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闡說卷下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此段佛又現身說法。以無上正等正覺。證實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也。如來。佛自謂也。正義云。梵語釋迦。此云能仁。梵語牟尼。此云寂默。寂默為體。即是如。能仁為用。即是來。先釋迦而後牟尼者。攝用以歸體也。先如而後來者。從體以起用也。總是一個真性。如號則為釋迦牟尼。通稱則為如來。又為佛諸法如義。應前以是義故之義。皆是佛法。即無虗不滅相也。即非一切法。即無實。不著相也。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至)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此段又申覆前文。而以無我法結之。佛復述前譬之人身長大。須菩提既知非大身。是名大身。是悟非大身者。即真心也。即此無四相之心也。故以菩薩亦如是告之焉按前佛言我應滅度眾生云云。此云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即不名菩薩。何也。葢此為菩薩未到佛地住者言之未到佛地住。而作是言。即不名菩薩。佛欲菩薩先去四相為要。故緊接以佛說一切法無四相。而以通達無我法結之。此無我兼人眾壽者言。一說莫作是言。欲菩薩去能所心也。亦通。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華嚴經云。肉眼。見一切色故。天眼。見一切眾生心故。慧眼見一切眾生諸般境界故。法眼見一切法如實相故。佛眼。見如來十力故。大般若經。所謂清淨五眼是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未來心不可得。
此段重明不住心。而語益加切矣。王曰。佛世界者。謂凡一大世界。必有一佛設化。故凡大世界。皆謂之佛世界。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以五眼知之也。六祖曰。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一一眾生。皆有若干差別。心數雖多。總名妄心。識得妄心非心。是名為心。顏云。思念前事為過去。思念今事為現在。思念後事為未來。三念總放下著謂之不可得。王曰。不可得者。謂無也。言此三心。本來無有。乃因事而有耳。圓覺經。所以言六塵緣影為自心相者。謂眾生以六種塵緣之影。為自[A1]己之心相也。過去現在未來讀斷。下心不可得四字。連誦成句。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如來說得福德多。
因緣者。由因而緣。因布施緣及福德也。福德有實者。布施有用之福德。福德無者。即福德性。此多字。與第八分多字異。彼以多為不足道。此則真為多矣。張國維曰。此不是無福德。乃是福德無。無福德。則為斷滅。福德無。乃是湛然清淨。即所謂福德性也。疏鈔云。若據捨大千珍寶布施。其福極多。若執著希望福德。有得則有盡。故云若福德執實有。如來不說得福德多。此是反釋之義。言以福德無者。希望心也。既無希望。即為無住相施。是名無為福。若依無住無為而施者。故如來說得福德多。訥曰。福有者取相也。福無者。離相也。離相。故稱性等虗空。其福無量。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此段亦覆前文。而以無法可說結之。具足。無欠缺也。具足諸相。則不止三十二相。凡種種變現神通之相。皆是。即非者。不執有。是名者。不執無。通經皆然。王曰。說法者。實無有法。謂本來無法。特為眾生除外妄而說耳。眾生既悟。則不用此法耳。故[A2]但虗名為說法而[A3]已。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至)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此段佛若輕視。視眾生。可見慈悲心。無時無處不有也。疏鈔云。言慧命者。善現達佛智海。入深法門。悟慧無生。覺本源之命。非去非來。故曰慧命須菩提。佛言彼非眾生者。皆具真一之性。與佛同源。故曰非眾生。言非不眾生者。背真逐妄。自喪[A4]己靈。故曰非不是眾生。爾時慧命須菩提六十二字。秦譯無。惟魏譯有。唐穆宗時。長安僧靈幽。入冥誦經。少此一段。冥王歎曰。貫花之線。何斷而不續乎。增壽十年。令往濠州鐘離寺。求石碑全文補入。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至)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段須菩提以如來說非眾生。可見各有自性。佛之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得之自性而非得之自外也。是信詞。非疑詞。顏曰。有法可得。是名法縛。無法可得。方名解脫。須菩提以無可得之辭而告世尊。世尊即以如是如是而證據之。佛又云。我於無上正等正覺。乃至無少法可得。虗名而[A5]已。王曰。無小法可得。則蕩然空空。是不可此形相求。不可以言說求也。但說名為無上正等正覺而見。
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至)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言上自諸佛。下至蠢動含靈。其真性一同。故云平等。無有高下。即此名為無上正等正覺也。但眾生雖同具此無上正等正覺之性。因迷於四相妄緣而失之耳。若能以無四相。而修一切善法。即得無上正等正覺也。佛又呼須菩提。而謂所言善法者即。非善法謂。本來無此善法乃。假此以開悟眾生耳。故但虗名為善法而[A6]已。此段是佛至此明示學者受持之方。最喫緊處。全在以脩兩字著力。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五祖曰。自性若迷。福何可救。六祖曰。乘船永世求珠。不知身是七寶。二佛之言。皆為世人不脩身脩性。徒施寶以求福道。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此段重戒人不當存有我私見也。呼汝等者。為提醒會下諸大眾也。僧訥曰。如來雖設法施。廣度眾生。而不作是念。故誡云汝等勿謂也。莫作是念。重誡也。度無度相。能所一空。又曰。如來既無我人眾生等相。何有時稱我。須知假名稱我。對所度眾生。隨世說我。顏云。當人自性自度。迷來悟度。邪來正度。從上諸佛所言。但有指出路頭。須是自行自履。豈由他人。所以道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若有可度。是如來有四相。如來乃見性人也。所以無我。凡夫未見性人也。所以我相未忘。佛又恐人落分別界。故曰。即非凡夫。所以見如來凡夫。本同一性。不容分別。
須菩提於意云何(至)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此段佛云云。上見就如來說。又云不應以具足色身。具足諸相見。此觀就學者說。轉輪聖王。即四天王。正五九月照南閻浮提二六十月。照西瞿耶尼。三七十一月照。北鬱單越。四八十二月。照東弗婆提。如輪之轉管四天下。察人間善惡者。以業報福德。亦具三十二相。六祖曰。轉輪聖王。雖有三十二相。豈得同如來。世尊引此言者。以遣執相之病。須菩提是大阿羅漢。所悟甚深。得方便門。不生迷路。以冀世尊除遣細惑。令後世眾生。所見不謬也。此段是佛與須菩提。恐會下大眾未能了悟非相之說。故再細辨。前論。而結以偈言。以釋眾惑也。不然須菩提前[A7]已知不應。以三十二相見如來。此何以又言色相如是也。疏鈔曰。如來法身者。非色非聲。無相無形。不可以心思。不不可以識識。在凡不少。至聖不增。看時不見。悟則全彰。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至)於法不說斷滅相。
此段戒人不可存斷滅見也。王曰。諸法斷滅者。謂一切法。皆斷之滅之而不用也。相謂凡法之相也。法固不可以泥。然亦豈可以斷滅之哉譬如渡水。既渡之後。固不須舟楫。未渡之前。豈可無舟楫耶。所以發求。無上正等正覺真性之心。必須依佛法脩行。不可遂斷滅佛法。而謂不用法也。顏曰此一卷經。雖然說無之一字。佛又恐人執著此無。一面沉空滯寂。棄有著無。反成斷滅相。故此一分專戒人不可斷滅。未見惟人。如何便說一切皆無。所以佛告須菩提。汝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若果作是念。發心即是諸法斷滅相。何以故。凡發無上正等正覺。心不可說斷滅相。又云。昔張秀才拙。參西堂禪師。問山河大地三世諸佛。是有是無。師答云有。張云錯。師云爾曾參見什麼人來。張云參見徑山禪師來。某甲問徑山皆言無。師云。俟爾得似徑山時。一切皆無即得大凡。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至)是故說不受福德。
知一切法二句。即宏毅以任重而道遠也。不受福德。即施德不望報意。此段承上文。言既不斷滅。而於一切法。皆當成於堅忍。以無我念而不應貪著福德也。六祖曰。通達一切法。無能所心。是名為忍。此人所得福德。勝前七寶之福。王曰若為作福德而度眾生。則是貪著其福德。而欲亭受也。前以較量福德屬眾生說。此以較量布施福德屬菩薩說。亦以見是法平等也。
須菩提若有人言(至)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此段云云。疏鈔云。如來者。來而不來。去而不去。住而不住。非動非靜。上合諸佛。下等羣生。一性平等。故號如來。至此段明如來真性法身。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至)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此段又重戒貪著也。世界者微塵之合也。微塵者。世界之散也。舉世界微塵。而萬事萬物皆然。顧欲合而不散。則貪著矣。六祖曰。一合相者。如眼見色愛色。即與色合。耳聞聲愛聲。即與聲合。至於六塵。若散即是真世界。合即凡夫。散即非凡夫。凡夫之人。於一切法。皆合相。若菩薩於一切法。皆不合而散。何以故。合即繫縛。起生滅。散即解脫。亦不生不滅。若有繫縛生滅者。即是凡夫所以經云[A8]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至)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黃蘗師曰。前說四相。此說四見。相粗而見精。因有四見。故形四相也。又云。佛以見性為見。人以見相為見。如是即指無四見言。顏曰。如是二字。說來若發無上正等正覺心者。於一切法。應當如此知。如此見。如此信解。不必外求法相。然初入道時。不假法相。故無入頭處。既見性了。亦當遠離。不要執著。所謂得魚忘却筌。到岸不須船之說。此段言人若悟了。并此四見之名。亦當無有。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見信解也。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至)應作如是觀。
凡佛所言四句偈等者。謂不必專於偈。凡可以演說者皆是。況其為言之要者乎。顏曰如如不動。湛然太虗。何以故。葢世間一切有為之法。如夢寐之非真。如燈幻之眩惑。如水泡之暫時。如人影之易滅。如朝露之易消。如閃電之倐忽。應作如是觀者。應立如此見性之法。陳曰佛所謂一切法者。真實無相法也。故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曰有為法。則夢幻泡影露電之如。不其妄乎。惟了真空無相者。能作是觀。以悟亦如之妄。則必離亦如以證如如不動之理。昔優婆離尊者。語阿難曰諸有為法。並是無常。想夫觀六如而得是句。張國維云。佛法有空假中三觀。末段仍歸於無為。而以偈語收結。至此則無聲無臭至矣。
佛說是經[A9]已長老須菩提(至)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優婆塞華言覲事男。優婆夷。華言覲事女。覲事者。謂在家全受五戒。恒以親供養三寶。而為其事也。
金剛經闡說卷下(終)
No. 508-C 復題金剛經闡說後序
陳子滋甫。予至契友也。常語予曰。昔先祖存吾公。知常州府事。公餘之暇。著作甚富。必有可觀。惜與先生。南北睽違。不能共閱手澤為憾。予曰。令先祖之著作也。袖歸自八千里外。珍藏至五十年餘。其間有關名教。可傳後人者。自當亟付剞劂。以公於世。方不失為繼述之盛事。奚止為觀閱鑒賞計哉。洛甫應之曰。唯唯迨至同治壬戌。彩屬擾亂。洛甫家被困。閱兩三月。一旦圍解。轉危為安。人言伊家有巨人手。自室中出。大如車輪。羣懼而散。後洛甫遍覽室中。並無他物。惟架上有祖遺一書箱耳。啟閱皆在署。手犒散帙。飄颻纂成者。惟金剛經闡說一編。方悟此手。其印金剛手歟。是編亦洛甫平日所虔誦也。不期[A10]已被蠧魚竊去數十字矣。於是滋甫感予前言。膳寫就質於予。屬予補之。予曰。前言戲之耳。今竟有是事耶。但是事固吾黨所不語。故予不敢敘之於前。而特書之於後者。乃不自揣固陋也。今熟讀其文。細玩其說。竊取其意以補之。方知存吾先生之用心苦而遺澤長。故其闡是經也。不過緣經以聞義。因義以著說。而旨意了徹。人易覺悟。大有儒宗之風。其不同於高談元妙也。明矣。予故樂倡而共襄之。庶不員闡說之婆心。亦足徵善人之有後也。故謂之功德不可思議也可。即謂之果報不可思議也。亦無不可。
同治丁卯夏月臺陽洪壽椿載撰
校注
【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25 冊 No. 508 金剛經闡說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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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段申明前文。而以無有法結云。葢須菩提敘述前此問答之詞。有請益之意。所以者何以下。佛答也。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者字。自明自性。告人。亦自明自性。何法之有。乃實指菩薩示之。菩薩應除能所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