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毘達磨俱舍論實義疏卷第四
一剎那,頌曰:
內五有熟養, 聲無異熟生,
八無礙等流, 亦異熟生性,
餘三實唯法, 剎那唯後三。
內五即是眼之五界。十八界中幾是見、幾非見?頌曰:
眼法界一分, 八種說名見,
五識俱生惠, 非見不度故。
眼見色同分, 非彼能依識,
傳說不能觀, 被障諸色故。
論曰:眼全是見故。法界一分八種是見,餘皆非見。論:今當略辯此決定相。頌曰:
眼不下於身, 色識非上眼,
色於識一切, 二於身亦然。
如眼耳亦然, 次三皆自地,
身識自下地, 意不定應知。
論:又經中說二十二根,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女根、男根、命根、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信根、勤根、念根、定根、惠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
釋曰:此是何經所說?謂有梵志名曰生測,來詣佛所,歡喜問訊,在一面坐,而白佛言:施設幾根攝諸根盡?佛言:我說二十二根攝諸根盡。若有遮此更說餘根,當知彼說有言無義。
【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29 冊 No. 1561 俱舍論實義疏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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