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頂尊勝陀羅尼經疏并釋真言義卷下
夫群迷不一,識性萬差,各隨封滯之門,不遇正真之路,故使沈淪苦海,勝福無以得主;履霜堅氷,積禍因茲不滅。遂乃文殊感激波利,却取於此經,震境願成,海內咸聞,而翳賴先王至聖翻譯暉於丹墀,𩀟記勝幢福乃資於皇都。其佛頂尊勝者,蓋是祕密陀羅尼藏之流出也。五天盛學,此地近傳,百千瑜伽,三密觀智,內證外護,神力加持,一一修行,從師指授,契印儀軌,灌頂法門,祈願各殊,內外護摩,亦依五輪,所謂地水火風空也。求四種事速疾成就,所謂北白息災,東黃增益,南黑降伏,西赤敬愛,滅生死苦,證大菩提,不歷僧祇,獲成就法。十種佛頂中,此之一也。故佛頂經云十種者,所謂金輪、辨事、遍照、白傘、光聚、摧碎、高、佛頂、尊勝等矣。惟巨唐大曆十載寶應元聖文武皇帝,宣慈育物,氣穆時和,諷誦真言,須流國界,故使昏昏迷類皆蒙金偈之因,蠢蠢凡愚竝獲總持之句。崇才寡識淺,以管窺天,輒翻梵偈之文,以著唐言之釋,其間微言密意功用不測,自古不翻,則非愚之所能述,敢不𨷂疑爾?
釋此真言,十門科判:第一歸敬尊德門,第二章表法身門,第三淨除惡趣門,第四善明灌頂門,第五神力加持門,第六壽命增長門,第七定慧相應門,第八金剛供養門,第九普證清淨門,第十成就涅槃門。
第一歸敬尊德門
爾時,世尊知帝釋意之所念,樂聞佛說是陀羅尼法,即說呪曰者。
述曰:此大節第四、佛答深詞也。於中有二:初佛知心念,二正答呪詞。此之初也,於中言陀羅尼。
曩謨
唐云歸命也。解曰:歸命者稽首之稱,稽者至也,首者頭也。世尊敬禮也,以頭至地,故云稽首。通三業敬,意顯福田摧我慢故,敬跪之極令物生善故。又曩謨者,敬禮之名。歸命者,依投義,歸還本源,依令證實。
婆誐縛帝
唐言世尊也。世尊者,十號之中一稱名也。菩薩圍繞,天人敬仰,世間無比,故號尊也。能對治世,故云世尊矣。次出體者,此三業禮,身語二業,色聲二處,二界所攝。意業禮者,行蘊法處,法界小分為性。亦通後得智,五蘊為性,定道無表亦此攝故。虔恭曰敬,軌儀稱禮,總以二十二法,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并意為性。言遍行五者,即作意、觸、受、想、思為五也。言別境五者,即欲、勝解、念、定、慧為五也。善有十一者、即信、精進、慚、愧、無貪、無瞋、無癡、輕安、不放逸、捨、不害為十一也。又三業禮者,意顯大師有天眼,故身業禮,以可見故;若在暗處,以語業禮,以可聞故;若眼耳俱失,以意業禮,不能聞見故。又三輪為因故,身業禮者,神境輪為因;語業禮者,教誡輪為因;意業禮者,記心輪為因。故《涅槃經》云:「諸佛所師所謂法也,以法常故,諸佛亦常。」常者,法則真如涅槃體矣。菩薩能歸修證斷惑,佛亦所歸依,即是持業釋也。且如凡夫地前菩薩,三業皆是有漏;若登地上菩薩,七地已前,本質身語唯是有漏,若後得智變起色聲,即無漏性;若八地以上菩薩,本質亦唯有漏,以第八識由有漏故,所變相分非無漏攝,若影像色聲,第六識聚唯無漏故,變身語亦唯無漏。若真言行人,修持三密,覺悟一心,歸赴本源,依命修證,速疾承事一切如來,捨身奉獻。初禮東方阿閦佛,全身委地以心禮,金剛合掌舒頂上,由此真言身印故,即得圓滿菩提心。次應敬禮南方寶生佛,為奉灌頂供養故,金剛合掌下當心,以額著地,為獻此身妙請故,不久當為三界主,為求供養轉法輪。次應敬禮西方無量壽佛,金剛合掌置頂上,以口著地奉其身,由獻此身誠請故,當同救世轉法輪。後當敬禮北方不空成就,為求供養羯磨故,則金剛合掌當心上,用頂著地而奉獻,由是獻身方便故,便能示現種種身。又此四方禮,當方皆有真言契印,於瑜伽阿闍梨處,學習應悉周備也。
怛𡃤路枳也
唐云三世,亦云三界也。解曰:三世者,三時分位假立其名,念念遷流對冶為世。三界者,界別不同即有三界,欲、色、無色,九有情居,欲禪四空趣生有異,受報差別麁細不同,唯佛特尊,故超三界,世相輪轉生滅不停,體若虛空,寧居幻境?
鉢囉底尾始瑟吒野
唐言最殊勝也。解曰:三賢十聖分位修因,德行未圓不名最勝,唯佛上上無比特尊,因果具圓故名最殊勝。
沒馱野
唐云大覺也。解曰:佛者覺也。我法既空名曰大也。聲聞自覺,菩薩覺他,諸佛覺圓,名曰大覺。又此真言體成法界,無所不遍故名大覺。問:「大覺廣遍唯佛窮源,凡何得知與佛齊證?」答:「凡聖名別,心色不殊,以妄隔情,即生二見。今從意密,諦觀瑜伽,本尊真如,無生無滅,從覺向覺,不間修持,一念相應,凡聖同也。」
婆誐縛帝
唐云世尊也。解曰:世尊者,具足稱言六種義自在熾盛與端嚴等。又薄伽云破。嚩帝云人。如人接戰,善解軍謀,對敵無遺,故云能破。是故降伏四魔,具大勢力,坐菩提樹,名婆誐縛帝也。
第二章表法身門
怛儞也他
唐云所謂之義,亦云即說之義也。
唵
唐云三身義,亦云一切法不生,亦云無見頂相也。解曰:唵字者,祕密不可翻也,以聲明意連帶解釋,有三身義:一、阿聲,一切法不生;二、鄔聲,流注分別;三、麼聲,慈化等義。又云空義,此三聲連合,故曰唵也。所謂一切法不生者本是法身,所謂分別者報身也,慈者化身義也,故云無見頂相義也。又三身義者,如《金光明》說:「一者化身,二者應身,三者法身也。」《佛地論》說:「法性之身,體常不變,非假所立,非如餘身合集所成,大功德法之處依止故。十力四無畏等名為法性身,體依聚義,總說名身。法性即身,持業釋也。」報身者,明受用身,能令他受用種種大法樂故。《成唯識》說:「自受用身,將自受用廣大法樂。他受用身,為十地眾現通說法,決眾疑網令他受用。其化身者,利樂眾生,示現種種變化事故,轉換舊形變無現有,化化多異,神境勝化,名為變化事也。」又解:修行願滿不待時處,隨眾生類現五趣身,是名化身。又永斷惑障能現應身,業障淨故能現法身。依空出電、依電出光,依法身故出應身,依應身故出化身。問:「三身既然,土義如何?」答:「法性土者,非色所攝,不可說其形量大小,然依事相無量無邊,譬如虛空遍一切處。」其報土之中又分二土:自受用土者,十地菩薩生大自在天宮,有十種果相,現大寶蓮華座,周圍如千阿僧祇百千萬三千大千世界塵數量出,第十地菩薩坐登正覺。既成佛土,眾生莊嚴,隨法性土量亦無邊。其受用土量亦無邊,其受用土,隨十地菩薩所安而現大小,初地菩薩坐百葉蓮華,悟百法明門,百佛剎土王一佛國土三千世界。二地菩薩坐千葉蓮華,乃至十地見佛極大數微塵數蓮華登坐。其他受用土處所不定,或在色界淨居天上,或在西方無邊等處。又法性土,一切如來同所證故,體無差別;自受用土,雖一切佛各變不同,而皆無邊不相障礙;餘二佛土,隨諸如來所化有情,同時同處,各變為土,形狀相似不相障礙,轉為增長緣,令所化生自識變現。謂於一土有一佛,為現神通,說法饒益,如此土眾生,宜聞釋迦、彌陀之化,即共變之。為諸有情無始時來更相繫屬,或多屬一,或一屬多,是故真言行者,唵字加持深入瑜伽,齊修三密,即等多身,名毘盧遮那三身義也。又解:唵字者是灌頂義,如剎利澆頭王,欲登王位,取四大海水,香華七寶嚴飾灌頂,方號澆頭王。今此佛頂是一切如來灌頂之法,含無量義,一切鬼神龍天梵王帝釋聞者咸悉歸依,離諸災難,皆發善心,樂聞正法。問曰:「陀羅尼密句自古不翻,何得今云有此解釋?」答曰:「梵音微妙,通語極寬,欲界色天,龍神八部,閻浮北欝眷屬等洲,異類天仙聞皆領會遞互相資,有漏諸天倍生歡喜,如翻此句雜語誦持,局在一方;諸天領悟,以茲佛勅密化群迷,攝受加持專心梵誦,今但翻義句令物生解,誦持梵語不可輒移,謂此真言法爾成就第一義諦,仰生深信勿譯異音,猶如日輪唯假光明,而取照用,不可駐暗,專心領視也。」
第三淨除惡趣門
尾戍馱野
唐云清淨也。解曰:淨除者,迷因二障苦果無窮,持此真言者深依必遣。
娑麼三滿多縛婆娑
唐言普遍照曜也。
娑頗羅拏
唐言舒遍也。解曰:唵字加持已,淨除二障煩惱所知,神力光明照曜舒遍,根本後得緣俗緣真,六趣稠林一切皆照。只為有情業重不遇真言,流浪三途不聞斯句,因麁果重出路無由,若得真言阿闍梨教,照曜舒遍,必淨苦源。又解:舒遍者,以此陀羅尼光無有障礙,觸斯光者皆得淨除。若有先亡所在之處淨土一把,誦此真言二十一遍,散其亡者人身骨之體,即得離苦。具如下疏文解。平等照曜染淨不差,名言性空空何可得?照曜光發愚冥皆除,剎土現身所作無滯。
誐底誐賀曩
唐言其義甚深,亦云六趣稠林也。解曰:甚深有二也。一者理甚深,所謂佛頂真言;二者事甚深,所謂六趣稠林,染淨因果,漏無漏殊,真俗二深,唯佛窮備。言六趣稠林者,一是人趣,居四天下,南瞻部洲三邊各二千踰繕那,南邊三百踰繕那半;北俱盧洲四面各二千;東弗毘提洲三邊各二千,東邊三百五十;西拘耶尼洲經二千五百由旬,周圍此三倍。天趣所居,欲界地居共有六天,色界十八天,無色四天,身異想異。翻此身想差別不同,如《起世》、《俱舍》。修羅趣者,有其三別:一、天趣形;二、鬼形;三、畜趣形。雖是一,異熟報差,貧富傲慢猛利劣弱一一不同,如《起世》,畜趣差別,多分身橫,住無上方水陸空等。餓鬼趣者,宿因慳貪憙盜他物,心多怯弱,形瘦貌醜,身心輕躁,故名餓鬼。地獄者,此下過二萬踰繕那有阿鼻旨,深廣同前。餘七地獄在無間上,一一各有四增,煻煨、糞屎、刀刃、烈河等。八寒地獄,如其次第繞四洲輪圍山外,極冥黑暗,若謗賢聖招如是苦。諸餘孤露地獄別業招者,或近江河山間曠野,或在地下。十六別處各有異名,迷因起業感此稠林。事理未明,不能離縛,諸佛觀智速疾真言,六趣稠林淨除皆盡也。
娑嚩婆嚩尾秫弟
唐云自然清淨也。解曰:瑜伽普照,事理分明,習氣永除,自然清淨也。
第四善明灌頂門
阿鼻詵左𤚥
唐云引灌頂我也。解曰:所謂灌頂者,有其五種:一、光明灌頂,謂諸佛菩薩放光加持。二者甘露灌頂,謂以部主真言加持香水。三者種子灌頂,謂部主真言想布字門遍身分。四者智印灌頂,謂部主所執契印加持。五者句義灌頂,謂部尊真言及思中義運用加持。若初修道入真言門,先訪師主大阿闍梨,建立道場求灌頂法,入修三密願證瑜伽。猶如世間輪王太子,欲紹王位以承國祚,用七寶瓶盛四大海水,澆頭灌頂方承王位。如是真教入祕密門,同彼軌儀故號佛子,十方佛會五智成身。從灌頂為初聞瑜伽教,若先發心東方成就金剛智,創見道時超三賢位,名出到菩提。南方成就寶印智,修證十地平等功德,名灌頂位。西方成就蓮華智,轉妙法輪恒住觀察,名無量壽。北方成就業用智,住現化身大圓所作,總名灌頂相也。
素誐多
唐云善逝。解曰:善逝者,十號之中一名稱也,能引眾生皆歸淨土,故名善逝也。
嚩囉嚩左曩
唐云殊勝教也。解曰:三乘之外別顯總持,顯密不同,故曰殊勝也。
阿蜜㗚多鼻曬罽
唐云甘露灌頂,亦稱云不死句。不死句者,解脫法身也。解曰:藥中最上者無過甘露,著毒之者服乃必除。闡提不信,謗法尤深,灌頂加持定當不死,以真言甘露塵累清淨,執遣界空名為解脫,離縛得脫即顯法身,悲智雙修名不死句也。又解:天降甘雨草木生芽,灌頂潤身亦成證也。
阿賀羅阿賀羅
唐云唯願攝授唯願攝授。又云遍攘災難脫諸苦惱也。解曰:重言攝受者,至誠發願懇切之辭。為是真言行者持誦策懃,祈願加持速云攝受。諸佛慈念,救護攘災得脫苦因,名攘災也。又解:凡夫二念真妄參差,念誦持心功微力淺;若本尊攝受,得入瑜伽,二心恬然,名曰攘災攝授也。
阿慾散馱囉抳
唐云堅住持壽命。解曰:諸佛既以攝受壽命,即是住持。又解:報力住持唯是第八,諸佛攝受乃得延齡。又解:持此真言延命增壽,不被諸魔奪其命根,如善住天子受持之力,其命轉增遠記菩提成無上果。
第五神力加持門
戍馱野戍馱野誐誐曩尾秫第
唐云如虛空清淨也。解曰:詳觀此意,法諭雙彰,二因滌除淨若空界,賢聖分位修證不同,唯有佛身如虛空淨。又解:一切諸法體性空寂,諸佛妙智依空而轉,所有建立及不建立,空與不空智相常住猶如虛空,然此虛空體虛非實,唯有妙智功用不窮,故假諭云虛空清淨也。
烏瑟抳灑
唐云佛頂。解曰:如敘釋也。
尾惹野尾秫弟
唐云最勝清淨也。解曰:虛空寬廣,體喻法身。佛頂最高,名為報應。
娑賀娑羅囉濕茗
唐云千光明。解曰:千光明者諭化身,准此顯句釋三身。密字之中,先以廣辨,若以虛空清淨持業釋,云佛即虛空,謬之甚也。
散祖儞帝
唐云驚覺。解曰:既蒙光觸驚覺身心,懇切歸依有此來意。又解:光從頂發遍照剎塵,其光却收還入佛頂,發起行者,持誦心開光觸有緣,故云驚覺也。
薩嚩怛他誐多地瑟奼曩地瑟恥多
唐云一切如來神力加持。解曰:一切諸佛神力難思,潛護加持必獲成就,覺性菩提四智心品,覺相如幻恒觀月輪,以菩提心大悲方便示教利喜,驚覺有情,名神力加持也。
母捺㘑
唐云契印。解曰:契印者,諸佛如來契約印信,契即是發,印即是驗,所謂身印百千威儀,語印無量真言,心印塵沙觀智,一一指歸全剛祕決,於阿闍梨伏膺受訓,當自明了之。
嚩[A1]日囉迦野僧賀多曩尾秫弟
唐云金剛鉤鎖身清淨也。解曰:凡夫不防,多有漏失,縱有少慎不出二乘,豈同殊勝祕密真言?若受得金剛鉤鎖契印而有妄失,豈不堅固耶?故身清淨猶若金剛,鉤鎖永牢而無有失。又解:欲令有情具無礙智,於空不滯、於有體虛,以五智相屈曲如鉤,能鉤眾生出牢有海,能鉤聖智入眾生心。若有菩薩作佛事時,布身鉤鎖,及持此鉤印,鉤於十方界諸佛菩薩,如風疾至,加持此身即成鉤鎖也。
薩嚩嚩囉拏尾秫弟
唐云一切障清淨。解曰:一切障清淨者,二障因緣輪迴不息,受諸逼迫,累業難除,今遇加持真言清淨神力,能護苦報自消。又解:佛頂真言能除三惡,自性無染,如摩尼珠雖處污泥而不受染,所求皆遂成就無疑。又解:內外觀察,心色一如,障體幻空,緣生非有,亦謂聲聞欣寂,外道惡求執有執無各生異見,唯有真言菩薩,智慧善巧建立種種微妙相,用入佛境界,得佛加持,於百千三昧出入無礙,不動不沒入眾生界教化無盡,而其身心不著不礙無有間斷,即於此生滿足佛地,一切障礙皆得清淨也。
第六壽命增長門
鉢囉底𩕳𮧬多野阿欲秫弟
唐云壽命皆得清淨也。解曰:真言力大,持即報深,壽命延長故得清淨。又解:命欲將終還得增壽,縱生惡處惡滅善增。如《大悲經》云:「說所生惡處有十五種:一者不被飢餓困苦死,二者不被囚禁楚杖死,三者不被怨家酬對死,四者不被軍陳相殺死,五者不為虎狼殘害死,六者不為毒蛇蝎所中死,七者不為水火焚漂死,八者不為毒藥所中死,九者不為毒害迷心死,十者不為狂亂失念死,十一者不為山岸墜落死,十二者不為惡人厭魅死,十三者不為邪神惡鬼得便死,十四者不為惡病纏身死,十五者不為非分自害死。復得十五種善報:一者所生之處常逢善王,二者常生善國,三者常值好時,四者常逢善友,五者身根清淨,六者道心純熟,七者不犯禁戒,八者所有眷屬恩義和順,九者資具衣食具足,十者恒得他人扶接,十一者所有財寶無人劫奪,十二者意欲所求皆得稱遂,十三者善神衛護,十四者所生之處見佛聞法,十五者所聞正法悟甚深義。」命欲將終生惡處等,以慈持念,其壽轉增,惡境消滅。又妄念欲生、善念欲滅,是人臨終識性昏昧,被魔所惑也。而以陀羅尼力,忽得迴識也。
三摩耶地瑟恥帝
唐云誓願加持也。解曰:誓願加持者,勸發進修普願成佛,轉凡成聖,故名誓願加持。又解:真言行者修瑜伽時,無散動時,密念誦時,寂靜證得時,布金剛壇上正諦觀時,如來誓願潛護加持也。
麼抳麼抳
唐云世寶,亦云法寶也。解曰:世寶者,福德之因。法寶者,智慧之果。由福因故進修萬行,由智慧故得大涅槃。又解:重言麼抳麼抳者,唐云心意。第八識能含藏故,名曰心也;第七識染污故,名曰意也,今遇諸佛灌頂加持,妙觀平等現前鏡智,棄染有漏無漏,劣心不生等遍虛空,故重呼之也,故云世寶法寶也。
第七定慧相應門
怛闥多部多句致跛哩秫弟
唐云遍淨也。又云真實,即是遍滿清淨也。解曰:人天福行皆有限量,雜業為因,皆招虛幻,豈同密教神力加持真實,普緣皆遍清淨也。又解:怛闥者,如如也,二心不生分別情息,真言智證名相皆如,心如色如,故重呼之也。又解:真實遍滿清淨者,此明心之實性非內非外,隨薰習力似內外現,即迷心外執緣生法,妄成遍計空華夢等,如觀銅體不遍鏡外之像,以鏡外無像不可執其實有,以心之實性不礙緣生智鑒照然,故云遍滿清淨也。問曰:「體自如如,云何妄想?」答曰:「匠成於器而非匠名,而器不能自成,必有為器主,匠雖非器,豈無為匠之功?成於器,功歸於匠,妄心既謝,還歸清淨也。」
尾娑普吒沒地秫弟
唐云顯現智慧也。解曰:無明殼破,業累消亡,真實普緣,智慧顯現。又解:如蓮華開,如萌芽發,既除我法,覺夢知虛,實相朗然,即智慧顯現也。
惹野惹野尾惹野尾惹野
唐云最勝最勝。即是殊勝,即是真俗二諦法門也。解曰:重言最勝最勝者,前云顯現即是真如也。此明二門,根本智、後得智。為後得達俗、根本證真,自利利他,故言最勝。又解:真言行者修此觀門,事理加持故言最勝。緣此佛頂,能摧四魔得免諸災,故言最勝。如經所說「却後七日必當命終」,應生不生、應死不死,即蘊死二魔現成超也。修持不間,魔境不侵、煩惱頓除,復超後二也。
娑麼囉娑麼囉
唐云念持定慧相應也。解曰:念者明記為性,持者不失為義。念持定慧與理相應,專注瑜伽心一境性,定以動搖,慧以拔離,浮沈平等不著有無,本尊常照持念增修,定慧相應故呼之也。又解:二乘樂寂壓離五塵,真言瑜伽智用無礙,於色常為佛色不礙有為,於心常為佛心不住無念,故定慧相應也。
第八金剛供養門
薩嚩沒馱地瑟恥多秫弟
唐云一切諸佛加持清淨也。解曰:一切諸佛者,是十方諸佛也。為修瑜伽觀行三密齊修,念誦功成身心清淨,諸佛歡喜雲集道場,摩頂此人,故曰加持也。
嚩日㘑
唐云金剛也。解曰:三乘行位,顯教具明五種菩提,彼以聊簡。今此明者,最上菩提,萬德之源、眾行之本,性相清淨,圓滿月輪,堅若金剛,永無退轉。謂此真言加持有情,無礙神用起大悲心入一切智,名金剛菩提也。
嚩[A2]日囉蘖陛
唐云金剛藏也。解曰:金剛藏者,此是金剛頂瑜伽教也。謂從初發心精懃不退,積集萬行所證菩提,諸佛加持慈悲護念,事理堅密成金剛藏也。所謂金剛戒、金剛定、金剛慧、金剛鉤、金剛索、金剛鏁、金剛鈴、金剛杵,一一金剛塵沙供具,金剛香雲、華鬘、歌舞等,金剛無間、金剛解脫,登金剛座,成金剛菩提,總成金剛藏。以此真言加持有情令最堅牢,故名不壞堅固密藏也。
嚩曰囕婆嚩都
唐云願成如金剛也。解曰:真言念誦發起悉地,志誠希願菩提如金剛藏,前念後念一一金剛,我及有情皆願成就也。
麼麼
唐云是我之義也。解曰:若自誦持,自稱名字;若為他人誦,稱彼人名字。為一切諸法皆從想生,念想連持稱名不間,一一獲福自利利他,故稱名字也。
第九普證清淨門
薩嚩薩怛嚩難左迦野尾秫弟
唐云一切有情身得清淨也。解曰:前稱名字念誦加持自利利他,悲智成就,相承便有此文來,一切有情願皆清淨也。
薩嚩誐底跛哩秫弟
唐云一切趣皆清淨也。解曰:一切有情身既清淨,即正報圓滿自利也。
薩嚩怛他誐多三麼濕嚩娑地瑟恥帝
唐云一切如來安慰令得加持也。解曰:持誦稱名意願極廣,非但要身清淨,亦願六趣悉皆清淨,若無外護而相攝授,云何自身能得成就?是以,諸佛一切如來同共加持,方有覆護,如人怖畏假勢乃安。亦如善住空中聞聲驚怖當來,具申帝釋,帝釋速往轉問世尊,佛以慈悲冥加法力,真言持誦諸苦悉除也。
沒地野沒地野
唐云所覺所覺也。解曰:重云所覺所覺者,覺我覺法,我法二執也。凡夫淪溺不覺不知,於法有迷、於我不了,惛惛造業受苦無窮。菩薩修行方悟所覺,有不著於有、無不著於無,所覺之法得其本源,所覺之心不執我法,重言所覺意在如斯。又解:所覺者有其二種,一者明燈、二者眾色。所覺明燈既能破暗,所覺眾色因此得彰。亦知我法如幻如空,所覺真如能遍能廣矣。
冐馱野冐馱野。
唐云能令覺悟。能令有情速得覺悟也。解曰:重呼能令覺悟者,此有二種:一者能覺事陀羅尼,二者能覺理陀羅尼。所言事者,俗諦軌儀;所言理者,實相真諦。事則百千儀軌,理則一道真如。以此二法事理圓融覺悟悉通,名重呼也。事之與理,依主、持業釋也(云云)。
三滿多跛理秫弟
唐云普遍清淨也。解曰:普遍清淨者,根本後得智,事理互緣,自利利他,普皆清淨。又解:真言三昧令心等持,心境兩亡能所俱息,聲聞執境,緣覺捨心,不了所緣,即生二妄。若悟總持,修瑜伽觀,俱遣其執,妄緣永斷,所執不生,了本還源,是法平等,菩提煩惱、生死涅槃,無始已來體本清淨,無縛無解由若虛空。持誦真言,普皆清淨也。
薩嚩怛他誐多地瑟𡛥曩地瑟恥多
唐云一切如來神力所持也。解曰:演釋同前不異,所以不再釋也。
摩訶母捺㘑
唐云即大印也。解曰:所謂大印,由入毘盧遮那曼荼羅受灌頂已,從師受得本尊瑜伽三摩地五智契印,相應身心,則同即大毘盧舍那佛身及大菩薩身,能現八相成道,名大印也。
第十成就涅槃門
娑嚩賀
又密句不譯,唐亦說云吉祥句也。
佛頂尊勝大心真言曰:
唵阿密哩多鉢羅陛微布擇蘖陛鉢羅菩提摩訶蘖陛都魯都魯娑嚩賀
尊勝小心真言曰:
唵阿密里多諦惹縛底娑嚩賀。
尊勝心中心真言曰:
唵薩婆悉底鷄輸陀尼娑嚩賀
興善寺大廣智三藏和尚以義解曰:「娑嚩賀者,是涅槃義,所謂四種涅槃,敵對顯句。言四種涅槃,一者有餘依涅槃,二者無餘依涅槃,三者無住處涅槃,四者自性清淨涅槃,是為四種涅槃也。標釋令知少分,若字一字密句解釋,皆實相勝義,般若波羅蜜義,無量三摩地門相應,仍總釋一切世間一切佛法,具三身功德四智菩提故。所謂大圓鏡智、平等、妙觀、成所作智等綣誦憶持,及塵影霑身皆得滅罪,延壽增福不墮惡趣,獲得人天淨妙佛剎。若依法則受持念誦,一切災禍皆得消除,所求世間果報亦成就,證無上菩提。」又解:我誦此一切如來[1]心心所持大印,印我身心,所有罪障皆得消滅。如是智印,由如智火一發之後草木俱焚,觸斯光者罪無不滅。如經所說,罪從心生,還從心滅,火從木生,還從木滅。持誦功力福智無邊悉地皆成,名為娑嚩賀矣。《地持論》云:「有四種陀羅尼者,一、法;二、義;三、忍;四、呪也。言法者,文句中攝無量法。言義者,教所詮義,於一義中攝無量義也。言忍者,證忍真俗智也,以能證忍一切真俗也。言呪者,述也,密語之言。」《大智度論》云:「如來有三種密,一、身密;二、口密;三、意密。言身密者,或見如金,或見如銀,或見如雜寶色,或見長三尺,或見長丈六,或見長一里,或見長十里,或見百里,或見千里,或見萬億,或見無邊虛空身,或見百千契印,名為身密。言口密者,所出音聲,或大或小,或一念廣開,或多聞遍滿虛空,盡法界四生六趣一時普聞,是名曰口密百千陀羅尼也。言意密者,唯佛與佛乃能知之百千三摩地。」今此陀羅尼者,即是如來密意中說,為攝多功德故,所以除災却障也。又解:陀羅尼略有三門分別:一、名義;二、體性;三、問答。陀羅尼翻為總持,總持有其四種:一、法;二、義;三、呪;四、忍,忍亦名聞。法者為名,義者為理,呪者為詞,忍者為智。初三當體得名,由持法持義持呪故也;後一若當體得名,忍即是慧,為無生忍,般若為體,若云聞者方便得名,因聞故得。第二體性者,上古諸師三皆不同,一、以定為體故,《智度論》云:「由禪定力故得大智慧。」二、云以念為體,故《智度論》云:「由念力故得命不失。」三、以慧為體,故《智度論》云:「在菩薩心中名為般若,在妄人心中名陀羅尼。」真諦三藏云:「以慧為體,其[2]聞取捨,如理應思。」第三問答者,問:「此陀羅尼品類有幾?」答:「依《莊嚴論》,有其三意:一、報得,由先世業力得故。二、習得,由現在聞持力故。三、修得,由依定力故。」問:「此陀羅尼有何業因?」答:「持法為立聞,持義為釋相,持呪為除障,持忍為入理。持法成法無礙,持義成義無礙,持呪成詞無礙,持忍成樂說無礙。」問:「此陀羅尼具幾因緣?」答:「《地持論》云:『具四功德乃能得之。一、不習愛欲,多欲心惛故不習愛欲。二、不嫉彼勝,嫉有其二種,嫉貴則賤,嫉富則貧,嫉智則愚,愚則無智。三、等施無悔,施食得辨,施法得智云云。四、樂法深厚。』《地持論》云:『持法義之陀羅尼菩薩,度初僧祇,入淨心地,得因此法義修習三昧;因發善願,得後辭忍二陀羅尼。』諸餘問答,如《玄樞》述。」
爾時佛告帝釋:「此呪名淨除一切惡道佛頂尊勝陀羅尼,能除一切罪業等障,能破一切穢惡道苦」者。
述曰:第五重顯神功也。此大節中有八段經文:第一顯名示德,第二多佛受持,第三如來智印,第四能破三途,第五救生死難,第六轉報受樂,第七滅惡業苦,第八標功總結。是即第一顯名示德,文中有其三意:一、標名;二、除障;三、壞苦,此即總顯陀羅尼威也。
「天帝!此陀羅尼,八十八殑伽沙俱低百千諸佛同共宣說,隨喜受持」者。
述曰:第二、多佛受持。言殑伽者,是河神名,依《俱舍》說,略而論之。從贍部洲北度九重黑山,北有大雪山,高二十五由旬,積雪所成故名雪山。雪山直北復有香醉山,山高五十由旬,眾生聞香惛醉,故名香醉山也。《立世阿毘曇論》云:「有七種畜生王於中止住。」香山南雪山北有阿耨達池,縱廣正等五十踰繕那,八功德水遍滿其中。云何名八功德水?一者輕,二、清,三、濡,四、冷,五、香,六、美,七、飲時不損喉,八者腹不成病。其水有此八功德故,故名八功德水,亦云最勝也。自非得道之人,餘者不得到此池中。池中有大龍王,名曰阿那婆達多龍王,止住其中,此云無熱惱池也。《大智度論》云:「是七地菩薩也。」《俱舍論》云:「此池四面流出四種大河:一者殑伽河,二者信度河,三者博叉河,四者徙多河。初殑伽河者,從池東面有金象口流出。二者信度河者,從池南面有銀牛口流出。三者博叉河,從池西面有吠瑠璃馬口流出。四者徙多河,從池北面有頗胝迦師子口流出。其四面水各右繞其池一匝,當面入海。」真諦三藏云:「此四大河初出口如肘,方一由旬,滿中細沙與水同流,凡夫二乘不知其數、慧知其量,諸佛菩薩乃知其數。」大唐三藏云:「多舉殑河諭者,有其五義:一者由砂多;二者由世人共為福水,入中洗浴滅罪生天;三者雖經劫不壞名字常在;四者佛常近其側宣說妙法;五者眾人共委知。是故經中多引為諭。」故言殑伽河也。言俱低者,是西方之數也。《俱舍論》云:「有六十大數是也。」今略述之,論云「始無初故名為一,從一至十為十,十十為百,十百為千,十千為萬,十萬為洛叉,十洛叉為度洛叉,十度洛叉為一俱低,此是西方大數名,無量諸佛同共宣說,隨喜受持。」
「如來大智印印之,為破一切眾生穢惡道義故」者。
述曰:第三、如來智印。此彰決定之德。
「為破一切地獄、畜生、閻羅王界眾生得解脫故」者。
述曰:第四、能破三途。文中有其三意:一、破地獄,二、破閻羅王界,三、破畜生。閻摩路伽者,準《樓炭經》述,此閻浮提下有閻羅王大城,縱廣正等二十四萬里,有七重城壁、七重行樹,門戶堂殿皆以七寶莊嚴。其閻羅王每日三度受苦,時於其中有大猛火柱赫奕自然化出,王即恐怖悶絕躃地,獄卒羅剎以鉗開口,灌以洋銅,五臟燋爛。如是日夜三時受罪,餘時依法治罰罪人。死至彼王前,五度勘問,問已訖方始受苦。言此陀羅尼悉能破故,等皆解脫。
「臨急苦難、墮生死海中眾生得解脫故」者。
述曰:第五、救生死難。《俱舍論》云:「生死者,譬之於海。由彼眾生沈溺於中,是故如海。」
「短命薄福無救護眾生」者。
述曰:第六、轉報受樂,言此陀羅尼能轉現世之苦。
「樂造雜染惡業眾生故說」者。
述曰:第七、滅惡業苦也。
「又此陀羅尼於贍部洲任持力故,能令地獄惡道眾生、種種流轉生死薄福眾生、不信善惡業失正道眾生等,得解脫義故」
述曰:第八、標功總結。上來雖有八段不同,總是第五重顯神功竟。
佛告天帝:「我說此陀羅尼付囑於汝,汝當授與善住天子」者。
述曰:第六、專念授與。此大節中有五段經文:第一付囑傳授,第二重誡令持,第三廣傳瞻部,第四宣示諸天,第五慇懃付囑。此第一付囑傳授,文中有二意:初付囑天帝,後付囑善住。
「復當受持、讀誦、思惟、愛樂、憶念、供養」者。
述曰:此第二、重誡令持,勅令修學。有其六意:一、受持,二、讀誦,三、思惟,四、愛樂,五、憶念,六、供養。受是從他聞,持是自力讀誦書寫,齊一繫心名為思惟,不捨戀著名之為愛樂,在心不忘名之為憶念,此五種能具五相,應消息之。言供養者,依《地持論》說,有其三種:一者財供養,二者恭敬供養,三者行供養也。
「於瞻部洲一切眾生,廣為宣說此陀羅尼」者。
述曰:第三、廣傳瞻部。
「亦為一切諸天子故說。此陀羅尼印付囑於汝」者。
述曰:第四、宣示諸天。
「天帝!汝當善持守護!勿令[A3]忘失」者。
述曰:第五、慇懃付囑,誡令不忘也。上來雖有五段不同,總是第六專令授與天帝竟。
佛告天帝:「若人須臾得聞此陀羅尼,千劫已來積造惡業重障」者。
述曰:第七、廣陳多福。此大節文中有其十七段經文:第一聞呪滅罪,第二不墮三途,第三捨鬼神身,第四轉畜生身,第五得生勝處,第六倍勝前生,第七舉後證果,第八重顯勝名,第九摩尼讚德,第十淨金為諭,第十一廣顯流通,第十二能破惡趣,第十三安置處所,第十四顯能敬人,第十五塵影沾身,第十六廣除多苦,第十七總結授記。此即第一聞呪滅罪。
「應受種種流轉生死地獄、餓鬼、畜生、閻羅王界」者。
述曰:第二、能破三途,文中有四意:一、破生死,二、破地獄,三、破餓鬼,四、破畜生。顯陀羅尼神力能破此三途苦也。
「阿修羅身、夜叉、羅剎、鬼神、布單那、羯吒布單那、阿婆娑摩羅」者。
述曰:第三捨鬼神身。文有六意:一、阿素洛,二、夜叉,三、羅剎,四、布單那,五、羯吒布單那,六、阿跋娑摩羅。言阿素洛者,經文所說多有不同,《瑜伽論》及《佛地論》說,天趣所攝。《正法念經》有二種:一、鬼,二、畜生。如羅睺,師子種也。依《婆娑論》言:「修羅者(此云不端正也),為男則醜,為女則端正,以就男為名也,故名阿修羅也。」今依《伽陀》、《樓炭經》述之。《伽陀經》云:「有天、有鬼、有畜,三種不同。其修羅有五處:一、在其地上諸山於中,勢力最下。二、在須彌山北大海之下二萬一千由旬,有阿修羅王名曰華鬘,華鬘向下過二萬一千由旬,有阿修羅王名曰毘摩質多羅,各各統領無量阿修羅也。言毘摩質多羅王者,母是二禪中光音天種,為劫初之時,與諸天女於大海中洗浴,水觸其身遂失精氣,入於海中成一肉卵,經八千歲乃生一女,有九百九十頭,頭有千眼,有九十九口,口有四牙,牙上出火猶如猛焰,有二十四手,有九百九十脚,號為劣天,此遊於浮水,精入腹生肉卵,經八千歲生毘摩質多羅阿修羅王,有九頭,頭有千眼,口中出火,有九百九十九手,唯有六脚,其形四倍大須彌山,純食淤泥及以藕根,多共諸天鬪諍。」《華嚴經》云:「如其不如,即入藕絲孔中以避其難。」若據此說,即在大海之下。若依《樓炭經》云:「在須彌山北海深四萬里,有阿修羅王,名沙多尸利,其城縱廣三百三十萬里,城有四門,一一門邊有三百阿修羅國,一一國亦有四門,一一門邊復有三十阿修羅小國,一切城壁七寶所成,有四種風持之:一者不可壞風,二者堅風,三者樹風,四者上風。此四種風持於城壁寄於水上,由如浮囊。」此小不同,可更釋之。言夜叉者,此云輕捷,亦名勇健。言羅剎者,此云可畏,亦云暴惡,若是男名羅剎[A4]娑,若是女名羅剎儞。布單那者,此云臭惡,亦云熱病鬼。羯吒布單那者,此云奇臭。言阿跋娑摩羅者,此云顛病鬼,亦名形影,亦云轉筋。鬼神等身者,總結其類也。言此陀羅尼者,有如是業,皆悉消滅。
「蚊、虻、龜、狗、蟒蛇、一切諸鳥,及諸猛獸一切蠢動含靈乃至蟻子之身更不重受」者。
述曰:第四、轉畜生報也。
「即得轉生諸佛如來一生補處菩薩同會處生,或得大姓婆羅門家生,或得大姓剎利種家生,或得豪貴最勝家生」者。
述曰:第五得生勝處。文中有三意:一、明同受生;二、明勝族生;三、顯生因力。日照三藏翻云:「恒與諸佛俱,或生菩薩勝族,或生婆羅門,大姓剎利大姓。剎利婆羅門稱為上族,剎利貴姓,婆羅門淨行姓也,不食辛穢,旃陀羅不得親近。」
「天帝!此人身得如上貴處生者,皆由聞此陀羅尼故,轉所生處皆得清淨」者。
述曰:第六倍勝前生,十方淨妙佛國土也。
「天帝!乃至得到菩提道場之處,皆由讚美此陀羅尼功德如是」者。
述曰:第七舉後證果。言菩提道場者,即摩竭提國寂滅道場。《俱舍論》云:「於此洲中有金剛座,上窮地際下據金輪,一切菩薩皆於此座起金剛定。」
「天帝!此陀羅尼名為吉祥,能淨一切惡道」者。
述曰:第八、重顯勝名。美其德也。
「此佛頂尊勝陀羅尼,猶如日藏摩尼之寶,淨無瑕穢、淨等虛空,光焰照徹無不周遍。若諸眾生持此陀羅尼,亦復如是」者。
述曰:第九、摩尼讚德也言。日藏摩尼之寶者,亦云摩尼珠,亦云無價神珠,真諦三藏云:「寶珠有其三種:一者如意珠,二者水精珠,三者吐金珠。」一、言如意珠者,所求皆得諭於佛寶。二、水精珠者,諭於法寶。三、吐金珠者,諭於僧寶。就此吐金諭又有三品,上、中、下也。下者投一兩得千倍,中者投一兩得萬倍,上者投一兩金得無量倍。諭聲聞、緣覺、菩薩僧也、言日藏摩尼之珠者,有其三品,復下、中、上。下者能雨寶滿半閻浮提,中者能雨寶滿一閻浮提,上者能雨寶滿一四天下。今用日藏摩尼之寶以為諭,為更無過上也。言寶者,有六義:一、難得;二、清淨;三、威德;四、莊嚴;五、最勝;六、不變。又《大智度論》云:「寶又有三種:一者人寶,二者天寶,三者菩薩寶。言人寶者,得清淨光,得除毒、除病、除渴、除飢、除寒、除熱、除種種之苦。言天寶者,常逐天身輕而不重,與身不捨離,常與法語。言菩薩寶者,勝於天寶。」今所說是菩薩之寶也,能知一切眾生死此生彼,由如明鏡見其面像,故以此寶為喻焉。
「亦如閻浮檀金,明淨柔軟令人憙見,不為穢惡之所染著。天帝!若有眾生持此陀羅尼,亦復如是,乘斯善淨得生善道」者。
述曰:第十、淨金為諭。言閻浮檀金者,《大智度論》云:「金有多種,一切現在金,不如佛在世金,一切佛在世金,不如閻浮檀金。」故以此金讚其德也。又說:「其金在於水底,光徹於外,輪王出世,此金方現。」
「天帝!此陀羅尼所在之處,若能書寫流通、受持讀誦、聽聞供養,能如是者,一切惡覺皆得清淨」者。
述曰:第十一、廣顯流通。文中有六意:一、書寫;二、流通;三、受持;四、讀誦;五、聽聞;六、供養。又依《無上依經》云:「有十種受持:一、書寫;二、供養;三、流傳;四、諦聽;五、自讀;六、憶持;七、自誦;八、廣說;九、思惟;十、修行。」前七得文,後兩得義,第八廣說通得文義。此有三人,前七是能持人,第八是能說人,後二能行人。能行但自利,能說但利他,能持通二種。前八是福德道,第九加行道,第十治障道也。
「一切地獄諸苦悉皆消滅」者。
述曰:第十二、能破惡趣也。言能如是書寫流通者,一切惡趣悉皆消滅。
佛告天帝:「若人能書寫此陀羅尼,安高幢上、或安高山、或安樓上,乃至安置窣堵波中」者。
述曰:第十三、安置處所。有其四處:一、幢上;二、山上;三、樓上;四、窣堵波中。安置此四處,有其二意:一、高顯;二、清淨。
「天帝!若有苾芻、苾芻尼、優婆塞、優婆夷、族姓男、族姓女」者。
述曰:第十四、顯能敬人。有其六種:一、比丘;二、比丘尼;三、優婆塞;四、優婆夷;五、族姓男;六、族姓女。有此六種,修行陀羅尼。
「於幢等上,或見,或與幢相近其影映身,或風吹陀羅尼上幢等上塵落在身上」者。
述曰:第十五、塵影沾身。言如是等人乃至影沾身,所有諸罪皆悉消滅也。
「天帝!彼諸眾生所有罪業,應墮惡道,地獄、畜生、閻羅王界,餓鬼、阿修羅身、惡道之苦,皆悉消滅,不為罪垢之所染污」者。
述曰:第十六、廣除多苦。所有如此惡業,若彼塵影沾身者,一切罪垢皆悉消滅,不能染污。
「天帝!此等眾生為一切諸佛之所授記,皆得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
述曰:第十七、總明授記。言不退轉者,成就深心故名不退,依深心起勝進故名不轉。問曰:「不退便足,何故更云不轉?」答曰:「不退者永斷勝障,身見等煩惱根本盡故,於修道中滅根本無明。不退者成就方便,不轉者成就般若。不退者成就十力,不轉者成就四無畏。不退者得初地,菩提心不失因故;不轉者二地已上修行增長,是名不退轉差別。」言阿耨多羅者無上,三者正,藐者遍,三菩提者名覺。長耳三藏云:「菩提有五種:一者發心菩提,二者伏心菩提,三者明心菩提,四者出到菩提,五者無上菩提。」言發心菩提者,初發心於無量生死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從十信初心乃至十住,名發心菩提。言伏心菩提者,為斷分別煩惱降伏其心,行般若波羅蜜,從十住、十行、十迴向,此三賢位名伏心菩提。言明心菩提者,為觀三界平等,得諸法實相畢竟清淨,從初地已上乃至七地,名為明心菩提。言出到菩提者,為於般若波羅蜜中得方便力,滅一切煩惱,見十方諸佛,得無量忍,出過到薩般若海,從八地已上乃至十地,名出到菩提。言無上菩提者,為坐道場成等正覺,從十地乃至等覺妙覺,名為無上菩提。長耳三藏云:「習種性已前名發心位;次三十心名伏心位;入初地至七地明心位;入後三地名出到位;無明種除名無上位。」諸門分別,如《玄樞》述。上來雖有十七段文不同,總是第七廣陳多福竟。
「天帝!何況更以多諸供具、華鬘、塗香、末香、寶幢、幡蓋、衣服、瓔珞,作諸莊嚴於四衢道造窣都波」者。
述曰:第八、建塔尊人。此大節中有六段經文:第一持供造塔,第二安置神呪,第三呈恭修供,第四標人顯德,第五佛子住持,第六全身寶塔。此即第一持供造塔,文有三種意:一、持供;二、示處;三、造塔。持供者,即華鬘、瓔珞、塗香、末香、寶幢、幡蓋也。言示處者,即是四衢道中也。《爾雅》曰:「一路謂之道,二路謂之旁,三路謂之逵,四路謂之衢,此即四達之道也。」言造塔者,即於此處可建塔也。
「安置陀羅尼」者。
述曰:第二、安置神呪也。
「合掌、恭敬、旋遶、行道、歸依、禮拜」者。
述曰:第三、呈恭修供。文中有六意:一、合掌;二、恭敬;三、旋遶;四、行道;五、歸依;六、禮拜。言禮拜者,《大智度論》云:「有其三種,一、下品;二、中品;三、上品。」言下品禮者但合掌,中品禮者䠒跪,上品禮者五體著地,此修敬之至也。
「天帝!彼人能如是供養者,名摩訶薩埵」者。
述曰:第四、標人顯德。若人能如是,名摩訶薩埵也,此云大有情也。
「真是佛子,持法棟梁」者。
述曰:第五、佛子住持。言真是佛子者,為能紹隆聖種,故名佛子也。梁朝《攝論》云:「佛子有其五義:一、以大乘為種;二、以般若為母;三、以定為胎;四、以大悲為乳;五、以諸佛為父,所以名為佛子。」真諦三藏云:「成眾生身必須五事:一、父;二、母;三、種子;四、胎;五、乳。若有父無母亦不得,若有父母無種子亦不得,若有父母種子無胎藏亦不得,若有父母種子胎藏無乳母亦不得生,要須具此五緣方始成子。」今者佛子,亦復如是。
「又是如來全身舍利窣堵波塔」者。
述曰:第六、全身寶塔。言舍利者,此云身也。窣堵波者,是真塔。依《涅槃經》云:「造塔有其四種:一、輪王;二、聲聞;三、辟支佛;四、如來。如此四種人應為起塔。」又真諦三藏云:「因緣說明八種人應為起塔:一、佛;二、菩薩;三、辟支佛;四、阿羅漢;五、須陀洹;六、斯陀含;七、阿那含;八、輪王。」言輪王塔者,一露盤,見之不得禮拜。何以故?非聖塔故。須陀洹,二露盤;斯陀含,三露盤;阿那含,四露盤;阿羅漢,五露盤;辟支佛,六露盤;菩薩,七露盤;如來八,露盤。問曰:「何為造塔有此差別?」答曰:「有三意故:一、表人勝;二、令他信;三、為報恩。佛者無上慈父,能生一切眾生二種身故,一者肉身,二者法身。肉身形像,法身智慧。」言塔者,墳墓也,安之在處。言父母者,但是寄生也。梵云設利羅,此云體也,即是舍利之體。今此塔中不須更安舍利,即是其舍利之塔也,與《法華經》供養塔無異也。上來雖有六段不同,總是第八建塔尊人竟。
爾時,閻羅法王於時夜分來詣佛所,到已以種種天衣、妙華、塗香、末香,莊嚴供養佛已者。
述曰:第九、靜息護持。此大節中有五段經文:第一靜息嚴供,第二修敬歸依,第三述詞稱讚,第四隨逐守護,第五歎人護念。此即第一靜息嚴供,以種種天衣妙華種種供養也。問曰:「既是鬼主,云何得衣以為供養?」答曰:「《大智度論》云:『由方便見敬物皆言天衣,為此妙衣,故名天衣。』又云:『為佛說法,諸天雨衣散華供養如來,所以一切眾及諸鬼神皆悉得之。既得衣已還用獻佛,故言種種天衣而以供養。』」
遶佛七匝頂禮佛足者。
述曰:第二、修敬歸依。文中有二意。一、行道;二、禮拜。言行道者,即遶佛七匝也。《提謂經》曰:「行道七匝者,以應七覺分,度七世父母也。」禮拜者,有其三品,如上所述。
而作是言:「我聞如來演說讚持大力陀羅尼」者。
述曰:第三、述詞稱讚也。
「我常隨逐守護,不令持者墮於地獄」者。
述曰:第四、隨逐守護也。
「以彼隨順如來言教而護念之」者。
述曰:第五、歎人護念。上來雖有五段不同,總是第九靜息護持竟。
爾時,護世四天王遶佛三匝者。
述曰:第十、天王更請。此大節中有其兩段經文:第一天王修敬。初標天、後修敬,言標天者,即是四天王也。《俱舍》云:「在須彌山第四層級。」亦云:住持雙山須上,其四天王在須彌山四面而住。《樓炭經》曰:「須彌山東面有提頭賴吒天王城,以七寶莊嚴,七重城壁,七重行樹,其城四面有七寶池。此天身量長五百尺,壽命五百歲,人間五十年當彼天一日一夜,三十日為一月,十二月為一年,如是壽命五百歲,修中下品十善得生其中。其提頭賴吒天王管二部鬼神,東弗婆提不令鬼神損害。言二部者,一、乾闥婆;二、毘舍闍。須彌山南面有毘樓勒叉天王城,亦以七寶,亦有七重城壁、七重行樹,其城四面亦有七寶池。此天身量長五百尺,壽命同前,修中下品十善得生彼天。其二部眾者,一、鳩槃荼;二、[A5]薜荔多,其毘樓勒叉管此二眾,於南贍部洲不令鬼神侵損。須彌山西面有毘樓博叉天王宮,亦以七寶所成,池樹城壁亦復如是,修中下品十善得生此中,亦管二部鬼神眾,擁護西衢那尼不令鬼神侵害。二部者,一,龍;二,富單那。北方毘沙門者,城壁身量壽命日月歲數並同,亦管領二部鬼神,擁護北欝單不令鬼神侵害眾生。言二部者,一、夜叉;二、羅剎。」言修敬者,即是遶佛三匝也。《提謂經》云:「三匝者,應三界,滅三世罪;除三毒,應三業也。」
白佛言:「世尊!唯願如來為我廣說持陀羅尼法」者。
述曰:第二、請宣持法。上來雖有兩段不同,總是天王更請文竟。
爾時,佛告四天王:「汝今諦聽!我當為汝宣說受持此陀羅尼法」者。
述曰:第十一、如來正答。即此大節中文有六段經文:第一如來許說,第二顯短命位,第三潔淨剋時,第四明誦神呪,第五增壽除病,第六滅障壞苦。此即是第一如來許說。
「亦為短命諸眾生說」者。
述曰:第二、顯短命位者,有其三種:一、慧命;二、戒命;三、壽命。言慧命者,《般若經》云:「有為無漏聖慧修空不絕,以慧為命,由不放逸生。」《十地論》云:「修空聖智生。」戒命者,亦名淨命,《勝天王般若經》云:「離四邪命,故名淨戒。」淨戒,者由不破戒故。言壽命者,為識所持,故名壽命。
「當先洗浴,著新淨衣,白月圓滿十五日時」者。
述曰:第三、潔淨剋時。
「持齊誦此陀羅尼滿其千遍」者。
述曰:第四、明誦神呪。
「令短命眾生還得增壽,永離病苦」者。
述曰:第五、增壽除病。
「一切業障悉皆消滅」者。
述曰:第六、滅障除苦。上來雖有六段經文不同,總是第十一如來答說竟。
「一切地獄諸苦,亦得解脫。諸飛鳥畜生含靈之類,聞此陀羅尼一經於耳,盡此一身,更不復受」者。
述曰:第十二、略顯威嚴。此大節中有十七段經文不同,第一捨畜生身,第二現病得除,第三當病消滅,第四不墮惡道,第五得生淨土,第六不受胞胎,第七蓮華化生,第八常識宿命,第九呪土遺骸,第十誦持消供,第十一得生極樂,第十二證大涅槃,第十三延命受樂,第十四生十方國,第十五奉覲如來,第十六得飡妙義,第十七蒙尊受記。此則第一聞呪,捨畜生身也,即顯陀羅尼大神力也。
佛言告天帝:「若遇大惡病,聞此陀羅尼即得永離」者。
述曰:第二、現病得除。
「一切諸病亦得消滅」者。
述曰:第三、當病消滅。
「應墮惡道亦得除斷」者。
述曰:第四、不墮惡道。
「即得往生寂靜世界」者。
述曰:第五、得生淨土。
「從此身已後,更不受胞胎之身」者。
述曰:第六、不受胞胎之身。
「所生之處蓮華化生」者。
述曰:第七、蓮華化生也。以陀羅尼力故,得清淨化生之身。問曰:「若化生者,何故後身菩薩而受胎生?」答曰:「為大利益而受胎生命,一切寂滅智菩薩是輪王種故,又為導引釋種令住正法故。又令一切眾生心起敬慕,捨邪歸正來趣佛道,亦令眾生起增上身,彼既是人我亦應爾,云何而不能得如是佛身修正法邪?若無姓族,眾生咸疑將為幻術、為鬼為天,不可知也。如外道矯言:『過百劫後有大幻出,食噉世間。』是故菩薩息諸邪謗而受胎生也。又餘師說:為留身分故而受胎生。若受化生,纔生即滅,即無如燈焰滅無所見,是故受胎遺形令其供養。若作此釋恐將不當。何故?契經說有化生金翅鳥取化生龍食之而充飢也。又云:『此鳥取已,唯有心存,大如人體,云有遺形。』應更詳之,食化生龍時,由不死暫充飢也。
「一切生處憶持不忘常識宿命」者。
述曰:第八、常識宿命。此陀羅尼一聞已後,生生之中常識宿命也。
佛言:「若人先造一切極重罪業遂即命終,乘斯惡業應墮地獄,或墮畜生、閻羅王界,或墮餓鬼乃至墮大阿鼻地獄,或生水中,或生禽獸異類之身。取其亡者隨身分骨,以土一把,誦此陀羅尼二十一遍,散亡者骨上,即得生天」者。
述曰:第九、呪土遺骸。初標惡因,後顯惡果。惡因極重,準《薩遮尼乾子經》云:「為破塔壞寺,焚燒經像,費用三寶財物,謗三乘法言非聖法,障礙留難隱蔽覆藏,臨一切出家人所,若有戒若無戒持戒破戒打罵訶責,說其過惡禁閉牢獄,或脫袈裟逼令還俗,策役驅使斷其命根,殺父害母、出佛身血、殺阿羅漢、破和合僧,起大邪見謗無因果,長時當行十不善業云云,至貪瞋等污父母、比丘尼,污僧迦藍,破齊戒,飲酒食肉,惱亂眾生,輕毀三寶。此等諸罪後輕初重,從初為因總說重名。」講者詳之。惡果之中不越三趣,地獄、餓鬼及與傍生,輕重雖殊,同名惡果。翻此生天,持呪修善也。
佛言:「若人能日日誦此陀羅尼二十一遍,應消一切世間廣大供養」者。
述曰:第十、誦持消供。真諦三藏解云:「若無戒定慧而受他供養者,名劫奪食。若有戒而無定慧,名舉債食,由須還他。若有戒定無慧者,名聽許食。具三學者,名家法食。」又《解脫論》云:「四種受用,一、盜受用,謂犯戒人;二、負債受用,謂邪命人;三、家財受用,謂精進人;四、主受用,謂聖人受用。」今持神呪人,每日讀陀羅尼二十一遍,應消一切世間廣大供養,如聖人受用,堪為勝因也。
「捨身往生極樂世界」者。
述曰:第十一、得生極樂世界也。其極樂國者,即是阿彌陀佛國也。或云安養,或云安樂。其國乃地瑩七珍,池通八德,風搖樹響與天樂而齊鳴,水激波清將法音而同韻,是以十方調御金口讚揚,三世如來留心護念,總斯多義,因以為名,故名極樂國也。《觀經》曰:「欲生極樂,要須十念;求見彌陀,修其三行。」今者但有眾生,得聞此呪即得往生極樂世界。然彌陀佛國有其二種:一為地前凡夫二乘人現變化淨土,二為地上菩薩現他受用報身淨土。此二種涅槃之後皆補處也。《鼓音王經》云:「阿彌陀佛國,壽命無量,八十億劫當入涅槃。正法滅後,過中夜分明相出時,有觀音菩薩,於七寶菩提樹下結跏趺坐成等正覺,號曰普光功德山王如來,十號具足,國土如上。」《鼓音經》云:「阿彌陀佛有無量聲聞,國名清泰,縱廣十千由旬,父是輪王名月上,母名殊勝妙嚴,魔王名無勝,提婆達多名寂[1]殆,侍者弟子名無垢稱。」即明極樂國也。由斯入滅,有觀音補處也。
「若常誦念,得大涅槃」者。
述曰:第十二、證大涅槃,顯功殊勝也。文有六種:一、證大涅槃;二、增壽快樂;三、生諸佛國;四、奉會勝人;五、得飡妙義;六、蒙授尊記。初明證大涅槃者,或云泥洹,翻云寂滅,或云靜息,真諦亦云大成就樂。慈恩三藏云:「波利𠽋嚩喃,此云圓寂,究竟離生,障死囂塵動,故云圓寂。」問云:「涅槃以何為體?」答曰:「《涅槃經》說:『一者性淨,二者方便。』又《唯識》第十云:『有四種涅槃:一者自性清淨涅槃,二者有餘依,三者無餘依,四者無住處。皆依真如離障建立。』」二增壽快樂,易見云云。三若常念誦此陀羅尼,命終之後生諸淨土,從一佛國至一佛國,一切佛剎作大光明。四者常與佛俱。五者諸佛讚育。六者而與授記。此文通講上下,罽賓國經文詳之。
「復增壽命受勝快樂」者。
述曰:第十三、延命受樂也。
「捨此身已,即得往生種種微妙諸佛剎土」者。
述曰:第十四、生十方國也。前者直生極樂,今者更顯得生十方淨土。
「常與諸佛俱會一處」者。
述曰:第十五、奉覲如來也。
「一切如來恒為演說微妙之義」者。
述曰:第十六、得飡妙義。
「一切世尊即授其記,身光照曜一切佛剎土」者。
述曰:第十七、蒙尊授記。上來雖有十七段不同,總是第十二略顯威嚴竟。
佛言:「若誦此陀羅尼法,於其佛前,先取淨土作壇,隨其大小方四角作,以種種草華散於壇上,燒眾名香」者。
述曰:第十三、示軌令持。此大節中有九段經文:第一示軌立壇,第二一心念佛,第三作母陀羅尼,第四明誦神呪,第五壇中雨華,第六能供多佛,第七如來讚歎,第八得證三昧,第九總結其儀。此即初也,文中有三:一、標人;二、示處;三、供養。
「右膝著地䠒跪合掌一心念佛」者。
述曰:第二、一心念佛,顯三業齊修。言右膝著地者,身業也;一心者,意業也;念佛者,語業也,解如三密。《觀佛三昧經》云:「若人念佛,必得見佛。」又《涅槃經》云:「假使有人開王庫藏一月布施,須者與之,所得功德無量無邊,不如有人一口念佛。」《增一阿含經》曰:「假使有以飲食湯藥、以衣服臥具,供養一切眾生,經一百年,功德無量無邊,不如一口念佛功德[2]所如此辟之。」又《觀經》云:「若念佛者,當知此人是人中芬陀利華,觀世音菩薩、大勢至菩薩為其勝友,當坐道場生諸佛家。」《法華經》云:「我記如是人,來世成佛道,以深心念佛,能持淨戒故。」又云:「念佛眾生,攝取不捨。」故今檀中心常念佛。滅罪勝法,略而不述之。
「作慕陀羅尼印:屈其頭指,以大母指壓,合掌當其心上」者。
述曰:第三、作母陀羅尼。此云印也,此身密門中百千契印,此之一也,以如經文。
「誦此陀羅尼一百八遍訖」者。
述曰:第四、明誦神呪。或七遍,或二七遍,或三七遍,乃至一百八遍,此語密門中陀羅尼也,法如抄說。
「於其壇中如雲雨華」者。
述曰:第五、壇中雨華也。崛多三藏云:「《神呪陀羅尼集》云:『有散華印、香水印,若作散華印而雨華者,此華能隨意所至供養十方世界。』」
「能遍供養八十八俱胝殑迦沙那庾多百千諸佛」者。
述曰:第六、能供養多佛。此處大數也,諸佛乃知,凡夫不可測。言那庾多者,是其大數也。《俱舍論》云:「始一無初故名為一,十一為十,十十為百,十百為千,千千為萬,十萬為洛叉,十洛叉為度洛叉,十度洛叉為一俱低,十俱低為一末陀,十末陀為一那庾多。」誦呪雨華,悉能供養如是諸佛也。
「彼佛世尊咸共讚言:『善哉希有!真是佛子。』」者。
述曰:第七、如來讚歎也。能紹隆大乘種性,故名佛子也。
「即得無障礙智三昧、得大菩提心莊嚴三昧」者。
述曰:第八、得證三昧,言無障礙智者,即無漏正體,親證理時周遍法界,故云無障礙智。其三昧者古譯,新翻云三摩地,此云等持,不沈不舉專注一境即是三昧。言菩提者,此云覺,四智為性。《成唯識論》云:「菩提即是四智相應心品為體,有集生之德,故云大菩提心莊嚴。」又《華嚴經》云:「菩提心者,則為一切諸佛種子,能生一切諸佛、能生一切諸法故;則為淨眼,悉能覩見邪正道故;則為勝宅,一切眾生所歸依故;則為慈母,增長一切諸菩薩故;則為大王,勝諸聲聞緣覺心故;則為大海,悉能容受諸功德故;則為蓮華,不染一切世間法故;則為善種鉗,拔出一切煩惱刺故;則為利穎,能刺一切煩惱賊故;則為斤斧,能伐無智諸苦樹故;則為善友,能度無量生死難故;則為法鼓,覺悟長夜寢眾生故。善男子!譬如有人得解脫藥,終不橫死。菩薩摩訶薩得菩提心妙智慧藥,生死過患終不能害。善男子!譬如有執翳身藥,一切眾生所不能見。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得菩提翳身藥者,一切諸魔所不能見。善男子!如瑠璃寶,於百千歲處不淨中不為所染。菩提心珠亦復如是,於百千歲住欲界中,不為五欲所染,以其性淨故。善男子!譬如一兩訶羅沙藥,變千兩銅以為真金,於彼藥分無所損減。菩提心藥亦復如是,除滅一切煩惱業障,得一切法同薩般若,煩惱惡業不能損減。譬如有人學大伎術,雖未究竟,諸餘工巧所不能及。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學菩提心雖未究竟,聲聞緣覺所不能及。善男子!譬如太子生已,即為大臣之所尊重。菩薩亦復如是,發菩提心已,即為一切聲聞緣覺所共尊重,為大悲故。譬如王子年雖幼少,一切大臣皆悉敬禮。菩薩亦復如是。譬如金剛雖破小,令一切眾寶猶不能及。菩提心亦復如是,雖小懈怠,聲聞緣覺諸功德寶所不能及。譬如金剛,猶能除滅諸貧窮苦。菩提之心亦復如是,雖小失威儀,猶能除此貧窮之苦。譬如金剛,非常人之可得。菩提之心亦復如是,非小心眾生之所能及。故云得菩提心莊嚴三昧。」
「持此陀羅尼法應如是」者。
述曰:第九、總結其義。上來雖有九段不同,總是第十三示軌令持竟。
佛告天帝:「我以此方便,一切眾生應墮地獄道令得解脫」者。
述曰:第十四、標功授與。此大節中有五段經文不同:第一總結功能,第二惡趣清淨,第三現增壽命,第四付囑天帝,第五授與善住。此即第一總結功能,文中有三:一、除地獄;二、除餓鬼;三、除畜生罪。
「一切惡道亦得清淨」者。
述曰:第二、惡趣清淨也。
「復令持者增益壽命」者。
述曰:第三、現增壽命也。
「天帝!汝去,將我陀羅尼」者。
述曰:第四、付囑天帝也。
「授與善住天子,滿其七日,汝與善住俱來見我」者。
述曰:第五、授與善住。上來雖有五段不同,總是第十四標功授與竟。上來雖有一十四段經文不同,總明第二聖教所說正宗分竟。
爾時,天帝於世尊所受此陀羅尼法,奉持還於本天者。
述曰:此是第三依教奉行流通分。此大節中有十一段經,曰:第一天帝釋還宮,第二授與善住,第三奉持願滿,第四解脫眾苦,第五住道增壽,第六讚其神力,第七持供報德,第八歡喜聽法,第九如來授記,第十正顯經名,第十一大眾流通。此則第一還宮也。
授與善住天子。爾時,善住天子授此陀羅尼已者。
述曰:第二、授與善住也。
滿六日六夜依法受持,一切願滿者。
述曰:第三、受持願滿也。
應受一切惡道等苦,即得解脫者。
述曰:第四、解脫眾苦也。
住菩提道,增壽無量者。
述曰:第五、住菩提道增壽。
甚大歡喜高聲歎言:「希有如來!希有妙法!希有明驗!甚為難得,令我解脫」者。
述曰:第六、歎其神力。
爾時,帝釋至第七日,與善住天子,將諸天眾,嚴持華鬘、塗香、末香、寶幢、幡蓋、天衣、瓔珞、微妙莊嚴往詣佛所設大供養,以妙天衣及諸瓔珞供養世尊,遶百千匝者。
述曰:第七、持供報恩。文中有二意:一、持供;二、旋遶。《提謂經》云:「行道有其三品,謂上、中、下,上者百匝,中者三十匝,下者十匝,以應百年。」
於佛前立踊躍歡喜,坐而聽法者。
述曰:第八、歡喜聽法也。
爾時,世尊舒金色臂,摩善住天子頂,而為說法,授菩提記者。
述曰:第九、如來授記也。
佛言:「此經名淨一切惡道佛頂尊勝陀羅尼,汝當受持」者。
述曰:第十、正顯經名也。
爾時,大眾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者。
述曰:第十一、大眾流通也。良為調御弘宣,人天信受,故得深心歡喜頂禮奉行。
佛頂尊勝陀羅尼經疏卷下(終)
校注
[1033001] 心【大】,身【考偽-原】 [1033002] 聞【大】,問【考偽-原】 [1039001] 殆經作靜【原】 [1039002] 所【大】,以【考偽-原】【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9 冊 No. 1803 佛頂尊勝陀羅尼經教跡義記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1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大正新脩大藏經》所編輯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陳伯勳大德提供新式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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