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般若波羅蜜多金剛幢大乘經

聖般若波羅蜜多金剛幢大乘經

Āryaprajñānapārmitavajraketumahāyānasūtra.

འཕགས་པ་ཤེས་རབ་ཀྱི་ཕ་རོལ་ཏུ་ཕྱིན་པ་རྡོ་རྗེ་རྒྱལ་མཚན་གྱི་མདོ་ཐེག་པ་ཆེན་པོ

題解

佛世尊在王舍城時,應金剛幢菩薩的請法,向人、天、非天等一切大眾,從諸法的理體與事相,宣講了般若的四種含義,並進一步教示透過聞思篤行、為他宣說等四種途徑而生起般若智慧的具體行門。

本經屬於後弘期的藏譯經典。根據俄爾欽.貢噶桑波(ངོར་ཆེན་ཀུན་དགའ་བཟང་པོ། 1382-1456)撰《受法錄.大海》(ཐོག་ཡིག་རྒྱ་མཚོ)所載,推測本經應為12世紀上半葉時,由班智達奔曳師利(Puṇyeśrī, circa 11th)與藏地的定巴譯師.楚臣炯內(སྟེང་པ་ལོ་ཙཱ་བ་ཚུལ་ཁྲིམས་འབྱུང་གནས། 1107-1190)傳入藏地的。另依第五世達賴喇嘛.阿旺羅桑嘉措(ངག་དབང་བློ་བཟང་རྒྱ་མཚོ། 1617-1682)撰《聞正法錄.恆河水》(དམ་པའི་ཆོས་ཀྱི་གསན་ཡི་གངྒའི་ཆུ་རྒྱུན)所載的本經傳承,則可推測本經傳入藏地的時間不晚於11世紀。(圓滿法藏.佛典漢譯 編輯部)

佛經語文體版

頂禮一切佛菩薩。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在王舍城,與一切眷屬大眾俱。爾時,金剛幢菩薩在會中,從座而起,白世尊言:「世尊!具足何法,是般若波羅蜜多?」世尊告曰:「金剛幢!當具足四法。云何為四?謂:應修諸法性空;應知諸行無常,知苦;應修具足離諸戲論法性;應於一切中,修無分別,知一切法,皆不可得。」

「復次,若具四法,是般若生因。云何為四?初者、依止說法補特伽羅,二者、聞其[所說]正法,三者、[既聞所說,]趣入其義,篤行思惟,四者、復能立志如理為他宣說。是為般若生因。」

「復次,善男子!諸菩薩應知:一切法自性清淨,故其性空,無我、無實,本性無相,無縛無解,無隱無顯[1],是故諸菩薩應學般若波羅蜜多,應以一切法無生無住理趣,學般若波羅蜜多。」

世尊告言:

「修習無實有,信般若生因,應離一切相,是學般若義。」

世尊說是語已,金剛幢菩薩及天、人、非天、乾闥婆等世間[大眾],皆大歡喜,於世尊所說,稱揚讚歎。

聖般若波羅蜜多金剛幢大乘經

現代語體版

頂禮一切佛菩薩。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在王舍城,與所有眷屬大眾共會一處。當時,在眷屬之中的金剛幢菩薩,從座上起身,向世尊請教道:「世尊!要具足何等之法,方為般若波羅蜜多?」世尊開示道:「金剛幢!應當具足四法。何謂四法?亦即:應當修習一切諸法皆為空性;應當知曉一切有為法皆是無常、皆為苦;應當具足遠離一切戲論之法性;對於一切,皆應修習無分別、不可緣取。

「此外,若能具足四法,乃是能生般若之因。何謂四法?亦即:第一、依止說法的補特伽羅;第二、聽聞他[所宣說]的正法;第三、趨入(具體實踐)並思惟其義;第四、立志於為他人如理宣說。這便是能生般若之因。

「善男子!此外,菩薩們應當知曉:一切法皆是自性清淨的,所以其本性為空、無我、無實有;其本性是無相的,既無束縛,也無解脫;既無顯明,亦無隱闇。因此,菩薩們應當修學般若波羅蜜多,以一切法無生、無住的理趣,修學般若波羅密多。」

世尊開示道:

「應修無實有,信般若生因,應離一切相,是學般若義。」

(應當修習「無實有」;應於般若之生因,具足勝解心;應修學遠離一切相的般若真義。)

世尊給予此般開示後,金剛幢菩薩以及包括天人、人、非天、乾闥婆等世間大眾,皆大歡喜,咸皆稱揚讚歎世尊所言。

聖般若波羅蜜多金剛幢大乘經

註釋

[1] 無隱無顯:原文寫做སྣང་བ་མེད་པ་དང་། མུན་པ་མེད་པ,係指究竟實相中之中,既沒有顯明或光明可言,也沒有隱闇或黑暗可言,也即「沒有明闇的對立性」。《大方等大集經》(CBETA, T13, no. 397)、《大乘修行菩薩行門諸經要集》(CBETA, T17, no. 847)、《金剛上味陀羅尼經》(CBETA, T21, no. 1344[1345])中譯為「無明無闇」,與此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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