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察善惡業報經義疏
占察善惡業報經疏卷上
占察善惡業報經疏卷上
經文為三:從如是我聞至是故我今令彼說之,是序段;從爾時,堅淨信菩薩既解佛意至下卷,及供養地藏菩薩摩訶薩,是正說段;從爾時,佛告諸大眾至信受奉行,是流通段。
如是我聞:一時,婆伽婆一切智人,在王舍城耆闍崛山中,以神通力示廣博嚴淨無礙道場,與無量無邊諸大眾俱,演說甚深根聚法門。
如是者,指所聞法體,謂如於一實境界之是,無錯謬也。我者,阿難分證法身、般若、解脫、常、樂、我、淨之德,得八自在,非我非無我,隨世假名而稱我也。聞者,阿難了達根性、聲性、識性,皆是一實境界,能所圓融,非聞非不聞而言聞也。一時者,圓感圓應,始終不出現前一念也。婆伽婆一切智人者,究竟圓證一實境界大覺世尊,由一切眾生同分善根所感,各于心中所現之教主也。梵語婆伽婆,亦云薄伽梵。具六義,故不翻。乃總眾德至尚之名。謂如來永不繫屬諸煩惱故,具自在義;猛𦦨智火所燒鍊故,具熾盛義;妙三十二大丈夫相,八十種好所莊飾故,具端嚴義;一切殊勝功德圓滿,無不聞故,具名稱義;一切世間親近供養,咸稱讚故,具吉祥義;自利滿足,常起方便,利益安樂一切有情,無懈廢故,具尊貴義。圓滿一切種智薩婆若果,于一實境界,若權若實,究盡明了,無有不知,無有不見,故名一切智人也。王舍城耆闍崛山者,王舍,梵稱羅閱祇伽羅,中天竺境,阿闍世王所都。耆闍崛,此翻靈鷲,離王舍城東北有三四里。此城此山,乃同居土,一切眾生共相識種所變器界,即是各各自第八識之相分境,更互為增上緣,更互為質為影,和合似一,而實各得其全,以為依報,無雜無障礙也。一切智人,亦在其中者,大慈悲力,應可化機,不離常寂光土,而垂凡聖同居穢土之相。秖此穢土,若在眾生分中,則是有漏相分;若在諸佛分中,則是無漏相分也。以神通力,示廣博嚴淨無礙道場者,秖此靈山,本是唯心所現,以心為體,心外無山。心廣博故,山亦廣博;心嚴淨故,山亦嚴淨;心無礙故,山亦無礙。廣博是性量,量同虗空,離一切相,故是般若德;嚴淨是性具,具無邊德,即一切法,故是解脫德;無礙是性體,體融遮照,非空非有,不礙空有,故是法身德。法身即常,解脫即寂,般若即光。蓋本是常寂光土,性德妙境,眾生迷之,而為同居穢土,于佛恒是廣博嚴淨無礙道場,修德滿足,恒自受用,稱性法樂,亦名上品實報淨土,無示不示。今為一類眾生,堪能返迷歸悟,佛以神通之力,加被令見,則是不離同居,橫覩他受用土,故名示也。神者,天然不測之體,即法身德;通者,照了無滯之慧,即般若德;力者,轉變自在之能,即解脫德。由諸佛心內眾生,修德有功,故能感于眾生心內之佛,為示妙境;由眾生心內之佛,性德圓證,故能應於諸佛心內眾生,令見道場。秖此道場,若在諸佛分中,則是無漏相分;若在眾生分中,則是有漏相分也。是故同居穢土眾生本質恒是有漏,佛托眾生有漏本質所變相分恒是無漏,同能變識是無漏故。無礙道場諸佛本質恒是無漏,眾生托佛無漏本質所變相分恒是有漏,同能變識是有漏故。離却佛及眾生之心,則有漏無漏.若質若影皆不可得,故云一切唯心惟是一實境界也。與無量無邊諸大眾俱者,同聞眾也。此諸大眾若已證同生性者,則與諸佛分同無漏,若猶在異生性者,則與眾生同屬有漏,應取圓住別地已上名同生性。若圓十信、別三賢、通八人以上、藏四果辟支,望偏真理得名同生,望此一實仍名為異生也。演說甚深根聚法門者,指所已說梵文未來,據後文云六根聚修多羅,應如央掘經所明具足無減修,亦如普賢觀經所明淨六根法也。蓋迷一實境界幻成六根,隨一一根一切諸法無不趣之,眼為法界具足出生十界百界千如三千性相無欠無餘,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故名根聚。秖此根聚全攬一實境界而成,即復圓具一實境界全體大用,故名甚深。秖此甚深根聚能生物解任持自性,故名為法。即法能通,復名為門。由演此法,誠恐末世鈍根不能信解,橫于一實境界而起疑悔,所以堅淨信菩薩重興哀請,當知已得為發起序,例如欲說法華先說無量義也。
△二、發起序二:初、略請,二、正問。初中二:初、請,二、許。今初。
爾時,會中有菩薩名堅淨信,從座而起,整衣服,偏袒右肩,合掌白佛言:我今於此眾中欲有所問,諮請世尊,願垂聽許。
自于一實境界淨信堅固,又能令他淨信堅固,故名堅淨信菩薩也。若分釋者,正因名堅,緣因名淨,了因名信,緣、了二因同依正因,不可破壞,故名堅淨信也。偏袒右肩者,事釋則是表于敬順,理解則是表露善權。合掌白佛者,事釋則是表于一心,理解則是權實脗合,獨歸大覺。諮請聽許者,西國常儀,欲有所問,並須求聽,不同此土鹵莽搪揬,絕無敬慎禮節也。
△二許。
佛言:善男子!隨汝所問便可說之。
一切智人,有問必答,降佛以下,皆所不能。故舍利弗.富樓那等,有人問時,但云:我若知者,當隨力答耳。
△二、正問二:初、問法,二、問人。初中二:初、述佛語致問,二、佛指人為答。初又二:初、正述佛語,二、為眾致問。今初。
堅淨信菩薩言:如佛先說:若我去世正法滅後,像法向盡及入末世,如是之時眾生福薄多諸衰惱,國土數亂災害頻起,種種厄難怖懼逼繞,我諸弟子失其善念,唯長貪瞋嫉妬我慢。設有像似行善法者,但求世間利養名稱以之為主,不能專心修出要法。爾時眾生覩世災亂心常怯弱,憂畏己身及諸親屬,不得衣食充養軀命。以如此等眾多障礙因緣故,於佛法中鈍根少信得道者極少,乃至漸漸於三乘中信心成就者亦復甚尠,所有修學世間禪定發諸通業自知宿命者次轉無有,如是於後入末法中經久得道獲信禪定通業等一切全無。
福薄,是衰惱厄難之因。衰惱厄難,是失其善念之緣。失念,是長貪求利,不修出要之因。不修出要,是怯弱鈍根,少信之緣。所以非但不能獲一乘實道,亦復不能成三乘權信。非但不能修出世權實,亦復不能修世間禪定通業。所謂天人眾減少,三惡道充滿也。問:諸佛菩薩,大慈.大悲.大願.大力,何以不能救此末劫?答:譬如赫日當空,不能令覆盆之下,蒙其光照。同在太虗空中,自成障隔,非赫日之咎也。一切眾生,亦復如是。同在一實境界之中,自以無明虗幻覆障。故於廣博嚴淨無礙道場,妄見惱亂,而生憂畏。即於如來所證剎那際三昧中,妄見遷流,而為末世。今以慈悲願力,請問方便,為其作增上緣。倘依此法,撤去無明覆盆,則覩自心本具太空佛日矣。
△二、為眾致問。
我今為此未來惡世像法向盡,及末法中有微少善根者,請問如來,設何方便開示化導,令生信心得除衰惱?以彼眾生遭值惡時,多障礙故退其善心,於世間出世間因果法中數起疑惑,不能堅心專求善法,如是眾生可愍可救。世尊大慈一切種智,願興方便而曉喻之,令離疑網除諸障礙信得增長,隨於何乘速獲不退。
善根深者,必於正法像法時世,早得度脫,不致遭值法盡。及末世時,無善根者,縱令得遇正法像法,尚不見聞,況在末法,何由可度。今則正為有少善根,值障易退,故特求方便,以愍救之也。由多障礙故可愍,由有微少善根故可救。大慈則兼愍一切,況有少善根者而不愍耶。種智則無法不知,況此虗妄疑網而難救耶。然苟無善根,則大慈雖愍,而無由可救。苟非種智,則善根雖有,而無由決疑。故知感應相關,各有全力,不出一念,仍非共生也。隨於何乘者,為實施權,不得執一。速獲不退者,開權顯實,終無定三也。初述佛語致問竟。
△二、佛指人為答。
佛告堅淨信言:善哉,善哉!快問斯事,深適我意。今此眾中有菩薩摩訶薩,名曰地藏,汝應以此事而請問之。彼當為汝建立方便,開示演說,誠汝所願。
一善哉,讚其快問斯事,下逗羣機。一善哉,讚其深適我意,上契佛旨也。萬法由之,依持建立,故名曰地。多所容受,而無積聚,故名曰藏。地即心地,能載能生。藏即性藏,可出去聲可內音納。無不從此法界流,名之為出。無不還歸此法界,名之為內。又六根、六塵、六識,名為理藏。六度、四等、四攝、三十七品,名為行藏。一一理藏,各具行藏,則理名為地,行名為藏。一一行藏,並證理藏,則行名為地,理名為藏。又惟是一實境界,約持載義,名之為地。約含容義,名之為藏。秖一心性體上,有此持載.含容二義,證此體用,名地藏也。又大集經,有日藏.月藏.須彌藏.虗空藏.天藏等。諸大菩薩,各從所觀境而立名。如觀察虗空無邊,入三摩地,名虗空藏。今此菩薩觀地獄苦,發菩提心,證得地獄界之三德秘藏,能救十方大地獄苦,故名地藏。又如大集經中,海慧菩薩欲來,則眾見大水盈滿;虗空藏菩薩欲來,則大千世界忽皆不見;月藏菩薩欲來,則大眾頭上皆現半月;地藏菩薩欲來,則眾會手中各各現如意珠,雨寶放光,見十方土。又見身各地界增強,堅重難舉。當知一切依正、四大虗空、山海日月,無非如來藏性一實境界。諸佛菩薩隨以一法為所觀境,證得此法之實性已,即證一切法之實性。故一切法皆趣此法,即以此法名之為藏也。誠如所願,誠者,實也。疑或作成,成者,滿也。初問法竟。
△二、問人二:初、疑問,二、釋答。今初。
時堅淨信菩薩復白佛言:如來世尊無上大智,何意不說,乃欲令彼地藏菩薩而演說之?
恐眾有疑,故代騰請,世尊由此得發迹也。
△二、釋答三:初、總誡,二、別釋,三、結答。今初:
佛告堅淨信:汝莫生高下想。
眾生不知本迹無定,則必以佛為高,菩薩為下,皆是妄想分別。由此分別,不入堅信法門,故寄堅淨信以規一切也。
△二、別釋二:初、直明位高,二、兼明緣勝。今初。
發心過無量阿僧祇劫,明其本因深也。度薩婆若功德滿足,明其本果高也。權巧現化影應十方,明其迹用廣大也。
△二、兼明緣勝,又二:初、悲勝願,二、慧辯勝。今初:
雖復普遊一切剎土常起功業,而於五濁惡世化葢偏厚,亦依本願力所熏習故,及因眾生應受化業故也。彼從十一劫來莊嚴此世界成熟眾生,是故在斯會中身相端嚴威德殊勝,唯除如來無能過者。又於此世界所有化業,唯除遍吉、觀世音等,諸大菩薩皆不能及。以是菩薩本誓願力,速滿眾生一切所求,能滅眾生一切重罪,除諸障礙現得安隱。
雖復位高,仍須願力熏習;雖有願熏,又須應受化業。故唯識云:諸有情類,無始時來,種性法爾,更相繫屬,或多屬一,或一屬多,故所化生,有共不共。不爾,多佛久住世間,各事劬勞,實為無益,一佛能益一切生故。當知佛能度脫一切眾生,而終不能度無緣者,非虗語也。普遊一切剎土,常起功業,是無緣大慈,不捨一切也。而於五濁惡世,化益偏厚,是同體大悲,尤憫剛強也。本願力所熏習,謂往昔所發大願,眾生度盡,方證菩提,地獄未空,不取正覺也。眾生應受化業,謂多劫曾結法緣,聞名覩影,易起信心,聆法蒙光,能獲果證也。遍吉亦名普賢,觀世音亦名觀自在,此二菩薩,亦與此界有大因緣,故與地藏大士相同。餘大菩薩,縱令位高慧勝,不讓此三大士,而眾生緣淺,故皆不能及其化益也。
△二、慧辨勝。
又是菩薩名為善安慰說者,所謂巧說深法,能善開導初學發意求大乘者,令不怯弱。
即指下文善巧說法,及進趣大乘,方便占察三種輪相法也。二、別釋竟。
△三、結答。
以如是等因緣,於此世界眾生渴仰受化得度,是故我今令彼說之。
渴仰有世界益,受化有為人對治益,得度有第一義益,即是四悉檀因緣,故令說也。初序段竟。
△二正說段大,分為三:初、啟請,二、演說,三、獲益。今初。
救世真士領佛所明,悲願勝也。大智開士領佛所明,慧辯勝也。餘可知。
△二、演說有三:初、從此訖上卷末,示占察法;二、從下卷初至攝修禪定之業,有十一紙,示進趣義;三、從爾時,堅淨信問至當如是知,有三紙半,餘示善巧說。初、示占察法二:初、誡許,二、正說。今初。
爾時,地藏菩薩摩訶薩語堅淨信菩薩摩訶薩言:善男子!諦聽,當為汝說。
諦聽是誡辭,當說是許辭也。聽不審諦,則聞慧不生。聞慧不生,則思修無地。三慧是從凡入聖之階梯,故須誡也。然堅淨信,位非凡下,何須待誡,亦借此以誡一切耳。
△二、正說為三:初、隨機立法,二、略示勸誡,三、正示輪相。初中二:初、隨機,二、立法。初又二:初、明無信力,二、明有障緣。若無障緣,則信力雖微,或堪向道。若具信力,則障緣雖甚,或可自持。今惡世中既乏信力,又值障緣,所以須立輪法,用除疑障也。今初。
若佛滅後,惡世之中諸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於世間.出世間因果法未得決定信,不能修學無常想、苦想、無我想、不淨想成就現前,不能勤觀四聖諦法及十二因緣法,亦不勤觀真如.實際.無生無滅等法。以不勤觀如是法故,不能畢竟不作十惡根本過罪,於三寶功德種種境界不能專信,於三乘中皆無定向。
世間因果,即苦集二諦,十二因緣流轉門。出世因果,即滅道二諦,十二因緣還滅門。又修學無常等想,勤觀四諦因緣,真如實際等法,皆是出世之因。所觀真如等法,及三寶功德,皆是出世之果。以要言之,秖是不能如實觀察十界善惡業報耳。又不修學無常苦無我不淨想,令其成就現前,不能勤觀四聖諦法,則於聲聞乘無決定向。不能勤觀十二因緣,則于緣覺乘無決定向。不能勤觀真如等法,則于菩薩乘無決定向。此皆真實義愚也。不能不作十惡過罪,乃異熟果愚也。由此二愚,不信三寶功德境界,所以名為末法惡世也。又無常等想,局在藏教,乃厭離之初門。四諦十二因緣,並通四教。如常所明,真如實際,無生無滅,皆是一實。境界異名,意在圓理。不妄名真,不異名如,不虗名實,本位名際。無始故無生,無終故無滅也。三寶功德,種種境界,亦通四教。所謂住持三寶,勝義三寶,別相三寶,一體三寶。具如餘處廣明。
△二、明有障緣。
如是等人,若有種種諸障礙事,增長憂慮,或疑或悔,於一切處心不明了,多求多惱,眾事牽纏,所作不定,思想繞亂,廢修道業。
既無專信,又遇障緣,所以疑悔纏心,不能修道,須藉輪相以決疑也。初隨機竟。
△二、立法三:初、示所用法,二、示所依理,三、示能除疑。初、示所用法,謂木輪相也。解在下文。
有如是等障難事者,當用木輪相法,占察善惡宿世之業,現在苦樂吉凶等事。
占察善惡,指第一輪相。占察宿世之業,指第二輪相。占察現在苦樂吉凶等事,指第三輪相也。
△二、示所依理
緣合故有,緣盡則滅。業集隨心,相現果起。不失不壞,相應不差。
此明所立三種輪相,全依無性緣生.緣生無性之理而得成也。善惡業報,本是般若.解脫.法身三德秘藏,總名一實境界。由此真如無性,舉體隨緣,故染淨迷悟之緣合時,便有十界善惡業報差別不同,所謂因緣和合,虗妄有生也。緣生之法,剎那不住,初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由諸凡愚,不了無性,恒起生緣,妄見諸法相似相續,其實生已,無間即滅,故云緣盡則滅,所謂因緣別離,虗妄名滅也。然緣生之法,雖即無性,而隨心善惡,念念相續,則十界之業,隨心積集;業既積集,便有相現;業相既現,果報必起;因果相酬,終不失壞,所謂無我、無造、無受者。善惡之業亦不亡,如響應聲,如影隨形,故相應不差也。
△三、示能除疑
如是諦占善惡業報,曉喻自心,於所疑事以取決了。
三種輪相,表示自心無性,緣生善惡業報,故諦占之,便能曉喻自心,以決疑也。初隨機立法竟。
△二、略示勸誡二:初、勸學習,二、誡學他。今初:
若佛弟子但當學習如此相法,至心歸依,所觀之事無不成者。
如此相法,依于無性,緣生甚深道理,故當學習,不可妄生疑貳,故云至心歸依也。
△二、誡學他。
不應棄捨如是之法,而返隨逐世間卜筮、種種占相、吉凶等事,貪著樂習。若樂習者,深障聖道。
世間卜筮等法,不知依于一實境界,不能表示無性緣生,不說一切皆自心現,故樂習者深障聖道。以其或計邪因,或計無因,終不能知正因緣法故也。二、略示勸誡竟。
△三、正示輪相二:初、總示,二、別示。初中三:初、示相,二、示義,三、示用。今初。
善男子!欲學木輪相者,先當刻木如小指許,使長短減於一寸,正中令其四面方平,自餘向兩頭斜漸去之,仰手傍擲令使易轉,因是義故說名為輪。
共十九輪,皆用此式也。長可九分,方可三分,須用香木。
△二、示義。
又依此相能破壞眾生邪見疑網,轉向正道到安隱處,是故名輪。
示正因緣故破邪見,顯示善惡業報差別故壞疑網,令行八聖道中得到涅槃最安隱處也。
△三、示用
其輪相者,有三種差別。何等為三?一者、輪相能示宿世所作善惡業種差別,其輪有十;二者、輪相能示宿世集業久近、所作強弱大小差別,其輪有三;三者、輪相能示三世中受報差別,其輪有六。
下文自解,不必先釋一之與二。皆云宿世者,並約過去所熏種子,即以過去名為宿世,不必獨指前生也。蓋善惡現行剎那即滅,所熏種子在藏識中不失不壞,第一輪相但觀善惡種子有無,第二輪相乃觀善惡業力強弱也。第三、徧示三世報者,如下文百六十數明現在報,次十一數明過去報,後十八數明未來報也。初總示竟。
△二、別示三:初、示第一輪相,二、示第二輪相,三、示第三輪相。初中三:初、正示輪相,二、詳示占法,三、占後誡勸。初又二:初、直明輪相,二、明輪相所以。今初。
若欲觀宿世作善惡業差別者,當刻木為十輪,依此十輪書記十善之名,一善主在一輪,於一面記。次以十惡書對十善,令使相當,亦各記在一面。
每輪各有四面,一面書善,一面書惡,令使相對,則餘兩面皆空,故使善惡有現.有不現也。
△二、明輪相所以。
言十善者,則為一切眾善根本,能攝一切諸餘善法。言十惡者,亦為一切眾惡根本,能攝一切諸餘惡法。
十善為眾善根本者,果德萬善,皆由十善而生也。能攝一切諸餘善法者,不惟生一切善,亦即攝一切善,更無餘也。且如不殺,則有事不殺.理不殺等,乃至瞋癡亦然。故曰唯佛一人持淨戒,其餘皆名汙戒者,十善為法界一切法,皆趣十善,是趣不過也。又散心十善,即波羅提木叉戒;定心十善,即禪戒;出世十善,即無漏戒;止一切惡,即律儀戒;具一切善,即攝善法戒;利一切眾生,即饒益有情戒。戒為法界一切法趣戒也。十惡為眾惡根本者,一切惡業,身口七支,攝無不盡,並由貪瞋癡三不善根而起,此三即攝一切根。隨煩惱慢,是貪攝;疑及五見,並屬癡攝;忿恨惱嫉害,皆即瞋分;覆誑與諂,皆貪癡分;慳之與憍,皆即貪分;無慚無愧,並是癡攝;掉舉放逸散亂,並等分攝;惛沈不信,懈怠失念,及不正知,並是癡攝。故云能攝一切諸餘惡法也。問:若約圓融為語,則秖一善字,已攝百界千如皆盡;秖一惡字,亦攝百界千如皆盡。今既善惡對論,則無記品業,如何相攝?答:若欲攝者,則有覆無記,攝入惡品,是染汙故;無覆無記,攝歸善品,是白淨故。今輪相意,則取能招樂異熟者,名為善種;能招苦異熟者,名為惡種。二種無記,但能招等流果,不招苦樂異熟,故以不現表之。又無漏善,能得離繫,不感異熟,亦以不現表之。初正示輪相竟。
△二、詳示占法三:初、明依法自占,二、明以自例他,三、明占已詳察。初中五:初、敬禮立願,二、廣修供養,三、別供稱名,四、至誠啟白,五、正擲輪相。今初。
若欲占此輪相者,先當學至心總禮十方一切諸佛,因即立願:願令十方一切眾生,速疾皆得親近供養,諮受正法。次應學至心敬禮十方一切法藏,因即立願:願令十方一切眾生,速疾皆得受持讀誦,如法修行,及為他說。次當學至心敬禮十方一切賢聖,因即立願:願令十方一切眾生,速疾皆得親近供養,發菩提心,至不退轉。後應學至心禮我地藏菩薩摩訶薩,因即立願:願令十方一切眾生,速得除滅惡業重罪,離諸障礙,資生眾具,悉皆充足。
至心禮佛、法、僧及我地藏。一一皆云學者,上則普緣十方三寶,下乃普為十方眾生,即是悲智並運,須達一心無作四弘,故當學也。學此無作四弘,方名至心。有此至心,方成感應。何者?悟此現前一念心性,則為十方三寶及地藏尊;迷此現前一念心性,則為十方一切眾生。迷悟總不離於一心,秖就一心而論迷悟。迷為無作苦集,如水成冰;悟為無作道滅,冰還成水。能覺名為佛,所覺名為法,能所不二名為僧。三寶是一切法依持,名為地;一切法總不出於三寶,名為藏。求契此理,名為至心敬禮;以此益他,名為因,即立願也。
△二、廣修供養二:初、明供具,二、明觀想。供具秖可隨緣,觀想則須稱性也。今初。
三寶,離障清淨,不受諸受,損之不瞋,供之不喜。而惡心毀謗,則自受其殃,如仰天唾,還墜己身。好心供養,則自取其福,如染香人,身有香氣。故須修供養也。但云隨所有者,有而不供,則為慳鄙;無而強營,則妨正業。故秖令隨力隨分。蓋物無大小,大小由心。心大則少施,亦福等虗空;心小則多施,亦終成有漏。譬如滿屋瑠璃,不及摩尼一粒。所以貧士一燈,勝闍王之千炷;五莖蓮供,超多劫之事檀。良以一切供物,皆是因緣生法,當體無不即空假中。達之則事隨理徧,迷之則理被事局也。供必用香華者,香則然之,而任運騰空,表無作善;華則散之,而始周法界,表有作善。又香以表戒,華以表慧。現前一念心性,正理不動,本即那伽大定。戒慧二種,共莊嚴之,即是緣了二因,助顯正因一性也。
△二、明觀想二:初、修供觀,二、利益觀。初中二:初、稱性總觀,二、緣境別觀。初又二:初、解所供體徧,二、達能供性徧。今初。
修供養者,憶念一切佛、法、僧寶,體常徧滿,無所不在。
佛是能覺,法是所覺,僧是能所,從來不二,此自心一體三寶也。徹證一體三寶者名為佛,詮顯一體三寶者名為法,修行一體三寶者名為僧,此自心住持三寶也。此心無始無終故常,此心無分無劑故徧,此心無間無缺故滿,此心豎窮橫徧、莫載莫破故無所不在。自心既常徧滿,無所不在,一切佛法僧寶皆以此心為體,則亦體常徧滿,無所不在矣。非由憶念使然,但以憶念而照了之。
△二、達能供性徧。
願令以此香華等同法性,普熏一切諸佛剎土,施作佛事。
秖此一香一華,本從法性隨緣顯現,並具法性全體功能,非是少分,以法性本來無分劑故,不可割裂分剖故。若知香華本同法性之體,則必等同法性之用,故可普熏一切諸佛剎土,上供三寶,又可施作佛事,下度羣生也。斯則性雖自爾,必須願力,方成稱性之功。初稱性總觀竟。
△二、緣境別觀者。雖復一香一華已能稱性周徧,而由願王無盡,心無厭足,故須別別徧緣一切供具、一切眾生。又須別別想能供身、所供三寶,各各互徧,無盡重重,重重無盡,方入普賢廣大供養法門海也。文分為三:初、念供養具徧,二、願能供身徧,三、所供三寶徧。初又二:初、念徧用供具,二、想徧同眾生。今初。
又念:十方一切供具無時不有,我今當以十方所有一切種種香華、瓔珞、幢旛、寶蓋、諸珍妙飾、種種音樂、燈明、燭火、飲食、衣服、臥具、湯藥,乃至盡十方所有一切種種莊嚴供養之具。
問:十方供具各有所屬,若實用之,寧不犯盜?若不實用,何名供養?答:若約圓宗,則十方供具並我一念心中所現之物;若約唯識,則是第八識上共相識種所變器界相分,今還用我自識相分,何名犯盜?如是了達唯識而修供養,即名真實法供,何名不實?若依真諦,則雖手執香華,翹勤施供,亦豈有實用耶?夫心念五逆,雖不動身發口,亦必有罪;心念供養,雖不燒香散華,亦豈無福?況令于一念中想用十方供具,便可破我、法二執,顯同體慈悲,又不止于迷情空想而已。思之!修之!
△二、想徧同眾生,又三:初、想同供,二、念隨喜,三、願開導。今初。
憶想遙擬,普共眾生,奉獻供養,
△二、念隨喜。
常念一切世界中有修供養者,我今隨喜。
△三願開導。
若未修供養者,願得開導令修供養。
又願我身速能徧至一切剎土,於一一佛、法、僧所,各以一切種莊嚴供養之具,共一切眾生等持奉獻。
凡夫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則逼局而不能徧。二乘妄計無常、無我、不淨、苦、空,則趣寂而無可徧。今直觀身性即是法性,法性徧,故身亦隨徧也。夫一身所念,供具所同,眾生已自豎窮橫徧,況無盡身各以無盡供養之具,各共一切無盡眾生等持奉獻,則豈不無雜無障礙耶?
△三、所供三寶徧。
供養一切諸佛法身、色身、舍利、形像、浮圖、廟塔、一切佛事;供養一切所有法藏及說法處;供養一切賢聖僧眾;
法身者,所證之理也。色身者,自受用報,具不思議微妙色心,所謂究竟常住五蘊,舉色以該心也。舍利者,化身所留之靈骨。形像者,肖彼化身之相好。浮圖廟塔一切佛事者,供彼舍利形像之莊嚴。若達因緣生法即空假中,則一一舍利及形像等,三身宛然,四德無減,況復色身及法身耶?法僧可知。夫稱性修觀,則一香一華已足徧供三寶,況盡十方所有供具以為供養,況復隨喜開導一切眾生咸修供養,況復我身徧至一切剎土,一一供具各徧供養一切三寶,可謂重重無盡,無盡重重矣。初修供觀竟。
△二、利益觀。攝前總別二供養觀,迴向令成二種莊嚴也。又為二:初、願成功德莊嚴,二、願成智慧莊嚴。以此全性所起二修,還用莊嚴一性。今初。
捨諸所有,即成就施;清淨無染,即成就戒;心無瞋惱,即成就忍;離諸懈怠,即成就進;離雜亂垢,即成就禪;離諸暗蔽,即成就般若;令他得樂,即慈無量;令他離苦,即悲無量;慶他得樂,即喜無量;心常平等,無有怨親,即捨無量;隨一修供,即能成就。此十法門,亦自圓攝一切二利功德。
△二、願成智慧莊嚴。
深知一切法本來寂靜,無生無滅,一味平等,離念清淨,畢竟圓滿。
本來寂靜,無生無滅,一味平等,謂一切法即中一切種智也。離念清淨,謂一切法即空一切智也。畢竟圓滿,謂一切法即假道種智也。一心三智,深知一切諸法無非三諦,自覺覺他,俱不出此妙觀矣。二、廣修供養竟。
△三、別供稱名。
又應別復係心供養我地藏菩薩摩訶薩,以當稱名,若默誦念,一心告言:南無地藏菩薩摩訶薩。如是稱名,滿足至千。
雖為自決所疑,必云及一切眾生者,念念不忘眾生,乃可扣感菩薩大慈悲也。
△五、正擲輪相。
初明依法自占竟。
△二、明以自例他
如是欲自觀法,若欲觀他,皆亦如是應知。
占其輪相者,隨所現業,悉應一一諦觀思驗。或純具十善,或純具十惡,或善惡交雜,或純善不具,或純惡不具。如是業因種類不同,習氣果報各各別異,如佛世尊餘處廣說。應當憶念思惟觀察所現業種,與今世果報所經苦樂吉凶等事,及煩惱業習得相當者,名為相應。若不相當者,謂不至心,名虗謬也。
所現業種,謂輪上所現,或善或惡也。要與今世果報相當,或與煩惱業習相當,乃名相應。否則由不至心,故名虗謬。如現不殺,今應無病常壽,或有慈心。若現不盜,今應無所乏少,或常知足等。又如現殺,今應多病多惱,或常懷殺意。若復現盜,今應少財,或常失脫,或常懷盜意等。一一須自思驗,不可盡述也。
△二、明不現,又二:初、俱不現,二、有所不現。今初:
無漏智心,謂初果、八忍、八智,通見地、別初住、圓初信,已斷三界分別惑種,不復更造招後有業,縱有舊熏業種,漸就羸損不增長也。或圓五品圓伏煩惱,當捨同居穢土生同居淨,雖未證無漏智,亦可善惡兩俱不現,以圓觀力強故。
△二、有所不現。
又純善不具、純惡不具者,此二種人善惡之業所有不現者,皆是微弱未能牽果,是故不現。
善業種強,則能招樂異熟;惡業種強,則能招苦異熟。若微弱種,猶須待潤,未即牽果,故不現也。准此,則有覆、無覆兩種無記,不名善惡明矣。二、詳示占法竟。
△三、占後誡勸。
若當來世佛諸弟子,已占善惡果報得相應者,於五欲眾具得稱意時,勿當自縱以起放逸誡也。即應思念:由我宿世如是善業故,今獲此報。我今乃可轉更進修,不應休止勸也。若遭眾厄種種衰惱不吉之事,繞亂憂怖不稱意時,應當甘受,無令疑悔退修善業誡也。即當思念:但由我宿世造如是惡業故,今獲此報。我今應當悔彼惡業,專修對治及修餘善,無得止住懈怠放逸,轉更增集種種苦聚勸也。是名占察初輪相法。
此中共有兩番誡勸:初番為稱意者,誡勿放逸,勸更進修;次番為不稱意者,誡勿退悔,勸修諸善也。初示第一輪相竟。
△二、示第二輪相三:初、正示輪相,二、詳示占法,三、別明懺法。初中三:初、示相,二、示義,三、功能。今初。
善男子!若欲占察過去往昔集業久近、所作強弱、大小差別者,當復刻木為三輪,以身、口、意各主一輪,書字記之。又於輪正中,一面書一畫,令粗長,使徹畔;次第二面書一畫,令細短,使不至畔;次第三面作一傍,刻如畫,令其粗深;次第四面亦作傍刻,令使細淺。
△二、示義。
當知善業莊嚴猶如畫飾,惡業衰害猶如損刻。其畫長大者,顯示積善來久,行業猛利,所作增上;其畫細短者,顯示積善來近,始習基鈍,所行微薄;其刻粗深者,顯示習惡來久,所作增上,餘殃亦厚;其刻細淺者,顯示退善來近,始習惡法,所作之業未至增上,或雖起重惡已曾改悔,此謂小惡。
大善.小善.大惡,各有二義。大善二者:一或積久,二或猛利增上。小善二者:一或未久,二或所作微薄。大惡二者:一或積久,二或所作增上也。小惡則有三義:一或未久,二或未至增上,三或已曾改悔轉重令輕也。大善大惡,能順現受及與生受。小善小惡,能順後受。或更潤之,可順生受。或更損之,可不定受。初輪相中所不現者,則是不定受業也。又凡無漏智起,則一切生受後受業種,皆可摧滅。惟除順現受業,未能全滅,亦能轉重令輕。
△三功能
善男子,若占初輪相者,但知宿世所造之業善惡差別,而不能知積習久近、所作之業強弱大小,是故須占第二輪相。
初正示輪相竟。
△二、詳示占法二:初、明占,二、明察。今初
若占第二輪相者,當依初輪相中所現之業,若屬身者擲身輪相,若屬口者擲口輪相,若屬意者擲意輪相,不得以此三輪之相一擲通占,應當隨業主念一一善惡,依所屬輪別擲占之。
一一善惡,皆須主念別占。如身之善惡,若有三現,則須別擲三次。口四意三,亦皆爾也。所不現者,則不須擲。
△二明察
復次,若占初輪相中唯得身之善,於此第二輪相中得身惡者,謂無至心不得相應,名虗謬也。又復,不相應者,謂占初輪相中得不殺業及得偷盜業,意先主觀不殺業,而於第二輪相中得身惡者,名不相應。復次,若觀現在從生以來不樂殺業、無造殺罪,但意主觀欲殺業,而於此第二輪相中得身大惡者,謂名不相應。自餘口、意中業不相應義,亦如是應知。
二、詳示占法竟。
△三、別明懺法三:初、明應修懺悔,二、正示懺悔法,三、明得清淨相。今初。
善男子!若未來世諸眾生等,欲求度脫生、老、病、死,始學發心修習禪定、無相智慧者,應當先觀宿世所作惡業多少及以輕重。若惡業多厚者,不得即學禪定、智慧,應當先修懺悔之法。所以者何?此人宿習惡心猛利故,於今現在必多造惡,毀犯重禁。以犯重禁故,若不懺悔令其清淨,而修禪定、智慧者,則多有障礙,不能尅獲,或失心錯亂,或外邪所惱,或納受邪法,增長惡見,是故當先修懺悔法。若戒根清淨,及宿世重罪得微薄者,則離諸障。
業性雖空,果報不失。故須熏習懺悔善力,令彼惡種展轉微弱,更不增長,方堪修習禪慧,不遭邪慮也。
△二、正示懺悔法二:初、明懺儀,二、明懺期。初中二:初、廣明晝時佛事,二、略示夜時佛事。初文共有九意:初、明嚴淨道場,二、明香華供養,三、明清淨三業,四、明稱名敬禮,五、明說罪懺悔,六、明發勸請願,七、明發隨喜願,八、明發迴向願,九、明稱念名號。詳夫法華、方等、請觀音、金光明、大悲、淨土種種儀法,皆是四依。大士倚傍經文,取意斟酌,方立十科。未有若此經之分明現成,不假斟酌者,但乏初時啟請一科耳。向曾然香懇祝,拈䰗取決,乃敢增入,誓不敢一字穿鑿也。初、明嚴淨道場。
善男子!欲修懺悔法者,當住靜處,隨力所能莊嚴一室,內置佛事及安經法,懸繒旛蓋。
密部壇儀,極令嚴飾,今但言隨力所能者,曲為末世助緣缺乏之人也。佛事,即佛菩薩形像,或塑或𦘕,皆無不可。經法,即指此經,或餘大乘法寶,亦無不可。懸繒旛蓋,以為莊嚴,或錦或帛,或復紙素,並可隨力也。
△二、明香華供養。
求集香華,以修供養。
准餘行法,每時皆須燒香散華,如前所明觀想法也。此逐文便,故在第二。准行次第,決在淨三業後。
△三明清淨三業。
澡浴身體,及洗衣服,勿令臭穢,
此亦如餘行法,每大便時,必換衣洗浴,浴竟,著清淨衣,方可入壇行道也。
△四明稱名敬禮。
於晝日分,在此室內,三時稱名,一心敬禮過去七佛及五十三佛。次隨十方面,一一總歸,擬心遍禮一切諸佛所有色身.舍利、形像.浮圖、廟塔.一切佛事。次復總禮十方三世所有諸佛。又當擬心遍禮十方一切法藏。次當擬心遍禮十方一切賢聖。然後更別稱名禮我地藏菩薩摩訶薩。
△五、明說罪懺悔。
如是禮已,應當說所作罪,一心仰告:惟願十方諸大慈尊,證知護念。我今懺悔,不復更造。願我及一切眾生,速得除滅無量劫來十惡、四重、五逆、顛倒、謗毀三寶、一闡提罪。復應思惟:如是罪性,但從虗妄顛倒心起,無有定實而可得者,本唯空寂。願一切眾生,速達心本,永滅罪根。
說所作罪,謂今生所作一切惡業,或輪相中所現大惡,並須發露披陳也。此于逆生死流十心之中,由三種心生五種心,并下勸請.隨喜等,則共成十心也。由第一深信因果,第二生大慚愧,第三生大怖畏,故今說所作罪,即第四發露懺悔也。不復更造,即第五斷相續心。願我及一切眾生,速得除滅十惡四重等,即第六發菩提心,及第七翻昔重過。思惟罪性等,即第十今知空寂。下文勸請,即第九念十方佛。隨喜,即第八隨喜諸善。迴向,亦兼第六.第七并第十意也。過去惡業,若論現行,則剎那已滅。但所熏種子,藏在第八識中,由六七二識我執力故,念念資熏,令得增長。今之發露,正是破除我執前茅。如草木種子,潛在地中,必發芽莖。今既掘露,則自損壞。又舊種雖復發露,若不永斷相續,則新熏種子,能與舊種互相資益,展轉生長,無有已時。故須誓不更造。又向由我執妄分,我人所作之罪,無不損惱同體眾生。譬如一身之中,兩手互傷,自遭痛苦。今破虗妄我執,故代眾生普除眾罪,終不如獐獨跳也。又此罪性,但從虗妄顛倒心起,不在內外中間諸處。過去已滅,現在不住,未來未有。十方三世,仔細推求,無有定實而可得者。如彼瞖眼所見空華,華體本來惟是空寂。不達本空,增無明瞖。念念觀知本性空寂,不復瞪目分別空華,則瞖病漸除,華亦漸減。乃至目勞既息,華相自亡。故云速達心本,永滅罪根也。觀罪性空,名實相懺,名無生懺,亦名大莊嚴懺。即是唯心識觀.真如實觀,不可不知。
△六、明發勸請願。
勸請能滅魔障,故亦名悔。魔王波旬於坐道場,菩薩每欲障令不得成道。於佛轉法輪時,每欲興心破壞,又每請佛速入涅槃。今勸請成道、勸久住世、勸轉法輪,即翻破彼三種惡也。觀心釋者,菩薩是自心諸善心所,魔是自心諸惡心所。今令諸善心所與無漏慧相應,名為速成正覺。念念恒無間斷,名為常住不滅。轉化餘心心所,名為轉正法輪。
△七、明發隨喜願。
次當復發隨喜之願:願我及一切眾生,畢竟永捨嫉妬之心,於三世中一切剎土,所有修學一切功德及成就者,悉皆隨喜。
隨喜,滅嫉妬障,故亦名悔。一切諸佛、三乘聖眾、六道凡夫,並皆在我現前一念心中,同一體性,本無彼此,由我執故,妄計自他而生嫉妬。今悔此過,深于一切凡聖平等起隨喜心,則是攬法界善以為己善,其善乃大,豈必獨自運心動身口業以為善哉?現見他人携燈亦蒙其照,他人然香亦被其熏,同體善根分明若此,奈何癡障不知承荷,反生嫉妬耶?若能隨喜,則知諸佛菩薩所修善根,本與一切眾生共之,我原有分,非俟強求。故大佛頂經云:十方如來所有功德,悉與此人常與諸佛同生一處,無量功德如惡叉聚,同處熏修,永無分散。又經言:菩薩若知諸佛所有功德即是己功德者,是為奇特之法。又經言:與一切菩薩同一善根藏。又大乘止觀云:行者當知諸佛菩薩.二乘聖人.凡夫人天等所作功德,皆是己之功德,是故應當隨喜。噫!可以悟矣。
△八、明發迴向願。
次當復發迴向之願:願我所修一切功德,資益一切諸眾生等,同趣佛智至涅槃城。
迴向能滅著三有障,故亦名悔。資益一切,即迴自向他。同趣佛智,即迴因向果。至涅槃城,即迴事向理也。迴事向理,名為直心。迴因向果,名為深心。迴自向他,名大乘心。直心顯斷德法身,深心成智德般若,大乘心成恩德解脫。全性起修,全修在性,始終不離秘密藏矣。
△九、明稱念名號。
但令一心稱誦,默念名號者,正為惡業多厚,不可即修禪定智慧也。然而若坐若旋,一心稱念,即是真實禪定智慧方便。由我地藏萬德洪名,詮召果上真實功德,能與眾生作增上緣,令念念中滅罪除障故也。如法華及大佛頂經皆云:持六十二億恒河沙諸法王子名號,與持觀世音一名功德,正等無異。又大乘十輪經云:假使有人,於其彌勒及妙吉祥,并觀自在.普賢之類,於百劫中,至心歸依,稱名念誦,禮拜供養,求諸所願。不如有人,於一食頃,至心歸依,稱名念誦,禮拜供養地藏菩薩,求諸所願,速得滿足。所以者何?如是大士,為欲成熟諸有情故,久修堅固大願大悲,勇猛精進,過諸菩薩。是故汝等,應當供養。今以二意釋之:一者平等意趣,則六十二億所證法性,與一大士所證平等;百劫至心所契法性,與一食頃所契平等。二者差別意趣,則此土眾生與六十二億大士所有因緣,不若觀音大士因緣最深;與觀世音大士所有因緣,又不若地藏大士因緣更深也。又所稱之名,無論解與不解,本是一境三諦;能稱之念,無論達與不達,本即一心三觀。又所稱之名,雖即三諦,而歷然分明,即不思議假;能稱之念,雖即三觀,而覓不可得,即不思議空;能外無所,所外無能,雙忘雙照,即不思議中。又名因念有,念外無名,即是惟心識觀;能念所念,當體絕待,不生不滅,常住一心,即是真如實觀。又一心即是禪定,稱念即是智慧。圓教名字位人,雖已解了能稱所稱無非法界,猶有無始事障力強,須藉洪名以為繫心之境,漸漸令除散昏二,蓋正所謂繫緣法界,一念法界者也。圓人受法,無法不圓,豈可藐視持名,以為權淺行耶?初晝時佛事竟。
△二、略示夜時佛事。
次至夜分時,若有燈燭光明事者,亦應三時恭敬供養,悔過發願。若不能辦光明事者,應當直在餘靜室中,一心誦念。
能辦燈燭,則同日時行道。若不能辦,但令一心持,名大慈大悲。曲為乏助緣者,開此易行方便也。初明懺儀竟。
△二、明懺期。
日日如是行懺悔法,勿令懈廢。若人宿世遠有善基,暫時遇惡因緣而造惡法,罪障輕微,其心猛利,意力強者,經七日後即得清淨,除諸障礙。如是眾生等,業有厚薄,諸根利鈍,差別無量,或經二七日後而得清淨,或經三七日乃至或經七七日後而得清淨。若過去、現在俱有增上種種重罪者,或經百日而得清淨,或經二百日乃至或經千日而得清淨。若極鈍根,罪障最重者,但當能發勇猛之心,不顧惜身命想,常勤稱念,晝夜旋遶,減省睡眠,禮懺發願,樂修供養,不懈不廢,乃至失命,要不休退。如是精進,於千日中必獲清淨。
獨行則以得清淨相為期。若十人結制,晝夜六時,則一七.三七或七七等,亦無不可,高明者自能酌之。二、正示懺悔法竟。
△三、明得清淨相三:初、明相依輪顯,二、明隨求尅獲,三、明至心為因。初中三:初、正明依輪,二、兼明餘相,三、簡非。今初。
善男子!若欲得知清淨相者,始從修行過七日後,當應日日於晨、朝、旦,以第二輪相具安手中,頻三擲之。若身、口、意皆純善者,名得清淨。
不論大善小善,但三擲俱善無惡,即名清淨也。
△二、兼明餘相。
如是未來諸眾生等能修行懺悔者,從先過去久遠以來,於佛法中各曾習善,隨其所修何等功德,業有厚薄種種別異,是故彼等得清淨時相亦不同。或有眾生得三業純善時,即更得諸餘好相。或有眾生得三業善相時,於一日一夜中,復見光明遍滿其室,或聞殊特異好香氣,身意快然。或作善夢,夢見佛身來為作證,手摩其頭歎言:善哉!汝今清淨,我來證汝。或夢見菩薩身來為作證,或夢見佛形像放光而為作證。
正得清淨輪相,兼得種種感應,故是善根發現也。
△三簡非。
若人未得三業善相,但先見聞如此諸事者,則為虗妄誑惑詐偽,非善相也。
輪相一法,乃地藏大士威神之所建立。依法而求,決無虗謬。既未獲清淨相,或先見光聞香,得奇好夢,總屬魔事,不可被其誑惑也。初明相依輪顯竟。
△二、明隨求尅獲三:初、明得禪慧,二、明得離惱,三、明得淨戒。初又二:初、明顯益,二、明冥益。今初。
若人曾有出世善基攝心猛利者,我於爾時隨所應度,而為現身放大慈光,令彼安隱離諸疑怖,或示神通種種變化,或復令彼自憶宿命所經之事所作善惡,或復隨其所樂為說種種深要之法,彼人即時於所向乘得決定信,或漸證獲沙門道果。
△二明冥益
復次,彼諸眾生若雖未能見我化身轉變說法,但當學至心,使身、口、意得清淨相已,我亦護念,令彼眾生速得消滅種種障礙,天魔波旬不來破壞,乃至九十五種外道邪師、一切鬼神亦不來亂,所有五蓋展轉輕微,堪能修習諸禪智慧。
或宜顯應得益,或宜冥應得益,並由自善根力,並由菩薩知機妙智。苟能信此,則專心禮拜懺悔,復何疑哉。初明得禪慧竟。
△二、明得離惱。
復次,若未來世諸眾生等,雖不為求禪定、智慧、出要之道,但遭種種眾厄、貧窮困苦、憂惱逼迫者,亦應恭敬、禮拜、供養,悔所作惡,恒常發願:於一切時、一切處,勤心稱誦我之名號,令其至誠;亦當速脫種種衰惱,捨此命已,生於善處。
縱不發心出世,亦令得世間益,所謂小草亦蒙潤澤也。若依權教,則是為闡提人說十善法。若依實義,則是循循善誘,究竟亦令漸入佛道矣。
△三、明得淨戒,又二:初、明懺重得受,二、明無師得受。今初。
在家或破終身五戒中四重,或破一日一夜八戒中四重,或破菩薩戒中十重。出家或破沙彌及尼戒中四重,或破式叉摩那法中四重,或破比丘及尼戒中四重。並名邊罪,屬重難攝,故名增上重罪。若依律藏,不許懺悔,不得重受一切戒品。若依梵網,須以得見好相為期。今依此經,則以得清淨輪為期也。又七逆等,亦名增上重罪,雖梵網經,亦不許其受戒。若依此經,求得清淨輪相,即應可受,尤為格外洪慈。
△二、明無師得受,又二:初、明菩薩三聚戒,二、明五眾木叉戒。今初。
若彼眾生欲習摩訶衍道,求受菩薩根本重戒,及願總受在家、出家一切禁戒,所謂攝律儀戒、攝善法戒、攝化眾生戒,而不能得善好戒師廣解菩薩法藏。先修行者,應當至心於道場內恭敬供養,仰告十方諸佛菩薩,請為師證,一心立願,稱辯戒相。先說十根本重戒,次當總舉三種戒聚,自誓而受,此亦得戒。
摩訶衍,此云大乘。欲行大乘菩薩之道,須受菩薩三聚淨戒,即梵網十重四十八輕戒也。此菩薩戒,普通在家二眾,出家五眾,皆可受持,故名在家出家一切禁戒。若千里內有授戒師,理應從受。若無先解先修行者,便可自受。若先已作增上重罪,須求清淨輪相,方可誓受。若今生無增上重罪,便可於道場內,請佛菩薩以為師證,自誓得戒。此同地持.瓔珞二經,重在發菩提心,不同梵網制令見好相也。
△二、明五眾木叉戒,又二:初、明得,二、簡不得。初又二:初、明年滿者得二眾戒,二、明年不滿者先得三小眾戒。今初。
復次,未來世諸眾生等,欲求出家及已出家,若不能得善好戒師及清淨僧眾,其心疑惑,不得如法受於禁戒者,但能學發無上道心,亦令身、口、意得清淨已,其未出家者,應當剃髮,被服法衣,如上立願,自誓而受菩薩律儀三種戒聚,則名具獲波羅提木叉出家之戒,名為比丘.比丘尼。即應推求聲聞律藏及菩薩所習摩德勒伽藏,受持、讀誦、觀察、修行。
比丘.比丘尼戒,關係僧輪至尊至貴,故雖無增上罪,亦須求得清淨輪相,方可承當,不同菩薩戒也。又設有如法戒師僧眾,而不從受,便自出家,則成盜法重難。今既僧輪久廢,誓續住持,故須學發無上道心,方堪感得清淨輪相。若依瑜伽論說,則像法既盡,便不復發無作律儀。彼是隨情,今乃隨智,無違妨也。摩德勒伽,此云智母,即是菩薩論藏。先求聲聞律藏,次及菩薩論藏,則所重可知矣。
△二、明年不滿者,先得三小眾戒。
若雖出家,而其年未滿二十者,應當先誓願受菩薩十根本戒,及受沙彌.沙彌尼所有別戒。既受戒已,亦名沙彌.沙彌尼。即應親近供養給侍先舊出家學大乘心具受戒者,求為依止之師,請問教戒,修行威儀,如沙彌.沙彌尼法。
雖得清淨輪相,未滿二十,尚不許即承當比丘,足顯比丘戒之尊矣。先誓願受十根本戒,及受沙彌.沙彌尼別戒,可見受菩薩戒,仍得誓為沙彌,豈沙彌等不得先受菩薩戒耶?問:既有先舊大乘具受戒者,何不依之受戒,而乃自誓受耶?答:此有三意:一者、或此先舊行頭陀行,不肯度人;二者、或此先舊未滿十夏,未為和尚;三者、或先求輪相時,未遇此人,得清淨後,乃遇見之。
若不能值如是之人,唯當親近菩薩所修摩德勒伽藏,讀誦、思惟、觀察、修行,應勤供養佛、法、僧寶。
佛因女人根鈍故,沙彌尼年十八已,先令與其二年學戒,名為式叉摩那,此翻學戒女也。當其得清淨相已,誓願受菩薩十重,及受沙彌尼戒。今年十八,則自加受式叉六戒。六戒在律藏中,不必預列。至年二十,乃受比丘尼戒。此比丘尼所有具戒,亦屬菩薩三聚戒攝。菩薩毗尼,猶如大海,悉攝一切諸毗尼故。須于菩薩戒中,自辨七眾差別,一一不得紊亂若此。
然後得名比丘.比丘尼。
此總結。若男若女,設于年未滿二十時,先得清淨輪相,則男止名沙彌,女亦止名為沙彌尼,或名式叉摩那。至年二十,乃名比丘.比丘尼也。菩薩所示學戒法式,一遵律制如此。後之弘律學者,漠然不知。哀哉!哀哉!初明得竟。
△二簡不得。
若彼眾生雖學懺悔,不能至心不獲善相者,設作受想不名得戒。
五眾木叉,非依師僧如法受得,則須依于清淨輪相乃得。不同菩薩戒品,但依菩提心得也。二、明隨求尅獲竟。
△三、明至心為因二:初、問,二、答。今初。
爾時,堅淨信菩薩摩訶薩問地藏菩薩摩訶薩言:所說至心者,差別有幾種?何等至心能獲善相?
△二答
地藏菩薩摩訶薩言:善男子!我所說至心者,略有二種。何等為二?一者、初始學習,求願至心;二者、攝意專精,成就勇猛相應至心。得此第二至心者,能獲善相。此第二至心,復有下、中、上三種差別。何等為三?一者、一心,所謂係想不亂,心住了了;二者、勇猛心,所謂專求不懈,不顧身命;三者、深心,所謂與法相應,究竟不退。若人修習此懺悔法,乃至不得下至心者,終不能獲清淨善相。是名說占第二輪法。
初始學習,求願至心,未離散動,未伏障種,乃名字初心,故未能獲清淨輪相。第二種中,下至心者,即是攝意專精,能得欲界細住,或是初隨喜品,或是名字後心,故亦可得清淨輪相,多是冥益。中至心者,即是成就勇猛,須在觀行後心,多分兼得諸餘好相。上至心者,即是相應至心,須在相似初心,能感菩薩現身說法,故得究竟不退也。然應之冥顯,亦不須論,但必第三至心,方證不退,則前二種,雖獲善相,急須修行禪定智慧,令與二觀相應可矣。不然,故業雖滅,新業還生,亦可懼也。二、示第二輪相竟。
△三、示第三輪相三:初、正示輪相,二、詳示占法,三、勸修至心。初中二:初、明相,二、明義。今初。
善男子!若欲占察三世中受報差別者,當復刻木為六輪。於此六輪,以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等數,書字記之。一數主一面,各三面,令數次第不錯不亂。
輪各四面,今各書三數,則空一面不書,乃得有不現者也。以十八數次第書于六輪,不可錯亂。
△二、明義。
當知如此諸數,皆從一數而起,以一為本。如是數相者,顯示一切眾生六根之聚,皆從如來藏自性清淨心一實境界而起,依一實境界以之為本。所謂依一實境界故,有彼無明,不了一法界,謬念思惟,現妄境界,分別取著,集業因緣,生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以依內六根故,對外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起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以依六識故,於色、聲、香、味、觸、法中,起違想、順想、非違非順等想,生十八種受。
諸數皆從一數而起者,單一則不成數。一與一為二,二與一為三,三與一為四,四與一為五,乃至展轉無窮,無不從一起也。以一為本者,對一名二,而二之體仍即是一。對二名三,而三之體亦仍是一。對三名四,而四之體亦仍是一。對四名五,而五之體亦仍是一。乃至展轉無窮,無不當位,各仍是一也。如來藏自性清淨心一實境界,以無二故,亦本非數。無明不了,謬念思惟,現妄境界,則成見相二分。譬如揑目,妄覩二月,所謂一與一為二,亦所謂無同異中,熾然成異也。謂二月妄,別立一月為真,所謂二與一為三,亦所謂異彼所異,因異立同也。真妄相對,既已成三,則必更立非真非妄,所謂三與一為四,亦所謂同異發明,因此復立無同無異也。謂四句可說皆妄,則必別立不可說句,所謂四與一為五,亦所謂如是擾亂,相待生勞也。從此遂至不可窮詰,何非從一而起乎。又只此無盡妄數,一一當位,體常是一,皆即如來藏自性清淨心一實境界以為其體,更無別體,故云以一為本也。然無生而妄見有生,則一為生之始;無成而妄見有成,則六為成之始。儒者不了,謬云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不知吾心一念妄動,故不覺從一有五,非心外果有天也。又由吾心一念妄靜,與妄動合,故不覺遂成六根,非心外果有地也。何以言之?妄動者,即能分別之見分,所謂謬念思惟也。妄靜者,即所取著之相分,所謂現妄境界也。思惟為能生,境界為能成。一得五而成六,生水即為耳根;二得五而成七,生火即為舌根;三得五而成八,生木即為眼根;四得五而成九,生金即為鼻根;五得五而成十,生土即為身根;總攬五根五塵以為相分,即為意根。六根頓成,實無次第先後,但依妄想約數說耳。根塵相對而起六識,識之見分還熏心種,識之相分還熏色種。種恒生現,現恒熏種,由其集業,有善.不善.非善不善三類差別。所熏種子,至成熟位,報得現行。六塵境界,各各有違有順,及非違順。違名苦受,酬不善因。順名樂受,酬彼善因。非違非順,名為捨受,酬彼非善不善無記之因。今以六輪,表示六根六塵六識。以十八數,表十八受。並從迷于一實境界而起。則知心外無法,不墮邪因及無因論。又顯六根塵識及十八受,皆依一實境界以之為本。則知全妄即真,可悟惟心及真如觀矣。此中依文,似是先有一實境界,次有無明,次有妄境。次因集業,方有六根。依根取塵,方有六識。實則語不頓彰,說有先後,非果有次第也。設爾,則六根六識未起之前,先有無明。此無明當與何等心王相應耶?今謂八識及諸心數之性,名為一實境界。無始以來,從未悟故,名為根本無明。此根本無明,秖是第七識相應之微細法執及我執耳。因此法執.我執,方于第八識體,頓現根身器界。由根境為緣,方發六識現行。而其六識種子,並是無始本具,非後方生也。初正示輪相竟。
△二、詳示占法二:初、明自占,二、明為他。初中二:初、明占,二、明察。初又二:初、總示占法,二、別示果報。今初。
若未來世佛諸弟子,於三世中所受果報,欲決疑意者,應當三擲此第三輪相,占計合數,依數觀之,以定善惡。
△二、別示果報三:初、標徵,二、詳列,三、結指。今初。
如是所觀三世果報善惡之相,有一百八十九種。何等為一百八十九種?
依輪三擲,總計共有一百八十九種差別,隨其所現一種數相,用決果報善惡也。
△二、詳列三:初、有百六十數明現世果報,二、有十一數明過去果報,三、有十八數明未來果報。今初。
一者、求上乘得不退;二者、所求果現當證;三者、求中乘得不退;四者、求下乘得不退;五者、求神通得成就;六者、修四梵得成就慈、悲、喜、捨;七者、修世禪得成就根本四禪;八者、所欲受得妙戒;九者、所曾受得戒具;十者、求上乘未住信;十一者、求中乘未住信;十二者、求下乘未住信;十三者、所觀人為善友;十四者、隨所聞是正法;十五者、所觀人為惡友;十六者、隨所聞非正教;十七者、所觀人有實德;十八者、所觀人無實德;十九者、所觀義不錯謬;二十者、所觀義是錯謬;二十一者、有所誦不錯謬;二十二者、有所誦是錯謬;二十三者、所修行不錯謬;二十四者、所見聞是善相;二十五者、有所證為真實;二十六者、有所學是錯謬;二十七者、所見聞非善相;二十八者、有所證非正法;二十九者、有所獲邪神持;三十者、所能說邪智辯;三十一者、所玄知非人力謂妖鬼通,非道眼也;三十二者、應先習觀智道;三十三者、應先習禪定道;三十四者、觀所學無障礙;三十五者、觀所學是所宜;三十六者、觀所學非所宜;三十七者、觀所學是宿習;三十八者、觀所學非宿習;三十九者、觀所學善增長;四十者、觀所學方便少;四十一者、觀所學無進趣;四十二者、所求果現未得;四十三者、求出家當得去;四十四者、求聞法得教示;四十五者、求經卷得讀誦;四十六者、觀所作是魔事;四十七者、觀所作事成就;四十八者、觀所作事不成;四十九者、求大富財盈滿;五十者、求官位當得獲;五十一者、求壽命得延年;五十二者、求世仙當得獲;五十三者、觀學問多所達;五十四者、觀學問少所達;五十五者、求師友得如意;五十六者、求弟子得如意;五十七者、求父母得如意;五十八者、求男女得如意;五十九者、求妻妾得如意;六十者、求同伴得如意;六十一者、觀所慮得和合;六十二者、所觀人心懷恚;六十三者、求無恨得歡喜;六十四者、求和合得如意;六十五者、所觀人心歡喜;六十六者、所思人得會見;六十七者、所思人不復會;六十八者、所請喚得來集;六十九者、所憎惡得離之;七十者、所愛敬得近之;七十一者、觀欲聚得和集;七十二者、觀欲聚不和集;七十三者、所請喚不得來;七十四者、所期人必當至;七十五者、所期人住不來;七十六者、所觀人得安吉;七十七者、所觀人不安吉;七十八者、所觀人已無身;七十九者、所望見得覩之;八十者、所求覓得見之;八十一者、求所聞得吉語;八十二者、所求見不如意;八十三者、觀所疑即為實;八十四者、觀所疑為不實。八十五者、所觀人不和合。八十六者、求佛事當得獲。八十七者、求供具當得獲。八十八者、求資生得如意。八十九者、求資生少得獲。九十者、有所求皆當得。九十一者、有所求皆不得。九十二者、有所求少得獲。九十三者、有所求得如意。九十四者、有所求速當得。九十五者、有所求久當得。九十六者、有所求而損失。九十七者、有所求得吉利。九十八者、有所求而受苦。九十九者、觀所失求當得。一百者、觀所失求不得。一百一者、觀所失自還得。一百二者、求離厄得脫難。一百三者、求離病得除愈。一百四者、觀所去無障難。一百五者、觀所去有障難。一百六者、觀所住得安止。一百七者、觀所住不得安。一百八者、所向處得安快。一百九者、所向處有厄難。一百一十者、所向處為魔網。一百一十一者、所向處難開化。一百一十二者、所向處可開化。一百一十三者、所向處自獲利。一百一十四者、所遊路無惱害。一百一十五者、所遊路有惱害。一百一十六者、君民惡饑饉起。一百一十七者、君民惡多疾疫。一百一十八者、君民好國豐樂。一百一十九者、君無道國災亂。一百二十者、君修德災亂滅。一百二十一者、君行惡國將破。一百二十二者、君修善國還立。一百二十三者、觀所避得度難。一百二十四者、觀所避不脫難。一百二十五者、所住處眾安隱。一百二十六者、所住處有障難。一百二十七者、所依聚眾不安。一百二十八者、閑靜處無諸難。一百二十九者、觀怪異無損害。一百三十者、觀怪異有損害。一百三十一者、觀怪異精進安。一百三十二者、觀所夢無損害。一百三十三者、觀所夢有損害。一百三十四者、觀所夢精進安。一百三十五者、觀所夢為吉利。一百三十六者、觀障亂速得離。一百三十七者、觀障難漸得離。一百三十八者、觀障亂不得離。一百三十九者、觀障亂一心除。一百四十者、觀所難速得脫。一百四十一者、觀所難久得脫。一百四十二者、觀所難受衰惱。一百四十三者、觀所難精進脫。一百四十四者、觀所難命當盡。一百四十五者、觀所患大不調。一百四十六者、觀所患非人惱。一百四十七者、觀所患合非人。一百四十八者、觀所患可療治。一百四十九者、觀所患難療治。一百五十者、觀所患精進差。一百五十一者、觀所患久長苦。一百五十二者、觀所患自當差。一百五十三者、觀所患向醫堪能治。一百五十四者、觀所療是對治。一百五十五者、所服藥當得力。一百五十六者、觀所患得除愈。一百五十七者、所向醫不能治。一百五十八者、觀所療非對治。一百五十九者、所服藥不得力。一百六十者、觀所患命當盡。
△二、有十一數明過去果報。
一百六十一者、從地獄道中來;一百六十二者、從畜生道中來;一百六十三者、從餓鬼道中來;一百六十四者、從阿修羅道中來;一百六十五者、從人道中而來;一百六十六者、從天道中而來;一百六十七者、從在家中而來;一百六十八者、從出家中而來;一百六十九者、曾值佛供養來;一百七十者、曾親供養賢聖來;一百七十一者、曾得聞深法來;
△三、有十八數明未來果報。
一百七十二者,捨身已入地獄。一百七十三者,捨身已作畜生。一百七十四者,捨身已作餓鬼。一百七十五者,捨身已作阿修羅。一百七十六者,捨身已生人道。一百七十七者,捨身已為人王。一百七十八者,捨身已生天道。一百七十九者,捨身已為天王。一百八十者,捨身已聞深法。一百八十一者,捨身已得出家。一百八十二者,捨身已值聖僧。一百八十三者,捨身已生兜率天。一百八十四者,捨身已生淨佛國。一百八十五者,捨身已尋見佛。一百八十六者,捨身已住下乘。一百八十七者,捨身已住中乘。一百八十八者,捨身已獲果證。一百八十九者,捨身已入上乘。
二、詳列竟。
△三、結指。
善男子!是名一百八十九種善惡果報差別之相。
初明占竟。
△二明察
但能至心,無不相當。有不相當,秖因不至心耳。問:若是已得無所有人,豈有疑惑而待占耶?答:俱解脫人,得無生智,則不待占。慧解脫人,但得盡智,設遇障緣,仍能暫退,故須占察也。如佛在世,有一羅漢,將證頻退,至第七返,便自斷命而入涅槃,佛亦不能勸諭令止。故知三世果報,雖皆虗妄,瞖苟未盡,空華歷然。執之則墮邪常,撥之則為斷見,悟之則緣生無性。無性緣生,當下皆即事事無礙法界矣。初明自占竟。
△二、明為他二:初、自欲觀他,二、受他求請。今初。
復次,善男子!若自發意觀於他人所受果報,事亦同爾。
一切父母親緣,師徒同學,若存若亡,欲知各各三世果報,皆可至心代為占察也。
△二、受他求請,又二:初、明如法,二、明不應。今初:
若有他人不能自占而來求請,欲使占者,應當籌量觀察自心,不貪世間內意清淨,然後乃可如上歸敬修行供養,至心發願而為占察。
△二、明不應,又二:初、斥其妨道,二、明其虗謬。今初。
不應貪求世間名利,如行師道以自妨亂。
如行師道,謂如世間卜相等師行邪道也。邪人行正法,正法亦成邪故。
△二、明其虗謬
若內心不清淨者,設令占察而不相當,但為虗謬耳。
既涉貪求,決無感應。大士所立妙法,斷不可假借也。二詳示占法竟。
△三、勸修至心。
復次,若未來世諸眾生等,一切所占不獲吉善,所求不得,種種憂慮、逼惱、怖懼時,應當晝夜常勤誦念我之名字。若能至心者,所占則吉,所求皆獲,現離衰惱。
占雖不吉,若能至心稱名,亦可轉禍為福也。准此,則所占雖吉,若恣情放逸,不更修善,亦當不久還受衰惱矣。噫!不依一實境界,修二種觀,證無生忍,寧免三世果報哉?初示占察法竟。
占察善惡業報經疏卷上
△序段為二:初、證信序,二、發起序。今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