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下本
[5]自下第二重顯所依因緣體相。於中有二。初略明緣起甚深。後所謂心性下。廣顯緣起差別之義。初中二。先標歎甚深。後何以下釋深所以。
依無明熏習所起識者 初中言無明熏習所起識者。牒上所說依根本無明起彼靜心成業等識也○下正歎甚深。於中初凡小非分。次菩薩分知。後唯佛窮了。
非凡夫能知亦非二乘智慧所覺 以彼二乘但覺四住不了無明故。此無明所起之識非其境也。
謂依菩薩從初正信發心觀察若證法身得少分知乃至菩薩究竟地不能盡知唯佛窮了 菩薩從初正信等者。十信之初創發心時。即觀本識自性緣起因果之體。得成正信。故攝論中約彼本識說云。菩薩初起應先觀諸法如實因緣。此之謂也。三賢位中意言比觀。故云觀察。地上證之未窮。故云少分。以其但覺住相不覺生相故。如來四相俱了故。得窮源也○何以故下釋深所以。
何以故 先責意云。緣起妙理貫通凡聖。何故說見唯在果人○答中三。初即淨常染。二雖有染心下即染常淨。三是故下結成難測。故唯佛知。前中三句。
是心從本已來自性清淨而有無明為無明所染有其染心 初緣起體即因也。次發緣起之由即緣也。後顯緣起之相。即不染而染也。
雖有染心而常恒不變是故此義唯佛能知 雖有下釋緣起甚深義。即染而不染也。勝鬘經云。自性清淨心難可了知。彼心為煩惱所染。亦難了知。乃至結云唯佛能知。楞伽經中亦同此說。故彼經云。如來藏是清淨相。客塵煩惱垢染不淨。乃至廣說。下結云。我今與汝及諸菩薩甚深智者。能了別也○第二所謂下廣顯緣起差別相。內有二。初顯前緣起體相。二不了一法義者下。更重料[1]簡。初中有三。初所謂心性等釋上不變之義。
所謂心性常無念故名為不變 雖舉體動而本來靜。故云常無念。顯上緣起因體也○二以不達下顯上無明緣起之由也。
以不達一法界故心不相應忽然念起名為無明 亦釋上無明得起所由。以不了真如平等一義故。心不相應忽然念動。名為無明。此顯根本無明最極微細未有能所王數差別。即心之惑故云不相應。非同[2]心王心所相應也。唯此無明為染法之源。最極微細。更無染法能為此本。故云忽然念起也。如瓔珞本業經云。四住地前更無法起故。名無始無明住地。是則明其無明之前無別有法為始集之本。故云無始。即是此論忽然義也。此約麁細相依之門說為無前。亦言忽然。[3]不約時節以說忽然。以起無初故也○染心者下第三顯上緣起相。謂有其染心之句也。於中有三。謂標問別解。別解中。六染即是上意識及五種意。但前明依因緣生起次第義。故從細至麁說。今欲辨治斷次第。故從麁至細說。六中各二。初障後治。
染心者有六種云何為六一者執相應染 初執相應染者。是六麁中執取相及計名字相。亦是上意識見愛煩惱所增長義。亦是上四相中麁分別執著相也。但麁心外執。與境相應污其淨行故云染也。
依二乘解脫及信相應地遠離故 若二乘人至無學位見修煩惱究竟離也。信相應者。十解已去。信根成就無有退失。名信相應。故地論中。地前總名信行地菩薩。無著論中亦同此說也。此菩薩得人空。見修煩惱不得現行故云遠離。非約隨眠。以留惑故。故攝論云。若不斷上心。則不異凡夫。若不留種子。則不異二乘。又二意留惑為自他也。此約終教說。若約始教。初地已上方說留惑。如餘論說。今此菩薩非直斷四住人執。亦分斷無明住地故。此論下文云不了一法界義者。從信相應地觀察學斷故。今但為顯人我麁執故。不論彼也。
二者不斷相應染依信相應地修學方便漸漸能捨得淨心地究竟離故 二不斷相應者。五意中名相續識。六麁中名相續相。但法執相續[4]生生起不斷。不斷即是相續名也。從十解已去修唯識觀尋思方便。乃至初地證三無性遍滿真如。法執分別不得現行。故言淨心地究竟離也。
三者分別智相應染依具戒地漸離乃至無相方便地究竟離故 三分別智相應者。是五意中智識。是六麁中智相。以能分別世出世諸法染淨。故云智也。是法執修惑。七地已還。有出入觀異。故於境界有微細分別。然地地分除。故云漸離。八地已去。無出觀外緣境。故於七地盡此惑也。故云無相方便地究竟離也。以二地三聚戒具故。云具戒地。以七地於無相觀有加行方便之功用故。云無相方便地。以八地已去於無相無方便功用故。
四者現色不相應染依色自在地能離故 四現色不相應者。是上五意中現識。是上三細中境界相。猶如明鏡現色像等。此依根本無明動令現境也。以八地中得三種世間自在。色性隨心無有障礙。故云色自在地能離也。以色不自在位現識不亡故。此位中遣彼相也。
五者能見心不相應染依心自在地能離故 五能見心者。五意中轉識。三細中能見相。以根本無明動令能見。上文云。依於動心成能見故。第九地中善知眾生心行十種稠林。故云心自在。此於他心得自在。又以自得四十無礙智。有礙能緣永不得起。故云心自在地能離也。
六者根本業不相應染菩薩盡地得入如來地能離故 六根本業者。五意中業識。三細中業相。以無明力不覺心動故。菩薩地盡等者。謂十地終心金剛喻定無垢地中。微細習氣心念都盡故。上文云。得見心性。心則常住。故云能離也○第二更重料揀中有三。初辨上無明。約治斷料揀。二釋上相應不相應義。三舉上染心及無明。約境成二礙義。前中標釋。
不了一法界義者從信相應地觀察學斷入淨心地隨分得離乃至如來地能究竟離故 釋中。初麁者至初地離。後細者至佛地盡故也。此即是上染心所依無明住地。能染真如成染心故。上云破和合識者。滅無明故。滅相續心者。斷染心故。今無明與染心雖說有前後。然治滅並一時也。
言相應義者謂心念法異依染淨差別而知相緣相同故 第二釋相應不相應者。六染中前三是相應心。相應有二釋。一約王數釋。以此三種皆是麁心故。言心念法異者。心謂心王。念法謂心法也。王數不同。故云異也。迦栴延論中。名為心及心所念法也。依染淨差別者。是所分別境也。知相緣相同者。若心王知染。心法亦同。心王緣淨。心法亦同也。知相即能知同。緣相即所緣同。二約心境相應釋。以此三種依境生故。是上文中依境所起六相內攝也。下[1]文云。境界滅故相應心滅。言心念法異者。心謂能緣心。法謂所緣法塵。異謂心境不同也。依染淨乃至同故者。謂於染境作染解。於淨境作淨解。故云同也。
不相應義者謂即心不覺常無別異不同知相緣相故 後三及無明皆名不相應者。亦二釋也。初約王數釋中。云即心不覺常無別異者。此顯根本無明動靜心體。即此動心是不覺相。更無王數之別。故云即心不覺常無別異。此翻前心念法異也。不同知相緣相者。既無王數之別。何有同知同緣。翻前可見。以此三種依不覺起。不異不覺故云即也。上文云依不覺[2]故生三相。與不覺不[3]捨離者。是此即心之不覺故云不離。非是相應而不離也。下文亦云。無明滅故不相應心滅。二亦約心境釋中。言即心不覺等者。謂此無明即此染心而無別體。不約與外境相應。方[4]為此不覺。但在本心之上。故云即心等也。不同知相等者。揀前相應也。此不相應心既是梨耶識。於中不分王數義。及不與外境相應義。并有覺不覺義等。並與諸論相違。和會如別記中說○釋二礙中。先標立。後重釋。前中初惑障。後智障。
又染心義者名為煩惱礙能障真如根本智故 前中言染心者。六染心也。能障真如根本智者。顯其礙義。謂照寂妙慧如理之智。名根本智。即上文智淨相也。染心諠動違此寂靜。故名染心為煩惱礙。以煩[5]動惱動故。今此且依本末相依門。以[6]所起染心為煩惱礙。能起染心之無[7]明為智礙。不約人法二執。以明二礙。
無明義者名為智礙能障世間自然業智故 言無明者。根本無明也。能障世間業智者。顯其礙義。謂後得如量智。即上不思議業用。以無明昏迷無所分別。違此智用。名為智礙。從所障得名。
此義云何 重釋中。先問云。既此無明動靜心體成於染心。則無明是細。應障理智。染心是麁。應障量智。
以依染心能見能現妄取境界違平等性故 答中先釋煩惱礙。言以依染心能見能現者。後三細染也。妄取境界者。通攝前三染心。以同依境起故。違平等性者。釋成礙義。以此染心能所差別。乖根本智能所平等。所以障於理智。
以一切法常靜無有起相無明不覺妄與法違故不能得隨順世間一切境界種種知故 下釋智礙中。言以一切法常靜無有起相者。舉無明所迷法性。無明不覺妄與法違者。正顯無明。違前法性。以不了如法寂靜。妄有起滅。與法乖違故也。不能得乃至種種知者。以內迷真理。識外見塵故。於如量之境不能隨順種種知也。此正釋障如量智義。上來釋生滅因緣竟○自下第三明生滅相。於中有三。初標數起問。二列名略顯三廣釋其相。
復次分別生滅相者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麁與心相應故二者細與心不相應故 前中言麁與心相應者。六染中前三染是心相應。其相麁顯。經中說為相生滅也。細與心不相應者。後三染是心不相應。以無心心法麁顯之相。其體微細恒流不絕。經中說為流注生滅。此依四卷楞伽。十卷中云。識有二種滅。一者相滅。二相續滅。生住亦如是。經中出名。不別顯相。故今論主約相應不相應義。顯其二種麁細之心生滅之相○釋中有二。初約人對顯。後辨相所依。初中對三位人也。
又麁中之麁凡夫境界 前三染心俱名為麁。於中初執相應染復更為麁故。云麁中之麁也。三賢位名內凡。能覺此染故云凡夫境界。
麁中之細及細中之麁菩薩境界 又前三麁中。後二謂不斷相[1]應及分別智相應染。是麁心之中稍細。故云麁中之細也。細中之麁者。後三染心俱名為細。於中前二謂能見能現是也。同是不相應故名為細。形後根本業識故復云麁。此是十地已還菩薩位中所知境也。
細中之細是佛境界 細中之細者。謂根本業不相應染。能所未分。行相極細故。唯佛能知耳○自下第二明所依義中二。初順辨生緣。後逆論滅義。前中亦二。初明通緣。後顯別因。
此二種生滅依於無明熏習而有所謂依因依緣依因者不覺義故依緣者妄作境界義故 通而言之。麁細二識皆依無明住地而起。以[2]本無明動起三細。依此三細轉起麁心故。以無明通為其本故。云依無明熏習而有也。若別而言之。依無明因生三細不相應心。依境界緣生三麁相應心。故云依因乃至妄作境界義故。此中文少。若具說之。各有二因。如楞伽云。大慧不思議熏及不思議變。是現識因。取種種塵。及無始妄想熏。是分別事識因。解云。不思議熏者。謂無明能熏真如。不可熏處而能熏。故名不思議熏。又熏即不熏。不熏之熏名不思議熏。不思議變者。謂真如心受無明熏。不可變異而變異。故云不思議變。又變即不變。不變之變。名不思議變。勝鬘中不染而染。染而不染。難可了知者。謂此不思議也。然此熏變甚微且隱故。所起現識行相微細。於中亦有轉識業識。舉麁兼細。故但名現識即是此不相應心也。取種種塵者。即是現識所現種種境界。還能動彼心海起諸事識之浪。故也。無始妄想熏者。即彼和合心海之中。妄念習氣無始已來熏習不斷。以未曾離念故。此[3]塵及念熏動心海種種識生。以妄念及塵麁而且顯故。其所起分別事識行相麁顯成相應心也。經中欲明現識依不思議熏故得生。依不思議變故得住。事識依境界得生。依心海得住。今此論中但說生緣。故不論依住。是於細中唯說無明熏。麁中單舉境界緣也○第二逆顯滅義中二。初正辨。後釋疑。
若因滅則緣滅 前中二。先明通滅。謂得對治無明滅時。無明所起現識境界亦隨滅。故云因滅則緣滅也。
因滅故不相應心滅緣滅故相應心滅 二別顯滅中。先因滅者。以三細親依無明因生故。無明滅時亦隨滅也。後緣滅者。以三麁染親依[4]境緣生故。境界滅時亦隨滅也。此依始終起盡道理。以明二種生滅之義。非約剎那生滅義也○釋疑中。先問後答。
問曰若心滅者云何相續若相續者云何說究竟滅 問中言若心滅云何相續者。若境界滅時心體亦滅者。無明三細既其未盡。心體已亡。更依何法而得相續。此疑相應心。若相續云何究竟滅者。若言以心體不滅。令無明得相續者。心體既其不滅。無明則常相續。云何治道得究竟滅也。此疑不相應心。[5]答中雙答此二也○有法喻合。法中總說。喻合別說。
答曰所言滅者唯心相滅非心體滅 言唯心相滅非體滅者。境界滅時。唯心麁相滅。非心自體滅。又以無明滅時。唯心細相滅。亦非心體滅。此通答二問也。喻中別顯此二。
如風依水而有動相若水滅者則風相斷絕無所依止以水不滅風相相續唯風滅故動相隨滅非是水滅 如風依水而動者。喻無明風依心體故有動相。此示無明離於心體不能自現動相也。若水滅乃至無所依止者。此示若境果滅時。令心體亦滅者。則無明風無所動故。業等三細則應斷滅。以水不滅風相續者。以境界滅時心體不滅故。無明三細則得長相續。良以無明滅故境界滅。非以境界滅故無明滅。由是義故。境界滅時。無明動心。三細相續。此答初問相應心滅義也。唯風滅乃至非水滅者。以無明盡時。業等動相亦隨之滅。非靜心體而亦滅也。此答後問不相應心滅義。合中次第合前二種心也。
無明亦爾依心體而動若心體滅者則眾生斷絕無所依止以體不滅心得相續唯癡滅故心相隨滅非心智滅 非心智滅者。上文以對不覺故名為覺。則一識有二義。今以對癡故名為智。則一心有體相。不覺癡相轉滅成於始覺。本覺智體不滅。與還源無二無別也。上來釋染淨生滅因緣相竟。[1]
[2]○自下第二明染淨互熏相生不斷。即顯上總中能生一切法義也。於中有四。初舉數總標。二列染淨法名。三廣釋染淨熏習之義。四明染淨盡不盡義。
復次有四種法熏習義故染[3]法淨法起不斷絕 初中由此染淨相資故。得起不斷也。
云何為四一者淨法名為真如二者一切染因名為無明三者妄心名為業識四者妄境界所謂六塵 第二中言淨法名真如者。此是生滅門中真如。以三義故故云淨法。一約體。本來淨故。二約體相。以內熏故。令返染成於始淨故。梁攝論云。能成立者。謂真如十種功德法。所成立者。謂十種新生正行也。三約用熏故。應機成淨緣也。染因名無明者。謂六染及九相等。皆因無明而有也。妄心通事識及業識。今據其本。故但言業識也。妄境謂六塵者。謂事識所緣之境此三皆是染法。由此染法自性差別仗託因緣故。具說三種。淨法對染雖成熏義。然其體用竟未曾別。故但明一種○廣釋中二。先總後別。總中二。先喻後合。
熏習義者如世間衣服實無於香若人以香而熏習故則有香氣此亦如是真如淨法實無於染但以無明而熏習故則有染相無明染法實無淨業但以真如而熏習故則有淨用 合中二。謂染淨熏也。言熏故有染相者。顯真無相隨熏現相。又顯妄法無體。故但云相。又當相自無返流之用。故云相不云用也。此約隨流生滅門說。此釋經中如來藏為惡習所熏等。二有淨用者。此是生滅門中本覺真如。故有熏義。真如門中則無此義。由此本覺內熏不覺。令成厭求。返流順真。故云用也。此釋經中由有如來藏故能厭生死苦。樂求涅槃也。涅槃經云。闡提之人未來佛性力故。還生善根。彼言佛性力者。即此本覺內熏之力耳。良以一識含此二義。更互相熏遍生染淨故也。此中佛者是覺。性者是本。故名佛性為本覺也○自下第二別釋中二。先染後淨。染中亦二。先略後廣。
云何熏習起染法不斷 汎論熏習有二種。一習熏。謂熏心體成染淨等。二資熏。謂[4]現行心境及諸惑相資等。
所謂以依真如法故有於無明以有無明染法因故即熏習真如以熏習故則有妄心以有妄心即熏習無明不了真如法故不覺念起現妄境界以有妄境界染法緣故即熏習妄心令其念著造種種業受於一切身心等苦 初中言依真如有無明者。是舉能熏之法所熏之法體也。又亦可此中但舉能熏無明。然必依真故約本舉也。以有無明乃至熏真如者。謂根本無明熏習義也。以熏習故有妄心者。依無明熏動真如有業識心也。以此妄心還資熏無明增其不了。令其轉成轉識及現識。故云不覺念起現妄境界故。以此境界還熏動心海起諸識浪。緣念彼境。即起事識也。上六麁中。初二名念。中二名著。後二名同此也。謂依惑造業。依業受苦報○自下廣釋。即明前三種。從後向前次第說也。先明境界熏動妄心。
此妄境界熏習義則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增長念熏習二者增長取熏習 增長念者。謂由境界力。增長事識中智相相續相法執分別念也。增長取者。增長事識中執取相計名字相。謂人我見愛煩惱也。
妄心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業識根本熏習能受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菩薩生滅苦故二者增長分別事識熏習能受凡夫業繫苦故 妄心熏中。業識根本熏習者。以此業識能資熏住地無明。迷於無相。能起轉相現相等相續。令彼三乘人雖出三界離事識分段麁苦。猶受梨耶變易行苦。然此細苦無始來有。但為揀細異麁故。約已離麁苦時相顯處說。事識熏者。以此事識能資熏起時無明。起見愛麁惑。發動身口造種種業。受凡夫分段苦也。
無明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根本熏習以能成就業識義故二者所起見愛熏習以能成就分別事識義故 無明熏習中。根本熏習者。謂根本不覺熏動真如成業等諸識。但今舉初故云業識也。所起見愛熏者。謂枝末不覺熏習心體成分別事識。上文云。此識依見愛煩惱增長義故。但末從本生故云所起也。勝鬘中說。無明住地能起一切四住煩惱也。次明淨熏。於中有二。先問後答。答中亦二。先略後廣。前中亦二。初正明熏習。後自信已性下辨其功能。
云何熏習起淨法不斷所謂以有真如法故能熏習無明以熏習因緣力故則令妄心厭生死苦樂求涅槃以此妄心有厭求因緣故即熏習真如 前中二。先明真如內熏無明令成淨業。後即此淨用返熏真如。[1]增勢力。前即本熏。後即新熏。文處可見也○功能中。因果分二。
自信已性知心妄動無前境界修遠離法以如實知無前境界故種種方便起隨順行不取不念乃至久遠熏習力故 因中。自信已性者。十信位中信也。知心妄動下。三賢位中修也。知心妄動無前境界者。是解也。修遠離法者。是依解成行。謂尋思等觀。唯識無塵等行也。言以如實知無境者。是初地見道證唯識理。異前比觀故云如實知也。種種下乃至久遠熏習力者。是明十地修道位中廣修萬行巧顯真如也。不取者。所取無相。不念者。能念不生。久遠者。三祇熏故也○自下明果。於中有二。初滅惑。後證理。
無明則滅以無明滅故心無有起以無起故境界隨滅以因緣俱滅故心相皆盡名得涅槃成自然業 前中。無明滅者。根本無明盡也。以無明滅心無起者。妄心盡也。以無起境界滅者。妄境滅也。即翻前三種染法也。以因緣下乃至自然業者。明證法德。因謂無明。緣謂妄境。心相謂染心。此並盡故。心體轉依名得涅槃。起不思議業用名自然業也○自下廣中二。先明妄心熏習。後顯真如熏習。前中標釋。
妄心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分別事識熏習依諸凡夫二乘人等厭生死苦隨力所能以漸趣向無上道故 釋中分別事識即是上意識也。以此識不知諸塵唯是識故。執心外實有境界。凡夫二乘雖有發心趣向解脫。而猶計有生死可厭涅槃可欣。不了唯心道理。仍復由此作意力故。久後還得菩提。故云分別事識熏習乃至漸向無上道故。
二者意熏習謂諸菩薩發心勇猛速趣涅槃故 意熏習者。若就本而言。名為業識。通而論之。即前五種意也。以諸菩薩知一切法唯是識量。捨彼事識外計分別。既了唯心。趣理速疾。異前漸悟故云乃至速趣涅槃也。問此中妄心既並熏習真如起返流行。意熏既屬梨耶。如何能各自發心修行。答前凡夫二乘不覺梨耶。但依分別事識資持力故。而發心修行。以不達本故。向大菩提。疏而且遠。故云漸也。此菩薩既了梨耶本識。即依此識資持力。方得發心修行。以了本故。向大菩提親而且近。故云速也。此約所依相資辨熏。非各自發心等。此如下文證發心中說○真如熏習中有三。初標數。次列名。謂內熏外緣也。三辨相。於中有二。先別釋。後合明。前中亦二。先體相。後用大。前中亦二。初正顯。後除疑。前中先辨熏習。
真如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自體相熏習二者用熏習自體相熏習者從無始世來具無漏法備有不思議業作境界之性依此二義恒常熏習以有力故能令眾生厭生死苦樂求涅槃自信己身有真如法發心修行 言從無始乃至不思業者。不空本覺名無漏法。此法冥熏眾生。非物能了。故云不思業也。此中業者。是冥熏作用也。作境界性者。明非直熏彼妄心令其厭求成能觀智。亦乃與其觀智作所觀境界也。以此二法等者下顯熏功能。謂此心境二法。亦可此體相二法。冥熏眾生有力故。令起厭求等行。自信等者。明依熏起修行之相也○釋疑中二。先問後答。
問曰若如是義者一切眾生悉有真如等皆熏習云何有信無信無量前後差別皆應一時自知有真如法勤修方便等入涅槃 問中。初約現在信心有無。後約未來信心前後。內熏既齊。何得如是。皆應一時下結成難。此則執別疑通難。
答曰真如本一而有無量無邊無明從本已來自性差別厚薄不同故過恒沙等上煩惱依無明起差別我見愛染煩惱依無明起差別如是一切煩惱依於無明所起前後無量差別唯如來能知故 答中二。初一句通體明內熏不無。後明染淨賴緣。顯成前後。此文有二。初約染惑。對緣起有厚薄。後約淨法。賴緣前後差異。前中言而有無量乃至不同者。謂即根本無明住地本來自性差別隨人厚薄。厚者不信。薄者有信。前後亦爾。非彼內熏使之然也。過恒沙上煩惱依無明起差別者。是從無明所起迷諸法門事中無知。所知障中麁分攝也。我見愛染煩惱者。是無明所起四住煩惱。煩惱障攝也。如是下雙結於前二種煩惱。皆依根本無明所[1]起。由是義故前後非一。如此惑性差別無量。前後難知。故唯佛能了○下明淨法約緣故有前後者。
又諸佛法有因有緣因緣具足乃得成辨 若獨內因不假外緣。可如所責。然今外假用熏。及內正因方得成辨。故致前後。不可一時也。是故上開二熏習。不云一也○於中法喻合。法中但明因緣具成得。略無不具失。喻中偏明不具失。略無具緣得。合中雙明二義。法喻可知。
如木中火性是火正因若無人知不假方便能自燒木無有是處眾生亦爾雖有正因熏習之力若不遇諸佛菩薩善知識等以之為緣能自斷煩惱入涅槃者則無是處若雖有外緣之力而內淨法未有熏習力者亦不能究竟厭生死苦樂求涅槃 合中眾生合前木也。正因合火性。若不遇諸佛菩薩等。合若無人知等也。能自斷下合能自燒無有是處。此顯闕緣之失也。若雖有下明闕因不成。謂無明厚重之流雖本覺內熏。然未有力故。是故雖遇善友外緣之力。而亦不能令其得道也。此即明因緣互闕之失○若因緣具下明性用相應之得。於中二。初辨具緣。後能起下明熏益。
若因緣具足者所謂自有熏習之力又為諸佛菩薩等慈悲願護故 益中二。先明自分。以修善根下明勝進也。
能起厭苦之心信有涅槃修習善根以修善根成熟故則值諸佛菩薩示教利喜乃能進趣向涅槃道 示其義教其行。得義利行成喜故也○就用熏中二。初指事總標。後如是外緣下約緣別顯。別顯中三。謂標列釋。
用熏習者即是眾生外緣之力如是外緣有無量義略說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差別緣二者平等緣 列中言差別緣者。為於凡小事識熏習而作於緣。謂現形不同故云也。亦可與差別機為緣故也。謂三賢已上乃至諸佛能作此緣。平等緣者。為諸菩薩業識熏習而作於緣。謂唯現佛身平等無二故云也。亦可與平等心機為緣故也。謂初地已上乃至諸佛。要依同體智力能作此緣○釋中二。緣即為二分。初中有二。先總後別。總中亦二。初明感用因。後或為眷屬下正明用相。
差別緣者此人依於諸佛菩薩等從初發意始求道時乃至得佛於中若見若念 前中言此人者。機欲之人。諸佛菩薩者。出外緣體。從初發意下。明能感緣機修行時也。若見若念者。正明行者之心感用器也。謂見其身形念其功德也。用相中二。初正明差別之用。二以起大悲下辨用之益。
或為眷屬父母諸親或為給使或為知友或為冤家或起四攝 前中二。初五句開總成別。後乃至下攝別成總。五句中。一慈愛以攝生。二居卑以引物。三同類以勸發。四怖之以入道。五直以四法攝令修益。文可知。
乃至一切所作無量行緣以起大悲熏習之力能令眾生增長善根若見若聞得利益故 別開中有二。先就根熟不熟開近遠二緣。後就前近遠復各開為二。各有標釋。
此緣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近緣速得度故二者遠緣久遠得度故是近遠二緣分別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增長行緣二者受道緣 後中增長行者。謂方便行。即自分也。受道者。謂依前方便正觀相應。即勝進也。亦可初即四攝利他行。後即三空自利行故也○平等緣中有二。先明能作緣者。
平等緣者一切諸佛菩薩。皆願度脫一切眾生自然熏習常恒不捨以同體智力故隨應見聞而現作業 於中願度生者。平等心也。自然等者。常用應機。以同體智力者。釋成常用也。隨應等者。顯其用相○二明對機顯平等義。
所謂眾生依於三昧乃得平等見諸佛故 謂十住已去諸菩薩等依三昧力。悉見諸佛身量平等。無有彼此分齊之相。故云平等見也。上來別明體用竟○自下第二約人合釋。於中有二。謂標釋。
此體用熏習分別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未相應謂凡夫二乘初發意菩薩等以意意識熏習依信力故而能修行 二釋中亦二。先明未相應中三。初約位舉人。次辨行劣。[1]後明未相應。行中凡小意識熏。菩薩五意熏。並未契真如。故云依信修行也。
未得無分別心與體相應故未得自在業修行與用相應故 [2]未相應中二。初言未得無分別心與體相應者明無正體智故未與法身體相應。後以無證真後得智故。未與應化身用相應也。
二者已相應謂法身菩薩得無分別心與諸佛自體相應得自在業與諸佛智用相應唯依法力自然修行熏習真如滅無明故 第二已相應中亦三。先顯人位。謂地上菩薩也。次正辨相應。得無分別心者。謂如理智與體相應也。與佛智用相應者。謂以有如量智故得然也。後明其行勝。初地已上證真如法而修行。非如前位但有信力故云依法力也。自然修行者。八地已去無功用行也。熏真滅妄。顯行成也。明淨法熏竟上來初別明。次合釋。總明第三染淨熏義竟○自下第四顯盡不盡義。於中二。初明染法違真無始有終後明淨法順理有始無終。
復次染法從無始已來熏習不斷乃至得佛後則有斷 淨法中二。初正顯。後釋成。
淨法熏習則無有斷盡於未來此義云何以真如法常熏習故妄心則滅法身顯現起用熏習故無有斷 釋成中。以[3]熏真滅妄。淨用無盡故也。文處可見。上來釋生滅門中能顯義之法竟○自下第二釋生滅門中所顯之義大。於中有二。初釋體相二大。後別解用大。前中亦二。初總標二大名。後別釋二大義。義中亦二。先明體大義。
復次真如自體相者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諸佛無有增減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畢竟常恒 謂人雖就位以分優劣。真體隨人未曾增減。故云無增減也。非前乃至常恒者。顯不增減所以也。非前際生故常。非後際滅故恒也。凡位為前際。佛果為後際也○從本下釋相[4]大。於中有二。初正明性德。二問答重辨。前中亦二。先明德相。後顯立名。前中三。初總次別。後結。
從本已來自性滿足一切功德 別中六句。
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遍照法界義故真實識知義故自性清淨心義故常樂我淨義故清涼不變自在義故 一本覺智明義。二本覺顯照諸法義。三顯照之時無倒義。四性離惑染義。五性德圓備義。六性德無遷義。
具足如是過於恒沙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乃至滿足無有所少義故名為如來藏亦名如來法身 下結中。謂性德塵沙。不離真體故云不離也。無始相續故云不斷。亦可謂治道不亡也。與體同味故云不異。不異而有恒沙之義故云不思議。唯佛窮達。故云佛法。亦可此是所覺法故也。若此真體無性德者。如來證此不應具德。既證性已萬德圓滿。即驗真如本具恒沙德也。故云滿足無有所少。下立二名。隱時能出生如來名如來藏。顯時為萬德依止名為法身○下重辨中二。初執體疑相難。後相不違體答。
問曰上說真如其體平等離一切相云何復說體有如是種種功德答曰雖實有此諸功德義而無差別之相等同一味唯一真如此義云何以無分別離分別相是故無二 答文有二。初明雖差別而不二。後復以何義下。明雖不二而差別。前中亦二。初明實德雖多同一如味。次釋成不二。以無分別者。非能分別故。離分別相者。非所分別故。次無能所分別故無二也○無二而差別中。先略後廣。
復以何義得說差別以依業識生滅相示 略中疑云。既其不二。何以說別。釋云。以依生滅識相恒沙染法。返此表示真如淨德恒沙差別。且舉其染本故但云業識○廣中二。先問對染表示之相。次舉彼染法一一對顯。
此云何示以一切法本來唯心實無於念而有妄心不覺起念見諸境界故說無明心性不起即是大智慧光明義故 以一切法乃至無念者。舉所迷理也。而有妄心等者。依真起妄。謂細麁染心本末不覺也。將欲釋淨。先舉其染對以顯之。下諸句例然。云何顯者。以心相念起。即是不覺無明故。知心性不起。即是本覺智明。故云大智慧光明義也。
若心起見則有不見之相心性離見即是遍照法界義故 若心起見等者。明妄見不周。心性離見等者。顯真照圓明。
若心有動非真識知無有自性 若心有動非真識知者。明妄識倒知。返之即顯真照無倒。無有自性者。明妄染無體。返之即顯自性清淨心也。
非常非樂非我非淨熱惱衰變則不自在 非常等者。明妄四失。返之即顯真如四德。諸惑燒心。是極熱惱故。說真如是清涼也。妄染遷改。是衰變相。即返顯真如為不變。以業果繫縛不自在故。即顯真如為自在也。故上文云清涼不變自在義故也。
乃至具有過恒沙等妄染之義對此義故心性無動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 言乃至具有等者。總舉妄染眾多。翻對此故。心性不動。即有恒沙德相等也。
若心有起更見前法可念者則有所少如是淨法無量功德即是一心更無所念是故滿足名為法身如來之藏 言若心有起更見前法等者。明妄心外念。求之不足。如是淨法等者。明淨德性滿無假外求。結名可知○第二用大。文有二。初總明。次此用有二下。別釋前中亦二。初對果舉因。二牒因顯果。
復次真如用者所謂諸佛如來本在因地發大慈悲修諸波羅蜜攝化眾生 初中有三。初諸佛乃至化眾生者。舉本正行也。
立大誓願盡欲度脫等眾生界亦不限劫數盡於未來 次言立大誓願乃至盡未來者。舉本大願也。於中初廣大心。次長時心。
以取一切眾生如己身故而亦不取眾生相此以何義謂如實知一切眾生及與己身真如平等無別異故 取一切乃至真如平等者。舉悲智大方便也。亦則不顛倒心。於中取物如己。顯悲深也。亦可釋前得長時所以也不取物相明智深也。此以何義者。徵前悲智深所以也。謂如實知下依真如門答顯深也○以有如是下。明牒因顯果。於中亦三。
以有如是大方便智 初牒前因也。
除滅無明見本法身 二滅無明見法身者。自利果也○三自然已下正顯用相。即利他果也。此中三句。
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種種之用即與真如等遍一切處又亦無有用相可得何以故謂諸佛如來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義諦無有世諦境界離於施作但隨眾生見聞得益故說為用 初明用甚深非待作意。如攝論云。如摩尼天鼓無思成自事等。二即與真如等遍一切處者。顯用廣大。以稱理之用故。三又亦下明用而常寂。於中何以故者。責云。佛具三身。何故乃云無有用相。釋云。若廢機感。如來唯是妙理本智。更無應化世諦生滅等相。但隨緣起用。用即無用。如波即水。故用恒寂也。涅槃經云。吾今此身即是法身。梁攝論云。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名為法身。故云謂諸佛如來乃至離於施作也。雖真理妙智本來常湛。而隨機感益用無邊。即寂而常用。故云但隨眾生乃至為用別釋用中二。先標後釋。釋中亦二。初正顯用相。後問答釋疑。前中亦二。一直顯其用。二重牒分別。前中二。先明應身。後明報身。
此用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依分別事識凡夫二乘心所見者名為應身以不知轉識現故見從外來取色分齊不能盡知故 前中言依分別事識者。凡夫二乘未知唯識。計有外塵。即是分別事識義。今見佛身亦謂心外。順彼事識分別計度[1]識故說依分別事識見也。亦可此人[2]雖覺六識。不[3]覺知彼七八識。故[4]但依事識也。依此麁識分別佛身。但見應化麁相。不見報身細相。故云名為應身也。以不知轉識現乃至不能盡知者。釋見麁所以也。迷於唯心故云從外。不達即色是心無有分齊。故云取色分齊不能盡知也。問佛身何故唯眾生識耶。答眾生真心與諸佛體平等無二。但眾生迷自真理起於妄念。是時真如但現染相不顯其用。以彼本覺內熏妄心故有厭求。有厭求故真用即現。厭求劣故。用相即麁。厭求漸增。用亦漸細。如是漸漸乃至心源。無明既盡。厭求都息。始覺同本。用還歸體。平等平等。無二無別。未至心源已還用於識中隨根顯現。故云識中現也。問若據此義。用從真起。何故說言轉識現耶。答轉識即是梨耶中轉相。依此轉相方起現識現諸境界。此識即是真妄和合。若隨流生死。即妄有功能。妄雖有功。離真不立若返流出纏。真有功能。真雖有功。離妄不顯。故就緣起和合識中說其用耳。問若據此義。乃是眾生自心之中真如之用。云何說言佛報化耶。答眾生真心即諸佛體更無差別。故華嚴經云。若人欲求知三世一切佛。應當如是觀。心造諸如來。又不增不減經云。法身即眾生。眾生即法身。法身與眾生。義一名異也。既從法身起報化用。何得不是眾生真心耶。問義若然者。眾生心佛還自教化眾生。何故說言佛悲願力。答即此真心是佛悲願。謂無緣大悲及自體無障礙願等。即性起大用也。問眾生既無始有心。何不早起化用令滅無明。答未有厭求故。問既元有本覺。何不早熏令起厭求。答無明厚薄不同。因緣互闕不等。此如上說。問若真心即是佛者。何故下文云從諸波羅蜜等因生。答此約本覺隨緣義說。然其始覺覺至心源。平等一際。有何差別。上來約終教說。若約始教說者。即以諸佛悲智為增上緣。眾生機感種子為因緣。故託佛本質上。自心變影像。故云在自識中現也。餘如瑜伽唯識等論說○報身中有三。初約識舉人。二身有無量下明所見報相。三結果由因釋顯報名。
二者依於業識謂諸菩薩從初發意乃至菩薩究竟地心所見者名為報身 前中依業識者。十解已去菩薩能解唯識無外諸塵。順業識義以見佛身故云報身也○所見報相中二。先正後依。
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所住依果亦有無量種種莊嚴隨所示現即無有邊不可窮盡離分齊相隨其所應常能住持不毀不失 正中身無分齊故云無量色。依身有相。相亦無邊。依相有好。好亦無盡。然相以表德。令人敬德以念佛。好為嚴身。令人愛樂欲親近。依報中言無量種種莊嚴者。能依無邊故。所依土田亦復無邊。頗致柯等殊勝之寶。常放光明無礙校飾。故云種種莊嚴。言隨所示現乃至離分齊相者。異前化身分齊之色。由此菩薩知分齊即無分齊故。一一色相皆遍法界。互融無礙。自在難思故。隨其所應乃至不毀不失者。隨其業行所應感者即皆常住。非三災等之[1]所壞也。
如是功德皆因諸波羅蜜等無漏行熏及不思議熏之所成就具足無量樂相故說為報身 辨因中。如是依正二報無障礙不思議事。皆因十度深行之熏及本覺不思議熏二因所成。樂相圓備故名報身。故云如是功德乃至說為報身○第二重分別中。先應後報。應中簡凡異小。
又為凡夫所見者是其麁色隨於六道各見不同種種異類非受樂相故說為應身 如三惡道習。見佛如黑象脚等三尺之身。又如提謂等。以人天位見佛。為樹神及天神身等。準此。即六道眾生並見佛不同也。皆非出世相故非樂也。如二乘人等見佛為出世。是阿羅漢等聖人身。故云凡夫所見乃至應身○報中簡比異證。於中有二。先明地前所見。後顯地上所見。
復次初發意菩薩等所見者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見知彼色相莊嚴等事無來無去離於分齊唯依心現不離真如然此菩薩猶自分別以未入法身位故若得淨心所見微妙其用轉勝乃至菩薩地盡見之究竟若離業識則無見相以諸佛法身無有彼此色相迭相見故 前中言深信真如法少分見者。十解菩薩等依比觀門見真如理。是相似覺故云少分。異前十信故復云深。異後真證故但云信。言知彼色相乃至離於分齊者。以見真如異於凡小。是故得知色相等事性無分別也。言唯依心現不離真如者。釋無分別所以也。攝論中地上見報身者。彼據證之相應成就處說。今此地前菩薩少分見者。以知色境但是現識不離真如。即無分齊故。得少分見也。既非全見。故不相違。但以異於凡小心外取境見應化故。故約唯心少分明見。言此菩薩猶自分別等者。簡異地上也。若得淨心下。顯於地上所見用相過於地前。故云轉勝。漸漸微細。至金剛後。業相都盡。用即歸體。故云見之究竟。以窮其源故。若離業識則無見相者。要依業識乃有轉相及現相故也。以諸佛乃至迭相見故者。若離業識等無明即唯是真如。故佛無有此彼分別之見也○第二除疑中二。先問後答。
問曰若諸佛法身離於色相者云何能現色相 答中亦二。先釋法身能現。後釋所現之色。前中亦二。先總。後所謂下別。
答曰即此法身是色體故能現於色所謂從本已來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體無形說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說名法身遍一切處 別中本來色心不二者。謂彼所現報化之色不異法身真心。如波與水本來無二。言以色性即智等者。明色即心顯前不二。以色即心故。遂令色相都盡。故就其本但云智身。智謂本覺心智也。言以智性即色故說法身遍一切處者。明心即色顯前不二。如水遍在波中故也。
所現之色無有分齊隨心能示十方世界無量菩薩無量報身無量莊嚴各各差別皆無分齊而不相妨此非心識分別能知以真如自在用義故 所現色中。以彼真心無礙周遍。所現之色亦復圓融自在無礙。故云所現之色乃至不相妨礙。於中無量菩薩者。亦是報身作用。亦可即是感報身大用之機緣。皆能頓赴故也。以一一諸根皆遍法界。然互不相妨。此真如之用非妄識能知。故云非心識分別乃至用義故。上來釋生滅門中法義二[1]重竟。初釋真如門。次釋生滅門。總是大段第一別釋二門。顯不一義竟○自下第二二門相對會相入實。顯不異義。於中有三。先標。次釋。後還總結。
復次顯示從生滅門即入真如門所謂推求五陰色之與心六塵境界畢竟無念以心無形相十方求之終不可得 標中言推求五陰色之與心者。色陰是色。餘四是心。釋中先觀色法。言六塵無念者。境從心起。畢竟無體。離心之外無可念相也。言以心無形求不得者。非直心外無別色等六塵。就心內求色等形質亦不可得也。前則所緣無相。此則能緣不生也○自下觀心法。先喻後合。
如人迷故謂東為西方實不轉眾生亦爾無明迷故謂心為念心實不動 合中言心實不動者。推求動念。已滅未生中無所住。無所住故則無有起。故知心性實不動也。
若能觀察知心無念即得隨順入真如門故 若能已下結中。即得隨順者。是方便觀也。入真如門者。正觀也。上來顯示正義竟。
大乘起信論義記[2]下本(終)
大乘起信論義記[3]下末
第二對治邪執中有二。初就本總標。二別明障治。
對治邪執者一切邪執皆依我見若離於我則無邪執 [5]二別中有二。初對治離。後究竟離。前中有三。先標數。次列名。後辨相。
是我見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人我見二者法我見 列名中。言人我見者。計有總相主宰。此是佛法內初學大乘人迷教妄起。非是外道等所起也。法我見者。計一切法各有體性。即二乘所起也○辨相中。先人後法。人我中亦二。總標別解。
人我見者依諸凡夫說有五種云何為五一者聞修多羅說如來法身畢竟寂寞猶如虛空以不知為破著故即謂虛空是如來性 別解中。此五種執何別者。初一約果。餘四通因果。又初二於空謬執。後三於有倒知。前二中。初一妄執事空以為法體。次一妄執法體唯是空無。執有三中。初執性德同色心。次執法性本有染。後執染淨有始終。問此等既並於真如法上計。云何說為人我執耶。答此有二釋。一云。此是初學凡夫有人我者作此執。故云人我執也。二云。由如來藏中有二義。一是本覺義。即是當人。於上妄計。故云人執。二是理實義。當所觀之法。今據初義故說人執。於此五中各有三。謂初修多羅說等為起執緣。二以不知等正明執相。三云何對治等。辨對治相。初中執相內。言以不知破著等者。以眾生執佛色身之礙相故。說法身如空迷說意故。執同太虛。
云何對治明虛空相是其妄法體無不實 治中有二。初明此虛空是妄非真。後唯一真心下。明彼法身是真非妄。前中有三。先立。次釋。後結。立中二。先立情有。後體無不實者。立理無。
以對色故有是可見相令心生滅 釋中二。先明情有。遍計性中相待而有。妄念所緣故非法身。故云以對色故乃至心生滅也。
以一切色法本來是心實無外色若無色者則無虛空之相 次釋理無。本以待色為空。今既唯心無色。何得更有於空。故云以一切色法乃至虛空之相也。
所謂一切境界唯心妄起故有若心離於妄動則一切境界滅唯一真心無所不遍此謂如來廣大性智究竟之義非如虛空相故 結中二。先結情有。若心離於下。後結理無。是真非妄中。言唯一真等者。辨法同喻。以周遍如空故。取虛空為喻。此謂如來等者。簡法異喻。謂是如來本覺性智。豈同太虛虛妄法也。
二者聞修多羅說世間諸法畢竟體空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畢竟空從本已來自空離一切相以不知為破著故即謂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 第二中言乃至涅槃真如等畢竟空離一切相者。大品經云。乃至涅槃如幻如夢。若當有法勝涅槃者。我說亦復如幻如夢也。以不知為破情計有故。即執性德唯是其無。故云以不知等也。
云何對治明真如法身自體不空具足無量性功德故 對治可知。
三者聞修多羅說如來之藏無有增減體備一切功德之法以不解故即謂如來之藏有色心法自相差別 第三中執性德同妄法。
云何對治以唯依真如義說故因生滅染義示現說差別故 對治中言依真如義說者。二之不二也。因生滅染義示等者。不二之二也。如上文云。以依業識生滅相示等也。
四者聞修多羅說一切世間生死染法皆依如來藏而有一切諸法不離真如以不解故謂如來藏自體具有一切世間生死等法 第四中以不解隨緣之義。則謂自性有染○治中先奪破後縱破。
云何對治以如來藏從本已來唯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不離不斷不異真如義故以過恒沙等煩惱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無從無始世來未曾與如來藏相應故若如來藏體有妄法而使證會永息妄者則無有是處 以如來藏等者。明淨德妙有。以過恒沙等煩惱等者。明妄染理無。從無始已下。明妄不入真。若如來藏體有妄法等者。此明縱破。可知○第五內教中說二法。執中亦執二。治中亦治二。謂生死涅槃也。
五者聞修多羅說依如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故得涅槃以不解故謂眾生有始以見始故復謂如來所得涅槃有其終盡還作眾生 執中聞依真有妄。便謂真先妄後。故起有始見也。如外道立從冥初生覺等。既眾生有始而後依真故。證得涅槃者還作眾生。[1]成有始之義也。如外道立眾生終盡還歸於冥名為涅槃。從冥起覺。更作眾生。此亦如是○對治中二。先明法體離始。則顯生死無初。梁攝論云。生死無初也。後明法體離[2]終涅槃無盡。
云何對治以如來藏無前際故無明之相亦無有始若說三界外更有眾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經說又如來藏無有後際諸佛所得涅槃與之相應則無後際故 前中言外道經說者。如仁王經云。[3]我說三界外別有一眾生界[4]藏者。是外道大有經中說。非七佛說也○法我見中亦三。初起執之由。二以說不究竟下次顯其執相。三云何下顯其對治。文相可見。
法我見者依二乘鈍根故如來但為說人無我以說不究竟見有五陰生滅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槃云何對治以五陰法自性不生則無有滅本來涅槃故 第二究竟離中有二。初約法明治。二會釋伏疑。前中亦二。初約法總顯。二是故下舉廣類求。
復次究竟離妄執者當知染法淨法皆悉相待無有自相可說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非色非心非智非識非有非無畢竟不可說相而有言說者當知如來善巧方便假以言說引導眾生其旨趣者皆為離念歸於真如以念一切法令心生滅不入實智故 前中言染淨相待無自相者。中論云。若法因待成。[5]緣是法還成待。今則無因待。亦無所成法等。準釋可知。相待無相待法體本爾。非由悟後方使其然。故云本來等也。智及與識。顯上非心。有之與無顯上非色。釋疑中。疑云。聖者了知諸法離性不可說相。云何乃有種種言辭。釋云。假言巧引。旨不在言。於中有三。初正會伏疑。二其旨趣下。辨定聖意。三以念一切法下返以釋成○第三發趣道相中有二。初總標大意以顯其名。二別開分別。
分別發趣道相者謂一切諸佛所證之道一切菩薩發心修行趣向義故 前中言一切諸佛等者。舉所趣之覺道。一切菩薩下。顯能趣之因行。欲明菩薩發心趣向佛所證道種類不同故。云分別發趣道相也○別釋中三。初標數。二列名。三辨相。
略說發心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信成就發心二者解行發心三者證發心 列名中。信成就發心者。位在十住。兼取十信。十信位中修習信心成就。發決定心即入十住。十住初心。名發心住。即十信行滿名信成就進入十住之初。故云發心。解行發心者。位在十迴向。兼取十行。十行位中。能解法空。順行十度。行成純熟。發迴向心。入十向位。故云解行發心也。證發心者。位在初地已上乃至十地。前二是相似發心。後一是真實發心○廣辨中。辨上三名即為三段。初中亦三。一明信心成就之行。二顯發心之相。三顯發心利益。初中二。先問後答。
信成就發心者依何等人修何等行得信成就堪能發心 問中三問。一問能修行人。二問所修之行。三得信成就等者。問行成已堪能發心○答中有二。初正答前問。次舉劣顯勝。謂前信滿故進[1]也。後信未成故[2]退。正答中二。先答三問。後結成位。
所謂依不定聚眾生 依不定聚眾生者。答初問也。分別三聚乃有多門。今此文中。直明菩薩十住已上決定不退名正定聚。未入十信不信因果名邪定聚。此二中間十信位人。欲求大果而心未決。或進或退。故本業經中。十信菩薩如空中毛名不定聚。今依此人明其修行也。
有熏習善根力故信業果報能起十善厭生死苦欲求無上菩提得值諸佛親承供養修行信心 有熏習下答第二問。於中先辨行因。謂有聞熏及本覺內熏之力。并依前世修善根力故。能信業果。故捨惡從善修福德分也。言厭生死苦求菩提者。成菩提分及解脫分善也。得值諸佛修信心者。明修行緣。謂約此緣修十種信心行也。
經一萬劫信心成就故諸佛菩薩教令發心或以大悲故能自發心或因正法欲滅以護法因緣故能自發心 逕一萬劫下答第三問。於中二。先明時滿行成。後約勝緣明其發心。前中言一萬劫者。謂十千劫修信心成就也。佛菩薩教令發心等者。謂發十住初心也。如瓔珞本業經云。是信想菩薩於十千劫行十戒法。當入十信心入初住位釋云。此中言入初住位者。謂十住初發心住位也。以至此位方得不退信心。是故亦名入十信心。非謂十解以前之十信也。何以知者。仁王經云。習種性有十心。已超二乘一切善地。此習忍已前行十善菩薩有退有進。猶如輕毛隨風東西。雖以十千劫行正道發菩提心。乃當習忍位。以是文證故得知也。十種心相及諸委曲。如華嚴疏中說也。勝緣雖多。略舉三種。於中一他力。二自力。亦可同下三心。謂教故得直心。護法故得深心。餘同也。
如是信心成就得發心者入正定聚畢竟不退名住如來種中正因相應 如是信心下[3]結位。[4]初入正定聚不退者。顯於下無失也。謂入十住初發心住位。不墮凡小之地也言名住如來種中正因相應者。明於上有得也。謂住習種性位。行順內熏之因。故云正因。又此位已去。定當得果。故云正因。以不更退失故。
若有眾生善根微少久遠已來煩惱深厚雖值於佛亦得供養然起人天種子或起二乘種子設有求大乘者根則不定若進若退 言若有下第二明舉劣顯勝。勝者如前進。劣者如此退。攝論云。諸菩薩在十信位中。修大乘未堅固。多厭怖生死。慈悲眾生心猶劣薄。憙欲捨大乘本願修小乘道。故言欲修行別大乘意也。於中有二。初明劣相。後如是等下。結成退失。前中亦二。初內因力微。後或有供養下明外緣力劣。前中四句。初一惑重。後三德薄。薄中。一倒求人天。二異求小果。三猶豫大乘。
或有供養諸佛未經一萬劫於中遇緣亦有發心所謂見佛色相而發其心或因供養眾僧而發其心或因二乘之人教令發心或學他發心 外緣中二。先明行時未滿。後遇緣不勝。此中有四句。一觀佛色。二供大眾。三劣友勸。四學他[1]教。此等並非菩薩悲智之心。故退失也。
如是等發心悉皆不定遇惡因緣或便退失墮二乘地 結文可知○下明發心相中有二。初正明三心。後問答除疑。前中二。先問後答。答中標數及別釋。
復次信成就發心者發何等心略說有三種云何為三一者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樂集一切諸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眾生苦故 釋中言直心者。謂向理之心。無別岐徑故云正念真如。即二行之本也。言深心者。備具萬德。歸向心源。故云樂集等也。上來二種。自利行本也。言大悲心者。廣拔物苦。令得菩提。故云欲拔等也。即利他行本。妙行雖廣。三行統收。故上云略說三也。以此即是三聚戒故。三德三身皆由此故。亦即是彼三迴向故。謂初迴向實際。次向菩提。後向眾生。皆應相配釋之○釋疑中有二。先問後答。
問曰上說法界一相佛體無二何故不唯念真如復假求學諸善之行 答中亦二。初正答前問。二重顯方便。前中亦二。先喻後合。
答曰譬如大摩尼寶體性明淨而有鑛穢之垢若人雖念寶性不以方便種種磨治終無得淨 合中有三。
如是眾生真如之法體性空淨而有無量煩惱染垢若人雖念真如不以方便種種熏修亦無得淨 初正合前文。
以垢無量無邊遍一切法故 修一切善行以為對治 二以垢無量下釋修眾行所以。
若人修行一切善法自然歸順真如法故 三若人修行下明善行順真。以諸善行外違妄染內順真如故○第二重顯中有二。初標數。次別釋。
略說方便有四種云何為四 釋中四門。初一不住道。次二自利行。後一利[2]他。自利中。初斷德。次智德。此四門中。各有三義。一列名。二釋相。三以隨順法性下明修意。
一者行根本方便謂觀一切法自性無生離於妄見不住生死觀一切法因緣和合業果不失起於大悲修諸福德攝化眾生不住涅槃以隨順法性無住故 初門釋相中有二。先智後悲。無住行也。
二者能止方便謂慚愧悔過能止一切惡法不令增長以隨順法性離諸過故 第二門者。則是勤斷二惡。止持門也。
三者發起善根增長方便謂勤供養禮拜三寶讚歎隨喜勸請諸佛以愛敬三寶淳厚心故信得增長乃能志求無上之道又因佛法僧力所護故能消業障善根不退以隨順法性離癡障故 第三勤修二善。即作持門也。此釋相中有二。初約緣修行。二以愛敬三寶下。辨修行成益。益中亦二。初生智益。次又因佛法僧力下。明滅障益。又敬之與愛成於四句。一愛而非敬。如母於子等。二敬而非愛。如僕於主等。三亦敬亦愛。如修行者於三寶等。四非敬非愛。如怨家等。
四者大願平等方便所謂發願盡於未來化度一切眾生使無有餘皆令究竟無餘涅槃以隨順法性無斷絕故法性廣大遍一切眾生平等無二不念彼此究竟寂滅故 第四門中釋相內。盡未來等者。長時心也。度一切眾生使無餘者。廣大心也。令得無餘涅槃者。第一心也。修意中二。初顯順性。二法性廣大下。明起大願意。亦即常心也○第三明發心利益中有四。初顯勝德。次明微過。三通權教。四歎實行。
菩薩發是心故則得少分見於法身以見法身故隨其願力能現八種利益眾生所謂從兜率天退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轉法輪入於涅槃然是菩薩未名法身以其過去無量世來有漏之業未能決斷隨其所生與微苦相應亦非業繫以有大願自在力故 初中有二。初自利功德。謂十解菩薩依比觀門見於法界故。云少分見也。亦可依人空門見法身故。二以見法身下明八相益生。即利他功德。十解初發心住中能作此事然是菩薩下[3]明[4]其微過。於中二。先異地上。後異凡愚。前中言未名法身者。以未證真但依信力見於少分故。異於地上也。以其過去下。釋異所由。於中初往業未亡。次微苦猶續。下顯異凡。既聞業苦未亡。則謂與凡夫無異。今明菩薩於報脩短而得自在。不由惑業故云非業繫。以留惑益生悲願之力故。云以大願等力也○第三通權教者。於中二。先舉教。後釋通。
如脩多羅中或說有退墮惡趣者非其實退但為初學菩薩未入正位而懈怠者恐怖令彼勇猛故 文處可知。如纓絡本業經中言。七住已前。名為退分。若不值善知識者。若一劫乃至十劫。退菩提心。如淨目天子法才王子舍利弗等欲入第七住。其間值惡知識因緣故。退入凡夫不善趣中。乃至廣說。今釋此經意。是權語。非實退。但恐彼初人令不慢怠故也○第四歎實行中有二。
又是菩薩一發心後遠離怯弱畢竟不畏墮二乘地若聞無量無邊阿僧祇劫勤苦難行乃得涅槃亦不怯弱以信知一切法從本已來自涅槃故 初於下不戀。二若聞下。於上不怯。以信知下。釋不怯所以也。以此即顯彼經文是權非實故也○第二解行發心中有二。初總標歎勝。
解行發心者當知轉勝 謂前位信滿入解。今此行滿入向。更深發心。故知轉勝○二顯其勝相。於中亦二。初舉時顯勝。
以是菩薩從初正信已來於第一阿僧祇劫將欲滿故 謂在十向位中。望於初地。隣而且近。故云將欲滿也○二明其行勝。於中二。先總後別。
於真如法中深解現前所修離相 總中言於真如法中深解現前者。明解勝。異前位。故云深也。異後位。故但云解。所修離相者。明行勝別中廣約六度明此二也。
以知法性體無慳貪故。隨順修行檀波羅蜜。以知法性無染離五欲過。故隨順修行尸羅波羅蜜。以知法性無苦離瞋惱故。隨順修行羼提波羅蜜。以知法性無身心相離懈怠故。隨順修行毘梨耶波羅蜜。以知法性常定體無亂故。隨順修行禪波羅蜜。以知法性體明離無明故。隨順修行般若波羅蜜 謂知法性無慳者。顯上深解也。隨順修行等者。顯上所修離相也。謂離三輪等相。以十行已去菩薩得法空故。能順法界修六度等行。即發心所依之解行也。以垢障乖真故。修離障之行以順如也。餘文可知○第三證發心中有三。初通明發心體。次明發心相。三明成滿德。初中亦三。先標地位。二明[1]辨行體。即根本智。三明勝用。即後得智。
證發心者從淨心地乃至菩薩究竟地證何境界所謂真如以依轉識說為境界而此證者無有境界唯真如智名為法身 行體中。以依轉識等者。境界即是現識。必依轉相起故也。然本智正證之時。實無能所。豈可得說以為境界。今但約後得智中業識未盡故。轉現猶存。假就此識說正證中定有真如為所證境也。以後得智反緣正證。亦有現似境故。說轉識現也。而實真證能所平等。故云唯真如智名法身也○後得智勝用中有四。初請法上首德。有二句。初正明請法。後唯為下。顯其請意。二或示下明隨根延促德。有三。先促。次延。各有二。先舉用後明意。後能示如是下總結。
是菩薩於一念頃能至十方無餘世界供養諸佛請轉法輪唯為開導利益眾生不依文字或示超地速成正覺以為怯弱眾生故或說我於無量阿僧祇劫當成佛道以為懈慢眾生故能示如是無數方便不可思議 三而實下明實行不殊德。
而實菩薩種性根等發心則等所證亦等無有超過之法以一切菩薩皆經三阿僧祇劫故 於中種性等 即因等也。發心等即行等也。所證等即證真等也。無有下明時等也○四但隨下明應機殊用德。
但隨眾生世界不同所見所聞根欲性異故示所行亦有差別 第二發心相中二。先歎細標數。後列名釋相。
又是菩薩發心相者有三種心微細之相云何為三一者真心無分別故二者方便心自然遍行利益眾生故三者業識心微細起滅故 釋相中。真心者。謂根本無分別智也。方便心者。謂後得智也。業識者。二智所依阿梨耶識。理實亦有轉現。但今略舉根本細相。此非發心之德。但顯此菩薩二智起時。有微細生滅之累。不同佛地純淨之德。是故合為發心相○第三德成滿中有二。初正顯勝德。次問答除疑。前中初總辨德滿位顯。二謂以一念下。別明德滿。
又是菩薩功德成滿於色究竟處示一切世間最高大身 前中言又是菩薩功德成滿者。因位窮也。故地論云。一者現報利益。受佛位故。言於色究竟等者。果位彰也。故地論云。二者後報利益。摩醯首羅智處生故。何故他受用報身在此天者。一義云。以寄十王顯別十地。然第十地菩薩寄當此天王。即於彼身示成菩提。故在彼天也。餘義如別說。
謂以一念相應慧無明頓盡名一切種智自然而有不思議業能現十方利益眾生 次別顯中。言一念等者。明自利行滿。即顯上真心於此成也。謂一念始覺至心源時。契於本覺。故云相應。以無明盡故。顯照諸法。名一切種智也。亦可前一念相應慧等者。是無間道也。名一切種智者。是解脫道也。自然下。解利他德。顯上方便心。明不待功用也。又亦可初智淨相。後不思議業相。故云本覺隨染所成也○釋疑中有二問答。初問上種智。後問上自然業用。初中先問後答。
問曰虛空無邊故世界無邊世界無邊故眾生無邊眾生無邊故心行差別亦復無邊如是境界不可分齊難知難解若無明斷無有心想云何能了名一切種智 問中二。初陳疑。謂有虛空處皆有世界。有世界處皆有眾生。有眾生處皆有心行。如是境界分齊難知也。若無明下。正設難。難云。非直外境無邊分齊難知。亦復內盡心想。云何得了也。
答曰一切境界本來一心離於想念 答意云。只由內盡妄想心故。能外廣知也。於中有三。初立正理。次舉非顯失。後舉是彰得。前中境雖無邊。不出一心。既證心源。何不能了。即心之境離於妄念故。盡想念方始能知。故云一切境界等也。
以眾生妄見境界故心有分齊以妄起想念不稱法性故不能決了 舉非中二句。初妄見有限之境。次以妄起想。釋成無見所由。即明有妄見故。有所不見也。
諸佛如來離於見相無所不遍心真實故即是諸法之性自體顯照一切妄法有大智用無量方便隨諸眾生所應得解皆能開示種種法義是故得名一切種智 顯是中。言離於見相無所不遍者。明無妄見故。無所不見也。言心真實故即是諸法之性者。佛心離妄體一心源。無始覺之異。故名真實。然此本覺在生滅門中為妄法之體。故云諸法性也。一切妄法。並是本覺佛心之相。相既現於自體之上。以體照其相。有何難了而不了知也。故云自體顯照等也。故上文中。辨佛報化之用則在於眾生心中。今辨眾生妄法則在於佛心之上。良以心源無二故得然也。華嚴云。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此之謂也。以同體智力。起勝方便攝化有情故。云有大智用乃至名一切種智也○第二問答中。先問後答。問中。先陳疑。後云何下設難。
又問曰。若諸佛有自然業能現一切處利益眾生者一切眾生若見其身若覩神變若聞其說無不得利云何世間多不能見答曰諸佛如來法身平等遍一切處無有作意故而說自然但依眾生心現眾生心者猶如於鏡鏡若有垢色像不現如是眾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現故 答中有法喻合。以法身普遍眾生心中。但有厭求機感即顯麁細之用。非由功用也。上文中已顯此義也。鏡有垢者。明無感佛之機。非謂煩惱現行。以善星等煩惱心中得見佛故。言法身不現者。法身能現報化之用。今據本而言。故云法身不現。如攝論中十二甚深皆是法身之德。顯現甚深。彼中言。由失尊不現。如月於破器。釋曰。諸佛於世間不顯現。而世間諸佛身常住。云何不顯現。譬於破器中水不得住。水不住故。於破器實有月不得顯現。如是諸眾生無奢摩他軟滑相續。但有過失相續。於彼實有諸佛亦不顯現。水譬奢摩他軟滑性故。此中依定得見佛。見佛者。是過去修習念佛三昧。乃於此世得見佛身。非謂今世要依定心方能見佛。以散心中亦見佛故。彼攝論中約過去定習為因。非約現世。此論中約根熟為因。非約[1]惑無。有此左右也。解釋分竟。[2]
[3]○第四修行信心分何故來。以上來明其大乘。今為正明起信故來也。於中有三。初就人標意。二約法廣辨。三顯防退方便。
已說解釋分次說修行信心分是中依未入正定眾生故說修行信心 初中言依未入正定聚人修行信心者。不定聚人有二。一者修信滿足。為說發趣道相令入正定。是前勝人也。二者修信未滿。是前劣人。即是此文所為。以四信五行令其修行。使信成滿。信成滿已還依發趣入正定也○第二廣辨中有二。先興二問。後還兩答。
何等信心云何修行 答中先明信心。謂標數。列釋。釋中四不壞信。
略說信心有四種云何為四一者信根本所謂樂念真如法故 初言信根本者。真如之法諸佛所師。眾行之源。故云根本。非直懸起信心。亦乃樂念觀察。故云樂念等也○次約三寶勝境以起信心。三寶中各有二。初標所信之勝德。次即起勝因以願求。文處可見。
二者信佛有無量功德常念親近供養恭敬發起善根願求一切智故三者信法有大利益常念修行諸波羅蜜故四者信僧能正修行自利利他常樂親近諸菩薩眾求學如實行故 答修行中有三。初舉數標意。次問數列名。三依問別解。
修行有五門能成此信 初中言能成此信者。有信無行。則信不堅。不堅之信遇緣便退。故修五行。以成四信之心。令不退也。
云何為五一者施門二者戒門三者忍門四者進門五者止觀門 第二列名中。以止觀合修雙運不二故。唯有五也○第三別解中二。初四行略明。後一行廣說。四中二。初顯四行相。後別就進門明除障方便。初中四門即四分。
云何修行施門若見一切來求索者所有財物隨力施與以自捨慳貪令彼歡喜若見厄難恐怖危逼隨己堪任施與無畏若有眾生來求法者隨己能解方便為說不應貪求名利恭敬唯念自利利他迴向菩提故 施內有三施。謂初財。次無畏。後法。文處可見。
云何修行戒門所謂不殺不盜不婬不兩舌不惡口不妄言不綺語遠離貪嫉欺詐諂曲瞋恚邪見若出家者為折伏煩惱故亦應遠離憒鬧常處寂靜修習少欲知足頭陀等行乃至小罪心生怖畏慚愧改悔不得輕於如來所制禁戒當護譏嫌不令眾生妄起過罪故 戒門中亦三。初攝律儀戒。次若出家者下攝善法戒。於中乃至小罪下明護戒心。三當護譏嫌下明攝眾生戒。
云何修行忍門所謂應忍他人之惱心不懷報亦當忍於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等法故 忍中二。初他不饒益忍。二亦當忍於下。明於違順境喜怒不動其心。安受忍也。利謂財榮潤己。衰謂損耗侵陵。毀謂越過[1]凶毀。譽謂越德而歎。稱謂依實德讚。譏謂依實過論。苦謂逼迫侵形。樂謂心神適悅。
云何修行進門所謂於諸善事心不懈退立志堅強遠離怯弱當念過去久遠已來虛受一切身心大苦無有利益是故應勤修諸功德自利利他速離眾苦 進中亦三。初勤勇精進。二立志下明難壞精進。三當念下明無足精進。以念己長淪虛受大苦。以自勤勵修善無厭。是故下總結勸修○第二除障方便中有二。先障後治。
復次若人雖修行信心以從先世來多有重罪惡業障故為邪魔諸鬼之所惱亂或為世間事務種種牽纏或為病苦所惱有如是等眾多障礙 障中二。先明內有業障為因。後明外感魔邪惱等。是報障也。
是故應當勇猛精勤晝夜六時禮拜諸佛誠心懺悔勸請隨喜迴向菩提當不休癈得免諸障善根增長故 治中六時禮拜等。總明除障方便。如人負債。依附於王。則[2]於債主無如之何。如是行人禮拜諸佛。諸佛所護。能脫諸障。懺悔下別除四障。一諸惡業障。懺悔除滅。二謗正法障。勸請除滅。三嫉妬他勝障隨喜對治。四樂三有障迴向對治。由此四障能令行人不[3]廢諸行。不趣菩提。故修是四行以對治之。又初一治業障。以止持故。後三長善根。以作持故○止觀中有二。先寄問。次釋相。釋相中亦二初略明。後廣說。略中三。先止。次觀。後雙順。
云何修行止觀門所言止者謂止一切境界相隨順奢摩他觀義故 言止一切境界相者。先由分別作諸外塵。今以覺慧唯識道理破外塵相。塵相既止。無所分別。故云止。此是方便也。順奢摩他等者。正顯止也。奢摩他此翻云止。但今就方便存此方語。約正止。存梵言故也。毘婆舍那亦如是也。以雙現前時方正名止觀故。今但言隨順耳。
所言觀者謂分別因緣生滅相隨順毘鉢舍那觀義故 言分別生滅相者。依生滅門觀察法相故言分別。如瑜伽論菩薩地云。此中菩薩即於諸法無所分別。當知名止。若於諸法勝義理趣。及諸無量安立理趣。世俗妙慧當知名觀。是知依真如門止諸境相無所分別。即成根本無分別智。依生滅門分別[4]說相。觀諸理趣。即成後得智。[5]然二門唯一心故。是故雙運方得名為正止觀也○云何下釋此雙順義。
云何隨順以此二義漸漸修習不相捨離雙現前故 漸漸修習等。顯能隨之方便。雙現前者。明所隨之止觀。隨相而論。止名定。觀名慧。就實而言。定通止觀。慧亦如是。如梁攝論云。十波羅蜜通有二體。一不散亂為體。謂止定。二不顛倒為體。謂觀慧也○第二廣說中有三。先止。次觀。後還雙運。止中有五。一修止方法。二顯止勝能。三辨其魔事。四簡偽異真。五示益勸修。前中有二。初明勝人能入。後顯障者不能。前中亦二。初託靜息心修止方便。二久習淳熟下明止成得定除障不退。前中二。初約外緣。後內安心。
若修止者住於靜處端坐正意 前中言住靜處者。是修止緣等也。具言之有五緣。一者閒居靜處。謂住山林及諸閒靜等處。若住聚落。必有諠動也。二者持戒清淨。謂離業障。若不淨者必須懺悔。三者衣食具足四者得善知識。五者息諸緣務。今略舉初故云靜處。言端坐者調其身。正意者調其心。調身者。先安坐靜處。每令安穩久久無妨。次當正脚或全跏或半跏。若全跏者。先以[1]右脚置[2]左髀上。牽來近身。令脚指與髀齊。[3]次解緩衣帶使周正。不令坐時脫落。次以左手置右掌上。累手相對頓置脚上。牽來近身。當心而安。次當正身。先挺動其身。開諸支節作七八反。如自按摩法。亦勿令手足差異。正身端直令脊骨相對。勿曲勿聳。次正頭頸。令鼻與臍相對。不偏不斜。不低不昂。平面正住。次以舌約上齶。次閉眼不令全合。廣如天台顗禪師二卷止觀中說也。今略總說故言端坐也。調心者。末世行人。正願者少。邪求者多。[4]謂現寂[5]靜儀。苟求名利。心既不正得定無由。離此邪求故云正意。意欲令其觀心與理相應。自度度他。至無上道。名正意也。上來總顯修止之儀○自下內自安心。明修止次第。於中有二。初約坐修止。後約餘威儀修止。前中二。先離倒境。
不依氣息不依形色不依於空不依地水火風乃至不依見聞覺知一切諸想隨念皆除亦遣除想以一切法本來無相念念不生念念不滅 言不依氣息者。數息觀境。言形色者。骨瑣等青黃赤白四相也。空地水等五相。皆是事定所緣境界。見聞覺知是識一切處。通前為十一切處。亦可見聞等是舉散心時所取六塵。於此等諸塵推求了達。知唯自心。不復緣託。故言不依。次除依前倒境所生妄想之心亦遣也。故云一切諸想隨念皆除。所遣既無。能遣不立。泯然寂靜。方名止也。故云亦遣除想。何故乃令能除所除一切心想並不存者。釋云。以一切法本來無想。今欲順於法性故須爾也。念念不生滅等者。轉釋成法性無相所以也。良以想無自性。窮之即空。故無生滅自體可得。此乃即生無生。即滅無滅故也。如陽炎水本自乾耳。
亦常不得隨心外念境界後以心除心心若馳散即當攝來住於正念是正念者當知唯心無外境界即復此心亦無自相念念不可得 言亦不得隨心乃至以心除心者。若心外有實境。心緣此境時。抑令不緣不可得。故後以心除[6]之。今既心外無塵。即所取無相。所取無相故。能取自然不得生。何[7]動後心方[8]便除也。心若馳散攝住正念者。初習多馳故攝令住正。何者正念而言令住。所謂唯心無外境也。妄境既無。唯心亦寂。故云即復此心亦無自相念念不可得也。
若從坐起去來進止有所施作於一切時常念方便隨順觀察 若從坐起乃至隨順觀察者。非直坐時常修此止。餘威儀中一切時處常思方便。順於法性不動道理○第二止成得定相中三句。
久習淳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漸漸猛利隨順得入真如三昧深伏煩惱信心增長速成不退 初止成。二以心住下明止力附心猛利得定。三深伏煩惱下明伏惑入位。即信滿入住。略辨定益也。上來明能入。下顯不能。
唯除疑惑不信誹謗重罪業障我慢懈怠如是等人所不能入 不能中六種障故不能也。一疑惑者。於理猶豫故。二不信者。是闡提故。三誹謗者。是外道故。四重罪業障者。謂五逆四重人故。五我慢者。是恃我自高故。六懈怠者。是放逸不勤故。是六種人隨有一種即不能入也○第二明止勝能中有二。初能生一行三昧。二當知下能生無量三昧。
復次依是三昧故則知法界一相謂一切諸佛法身與眾生身平等無二即名一行三昧當知真如是三昧根本若人修行漸漸能生無量三昧 前中三。初立。次謂一切下釋顯其相。後即名下顯其名也。一行三昧者。如文殊般若經云。何名一行三昧。佛言。法界一相繫緣法界。是名一行三昧。入一行三昧者盡知恒沙諸佛法界無差別相。乃至廣說。以此真如三昧能生此等無量三昧故。名三昧根本也○第三魔事中二。先略後廣。略中亦二。先障後治。
或有眾生無善根力則為諸魔外道鬼神之所惑亂若於坐中現形恐怖或現端正男女等相 障中魔者天魔。此云障礙也。鬼者[1]埠場鬼也。神者精媚神也。如是鬼神嬈亂佛法令入邪道。故名外道。如是三種能變作三種五塵壞人善心。言坐中現形恐怖者。示可畏之身。怖之以失志。或端正男女者。現可愛之形。惑之以生染。言等相者。現非違非順平等五塵。動亂人心也○當念已下次明對治。
當念唯心境界則滅終不為惱 一切諸境尚唯自心。何況坐中此等諸境。是故觀察唯心。魔境隨滅不能嬈亂。以此唯心非彼所知故。此是通遣之法。別門遣者。治諸魔者。當誦大乘般若及治魔呪默念誦之。埠場鬼者。或如蟲蝎緣人頭面鑽刺㿇㿇。或復擊攊人兩腋下。乍抱持於人。或言說音聲諠閙。及作諸獸之形。異相非一。來惱行者。則應閉目一心陰而罵之。作如是言。我今識汝。汝是此閻浮提中食[2]大火嗅香偷臘吉支。邪見憙破戒種。我今持戒終不畏汝。若出家人應誦戒律。若在家者應誦菩薩戒本。若誦三歸五戒等。鬼便却行匍匐而出也。精媚神者。謂十二時狩。能變作種種形色。或作少男女相。或作老宿之形及可畏身相等。非一眾多惱亂行者。其欲惱人。各當本時來。若其多於寅時來者。必是虎兇等。若多於卯時來者。必是兔鹿等。乃至多於丑時來者。必是牛類等。行者恒用此時則知其狩精媚。說其名字訶責。即當除滅。此等皆如禪經中及顗禪師止觀中廣說。上來略明竟○廣辨魔事中亦二。先顯魔事。後以是義故下明其對治。前中有十事五對。一現形說法。二或令人下得通起辨。三又令使人下起惑造業。四亦能使人下授定得禪。五或亦令人食無分齊下食差顏變。
或現天像菩薩像。亦作如來像。相好具足。或說陀羅尼。若說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或說平等空無相無願無怨無親無因無果畢竟空寂是真涅槃。或令人知宿命過去之事。亦知未來之事。得他心智。辯才無礙。能令眾生貪著世間名利之事。又令使人數瞋數喜。性無常準。或多慈愛多睡多病其心懈怠。或卒起精進後便休廢。生於不信多疑多慮。或捨本勝行更修雜業。若著世事種種牽纏。亦能使人得諸三昧少分相似。皆是外道所得非真三昧。或復令人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乃至七日住於定中。得自然香美飲食。身心適悅不飢不渴。使人愛著。或亦令人食無分齊乍多乍少顏色變異 如文可見問如現佛菩薩像說甚深法。或是宿世善根所發。云何揀別定其邪正。答此事實難。所以然者。若是魔所作謂是善相而心取著。則墮邪網。若實是善根所發之境謂為魔事心疑捨離。則退失善根終無進趣。是故邪正實難取別。今且依古德相傳。略以三法驗之。一以定研磨。二依本修治。三智慧觀察。如經言。欲知真金。三法試之。謂燒打磨。行人亦爾。難可別識。若欲別之。亦須三驗。一則當與共事。共事不知。當與久處。久處不知。智慧觀察。今則借此意以驗邪正。謂如定中境相發時邪正難知者。當深入定心於彼境中不取不捨。但平等定住。若是善根之所發者。定力逾深善根彌發。若是魔所為。不久自壞。第二依本修治者。且如本修不淨觀禪。今則依本修不淨觀。若如是修。境界增明者則非偽也。若以本修治。漸漸壞滅者當知是邪也。第三智慧觀察者。觀所發相推驗根源。不見生處。深知空寂心不住著。邪當自滅。正當自現。如燒真金益其光色。若是偽金即當焦壞。此中真偽當知亦爾。定譬於磨。本治猶打。智慧觀察類之以燒。以此三驗邪正可得知也。
以是義故行者常應智慧觀察勿令此心墮於邪網當勤正念不取不著則能遠離是諸業障 第二對治中。言智慧觀察者。依自隨分所有覺慧。觀諸魔事察而治之。若不觀察則墮邪道。故云勿令墮於邪網。此是三種驗中第三智慧觀察也。言當勤正念不取不著者。總顯三中前之二法。以此大乘止門唯修理定更無別趣故。初定研。并依本修。更無別法。所以合說。但依本止門。不取不著者。邪不干正自然退散。若取著者則背正入邪。若不取著則因邪顯正。是故邪正之分要在著與不著。不著者無障不離。故云遠離是諸業障。如智度論云。除諸法實相其餘一切皆是魔事。偈云若分別憶想。即是魔羅網。不動不分別。是即為法印。此之謂也○第四簡偽異真中有二。初舉外內二定以別邪正。二若諸凡夫下對理事二定以明真偽。前中先明邪定。
應知外道所有三昧皆不離見愛我慢之心貪著世間名利恭敬故 謂我見我愛我慢之使常相應也。言貪著等者。內著邪定。外貪名利。又但一切禪定不能減損煩惱者皆不可據也○次明正定。
真如三昧者不住見相不住得相乃至出定亦無懈慢所有煩惱漸漸微薄 謂在定時而不味著。以亡心故不住見。以亡境故不住得。出定亦無恃定之慢。貪瞋癡漸薄。即是正定之相。故云真如乃至漸薄也○第二理事中先明理定。
若諸凡夫不習此三昧法得入如來種性無有是處 謂修大乘菩薩行者。要依此真如三昧。方入種性不退位中。除此更無能入之路。故云若諸凡夫乃至無有是處也。此中種性者。約位在十住已去不退位中辨也○次以修世間下明事定。
以修世間諸禪三昧多起味著依於我見繫屬二界與外道共若離善知識所護則起外道見故 謂四禪四空等世間諸定及不淨安般等但取境相定。皆名世間定也。以味著定境故。不離於我故。云與外道共。共者同得此事定故。以其共故。若得善友護助之力。或可得入佛法。若離善友。則入邪道。也○第五示利益者。後世利益無量無邊。現世利益略陳十種。於中二。先總標。後別解。
復次精勤專心修學此三昧者現世當得十種利益云何為十一者常為十方諸佛菩薩之所護念 別解中。初一善友攝護益。以修此真如三昧故。諸佛菩薩法應護念令得勇猛勝進不退也○次四離障益。於中初二離外惡緣障。
二者不為諸魔惡鬼所能恐怖三者不為九十五種外道鬼神之所惑亂 謂初離天魔現形。後離外道邪惑○次二離內惑業障。
四者遠離誹謗甚深之法重罪業障漸漸微薄五者滅一切疑諸惡覺觀 謂先離惡業。後滅惑障。業中離誹謗等不起新業也。重罪漸薄者。重業輕也○次五行成堅固。
六者於諸如來境界信得增長七者遠離憂悔於生死中勇猛不怯八者其心柔和捨於憍慢不為他人所惱九者雖未得定於一切時一切境界處則能減損煩惱不樂世間十者若得三昧不為外緣一切音聲之所驚動 一於理信增。二處染不怯。三不為緣壞。四無世滋味。五得深禪定。別修止門竟○第二修觀中有三。初明修觀意。次辨觀相。後唯除下結觀分齊。
復次若人唯修於止則心沈沒或起懈怠不樂眾善遠離大悲是故修觀 前中言不樂眾善。失自利也。遠離大悲。失利他也○第二辨觀相中有四。初法相觀。即治前失自利過。二如是當念下明大悲觀。即治前失利他過。三作是思惟下明大願觀。即成前大悲行。四以起如是下明精進觀。即成前自利行。就初中明四非常觀。
修習觀者當觀一切世間有為之法無得久停須臾變壞一切心行念念生滅以是故苦應觀過去所念諸法恍惚如夢應觀現在所念諸法猶如電光應觀未來所念諸法猶如於雲[1]歘爾而起 初無常觀。二一切心行下明苦觀。三應觀下明無我觀。於中過去無體難追。現在剎那不住。當來本無積聚。但緣集歘有。不從十方來故也。
應觀世間一切有身悉皆不淨種種穢污無一可樂 四應觀世間下明不淨觀。此四除於常等四倒。配釋可知。
如是當念一切眾生從無始時來皆因無明所熏習故令心生滅已受一切身心大苦現在即有無量逼迫未來所苦亦無分齊難捨難離而不覺知眾生如是甚為可愍 [1]悲觀中。先觀眾生三世重苦。次難捨下無心厭背故使苦無限也。後眾生如是下深發悲心也。
作是思惟即應勇猛立大誓願願令我心離分別故遍於十方修行一切諸善功德盡其未來以無量方便救拔一切苦惱眾生令得涅槃第一義樂 大願觀中因悲立願。初即願體。二遍於下明長時心。三以無量下明廣大心。四令得下明第一心也。
以起如是願故於一切時一切處所有眾善隨已堪能不捨修學心無懈怠唯除坐時專念於止 精進可見。
若餘一切悉當觀察應作不應作 上結中。順理應作。違理不應作故也。上來別修止觀竟○自下第三明雙運者。上來始習未淳。故動靜別修。今定慧修成。故能雙運。於中有三。初總標。次別辨。後總結。
若行若住若坐若臥若起皆應止觀俱行 別中有二。初約法明俱。後對障明俱前中二。初即止之觀。後即觀之止。
所謂雖念諸法自性不生而復即念因緣和合善惡之業苦樂等報不失不壞雖念因緣善惡業報而亦即念性不可得 前中言自性無生者。約非有義以明止也。業果不失者。約非無義以明觀也。此二不二故云即也。此順不動真際而建立諸法。良以非有即是非無故。能不捨止而修觀。次言雖念因緣即性不可得者。明即觀之止。此順不壞假名而說諸法實相。以非無即是非有故。能不捨觀而修止。此說時有前後。然在行心鎔融不二。不二之性即是實性。理味在此。宜可思之。
若修止者對治凡夫住著世間能捨二乘怯弱之見 第二對障中。初修止者治於二過。謂正治凡夫人法二執貪樂世間。兼治二乘執五陰法見苦[2]止怖。以止門無生除此等執也。
若修觀者對治二乘不起大悲狹劣心過遠離凡夫不修善根 次修觀者亦治二過。謂正治二乘狹劣之心。令普觀眾生起於大悲。兼治凡夫懈怠之心。令觀無常策修善行。
以是義故是止觀二門共相助成不相捨離若止觀不具則無能入菩提之道 第三結中言助成等者。如凡夫人。非不樂世間。無以勤修善行。約二乘人。非不怖生死無以起於大悲。是故二行不相離也。言若止觀不具不能入菩提道者。止觀相須。如鳥兩翼車之二輪。二輪不具則無運載之功。一翼若闕則無凌虛之勢。故云不具則不能入○自下第三明防退方法。於中有二。先明可退之人。後當知如來下明防退之法前中二。初標行劣。二以住於此下舉處釋成。
復次眾生初學是法欲求正信其心怯弱以住於此娑婆世界自畏不能常值諸佛親承供養懼謂信心難可成就意欲退者 以其內心既劣。外闕勝緣。信行難成故將退也○防退法中有二。初通舉聖意。後別引經證。前中二。初標聖善巧。二謂以專意下釋顯巧相。
當知如來有勝方便攝護信心謂以專意念佛因緣隨願得生他方佛土常見於佛永離惡道 引經證中二。先引經。後常見佛下釋經文。
如修多羅說若人專念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所修善根迴向願求生彼世界即得往生常見佛故終無有退若觀彼佛真如法身常勤修習畢竟得生住正定故 言若觀法身得畢竟往生等者。但往生之人約有三位。一如蓮華未開時信行未滿。未各不退。但以處無退緣故稱不退。二信位滿足已去。華開見佛。入十住位。得少分見法身。住正定位也。三者三賢位滿。入初地已去。證遍滿法身。生無邊佛土。如佛記龍樹菩薩等。住初地生淨土等也。此中畢竟等。是後二位也○第五勸修利益中有三。初總結前說。
已說修行信心分次說勸修利益分如是摩訶衍諸佛祕藏我已總說 二若有眾生下舉信謗損益。三當知過去下結勸修學。就信謗中二。初信受福勝。後其有眾生下明謗毀罪重。前中先約三慧總舉其益。
若有眾生欲於如來甚深境界得生正信遠離誹謗入大乘道當持此論思量修習究竟能至無上之道 後若人聞下。別顯三慧益相。於中初聞時益。
若人聞是法已不生怯弱當知此人定紹佛種必為諸佛之所授記 次假使有人下明思時益。
假使有人能化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眾生令行十善不如有人於一食頃正思此法過前功德不可為喻 後復次若人下明修行時益。於中三句。一時少德多。二假令下校量多相。三何以故下釋多所以。
復次若人受持此論觀察修行若一日一夜所有功德無量無邊不可得說假令十方一切諸佛各於無量無邊阿僧祇劫歎其功德亦不能盡何以故謂法性功德無有盡故此人功德亦復如是無有邊際 第二謗毀罪重中四句。
其有眾生於此論中毀謗不信所獲罪報經無量劫受大苦惱 一謗成罪重。
是故眾生但應仰信不應毀謗 二是故下誡勸止謗。
以深自害亦害他人斷絕一切三寶之種 三以深自害下釋罪重意。
以一切如來皆依此法得涅槃故一切菩薩因之修行入佛智故 四以一切如來下轉釋斷三寶之義。此中二句。初約果人依之得涅槃。後約因人依之得菩提。菩提涅槃即是法寶。佛僧可知。由毀謗乖此。故斷三實也。
當知過去菩薩已依此法得成淨信現在菩薩今依此法得成淨信未來菩薩當依此法得成淨信。是故眾生應勤修學 結勸中。三世菩薩同行此法。更無異路。故應勤修學也。正宗竟。
諸佛甚深廣大義我今隨順總持說迴此功德如法性普利一切眾生界 偈頌流通中。初二句。結上所說。於中上句結義。下句結文。後二句迴向利益。上句明德廣。[1]下辨遐霑也。
大乘起信論義記卷[2]下末(終)
校注
[0266005] 不分卷【甲】 [0267001] 簡【大】,揀【甲】 [0267002] 心【大】,王【甲】 [0267003] 不【大】,非【甲】 [0267004] 生【大】,〔-〕【甲】 [0268001] 文【大】,文亦【甲】 [0268002] 故【大】,〔-〕【甲】 [0268003] 捨【大】,相【甲】 [0268004] 為【大】,有【甲】 [0268005] 動【大】,〔-〕【甲】 [0268006] 所【大】,無明所【甲】 [0268007] 明【大】,明名【甲】 [0269001] 應【大】,應染【甲】 [0269002] 本【大】,根本【甲】 [0269003] 塵【大】,應【甲】 [0269004] 境【大】,境界【甲】 [0269005] 答【大】,第【甲】 [0270001] 卷四終【甲】 [0270002] 卷五首【甲】 [0270003] 法【大】,以【甲】 [0270004] 現【大】,〔-〕【甲】 [0271001] 增【大】,增其【甲】 [0272001] 起【大】,故【甲】 [0273001] 後明未相應行中【大】,〔-〕【甲】 [0273002] 未【大】,後明未【甲】 [0273003] 熏真【大】,真熏【甲】 [0273004] 大【大】,大義【甲】 [0274001] 識【大】,〔-〕【甲】 [0274002] 雖【大】,唯【甲】 [0274003] 覺【大】,〔-〕【甲】 [0274004] 但【大】,但云【甲】 [0275001] 所【大】,所能【甲】 [0276001] 重【大】,竟【甲】 [0276002] 下本終【大】,卷五【甲】 [0276003] 下末【大】,卷六【甲】 [0276004] 京【大】,唐京【甲】 [0276005] 二【大】,〔-〕【甲】 [0277001] 成【大】,以成【甲】 [0277002] 終【大】,終則顯【甲】 [0277003] 我【大】,華【甲】 [0277004] 藏【大】,〔-〕【甲】 [0277005] 緣【大】,〔-〕【甲】 [0278001] 也【大】,〔-〕【甲】 [0278002] 退【大】,退也【甲】 [0278003] 結【大】,結成【甲】 [0278004] 初【大】,言【甲】 [0279001] 教【大】,發【甲】 [0279002] 他【大】,他行【甲】 [0279003] 明【大】,次明【甲】 [0279004] 其【大】,〔-〕【甲】 [0280001] 辨【大】,〔-〕【甲】 [0281001] 惑無【大】,無惑【甲】 [0281002] 卷六終【甲】 [0281003] 卷七首【甲】 [0282001] 凶【大】,以【甲】 [0282002] 於【大】,〔-〕【甲】 [0282003] 廢【大】,發【甲】 [0282004] 說【大】,諸【甲】 [0282005] 然【大】,然此【甲】 [0283001] 右【大】,左【甲】 [0283002] 左【大】,右【甲】 [0283003] 次【大】,次以右脚置左髀上次【甲】 [0283004] 謂【大】,詐【甲】 [0283005] 靜【大】,靜威【甲】 [0283006] 之【大】,心者【甲】 [0283007] 動【大】,勞【甲】 [0283008] 便【大】,更【甲】 [0284001] 埠場【大】*,堆惕【甲】* [0284002] 大【大】,〔-〕【甲】 [0285001] 歘【大】*,忽【甲】* [0286001] 悲【大】,大悲【甲】 [0286002] 止【大】,生【甲】 [0287001] 下【大】,下句【甲】 [0287002] 下末【大】,七【甲】【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44 冊 No. 1846 大乘起信論義記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19-09-12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大正新脩大藏經》所編輯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
【其他事項】詳細說明請參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