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偈釋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偈釋上宗通卷八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偈釋上宗通卷八
彌勒菩薩八十行偈
無著菩薩頌 唐法師義淨譯
天親菩薩頌 魏菩提流支譯
偈曰:
勝利益應知,於身并屬者,得未得不退,謂最勝付囑。
巧護義應知,加彼身同行,不退得未得,是名善付囑。
於心廣最勝,至極無顛倒,利益意樂處,此乘功德滿。
廣大第一常,其心不顛倒,利益深心住,此乘功德滿。
此釋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至即非菩薩四種心也。若胎、卵、濕、化至若非有想非無想,盡乎三界眾生矣,悉在所度之中,是廣大心也;皆令入無餘涅槃,盡成佛果,是第一心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但是寂滅己身,無別有情,是常心也。何以故?菩薩取一切眾生猶若我身,常不捨離,故名為常。若有我、人、眾生、壽者四相,依止身見故,我等想生,是名顛倒。無此四相,是不顛倒心也。如是四種利益意樂圓滿果因,應無所住行於布施,住無所住名深心住。此菩薩乘功德圓滿,量等虗空,如是降伏,如是安住,是如來所為善護念、善付囑諸菩薩者也。
六度皆名施,由財無畏法,此中一二三,名修行不住。
檀義攝於六,資生無畏法,此中一二三,名為修行住。
此釋應無所住行於布施義也。布施是檀波羅蜜,無住是般若波羅蜜。何以行?施處離相,離相處行施,名為相應行,以檀施能攝六波羅蜜故。施有三種:一者、資生施;二者、無畏施;三者、法施。此中資生施但攝布施一波羅蜜,無畏施攝持戒、忍辱二波羅蜜,法施攝精進、禪定、智慧三波羅蜜。此三種施,皆得名施,亦皆得名智。以智攝五波羅蜜,即無所住而行於布施等。諸菩薩修行,當住於此也。
此釋布施不住於相之義也。凡人行施,多為現在自身,及報過去之恩,希望未來之果,三者而已。於此三世事中,悉皆不著。所謂不住於事者,依資生施說,謂於所施財,心無愛著。無所住者,依無畏施說,謂修戒忍時,不望報恩。不住色等者,依法施說,謂說法之人,心不希求可意諸境,凡現生果報,及他生果報,皆不著也。復以何義不住彼耶?心存於己,不起施心故。或復施已,還追悔故。為護此事,於身不著。若有希求,即為餘事而行惠施,退失菩提故。為防是行,於事不著。此布施等,不應住於相也。
攝伏在三輪,於相心除遣,後後諸疑惑,隨生皆悉除。
調伏彼事中,遠離取相心,及斷種種疑,亦防生成心。
此釋布施離相獲福,復斷後後疑惑也。度生而著四相,即布施而住於相,此取相之心,故當降伏。即彼布施等事中,不見施物、受者及施者,於此三輪,除著想心,但應如所教住,謂以無住為住也。此中有疑,若離施等相想,云何能成施福?不知如是布施,其福轉多,量等虗空,不可思量。此即斷疑之端也。向後層見疊出,所有經文,皆為除遣後後疑惑。如云莫作是念等,如云勿謂如來有所說法度生等,皆防生成心之謂也。
若將為集造,妙相非勝相,三相遷異故,無此謂如來。
分別有為體,防彼成就得,三相異體故,離彼即如來。
此釋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之義也。如來三十二相,是由施等因緣集造,墮在有為之數,由多劫修行乃得成就。若分別有為體是如來,便見如來有其勝相;若望如來真如之性,即無此勝相。何以故?此有為體,當為生、住、異、滅四相所遷。此云三相異體者,以住、異同時故。若法身如來者,本自無生,離彼有為;本無所為,離彼成就;非前際生,非後際滅;本無變遷,離彼異體。謂三相異如來故,是法身無相,不應以身相見也。若於是處無三相可得,足知如來不是有為造作因緣所成。如是見已,雖為佛果而行布施,非著法施成,如是斷疑故。
因與果甚深,於彼惡時說,此非無利益,由三菩薩殊。
說因果深義,於彼惡世時,不空以有實,菩薩三德備。
由於先佛所,奉持於戒學,并植善根故,名具戒具德。
修戒於過去,及種諸善根,戒具於諸佛,亦說功德滿。
此釋頗有眾生至種諸善根義也。無住而住,因深也。相而無相,果深也。於彼鬬諍牢固惡世之時,有能不以此為空談而生實信者,是末代菩薩持戒、修福、具戒、具德、具慧,三德完備,故能信也。當知是人修戒,於過去承事多佛,種諸善根,其來久矣。供養諸佛有三種義:一者、給侍左右;二者、嚴辦所須;三者、詢承法要。能守護故,名曰尸羅,謂能善守六情根故。修復有三種:一、能離於十不善業故;二、能作於菩提分業故;三、能趣於第一義諦故。如是修戒而行恭敬承事,即持戒具足。如是供養而種植善根,即功德具足。次下明其具慧,能於菩提生於實相,功德圓滿,其福固無量也。
能斷於我想,及以法想故,此名為具慧,二四殊成八。
彼壽者及法,遠離於取相,亦說知彼相,依八八義別。
別體相續起,至壽盡而住,更求於餘趣,我想有四種。
差別相續體,不斷至命住,復趣於異道,是我相四種。
皆無故非有,有故不可說,是言說因故,法想有四種。
一切空無物,實有不可說,依言詞而說,是法相四種。
此釋無我、人、眾生、壽者四相,及無法相亦無非法相義也。上言菩薩三德備,由戒生定,由定生慧。所謂有智慧者,了知人無我故,無壽者四相;了知法無我故,無法非法四相。彼壽者及法八相俱離,不復取著,誰其知彼相而遠離之?唯具慧者,依於八相,了知八相義別。所謂我相四種者何?中有主宰,名之為我。今觀色、受、想、行、識諸蘊,各各差別,各無主宰,故無我相。安住常性,名曰眾生。今諸蘊無常,相續流轉,無有一法是安住性,故無眾生相。脈脈不斷,乃名命住。今至壽盡而住,如有經言:汝今剎那亦生、亦老、亦死。故無壽者相。諸蘊循環,受諸異趣,名曰人相。是中無人能取諸趣,譬如因質而現於像,質不至像而有像現;由前蘊故,後蘊續生,前不至後而後相續,是無人相也。此謂了知人無我性也。所謂法相四種者何?經云:無法想亦無非法想,無想亦無非想。諸譯皆然,唯秦略其後二。此復云何?第一義諦,法本不生,能取所取諸法皆無,故無法想。以不生故,亦無有滅。彼法無物,而空實有,故亦無非法想。此偈所謂一切空無物也。法與非法,分別離故,不可說有,不可說無,非言所詮故,故無想。此偈所謂實有不可說也。所言無想,但顯想無,非謂有法而名非想。雖第一義離一切想,而依世間言語想說,以於無言處依言相說,是不可言顯者,實言說之因也。亦無非想,此偈所謂依言辭而說也。是謂了知法無我性也。壽等四相易知,法等四相難晰。彼知遠離我、人、眾生、壽者四相,即謂之法相。并其法相而空之,即謂之非法相。有是有非,未離分別,法與非法,二者俱泯,無可言說,是謂俱空。若一向是空,破滅諸相,恐墮偏空,故依俗諦說,亦無非相。有而不有,無而不無,是中道諦也。此非法相遣法也,無相遣非也,亦無非相遣非非也。秦譯但以非法相該之。
由彼信解力,信故生實想,不如言取故,取為正說故。
彼人依信心,恭敬生實相,聞聲不正取,正說如是取。
此釋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義也。彼人持戒修福,能起深信,依彼信心,恭敬多佛,種諸善根。聞此經典,乃至一念生淨信者,信心清淨,能生實相。由具慧者,不如言取義,隨順第一義智,取為正說,故名為實相。為斯理故,說彼八相遠離之後,便云不取於法相,亦不取於非法相。法與非法,總未離於聲教,彼不以所聞聲教而正取之也。不正取於法,不正取於非法,二相遠離,即是實相。正說如是取,是以不取取之也。彼菩薩聞說章句,能生實相如此,何患其後有聞者,不生實信乎?
佛了果非比,由願智故知,為求利敬者,遮其自說故。
佛不見果知,願智力現見,求供養恭敬,彼人不能說。
此釋如來悉知悉見義也。謂佛知即是見、見即是知,非如肉眼但見麤近物,至細障遠處則不能知;非如比智見煙知火,不能照了諸相差別。彼具戒等人所有果報,佛一一知、佛一一見,若不言見或謂比知,若不言知或謂肉眼等見,是故知見並言。然由願智現量而了,惟佛具廣度眾生大願力故、具一切智智大智力故,於諸境界朗然現覺,不但現生福果洞燭無差,即將來所感果報為人供養恭敬等無量福德一一了知。何故如來作如是說?彼具戒等欲得福德,彼人則不能說,是人自知故。諸佛如來善知彼何等人有何等行,是故彼人不能自說。得福有二:生者,能生因故;取者,熏修自體果義故。
證不住於法,為是隨順故,猶如捨其筏,是密意應知。
彼不住隨順,於法中證智,如人捨船栰,法中義亦然。
此釋法尚應捨,何況非法義也。謂文字般若脩多羅等法,非證智者所住處故,既得證已,應捨彼法,如到彼岸,應捨其筏。然欲證智,非法不可於增上證,是隨順故,應須收取,如未達岸,必憑其筏,是名密意。一筏之上,有其取捨,故名為密。是般若法,於無相菩提相應者,尚在所捨,何況我相四種,及法相四種,與實相不相應者,其可取著而不捨乎?不悟而隨順於法者,即名識,悟而能轉乎法者,即名智,轉識成智,即法中義也。
化體非真佛,亦非說法者,說法非二取,所說離言詮。
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說法不二取,無說離言相。
此釋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義也。此須菩提所解如來無得無說義。應化非法身,原不證法,亦不說法故。謂無定法可得,亦無定法可說。其義維何?以如來所說真如之法,非耳能聽,不可取故;非口能宣,不可說故。是故應知非法非非法。此據真如道理而說。彼非是法,謂是法無為其性故。復非非法,由彼無自性,體是有故。二邊俱離,即無可說。是無上菩提離言說相,從來無有得者。既無所得,更何說哉?此無得無說,須菩提所為解空第一也。
自受為他說,非無益集福,福不持菩提,彼二能持故。
受持法及說,不空於福德,福不趣菩提,二能趣菩提。
得自性因故,此餘者是生,唯是佛法故,能成最勝福。
於實名了因,亦為餘生因,唯獨諸佛法,福成第一體。
此釋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至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義也。寶滿三千界持用布施,非不得福甚多,以其不趣菩提,唯成有漏之業而已。若受持此經為他人說,自利利他二者能趣菩提,肩荷佛道,福德積聚勝彼寶施者無量。曷言乎福德之勝也?一切無上菩提皆從此經發明,現證無為實體,永斷生死苦因,故曰於實為了因。一切諸佛皆從此經熏修身語律儀,圓滿出生報化之身,故曰亦為餘生因。持說此經者,成就第一之法,成就希有之佛,世間之福孰有過於此者?然所謂佛法者,即佛法非佛法,以所覺之法唯佛能證,佛不自有,由不共性以能作第一法因,是故彼福德中此福最勝,故曰福成第一體也。
不取自果故,非可取可說;解脫二障故,說妙生無諍。
不可取及說,自果不取故。依彼善吉者,說離二種障,
此釋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至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義也。一切聖賢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今日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是無為法亦不可取及說也。所謂不可取者,非謂無其果也。如四果人各證自果,但不自作念謂得是果,即是不取。彼於證時離取我等隨眠煩惱,是故無如是心:我能得果。此不取者,即四果離四果,如依須菩提說得無諍三昧也。無諍者,謂離煩惱障及離三昧障故。由離煩惱障得羅漢果,由離三昧障得無諍行,蓋人法兩空矣,更何取乎?
在然燈佛所,言不取證法,由斯證法成,非所取所說。
佛於然燈語,不取理實智,以是真實義,成彼無取說。
此釋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義也。然燈生時,身光如燈,以至成佛,亦名然燈。釋迦如來,於彼授記成佛,然佛於然燈授記語中,不取於法,無佛想,無我想,無授記說授記想,顯是智證而無所取,故但以無分別實智,證無差別真理,以是真實之義,離心緣相,成其無取,離言說相,成其無說,所以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也。
智流唯識性,國土非所執,無形故勝故,非嚴許嚴性。
智習唯識通,如是取淨土。非形第一體,非嚴莊嚴意,
此釋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義也。淨土有二種:一、法相土,謂有形相可得;二、法性土,謂離一切相無所見聞。莊嚴亦有二種:一、形相莊嚴,謂金地寶池等;二、第一義莊嚴,謂修習無分別智,通達唯識真實之理,顯發過恒沙功德而為莊嚴。如是而取淨土,非有形之淨土,乃第一體之淨土也。如是莊嚴,不取相而為莊嚴,是真莊嚴也。依第一義諦,無有形質可取,即非莊嚴;依俗諦,如是無莊嚴,是名莊嚴。若執有佛土形勝莊嚴,云我當成就,彼即於色等境界有住著心。為遮此見,故下承以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也。
譬如妙高山,於受用無取,非有漏性故,亦非是因造。
如山王無取,受報亦復然,遠離於諸漏,及有為法故。
此釋佛說非身是名大身義也。佛報身如須彌山王者,須彌雖大而不取我是山王,以山無分別性故。報佛亦然,不取我是法王,以無分別故。如何得是無分別耶?第一義中山及色身皆無體性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以受樂報佛遠離諸漏,即無有物即是非身,由此非有身說為有身,唯有清淨身故自體是有,非由因造遠離有為法故,是大身即法身也。
為顯多差別,及以成殊勝,前後福不同,更陳其喻說。
說多義差別,亦成勝較量,後福過於前,故重說勝喻。
此釋如恒河中所有沙數至勝前福德義也。前已說寶施之喻,今復說者,豈不重耶?前說一三千界寶施,此說無量三千界寶施,雖則總是多義、總是勝較量,然其後者即多中之多、勝中之勝,故重說也。後福何以過於前耶?前福差別不明成立之因,為於菩提無有荷持之用。今欲顯其能立因相,更將別喻隨事而言,故較量之喻亦復殊勝。
兩成尊重故,由等流殊勝煩惱因性故,由劣亦勝故。
尊重於二處,因習證大體,彼習煩惱因,此降伏染福。
此釋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至是名三十二相義也。二處者,一是隨說四句偈等之處,一是經典所在之處。四句偈處,一切天人皆應供養,如佛塔廟,已尊重矣。經典之處,則為有佛,若佛弟子,又尊重之至也。彼以七寶等施,施寶之地及能施者,無如是事,故謂持說勝也。又此經名金剛般若波羅蜜,即般若離般若,能與一切諸佛如來證法作勝因故。又一切諸佛所共說故,皆以修習般若為因,證會等流之性,發明大事,無說可說,故曰因習證大體也。彼七寶布施福德,是染煩惱因,以能成就煩惱事故。如積微塵以成世界,不離人天因果,是因果皆非實有,故曰非微塵非世界。然是微塵非貪等煩惱體,是世界非煩惱染因界,故名微塵世界。是世塵無記,非彼染煩惱所及,縱能獲福,與微塵世界等,亦同於無記性,極為微劣。況此持經功德,能遠離煩惱因,能成佛菩提,及成就三十二相,非福德中之勝福德乎?又三十二相,非是正覺之體性,故名三十二相。比於持說法門,能得大覺性,亦為是劣。此佛身相雖劣,亦是出世之福,實勝過施寶所得世間之染福。況法身因,而不超越此三十二相,能降伏染福,而持經功德,更能降伏之也。
彼果勝苦故,難逢勝事故,境岸非知故,於餘不共故。
苦身勝於彼,希有及上義,彼智岸難量,亦不同餘法。
是甚深性故,勝餘略詮故,胄族高勝故,望福福珠勝。
堅實解深義,勝餘脩多羅,大因及清淨,福中勝福德。
此釋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至是名第一波羅蜜義也。彼捨無量身命以用布施,視乎捨資生財寶者,所得果報福德,此福勝彼福。何以故?彼捨身命,苦身心故。然是苦因,終招苦果。若以四句偈施脫離苦海,其福不尤勝乎?爾時須菩提尊重法故,遂便墮淚。此法門希有,雖有智眼亦未曾聞,復是難逢、復是勝事。云何為勝?以上義故。如經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彼智岸無人能量。云何為到?由其所知境岸唯佛,餘無能知者,故曰上義。又此法門不同餘法,此中有實相故。除佛法,餘處無實故。故信心清淨,不信餘法則生實相。言實相者,唯此處有;言非實者,餘處不生。能生是相,當能成就第一希有功德。又此法門是甚深性故,有能受持此經思量修習不起我等相者,是於可取境界無有顛倒,得人無我也。又我等相,即是非相,是於我取,無有顛倒,得法無我也。此二如其次第,明我空法空,以至空空,能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故謂真實堅固甚深之義也。佛乃印可須菩提所說。若復有人,聞說是經,始焉不驚,既焉不怖,終焉不畏,彼於無上菩提,不以其希有而驚之,不以其甚深而怖之,不以其難成而畏之,是於此經,能生淨信,更無疑沮,其能生實相,而成就無量功德也必矣。此所謂堅實解深義者,後五百世,寧無是人哉,特希有耳。又此法門,勝餘脩多羅,佛說第一波羅蜜,非第一波羅蜜故。又云大因者,以第一波羅蜜,能為諸佛修證大體之因。又云清淨者,以無量諸佛所共說故,族胄高勝,極其清淨,彼以珍寶施者,無有如斯眾德圓備,此所得福,望前福聚,不啻霄壤,故謂彼福德中之勝福德也。
彼行堪忍時,雖苦行善故,彼德難量故,由斯名勝事。
能忍於苦行,以苦行有善,彼福不可量,如是最勝義。
由無恚怒情,不名為苦性,有安樂大悲,行時非苦果。
離我及恚相,實無於苦惱,共樂有慈悲,如是苦行果。
此釋忍辱波羅蜜至應生瞋恨義也。謂彼持經者行苦行時,雖同苦果,而此苦行不疲倦,以有堪忍性故,名到彼岸。彼岸有二種義:一是善性故,由諸波羅蜜皆以善為體性故;二是彼德難量故,由彼德岸曾無知者,故言非波羅蜜。此苦行勝彼捨身遠矣。如我於爾時,無我、人、眾生、壽者相,離於我相也;及王悔過,我心無瞋,離於恚相也。無我則無受苦者,無瞋則無惱。彼者但見共樂,不見有苦;但見慈悲,不見瞋恨。如是苦行果,由與勝法相應。雖曰忍辱到彼岸,其實般若到彼岸也。豈同恒沙身命布施所得果哉?
生心因不捨,是故應堅求,謂是得忍邊,及此心方便。
為不捨心起,修行及堅固,為忍波羅蜜,習彼能學心。
此釋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至不應住相布施義也。佛無我人等相,自五百世以來修行堅固故,能與菩提相應。若有菩薩不離我相等苦行之時,見有苦惱便欲捨菩提之心,是故應離諸相。若未生第一菩提心者,有如是過,故偈言生心因不捨,是故應堅求。為何等心是此心生因而遣堅固勤求?復於何處是不捨菩提心因令進求也?偈言為忍波羅蜜,習彼能學心。此謂入初地勝義之心,得忍邊際行無住心,故經言發無上正等覺心。何以故?示不住生心義故。若心住色等,此必不能進求佛果,故菩薩應無所住而行布施,即是生起無住著心方便。謂得忍已雖復遭苦,而不棄捨大菩提心,故曰習彼能學心也。
應知正行者,是利生因故,於有情事相,應知徧除遣。
修行利眾生,如是因當識,眾生及事相,遠離亦應知。
彼事謂名聚,最勝除其想,諸世尊無此,由真見相應。
假名及陰事,如來離彼相,諸佛無彼二,以見實法故。
此釋為利益一切眾生至即非眾生義也。云何為利益眾生修行,復遣不住利益眾生事耶?為斷此疑故,經言為利益眾生,應如是布施。言此正行者,是利益眾生因,非取眾生相事故。何者是眾生事?偈言假名及陰事,如來離彼相。彼眾生者,唯名字施設,喚為眾生,即是假名,原無實體,故如來說一切相貌即非相貌,如是足明人無我也。又眾生所依,謂由五陰所成,諦觀五陰各無主宰,實無成眾生事,故如來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如是足明法無我也。諸佛明彼二相不實故,無彼二相,以見於實相無相故。若見於真實,即不見有所度之人,亦不見有能度之智,一切無所住著,是真般若法也。
果不住因位,是得彼果因,世尊實語故,應知有四種。
果雖不住道,而道能為因,以諸佛實語,彼智有四種。
立要說下乘,及說大乘義,由諸授記事,皆無有差舛。
實智及小乘,說摩訶衍法,及一切受記,以不虗說故。
此釋如來四語義也。如來言說,不離利生行施等事,即是道也。菩提妙果,雖不住於言說道中,而言說之道,能為菩提之因。以諸佛真實語言,能證離言之果故也。彼言說有四種智:彼真語者,但說真體實智,如華嚴境界,與大菩薩共也;實語者,如四諦因緣等法,與小乘共也;如語者,說大乘等法,與眾菩薩共也;不異語者,如一切受記等語,唯諸如來乃能究盡,所謂不共法也。以此四者,不虗誑於眾生。秦譯加一不誑語,非四者外別有不誑語也。語本無誑,即不虗說,何慮其因果不相符耶?
不得彼順故,是非實非妄。如言而執者,對彼故宣說。
隨順彼實智,說不實不虗,如聞聲取證,對治如是說。
此釋此法無實無虗義也。順彼實智第一義,說一切法本性無生,無生即無有,故無實。既無生,豈有滅?故無虗。上言我是真實語者,今又說無實無虗,一說兩兼,理難成信。由此答云:如言而執者,對彼故宣說。如依聲教得證菩提,便謂言中有菩提。又聞言中無菩提,便謂畢竟無菩提,不達言空而法實故。為破此二執故,說無實者,以所說法不能得彼證法,所以對治言中有菩提之說也。又說無虗者,以此所說法隨順彼證法,證果是實,所以對治言中無菩提之說也。惟其無實無虗故,一切應無所住。
當時諸處有,於真性不獲,由無知有住,智無住得真。
時及處實有,而不得真如,無智以住法,餘者有智得。
無智由如闇,當闇智若明,能對及所治,得失現前故。
闇如愚無智,明者如有智,對法及對治,得滅法如是。
此釋心住於法而行布施至見種種色義也。一切時者,謂過現未來。一切處者,謂三界眾生實有真如法。真如有得不得者,由心有住法不住法之異耳。無般若之智而住於法,心不清淨,如闇中無所見,雖有解脫之時,雖有涅槃之處,冥然罔覺,故不得真如也。有般若之智而不住於法,心得清淨,如有目者,當夜盡日出,見種種色,時時解脫,處處涅槃,洞然無礙,故得真如也。明與闇對,是對法也。以有智治無智,是對治也。明生則暗滅,智生則愚滅。由其有目,顯得能對。如夜分已盡,顯所治闇法盡故。如日光明照,顯能治法現前故。得失現前,奈何不習般若智乎?
由如是正行,獲如是福量,於法正行者,業用今當說。
於何法修行?得何等福德?復成就何業?如是說修行。
名字三種法,受持聞廣說,修從他及內,得聞是修智。
此為自湻熟,餘者化眾生。
此釋能於此經受持讀誦至成就無量無邊功德義也。持經功德較量殊勝,是修何等行耶?是得何等福德耶?復成就何等事業耶?修持說行,是為正行。證真如果,是大福德。成就威力殊勝,是大事業。如是修行,皆自聞經始也。名字有三種:曰受持,曰讀誦,曰演說。欲受持其義,廣為人說,先須讀誦其文。是讀誦者,聞慧也。受持者,思慧也。從他聞法,內自思惟,兼此二者,是得修行智也。此聞思修智,不為耽玩文字故,為自湻熟般若性智故。以其有餘化導眾生,常以所聞廣為人說,俾人人皆能成就最上第一之果,是為無量無邊功德也。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偈釋上宗通卷八
此釋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二種義也。護念為攝受根已熟者,如來善巧神力加被於彼,於彼身中令其佛法成就,於彼屬同行者令其教化利益,自利利他與佛無異。付囑為哀彼根未熟者,已得不退位者令之不捨大乘,未得不退位者令於大乘更趣殊勝,以勝付囑而相付囑,欲其轉化無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