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心印疏卷下(終)
校注
[A1] 已【CB】,巳【卍續】
[A2] 已【CB】,巳【卍續】
[A3] 已【CB】,巳【卍續】
[A4] 已【CB】,巳【卍續】
[A5] 已【CB】,巳【卍續】
[A6] 已【CB】,巳【卍續】
[A7] 已【CB】,巳【卍續】
[A8] 己【CB】,巳【卍續】
[A9] 已【CB】,巳【卍續】
[A10] 已【CB】,巳【卍續】
[A11] 已【CB】,巳【卍續】
[A12] 已【CB】,巳【卍續】
[A13] 已【CB】,巳【卍續】
[A14] 己【CB】,巳【卍續】
[A15] 已【CB】,巳【卍續】
[A16] 已【CB】,巳【卍續】
[A17] 己【CB】,巳【卍續】
[A18] 己【CB】,巳【卍續】
[A19] 已【CB】,巳【卍續】
[A20] 已【CB】,巳【卍續】
[A21] 已【CB】,巳【卍續】
[A22] 已【CB】,巳【卍續】
[A23] 已【CB】,巳【卍續】
[A24] 已【CB】,巳【卍續】
[A25] 住【CB】,往【卍續】
[A26] 已【CB】,巳【卍續】
[A27] 已【CB】,巳【卍續】
[A28] 已【CB】,巳【卍續】
[A29] 已【CB】,巳【卍續】
[A30] 已【CB】,巳【卍續】
[A31] 已【CB】,巳【卍續】
[A32] 已【CB】,巳【卍續】
[A33] 已【CB】,巳【卍續】
【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25 冊 No. 505 金剛經心印疏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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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心印疏卷下
大清欽賜雲南法界寺講經廣陵沙門溥畹述
△次明菩提無法正顯般若本體三。一正明菩提無法二。一當機躡問。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此問初發菩提心也。良以欲發菩提心者。必先降伏妄想執著。而安住般若無住真心。方為穩當。設或不然。而此妄心。不能降伏。處處攀緣。頭頭染著。則與無住之理。有相乖角矣。是以世尊先答降伏。次明安住。意謂苟能安住無住。則妄想執著之心。不待降伏而自降伏矣。若然。則安心[A1]已竟。覺道可成耳。故前種種勘驗。展轉發揮離相無住之旨。尚未曾說菩提之心。是如何發。無上之道。是如何成。當機至此。蒙佛指示離相度生。無住行施。是未降者降矣。未住者住矣。然且不知阿耨菩提之心。果有所發。無所發耶。無上正覺之道。為有所成。無所成耶。是以興問。葢當機意謂向來請問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蒙佛慈悲。[A2]已為開示住降之義。我[A3]已信解。但發心之義。尚未發明。伏望如來。不悋教言。再求伸釋。庶令而今而後。這般善信男女。於阿耨菩提之法。以便發心修證也。
△二世尊直答三。一躡前住降無法。
佛告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A4]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此躡前降住。為將答發心無法之端也。者之一字。即指發心人也。當生之生。即生發之生。是心者。承上指下。承上。則逆指前文無住行施。并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亦即應生無所住心之心也。葢佛意云。此理[A5]已明。何須再問。況我[A6]已說菩薩但應如所教住。而發心者。應發如是無住之心。即是菩提之心。是則住無所住。無住而住。方為真住。心既無住。法豈有實。而無住之法。是為如是。指下則降心之法。亦不過度生離相而[A7]已。須知此中正明菩薩上求下化之心也。若上之無住行施。乃上求也。此之離相度生。即下化也。經云。我應滅度一切眾生等。正下化之事也。
我應二字。乃教其度生為[A8]己任也。何則。菩薩之道。利物為先。自雖未度。先度人者。菩薩發心。故云。我應滅度一切眾生。即前文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等。言滅度一切[A9]已。[A10]已即盡也。正明菩薩度生時。必先了知生佛平等。一如無二。故度盡一切。而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下。徵釋。以一切眾生俱涅槃相。不可更滅。一切眾生俱菩提相。不可復得。佛乃[A11]已證之眾生。生即在迷之諸佛。所以真如界內。絕生佛之假名。平等性中。無自他之形相。菩薩雖知平等實際。不受一塵。而不妨佛事門頭。不捨一法。以是義故。做出空花佛事。啟建水月道場。降退鏡裏魔軍。證得夢中佛果。是以諸佛時時度心內眾生。眾生時時成自性諸佛。故佛雖度盡眾生。而實無一生可度。不過示其本有。令復本覺而[A12]已。此如醫者之治目。但去其翳。非別與光明也。
何以故下。乃徵出度生離相之義。謂何所以故。說滅度一切眾。而實無一生滅度者何故。以菩薩但萌一念能度之心。即有我相。彼為所度。即是人相。能所不忘。乃眾生相。躭著是法。為壽者相。若然。則與顛倒凡夫。有何異乎。故言即非菩薩。此正反顯度生菩薩。必達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決離我等四相也。既能離相。則降心之法。亦不過如是而[A13]已矣。
△二正明發心無法。
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此方正答無法發心也。所以者何。乃釋上文一有我等四相。即非菩薩之義。意謂菩薩之所以稱菩薩者。乃覺有情也。所以上求覺道。下化有情。以能發菩提心。能化有情而得名也。然雖如是。要忘能所始得。須識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設或不爾。則四相宛然。觸途成滯。故凡要發菩提心者。應知上無佛道可求。下無眾生可度。無佛可求。則不住聖解。無生可度。則不落凡情。由是聖凡情盡。人法雙忘。見到於此。名為發心。證到於此。名為證果。然為菩薩者。初發心時。既實無有法為發心。而證果覺時。則亦無有滅度眾生之法矣。故曰實無有法。發菩提心者。
此中實無有法之無字。最為要緊。乃一經之宗眼。不可忽過。不惟無其有。亦且無其無。不但無有法。亦且無無法。若望前降心。則無心可降。住心。則無心可住。於現前。則菩提無法可發。設或望後。則得果無法。得記無法。轉釋無法。度生無法。嚴土無法。達我無法。以此觀之。通前徹後。一卷經文。結穴於此。唯一無字。消歸盡矣。所謂無凡無聖。無染無淨。無高無下。無虗無實。故云實無有能度所度。能施所施。能降所降。能住所住。苟能達此無法之法。方是菩薩發菩提心也。
故後文云。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良有味焉。言發者。謂顯發也。亦生發也。者之一字。乃指其人。即能發心者。以此心體原無一法。不過以無我無人。修一切善法。藉此以顯發耳。正謂無法而發。發而無法也。故知菩薩最初發心時。尚無有法。而至度生時。豈轉有法哉。嗟夫。善財若解如斯旨。焉向南詢五十三。
△三分示因果無法二。一約果三。一得果無法。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佛引自為證。以實前說之不虗也。謂汝聞我說實無有法。發菩提心。於汝意地之下。是為云何曉解。還將謂有法發菩提耶。向下問辭。乃世尊用白拈手段。所謂避實擊虗。打草驚蛇也。何則。欲明菩薩無法發心之旨。遂將自[A14]己無法得果為問。正是勃鳩樹上鳴。意在蔴園裏。既知如來昔於然燈時。實無有法得果。則知菩薩今於釋迦處。亦無有法發心。故云如來於然燈所。有法得菩提不。
此所重者。正在法字。且與前問然燈之事。言雖彷彿。意不雷同。彼曰於法有所得不。是知於法。義屬於他。是心外見。此之有法。義屬於自。乃內心之障。下以不之一字。而詰問者。正是要顯實無有法。發菩提心也。不意當機。果是具眼衲僧。妙契佛心。即對之曰。不也。此為問處分明答處親。雖然如是。須識當機言中影響。句裏春秋。非同向者之不也。不可不辯。
葢空生意謂。發乃初心。其位屬因。得是後心。其位屬果。初既實無有法發心。後豈有法得果。是故以前解後。將後證前。決定其義。故曰不也。然如我解者。此又尊者轉身句子。足見其活潑處也。意謂若論如來現今成佛。由得菩提而來。似乎不可言無。但我解無法發心之義。以是推之。則又似乎無法得菩提矣。總之不肯硬作主張。故云如我解也。如來見其徘徊觀望。因為印證。決定其旨。免有猶豫。故曰如是。連言如是者。然之之辭。明其所解[A15]已當。不必躊蹰矣。何則。因聞無法以發心。而解無法得菩提。則始終如是。因果如是。毫釐不爽。真所謂發心究竟二不別矣。
向下世尊恐伊首鼠。語仍兩可。故告之曰。須菩提。當知我如來得菩提時。實無有法。只此實之一字。乃是千金不易。決定之辭。正是山王可動。此字難更。實實在在無一法也。
△二得記無法。
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然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
此正反釋上文。以明得記所以。然我世尊。恐其眾生不能深信發心無法之旨。是以再拈本因。展轉伸示。故曰。若我有法得菩提者。則然燈佛必不與我授無生記云。此摩那婆。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矣。須知若有法得菩提。乃反說也。正顯此實無有法。得菩提耳。
梵語釋迦。此云能仁。亦云能忍。設有法見。何名能忍。見相發心。何名能仁。梵語牟尼。此云寂默。若實有法。彼佛即傳。何記當來。然且彼與我受。三業皆動。何得名寂。若有所付。必有所囑。云何名默。是知能仁者。葢謂心性無邊。含容一切能忍者。以不見有少法生。亦不見有少法滅。所謂深契無生法忍者也。寂默者。乃是寂而常照。照而常寂。寂照互融。正為說時默。默時說。故說而無說。默亦非默。直至心行路絕。語言道斷。妙入無為。深達無法無非法之旨。方獲斯記。而得斯嘉號。真所謂名下無虗矣。以是義故。則知菩提非關發心而後有。亦非解脫而後得。佛果尚爾。因心亦然。則實無有法之義。斯可明矣。所謂金屑雖貴。落眼成塵。但有一法。則非平等真如。實際理體矣。
△三轉釋無法二。一法釋二。一正釋無法。
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轉釋上文得記無法的所以。此何以故下。徵釋。謂何所以故。定要實無有法。方纔得記。聻。葢然燈記我名佛。是法身第九號。記我名如來。是法身第一號。然法身之外。別無一法。名為如來。言如來者。即諸法如義。此正老漢自稱而自釋。真所謂憐兒不覺醜也。諸法如義者。即陰處界等。諸有為法之真如義也。佛證此理。名曰如來。然此一名。通乎凡聖。但眾生妄想執著。葢覆真如。名為如去。須知去而未去也。諸佛以離相無住之智。徹證真如。名為如來。應知來而無來也。故知其如本不來。來自如矣。正謂開池不造月。池成月自來。良以一切眾生。來而不如。出世小聖。如而不來。即權位菩薩。雖如而未能盡如。縱來亦未能盡來。唯佛與佛。方能盡如盡來耳。盡如。則盡真如際。盡來。則空有情界。由是義故。方名如來。此從真如實際中來。即諸法之如義也。
若有人言下。謂有世人。不知如來之名。是諸法中真如之義。將謂別有一法。得菩提者。始名如來。若是。則差之毫釐。失之千里。非知如來之義者。以如來乃從諸法如義中來。則一切時。一切處無不是如。無不是來。所謂如不住如。無往而弗如。來亦無來。無來而不來。是則事事皆如。法法具來。而然燈佛安得有法可與。然我亦焉能有法可得。故曰。須菩提。實無有法。得菩提也。此中所重。正在得字。所謂無上正等正覺者。即真如之異名也。乃人人本具。設或了得平等真如則事事物物。無欠無餘。無所缺少。無可加添。故曰無上。識取此理。因地幻修。果中幻證。頭頭總是。物物全彰。稱之正等。苟能了悟真如。頓空四相。徹證三空。似蓮花開。如睡夢覺。即名正覺。非真如外。別有此無上正等正覺之可得也。故佛決之曰。實無有法得菩提也。
△二釋法非法。
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虗。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此雙釋上文以無實無虗釋無記莂中。而得記別也。以一切法皆是佛法。釋諸法如義也。故云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菩提之法。即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之理。於是之中。無欠無餘。所謂在聖不增。處凡不減。平等真如。實相妙法。不可以色相見。不可以言說求。故曰無實。此上文所以言實無有法。以有法不得記者此也。然亦不異色相外。別有平等真如。不離語言外。別有實相妙理。故曰無虗。此上文所以言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以無法而得記者。此也。
是故二字。躡上如來說一切法者。即陰處界等。世間之法。皆是佛法者。謂即如義故。此正釋如來者。即諸法之如義也。即楞嚴云。如是五陰。六入。從十二處。至十八界。皆如來藏。妙真如性。須菩提所言下。結成無實無虗之義。
葢說一切法者。無非為一切心。心即是法。法即是心。是故如來稱性而談。一切世間山河大地。草木叢林。松直棘曲。鵠白烏玄。皆真如心中。自性佛法。故法華云。資生業等。皆順正法者是也。所謂無明實性即佛性。幻化空身即法身。則無一法而非真如。正是世諦語言皆合道。誰家絃管不傳心。故佛依俗諦而言一切法也。即非者。正是不可執一切法皆是真如佛法也。若謂法皆佛法。即爾目前一一指陳。法法之中何者為佛。那是真如。以一切諸法。體性空寂。本來無有世界眾生。故云即非一切法。此佛依真諦而說也。是故等。正明一切法皆是佛法。所謂染淨聖凡。情與無情。世出世間。一切諸法。無非佛法。正是青青翠竹。鬱鬱黃花。高高之山。溶溶之水。無一法而非真如佛法也。此依即俗即真。中道第一義諦而說也。固知一切非一切。則無實矣。一切即一切。則無虗也明矣。亦說佛於然燈佛所。無有法得。故曰無實。由無所得。而今日得以成佛。名釋迦牟尼。此所以為無虗也。
△二喻釋。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即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此以喻結法也。前文以須彌大身。喻結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此復以非身大身。喻即非一切法。是名一切法。以結實無有法。發菩提心也。葢佛說譬如人身長大。配上文所言一切法喻真如法身。徧在俗諦。具無量功德名大。乃相大也。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即為非大身。配上文即非一切法。喻真如法身。離一切障。獨居真諦名大。為用大也。是名大身。配上文是名一切法。喻真如法身。即俗即真。有相有用。名為妙大。是體大也。故論云。非身者。無有諸相。是名大身者。有真如體。名妙大身。
問。經文纔舉譬如人身長大。佛言似尚未竟。當機何得平空攔住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即為非大身。是名大身。若是。則當機豈不鹵莽乎。答。查餘五譯。文勢皆然。審其所以。知非當機答辭。乃佛拈前無住章中。當機[A16]已解之文。為此中結證之辭。如曰。我說一切法。即非一切法。是名一切法。以明真如法身。非大為大。曾對汝說譬如人身長大。汝須菩提言。如來說人身長大。即為非大身。是名大身。汝既知前無住為大。應亦知此無法為大。更復何疑。此正喻結實無有法也。
△二約因三。一明度生無法。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即不名菩薩。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故佛諸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
此示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應前當生如是心也。由上如來引[A17]己於然燈佛時。實無有法發菩提心者。為菩薩作則。故茲特示云。菩薩亦復如是。設作一念。我能度生。則非菩薩。何則。以其有生可度。則能所不忘。四相宛爾。何得名之為菩薩。故云即非菩薩。然則如何方為菩薩。聻。須菩提。應當了知。若據實而言。須破三執。證三空。了諸法如幻。全一平等真如。實相妙體。除此之外。實無別有之法。方得名之為菩薩也。以是義故。佛說一切法。既一切法皆是佛法。則無復四相矣。故云是故一切法。無我人等相。以我人等無故。則能所俱空。並其俱空亦空。實無一法當情。則菩薩雖終日度。而無一生之可度。雖終日說。而無一法之可說者此也。斯正菩薩度而無度。無度而度也。
△二明嚴土無法。
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此示真如自性。法身地上。亦無所嚴之土。故言須菩提。若使上求下化菩薩。凡萌一念能所。謂我能莊嚴佛土。是自誇其德。自伐其功。即為三輪不泯。四相全具。何得謂之上求大覺。下化有情之菩薩哉。故言即非菩薩也。何以故徵釋。謂既真如自性。菩提法身。不可以言莊嚴。何所以故。如來尋常又教菩薩修六度。化眾生。莊嚴佛土耶。以尋常教莊嚴者。乃就俗諦明真如法身有莊嚴也。今日說即非莊嚴者。是就真諦說真如法身。本來清淨。猶若太虗。若欲莊嚴。即是為混沌以開竅。代虗空而畫眉。可謂無事生事矣。須知心淨土淨。將甚莊嚴。故說即非莊嚴。此明當體全空也。是名者。乃就勝義第一義諦。明真如法身。不落有無。遠離凡聖。雖無莊嚴。然亦不廢莊嚴。故云是名莊嚴。是於無莊嚴中。而說莊嚴也。正教菩薩以遊戲神通。淨佛國土。成就眾生耳。
△三明達我無法。
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此結菩薩實無有法也。正謂度生莊嚴。展轉推窮。實無有法。然則須菩提。凡言有生可度。有土可嚴。即不名菩薩者何也。以能通達無我法者。方是菩薩。設言有生能度。則不達眾生性空。若云有土可嚴。是不達諸法性空。是則三執具而三空隱。安得謂之菩薩。故云即不名也。今既於此通得眾生性空。自無我執。達得諸法性空。自無法非法執。是三執破而三空顯。故如來說真是菩薩。此中經文。應云。通達無我無法。其義始足。以秦譯尚減。略一無字耳。且經文有三番即非菩薩之語。初約能發心。次約能度生。三約所嚴土。皆反顯不得人法俱空。即非菩薩。至此文義皆極。故順結之曰。若果真是菩薩。自必人法俱空。方名真是。
然真是二字。翻前即非。此佛語照應之妙。如珠之走盤。獅之擲兒。一點不放空也。言真是菩薩。則能通達此法。所謂通則無物可壅。達則無法可礙。正是一竅虗通。八面玲瓏。無象無私春入律。不留不礙月行空。若爾。方是通達無我.法者。不入世間妄情。不落出世聖解。此則為真實發菩提心之真菩薩也。設不達此。則不得名菩薩矣。
△二直顯般若本體二。一審示三。一約知見圓明三。一示佛見圓見。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此因前文說通達無我無法真是菩薩。恐其菩薩未識真如不變。而妙能隨緣之義。或執之曰。無我無法。只此就是真菩薩矣。將謂究竟要知雖無生法二執。若一執定以此為是。則又坐在俱空境上。正是雲門道的法身有兩般病。到得法身邊。為法執不忘。[A18]己見猶存。是一。直饒透得法身。放過即不可。仔細檢點將來。有甚麼氣息。亦是病。故文殊暫起法見。如來威神。攝入二鐵圍山者此也。此正為只知寂然不動。以為了當。庶不解感而遂通的道理。豈不向死水裏渰殺耶。故佛歷歷審問。以發明耳。良由如來圓具五眼。故能徹見三心。以心非心。則眾生性空。悟得此理。雖是終日度生。而實無眾生可度。斯教菩薩雖無我法。不妨稱性起用。而熾然度生也。故說如來五眼。不離眾生肉眼。正顯生佛平等。以證上文。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之義也。
此先問云。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且道瞿曇老子。為甚麼發此一問。向下當機。意謂縱觀如來青蓮花眼。亦在佛面。故云如來有肉眼。這是甚麼意思。豈有三界大師。四生慈父。尚不知平日具眼不具眼。轉向當機口角邊覔消息。討下落耶。葢我世尊。良有深意。所以道如來還有肉眼不。只此一問。將箇般若本體。平等真如。滿盤托出矣。何則。以當機答有肉眼。既有肉眼。則我如來不異凡夫。且凡夫亦有肉眼。則凡夫何嘗非佛。故云有肉眼。是明生.佛平等之道也。
又問如來有天眼不。葢當機意謂佛號天中天。豈無天眼。故云有天眼。則我如來何異諸天。且諸天亦有天眼。何異於佛。此明天.佛平等也。
次又問云。如來有慧眼不。此慧眼即小乘聖人具者。故經云。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是也。而當機謂佛乃聖中聖。烏得無慧眼。故答之曰。有慧眼。既有慧眼。則我如來何異小聖。然且小聖亦具慧眼。則小聖與佛何殊。此正顯小大平等也。
而更問云。如來有法眼不。當機意謂佛號法中王。烏可無法眼。故云有法眼。既有法眼。則我如來何異菩薩。然則菩薩亦具法眼。又且菩薩與佛何別。此明因果平等也。如來至此。更復問曰。如來有佛眼不。當機謂三覺圓明。稱之為佛。奚無佛眼。故答之曰。有佛眼。既有佛眼。則我如來與諸佛無異。且諸佛亦具佛眼。於我如來無別。此顯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佛佛道同也。不唯佛與諸佛是同。亦且在凡同凡。在天同天。在聖同聖。在菩薩同菩薩。在諸佛同諸佛。所謂溪山雖別。風月是同。正明平等真如。實相本體。在聖不增。處凡不減。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者。此也。然上五眼。若局而論之。則各有揀別。所謂天眼通非礙。肉眼礙非通。法眼唯觀俗。慧眼了真空。佛眼如千日。照異體還同。以是義故。後後勝於前前。而前前劣於後後。故凡夫唯一。天人通二。小聖具三。菩薩有四。唯佛具五。所以徹見真如。生佛情空。一相平等也。
△二示佛知圓知。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諸恒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寧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以上文明佛能見之眼。此明所見之生心也。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恒河中沙。佛說是沙不。乃即事以驗證也。如是世尊下。即當機證信。佛具肉眼。不異凡夫。以凡夫說是沙。佛亦說是沙。然凡夫但知是沙。不知一河之沙。數有多少。佛則知之。此佛所具肉眼。雖然示同凡夫而凡夫不可及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下。如一恒河中所有沙等。此驗佛有天眼也。一恒河長四十里。其中沙細如麵。有一沙。派一河。派盡其沙。則恒河之多無量。無邊恒河沙。以派世界。有一沙。計一世界。每一世界。各有三千大千之數。則世界復成無量無邊。在諸天眼。縱能知一河沙足矣。而況沙等恒河。復派沙等世界。而界復各具三千大千之數。則諸天之眼。不能及矣。然佛雖曰天眼。則能盡見。正謂山河天眼裏。世界法身中。雖佛示同天眼。而諸天之所不能及也。
然佛告須菩提下。明佛具慧眼之實。言國土者。即世界也。謂無量無邊沙數世界。每一世界。有若干眾生。一一眾生有若干心性。在二乘慧眼。縱有他心。亦不及此。而佛雖示同慧眼。無分情器。一切悉見。此所以超乎二乘。而二乘之慧眼。不可得而比也。何以故下。徵明佛具法眼之實。謂何所以故。沙界生心。佛悉盡知。聻。以眾生心行雖多。不過以顛倒妄識為心。皆非真實常住之心。故曰如來說諸心為非心也。是名為心者。正言妄識原無實體。徒有心名而[A19]已。在菩薩雖具法眼。尚未徹見生心皆妄。諸法盡空。然佛雖名法眼。而能盡知盡見。故法華經云。我是一切知者。一切見者。乃至汝等天人。皆應到此。覲無上尊。以是而觀。則菩薩法眼。却又不可及矣。
所以者何下。徵釋非心為心。以證佛具佛眼之實。謂如是沙界無邊。眾生無量。心性若干。佛悉知之者何也。良以一切眾生。三世遷流。妄想之心。原無實體。皆不可得也。故云過去現在未來。皆不可得。言過去[A20]已滅。未來未至。現在不停故也。
古德有云。三際求心心不有。心不有處妄緣無。妄緣無處即菩提。生死涅槃本平等。應知佛眼乃五眼之最。求其致極。不出覔三世心不可得處而見。所以前章諄諄教菩薩發心度生。嚴土。皆不可得的。實無有法而為心者。此也。故可禪師求達磨安心。磨云。將心來為汝安。可云。覔心了不可得。磨云。為汝安心竟。即德山向婆子買油糍點心。婆問三心不可得。汝點那一心。德山無對。迨至龍潭。吹滅紙燈始悟。雖然也只會得箇不可得心現前。諸人且道不可得心。畢竟是箇甚麼。切莫作麻三斤。乾屎橛會。若是恁麼見解。則早落可得心。直饒不恁麼。亦落可得心也。
△三示實福非福二。一明有實非多。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
此承上文謂我言三心皆不可得。於汝須菩提意下云何。設若有人。以不可得心為因。用滿三千大千七寶為緣。布施與人。此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當機謂如是世尊。此如是者。正明以不可得心。如。於真如性空之是。故應和同聲而答之曰。如是世尊。此人既以不可得心為因。用七寶布施為緣。且布施七寶。復不住相。則福感無漏。誠甚多矣。此言甚多者。以七寶布施。縱雖住相。其福[A21]已多。況不住相。則所感福德。豈不甚多者哉。他譯此甚多下。皆有佛言如是如是。秦譯略此。或問。心既不可得。則修福亦不可得。如何能得甚多福德。此云何通。答。豈不聞乎。犀因玩月紋生角。象被雷驚花入牙。葢月非有意於犀。而犀玩之生紋。雷非有心於象。而象驚之起花。以是類推。如雷長芭蕉。鐵轉磁石。皆無有心而有是力。物既尚爾。理何不然。是知不可得心。為不得之得。乃大得也。故言甚多。復何疑哉。
△二明無實乃多。
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此如來就當機答福德多處。急轉一語。令其升堂而入室也。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此正明大千寶施。若出有心。皆染污行。獲福有限。且亦不實。如來必不肯說得福德多。以上反顯有心非實。福亦不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者。此順釋也。所言多者。以是不可得心而行於檀度。深達福德。其性本空。毫無希望。要知雖不期福德。而福德自成。正猶空谷風雲。然谷不與風雲期。而風雲自至。亦如深山草木。而山不與草木約。則草木自生。是知以不可得心。無住行施。其所得福德。乃無漏無為無上之果。故云甚多。此中無字。正是離相無住之無。故如來說福德多也。然此正明佛具五眼。徹見三心。一切眾生事理二行。福德淺深。悉知悉見也。以顯平等本體。不可以有心求。亦不可著無心覔。乃教吾人一念不生。則全體皆現。所謂不可得中恁麼得也。
△二約色相言說三。一示即色非色。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此釋上文。若福德有實。則不說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多也。須菩提於意云何下。謂世出世間福德之多。莫過於佛。所謂萬德莊嚴。百福相好。可謂多矣。故拈色身見審。欲令當機知此福德有實。則不說多之所以也。故云可以具足色身見不。空生對曰。不也。世尊。只此一答。是福德有實不說多之義。則不待辯而自明矣。故決之曰。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此正顯佛非色見。葢清淨法身。猶若虗空。應物現形。如水中月。豈可以色見哉。此正顯福德無實。如來說多耳。言具足者。即成就八十種隨形好也。而言八十種者。名載法數。茲不繁述。需者查之。此明無好不具。無相不足。言色身者。即如來應身也。雖然無相不具。無好不足。亦不出乎色法。故言色身也。以此觀之。則如來具足色身。尚屬有為。猶非一塵不染般若本體。而況三乘六道之色身乎。當知一落色身。即屬有為。而非無為之本體也。故下徵釋。謂如來尋常說色身萬德莊嚴。百福相好者。此何以故。以佛順俗諦。說具足色身。順真諦。說即非具足色身。順中道第一義諦。說是名具足色身。此中說不應以具足見者。乃就真諦而言之也。
△二示即相離相。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此承上文。不惟色身如此。即其色相亦然。所言相者。即華嚴相海云。如來頂上有三十二眾寶莊嚴相。其次眉間眼鼻。各一相。舌有四相。口有五相。齒間唇頸各一相。右肩二相。左肩三相。胸臆一相吉詳。左右邊共十相。左右手共十三相。陰藏一相。兩臀兩䏶。左右伊尼。鹿王腨。共有六相。寶腨上毛一相。兩足共十三相。以上共九十七種大人相也。若廣而論之。則如來有十華藏世界海。微塵數大人相。一一身分。眾寶妙相以為莊嚴。所謂相相無邊。無一相而不具足。故云具足相也。此報身也。雖然相好莊嚴。亦屬有為。非同法身。離相清淨。真如平等。自性般若本體。如來之像。尚然乃爾。何況九法界之相乎。要知一落有相。即非離相法身般若之本體矣。故當機答曰。不也。世尊。不應以諸相見也。然復徵云。如來尋常說具足相。並相海無邊者。此何以故。以佛順俗說具足。順真說即非。順中道說是名。此說不應者。亦就真而說也。須知佛相既非。則一切俱非。不妨俱非亦非。正是行到水窮處矣。到得這裏。則色色真如。相相實相。所謂坐看雲起時也。若然。則不但佛身是名法身實相。即九界身相。亦皆法身實相矣。寧非平等真如。般若本體者哉。
△三示即說非說。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此復承前二章謂不但身相非身相。即說法亦非說法也。恐當機意謂色身相好既不可得。然則現在祇園會上說法的。這個黃面老漢却又是誰。聻。以故世尊。乃呼名而告之曰。須菩提。汝勿謂如來有所說法。勿者。禁止之辭。猶云不可也。謂者。乃私竊而評議也。須知佛本無念。汝若謂如來作是念。則不可耳。何則。佛所說法。無非應機而談。遂見如來有所說法。若在法身地上。原無能說之者。葢法不自說其法。如眼不自見其眼也。即雖應機說法。實無能說之心。正由無念。方能說法。謂作是念可乎。故佛誡之言。莫作是念。葢上之作念。乃是勿謂佛作念。此之作念。係佛誡當機也。言作念者。所謂起心動意曰作。明記不忘為念。正言汝等不可起心動念。私竊品題。將謂如來有所說法。何所以故。設若有人。私竊謂言道。我如來有所說法。若爾。不唯不是讚佛。乃真謗佛也。以佛所說之法。無非對症發藥。原無定在。不過去眾生執著之病耳。若眾生病除。則藥亦棄。若謂如來有一定空有等法。豈非謗佛而何。不唯謗佛。亦且不解如來所說之義矣。以是義故。所以誡爾。須菩提。莫作是念也。
然在如來現相說法。無非因機施設。皆是向無色相處現色相。而於無言說中示言說。須知言說法者。此如來順俗諦也。言無法可說者。如來順真諦也。言是名說法者。乃如來即俗即真。即空即有。順中道第一義諦也。是皆如來說而無說。無說而說耳。正謂四十九年。不曾說著一字者。是也。
△三約眾生非生二。一當機起疑問生。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
此當機示疑。以問深義也。因世尊據生佛平等。真空實相。而明發心無法。得果無法。得記無法。乃至菩薩度生無法。嚴土無法。達我無法。所以然者。皆由三心不可得也。而況更明佛之色身非色身。相好非相好。說法非說法。當機至此。未免躊蹰。是自亦未了。兼為諸人。故興是問。此須菩提加慧命之稱者。以前來深明般若。善達佛慧。妙悟無諍。以慧為命。故云慧命。此自利邊說也。又且謹遵佛命。轉教菩薩。是傳佛慧命。故曰慧命。此利他邊說也。葢其意謂是法甚深。現在還可。若於末世。頗有眾生。聞是上來種種之法。還能信得及不。須識尊者此疑。所謂替人擔憂也。
△二如來決答非生。
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此正信心不無其人。但人之與人。稍不同耳。所以佛言彼非眾生也。正謂末世眾生。能信此法。而此眾生。即非眾生。乃聖人也。何則。以能信般若。即信自心。自心是佛。自心作佛。非聖而何。但其惑業未盡斷。相好未全具。雖是聖人之心。尚局凡夫之相。故曰非不眾生。以其心雖逈出時流。其如形相。尚滯生界故。五住未盡。二死未亡。縱達煩惱性空。猶有所知為障耳。故徵釋云。葢我言彼信心之人。非眾生非不眾生者。此何以故。聻。須菩提。要知眾生眾生者。此重言之義。乃是釋上二句。言既非眾生。又曰眾生者。何意。下二句正釋。謂如來說非眾生。言非是凡夫眾生。說是名眾生。乃是說聖性眾生也。然聖人亦稱眾生者。不過是名而[A22]已。實非凡夫之眾生也。若約三諦分釋者。以此信心眾生。[A23]已是聖人。尚名為眾生者。是順俗諦之名也。如來說非眾生者。是順真諦聖人之名也。是名眾生者。乃聖凡不二。順中道第一義諦之名也。既云不二。豈非平等真如。般若本體者哉。
△二直顯三。一善吉呈悟。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
此當機呈悟也。因聞色身非色身。相好非相好。說法無所說。眾生非眾生。是能度所度。能說所說。一切皆空。始知實無有法矣。方解半觔原是八兩。故此白言。然則佛得菩提。乃當真為無所得耶。而此耶字。雖似疑辭。却是悟處。當知尊者悟處。也只悟得個無所得耶。夫無所得。方是真得。正所謂無所不得。為極妥極當矣。
△二如來印證。
佛言。如是。如是。
此如來因當機會無所有得之旨。且極妥當。故印可之曰。如是如是。以言其極當也。
△三正顯本體二。一自性平等三。一本無欠餘。
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伸印證之意。葢我所以道如是如是者。以無上正等正覺。乃佛自證之理。設有一法可加。則不得謂之無上。有一法可減。則不得謂之正等。若有加減。則不得謂之正覺。因其無欠無餘。故稱無上正等正覺。須知不但無有多法。亦無少法可得也。即阿耨菩提。亦無有法。故言是名等。既無一法可以加減。非平等本體而何哉。
△二本無高下二。一直示平等。
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此釋上無少法可得也。謂佛於阿耨菩提無上心法。言無有少法可得者。以是真如自性。實相妙法。上與十方三世諸佛平。下與九界眾生等。故曰是法平等。由其平等。是以諸佛雖高。此菩提心法亦無有高。眾生雖下。此菩提心法亦無有下。故言無有高下。由其無高無下。所以在聖不增。處凡不減。故曰平等。若然。豈非真如自性。般若本體者乎。此正如來以平等本體。直示諸人也。須知此平等二字。乃佛出世本懷。亦此經之教眼也。若夫序文著衣持鉢。入舍衛城次第而乞。此明如來行平等之事也。至於次第乞[A24]已。還至本處。收衣而坐。此顯如來證平等之理也。及乎正宗文中。問答發揮。皆如來說平等之法也。即其降心離相。住心無住。乃彰此平等之用也。而至菩提無法。展轉推詳。皆顯此平等之體也。自此之後。雖有多文。無非顯此平等之義也。即當機前來涕淚悲泣。乃信解此平等之用也。今者復呈菩提無得。正悟入此平等之體也。故知此是法平等一句經文。乃如來畫龍點睛。只要諸人向破壁飛騰而去耳。讀是經者。亦不可不著眼也。
△二轉釋平等。
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此轉釋平等所以。正恐當機意謂理既平等。何用修習。故佛舉此而轉釋也。然雖平等。非謂不修。得成正覺。但修有二。一隨相修。二離相修。若依隨相之修。則不得菩提。設能達得心法平等。以無我等四相。離相而修一切善法。則得菩提。言一切善法者。即四攝六度。乃至十八不共等法是也。葢須菩提所言下。是名善法亦空也。謂我所以說一切善法者。此不過順俗諦斷眾生之執無也。我所以說即非善法者。無非順真諦破眾生之執有也。我所以說是名善法者。亦不過順中道第一義諦破眾生之執亦有亦無。非有非無也。以是而觀。四句既遣。百非斯盡。豈非實相真空。自性平等之體耶。
△三引事顯勝。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此因上明無修而修。無得而得。平等自性。實相本體。以其經義甚深。故宜舉斯而較勝也。然以山王寶聚。不及四句經文。以寶施屬有為善法。此四句乃無為善法。正顯般若為最勝也。葢此四句所詮之理。乃平等自性也。稍有相應。則妙覺圓明。因果交徹。理事融通。即不持戒。而毗尼嚴淨。即不集福。而萬德莊嚴。即不出家。而出家事畢。即不求佛。而成佛有餘。然則也須絕去百非。離却四句始得。不然。則好個阿師。又恁麼去也。此經凡較量以般若為貴者。須知地力不及水。水不及火。火不及風。以其質愈微。則其勢愈重。然風又不及心。以其心無形相也。故其力更不可思議矣。正是千錐劄地。不若鈍鍬一捺耳。
△二諸相平等五。一約生佛以顯平等。
須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即有我人眾生壽者。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自此至經終。皆展轉明上文平等之義也。正恐尊者秪知向自性內覔平等。故我如來廓而充之。令伊向法法頭頭識取此理。故自此而下五章經文。以明無[A25]住而非真如自性。實相平等之本體也。正明能度所度皆不可得。以成一相平等耳。前云我於菩提無少可得。又云無我人四相。修一切善法。然恐當機謂既修善法。必度眾生。既有能度。必有所度。何謂平等。聻。故佛以金剛王寶劍而掃蕩之曰。須菩提。并及現前一切眾等。慎勿妄議謂我作念。當度眾生。又復云須菩提。莫作是念者。正如來珍重之極。誡之至也。
向下徵釋。謂如來修善法。原為度眾生。今教莫作是念。此何以故。良以菩提心法。既曰平等。則生佛皆具。自無高下。然則豈有高為能度之如來。下為所度之眾生。故曰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所謂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此順釋佛具真如自性平等法界。所謂無我無人修善法也。
若有下反釋也。謂佛與眾生原是一體。絕無能所。若曰有眾生為如來度者。則能所歷然。話成兩橛。則是如來亦有四相矣。既具四相。豈還得為如來哉。且阿耨菩提之法。轉而為不平等矣。有是理乎。此以眾生乃佛心之生。謂生即非生。故言實無有生。所以終日度而無生可度也。以是而觀。則所度空也。
然此如來說有我者。下明能度空也。葢此中有我之我。乃承上我人之我而來。恐有人謂我既無我等四相。如何又說我為法王。於法自在。聻。葢不知此我。乃法身真我。非同四相之我。所謂無我而我。我而無我之義也。而佛尋常說有我者。是順俗流布而說我。然我即非我。奈世間凡夫之人。逐塊尋香。認名取相。將以為實。執之有我。是皆錯解耳。在如來分中。則非有我也。經文至此。則能所皆空。生佛平等矣。
須菩提下三句。乃是如來恐人不解凡夫性空。茲故順帶公文。一并掃去。言凡夫者。乃泛爾之流。所謂凡愚無智之者。深著世法。非我不言。於五蘊中。心心緣我。在六塵上。念念執我。逢人起慢。遇物生貪。從迷積迷。因妄成妄。著衣喫飯。那知溫飽饑寒。送客迎賓。豈解瞻前顧後。苟延歲月。虗過光陰。乃是泛常之夫。以故名之曰凡夫也。須知我平時說法。謂凡夫者。乃依俗諦也。說非凡夫者。依真諦也。說是名凡夫者。乃依中道第一義諦。發明是凡非凡。凡即非凡之是名凡夫耳。此名凡夫空也。然則上無能度之佛。下無所度凡夫。真所謂無高無下。寧非生佛平等者乎。
△二離空有以顯平等三。一離有見。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佛言。須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即是如來。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此離常見以明不有也。葢佛恐世人不解如來無我說我。執為實我。故此呼當機而問之曰。須菩提於意云何。而凡夫之人。將謂我有我耶。既然有我。是必有身。既有身形。必具相好。則是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矣。不之一字。正審問之意。謂可耶。不可耶。前云三十二相見如來。茲言三十二相觀如來。葢單目曰見。兼心曰觀。心目雖殊。而取相一也。
須菩提下。正明凡夫之人。既不知佛無我說我。又豈能識離相見佛。自然必以三十二相而觀佛矣。故對之曰。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此一定之理也。
佛言須菩提下。佛謂如來者。即諸法如義。所謂真如法身也。然法身非相。豈可以三十二相而觀之乎。若定要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而轉輪聖王。亦有三十二相。則將就是如來矣。有是理乎。
而轉輪王稱之為聖者。以其不行殺戮。十善導人之故也。亦具三十二相。但較於佛。稍欠明顯。然佛之三十二相。是依法身而現者。王之三十二相。乃依業因而生也。其王有四。謂金.銀.銅.鐵也。而金輪王四洲。銀輪王三洲。銅輪王二洲。鐵輪王一洲。然此聖王生時。即具七寶。所謂一金輪寶。名勝自在。二象寶。名青山。三紺馬寶。名勇疾風。四神珠寶。名光藏雲。五主藏臣寶。名大財。六女寶。名淨妙德。七主兵臣寶。名離垢眼。有此七寶。為轉輪王。欲東。則輪寶東飛。欲西。則輪寶西往。設諸小國。有不順命。輪寶先往。不待干戈。而自賓服。所以王四天下。具足千子。其身金色。三十二相。與佛頗同。乃世間第一福德人也。
須菩提白佛下。足見尊者舌頭無骨。眼裏有珠。慣向順水推船。又會隨灣轉柁。故云如我解佛上來所說法身非相之義。自然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矣。當機意謂以相觀佛。輪王即是如來。若然。是不應以相觀矣。雖然如是。也只道得一半。何不向如來未說輪王之前。舉此二句。聻。所謂隨人脚跟轉也。故向下如來也不印其是。亦不斥其非。一總付之不理。而說偈言。葢佛意謂。我所說不應以三十二相見佛。勿謂如來有所說法者。何耶。恐其取相凡夫。妄生貪著故也。故言設若一切眾生以三十二相之色。以為能見我者。以聞如來四辯八音之聲。以是而求我者。故下斷云。是人行邪道。以邪道者。不達自性平等。向外馳求。尋言取相。非邪而何。故言不能見如來。自不能見離相法身之如來矣。此明相即無相。乃除常見。令人不滯於有也。
△二離空見。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
此離斷見以明不空也。乃因前文實無有法。發菩提心。乃至說法者。無法可說。實無眾生如來滅度。且說無少法可得菩提。又云不應以三十二相見佛。是則生佛因果等法。一切皆空矣。然在如來。此說不過去人執有之心。以顯平等自性耳。但恐當機不達此意。雖除於有。未免執空。將謂證菩提者。必無具足相。設有具足相。便是輪王。即非證菩提之者。何則。以證菩提人。不應以具足相故。若然。是纔離有見。又入空見矣。須知有見可醫。空病難治。所謂豁達空。無因果。茫茫蕩蕩招殃禍。正是寧起有見如須彌山。莫起無見如芥子許者。此也。但人一起此見。永為枯木死灰。成斷見纏空之種。
故我如來。恐當機雖知具相非有。然恐又著斷空。以故呼其名而問之曰。須菩提。汝因上來聞如是說。將謂是諸法皆空耶。若作此念。且謂如來得菩提時。不應以此具足之相乎。設爾。則是撥無身相。而成斷滅見矣。故復呼名而誡之曰。莫作是念。此正諄諄誡勉。切不可道如來不以具足相得菩提也。何則。如來所得法。無實無虗。設人執有。為增益謗。執無。為損減謗。是不惟道有不可。即是道無亦不可。良以實相無相。無不相也。
故又重呼之曰。汝須菩提。若不聽我之教。仍作不以具相見佛之念。堅執不捨。且執實無有法等說。以為極則。若是。則凡有發阿耨菩提心者。以為無因無果。而說諸法為斷滅矣。諸法者。即陰處界等。并上菩提生佛因果之法也。於果則損福德莊嚴。於因又減五度之行。則墮損減之謗。而入斷滅坑矣。其過甚大。故我教汝莫作是念。此何以故。說莫作是念。聻。
以不發心則[A26]已。但能發菩提心者。必行六度四攝。廣興佛事。饒益眾生。於上諸法。必不肯說斷滅相也。葢如來之空。非同外道消礙入空之空。亦不似二乘唯斷見思。除分段。證偏空之空也。
須知自正宗至此。從前一往如來皆談妙有。所謂妙有不有。以故即有而說空也。
自此望後。直抵流通。皆是說真空。所謂真空不空。是即空而明不空也。是知有不住有。方名妙有。空不滯空。始曰真空。經文至此。既超空有。復離斷常。豈非中道實相平等之義乎。
此章如來三喚當機。耳提面命。正恐當人錯解佛意。妄說諸法皆空。以故再三告誡耳。所以頻呼小玉原無事。秪要檀郎認得聲。總之眼不逐色。何妨柳綠華紅。耳不循聲。一任鶯啼燕語。
△三較福勝二。一較勝。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福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
此因前云。通達無我法者真是菩薩。又云如來說有我者。即非有我。然此我無我法。恐人難明。故佛指現前有相之施。以顯無法之理也。而佛謂當機曰。若有菩薩以恒河沙界寶。持用布施。其為功德。可謂多矣。此引有相事也。若復又有一種人。他却不能以滿沙界之寶。而行布施。但知世出世間染淨聖凡以至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等。一切諸法。當體全空。而無有我。會得空不住空。我無我法。二皆忍可。少則彈指之間。多則久經歲月。決定印可。了了分明。亦不出之於口。唯自忍之於心。故言得成於忍。乃為無生法忍也。而下較量云。此得忍菩薩。勝前寶施菩薩所得之功德也。以寶施者。乃有得心。是以為劣。而得忍菩薩。乃無為心。是以為勝耳。何以故下。釋其勝之所以。謂沙界寶施。不及得忍者。此何以故。以其此諸菩薩。既獲無生法忍。則證無為。了得生而非生。法亦非法。生而非生。不妨非生而生。法亦非法。何礙非法而法。若然。是誰受福德。誰又不受福德耶。
△二論福二。一當機問福。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
當機因聞不受福德。未達此理。持疑不決。而興此問也。
△二如來答福。
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此佛因尊者未了不受福德之義。故告之曰。須菩提。設或菩薩若受福德。是貪著福德也。故我所以教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葢不應二字。乃誡辭也。言其切不可貪著耳。何則。纔生貪著。即成有漏。因既有漏。果亦有漏。縱具三十二相。但同輪王。不名為佛。唯作福不生貪著。則因成無漏。因既無漏。果亦無漏。所得三十二相。莊嚴法身。名之為佛。以是不貪著之義。故所以我說菩薩不受福德也。然此不受。非撥棄百福相好。萬德莊嚴為不受。乃是不貪著。為不受耳。非絕無之不受也。所謂無貪無著。不受之受。受而無受。應知上文言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是妙有不有。離常見也。今此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得菩提。是真空不空。離斷見也。觀佛說法。正似水上葫蘆。捺著便轉。日中寶石。色無定形。若謂如來無相。而不知如來即相也。若謂如來即相無相。而不知如來非即相非無相也。若謂非相即相。即落常見。若謂即相無相。又成斷見。須知非即俱非。方得斷常斯泯。既離斷常之見。則非空有可拘。寧非真如平等之義哉。
△三無去來以顯平等。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此明法身無去來。顯平等之義也。乃因上文若以色見聲求。不能見佛之偈。恐有謂言。如來現今語默動靜。四威儀中。有目皆覩。有耳皆聞。何云不見。故佛喚當機而告之曰。設若有人作如是言。以為見我。或入舍衛去。或歸祇園來。有時跏趺而坐。有時吉祥而臥。若然者。是人皆不解我上來所說之義矣。何則。我前來曾云如來者。即諸法如義。既是如義。何有去來之相。坐臥之實哉。此不過示同人法。應身邊事也。若在法身體上。尚不可形相而求。所謂語言道斷。心行路絕。又何得有如是之事乎。
故下徵釋云。謂不可以語默動靜去來坐臥而見者。此何以故。葢如來者。即諸法如義。體即實相。無相無不相。縱有去來坐臥。無非因機而示耳。不惟現在祇園來。說來而無來。即從兜率來。亦未嘗來也。不但舍衛去。云去而無去。即後向雙林去。亦未嘗去也。若以此論。在如來則不來相而來。乃真來也。在眾生。則不見相而見。乃妄見也。須知如來若來[A27]已。更不來。若去[A28]已。更不去。所謂來無所從。去無所至。則所可見者。更不可見矣。故云無所從來。亦無所去。由是無來無去。以故名之曰如來也。縱使如來日用尋常。去來坐臥。不過雲駛月運。舟行岸移。然月未嘗運。而岸未嘗移。蓋隨其機見耳。又如月之印水。不知月不印水。而水自印也。此正結前去舍衛。來祇園。乃至敷座而坐一段公案。即無來去坐臥。以明平等之義也。
△四非一多以顯平等。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於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即不說是微塵眾。所以者何。佛說微塵眾。即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世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即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則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須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此因上明如來法身。無去無來。恐有謂言。有去來者是化身。無去來者為法身。在眾生則有去來。在佛則無去來。若是。則三身相異。生佛相乖。何名平等之義。故佛以目前三種世間。人所共知者。而例明之也。然則此中當作三番會釋。於理方暢。所謂一器世。二情世。三至直覺世。且初順文就器世之聚散。以明非一非多。無去無來之事。
此中說須菩提。設或世間有等善男善女。能修析色歸空觀者。而以大千世界七分七分。碎而又碎。以至碎為極微之塵。於意云何。這樣大的一個世界。被伊分碎做了極細的微塵。設以數量而計。如是極微之塵眾。寧還謂得多否。此正審其為多耶。不多耶。蓋當機意謂。莫大之界。碎而為塵。即二乘天眼。難以盡悉。奚可以數量計哉。故云甚多。世尊。然此甚多。乃尊者就問而答也。
向下徵釋。正是尊者另行一路。意謂。我之答多。無非就事而論事。因問多而答多也。然則極微之塵雖似眾多。非有實體。可以言多也。何以故。聻。若是極微之塵。如斯之眾。實有其體者。佛則不說是微塵眾矣。此明無體。正顯塵性空也。
所以下。又用體色明空觀。徵明微塵非色非空之所以也。正以三諦收歸。故言我說微塵甚多者。不過順俗而言也。設以真諦而論。則一塵不立。諸法性空。何況微塵而不空耶。所謂一微空處眾微空。眾微空處一微空。一微空中無眾微。眾微空中無一微。由是而論。故曰即非微塵眾也。
設依中道第一義諦而論。則三界唯心。萬法唯識。說甚塵與非塵。原為一體。同是真如。何礙假名。故云是名微塵眾也。至此。皆散世界而為微塵。
下文乃聚微塵而為世界也。當機意謂。不特微塵如此。即其世界亦然。故曰世尊。即前所說。可以碎為微塵的。那箇大千世界。不過微塵聚合而成。豈有實體者哉。故曰即非世界。此正明界性空也。然是唯心之界。故亦不廢假名。故曰是名世界。且復徵釋云。既曰即非。又道是名者。此何以故。以順俗諦。則說大千世界。順真諦。則曰即非世界。順中道第一義諦。離即離非。是即非即。則曰是名世界。
向下通前微塵。徹後世界。一總徵曰。謂塵.界俱空。此何以故。謂微塵世界。果若是實有體者。則是一合相矣。所謂一合者。乃無二無異為一。不離不散名合。今則不然。蓋世界既可以碎而為微塵。則全塵皆離皆散。非不離不散也。微塵可以合而為世界。則全界皆二皆異。非無二無異也。由是而觀。則塵界俱無自性。當體皆空。并其一合之相。亦不可得矣。故曰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也。所以說一合者。乃依俗也。說非一合者。乃順真也。說是名者。為順中道故也。蓋方碎界為塵之時。但見塵多而不見界一。今合塵為界之際。止見界一而不見塵多。須知碎世界為微塵。是非多而多。以明多無從來。一無所去。合微塵為世界。是非一而一。以明一無從來。多無所去。以故多而非多。不妨順微塵而言多。一而非一。何礙就世界而說一。此言世界微塵。非一非多。不妨而多而一也。此則就器世間釋之[A29]已竟。
向下第二就情世間。真妄色心。以解釋之。蓋情世間真妄色心者。則大千世界。例眾生心也。碎而為塵者。正是從真起妄。迷心為識。所以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由一心法。而生相見。因相見而生五蘊.六入.十二處.十八界。乃至六百六十八萬四千法也。言甚多者。正比塵沙無明也。言微塵性空者。例煩惱性空。眾生性空也。約三諦而言。微塵之非一非多。正例真如非一非異也。以上皆從真起妄。迷心為識。以例眾生如去。雖去而未去。故言亦無所去。向下合塵為界。正比眾生返妄歸真也。大千世界者。乃真如心也。即非世界者。即真如本體。圓滿菩提。歸無所得也。是名世界。例真如徧在一切處。有隨緣之用也。而上之微塵非多而多。正是真如心中本無色心五蘊等之名相。而成色心五蘊等之名相也。此中非一而一。正是真如即色心五蘊等法也。故楞嚴經云。如是乃至五蘊.六入.十二處.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者。是也。蓋眾生雖悟此真如。名為如來。雖來而未來。故云無所從來也。
三約至真覺世。法應化釋。則大千世界。乃法身寂光真境。碎而為微塵者。以從體起用。自真起化也。言甚多者。乃隨類化身。無處不有也。言微塵空性者。例應化非真也。約三諦而言。微塵非空非有。以例應化皆法身而起。非實非虗也。此明從體起用。自真起化。自真如實際中來。須知來而無來。則來無所從。故云無所從來也。而合塵為界。則例攝用歸體。攝化歸真也。大千世界者。乃一真法界。常寂光土。法身真境也。即非世界者。乃法身離相也。是名世界者。例法身徧在一切處。一切眾生及國土。無往而非法身也。約三諦而論。世界非有非空。以例法身之即相離相。非一非異也。此則攝應化而歸真如。去矣。是去而未去。則去無所至。故云亦無所去也。以上約三種世間釋竟。
下則總會三種。明一合相。蓋此一合相。若在器世。則名寂光真境。若在情世。名曰真如自性。佛性本體。若在真覺世。則名清淨法身。所謂非實非虗。非如非異。以故如來說一合相。則非一合相者。
正是此等名目。雖屬無為。乃對有為而立。若在實際理地。一塵不立。何有如是之名目哉。是名一合相者。正明心佛眾生。情與無情。三種世間。皆具此理也。以故如來印云。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正謂此理非如非異。非實非虗。所謂開口成雙橛。揚眉落二三。故法華云。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者。此也。而今所以說一合相者。不過因世間凡夫貪著其事。說一合相耳。此正如來一生心事。從未向人吐露者。皆是向無說中而說也。須知四十九年。無非為取相凡夫。貪著其事。所以非三說三。非一說一。究竟如來本地分中。原無三一之可得也。
△五即諸見以顯平等。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於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此總除諸執。以顯三空正智也。此因經首離相章中云。若菩薩設謂有生可度。即著我人四相。又無住章中言。若心取相。即著四相。若取法相。即著四相。若取非法相。即著四相。以此觀之。如是四相。乃通經能掃諸執之法也。故佛至此。問當機曰。若有人言。如來開口便說四相。須菩提。於意云何。你道是人還能解我如來所說之義否。正謂解耶。不解耶。當機至此。深悟平等本體。善會佛心。故答之曰。不也。言世人那裏解得此義。他將謂如來處處說四相。必謂實有四相可得。又何能解此四相為非有非空乎。故用何以故徵釋云。以世尊說我等四見者。乃順俗諦也。說非我等四見者。乃順真諦也。說是名我等四見者。乃順中道第一義諦也。若然。則佛說我等四見。義含三諦。欲使一切眾生達得我即非我。無我而我。了明自性。頓證真空妙有。而彼凡夫外道之人。烏得而解之哉。
若依除執顯空釋者。至如佛說我等四見。此就俗諦凡夫外道心取相者。除我執也。說即非四見者。此就真諦出世二乘取法相者。除法執也。說是名四見者。此就中道權位菩薩取非法相者。除非法執也。是則三執俱遣。□□□□□□□無實無虗。非空非有。中道平等之義。□□□□□五章首明生佛者。乃聖凡無二。次約空有見。不屬斷常。三無來去。則應化齊遣。以上皆明正報不可得。以明平等也。四以一多明塵界性空。一合非一合。則依報不可得矣。以其萬法雖多。不出聖凡依正色心等法。一一發明。直歸平等本體。今則並遣執之法。一并掃去。故有此第五章也。蓋如來自開會以來。均用此等四見。除人執情。發揮平等之理。今既平等體顯。而義復彰明。以故并此一同掃去也。所謂病好不須醫。則前佛說如筏喻者。法尚應捨。誠信然矣。
△三通結始終心法。
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通收全經之義而結之也。正因經初。當機曾問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世尊一往[A30]已為發明。至此結曰。若有真正發菩提心的善男信女。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即此三句。正結一經問答也。
至如前汝問我云何應住。我則教汝住心無住。不住六塵等境界。汝應如是知也。汝前問我云何降伏。我則教汝度脫一切眾生。度盡眾生不見有眾生可度。汝應如是而見也。
汝前問我發阿耨菩提心法。我則教汝無法發心。是真發心。汝應如是而信解也。果能如是而知。是真知也。如是而見。是真見也。如是信解。乃真信解也。
雖然如是。也要不生法相始得。何則。若是執定無住離相。無法之說。是又執藥而成病矣。故如來之所以說法相者。乃順諦理而言也。故順俗則言法相。順真則曰非法。順中道則曰是名也。乃我如來譚般若一境三諦。非縱非橫。不並不別。非有非空之本旨也。故說是名法相耳。所謂非有非空之真空妙有也。若爾。則華香牒粉。咸歸的的真詮。水態山容。盡合如如妙諦。以是推之。塵塵剎剎。法法頭頭。莫不是般若經焉。此明正宗竟。
△三流通二。一示勸流通二。一示通經益。
須菩提。若有人以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於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
此明通經利益勝珍寶耳。文中言發菩提。自持。為人。永為佛種故。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也。苟非發最上乘心。不能持說此經耳。謂其福勝彼者。正謂能持此經。勝彼僧祇寶施。乃顯通經之益也。
△二示通經法。
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此明通經之法式也。正我如來悲心慮後。嘉惠將來。故於法會告圓之際。特特徵起以言之也。不取於相者。謂不取我法非法等之四相也。及不取言說心緣名字之相也。如如不動者。如如者。如於真如也。不動者。即真如本體也。此正教弘經之士。悟如如之理。起如如之智。說如如之法。自利利人。同證金剛不動之本體也。
須知取相則動。動則有為。不取則不動。不動即無為。所以取相則不如如。而如如則不取於相。其意正明三種般若。而結歸題旨也。為人演說者。即文字般若也。不取於相。即觀照般若也。如如不動。即實相般若也。此正如來示末世眾生。發菩提心為人演說者。須不取相。安住真如平等實際之中。自却決定無疑。然後始能豎拂揚眉。皆第一義也。演說者。即文字而起觀照。因觀照而悟實相也。若然。是真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是故徵釋云。定要不取於相。此何以故。以其世間一切有為之法。即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此等之法。乃三有眾生妄執而有。不過如夢.如幻.如泡.如影.如露.如電而[A31]已。原無真實。安可取而為我人等相者也。故云應作如是觀。
問。此相既皆不實。渾如夢幻泡影等法。則何處是如如不動。答。非教伊撥去諸法。但於一切有為法上。不生取著我人等相。則彼陰界處等。即是般若真心。如如本體矣。古云。但離妄緣。即如如佛者。是矣。故楞嚴云。五陰.六入.十二處.十八界。本如來藏。妙真如性。又云。汝但不隨分別。世間業果眾生。三緣斷故。三因不生。則汝心中。演若達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性淨明心。本周法界。不從人得。何藉劬勞。肯綮修證。取於諸相乎。既能心不取相。則法法皆如。既法法皆如。豈撥萬有。方如如不動乎。正龐居士道的。但自無心於萬物。何妨萬物常圍繞。果然如是。方堪隨緣應化。入廛垂手。拖泥帶水。而利益人天矣。
△二正結流通。
佛說是經[A32]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此正信受流通也。長老下。乃四眾八部也。言歡喜奉行者。據文殊所問經云。有三種義。一說者清淨。不為利養。二所說清淨。如實知法。三得果清淨。故當歡喜而奉行也。須知此乃阿難結集之辭。意謂。凡聞法歡喜。必有妙契於心。所以契則信。信則受。受必奉行也。
爾時溥畹作是疏[A33]已。合掌禮佛。而說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