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攝阿毘達磨義論(Abhidhammatha-saṅgaha)
一 攝心分別
一
二
其中,先述「心」,是欲界、色界、無色界、出世間之四種。此中,云何欲界:
〔一、十二不善心〕[2]
(一)喜俱相應無行一〔心〕、(二)〔喜俱惡見相應〕有行一〔心〕、(三)喜俱惡見不相應無行一〔心〕、(四)〔喜俱惡見不相應〕有行一〔心〕、(五)捨俱惡見相應無行一〔心〕、(六)〔捨俱惡見相應〕有行一〔心〕、(七)捨俱惡見不相應無行一〔心〕(八)〔捨俱惡見不相應〕有行一〔心〕,此等之八名為「貪俱心」。
(九)憂俱瞋恚相應無行一〔心〕、(一〇)〔憂俱瞋恚相應〕有行一〔心〕,此等之二名為「瞋恚相應心」。
(一一)捨俱疑相應一〔心〕、(一二)捨俱掉舉相應一〔心〕,此等之二稱為「愚癡心」。
三
[P.2]四
〔二、十八無因心〕
(一三)有捨俱眼識[3]。同樣有〔捨俱〕(一四)耳識、(一五)鼻識、(一六)舌識。(一七)有苦俱身識。(一八)有捨俱領受心。(一九)有捨俱推度心。以上此等之七名為「不善異熟心」。
(二〇)有捨俱眼識[4]。同樣有〔捨俱〕(二一)耳識、(二二)鼻識、(二三)舌識。(二四)有樂俱身識。(二五)有捨俱領受心。(二六)有喜俱推度心。(二七)有捨俱推度心。以上此等之八名為「善異熟心」。
(二八)有捨俱五門轉向心[5]。(二九)同樣有〔捨俱〕意門轉向心。(三〇)有喜俱笑起心。以上此等之三名為「無因唯作心」。以上如斯十八皆稱為「無因心」。
五
六
〔三、二十四有因心〕
(三一)[7]喜俱智相應無行一〔心〕、(三二)〔喜俱智相應〕有行一〔心〕、(三三)喜俱智不相應無行一〔心〕、(三四)〔喜俱智不相應〕有行一〔心〕、(三五)捨俱智相應無行一〔心〕、(三六)〔捨俱智相應〕有行一〔心〕、(三七)捨俱智不相應無行一〔心〕、(三八)〔捨俱智不相應〕有行一〔心〕,以上此等之八名為「欲界善心」。
(三九)[8]喜俱智相應無行一〔心〕、(四〇)〔喜俱智不相應〕有行一〔心〕、(四一)喜俱智不相應無行一〔心〕、(四二)〔喜俱智不相應〕有行一〔心〕、(四三)捨俱智相應無行一〔心〕、(四四)〔捨俱智相應〕有行一〔心〕、(四五)捨俱智不相應無行一〔心〕、(四六)〔捨俱智不相應〕有行一〔心〕,以上此等之八名為「欲界有因異熟心」。
(四七)[9]喜俱智相應無行一〔心〕、(四八)〔喜俱智相應〕有行一〔心〕、(四[P.3]九)喜智不相應無行一〔心〕、(五〇)〔喜俱智不相應〕有行一〔心〕、(五一)捨俱智相應無行一〔心〕、(五二)〔捨俱智相應〕有行一〔心〕、(五三)捨俱智不相應無行一〔心〕、(五四)〔捨俱智不相應〕有行一〔心〕,以上此等之八名為「欲界有因唯作心」。以上如斯二十四皆稱為欲界有因之善、異熟、唯作心。
七
八
〔四、十五色界心〕[11]
(五五)與尋、伺、喜、樂、一境性俱初禪善心、(五六)與伺、喜、樂、一境性俱第二禪善心、(五七)與喜、樂、一境性俱第三禪善心、(五八)與樂、一境性俱第四禪善心、(五九)與捨、一境性俱第五禪善心,以上此等之五名為「色界善心」。
(六〇)與尋、伺、喜、樂、一境性俱初禪異熟心、(六一)與伺、喜、樂、一境性俱第二禪異熟心、(六二)與喜、樂、一境性俱第三禪異熟心、(六三)與樂、一境性俱第四禪異熟心、(六四)與捨、一境性俱第五禪異熟心,以上此等之五名為「色界異熟心」。
(六五)與尋、伺、喜、樂、一境性俱初禪唯作心、(六六)與伺、喜、樂、一境性俱第二禪唯作心、(六七)與喜、樂、一境性俱第三禪唯作心、(六八)與樂、一境性俱第四禪唯作心、(六九)與捨、一境性俱第五禪唯作心,以上此等之五名為「色界唯作心」。以上如斯十五皆稱為色界之善、異熟、唯作心。
九
一〇
〔五、十二無色界心〕[12]
(七〇)空無邊處善心、(七一)識無邊處善心、(七二)無所有處善心、(七三)非想非非想處善心,以上此等之四名為「無色界善心」。
(七四)空無邊處異熟心、(七五)識無邊處異熟心、(七六)無所有處異熟心、[P.4](七七)非想非非想處異熟心,以上此等之四名為「無色界異熟心」。
(七八)空無邊處唯作心、(七九)識無邊處唯作心、(八〇)無所有處唯作心、(八一)非想非非想處唯作心,以上此等之四名為「無色唯作心」。以上如斯十二皆稱為無色界之善、異熟、唯作心。
一一
一二
〔六、八出世間心〕[13]
(八二)須陀洹道心、(八三)斯陀含道心、(八四)阿那含道心、(八五)阿羅漢道心,以上此等之四名為「出世間善心」。
(八六)須陀洹果心、(八七)斯陀含果心、(八八)阿那含果心、(八九)阿羅漢果心,以上此等之四名為「出世間異熟心」。以上如斯之八皆稱為出世間之善、異熟心。
一三
一四
〔七、百二十一心〕
云何八十九種心成為百二十一。與尋、伺、喜、樂、一境性俱初禪須陀洹道心,與伺、喜、樂、一境性俱第二禪須陀洹道心,與喜、樂、一境性俱第三禪須陀洹道心,與樂、一境性俱第四禪須陀洹道心,與捨、一境[P.5]性俱第五禪須陀洹道心,以上此等名為須陀洹道心。斯陀含道〔心〕、阿那含道〔心〕、阿羅漢道心亦同樣為〔各五種〕。如斯正有二十道心。果心亦同樣為〔正二十〕。如斯出世間心正為四十心、〔世間心八十一,共為一百二十一心〕。
一五
於此攝阿毘達磨義論名為攝心分別第一品。
[P.6]二 攝心所分別
一
二
云何?
〔一、五十二心所〕[1]
觸、受、想、思、一境性、命根、作意、此等之七名為「一切心心所」。尋、伺、勝解、精進、喜(pīhā)、欲,此等之六名為「雜心所」。以上此等之十三當知「同他(同於他)心所」。
癡、無慚、無愧、掉舉、貪、見、慢、瞋、嫉、慳、惡作、惛沈、睡眠、疑,此等之十四名為「不善心所」。
信、念、慚、愧、無貪、無瞋、中捨、身輕安、心輕安、身輕快性、心輕快性、身柔軟性、心柔軟性、身適業性、心適業性、身練達性、心練達性、身端直性、心端直性,此等之十九名為「共淨心所」。正語、正業、正命之三名為「離〔心所〕」。悲、喜(mudifā)名為「無量」〔心所〕。如斯共「慧根」,當知此等一切二十五心所名為「淨心所」。
三
四
〔二、共一切心所及雜心所相應心〕
云何?先述共一切心之此等七心所,得於一切八十九心中生起。其次雜〔心所〕,尋先除去二之〔前〕五識,在欲界[P.7]心及十一初禪心之五十五心中生起。其次,伺是彼等〔五十五心〕與十一之第二禪心之六十六心中〔生起〕。勝解是除去二之五識及疑俱〔心之十一種心〕於諸〔七十八〕心中〔生起〕。精進是除去五門轉向〔心〕及二之五識、〔二〕領受〔心〕、〔三〕推度〔心之十六心〕於諸〔七十三〕心中〔生起〕。喜是除去〔二〕憂〔俱心〕、〔五十五〕捨俱〔心、二〕身識、〔十一〕第四禪〔之七十心〕於諸〔五十一〕心中〔生起〕。欲是除去〔十八〕無因〔心〕、〔二〕癡〔心之二十心〕於諸〔六十九〕心中〔生起〕。而〔與雜心所相應〕之彼等心生起之次第如下:
五
六
〔三、不善心所相應心〕
其次,不善〔心所〕中,癡、無慚、無愧、掉舉,此等之四名為「共一切不善心所」,得於一切之十二不善〔心〕中〔生起〕。貪唯得於八貪心中〔生起〕。見是於四惡見相應[5]〔心〕中〔生起〕。慢是於四惡見不相應〔心〕中〔生起〕。瞋、嫉、慳、惡作之此等四心所是於二瞋恚相應中〔生起〕。惛沈、睡眠是於五有行心[6]中〔生起〕。疑是唯於疑俱心中〔生起〕。
七
八
〔四、淨心所相應心〕
其次,於淨心所中,先述共淨之十九心所是存在於一切五十九淨心中。其次,〔正語、正業、正命之〕三離皆於〔八〕出世間心中,必決定一起得。然,於世間〔心〕唯在欲界〔八〕善心中,〔而且其時三離〕有時各別存在〔生起〕。其次,〔悲、喜之二〕無量除去第五禪,唯十二之〔色界〕大心及欲界〔八〕善〔心〕,欲界有因〔八〕唯作心之二十八心,或有時多種(別別)而[P.8]生。又此處〔欲界〕之捨俱〔心〕有人[7]言無悲、喜。其次,慧[8]與十二之智相應欲界心及一切三十五之大〔心〕、出世間心與四十七心相應。
九
一〇
一一
〔五、出世間心相應心所〕
云何?先述於出世間八之初禪心中,同他之十三心所,除去〔二〕無量,〔餘〕攝二十三淨心所共三十六法。同樣於第二禪〔之八〕心,除去尋〔攝三十五法〕,第三禪〔之八〕心,除去尋、伺〔攝三十四法〕,第四禪〔之八〕心,除去尋、伺、喜、〔攝三十三法〕,第五禪〔之八〕心是捨俱同攝彼等〔三十三法〕。一切八出世間心中之心所法由五種禪而為五種攝。
一二
一三
〔六、與色、無色界心相應心所〕
其次,於大(上二界)中,先於〔善、異熟、唯作之〕三初禪心中同他十三心所,除去三離,攝二十二淨心所共三十五法。而悲、喜於此必各別相應。同樣於第二禪心中,除去尋〔攝三十四法〕,於第三禪心中,除去尋、伺〔攝三十三法〕,於第四禪心中除去尋、伺、喜〔攝三十二法〕,於十五[12]之第五禪心中,更不得〔悲、喜之二〕無量〔而攝三十法〕。如斯一切二十七大心中之〔心所法〕依五種禪成為五種攝。
[P.9]一四
一五
〔七、欲界淨心相應心所〕
其次,欲界淨〔心〕,先述善〔心〕中最初智相應之二〔心〕中,同他之十三心所,攝二十五淨心所之三十八法。而〔二〕無量與〔三〕離之五,於此各別相應。同樣於第二之二〔心〕中,除去智,〔攝三十七法〕,第三智相應之二〔心〕中,除去喜〔攝三十七法〕,第四之二〔心〕中,除去智及喜而攝彼等〔三十六法〕。在唯作心中亦除去〔三〕離,同樣於四之二〔心〕中而攝四種。同樣在異熟〔心〕中,亦除去〔二〕無量及〔三〕離而攝其餘彼等〔心所四種〕。如是一切二十四欲界淨心中之〔心所法〕,如二〔心〕為攝十二種。
一六
一七
〔八、不善心相應心所〕
其次,不善心,先述貪根中之第一無行〔心〕,同他之十三心所,共不善之四〔心所〕之十七,攝貪、見共為十九法。同樣於第二無行〔心〕,攝貪、慢共〔為十九法〕。於第三〔無行心〕亦同樣除去喜,與貪、見共為十八〔法〕,於第四之〔無行心〕,同樣〔攝〕貪、慢共〔為十八法〕。其次,五之瞋恚相應無行〔心〕,與瞋、嫉、慳、惡作之四皆除喜,攝彼等二十法。而嫉、慳、惡作於此各別相應。五種之有行〔心〕亦與〔無行心〕同樣。其不同者〔但有行心更〕與惛沈、睡眠相應。其次,〔由同他之十三心〕除去欲、喜,十一之同他、共不[P.10]善四之十五法,相應於掉舉俱〔心〕。疑俱心除去勝解俱疑,同得十五法。〔如斯〕一切,於十二不善心生起,〔心所法十二心〕各別相應,由〔相應心所法之〕數即攝七種。
一八
一九
〔九、無因心相應心所〕
其次,無因〔心〕中,先述笑心,〔由十三同他〕除去欲,攝十二之同他法。同樣於確定[15]〔心〕除欲喜而〔攝十一法〕,於樂〔俱〕領受[16]〔心〕除去欲、精進而〔攝十一法〕,無因意界之三[17]〔心〕及雙之結生[18]〔意識界〕除去欲、喜、精進而〔攝十心所〕,二之五識除去〔六之〕雜〔心所〕,攝彼等〔七心所〕。如斯一切無因〔心〕中之〔心所法〕若由數唯攝四種。
二〇
於此攝阿毘達義論名為攝心所分別為第二品。
[P.11]三 攝雜分別
一
二
其中:
先就〔一〕「受[3]之攝」
受是樂、苦、不苦不樂之三種,又依樂、苦、喜、憂、捨之區別而為五種。其中,為樂俱唯善異熟身識之一。同樣於苦俱,〔唯〕不善異熟〔身識〕。其次,於喜俱心,稱為貪根四、欲界淨之十二、樂〔俱〕推度〔心〕、笑〔心〕二共十八之欲界喜俱心及初、第二、第三、第四禪為四十四之大(上二界)、出世間心為六十二種。其次喜俱心唯二之瞋恚相應心。餘之五十五唯捨俱心。
三
四
〔二〕對於「因之攝」
所謂因,是貪、瞋、癡、無貪、無瞋、無癡之六種。其中,五門轉向〔心〕、二之〔前〕五識[4]、〔二〕領受〔心〕、〔三〕推度〔心〕、確定〔心〕、笑〔心〕之十八心名為「無因」。餘一切之七十一心是「有因」。又其〔有因心之〕中,二愚癡心是「一因」,餘之十不善心、智不相應欲界十二淨〔心〕之二[P.12]十二心是「二因」。智相應欲界十二淨〔心〕、大、出世間三十五心之四十七心是「三因」。
五
六
〔三〕對於「作用[5]之攝」
所謂作用,是結生、有分、轉向、見、聞、嗅、嘗、觸、領受、推度、確定、速行、彼所緣、死之十四,其次由結生、有分、轉向、五識之處等,彼等〔八十九心〕當知有十種[6]處之差別。其中,捨俱之二推度〔心〕、八之大異熟〔心〕、九之色、無色異熟〔心〕之十九心名〔為〕結生,有分、死之作用[7]。其次,〔無因唯作之〕二〔心為〕轉向作用。同樣於〔各二心〕為見、聞、嗅、嘗、觸、領受之作用。〔無因異熟之〕三〔心〕為推度作用。意門轉向心,唯於五門成為確定作用。〔以上〕除〔世間異熟及〕二轉向〔唯作〕心,其餘〔二十一〕善、〔十二〕不善、〔四聖〕果、〔十八〕唯作之五十五心,為遠作用。八之大異熟心、三之推度〔心〕之十一〔心〕為彼所緣作用。
其次,其等〔八十九心〕之中,捨俱之二推度心,依結生、有分、死、彼所緣、推度〔名為〕五作用。八之大異熟〔心〕,依結生、有分、死、彼所緣〔名為〕四作用。九大(上二界)異熟〔心〕,依結生、有分、死〔名為〕三作用。喜〔俱〕之推度〔心〕,依推度、所緣為二作用,確定〔心〕亦依確定、轉向〔為二作用〕。而其餘一切之速行〔心〕、三種意界、〔二之前〕五識〔之六十八心〕是隨於發生為一作用。
七
[P.13]八
〔四〕對於「門之攝」
所謂門是眼門、耳門、鼻門、舌門、身門、意門之六種[8]。其中,眼是眼門,同樣耳等即是耳門等。又〔轉向前之〕有分,言為意門。其中,〔一〕五門轉向〔心〕、〔二〕眼識、〔二〕領受〔心〕、〔三〕推度〔心〕、〔一〕確定〔心〕、〔二十九〕速行〔心〕、〔八〕彼所緣〔心〕之四十六心於眼門適宜生起。同樣於耳門等亦有〔一〕五門轉向〔心〕、〔二〕耳識等之四十六〔心〕。於五門〔右之〕一切五十四心唯欲界〔心〕。其次,於意門有〔一〕意門轉向〔心〕、五十五速行〔心〕、〔十一〕彼所緣〔心〕之六十七心。依結生、有分、死之十九〔心〕是離開門。
其次,其等〔八十九心〕中,〔二之前〕五識、大(上二界)、出世間之〔二十六〕速行〔心〕之三十六心,適宜於〔六門中〕一門之〔作用〕。又三意識界是五門[9]〔作用〕。〔一〕樂[10]〔俱〕推度〔心〕、〔一〕確定〔心〕、〔二十九〕欲界速行〔心之三十一〕心,是六門〔作用〕。〔二之〕捨俱推度〔心〕、〔八之〕大異熟〔心〕者,有六門〔作用〕,亦在離門[11]。大(上二界)之〔九〕異熟〔心〕唯是離門。
九
一〇
〔五〕對於「所緣之攝」
所謂所緣者,是色所緣、聲所緣、香所緣、味所緣、觸所緣、法所緣之六種。其中,色是色所緣,同樣於聲等是聲所緣等。其次,法所緣是攝淨〔色〕、細心、心、心所、涅槃、施設[12](假法)之六種。
其中,一切眼門心,唯色為所緣,此等〔唯〕現在。同樣於耳門心等,唯聲等[P.14]〔為所緣〕,此等亦唯現在。其次,意門心之所緣為六種,〔此〕適宜於現在、過去、未來、離時[13]。稱為結生、有分、死之離門〔心〕之所緣為六種,多於〔前過去〕有之末,所把取六門之現在、過去,或稱為施設(假法)之業、業相、趣相[14]者。
其等〔色等、現在等、業等為所緣諸心〕中,眼識等如次唯色等一一為所緣。其次,三意界以色等之五為所緣。其餘欲界異熟〔心〕與笑心,唯以欲界一切為所緣。不善〔心〕、智不相應之欲界速行〔心〕,除出世間,其餘者一切為所緣。智相應之欲界善〔心〕與稱為第五禪之神通善〔心〕,除去阿羅漢道、果,其餘以一切為所緣。智相應之欲界唯作〔心〕、〔第五禪〕之唯作神通〔心〕、確定〔心〕者,以普徧一切為所緣。無色中之第二〔心〕、第四[15]〔心〕,以大(上二界)為所緣。其餘之大(上二界)心,以一切施設(假法)為所緣。出世間心以涅槃為所緣。
一一
一二
〔六〕對於「基(所依)之攝」
基是眼、耳、鼻、舌、身、心基之六種。其等一切於欲界中得。其次,於色界中,無鼻、〔舌、身〕等三。又於無色界一切皆不現。
其中,五識界如次第專依止於〔眼、耳、鼻、舌、身之〕五淨基而轉起。其次,稱為五門轉向、領受之意識界是依止於心〔基〕而轉起。又其餘稱為意識界之推度〔心〕、大異熟〔心〕、瞋恚之二〔心〕、初道〔心〕、笑〔心〕、色界〔心〕亦依止心〔基〕而轉起。其次,餘之善、不善、唯作、無上(出世間)〔心〕,或依止〔心基〕,[P.15]或不依止,無色之異熟〔心〕不依止心〔基〕而〔轉起〕。
一三
此攝阿毘達磨義論名為攝雜分別第三品。
[P.16]四 攝路分別
一
二
〔一、六六法〕
六基、六門、六所緣、六識、六路、六種境之轉起,此於「路[1]之攝」,當知為六六法。其次,於「離路[2]」有業、業相、趣相之三種境轉起。
其中,如前所說基、門、所緣。此「六識」:是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
其次,「六路」是門而為眼門路、耳門路、鼻門路、舌門路、身門路、意門路,又依識而為眼識路、耳識路、鼻識路、舌識路、身識路、意識路。〔依〕門活動當知與〔依〕心(識)活動有關連。
三
〔二、五門作用〕
在〔眼、耳、鼻、舌、身之〕五門,有極大、大、小、極小之〔所緣〕。其次,於意門有明瞭、不明瞭之〔所緣〕。當知此是「六種境之轉起」。云何?由生、住、滅[3]之三剎那名為一心剎那。其次,依斯〔心剎那之〕十七剎那為色法〔生滅〕之壽命。經過一心剎那,或經過心剎那——以達住〔位〕——五所緣來現於五門。故若經過一心剎那,色所緣現於眼之視界,由此有分〔識〕二次活[P.17]動後,遮斷有分之流,顧念(注意喚起)彼色所緣之五門轉向心〔一次〕生滅。由此其後,見其色之眼識、領受之領受心、推度之推度心、確定之確定心,如次第〔各一次〕生滅。其後,二十九之欲界速行〔心〕中,得〔生起之〕緣,最多行七次之速行。又隨結速行之二〔剎那〕彼所緣〔異〕熟〔心〕適合轉起,由此而墮於有分。以上十四〔剎那〕路心之生起及二〔剎那〕有分之動搖,前已過去以一心剎那,〔色法〕使充足十七心剎那,其後而滅。此〔十七心剎那相續之〕所緣,名為「極大之境」。若現來所緣以不可能至彼所緣之生起而過去者,〔此名為〕大之〔境〕。其時,速行完了〔立刻〕墮於有分,即無有彼所緣之生起。若所緣來入不可能至速行〔心〕生起而過去者,〔此〕名為「小境」。其時亦不起速行心,唯二、三次之確定〔心〕轉起,然後墮於有分。其次,現來近於滅之所緣,不可能至確定〔心〕之生起而過去者,〔此〕名為「極小〔境〕」。此時,唯有有分之動搖而無路心之生起。如斯於眼門為〔心作用〕。於耳門等亦然。如斯,於一切五門,當知稱為四種[4]時分:彼所緣〔時分〕、速行〔時分〕、確定〔時分〕、空時分,如次第為所緣境而轉起。
四
五
〔三、欲界之意門作用〕
其次,於意門若「明瞭之所緣」現來識閾,由此〔二剎那〕有分之動搖,〔一剎那之〕意門轉向〔心〕、〔七剎那之〕速行〔心〕之後,〔二剎那之〕彼所緣〔異〕熟〔心〕轉起,然後墮於有分。其次,有「不明瞭之[P.18]所緣」時,速行之立刻墮於有分,即無彼所緣之生起。
六
七
〔四、上二界出世間之禪定作用〕
其次,述安止(根本定)[9]速行時分,〔於所緣〕無有明瞭不明瞭之差別。又〔無有〕彼所緣之生起。即其時,八智相應欲界速行〔心〕中之隨一,成為徧作、近行、隨順、種姓者而四次或三次,如次第生起而滅後,適合於第四或第五〔速行〕[10]而引發二十六之大界、出世間速行〔心〕中隨一之速行〔心〕隨入於安止路。由此安止之後而墮於有分。其時,喜俱〔欲界心〕之速行後亦當唯期望安止、喜俱〔心〕。捨俱〔欲界心之〕速行後〔當唯斯望〕捨俱〔心〕。其時亦善速行〔欲界心〕之後,安止於善速行及下三界〔心〕,唯作速行〔欲界心〕之後,〔安止於〕唯作速行及阿羅漢果〔心〕。
八
九
〔五、彼所緣之決定〕
其次,於〔六門之〕一切處,對於不好所緣,〔各〕有不善異熟之〔前〕五識、領受〔心〕、推度〔心〕、彼所緣〔心〕。又對於好所緣,〔各〕有善異熟〔之前五識、領受心、推度心、彼所緣心〕。又對於極好〔所緣〕,唯有樂俱之推度〔心〕、彼所緣〔心〕而已。即於〔彼所緣心〕中,喜俱唯作速行〔心〕之後唯有喜俱之彼所緣〔心〕,於捨俱唯作速行〔心〕之後,唯有捨俱〔之彼所緣心〕,又憂俱速行〔心〕之後,彼所緣及有分必是捨俱。故若〔依〕喜〔俱心〕[P.19]而結生者,〔於彼〕憂俱速行之後,即無彼所緣生,其時,曾經驗而緣任何彼小(欲界)所緣,而生起捨俱之推度心,其〔推度心之〕後墮於有分,是諸阿闍梨之所說。又〔彼阿闍梨〕於欲界速行〔心〕之後,主張欲界有情唯欲界之諸法為所緣而有彼所緣。
一〇
此是〔路心轉起〕中之彼所緣之決定。
一一
〔六、速行之決定〕
速行之中,在小(欲界)速行路之欲界速行〔心〕,七次或六次速行。其次,於死時等之遲轉起,唯有五時分〔速行而已〕〔但諸義疏師〕說:於世尊雙示導[16]〔神變〕等之速行起,有四或五〔剎那〕之觀察〔速行〕心。又於初習者之最初〔速行之〕營作,即大界速行〔心〕,神通速行〔心〕亦常唯於一時分〔一次〕速行,然後墮於有分。其次,四〔聖〕道〔速行心〕之生起為一心剎那。其後二三〔剎那之〕果心適合生起[17],然後墮於有分。在滅盡定之時,第四無色之速行〔心〕二次速行,然後證達滅〔定〕。而〔由滅定〕出起時,適合阿那含果〔心〕或阿羅漢果〔心〕一時分(一次)生滅已而墮有分。〔如斯〕於一切處之等至(禪定)路,如有分之流無決定路故,有多數[18]〔種之速行〕。
一二
此是〔路心轉起〕中,速行之決定。
一三
[P.21]五 攝離路分別
一
二
四地、四種結生、四業、四種死之生起,此於「離路」之攝,當知為四之四法。其中,
〔一、四地〕
是惡趣地、欲善趣地、色界地、無色界地,此名為「四地」。其等〔四地〕中,(一)「惡趣地」是地獄、畜生界、餓鬼界、阿修羅眾,此為四種。(二)「欲善趣地」是人、四王〔天〕、三十三〔天〕、夜摩〔天〕、都率〔天〕、樂變化〔天〕、他化自在〔天〕,此為七種。而以上十一地亦稱為「欲界地」。(三)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此為初禪地。少光〔天〕、無量光〔天〕,此是第二禪地。少淨〔天〕、無量淨〔天〕,徧淨〔天〕,此為第三禪地。廣果〔天〕、無想有情〔天〕、淨居〔天〕,此為第四禪地。以上十六種是色界地。淨居地是無煩〔天〕、無熱〔天〕、善現〔天〕、善見〔天〕、阿迦膩吒〔天〕之五種。(四)空無邊處地、識無邊處志地、無所有處地、非想非非想處地之四種,此為「無色界地」。
三
此是〔四之四法〕中為地之四法。
[P.22]四
〔二、四種結生〕
惡趣結生、欲善趣結生、色界結生、無色界結生,此為「四種結生」。其中[1]、(一)不善異熟捨俱之推度〔心〕,是轉生惡趣為剎那結〔生〕,其後成為有分[2]〔心〕,有分之後成為死[3]〔心〕而斷絕。此名為「一惡趣結生」〔心〕。其次,(二)善異熟捨俱之推度〔心〕,是於欲善趣(甲)生盲[4]等之人人,(乙)依止地者(土地神),及(丙)於墮處轉起阿修羅之結生〔心〕、有分〔心〕、死〔心〕。其次,大異熟之〔八〕心,於欲善趣之一切處轉起結生〔心〕、有分〔心〕、死〔心〕。此等之九〔心〕名為「欲善趣結生」〔心〕。而以上十種,稱為欲界結生〔心〕。
其中,四惡趣、人、墮處阿修羅之壽量無有定數。然,四大王天之壽量[5],依天之〔數〕[6]為五百歲,依人間之數為九百萬歲。三十三天之〔壽量是四大王天〕之四倍。夜摩天之〔壽量又增〕其四倍,都率天之〔壽量又增〕其四倍,樂變化天之〔壽量又增〕其四倍,他化自在天之〔壽量又增〕其四倍。
五
六
(三)初禪異熟〔心〕,於初禪地轉起結生〔心〕、有分〔心〕、死〔心〕。同樣於第二禪異熟〔心〕及第三禪異熟〔心〕者於第二禪地,第四禪異熟〔心〕者於第三禪地,第五禪異熟〔心〕是於第四禪地〔轉起結生心、有分心、死心〕。然,無想有情之結生唯是色。同樣其〔結生〕後之轉起及於死時亦唯是色轉起而滅。此等之六名為「色界結生」。
其等中,梵眾天之壽量為三之一劫,梵輔〔天〕之〔壽量〕為半劫,大梵〔天〕之〔壽量〕為一劫。少光天之〔壽量〕為二劫,無量光〔天〕之〔壽量〕為四劫,[P.23]光音〔天〕之〔壽量〕為八劫。少淨〔天〕之〔壽量〕為十六劫,無量淨〔天〕之〔壽量〕為三十二劫,徧淨〔天〕之〔壽量〕為六十四劫。廣果〔天〕及無想有情之〔壽量〕為五百劫,無煩〔天〕之〔壽量〕為千劫,無熱〔天〕之〔壽量〕為二千劫,善現〔天〕之〔壽量〕為四千劫,善見〔天〕之〔壽量〕為八千劫,阿迦膩吒〔天〕之〔壽量〕為一萬六千劫。
(四)初無色等之異熟〔心〕如次第於初無色等之地而轉起結生〔心〕、有分〔心〕、死〔心〕。此等之四,名為「無色結生」。而於其等生於空無邊處天之壽量為二萬劫。生於識無邊處天之〔壽量〕為四萬劫,生於無所有處天之〔壽量〕為六萬劫,生於非想非非想處天之〔壽量〕為八萬四千劫。
七
此是〔四之四法〕中之結生四法。
八
〔三、四業〕
今生〔業〕、支持〔業〕、妨害〔業〕、破損〔業〕[8],此由作用為〔四業〕,重〔業〕、近〔業〕、宿習〔業〕、已作業,此依取異熟之異門為〔四業〕,現法受〔業〕、次生受〔業〕、後後受〔業〕、既有業,此名依異熟時之四業。又不善〔業〕、欲界善〔業〕、色界善〔業〕、無色界善〔業〕,此依異熟處為〔四業〕。
其中,「不善」〔業〕,是由身業、語業、意業之業門為三種。何以故?殺生、不與取、邪欲行此稱身表,於身門數數行故名為身業。妄語、兩舌、惡口、綺語,此稱語表,於語門數數行故名為語業。貪欲、瞋恚、邪見,此不依表(身語),於意數數行故名為意業。其等中,由殺生、惡口、是由瞋根瞋恚而生,邪欲行、貪欲、邪見是由貪根而〔生〕,餘之〔不與取、妄語、兩舌、綺語之〕四,是由〔貪、癡之〕[P.24]二根而生。而〔八十九〕心生起者,此不善〔業〕,共為十二種。
「欲界善」〔業〕亦於身門轉起為身業,於語門轉起為語業,於意門轉起為意業。由如斯業門者〔欲界善業〕為三種。又由施、戒、修〔之別〕亦為〔三種〕。而〔八十九〕心生起者,此〔欲界善業〕為八種。若由〔財物之〕施、〔持〕戒、〔禪定之〕修、〔長上之〕恭敬、〔看病等之〕作務、得〔福之施〕、對得〔福無慳垢〕隨喜、聽法、說法、〔離邪見〕見正直業,即為十種。而以上〔十二不善心、八善心〕之二十種,皆稱為欲界業。
其次,「色界善」〔業〕唯是意業。此是修所成而由安止(根本定)之所得。若由禪之差別,〔色界善業〕為五種。同樣「無色界善」〔業〕是意業,此亦是修所成而由安止(根本定)之所得。由所緣之差別,〔無色界善業〕為四種。
此〔諸業〕中,〔十二〕不善業除去掉舉〔心〕[9]而〔十一心〕於惡趣地生起結生。然於轉起一切十二種,七不善異熟〔心〕,在欲界及色界之一切處適合於異熟。欲界善〔心〕亦唯於欲界善趣生起結生。然,〔一切八善心〕於轉起,〔八〕大異熟。其中,三因殊勝善〔心〕給與三因之結生,於轉起使異熟十六異熟[10]〔心〕。三因之劣與二因殊勝之善〔心〕給與二因之結生,於轉起除去三因、使異熟十二異熟[11]〔心〕。其次二因之劣善〔心〕,唯與無因之結生,於轉起唯使異熟〔八〕無因異熟[12]〔心〕。
九
一〇
其次,色界善〔心〕若修初禪之小者生起於梵眾〔天〕,若其中修者〔生起〕於梵輔〔天〕,若修勝者〔生起〕大梵〔天〕。同樣,若修第二禪、第三禪之小[P.25]者於少光〔天〕,若修中者於無量光〔天〕,若修勝者〔生起〕於光音〔天〕。若修第四禪之小者於少淨〔天〕,若修中者於無量淨〔天〕,若修勝者〔生起〕於徧淨〔天〕。若修第五禪於廣果〔天〕,若修其想之離者〔生起〕於無想有情〔天〕。又阿那含[16]是生起淨居〔天〕。如次第修無色界善者生起於無色〔天〕中。
一一
此是〔四之四法〕業之四法。
一二
〔四、四種死及結生之次第〕
由壽盡、業盡,兩者之盡,由斷業而有「四種死之生起」。又如是而死之人人[17],(一)於〔近〕死之時——適合業力現前——於〔兩〕有之中間令生結生(有與有之連結)「業」,又(二)曾其業之作時得——〔為業〕——資助色等之「業相」,(三)生起之後當得有受用之「趣相」,依業力而現起六門之隨一。
然後,如斯現起緣彼〔業、業相、趣相等之〕所緣,隨順於業以起異熟為徧淨,又隨染之〔心相續〕——隨順應得之有,心相續傾向其處——數數多轉起。或唯業令生其〔結生〕使其新鮮而達於〔意〕門。彼死之接近者,於路心之終,又於有分之滅盡,由死為現在有之終了生起死心而滅。其滅完了,其後,如斯緣所得之所緣,無明隨眠所圍,渴愛隨眠為根本之行而令生,由相應〔之諸法〕而徧取令住於俱生〔之諸法〕,以令連結其次之有而稱為結生之先行——適合於有基或無基[18]——生起意,住立於次之有。
[P.26]一三
其次,於近死之路〔心〕,於徐緩轉起,所期望唯五速行,若現在之〔色〕所緣現存於識閾時而死者,結生、有分之所緣亦應為現在。如是由欲界結生而把取六門之業相及趣相而得現在、過去所緣[19]。又業〔一心剎那相續故〕唯為過去〔所緣〕而把取於意門。此等一切為小(欲界)法之所緣。
其次,由色界結生,唯施設(假法)之業相為所緣。同樣於無色之結生,亦唯大界(上二界)及施設之業相,適合為所緣。其次,無想之有情僅以命九法為結生而存立。故彼等〔無想有情〕名為「依色之結生者」。無色(有情)為「依非色之結生者」。其餘〔之有情〕,是「依色非色之結生者」。
一四
此是〔四之四法〕中死、結生之次第。
一五
如斯取結生者,由結生滅[22]後以來,緣同一所緣而同一心至死心生起止,不生起路心時,依有之分稱為有分相續而意無斷絕,如河流之轉起。而於最後由死成為死心而滅。然後,又〔生〕結生等,如車輪如次第轉轉而轉起。
一六
於此攝阿毘達磨義論名為離路分別第五品。
[P.27]六 攝色分別
一
二
〔一、色之列舉〕[2]
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色,此二種色攝十一種。何以故?(一)地界、水界、火界、風界名為「大種色」。(二)眼、耳、鼻、舌、身名為「淨色」。(三)色、聲、香、味及除水界稱三大種之觸名為「境色」。(四)如性(女根)、男性(男根)名為「性色」。(五)心基名為「心色」。(六)命根名為「命色」。(七)段食名為「食色」。以上此十八種色稱[3]為自性色、自相色、完色、色色、思惟色。(八)虛空界名為「限界色」。(九)身表、語表名為「表色」。(一〇)色輕快性、〔色〕柔軟性、〔色〕適業性及〔身語之〕二表名為「變化色」。(一一)色積集、〔色〕相續、〔色〕老性、〔色〕無常性名為「相色」。而於此生色由積集、相續之名而說。以上此十一種色由自性而成二十八種。
三
[P.28]四
〔二、色之分別〕[4]
其次,此一切之色唯無因、有緣、有漏、有為、世間、欲界、無所緣、非所緣故為一種。又依內外等種種差別。何以故?(一)稱為淨者有五種名為內色,其他為外色。(二)稱〔五〕淨、心〔基〕有六種[5]名為基色,其他為非基色。(三)稱為淨、表之七種名為門色,其他為非門色。(四)稱為淨、性、命之八種名為根色,其他為非根色。(五)~(七)稱為淨、境之十二種,是麤色、近色、有對色,其他是細色、遠色、無對色。(八)業生〔色〕是執受色,其他是非執受色。(九)色處是有見色,其他是無見色。(一〇)眼等二是不到達〔境〕,鼻等之三是到達〔境〕。以上五種皆是取境色,其他是不取境色。(一一)色、香、味、食素(段食)、四大種之八種是不簡別色,其他是簡別色。
五
此是〔色攝〕中之色分別。
六
〔三、色之等起〕[6]
業、心、時節、食名為四色等起。其中,(一)欲界、色界之二十五種[7]之善不善業所行作以取結生,〔其〕剎那剎那於內相續而令等起業等起色。(二)除無色之異熟〔心〕及二之〔前〕五識,餘七十五種心,亦含括最初之有分,〔其等諸心〕生時令等起心等起色。其中,安止(根本定)速行〔心〕令起威儀。確定〔心〕、欲界速行〔心〕、神通〔心是不僅威儀〕即表亦使等起。又其中,十三[8]之善速行〔心〕亦令生笑。(三)稱寒、冷、暑、熱之火界達於住位,必[P.29]內外適合令等起時節等起色。(四)稱食素之食,嚥下時達於住〔位〕,而即令等起食等起色。
其中,心〔色〕、根〔色〕之〔九〕唯是業生。二表唯是心生。聲是心、時節生。輕快性〔柔軟性、適業性〕等之三是由時節、心、食而生。〔八種之〕不簡別色[9]及虛空界是由〔業、心、時節、食之〕四發生。〔四種之〕相色[10]不從任何而生。
七
此是〔色之攝〕中色等起法。
八
〔四、色聚〕
一起、一滅、一所依、俱行之二十一[13]名為色聚[14]。其中,命與〔八種之〕不簡別色,與眼共言眼十法。同樣〔命與八不簡別色之九〕共與身耳等組合,如次第〔言〕耳十法、鼻十法、舌十法、身十法、女性十法、男性十法、基十法。〔八〕不簡色與命共言命九法[15]。此等之〔眼十法乃至命九法之〕九,為「業等起聚」。
其次,〔八〕不簡別色是純八法。其〔八法〕與身表共為身表九法。〔八法是〕共語表及聲為語表十法。〔八法〕是〔共〕輕快性〔柔軟性、適業性〕等為軟快性等之十一法。〔八法〕是共身表、輕快性等為十二法。〔八法是〕〔共〕語表、聲、輕快性等為十三法。此〔純八法乃至十三法之〕六是「心等起聚」。
純八法、聲九法、輕快性等之十一法,聲、輕快性等之十二法,此四是「時節等起聚」。
純八法、聲九法、輕快性等之十一法,此二法是「食等起聚」。
其中,純八法與聲九法,此二之時節、等起聚,亦得於〔身體〕外。其餘一切唯於內。
九
此是〔色之攝〕中聚之結合。
[P.30]一〇
〔五、轉起之次第〕[18]
其次,此等一切不缺得適合於欲界之轉起。其次,於〔欲界之〕結生,濕生者與化生者,稱眼、耳、鼻、舌、身、性、基十法之七十法,於最多時現前。而最少時,眼、耳、鼻、性十法或時[19]不得。故其等〔之任何或全部滅〕而應知聚〔之數〕。其次,於胎生有情稱為身、性、基十法之三十法現前。其處,〔胎生有情〕亦於性十法時不得。其後於轉起,於次第眼十法等現前。如斯結生以來,有業等起〔色〕,第二心以來,有心等起〔色〕,〔第二心之〕住時以來,有時節等起〔色〕,食素周徧於〔身體〕以來,有食等起〔色〕。如斯,四等起色聚之相續,於欲界如燈焰,如河流,如有壽之限內無斷絕而轉起。而於死時,死心以前第十七[20]心之住時以後,不生起業生色。其以前生起業生色與死心同時轉起而滅。其後心生、食生之色斷絕。其後時節等起色展轉稱為死屍而轉起。
一一
一二
其次,於色界中,不得鼻、舌、身、性十法及食生聚。故彼等之結生時,眼、耳、基之三十法與命九法,〔得〕四之業等起聚[21]。於轉起得心、時節等起〔之四聚〕。其次,於無想有情不得眼、耳、基、聲,又〔不得〕一切之心生色。故彼等〔無想有情〕之結生時唯有命九法。又轉起時除去聲,存留時節等起色。如斯當知稱為欲、色、無想依三處中之結生、轉起是二種色之轉起。
一三
此是〔色之攝〕中色轉起之次第[24]。
一四
〔六、涅槃論〕[25]
其次,涅槃稱為出世間,依四道智而作證者,為道、果之所緣,放棄所謂瓦那(vana)之渴愛故言為涅槃。若由自性為一種。若由原因之異門,為有餘依涅槃界及無餘依涅槃界二種。若由行相之差別者是空、無相、無願之三種。
一五
此於攝阿毘達磨義論名為攝色分別第六品。
[P.32]七 攝集分別
一
二
集之攝當知是攝不善、攝雜、攝菩提分、攝一切之四種。何以故?
〔一〕先述「攝不善」[3]
之四漏:欲漏、有漏、見漏、無明漏,四暴流:欲流、有流、見流、無明流,四軛:欲軛、有軛、見軛、無明軛,四繫:貪欲身繫、瞋恚身繫、戒禁取身繫,此實在著身繫,四取: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六蓋:欲貪蓋、瞋恚蓋、惛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疑蓋、無明蓋,七隨眠:欲貪隨眠、有貪隨眠、瞋恚隨眠、慢隨眠、見隨眠、疑隨眠、無明隨眠,十結:於經中有欲貪結、色貪結、無色貪結、瞋結、慢結、見結、戒禁取結、疑結、掉舉結、無明結,在論中另有十結:欲貪結、有欲結、瞋恚結、慢結、見結、戒禁取結、疑結、嫉結、[P.33]慳結、無明結,十煩惱:貪、瞋、癡、慢、見、疑、惛沈、掉舉、無慚、無愧。而此中,於漏等依欲、有之名,以此為基渴愛之意義。戒禁取[4],此實住著、我語取,如斯轉起,言不外是惡見。
三
四
〔二〕「攝雜」
有六因:貪、瞋、癡、無貪、無瞋、無癡。七禪支:尋、伺、喜(pīti)、一境性、喜(somanassa)、憂、捨。十二道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邪見、邪思惟、邪精進、邪定。二十二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女根、男根、命根、意根、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九力: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慚力、愧力、無慚力、無愧力。四增上:欲增上、心增上、精進增上、觀增上。四食:段食、第二觸〔食〕、第三意思〔食〕、第四識〔食〕。而於此中,於〔二十二〕根,言須陀洹道智是未知當知根、阿羅漢果是具知根,中之六智是已知根。又於命根有色、非色之二種。於前五識〔不得〕禪支,無精進中〔不得〕諸力[8],於無因中不得道支。同樣於疑心中無有一境性、〔定〕道〔支〕、〔定〕根、〔定〕力之狀態。從二因、三因之速行中其發生,得〔隨〕一之增上。
五
[P.34]六
〔三〕「攝菩提分」[12]中
有四念處:身隨觀念處、受隨觀念處、心隨觀念處、法隨觀念處。有四正勤:已起諸惡令捨斷之精進,未起諸惡令不起之精進,未起諸善令生起之精進,已起諸善令增大之精進。四神足:欲神足、心神足、精進神足、觀神足。五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五力: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七覺支: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輕安覺支、定覺支、捨覺支。八道支: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而於邐中,四念處言為一正念,同樣四正勤〔可言一〕正精進。
七
[P.35]八
〔四〕「攝一切」
有五: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五取蘊: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行取蘊、識取蘊。十二處:眼處、耳處、鼻處、舌處、身處、意處、色處、聲處、香處、味處、觸處、法處。十八界:眼界、耳界、鼻界、舌界、身界、意界、色界、聲界、香界、味界、觸界、法界、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識界。有四諦:苦聖諦、苦集聖諦、苦集滅聖諦、苦滅道聖諦。而此中,〔五十二〕心所、〔十六〕細色[23]與涅槃之六十九法稱為法處、法界。意處分別為七識界。
九
此於攝阿毘達磨義論名為攝集分別第七品。
[P.36]八 攝緣分別
一
二
緣之攝當有緣起法及發趣法二種。其中,「緣起[1]法」是言觀察:「〔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唯性質之行相。其次發趣,關於說差別而〔轉起〕緣及住立。然,諸阿闍梨混合〔緣起法與發趣法之〕兩者為論註。
〔一、緣起法〕
其中,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六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渴愛、渴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而發生愁、悲、苦、憂、惱。如是此一切為苦滅之集。
此是〔緣攝〕中之緣起法。
三
其中[2],當知三時、十二支、二十行相、三連結、四略、三輪轉、二根本。何以故?無明、行是過去時,生、老死是未來時、中八是現在時,此為「三時」。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有、生、老死,此為「十二支」。而此時,愁等之語以示等流果〔而非別支〕。其次,此〔緣起支〕中,由無明、行之語亦含攝愛、取、有之意義。於同說愛、取、有而含有無明、行〔之意義〕。又言生、老死有識等五果之意義故:
四
[P.37]五
無明、愛、取是煩惱輪轉,所稱業有,有之一部分與行為業輪轉,稱為起有,有之一部分與餘〔之七支〕為異熟輪轉。此為「三輪轉」。當知無明與愛為「二根本」。
六
七
〔二、發趣法〕[7]
〔「發趣法」者〕是〔二十四緣〕於:因緣、所緣緣、增上緣、無間緣、等無間緣、俱生緣、互相緣、依緣、親依緣、前生緣、後生緣、習行緣、業緣、異熟緣、食緣、根緣、禪緣、道緣、相應緣、不相應緣、有緣、非有緣、離去緣、不離去緣。
此是〔緣攝〕中之發趣法。
八
九
(一)於前滅之心心所法對於現在之心心所法是依無間、等無間、非有、離去〔緣〕為〔緣〕。前速行對於後速行是依習行〔緣〕為〔緣〕。俱生之心心所法互相依相應〔緣〕為〔緣〕。此是「名對於名為六種緣」。
(二)因、禪支、道支對於俱生之名色,依因〔緣、禪緣、道緣〕等為〔緣〕。俱生之思對於俱生之名色,〔依業緣為緣〕,多剎那之思對於依業生起之名色而依業〔緣為緣〕。異熟蘊對於互相及俱生之色而依異熟〔緣〕為〔緣〕。此是「名對於名色之五種緣」。
[P.38](三)後世之心心所法對於前生之此身而依後生〔緣為緣〕。如斯「名對於色唯一種緣」。
(四)六基於轉起對於七識界是〔依前生緣為緣〕,又五所緣對五識路[9]是依前生〔緣為緣〕。如斯「色對於名亦一種緣」。
(五)「施設、名色對於名」是依所緣〔緣〕、親依〔緣〕之「二種緣」。其〔所緣緣、親依緣之〕中,所緣是色等而為六種,親依是所緣親依、無間親依、自然親依之三種。其中,不重所緣是為所緣親依。於無間(前)滅之心心所法是無間親依。又貪等之法、信等、樂、苦、人、食物、時節、臥坐具於適合對內外善等之法而為〔自然親依〕。又業對於異熟為〔自然親依〕。如斯自然親依有多種。
一〇
(六)「名色對於名色」,於適宜依增上、俱生、互相、依、食、根、不相應、有、不離去〔緣〕之「九種緣」。其中,〔一〕所尊重之所緣對於名而依所緣增上為〔增上緣〕。俱生俱增上[10]之四種亦對俱生之名色,依俱生增上為〔增上緣〕。有斯二種之增上緣。〔二〕心心所法互相及對於俱生之色,為〔俱生緣〕,大種是互相及對所造色為〔俱生緣〕,於結生剎那之基〔色〕與異熟〔心心所〕於互相為〔俱生緣〕,有斯三種之俱生緣。〔三〕心心所法於互相〔為互相緣〕,大種於互相為〔互相緣〕,於結生剎那之基色與異熟〔心心所〕於互相〔為互相緣〕,有斯三種之互相緣。〔四〕心心所法互相及對俱生色而〔為依緣〕,大種互相及對所造色而〔為依緣〕,六基對於七識界〔為依緣〕,有斯三種之依緣。〔五〕段食對此身〔為食緣〕,非色食對於俱生之名色〔為食緣〕,有斯二種之食緣。〔六〕五淨〔根〕對於五識〔為根緣〕,色命根對執受色〔為根緣〕、非色命根對俱生之名色〔為根緣〕,有斯三種之根緣。〔七〕於下生(結生)剎那之基〔色〕對於異熟〔心心所依俱生為不相應緣〕,心心所法對俱生色而依俱生〔為不相應緣〕,後生之心心所法對前生之此身體而依後生〔為不相應緣〕,於轉起六基對七識界而依前生〔為不相應緣〕,有斯三種之不相應緣。
[P.39]一一
一二
其次,於所緣〔緣〕、親依〔緣〕、業〔緣〕、有緣之〔四緣〕中包含一切之〔二十四〕緣。其次,於此俱生色在一切轉起中,有心等起〔色〕,於結生中,有已作(業作)色,當知如斯有二種。
一三
一四
〔三、施設〕[12]
其中,色蘊是色法。稱為心心所之四非色蘊與涅槃之五種是非色亦言為名。其〔名色〕以外者為施設(假法)。〔於施設〕有能施設之施設及所施設之施設之二種。何以故?
(一)各各依大種之變化行相而各各施設地、山等,依資料(材料)之集合行相而〔施設〕家、車、荷車等,依五蘊而〔施設〕男、人等,依〔日〕月之運行等,而〔施設〕方、時等,依不觸之行相而〔施設〕坑、窟等,依各各大種相及特殊之修習而〔施設〕徧之相等。而如斯類之物,雖不存在第一義,但〔第一〕義之影行相為心起(心)之所緣。又〔此〕各作自比較,於各別〔計度〕,而施設命名、號稱、言說故而言為施設。此施設言為「施設所施設」。
(二)其次「施設能施設」,是依名、名業等之名而說。其為存在施設、非存在施設、存在非存在施設、非存在存在施設、存在存在施設、非存在非存在施設之六種。而此中,於第一義以存在之色、受等,依此而施設時,言此為存在施設。其次,於第一義以不存在之土地、山等,依此而施設時,言此為非存在施設。其次,依兩[P.40]者之混合,其餘當知如次第之六神通(存在非存在施設)、女聲(非存在存在施設)、眼識(存在存在施設)、王子(非存在非存在施設)。
一五
此於攝阿毘達磨義論名為攝分別第八品。
[P.41]九 攝業處分別
一
二
其中[1],先述「止之攝」,是十徧處、十不淨、十隨念、四無量、一想、一差別、四無色之七種為止業處攝,貪行者、瞋行者、癡行者、信行者、覺行者、尋行者之六種行者(性格者)攝,當知有徧作修習、近行修習、安止修習之三種修習及徧作相、取相、似相之三相。何以故?
〔一、四十業處〕
地徧、水徧、火徧、風徧、青徧、黃徧、赤徧、白徧、虛空徧、光明徧,此名為十徧。膨脹〔相〕、青瘀〔相〕、膿爛〔相〕、斷壞〔相〕、食殘〔相〕、散亂〔相〕、斬斫離散〔相〕、血塗〔相〕、蟲聚〔相〕、骸骨〔相〕,此名為十不淨。佛隨念、法隨念、僧隨念、戒隨念、捨隨念、天隨念、寂止隨念、死隨念、身至念、安般念,此名為十隨念。慈、悲、喜、捨,此名為四無量,亦言為〔四〕梵住。食厭想,名為一想。四界差別名為一差別。空無邊處等,名為四無色。如斯解徧止者為四十業處。
〔二、六行者與四十業處之適不適〕[2]
其次,於〔六〕行者,稱為貪行者,適合修十不淨及身至念之〔身體四十二〕部分修習[3]。瞋行者〔適合修〕四無量及[P.42]青等之四徧。癡行者與尋行者,〔適合〕安般念。信行者,〔適合〕佛隨念等之六。覺行者〔適合〕死〔隨念〕、寂止〔隨念〕、〔食厭〕想、〔界〕差別。其餘一切之業處,適合一一之行者(性格者)。其中,又於徧或大之〔徧適合〕癡行者,小〔徧適合〕尋行者。
此是〔業處〕中適〔不適〕之差別。
三
〔三、三修習〕
其次,於〔三〕修習[4],徧作修習於一切〔四十〕業處中皆必得。近行修習[5],於佛隨念等八、〔食厭〕想、〔四界〕差別之十業處中亦可成就,安止〔修習在此十業處中〕沒有。而餘在正三十業處中,〔不僅可徧作修習,近行修習〕且亦能成就安止修習。在此〔三十業處〕中,十徧、安般念是屬於第五禪,十不淨與身至念是屬於初禪,慈等之三是屬於〔下〕四禪[6],捨屬第五禪。斯〔以上〕二十六業處是屬色界禪,又四無色是屬無色禪。
此是〔業處〕中修習之差別。
四
〔四、三相〕
其次,於〔三〕相,若依徧作相、取相者,於一切〔四十〕業處中皆適宜必得。其次,似相唯於〔十〕徧、〔十〕不淨、部分(身至念)、安般念〔之二十二業處〕可得。不論如何,在其處〔二十二業處〕,緣似相而轉起近行定及安止定。何以故?謂於地曼陀羅[7]等把取〔其〕相,初學者之彼所緣言為「徧作相」,又此修習名為徧作修習。其次,此相〔更〕由心把取,由眼見者之來現於意門時,同其所緣名為「取相」,其修習即能等持。其次,如斯等持者,於此後緣取相依徧作定而繼續修習者,如是類似於〔取相〕——以離基〔所依〕法——及稱為施設修習所成之所緣建立於心中而善安止之時,此言為生起「似相」。由此以來,捨離障礙——可稱為欲界定——名為圓滿近行修習。然後,以其同似相依近行定善修習[P.43]者,即安止色界初禪。其後,從初禪轉向〔自在〕、入定〔自在〕、在定〔自在〕、出定〔自在〕、觀察〔自在〕,由此五自在[8]而使自在訓熟,而捨離尋等之麤支,為生起伺等之細支而努力者,於次第適合安止於第二禪等。
如斯於地徧等之二十二學處可得[9]似相。又餘〔之十八業處〕中,〔四〕無量對於有情施設而轉起。其次,除虛空〔徧〕并在〔九〕徧中除棄任何之徧以所得虛空而行徧作「無邊」者,證初無色〔業處〕之安止,其初無色識行徧作「無邊」者,證得第二無色〔業處〕安止。又其初無色識之無[10]而行徧作「無所有」者,證得第三無色〔業處〕安止。第三無色而行徧作「此是寂、此是勝」者,證得第四無色〔業處〕安止。而於餘之〔佛隨念等之十四〕業處,緣徧作佛德等之所緣,能把握其相時,對此而徧作〔定〕可等持,而成近行〔定〕。
其次,以神通[11]轉起於色界第五禪為神通立足處,由第五禪定而〔豫想〕顧念〔神通之期間〕決定等之後,行徧作〔修習〕者緣色等之所緣而適宜於安止。而神通是:
五
此是境之差別及止業處法畢。
六
其次,「觀之業處」當知攝戒清淨、心清淨、見清淨、度疑清淨、道非道智見清淨、行道智見清淨、智見清淨之七種清淨,無常相、苦相、無我相之三相,[P.44]無常隨觀、苦隨觀、無我隨觀之三觀,思惟智、生滅智、壞智、怖畏智、過患智、厭智、脫欲智、省察智、行捨智、隨順智之十觀智,空解脫、無相解脫、無願解脫之三解脫,空隨觀、無相隨觀、無願隨觀之三解脫門。何以故?
〔五、七種清淨〕[12]
(一)別解脫律儀戒、根律儀戒、活命徧淨戒、資具依戒之四徧淨戒言為「戒清淨」。(二)近行定、安止定之二種定言為「心清淨」。(三)由相(特相)、味(作用)、現起(現狀)、足處[13](直接因)而把握名色言為「見清淨」。(四)把其等名色之緣言為「度疑清淨」。(五)其次之後,如斯把握——有過去等之差別——於有緣之三界諸行,緣蘊等之理趣而由聚簡略之,由〔其等之〕盡滅義而無常、由怖畏義而苦、由不堅實義而無我,〔即思惟以上三相〕,又依於〔三〕世、依於〔一期〕相續,又依剎那滅,以〔諸行之〕思惟智而思惟〔無常、苦、無我之〕三相者,又於其等〔諸行〕,依於緣與剎那,以生滅智隨觀生滅者。
七
八
由把握光明等〔十〕觀隨染之障礙而差別道非道之相,此言為「道非道智見清淨」。(六)又其次脫離斯障礙而生滅智以來至隨順〔智〕[15]止,展轉〔無常、苦、無我〕三相之觀,(繼續)行道彼〔瑜伽〕者之九觀智言為「行道智見清淨」。(七)其次,斯行道彼〔瑜伽〕者,由觀之成熟,「今生起安止〔定〕」以斷有分[16]而生起意門轉向〔心〕之後,二三(剎那)之觀心,緣無常等任何之彼相名為徧作、近行、隨順之下轉起。以到頂點之觀,此言為隨順〔觀〕、行捨〔觀〕、至出起觀。然後,[P.45]種姓心所緣涅槃,超克凡夫之姓,得成聖者之姓而轉起。其後徧知苦諦、捨斷集諦、作證滅諦、修習道諦,入於〔聖〕道〔心〕之安止路。其後轉起二三〔剎那〕之果心而滅。然後,墮於有分,更斷有分〔而如次〕轉起觀察智。
九
此是〔觀業處〕中清淨之差別。
一〇
〔六、三解脫門〕[18]
其中,無我隨觀以脫離我住著故言空隨觀為解脫門。無常隨觀以脫離顛倒相故言無相隨觀〔為解脫門〕。苦隨觀以脫離渴愛之願求故言無願隨觀〔為解脫門〕。故若至觀出起而觀[19]「無我」者,〔此〕言為空解脫道。若觀「無常」者,〔此〕言為無相解脫〔道〕。若觀「苦」者,〔此〕言無願解脫〔道。斯〕道由觀之道程而得此三名稱。同樣果亦在道〔心〕之路中,由道之道程而〔得空、無相、無願之三種名〕。又在果定〔心〕之路中,依上述之方法而修觀,生起〔其〕各自之果由某人之觀的道程言為空等之解脫。而依涅槃所緣,由自味(自相)而在〔道之路、果定之路〕一切處,而相等〔道、果之〕一切而有三種名。
此是〔觀業處〕中解脫之差別。
一一
〔七、人之別〕[20]
其次,修習須陀洹道已,依見、疑之捨斷而捨斷惡趣行者,極七還(最高七次生此世間者)而名為「須陀洹」(預流)。修習斯陀含道已,淡薄貪、瞋、癡者,名為「斯陀含」(一來),彼唯再一次來此世間。修習阿那含已,捨斷而無殘留之欲貪、瞋恚者,名為「阿那含」(不還),〔彼〕不還來此世間。修習[P.46]阿羅漢已,捨斷而無殘留之〔一切〕煩惱者,名為「阿羅漢」,〔彼〕漏盡者為世間最上之應供者。
此是〔觀業處〕中人之差別。
一二
〔八、定之差別〕
其次,「果定」是隨各自之果而〔得〕共通於一切者。然,得入定於「滅定」[21]是阿那含與阿羅漢。其〔定〕中,如次第入定初禪等之大(上二界)定而出定,在其處觀各處諸行之法而至無所有處止,然後〔在定期間之〕決定等行多所作而入定於非想非非想處,於二〔剎那〕安止速行之後,彼心之相續斷絕,此為入滅定者。其次,出定之時,阿那含即一次轉起阿那含果〔心〕,阿羅漢一次轉起阿羅漢果〔心〕而隨有分,然後轉起觀察〔智〕。
此是〔觀業處〕中定之差別。
一三
此於攝阿毘達磨義論名攝業處分別第九品。
攝阿毘達磨義論畢
校注
[0107001] 阿毘達磨義(abhidhammattha)底本之 abhidhammatha 是誤植。 [0107002] 以下說十二不善心。對十二不善心,參照 Visuddhi-magga p. 454(漢譯清淨道論三.三四頁以下)。 [0108003] 以下說七種不善異熟心。有關此,參照 Visuddhi-magga p. 456(漢譯清淨道論三.三七頁)。 [0108004] 以下說八種之無因善異熟心。有關此,參照 Visuddhi-magga p. 454 f.(漢譯清淨道論三.三五頁以下)。 [0109005] 以下說三種之無因唯作心。對此,參照 Visuddhi-magga p. 456 f.(漢譯清淨道論三.三九頁)。 [0109006] 九十一心者,由百二十一心除去三十心也。 [0109007] 以下說欲界八善心。對此,參照 Visuddhi-magga p. 452 f.(漢譯清淨道論三.三二頁以下)。 [0109008] 以下說欲界有因八異熟心。參照 Visuddhi-magga p. 455 f.(漢譯清淨道論三.三七頁)。 [0110009] 以下說欲界有因八唯作心。參照 Visuddhi-magga p. 457 f.(漢譯清淨道論三.三九頁)。 [0110010] 本偈與 Nāmarūpa-pariccheda 第一七偈一致。 [0110011] 以下對於說色界善心、異熟心、唯作心。參照 Visuddhi-magga pp. 453; 456; 457(漢譯清淨道論三.三二頁、三七頁、三九頁)。 [0111012] 以下說無色界善心、異熟心、唯作心。參照 Visuddhi-magga pp. 453; 456; 457(漢譯清淨道論三.三二頁以下、三七頁、三九頁)。 [0112013] 以下說出世間善心、異熟心。參照 Visuddhi-magga pp. 453; 456(漢譯清淨道論三.三三頁、三八頁)。 [0113014] 不善是十二(dvādasākusalān 'eva)於底本有 dvādasākusalān' evaṁ,但今從暹羅本。以下二偈與 Nāmarūpa-pariccheda 第二五偈一致。 [0113015] 三十六(chattiṁs' eva)於底本有 chattiṁs' evaṁ,但今從暹羅本。 [0113016] 禪支(jhānaṅga)底本之 Thānaṅga 是誤植。以下二偈參照(Nāmarūpa-pariccheda)第二三、二四偈。(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有二個對應之註標[15],今將此處的[15]註標修訂成[16]。) [0114017] 十一者就初禪而言者,色界初禪之三、出世間之須陀洹道乃至阿羅漢果之八初禪計為十一。 [0114018] 二十三者,色界第五禪之三、無色界之十二、出世間之八種、第五禪計為二十三。 [0114019] 三十七種者,欲界八、色界五、無色界四、出世間二十計為三十七。 [0114020] 五十二種者,欲界二十三、色界五、無色界四、出世間二十計為五十三。 [0117001] 關於心所法之說明,參照 Visuddhi-magga pp. 460 f; 462 ff.(漢譯清淨道論三.四八頁以下、四九頁以下、五一頁以下)。但,如以下所述心所法之分類於本書最初生起。 [0118002] 相應(sampayogo)於底本有 sabbayogo,但今從暹羅本及註書。 [0118003] 本偈,參照 Nāmarūpa-pariccheda 第四一偈。 [0119004] 本偈同參照上第三一偈。(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中缺相對應之註標[04],今於此處加上[04]之註標。) [0119005] 惡見相應是十二不善心中之第一、第二、第五、第六心。 [0119006] 五有行心是十二不善心中之第二、第四、第六、第八、第十心。 [0120007] 或者人人是指佛授(Buddhadatta)等。彼是於色非色分別論(Rūpārūpa-vibhāga)之心所分別品中說:「悲喜是除第五禪色界心、喜俱欲界善心、有因喜俱唯作心之正三十心中時別別生起。」不承認欲界捨俱心與悲喜相應。(Buddhadatta's Manuals I, p. 158) [0120008] 慧(paññā)底本之 pannā 是誤植。 [0120009] 本偈與 Nāmarūpa-pariccheda 第四〇偈一致。 [0121010] 慢、惛沈、睡眠之三同時共生是第四、第八不善心。唯慢之生是第三、第七不善心。唯惛沈、睡眠之生是第二、第六、第十不善心。尚且在 Visuddhi-magga p. 469 ff.(漢譯清淨道論三.六三頁以下)慢、惛沈、睡眠三者,當不定心所生時,也不生於右之任何狀態下。 [0121011] 二十七是不善中(sattavīsaty apuññamhi)於底本有 sattavīsati puññamhi,今從暹羅本。 [0122012] 十五是色界第五禪之三及無色界之十二。 [0122013] 本偈參照 Nāmarūpa-pariccheda 第四五偈。 [0123014] 以下二偈與同上第五一、五二偈一致。 [0124015] 確定(voṭṭhappana)是意門轉向唯作心之事,相當於八十九心中之第二十九心。 [0124016] 樂領受是喜俱無因異熟意識界之事,是八十九心中之第二十六心。 [0124017] 三者是三意界即八十九心中之第十八、第二十五、第二十八心。 [0124018] 雙結生是捨俱無因異熟意識界,為八十九心中之第十九、第二十七心。 [0127001] 基(vatthuto)於底本之 vatthuko 是誤植。 [0127002] 心生起(cittuppāda)是指八十九心,同於單言心。以下本書中常常出心生起又心起之語,應知亦同樣。 [0127003] 關於受之說明,參照 Visuddhi-magga p. 460 f.(漢譯清淨道論三.四八頁以下)。 [0128004] 識(viññaṇa)於底本之 viñāṇa 是誤植。 [0129005] 對於作用,參照 Visuddhi-magga p. 457 f.(漢譯清淨道論三.四〇頁以下)。 [0129006] 十種是結生、有分、轉向、前五識、領受、推度、確定、速行、彼所緣、死之十。 [0129007] 作用(kiccāni)底本之 kiccani 是誤植。 [0130008] 六種(chabbidhāni)底本之 chabbidhāṁ 是誤植。 [0131009] 於門(dvārikaṁ)底本之 dvarikani 是誤植。 [0131010] 樂(sukha)底本之 sukka 是誤植。 [0131011] 在離門(離門)(dvāra-vimutta)不關係於認識等之顯現作用是指結生、有分、死之作用,此亦言為離路(vīthi-mutta)。 [0132012] 關於施設(paññatti)參照後方第八品第十四項。 [0132013] 離時(kāla-vimutta)不關係時間,亦言不可說所緣,指涅槃、施設等。 [0132014] 關於業、業相、趣相參照後方第五品第十二項以下。 [0132015] 第四(catutthāni)底本之 catukkāni 是錯誤。依暹羅本訂正。 [0132016] 二十五是七不善異熟心、八無因善異熟、欲界八大異熟心、笑心及唯作意界。 [0132017] 六是第二、第四無色界之善、異熟、唯作心。 [0132018] 二十一是色界十五心及第一、第三無色界善、異熟、唯作之六心。 [0132019] 八是出世間之八心。 [0133020] 二十是十二不善心及欲界智不相應之四善心、四唯作心。 [0133021] 五是欲界之智相應四善心及第五禪之神通善心。 [0133022] 六是欲界智相應之四唯作心、第五禪之神通唯作心及確定心(意門轉向唯作心)。 [0133023] 七是眼識乃至意識之六及意界。 [0133024] 四是眼識、耳識、意識及意界。 [0133025] 三基是眼、耳、心基。 [0133026] 一界是無所依(dhātv ekānissitā)於底本之 dhātv ekā nissitā 是錯誤。 [0133027] 四十三是欲界十五無因異熟心、二無因唯作心(除笑心)、二瞋恚心、初道心、欲界八大異熟心、十五色界心。 [0133028] 四十二是十不善心(除二瞋恚心)、笑心、欲界八善心、八唯作心、無色界四善心、四唯作心、七出世間心(除初道心)。 [0137001] 路(vīthi)者,指依五門轉向、意門轉向而生起認識、禪定等一連之心作用。所謂顯現意識作用。 [0137002] 離路(vīthi-mutta)是前註指路以外之結生、有分、死之潛在意識作用。 [0137003] 滅(bhaṅga)底本之 bhavaṅga 是錯誤。從暹羅本訂正。 [0138004] 於如上之五門作用對四種之境,在本書之註說:「過一心剎那,有十六心剎那之壽為極大〔境〕。過二或三心剎那十五或有十四心剎那之壽為大〔境〕。過三乃至九心剎那有十三乃至八心剎那之壽為小〔境〕。過十乃至十五心剎那有七乃至二心剎那之壽為極小〔境〕。」 [0138005] 七是五門轉向、五識、領受、推度、確定、速行、彼所緣。 [0138006] 五十四是一五門轉向心、十前五識、二領受心、一確定心、二十九欲界速行心(十二不善心、笑心、八欲界善心、八欲界有因唯作心)、十一彼所緣心(八欲界有因異熟心、三推度心)。 [0139007] 三是意門轉向、速行、彼所緣。 [0139008] 四十一是一意門轉向心、二十九欲界速行心、十一彼所緣心。(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中缺相對應之註標[08],今於此處加上[08]之註標。) [0139009] 以下於禪定關於心作用,參照 Visuddhi-magga p. 137 f.(漢譯清淨道論一.二二九頁以下)。 [0139010] 速通行者,是欲界速行三回生滅後,為第四之安止心生起。於遲通行者,為第五安止心生起。 [0140011] 樂善是喜俱三因善心即欲界八善心中之第一、第二心。由此樂善色界初禪乃至第四禪善心之四,除阿羅漢果、出世間之各下四禪二十八,計三十二心生。 [0140012] 捨是欲界之三因捨俱善心即八善心中之第五、第六心。由此捨心色界第五禪善、四無色善之五除阿羅漢果、七出世門第五禪之七,計十二心生。 [0140013] 樂唯作是三因喜俱欲界唯作心即八大唯作心中之第一、第二心。由此樂唯作色界初禪乃至第四禪唯作之四、阿羅漢果之下四禪,計八心生。 [0140014] 捨是三因捨俱欲界唯作心即八大唯作心中之第五、第六心。由此捨色界第五禪唯作、四無色唯作、阿羅漢果之第五禪,計六心生。 [0141015] 明瞭極大(vibhūte 'timahante)於底本之 vibhūte ti mahante 是錯誤。 [0141016] 對於雙示導(yamaka-pāṭhāriya)參照 Visuddhi-magga p. 393(漢譯清淨道論二.三八五頁)。 [0141017] 道心、果心之生起是前方第七項之安止速行,依智相應欲界心三次或四次之速行後而生起。尚關於此,參照 Visuddhi-magga p. 675(漢譯清淨道論三.四〇九頁以下)。 [0142018] 對於上之諸說,參照 Visuddhi-magga p. 138 f.(漢譯清淨道論一.二三〇頁)。 [0142019] 二因者、無因者有異熟障故於阿羅漢無有,又修安止禪亦無,因此彼等無唯作速行及安止速行。 [0142020] 就此點參照後方第五品第八項。 [0142021] 同前註。 [0142022] 漏盡者唯有唯作速行。 [0142023] 在有學、凡夫是唯無學存在而無唯作速行。 [0142024] 有學既捨斷惡見、疑故,於彼等無惡見相應、疑相應之速行。 [0142025] 阿那含是超脫欲界之一切故,於彼唯存欲界而無瞋恚速行。 [0142026] 四十四心是欲界之二十三異熟心、三界之二十唯作心、阿羅漢果心。 [0142027] 五十六心是七不善心(除見相應之四及疑心之五)、欲界之二十三異熟心、無因二唯作心(除笑心)、三界之十七善心、七出世間心(除阿羅漢果心)。有學各別而言者,於須陀洹、斯陀含各五十一心、阿那含有四十九心。 [0142028] 五十四心是十二不善心、欲界之二十三異熟心、無因之二唯作心、三界之十七善心。凡夫各別而言者,三因者有上之五十四心。二因者、無因者除四之智相應欲界異熟心及上二界九善心有四十一心。於惡趣者更除四智不相應欲界異熟心而有三十七心。 [0143029] 八十路心是由八十九心唯存離路除上二界之九異熟心。 [0143030] 葉均認為底本 Bhavaṅgantaritā 譯為渡有分,文意不明確改為墮有分,文意恰好相反,依水野弘元監修之《南方佛教哲學論義概說》註亦作渡(taritā)而依原文。(悟醒註)。 [0148001] 關於以下之諸結生,參照 Visuddhi-magga p. 548(漢譯清淨道論三.二〇〇頁以下)。 [0148002] 有分(bhavaṅgaṁ hutvā)此語底本雖沒有,但由暹羅本補之。 [0148003] 死(cavanaṁ)在底本雖有 javanaṁ,但今從暹羅本。 [0149004] 生來之盲者、生來之聾者、生來之啞者、生來之愚者、生來之狂者、宮刑人、兩性者、非男女等。 [0149005] 關於諸天等之壽量,參照 Aṅguttara I, p. 213 f; Vibhanga p. 422 ff. 等。 [0149006] 天之(dibba)數者,天之一晝夜相當於人界之五十年。故天之一年三百六十日相當於人間一萬八千年。如斯,天之五百歲為人間之九百萬歲。 [0149007] 他化自在天之壽量是四大王天壽量五百歲之四倍乘五即為千二十四倍之十一萬二千歲,此若換算人間之數即為九十二億一千六百萬歲。 [0151008] 關於以下之諸業,參照 Visuddhi-magga p. 601 f.(漢譯清淨道論三.二九四頁以下)。 [0152009] 掉舉心不取結生之理由,掉舉是修所斷。若不得阿羅漢果者,不得捨斷,因此掉舉心是有學亦會生起。若為有學掉舉心之結生者,彼由此不得不生於惡趣。然,有學既離惡趣居故,掉舉心當不受結生。如斯,掉舉心不取結生(註)。尚,參照 Atthasālinī p. 261。 [0152010] 十六異熟是善異熟之前五識、一領受心、二推度心、及彼所緣之欲界有因八異熟心。 [0152011] 十二異熟是由前之十六為彼所緣之除欲界三因異熟之四心。 [0152012] 無因異熟是由前之十二更為彼所緣,除欲界二因異熟。此時合彼所緣作用由二推度心而行。 [0152013] 以下一偈是與 Nāmarūpa-pariccheda 第四六三偈一致。 [0153014] 此 Moravāpivāsi-Mahādattatthera 等之說,參照 Atthasālinī p. 284 ff。 [0153015] 若依此,在有行心者有行心之彼所緣。無行心者,有無行心之彼所緣故。由三因之結生心善異熟前五識、一領受心、二推度心、有行或是無行四異熟心,計十二異熟心生。由二因之結生心由前狀態除有行或無行之三因異熟心之二而生十心,由無因之結生心生無因異熟之八心。 [0153016] 阿那含是(anāgāmino)於底本之 anāgāmito 是錯誤。由暹羅本正訂。 [0153017] 以下至本品之最後,關於死、結生之說明,參照 Visuddhi-magga p. 548 ff.(漢譯清淨道論三.二〇二頁以下)。 [0154018] 有基(savatthuka)之意是有心基之心指欲界、色界之心。無基(avatthuka)意是無心基之心而指無色界之心。(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中缺相對應之註標[18],今於此處加上[18]之註標。) [0154019] 現在、過去所緣云云,於意門現業相、趣相、及死時既留一二剎那壽之色為業相、趣相時,此為過去所緣。如本文所述為現在所緣,故在結生、有分所緣之業相、趣相,有現在、過去所緣。 [0155020] 此半偈與 Nāmarūpa-pariccheda 第二八二偈後半一致。 [0155021] 此偈與仝前偈前半一致。 [0155022] 結生之滅(paṭisandhi-nirodha)底本之 patisandhini-nirodha 是誤植。 [0159001] 有種種轉起之差別(sappabheda-pavattikā)於底本有 sabba-bheda-pavattikā 因為是錯誤。今從暹羅本。 [0159002] 以下說明色法。關於此,參照 Visuddhi-magga p. 450 f.(漢譯清淨道論三.三一二頁以下)。 [0159003] 所稱(saṅkhaṁ gacchati)於底本有 saṅgahaṁ gacchati,但今從暹羅本。 [0160004] 關於以下色之分別,參照 Dhamma-saṅgaṇi p. 124 ff; Visuddhi-magga p. 450 f.(漢譯清淨道論三.二七頁以下)。 [0160005] 六種(chabbidhaṁ)於底本之 chabbidaṁ 是誤植。 [0161006] 關於色之等起,參照 Visuddhi-magga p. 614 ff.(漢譯清淨道論三.一二頁以下)。 [0161007] 二十五種者是十二不善、欲界八善、色界五善。其中,十二不善中之掉舉心不取結生故,實際應取二十四種結生,但今概說之。(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中缺相對應之註標[07],今於此處加上[07]之註標。) [0161008] 十三是四喜俱不善心、四喜俱欲界善心、四喜俱欲界唯作心、笑起心。 [0161009] 不簡別是色、聲、香、味、食素四大種之八,前方第四項有說明。 [0162010] 相色之說明出於前方第四項。 [0162011] 以下一偈與 Nāmarūpa-pariccheda 第五八六偈一致。 [0162012] 業生色唯由業生九與四等起之九為十八種。心生色加二表、聲、輕快性等之三為六及四等起之九合十五種。時節等起色是於加輕快性等之三,四與四等起之九合十三種。食等起色於輕快性等之三,加四等起色之九合為十二種。 [0162013] 二十一是說以下及次項之偈。 [0162014] 關於色聚雖於 Visuddhi-magga pp. 552; 559 f; 614 ff; 626; Atthasālinī p. 316 等有說,本書由其等較發達,解脫道論卷一〇(大正三二.四四六b以下)之說是兩者之中間程度。尚,俱舍論卷四(大正二九.一八b以下)亦有此等多少類似之說。 [0162015] 命九法(jīvita-navakan)於底本有 jīvita-dasakan(命十法)是錯誤。由暹羅本訂正。 [0163016] 業等起之九者是眼十法、耳十法、鼻十法、舌十法、身十法、女性十法、男性十法、基十法、命九法。心等起之六是純八法、身表九法、語表十法、輕快性等十一法、十二法、十三法。時節等起之四是純八法、聲九法、輕快性等十一法、十二法。食等起之二是純八法、輕快性等十一法。 [0163017] 虛空(ākāsaṁ)於底本有 akaram 是錯誤。由暹羅本訂正。 [0163018] 關於以下之說明,參照 Visuddhi-magga p. 552 f.(漢譯清淨道論三.三〇八頁)。 [0163019] 或時(kadāci)於底本之 tadāci 是誤植。由暹羅本訂正。 [0164020] 第十七(sattarasama)於底本之 sattarasa ma 是錯誤。 [0164021] 業等起聚於轉起心、時節等起是(kammasamuṭṭhānā kalāpā, pavattiyaṁcittotusamuṭṭhānā ca)以上之句在底本脫漏。今由暹羅本補之。 [0165022] 二十三是由二十八色除鼻、舌、身根、男根、女根之五。 [0165023] 十七是由前之二十三更除眼、耳、心基、聲、身表、語表之六。 [0165024] 次第(kamo)於底本之 khamo 是錯誤。 [0165025] 關於涅槃,參照 Visuddhi-magga p. 507 f.(漢譯清淨道論三.一二七頁以下)。 [0169001] 七十二種者是指一心、五十二之心所、十八之完色(參照第六品第二項),一之涅槃。 [0169002] 基法(vatthu-dhamma)是有實體之自性法。 [0169003] 關於諸不善煩惱,參照 Vibhaṅga p. 345 ff; Visuddhi-magga p. 682 f. 等。 [0169004] 取(parāmāso)於底本之 parāmāro 是誤植。 [0170005] 八者是六蓋中之惛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各各為二故。 [0170006] 六是七隨眠中,欲貪隨眠、有貪隨眠之二為一(貪)故。 [0170007] 九是十結中,欲貪結、有貪結之二為一。 [0171008] 諸力(balāni)於底本有 phalāni,今從暹羅本。 [0171009] 五是十結中,喜、憂、捨之三為一(受)。 [0171010] 九是十二道支中,正思惟、邪思惟、正精進、邪精進、正定、邪定之各二為一而減三。 [0171011] 十六是二十二根中,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之五為一(受),慧根及三無漏根四為一(慧)而減七。 [0171012] 以下關於三十七菩提分,參照 Visuddhi-magga p. 678 f.(漢譯清淨道論三.四一五頁以下)。 [0172013] 本偈與 Nāmarūpa-pariccheda 第二〇三偈一致。 [0172014] 三離是正語、正業、正命。 [0172015] 九是一(nav' eka)於底本之 naveha 是誤植。 [0172016] 九處是四正勤、精進神足、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正精進。 [0172017] 念是四念處、念根、念力、念覺支、正念之八處。 [0172018] 四是定根、定力、定覺支、正定。 [0172019] 五是觀神足、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見。 [0172020] 二是信根、信力。 [0172021] 亦有無之時(na vā)底本之 nava 是錯誤。由暹羅本訂正。 [0172022] 思惟是為尋心所者,不存於出世間之第二禪乃至第五禪。喜不存於出世間之第四、第五禪。 [0173023] 關於細色,參照前方第六品第四項。 [0176001] 關於緣起,參照 Visuddhi-magga p. 517 ff.(漢譯清淨道論三.一四六頁以下)。 [0176002] 以下之說明,參照 Visuddhi-magga p. 578 ff.(漢譯清淨道論三.二〇六頁以下)。 [0177003] 本偈與 Nāmarūpa-pariccheda 第七四八偈一致。 [0177004] 根本之(mūlānaṁ)於底本之 mūlāṁ 是誤植。由暹羅本訂正。 [0177005] 依死之昏迷(maraṇa-mucchāya)於底本有 maraṇam uñchāya 是錯誤。今從暹羅本。 [0177006] 益益增大(pavaḍḍhati)於底本有 pavattati,但今從暹羅本。 [0178007] 關於以下二十四緣之說明,發趣論及註有詳述。又 Visuddhi-magga p. 532 ff.(漢譯清淨道論三.一八〇頁以下)亦有。 [0178008] 以下二偈與 Nāmarūpa-pariccheda 第八〇一、八〇二偈一致。 [0179009] 對於識路(viññaṇa-vīthiyā)於底本之 viññāṇa-vithiyo 是錯誤。 [0179010] 依俱生增上(sahajātādhipati-vasena)於底本有 sahajātāvasena,但今從暹羅本。 [0181011] 本偈,參照 Nāmarūpa-pariccheda 第八四九偈。 [0181012] 以下論施設。關於施設 Puggalapaññatti-Aṭṭhakathā(JPTS. 1914, p. 171 ff);Abhidhammāvatāra(Buddhadatta's Manuals I, p. 83 f)等亦有論述。 [0182013] 依路(vīthiyā)於底本之 vīthiyo 是錯誤。 [0182014] 本偈與 Nāmarūpa-pariccheda 第八七一偈一致。 [0182015] 此半偈與 Nāmarūpa-pariccheda 第八七二偈前半一致。 [0182016] 此半偈與同上第七四偈前半一致。 [0184001] 以下說四十業處。對此,參照 Visuddhi-magga p. 110 ff.(漢譯清淨道論一.一八八頁以下)。 [0185002] 就以下之說,參照 Visuddhi-magga p. 114(漢譯清淨道論一.一九四頁)。 [0185003] 部分修習(koṭṭhāsa-bhāvanā)是以身體分地水火風,由此細分四十二部分而觀法身至念處。關於四十二種,參照 Visuddhi-magga p. 351 ff。 [0186004] 三修習之中,徧作修習是初學者之禪定為豫行修習。近行修習是至根本禪前欲界之速行。安止修習是色界等之根本定。 [0186005] 關於以下,參照 Visuddhi-magga p. 111(漢譯清淨道論一.一八九頁以下)。 [0186006] 關於四禪(catukkajjhānikā)於底本有 catutthajjhānikā 是錯誤。今由暹羅本訂正。 [0186007] 地曼陀羅(paṭhavi-maṇḍala)是地徧業處之觀法對象以地作圓相。有關此,參照 Visuddhi-magga p. 123 f.(漢譯清淨道論一.二一一頁以下)。 [0187008] 關於五自在,參照 Visuddhi-magga p. 154 f.(漢譯清淨道論一.二六三頁以下)。 [0187009] 可得(upalabbhati)底本之 upalabbhanti 是錯誤。 [0187010] 識之無(viññāṇābhāvaṁ)底本之 viññāṇā bhāvaṁ 是錯誤。 [0187011] 關於神通 Visuddhi-magga p. 373 ff. 在(漢譯清淨道論二.二七二頁以下)有詳說。 [0188012] 以下說七清淨。對此,參照 Visuddhi-magga p. 587 ff.(漢譯清淨道論三.二七二頁以下)。尚,言各別之七清淨者,戒清淨是在清淨道論第一品,心清淨是在第三品乃至第十一品,見清淨是在第十八品,度疑清淨是在第十九品,道非道智見清淨是在第二十品,行道智見清淨是在第二十一品,智見清淨是在第二十二品有所說明。 [0188013] 足處(padaṭṭhāna)底本雖無此語,但由暹羅本補之。 [0189014] 本偈與 Nāmarūpa-pariccheda 第一六七七偈一致。關於光明等之十觀隨染,參照 Visuddhi-magga p. 633 f.(漢譯清淨道論三.三六三頁以下)。 [0189015] 觀生滅智乃至隨順智之九觀智,參照 Visuddhi-magga p. 633 f.(漢譯清淨道論三.三四五頁以下)。 [0189016] 關於以下觀之說明,參照 Visuddhi-magga p. 672 ff.(漢譯清淨道論三.四〇六~四一〇頁)。 [0190017] 以下一偈與 Nāmarūpa-pariccheda 第一七八五偈一致。關於聖者之觀察,參照 Visuddhi-magga p. 676(漢譯清淨道論三.四三五頁以下)。 [0190018] 關於三解脫門,參照 Visuddhi-magga p. 657 f.(漢譯清淨道論三.三八一頁以下)。 [0190019] 對於至出起而觀(vuṭṭhānagāminī-vipassanā)參照 Visuddhi-magga p. 661 f.(漢譯清淨道論三.三八五頁以下)。 [0191020] 關於以下諸聖者,參照 Visuddhi-magga p. 709 f.(漢譯清淨道論三.四六五頁)。 [0191021] 關於滅定,參照 Visuddhi-magga p. 702 f.(漢譯清淨道論三.四五五頁以下)。【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第 70 冊 No. 37 攝阿毘達磨義論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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