而自怠也○皈滿師非問第十)。
問。若從師受(三自皈。或)一年半年自皈日滿後。(或還而不持此師猶)故是師非。(師耶)。
答。一從受法。終身是師(豈一年半年捨。即非師耶。古云。一日投師。終身為父。故當盡形禮敬。始為智信之徒。豈即忘其提訓之德可乎○一皈二皈問第十一)。
問。三自歸(依。可)得但受一(皈)二歸不。(或皈佛不皈法等可得耶)。
答。不得(三寶一體。理不可分。受則同受。還則同還。若受一二。亦同破析法身。故云不得。不同五戒。隨意一二故○三皈無師問第十二)。
問。(欲)受三歸。現前無師得逢。從文受不。(或對佛前。依戒文而得受耶)。
答。不得(若受菩薩戒。千里內無能授戒師。可許佛像前自誓受戒。此三皈五戒。乃至比丘戒。俱不得。何也。若威音王那畔無師傳授。則可。威音那畔以來。若無師授[*]〔蓋〕屬天然外道故也○不悔更受問第十三)。
問。(若)先受三歸。犯不悔。得更受不。(如上。或有三業不勤。或入外道邪見等。俱名為犯)。
答。不得。要當(懺)悔。若欲當受。捨先所受。(更受得)答。不捨(而欲)更受者。不得(若捨所受。深加痛切。竭誠懺悔。內懷慚愧。外託聖緣。志心更受。可得。不然。舊習不除。枉費精神。受亦不得○上三自皈品竟。下五戒事品)。
問五戒事品第十五
(五戒者。一不殺生。乃至五不飲酒等。此是在家出家優婆塞優婆夷所受之戒。若受三皈五戒。即得三十六二十五護戒神王。恒沙眷屬。而衛護之。得生人天。近涅槃道。正法念處經云。五戒不持。人天路絕。五戒精專。人天交接。固當先受三皈五戒。以為眾戒之根本也。事者。即下文得與不得等是。受三皈竟。即得五戒。故以此品繼之。有十一種問答○三皈得戒問第一)。
問。(若)不受三歸。得受五戒不。
答。不得(戒本云。先唱三歸。次申五戒。乃由十具。重寅一乘。准薩婆多論云。先受三皈。不說五戒。五戒自得。故云不受不得。次申五戒名者。令其識相持守而不忘故也。所以三皈即五戒之本。八戒十戒亦爾。如比丘戒。必須白四羯磨即得。後說戒相。亦是令其識相等。不可不知也○犯皈不悔問第二)。
問。若(人[A60]已)受三皈。犯而不(懺)悔者。得受五戒不。
答。不得(既云三皈即五戒之本。今犯三皈。即壞五戒之體。故云不得。必須慚愧懺悔。洗滌淨器。方盛甘露始得。所以不悔不得。未得清淨故。懺悔之法。不可不勉○持戒久近問第三)。
問。受五戒法。可得但受五日十日一年二年不。(或多三年捨而不持可得耶)。
答。隨意多少(亦不限數。此亦同上三皈等說。然而阿含權教所開。方等即不然。方等會時。優婆離問。五戒可得十日五日否。佛言。不得。所以如來制戒。各有時機。不可不知也○犯戒不悔問第四)。
問。(若住信人)受五戒不悔。得更受不。
答。(如不犯戒)不捨。不得更受。(前所受戒在故。若有所犯而)不悔。亦不得捨(或犯而悔。悔而捨。捨而重受。始得不捨。則誠意不新。不懺則其罪不滅。俱非淨器。故總不得。[A61]但能篤志堅持。纖毫不犯。即得增進。後之眾戒。皆藉此以為根本故也○五戒俱懺問第五)。
問。(若犯殺盜淫等)五戒盡得悔不。
答。若殺人(人命極重)婬其所尊(逆天背理)及(淫)比丘尼。(是清淨眾)盜三尊財者。(三寶物。或三師等物。此必要償。俱)不得(懺)悔。(亦不得受戒)餘(者俱)得(懺)悔(戒可再受。如[3]〔神〕舊衣。染洗再著故○戒不能持問第六)。
問。(受)五戒(者)若不能([*]〔蓋〕壽而行)持。(亦)得(一年二年)中(間可)還不。
答。得還。(若還一二不還三寶)若欲都還五戒者。合三自歸(一齊)還。(薩婆多云。捨三寶。所以成捨戒。以受戒時。皈向三寶。而得戒故。捨和尚等。例上可知。下明還語)言(我某甲)從今日。(去)佛非我尊。我非佛弟子。如是至三。法亦爾。(法僧亦三)若還一二三四(戒)者。(或有必不能持者。隨意還之)但言。我(弟子某甲)從今日。(去)不復能持某戒。(或淫妄等。或單持不殺戒亦可)如是至三。(戒可得還)若不滿三。戒猶成就(何以故。從師受時。三番羯磨。三受而得故。所以還亦應三。可知矣。或云。不持則[A62]已。何必用還。曰若還戒者。猶同俗人。日後有過則輕。戒若不還。如後事過。即名破戒。罪為最重。故不能持。必須還之。受戒破戒不可不知也。准薩婆多中。不必其三。一捨便捨。五戒沙彌比丘等。亦不須三說。又不必師等。乃至[1]〔自〕衣。[A63]但解言音者。就從而捨之。問曰。受戒時須三師七僧。捨戒何故。一人便捨。答曰。求增上法。故須多緣多力。捨戒如從高墜下故。不須多也。然而此經必用三者。猶恐一二心不決定。故得三說。捨心纔決。故薩婆所說。要知求得者難。求失者易。如世間[2]〔則〕寶之例。寧不慎之哉○五師五戒問第七)。
問(欲受)五戒(者)可從五師。各(受)一戒不。(或初心之人。忖[A64]己力量。或從一師。先受一戒。乃至漸次更發信心[3]過緣增受。一戒一師可得耶)。
答。得(何也。五戒體相不同。作用亦別故。一師五師俱得。不同三歸三即一體合而不分。[A65]但可一師。多即不得。與上彷彿恐濫。故重制也○偏重可還問第八)。
問。(若住信等人)既受五戒。偏所重。(者)可但分還一二不。(若在家出家。其中俱有。不能全持五戒者。或偏重酒。乃至或偏妄語等。極易犯者。分還一二可得耶)。
答。得(還語同上。偏重欲還者。有等初發信心時。非[A66]但五戒。乃至大戒亦能[4]〔時〕受。奈何日久歲深。宿習難忘。道心漸退。正所謂欲潔而偏染。好正而固歪。以至如是也。此亦如來方便隨機。故云得也。萬祈全守。以為勝䇿。可知○[A67]但受一二問第九)。
問。(欲受)五戒可但受一二三(戒)不。
答。得。隨意多少(此亦同上。隨機可知。[A68]但上全受分還。此則隨受一二。然而五戒全受。名為滿分優婆塞等。若受一二。名少分等。所以亦是滿者為勝可知。設或單持不殺等。一戒精專。亦作生天之因。故云隨意也○犯重可得問第十)。
問。(若)比丘犯重戒。(或淫殺盜妄。隨犯全犯不定)或犯酒戒得不。
答不得(犯此戒者。永棄於佛海邊外。不得與清眾同居。故云不得。准律必須懺悔捨戒。只許一生學沙爾戒。乃至不得為人師範等。不可不知。嗚呼慎之。勿為兒戲也。然而酒是遮戒之首。過失多端。在俗尚禁。況比丘乎。故亦不得。此一條應在雜事品攝。當知[5]〔釋〕家錯安於此○八戒白衣問第十一)。
問。頗有八戒白衣不。(頗可也)。
答。無。惟有八關齋(白衣秪可受五戒。故云無。今或與白衣受八戒者。非法非律。斷乎不可。關者。禁閉之辭。禁閉八罪。不令起故。然而亦即是此八戒。一不殺。二不盜。乃至八不坐高床等。兼非時食為齋。齋以不過中食為體。以前八事。助成齋體。共相支持故。又名八支齋法。是故言八。不言九也。唯此通俗人。白衣受者。以一日一夜為期。日受日開。此亦如來方便。秪為在家人。不能終身持戒者說。以無終身戒故。不稱優婆塞。以有一日一夜戒故。非非優婆塞。但名中間人。然而若持一日之齋。必須精潔志誠。可也。如不精誠。徒得處名。亦無所益也。慎之○上五戒事品竟。下十戒事品)。
十戒事品第十六
(欲作沙彌。當受十戒。不受十戒。則形同沙彌。法不同沙彌。十戒者。不殺不盜。乃至不捉生像等是。事者。即下持犯懺悔等事。五戒之後。當受十戒。故有此品。有五種問答○五戒十戒問第一)。
問。(經言重樓四級。次第而登。理應先受五戒。如或)不受五戒。得受十戒不。
答。若先三自歸(竟即)得(十戒何)以十戒中。即有五戒。(故)亦不(必)復受(一受三皈。即得。五戒十戒故。若不受三皈。一總不得。無戒體故。可知○不悔得受問第二)。
問。(或)犯五戒(一二或全犯。若)不(懺)悔。得受十戒不。
答。不得。若先不知(有懺)悔(法。或忘而失懺)[A69]已受(亦得若知)而不悔。不得(護惜[A70]己非。是不淨器故。古云。包藏瑕疵。佛不許可。所以自知有罪。當懺悔。懺悔則安樂。自然得戒。可知○師犯從受問第三)。
問。若師犯重戒。(四棄等戒。弟子)從(伊)受十戒。(可)得不。
答。不得(師即和尚也。德臘俱全。方可為師。自既犯重。尚非比丘。安能度人。譬如乘船渡海。船若破漏。能度所渡俱沈。故曰不得。所以欲求出世等事。不可不擇其師也。慎之○倣同前義問第四)。
問。(此下約義。應問闍黎等事。其文即順。上問師犯。即和尚故。若言弟子前有犯五戒等。一條[A71]已問過。故應問云)若(闍黎等師)犯重戒。(殺盜淫等。弟子)從(之而)受十戒。(可)得不。
答。不得(其義同上。可知○犯戒可悔問第五)。
問。(若)沙彌犯十戒。(一總俱犯)盡得(懺)悔不。
答。同上五戒(同上犯五戒中。殺人等四法。不得懺悔。除此。縱犯十戒。亦容懺悔。捨過重受。亦可次[6]〔等〕陞進。不然。總成廢器。不得。受戒之人。必當謹攝身心。勿令漏洩。方成法器也。慎之○上十戒事品竟。下沙彌事品)。
問沙彌品第十七
(梵語沙彌。此翻勤策。勤修眾善。䇿進心行。又云息慈。息世染而慈濟眾生故。沙彌更有二種。七歲即曰驅烏沙彌。十歲[A72]已上至十九。乃曰應法沙彌。二十歲滿。方曰比丘。若二十歲外。受沙彌戒者。此云名字沙彌。然而此品只應以沙彌二字。置於前品十戒之上。合為一品。為正合。譯家更立品名。似繁亦無所礙。文中有十種問答○悔可須眾問第一)。
問。(若沙彌有過欲懺)悔。(要)須(對)眾不。
答。不須眾。(若比丘犯僧殘等法。必須二十僧中懺悔。今非比丘。故不須眾)但向本師(懺悔)得了。(下開)若現在無師。向餘一比丘(前。懺悔)亦得(決了例上懺三自皈。可知○半月說戒問第二)。
問。沙彌半月一說戒不。(亦同大比丘。半月半月誦戒。羯磨可得耶)。
答。無此理。所以爾者。(何也)以沙彌(戒不)成俗人。然終[A73]已可說。(既非俗人。待後受過具戒。滿五年。知五事。然後可說。豈沙彌便預於大比丘數耶。故云無此理。但)須(每月)十五日一集(祗可集於比丘眾中。聽戒羯磨可得。不然。躐等失次。其過不小。戒之○同類可懺問第三)。
問。(若)沙彌犯(所受)戒。得還向沙彌(懺)悔不。
答。不得(何也。以沙彌智淺。不知持犯重輕。不能[7]典人羯磨出罪。故云不得。[A74]但如前文。向本師懺。可得○僧著俗服問第四)。
問。(出俗)沙彌得著俗服不。
答。不得(如前沙彌。欲受大戒。不得著俗服故。既作沙彌。三衣不得。苟簡一鉢。常要資身。不然。形服不稱。非俗非僧。故云不得○師違弟捨問第五)。
問。(若)師有種種違法事。(或違佛教。販賣不淨活命等事。或犯戒見威儀)沙彌得捨。更求師不。
答。得(師即和尚。准薩婆多論。和尚有四種。一有法無衣食。二有衣食無法。三有法有衣食。四無法無衣食。上三可依而住。後一不得依住。縱有衣食非法。即得捨而別求良導。故云得○叛師復來問第六)。
問。(若)沙彌叛師。(反背於師)以(隨)白衣師。(藝業等師)綜習俗竟不捨。(綜機縷提挈之綜也。沙彌隨俗。牽習俗外諸般伎業等事而不捨)或經年月。([8]〔吏〕欲出家)還來投師。(還投所叛之本師。復作沙彌。此還者)故是沙彌。非(沙彌耶。若故是)但悔過而[A75]已。不須更受戒耶。
答。故是沙彌。但向(本)師。懺(悔叛師習俗之過。即了)本不捨戒。不得更受。受亦不得戒(若或犯戒應懺應捨。必當重受。決擇身心。更無疑慮也○賊抄得迯問第七)。
問(若)沙彌為賊所抄。(被賊擄掠而去)經歷(或一)年(或一)月。或轉經主。(賊得主物。沙彌)得迯不。
答(若未經主得迯)轉經主不得(是有主。物故。欲去當償本物。無過。無物可償。[A76]但念宿𠍴。固當自守待時。可也○師擯復來問第八)。
問。(若)沙彌犯禁。(犯佛所禁邪見等事)師僧(俱)[A77]已擯謝。(不依佛教。理應作擯。作擯之後。可許)得更出家不。
答。若不捨戒。故是沙彌。可懺而[A78]已(若[A79]已捨戒。元成俗人。欲更出家。懺捨重受。可也○沙彌本師問第九)。
問。(或有在家)白衣時。從沙彌受五戒。(沙彌是師也)然後(白衣)出家受大戒。(更有一大戒師。前者)本師。故是沙彌。(大戒白衣)得呼為師不。
答。得呼為師。(一受其法。身是師故)但不得為(其作)禮。(以違戒臘尊𢍉故)沙彌應作禮。(師反禮於弟子者。何也。論戒之大小。不論前師之事故。下例同)白[1]〔衣時〕從尼受五戒。然後出家。亦爾(亦同上文。尼禮白衣大戒比丘。或比丘尼。無不皆爾。但論戒之大小等故○貪物犯事問第十。下復問比丘之事)。
問。(若)比丘貪資之物。(應云貪畜一切資財什物。犯何事)。
(答)其罪甚重。(譯家缺略。以註補之。三界往來。六道流轉。皆因貪愛。以為根本。縱貪嗔癡。墮落三塗。經受無窮之苦。故云甚重。向下引證)昔有一比丘。貪著一銅鐃。(愛之不捨。以貪著故)死後作餓鬼。(死者所遺衣物。大眾羯磨而分)眾分物竟。(其鬼)便來現其身。絕大黤黮。(即黑也)如純黑雲。諸比丘驚恠。(言)此是何物。眾中有得道者言。是死比丘。(既是比丘。何至如此)貪著鐃故。墮餓鬼中。今故貪惜。來欲索之。(故至於此)諸比丘即以鐃還(之鬼)既得(之)[2]使捉舌䑛。放地而去。諸比丘還取之。而絕臰不可近。(且無所用)復使人更鑄作(別)器。猶臰(而)不可用。(下結)以此驗之。知貪為大患。(戒之慎之。下又引一事)比丘貪著衣服。乃有自焚之酷。(引證)昔有一比丘。喜作衣。晝夜染著。(或𢱈晒勤勞。乃至)得病困篤。自知當死。便舉頭視衣。內起毒想言。我死後誰敢著我此(衣)服者。(是我勤苦之物。那敢現成得之)不久便命終。(毒念在心)作化生蛇。還來纏(在)衣。(上)眾與死比丘。出燒塟訖。遣人往取衣物。(欲打楗槌羯磨)見蛇纏衣。(人)近(即)腢(中)吐毒。不敢近。即還白眾。具說所見。(吐毒等事)諸比丘便共往看之。都無敢近者。有一比丘得道。便入四等觀。(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即名四等)四等觀。毒不(能)中。便往近之。語(蛇)言。此本是汝(在日)衣。今(汝死)非汝(所)有。何以護之。(此蛇)便即捨去。不遠。入一草。(中)毒火出。然(其)草。還自燒自。命終即入地獄。地獄一日之中。三過被燒。(結云。如是等若)皆由貪害(三界緣生。萬法不實。物之資道則可。多畜則不可。以此觀之。欲來求出世道。必也去貪嗔癡。如或不然。出世之道。必不能成就也。亦當戒慎○上沙彌品竟。下歲坐悔文)。
歲坐竟懺悔文
(此文應繼歲坐品後。前文四月十六日。歲坐安居。乃至八月十五日。解制受歲。故云歲坐。竟等。懺悔者。梵語懺摩。此云悔過。懺則止斷未來非。悔則耻心於往犯。故云[A80]已作之罪。願乞消除。未作之罪。不敢更造。文明能詮之文。以顯所詮懺悔之理故。此處目連所問之事。俱是比丘歲坐中。當行當止之法。盡情問答[A81]已畢。若比丘依而奉行。必無過咎。聖道畢竟有成。然而坐滿出期。恐有微細罪業。應當自恣發露懺悔。故有此文。此是佛所教勅。略去尊者問辭。應問歲坐竟懺悔云何。答言。應差堪作羯磨者。為眾作法云爾)。
若僧聽(應云若僧時到忍聽和合。僧差某甲比丘。為眾作歲坐竟。懺悔法)多薩阿竭。(此云如來如來)所(行)受歲(結)坐。比丘應爾。(依佛所行受歲結坐)我從歲始。(四月十六乃至五月十五為歲始)至今歲竟。(七月十五或八月半為歲竟)六月中多所違失。(三月而言六月者。西域一月分黑白二月故)違失者。戒(律中所犯之)事。(即五篇等事也)除二鼻貳事。餘不除。(二鼻等者。非指六根中鼻根也。鼻者始也。二鼻指五篇中初二篇。謂之二鼻。貳事。指四波羅夷十三僧殘為二事。此二禁戒必無所犯。故云除二等。下陳說中自明。餘指後三篇威儀輕戒。未必不犯。故云不[3]陰下威儀一句可知。向下廣上如來等句)是世尊集和僧所教勅。(此是世尊歲坐竟。教勅作法等事。我等今者亦爾故)今我是思(惟作)念。共諸君發露(披)陳(而)說所違失(戒)事。(如下所明。君者公也。謙敬之辭)君各忍受。(忍聽作法。受戒懺悔。下正陳所懺之事)我若九十日中無世尊定。(那伽大定)無世尊智。(廣大之智)無世尊戒。(畢竟清淨無作等戒)故多(有所)犯。(一說下第二第三亦如是說云)無世尊智。無世尊戒。故犯。(無世尊戒故犯)無世尊智。故多失教事。(教中所詮。是無生理。智能破惑。無智失於觀照。不能破惑入無生理。故云失等)無世尊定。故多犯亂意。(定能治亂。以無定故。亂想不除。故多亂意。何等亂意)或念欲法。不行欲事。(念即亂也[4]〔俱〕有念。實無所行)或念盜法。不行盜事。或念殺法。不行殺事。或念欺法。不行欺事。(欺即妄也)或念(十三)僧伽婆尸沙法。不行僧伽婆尸沙事(比丘執身未制於心。雖爾亂意一生。正智不切。不能入道。亦應懺悔○下文結上所犯之事)。
此九十日所犯事通威儀
(但起念無實犯。悉同下三篇之威儀戒。故云事等。若準律中。更有受歲自恣羯磨等法。受歲者。安居日滿。僧尼受歲。律中佛許十四十五十六日解夏自恣集眾行籌等。同布薩法。但以自恣字。替布薩字。應差二人。各具兩種五德者。謂不愛。不恚。不怖。不痴。知自恣不自恣。此五名自恣德。又知時不以非時。如實不以虛妄。利益不以損減。柔軟不以麤獷。慈心不以嗔恚。此五名舉罪德。意欲無諍。令人懺悔。美德外彰。能善勸喻。離過憫物。故差二人。各具兩種五德者也。上座籌量。令人白二羯磨差之。索欲問和。如常。末後答云。差受自恣人羯磨。羯磨者牒云。差受自恣人羯磨。牒訖。白云。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白如是。作白成否。或引講者。答云成。大德僧聽。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誰諸長老忍。僧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忍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A82]已忍。差比丘某甲某甲。作受自恣人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羯磨成否。答云成。五德受差[A83]已。至上座前。胡跪作和。答云。單白和僧自恣羯磨。和[A84]已對眾白云。大德僧聽。今日眾僧自恣。若僧時到。僧忍聽。和合自恣。白如是。作白成否。答云成。白[A85]已。令人行草。人各□剪。次第行之。各說偈云。吉祥長者施軟草。如來受[A86]已成正覺。我等比丘學佛慧。坐草自恣淨三業。行草[A87]已訖。五德至上坐前。胡跪告云。一切僧就草坐。偏袒右肩。胡跪合掌。僧皆依唱。次正對僧自恣法。第一五德至上座前。大敷坐具。胡跪合掌。上座亦胡跪合掌。眾僧皆隨上座儀式。應云。大德。一心念。眾僧今日自恣。我比丘自恣竟。便作禮而退。後有多文。繁瑣不引。律中又云。僧十四日自恣。尼十五日。相依問罪。故十六日方得出界)。
問。白衣欲出家。比丘即受。更為請師不。故是師非。
答。非師。若從受法者可為師。若依隨者可為依止師(此是度人事品第八問。釋過宜衍)。
問。若有比丘不捨。作沙彌戒。即大道人。而更受戒為僧不。
答。得(應云不得)。
問。若不得戒。前所受戒。故在不。
答。在。
問。復師是非。
答。非(此正同上文受戒品中第四相同。此處正無或字。只作一人。看可也)。
問。多人受戒。而并請一人為師。可得十五人一時受不。
答。無此理。
問。沙彌受大戒。請一比丘。為大戒師。而此比丘不知羯磨及受戒法受。轉請一人與受。以何者為師。
答。與戒者為師。是無法。非師(此是為戒事品中四五六七八五條。釋過宜衍。雖爾。經文無敢擅移。故留之)。
(此下有十八種問答。但應在雜事品中。譯家遺漏。故復置此○五戒通受問第一。此中缺一問答。應問言)。
授五戒比丘。惟得授(於)婆羅門。(居家等人。更)於餘者尼。(亦可)授(否。應答言得。[A88]但五戒。眾戒之本。一切可受。然而若與受時)比丘不得。問。(其)中間(所犯細)事。問者犯僧殘(受戒之先。必須審戒。在家男眾。細問可得。一切女眾。[A89]但可問其大略。不可問其細㛱等事。若問。令彼慚惡。故犯此罪。以同粗惡語故。為師範者。不可不知○不施得物問第二)。
問。(若比丘於四事等)一切所有。(是助道之物。如)王者不全施。(比丘強以全施)得不。(佛世。西域僧中。四事等供。皆出施國王等人。故舉王者而問。今通眾信。可知)。
答。王者不嫌。(難滿難養)便得(取之。嫌即不得。若不全施。而強索者。即墮惡求多求之過故。[A90]但隨其所施。知足而取可得○見過不呵問第三)。
問。(若比丘)見人行欲不呵。犯事不。
答。前人可諫。(應諫令其改悔。若可諫而)不諫(者)犯捨墮。若(兇暴不信)不可諫。(者)向一比丘。好發露(懺[A91]己不能諫人之過。亦得。不然有犯。不教悔罪戒故○犯事受戒問第四)。
問。(若)比丘先犯事。(或犯輕重不定等事。犯後欲求懺悔)更受戒。得共住不。
答。犯重不得更受(大)戒。(准律中。捨悔之後。一生學沙彌戒。乃至一生。不得為人師範等。可知。若犯)決斷。講過得。(講者亦如律中作法。對二十僧中懺悔。得與受戒。悔後或)更作(而)更悔。亦不得(與之受戒)況得共住(耶。此亦同犯重。永棄佛海邊外等。事無異也。文中影略。若犯餘輕戒者。隨意懺悔可得。然而若也因聞可懺。而故犯者。亦非清淨僧也。慎之○丘戈同往問第五)。
問。(若)有急事。比丘持弓箭上船。(無事比丘)可隨去不。(急事等者。或[1]〔過〕賊𭁵等。防護於身。或被捉充兵役。結陣禦敵。不免持此器械而行。清淨比丘見當迴避。不可隨行。此含二問)。
答。主犯重。寄載犯捨墮(此雙答兩問。既求出世。寧捨身命。不可為之。主持凶器。必有傷害之心。故犯重。寄隨不避譏嫌。亦違佛教。故犯捨墮○逼為非法問第六)。
問。(若)比丘官逼作非法。(或遇有司逼其所作。非[2]〔佛〕非律。隨世不堪之法)犯何事。
答。(雖被所逼。亦)不得作(應云。若作。隨業大小。得罪輕重寧捨身命。必不可為。始名勇猛丈夫。慎之○二男共戲問第七)。
問。二男共戲。便止。犯何事。
答。成。犯決斷(此與雜事品中第十餘相同。不必重釋○盜聽行欲問第八)。
問。比丘盜聽二男行欲。犯何事。
答。無欲心聽。犯捨墮。(此處應云。有欲心聽。身不失。犯捨墮。失即僧殘。有心故)有欲心聽。身不失。犯突吉羅(此處應云。無欲心聽。犯突吉羅。無心偶聽。亦應呵諫。應呵不呵。故犯惡作。必也厲聲呵諫。自警警他。始得無咎也。是故當以有無二字換轉。始得文順。不然。招難。不但不諫。抑且有心。其罪更重。既言有心。未必不失。豈止吉羅罪耶。必翻譯傳寫有悞。智者詳之○病可乘騎問第九)。
問。(若)比丘病不能行。得乘車馬不。
答。雄者盡得。(因病故得。無病如前有犯)雌者無想。犯捨墮。(縱無有想。知即不應故犯)有想。(出身)犯決斷。不知是雌。無罪(因病無心。所以無犯。倘一知即捨墮。懺亦無過咎○嫌經變賣問第十)。
問。(若)比丘嫌經不好。賣去。(經詮妙義。元無好歹。或紙等莊飾。精粗有別。故賣之)更作好者。犯何事。
答。賣經。如賣父母。罪同(如人父母。顏陋不堪為子。嫌而貨之。罪不容誅。即同五逆故。比丘嫌經。罪亦如是。以賣法身父母故○戲鬪輸羸問第十一)。
問。(若)二男捔力。犯何事。(抵戲競觸。謂之捔。或即二比丘。或與軍士等。賭力勝負。有罪否)。
答。犯墮(比丘色力強壯。正好以忍辱大力精進修持。方稱勇猛丈夫。豈以血氣之勇。而為之耶。大失僧體。令人譏誚。故得此罪○騐合畜生問第十二)。
問。(若雞犬等)畜生行欲。比丘(偶爾見之)騐令全別離。犯何事。
答。犯捨墮(比丘四儀。常應攝心反照守護根門。染淨之境。皆不可著。此乃縱心邪境。故犯此罪。若或起念[3]〔夫〕身。猶應決斷。不可不慎○小衣受施問第十三)。
問。(比丘入聚落。應披大衣。若)著小衣(五衣)行。(道)留大衣。(在界)得受人施不。
答言。得(何也。行道受施。為人福田。然而三衣皆名福田。偶爾有缺。亦無有過故○夏坐僧物問第十四)。
問。(若)比丘夏(坐)中(間未滿)得受(檀越所施)僧物不。
答。若(薄)施(大眾)僧物。(等類)即應分。不得停(如停有二過。一增長貪心。妨廢道業故。二僧有去來。失現前僧有故。主者故違得罪。因果有昧故。然而文中應云。如獨受信施者不得。影略可知○僧物人情問第十五)。
問。(若)比丘(或)有好知家。(相知檀越)結事姿任之。(或作飯僧布施等事。委代而任之)更(有)異比丘。從(所任比丘)乞(其所有。而)得物。(任事者)犯何事。
答。觀主人意惡。不得。(強與)犯捨墮。知主意好。得取(異者亦僧俱屬好事。與者得者俱不犯戒○鳥巢鼠穴問第六)。
問。(若有)鳩雀於人舍內作窠。(或在僧房之內)比丘破。(其巢)或塞鼠孔。犯何事。
答。鳩雀未有子。得去。(空巢無過)有子。不得。(有傷害故)鼠穴惟有一孔。不得塞。(亦有傷殘故。如昔羅睺羅於母腹中六年始生。因生前塞鼠孔六日。感報如是故)若有內外孔。(憚其纏繞)得塞內者(亦無礙。不然。反與之食。更妙○魚雁相通問第十七)。
問。(若)比丘得與師及同學。得作書不。(或師僧同學。遠隔他鄉。一時不及所事。可得書信往來否)。
答。在他方情通。(情即禮也。既在人事。安得絕交。略通書信。以表問候之禮。不犯。若在)異國不得(何也。異國往來。王法所禁故○違禁得戒問第十八)。
問。(若)人出家。王法(軍匠灶戶王法。禁之不聽)父母不聽。(或長子獨子。父母愛而不捨。如是兩端。違言出家)為得戒不。
答。不得(律犯輕遮。尚不得戒。王法嚴令。父母慈訓。若也不聽。即違佛教。故不得。孝順隨從。此即是戒。何也。孝名為戒故。今人欲求出家。當觀佛教。而自慎之。上來正宗[A92]已竟。下流通分分四○一讚請流通)。
爾時(問答[A93]已畢之時)目連從坐而起。白佛言。世尊。快說毗尼。(如來發明如上所問之法。甚為慶快故。然)於如來滅度後。(正今後五百歲魔強法弱之時)誰(能)受持如是毗尼(○二說示流通。又分二。一信者入道)。
佛言目連。思學毗尼者。(末世眾生。若善根深厚。聞如是法。思惟好樂。慚愧生信者)當知。是人能修行如是毗尼(○二謗者輪迴)。
佛告目連。吾滅度後。若有比丘比丘尼。誹謗如是毗尼者。(及上思學)當知。是人是魔朋侶。非吾弟子。(即如佛世。願應相似)如是人輩。(俱是邪見撥空外道)世世學道不成。(長淪苦海)不出三界(○三總結流通)。
吾今[A94]憐愍諸眾生輩(故說此經。而教化之。若果如上思學修行者。是真佛子。即出苦[1]〔渝〕成就佛道必也○四信受流通)。
是時目連聞佛所說。(輕重等事)歡喜奉行(歡喜即信受意。有所領略悟入。篤信無疑。故云歡喜。奉者遵奉。行者篤行。即以此法。自行利他。流通於天上人間。普遍於微塵剎土。繼遐方於萬古。續慧命於千秋。使永遠無窮。故曰信受流通也。或曰。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又經云。修無相正觀。即得菩提。烏得以此五百事相而修為。豈不太繁瑣者哉。然而不知世尊說教有權有實。先以毗尼戒相。開發于初機。後以最上一乘。攝歸于無學。所以一心不妨於無量。無量不外乎一心。若也初心不守律儀。放曠總成邪見。後心不達實相。勤修終是有為。畢竟當知事不越理。理不礙事。事理兼持。了無偏廢者。始得名為正觀也。慎毋以藉口輕譚瞞頇後學。自悞悞人。其過非小也。故特書之以誡)。
佛設目連問戒律中五百輕重事經略解卷下(畢)
上卷較譌
第七紙(七行問字疑衍文)十九紙(九行而比之比疑當作此)。
音釋
(丘伽切)。
螫(施隻切。蟲行毒)。
僥倖(僥堅堯切。倖下耿切。僥倖覬覦。非所當得也)。
貫嚫(貰始制切。嚫初觀切)。
唅(胡南切。與含同)。
下卷較譌
第二紙(七行合覆之合宋南藏作令)第二十紙(四行角力之角南藏作捔)。
音釋
(博厄切。釽也)。
𠹀(音遜。與潠同。噴也)。
跳躑(跳他吊切。躑直隻切)。
搪(徒郎切。搪觸也)。
購贖(購居候切。以財相求也。贖神欲切。以財贖罪也)。
黤黮(黤於感切。黮徒感切。黤黮黑也)。
䑛(神紙切餂也)。
臰(尺救切。腐氣也)。
酪(枯沃切。傪[虎-儿+巳]也)。
校注
[0889001] 耳說爾 [0889002] 許疑計 [0890001] 心疑必 [0890002] 成疑或 [0891001] □疑故 [0891002] 城字未審 [0891003] 著上疑脫無字下同 [0891004] 心疑必 [0892001] 犯疑化 [0893001] 龍疑竟 [0893002] 圓疑圖 [0894001] 蓋疑盡下同 [0894002] 教疑故 [0895001] *[夫*且]疑想(*ノ字本文ト異ナル。[○@編]) [0895002] 追疑進 [0896001] 卜疑字 [0896002] 成疑或 [0896003] 稱下恐脫師字 [0896004] 著疑耆 [0897001] 追疑進 [0897002] 蓋疑盡下同 [0897003] 神疑補 [0898001] 自疑白 [0898002] 則疑財 [0898003] 過疑遇 [0898004] 時疑持 [0898005] 釋疑譯 [0898006] 等疑第 [0898007] 典疑與 [0898008] 吏疑更 [0899001] 衣時二字經大書 [0899002] 使疑便 [0899003] 陰疑除 [0899004] 俱疑但 [0900001] 過疑遇 [0900002] 佛疑法 [0900003] 夫疑失 [0901001] 渝疑倫【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44 冊 No. 750 佛說目連五百問經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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