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行願品疏
貞元新譯華嚴經疏卷第七從第十六經二紙半盡第二十四經一半
貞元新譯華嚴經疏卷第七從第十六經二紙半盡第二十四經一半
有十一善知識:一觀自在菩薩、二正性無異行菩薩、三大天神、四自性不動地神、五春和主夜神、六普遍吉祥主夜神、七喜目觀察眾生主夜神、八普救眾生威德主夜神、九寂靜音海主夜神、十守護一切城增長威德主夜神、十一開敷一切樹華主夜神。
●第七大悲觀自在菩薩,寄等隨順一切眾生迴向,謂以善根等心順益諸眾生故。言觀自在者,三業歸依,十通隨應,鑒無遺照,益無不周,由此故能等心隨順。在補怛落迦山者,此云小白華樹。山多此樹,香氣遠聞,聞見必欣,是隨順義。然觀自在,或云觀世音。梵云婆盧枳底,此云觀世。護公悞作毗盧,譯為光也。濕伐羅,此云自在。若云攝伐多,此云音也。梵本有二,故令譯者二名不同。而《法華.觀音品》云「觀其音聲,皆得解脫。」即觀世音也。然彼經中,初語業稱名,滅除七灾;二身業禮拜,能滿二願;三意業存念,淨除三毒,即自在義。而今多念觀世音者,語業用多,感易成故。今取義圓,云觀自在。然觀即能觀,通一切觀,故云「真觀清淨觀,廣大智慧觀,悲觀及慈觀,常願常瞻仰。」世是所觀,通一切世,謂若山、若海、若佛、若生,無不觀故。若云音者,亦是所觀,即是所救一切機也。若但云自在,乃屬能化之用具足,應云觀世自在,通能、所也。能必有所,故略無之。能、所兩亡,不㝵觀察,互相融攝,為真自在。
第一依教趣求中,先念前有十五句:初總思修;後「入彼菩薩」下,別明所修。一深信解藏,即彼三昧,謂不生心言如是如來已般涅槃等。藏即包攝,餘並可知。後「漸次」下,趣後。
第二「見其西面」下,見敬諮問。於中二:先覩見,後敬問。前中三:初見勝依正、二彰見成益、三友垂讚攝。今初。見在西面者,本所事佛,令物歸故;智日將沒,令觀察故;入生死夜,悲救苦故。餘文可知。
二「善財見已」下,彰見之益。以友大悲熏修身心,故今見身便得勝念。善知識者即是如來者,略有四意:一引至究竟,同於佛故;二體如而來,無來相故;三此是等覺,即是佛故;四從久遠來,成正覺故。
三「爾時,觀自在菩薩遙見」下,友垂讚攝。大悲深厚,隨順攝故。
第三「爾時,觀自在菩薩摩訶薩放閻浮」下,稱讚授法。於中二:先長行,後偈頌。
△前中亦二:先讚,後授。
今初。先摩頂攝受,尊位顯著,故攝相異。前經又不說放光之處,准梵本意,金色、寶𦦨等皆手之光,同初會中十方諸佛摩普賢頂。
第二「善男子!我已成就」下,授己法界。於中二:一標舉名相、二廣釋業用。
▲今初,亦二:先標其名,後顯體相。今初。謂悲非愛見,同如來悲,故稱為大。一念遍應,稱為速疾,即以悲應而為行門。後「善男子!我以此」下,略顯體相,亦是釋名。平等教化,即是大悲。同體無緣,故云平等。攝受調伏,即是行門。相續不斷,是速疾義。疾則頓應,續則常然。又門即普門,普門示現,故曲濟無遺,稱之曰普,從悟通神謂之門矣。
▲二「善男子!我恒住此」下,廣顯業用。於中二:先約普門以顯業用,後約大悲以顯業用。
前中亦二:先略,後廣。今初。以上同如來妙覺真心故,常在一切諸如來所;下與眾生同大悲體故,普現一切眾生之前。普現即是普門示現。准《千眼經》,大悲菩薩久成正覺,號正法明如來,示為菩薩,義言等佛。然悲門攝廣,此土緣深,未有傾心,不蒙慈濟。願常稱念,思其法門。
後「或以布施」下,別明即普現之義,有十一句:初四即四攝攝,次六即三業攝,後一即萬類攝。然此十一,方《法華經》三十五應,乍觀似少,義取乃多。謂三十五應,乃是此中或現色身及說法耳。又三十五者,略舉大綱,萬類殊形,豈當局定?
二「善男子!我修習」下,約大悲行以顯業用,救諸怖畏故。然普門、大悲二義互通,從多顯耳。於中三:初令離怖、二顯離因、三令究竟。
今初。具五怖畏,舊經十八,今二十二,加於王官及病、懈怠、求不得故。舊經、梵本,不活等五連在一處,今大眾、惡道二怖居末。准《地經》及論,但唯五怖,餘打、縛等皆五攝故。言五怖畏者:一不活畏、二惡名畏、三者死畏、四惡道畏、五大眾威德畏。此五相者,懼無資財,不存朝夕,名不活畏。若得惡名,無人敬養。上二通三業。死懼因盡,正捨報時,大怖之極,無過死故;惡道畏者,憎於惡道,懼生彼故。是故死畏,畏失此身;惡道畏者,懼得彼身。故二皆身業。大眾、威德亦通三業。
五怖總以二法為因:一邪智妄取,想、見、愛著故,即前三因;二者善根微少故,即後二因。邪智即是分別身見,由此妄取我、我所故。愛著於故,故有死畏。見有我身,懼捨命故,愛著我所,有初二畏。但著財利,有不活畏。著利兼名,有惡名畏。後二因者,功德微少,畏墮惡道;智慧微少,畏於大眾。云何能離?離我、我所,則離前三;增長福、智,即無後二。故下經云「正念現前。」
云何此五攝餘畏耶?然五怖畏多約果說,今此二十有通因、果。險道有二:若世險阻,即不活畏及死畏攝;若惡道因,即是邪智。熱惱有三:失財熱惱,不活畏攝;處眾熱惱,即是惡名;三毒熱惱,即是畏因。迷惑有二:迷惑方隅等,即不活攝;若心迷惑,大眾畏因。繫縛亦是不活畏攝,煞害死攝,王、宦、貧、病皆不活攝。黑闇遷移乃有二意:現闇遷移,亦不活攝;惡趣、黑闇、三塗遷流,皆惡道攝。懈怠何畏?若畏懈怠,乃是智人,故梵本、舊經皆無此怖。愛別離怖,正唯死畏,兼於不活;怨憎會怖,正唯惡道,亦兼不活。逼迫身怖,死及不活;逼迫心怖,即眾威德及惡名攝。憂、悲、愁、歎,即死、不活二怖之相,亦通餘三;求不得怖,亦不活攝。餘之委細,類可思准。
二「復作是願」下,顯離之因。三業歸依,我之三業能令解脫,令任正念,即無我、我所及邪智也。
三「善男子!我以如是種種」下,令其究竟。若發大心,得證不退,諸怖永除。
△第二「爾時,觀自在」下,偈頌。此偈及下善財領解說偈,舊經皆無。此文分二:先說意,後偈詞。雖是祇夜,亦有伽他三十九偈半,文分為五:第一三偈讚彼自述、第二一偈半讚其敬問、第三三十二偈頌稱讚授法、第四一偈明謙己推勝、第五二偈示後勸修。
▲今初。似頌前文見友依正,乃是結集,取此經意連綴經文。
▲第二一偈半,讚其敬問,亦是伽他,不應菩薩頌善財語。若頌稱讚,與前影略,可為祇夜。
▲第三「我是勇猛」下,三十二偈頌稱讚授法。於中二:初二偈結集,述前摩頂攝受。故梵本云「清淨薩埵大慈悲,捫摩善財童子頂,亦猶法華具足妙,相尊偈答無盡意。」下慈氏中讚善財處亦有結集,連為偈詞。若改「我是」為「是時」字,理則真矣。
餘三十偈正頌前文授己法界。於中二:初二頌前標舉名相;餘頌廣辨業用,合頌前來普門大悲,以門隨類為拔苦故。文中三:初一總明,次二十四偈別顯,後三偈結益。總明及結皆頌離因。
今初。三業歸向即離怖因,而得解脫即離怖果。
二別顯中,頌二十怖即為二十,但不次耳。前十五怖各唯一偈:初一頌離繫縛怖。二頌離煞害怖。三離王官怖。四離愛別離怖。五離黑闇怖,謂深林邃谷蔽陽曜故。六離險道,懸崖險峻即險道故。七離怨憎會。八離逼迫身。九離惡名。十離迷惑。十一離逼迫心。十二離病怖,故梵本意云「或有聾盲及瘖瘂,諸根殘缺病相纏,願得人天相好身,念我名者皆如意。」十三離不活。十四離貧窮怖,貧賤骨肉疎故。十五離惡道怖。上皆一偈,梵本此後有一行結云「如是之人念我名,一切所願皆圓滿。」十六有二偈,頌離大眾威德怖,為大菩薩常聞法故。十七有二偈,頌離遷移怖,貶讁異鄉,斯為危厄,故常晝夜思無徙居,令淨土生,豈有遷改?十八一偈,頌離求不得怖,常為應供,何求不得?十九二偈,頌離熱惱怖,五濁交煎,業惑熾盛,斯為熱惱。二十有二偈,頌離死怖,其憂悲通為怖相,故不別頌。若欲攝者,死怖中攝。懈怠非怖,故不頌之。以科對偈,文義昭彰,似難已釋,想無惑矣。
三有三偈總結成益,頌前離因。於中,初偈乘行願而成就,後二偈辨三業之益物。長行明能感三業,今頌明能應三輪。水清月現,感至應來,兩義相成,二文影略。又能感三業。敬請偈中,至心稱名,即口意故。
▲第五二偈,示後勸修。雖未的指,已令遍求,故後二段非頌前也。
第四「爾時,觀自在」下,謙己推勝。久成正覺,尚不失謙。於中二:先正謙推,後善財領解。此段亦合授法前開,為順六段,故於此辨。於中,先敘說儀,後正說偈。有三十偈,大分為三:初一標讚、二有二十六偈別讚、三有三偈結讚。
今初。以菩薩德深,故眾讚不盡。
二別讚中分四:初一讚所得法門,謂以亡機智導無緣慈。二有一偈讚神通,以普門示現,皆妙用無擁故。三有三偈自申讚意,謂聖德廣深,劣智難測,因聞生辯,敬讚德音,如因日光,還見於日。四有二十一偈廣讚勝德,於中二:先十偈讚身相莊嚴,雖一兩句,明其心願,意成身耳。後十一偈讚業用深廣,於中三:初二偈總讚悲濟周遍平等;二有三偈讚依正妙嚴,滿眾生願;三有六偈悲隨萬類,拔苦慰安。
第三三偈結讚:初偈三德已滿,次偈二利俱圓,後偈自他覺滿。三句自覺覺他,後句願生同證。
第五「爾時,有一菩薩」下,指示後友。於中二:先後友入會,後大聖指示。
今初。友名正性,無異行。行字二義:一約遊剎,平聲呼之;約供佛利生,則去聲呼之。謂能遍行而無行性,故云正性。舊名正趣,趣即行義。遍行諸剎,教化眾生,無來去相,即同真如。遍一切處而無形相,為如相迴向。從東方來者,東為群方之首,如為萬法之初。虗空來者,真如相故。至輪圍山頂者,周圓無上故。足動地者,真如如地,非定慧足不顯發故。同前會者,隨順眾生,得如相故。
後「時觀自在」下,大聖指示。
第六「爾時,善財」下,戀德禮辭。准梵本中,此初兩行,合在辭退而行之後。今迴於前,使往正趣,無有思前,亦無初首。
●第八正性無異行菩薩,寄真如相迴向。謂善根合如,成迴向故。義如前說。
第一依教趣求。
第二「頂禮其足」下,見敬諮問。
今初。一念超多,故云速疾;而無來去,故云不動;十方齊往,稱曰普門。
後「善財言」下,顯其業用。於中四:一申問端,雖有三問,意在速疾。二「菩薩告言」下,顯其甚深。三「善財白言」下,承力請說。四「菩薩告言」下,正答前問。
於中五:初答得法之處。謂真如即是如來藏性,具恒沙德,具足吉祥。依此威德,無不生矣,名普出生。故能不動,無所不至。二「從彼發來」下,答時久近。三「一一念中」下,答處近遠。謂念念之中舉多大步,復經多劫,是遠是速。四「一一世界」下,顯其成益。五「如從東方」下,類顯十方。
言亦復如是者,此有二義:一從東方來,亦從南、西等九方來;二此處從東具足吉祥藏世界而來,餘之九方從東亦爾。如上文殊從金色界遍於法界,皆從金色,一界即是一切界故。身等亦然。故推勝云「善布其身,悉遍法界。」
●第九大天,寄無縛無著解脫迴向。謂不為相縛、不為見著,作用自在,故名解脫。言大天者,現大身故。無縛無著,淨智自在,故名為天。稱理普應,故名為大。妙用難測,故名為神。在門主城者,當法師位,與妙法門而為主故。亦云具足門,多門迴向,皆具足故。
第一依教趣求。中二:先念前,後趣後。
前中亦二:先思念前法廣大行者,即前法門非智不知、非通不作,是勝功德;後「被菩薩堅進甲」下,即因修成德。
後「漸次」下,趣後。
第三「爾時,大天」下,授己法界。於中二:先授法方便,後正授所得。
△今初。現相讚友,令其欣入。長舒四臂等者,約事,則發心者希,淨目而觀,散華而供。若約表者,謂展四無㝵,取其所詮勝流真如相應法門,先當自淨以洗身心,後因利他,故云散華。亦表四攝,遠攝四眾,令淨身心,無不見故。
△二「善男子!我已成就」下,正授法界。於中二:先名體,後業用。
今初。謂六度大悲,如雲覆潤,如網羅攝。
後「善財白言」下,問答業用。先問,後答。答以四攝攝生故,於中二:先現寶令施,教以檀攝;後「善男子!如我為汝」下,例教於餘。於中三:初成前檀度,即是檀攝;二廣說尸羅,即利行攝;三例說餘度及於餘攝。
▲今初。言令其息滅不欲行施障勝行者,《瑜伽.菩薩地》施障有四:一先未串習、二施物尠闕、三躭著上妙悅意財物、四觀見當來具足財果而深欣樂。今令其熏習除第一障,為現施物除第二障,尊重勝因更無躭著,發菩提心不求當果。
▲二「復次,善男子!若有」下,廣說尸羅,即利行攝。此一段長行、偈頌,舊經所無。《瑜伽.四十三》一切利行略有三種:一於現法利行,謂以德業招守財位;二於後法利行,謂令捨財位;三於現法、後法利行,謂令離欲。前二益淺,此略不明。廣說離欲,若約尸羅,即是初戒人之喜犯,故偏說之。
文中二:先長行,後偈。
長頌行中三:初標,次徵,後釋。
釋中二:先舉所化境,後彰能化行。
前中亦二:先別明,後總結。
今初。總有十喻,嬰孩為總,故梵本中句句皆有愚癡嬰孩;餘九為別。又准梵本,別中自有十喻,加甘酒喻。前四喻躭染不捨,後六喻欲為道患。
就初四喻,意有通、別。通喻躭染,別喻喻躭五欲不同。一甘酒喻,喻其躭味,故梵本云「如甘酒者,醉於種種諸色味酒。」二素衣受染,以喻著色。三糞中之虫,喻躭於香。四弊猪嚴身,以喻著觸。唯闕聲喻,含在嬰孩之中。
後六喻欲過中:一欲能繫縛;二劫諸功德;三身命、慧命並皆夭促;四當墜溺三塗;五生死海;六永害戒香。梵本無夭慧命。
後「以要言之」下,總結過患。
二「善男子!我為此等」下,彰能化行。於中亦二:先辨巧化;後「因斯發起」下,彰化之益。
二「爾時,大天」下,偈頌二十一偈,長分為十:初二偈喻,顯戒德眾善所依;二有五偈,明外道無戒、無利、勤苦,此中外道宗計,廣如別說;三有一偈,諸天妙樂持戒所成;四有三偈,不揀尊卑,持益犯損;五有五偈,若堅持戒,二世利安;六有一偈,重以喻明,美戒成益;七有一偈,人無貴賤,持戒為尊;八有一偈,明持毀畏安,勸物持護;九有一偈,重以喻顯,彰戒功高;十有一偈,推功如來,勸物堅淨。
▲三「善男子!如我以此」下,例說餘度及於餘攝。於中四:初結前生後;二「若有眾生嗔恚」下,明以忍辱破嗔恚蔽;三「若有眾生惛沉嬾墮」下,復以精進策其懈怠;四「以如是等」下,總結成益,具諸度門,淨諸蔽障。
第四「善男子!我唯」下,後三段可知。
●第十自性不動地神,寄入法界無量迴向,以法界善根迴向法界故。法性如地,安不動故。非修不動,故云自性。言菩提場者,所入法界是得菩提之處所故。既將入地,不云南矣。
第一依教趣求。云往東北者,自東之南右旋而轉,今已一周故云東北,示表一僧祇滿,資粮、加行皆已周故。
第二「十千地神」下,見敬諮問。於中五:一友見稱讚。既云友見,已含見友。二「爾時,自性不動神」下,嚴處攝生,以顯勝德。三「時彼地神告善財言」下,許示昔善,引其問端。四「爾時,善財禮地神足」下,設敬陳請。五「時彼地神」下,正示昔因。
第三「善男子!我得」下,示己法界。於中四:一標名體用。名云難摧伏智慧藏者,舊云不可壞智慧藏,名異義同,皆顯一念之智鎔乎法界,不可推壞,包含眾德,無所不生,故名為藏。賢位已滿,總會三賢為入地因,故顯善財勝福,常隨地神法界,智不可壞,昔因不失,能證入矣。「常以此」下,略明其用。二「善男子!我憶」下,別顯業用。由智不壞,故常憶等。三「善男子!乃往古世」下,顯得法時、處。四「善男子!我從是來」下,總結純熟。
第四「善男子!我唯」下,後三段可知。
[△@△]大文第五。春和神下,有十善友,當十地位,修十勝行,斷十種障,證十真如,成於十地,即為十段。
●今初。第一春和夜神,明歡喜地,亦名極喜。謂初獲聖性,具證二空,能益自他,生大喜故。初獲聖性者,由斷異生性障故。具證二空者,即是所證遍行真如。謂此真如,二空所顯,無有一法而不遍故。言春和者,盛德如春,和暢發生。初證真如,無德不發,即成就自利、利他行故。在迦毗羅城者,此云黃色,昔黃頭仙依此處故。黃是中色,已證真如,契中道故。是生佛城,表於初地。生佛家故,地上多明。見夜神者,證智玄妙,離相破闇故。下九天神,准梵本中,皆是女神。瞿波亦女,地上證如,得同體慈,女之德故。梵本諸神皆名為天,恐濫上界,故云神耳。
第一依教趣求。中二:先依前修證;後「如是思惟」下,趣求後友。於中亦二:先至時處從東門入者,開明之初、顯證之始故。遇日沒者,是夜神故,分別見日皆已亡故。後「復作是念」下,念友勝益。
第二「作是念時」下,見敬諮問。先覩見,後敬問。今初。於空等者,朱衣表教,顯著分明。處空為證,如日不住。宗說兼暢,德冠物先,云首戴梵冠;法門星象,不離一如,云炳然在體;化生業用,歸乎解脫,云毛孔普現。後「善財童子見聞」下,敬問。
第三「時彼夜神告善財言」下,稱讚授法。先稱讚;後「善男子!我得」下,授法。於中二:一正授法門、二得法久近。
△前中,先長行,後偈頌。
▲長行中二:先名體,後業用。
今初。以法光明破自他闇,即是教化調伏眾生。
第二「善男子!我於」下,業用。中二:先興救物之心,後辨救物之行。
今初,十心:前四四等,次二止善,次二解行精勤,後二捨凡棄小。此上十心,通救三求眾生。
二「善男子!我於夜闇」下,辨救物之行。於中二:先救欲求眾生,後救邪梵行求眾生。其有求眾生,遍在二段,令究竟益,即離有求。
今初,若准現文,文有四節:一所救時;二「若入於海」下,明救處;三「或遭盜賊」下,時、處中難;四種種方便,辨其能救。若准下文,若時、若處、若所救事,皆名為難。若准梵本,具標十門。
二「為海難者」下,別顯。總有十門,門皆有二:先救世苦,令得世樂;後大願迴向,令其究竟離苦得樂。唯三、四二門略無大願,義必合有,從簡太過耳。
十中,第一救海難眾生,即標中第一。二「為在陸地」下,救處陸眾生,即標中第二。三「一切眾生有惜壽命」下,救求不得眾生,即前或乏資糧等。四「為行山險」下,救山險眾生,即標中第三。上二闕大願。五「為行曠野」下,救曠野險難眾生,即標中第四。言闍努囉獸者,其獸八足,四足在背,抱持所得,力能搏噬犀、象、猛獸,馳走疲乏,翻背足行,逐人無逃,人逐莫及。六救鬬爭眾生、七救樂著國土眾生、八救著聚落眾生,上三闕標,梵本有在異國遭遇惡賊。九救闇夜眾生,即標中時也。上四皆有「善男子」以為其初。就救夜中,分二:先救世闇;後「作是念言」下,大願迴向。於中二:先總明;後「是諸眾生」下,別顯。於中亦二:先明所救,後顯能救。前是三障,即分為三:初煩惱障;次「煞害眾生」下,業障;後不久當墮三惡道中,即是報障。三障即黑闇。後「願我速以大智光明」下,辨能救。十「善男子!一切眾生或病所纏」下,救老、病等苦,皆前危厄中攝。文中二:先救世苦,令得世樂;後「復作是念」下,大願迴向,令其究竟。
二「善男子!一切眾生入見稠林」下,別顯救邪梵行求眾生,亦二:先救邪見,令得世樂;後「復作是念」下,大願迴向。
▲第二「爾時」下,偈頌二十一偈,分四:初一頌法門名體。二有四偈舉因勸修,謂四無量,即是前文救物之心。三有十偈顯果令入,謂六處殊勝,通頌前文能救之行,明前所救十處不同,不出六根為能應故,謂十眼遍見、十耳普聞、十鼻遍覺、十舌廣說、十身普應、十意遍知,故能、所作無不周遍。四有六偈明德業廣大,初一神通,餘皆福智,故能遍應。
△第二「爾時,善財童子白春和主夜神」下,得法久近。於中二:先興二問,後還兩答。
答中二:先答發心時節,後答得法久近。
今初,有六:初總顯本事因緣;二「時彼城東」下,明初佛興世;三「蓮華城內」下,善友勸發;四「令王夫人」下,正發大心;五「善男子!時王夫人」下,結會古今;六「我於彼佛」下,發心成益。
二「過此劫已」下,答得法久近。於中二:先總顯得法因緣;後「我纔見佛」下,正明得法。於中三:初得方便三昧,能上見諸佛,下化眾生;次「以聞法故」下,得此解脫;後「得此解脫故」下,廣顯業用。
第五「善男子!此閻浮提」下,指示後友。恒河南者,順世攝善故。菩提場中者,得無悞犯,由契理故。普遍吉祥無垢光者,最勝真如,德無不具。云普遍吉祥無垢,即是第二地名,必與智俱,故云光也。本從發心者,即前淨月。
第六「爾時,善財」下,戀德禮辭。於中二:先偈讚,後禮辭。
今初,戀德之深,形於言詠。十偈分四:初四讚身心超勝,次三大用無涯,次二益物不空,後一結德無盡。
●第二普遍吉祥無垢光夜神,明離垢地善友。具淨尸羅,離於能起微細毀犯煩惱垢故。微細毀犯,即邪行障,障於二地淨尸羅故。斷此便得最勝真如,具無邊德,最為勝故,名等如前。文雖具六,且分為四:第一依教趣求、第二見敬諮問、第三稱讚授法、第四戀德禮辭。
今初,可知。
第二「頂禮其足」下,見敬諮問。
第三「夜神答言」下,稱讚授法。先讚,後授。授中二:先長行,後偈頌。
[△@、]今初,即念佛三昧。文中有四,謂標、徵、釋、結。
釋有十句,略有二解:一作總、別解。初總,餘別。別中:一觀外相、二念內德、三知所證、四放光、五常光、六變化、七圓音、八名號、九調生。
二約十身解:一菩提身;二相好身;三智身;四法身;五願身,如〈賢首品〉毛孔光明,皆宿願故;六福德身;七化身;八力持身,圓音持法,盡未來故;九意生身,隨立名故;十威勢身,結云威力故。十身並彰,內外皆具。若專念此,何行不成?
第二「善男子!我得」下,別示己法,謂得禪定。然二地出心,即修諸禪,滿入三地,故非前却。於中二:先名體,後業用。
今初。契理無著,故云寂靜;止觀雙運,名為禪定;現法樂住,故稱為樂;大用無涯,為普遊步。然勇猛即是梵本,同舊經中普遊步義。
二「普見三世」下,廣顯業用。於中二:先明攀緣如來,為諸定本;第二正明三禪,別彰業用。
[○@△]前中三,謂標、徵、釋。
今初。見佛無著,即寂靜義;又見佛法界,即攀緣如義;無取無入,即同如來清淨禪義。
二何以故?徵云:既了差別,何以無著?
三釋意云:窮了如來之體性故。文有十句,各有標、釋。標多約體,釋多就用。理實雙明,故攝十句為五對體用:一不去、不來對,即體用自體;二不生、不滅對,即體用之相;三非實、非虗對,即體用之力;四非遷、非壞對,即體用之性;五一相、無相對,即體用之德。
初對中,理無不證,故曰非去,謂非捨世而得出世。是故釋云:世趣永滅,若有可捨,非真滅故。即體之自體也。即體之用,故曰非來。釋云:體性無生者,生則有來故。此即用之自體也。
第二對,體有何相,本來不生?釋云:法身平等者,三際自他,體皆平等為其相故。用有何相?常用不滅為其相故。釋云:無有生相者,以即體之用。體既無生,用何有滅?
第三對,體有何力,能令即相而非實故?釋云:如幻。用有何力,廣能利益?釋云:非虗。
第四對,體性云何湛然不遷?云:過生死。用性云何?隨流性常,故不變壞。
第五對,體有何德?本自超言,能令言離。用有何德?善觀性相,而本自空。
此十亦名十身無㝵。然五重之體,但是一體;五重之用,但是一用。體外無用,用即是體;用外無體,體即是用。體即法性,用即智應。二既不二,理智圓融。唯一無㝵法界之身,隨相顯十,以表無盡。如是觀察,何著?何取?是謂攀緣如實自覺智境不思議事,豈非如來清淨禪耶?
若以五對展轉相釋,亦名體用。但以後後釋於前前,前四是遮,後一是表。謂第一即用之體證滅,非云即體之用應而無來。
二云:若爾,便是生滅。以世趣佛身生故,應用無來,便謝滅故。故次釋云:法身之性,成與不成,等無差別,何得有生?即體之用,本無有生,將何可滅?
三云:若爾,是實、是虗,何者?法身平等,實也;應用非真,虗也。故釋云:幻智所顯,何以為實?不失利益,何得言虗?
四云:若爾,有遷、有壞。幻智所顯,從染之淨,豈非是遷?應物隨機,體便可壞。故復釋云:已過生死,何有遷移?即是常身,何能破壞?
五云:若爾,既絕百非,何以悟入?故表示云:佛體無二,一實相法之所印持,則言思斯絕。為遣諸數,故云一相。一不為一,相亦非相,非但能無事相之相,體相、實相,此相亦無,故云性相本空故。故《十地經》云「佛住甚深真法性,寂滅無相同虗空,而於第一實義中,示現種種所行事。所作利益眾生事,皆依法性而得有,相與無相無差別,入於究竟皆無相。」即其事也。
若並就體說,大同《中論》八不之義,然皆即相即性。依彼論釋,各以四句釋之,謂: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十句皆然,斯則即事同真。若約三性,彼就依他無性即不生等,今就法性本不生等,既即用即體,便性相無㝵。更有異門,義如別說。
[○@△]二「善男子!我如是知一切如來時」下,正明三禪,別顯業用。於中三:初明現法樂住禪,即寂靜禪定樂業用;二引生功德禪、三饒益眾生禪,上二即普遊步業用。
▲今初。亦是前明即止之觀,今明即觀之止。於中二:先牒前起後;後「思惟觀察」下,正顯四禪。斯則如來禪導於四禪不同,凡小四禪即為四別。雖大小乘異,四禪支林義則大同。謂初禪具五支,尋、伺、喜、樂、定;第二具四支,內淨、喜、樂、定;第三具五支,捨、念、慧、樂、定;第四具四支,捨、念、中受、定。若立名者,初名有尋有伺靜慮、二無尋無伺靜慮、三離喜靜慮、四離樂靜慮。故《俱舍》云「初具伺喜樂,後漸離前支。」即其義也。依《十地論》,四禪支林並勒為四:一所離障、二對治支、三利益支、四彼二依止三昧。四中,後三是支,初一非支。雖後後所離是前前支,望於當地皆非是支。
今初。初禪中,一思惟觀察至種種境界,即是尋伺當對治支。思惟即尋,觀察是伺。堅固莊嚴即尋伺相,普遍照明種種境界辨尋伺境。非唯觀察五欲過失,故云種種。
二「圓滿」下,即是喜樂為利益支。圓滿廣大甚深隨順故,法喜充遍位平等際故,輕安悅樂故。《瑜伽》云「喜樂者,謂已獲得所希義故,得大輕安,身心調暢,有堪能故。」
三不起一切妄想分別者,即所離障凡小之禪,但離欲惡、不善法等。今一乘深妙離一切妄,方為自覺聖智境界,同如來禪。次大悲救護一切眾生,揀異凡小。凡小離憂得前喜樂,今自無憂,憂眾生憂,不妨拔濟。
四一心不動,即彼二依止三昧,名所依支。謂於所緣審正觀察心一境性,為彼對治及利益支之所依止,依止定力尋等轉故。其所離障以無行體非是支故,不為彼依但云彼。
二修習初禪者,總結初禪亦屬依止,四禪所依大旨無別。
二「息諸意業」下,明第二禪。此句即滅覺觀,是所離障。覺觀麤動,發生三識,亂於二禪。如淨水波動,則無所見,故初禪能治。為此所治,則病盡藥亡。
二攝諸眾生,智力勇猛,此是內淨,即修行對治支。小乘內淨,但是信心能淨心相,定等內流。大乘內淨,總攬三禪三支以成,謂捨、念、正知。以此三法,尚為喜覆,力用未勝,但能離外尋與伺,故合為內淨。今攝諸眾生,即是於念念眾生故。智力勇猛,即同正知。捨相未顯,含在二中,故合為一支。
三喜心悅懌,即喜樂支,是修行利益。
四修第二禪,即彼二依止三昧。唯初禪有一心不動,餘三皆無,即修二禪當一心支。
三「思惟一切眾生自性」下,明第三禪。此句即捨、念、正知三支,是修行對治。唯思眾生,即是念支。思生兼性,故是正知。但思自性,即是捨支。二禪合一,不言自性。然捨是行捨,非是捨受,謂行心調停,捨喜過故。
二厭離生死,是所離障。二禪之喜為三禪障。猶如貧人,得寶便喜,失則深憂,莫若不得,無憂無喜。喜為生死,故今云厭。
三住涅槃樂,即是樂支,是修行利益。《瑜伽》云「離喜寂靜,最極寂靜。與喜相違,心受生起。彼於爾時,色身、意身領納受樂及輕安樂。」是故諸處名身受樂。故說三禪樂最深妙,今更超之,安住涅槃,寂靜常樂。然初禪之樂,如土石,山頂有水;二禪之樂,如純土,山頂而有池水;三禪之樂,如純土,山在大池內,樂遍身外,身在樂中。
四修第三禪,即從二依止三昧。
四「悉能」下,明第四禪。文但有二而含於四,謂一切眾生眾苦惱熱是所離障,然苦樂憂喜皆四禪障,若得四禪,四受俱亡,唯有捨受是利益支,捨念清淨而為對治。三禪捨念與樂受俱未名清淨,今無樂受故云清淨。今所滅熱惱即所離障,其能息滅即是捨念為對治支,遠離二邊,一切動亂與自覺俱。然其捨受世為利益,出世望之,捨受亦苦,於下苦中橫生樂想,故今皆捨,含在一切熱惱之中,故此一句含三段說。
二修第四禪,即彼二依止三昧,依傍經論以釋經文,不依此釋四禪之相,何以取別?
▲二「增長圓滿」下,引生功德。禪有三功德:一能引智願。不同凡夫愛味於禪,不同小乘入於無願,是故能引一切智願。二一三昧中出多三昧解脫境界。三成就變化,無所不生。此三即是難行之相,皆普遊步。
▲三「善男子!我修習」下,明饒益有情禪。種種方便無不饒益,亦普遊步義。
文中分三:初令離欲入於非家,有十四想,與《智度論.二十六》中十想大同;次「若有眾生住於空閑」下,作助道緣;後「善男子!我修如是」下,令斷惡進善,即修四正斷。
△第三「善男子!去此不遠」下,指示後友。後是發光,寄同世間,故云不遠。依理發光,云菩提場。所為順理,故云右也。喜目觀察者,法眼忍理,慈眼觀物,皆有喜義。又勝定聞持,皆善觀察。
三偈頌中,有十三偈,分為三段:初有十偈頌前授法,次二頌謙己推勝,後一頌詣示後友。今初。唯頌總答所問十法,小有不次:初四如次頌前四法,五超頌第七,六頌第六,七却頌第五,八頌第十,九頌第八,十頌第九。謙己示後,文並可知。
第四「時善財」下,禮辭。
●第三喜目觀察一切眾生夜神,發光地善友。謂成就勝定大法總持,能發無邊妙慧光故。以名對義,已如前說。文雖其六,義小異前。
第一依教趣求。中二:先念前成益;後「作是念已」下,趣求後友。於中四:一欲趣後友。二「時喜目神」下,善友加持,有十一句:初總,餘別。三「時善財童子遽發是念」下,所加成益,謂前加令知近友之益,今能起念,即是加益。此有十句,如次對前別中十句。四「爾時,善財」下,正明趣後。
第二「見彼夜神」下,見敬諮問。於中三:第一覩用證入、第二申偈敬讚、第三諮問法要。
△初中四:一見依正、二覩入法門、三見大用、四明證入。後三同前授己法界。
[○@△]今初可知。
[○@△]第二入大速疾普喜幢無垢解脫門者,覩入法也。一念攝伏,為大速疾。舊云大勢力,顯用之能遍稱群機,名為普喜。摧伏高顯,所以名幢。
[○@△]第三「於其身上」下,明見大用。於中三:初於毛孔總出化身,說一切法;二於毛孔現昔本事;三於毛孔現隨類身,說其本行。
▲初中亦三:初總相明、二別顯十度、三例說餘行。
今初,可知。
二「所謂」下,別顯十度,即為十段,各有又從以為揀別。段段之中有總、別、結,文處可知。今初。檀中,物無不捨、田無不施、心無不等,三輪平等,故成檀度。二戒度中,初令修因;次「於諸世間」下,不求近果;後「令諸眾生」下,說戒之益。三忍度中,初令修三忍因;次「說菩提心」下,令其迴向;次「說諸眾生」下,示不忍果;後「讚諸如來」下,示忍辱果。四進度中,總辨三勤,通策諸行。五禪定中,初令離欲;後「住法園苑」下,令物修禪。於中,初令得現法樂住禪;次「又為演說」下,引生功德禪;後「令諸眾生」下,饒益有情禪。六般若中,初明加行智;後「又為」下,雙辨根本。後得智雖是十度,從兼正說,六亦具三。七方便中,初即巧會有無方便,觀空涉有故;次「或為演說不住生死」下,不捨不受方便;後「或為演說住於天宮」下,進趣向果方便。八大願中,文有十願:初二總明,次五上求願,次二神通願,後一結。二「利通」下,化願。九力度中,集助道法,即思擇力;餘修習力。十智度中,初明成熟有情智;後「說念念神通自在」下,受用法樂智。
三「如說菩薩諸波羅蜜」下,例說餘行,即神通度生菩提分等。
▲第二「又於一一毛孔現彼夜神」下,即於毛孔現昔本事。前後二段即一毛中出生無盡,此之一段即一毛中包含無盡,於中亦現昔十度相。文分為三:初總,次別,後結。
今初,可知。
二「行檀波羅蜜」下,別。別中皆以「行」字為初。初二可知。
三忍度中,初安受苦忍;次亦能忍受一切眾生於己身心惡作、惡說,即耐怨害忍,惡作屬身、惡說屬口;後「忍一切業」下,諦察法忍。
四精進中三句,即三精進:初句被甲,次句攝善,後句利樂。
五禪定中八句:一資緣、二方便、三造修、四獲得、五治障、六圓滿、七起用、八相攝。前六即現法樂住,後二即引生功德。
下之五度,句雖多少,類例皆然。
六般若中,依兼正說,通於三智。初資具是加行,清淨謂治障,日約破闇即根本智,雲約慈覆流潤,演法即後得智。藏約包含,海約深廣,行約造修,門約入理,上四皆通根本、後得。
七方便中,獨此加於「復示修」三字,在文不例。言體性者,下四度體皆後得智。言理趣者,即是意趣。
八願度中相應事者,謂若求菩提、若攝生等。
九力度中言因緣者,內修為因,外友為緣。相應事者,思修何法。
十智度中分二:先就能知辨相,後約所知以辨。今初。一資具,謂聽聞等。二體性者,《唯識論》中唯後得智。依《瓔珞》等,約兼正說,亦通根本,故有三種:一無相智、二一切種智、三變化智。三即造修。四即獲得。五從於一智轉生多智,亦能出生其餘諸行。六即治障。七若內、若外,若定、若慧,為得智處。八增長者,如白分月。九證無證相,名之深入。十顯照事法。十一顯示理性。十二即四道理,謂觀待道理、作用道理、證成道理、法爾道理。十三即眷屬般若、同時心所等。十四揀擇邪正。十五無行為行、無相為相等。十六萬類之法隨一相應,亦教、理、行、果隨一相應。十七一度之中隨攝諸度等。
後「所知法」下,約所知辨相。初五句通一切法,次二句佛法,餘皆菩薩法。
「如是等」下,總結。
三「從彼夜神」下,總結十度。十度廣義,經文散具,束之成章,義如別說。
▲三「爾時,善財童子見喜目觀察一切眾生夜神,復於一一諸毛孔」下,明於毛孔出隨類身,說其本行。於中四:一出能說之身;二「於彼一切諸眾生前」下,出演法之聲;三「以如是等種種音聲」下,顯所說之法,然皆相續不斷,次第無亂;四「如是說時」下,彰說之益。已下第十九經。
[○@△]第四「爾時,善財童子見聞」下,證入覩勝用故。於中二:先證入,後出因。今初。先舉所修,即所覩事;次念念至修行,是修相;次深入安住平等成就,是證相;次承佛威力及解脫力,是證勝緣;後「得菩薩」下,所證法體。後「何以故」下,徵釋證因。道機宿著,內外冥資,于何不證?
△第二「爾時,善財」下,設敬稱讚。十偈分四:初一現說之因;次一現說之意;次七現說體相,皆即寂之用;後一結其無盡。
△第三「爾時,善財童子」下,問法。前已覩相證入,故此直問得法因緣。此有二問:一問發心久近、二問得法時節。
第三「爾時,夜天」下,授己法界。前已現相冥授,故此但言答因緣。於中二:先以偈答,後結會古今。
△前中,八十七偈分二:前七十五偈答發心久近,後十二偈答得法時節。
▲前中總有十劫,即為十段。
第一寂靜大音聲劫,有三十一偈半,文分為六:初一偈半總標、二有八偈顯其本生、三有十偈明發心本事、四有一偈正顯發心、五有六偈發心後德、六有五偈轉值餘佛。結言未得慧眼者,未得十解正慧眼故。
二天吉祥劫,四偈結云「尚於我愛阿賴耶,不知無依計為有」者,未了心性即一切法無性之性,而猶計有一切諸法依心而生。阿賴耶者,標名。此翻為藏,即第八識。我愛等者,釋義。有三藏義,謂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謂與雜染互為緣故,名能、所藏。以能持染種種名所藏,識是能藏;是雜染法所熏所依染法名能藏,此識為所藏。有情執為自內我故,名為執藏。今此上句「我愛」二字,即執藏義。為第七識執為內我,故云我愛。第七雖與四惑相應,正取貪所執我,深生躭著,偏舉我愛。下句即攝餘二藏,謂種依第八、八依種有,即是依義。今言無者,為能藏時,即是因相;為所藏時,即是果相。攬因與果,為識自相,故識自相已無實體。況因果互依,相待無性,何有能依、所依之相?故〈問明品〉云「眼耳鼻舌身,心意諸情根,一切空無性,妄心分別有。」故云無依計為有也。
三梵光明劫五偈,結云未能明了深法性者,未得十行真實行故。
四月吉祥劫五偈,結云未獲深妙智等者,未得迴向無㝵妙智入實際故。
五寂靜智劫六偈,未得地上二空真如清淨法故。
六妙出生劫五偈,未淨修道之障㝵故。
七集堅固劫五偈,未得六地十種平等深順忍故。
八安樂莊嚴劫四偈半,獨此一劫後無結束,似欠一行,合云「然於殊勝雙行道,未得善巧而通達」,以是未得第七地故。
九千吉祥劫,亦四偈半,未得八地淨無生忍。
十無著遍莊嚴劫四偈半,但言供養者,以於此劫得法門故。
上云未得,未得於後,必已得前,如未得十行,前已得十住等。又上十劫亦可初劫已得初地,未得第二,乃至第九未得十地,第十劫中方得圓滿,故其劫名亦順地義,如文思之。
▲第二「最後有佛出興世」下,答得法時節,即第十劫最後佛所得此法門。於中二:前四偈得無功用後之三地:初偈見佛興供,次一得八地無依大願,次偈九地法眼總持,後偈十地成如來力。後八偈結成普賢行位,於中三:初四偈半牒舉大心之始,次二偈半明成德之終,後一偈總結圓滿。因果圓融,初後該徹,入普賢道。
△二「善男子!於汝意」下,結會古今。
第五「善男子!於此」下,指示後友同居證位。云此會中,起精進行,為普救護;智𦦨滅惑,為威德吉祥。
第六「時善財」下,禮辭。
●第四普救護一切眾生威德吉祥夜神,𦦨慧地善友。謂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薪,慧𦦨增故。文亦具六,勢同前友。
第一依教趣求,可知。
第二「時彼夜神」下,見敬諮問。文為三:一見聞法界、二申敬偈讚、三諮問法要。
△初中,義同諸友正授法界,示相說故,且為見聞。於中分二:先現光加持,後蒙光獲益。
今初,即當嘿授入調伏眾生解脫者,即光所依,是己所得法門名體。此中文略。至下引昔結會古今中云得菩薩普現一切世間調伏眾生解脫門,在義可知。眉間光者,初寄出世,證中道故。
二「善財即時」下,蒙光獲益,即當證入。於中二:先得三昧,後見大用。
今初,即用所依。三業、六根皆離障㝵,云極清淨。德無不圓,故云圓滿。
後「得三昧已」下,明見大用,即定之能。於中分二:先見用所依處,謂二神中間一切塵中;後「一一塵中」下,明所見事。於中三:一所化處、二化成益、三化本意。
初中二:先總明;後「善財又見一切世界」下,別明。然有二意:一即塵中之剎、二即塵外遍法界剎。以云一切,無揀言故。下偈頌明遍法界故。於中,先總;「所謂」下,別。
別有三類,初六句三對,是剎體性。初一對明純淨、純穢。次一對明轉變剎。淨變為染,云趣雜穢,如今減劫,佛已涅槃;染變為淨,為趣清淨,如增劫中,彌勒當出。第三對明雜染。染多淨少,先言雜穢;淨多染少,先言清淨。
二「或有世界,其形平正」,即剎形相。
三「或有世界隨心」下,明剎依住。
二「如是世界一切趣類」下,明化成益。先總明;後「令地獄」下,別顯。於中二:先化五道;後「善財又見」下,化九類。略有二種差別:初明四生,即依止差別,報之所託故;餘三可依。化生依何?依業染生。餘之五類,即麤細差別。此明報相。下二界,有色為麤,無色界為細。於有色中,有想為麤,無想天為細。於無色中,非無想為麤,謂下三天;非有想為細,謂第四天。若合非有想、非無想為第四天,則無色界唯舉其細,對餘為麤。上明六趣是苦樂差別,本意不同,非重言失。況復四生攝於六趣,寬狹不同。餘如別說。
三「為成就菩薩大願力」下,明化本意,然其所為通能、所化。
△第二「爾時,善財童子見普救」下,申敬偈讚。於中三:初身心敬重。二「時彼夜神」下,顯友自在。謂上來變形具相而現大用,今雖捨相,復其神形,作用變化,宛然周遍。三「爾時」下,口業偈讚。有二十偈,文分為二:初一總彰讚意,餘偈正讚。於中二:前九總明光用無涯,後十別述蒙光獲益。前中,長行所無,影顯深妙。於中三:初一見身;次六見光,非唯眉間,六根、毛孔皆放光故;後二作用。
後「我承」下,十偈述蒙光獲益,中五:初半偈推功歸本、二一偈半敘前放光、三有一偈述得三昧、四有四偈述見塵中大用、五有三偈述見遍周佛境。此一段文,長行亦無,明經敘述,萬不存一。
△第三「爾時,善財」下,諮問法要。此有二問:一問得法久近,尋其原故;二問修行淨治,求入路故。
第三「夜神告言」下,授己法界。然法門體用,前已嘿授,故此直答向來二問。於中二:一歎深難說、二承力為說。
今初。深相云何?若約得時,時久遠故,非久近故;若約修因,因行廣故;若通上二,契理深故。有標、徵、釋,文並可知。
第二「我當承佛」下,承力為說。於中二:先長行,後偈頌。
△長行中二:先標許;後「善男子」下,正釋。於中二:先答得法久近,後答修行淨治。
[△@⊙]前中三:一正答得法久近、二明發心之始、三結會古今。
[○@△]就初有二:第一總敘本事因緣、第二正明見佛得法。前中有六:一總舉剎劫,佛興已略,酬其久近;二「其佛世界」下,通顯剎相;三「善男子!彼界東際」下,別顯生處;四「有轉輪王」下,明本生父母;五「其妃有女」下,明本生身;六「彼時眾生」下,時人起惡,為佛現因,劫減佛興,以悲救故。已下第二十經。
第二「爾時,寶華燈城北」下,見佛得法。於中三:第一總顯道場;第二「須彌山」下,總彰佛數;第三「其第一」下,別明初佛。於中四:第一佛興益物、第二善友引導、第三王女修因、第四聞經得益。
▲初中分四:一總顯道成、二明得道前相、三正顯成相、四轉正法輪。
今初,可知。
二「其彼如來」下,成道前相。於中三:初總標。次「所謂」下,別顯,有十二節,梵本初節雙明蓮華及菩提樹放大光明,餘皆樹放。後「善男子!如是」下,總結。
三「滿七日」下,正顯成相。於中四:一動剎集眾;二「爾時,彼世界中」下,現相顯德;三「善男子!此普現」下,成道依止;四「善男子!彼普智寶𦦨」下,始成正覺。一成一切成,亦同初會。始成之時,其身充滿一切世間,其音普順十方國土,其身遍坐一切道場,示十身相。
四「隨眾生心」下,轉正法輪。於中三:初總標法輪、二顯其成益、三結無間斷。
今初,可知。
二「於一一」下,顯其成益。有二十門,於中分三:初二益凡夫,次一益二乘,餘益菩薩。於中二:先十門成行;後「發菩提心」下,七門成位。於中,前三句有二意:一菩提心是住位、住菩薩道是行位、清淨波羅蜜是迴向位,以大願海淨治前度故。二者此三句通於諸位,以三種發心通諸位故,資糧、加行、見道、修道、教道、證道、無住道等皆名道故,三賢、十聖皆悉淨治波羅蜜故。次二句是十地,後二句等覺。
三「善男子!彼普智」下,結無間斷。
上來四段明佛興益物竟。
▲第二「時普賢菩薩」下,善友引導。於中六:一知機起惡。二「為欲調伏」下,現身超勝。三「時諸眾生」下,物機驚恠。四「爾時,普賢」下,告語佛興。五「時輪王女」下,女發大心,亦是入法之因。六「善男子!時毗盧遮那」下,父王詣佛。於中四:一身處虗空。二「欲令」下,以偈讚引。於中十偈:初一總勸,次五釋勸,後四結勸,勝故應往。三「爾時」下,廣興雲供。四「到已」下,至彼修敬。
▲第三「時輪王女」下,王女修因。於中三:初嚴具奉佛,表修因向果;次「時莊嚴具於虗空」下,佛為現變,表因小果大;後「既見是已」下,覩變獲益。
▲第四「時彼如來為此女人」下,聞經得益。此段正答得法久近。於中三:初佛為說經、二正明聞益、三顯發昔因。
今初,即從總相立名。然法輪音若依權小,如來常言非法輪音。要宣諦理,轉入他心,方得名為法輪音耳。若依此經,自狹之寬,略有三重:一則如來一切語言皆法輪音,一切言說皆佛事故。二者萬類之音皆法輪音,故《賢首經》云「能令三界所有聲聞者,皆是如來音。」三者非唯於聲,六塵萬法無有一法非如來音。〈出現品〉云「譬如書字,普入一切事、一切語、一切算數、一切世間、出世間處,而無所住。如來音聲亦復如是,普入一切處、一切眾生、一切法。」乃至云「何以故?言音實相即法輪故。」既以實相為法輪聲,未有一法非法輪體,由此故能攝多眷屬,一轉一切,一時轉也。
二「時彼女人」下,正明聞益。今此得益,即調伏眾生解脫。經但說相,不顯其名。下結會中方云「見普智寶𦦨如來,得調伏眾生解脫。」
於中二:先得等持,後得等引。前體後用。
前中亦二:先總明體相;後「所謂」下,別顯。有十三三昧,皆從業用受名。
後「得如是等」下,明得等引,即前三昧所引生故。於中二:先結前生後;後「謂不動心」下,正辨所引。
於中亦二:先得大心,有三十一心,即是悲、智二利寂用之心;後「一心思惟」下,引發大願。
三「時彼如來復為」下,顯發昔因。
[○@△]第二「善男子!復於此前」下,明發心之始,即得法劫前十大劫也。顯前得法,非無因矣。然有二意:一明一為善友,不斷良緣;二明修因雖微,大心所導,成功深廣,亦顯修故過造新矣。奈何後輩故壞經像,視之蔑如,貴欲創新,不仍舊貫。
[○@△]第三「善男子!於意云何」下,結會古今。於中三:初結會得法之身;次「我於昔時」下,結發心之始;後「次復引導」下,正結得法。
上來答得法久近竟。
[△@⊙]第二「從是得見須彌山」下,答修行淨治。於中三:一舉得法劫中、二別舉大光一劫、三總顯諸劫。
今初。謂前列須彌塵數如來方說初佛,故今辨餘皆修治此位。
二「善男子!過彼毗盧遮那」下,別舉大光。於中三:初總明。次「其最初佛」下,別顯。其中經名,說者當演;後「善男子!如是」下,顯其最勝。
三「善男子!此世界中有如是等」下,總顯諸劫。於中三:初總明;次「彼如來」下,聞法修行;後「於彼一一諸如來所」下,得法成行。
△第二「爾時,普救」下,偈頌。四十一偈半,分三:初二舉法誡聽,次三十八偈半頌前正說,後一偈舉因勸修。
今初,即頌前標許。
二頌正說中,長行有二:初明得法久近,後顯修行淨治。今偈文中廣頌淨治,略明得法,影略明故。
於中二:先三十六偈半頌前最初劫中修行淨治。標有須彌塵數,略舉一百一十四佛,十十數之。其最初寶𦦨吉祥光,即是得法之佛。第十十中,舊經唯十,梵本獨有十四,似非體例。若約節節各得法門,則十四無爽。故初十竟云「於此十佛世尊所,令我開悟最初門。」然此語猶倒。若就此方,合云最初悟法門,明知十十是得法處,則十十表於十地。第十地中,以深妙故,加於四佛第百一十,以表等覺,理或應然。
後「如是須彌」下,二偈頌總顯諸劫。其別明大光,含在此中。
三一偈舉因勸修,可知。
第五「善男子!去此」下、指示後友。亦以同證在菩提場,依進發禪,云去不遠。禪功德滿,故云寂靜。入俗化物,演法深廣,故云海音。然其此神即普救母,表真精進從定生故、不見身心真精進故。
●第五具足功德寂靜音海夜神,難勝地善友。謂真俗兩智,行相互違,合令相應,極難勝故。以名就義,已如前辨。
第一依教趣求中,初念前友教言。得一切如來現前三昧等十千三昧者,舊經所無。善財前來,亦無此益。乃是引昔為王女時,見普智寶𦦨如來所得三昧。彼初名現見一切佛三昧,結有十千,與此大同。則知引昔所得,善財聞之皆能證入。
第二「頂禮其足」下,見敬諮問。
第三「時彼夜神告善財言」下,稱讚授法。先稱讚;後「善男子!我得菩薩」下,授法。
於中二:先略標名體,後廣顯相用。
今初。言念念出生廣大歡喜莊嚴解脫門者,准下業用,略有二意:一化生遂志,故生歡喜,即福德莊嚴;二觀佛、菩薩勝用難思,故生歡喜,即智慧莊嚴。觀化既無間斷,喜亦念念出生。
後「善財言:大聖!」下,廣顯相用。於中三:第一顯解脫業用、第二明解脫所因、第三明發心久近。各有問答。
△初中,先問,後答。
今初。此有四問:一問所起業用;二問所行之境;三問能起方便,成上所起;四問能觀之觀,成上所行。
後「夜神言」下,答。中即分為四:初答第三起何方便,以起悲智雙運等心而為能起之方便故;二答第一為何事業,正以化生為事業故;三答第四作何觀察,謂常觀察佛菩薩故;四答第二行何境界,以我解脫無邊無量甚深廣大為境界故。問中,欲顯能、所不同,先問所起所觀,後問能起能觀。答中,欲顯能、所相成,故隔句相屬。又問中以果尋因,故先問所;答中由因成果,故先答能。又觀察中雖有所觀,意在能觀。所行境中雖是所行,義兼能所,反照能觀亦是境故。故晉經中行何境界,名境界云何,此則兼通分齊之境,非但所觀。是以四答別答四問,不見此意謂經該漫。
▲今初。答能起方便,有二十心,分二:前有九心,大智上求,雖有普現眾生之前,意取求佛應用身耳;後十一心,大心下化。
▲第二「發是心已,復為說法」下,答第一所作事業。既起勝心而為方便,故為說法,令脫苦上求,有標、釋、結。
初標可知。
二「所謂若見」下,別釋。有四十二門,分之為三:初十七門雙依為人對治悉檀化,謂隨其便宜,以十度化,令其得見第一義故。於中,前七門雙明捨、戒,以捨諸著,則戒淨故;後十門明餘八度,般若及願各開二門。
二「若見眾生色相不具」下,有十五門世界悉檀化,謂見無有功德眾生,令其得佛因果功德,見勝義故。
三「貪行多者」下,十門唯以對治悉檀化,破其惑障,令其得見第第一義故。
佛之說法不離四隨,其第一義最為本意,故遍三中。
三「善男子!我以如是」下,總結化意。見物成益,故大歡喜,即名中初意。
▲第三「復次,善男子!我常觀察」下,答上第四作何觀察。於中二:一觀菩薩境界,先別明;後「善男子!我觀察此道場」下,結喜。二「善男子!我觀毗盧遮那」下,觀佛勝用。於中亦二:先別明十門;後「我見是已,於念念中」下,結喜。於中復二:先標喜;後「何以」下,徵釋。徵意云何?以此喜等理等佛。釋云:能觀智用,稱法界故。
▲第四「善男子!我入此」下,答第二行何境界。謂以所得大喜解脫為境界故,故通二境。如言入法界門,即所觀境;發智性心,即分齊境。於中三:一總標、二別釋、三結勸。
今初,可知。
二「又,善男子」下,別顯深廣。有三十二門,各有標、釋。略分為二:初十門法說,餘皆喻明。今初,此與次友十種觀察法界大同,欲明此中稱法界故。然新闕無壞,舊闕無量,並出故十一。後「此解脫者,猶如影像」下,二十二門喻明。以深廣相難可知,故以近況遠。
三「善男子!我今為汝」下,總結勸修。
△第二「爾時,善財」下,明得解脫所因。先問,後答。答即十度,有標、釋、結。結中獲得解脫,此是總句。餘十為別:一離障故、二皆增勝故、三總集眾多、四由積具足、五一能出多、六契理不壞、七體相廣大、八大用成就、九智慧安住、十事理無缺,並顯,可知。
△第三「善財白言:聖者!」下,明發心久近。欲明因深,故令果勝。於中,先問,後答。答中二:先長行,後偈頌。
[○@△]長行中三:初於餘剎海中發心修行、二於娑婆修行得法、三結酬其問。
▲初中分二:先於第一普光幢劫中修行,後結於剎塵劫中修行。前中分四:一總明發心時、處。二「有佛名不退」下,彰於初佛發心得定,此即正酬發心之問;自此已去,皆顯修行及得法門。是知問中亦含問其得法久近。三「彼道場中,次有」下,略舉次後九佛。四「如是,善男子!彼無垢金光」下,結略顯廣,一劫多佛悉皆供事。
二「從此命終」下,第二結於剎塵劫中修行。界不異前,故云還即。劫時有異,言歷剎塵。前既轉身,則數數命終;今語前劫,末後命終。是知前來普光幢劫即是大劫,其中已有剎塵小劫。此中但明塵數小劫,無大劫名。二文影略,故下結云「於二佛剎微塵數劫修菩薩行。」是則前段一如來興義當一劫。若以普光明劫為剎塵之一,「此命終」下,結成剎塵之劫,則闕二字。故晉經云「於彼世界,經二佛剎微塵數劫。」方順下文二劫之言。一劫已有剎塵之佛,則佛彌多矣。
▲第二「然後壽終生此華藏」下,於娑婆世界修行得法。於中二:先舉此前三佛;後「次值毗盧遮那」下,顯遇本師,得今解脫。則前所得,望此皆因。於中分二:先名體;後「得此解脫已」下,業用。此中業用非獨事業,良以前之四問皆業用故,故此通包。
於中二:先標所入海數;後「見彼一切」下,明海中所見展轉深細。略有三重:一剎海中塵;二「一一塵」下,塵中之剎;三「一一國」下,剎中之佛。
文分為二:先明覩佛神變,身往聽受;後「復次,善男子」下,見於如來毛孔變化。
於中亦二:先通力演法;後「我得速疾」下,夜神悟入。
於中又二:先總明能、所悟入;後「一一法門」下,明重重深細。
於中復二:一總顯十重、二別顯智光之用。
今初。十重以顯無盡,前五所悟,後五能悟。就所悟中,一一法門中悟解一切修多羅者,如一般若門有六百卷,故有多契經。二隨一契經復詮於多深廣之法,謂諸度等。三隨一一度有多品類,謂事、理等。四隨一一事等有多差別,一一含旨,如雲覆閏。五隨一一根本法中出多支派,流潤一切。
後五能悟者:一起深樂欲,欲為諸法之根本故。二由愛樂出生十地。三十地之中各攝多定,如第十地云得百萬阿僧祇三昧,謂離垢三昧、入法界差別三昧等。四隨一三昧見多百佛、多千佛等。五一一佛所攝受無量法明、法照,非是譬喻所能知等。
二「一一智光海」下,顯智光之用,但廣第十功用無邊,類顯前九展轉無盡。於中三:初總標,次別顯,後總結。今初,一句該總橫、竪。
二「知無量如來過去」下,別顯所知。無量顯橫,過去顯竪。於中二:一知因即知過去、二知果即知現在。因中三:初知因地之行;次「知無量如來過去種種超菩薩地」下,知因地之位;後「知無量如來過去為菩薩時常見」下,知因地作用。二「知無量如來放大光明」下,智果。
三「彼諸如來從初」下,總結。義該三世,乃至法滅屬未來故。
▲第三「善男子!汝問我言」下,結酬其問。於中三:初結此前;次「及此劫中」下,類顯未來及其餘界;後「善男子」下,結勸修學。
[○@△]第二「爾時」下,偈頌。十偈分二:初一誡聽勸修,後九正明昔行。於中三:初四智行上供,次四悲心下救,後一結行分齊。
第五「善男子!此菩提場」下,指示後友。般若以為得佛之所,云菩提場。般若現前,則善守心城、一切智城,萬行由生,為增長威德。
第六「爾時,善財」下,戀德禮辭。於中三:一身心瞻敬。二口以偈讚,於中四:初一偈因友得見,次二奇對顯勝,次六當相顯勝,後一總結圓融。三禮足辭去。下第二十二經。
●第六守護一切城增長威德夜神,現前地善友。謂住緣起智,引無分別最勝般若,令現前故。以名對義,如前已辨。
第一依教趣求。中二:一思修前法、二趣求後友。前中亦二:先總;後「於無量」下,別。別中,先舉所念,具念前文四重問答。依問之次:一無量深心,即作何事業以為說法,皆令契理,為深心故。二無量法性,即行何境界,以其解脫無邊無際,同法性故。三一切方便,即起何方便。四神通智慧,即作何觀察,以通智觀佛、菩薩故。
二「漸行」下,趣後。
第二「見彼夜神」下,見敬諮問。
第三「時彼夜神」下,稱讚授法。先稱讚;後「善男子!我得」下,授法。於中三:初標名體、二顯業用、三辨法根原。
今初。即事契理,故曰甚深。權實無㝵,蘊攝妙辯,稱為自在。依此演法,是謂妙音。普稱群機,名為可愛。
二「為大法師」下,顯其業用,即以法施而為業用。於中三:一總明、二別顯、三結益。初中二:先有十句彰法施德;後「善男子!我以此等法施」下,顯法施意。
第二「善男子!我以如是淨法光明」下,別顯業用。於中三:一深觀妙法、二蘊攝文義、三當機演法。初即甚深。由有初故,令其後二皆得自在。由前二故,後為妙音。初中三:一總標、二徵釋、三結益。
今初,可知。
二徵釋中,法界無二,就其德行分為十種,以行必稱理,理由行顯故。然此法界通事、通理及與無㝵。十法界中各有標、釋,標多約理、釋多約事,意欲以理而融於事,令無盡故。十中,一如虗空無有分量,故得日光廣大無量。二橫無邊際,故見諸佛神變無邊。三竪無初後,故無土不入。四傍無涯畔,故窮諸剎海。五無間斷,故圓智常恒。六性無異味,心無不了。七本性清淨,故能遍調。八本體即是普賢自體,故能成就普賢妙行。九無嚴嚴者,則令一嚴一切皆嚴。故迴向云「以一莊嚴嚴一切,亦不於此生分別。」十體非緣造,故令所修善不可壞。
三「善男子!我作此十種」下,結益。由此故能深入佛境,是故名為甚深解脫。
二「又,善男子!我以如是」下,蘊攝文義。若不總持,將何演說?有標、徵、釋、結,各就所持以為其名,總結之中兼攝眷屬。
三「善男子!我或為眾生」下,為機演法,隨類頓演,是謂妙音。於中二:先別明,後總結。
前中二十三句分二:初三約三慧說能入法,後二十句有十五對說所入法。
初對云一有一切有者,略有三義:一理唯一味為一有,事法萬差為一切有;二三有、二十五有同一有為,名為一有,即上二十五等為一切有;三者三界唯心名為一有,三世皆有為一切有,如薩婆多宗。一名號者,今專一故、德無二故。一切名者,令多結緣,德無盡故。餘可思准。
後「善男子!我以此等」下,總結。
第三「善男子!我入如是等」下,結益。
第三「時善財童子」下,辨法根原。先問,後答。
答中二:先辨初劫修行,後類顯多劫成益。
前中二:一總標剎劫、二別彰遇佛。
今初。言世界轉者,謂世界為塵,一塵一剎復末為塵,故亦由無量,無量為一無量轉等。若言迴轉形世界塵者,何以偏取此形?此形大小復有何定?
二「善男子!彼世界中有四天下,名種種」下,別彰遇佛。於中四:初總舉佛數興處、二別明初佛得法、三辨中間百佛、四結略顯廣。
今初,可知。
二「其最初佛」下,別明於初佛得法。於中分六:一總標佛現;二「彼佛出時」下,父王出家;三「法欲滅時」下,惡世過興;四「時王比丘」下,滅過弘闡;五「時彼眾中有比丘尼」下,王女發心,即正答得法久近;六「善男子!於汝意云何」下,結會古今。
三「善男子!次彼如來有佛出興」下,辨供中間百佛。
四「善男子!如是等須彌山」下,結略顯廣。其供養、修行,該前百佛及須彌塵數。
第四「善男子!我唯」下,謙己推勝。於中二:先謙己知一;後「如諸」下,推勝知多。離雜穢者,無有綺語及惡口也。不作二語者,無有妄言及兩舌也。撿策語業者,總防四過。行正直道者,時語、實語,即淨修語業。安住勝義者,言必契理。成就圓滿者,具足圓音。求不繫屬一切語言者,義語非文,即言亡言故。開悟一切語言自性者,言語性空,本無言故。深入一切諸言音海者,無言之言,能深廣故。了知眾生諸祕密海者,同聽異聞,互不知故。明見一切諸法門海者,是所說故。餘可思准,並是妙音相應勝義,故此推之。
第五「善子!此菩提場」下,指示後友。於中三:初指後友,次頌前法,後善財得益。
今初。開敷一切樹華者,敷在於香樹樓閣內故。七地正是方便涉有,敷萬行故。
二「爾時」下,却頌前法。臨去慇懃,令修學故。雖通頌前,且就文便。十一偈半,文分為二:初二頌前法門體用,餘偈頌前顯法根原。於中分三:初三通頌初後,次四別顯於初佛得法,後二偈半頌類供多佛。
三「爾時」下,善財得益。雖通由前,近由向偈。於中分二:先長行敘益,後偈頌慶讚。十偈分四:初一讚福智超絕。次四歎悲智甚深。念念普緣一切境者,不㝵事故。心心寂靜無分別者,常契理故。又上句約觀,下句約止。前即性相雙流,後即止觀雙運。觀察眾生性本無,成上二句,由此能緣而無分別。大悲常入眾生海者,對第三句成無緣悲,通對三句悲智無㝵。次四總顯德圓,後一行成入位。
第六「時善財」下,戀德禮辭。下第二十三經。
●第七開敷一切樹華主夜神,遠行地善友。至無相住功用後邊,出過世間二乘道故。
初之二段,文顯可知。
第三「夜神告言」下,授己法界。於中四:一顯法行、二立法名、三明法業、四辨法原。
△今初。亦是法門所作業用。對前問行,總示其行,未舉名耳。於中分二:先明安樂眾生行;後「善男子,若有眾生盛年」下,利益眾生行,令總斷惡修善等故。於中二:先總;後「為慳恡」下,別顯十度以治蔽障。
△第二「善男子!我得菩薩出生」下,立法名。此有二意:一者望前稱己益物悲智之心,故生大喜;二者望後照佛攝生廣大悲智,故生大喜。皆與智俱,故曰光明。
△第三「善財白言」下,明法業用。於中,先問,後答。
答中三:初總標。謂知如來攝生巧智,為我解脫業用分齊。
二「云何普攝」下,略顯攝相。謂眾生得樂,皆由佛得,故知普攝。
三「云何知然」下,徵以廣釋。先徵意云:眾生得樂,何以得知是佛攝耶?後釋意云:我見如來從因至果,悲、巧攝故。於中分二:先總明;後「善男子!世尊往昔」下,別顯。
於中亦二:一發普攝之心、二起普攝之行。
前中亦二:先見發心境,沈苦、集故;後「我見是已」下,正發救心,令得滅、道。
於中又二:先普起慈悲;後「起觀察真實」下,雙運悲、智。
二「起如是心已」下,起普攝之行。於中亦二:先明身業神通攝生行,後明語業說法攝生行。
前起悲心,即是意業,三輪備矣。神通文三:初舉攝生行體;次「以是方便」下,攝生本意;後「菩薩如是於念念中」下,辨攝生周遍,即廣大義。
二「善男子!毗盧遮那」下,口業說法攝生行。於中二:先明觀機,苦、集無涯,顯行為物,故復重觀;後「起大悲」下,正明攝化。
△第四「爾時,善財童子白言」下,辨法根原。先問,後答。答中二:先歎深許說,後承力正說。
[○@△]前中亦二:先長行,後偈頌。長行亦二:先歎深,後許說。
前中分四:一標難知,謂時久遠故,所得深故,非久近故。文中非聞慧境,故難知難信;悲思慧境,故云難解;非修慧境,故難證入。上皆難為自行,後三難於利他。夫說法者,無說無示,故難示難說。二「一切世間」下,示不知人。三「唯除」下,揀能知人,即善財之類。四「何以故」下,徵釋。
三「然我」下,許說。並顯,可知。後偈頌中二十一偈,文分為五:初一頌標難說;次三頌不知人;次一超頌前釋;四有十四偈却頌前文揀去能知,次第頌前佛力護等,恐繁不配;五有二偈頌前許說。
[○@△]第二「善男子!乃往」下,承力為說。先長行,後偈頌。
[△@○]長行中二:先正說,後結會。
[△@、]前中三:初總明發心時、處佛興;二「善男子!彼毗盧」下,別明本生之處;三「閻浮提人壽萬歲」下,明遇緣發心。
於中分二:第一明發心勝緣、第二辨發心本事。
[△@○]前中四:一明大王治化。即鐵輪王,故云閻浮。二「時彼世界」下,五濁為因,感三灾起:一壽命短促,即是命濁;二「資財」下,是眾生濁;三「不修」下,即煩惱濁;四「深入邪網」下,明其見濁;五者劫濁,則通前四。故上文云「劫欲盡時,劫初清虗,猶彼清水;劫末多惡,同彼滓穢。」故稱為濁。三「咸來共繞」下,悲境現前。四「爾時,大王」下,正明起行。
於中二:第一深起大悲、第二廣行大施。
[△@⊙]前中三:初標徵,次列釋,後總結。
▲今初可知。
▲次「所謂」下,列釋。十中各先明所治,後辨能治。此十大悲多同二地集果十悲,於中分二:初一總明,餘九別顯。
今初,總明,謂三求眾生皆墮無底生死深坑,難勉出故。
餘九別中又分為二:初一解邪,餘八行邪。
今初,解邪。理外推求,總名為邪。故《涅槃》云「一切煩惱邪見攝盡,猶解邪故。」橫計世間常、樂、我、淨,起貪、瞋等一切煩惱,行諸惡行,為生死因。故其治中令住善業,謂得正見已是善業。又由正見諸惑不生,無諸橫計,自然順理修諸善業。
後八行邪。於中別悲三求眾生,即分為三:初五悲於欲求眾生,次二悲於有求眾生,後一悲於邪梵行求眾生。
初中二:前三悲現得五欲受用生過,後二悲未得五欲追求生過。
初中即為三別:初一悲受不共財眾生,次一悲受無厭財眾生,後一悲受貯積財眾生。
今初。謂隨己所有資益身命,但為生等諸苦逼迫,有而不安,故令不著。不為財縛,則身心安矣。
二「哀哉眾生!常為世間種種恐怖等」者,即悲受無厭財眾生。謂內心難滿,外求無厭,常怖惡名,恐失財利,恐求不得、不能存活,多求多怖,故令無求,免諸厄難,專求如來一切智道。
三「哀哉眾生!無有智眼」下,此悲貯積財眾生。不了此財屬於五家,多財多禍。不能解財如雲、如夢,為無智眼。謂有我身,事須資養,疑於當果,積而不散,故決其疑見,即為方便。
上三即悲起煩惱眾生。
後「哀哉眾生!常為癡闇之所迷惑」下二門,悲未得五欲追求生過,即悲造業眾生。前門悲追求後報,造有漏善業;後門悲求現報,造諸惡行。
今初。謂迷勝義愚,亦造善業,求於當欲。如處闇行,迷惑道路,若遇城邑,則可栖託。故治中云「為作慧炬,引至智城。」
後門悲求現報,造諸惡行。眾生者,謂慳己所有,嫉他勝己,諂誑求財,諸惑所亂,後於臨終,見諸惡相,或悔先作、或起惡見,復能濁亂。若絕諸惡,則法身清淨。
二「哀哉眾生!長時漂溺一切世界生死大海」下,八、九二門悲有求眾生。初門即道差別,後門即界差別。
今初。謂五趣因果,循環無畔,名海漂溺。藏識海浪,果漂溺也;境風四流,因漂溺也。故《十地經》云「生死洄澓,愛河漂轉。」然《瑜伽.七十》云「有五法相似生死,得大海名:一處無邊相似故、二甚深、三難渡、四不可飲、五大寶所依。由前四故,生死過患;由後一義,菩薩入之。」〈第九十卷〉復云「由三相故,水海與生死海不同:一自性不同分,謂唯色一分故;二淪沒不同分,唯沒人、畜及唯身故;三超渡不同分,謂未離欲人亦能渡故。」生死大海,反上可思。
已知海相,云何漂溺?《瑜伽.八十六》云「由五種相,當知順流而被漂溺。」一於此漂溺,即善惡趣如海二岸,即今總意。二由此漂溺,所謂愛即是河,當此中因即是海義。三依此漂溺,即色等五蘊是此眾生。四如此漂溺,謂於流轉相不如實知。經雖無文,即是總五意。漂溺時,謂雖愛身命,欲使長久,由自性滅,不能令住,即長時攝。治中乃以萬行為舩,運其令度。有二意:一望生死海為過患,即至寶洲及到彼岸;二以海對海,越生死海而入智海,了生死性則成智海。
後門界差別,謂眼妄取色、耳妄聽聲等,為諸根剛強難可調御,亦信等根不清淨故。雖生上界,由三還來,三界之中往返無已,既遠諸佛,安有出期?故治中如來威神方能永出。
三哀哉眾生猶如盲瞽等,即第十門悲邪梵行求。眾生不見正道,迷無我理,以執我故隨逐邪逕,九十五種邪入邪法,是謂生盲。故能治中開其智眼,引入智門。云何入耶?略有二義:一知無我;二了蘊等本性空寂,即於三界見涅槃城。
▲後「時彼大王」下,總結。此中但悲處三界苦,略無所悲,同法小乘。
[△@○]二「作是語已」下,廣行大施。於中有八:一施令彌布;二「爾時,妙寶娑羅」下,施會大敷;三「時一切法圓滿寶蓋」下,施主超倫;四「爾時,於此閻浮提內」下,施田雲集;五「時王見彼諸來集會」下,施心殷重;六「善男子!其王爾時因善知識」下,施願廣深;七「已能深入一切智流」下,施惠玄微;八「不揀方處」下,正施均普。下第二十四經。
[△@⊙]第二「時此會中有長者女」下,正顯發心本事。於中三:一發心身德;二「去王不遠」下,正發大心;三「爾時,大王知此童女」下,大王攝受。
於中四:一王發攝言、二女讚王德、三大王述讚、四施行攝持。
今初,可知。
二「時寶光明」下,女讚王德。於中三:初標心淨、二發口言、三展身禮。
今初,可知。
二「即以」下,發言讚德。於中四十九偈分二:前二十三偈總顯王德,後二十六偈彰王本生。
前中三:初六偈未興時損,次二偈王興之益,後十五偈翻損成德。即翻十惡以成十善,文分為四:初一偈翻煞,次三偈翻盜,三有二偈翻邪行,四有九偈總翻餘七。
於中二:先一偈總舉七惡,後八偈總翻成善。
今初。初句總標。次句舉口三過,其綺語一過,沒在第四句雜穢之中。故梵本云「虗誑麤惡離間語,諂雜穢語不自在,此四種語皆捨離,正法今行邪見滅。」則上半是過,下半已翻。第三句恒起邪思滅正法,即意三惡中邪見。其第四句中諂曲隨人意,即是貪惡,略無於瞋,亦雜穢攝。
後八偈總翻成善中二:初一偈正約眾生翻於惡口,後七偈約王有德令物無過。然准舊經,此七偈前別有二偈翻於邪見,云「昔日諸眾生,種種行邪法,合掌恭敬禮,牛羊犬豚類。今聞王正法,悟解除邪見,了知苦樂報,悉從因緣起。」此文顯著,即梵本云「正法今行邪見滅。」理亦盡矣。
就七偈中分二:初一偈明王無口過而有語德,人聞皆悅;後六偈王有慈覆,人無瞋心,故歎王蓋。故〈迴向品〉云「執持一蓋,溥蔭萬方。」《大光王》云「為高蓋慈心,普覆諸眾生故。」明知歎蓋即是顯慈。
二「王父號曰」下,二十六偈顯王本生。於中分四:初四偈光王世末、二有七偈王興先相、三有七偈正顯誕生、四有八偈生後之益。
三「爾時,寶光」下,身禮,可知。
三「時彼大王」下,大王述讚。
[△@、]第二「爾時,夜神告善財言」下,結會古今。
[△@○]第二「爾時,能開敷」下,偈頌但是總相,顯己能知。於中二:先十偈明能知,後一偈結勸。
第四「善男子!我唯」下,後三段可知。
貞元新譯華嚴經疏卷第七
壽昌元年乙亥歲,高麗國大興王寺奉宣雕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