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華經三大部讀教記
讀教記卷第一
No. 585-A
記。讀教自以記遺忘,非謂傳乎人也。嘉定初,在佛隴,方草創,已有傳之者矣。東山、南湖,傳之者又多。晚在天竺,隨講修飾,於經疏重言諸師異同,則刪去。學者有請鋟木以正舊傳,何如?曰:可傳乎?
寶祐四年春甲子天台晦巖法照
法華三大部讀教記
法華三大部讀教記目錄
- 妙玄
- 時教說
- 五章議
- 經體論
- 第一卷
- 普門子序
- 章疏題
- 玄文四序
- 玄句聽次
- 甘露門
- 待絕二妙
- 蓮華三喻
- 附法觀
- 法華教主
- 華嚴三照
- 梵王見淨
- 不定教
- 第二卷
- 祕密教
- 十二部經
- 通別申論
- 開權
- 三經通別
- 當分跨節
- 三法通局
- 第三卷
- 十二因緣
- 七種二諦
- 三法解源
- 翻宗立識
- 教證
- 別教接俗
- 減緣行
- 起修
- 遮照
- 第四卷
- 十身舍那
- 支佛
- 借別名通
- 如佛
- 六種性
- 三種意生身
- 三藏菩薩斷惑
- 第五卷
- 十種境界
- 大師位次
- 六重本迹
- 本迹比決
- 四佛迹因
- 四佛成道
- 寂光有相
- 偏圓權實
- 三不退
- 第六卷
- 教體
- 大小乘印
- 二空
- 別教縱橫
- 懺重
- 三藏教名
- 性相二宗
- 乞乳
- 第七卷
- 提謂經
- 六因四緣
- 楞伽制肉
- 雙游
- 華嚴教主
- 涅槃五味
- 通別五時
- 方等授記
- 十行橫學
- 文句
- 第八卷
- 釋文句二字
- 六難
- 能開佛慧
- 記釋委釋等科
- 寄行約教
- 觀心引證
- 三寶
- 第九卷
- 結益
- 三分
- 所聞法體
- 三疑
- 結集法藏
- 心王境觀
- 第十卷
- 聲聞
- 無生鏡體
- 半頭天眼
- 第十一卷
- 傳衣
- 別教房宿
- 三種佛界
- 三界天主
- 無量義經
- 四伏難
- 方便品題
- 五濁體相
- 第十二卷
- 知法常無性
- 佛種從緣起
- 索車
- 身子六心退
- 四種緣集
- 五人得菩提
- 第十三卷
- 齊探
- 上下五分結
- 無住本
- 性類二種
- 第十四卷
- 舍利
- 法華分身
- 三變土田
- 龍女成佛
- 壽量四句
- 品信開合
- 六根盈縮
- 文殊位次
- 第八卷
- 止觀
- 諸部
- 第十九卷
- 光明定題
- 事理二定
- 信相位次
- 三種懺法
- 觀心觀佛
- 安養教主
- 定散二善
- 第二十卷
- 通相三觀
- 料揀三土即寂光
- 四土淨穢
- 四外二境
- 見見
- 遣非
- 習氣
- 隨緣
- 八相
- 塵沙
- 第十九卷
法華三大部讀教記目錄終
玅玄一
時教圖

時教說
時教者,聖人之所以開後學也。眾生無始背覺合塵,吾佛哀而拯之,甚閑而不亂,故寢大施小,彈斥淘汰,終歸開顯,而能事畢矣。夫逗機設教,莫越乎化儀;詮理化物,莫越乎化法;化法所詮,莫越乎真中二理;真中二理,莫越乎如來藏心。此理此心,一而二,二而一也。去佛既遠,不有智者正出世之經,為人道立教,則光明種子或幾乎息矣。捨時教無以傳聖人心,學者當自時教始。
五章議
夫兩種五章,皆果佛之法。約教,則約如來設教被機之相;約行,則約佛自行所得之法。不作此解,何分在纏能詮之名哉?然則明佛自行所得之法,意令學者聞名識體,依體明宗,宗成有用,起教分別,亦若是而已矣。是則初心之人,便得果佛五章,作自己受用,而佛世尊只先得我之五章者也。問籤五十六言體、宗、用足者,境,體也;行,宗也;智,用也。又云:境即是體,是法身;智、行是宗,是用。何耶?曰:境、智、行三,對體、宗、用。則宗對般若是智妙,用對解脫是行妙,取三德義便故。若宗是因果,以對行妙,行始為因,行終為果,亦便也。用是智用,化物必智導含識,對智妙亦便。故知各從其義耳。問:凡釋首題,須立五章,何故戒疏但三,涅槃二十五耶?曰:菩薩戒經既行部外,又非一經之總目,乃是什師誦出一品二卷中偏節戒法,一卷別行於世,稱菩薩戒經。若一經之目,應云梵網;若一品之目,應云心地。經品之目,須論五章,戒本別行,節者私安,故不用也。若涅槃者,以順經文說,三一圓融,一攝一切故也。如經云:解脫之法亦非涅槃,如來之身亦非涅槃,摩訶般若亦非涅槃。以此而知,只是依經文圓詮三德,故立二十五章。雖諸經義具,而無顯文,故不立也。
經體論
法華經體唯一實相,葢大雄氏自行究盡化他開顯之法,點世相為常住,即妄念以成真,不順迷情,獨取悟理,實一部之指歸,眾義之都會也。然一實相無空假中之異,故妙玄通釋標體,則曰正指實相;別釋顯體,則曰即一實相印;推原經文,則曰諸法實相也。唯佛究盡,法體本融,依正色心,莫不全是。但此體上具德而有三名:當處絕待之謂中,當處立法之謂假,當處亡泯之謂空。故引壽量非如非異,雙照如異,與二論四句,皆顯三諦。經曰:如是相等,三轉讀之,即三諦也。記主云:當知如是相等,即是轉釋諸法實相。又此三諦,以圓融故,互具成九。故釋籤簡曰:空假即中,中為經體;中即空假,亦指於中。夫即一而論三,圓具而成九,故雖作圓具九三說,只可作一實相著。是知三法乃是體上之具德,九法又是三法之圓融,皆轉釋一實相之義,且非正顯經體,正顯經體只一實相云爾。又應須知,就經體言,一切諸法,此體收盡,而此體外,更無一法,若有一法在此體外,名魔事也。妙經玄籤經體之意,備求其說,惟四明尊者得之。言經體,則曰:心路絕處,如彼圓伊,當上一點,絕思絕議,非用非宗也。言體德,則曰:而其性融,一不定一,如伊一點,點不孤然,故直法身非法身,法身必具般若解脫也。言互具,則曰:彼之四句,不出三諦,以圓融故,三諦各三也。若全此一實相經體,而起經宗,或起經用,但名體、宗、用三,義成合矣。若全體禮、體底、體達,而起宗本、宗要、宗助,或起本用、當用、自在用,義成離矣。又何起修離合之辨哉?余故曰:經體明,即具法相論離合。
讀教記卷第一
普門子序
章疏題
淨名、玄一此經,理致深遠,言旨淵玄。若但依文帖釋,恐止事數而已。一教宗極,終自難量,猶須略忖幽微,顯不思議旨趣。今輒於文前,撰五重玄義。
籤一,二,玄悟法華圓意者,五義釋經,統收五味,故名為玄。玅記八,廿九,略舉經題,玄收一部。
玅宗上,二,五重玄義。本是經中所詮,觀法大師預取解釋經題。
別行玄記上。一言玄義者,能釋之義門也。玄者,幽微難見之稱。義者,深有所以也。斯葢大師以三昧力徹法性際,深見今品人法之意也。應知名等五義皆悉幽微,七方便人智莫能見。
光明句記二二十玄義者,文選云:睿哲玄覽。注云:玄,通也。謂離文通示其義,故曰玄義。
玄之一字,四明玅宗。別行記約所釋得名,與淨名玄同。光明記約能釋得名,與荊溪合。然準妙宗之文,則覽所釋為能釋也。文句二字當亦然。故妙樂云:文謂文字,一部始終。句謂句逗,義通長短。則一部文字,始終句逗,指經明矣。光明記踵此說,但就能釋而言,謙辭耳。問:諸部題名曰玄,義曰文,句曰疏者何?曰:精微云:疏是通名,玄句是別目。如妙玄文句等,從別單題。若淨名玄疏,別行義疏等,乃通別雙題。或單從通名,則觀經疏等是也。
指歸鈔一一云:一家言教,解題與釋文各部者,則名有玄義文句之異。其合為一部者,則總題曰疏,如淨名疏、觀經疏之例也文。涅槃稱疏,此乃新意,非舊題名。問:法華疏題名文句,與教體三假,文身句身,同異云何?北峰師曰:體相是同,用與少異。同稱文句,屬三假中,二體相同也。故妙樂釋文句二字,牒唯識文而例同之。用與異者,此是題名,彼是教體,一不同也。題屬一經,彼通諸教,二不同也。題就色立,教體通聲,三不同也。問:妙樂云:此亦不論色行等體。亦之一字,對何文下耶?曰:唯識云:文即是字,句詮差別。俱舍云:牟尼說法蘊,數有八十千。彼體語或名,是色行蘊攝。今題云文句,非但不可唯識一實三假,亦不同於俱舍攝色行體也。編次玄句疏于後。
光明記一一,文句者,文即經文,句謂章句,亦句逗也。即以章句節其經文,令其詮旨各有分齊。故荊溪云:以由釋題大義委悉,故至經文但粗分章段。題云文句,良由於此。然立此二字,葢謙辭耳。若觀釋經,大義非少。
新記云:文句二字是經文經句,大師消文節句,攬所釋為能釋。
玄文四序
北峰曰:玄文四序:一、總序,既是章安私記緣起,理合居初。二、序,王大師將釋五重玄義,先以一序序經,首題王起眾文之始。三、私序,王大師雖序經始末,且從其義,章安從說,故復重釋。四、玄文,本序、正序、玄文,此四序安布次第也。竊詳章安總序與私序王,則大師說玄時未有也。大師將說五重玄義,先覽五義,別為序王,以釋經名,令知經名通冠本迹,次作本序、正序、玄文。章安私序,乃因大師序王,但序經題,義含五章,未明經文亦具五章,故重作私序而釋成之。惟總序緣起,乃最後作也。問:別行經序,為是談玄之序,為是別時講經之序?若云經序,何云正序玄文?若云序玄,何云別行經序?曰:荊溪兩云正序玄文,的是玄序,而名經序者,對玄文本序得名也。荊溪因見玄文自有本序,又見章安釋云葢序王者,序經玄意,故科此別釋經名為別行經序,行訓作也。問:序王與本序,顯釋五章之名,荊溪何云似但釋名而已?曰:記主見大師於經字前著蕩化等語,故知似但釋名爾,却科蕩化為探取經旨。舊云別行與本序,則能釋所釋異,一章五章異,
玄句聽次
玄序云:昔於建業,始聽經文,次在江陵,奉蒙玄義。
玅樂一,江陵稟受玄旨,建業方聽經文。
妙樂引證一徧記難,如玄序云云,語雖倒置,事則無殊,葢作文法也。近人以方訓始,艸庵謂之文誤者非。
甘露門
玄一一,知甘露門之在茲。
籤一三,實相常住,如天甘露,是不死之藥。今釋玅法能通實相,故名為門。
句一二。今明娑婆國土音聲佛事則甘露門開記一九。則甘露門開者,則言乃表,唯聲益故。實相為甘露,諸教為其門,門無開閉,理非通塞。此土入者,不假餘塵,由之通理,故曰門開。
問:籤文云玅法為能通門,玅樂何云諸教為其門耶?曰:玅樂因釋此土聲教入道,故云諸教為門。籤文釋經首題,故云妙法為門。要知開顯諸教即玅法也。
待絕二玅
玄一一所言妙者,妙名不可思議也。
籤一三。初、釋妙者,但舉一不思議,則已簡於可思議也。彼止觀為成觀故,乃以相待為可思議麤,唯一絕待為不思議妙。今則不爾,圓中約時,待絕俱妙;餘味約部,或妙或麤。若前三教,時之與部一向為麤,至法華被開方稱為妙。止觀相待義似於別,故判為麤。今此妙名兼於本迹,彼文妙觀獨在於圓,雖異而同細尋可了,下文廣釋不俟多云。
輔行三上二今法華唯具二妙,所謂待絕。所言待者,唯有待麤成妙,更無待妙成麤。若以迹望本,亦可互形;若以部望部,一向唯妙。今約法華迹理,復置互形,所以玄文待絕,俱稱為妙。故以部教相望,復有橫豎。望前四時,名為豎待;圓望三教,名為橫待。此文既依法華經意,而釋名等,大槩準彼。相待是麤義,當待麤論妙;絕待是妙義,當開麤論妙。此二亦名廢麤開麤,故法華中唯論二妙,更無非待非絕之名。彼為判教,故待之與絕,同稱為妙。今此相待,則判為麤,唯明絕觀。無部可待,則無豎待;無教可望,名無橫待。故唯一絕,以為能詮。雖立相待,以顯絕待,尚無於絕,何待之有?
玄二十二若破麤顯妙,即用上相待妙。若開麤顯妙,即用上絕待妙。
玄二九一相待,二絕待。此經唯論二妙,更無非絕非待之文。若更作者,絕何惑,顯何理,故不更論也。
籤二卅一既云此經,當知妙題兼此二義,故使今釋諸妙以二冠初。故迹門十妙,一一妙中開多科目,無不二釋。言更無非待非絕等者,理性實是非待非絕,祇向待絕約理論二,不同雙非二邊更有中道之理。恐有人疑應更別有雙非絕待之理,故便釋云文理俱無。此待絕理已破無明、已顯中道,故知雙非無復所顯,故云破何惑等。
玄二九。今待麤妙者,待半字為麤,明滿字為妙,亦是常無常、大小相待為麤妙也。淨名云:說法不有亦不無,以因緣故諸法生。即是明滿字也。始坐佛樹力降魔,得甘露滅覺道成,即提昔之半待出於滿也。般若云:於閻浮提見第二法輪轉。亦是對鹿苑為第一,待般若為第二也。涅槃云:昔於波羅柰初轉法輪,今於尸城復轉法輪。眾經皆共以鹿苑為半、為小、為麤,待此明滿大妙,其義是同。今法華明昔於波羅柰轉四諦法輪、五眾之生滅,今復轉最妙無上之法輪,此亦待鹿苑為麤,法華為妙。妙義皆同,待麤亦等,文義在此也云云。二、絕待明妙者,為四:一、隨情三假法起,若入真諦,待對即絕。故身子云:吾聞解脫之中無有言說。此三藏經中絕待意也。二、若隨理三假,一切世間皆如幻化,即事而真,無有一事而非真者,更待何物為不真耶?望彼三藏,絕還不絕,即事而真,乃是絕待。此通教絕待也。三、別教若起,望即真之絕,還是世諦。何者?非大涅槃,猶是生死世諦,絕還有待。若入別教中道,待則絕矣。四、圓教若起,說無分別法,即邊而中,無非佛法,亡泯清淨,豈更佛法待於佛法?如來法界故,出法界外,無復有法可相形比,待誰為麤?形誰得妙?無所可待,亦無所絕,不知何名,強言為絕。
籤二卅一。初文意者,今家即以三教為滿,故對三藏為半簡之云云。所以重敘前諸經者,明今經相待不應對三教,文亦且同諸教所待,故亦指鹿苑而為所待。結中意者,一往以所待之麤,對圓為能待之妙云云。釋絕待中為七云云。初文約教顯圓。問:若明絕待,祇應但一,何故開四?以四相形,與待何別?答:若相待中展轉明妙,前麤猶存。今論絕待,絕前諸麤無可形待。又所以漸明四種絕者,為知圓絕極妙無過,前三被絕,圓外無法。細消文意,各有深致云云。意但且論展轉相望以明諸絕,顯於圓教無復能絕云云。次豈更下,明絕待相狀,明法界體一,無復形待。待誰為麤等者,明無能待。能即是妙,法外無法,待誰麤妙?無所可待等者,明無所絕。所即是麤,法外無法,故無所絕云云。不可以相待示,不可以絕待示,待絕俱絕,故名滅待。滅絕
玄二十一用是兩妙,妙上三法。眾生之法,亦具二妙,稱之為妙。佛法心法,亦具二妙,稱之為妙。
籤二卅四次二妙,妙上三法者,欲明三妙在於法華方得稱妙,故須二妙以妙三法。故諸味中雖有圓融,全無二妙。三被妙已,故三即妙。故上文云:此妙即法,此法即妙。故得三法皆具於十,成三十妙,良由於此。問:向釋妙云:待絕俱絕,方名為絕。今何以言待絕二耶?答:前明絕待,故須俱絕。今述經意,故須雙明。經意雖雙,理無異趣。以此俱絕對前稱待,所待未會,會方名絕。是故此部得二妙名。
相待論判,絕待論開,即諸文判麤玅,開麤玅也。相待者,待麤而論妙,能待之義,在於法華。絕待者,絕相待之麤妙而論妙,亦絕能待之妙而論妙,亦在法華。舊謂相待是施權義,非也。
蓮華三喻
玄一一,一、為蓮故華,譬為實施權。文云:知第一寂滅,以方便力故,雖示種種道,其實為佛乘。二、華敷譬開權,蓮現譬顯實。文云:開方便門,示真實相。三、華落譬廢權,蓮成譬立實。文云: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
籤一四。妙法不出權實,故蓮以譬實,華以喻權云云。若非蓮華,無以顯於妙法故也云云。為蓮故華者,約時且寄華嚴頓後而說,頓中之別,理實教權,且置未論。鹿苑施小,方等般若,已為開廢,而作方便,如此說者,且在於小。若約教者,通前四時,三教皆權,二乘唯在,法華菩薩,處處得入。而今文引,且從引小,小難引故,故寄說之云云。次明開者,指實為權,權掩於實,名方便門閉。今指權為實,於權見實,名方便門開云云。第三廢者,捨是廢之別名,開已俱實,無權可論,義當於廢,權轉為實,所廢體亡云云。若爾,開廢何別?答:約法乃開時即廢,約喻必義須先開。若爾,法喻差違,何成喻法?答:據理似與喻有違,據事似先開後廢。如先示方便,即是真實,既識實已,永不用權。若約理者,開廢俱時,開時已廢故也。
玄一四為蓮故華,華實具足,可喻即實而權。又華開蓮現,可喻即權而實。又華落蓮成,蓮成亦落,可喻非權非實。
籤一十二華實具足等者,為蓮故華華掩於實,為實施權實在權內,體復不異,故云即實而權。機熟須開開彼能覆,情怖近果名之為覆,袥彼近謂名之為開,開何所開即彼能覆。又華落蓮成等者,華落譬非權,蓮落譬非實,開已即廢時無異途,開教行人理同一理故,故實立已同冥三德,故知三德不當權實。
玄七六。復次,為十妙故,開出十麤,如為蓮故,華意在於蓮云云。又華開蓮現,譬開十麤,顯十妙,則無復十麤,唯一大事,不可思議境界,乃至利益。
玄五十六昔權蘊實,如華含蓮。開權顯實,如華開蓮現。離此華已,無別更蓮。離此麤已,無別更妙。何須破麤往妙,但開權位,即顯妙位也。
玄一十一。問:華以喻權,權是小乘之法,則不應破於艸菴。艸菴既破,何得以華喻權?答:小乘是化佗之權,是故須破。今明自行之權,故以華喻耳。
籤一廿九答:小乘是化佗乃至喻耳者,且約初說,小隔於大是故云破,以大破之故云須破。自行即是體內之權,故以華喻。然化佗之權,據佛本意並屬自行。又初約施權故屬化佗,今論開權故屬自行,施開被緣其理不二。
北峰曰:蓮華喻法,約佛意說,以喻一代施化之意。如來為實施權,意在於實,如為蓮故華,華本含蓮,正喻同體。但眾生權中有實,華含於蓮,是故開顯令知。據眾生不知,則不名蓮華,正是開艸華為蓮華。但今蓮華喻佛施化之意,故不論艸華也。如玄七廿六:一華生必有於蓮,為蓮而華,蓮不可見。此譬約實明權,意在於實,無能知者。文云:我意難可測,無能發問者。文既云意在於實,而眾生不知,故須開也。又復須知,雖喻佛意,無非玅法。若從所喻,權法當體,但空但中,不能即實,亦可譬麤。故云:昔本隱實,如華含蓮。又云:為十妙故,開出十麤,如為蓮故華等。即此義也。詳玄籤意,小乘是化佗之權,正如前玄多華一果等。此約在昔,當分喻桃李艸華也。今明自行之權,故以蓮華為喻。然化他之權,據佛本意,並屬自行,此據佛意喻蓮華也。又云:初約施權屬化佗,今論開權屬自行。此又約施權喻艸華,開權喻蓮華。是則施權隔實如艸華,故須破;開權即實如蓮華,故須顯。今明開權即玅及以佛意,故以蓮華為喻也。
附法觀
玅玄一三,觀心即聞即行,起精進心故。
籤一,九。觀心者,隨聞一句攝事成理,不待觀境方名修觀。
玅玄一十一。六、明觀心者云云。心如幻燄,但有名字,名之為心。適言其有,不見色質;適言其無,復起慮想。不可以有無思度故,故名心為妙。妙心可軌,稱之為法。心法非因非果,能如理觀,即辨因果,是名蓮華。由一心成觀,亦轉教餘心,名之為經。
籤一,卅一由一心等者,研一剎那既成觀已,即以此觀復觀後心,後心成觀所復成能,後後相續名教餘心。經是被下之教,故觀下惑名經。
四、明十義書破立甚精,此乃玅玄一部觀心式樣,十不二門指要鈔廣此說耳。
法華教主
玅玄一五。今經體者,體化他之權實,即是自行之權實。如垢衣內身,實是長者。
籤一十四,初文即是開丈六垢衣,垢衣正是示為小乘化他權實,今開即是同體權實瓔珞長者。
此章安師私謂經體開權之文,四明玅宗立法華身是尊,特佛引為誠證,的示開權絕待妙故,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開麤即妙,妙外無麤,是故得云瓔珞長者看解謗書,淨覺神智皆不及也。
華嚴三照
玅玄一六,云何分別云云。
釋籤一,十六。初文五味者,還約華嚴日照三譬開為五味。問:應還取涅槃本文,何以却取華嚴文耶?非但數不相當,亦恐文意各別。答:涅槃五味轉變而祇是一乳,華嚴三照不同而祇是一日。今演華嚴平地之譬,以對涅槃後之三味,數雖不等其義宛齊。又涅槃以牛譬佛,乳從牛出,譬佛初說大乳出已後,其味轉變猶成分譬,故此下文義立五味皆從牛出。未若華嚴日譬於佛、光譬說教,日無緣慈非出而出,眾機所扣非照而照,故使高山幽谷平地不同,同稟教光終歸等照,故用兩經二義相成。
別行疏下十二降神母胎,即示兩相。
記下十四。問:華嚴頓後方施小化,譬如窮子急追不至徐語方來,前頓後漸其義善成,今那忽云降神母胎即示兩相?答:諸文所論初頓次漸,葢是化儀施設之語,今此所說大小雙應終歸一乘,方盡鑑機始末之事,如方便品思無大機念欲息化,諸佛勸諭方施小乘,次文却云無量劫來讚涅槃法,生死永盡我常是說,是故思機然後施小,此等之說皆是儀式,不可據此以難今文,預鑑羣機原始要終度物之意也。
句六十九今明勝應應菩薩,即盧舍那尊特身,大機所扣者也。劣應應小乘,丈六弊衣,小機所扣者也。
別行疏記下十四。彼經預敘一代始終,故立譬云:猶如日出,先照高山,次照幽谷,後照平地。今家義開平地為三,對於涅槃五種牛味。高山大機能感頓教,日光先照,即有次第及不次第見佛性也。若涅槃中譬從牛出乳次第五味,則對一代五時教味次第相生。
孤山論衡記云:華嚴有三照之說,涅槃有五味之談。華嚴既居最初,涅槃仍居最後,乃始終之二義也。
疑者曰:華嚴預敘一代,則是預借法華,莫不以法華為所施耶?當知預敘之言,乃是約佛意判釋,所以得云先照等也,不可以化儀為妨。
梵王見淨
玅玄一六,見有淨穢。
釋籤一十七。見淨如梵王,見穢如身子,
淨名經上七。爾時,螺髻梵王語舍利弗:勿作是念,謂此佛土以為不淨。所以者何?我見釋迦牟尼佛土清淨,譬如自在天宮。舍利言:我見此土丘陵、坑坎、荊棘、沙礫、土石、諸山,穢惡充滿。
淨名疏三十二。埀裕記四四。有前四種罪障者,界內有為緣集障、界內塵沙障、界外塵沙障、界外無明障,而此四障障於四淨,故知身子具四種障。身子雖除惡有為集,然由有於淨有為集,不依佛慧,故使於垢不能見淨,是故四淨悉皆不見。
玅樂二廿八,別譯阿含第六廣明。諸梵來下,第八、第十一廣明諸天讚佛。諸天若來,並同人形。第四云:梵王來禮佛,佛入火光三昧,不能得前,因往瞿伽離門喚之。瞿伽離問:誰喚?答:梵王。又問:佛記汝得阿那含耶?答:如是。又問:阿那含名為不來,汝何以來?梵王言:如是之人,不應與語。故知一同人法,還有違情。而誡伽離云云。既為一代請法輪主,請大則大,請小則小。
梵王為一代請法之主,故在大則大,在小則小,所以依佛慧見土清淨也。
不定教
玄一七。雖高山頓說不動寂場,而游化鹿苑。雖說四諦生滅,而不妨不生不滅。雖為菩薩說佛境界,而有二乘智斷。雖五人證果,不妨八萬諸天獲無生忍。當知即頓而漸,即漸而頓。大經云:或時說深,或時說淺。應問即遮,應遮即問。一時一說,一念之中,備有不定不同。舊義專判一部味,味中悉如此。此乃顯露不定
籤一,廿一。初文者,此指華嚴。不動不離而升而遊者,此指頓後漸初,不動於頓而施漸化云云。雖轉四諦,指鹿苑,此指雖施漸化而不起於頓。此二味既然,諸味準此。雖為菩薩,指方等、般若,彼二時中俱有小果,新得舊得如常所明。雖五人證界,不妨八萬諸天獲無生忍,此重指漸初,對般若說。前文約法,此中約人,得果不同,證法不定,應引大論顯密法輪義釋此中意。故大論六十五云:於閻浮提見第二法輪轉。初轉法輪,八萬諸天得無生忍,陳如得初果;今轉法輪,無量諸天得無生忍,今轉似初轉。問:初轉少,今轉多,云何以大喻小而言似耶?答:諸佛有二種法輪:一者、顯,二者、密。初轉,聲聞見八萬及一人,諸菩薩見無量阿僧祇人得二乘,無量阿僧祇人得無生忍,無量阿僧祇人發無上道心行六波羅蜜,阿僧祇人得初地乃至十地一生補處坐道場,是名為密。故知初見八萬一人屬顯露攝。祕密者,如次明之云云。次引大經證中云:或時說深,或時說淺等,名不定者,以由彼此互相知故。若祕密者,即如下文互不相知,是故名密。不定與祕,並皆不出同聽異聞,故名為即云云。問:此與方等恐畏歡喜等,為有何別?答:不定徧前四味。若直語方等,但彈斥而已。既以身土令物殊途,正當不定云云。言味味者,乳中則約圓別相對以辨不定。酪中教門雖無二別,乃與八萬對辨不定。生熟二酥,三四對辨,其意可見。
按玄籤,文有二義:自雖高下釋相,是約部豎明;次味味下,結,是約教橫辨。或問淨名: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四教義引證顯露定教,四教儀引明不定教。淨名記云:佛以一音等是祕密義。如此不同者何?曰:經意多含徧證無礙,只一梵音演說,取共相見聞之義;證定教,取得益不同;證不定教,取如來神光遮覆,彼彼互不相知;明祕密。
讀教記卷第一
普門子序私科為三:初、四教下,歎教在人;二、惟三下,傳弘著述;三、普下,謙己記時。著述又二:初、廣敘傳弘;二、間者下,的美。著述又二:初、著述之艱;二、且法下,籤訪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