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475-A 金剛鎞序
帝堯不可無虞舜。文王不可無孔子。道有所傳故也。迦葉不能無迦文。迦文不能無彌勒。亦道有所傳故也。是以道之不見於堯者。得聞於舜。不見於文者。得聞於孔。而不悟於迦文者。得明於彌勒。乃有外彌勒以明迦文。是猶却孔子而究文王。舍大舜以辨唐堯矣。有是理乎。況迦文所演金剛一經。最為微妙不可思議。登地大聖。猶然難之。而求明於彌勒。博地凡夫。何乃叛其說。任[A1]己見以為之解耶。辭愈新而義愈匿。文彌彩而旨彌昏。鬪諍競起。壇幟橫興。末法之弊極矣。
雲棲空大師。遠窮大藏。深究微言。反復諸家。博綜羣典。依彼本論。求通彌勒之偈。復循彌勒。用達迦文之經。取其意以解文。引其言而證解。辭不欲華。恐翳理也。言不欲多。恐憚繁也。科不欲細。恐間隔其文勢也。庶天下後世。知彌勒之偈。不異於迦文之經。空師之解。盡由於彌勒之偈。由解以知偈。因偈以知經。則後之不明於迦文者。得明於彌勒。得明於彌勒者。乃所以善明於迦文也。失其意者。非此解。非非空師。得其意者。是此解。是是彌勒也。於戲。古今註金剛者。無慮千百函。獨我雲棲大師摸象一記。寔得慈氏不傳之秘。而空師即法門龍象。親承提命。俾註斯經。會淵匠既傾。亡羊多岐。廣揞忝附禪誦之末。往來從臾。空師因之鈎玄纂要。搉一刪繁。集諸家之大成。補摸象之未備。心燈相照。如印印泥。然後知迦文同彌勒。同百千諸佛。言中之意。與夫言之所不能盡。意之所不能致者。無不咸歸於大同。近可證之於雲棲。遠可證之於兜率。述者之旨。豈徒爾哉。
萬曆戊午秋日虎林洪瞻祖廣揞撰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鎞卷上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金剛者。金中之剛。最堅至利。五金莫及。天帝所有之寶。力士所持之杵也。般若者。眾生之心。而有實相觀照之殊。實相者。心本無相。以遠離虗妄。真實有體。不可破壞。無相之相。強名實相。所謂本來面目是也。觀照者。心本非照。以遠離分別。真明皎然。妍醜自現。無照之照。強名觀照。所謂照本來面目是也。喻如珠體珠光。從體發光。光還照體。體用交輝。不一不異。波羅蜜者。云彼岸到。謂到真空實際之彼岸也。金剛般若者。般若如金剛也。蓋言觀照之用。全依實相體起。體既堅利。用亦堅利。堅故不為一切所壞。利故能壞一切。猶如金剛。莫可嬰鋒。是故觸有有壞。觸空空敗。觸著中道。粉虀爛碎。無明結業。擬之則當下冰消。生死涅槃。觸處則隨鋒瓦解。是名金剛般若。
而曰金剛般若波羅蜜者。即此般若。壞迷悟聖凡之此岸。到非迷非悟廓然無聖之彼岸。壞空有中道之此岸。到非空非有中亦不安之彼岸。壞生死涅槃之此岸。到生死涅槃如夢.眾生本來成佛.諸法如義之彼岸。如經謂般若波羅蜜。遠有所離。遠有所到是也。然即此即彼。非離此有彼。即離即到。非離後有到也。其說到者。從畢竟空中。建立一切言說。正說之時。非有說。非無說。非可說。非不可說。無有定法可說。如尊者不見一法。名為轉教。如來不說一法。名為轉輪是也。其用到者。於絕思議內。得心應手。左右逢源。提得便行。不存軌則。如德山用捧。臨濟行拳。道吾舞笏。石鞏張弓是也。說不到。不可以為教。用不到。不可以為宗。說用雖殊。總之一柄金剛王寶劍。如永嘉云。大丈夫。秉慧劍。般若鋒兮金剛𦦨。非但空摧外道心。早曾落却天魔膽。故名金剛般若波羅蜜。
良以即今方寸心中。金剛正眼。人人本具。各各不無。從本[A2]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非能離。非所離。性本離故。性既本離。離亦不立。離既不立。一切渾融。一切既融。則無一法可遣可立。亦無一法可住可得矣。孰此孰彼。孰離孰到。孰可壞孰不可壞。繁興大用。舉必全真。百草頭邊。光明爍爍。奈何本起無明。為[A3]己主宰。凡所施為。動成窼臼。甘心苦趣。與溺志偏乘者。置之無論。即備修萬行。廣度羣迷。期以疾證菩提。而有生可度。有行可修。有法可得。其於無住無得之本真。蓋不啻千里萬里矣。是以此經徹底掀翻。和盤托轉。一味鞭撻妄情。直下如迅雷杲日。古鏡太阿。無夢不驚。無幽不燭。無微不照。無物不摧。直使法法皆無所得。頭頭始是家珍。而本來清淨之體顯矣。
至此。則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自具足。彼此離到者。可得而名言之哉。展鷲峯無作之機。啟少室不傳之妙。不歸此經。將誰歸乎。黃梅般若。良有以也。
經者。常義.法義。日可令冷。月可令熱。眾魔無能壞此真說。是之謂常。佛從此生。法從此出。萬德楷模。眾生軌則。是之謂法。願以此常法之古教為明鏡。照見自心。即以此自心為智燈。燭經幽旨。庶幾乎昔日之在黃梅鷲嶺者。儼然今日於目前矣。有志於般若者。宜盡心焉。
△二譯人。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
姚秦。代名。即後主姚興。必曰姚者。揀非周之嬴秦。南北朝之符秦也。三藏法師者。以通三藏之德。模範眾生也。鳩摩羅什者。具云鳩摩羅耆婆什。上五字。此云童壽。什者。深善此方文字之什。華梵合舉。稱羅什也。譯者。易梵成華也。周禮掌四方之語。各有其官。北方曰譯。今經自西來而云譯者。以北方之官。兼善西語。摩騰始至。遂稱為譯。今仍之也。按師七歲。隨母入寺。見鐵鉢試取加頂。俄念此鉢甚重。我何能舉。即不勝重。遂悟萬法唯心。博學強記。人莫能及。以童年高德。故云童壽。
後興主請師入關。奉為國師。師閱舊經。義多紕僻。不與梵本相應。乃集沙門八百餘人。新譯經論三百九十餘卷。並暢神源。發揮幽旨。師未終少日。集眾謂曰。願所宣譯。傳之後世。咸共流通。今於眾前。發誠實誓。若所傳無謬。當使焚身之後。舌不焦爛。以弘始十一年八月二十一日。卒於長安。闍維。薪盡形滅。舌根儼然。今經譯於此師。當與如來真語實語。等無有異。可弗信歟。
△三本文三。初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初序分二。初證信。二發起。
初證信。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祗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證信者。言如是之法。我從佛聞。彼一時釋迦在舍衛國之祗園。與諸大眾同居而共聽者也。信聞時主。歷然可徵。處及聞人。皎然足證。俾遐方異世。諦信無疑。故名證信。然亦名通序。以諸經通有故。
若離釋之。則如是者。指法之辭。雖前此無法。而逆指下文所說正宗之法也。我聞者。我自親聞。非轉聞於人。我自親聞。非讀古而聞。一時者。師資會合。說聽之一時也。不名某年日月者。以十方時分不一。兩土正朔不同故。又或聽者時長。說者時短。抑或聽者時短。說者時長。故但言一時也。佛者。覺義。覺自本性。覺人本性。覺自與人。皆盡其性故。
舍衛。此云聞物。以國豐四德。譽動五天。曰聞物也。祗樹給孤獨園者。梵語祗陀。此云戰勝。以交戰勝時而生。喜以為名也。今單言祗者。取文省故。給孤表德。即須達多。蓋祗陀施樹。給孤買園。兼二為名。故云祗樹給孤獨園也。
梵語比丘。此云乞士。乞食資身。乞法資心故。亦云怖魔。離欲學道。與魔相反故。亦云破惡。破煩惱惡。斷除結使故。而云大者。天王大人所共敬仰。非小德故。內外教典。無不博通。非寡解故。超出九十六種外道之上。非劣器故。總名大也。千二百五十人者。一優樓頻螺。於火龍窟有五百弟子。二迦耶。於象頭山有三百弟子。三那提。於希連河有二百弟子。後皆皈佛。故有千眾。目連舍利。共有二百五十。亦來皈佛。成千二百五十也。
問。佛度比丘甚多無量。何獨舉此。以此千二百五十者。最先皈佛。又常不離佛。直至佛滅。其他散在四方。雖千里面談。而據迹成文。法自應爾。如仲尼之徒。蓋三千焉。而獨舉七十子者。亦以久在泗濵。相依陳蔡。亦常隨故。
△二發起。
發起者。聖言殊非率爾。教起必藉由興。如法華放光。啟一乘之教。維摩示疾。開不二之談。故名發起。亦名別序。以諸經發起。有無各別。有仍別也。今以乞食為發起者。蓋顯色身偽跡。假飲食以生育。法身真理。由智慧以照成。羣生迷真保偽。諸佛假偽引真。故示乞食以資色身。發起智慧以生法身也。色身無食則死。法身無智不生。故經云。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皆從此經出。
食時者。辰時也。以當日初分。乞食易施。歸園正當午前。如常齋法。著衣者。著九條至二十五條。福田衣也。以製像水田。見生福故。持鉢者。紺瑠璃鉢。乃四天王所奉維衛佛之遺鉢也。必持著者。以在家好尚華綺。太著於樂。出家外道躶形。太著於苦。今處中行。離二邊也。且有威可畏。有儀可像。範我形軀。肅他敬信。豈徒為持著[A6]已哉。乞食。是頭陀行。頭陀。此云抖擻。以煩惱根心。未易卒遣。茲欲抖擻。必在躬行。行雖無量。攝以十二。曰藍若。曰樹下。抖擻居處之煩惱也。曰繩牀。曰瓦鉢。抖擻器用之煩惱也。曰三衣。曰乞食。抖擻衣食之煩惱也。而乞食一行。不惟遠除貪慢。亦且生長福田。資[A7]斂身心。離四邪命。故如來示現。軌範後昆。使知佛尚且然。況其他乎。故嘗自謂。頭陀行存。我法則存。頭陀行滅。我法則滅。誠重於此也。次第乞者。淨穢不分。貧富俱入。以內證平等之理。外忘差別之相故也。收衣鉢者。收大衣。著七條。息緣慮也。洗足者。淨身業。敷座而坐。正入定矣。敷座者。如來每說般若。皆自敷坐具。為般若出生諸佛。即是佛母。表敬法故。而云坐者。雙趺也。必雙趺者。智論云。見畫跏趺坐。魔王尚驚恐。何況入道人。端身不傾動。是以結跏趺坐。不唯形相端嚴。令人敬信。諸聖所稱。外道所罕。而復能經時久。不速疲勞。攝[A8]斂身心。輕安易發。四威儀中。以坐為勝。良有以也。況乎鏡對面住。面則自彰。念對理住。理豈不自彰乎。故諸經每欲說法。多先入定。今經演說。如如不動。亦可著衣持鉢。次第行乞。通名為戒。敷座而坐。乃名為定。意顯戒能生定。定能發慧。則又以戒定為智慧之發起也。
問。瓔珞女經云。佛身如全段金剛。無生熟二臟。何用食為。阿含經云。佛行離地四指。蓮華承足。皮膚不染。何用洗為。又那伽常在定。無有不定時。則又何以息緣趺坐為哉。不知諸佛實受用身。清淨微妙。本無有此。但以大慈悲故。於後得權智之中。示現與諸眾生同事。以便攝化耳。是以入城出城。騰騰任運。持鉢洗鉢。任運騰騰。及時中節。曾何一毫思惟計較於其間哉。即此家常茶飯。儼然劫外風光。金牛云。吃飯來。趙州云。洗鉢去。有味乎其言之也。又世尊坐處。如洪鐘高掛。待扣而鳴。古鏡空懸。任形而現。隱然示空生以啟請說法之時也。
△二正宗分四。初當機申請。二如來讚許。三當機佇聞。四如來正說。初當機申請二。初修敬讚佛。二正陳所問。
初修敬讚佛。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善現仰觀調御。宛然待叩之心。俯察羣機。正是當聞之際。故修敬讚德。為發問之端也。時。指趺坐之時。長老。謂德臘俱尊。又單德冠眾。獨臘先人。亦名長老。須菩提。云空生。緣生時庫藏皆空。乃以為名。按西域記。云是東方青龍陀佛。影現釋迦之會。示跡聲聞。發揚空理。十方諸佛。法皆爾也。從座起者。師資之分。上下秩然。有所諮詢。不應坐故。如曾子避席而起。曰從座起也。
袒肩膝地。是彼方儀。然必取於右者。順從意故。合掌者。形約不散。心凝不放故。上皆身業。恭敬是意業。而白佛言下是口業。此皆修敬。
下乃讚德。希有者。難得意。略有四種。一時希有。曠劫難逢。如優曇華故。二處希有。大千世界。中唯一佛故。三德希有。福慧超絕。殊勝無比故。四事希有。用大慈悲。極巧度生故。四雖畢具。而當機正意在事。故下護念付囑。正是希有之事也。
如來者。從真如起。來成正覺。故名如來。菩薩。云覺有情。謂上求佛覺。下化有情。又雖求佛覺。尚餘生情。皆覺有情也。善護念者。對三賢[A9]已上。信根成熟。永無退轉菩薩。與實智力。令證真如。與權智力。令化眾生。曲盡其心。無不至也。如彌勒云。巧護義應知。加彼身同行。謂加彼證真之力。同於自利行。加彼教化之力。同於利他行。加與行同而不悖。故云巧也。善付囑者。以十信菩薩。亂修六度。心若輕毛。升沉未保。佛恐退失。故付託於大。囑大化小。令不退轉。妙適其宜。無不當也。如彌勒云。不退得未得。是名善付囑。謂於[A10]已得功德不退。不捨大乘故。未得功德不退。勝進上求故。夫[A11]已得而守之不退固難。未得而上求不退為尤難。今皆不退。故名為善。
問。何不以護念屬初機。合經無住修行。以付囑屬久機。合經降伏度生耶。答。準華嚴八地。始蒙佛護。則三賢[A12]已上。尚未全蒙。況初機乎。雖春育海涵。至慈無擇。而蒙潤承休。必須時節因緣。如經云。金翅鳥王。先觀大海諸龍命將盡者。乃以兩翅擘海。取而食之。信知此法。決非根未熟者。所能承當。則蒙其護者。即可以當其囑。非初機也。況無住降伏。分而不分。尤不可以判然乎。登地大聖。補處慈尊。言猶在耳。幸虗心平氣。展卷一觀之。
又[A13]已上乃出世[A14]已來。通皆如是。若夫只就此經。亦可。如來惟恐眾生。於我法有所取著。於因果有不離相。念念隄防。無所不至。是名善護。以善護故。即善為教誡。而云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乃至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頻頻不倦。再四叮嚀。不至於洗刷殆盡。不[A15]已也。豈非善付囑耶。護屬於心。囑屬於口。有是心。必有是口矣。然問必先讚者。弟之於師。臣之於君。分位懸隔。式應爾故。言易進故。又獨舉此二法為讚者。以此二法一期度生。最切要故。今經之中。尤最要故。
△二正陳所問。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此正問發心者。修行之法也。凡夫能發佛心。名發心。住修降伏名修行。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名修行之法也。意謂既發佛心。須修佛行。欲修佛行。貴得其方。故問應云何等也。
若詳釋之。則梵語阿耨。此云無上。梵語多羅三藐三菩提。此云正徧正覺。正者。正智覺理。非如凡夫之邪。徧者。徧智覺事。非如二乘之偏。既正且徧。理事圓照。方名正覺。總之是無上正徧之正覺。即佛智果也。
發心者。十信凡夫。發求佛果之心。即以佛心為心。名為發心。住者。安住真境。降伏者。克制妄心。應云何等者。謂未發心前。住著塵境。既發之後。於何境界。方應安住。未發心前。隨逐妄心。既發之後。妄心若起。云何制伏。蓋問冥真之道。制妄之方。正修行之要也。然必先言發心者。華嚴云。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業。魔所攝持。夫忘失尚致落魔。況不發而修乎。
是以空修大行。不發大心。譬如終日奔馳。元無定趣。空發大心。不修大行。譬如終日思歸。曾不向往。發之與修。如鳥二翼。如車兩輪。必不可缺。故必舉發心問修也。問。頓教先悟次發。後修萬行。今但舉發問修。而略最初者。一以問修但當齊發為言故。二以舉發則悟必曾先故。又空生至後方悟是權非實故。新本云何應住。今依古本仍以應字冠上。則二云何中皆有應義。且與下文云何應住不同。觀者毋忽。
△二如來讚許。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此如來因問而讚印誡許也。重言善哉。是讚。如汝所說。是印。汝今諦聽。是誡。當為汝說等。是許。
然印其所說必先讚者。以佛種不斷。全在護囑。今舉讚佛。是美得其要。雅契佛心。故善之也。許為彼說。必先誡者。智論云。聽者端視如渴飲。一心入於語義中。踊躍聞法心歡喜。如是之人可為說。故誡俾諦聽。毋以生滅心。聆此實相法也。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者。逆指下文所答無住降伏之詳。總為如是二字。與之標約也。如云。我應為汝如是住。如是降伏一一詳明也。但直模題渾然順去。不可大講如是以犯下文。
△三當機佇聞。
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唯。禮應。阿。俗應。皆順從之辭。故老子云。唯之與阿。相去幾何。論其心也。聞有三種。曰聞言。聞義。聞意。聞意則聞道矣。聞言者。耳根發識。但聞於言。了不解義。聞義者。意識於言。採取其義。不但聞言。聞意者。神凝心一。尋義取意。得意捨義而忘於言。良以意中現義。方發於言。言中有義。義中有意。本一貫耳。特以聽者資質浮沉。或好樂不切。雖聞其言。糊塗於義。求其精分真似。見析秋毫而聞義者亦[A16]已寡矣。況能即言聞義。即義以聞其意乎。無異於了義之為言詮也。今曰願樂欲聞。正華嚴十地品中。如饑思食。如渴思飲。如病思藥。如蜂思蜜。惟恐不得。惟恐不速。惟恐不多。惟恐其或盡也。故不特聞言聞義。而卒至於涕淚悲泣。豁然洞然。深入玄微。情消執謝者。良有以也。
今之學者。且無論其天資不一。反是好樂之不切矣。獨且奈之何哉。不知聞法是成佛最初一著工夫。打頭錯過。[A17]已後皆虗設矣。痛宜勉旃。
△四如來正說二。初正答所問。二躡跡斷疑。初正答所問二。初舉總標別以牒問。二約別顯總以答問。
初舉總標別以牒問。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
住修不同名別。住修皆有降伏名總。如魏譯之意云。心於布施名修。心於度生名住。而施無施相。度無度相。總名降伏。又住修以降伏為竟。若以施為施。反益慳貪。以度為度。徒增人我。必施降施相。度降度相。始名究竟。又住修降伏。意實相融。如度降度相。亦名無住。施離施相。亦名降伏。是以此經宗於離相。正是降心。本意欲明降心。須假住修而顯。住修降伏。元不相離。有此多義。故獨標降伏之總以該住修之別也。又對下所有一切眾生等解釋之文名標。對上應如是住如是降伏之標約名牒。菩薩易善人者。空生指發心之前名善人。如來據[A18]已發之後名菩薩。然則名為菩薩[A19]已具發心。故文中但牒降心。不牒發心。又原離相實德。故彰菩薩大名。名為菩薩。宛然離相。故下云若有四相。即非菩薩。其心有二。近約此章。乃含四種。謂狹隘心。卑劣心。著相心。顛倒心。即下度生廣大第一常等之所降者。遠約次章。即下文布施住相之心。修行之所離者。
△二約別顯總以答問二。初答安住降心。二答修行降心。
初答安住降心。
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文分二節。初正明。二反釋。如來意謂。汝問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將無謂降住判然乎。不知發心菩薩。住於度生。則降伏度念。住於布施。則降伏施心。如是住。即如是降。不相離也。試以度生言之。則應所有一切眾生之類。無不度脫。安住於廣大心。度皆入於無餘涅槃。安住於第一心。而實無生可度。安住於真常心。遠離四相。安住於不顛倒心。
住於廣大。如是降伏狹隘之心。住於第一。如是降伏卑劣之心。住於真常。如是降伏無常之心。住於不倒。如是降伏顛倒之心。故名如是降伏其心。又所有一切眾生之類。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名為度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名為降伏。若實有度。即非降伏。是知安住度生。可言降伏。若無於住。何處明降。故答安住降心。正明如是住。即如是降。如是降。方能如是無住而住也。豈離安住而有降心也哉。
如彌勒云。廣大第一常。其心不顛倒。利益深心住。此乘功德滿。無著亦云。此名第一發心住。良有以也。以上總括大意。俾血脉貫通。取其易解耳。若欲詳明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者。總舉其多也。
卵等九類者。別列其名也。列卵等者。名受生差別。謂一念思業為因。卵胎濕化為緣。因緣和合。受生於卵。受生於胎。受生濕化。差別無量。天眼之莫窺也。列有色等者。明身見差別。謂有色四禪具色心以為身。無色四天。單識心以為身。有想無想。非有無想。更明無色四天。單具識心。又各各其不同也。無餘涅槃者。無妄可斷。無真可證。不著于有。不滯乎空。寂寥於萬化之域。動用於一虗之中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真實性中本來寂滅。不復更滅。實智證真。證而無證。權智度生。度而無度。如實知生。及與[A20]己身真如平等。無別異也。我相人相等者。能度是我相。所度是人相。多度是眾生相。恒常度是壽者相。統一我相。約義而為四也。亦可所有一切眾生之類。是名生死。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是名涅槃。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則生死涅槃兩不可得。正金剛般若波羅蜜也。
問。五性差別。八難紛紜。云何乃言我皆令入。答。圓覺云。有性無性齊成佛道。則凡是有心。定當作佛。亦何差別之有。若夫八難。則可度者度之。不可度者為作得度因緣。則亦終歸於度脫耳。何不可皆入之有。故為菩薩者。但當發此滿足之心。行此滿足之行。不必其一時即有此滿足之事也。地獄未空。誓不成佛。一夫不被。若[A21]己溺之。試觀其一時即能全空而無不被否。可例知矣。
△二答修行降心三。初正答。二顯益。三總結。
初正答。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
文分三節。初標。次釋。末復勸顯。如來意謂。發心菩薩。應住度生。降伏度相。又復菩薩。應住修行。降伏修心。是故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行於布施。是名修行。應無所住。是名降伏。無所住者。不住色等。不住等者。不著自身不行於施。不為報恩而行於施。不貪果報故行於施。是名不住六塵。正行於施。如彌勒云。自身及報恩。果報斯不著。護存[A22]己不施。防求於異事。又色等是境。住著名心。心境是相。不住名空。空對於有。空亦是相。故復勸云。應如是施。即復顯云。不住於相。意使正施之時。施受之人。彼此皆空。中間施物。當體全空。此空不住。空亦復空。是名布施。不住於相。故彌勒云。調伏彼事中。遠離取相心。
亦可應無所住。是不著有。而行布施。是不著空。不著於有。則不住生死。不著於空。則不住涅槃。生死涅槃兩不可得。正金剛般若波羅蜜也。問。誠如所言。瞥爾情生。則非無住。且眾生心行。任運無常。若待相應。畢竟無分。一向不施。又非佛因。若行布施。即墮住相。進退不可。其事云何。答。欲求佛果。必以施先。但初施時。難頓相應。要須用心方便隨順。任運起念。作意遠之。用心既久。自然任運得與理合。從微至著。漸漸相應。問。萬行甚多。何獨言施。施名修行。何得言住。答。萬行雖多。不出六度。六度雖多。不出檀度。檀名修行。亦名為住。如無著亦云。相應行住。彌勒亦云。檀義攝於六。資生無畏法。此中一二三。是名修行住。
△二顯益。
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虗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虗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
佛意住相人之所知。無住人之所昧。故特為徵明以顯難量。復舉虗空。以喻難量。使其由喻以識難量之妙。由無住以得此難量之福也。若詳釋之。則徵意蓋謂。若存施想。斯有施因。以有施因。方有福果。今施既無住。即無施想。既無施想。即是無記。無記無因。果從何立。故佛與斷云。若施不住相。則了無分別。其心平等。順於本性。不唯有福。福且難量。譬如虗空。色非色中。皆有空故。名周徧不可思量。無住之施。近感十王色身中福。遠感法身無住之福。亦如虗空周徧不可思量。譬如虗空。橫該竪徹。三災不壞。名勝大不可思量。無住之福。深無止極。廣莫邊涯。四相不遷。亦如虗空勝大不可思量。譬如虗空。世界有盡。空無有盡。名究竟不可思量。無住之福。無漏無為。永無終窮。亦如虗空究竟不可思量。故經云。亦復如是不可思量。又何必以無福為疑耶。是知住相之福是偏非徧。是小非大。是劣非勝。是不究竟而非究竟。修施者宜何如哉。當知所從矣。
△三總結。
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魏譯云。菩薩但應如是行於布施。以此參會。始知前教不住。今云住者。謂令住於所教之不住耳。不住而住。住於真空。如鳥不住空。即能住空。若住於空。即不住空。取要言之。無住布施。是佛所教。但應如其所教。住於不住而行布施。蓋安住之住。非住著之住也。以上答意。蓋顯發心菩薩應住度生。即降度心。應住修行。即降修相。無降則住非究竟。無住則降無所施。降住必不可離。而乃有以見經文獨標於降。遂以度生單答降心。獨結乎住。即以布施但酧應住。不知實無得度。既是降心。應無所住。豈非降伏。無住布施。名如教住。無度度生。豈不名住。灼知皆名為住。皆名為降。而前文猶標於降者。欲以降總度修。見度修之皆有降也。後文單結乎住者。欲以住貫修度。見修度之皆有住也。特其文簡義豐。彰乎玄妙。而或者不察。竟以[A23]己意離之。是度生全無應住。修行竟絕降心。外調攝以問和平。去音聲而求清濁。有是理乎。
前正答既竟。即當便入流通。下又重重問答者。有實有權。實則空生於答處生疑。所以為斷。斷[A24]已又起。展轉滋多。執盡疑除。方名終盡。權則青龍陀佛。疑自何生。以諸眾生。從無始來。住著之心。浸入骨髓。慣習性成。不膠於因。即滯於果。剛脫於凡。便纏於聖。出此入彼。莫可誰何。故特示現疑情。設為問答。頭頭截斷。處處拈空。直使於一切法上。無住無依。不取不捨而後[A25]已耳。如國手奕棋。見在數著之先。知其勢所必到。猛地一著。預與截斷來由耳。又如老將提兵。準在數年之前。知其機所必發。驀地一刀。暗與勦絕根株耳。
故此後名躡跡斷疑。謂躡前語跡。斷彼疑情。起伏循環。節次非一。經中雖不顯有疑辭。而伏在文內。故但言斷而不言起。又蘊在識田未發起者。名未起種子疑。今則遮其種子。不令起於現行。即經中二十四疑。空生皆無問辭者是也。
於動心形口[A26]已發起者。名現起現行疑。則斷其現行。使自降於種子。即經中第二.第十一.第十九。空生自陳疑處者是也。但在當時。有[A27]已起未起之分。若以後代望於當時。皆名現行。以當時望於後代。盡名種子。斯則斷現行時。即是遮於種子。後意彌為切故。
如彌勒云。調伏彼事中。遠離取相心。及斷種種疑。亦防生成心。是則經中有疑伏于文內。彌勒方云斷種種疑。彌勒偈云斷種種疑。天親方開二十七疑。非突然創為之也。故今於躡跡斷疑一科之中。具列二十七疑。便作二十七科。使經文章目分明。觀者易於參考。
△二躡跡斷疑分二十七。初斷求佛行施住相疑二斷因果俱深難信疑三斷無相云何得說疑四斷聲聞得果是取疑五斷釋迦燃燈取說疑六斷嚴土違於不取疑七斷受得報身有取疑八斷持說未脫苦果疑九斷能證無體非因疑十斷如遍有得無得疑十一斷住修降伏是我疑十二斷佛因是有菩薩疑十三斷無因則無佛法疑十四斷無人度生嚴土疑十五斷諸佛不見諸法疑十六斷福德例心顛倒疑十七斷無為何有相好疑十八斷無身何以說法疑十九斷無法如何修證疑二十斷所說無記非因疑二十一斷平等云何度生疑二十二斷以相比知真佛疑二十三斷福果非關佛相疑二十四斷化身出現受福疑二十五斷法身化身一異疑二十六斷化身說法無福疑二十七斷入寂如何說法疑。
初斷。求佛行施住相疑。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佛意謂汝聞布施不住於相。將無疑行施本為求佛。既有所求。即是住相。況佛果是相。云何因行不住于相耶。不知果海不明。因地斯昧。欲明無住。須見如來。故舉有相之佛。用顯無相之真。乃空生既悟身相為非。如來遂印其虗妄為是。且復為指出云。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色即是空。不必別求無相真佛也。此統括大意。
若夫詳釋。則身相是應身有為。似鏡中之影。如來是法身無相。乃鏡體之光。第恐認影為光。故於疑處為問。如彌勒云。分別有為體。防彼成就得是也。所說身相即非身相者。上身相是生滅之影。下身相是無為之真。所說即非。妄異於真也。如彌勒云。三相異體故。
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者。意謂鏡中人影。既[A28]已非真。鏡中諸影又豈是實。如起信謂一切境界。皆從心起妄念而生。若離妄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則能現之心尚且是妄。所現之境。豈得為真。故擴充其言印定之也。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者。意謂人影非處。既全鏡明。若見諸影非影。豈不即見鏡明乎。如首楞自住三摩地中。根境識三。如虗空華。本無所有。元是菩提妙淨明體。亦如起信。離念相者。等虗空界。無所不遍。即是如來平等法身。故彌勒云。離彼是如來。下文云。離一切相。即名諸佛。亦可若見諸相非相是破相。即見如來是顯性。破相即顯性故。又此即見。即洞山見水。靈雲見桃。迦文見星。無見之真見也。又既云即見。雖顯法身。應身自在。以果海真應。如金與器。本不相離。涅槃云。吾今此身。即是常身。下文云。莫作是念。不說斷滅。又此即見。由于離相。離相因于諸相。
以故二十七疑。只一相字盡之。斷二十七疑。只一破字盡之。從始至終。不獨破生死相。亦破涅槃之相。不獨破煩惱相。亦破菩提之相。因相果相。有相無相。一異諸相。無不破之。直至破無可破。而本來清淨之見顯矣。然則佛果離相。施因離相。果從因顯。本自非求。因自果生。從來無作住相云乎哉。疑可釋矣。
△二斷因果俱深難信疑四。初無信為疑。二遮疑顯信。三.深詳信因。四結歸離相初無信為疑。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空生意謂。信淺法易。信深法難。今佛說無住之施是因深。無相之佛是果深。因果俱深。求之現在尚難其人。況未來乎。故疑云。頗有眾生。聞是言說章句。生信心否。實信者。萬法如幻名虗。般若有體名實。信萬法者名虗信。信般若者名實信。必了萬法皆虗。方能一實之信。故大品云。不信一切。名信般若。此名現行疑。以空生現動於心。形之於口故也。
△二遮疑顯信。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
初五百歲解脫堅固。次五百歲禪定堅固。三五百歲多聞堅固。四五百歲塔寺堅固。後五百歲鬪諍堅固。名五五百歲。而佛意蓋謂莫作此無信之說。且無論現在之時有信者。滅後之初有信者。滅後中間有信者。縱至滅後之後。後五百歲。鬪諍堅固極惡之時。尚有持戒修福者。能生信心。以此因果為實。何必以無信為疑也。
能生者。戒定既具。智慧自生。智慧既生。自能照彼萬法皆空。唯此般若真實。是則能信必生於戒定。戒定之不可不修也明矣。最後尚有信機。信機之不必有疑於現在也。又明矣。故彌勒云。說因果深義。於後惡世時。不空以有實。菩薩三德備。
△三深詳信因二。初善根深遠。二福慧圓具。
初善根深遠。
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A29]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
佛意謂。持戒修福者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矣。然其修持。豈於一生一劫。三四五佛種諸善根者之所能耶。[A30]已於無量百千萬億佛所。方能聞是章句。恒常信。少時信。乃至一念生淨信者。其所由來舊矣。根者能生義。善根者。論云。善謂信慚愧。無貪等三根。以貪瞋癡三。善與不善。皆由此生。今多劫修持。久伏三毒。善從此發。故曰種諸善根。是則多佛無量外緣熏習之力既勝。三毒永沉。內因熏習之勢愈堅。因緣俱勝。此信方生。實信豈易得哉。故彌勒云。修戒於過去。及種諸善根。戒具於諸佛。亦說功德滿。
△二福慧圓具。
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承上實信固生於戒定。然必久事修持。深種善根而後可能者。正以善根純熟。則福慧圓具。遠離諸相。得佛知見。始是成就淨信之本耳。若夫一有未空。則諸相紛然。無相之智遂隱。其何能生此離相之實信耶。故彌勒云。彼人依信心。恭敬生實相。如是無量謂同上無住布施之福。猶如虗空不可思量也。得如是無量者。魏譯云。生如是福德。取如是福德。生。謂善根信心。正現行時。能為生福之因也。取。謂現行謝滅。熏成種子。蘊於識田。能感取當來現行之果報也。生取總是得意。悉知悉見者。知。謂知其心。而曰悉者。生心動念無不知也。見。謂見其形。而曰悉者。動用施為無不見也。又悉知者。凡夫比量之知。有所不知。佛於知處全見。乃古鏡現量之知。見盡於知。曰悉知也。又悉見者。凡夫肉眼之見。有所不見。佛則見處全知。是佛眼圓明之見。知盡於見。曰悉見也。彌勒云。佛不見果知。願智力現見。故曰悉知悉見。得如是無量福德也。何以故者。徵謂善根固能淨信。福德何便難量。正釋云。以諸善根成熟眾生。正生信心之時。無我相.以及壽者之相。我執既寂。無法相.亦無非法相。法執亦空。諸相既離。智慧即顯。智慧既顯。實信正生。正空正信。全信全空。順性周圓。故福如虗空不可思量也。
次徵云。斯則空我足矣。何為法亦空耶。反釋云。若法不空。心必有取。若心取相。即著我等。若取法相。即著我等。一取即著。殊無後先。是法存。我必不空。故我法雙空也。
後復徵云。取相取法。乃名法執。何故便著我耶。乃以細釋粗云。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意謂。法根我苗。法執既有粗細。則不但取相取法相之粗。能生我執。即取非法相之細。亦生我執也。故無我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也。
問。何名法相等。曰。能取之心。所取之境。心境皆有。名為法相。能取之心。所取之境。心境皆空。名非法相。曰。然則又云若心取相者何也。曰。亦可相是空。法相是有。非法相是非空有。如魏譯開為四相。第一法相是有。第二非法相是非去其有。第三相是執空為相。第四非相是非去其空。什師開合無常。欲人知此意耳。然總是無空有。無非空有。而顯真空妙有也。
問。據修證則不無。縱登地上。亦未全空我法。今何言俱無耶。曰。圓頓行人。縱或未盡俱生我法。亦能圓伏。故義言無耳。
問。二乘未斷法執。何以我執不生。答。以二乘從初修行。偏斷我執。至無學位。粗細盡除。是故雖有法執。不起我執。大乘學者。雙斷二執。分別並遣。俱生兩存。由是二執。任運而起。故無著云。以我相種子不斷。則有我取。
△四結歸離相。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夫一取即著。所以不應取法。著於空有之相。不應取非法。著非空有之相。以是義故。如我常說。汝等比丘。知我所說教法。如筏喻者。渡河之時。須用此筏。既登岸[A31]已。則捨此筏。而亦復不住於岸。未證之時。須用此教。既證智[A32]已。則捨此教。而亦復不住於證。夫實相智法。真實有體。乃名為法。實相之外。餘皆魔事。盡名非法。實相智法。無相無得。尚應不住而捨。何況實外。所有非法而不捨耶。故彌勒云。彼不住隨順。於法中證智。如人捨船筏。法中義亦然。故知。法無言象。不離言象。離言象而倒惑。執言象而迷真。不執不離是謂得之。今聞是章句。是所說之法也。能生實信。是不取於法。不取非法也。然則必由不取。而後可以信生。又必由持戒修福。久種善根。而後可以不取。修持其要矣夫。
△三斷無相云何得說疑二。初問答斷疑。二校量顯勝。初問答斷疑二。初約疑處為問。二順實理為酧。
初約疑處為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
佛意謂汝聞不可以相見佛。則佛非有為。應無得說。將無疑我于樹下是得菩提。于諸會是說法耶。故即其疑處問云。於意云何。我於菩提樹下得菩提耶。不得菩提耶。於諸會之中是說法耶。是不說法耶。密自審之。明以告我。不唯自斷疑根。而現前後世亦因此以無惑矣。但於其中。辭雖得否雙兼。意則在於無得。
△二順實理為酧二。初略標正意。二究竟根由。
初略標正意。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空生意謂。佛以果之得否。法之說否為問。如我解佛所說義。得非自得。得因於果。必有果而後可以言得。先是無一定之法名果。何可得也。說非空說。說即是法。必有法而後可以有說。先是無有一定之法名法。何可說也。
無有定法四字。雖詳下文。而空生開口之時。[A33]已先暗暗指定無為法身之性。不定於有。不定於空。不定於此。不定於彼。微妙難思。以斷有取有說之疑矣。故彌勒云。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天親云。迦文化身不證菩提。亦不說法。
△二究竟根由。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聖賢。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上但標無定。此徵其所以不定之故。乃以說取騐之。若果可取說。即非不定。今則如來所說之法。皆不可作有取。不可作無取。不可作法說。不可作非法說。微妙難言。幽深罔措。如彌勒云。說法不二取。謂說者不取於法之有。不取於非法之無。聽者亦如是也。何可定也。又究其所以不可取說之由者。以一切聖賢。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無為離言。何可說也。無為離相。何可取也。如彌勒云。無說離言相。
差別者。三乘聖賢。所證淺深。故曰差別。然皆以無為而有差別。則聖人固此無為。賢人亦此無為。其何差別之有。譬如眾器所現方圓之空。故曰差別。然皆以虗空而有方圓。則方固此空。圓亦此空。則亦何差別之有。故自其差別而觀之。則因機有說。因說有得。不無說證之[1]未。自其皆以無為而有差別觀之。則說固此無為。證亦此無為。則亦何取說之有。
△二校量顯勝。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此較量財法以顯勝。復遣佛法以顯玄也。夫說法未幾。遽較量者。以無住降伏。是實相般若之行。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是實相般若之理。無有定法名菩提。是實相般若之果。無有定法可說。是實相般若之法。教行理果。四法既備。大旨[A34]已彰。故即較量其宏功。以啟發乎真信耳。是福德即非福德性者。以福德性是勝義空。絕相無為。不可言福與不福。況可言多。故云即非福德性也。是故如來說福德多者。是世俗有。有相有為。可以言福。兼可言多。故云如來說福德多也。意謂是甚多福德。言不約勝義空說多。是約世俗有說多耳。
持說四句偈者。一句詮一義。四義方成一偈。今上有乃至。則由一部一章而至於一偈。下有等字。則由一偈半偈而至於一句皆可也。非定以四句為言也。
若但取四句為偈。必詮義究竟而后可。如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此為最妙。以第一是有句。第二是無句。第三是亦有亦無句。第四是非有非無句。文義既備。有是即無之有。無是即有之無。雙存即是雙泯。雙泯不異雙存。四過皆離。般若如清涼池。四門皆可入也。一有所闕。則偏枯滲漏。四過叢生。般若如大火聚。四門皆不可入也。
受持解說。其福勝彼者。寶施但得人天有漏之福。今以般若之法自利利人。得大菩提福慧圓具。無漏清淨。豈止空得有漏之福而[A35]已耶。如彌勒云。受持法及說。不空於福德。福不趣菩提。二能趣菩提。故勝彼也。然其所以能趣者。佛及阿耨菩提。從此經出。
菩提名法身。本無生滅。而以煩惱覆之則隱。今以持說之力。妙慧自彰。觀破煩惱。法身顯現。如燈了物。名為了因。是法從此出也。報化名福身。本無所有。萬行乃生。今以持說之行。能感福身。如種得水土。芽苗自發。乃名生因。是佛從此出也。故彌勒云。於實為了因。於餘為生因。然又云所謂佛法即非佛法者。猶云所謂佛法最為玄妙。餘人不得。唯佛能得。能作第一法因。福中殊勝無比者也。故彌勒云。唯獨諸佛法。福成第一體。亦可既云第一即圓覺。一切如來妙圓覺心。本無菩提及與涅槃。亦無成佛及不成佛義也。
△四斷聲聞得果是取疑二。初斷三果疑。二斷四果疑。
初斷三果疑。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
四果分二段者。一.均其廣略故。二.前三文相同故。如來意謂汝聞無為不可取說。將無疑聲聞各證無為之果。如證而說是取說耶。若正證時能作是念。我得某果。則有我相。乃名為取。汝試一思之。從初至四。皆能作是念不。空生一一皆云不也。及究其所以為不者。於初果則曰須陀洹。名為入流。而實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意謂入流者。入聖流也。不入者。逆凡流也。逆凡者。以博地凡夫。從無始來。綢繆我見。於六塵境。無任膠粘。今須陀洹。以諸忍智。十六種心。斷三界中。四諦之下。八十八使。則分別我見既[A36]已盡除。雖對色等攀緣不起。故云不入。是則不入。即是逆凡。逆凡即名入聖。非別有所入也。無所入。則無能入。既無能入。誰作是念而曰我得須陀洹耶。
於二果則曰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故名斯陀含。一往來者。一往天上。一來人間也。實無往來者。以初果[A37]須陀洹。於斷見之外。六番往來。進斷欲界思惑。貪瞋癡慢九品之中。前六品盡。雖餘後三。須一往來。而後能斷。然三界分別之我。既[A38]已全盡。初地俱生之我。又且分除。雖見往來。以無我故。實無往來之者。如刻木為人。雖見運動。以無心念。實無運動之者。既無往來。誰為作念而曰我得斯陀含耶。
於三果則曰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名阿那含。不來者。不來欲界及人間也。實無不來者。以初果七番往來。欲界九品思惑斷盡。雖住四禪。進斷上二界中。七十二品思惑。而以三界之見既寂。下地之思且空。雖住不來。以無我故實無不來之者。既無不來。誰能作念。而曰我得阿那含耶。
是則非不證果。但於證時無取心耳。唯其不取。方成證義。則亦何取之有耶。
△二斷四果疑。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阿羅漢。此云殺賊。見思煩惱[A39]已斷盡故。亦云無生。超出三界。不受後有故。亦云應供。堪為人天良福田故。若順前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是名須陀洹。乃至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名阿那含。則此應云阿羅漢。名為殺賊等。而實無殺賊等。是名阿羅漢。今云實無有法者。意欲以法字總該三種。取文省故。文雖省而義無殊也。良以四果斷七十二品思惑既盡。不受後有。正證盡智無生智時。而實無盡可盡。無生可生。了無所得。是謂證耳。
若纔作是念。我能得果。則著我人。與凡夫何異。用此騐之。的知無念。此正答斷疑[A40]已竟。
下復引[A41]己所證。令人生信。三昧之言定也。曰無諍者。以內無能所。外忘角立。不與物競。故人中最為第一。復曰第一離欲阿羅漢者。以離三昧障盡。名無諍三昧。離貪欲障盡。名離欲阿羅漢。離欲則羅漢所同。無諍乃空生所獨。故又曰第一離欲阿羅漢也。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者。言佛雖嘆我第一。而我於此時輒無是第一之念也。
若作是念者。反言之也。實無所行者。順言之也。阿蘭那。此云寂靜。即無諍也。大意謂我雖親證第一。佛雖印我第一。而我於此時。了無是第一之念。即可以知其不作是念矣。故有念佛則不印。無念乃得佛印。無念則無取。唯其不取。方成證義。夫何疑取之有。如彌勒云。不可取及說。自果不取故。依彼善吉者。說離二種障。然則四果不同。同歸無取。無取則無得。無得則無說矣。無得而得。無說而說。又何以得說為疑耶。
△五斷釋迦然燈取說疑。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佛意謂汝前聞。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將無疑我於然燈佛所。授記言說之中。有法為所得。然燈有法為所說耶。得與不得。於汝意中。作何見解。其自審之。明以告我。乃空生斷其疑云。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授記言說之中。實無法為所得。以語從緣生。無有自性。舉體全空。空故無得。斯則聞而無聞。說而無說。意謂佛得記者。但以自無分別智。證自無分別理。智與理冥。境與神會。離言說相是不可說。離心緣相是不可取。如彌勒云。佛於然燈語。不取理實智。以是真實義。成彼無取說。按坡僊謂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所得故而得。舍利弗得羅漢道亦以無所得故而得。如來與舍利弗若是均乎。曰何獨舍利弗。至于百工賤技。承蜩意鉤履狶畫墁。未有不同者也。夫道之大小。雖至于菩薩。其視如來。猶若天淵。及其以無所得故而得。則承蜩意鉤履狶畫墁。未有不與如來同者也。斯言其近之。
△六斷嚴土違於不取疑三。初問。二答。三結。
初問。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
如來意謂。汝聞法不可取。又將無疑菩薩莊嚴淨土是違於不取之言乎。於意中云何。是莊嚴耶。是不莊嚴耶。莊嚴佛土是取相莊嚴問。但詞雖舉相。意欲明性。相。謂寶池金地。性。謂真如實理。理雖不外於事。而住著於事為之行。成就形相之土。是住色生心。名為有取。若以無為之智。而契真如之理。事即全是于理。而以無嚴之嚴。是無住生心。名為無取。言中帶嚮。句內含機。故曰云何及不。探其解也。
△二答。
不也。世尊。何以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空生遂斷云。不也。世尊。不莊嚴佛土。復徵云。何故不嚴而墮斷滅之見耶。即釋云。莊嚴佛土者。即非形相莊嚴。乃無相莊嚴。是名莊嚴也。謂修習無分別智。通達真唯識性。心外無土。以智契理。無嚴而嚴。空有一味。如是以取淨土耳。豈離體性而著形相以論莊嚴耶。故彌勒云。智習唯識通。如是取淨土。非形第一體。非嚴莊嚴意。
問。諸佛身土。性相具足。方為了義。今既唯嚴於性。豈不闕於相耶。答。身土之相。唯心之影。心淨方能現之。苟能清淨其心。身土自然顯現。其猶磨鏡。塵盡像生。法爾如然。良非造作。故唯識云。大圓鏡智能現身土智影。況是即相亡相。非謂棄相取性。但無執情。何礙於相。
△三結。
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即非莊嚴是名莊嚴。乃清淨心。是故勸云。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也。若分別佛土是有為形相。而言我成就者。彼住色等是染污心。故誡云。不應住色等生心也。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者。其心。指本有無住之真心。以諸眾生。住著於境。則真心隱而不現。名曰不生。今應順性而修。如古鏡之明。雖現眾相。無相可得。不住於有。雖本無相。能現眾相。不住于空。應如是無所住著。以顯現本有之真性。而生其心也。故經云。一切法不生。是般若波羅蜜生。
又不住色等。是遮於有。而生其心。是遮於無。既離有無。即名中道。如是體達。是真莊嚴。故淨名云。欲淨佛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今離有無。正是淨心。又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是一經要旨。六祖悟門。般若菩薩特宜知此。
△七斷受得報身有取疑二。初問答斷疑。二校量顯勝。
初問答斷疑。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佛意謂。汝又將無疑。受得報佛。是取自法王身。乘前所說不可取耶。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汝意云何。是如須彌之報身為大耶。為不大耶。報身譬須彌者。一顯大義。二無取義。大謂稱性。大行既[A42]已周圓。所感自受用身。於色究竟處。示現一切世界最高大身。故名為大。無取者。以山王雖大。毫無分別。不取我是山王。法王雖大。萬慮都忘。不取我是法王。故名為取。如彌勒云。如山王無取。受報亦復然。故知纔下身如須彌山王六字。不但形彼報身之大。而無取之意。[A43]已昭然矣。
空生即會其意曰。甚大。世尊。然其所以為甚大者。以佛說非身。是名大身。故甚大也。佛說非身者。非有漏有為身。是名大身者。是無漏無為身。如彌勒云。遠離於諸漏。及有為法故。然則報身既非生滅有為。生死有漏。則純一清淨。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理智渾融。妙凝無間。尚無無取。況有取耶。
△二校量顯勝二。初外財校量顯經勝。二內財校量顯經勝。初外財校量顯經勝二。初正校顯勝。二別顯經勝。
初正校顯勝。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何。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此第二番校量顯勝也。如恒河中所有沙者。約一恒河中之沙也。如是沙等恒河者。約一河之沙數恒河也。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至爾所三千大千世界者。約諸河之沙數世界也。世界之多無量。悉以七寶滿之而施。福之多也甚矣。乃於此經持說四句偈等。其福勝彼。則經之功德。為何如哉。
問。何不於初校量中。即說無量世界以顯其勝耶。答。為漸化眾生。漸信上妙義故。又法雖無二。所顯不同。如四果無心。迦文無得。嚴淨國土。不嚴而嚴。修證報身。無證而證。前喻之前。皆所未顯。今既顯明。故喻復殊勝。如彌勒云。說多義差別。亦成勝校量。後福過於前。故重說勝喻。
△二別顯經勝五。初尊處嘆人顯經勝。二約義辯名顯經勝。三佛無異說顯經勝。四施福劣塵顯經勝。五感果離相顯經勝。
初尊處嘆人顯經勝。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上[A44]已總校經福殊勝。若別顯之。復次須菩提。隨機隨處。因時致宜而隨說是經。從多或寡。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說經之處尚宜尊敬若此。何況盡能受持讀誦之人乎。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而其恭敬供養。又當何如。是以此經所在之處。即佛與文殊等。尊重弟子之所在。以一切聖賢。皆證無為。經顯無為。豈非聖賢所在。故當恭敬其有法之處。恭敬其受法之人。如彌勒云。尊重於二處。謂人與處也。若施寶之處。施寶之人。豈當如是恭敬。豈能如是恭敬乎。經之勝于寶施。此其一也。又最上第一希有。是極嘆其妙。若分之。亦可最上是法身。第一是報身。希有是應身。以持經能顯法身。能生福身故也。
△二約義辯名顯經勝。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則非般若波羅蜜。
當機聞法殊勝如此。乃因勝問名。并求奉持之法也。此經名金剛等者。以般若觀照之功。堅故不為一切所壞。利故能壞一切。惑染擬之則消。結業攖之則碎。故云以是名字之義汝當奉持。
又恐疑云。佛凡說法。名相皆空。今特立此名。豈不違於空義。故復徵云。以何所以。立此名耶。乃云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般若等者名也。則非般若等者。無名也。無名之名。何違空義。又因名顯義。義實名虗。若執虗名。豈有實義。故佛說金剛般若波羅蜜。則非金剛般若波羅蜜。是則寶施特救濟于一時。而般若斷煩惱于永劫。經之勝于寶施者。此其二也。
問。正宗尚未。遽問名者何也。答。以總該別故。經有題目。則[A45]已說者有所統總而不忘。未說者有所貫攝而易曉。故先問也。
△三佛無異說顯經勝。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
佛意謂。須菩提。汝既知名即無名。便可悟說即無說矣。於汝意云何。如來除所證法外。為有別異之說耶。為說全是證。更無別異之說耶。空生即悟其意而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意以有說皆如其證。證中無說。豈有異耶。故自其言辭觀之。不無差別之殊。自其實證而有言辭以觀之。說全是證。則何一毫別異于其間哉。諸佛證同。說同。皆說般若。皆無所說。故云。如來無所說。如彌勒連前金剛般若名字而為偈云。因習證大體。言持習金剛般若大因。能證金剛般若大體也。彼寶施之因。豈能證大體。豈能證大體。而說即無說。豈能說即無說。而使眾生皆歸於一實之證耶。經之勝於寶施者。此其三也。
△四施福劣塵顯經勝。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佛意謂。須菩提。於汝意中作何見解。前聞持說大勝於寶施。得無尚有未能盡信於此者乎。不知持說固勝於寶施。勝寶施者。且不必於持說。寶施固劣於持說。劣持說者。猶高論其寶施也。試以塵界言之。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如是界塵。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佛言。須菩提。汝須知有情塵界。不同於無情。有情以煩惱為塵。染因為界。無情以無記為塵。無記為界。今如來說微塵。非寶施貪欲果報之煩惱塵。是名無情無分別之無記塵。說世界。非寶施遷流隔別之染因界。是名無情無分別之無記界。故彌勒云。彼因習煩惱。謂習彼寶施之因。而生煩惱也。然則無情塵界。是無分別。比諸寶施福德為近。寶施福德既有煩惱。比諸無情世界為遠。寶施尚劣於塵界。安得不劣於持經。持經尚勝於塵界。而豈得不勝於寶施耶。如百姓不及宰相。宰相不及天子。天子尚過於宰相。豈得不過百姓乎。噫。可無惑矣。經之勝於寶施者。此其四也。
△五感果離相顯經勝。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如來意謂。須菩提。於意云何。我適言寶施能生塵界。得無施者聞之。將謂我寶施求成佛相。豈生煩惱。欲以三十二相見法身如來乎。且無論住相之福。能成佛不。即此三十二相可以見真如來否耶。汝其言之。以開施者之迷也。乃空生斷其不可。復究其不可者。以如來說三十二相非是法身無為之相。是名化身有為之相故也。是知三十二應身之佛相。尚非無相法身之真佛。況著相之施。所成轉輪之王相乎。轉輪之王相尚非三十二應身之佛相。況無相法身之真相乎。如天冠地履之不相侔矣。何可見也。今持說此無相之經。不唯能感三十二大人之妙相。且能顯本有清淨法身之實相。其勝寶施為何如哉。故彌勒云。此降伏染福。謂施寶之福。是染。持說之福。是淨。福中之福。能降彼染。經之勝於寶施者。此其五也。
△二內財校量顯經勝二。初正為校量。二別顯殊勝。
初正為校量。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如來意謂。我以無量世界寶施校量。不及持說此經。是雖過前世界之校。而終為外財。猶不足以顯其勝也。若有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則是內非外是多非寡。是至為殊勝之福。而殊非恒沙外財之可比者矣。宜無有以勝之者矣。不知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其福德。比此福德。猶為甚多。則持說之勝為何如哉。故彌勒云。苦身勝於彼。言住相捨身。猶感苦果。而持說勝彼苦身之行也。
△二別顯殊勝四。初泣歎深法顯經勝。二今信得益顯經勝。三當信同佛顯經勝。四但聞不動顯經勝。
初泣嘆深法顯經勝。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
當佛正校量時。聞之深解涕泣者。以從首章至此。義趣微妙。莫可思量。不解者漠然不動於中。淺解者動而不切。今惟智與理冥。境與神會。如久閉囹圄。忽承解脫之方。素遭貧乏。乍獲摩尼之賜。凄然惕然。動於中。發於外。自不覺其喜極而悲深也。又傷彼捨命河沙。劣於持說。不達深旨。徒自疲勞。尤可悲也。
希有。世尊。如是甚深者。正義趣之深解。從昔慧眼。未曾得聞者。乃涕泣之真情。是知聞若尋常。教或粗淺。感悲流涕。豈不深玄。又庸人流涕。猶未可徵。善吉傷悲。寧非勝妙。故彌勒云。希有及上義。彼智岸難量。此其勝於身施之別可顯者一也。
△二今信益顯經勝。
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則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實相者。則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空生意謂。我今信心清淨。理[A46]已顯矣。若復有人得聞是經。即了一切悉皆虗妄。無體可得。唯此般若。真實有體。而信心清淨。即此清淨能信之處。二執皆空。二執空處。即是實相。故云即生實相。非更別有所生也。又云則是非相者。以體是實相。唯證相應。故言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者。假以言顯。言非實相。豈得一聞實相之名。便生實相之想。而有影像以當情乎。故曰是名也。成就第一希有功德者。總之極嘆功德之妙。分之。則如前。最上是法身。第一是報身。希有是化身。此三不一不異。而生實相者。能成就乎此也。又生實者。以今經有實相故。如彌勒云。不同於餘法。不同者。論云。此中有實相。餘者非實相。此經勝於身施之別可顯者二也。
△三當聞同佛顯經勝。
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則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
文分三節。初標.次釋.三印。
我今得聞等者。以我為羅漢。親稟佛言。信解受持。不足為難。當來惡世。去聖時遙。覽佛遺言。信解法空。領受任持。依解起行。深足為希有耳。
即徵其所以便名希有者何耶。釋云。以信解受持。必無我等諸相。故名希有也。
又徵。謂我等諸相何故必欲無耶。釋云。以我苗法根。體是心心所法。全一虗妄非相。本無妄有。故須無也。
又復徵云。以何義故。無有我法之相。便名第一希有。釋意云。有相名凡。無相名聖。我法二相。盡收一切。我法既空。空相亦空。離一切相。即名諸佛。諸佛豈非第一希有耶。
如是如是者。謂從聞法悲啼。信生實相。對彰難易。我法兼亡。直至相盡名佛。語語真誠。言言見諦。故佛重言以印其至當也。是則解持離相。即名為佛。此經勝於身施之別可顯者三也。
△四但聞不動顯經勝。
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此甚言信經者之難得。復究其所以難也。意以此經深玄微妙。但能聞不驚怖。[A47]已甚希有。況信解受持乎。驚者如行未由之路。愕然而恠。非處生懼也。怖者如自念言何為至此。或進或退。疑莫能決也。畏者一向怕怖。或反而不進。或一向發狂。以至墮坑落塹。其心畢竟生於驚怖也。良以人天教中說有。小乘教中說空。是昔日曾由之路也。空有雙非。中道實相。曾未經歷。今忽聞之。從昔日執著之流。皆愕然而驚。凜然而怖。莫能前進。從此墮凡夫之坑。二乘之塹。菩提永失矣。若不生驚怖。則必向菩提。寧不甚為希有哉。
然又究其所以為希有者。以此經是諸波羅蜜中之第一故。第一者。六波羅蜜中。般若最勝。三身之中。法身最勝。六度若無般若。則在因無破惑之功。在果無法身之德。唯般若能得法身。則般若是法身之因。故名第一。又云非第一者。約本體離言說相故。又云是名第一者。以名字約言說相故。蓋欲人因名會體。不可如名言以生分別想也。是則經既第一。信者豈不第一。今但聞而不驚不怖。雖未即信。亦必終歸於信也。法身清淨之因。良在於此。故彌勒云。大因及清淨。福中勝福德。
又亦可從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以下至此。二番校量。九次顯勝。皆各是一義。而未的出其勝之根由。今與前文總為勝因亦可也。此其勝於身施之別可顯者四也。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鎞卷上
校注
[0080001] 未疑末【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25 冊 No. 475 金剛經鎞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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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釋此經總分為三。初題目。二譯人。三本文。
初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