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注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下篇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下篇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佛告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則非菩薩。復舉上文以起下篇。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無能生有,有不能生無也。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塵盡則鏡明,明固鏡之本體,非有以助其明。冰釋則水流,流固水之本性,非有以益其流。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然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須菩提!以實無所行,而世尊名之為樂阿蘭那行如來。以實無所得,而然燈佛授記於來世作佛,號釋迦牟尼如來。與須菩提雖有差等,其以無為法則一也。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諸法如義,言一切法歸於各如其義也。如來猶明鏡當前,人之來者見為人,物之來者見為物,如其來者而已。所謂如來也,有少許塵埃,即不能如來矣。故一切妄念不可有也。塵埃固不可有,珠塵玉屑又豈可有哉?有之亦不能如來矣。故一切法亦不可有也。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虗。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即為非大身,是名大身。上篇大身一喻,以起下文。此篇大身一喻,以結上文德。以大身之非大身,明佛法之非佛法也。右第一節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則不名菩薩。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言我當滅度眾生、我當莊嚴佛土,則有我矣。故下云:通達無我者,真是菩薩也。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右第二節
承上文而言,一切法即非一切法,所以然者,一切法皆生於我也。有我則有人,有我有人,則有眾生壽者,有如是一切,即有如是一切法,故必先之以無我。誠能通達無我之法,則不言一切法可也,即言一切法亦可也。經之大旨,在於即住即降伏,而降伏其心,自無我始,故於此特發明之。下文又云,知一切無我,乃此經之要義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此與下節,皆承上文無我而言,即有以明無也。肉眼亦有,天眼亦有,慧眼亦有,法眼亦有,佛眼亦有,然則如來無眼矣。何以故?止有肉眼,則可名之曰肉眼。止有佛眼,則可名之曰佛眼。自肉眼至佛眼,無所不有,則無可名矣。凡經言一切諸相,即是非相,無非此義。右第三節。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一恒河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諸恒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寧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無論一切妄念,即如上文所云:我當滅度眾生,我當莊嚴佛土,皆非心也。心固湛然無物也。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見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此亦即有以明無也。過去、見在、未來三種心,人人有之。然求之此心,究在何處,則亦無也。右第四節。
如來之五種眼也,眾生之三種心也,皆任舉以明無我之旨,非義所重。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須菩提!若福德有實有實,當作實有。下文若浮塵眾實有者,若世界實有者,並作實有,不作有實,此亦當同也,如來不說得福德多有則無矣;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無則有矣。右第五節。
承上文通達無我法而言,法尚應捨,何論福德。蓋既以無法為法,則亦以無福德為福德也。而愚僧妄為增益,專以福德誘勸眾生,失佛旨矣。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如來所說色身,非此色身,是乃真具足色身也。下文準此。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非身之身,乃真身也;非相之相,乃真相也。蓋外之身相,皆幻形耳,雖佛亦不能常有也。知此中自有不壞者存,則能離一切相而成佛矣。竊嘗論之:無此身、無此相,則非人也;而此身、此相,則皆幻也。孰為真者?其吾之本性乎?吾能保此性,雖千百劫而不壞可也,此佛之所以為佛也。仙者,變而言修鍊,則欲常存此身、常存此相矣,而可得乎?此仙之所以不如佛也。右第六節。
佛既以無我示人,又復說此者,蓋無我之中,又自有我。此成佛之後,所以無實無虗。而在初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宜乎即住即降伏之。以降伏為住,然後無我而有我也。此金剛經之大旨也。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則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上篇云:無有定法,如來可說。此云:無法可說。其義更進。蓋無定法,猶有法也。無法,則并法亦無矣,是名說法一言蔽之曰無,是真說法也。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古本所無,亦後人增益。蓋以佛言無法可說,恐人因此不信佛法,故增益此文。其意謂眾生則不信,非眾生則自能信,所以堅人之信。與侈陳福德,其意正同,皆佛弟子護法之苦心也。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無所失,又何所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前言有差等者,成就之次第也。此言無高下者,真體之本然也,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有少法可得,此佛之所以為佛也。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眾生之所以為眾生也。佛既自言無有少法可得矣,然何以處眾生故,又說此也?夫一切法,猶醫家之用藥也。佛無病焉,又何藥也?其餘眾生,各就其病而藥之,於是有一切善法。然此一切善法,豈可以為常乎?譬如有寒疾者,以熱藥為善法。若施之於熱疾,即非善法矣。故曰:所言善法者,即非善法,是名善法。法雖不可無,法仍不可執。故為上智說,則無法可說;為下愚說,則無定法可說也。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須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眾生、壽者。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原其初,聖亦凡也,凡亦聖也。聖凡且無一定,而又何我之有?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佛言:須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則是如來。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此與上篇語同。但上篇文略,故無中間往復語耳。世人見上篇須菩提已知不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疑其何以先悟而後迷。因為之說曰:前言不可以相見者,色即是空也。此言可以相觀者,空即是色也。若然,則正合無實無虗之義,宜蒙印可。而反見駁詰,何耶?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右第七節
此又以無法可說,無法可得,無眾生可度,舉上文所有之義而申明之,而仍以無相為歸宿。其義皆具上篇,而視上篇加詳焉,學佛者所宜盡心也。
附錄。魏留支譯本云: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相成就得見如來不?須菩提言:如我解如來所說義,不以相成就得見如來。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不以相成就得見如來。佛言:須菩提!若以相成就觀如來者,轉輪聖王應是如來,是故非以相成就得見如來。爾時,世尊而說偈言:
又唐義淨譯本云:妙生!於意云何?應以具相觀如來不?不爾。世尊!不應以具相觀於如來。妙生!若以具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應是如來。是故不應以具相觀於如來,應以諸相非相觀於如來。爾時世尊而說頌曰:
按:此文自留支以下,各譯本皆與秦本不同,蓋秦本之誤也。余據秦本作注,故云。然以各本證之,則余所見固與闇合矣。因附錄魏、唐兩譯本以曉學者,餘不備錄。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此字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謂如來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猶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也。故戒之曰:莫作是念。文義本甚明,因如來下衍一不字,遂滋異說,今不取也。此下亦應有何以故三字,與下文相準,文不具耳。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就佛言也。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有少法可得者,佛之所以為佛也。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眾生之所以為眾生也。若眾生初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而即說諸法斷滅,則竟無可得矣。故又戒之曰:莫作是念。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此就眾生言也。右第八節。
承上文而以佛與眾生分別言之,不執法相,亦不廢法相,誘掖眾生之義至矣。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忍即降伏之謂,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右第九節。
因上文云莫說諸法斷滅,恐人執有以為法,故歸之於無我,而極言無我之功德。然功德非福德也,恐人以福德為功德,而有所貪著,即非無我之義矣。故又以不受福德申明之,以是知諸言福德者,失佛旨也。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無實,亦無所去無虗,故名如來。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於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則不說是微塵眾實則虗矣,有則無矣。所以者何?佛說微塵眾,即非微塵眾合之即為世界,是名微塵眾散之即為微塵。世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散之即為微塵,是名世界合之即為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則是一合相世界者,微塵之積也。若以為實有,則非萬殊之虗體,而有一合之實相矣。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離之則為萬,是名一合相合之則為一。須菩提!一合相者,則是不可說離之則為萬,合之則為一,是此一合相者,示無實無虗也,而可說乎。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以不住為住,即無此一合相矣。右第十節
此承上文不應貪著而言。能不貪著,則自得無實無虗之妙矣。如來也,世界也,微塵眾也,皆非實有者也。何所著,又何所貪乎。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於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變相言見者,自人觀之則為相,以我自觀則為見也。在菩薩,則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已足為菩薩矣。若佛,則非特無此相,乃至無此見;非特無此見,乃至無無此見。何以故?有我、人、眾壽之見,固是有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自以為無我、人、眾壽之見,亦是有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葢是者固是,非者亦是也。并此非者而無之,乃真無之盡矣。斯降伏之極功也。故下文曰: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蓋降伏之至而得所住也。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他人所謂法相者,法相也;如來所謂法相者,非法相也。如來非特法相不生,乃至非法之法、非相之相而亦不生,斯真不生法相矣。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於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云何為人演說?
不取於相。上言不生法相,而此獨言不取於相者,蓋有我則有人,有我有人,則有眾生壽者。有如是一切,則有如是一切法。故此經以無我人眾壽始,而以不取於相終。不取於相,而法不待言矣。如如不動。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皆如也。然有所如,則有相矣。如如非如也,而亦非不如也。此即無實無虗之妙旨也。故下如字,即住之謂也。上如字,即降伏之謂也。即住而即降伏之,乃真能住矣。此所以不動也。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經之大旨,在即住即降伏。上云不取於相,如如不動,總結全經,語簡而盡矣。一切有為法四語,又作偈語以結之,經文之體例然也。世以此四語,為金剛經之精義。夫稍解佛法者,孰不知一空字,乃以此四語為無上甚深乎?耳食之論,非真見也。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邱、比邱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右第十一節
總結上下篇也。下篇之義,皆具上篇,或引申其未盡之旨,或補益其未備之文,往往詳略互見,此佛弟子傳述之異,疑在西土,本自別行,及傳入中土,遂合而一之,而以如是我聞發端,信受奉行,總結聯綴,首尾不可復分,今釐為上下篇,庶讀者無疑其前後之複沓焉。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注終
此節所說,即非法非非法之義,說具前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