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開蒙問答
唯識開蒙問答卷上
No. 888-A 重刻唯識開蒙䟦語
如來以五味四悉化導眾生,雖教網萬殊,而要其旨趣,不越性相兩宗。相得性融,不涉支離之病;性隨相顯,終無儱侗之虞。故門庭雖至於分河,而並照還同於日月。粵自慈氏秉瞿曇之囑,而天親挈其樞;奘師得戒賢之傳,而慈恩鬯其秘。圓成妙理,昭揭支那。逮時運遷訛,古疏湮沒,一線未墜,賴有開蒙二卷,亦復久失流通,人罕寓目。於是雪航楫公發心募刻,兼請靈源惠兄會其科,際五陳君校其謬,而募貲監梓者,則王元建、王汝止、揚次弁等力也。刻既成,囑余紀其始末,以告後之閱者,共生難遭殷重之想,堅脩妙圓識心三昧,他日龍華會上,端必以此為受記正因耳。
旹崇禎庚午孟春之吉比丘大真識於古延壽院
唯識開蒙目緣
- 卷上
- 問答題目
- 立三支量
- 唐梵番譯
- 成唯識義
- 能所成義
- 唯識義利
- 述記卷次
- 論疏作釋
- 墨字詮表
- 題目之義
- 科疏鈔序
- 判教頓漸
- 所被機宜
- 論之宗體
- 藏乘收攝
- 論興何年
- 科判三分
- 能敬三業
- 造論之緣
- 外宗我法
- 小乘我法
- 八十八使
- 潤惑生數
- 執障二義
- 我法二義
- 何名世間
- 何名聖教
- 八轉聲義
- 二種我法
- 二我之義
- 相見同別
- 四師心分
- 八識二執
- 火人喻義
- 五位唯識
- 八識得名
- 八識了境
- 四師說異
- 因果能變
- 八識門義
- 八識業招
- 八緣三境
- 三境熏種
- 三境二類
- 八具三量
- 八具三性
- 八具九緣
- 八識界地
- 八具心所
- 八能所熏
- 得種子名
- 八緣假實
- 新熏本有
- 八識五受
- 八識所依
- 因緣義別
- 開導差別
- 八識斷舍
- 七二師異
- 第七所繫
- 第七染淨
- 心所立名
- 王所取相
- 心所位數
- 遍行五義
- 別境五義
- 善十一義
- 染淨相番
- 根本六義
- 十惑俱分
- 十惑界繫
- 二十隨惑
- 不定心所
- 王所一異
- 識變唯識
- 分位唯識
- 八俱不俱
- 八識一異
- 卷下
- 六種無為
- 三科百法
- 五位三性
- 因果之義
- 四相之義
- 四食之義
- 四分之義
- 五位八諦
- 有無對色
- 戒有三種
- 自相共相
- 八緣假實
- 問三境義
- 三境熏種
- 二種無明
- 成漏之義
- 善等三性
- 南山量義
- 四緣之義
- 五果之義
- 十因五果
- 福等三業
- 三種習氣
- 惑業苦三
- 十二支名
- 二種生死
- 量果之義
- 四變句義
- 三界九地
- 世界名義
- 人仙名義
- 天君正義
- 輪王有四
- 阿修羅義
- 地獄名義
- 神是畜義
- 四生名報
- 在胎五位
- 四生具緣
- 果趣具生
- 定不定報
- 諸論差別
- 五心輪名
- 四斷名義
- 三寶名義
- 三乘通號
- 大乘五位
- 一資粮位
- 二加行位
- 三見道位
- 四修習位
- 五究竟位
- 四轉依果
- 二空名義
- 三身名義
- 十號名義
- 薄伽六義
- 諸佛別名
- 三業化義
- 小乘五位
- 一資粮位
- 二加行位
- 三通達位
- 四修習位
- 五無學位
- 二無我義
- 四句百非
- 雜錄問難
- 八部名義
- 四相五衰
- 三教同異
唯識開蒙目次終
唯識開蒙問答卷上
問答題目
問:云何唯識?
答:心外無法,故曰唯識。
難曰:山河大地,六塵境界,分明在外,何言心外無法邪?
答曰:山河等者,心相分也,實不在外。
問:何理知之?
答:相見俱依自證起故。
請說所以。
答:謂心體者,名自證分。自證體上,有二功用:一、能緣用,謂之見分;二、所緣用,謂之相分。攝用歸體,唯一自證分。此山河等,是心相分,故不在外。
問:有如何者,請喻示之。
答曰:如蝸牛頭,幻生二角,出則似二,縮則一頭。
立三支量
問:法喻雖齊,意猶未決,以何方便,使人信極?
答:三藏大師製惡見中,特伸比量,立六塵境皆不離心。量云:真故極成色,是有法,定不離眼識。宗:自許初三攝,眼所不攝故,因猶如眼識。喻合云:諸自許初三攝,眼所不攝故者,皆不離眼識。同喻如眼識,異喻如眼根。真故極成色,自許初三攝,眼所不攝故,定不離眼識。
請示後五。
答:如立聲云:真故極成聲,定不離耳識。宗自許二三攝,耳所不攝故,因如耳識喻。乃至第六云:真故極成法,定不離意識。宗自許六三攝,意所不攝故,因猶如意識喻。既六塵等皆不離識,心外無法,其理明矣。若汝跳得出這箇圈圚,許汝不信唯心。若跳不出,應須敬信唯心法門。如或不信,埋沒自己生死時,長奈汝波吒。
問:立色等境不離自心,於宗因中更置真故等言,何所以邪?
答:各有所防,外人出過。
請細示法。
答:因明疏云:凡因明法,能所立中,若有簡別,便無過失。若自比量,以自許言,簡顯自許之言,無他隨一等過。若他比量,汝執等言,簡無違宗等失。若共比量,以真故言,簡無自教等失。隨其所應,各有標簡。此比量中,有所簡別,故無諸過。
問:且真故言簡,何過也?
答:簡世間相違。
問:世間有幾?
答:有二世間。
何者為二?
答:一、學者世間。二、非學者世間。
請別簡之。
答:言真故者,明依勝義不依世俗,故不違於非學者世間。文顯依大乘殊勝義立,非依小乘,亦不違於阿含等教色離識有,亦不違於小乘學者世間之失。
答:簡自他不極成者。
請示。
答:疏云:諸小乘說最後身菩薩染汙諸色,一切佛有漏之色,若立為唯識,便有一分自所別不成,亦有一分違宗之失,此是他法自不許者。
問:何者自法他不許邪?
答:疏云:大乘宗說十方佛色及佛無漏色,他小乘宗不許有故,立為唯識。有他一分所別不成,其此二因皆有,隨一一分所依不成,說極成言。為簡於此,今者立二,所餘兩家共許諸色為唯識故。
問:因云初三攝者,何為初三?
答:顯十八界六三之中初三所攝,不爾便有不定違宗。若不言初三攝,但言眼所不攝,故便有不定。排不定云:言極成之色,為如眼識眼所不攝,故定不離眼識?為如五三眼所不攝,極成之色定離眼識?若許五三眼所不攝,故亦不離識,便違自宗。為揀此過,言初三攝。
問:眼所不攝,復揀何過?
答:疏云:此眼所不攝言,亦揀不定。為不言眼所不攝,但言初三攝,故作不定云:言極成之色,為如眼識初三攝,故定不離眼識;為如眼根初三攝,故非定不離眼識。
問言:非定不離眼識者,何不言定離眼識邪?
答:疏云:由大乘師說彼眼根非定,一向離識故。此不定云非定不離眼識,不得說言定離眼識。
問:自許之言,揀何過邪?
答:疏云:為遮有法差別相違過,故言自許,非顯極成之色。初三攝眼所不攝、他所不成,唯自所許,且寄在因中,防彼過故。
請示行相。
答:疏云:謂真故極成色是有法自相,定離眼識色,非定離眼識色是有法差別。立者意許是不離眼識色,外人遂作有法差別相違,言汝立不離眼識色,舉得同喻。眼識却非是不離眼識色,闕第二相。一向難同歸異,因於異轉,闕第三相。既然雙闕因家,後二相一向翻成歒者宗,能令立者宗成相違。不改先因,立能違量。同伸一有法云:真故極成色,後陳定相翻云:非是不離眼識色。此翻前陳意許也。不改先因云:初三攝眼所不攝故,番異作同云:猶如眼識。為遮此過,故言自許。與彼能違量上作不定,言極成之色為如眼識,初三攝眼所不攝故,非是不離眼識色;為如自許他方佛等色,初三攝眼所不攝故,是不離眼識色。若因不言自許,即不得以他方佛色而為不定。此言便有隨一過,汝能違量。既有此過,非真能破。凡顯他過,必無自非;成真能立,必無似故。明前所立無有有法差別相違,故言自許。外人見說山河大地唯是一心,來敵之云:無情成佛,我終不信。
今問彼云:汝依何意,便云無情不得成佛?
彼答之云:無情不會修行,所以不得成佛。
應問彼:云何者是修行?
彼答之云:六度萬行,入禪作觀,說法度生,此是修行。
應更問云:如是修行八識之中,何識能耳?
答:唯第六識。
問:餘七何非?
答:第八唯無記,前五雖通善,一向無觀智,第七唯執我,故修行者唯第六識。
應問彼曰:餘七成佛否?
答曰:成佛。
難曰:餘七不修行,如何得成佛?
先順例云:餘七不修行,餘七得成佛;無情不修行,無情應成佛。却翻例云:無情不修行,無情不成佛;餘七不修行,餘七不成佛。應立量云:餘七是有法應不成佛宗,不修行故,因如無情喻;無情是有法應成佛宗,不修行故,因如餘七喻。彼來救云:餘七雖無觀智,不能修行,六修行時為助伴故,亦得成佛。
問:如何助伴?
答:六、修行時,眼觀善色,耳聞善聲等,助成心事,名為助伴。應例彼云:六、修行時,無情亦為助伴。且如布施象、馬、車乘、國城、妻子、七寶等物,豈非無情為助伴乎?量云:餘七是有法,不得成佛宗,修行助伴故,因如無情喻。無情是有法,應得成佛,修行助伴故,如餘七。彼復救云:餘七雖不修行,是有情故,亦得成佛。
難曰:若爾,闡提之人亦不修行,是有情故應得成佛。
量云:闡提是有法,應得成佛;雖不修行,是有情故,如餘七識。彼又救云:心法有緣慮,所以得成佛;無情無緣慮,是故不成佛。
難曰:闡提心法有緣慮,亦應得成佛。
量云:闡提心是有法,應得成佛,有緣慮故,如大乘心;大乘心是有法,不得成佛,有緣慮故,如闡提心。彼又救云:佛有覺受,方得成佛;無情無覺受,如何得成佛?
難曰:佛身有覺受,汝云得成佛?佛身髮毛爪齒無覺受,應亦不成佛。
量云:佛身中髮毛爪齒是有法,應不成佛,無覺受故,如無情。無情是有法,應成佛,無覺受故,如佛身中髮毛爪齒。
應問彼云:心心所中,何法是觀智之體?
答:定、慧是。
難曰:定慧觀智體,定慧得成佛;餘非觀智體,餘應不成佛。
量云:餘心、心所是有法,不得成佛,非觀智體故,如無情;無情是有法,應得成佛,非觀智體故,如餘心、心所。
又問:彼云:心、心所法四分合成,何故內三分得成佛,相分不成佛?
量云:內三分是有法,不得成佛;心四分中隨一攝故,如相分。相分是有法,應得成佛;心四分隨一攝故,如內三分。彼便救云:相分是外無情故,不得成佛。
難云:若相分是外無情故,不得成佛者,佛位應無依報。佛既無依報,人天亦應無依報。
量云:人無是有法,應無依報相分,是外無情故,如佛位。佛位是有法,應有依報相分,是外無情故,如人天。彼又救云:人天依報我今現見,佛位依報我不曾見,所以無佛土。
難云:佛土不曾見,汝言無佛土;汝之祖先汝亦不曾見,汝應無祖先。
量云:汝之祖先是有,法應是無,汝不曾見故,如佛土。佛土是有,法亦應有,汝不曾見故,如汝祖先。彼又救云:眼前現見方是其有,眼不現見者皆是無。
難云:汝在此中,眼不現見北京,亦應無北京。
量云:北京是有法,亦應不有,此中眼不現見,故如佛土。佛土是有法,亦應是有,此中眼不現見,故如北京。應諭彼云:教說捨無常色,獲得常色。又云:根根塵塵,遍周沙界。常色塵塵是無情麼?自受用土是無情麼?華藏世界是無情麼?何得對面蹉過,赤諱白賴也?細思細思。況無情者,只是自己休昧。敵人至此,可謂弓折箭盡矣。何故無理可伸,無言可對耶?葢以截斷意根,摒却咽喉,上天無路,入地無門,致使目睜而不收,氣喪而不揚,精神減却十分,豪氣全無半點。噫!慙惶銅面具,𡬡耐鑞槍頭。真可謂長蛇陣前,弓稍撲地,落馬中傷,塵埃滿面。秤鎚拶到秤稍頭,忽然落地翻斤斗。早知今日事,悔不慎當初。啼得血流無用處,不如緘口過殘春。既然如是,應生信敬,努力進修,速出輪迴。如或未然,強項之罪,彌天更造。彌天罪犯,甘澤雖廣,不滋無根之木,千佛出世也不奈你何。裴相國云:鬼神沉幽愁之苦,鳥獸懷獝狘之悲。修羅方嗔,諸天正樂,可以整心慮,趣菩提,唯人道為能爾。人而不為,吾莫如之何也已矣。護法論云:一薛居州,獨如宋王何?思之思之。
唐梵番譯
問:云何名為成唯識論?
答:此論成立唯識,名成唯識論。
問:唐言唯等,梵語云何?
答:梵云毗若底,識也;麼怛喇多,唯也;悉底,成也;奢薩怛羅,論也。應云識唯成論。
問:云何今名成唯識論,唐言梵語次第不同?
答:彼方先所後能,此方先能後所,是以唐梵次序不同。
問:云何西方名為梵語?
答:梵天之語,故曰梵語。
問其所以。
答:每劫初時,梵王親下,以自梵語教導世間,云梵語也。
問:云何此土呼作唐言?
答:此唯識論,唐時翻譯,故號唐言。
問:何名翻譯?
答:普潤大師云:謂翻梵天之語,轉成漢地之言,故曰翻譯。
問:彼此言音有異,能所先後不同,若順此則違彼,順彼則違此,如何翻譯?
答:但隨此方,令人易解,義理相符,如是翻譯。
問:此以何據?
答:普潤云:言音雖異,義則大同。宋僧傳云:如翻錦繡,背面俱華。但左右不同爾。
問:譯者何義?
答:普潤云:譯之言易也。謂以其所有,易其所無。故以此方之經,而顯彼土之法。
問:周禮掌四方之語,各有其官,東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譯。今通西方之語不云鞮,却言譯者,何也?
答:葢漢時多是北方,而譯官兼善西方語,摩騰始至,因而稱譯也。
問:自漢至隋,皆指西域以為胡國,何方梵語也?
答:唐有彥琮,法師獨分。故云葱嶺已西,並屬梵種;鐵門之左,皆曰胡鄉。
問:云何名梵?
答:劫初廓然,光音天人降為人祖,宣流梵音,故名梵也。
問:何以知之?
答:西域記云:詳其文字,梵天所製,原始垂則,四十七言,遇物合成,隨事轉用,憑此而知。
問:既一天所製,如何五印語有不同?
答:記云:流演枝派,其源漸廣,因地隨人,微有改易。語其大較,未異本源,而中印土特為詳正。
問:五印土言源遠流長,訛則皆訛,何唯中印土獨為正也?
答:其中印者,閻浮之心,想天初降,必中國乎?故西域記云:辭調和雅,與天同音;氣韻清亮,為人軌則。普潤大師設或問云:玄奘三藏、義淨法師,西遊梵國,東譯華言,指其古翻,證曰舊訛。豈可初地龍樹,論梵音而不親;三賢羅什,譯秦言而未正?既皆訛謬,安得感通?澤及古今,福資幽顯。普潤云:今試譯曰:秦楚之國,筆聿名殊;殷夏之時,文質體別。況五印之別國,千載之日遙,時移俗化,言變名遷,遂致梁唐之新傳乃殊,秦晉之舊譯有異。苟能曉義,何必封言?譬猶設筌罤之雖異,得魚兔之安殊?
問:既翻彼言而為此語,何故經中頗從梵語,何也?
答:唐奘法師論五種不翻:一、秘密故,如陀羅尼;二、含多義故,如薄伽梵;三、無敵對故,如閻浮樹中夏實無此木;四、順古譯故,如阿耨菩提非不可翻,而摩騰以來常存梵音;五、生善故,如般若尊重、智慧輕賤。
成唯識義
問:成者何義?
答安立之義。
何以知之?
答:准樞要云:安教立理,名之為成。
問:唯者何義?
答:唯具三義。
何者?
答:一、揀持義。二、決定義。三、顯勝義。
問:揀持何謂?
答:揀謂揀去,持謂持取。
問:揀去何者?持取何法?
答:揀去遍計,持取依圓。
問:何故如此?
答:遍計假而除之,依圓實而存之。
問:何謂決定?
答:真中有俗,俗內有真,識表之中,此二決定。
問:為唯爾耶?更有餘說。
答:開題之中,有四決定:一者相應。二者能所變。三者能所依。四者理事。
問:復有說否?
答:有說廣、略。廣唯八識,略唯三變。
問:顯勝義,顯於何勝?
答:唯顯心王勝於心所。
問:心所既劣,應不有之。
答:舉勝攝劣,亦兼心所。
問:何須心所?
答:如言王來,非無臣從。
問:識者何義?
答:了別之義。
問:了別於何?
答:八識各了自分境故。
問:上來答意,何所憑據?
答:疏序中云:成乃能之稱,以安立為功;唯識所成之名,以揀了為義。
問:嘗聞唯字遮無,識言表有,為當遮無何者?表有何法?
答:遮無外境,表有內心。
問:遮無外者,莫是遮其無,却是表有外境麼?
答:不然。遮有令無,名遮無外境也。
問:何以知然?
答:疏云唯遮境有,識揀心空,即其義也。
問:遮有揀空,意旨如何?
答,唯遮境有,恐執有者喪其真。識揀心空,恐執空者乖其實。
問:喪真乖實,其過者何?
答:晦斯空有,長溺二邊。
問:不滯二邊,其理云何?
答:悟彼有空,高履中道。
問:行其中道為極則否?
答:未必。
問:何以故?
答:若執依圓,還同遍計。
問:不依此岸,不著彼岸,不住中流,是此義否?
答:是。
問:如性宗云:二邊純莫立,中道不須安。同此義否?
答:同。
如禪宗云:有佛處不得住,無佛處急走過。三千里外,逢人不得錯舉。似此義否?
答:似。
又云:恁麼也不得,不恁麼也不得,恁麼不恁麼總不得。此亦似否?
答:亦似。
問相似之理。
答:皆是正不立玄,偏不附物,何不相似?問:禪教是同是別?萬松和尚有答此問云:同田曰富,分貝曰貧。又問:禪教何勝何劣?萬松答曰:索另者先窮。又萬松請益後錄舉洞山問隱山:賓主相去幾何?隱曰:長江水上波。萬松曰:正與法界觀中海波喻合。或問:恁麼則禪不出教意。萬松曰:向道教還出得禪意麼?或曰:禪教相去幾何?萬松曰:恰道長江水上波。何得忘却?
問:禪是佛心,教是佛語,焉得同也?
答:佛心傳佛語,佛語說佛心,焉得不同?
問:禪要用到教,止說到理,何得齊?
答:用則用到說底,說則說到用底,理何不齊?
問:宗門中云:說取行不得底,行取說不得底。此何等語也?
答:是此等語也。
問:何理是此?
答:說到行不得底,始是能說;行到說不得底,始是能行,正相符順。
問:宗說不通,有何過也?
答:說不通宗,有日被雲籠之謗;宗不通說,有蛇入竹筒之譏也。
問:畢竟如何?
答:直得宗說俱明,始是通方衲子。此約詮門。若廢詮門舉念,則天地懸殊,況動這兩片唇皮?
能所成義附 唯識義利
問:論題四字,何字能所?
答:論字唯能成,唯識唯所成,成字通能所。
○問:成立唯識,有何義利?
答:我佛法中以心為宗,凡夫外道背覺合塵馳流生死,菩薩改之故造此論,成立唯識令歸本源,解脫生死所以成立。
問:以何方便,得歸本源?
答:有五觀門,令自觀心歸本源故。
問:五觀者何?
答:其初觀者,名遣虗存實。
問:何虗遣去,何實存留?
答:遣遍計虗,存依圓實。
問:存遣何意?
答:遣虗破有,存實破空,合觀空有而遣空有,雙遣有空而歸中道。
問:所遣無時,便為中道,為不爾也?
答:所遣有,空。若無能遣,空有不存。
問:不存能遣,其故何也?
答:有空空有,相待觀成。純有純空,誰之空有?如病既除,何用藥為?
問:如禪宗云:念起即覺,念滅覺滅。合此義否?
答:合。
又云:眼前無闍黎,此間無老僧。此亦合否?
答:亦合。
問相合義。
答:俱是遣能所,何理不相合?
問:能所俱遣,何所攸歸?
答:此之怖心,仍是有執。若證真觀,非有非空。
問:真非有空,其理者何?
答:法無分別,性離言故。
問:雙觀空有,方得證入。有說觀空得證真者,復何義也?
答:觀遍計空而為其門,證入真性,真體非空。
問:憑何以知?
答:清涼疏云:妙有得之不有,真空得之不空。
問:前存實有揀別否?
答:第二觀云:捨濫留純。
問:誰濫?誰而捨之?何法純而留之?
答:內境濫外,捨不稱唯。心體既純,留說唯識。
問:所留之純,有是非否?
答:第三觀云攝末歸本。
問:何為末而攝之?誰是本而歸之?
答:攝相見末,歸自證本。
問:相見為末,何理知之?
答:相見俱依自證起故。
問:依起如何?
答:護法正義,如蝸牛頭生二角。
問:心心所法,四分合成,王所皆有。本之與末,合俱誰本?
答:第四觀云隱劣顯勝。
問:而隱何劣?顯何勝?
答:心所劣而不彰,心王勝而故顯。
問:識言所表,具有理事,取舍於何?
答:第五觀云遣相證性。
問何以故也。
答:事為相用,遣而不取;理為性體,應求作證。從麤至細,有此五重,歸本源心,成立唯識,其理在茲。
問:禪宗云:皮毛脫落盡,唯有一真實。符此義否?
答符
問:論者何義?
答:教誡學徒,決擇性相,激揚宗極,藻義攸歸,垂範後昆,名之為論。
述記卷次
問:述記何義?
答:述謂敘述。記有三義:記憶、記別、記錄。疏主謙詞。
問:憑何知謙?
答:憑下疏云作故名造,今新起故,敘理名述;先來有故,明非自作,知是謙遜。
問:卷者何義?
答:舒卷有規,目之為卷。
問:有卷有舒,何但名卷?
答:多分卷故。
問:有方冊者,何亦名卷?
答:倣此彰名。
問:何名第一?
答:第者,次也。一者,極也,首也。疏有十軸,此居極首,故名第一。
論疏作釋
問:論疏題目,當作何釋?
答:若成目能成,成屬論字,唯識之成,或成唯識之論,作依主釋。或論體之上,有能成之用,以用隨體,成即是論,作持業釋。若成目所成,成屬唯識,唯識即成,或所成即唯識,作持業釋。
問:論字唯能、唯識、唯所論有本末,何論能成?
答:本末皆能。若本論為能成,佛經唯識為所成;若末論為能成,本論唯識為所成。
問:能成所成,皆有教理,此當何句?
答:當以教成理之句。
何以故?
答:論是其教,唯識是理故。
問:疏論相望,作釋如何?
答:是成唯識論之述記。述記之卷第一。卷之第一。
墨字詮表
問:墨書之字有詮表否?
答:無。
問:何故無詮?
問:何名書分?
答:墨書劃畵,謂之書分。
問:何知書分非字?
答:西域記云:為顯諸字制造書分故。
問:字者何義?
答刊定之義。
問:刊定於何?
答:五音清濁之聲,目之為字。字尚無詮,況書分乎?
難曰:若墨書分無詮表者,目繫觀書,解其義理,何云無詮?
答:墨止令應清濁字,集字成名,方詮諸法自性也。集名成句,始詮諸法差別之義。觀書解義,其理在此。
問:理猶未曉,請細釋之。
答:如集諸行二字成其一名,詮多有為之法。又集無常二字復成一名,詮生滅義。集此二名成一句云:諸行無常,詮一切有為之法皆有生滅。此是觀書解義之道理。應難外云:若形書墨字有詮表者,不識字人亦觀其書,何不解義?
題目之義
問:題目何義?
答:說文曰:題者,額也。甘露疏云:該文曰題,照義曰目。羣焰鈔云:題者,提也,即提舉也,提舉一軸之文義也。目即名目,是提舉一軸之名目也,亦題亦目故。又題是該義,該括一部之文;目是𥋛義,照𥋛一軸之義,題及目也。又題即標題,目即名目。又題謂題頭,目謂眼目,從喻為名。
科疏鈔序
問:科者何義?
答:開題之中,略述七義:一分齊,二條類,三決定,四次第,五疏通,六該括,七刊定。
問:疏者何義?
答:疏通解釋為義。
問:鈔者何義?
答錄略不備之義。
問:序者何義?
答:敘也。敘述一部之文義。又頭緒也。如蠒得緒,緒盡一蠒之絲。經得其序,序盡一經之義。
判教頓漸
問:何時教?教有三時,謂空、有、中。此論當何?
答:當第三時,中道之教。
問:何理知之?
答:唯遮境有,識揀心空,離有無邊,正處中道。
問:總判三藏為幾種教?
答:大判為三,謂有、空、中三時之教。
問:三名云有?何名有?云空?何名空?云中?何名中?
答:有蘊等法,名之為有。空蘊等法,名之為空。不空不有,名之為中。
問:不空不有者,不空何法?不有於何?
答:不空依圓,不有遍計,名不空有,乃中道也。
問有空中次第之理。
答:為凡夫等皆執有我,故於初時以法破我,於第二時以空破法,於第三時雙破有空,如是次第。
問破之大義。
答:為執蘊等作一合相我,便破之云:汝一身中,質礙是色,領納是受,施設名言是想,造作是行,了別是識,何者是我?故小根聞此所說,悟無我理,却執蘊等法是實有。故第二時破法執云:彼蘊等從緣幻有,生必滅故,都無自性。故中根聞此所說,悟我及法一切皆空,落於空見。故第三時雙破之云:彼所執者,實我實法,遍計是無;所不執者,依他圓成,有而不無。故離有空而歸中道。破意如此。
問:約何義理,定判為三?
答:由機不同,教遂三時亦異,蓋隨機故判為三也。
問:若以從淺至深,大由小起,可說三時。復有一類,大不由小起,頓悟大乘,隨聞皆了,何用三時?
答:由大作二門收攝,一一時門收頓悟人,二三時門收漸悟人,乃大由小起之者。
問:何故頓悟,隨文皆了?
答:彼頓機者,頓入第三解融通故,所以隨聞會歸中道。
問:隨聞皆了,為中道理。
答:若聞有者,謂有依圓。若聞空者,謂空遍計。皆歸中道,名隨聞了。
問:三時中若有一人於有空中次第悟入,又復若有三時之機同在一會,聞有等教,此如何判?
答:有二門義:一、竪望正為門,收一人者;二、橫論正被門,收多人者。
問:竪望之人,理無疑難。其橫論者,三機同會。合依何機?判作何教?
答:於此復有兼正之義,依正所被,判作彼教,不依兼判。
請示一途。
答:如初時說阿含等經,正被小機隨正所判為有教。
問:阿含會下,大乘之機為歸何處?若歸後時,機教相背,失教初機后故。若從初時,以大居小,失。
答:有隱顯兩從。隱從初時無,機教相背失;顯從後時無,以大居小失。深密小機,倣此說之。
問:如第一時說華嚴經,又且如何?
答:正被大機,故將機教顯從後時,隱從初時。
問:小機歸何?若歸後時,以小歸大。若只初時,教後機初,亦是相背。
答:以兼從正,隱從後時,機教不背,不說顯從在初時中。何以故?在本時故,不須說從。大聞遺教,亦倣此說。
問:何故大聞阿含從機不從教?大聞華嚴機教皆從,俱在初時而聽教故。
答:有一體異體義,一體而將機從之,異體而機教並從。
問:誰望誰說一體異體?
答:將教望時說體一異,且如初時是有時分,阿含經亦是有教,時教同有是為一體,一者同也,是故但將大機隱顯從之。如華嚴經是中道教,與初有時是其異體,是故總將機教隱顯從之,故云一體而將機從之,異體而機數並從也。
因問:頓漸不同,何名頓教法門?
答:不立階級,一念不生,即名為佛。
問:與三祇教一何相違?
答:不相違背。
問:何不相違?
答:彼約性說,又約久修;此約相說,又說初修。若約性者,一念亦無;若約相說,三祇仍近。若久修者,修至頓處;若初修者,當至頓處。
問:憑何教證,敢作是說?
答:圓覺經云:當知如是眾生,已曾供養百千萬億恒河沙諸佛及大菩薩,植眾德本。圭峯科為驗果知因,憑此而說。
問:彼說依頓教修,如運通而行;依漸教修,如蛙步而行。此理如何?
答:頓即性也,漸即相也。彼如通者,乃入見已後,稱性而修,誠如運通。此如步者,從初發心見道已前,未證性故,實如蛙步。
問:頓漸懸殊,何不相違?
答:依相修者,畢須證性。稱性修者,必從相入。必然之道,何違之有?
疑云:如六祖等,於現身中大徹大悟,未見修習,此等豈非天然頓機也?
答:蓋此等者,多劫修進,積功至此,觸緣而悟,非不曾修。何以故?為佛弟子,未有無因而得果者。若不爾者,盡是自然外道之徒,不可與言。
所被機宜
問:所被之機,依瑜伽論有五種性,謂菩薩、緣覺、聲聞,不定無種。此論被何?
答:唯被菩薩及不定中趣佛果者。
問:若唯爾者,如何稱為普為之教也?
答:此約正被,約兼名普。
論之宗體
問:此論以何為宗?
答:唯識為宗。
何以故?
答:識有非空,境無非有,以為宗故。
問:以何為體?
答:護法正義實能所詮文義為體。
問:憑何教理?
答:二十論云:展轉增上力,二識成決定。
問:論有宗論、釋論,此論是何?
答:此宗論也。
問:所以者何?
答:正憑六經,橫該大藏,明唯識理,故為宗論。
問:何非釋論?
答:不單解釋,別一本經,故非釋論。
藏乘收攝
問:教有三藏:一、素呾囕經藏,二、毗奈耶律藏,三、阿毗達摩論藏。此於何攝?
答:此當第三對法藏攝。
問:乘攝教說一乘或三乘,謂菩薩、緣覺、聲聞,或說五乘加人與天,此何乘收?
答:正是一乘三中菩薩,五內第一。
論興何年
問:論興何年?
答:諸部說異。今依大乘,佛圓寂後九百年中,天親造頌,親勝、火辯同時造釋。千一百年後,餘八論師相次造釋,各成十卷,故卷有百。三藏翻後,揉成十卷。
問:論主何人本末?論主通有幾人?
答:天親一人為本論主,十大論師為末論主。謂親勝、火辯、護法、德慧、安慧、難陀、淨月、勝友、陳那、智月。
科判三分
問:科判本末云:此部論大段有幾?
答:經皆三分:序、正、流通。論亦有三:初稽首一頌,名宗前敬敘分;次三十頌及釋論首末,名依教廣成分;後己依一頌,名釋結施願分。其依教廣成,當餘經正宗分也。
問:正宗分大判有幾?
答:有三種三科,一略廣位三科,二境行果三科,三相性位三科。
問廣略位。
答:初一頌半,略答外難,略標識相。次二十三頌半,廣明識相,顯前頌意。後有五頌,明修行之位次。
問境行果。
答:前二十五頌明唯識境,次有四頌明唯識行,後有一頌明唯識果。
問性相位。
答:前二十四頌明唯識相,第二十五頌明唯識性,後有五頌明唯識位。
能敬三業
問:稽首何義?
答:稽者,至也。首,頭也。以頭至地,故云稽首。
問:禮者,三業皆敬,以首至地。此唯身業,何得盡敬?
答:既舉動,身語意必有。
何以故?
答:若無心口,何得動身?故動身時,必有語意也。
問:能敬三業,以何為體?
答:身語二業動發勝思,唯善性者以為其體。
問:意業以何?
答:審決二思亦唯善者。
問:三業敬者,各何所為?
答:欲顯如來天眼以身業禮,有天耳故以語業禮,有他心故以意業禮。
問:各何所求?
答:身禮者,神通輪因,神境通因。語禮者,記心輪因,他必通因。意禮者,教誡輪因,漏盡通因。
問:何故語因却得心果、意得語果?
答:由心口相應,語不虗妄,令他諦信自心所欲,故語招心果,意得語果。
問所體。
答:有同體、別體。住持三寶,取體各異。
問同體者。
答:法界為體。
問:既一法界,何義分三?
答:一真體上有覺照為佛,有軌持為法,有和合為僧。
問別體者。
答:謂法報化三身名佛,三乘教理行果名法,五果四向十地三賢名僧。
問住持者。
答:雕龕塑像名佛,黃卷赤軸名法,圓頂方袍名僧。
問:稽首唯識性者,一言唯識性通其相,何偏敬性?
答:唯無漏故,唯真諦故,法實性故,聖所證故,迷悟依故,所以偏敬。
問:性是法,滿淨是佛,分淨是僧,何故法在佛先?
答:師資相因,法先佛後。
問:何故以法得為佛師?
答:諸佛所師,所謂法也。般若云:一切諸佛從此經出。所以法為佛師也。
問:說佛、法、僧何所以?
答:顯說相因,佛先法後。
問:何故論初須敬三寶?
答:最吉祥故,真福田故,有大力故,起希求故,故須敬之。
問:僧者,和合義。麟角喻聖,獨獨而出,無眾和合,何得名僧?
答:部行緣覺之種類故,或具理和得名僧寶。
問:何故但敬三寶,非餘天等?
答:性調善故,具方便故,有大悲故,不喜財利故,所以偏敬。
造論之緣
問:何緣造論?
答:有多二緣,一者令法久住,二者濟諸含識,一由自利,二由利他,一由智德,二由恩德,一生大智,二生大悲,具多二緣,所以造論。
外宗我法
問:摧邪顯正,謂之大智。所摧之邪,何者是也?
答:外道小乘迷謬之執,是所摧邪?
問所顯正。
答:大乘中道唯識法門是所顯正。
問所摧之邪,迷謬之義。
答:於二空理,外道不解,名之為迷;小乘邪解,名之為謬。
問二空理。
答:我法本空,都無自性,名二空理。
問:執何為義?
答:執蘊等法為其實我。
問:我者何義?
答自在主宰割截之義。
問:何者法執?
答:執蘊等法,心外實有。
問:外道所執我有幾種?
答:總有三種:一、同太虗空我,謂勝論作者、數論受者我;二、量小極微我,謂獸主遍出二宗所計,潛轉身中有自在用;三、卷舒不定我,謂無慚外道尼虔子計,隨身大小有卷舒故。此名六師三計。餘九十種不出此三。
問:外道所執法有幾種?
答:有一十三種大外道宗,各計不同。
問:十三者何?
答:一、有數論師計二十五諦,謂冥性諦、大諦、我慢諦、五唯量、五大、五知根、五作業根、心平等根。第二十五我知,即神我也。此一非法,屬前我執,即受者我也。二、有勝論師計六句義,謂一、實,二、德,三、業,四、大有,五、和合,六、同異。三、有計大自在天是一、是實、是遍、是常,能生諸法。有七種外道,謂執梵王、執時、執方、執本際、執自然、執虗空、執我,如此七種計執皆是常,能生諸法。十二、有二聲論,一、待緣生,二、待緣顯,二宗計聲體皆是常。十三、有順世外道,謂計四是常、是實,能生有情死歸四大。
小乘我法
問:小乘所執我有幾?
答:有三種,一即蘊我,二離蘊我,三非即離我。
問計之行相。
答:謂色是我,色是我瓔珞等。
問:誰之所計?
答:即離二我正量經部二宗所計,非即離我犢子部計,正量部等亦作此計。
問:小乘所執法有其幾?
答:有七十五,色有十一,不相應行十四,無為有三,心所有四十六,心法唯一,為七十五。
問色十一。
答:有對。前十後一無對。
問:有。對:十。
答:五根、五塵為十有對。
問:此有對色,從何而有?
答:極微所成。
問:能所成計執同異?
答:經部師計能成極微是實,所成根等是假;以實從假,眼緣麤色,不緣極微。薩婆多計能、所皆實。
問無對色。
答:謂法處無表。
問:此對無對,計執同異?
答:有對無對,小乘皆執離識實有。
問:不相應何十四法?
答:一得,二非得,三同分,四命根,五無心定,六滅盡定,七無想報,八生,九住,十異,十一無常,十二名身,十三句身,十四文身。
問此計執。
菩薩婆多計不與色心相應,皆是實有。
問無為三。
一、虗空,二、擇滅,三、非擇滅。
問計執。
答:薩婆多計離色心等實有自體。
問:心所法何四十六?
答:大地有十,大善地十,大煩惱地六,大不善地二,小煩惱地十,不定地八,為四十六。
問:大地何十?
答:一受,二想,三思,四觸,五欲,六慧,七念,八作意,九勝解,十三摩地。
問大善地。
答:一信,二不放逸,三輕安,四行捨,五慚,六愧,七無貪,八無嗔,九不害,十勤。
問大煩惱地。
答:一痴,二放逸,三懈怠,四不信,五惛沈,六掉舉。
問大不善地。
答:一、無慚。二、無愧。
問小煩惱地。
答:一忿,二覆,三慳,四嫉,五惱,六害,七恨,八諂,九誑,十憍。
問不定地。
答:一貪,二嗔,三慢,四疑,五睡眠,六惡作,七尋,八伺。
問:小乘執法,理在不疑。既悟我空,何有執我?
答:此說宗徒,非預聖者。至如我等宗大乘教,豈能皆悟法空理也?
八十八使
問八十八使。
答:將十煩惱於三界中各四諦下,約具不具說八十八。
問十煩惱。
答:一貪,二嗔,三痴,四慢,五疑。將第六不正見一法,開之為五:一身見,二邊,三邪,四見取,五戒禁取,成十煩惱。
問:請合八十八使。
答:俱舍頌云:苦下具一切,集滅離三見,道除於二見,上界不行恚。且釋頌苦下具一切者,十煩惱也。集滅離三見者,除身及邊戒禁取道。除於二見者,除身邊二見。上界不行恚者,謂上二界各四諦下,皆無有嗔。
請合其數。
答:謂苦下十,集滅各七,有十四,合苦下十,成二十四,兼道諦八,成三十二,上二界中,於八諦不各除一,嗔有七八五十六,并前三十二,成八十八。
問:八十八使何煩惱也?
答:是分別,是發業。
何以故?
答:俱生不判諦,此既判歸四諦,知是分別。
問:俱生既不判,諦如何分別?
答:分品類故。三界九地,每地九品,有八十一。
問:法體多少?
答:即十煩惱。其俱生者,微細難明,故分品類。
問:何知俱生?
答:分別不分品故。此既分品,知是俱生。
問:何故分別不分品也?
問:何故俱生不判諦也?
答:由細難明,故須細分。如世米粟一合有六千數,須以六粟為一圭,十圭為一撮,十撮為一勺,十勺為一合,方知其數。
潤惑生數
問:潤生煩惱,三界、九地性等差別所潤生數。
答:欲界九品,具不善性,及有覆性,共潤七生,謂獨也二,共也二,獨也一,共也一,獨也半,共也半,為七生。若上二界,定力攝伏,唯有覆性,不多潤生。
問獨也等。
答:上上品獨潤二生,上中品、上下品共潤二生,中上品獨潤一生,中中品、中下品共潤一生,下上品獨潤半生,下中品、下下品共潤半生,故云爾。
執障二義
問:執者何義?
答:封著之義,謂同時一聚心心所法,封閉人法,堅著不捨,名之為執。
問:障者何義?
答:覆礙之義,謂覆蔽真心,礙智不起,名之為障。
問:執有我法障有幾種?
答:總有二種,謂煩惱、所知二障。
問:煩惱何義?
答:擾也,亂也。擾亂有情,故名煩惱也。
問:此煩惱障作何釋?
答:煩惱即障持業釋。
問:所知障幾?
答:智所知境,名所知。被此染法,障所知境,令智不知,名所知障。
問:此作何釋?
答所知之障。
作依主釋,何非持業?
答:所知不是障,被障障所知,故非持業。
問:二障頭數是同是別?
答:同是根,隨二十六惑。
問:既同根隨,何稱二障?
答:由貪上有擾惱用,名煩惱障。有覆蓋用,名所知障。
問:下劣受等能障上定,亦所知攝,豈唯根隨?
答:由同障事,名所知障。
問:煩惱障何?
答:障大涅槃,令諸有情流轉生死。
問:所知障何?
答:障大菩提,令諸有情不得大覺。
問:既障菩提,何不名能知障?
答:據理亦得。
問:執之與障,是同是別?
答:根稍有異。何以故?我、法二執為障根本,生餘障類。
問:執生障時,為通為別?
答:別。謂:我執為根,生諸煩惱;法執為根,餘障得生。
問:此二障染有殊否?
答:有分別者,名之為麤。有俱生者,名之為細。
問:何名分別?
答:強思計度而生起故。
問:何名俱生?
答:與身俱生,任運起故。
問:分別俱生,先斷於何?
答:分別之障先斷,於見道一時頓斷。俱生之障,修道位中,分分漸斷,至金剛心時,方能斷盡。
問:斷此二障,於大小乘差別如何?
答:二乘唯斷煩惱障,大乘雙斷。
問:此二障染以何方便能斷?
答:見前先伏,入見方斷。其斷伏道三乘有異,如後三乘五位中辨。
我法二執
問:我者主宰義,法者軌持義,何得名執?
答:凡夫執法,心外實有。又執此法有實主宰,名我法。執我法之執心得境,名。
問:我法二執,誰寬誰狹?
答:法寬我狹。
問:為甚如此?
答:迷人必迷其法,迷法未必迷人。
問:何以故?
答:能持自體皆名為法,有常一用方名為我。
問:何者執法非執人者?
世間聖教
問:何名世間?
答:墮在世中,名為世間。
問:世者何義?
答:有四義,謂可破壞、有對治、隱真理、性有漏,名為世也。
問:何名聖教?
答:聖所說教,名為聖教。
問:聖者何義?
答:聖,正也。以道正人,目之為聖。又云:與理相應,於事無壅,名為聖也。
八轉聲義
問:八轉聲何也?
答:體、業、具、為、從、屬、依、呼、名、八、轉聲。
問:立此何義?
答:收攝之故。有實體者皆體聲攝,有作用者皆業聲攝,為由具者皆具攝,因由所以皆為聲攝,相從就者皆從攝,有繫屬者皆屬攝,為所依者或於向者皆依攝,有呼召者皆呼聲攝。
二種我法
問:假我法有幾種?
答:有二種,謂世間我法、聖教我法。
問:何名為世間我法、聖教我法?
答:世間人執,名世間我法。聖教施設,名聖教我法。
問:此二我法何故名假?
答:世間我法無體,無體隨情,名之為假。聖教我法有體,強設名之為假。
問:何義名為無體隨情?
答:本無實體,妄情所執,名無體隨情。
問:何義名為有體強設?
答:法本無名,隨緣施設強名,我法名有體強設。
問:頌云:由假說我法。疏有二解,請示大綱。
答:初解言說由,後解我法由。
問言說由。
答:言說與我法為由,由言說故有假我法。
問我法由。
答:我法與言說為由,由有我法方起言說。
問:言說由者,因何便能起得言說說彼我法?
答:由妄情故,執著我法,依此便起假我法言,方有所詮假我假法,此名說擔情我法也。何以故?先有執情,次起言說,後有我法言說在中,名說擔情我法也。此世間者,若聖教我法云:說擔證得及我法。
問:我法由者,因何便有我法依之起說?
答:由證得故,強名施設假我假法,後起言說,此是假我假法,此名我法擔證說也。先有證得施設為我法,後起言說,此依聖教。若世間者,應云我法擔情說。
問:此上二解,上頌如何?且答前解。言說由者,長行問在有字之上,頌家答在說字之上,名言說由。若後解者,長行問在說字之上,頌家答在假字之上,名我法由也。請示法之
答曰:前解問云:若唯有識,云何世間及諸聖教說有我法?頌答之云:由假說我法。此是問在有字之上,答在說字之上也。若後解者,長行問云:若唯有識,云何世間及諸聖教說有我法?頌家答云:由假說我法。此是問在說字之上,答在假字之上。
問:無實我法,假依何立?
答:依識所變相見分立,何須此實?
問:依識變立假所以。
答:執相見分,心外實有,此名假法。有實主宰,名為假我。其依識變,立假我法,所以然也。
問:相見識所變,相見名唯識;我法依所變,我法應唯識。
答:相見識親變,相見是唯識。我法依所變,心外非唯識。
問:我法非識變,我法非唯識;真如非識變,真如非唯識。
答:真如識實性,何非是唯識?
二我之義
問:何者世間我種種相?
答:謂我、有情、意生、摩納、縛迦、養育者、數取趣、命者、生者、知者、見者、外道、別執、作者、受者、神我等也。
問:何者世間法種種相?
問:何者聖教我種種相?
答:預流等人,三賢、十地、三乘、五性、二十五有。
問:何者聖教法種種相?
答:蘊、處、界等緣起、根、諦、善巧等法。
答:有四緣故:一、言說易故;二、順世間故;三、能除無我怖故;四、有自他染淨信解事業等故。有此益用聖說我法。
問:相見二分是依他性,何故說為我法相也?
答:執二為實,有實主宰是我法相,此是世間我法。何以故?以無依有故。
問:何非聖教我法?
答:若聖教者,義於依體故。
問:何但相見不證,自證為我法也?
答:若護法說,據實亦證。
問:亦證自證,何故不說?
答:有三義故:一、二執遍,我執不依自證起故;二、共許遍故;三、小皆不許有自證分故。三義已說。若證自證,即能緣攝見分中收,所以不說證自證分。
難護法云:相見識所變,相見名唯識,自證不言變,應非是唯識。
答:此騎牛覔牛問也。何以故?自證即是識體,自是能變,何直所變,方名唯識?況識種識所變內,二更互變也。
問:若執真如以為實法,寧非染依?
答:真如離言,與能計識,非一非異,故非染依。
問:莫定爾否?
答:疎執亦得。
問:誰人執見以為我者?
答:數論師執思為我,犢子部等執我能見,此非執見以為我乎?
相見同別
問:護法相見或同別種,何解為勝?
答:疏自斷云:別種為勝。
問:何以故?
答:慮非慮別性或不同,故別種勝。
問:相別有種,何名唯識?
答:不離識故。由識變時相方生故,故名唯識。
四師心分
問:心心所法四分合成,莫定爾否?
答:有假心所無自證者,此四分家尚有是說,況四宗義多少不同也。
問:四宗何?
答:安一,難二,陳三,護四。
問不同理。
答:安慧一分,約唯識門。難陀二分,約心境門。陳那三分,約體用門。護法四分,約量果門。
問:四宗既異,孰是孰非?
答:據義不同,皆不違理。
畢竟幾分須有定數?如人有四支,言三則不盡,言五則數虗。
答:勝義法門,非如爾舉。蓋有此義,必有此理;有此用者,必有此能。若義盡,則其理亦盡;若義不盡,理必不盡。用能亦然,宜深思之。
八識二執
問:我、法二執何?識執何?
答:安慧、護法,二宗有異。
問安慧宗。
答:有漏八識皆有其執。何以故?有漏皆執故。
問:八既皆執,於我、法二有差別否?
答:有。謂:五、八唯法,七、唯人,六、識,二執甚分明。
問:何故如此?
答:安慧二執不俱所以,七我恒行法執無容,第六間斷故有二執,五八行淺既是有漏故唯法也。
問護法宗。
答:五八行淺,一向無執。六七二識,二執俱生。
問:何故二執却得俱起?
答:我執必依法執起故,所以俱生。
問:其理如何?
答:以先執法而為實有,後方執有依受等用,故須同時。
問:我必依法,其猶何者?
答:如無皮毛不立,無地草不生等。
問:護法云:我、法二執必然俱起,我所執何不俱生?
答:我法二執,猶如泥依土成,故必俱時。我我所執,猶如王臣,王臣體別,尊卑異處。
火人喻義
問:相見說為似我法者,為當似誰?
答:以內似外,以有似無,約此說似。
問:外境既無,何有所似?不可牛毛反以龜毛也。
答:外境雖無,談情是有。約情執實,故為所似也。
外舉喻難云:如有真火,說似火人,真火既無,人何所似?
大乘答曰:汝之真火已破成非,何勞再舉?況我已說以內似外、以有似無,談汝執情外境實有,故為所似。
問:又約何義說實我法?
答:前不云乎:談情是實,名實我法。
問:我法本無,何由執有?
答:由無明力,妄執實有。如患夢力,以無見有。
問:憑何以知?
答:覺愛論云:如人目有翳,見毛月等事。
五位唯識
問:若唯有識,五位百法是何稱也?
答:五法事理,皆不離識,故曰唯有識矣。
問五位唯識。
答:一、自性唯識。二、相應唯識。三、所變。四、分位。五、實性。
問自性唯識。
答:別有八識者,為三變。若初能變唯第八者,次唯第七,三通前六。
問:初能變第八識者,誰是第八?
答:異熟識也。
問:異熟何義?
答:有三義,謂變異而熟、異時而熟、異類而熟,具此三義故名異熟。
問變異而熟。
答:種變異時,果方熟故。
問:異時而熟?
答:造因果熟定異時故。
問異類而熟。
答:因通善惡,果唯無記。因果性異,名異類熟。
問:異熟之名,作何釋也?
答:若異字屬因,熟字屬果,因果不同,作相違釋,異及熟也,或異之熟。若異字屬果,異即是熟。
問:或異熟望識,作何釋也?
答:若異熟,屬現異熟,即識。若異熟,屬種異熟之識。
問:第八有幾種名?
答:有三:一、阿賴邪,此云藏;二、阿陀那,云執持;三、名毗播迦,云異熟。
問:何義立三?
答:三位立:一、我愛執藏位,從無始來至無人執;二、善惡業果位,亦從無始至無法執;三、相續執持位,從無始際至盡未來。
問第二能變。
答:即第七思量識也。
問:思量何義?
答:思謂思慮,量謂量度,故曰思量。
問:慮度於何?
答:慮度第八見分,為自內我思量即識。
問第三能變。
答:即通前六,名了別境識。
問:何名了別?
答:了謂了達,別謂分別。
問:前五識豈有分別也?
答:雖無計度分別,亦具隨念分別故。
問:憑何而說了達分別?
答:開題末云:分別了達之根本,故論言唯識。
八識得名
問:經言一心,論云唯識,何意不同?
答:心意識三,體一名異,隨云皆得。
問:既然一體,有何義路於三能變各立一名,第八名心、七意、六識?
答:約偏勝立。
問:請示偏勝。
答:若約緣慮名心,或積集名心,八識皆名心。若集起名心,第八獨名心。何以故?集諸種子起現行故。若等無間名意,或思慮名意,八識皆名意。若恒審思量,第七獨名意。何以故?恒常審慮第八見分為自內我故。若了別名識,八識皆名識。若了別麤境名為識,前六獨名識。
問:何以故?
答:了別六塵麤顯境故。
問:八何義名眼識等?
答:三義不同,前六從依得名,第七相應立號,第八功能受稱。
問:從依得名?
答:依眼之識,名為眼識,乃至依意之識,名為意識,六識皆從所依之根,以立其名。
問:為唯爾邪?
答:具有五義,謂依、發、屬、助、如也。依於根、根所發、屬於根、助於根、如於根,具此五義名眼等識。
問:請示一途。
答:依眼之識,眼所發識,屬眼之識,助眼之識,如眼之識,名為眼識,餘五準此。
問:識依眼等名眼識,若識緣色等應名色識邪?
答曰:亦得。何以故?順識意故。
問:如何是順?
答:識者緣慮,緣慮色等,此是順識。
問:既順識義,何不依立?
答:未自在位眼唯緣色,且無相濫。若自在位諸根互用,一根發識緣一切境,名何境識?有此混濫不依境立,但可依根立無過難。
問:如何一根發識緣一切境?
答:且如眼根能發耳識,緣諸聲境,發餘準說,餘根亦爾。古云:耳處能作鼻處佛事等,即此義也。
問相應立號者。
答:第七、由與四惑相應,號曰末那,此云染汙。
問:四惑者何?
答:謂我痴見慢愛,謂之四惑。
問功能受稱者。
答:第八、由具三藏義故,名為賴邪。
問三藏名。
答:能所執,是名三藏。謂持種義邊,名為能藏;受熏義邊,名為所藏;七執為我,名為執藏。
問:意猶未了,請喻示之。
答:能藏之義,如山藏人,山為能藏如人能持,人為所藏如所持種。所藏之義,如人藏山,人為能藏之者如所熏種,山為所藏之處如受重者,即第八識。執藏之義,大師解云:是我愛執所攝藏也,如人藏物。
八識了境
問:八識各了何等境?
答:眼了色,乃至意了法,七緣第八,八緣三類。
問眼了色。
答:青黃等色,乃顏色之色也,非質礙之色,若質礙色,有對皆是。
問:聲有徑直及曲屈聲耳,緣何者?
答:緣徑直聲。
問:不緣曲屈。
答:曲屈是假分別變者,方可緣之耳。因緣變,所以不緣。
問:何名因緣變、分別變也?
答:因緣變者,唯是現量,任運緣境。分別變者,通比非量,耳唯現量,故唯緣實。
問誰緣曲屈?
答:唯意緣。
問:何以故?
答:曲屈之聲,帶名句文,有能詮用,故唯意緣。
問香。
答:謂,俱生香,和合變異香,可意香,不可意香等。
問味。
答:常說五味等是。
問觸。
答:冷暖澁滑輕重痛癢身所領者,謂之觸境。
問:香、味、觸多,鼻、舌、身識各緣幾種?
答:各自俱緣,皆實無假,所以皆緣。
問法塵境。
答:過、未、有、無、落、謝等境,皆名為法,別得總名。
問七緣第八。
答:第七恒執第八見分為自內我,故名七緣第八。
問八緣三類。
答:謂種子、根、身及器世間,是為三類。
問:何為種子?
答:第八自證分上一分生現功能,謂之種子。
問種子義。
答:能生義邊名之為種。如穀麥子能生芽莖名為種子,此能亦爾,能生現行故亦名種,從喻得名也。
難曰:因中見分不向內緣,見緣種者,種依自證,豈非內緣也?
答:但緣種子,不緣自證。
問:如何能得恁麼自在?
答:如鵝飲乳,水乳既和,但飲其乳,不受其水,功能如是,有分限故。
難云:雖如此說,仍向裏緣,何得能免內緣之失?
答:見所緣者,皆相分攝。相不是內,屬外分故。
徵云:爭奈依自證何?
答:所依自證固是內分,能依相分不名為內。
難曰:相見俱依自證而起,相既屬外,見應亦外也。如蝸牛二角,皆依頭生,二角相望,一何偏外?
答:此內外者,非如隔壁之內外也,但約義理之內外也。見為心分,義說為內,相為境分,義說為外,稱實非外。
問:是外何過?
答:心外有法,理乖唯識,成外道見。
問:何名根身?
答:有根之身,名為根身。
問器世間。
答:有情所依世界,如器名器世間。
問:第八緣此三類境時,有差別否?
答:有。
問差別相。
答:第八之境,有執有受。執有二義:一、攝為自體,二、持令不壞。受有二義:一、領以為境,二、令生覺受。
問:說此何意?
答:八緣種時,具執二義攝為自體持令不壞,具受一義領以為境。八緣根身,四義皆是加令生覺。受緣器世間,於執受中各具一義,受一義者但領以為境,執一義者但持令不壞。是故八緣三類境時有此差別。
四師異說
問:七緣八見,為定爾否?
問難陀緣王所。
答:論云:一難陀解七緣第八心王與所,如次執為我及我所。火辨難云:聖說此識緣藏識故,曾無處說緣觸等故,故彼所說理不應然。火辨意云:應緣見相,如次執為我及我所。
問:何以故?
答:見相俱以識為體故,故緣見相。安慧難云:亦不應理。何以故?汝言緣相,五色根境非識蘊故。又難:七同五亦緣外故。又難:應如第六緣共境故。又難:生無色者應無我所。何以故?無色界中無色相故。
問:汝安慧七緣八何?
答:應緣種現,如次執為我及我所。
問:何理緣種執為我所?
答:種是第八識上功能,不違聖教緣第八識。護法難云:有義前說皆不應理。何以故?安慧緣種,色等種子非識蘊收。又總難云:第七我見任運一類恒相續生,何容別執有我我所?例難云:莫有一心別執斷常得俱轉故。護法申正義:應知第七唯緣第八見分。何以故?第八見分無始時來一類相續似常一故,唯執為我定無我所。前師難云:汝說第七不執我所,大論何說第七末那我我所執恒相應故?護法會云:論乘語勢說我所言:
問:何謂語勢?
答:順文便故,言穩易故,此是語勢。
問:請示順易。
答:如說弟時,便言兄弟,此穩易之謂也。
故結歎云:若作此說,善順教理。且問順教。
答:多處唯言有我見故,此是順教。
問順理者。
答:我我所執不俱起故,此是順理。
問:我、我所執何為不俱?
答:我我所執,猶如王臣。我正如王,所正如臣。既執為我,決不是所。如正面南,何却朝北?故知不俱。
問:護法正義第八見分似常一故,七唯緣見。難云:豈八自證不似常一?
答:內二沉隱,七無分別,所以不緣。
問:八相非隱,何故不緣?
答:七不緣外,相屬外分,所以不緣。
問:七依第八,四分依何?
答:唯依自證。何以故?是識體故。
因果能變
問:此三能變有差別否?
答:有因能變,有果能變。
問因能變。
答:謂,二因習氣,一等流習氣,二異熟習氣。
問:果能變?
答:謂前二因所生現果。
問因能變義。
答:謂二因種子轉變生果,名因能變。
問:果能變義?
答:即前二因所生現果,其自證分,能變現生相見二分,名果能變。
八識門義
問:初變識有幾門解?
答:有十二門:一、自相門初阿賴耶識。二、果相門異熟。三、因相門一切種。四、不可知門不可知。五、所緣門執受處。六、行相門了。七、相應門常與至相應。八、受俱門唯捨受。九、三性門是無覆無記。十、心所例王門觸等亦如是。十一、因果法喻門恒轉如瀑流。十二、伏斷位次門阿羅漢位捨。
問答第七門義。
問:解二能變有幾門義?
答:有十門:一、釋名門次第末那。二、所依門依彼。三、所緣門緣彼。四、體性門思量為性。五、行相門思量為相。六、染俱門四煩至愛。七、餘相應門及餘等俱。八、三性門有覆記攝。九、界繫門隨所生所繁。十、伏斷門阿至無有。
問答前六門義。
問:解三能變有幾門義?
答:有九門:一、差別門次第至六種。二、體性門了別為性。三、行相門了別為相。四、三性門善不俱非。五、心所相應此心所至不定。六、受俱門皆三受相應。七、共依門依止至隨緣現。八、俱轉門或俱或不俱,如波濤依水。九、起滅分位門意識常至悶絕。
八識業招
問:八識何識是業招?
答:第八識,全前六一分。
問:何者非業招?
答:第七識,全前六一分善不善性。
問:招非招理大綱之意。
答:無記之法,如乾塵土,不能相握,自成一聚。故須直用善惡業力,如水膠等,和彼乾土無記之法,令成器聚。其善惡法,如木石等,自成器聚,不假他力,故非業招。
問:八識何識其能造業?
答:唯第六識善惡性者,前五一分善惡亦能。
問:何識非造?
答:七八非造,前五一分無記亦非。
問:八識何者是總業招,是總報主?
答:唯第八識。
問:何者別?報:是別業招。
答:唯前六識一分無記,及器世間,亦別業招,仍名依報。無記心等,及根身等,皆名正報,亦別業招。
問:何故第八偏名總報?
答:是善惡趣一報之主,偏名總報。
問:何名別報?
答:壽夭貴賤好醜等是。
問:八識幾間幾續?
答:七八相續,前六間斷。
問:第八不續,有何過也?
答:是總報主。若間斷時,便非情攝。
難:七非報主,如何亦續?
答:隨所生所繫,有第八時,便有第七,所以亦續。
問:何故有八,須有第七?
答:七、八、一俱依更互為因故,恒審思量我、無我相,知不間斷。
難:第七因中轉成無漏,何非間斷?
答:漏與無漏,前望後念,互相續引,體非間斷。
問:前六識間斷行相。
答:如閉目時不能觀色,或悶絕位耳不聞聲等,豈非間斷?
問第六識間斷之相。
答:五位無心,皆是間斷。
何者五位?
答:一滅盡定。二無想定。三無想報。四極重睡眠。五無心悶絕。
問:八識因中幾通無漏?
答:六七二識因中轉,前五第八果中圓。
問:何故六七因中轉也?
答:地上第六,入無漏觀,轉成無漏。
問:第七無觀,何成無漏?
答:第六無漏入雙空觀,礙下第七二執不行,所以第七亦成無漏。
問:第六入觀,何關第七?
答:七為六根,根識相依,安危事同。
問:五八何故唯果中圓?
答:前五第八一轉永轉,所以因中不通無漏。
問:為甚如此?
答:八是報主,因行未滿不得無漏,若成無漏便名為佛,何稱因中?
問:前五非主,何理因中不成無漏?
答:前五色根是第八相分,內分未轉相亦有漏。
問:五根有漏,關五識何?
答:前不云乎,根識相依,安危事同,何早忘之?
問:七八一俱依,七成無漏,八何不成?根識相依,安危事同故。
答:七賴六方成無漏,無力自成,何能成八?譬如羸人仗他人力,自方得起,豈能行他?
難云:安危事同,怎麼生說?
答:具三義故安危事同,不具三義不必皆同。且問三義:一不共根、二必俱根、三同境根。前五根識具此三義,所以事同。今七八識根識相望,是共根不必俱不同境,所以安危事不必同。
難曰:七望第六亦是共,不必俱不同境,何却事同?
答:六有觀道可違,第七所以事同;七無觀道無違,八力不應齊責。
問:無漏第七能斷惑否?
答:不斷。
問:何故不斷?
問:無漏第七還證理否?
答曰:證理有本智故。
問:無漏第七得外緣否?
答曰:外緣無漏融通故。
問:六、七緣,八從質所生,一分相分,八自緣否?
答曰:不緣。
問:為甚不緣?
答:是六、七相。
問:八何不緣?設緣何失?
答:心外取法。
問:見是能緣,得自緣否?
答曰:不得。譬如指端不能自觸,刀不自割,豈得自緣?
難指刀是色,有其形質,安得例心無形質物?
答:雖無形色,能所緣分自有分限,力止如此。
問:說屈頭緣又作麼生?
答:彼說無漏,有漏不得。
難:若無漏見得自緣者,刀應自割,不限力能,不止如此。
答:有漏生澁,可說分限,誠如刀指。無漏融通,何得責齊?
問:云何融通能越常情?
答:爾之徵責,其猶蟭螟不信鯤鵬也。
八緣三境
問:三境之中各幾?
答:前五第八唯一性境,第七末那唯一帶質,第六通三。
問:五八何唯性境?
答:唯任運緣得境自相,故唯性境。
問七:何唯帶質?
答:以心緣心,真帶質故。
問:六何通三?
答:五俱意識不作解時,得境自相是其性境,緣心心所是帶質塵,緣無體法是獨影境。
問:無漏八識各具幾境?
答:皆緣三境。
問:何故皆通?
答:皆緣假實,故通三境。
問:無漏六七緣有漏心,是何境也?
答:是獨影境。何以故?相從見生,不從質起故。
問:若爾,何故燈說無漏第七、緣有漏第八是帶質邪?
答:燈是設解,非正義也。
問:何知是設?
答:從質起者,一分相分與能緣見無漏無異,何名親相?故知非正獨影無疑。
難云:假饒相分教從質起,既是無漏,心家相分何得有漏?
答:相既無漏,知從見生,故是獨影。
問:無漏之心唯是現量,緣漏等時何非性境?
答:夫性境者,從實種生,有實體用,能緣之心得彼自相,名為性境。漏相既假,故非性境。
問:若如此說,應是不約能緣證知說三境邪?
答:是。
問:何以故?
答,既說三境,何關心事。只約境體,假之與實,配歸三境。
問:有漏五八緣於無漏定果色時,是何境邪?
答:是性境。
難:漏、無漏異,何成性、境?
答:有漏第八托無漏質為增上緣,從自漏種生自親相,故是性境。
問:相與本質要極相似,凡聖懸殊,豈得相似?
答:菩薩定果,本欲濟物,變令相麤,故得相似。如有彌猴,能知佛心,佛變麤心,令彌猴知;定果亦爾。
問:此漏緣無漏,何故不同?無漏緣漏是獨影境,却是性境邪?
答:有漏五八是因緣變,不能緣假故;非獨影不同無漏,能緣假故。
問:無漏之心既能緣假,莫應却是分別變麼?
答,彼是凡夫不思議境,輪迴之心,能卜度乎。切忌鑽龜打瓦。
問:七緣八真帶質境,中間相分兩頭生,是何性也?
答:從見生者,隨能緣見,是有覆性。從質生者,是無覆性。三性第六,緣心心所,倣此說之。仍於兩頭,相各隨性。
三境熏種
問:前五性境熏幾種?
答:善惡前五,熏三箇種:能緣見種、所緣相種、所托質種。
問:第六、三境各熏幾種?
答:亦說善惡,性境亦三,獨影唯一。謂:見分種質有二,見質二種。
問:獨影何故唯一見種?
答:相分是假,故無相種。又不托質,復無質種,故唯見種。
問:帶質何故唯無相種?
答:從兩頭生,假不能熏。
問:帶質境為是誰辨?
答:設爾,何失?
難曰:若用相辨,無記又假,不能熏種。若以見辨,犯性決定,見通善惡及有覆性,辦無覆種,故犯性決定。
答:能緣見是善惡,有覆見與相力相自辦,種無記相辦不犯,性決見與相力不犯,能熏二難齊說。
問:此義幽奧,喻如何者?
答:如木人鑿穴,合云:本質如木,相分如鑿,能緣見分,如執鑿人穴。如種子法,合云:木人執鑿而鑿,本穴屬於木,穴在木上故;見助相而辦種,種屬於質,種在第八故。
問:相分是假,與力何益?且如龜毛,怎生與力?
答:此之相分不同,無法從實質起,終有實用。實用辦種,亦復何疑。
問:喻如何者得有實用,能辦自體?
答:如水之波,波從水起,不無濕用,故能潤物。
問:既有實用,何却名假?
答:所緣之見,見本非相,說相為假,相依見生,不無緣用。合云:如水非波,說波為假,波依水起,不無濕用。故雖是假,仍有實用也。應總結云:說波是假,波能潤物;說相是假,相能熏種。正相符順。又解:相名假者,聚集假也。聚集、見質二能緣用,合成一相。所成相分雖假,能成見質是實,是故相分有能熏用。譬如瓶、盆,四大所成,所成瓶雖假,能成四大是實,是故瓶、盆能有盛貯之用。此正如彼,何消異云?
三境二類
問:何故說有第一類性境、第二類性境也?
答:第一類者,從實種生,有實體用能緣之心,得彼自相。第二類都無前義,只約相分,從質義邊說為性境,由假說故名第二類。
問:何故說真帶質?以帶質也。
答:真帶質者,以心緣心中間相分,從兩頭生連帶生起,名真帶質。似帶質者,以心緣色中間相分,唯從見分一頭生變帶生起,名似帶質。亦是假說。
問:此真似二,有如何者?
答:真者,如燈照燈,能照所照俱有光明,二燈合成,如能所緣二心中間,二能緣用合成一相。似帶質者,如燈照壁,壁本無光,中間光明唯是能照一燈之光,如所緣色無能緣用,中間相分唯說見分一頭而生。
問:何者是其有質獨影,無質獨影也?
答:無質者,能緣之心,緣假法時,以其相分,唯是能緣見分之上慮度而生,獨有影像,都無本質,名無質獨影也。有質者,雖有本質,以其相分,不從質起,獨由見生,名有質獨影。如無漏心,緣有漏法,即其事也。此非假說。
問:帶質相是假,是假能熏種;獨影相是假,是假亦能熏?
答:獨影相無質,所以不能熏。如空中華,唯病眼生,不能結果。帶質相有質,所以能熏種。如泥依土,人力運用,能成其器。
問:性境熏三種,第八是性境,何故不熏種?
答:境義、熏義殊不相干,何故取為難?
問不干理。
答:得境自相者,謂之性境。具能熏四義者,謂之能熏八。得境自相,第八是性境。不具能熏義,何得能熏種?
問:八不能熏,自種何來?
答:六七緣八時,質種是八種。前五緣色等,質種是八相。
問:八是所緣,為作具熏無記;第六不為他所緣自,又無勝用,種從何生?
答:既無新熏理,唯用本有種。若爾,唯本無新,應同護月不正義也。
答:護法正義合理為正,本無剛說何得成正?如護法宗上品無漏唯本無新,豈非正義雖有轉齊,所齊無新?有憑樞說善染第六,緣自過去無記心時說為帶質,所熏質種生無記六。今會彼云:彼說作門也。若實辨體,豈由說作歟?
八具三量
問:八識於三量中各具幾?
答:五八唯現,第七唯非六三。
問:何故五八唯一現量?
答:不作分別,冥證境故。
問六通三。
答:五俱意識不作解時,是其現量。若獨散意度境無謬,謂之比量。比度不著,謂之非量。
問:七何唯非?
答:恒執八見為自內我,見本非我,故唯非量。
八具三性
問:八識之中,三性各幾?
答:八唯無覆,前六通三,七唯有覆。
問唯無覆之理。
答:是所熏故。
問:何故所熏要唯無覆?
答:如熏義說。
問:唯有覆。
答:有四惑覆,故是有覆。說有覆義,如三性門。
問:既四惑俱,何不成惡?
答:四惑非是唯不善性,第七又無強思計度,所以不成不善性也。
問:前六識通三性義?
答:若以信等善所俱起,是其善性。若以嗔等惡所俱起,是不善性也。與遍計等無記所俱,是無記性。
問:前五與六皆通三性,五、六何別?
答:五無計度,與六不同。
問:既無計度,何不同七?
答:五六相須有隨念分別,又與唯惡嗔等俱起,故成不善。
問其五六相須之理。
答:五由六而方生,六由五而明了。前五與六為明了門,六與五為分別依,是相須理。
八具九緣
問:八識各具幾緣而生?
答:頌曰:眼識九緣生,耳識唯從八,鼻舌身三七,後三五三四,若加等無間,從頭各增一。
問:九緣者何?
答:空、明、根、境、作意、分別、染、淨、根本、種子,此是九緣。
問:何者是空?
答:謂根境相離,中間無礙,空隙之空也。
問明緣。
答:乃燈日等照燭之明也。
問根。
答:乃發識之根也。
問境。
答:乃八識所緣之境也。
問作意。
答:乃遍行五中,警覺令心生者也。
問:分別。
答:乃第六識也。
問:何故第六得名分別?
答:六是分別依故。
問染淨。
答:即第七,是染淨依故。
問根本。
答:即八是前七之根本故。
問:第八何故與七為根本?
答:謂根本者,生之由也。如水生波,水是生波之由始也,所謂根本者也。
此說憑何?
答:憑海波喻。
問種子。
答:乃生現識之習氣也。
問:眼九為定,爾否?
答:肉眼定九,天眼或有,不藉空明。
問:耳八九,除何一?
答:唯除明緣。
問:何故除明?
答:暗中聞聲,何假明緣?
問:何不除空?
答:眼耳二識,離中取境,若境與根,中間不空,相逼附者,不能見聞,所以不除空緣。
問:鼻、舌、身三七,於九緣中除去何二?
答:除空明二。
問其何所以?
答:鼻舌身三合中知境,暗中亦能香味觸境,不假明緣。若根與境中間空隙不相合者,即身不覺觸,舌不知味,鼻不聞香,故須除空。
問:何理得知眼耳二識是離中取,鼻舌身三合中知?
答:知處、不知處異,壞根、不壞根別。
問知處等義。
答:眼知色境在何方處或東西等,耳識知聲從何方來,鼻舌身三不知境從何方所來,是故知來處者表為離知,不知處者表是合取也。
問壞根之義。
答:若麤色入眼中即壞其目,大聲附耳即使人聾,此是壞根。
問不壞者。
答:香臭入鼻,酸醎上舌,寒暑著身,三根宛然,分明照境,即知不壞。是故以知不知,及壞不壞,表知離取合知之理。
問後三五三四。
答:六五七三八四。
問:第六何五?
答:謂根境作意根本種子。
問:何無分別?
答:是六自體。
何無染淨?
答:根緣便是。
何不除根?
答:取染淨也。二和生識,故取根境,不取染淨。
問:第七何三?
答:謂根、作意、種子。
問:何無根本及與境緣?
答:依彼轉緣,彼根本與境即是根緣。
問:第八何四?
答:比七加境。
問:誰為八根?
答:是第七。
問:為甚?
答:七、八、一俱依故。
問加等無間者。
答:乃各識前念已滅之識,即開闢處所,引後令生,中間無隔者也。
問:八識生時,何須此緣?
問:何故前念不滅、後念不生邪?
答:前念自體,占自路故,自何得生?
問:教他二識並生何失?
八識界地
問:八識界地分別云何?
答:鼻舌二識,一界一地,眼耳身三,二界二地,六七八通,三界九地。
問:何故鼻舌唯一界一地?
答:初禪鼻舌境無緣,故唯一界地也。
問:眼、耳、身三,二界、二地?
答:上界眼耳身三識應用,當時借下天,故二界地也。
問:何故鼻舌二識一界一地?
答:為上界無段食故。
問其所以。
答:段食以香味觸三塵為體,既無段食無香味境,鼻舌不生。
問:何以故?
答:根境二和,識方得生。既𨷂境緣,識焉得生?是故鼻舌二識,唯一界地。古云:鼻舌二識,境無緣也。
問:何故段食唯欲界有?
答:有三欲處名為欲界,謂飲食、睡眠、婬慾,上界俱無三欲,是故段食唯欲界有。
問:何故眼耳身,三通二界地?
答:初禪離生喜樂地,有尋有伺,通初禪有。二禪唯伺無尋,𨷂一不生。三禪無尋無伺,雙𨷂不起。
問:何故無尋伺二識不生也?
答:尋伺乃發識之作具,是增上緣。既𨷂一緣,故識不起。古云:為無尋伺識不起。
答:尋乃發言之,麤法是所厭。故欲生上者,厭下苦麤障,忻上淨妙離,即其意也。愚疑借識乖唯識乎?敢問之云:上地無識,便言借識;上地無色,何不借色?彼答之云:色是所厭,不云借色。
例云:識亦所厭,何偏言借?
答:色是隔界,不得言借。識是同界,何妨言借。
難云:色是隔界,不得言借;識亦隔界,何偏得借?
答:識是同界,色是異界,不應相例。
問:既是同界,何故有識、無識渾不同也?
答:由尋伺有無,故渾不同。
愚云:既無尋伺,所厭明矣,何用借為?
答:識強經厭,境不經厭,故借識緣,何不得乎?
例無色界,識不經厭,有識無色,亦應借色令識緣之,不亦可乎?
答:色既所厭,緣他則麼?
難云:識既所厭,借他則麼?
彼救之云:雖上下地有識無識有少不同,同一界故,是故下地之識得緣上地之境。何以故?所托之質是一第八親相分故。
難云:恁麼則上地下地應得互緣,何須說借?既說借,識明不互緣。
又質雖是一,能托是別。何以故?下地識相,非上地識相,故不互相緣,其理明矣。
又問:彼心、心所法,四分合成上借,下識唯借內三,甚違此理。
彼例之云:如無色界,亦唯內三。應違此理。今答之云:無色色經厭,所以唯內三。色界色法不經厭,何由色不起?汝今借下識生時,下識自有相,相隨何成?下識緣上相。
又問:彼云:識是所厭,仍說借識;色是所厭,亦說借色。有何不可?
答:色屬下界,識屬上界,理乖唯識,故不借色。
難云:識屬下地,境屬上地,乖唯識麼?真可謂貪觀天上月,失却手中橈。
外云:古來說借識,敢違古人乎?向道:今人不敢違古人,古人敢違唯識乎?有云:借識力不可判故。愚聞五力不可判,謂佛法定通業,未聞借識力不可判。雖云五力不可判,未聞有乖唯識者。愚情短拙,再問英賢。
八具心所
問六位心所。
答:有五十一。
問:八識各與幾所相應?
答:前五識三十四所,第六識全五十一所,第七與十八相應,八唯五所相應。
問:前五何三十四?
答:頌云:遍行別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貪嗔痴。
問:七,何十八?
答:頌云:八大遍行別境慧,貪痴我見慢相隨。
問:八,何五?
答:謂遍行五。
問:果位八識各與幾俱?
答:八識皆與二十一俱。
問:何二十一?
答: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
八能所熏
問:能所熏中八識,誰能誰所?
答:前七皆能熏,八獨所熏。
問:前七三性皆能熏邪,有不能者?
答:除無記𨷂有勝用不能熏種,其餘善惡及有覆性盡皆能熏。
問:何故第八獨為所熏?
答:所熏四義,唯第八具,所以八獨為所熏。
問:何名所熏四義?
答:一、堅住性。二、無記性。三、可熏性。四、與能熏和合。
問:堅住何義?
答:從無始之始,至究竟之終,一類相續為堅住性。
問:第七亦爾,何非所熏?
答:有第二義,惡、無記性七亦有覆,故非所熏。
問:何故無記偏為所熏?
答:如中庸物,自非香臭,可受餘熏也。
問:八俱五所,具前二義,應為所熏。
答:第三義,揀要可熏性。
問:可熏何義?
答:自在之義,五所非自在,不可受其熏。
問:他人第八具前三義,應受其熏。
答:有第四義,要與能熏和合。他八望自,既不和合,不受其熏。
問:和合何義?
答:能熏所熏同時同處,故名和合。已上四義唯第八具,所以八王獨為所熏也。
問:何故前七皆是能熏?
答:亦具四義,故皆能熏。
問:何名四義?
答:一有生滅。二有勝用。三有增減。四與所熏和合。
問:有生滅何便能熏?
答:有。能生長之作用故,是為能熏。
問:無記色心皆有生滅,應皆能熏。
答:有第二義,要有勝用。
問:何者勝用?
答:善惡有覆,強勝之力,名為勝用。
問:佛位善法既是強勝,何非能熏?
答:有第三義,要有增減。
問:有增減者,何等義也?
答:損益之義,佛無損益,故非能熏。疏喻說云:應剛即剛,合柔即柔,能成辦事。
問:他身前七具前三義,應能熏自?
答:第四要與所熏和合。
問:能熏前七皆有王所,莫同第八唯王非所麼?
答:王所皆能。
問:前七心所何故同王亦能熏也?
答:四義具故。
問:第八心所何不同王亦所熏邪?
答:適來已揀𨷂自在義,所以非所。
難曰:心所不自在,心所非所熏;心所不自在,心所非能熏。答:已具義。不具義故,何煩再問?我問前義,豈可重繁?
答:為因據有力,心所亦能熏,心所有力故;受熏須報主,心所非能熏,所非報主故。
難曰:為因言有力,心所便能熏?為果應有力,心所亦所熏?
答:為果無力,又過失多,所以心所非是所熏。
問:何知無力及有過失?
答:既有過失,知是無力。
問:過失者何?
答:頓生六果,是為過失。
問:何故便能頓生六果?
答:若第八識王所一聚,六皆受熏,凡一能熏,熏六箇種,後遇緣時,六種頓生,六箇現行。
問:設生六果,何便是過?
答:如一有情頓生六箇,第八現行成六有情,故是大過。
問:一設成六,何成大過?
答:聖教所說,其眾生界無有增減,既違聖教又無此理,故成大過也。
難能熏第七一聚王所有十八法,緣第八時齊熏一十八箇質種,何無頓生十八果失?
答:能熏雖多,一處受熏唯生一果。如一麥中有多麵塵共生一芽,此亦如彼。應法合云:麥殻一而麵塵眾,共生一芽;持處一而種子多,同生一果。其或麥粒成多,目繫而藂苞竟秀。若也受熏非一,何疑而眾果齊生?
得種子名
問:能熏、所熏皆具四義,熏成種子具幾義也?
答:論云:然種子義略有六種。
問:六者何?
答:一、剎那滅。二、果俱有。三、恒隨轉。四、性決定。五、待眾緣。六、引自果。
問:剎那滅者,何也?
答:顯是有為有轉變義,於轉變位能取與果方成種子。
問:剎義揀去,何法不得名種?
答:揀無為法,及長時四相,并外道常我。
難:若剎那滅為種子者,應前念種望後念現。或曰:一念自他相望,皆與為種。
答:第二義揀要果俱有。
問:果俱有何義?
答:與自現果俱時,現有方成種子,即與果俱,即揀前後及相離法。
問:種因生現,要與現果俱時而有,方得名種;現因熏種,亦與種果俱時而有,應亦名種?
答:有第三義,要恒隨轉。
問:恒是何義?
答:謂要長時相續其性一類,方名種子。遮彼轉識現熏種時,雖一念與種果俱有,非恒隨轉。
問:其能熏現與所熏種,何非恒隨?
答:間斷之識三性互起,非長相續一類而轉,故能熏現不得名種。
難曰:若爾,第七不間應得名種?
答:漏、無漏間不得名種。
難:若云一類,如何說有有壽盡相?
答:約生果有限,名有壽盡相,種體非斷。
問:若恒隨轉得名種子,應善等種生染等現。
答:四性決定,遮彼異性為自類因。
問:性決何義能遮彼也?
答:謂隨能熏善惡無記決定無雜生各性果,名性決定。
難:若異性因不名種子,如何說有因通善惡、果唯無記也?
答:增上緣。此說因緣。
問:若自性因生自性果,應此性因一時頓生,此性多果?
答:五、待眾緣遮彼頓生多此性果。
問:待緣何意?
答:要須等待眾緣和合,方起現行,始成種子。
問:眾緣者何?
答:親因緣、增上緣、等無間緣、所緣緣,此名眾緣。
問:何種待何緣?
答:心種待四緣。色種待二緣。謂:因緣、增上緣。
問:誰說一因頓生多果?
答:謂有外道執自然等頓生多果。
問:若同性待緣生一性果,應善色種生善心果,餘性準難。
答:六引自果,謂要別色及別心等,各自引生自色心果,方成種子。
問:色心互生,是誰所執?
答:謂有外道計一因能生一切諸果,是故遮之。
問:無性第七具前五義,應名種子。
難云:種子生現行,因種與果俱;種子引種子,因應與果俱。何理不同也?
答:種望現果是異類,體不相違許同時。種望種果是同類,自體相違時須異。
問:何理同類便說相違,異類不違耶?
答:如子望母,子不是母,是異類故,同時俱有。母自望母,名為同類,故於一時無二身並。
問:穀麥等子亦能生莖,名種子否?
答:依世俗說,假名種子,實是現行。
問:何故非種?
答:色種無質礙,麥種有質礙,故非種子。若種、引種是自體,故不同時。
難云:見分緣於見,自體同時緣;種子生於種,自體同時生。
答:見分緣於見,二用得同時;種子生於種,二體不得並。
問:並生何失?
答:有無窮失。
問無窮理。
答:如一種子同念並生,自一種子所生種子當念又生,如是展轉同念並生無窮種子,豈有此理?
問:教他無窮,何須障他?
答:不是障他,實無此理。如父果必以能生子,豈有同念父自生父也?
問:種引種、現引現不同時,種生現、現熏種却同時,請細敷演有異之理。
答:種引種、現引現,約剎那四相前後相引,乃橫說,故不同也。種生現、現熏種,約頭上脚下生莖結子,乃竪說,故却同時也。是故不同。
問:種生現,現生種,如父生子,子復生孫,是親因緣,殊無疑滯。其種引種,何理說為親因緣也?
答:前念既滅,後念已生,即前念體親,引後念知,是親因緣。譬如輥彈,前輥至後,後彈即是前彈之體,豈不親也?其種現相生,別辦體者,尚說為親。此種引種,前念後念,即是一體,豈不至親也?
問:其現引現亦是前念,親引後念應是因緣,何故却說為真等流也?
問:疏意如何?
答:前念種子,生起頭上前念現行,其種輥至第二念時,還生頭上第二念現,故知後念現行,不是前念現行親生。如戴華人向前行時,其華不曾自向前行,隨人向前也。思之思之。
問:三類親因緣,四類真等流,請以喻釋不同之理。
答:種生現,如炷生焰。現熏種,如焰生燋炷。種引種,如炷前後自相引。生現引現,如𦦨前後自家相引。其義稍難。
又復問云:何故前三名親因緣,第四只名真等流也?
答:炷親生焰,焰親生燋,此之易見。炷引炷者,其炷脚下更無有物能生炷者,即知前炷親引後炷,此亦名親。其焰引焰,脚下已有前後燈炷而生焰故,即知後焰非前親引,故非因緣。只是等流,止是相似,名真流,不是親生,故非因緣。翻云:若前後焰自親引生,何故炷盡,焰便隨滅?固是前焰不能親生也。
八緣假實
問:因位八識於假實境,何識緣假?何識緣實?
答:五、八唯緣實,第七唯緣假,第六緣假實。
問五八唯緣實理。
答:五八識唯因緣變,無分別變,唯現量,唯性境,故所緣境是實非假。
問:第七境唯假所以?
答:唯帶質境唯是非量,故所緣境唯假非實。
問第六識假實之由。
答:通二變,通三量三境,是故所緣境通其假實也。
問佛果位。
答:八識通緣假之與實。何以故?一法不知,非遍知故。
新熏本有
問:一言種子有差別否?
答:有新熏種,有本有種。
問:有異說否?
答:有。難陀唯新,護月唯本,護法正義,新本合論。
問:上品無漏唯本無新,如何合論是正義也?
答:有則理有,無則理無,故為正義。若約轉齊轉滅,亦有新本合論之理,仍所齊中上皆是本有。
問:難陀、護月各有理教,胡為不正?
答:互為不盡理,故為不正。
問互為不盡處。
答:若唯新熏無本有者,上品無漏無記第八,此上二類無新熏理。又無本有,從何種生?唯新熏者,不盡此理。若唯本有無新熏者,前七王所具能熏義,何緣不熏?舉例難云:如水既濕,何不潤物?若不潤者,恁麼則火應不燒、地應不載、風應不動。此例無邊,為大失也。是故新本合論,即知正也。
八識五受
問:受有五種:苦、樂、憂、喜、捨。八識各與何受相應?
答:七八唯捨受,前五唯苦樂,第六二師異。若意地有苦師,第六通五受;若意地無苦師,第六唯三受。憂喜捨為三,除苦樂二也。
問五受義。
答:逼悅身者,名苦樂受。逼悅心者,名憂喜受。不逼不悅,名為捨受。
問:第六、二師,何師為正?
答:若約極苦樂處,心亦苦樂,意地有苦,頗為盡理。
問:何處名為極苦處也?
答:無間地獄也。
問:極樂何處?
答:是第三禪名離喜,妙樂地故。若意無苦樂,可名極樂。
八識所依
問:八識各有幾重所依?
答:五四六有二,七八一俱依。
問五四。
答:一、五色根為同境依。二、第六識為分別依。三、第七識為染淨依。四、第八識為根本依。
問:六有二:
答:一、第七為俱有依。二、第八為根本依。
問:七、八、一俱依。
答:七八更互為俱有依。
問:八識止此,復有依否?
答:八識生時,復各三依:一、因緣依。二、增上緣依。三、等無間緣依。
問:八識生時,何須直用因緣依也?
答:離因緣種必不生故,所以生時須用此依。
問增上緣依。
答:離俱有根,心等不轉,故須此也。
問等無間。
答:離開導依必不得轉,故亦須用。
問:因緣依取體是何?
答:謂色心等諸法種子。論云:諸有為法,皆托此依,離此因緣,必不生故。
問:俱有依體。
答:謂內六根六處是也。
問開導依體。
答:謂前滅意,此等無間名為意也。
因緣差別
問:因緣依有差別否?
答:有。小乘經部,因果異時。何以故?種壞芽生故。若大乘正義,因果同時。
問定同時也。
答:有,少不同。若種生現,現熏種,因果同時。若種引種,現引現,因果異時。
問:種引種憑,何得知異時?
答:瑜伽論說亦與後念自性為因緣,故知是異時也。
問種引種異時之理。
問種現相生同時之義。
答:脚下種子生頭上現,如子生莖現行頭上,辦所熏種如莖結實,故定同時亦如前說。
問:俱有依差別之理。
答:有四師,前三不正。其正義者,乃五、四、六,有二、七、八、一,俱依如前問答。
開導差別
問:開導依有差別否?
答:有三師故,謂難陀、安慧、護法。三師有異。
問:三師不同,大意如何?
答:難陀!安慧八識相望互為開導,護法八識各自開導,此大意也。
問:難陀安慧互開既同,取理同否?
答:不同。難陀!以相續為理,相續之者與間斷者為開導依。安慧!有力為理,以有方者與無力者為開導依。
問:護法菩薩既逈不同,以何為理?
答:三義為理:一、有緣法;二、要為主;三、能作等無間緣。
問:立理既然,開導如何?
答:八識各自類為開導,非互相望。
問:粗知大綱,請舉難陀之文。
答:論云:有義,五識自他前後不相續故,以第六識所引生故,唯第六識為開導依。第六意識自相續故,亦由五識所引生故,以前六識為開導依。第七八識自相續故,不假他識所引生故,但以自類為開導依。次安慧師難難陀曰:汝言前五自他不續,唯用第六為開導依者,未自在位可如汝說,若自在位寧不相續?又難:若率爾遇境可不相續,等流五識豈不相續?又難:若非勝境有不相續,處增盛境何不相續?
問:何名增盛之境?
答:如炎熱地獄。
問:增盛境寧見相續?
答:猛火熾燃逼奪身心,經一劫等燒煑不絕,此五識身理必相續。難前五已,難第六云:五俱意識自前後引,何假前五為開導依?又難:無心等位第六既斷,七八恒續,何不用彼為開導依?又例難云:若六用前自類為依,五識自類何不許邪?彼既不爾,此云何然?難第七云:平等性智相應末那,初起必由第六引生,亦應用彼為開導依。難第八云:鏡智俱第八淨識,必由第六方便引生,亦應八用六七為依。既難破前,申自義云:應說五識前六識內,隨用何識為開導依,即知前五有六重依也。第六意識用前自類或七八識為開導依,明知第六有三重依也。第七末那用前自類或第六識為開導依,七有二重。阿陀那識用前自類及第六七為開導依,八有三重。護法菩薩總非前曰:有義,此說亦不應理。總非前已,立自義云:開導依者,謂有緣法為主,能作等無間緣。
問:立三義者,其故何也?
答:各有所揀。
問:初義揀何?
答:有字揀於不相應行,由彼無體故有字揀。緣字揀色及無為法,彼非能緣故緣字揀。揀彼意者,要有所緣及有力者能引生故。
問:為主揀何?
答:揀心所法,彼非主故。要是其主及有力者,方可為依。
能所無間,其義揀何?
答:揀前二師異類之識,為自識依,及揀自類後念之識,不與前念自識為依,等無間緣,即唯自類及自前念也。
問:此中能作等無間緣,與四緣中等無間緣,是同是別?
答:是別。
問:請料簡之。
答:有是開導依,必是等無間緣;有是等無間緣,非開導依。此寬彼狹,故云別也。
問:何類是等無間緣非開導依者?
答:謂前念滅自類心所,是前滅後生等,而開導不自在故,非是所依。
問:開導依名,屬目何義?
答:此於後生心心所法,開闢引導,名開導依。
問:何故揀色及不相應?
答:皆無力故。
問:何揀無為?
答:無前後故。難前師云:縱云:若此與彼無俱起義,說此於彼有開導力。奪云:一身八識既容俱起,如何異類為開導依?
問:此難何意?
答曰:意云:八識相望,他現生處,不障我路,何用他識與自開導?又難:若自八識互為開導,一身八識應不俱起。前師答云:不俱何失?難云:便同小乘,心不並生。前師云:我既不爾,汝云何然?申自義云:是故八識各唯自類為開導依,深契教理。何以故?自類必無俱起義故。應外難云:此識、彼識是異類俱起相望,非開導;此心、彼所亦異類俱起心,非心所依。舉論答云:雖心、心所異類並生,而互相應,和合似一,定俱生滅,事業必同。故一開導時,餘亦開導。具此五義,是故心與心所,心所與心,展轉亦得作等無間緣。諸識不然,不應為例。此釋諸識相應難也。外又難云:心王、心所雖異類相望,互作無間緣,緣義既無差違,依亦應等。論答之云:然諸心所非開導依。何以故?於所引生,無主義故。疏釋之云:依是主義,心所非依;緣是由義,心所亦爾。此釋心所成依難也。著名沙門而來難云:如我所見,前念一法引後自一,名之為等;汝前一法引後一聚,何待名等?論答之云:若心、心所等無間緣各唯自類,其七、八識初轉依時,相應信等,此緣便闕。此釋應各為緣難也。
問:云何便闕?
答:七、八有漏,無有信等。無漏信等,誰為此緣?難云:設此緣闕,亦何傷理?論答之云:則違聖說。諸心、心所皆四緣生。何以故?闕此一緣,唯三緣故。外又難云:六從無心出有心時,何不七、八為六依?論答之云:無心、睡眠、悶絕等位,意識獨斷而後起時,彼開導依,即前自類。
問:何故不用七八為依?
問:心既久滅,何得為依?
論答云:無自類心,於中為隔,名無間故,何不得為?此釋後起由他難也。前師難云:佛地論等皆云諸識互相引生,汝何翻解?論答云:然聖教中說前六識互相引起,或七八依、六七生,皆依殊勝增上緣說,非等無間緣,故不相違。此釋諸教相違難也。既無違難,結正義云:故自類依,深契教理。
問:開導依名作何釋也?
答:依字是通,通三依故,謂因緣依、俱有依、開導依。開導二字是別,唯此一依,以別揀通,開導之依,揀非二依,通別依主。又開導是總,總通王所,所亦開導,然非為依。依字是別,唯局心王,總別依主,是開導家之依,揀開導中非依者,即心所也。若開謂開闢,導謂導引,二皆是用,依同一體,亦開亦導,同依持業也。又依體之上,有開導用,以用墮體,開導即依體用持業。
難持業云:開導二字,通其王所依之一字,唯是心王。今作持業者,豈無以寬即狹之過也?
答:即一分故,無此過咎。
舉例難云:所知障者,所知二字通一百法,障之一字唯二十六惑,彼名何不作持業釋?即一分也。
答:所知二字,不通一百,法唯七十四,無二十六惑。
問:何以故無?
答:二十六惑為障之時未為所知,為所知時已不為障。既為障時不為所知,是故障非所知也。為所知時已不為障,即所知非障也。所以左右不成持業。
問:何義為障之時不為所知等也?
答:所知障者,障智不生。智既不生,誰是能知?知是其障,故障非所知。若智已生,障是智家所知之境,障却不能障其知也。所以云云,為障之時,不為所知等也。
問:古云:所知不是障,被障障所知。據此所說,二十六惑只為能障,不為所知也。
答:是。
問:何故却說通一百法?
問:若爾,應云被障障能知,何云障所知也?
答:障所知境,令智不知,名障所知,其實亦障能知之智也。又解:被障障所知者,不望能知。據此所說,亦無百法。何以故?二十六惑既為能障,明非所知。智若生時,惑已亡故,所知於何?
問:泛言但將開導來解依,不將所知來解障,其義者何?
答:本說心王為開導依,由開導依三義之中,為有緣法作等無間緣,此之二義通其心所仍來,非是開導家依,故云但將開導來解依也。
問:何故心所非開導依也?
答:不自在故,不得為依。
問:不將所知來解障。
答:本說煩惱為能障法,智所知境是所障法。今名所知障者,能障煩惱,從所障所知境以彰名。其所知二字,非正談故。所以道:不將所知來解障也。古云:所知不是障,被障障所知。正相符順,故所知之障開導,即依此之謂歟。
八識斷捨
問:八識斷捨各至何位?
答:有漏第八,直至成佛解脫道時,方棄捨之。第七我執,三乘見後,或行不行,大乘八地,後永不行。我執種子,直至三乘金剛心斷。第七法執,大乘地上,或行不行,直至大乘金剛心斷。有漏第六,入三空觀,五位無心,悉皆不行。若二障種,大乘金剛,一時斷盡。若我執種,二乘金剛,亦一時盡。其前五識,根遇違緣,五位無心,亦皆不行。若說有漏,直至大乘解脫道時,與第八識,一時同捨。其無漏七八,成佛已後,盡未來際,無漏前六,入滅盡定,亦皆不行。
七二師異
問:有漏第七幾位不起?
答:有三位。謂:三乘無學法空智生,及滅盡定。
問:何知爾也?
答:本頌云: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是以知爾。
問:此三位中無第七者,有異說否?
答:有,安、護二說不同。若安慧說染淨俱無,故說滅定滅六盡七。若護法說唯無染七,故說滅定滅六淨七。
問:安憑何說無淨七?
答:由說七唯人執對法等說三位無故,顯揚不說淨位有故,攝論不說為淨依故,憑此教理三位無體。
問:護憑何却說淨七?
答:解脫經說:出世末那故知有淨。護難安曰:汝說三位無第七識,彼時第六應無所依。安質曰:對法何說三位無七?護會曰:說無染七名無第七,非無淨七。安難曰:教明說無,何理敢違?護例云:如說四位無阿賴邪,非無八體,七亦應爾。
第七所繫
問:頌云:第七云:隨所生所繫。其義云何?
答:隨第八生,彼地所繫。
問:為何如此?
答:第七、任運恒緣自地藏識為我故,是隨八所生彼地所繫也。又解:或為彼地煩惱繫縛,名所繫。
第七染淨
問:第七染淨,其位有幾?
答:有三位,一補特伽羅我見相應位,二法我見相應位,三平等性智相應位。
問:人我見相應,位在何至何?
答:一切有漏,皆是此位。但成無漏,便非此位。
問法我見。
答:謂法空智不現前時,皆法我位。
問平等智相應之位。
答:但法空智現在前時,便是此位。
心所立名
問:依云何義立心所名?
答:有三義:一、恒依心起;二、與心相應;三、繫屬於心。具此三義,名為心所。
問:云何名恒依心起?
答:要心為依方得生故。
問與心相應。
答:觸等恒與心相應,故名心所。既云與心相應,心不與心自相應,故心非心所。何以故?他性相應,非自性故。
問:與心相應,其義有幾?
答:有四義,謂:時同、依同、所緣同、事同。色等望心,不具此義。色非心所。
問繫屬於心。
答:觸等看與何心生時,便屬彼心之觸等。故既云繫屬於心,心王不自繫屬於心,故非心所。
王所取相
問:心心所法同聚,緣境取相同不?
答:不同。心王唯緣境之總相,心所通緣總別二相。
問:何故如此?
答:助成心事,名心所故。如畵師資,作模填彩。應示總緣通總別喻。答:如科差者,一州總降多少錢糧,諸縣先要知總數已,方知我縣合著厘毫。應法合云:心王唯緣總相,猶一州而總降錢糧;心所總別通緣相,諸縣而別知厘毫數。
問:應說心所各所了者,別相是何?
答:作意了此未所了相,觸了可意不可等相,受了苦樂憂喜等相,想了言說因相,思了正因等相,欲了可樂事相,勝解亦了決定事相,念亦能了慣習事相,定慧同了得失事相,此是心所了別相處。
心所位數
問:心所位數多少?
答:總有六位,數五十一。
問:何位?有幾?
答:遍行有五,別境五,善十一,根本六,隨煩惱二十,不定四,故位有六,數五十一。
問:以何義故名為遍行?
答:遍四一切心得行故,名曰遍行。
問:四一切何?
答:遍三性故。遍八識故。遍九地故。遍一切時,名四一切。
問:何名別境?
答:別別緣境而得生故,名為別境。
云何名善?
答:唯善心中可得生故,賢良佳美吉祥義故。
問根本煩惱。
答:性是根本,煩惱攝故,能生隨惑之根本故。
問隨煩惱。
答:謂,是煩惱等流性故。
問:云何不定?
答:性地時俱皆不定。
徧行五義
問遍行五。
答:一作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
問:云何作意?
答:引心令趣自境。
問:何名觸?
答:令心、心所觸一境故。
問受。
答:能領納順違中境,令心等起歡慼捨相。
問想。
答:想能安立自境分齊故。
問思。
答:令心取正因等相,造作善等。
別境五義
問別境五。
答:一、欲,二、勝解,三、念,四、三摩地,五、慧。
問:云何為欲?
答:於所樂境,希望為性,勤依為業。
問:何者名為所樂之境?
答:有三解,一可忻境,二所求境,三所欲觀,名為所樂,第三解正。
問:云何勝解?
答:於決定境印持為性,不可引轉為業。
問:云何名念?
答:於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為性,定依為業。
問:云何曰定?
答:於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為性,智依為業。
問:云何為慧?
答:於所觀境,揀擇為性,斷疑為業。
善十一義
問善十一。
答:頌云:善謂信慙愧,無貪等三根,勤安不放逸,行捨及不害。
問:云何為信?
答: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為性,對治不信樂善為業。
問:實深忍。
答:謂於諸法實事理中深信忍故。
問德深樂。
答:謂於三寶真淨德中深信樂故。
問:能深欲?
答:謂於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
問:淨心為性?
答:此性澄清能淨心等,如水清珠能清濁水。
問:與慙等何別?
答:此淨為相,不同慙等。彼各有相,不濫慙等。
問:云何為慙?
答: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為性。對治無慙,止息惡行為業。
問自法力。
答:自謂自身,法謂教法,謂作是言:我如是身,解如是法,敢作諸惡也。
問:云何為愧?
答:依世間力,輕拒暴惡為性。對治無愧,止息惡行為業。
問世間力。
答:世人譏呵,名世間力。
問輕拒暴惡。
答:輕有惡者而不親,拒惡法業而不作。
問:云何無貪?
答:於有有具無著為性,對治貪著作善為業。
問:有,有具。
答:有謂三有之果,有具三有之因。
問:云何無嗔?
答:於苦苦具無恚為性,對治嗔恚作善為業。
問苦苦具。
答:謂,三苦:苦具、苦因。
問:云何無痴?
答:於諸事理,明解為性,對治愚痴,作善為業。
問:云何為勤?
答:勤謂精進,於善惡品修斷事中,勇悍為性,對治懈怠,滿善為業。
問:勤與精進為是一邪?異邪?
答:異勤通三性,精進唯善。
問:既異,何云勤謂精進屬目為一邪?
答:謂屬一分是善性者。
問善惡修斷。
答:於善品修,惡品斷。
問勇捍義。
答:勇曰外進,捍者堅牢,勇而無怯,悍而無懼。
問滿善義。
答:圓了善事名為滿善,是故三根名為作善。此名滿善,能滿彼故。
問:百法信後便精進,此三根後方說精進,其意何也?
答:百法因依次第,唯識立依次第,故不同也。
問:因依者何?
答:信為欲依,欲為勤依,是故信後便說勤也。
問立依次第。
答:根依精進立捨等三,所依四法理須合說,此三根後方說精進。
問:云何輕安?
答:遠離麤重調暢身心堪任為性,對治惛沉轉依為業。名輕安者,離重名輕,調暢名安。言堪任者,有所堪可有所任受。言轉依者,令所依身心去麤重得安隱故。
問不放逸。
答:精進三根,於所修斷防修為性,對治放逸,成滿一切世出世間善事為業。
問防修義。
答:於所斷惡防令不起,所修善法修令增長,名為防修。
問精進三根。
答:此不放逸,即四法上防修功能,非別有體。
問:信等亦有防修功能,何不依立?
答:餘六比四,勢用微劣,故不依立。
問:偏何微劣?
答:非善根故,非遍䇿故。
問:云何行捨?
答:精進三根,令心平等正直,無功用住為性。對治掉舉,靜住為業。
問行捨名。
答:行蘊中捨,揀受蘊捨,故名行捨。
問令心等義。
答:由捨令心離沉掉時,初心平等,次心正直,後無功用。
問:何故行捨同不放逸亦即四法?
答:離彼四法,無相用故。
問:何知無別?
答:若能令靜,即四法故。若所令靜,即心等故。
問:既即四法故,何須別立?
答:若不別立,隱此能故。
問:云何不害?
答:於諸有情不為損惱無嗔為性,能對治害悲愍為業。
問:無嗔為性?
答:即無嗔上不損,惱用假立不害。
染淨相番
問:染心所法有二十六,善唯十一,其故何也?
答:淨勝染劣,少敵多故。
問:此善十一,幾假、幾實?
答:前八是實,後三是假,照前自知。
根本六義
問:根本煩惱其相云何?
答:頌曰:煩惱謂貪嗔,痴慢疑惡見,
問:百法中痴居慢後,此居嗔後,何不同也?
答:百法慢後,顯通利鈍,此明三根,故在嗔後。
問:誰是利鈍?
答:痴利,慢鈍。
問:云何為貪?
答:於有有具染著為性,能障無貪生苦為業。
問生苦義。
答:謂,由愛力取蘊生故。
問:云何為嗔?
答:於苦苦具憎恚為性,能障無嗔不安惡行所依為業。
問不安義。
答:心懷憎恚,多住苦故,所以不安。
問:云何為痴?
答:於諸理事迷暗為性,能障無痴,一切雜染所依為業。
問雜染所依。
答:謂,由無明起痴邪定,貪等煩惱隨煩惱業,能招後生雜染法故。
問:云何為慢?
問:云何生苦?
答:謂,若有慢於德,有德心不謙下,由此生死輪轉無窮,受諸苦故。
問:慢有其幾?
答:七體九類。
問:七體者何?
答:謂單過慢增邪我卑。
問:云何單慢?
答:於劣計己勝,於等計己等,稱境為單,不敬為慢。雖理本等,恃己評他,故為慢也。
問:云何過慢?
問:云何慢過慢?
問:何名增上?
問:云何邪慢?
問:云何我慢?
答:於自執我,稱量高舉。
問卑劣慢。
問:於勝計劣,此應是謙,何得成慢?
答:如自恃云:汝雖勝我,終不汝敬。故是此慢。
問:九類者何?
答:謂於我勝等劣,有勝等劣,無勝等劣,於勝等劣下,計此九句,隨意配之。是何慢類?
問:請示一途。
答:如於勝計我勝,是慢過慢類。於勝計我等,是過慢類。於勝計我劣,是卑慢類。
問:更示於等。
答:於等計我,勝過慢類。於等計我,等單慢類。
問:再示於劣。
答:於劣計我,勝單慢類。
問計有勝等。
答:於勝計有勝慢過慢類,於勝計有等過慢類,於勝計有劣卑慢類,於等計有勝過慢類,於等計有等單慢類。
問計無勝等。
答:於勝計無勝單慢類,於勝計無等卑慢類,於勝計無劣,此有兩類,若下無劣計等過慢類,若下無劣計勝慢過慢類,若於等計無勝單慢類,於等計無劣,此亦二類,若下無劣計等單慢類,若無劣計勝過慢類。
問:於計二字,何屬自他?
答:於字屬他,計字屬自。
問:何以故?
答:於,猶向也。向他勝劣,計自勝劣,故倣此作法,自易見矣。
問:云何為疑?
答:於諸諦理猶豫為性,能障不疑善品為業。
問障善品。
答:謂猶豫者,善不生故。
問:云何惡見?
於諸諦理顛倒推度,染慧為性,能障善見,招苦為業,謂惡見者多受苦故。
問:惡見有幾?
答:有五見。謂:身邊邪見取。戒禁取。
十惑俱分
問:六根本中惡見分五,總別為十,幾俱分也?
答:六通俱生,十分別疑,後二見唯分別。
問:十煩惱何性攝?
答:嗔唯不善,餘九皆通有覆不善。
十惑界繫
問:十惑界繫,此十各何界繫?
答:嗔唯欲界,餘通三界。
二十隨惑
問:二十隨惑其相云何?
答:頌曰:隨煩惱謂忿,恨覆惱嫉慳,諂誑與害憍,無慚及無愧,掉舉與昏沉,不信并懈怠,放逸及失念,散亂不正知。
問名。
答:隨其煩惱分位差別等流性故,名隨煩惱。
問分位差別者。
答:謂忿等十,及失念、不正知、放逸,此十三法是根本家差別分位。
問等流性者。
答:謂,無慚、無愧、掉舉、昏沉、散亂、不信、懈怠,此之七法雖別有體,是根本家等流性故。
問:此七法既別有體,何名等流?
答:根本為因,此得生故,名為等流。
問:此隨復有差別義否?
答:其類有三,謂大、中、小。
問:誰為小等?
答:謂忿等前十名為小隨,無慚、無愧二為中隨,掉等后八為大隨。
問:約何名小、中、大?
答:約其三義,無者名小;具一名中,三義名大。
問:三義者何?
答:一、自類俱起。二、遍染二性。三、遍諸染心。
問:請總示法自類俱等。
答:忿等十法各別起故自類不俱,闕初意唯是不善,闕第二義遍染二性。染二性者不善有覆,既闕有覆故知不遍一切染心,闕第三義。此之十法三義皆無名小。
問中隨者。
答:無慚、愧二,自類俱起,具初義。既唯不善,如小隨十,亦闕后二。前云具一,名中隨也。
問大者。
答:掉等八法自類俱起具初義,通不善及有覆性具第二義,既具二性通染二性,便具第三遍諸染心,既具三義名之為大。結成頌曰:自類俱二性,遍一切染心,小無中有初,大隨具三義。
問:云何為忿?
答:依對現前不饒益境憤發為性,能障不忿執仗為業。
問:何為執仗?
答:仗謂器仗,謂懷忿者多發暴惡身表業故。
問:前云忿等一十三法是根本家差別分位,此忿一法是誰分位?
答:嗔一分故。
問:何知嗔分?
答:離嗔無別,忿相用故。
問:云何為恨?
答:由忿為先,懷惡不捨,結冤為性,能障不恨,熱惱為業。
問熱惱業。
答:謂結恨者,不能含忍,恒熱惱故,亦嗔一分。
問:云何為覆?
答:於自作罪,恐失利譽,隱藏為性,能障不覆,悔惱為業。
問悔惱業。
答:謂覆罪者,后必悔惱,不安隱故。
問:覆是何分?
答:若依正義,貪痴二分。
問:何知爾也?
答:若不懼當苦,覆自罪者,是痴分也。若恐失利譽,覆自罪者,是貪分也。
問:云何為惱?
問追觸等義。
答:謂追往惡觸現違緣,心便狼戾多發囂暴,㐫鄙麤言䖧螫他故,此亦嗔分。
問:云何為嫉?
答:殉自名利,不耐他榮,妬忌為性,能障不嫉,憂慼為業。
問憂慼義。
答:謂嫉者聞見他榮,深懷憂慼不安隱故,亦是嗔分。
問:云何為慳?
答:躭著法財,不能惠捨,秘恡為性。能障不慳,鄙畜為業。
問不捨等。
答:謂慳恡者心多鄙澁,畜積財法不能捨故,此屬貪分。
問:云何為誑?
答:為獲利譽,矯現有德,詭詐為性,能障不誑,邪命為業。
問矯現等。
答:謂矯誑者,心懷異謀,□現不實邪命事故,此貪痴分。
問冈他等義。
答:謂諂曲者,為冈冐他,曲順時宜,矯設方便,為取他意,或藏己失,不任師友正教誨故,亦貪痴分。
問:云何為害?
答:於諸有情,心無悲慜,損惱為性,能障不害,逼惱為業。
問逼惱義。
答:謂有害者,逼惱他故,嗔一分攝。
問害與嗔差別之義。
答:害障不害,正障於悲。嗔障無嗔,正障於慈。又嗔能斷命,害但損他,故別也。
問:云何為憍?
答:於自盛事,深生染著,醉傲為性,能障不憍,染依為業。
問染依義。
答:謂憍醉者,生長一切雜染法故,此貪分也。
問:為不憍?
答:即無貪也。
問:云何無慙?
答:不顧自法,輕拒賢善,法性能障礙,慙生長惡行為業。
問不顧等。
答:謂於自為無所顧者,輕拒賢善不耻過惡,障慚生長諸惡行故。
問:云何無愧?
答:不顧世間崇重暴惡為性,能障礙愧生長惡行為業。
問不顧世間等義。
答:謂於世間無所顧者,崇重暴惡不耻過罪,障愧生長諸惡行故。
問:云何掉舉?
答:令心於境不寂靜為性,能障行捨奢摩他為業。
問:云何惛沉?
答:令心於境無堪任為性,能障輕安毗鉢舍那為業。
問:惛沉與痴,行相何別?
答:謂痴於境,迷暗為性,正障無痴,而非瞢重,惛沉於境,瞢重為相,正障輕安,而非迷暗,故二不同。
問:云何不信?
答:於實德能不忍樂欲心穢為性,能障淨心墮依為業。
問墮依業。
答:不信之者,多懈怠故。
問不信行相。
答:於實德能不忍樂欲。
問:若於染法起忍樂欲,是不信否?
答:彼即是欲,非是不信。
問:云何懈怠?
答:於善惡品修斷事中,懶墮為性,能障精進增染為業。
問增染義。
答:謂懈怠者,滋長染故。
問:善事懶墮名為懈怠,惡事䇿勤名為何也?
答:亦是懈怠。
問:云何亦是懈怠?
答:退善法故,亦名懈怠。
問:無記䇿勤為是何也?
答:是欲勝解。
問:云何放逸?
答:於染淨品不能防修,縱蕩為性,障不放逸,增惡損善,所依為業。
問:此放逸以何為體?
答:懈怠三根不能防修染淨等法,總名放逸。離上四法別無體性。
問:彼慢、疑等亦有此能,何不依立此放逸耶?
答:慢等方四,勢用微劣,故不依立。
問:此之四法,偏何勝餘慢、疑等也?
答:障三善根,障遍䇿故。餘無此能,故不勝。
問:云何失念?
答:於諸所緣不能明記為性,能障正念散亂所依為業。
問散亂所依。
答:謂,失念者,心散亂故,此失念者,念痴一分。
問:云何散亂?
答:於諸所緣令心流蕩為性,能障正定惡慧所依為業。
問惡慧所依。
答:謂散亂者發惡慧故。
問:散亂、掉舉二相何別?
答:散亂令心易緣,掉舉令心易解,是二別相。
問:云何不正知?
答:於所觀境謬解為性,能障正知毀犯為業。
問毀犯業。
答:不正知者,多毀犯故。此不正知,慧、痴一分故。
不定心所
問:不定四,其相云何?
答:頌曰:不定謂悔眠,尋伺二各二,
問:此四何故立不定名?
答:由不同前五位心所定,遍八識三性界地,此之四法,皆不定故,不立定名。
問:頌單言悔,長行屬云:悔謂惡作。莫悔與惡作是一法邪?
答:惡作是因,悔是其體。以體即因,故論屬云:悔謂惡作也。
問:體之與因,是別之理?
答:惡作是因,悔體是果。
問:何以故知?
答:先惡所作業,後方追悔故,此是別理也。
問:恁麼則因果既別,何敢即之?
答:謂百法門下列云惡作,今頌云悔。論屬意云:此頌悔者,即是百法門下惡作者也,非謂即之令成一法也。
問:體業是何?
答:惡所作業,追悔為性,障止為業。
問所障止。
答:即奢摩他能止住心,故名為止。
問:云何為眠?
答:令身不自在,心極暗昧,輕略為性,障觀為業。
問:何者名觀?
答:毗鉢舍那攝境從心,名之為觀,取體即慧。
問:此眠者能令身心不自在等,其無心眠如何能令?
答:從有心眠。
問至無心。
答:從能引說名之為眠,其實無心不名睡眠。
問:何以故?
答:眠是心所,有能令用。彼既無體,豈有令用?故不名眠。
問:云何為尋?
答:尋謂尋求,令心忽遽,於意言境麤轉為性。
問:云何為伺?
答:伺謂伺察,令心忽遽,於意言境,細轉為性。
問二業用。
答:尋伺俱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為業。
問意言境。
答:意所取境,多依名言,名意言境。
問:尋、伺二為假為實?
答:並用思慧一分為體。
問:爭知並用?
答:若令心安即是思分,令心不安即是慧分。
問:何理如此?
答:思者,徐而細故。慧者,急而麤故。
問:若如是者,令安則用思無慧,不安則用慧無思,何云並用?
答:通照大師釋:有兼有正。若正用思,急慧隨思,能令心安。若正用慧,徐思隨慧,亦令不安。若如是說,不違並用。
王所一異
問:心與心所,是一是異?
答:設爾等。
難云:若是異者,如何教說唯有識也?若是一者,如何又說與心相應?何以故?他性相應,非自性故。
答:俗諦是異,真諦非異。
問一異理。
答:若約俗諦,尊卑逈然王所不同。若約真諦,一能緣性或二空理,乃至癈銓寧分王所?
問:八王相望,約真諦說,亦應無異。
答:理固同然,寧分彼此。
問:何以知之?
答:仁王疏說性源、相源。若相源者,前七皆歸一第八識。
問:何以故?
答:淵深七浪,楞伽說故。若性源者,諸法皆歸一真如故。
問:喻如何者?
答:如水與波,若俗諦說,停水非波、波非停水。又此一波非彼多波,若真諦說,唯是一水,濕性何異?
難曰:如此說成,用別體同,合不正義。
答:彼不正者,體一用別。此正義家,各分體用。
問:請說各分不違真俗之理。
答:東波西波,各全水體、各全波用。若依俗諦,其東水波非西水波;若依真諦,東西波水一箇濕性。豈東濕性別如西濕?況濕無東西,人自分為東西故。
問:設心、心所逈然各別,不與會同,有何過?
答:便違聖說。真中有俗,俗中有真,識表之中,此二決定無真無俗。誰之真俗,豈有此理?
問:教他元然,又且如何?
答:真是俗法之本源故,儻若無真,俗依何有?若無俗者,汝之真性,對誰說真?既相待立,必不相離,必然之道,何疑之有?
又俗諦中心心所法逈然各異者,一人身中有五十九成多有情。
答:第八識是其相源,唯依第八立一有情,是總報主一命根故。
識變唯識
問:已明自性唯識三變八識,又明相應唯識六位心所識變唯識,應當明之。
答:初問山河大地顯然在外,何唯一心更無餘法?今廣之云,謂十一色法皆識所變也。言十一者,五根六塵也。
問五根色。
答:一、眼等五色根也。
問六色塵。
答:六色與十一法處所攝色,此六塵也。
問:五根中眼者何義?
答:照矚之義。梵云斫蒭,此翻行盡,眼能行盡諸色境故。
問:眼根是色,又見諸色,二色何別?
答:根色之色。質礙之色。眼所見色。顏色之色。
問:云何為耳?
答:能聞之義,梵云莎嚕多羅成縷多,此翻能聞聲故。
問:云何為鼻?
答:能齅之義,梵云伽羅尼羯羅拏,此云能齅,齅香臭故。
問:云何為舌?
答:能𭋌之義,梵云䑛若時吃縛,此翻能𭋌。瑜伽論云:能除饑渴,數發言論,表彰呼召,謂之舌也。
問:云何名身?
答:積聚依心,二義名身,謂聚大造諸根依心。梵云伽耶,此翻為積因。
問:何故眼、耳立通,鼻、舌、身三不立通也?
答:眼耳二識離中,取境離,障用增,所以立通。鼻舌身三合中,取境離,障用微,故不立通。
又問:六塵之中,如何名色?
答:方處示現,名之為色,此顏色之色也。對眼識故,此顏色別名也。質礙之色,色總名也。
問:顏色有幾?
答:有二十五,謂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麤細高下,若正不正,光影明暗,煙塵雲霧,逈色表色,空一顯色。
問:聲者何義?
答:可聞之義,有十二種。謂:可意聲。不可意聲。俱相違聲。因執受大種聲。因不執受大種聲。因俱大種聲。世間所共成聲。成所引聲。遍計所執聲。聖言量所攝聲。非聖言量所攝聲。嚮聲。此為十二。
問:香義數有幾?
答:可齅之義。香有六種,謂好香、惡香、平等香、俱生香、和合香、變異香,此為六種。
問味、義、數。
答:可𭋌之義有十二種,謂:苦、酸、甘、辛、醎、淡、可意、不可意、俱相違、俱生味、變易味,是為十二。
問觸義數。
答:可觸之義有二十六,謂地、水、火、風、輕、重、澁、滑、緩、急、冷、暖、硬、軟、饑、渴、飽、力、劣、悶、癢、粘、老、病、死、瘦是也。初四是實,餘者皆依四大假立。
問:餘觸皆假,身識何緣?
答:即實緣故。
問:既即實,緣何知輕等?
答:五俱意識分別輕等。
問法塵義數。
答:可緣之義,此有五種。謂:極逈色。極略色。定果色。受所引色。遍計所執色。是為五種。
問:何者名為極逈色也?
答:㭊所礙色至極微處,名極逈色。
何名極?略色也。
答:㭊俱礙色至極微處,名極略色。
問:何名俱礙所礙?
答:如根色等,名為俱礙。如明暗等,名所礙。
問定果色。
答:解脫定,亦魚米肉山威儀身等。
問受所引色。
答:謂律不律儀殊勝思種所立無表。
問:遍計所執色。
答:謂第六識虗妄計度所變根塵無實作用,名遍計色。
問:餘四名色,有可擬宜,其受所引,何亦名色?
答:從所防發善惡之色,以立色名。
問:色塵之觸與遍行之觸,是同是別?
答:此觸塵觸,所緣色法,彼遍行觸,能緣心法,觸塵觸數,汎如是說。
分位唯識
問:分位唯識有幾種?
答:有二十四種。謂:一、得等。
問:何名分位?
答:依前三法,一分一位假立得等,名為分位。
問:既依前三,何但名為識分位也?
答:識為主故,名識分位。
問:何義名為不相應行?
答:行有二種,謂相應、不相應。此揀非彼,名不相應行。
問:何者名為相應行也?
答:心所法是。
問:得者何義?
答:包獲成就不失之義。
問其事何者?
答:色心生起未滅壞來,此不失相便名為得。
問:云何為命根?
答:依業所引第八種上,連持色心不斷功能,假立命根。
問眾同分。
答:類相似故名眾同分。有人、法、別。法同分者,如心同分、色同分等。人同分者,如天同分、人同分。三乘五性依人法類假立同分。
問異生性。
答:二障種上一分功能,能令趣類差別不同,名異生性。
問無想定。
答:想等不行名為無想,令身安和故亦名定。
問:想等心聚悉皆不行,何故但名無想也?
答:想滅為首,名無想定。
問:如何想偏為首?
答:謂此外道厭想如病,欣求無想以為微妙,立此無想。
問滅盡定。
答:令不恒行心心所滅,及染第七恒行心聚,皆悉滅盡。
問:無想、滅盡差別如何?
答:修無想定,作出離想。修滅盡定,作止息想。又無想唯凡,滅盡唯聖,是二差別。
問:此二定依何建立?
答:厭心種上遮礙轉識,不生功能建立此定。
問:無想報。
答:由修彼定感彼天果,名無想報。
問:何者名身?
問:云何句身?
答:詮差別義,目之為句。一句非身,多句成身。
問:云何文身?
答:文即是字為名,句依多文名身。有說帶詮名文,如經書字;不帶詮者,只名為字,如字母類及等韻字。
問:云何為生?
答:先無今有,名之為生。
問:云何為住?
答:有位暫停,名之為住。
問:云何為老?
答:住別前後,衰變名老。
問:云何無常?
答:今有後無,名為無常,死之異名。有說生死合為無常,今唯據死。
問:云何流轉?
答:因果不斷,相續前後,故曰流轉。
問:云何定異?
答:善惡因果,互相差別,名為定異。
問:云何相應?
答:因果事業和合而起,謂之相應。
問:此之總名不相應行,如何却有相應也?
答:總名不相應行,如前已說。揀於相應行之心所法。此相應者,乃前三法上事業和合,謂之相應。有何相濫?
問:云何勢速?
答:謂有為法遊行迅疾,故曰勢速。飛行運逩,皆此所攝。
問:云何次第?
答:編列有序,令不紊亂,尊卑上下,左右前後,有規矩者,皆此攝也。
問:云何為時?
答:過現未來,成住壞空,四季三際,年月日夜,六時十二,隨方制立,時分名時。
問:云何為方?
答:色處分齊,人法所依,名方。或十方、上下、六合、四極,亦隨方制。
問:云何為數?
答:度量諸法名之為數,或一十百千至不可轉,因此應辨。五經隨函說有三數,十十而遷者為其下數,百百而遷者謂之中數,倍倍而遷者謂上數。愚見觀之,倍倍遷者最為盡理。何以故?無虗闕故。若十十遷,十十為百,數且不闕。若十百為千,闕九十百。何也?既十十為百,合百百為千也。若倍千者,十千為百,百百為千,千千為萬,萬萬為億等,最為實數,無虗闕也。
問和合性。
答:謂有諸法不相乖反,名和合性。
問不和合性。
答:謂於諸法相乖反故,名不和合性。前如相順因,此如相違因。
問:此二十四前三分位,未知何法是何分位?
答:總而言之,命根一法唯心分位,第八心種連持功能故。異生性一唯所分位,二障種上令別功能,二無心定無想異熟王所上假,王所滅已名無想等。餘一十九種通色及心與心所法,三上假立略示一二。如眾同分,有色同分、心同分、所同分。又如勢速,色心心所遷滅不停。又如定異,色不是心、心不是所,善因惡果定不互感等。餘倣此說。
八俱不俱
問:一身八識長俱轉耶?有不俱時?
答:七八二識長恒俱轉,若第六起有三俱轉,餘隨緣合有四五六七至八俱轉,小乘來。
問:一身同時多識俱轉,如何說彼是一有情?
大乘答云:然立有情依命根第八種子,或異熟第八現行,彼俱恒時唯有一故。大乘難曰:汝小乘宗依識多少立有情者,汝無心位應非有情。
小乘質曰:汝大乘宗,依一第八立有情者,何用多識?
大乘。釋曰:依用立多,如浪與像依一起多,故依一心多識俱轉。
八識一異
問:八識相望,定一定異?
答:內返徵云:定一何失?
外難內曰:若定一者,行相所緣相應何異?能所熏等何以不同?見一滅時餘不滅故,知非定一也。
內又徵曰:定異何過?
外難云:若定異者,非因果性,非如水波,非如幻事,亦非定異。
內答之曰:八識相望,不定一異。
外又徵曰:何故不定?
內釋曰:真俗道理須如此故。
外難曰:何以知之?內引訂曰:如伽陀說:心意識八種,俗故相有別,真故相無別,相所相無故。
泛問:八識相望,既非一異,四真俗中,當何真俗?
答:當第二俗,第一真也。
問:何理知當第二俗也?
答:第二俗者,隨事差別,乃三科等,是有別。
唯識開蒙問答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