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林象器箋
卷26
第廿六類 服章門
義堂日工集云。本覺菴主曰。日本禪苑。剏於千光。禪僧衣服禮數。始於般若房法印了心。了心亦曾入宋。
●袈裟
釋氏要覽云。袈裟者。蓋從色彰稱也。梵音。具云迦羅沙曳。此云不正色。四分律云。一切上色衣。不得畜。當壞作迦沙色。今略梵語也。又名壞色。業疏云。本作迦沙。至梁葛洪。撰字苑。下方添衣。言道服也。
●法衣
敕修清規。受法衣云。專使送法衣至云云。詞云。某人和尚法衣。表信。專此奉上。
忠曰。禪林所謂法衣者。金襴衣。而以表傳法之信也。但說法時。披此衣。故言法衣也。須是大衣。自九條。至二十五條矣。與傳衣交看
舊說曰。凡法衣。上堂陞座可披之。如小參五參上堂。立地佛事。拈香。皆不可披之。達磨忌。百丈忌。開山忌拈香。猶不可披也。况在家拈香耶。
飜譯名義集云。西域記云。僧迦胝。舊訛云僧伽梨。此云合。又云重。謂割之合成。義淨云。僧迦胝。唐言重複衣。靈感傳云。每轉法輪。披僧伽梨。南山云。此三衣名。諸部無正翻。今以義譯。大衣名雜碎衣。以條數多故。若從用為名。則曰入王宮聚落時衣。乞食說法時著。
忠曰。禪林金襴大衣。獨說法時著之。今靈感傳及南山所言。少通之。但我局金襴又金襴。不用於乞食耳。
又曰。凡釋法衣。作可通三衣之義者。非禪林所謂法衣義。故今不取之。但暫錄之。令識者擇焉。
祖庭事苑云。法衣者。如法之衣也。
忠曰。三衣皆如法裁之。睦菴以此釋禪宗傳法之衣。恐失辭。
釋氏要覽云。西天出家者衣。律有制度。應法而作。故曰法衣。 又云蓋法衣有三也。一僧伽梨即大衣也。二欝多羅僧即七條也。三安陁會即五條也。此是三衣也。若呼七條。編衫裙為三衣者。悞之也。
釋門章服儀云。或經云法衣者。謂懷道者服之。名法衣也。 應法記云。此就所學法。立號指經云者。如雜含云。修四無量。服三法衣。業疏云。四分亦名三法衣。法是軌用之名。被則心行正法。頗同此釋也。
業疏云。世稱福田衣。以法畦畔之相。世田用畦盛水。長嘉苗。養形命也。法衣之田。彌弘四利之益。增三善之心。養法身慧命也。 濟緣記云。四利即四等慈悲喜捨。又名四無量心。三善。謂無貪瞋癡也。
●傳衣
忠曰。即是法衣。謂表傳法信之衣也。
最澄將來六祖慧能大師傳法宗旨云。忍大師。即將所傳袈裟。付能大師。遂頂戴受之。大師問和上曰。法無文字。以心傳心。以法傳法。用此袈裟何為。忍大師曰。衣為法信。法是衣宗。從上相傳。更無別付。非衣不傳於法。非法不傳於衣。衣是西國師子尊者相傳。令佛法不斷。法是如來甚深般若。知般若空寂無住。即而了法身。見佛性空寂無住。是真解脫。汝可持衣去。遂則受持不敢違命。然此傳法袈裟。是中天布。梵云婆羅那。唐言第一好布。是木綿花作。時人不識。謬云絲布。
舊說曰。達磨大師法衣。以木綿布裁。青黑色。有裏。七條也。名屈眴。以傳于二祖。又楊岐和尚法衣。青色也。
忠曰。達磨傳于二祖。是屈眴。則傳衣不必局金襴也。
忠曰。釋迦衣傳彌勒。
佛說彌勒成佛經云。爾時彌勒佛。與娑婆世界前身。剛彊眾生。及諸大弟子。俱往耆闍崛山。到山下已。安詳徐步。登狼跡山。到山頂已舉足大指。躡於山根。是時大地。十八相動。既至山頂。彌勒以手兩向擘山。如轉輪王。開大城門。爾時梵王。持天香油。灌摩訶迦葉頂。油灌身已。擊大犍椎。吹大法螺。摩訶迦葉。即從滅盡定覺。齊整衣服。偏袒右肩。右膝著地。長跪合掌。持釋迦牟尼佛。僧伽梨。授與彌勒。而作是言。大師釋迦牟尼多陀阿伽度。阿羅訶。三藐三佛陀。臨涅槃時。以此法衣。付囑於我。令奉世尊。乃至爾時彌勒。持釋迦牟尼佛僧伽梨。覆右手不徧。纔掩兩指。復覆左手。亦掩兩指。諸人怪歎。先佛卑小。皆由眾生。貪濁憍慢之所致耳。
忠曰。迦葉授彌勒。即瞿曇彌。奉釋尊。金縷衣也。
●金襴袈裟
傳燈錄。釋迦牟尼佛章云。世尊告迦葉。吾將金縷僧伽棃衣。傳付於汝。轉授補處。至慈氏佛出世。勿令朽壞。 又摩訶迦葉章云。迦葉持僧伽棃衣。入雞足山。俟慈氏下生。
聯燈會要二祖阿難尊者章云。祖問迦葉云。師兄世尊傳金襴袈裟外。別傳箇甚麼。迦葉召阿難。祖應諾。迦葉云。倒却門前剎竿著。
忠曰。今禪宗傳衣。必用金襴。原于此。
中阿含經云。佛遊釋羇瘦。在迦鞞羅衛尼拘類樹園。爾時摩訶波闍波提瞿曇彌。持新金縷黃色衣。往詣佛所。稽首佛足。却住一面白曰。世尊。此新金縷黃色衣。我自為。世尊作慈愍我故。願埀納受。世尊告曰。瞿曇彌。持此衣。施比丘眾。施比丘眾已。便供養我。亦供養大眾。大生主瞿曇彌。至再三白云云。願埀納受。世尊。亦至再三告曰。瞿曇彌。持此衣。施比丘眾。施比丘眾已。便供養我。亦供養眾。
智度論曰。摩訶憍曇彌。以金色上下衣寶。奉佛。佛知眾僧堪能受用。告憍曇彌。以此上下衣。與眾僧。以是故知。佛寶僧寶。福無多少。
西域記摩揭陀國部云。如來化緣斯畢。埀將涅槃。告迦葉波曰。我於曠劫。勤修苦行。為諸眾生。求無上法。昔所願期。今已果滿。我今將欲入大涅槃。以諸法藏。囑累於汝。住持宣布。勿有失墜。姨母所獻金縷袈裟。慈氏成佛。留以傳付。乃至迦葉承旨。住持正法。結集既已。至第二十年。將入寂滅。乃往鷄足山。乃至既入三峯中。捧佛袈裟。而立。以願力故。三峯斂覆。慈氏世尊興世。至迦葉所慈氏彈指。山峯自開。時大迦葉。授衣致辭。禮敬已畢。身昇虗空。示神變。化火焚身入寂畧鈔。
毘柰耶雜事云。大迦攝波。欲涅槃。往雞足山中。於三峯內。敷草而坐。作如是念。我今宜以世尊所授糞埽納衣。用覆於身。令身乃至慈氏下生。彼薄伽梵。以我此身。示諸弟子及諸大眾。令生厭離。即便入定。三峯覆身。猶如密室不壞而住。
忠曰。釋迦傳慈氏之衣。西域記。為金縷袈裟。毘柰耶雜事。及付法藏傳。為糞埽納衣。 又毘柰耶雜事。及大毘婆沙論。智度論等。無以釋迦衣轉付於彌勒之文。但增壹阿含。付法藏傳。竝云。彌勒取迦葉僧伽梨著之。
菩薩瓔珞經云。菩薩露形。求袈裟。時有天子。名曰福蓋。知菩薩所念。奉八萬四千金縷織成袈裟。菩薩自念。過去諸佛法服。云何。進趣行來。斯用何法。虗空神天。叉手白言。過去諸佛。皆著織成金縷袈裟。亦如今日諸天所獻。菩薩即受八萬四千織成金縷袈裟。以道神力。而合為一袈裟。著體。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盡皆外現。
舊說云。迦葉捧。而入雞足山。轉授于彌勒者。金襴十三條也下品下衣也。
忠曰。金襴事。見于西域記。十三條無本據。蓋依元照妄說。
元照芝園集。送衣鉢。獻淨慈圓照本禪師書云。昔者迦葉如來。授我釋迦本師。智論所謂。十三條麤布僧伽梨。是也。洎至埀滅。遣飲光尊者持之。於雞足山。以待彌勒。有以見佛佛之所尊也。忠檢智度論。無十三條麤布僧伽梨文。
智度論第三云。迦葉。即著從佛所得僧伽梨。持衣鉢。捉杖。如金翅鳥。現上昇虗空。乃至與衣鉢俱作是願言。令我身不壞。彌勒成佛。我是骨身。還出。以此因緣。度眾生。如是思惟已。直入耆闍崛山石頭中。如入軟泥。入已還合。乃至彌勒佛。以足指。扣開耆闍崛山。是時長老摩訶迦葉。骨身。著僧伽梨而出。禮彌勒足。上昇虗空。現變。即於空中。滅身。而般涅槃。 又第六十四。略說云。彌勒以足指。開山頂。摩訶迦葉骨身。著僧伽梨。執杖持鉢而出。并無以釋迦衣轉付彌勒文
增壹阿含經云。世尊告大迦葉。不應般涅槃。要須彌勒出世。乃至摩竭國界。毗提村中。大迦葉於彼山中住。彌勒如來。將眾至此山中。見迦葉禪窟。伸右手。指告人民。過去久遠釋迦文佛弟子。名曰迦葉。今日現在。人民歎末曾有。諸塵垢盡。得法眼淨。乃至彌勒當取迦葉僧伽梨著之。是時迦葉身體。奄然星散。彌勒取華香供養。
付法藏傳云。迦葉至雞足山於草敷上。跏趺而坐。作是願言。今我此身。著佛所與糞掃之衣。自持己鉢。乃至彌勒。令不朽壞。使彼弟子。皆見我身。而生厭惡。乃至阿難言。彌勒出時。當將徒眾九十六億。至此山上。見迦葉。時眾作是念。釋迦如來弟子。身形卑陋若此。彼佛亦當無異。於是迦葉踊身虗空。作十八變。變為大形。充滿世界。時彌勒佛即就迦葉取僧伽梨。時大眾見神力除憍慢心。成阿羅漢。上經傳並言彌勒取迦葉僧伽棃著之
祖庭事苑云。如西域記云。商那和修九條衣。絳赤色。入滅時。以智願力。留待遺法盡方壞。奘云。今已少有損。詳此。傳法大士。所被絳色衣。乃紹傳授之風。 又云。碧色衣者。或謂。則天嘗取曹溪衣。入內供養。以碧絹裱之。故後世當位者。尚之。又法眼傳通記云。衲衣。或青絹者。或貼相者。始於唐。肅宗詔南陽國師。入內。衲衣損壞。宮嬪以青絹。幫紫絹貼相。國師多著。由此相承矣。裱篇海音俵領衣也幫六書故裨帖也貼相。於衣上安貼。見釋氏要覽
又有留衣非付法者。 備用清規。當代住持涅槃云。先輩遷化。紙袋封留法衣一頂備請住持非付法也。以表世尊付衣。待彌勒應世說法。後之來者審所自也。
●屈眴衣
祖庭事苑云。按寶林傳。達磨所傳屈眴衣。此云第一布。正青黑色。
義楚六帖云。屈眴。寶林傳云。唐言第一布。紡木綿華心。為之。即達磨所傳之衣。七條也。碧裏。自師子尊者傳與。
釋門正統。亦作第一布。獨名義集云。屈眴音舜。此云大細布。
忠曰。虎關。作屈眴辨以達磨屈眴。為佛衣。引劉眴舊唐書。云達磨自釋迦相傳有衣鉢。劉禹錫曹溪第二碑云達磨與佛衣來以為證焉。又立總衣別衣說。謂總衣。屈眴。正傳表信。別衣。自衣。師子付斯多。斯多不傳密多止此。噫世尊所傳迦葉。國師所謂總衣者。金襴白矣。非屈眴布衣。抑專於成辦。偶遺之乎。又凡外俗之敘佛家。多取乎傳聞。而言其大畧。雖云通書間有訛謬矣。不足以為憑據。余今於二劉言亦云。
●大衣
釋氏要覽云。大衣。有三品九種。薩婆多論云。僧伽棃有三品。自九條。十一條。十三條。名下品衣。皆兩長一短作。十五條。十七條。十九條。名中品衣。皆三長一短作。二十一條。二十三條。二十五條。名上品衣。皆四長一短作。
●九條衣
大衣分三品。下品之一也大衣處詳箋。名僧伽棃。
翻譯名義集云。僧伽梨。西域記云。僧伽胝。舊訛云僧伽梨。此云合又云重。謂割之合成。義淨云。僧伽胝。唐言重複衣靈感傳云。每轉法輪。披僧伽梨。南山云。此三衣名。諸部無正翻。今以義譯。大衣名雜碎衣。以條數多故。若從用為名。則曰入王宮聚落時衣。乞食說法時著。前法衣處引全同
玄應經音義云。僧伽𦙆。陟尸切。舊言僧伽梨。此云合。謂割之合成也。又云重。謂重作也。王宮聚落著之伏外道衣。
毘奈耶雜事云。佛言。僧伽胝者。是衣中主。是故不應隨處著用作諸事業。苾芻不知。何處應著。佛言。入聚落時。行乞食時。隨噉食時。入眾食時。禮制底時。聽佛法時。晝夜聽法時。禮拜二師及同梵行者時。如是等處。可披大衣。嗢多羅僧伽。應於淨處披著。及食等事。其安怛婆娑。住於何處。隨意著用。悉皆無犯。
●七條衣
翻譯名義集云。鬱多羅僧。或郁多羅僧。此譯上著衣。即七條也。南山云。七條名中價衣。從用云入眾時衣。禮誦齋講時著。
大寶積經。菩薩藏會云。時長老阿難陀。既覩世尊微笑光明。以七條衣。覆左肩已。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禮足。以頌問云云。
雲門偃禪師錄云。上堂。因聞鐘鳴。乃云。世界與麼廣濶。為什麼鐘聲披七條。
●五條衣
日用軌範云。開浴以五條。手巾。掛笐竿上。
忠曰。禪家稱掛絡。是五條衣也。
大慧為政信寺如山主普說云。舊時佛光無礙禪師。一生袈裟。常不離身。若大小二事時。便摺疊放淨處。事畢。洗漱了。依前披在身上。睡時也。須披箇五條就寢。
空谷尚直編云。宋理宗時。靈隱癡絕沖禪師。令門下之僧。常衣直裰等服。晝夜不釋其身。臨睡則披五條袈裟。囊佩大衣而臥。
●三事衲三衣同
忠曰。五條。七條。九條。三種衲也或為袈裟鉢拄杖者杜撰。
傳燈錄瑞鹿先禪師章。見色便見心。頌云。若是見色便見心。人來問著方難答。更求道理說多般。孤負平生三事衲。
大慧杲禪師錄自讚云。身著如來三事衣。口中謗佛法僧寶云云。
世尊制但三衣緣。 四分律云。爾時世尊。在淨處思惟。心自念言。諸比丘。在道路行。多擔衣。有頭上戴。有肩上擔。有帶著腰中。寧可為制衣多少。時世尊。初夜在露地坐。著一衣。至中夜。覺身寒即著第二衣。至後夜覺身寒。著第三衣。世尊念。畜三衣足。夜過已。集比丘僧。告如上緣言。我聽諸比丘。畜三衣。不得過畜略鈔。
忠曰律家有糞掃。一衣三衣諍論。資持記云。欲令節儉少欲省事。一衲之外。更無餘物止此。三衣師曰。三衣各一衲。故云一衲。亦無相違。悲華經云。當出家時。即得成就糞掃三衣。常在樹下。獨坐思惟止此。故糞掃三衣。不可復疑。
緇門警訓載。大智律師三衣賦云。吾有三衣。古聖真規。粗踈麻苧。為其體。獸毛蠶口。害命傷慈。青黑木蘭。壞其色。五正五間。涉俗生譏其奉持也。如鳥兩翼。其敬護也。如身薄皮。信是恒沙諸佛之標幟。賢聖沙門之軌儀。九十六道。起信之首。二十五有植福之基。是以堅誓獸王。忍死而頻加稱嘆。蓮華色女。作戲而盡斷貪癡弘誓甚重。至德難思。龍披免金翅之禍。人得息戰敵之危。末流浮薄。正教衰遲。競貿亂朱之服。率遭濫吹之嗤。壯大於貢高我慢。欺壓於碩德厖眉。習以成俗。愚不知非。汝當敬遵彝範仰荷恩慈。時時自慶。步步勿離。潛神樂國兮。銖衣自被。埀形忍界兮。報服常隨。劫石可銷。想斯言而不泯。太空有盡。諒此志以難移。
●掛絡
敕修清規日用軌範披五條。註云。即掛絡也。
舊說曰。掛絡何義。謂掛而絡身也。或曰。上中下衣。皆掛而絡身。獨稱此何也。答曰唯絡子。通掛左右肩。故言掛絡。餘衣不然。曰若以通掛左右肩。則須名通絡也。若但稱掛絡。則可三衣通名矣。然今敕修清規。解五條。言掛絡也。則不可復名於餘衣。可以弭紛說矣。但此註。見于敕修清規。餘處未見也。
又舊說曰。律家呵絡子曰。禪僧通肩。搭袈裟。此不如法也通肩者凡袈裟偏披左肩然今通披左右肩故云通肩。天台遵式曰。此掛絡不如法。須焚棄之。
忠曰。昧者字作掛羅。謂以羅紗造。又作掛落。謂掛而落胸前。皆杜說也。
釋氏要覽云。絡子或呼掛子蓋此先輩僧創之。後僧効之。又亡衣名。見掛絡在身。故因之稱也。今南方禪僧。一切作務皆服。以相不如法。諸律無名。幾為講流非之。予因讀根本百一羯磨第十卷云。五條有三品上者豎三肘橫五肘。下者減半。二內名中。又佛言。安陀會有二種。一者豎三肘橫五肘。二者豎二肘橫四肘。此謂守持衣。最後之量。限蓋三輪上蓋臍下掩膝。因詳。頗是今絡子之量也。若作之。但五幅一長一短。或襵或貼。呼安陀會。即免謗。一切處著。合律。無過。實勝空身矣今詳律言肘但用自肘蓋度身而衣也若用尺八之肘者下文即無臂短不及之言也。
祖庭事苑引之云。予每觀此說。益見法師之公議。而嗟乎叢林禪人。凡所制作未嘗取此為則。而又不更挂絡之名。復何意邪。世典尚云。必也正名。況釋氏乎。
●掛子
掛絡也。見掛絡處。
傳燈錄慧日大師章云。姓黃氏。生而有異。及長名文矩。謁萬歲塔譚空禪師。落髮不披袈裟。不受具戒。唯以雜彩為掛子。
忠曰。慧日嗣長慶大安。唐乾寧中示滅。乾寧唐十九主。昭宗曆號。可知彼時。已有掛絡。
●鉤紐
忠曰。今時禪林。例代鉤。以環。代紐以絛。
釋氏要覽云。鉤紐。僧祇云紐緤。集要云。前面為鉤。背上名紐。先無此物。因佛制尼師壇。安左臂衣下。則肩上無鎮。衣不整齊。乞食時被風吹落。佛遂許安鉤紐。佛制一切金銀寶物。不得安鉤紐上。惟許牙骨香木之屬。
四分律云。舍利弗入白衣舍。患風吹割截衣墮肩。諸比丘白佛。佛言。聽角頭安鉤紐。
毘奈耶雜事云。佛在室羅伐城。時有苾芻。入城乞食。上衣墮落。置鉢于地。整理上衣。居士婆羅門。見已生嫌。佛言。為護衣。應安𢂁紐於肩上。安𢂁胸前綴紐。紐有三種。一如蘡薁子。二如葵子。三如棠棃子應於緣後四指安𢂁應重作帖。以錐鑽穴。𢂁出其內繫作雙𢂁。其紐可在胸前緣邊綴之。疊衣三襵。是安𢂁紐處音釋。蘡。伊盈切。薁於六切。蘡薁草名。
舊說曰。觀唐王摩詰。畫僧形。其袈裟無絛環。蓋唐時僧。猶不用絛環。絛者五代時。始有。環者宋朝始有。
●袈裟袋
毘奈耶雜事云。苾芻作三衣。在肩上。路行汙霑。佛言。應以袋盛置肩而去。袋可長三肘。闊一肘半其一肘半。中疊縫之。當中開口。安鉤紐。常用者。在上。非常用者在下畧鈔。
●㡌子
敕修清規聖節云。欽遇聖節。粥罷上堂。乃至住持至法座前。行者趲近。知事後立。冬月則眾去帽問訊。四分律云。世尊。在舍衛國。爾時比丘。裹頭。至佛所。白言。大德。此是頭陀端嚴法。願佛聽。佛言。比丘不得裹頭。是白衣法。若裹頭。如法治。時諸比丘。頭冷痛。白佛。佛言。聽以毳若結貝。作帽裹頭。
西域亦脫帽為禮。 大比丘三千威儀云。有五事。應相入室。一者當於外彈指。二者入當脫帽三者當作禮。四者當正住人教坐。乃坐。五者不得妄持經入。 又云。事師有五事。一者朝暮往問訊安否。二者往當著袈裟脫帽。三者。往至戶當三彈指。不得縱橫入。四者當頭面著地作禮。前長跪。問消息。五者若師言。賢者某人來說。卿所作不如法。汝自知犯過不。設有。即當悔過言。某實愚癡。若無有。不得還語云云。
忠曰。著帽時。隨山有別。如南禪自十月五日著。相國。自九月晦日夢窓忌著。大德。有四重。前住自九月九日著。前堂自九月廿一日大燈宿忌著。後堂藏主。自十月朔日著。侍者自十月四日達磨宿忌著。妙心。前住自十月朔日著。前堂已下。自十月四日達磨宿忌著。至大清僧。黃檗派下。常時著之。無復脫著之禮。大違清規。如清規。則夏月不著帽。故無脫著禮。冬月著帽。有敬住持而脫去帽之禮矣。
虎關濟北集帽子頌云。六稜一貫一絲通。機事機心本不同。可惜眼中羅縠隔。又安頭上幾重重。
●頭巾
日本洞家帽子。名頭巾。其制異于濟家如濟家行者所披者忠謂。相傳。濟家六稜帽者。自夢窓國師始焉。然則夢窓已前。濟家帽。亦同今洞家帽而已。
傳燈錄。疎山仁禪師章云。問如何是和尚家風。師曰尺五頭巾。曰如何是尺五頭巾。師曰圓中取不得。
●頭袖
敕修清規。大坐參云。四鼓鳴。住持出。鐘鳴。首座出。以次頭首與大眾。暫從後門出。換衣換頭袖。抽解即歸守被位。
禪苑清規。上堂云。大眾赴參。不得戴帽子頭袖住持人同。
備用清規。聖節陞座云。行者列知事後。眾去頭袖問訊。
忠曰。頭巾形。似衣袖。故言頭袖也。蓋即是帽子。故備用清規。聖節頭袖。敕修清規。作帽。或曰。與帽子別。故禪苑清規。帽子頭袖並呼。余謂。頭袖之目。本國一乎。
徑山無準範禪師錄。入內引對陞座云。唐代宗。嘗宣召本山國一祖師。每加禮敬。適遇天寒。代宗以銷金龍袖。覆其頂。後竟以龍袖為帽。至今祖師遺像。儼然猶存。
西巖惠禪師錄。國一見代宗來。起立。頌云。立在威儀外。全身在裏頭。重重賜龍袖。難掩面門羞。無門開禪師錄。頭袖頌云。四海英靈俱套下。銅頭鐵額總兜來。莫怪無門施毒手。揭翻腦蓋頂門開。
教家有縹帽子。 燕南紀談云。台家密家。有縹帽子。又名裹頭。宗鳳雜集云。隋煬帝請天台智顗大師。受菩薩戒。時祁寒。帝解御衣縹袖。令裹大師頭。又日本桓武帝請叡山傳教大師。受圓頓菩薩戒。帝準隋帝故事。賜縹帽。自此台家得其位者披之。未得位。則不得著之。
忠曰煬帝解衣袖。裹智者頭。中華記傳。未見所載。
●禪巾
忠曰。亦是頭巾。畵維摩所被者。
大休念禪師錄。送禪巾越後守殿。仍舉文殊問疾話。偈云。頭載禪巾居丈室。當機一默坐千差。文殊舉眾同聲讚。天女空中雨寶花。
●菩薩巾
忠曰。菩薩巾。俗謂觀音帽子。
法苑珠林云。慧振法師。於寺後山上。起頭陀屋二間。恒有善神衛護。乃至中大同元年。二月五日。攝山神現形。著菩薩巾。披袈裟。形貌極端正。
●偏衫
忠曰。合祇支覆肩二物。名偏衫。資持記作褊衫。說文褊衣小也。
釋氏要覽云。偏衫古僧。依律制。只有僧祇支此名覆膊亦名掩腋衣。此長覆左膊。及掩右掖。蓋襯三衣。故即天竺之儀也。竺道祖魏錄云。魏宮人。見僧袒一肘。不以為善。乃作偏袒。縫於僧祇支上。相從。因名偏衫今開脊接領者。蓋遺魏制也。
忠曰。偏袒。疑字訛。當作偏袖。
六物圖云。此方往古並服祇支。至後魏時。始加右袖。兩邊縫合。謂之偏衫。截領開裾。猶存本相。故知偏衫左肩。即本祇支。右邊即覆肩也。
賛寧僧史略云。後魏宮人。見僧自恣。偏袒右肩。乃一施肩衣。號曰偏衫。全其兩扇衿袖。失祇支之體。自魏始也。
忠曰。諸文說偏衫。有繆戾。惑人者。余試論辨如下文。
西域記云。沙門法服。唯有三衣。及僧却崎。泥縛些桑箇反那。三衣裁製。部執不同。或緣有寬狹。或葉有小大。僧却崎唐言掩腋舊曰僧祇支訛也覆左肩。掩兩腋。左開右合。長裁過腰。泥縛些那唐言裙。舊曰涅槃。僧訛也。既無帶襻。其將服也。集衣為襵。束帶以絛。襵則諸部右異。色乃黃赤不同。忠曰。法苑珠林法服篇。出五部服色 襻正字通俗䙪字。䙪普玩切。音盼。衣䙪衣下系也。
唐義淨南海寄歸傳云。其僧脚崎衣。即是覆膊。更加一肘。始合本儀。其披著法。應出右肩。交搭左膊。房中恒著。唯此與裙。出外禮尊。任加餘服。 又云。准檢梵本。無覆肩衣名。即是僧脚崎衣。此乃祇支之本號。既不道裙。多是傳譯參差。
資持記云。僧祇支經音義翻為掩腋衣。謂覆左腋。著帶繫右腋下。長七尺二。廣四尺五。次加覆肩。忠曰。覆右肩也。次文謂。褊衫右邊即是覆肩是。又云。但世人。不識褊衫即是祇支覆肩二物。故復於其上。重更覆耳。當知褊衫右邊。即是覆肩。但順此方。縫合兩袖。截領開裙。猶存本相。
道宣律師章服儀云。大聖本制三衣。西方但有此衣。餘無別服。故文云但三衣也。後有覆肩。裿支之服。相亦畟方。故僧祇云長四肘。廣二肘。是也。元制所興。本唯尼眾。今僧服著。僭通下位。而裿支上狹下廣。壞絕淳源。 元照應法記云。覆肩。覆右膊也。裿支梵語。上有僧字。正云僧却踦此飜掩腋衣掩左腋以襯袈裟。祇律約量。可驗畟方元下。示本制尼弱故須。僧非所用。阿難美貌。女見心迷。故獨開耳。住法圖賛云。今僧服者。濫矣。即今褊袖。左是裿支右是覆肩。二衣綴合。非本制耳。而下。別點裿支。相本畟方。而世謂是上狹下廣。故壞淳源也。然律云。得上狹下廣。聽作裿支。謂裁作耳。
忠曰。元照在資持應法中。辨祇支覆肩。如此詳悉矣。 或曰。元照云僧祇支覆左腋。著帶繫右腋下。以襯袈裟。語路未明。若言覆左腋又繫右腋。則衣總不在左右肩上。豈得襯袈裟耶。故疑謂。左腋之腋字。恐膊字乎。膊音博。肩膊篇海。乃是僧祇支覆左膊。著帶繫右腋下。則方得襯袈裟耳。余曰。不然。祇支覆左肩。則左腋亦隱。亦應言覆左腋也。非衣不在左肩之上也。祇支梵言翻云掩腋。故元照言覆左腋。而解掩腋之義也。又按西域記僧却崎。覆左肩。掩兩腋。左開右合止此。其制可知。先覆左肩。出右肩。而繞掩右腋著之則自左腋亦掩。其開處。在左也。
忠又曰。要覽云祇支覆左膊。掩右腋。足以大顯襯袈裟之義。或疑資持應法左腋。為左膊者蓋自此來矣。但要覽以覆膊。為僧祇支飜名。者訛矣西域記及應法師音義。僧祇支。唯翻掩腋衣事鈔從相。翻上狹下廣衣耳。六物圖云。覆肩華語未詳梵言止此。夫覆膊。即覆肩也。而覆肩是別物。非掩腋衣矣。
忠又按。古有謬為僧祇支名覆膊。而搭右肩。覆右臂之說者。要覽不正此濫名。却隨同於其訛謬矣。 根本百一羯磨。唐義淨三藏注云。僧脚欹迦。即是掩腋衣也。古名覆膊長蓋右臂。定匪真儀。向使掩右腋。而交搭左臂。即是全同佛制。
虎關和尚直裰辨云。律者來謁曰。禪拒律。律拒禪。如枘鑿之不相入。是大患也。予曰。相拒者。庸流也。真僧不爾。曰律家屢言形服。曰形服何異之有。夫三衣者兩家皆同。直裰偏衫。雖似異。亦一物耳。曰忌其連綴而不合梵裁。曰子惑也。今之偏衫不必梵製矣。我今詳說所由。梵語僧祇支。此云覆腋衣。用覆右肩。右開左合。忠曰。西域記云。僧却崎。左開右合與此反。是梵製也。然魏時。請梵僧。自恣於宮內。宮人。見僧偏袒體露。不以為善。遂作此衣。忠曰。宮人所作。覆肩衣。非僧祇支。施僧。覆肩。通著兩袖。是偏衫之起也。梵語涅盤僧。此云裙。衫裙亦二物也。連綴而稱直裰焉。變製相同。何贊彼毀此。
忠曰。濟北祇支之翻。云覆腋衣。覆亦掩也。同西域記資持應法翻掩腋衣。但其云用覆右肩者。謬矣。覆右肩者。覆肩衣也。非僧祇支。僧祇支。實覆左肩耳辨寄歸傳如下。蓋濟北卒見資持應法等。祇支覆左腋之文。以為衣覆左腋。則其掩肩之宜右也。終曰用覆右肩。不知陷以祇支覆肩。混為一物之謬矣。又或見要覽以覆膊掩腋。同為祇支翻名。遂從其錯歟。又按。濟北語。自矛盾。夫梵僧偏袒者。左肩有袈裟。而偏露右肩耳。若祇支素覆右肩。則兩肩皆掩。宮人見何體露。而醜焉。故濟北語。自不成義。或曰。覆肩衣。若已在竺制。則魏宮梵僧。何不著之。而招露裸之惡耶。答。覆肩雖已在梵制。本是為尼眾制。是故梵來比丘。不服也已。
或救要覽云。僧祇支。此名覆膊衣者。依寄歸傳傳云。其僧脚崎衣。即是覆膊。更加一肘。始合本儀。其披著法。應出右肩。交搭左膊止此。所謂覆膊即覆肩也。何謬之有。忠曰。寄歸云僧脚崎衣。即是覆膊者。謂覆左肩而已。故寄歸次文云。披著法。應出右肩。交搭左膊。又寄歸。云即是覆膊者。非以覆膊。為僧脚崎翻語。故寄歸傳言。準檢梵本無覆肩衣名止此。言未見有覆肩衣之梵語。如僧祇支。泥洹僧等。定稱呼也。非謂未翻梵本中。不言覆肩衣事也。今已翻諸律中。皆有覆肩衣事。豈謂諸律中。無覆肩衣事耶。僧脚崎。已翻掩腋衣。非翻覆肩矣。元照六物圖。亦云。覆肩華語。未詳梵言止此。若復覆膊。是僧脚崎翻名。則是為覆肩衣有梵語也。義淨元照。豈浪言妄說哉。故要覽僧祇支。此名覆膊之𠍴。不可救焉。直裰辯祇支覆右肩之謬。不費彈斥而自破。
昔教者難虎關曰。律談五衣。祇支。覆肩。五條。七條。九條也。然師直裰辯云。梵語僧祇支。此云覆腋衣。蓋祇支。覆腋二也。而今合為一。如何。忠曰。嘗時早有疑僧祇支。覆右肩者但難問。誤以覆腋為覆肩而詰其二物為一。蓋僧祇支翻掩腋衣掩亦覆也。故此翻語未必訛祇支。覆腋名分梵漢元是一物。是故教家唯可難他言僧祇支覆右肩耳。關答曰。凡四分五分十誦摩訶僧祇諸律。其說非一途。或以祇支覆腋為一。或以為二。吾辯。只取大意。為一物。忠曰。答話迂濶。欠分曉祇支。覆腋。是一物。何律。以為二耶。蓋問者答者。皆以覆腋衣謬為覆肩衣而交輥相難酬。若其覆肩衣。則何律。以祇支覆肩為一物耶。正須明文引證。以斥他疑難焉。然但言諸律異說。吾取大意為一。豈莫不飾過遁辭耶。四分律僧祇律等。皆僧祇支。覆肩衣。為二物如余所引證。
四分律比丘尼戒中云。彼人當往受戒人所語言。妹此是安陁會。此是欝多羅僧。此是僧伽梨。此是僧祇支。此是覆肩衣。
忠嘗訪宗覺律師於久修園。質僧祇支。覺曰。僧祇支。三衣之襯也。先著之左肩。如著袈裟法。次加覆肩衣於右肩。為左腋有僧祇支。不可遶著。故祇支左腋處。穿穴而覆肩衣施紐。貫其穴。而結定。次著袈裟焉。覺又曰。有左衽右袵異義。先著僧祇支。後著覆肩。則為左袵。左袵天竺儀相也。其右袵師。先著覆肩。後披僧祇支。右袵義。不過言順中華風俗耳矣。
六物圖云。尼女報弱。故制祇支。披於左肩。以襯袈裟又制覆肩。掩於右膊用遮形醜。是故尼眾必持五衣。忠前後引四分僧祇皆明五衣。
南海寄歸傳云。東夏諸尼。衣皆涉俗。所有著用。多並乖儀。乃至南海諸國尼眾。別著一衣。雖復制匪西方。共名僧脚崎服長二肘。寬二肘。兩頭縫合。留一尺許。角頭刺著一寸。舉上穿膊貫頭。拔右肩。更無腰帶。掩腋蓋乳。下齊過膝。若欲此服。著亦無傷。線則唯費兩絛。彌堪掩障形醜。若不樂者。即可。還須同大苾芻。著僧脚崎服其寺內房中。俱蘇洛迦。及僧脚崎。兩事便足准檢梵本無覆肩衣名即是僧脚崎衣。此乃祇支之本號。既不道裙多是傳譯參差。應捨違法之服。著順教之衣。僧脚崎。取一幅半。或絹或布。可長四肘五肘。如披五條反搭肩上。即其儀也。
尼眾露醜。佛製僧祇支。覆肩衣緣。 僧祇律云。佛住舍衛城。比丘尼。年少端正。著衣道行。時兩乳現出。男子笑之。佛言。從今已後。比丘尼。應作僧祇支。乃至長四修伽陀磔手。廣兩磔手。 又云。佛住舍衛城。爾時偷蘭難陀比丘尼。大乳。著一僧祇支。於閣上經行。俗人遙見言。是似如水上浮瓠。佛言。從今日後。當作覆肩衣。覆肩衣者。襞疊他。覆肩上。若不作不著。越毘尼罪。
五分律云。有諸貴姓女。出家。不著覆肩衣。諸白衣。見其肩臂。共調弄之。皆懷慚恥。諸比丘尼。以是白佛。佛言。聽著覆肩衣。
忠曰。章服儀所謂。元制所興。本唯尼眾前引。者。是也。
十誦律比丘尼壇文。受持三衣。次云。覆肩衣長四肘。廣二肘半。是覆肩衣持。 又云。僧伽梨。鬱多羅僧。安陀會。覆右肩衣。俱修羅。此文加右字
智度論云。阿難端正清淨。如好明鏡。老少好醜容貌顏狀。皆於身中現。其身明淨。女人見之。欲心即動。是故佛聽阿難。著覆肩衣。
趙州諗禪師錄十二時歌云。鷄鳴丑。愁見起來還漏逗。裙子褊衫箇也無。袈裟形相些些有。裩無腰袴無口。頭上青灰三五斗。比望修行利濟人。誰知變作不唧溜。
●裙子
釋氏要覽云。裙此方之名。周文王制也。西域記云。泥縛些那。唐言裙些字桑箇切。根本百一羯磨云。梵語泥伐散那。唐言裙。諸律舊譯。或云涅槃僧或云泥洹僧或譯為內衣或云圌衣圌音船即貯米圓器似圌而無蓋蓋取圓義。
西域記說。詳偏衫處。
行事鈔二衣總別篇云。十誦。作時。著小泥洹僧。三千云。泥洹著法。一不持下著上。二使四邊等。三襞頭近左面。四結帶於右面。五當三繞不埀兩頭。
南海寄歸傳云。準如律說。尼有五衣。一僧伽知。二嗢呾羅僧伽。三安呾婆娑。四僧脚崎。五裙。四衣儀軌。與大僧不殊。唯裙。片有別處。梵云俱蘇洛迦。譯為篅衣。以其兩頭縫合。形如小篅也。長四肘。寬二肘。上可蓋臍。下至踝上四指。著時入內。擡使過臍。各蹙兩邊。雙排擪脊。繫絛之法。量與僧同。胸腋之間。迥無擊抹。
行事鈔云。十誦云。泥洹僧破。應權作俱修羅。若軟體比丘。揩𬧅。破下開五寸許。應受之此似裙周縫合。五分有著俱修羅衣者。俗人訶言。何異我等著貫頭衣。便不許著之。 資持記云。俱修羅。經。音義云。此翻為圌。像其衣形。而立名也謂如圌鄣。若準註文。即周圓縫合。而無兩頭。名俱修羅耳。五分俗呵。則知俱修。本同俗服。故並權開。貫頭衣。古云。南海人。開衫竇著之。穿頭先出。次出兩袖。謂之貫頭。
●直裰
忠曰。以偏衫與裙子。直綴合。故曰直裰。
敕修清規云。直裰。相傳前輩。見僧有偏衫。而無裙。有裙而無偏衫。遂合二衣。為直裰。然普化索本直裰。大陽傳革履布裰。古亦有矣。
虎關和尚直裰辨。見偏衫處。
忠曰。敕修清規。尊宿遷化。孝服云。方丈行者。麻布巾裰止此。巾裰二物。頭巾直裰也。余謂。行者雖亦著直裰。其相須與僧直裰有異焉。何以知之。沙彌得度章云。聖僧案前。置袈裟直裰度牒於上。又云。拜父母。即更僧衣止此。此時未及披袈裟。故知僧衣。僧之直裰。而初置案上者。今脫行者裰。而更僧裰也。故余謂。行者裰相。須異僧裰焉。
臨濟玄禪師錄云。普化一日。於街市中。就人乞直裰。人皆與之。普化俱不要。師令院主。買棺一具。普化歸來。師云。我與汝做得箇直裰了也。普化便自擔去。繞街市叫云。臨濟與我。做直裰了也。我往東門遷化去云云。
僧寶傳。浮山遠禪師傳云。至大陽機語與明安延公相契。延嘆曰。吾老矣。洞上一宗。遂竟無人耶。以平生所著直裰皮履。示之。遠曰。當為持此衣履。求人付之。如何。延許之曰。他日果得人。出吾偈為證。偈曰。楊廣山前草。憑君待價焞。異苗翻茂處。深密固靈根。其尾云。得法者。潛眾十年。方可闡揚。遠拜受辭去。
在家有著直裰者。 談寶云。富鄭公致政。歸西都。嘗著布直裰。跨驢出郊。
瑯邪代醉編云。至如上衣下衣。各為長短之制。衣纔至膝。裳乃裙也。今之祭服是也。後魏胡服。便於鞍馬。遂施裙於衣。為橫幅。而綴於下。謂之欄。今之公裳。是也。則戎狄之服也。
忠曰。今時明僧。裙下。橫綴一幅。左右作斜摺。此所謂。欄乎。
●汗衫
日用軌範。開浴云。取出浴具。放一邊。解上衣。
忠曰。中華人。上下二衣。上衣如此方羽蔽。為汗衫。又名中單下衣如此方前埀。是名裙也。
慈受深禪師慧林錄。壽春府檀越。就天清寺。散千僧汗衫。陞座云。孃生袴子。脫體皆空。逍州布衫。更無樣度。袖頭打領。腋下剜襟。自然縫罅難尋。直是針鋒不露。然雖如是。說食終不飽。著衣方免寒。爭似者箇衫子。是檀越段時升。向清淨心中。流出布施。諸人正當恁麼時。一句作麼生。道良久云。一片信心清似水。滿天和氣暖如春。
廣燈錄林谿徹禪師章云。問如何是祖師西來意。師云著體汗衫。
事文類聚。引炙轂子云。燕朝。兗冕有白紗。中單有明衣。皆汗衫之象。以行祭接神。至漢與項羽交戰。汗透中單。改名汗衫。貴賤通服。
●衲衣
忠曰。文字。雖出經論。禪僧常著之。故稱有衲僧。問有衲衣下事。
類書纂要云。衲補縫也。
衲。本作納。 佛祖統記慧思尊者傳云。平昔禦寒唯一艾納。 註法華經。納衣在空閒。律文。謂之五納衣。謂納受五種舊弊。以為衣也。俗作衲字。失義。
五納衣者。釋氏要覽云。糞掃衣有五種。一道路弃衣脫厄衣也。二糞掃處衣。三河邊弃衣。四蟻穿破衣。五破碎衣。又有五種。一火燒衣。二水漬衣。三鼠咬衣。四牛嚼衣。五妳母弃衣。已上衣。天竺人。諱忌故。弃之。以不任用。義同糞掃。故共納成衣。名糞掃衣也。
又應法記云。五納。謂五色鬬成也止此。此亦一解異要覽。
智度論云。佛意。欲令弟子隨道行。捨世樂故。讚十二頭陁。如轉法輪時。五比丘。初得道。白佛言。我等著何等衣。佛言。應著納衣。
釋氏要覽云。十誦云。若納衣。不貼田相。不許披入聚落。此衣有十利。一在麤衣數。二少所求索。三隨意可坐。四隨意可臥。五浣濯易。六少蟲壞。七染易。八難壞。九更不餘衣。十不失求道。又云。體是賤物。離自貪故。不為盜所貪。常得資身故。少欲者。須濟形苦。故上士著之。
諸善根經云。世尊。告諸比丘。大迦葉。常修阿蘭若。行乞食。衲衣麤弊三衣。邊外遠住。少欲知足。樂遠離行。於一切法。心不與合。聲聞功德。皆悉具足。
傳燈錄多福和尚章云。問如何是衲衣下事。師曰。大有人疑在。曰為什麼如此。師曰月裡藏頭。
●糞掃衣
即衲衣也又見衲衣處。
行事鈔云。納衣者。四分云。捨檀越施衣。著糞掃衣。十住婆沙云。以有十利故。一慙愧。二障寒熱毒蟲。三表示沙門儀法。四一切天人。見法衣。尊敬如塔。五厭離心。著染衣非貪好。六隨順寂滅。非為熾然煩惱。七由著法衣。有惡易見。八更不須餘物莊嚴故。九隨八聖道故。十我當精進行道。不以染汙心。於須臾間。
四分律云。世尊在波羅奈國鹿野苑中。時五比丘白佛。我等當持何等衣。佛言。聽持糞掃衣。及十種衣。拘舍衣。劫貝衣。欽跋羅衣。芻摩衣。叉摩衣。舍㝹衣。麻衣。翅夷羅衣。拘攝羅衣。嚫羅鉢尼衣。如是十種衣。應染作袈裟色持。 又云。糞埽衣。有十種。牛嚼衣。鼠嚙衣。火燒衣。月水衣。產婦衣。神廟中衣。若鳥銜風吹雜處者得取。冢間衣。求願衣。受王職衣。往還衣。是謂十種糞埽衣。
●磨衲
六祖法寶壇經云。神龍元年。九月三日。有詔曰。朕積善餘慶。宿種善根。值師出世。頓悟上乘。感荷師恩。頂戴無已。并奉磨衲袈裟。及水晶鉢。
東坡全集。磨衲贊。并序云。長老佛印大師了元。遊京師。天子聞其名。以高麗所貢。磨衲。賜之。客有見。而歎曰。嗚呼善哉。未曾有也。嘗試與子。攝其齋袵。循其鈎絡。舉而振之。則東盡嵎夷。西及昧谷。南被交趾。北屬幽都。紛然在吾箴孔綫蹊之中矣。佛印听然而笑曰。甚矣。子言之陋也。吾以法眼視之。一一箴孔。有無量世界。一一世界。滿中眾生。所有毛竅。所衣之衣。箴孔綫蹊。悉為世界。如是展轉。經八十反。吾佛光明之所照。與吾君聖德之所被。如以大海注一毛竅。如以大地。塞一箴孔。曾何嵎夷昧谷交趾幽都之足云乎。當知此衲。非大非小。非短非長。非重非輕。非薄非厚。非色非空。一切世間。折膠墮指。此衲不寒。爍石流金。此衲不熱。五濁流浪。此衲不垢。劫火洞然。此衲不壞。云何以有思惟心。生下劣想。於是蜀人蘇軾。聞而贊之曰。匣而藏之。見衲而不見師。衣而不匣。見師而不見衲。惟師與衲。非一非兩。眇而視之。蟣蝨龍象別本。齋。作被。齋。作放。
雞林志云。高麗僧衣磨衲者。為禪法師。衲甚精好。
●紫衣
忠曰。僧賜紫服。中華以唐法朗等為始。日本以建仁寺榮西。永平寺道元。為始。
僧史略云。古之所貴。名與器焉。賜人服章。極則朱紫綠皂黃綬。乃為降次。故曰。加紫綬必得金章。今僧但受其紫。而不金也方袍非綬。尋諸史。僧衣赤黃黑青等色。不聞朱紫。案唐書則天朝。有僧法朗等。重譯大雲經陳符命言。則天是彌勒下生。為閻浮提主。唐氏合微。故由之。革命稱周新大雲經曰。終後生彌勒宮不言則天是彌勒。法朗薛懷義九人。並封縣公。賜物有差。皆賜紫袈裟。銀龜袋。其大雲經。頒於天下寺。各藏一本。令高座講說。賜紫自此始也。
延寶傳燈錄建仁寺明菴榮西禪師章曰。建仁二年。金吾大將軍賴家源公。施地於洛東。營大禪剎。先是平侍郎。奏賜紫衣。
永平道元和尚行狀云。後嵯峨帝。聽師道譽。賜紫方袍號佛法上人禪師。師力辭不許。作偈奉謝曰。永平雖山淺。敕命重重重。却被猿鶴笑。紫衣一老翁。
僧史略云。東觀奏記曰。大中中。大安國寺。釋修會能詩。嘗應制。才思清拔。一日聞帝。乞紫衣。帝曰不。於汝吝耶。觀若相有缺然。故未賜也。及賜歸寺。暴疾而卒。
資持記云。今時沙門。多尚紫服。按唐紀。則天朝。薛懷義亂於宮庭。則天寵用。令參朝議。以僧衣色異。因令服紫袈裟。帶金龜袋。後偽撰大雲經。結十僧。作疏進上。復賜十僧紫衣龜袋。由此弊源一洩。于今不返。無知俗子。濫跡釋門。不務內修。唯誇外飾。矧乃輒預耆年之上。僭稱大聖之名。國家之所未詳。僧門之所不舉。致使貪婪嗇恡之輩。各逞奢華。少欲清淨之風。於茲墜滅。且儒宗人倫之教。則五正為衣。釋門出世之儀。則正間俱離。故論語云。紅紫不以為褻服。文中子云。君子非黃白不衣。尚非俗禮所許。豈是出世正儀。况律論明文。判為非法。苟不信受。安則為之。
六物圖云。輕紗紫染。體色俱非。佛判俗服全乖道相何善之有。或云分宗途者。佛教但以三學分宗。而謂形服異者。未之聞矣。
忠曰。則天何因以紫服為貴。而賜法朗耶。杜預註在傳曰。紫衣君服止此。即以君服色。寵之也。杜預註。見哀公十七年。而僧賜紫以此發揮者少。又僧殊意癡撰白河燕談云。日本玄昉道鏡。淨家然阿。賜紫始也。蓋言教家賜紫耳
●黃衣
僧史畧云。後周忌聞黑衣之讖。悉屏黑色。著黃色衣。起於周也。
山堂肆考云。僧舊著黑衣。元文宗寵愛僧欣笑隱。賜以黃衣。其徒。後皆衣黃。故歐陽原元。題僧墨菊詩。苾芻元是黑衣郎。當代深仁始賜黃。今日黃花翻潑墨。本來面目見馨香。按今制。禪僧衣褐。講僧衣紅。瑜伽僧衣葱白。瑜伽。今應赴僧也。
忠曰。羣談採餘堯山堂外紀亦載此事。然予按龍源清禪師錄。有謝杭州賜黃衣師號上堂。源則元成宗第六主大德年中人。此時已有賜黃衣。非始於文宗第十二主也。又天隱筠溪牧潛集。初改黃衣詩云。宣詔亭前受牒還。御黃新賜滿城看。臣僧記得沙彌日。齊著青衣上戒壇止此。至公亦元世祖第五主成宗間人也。又按僧史畧云。尋諸史。僧衣赤黃黑青等色止此。可知黃衣。非始於元朝。但元朝盛賜之耳。
續文獻通考云。洪武十四年令。凡僧道服色禪僧。茶褐常服。青絛。玉色袈裟。講僧。玉色常服。綠絛。淺紅袈裟。教僧。皂常服。黑絛。淺紅袈裟。僧官皆如之。道士常服青。法服朝服。皆用赤色。道官亦如之。惟僧錄司官袈裟。道錄司官法服朝服。皆綠紋。飾以金。忠曰。教僧恐當作律僧。
雲棲竹窓二筆云。如吾郡則淨慈虎跑鐵佛等禪寺也。三天竺靈隱普福等講寺也。昭慶靈芝菩提六通等律寺也。衣則禪者褐色。講者藍色。律者黑色。字彙褐黃黑色。今俗謂之茶褐色。
●禪帶
忠曰。修禪定時。以帶繞束腰。便於澄慮矣。
五分律云。諸比丘。廣作禪帶。以是白佛。佛言。不應過人八指。諸比丘。復狹作禪帶。以是白佛。佛言。不應減五指。諸比丘。復作雜色禪帶。以是白佛。佛言。應一種色作。若雜種色。應浣壞色。然後聽畜。
●平江絛
日用軌範。抽脫法云。解絛。繫笐竿上。
解者曰。絛者。平江絛也。
篇海類編云。絛他刀切。香滔。纓飾編絲繩。亦作縚縧。
忠曰。絛兩頭有總。繞絛束腰。而總下乘右左腋下。名平江絛。然支那書。未見平江絛名。方輿勝覽。潼川府有平江縣。湖北岳州有平江。大明一統志南京蘇州平江。岳州平江縣。並無出絛之說。
忠按。臨安。亦有平江。見湖海新聞。余謂。禪林平江絛。恐出於此。且何以言之。彼土五山。多在臨安府。府中平江。出此絛。而日本渡唐禪人。取其樣式。而傳於斯乎。
臥雲日件錄云。永安和尚。住相國寺時。勝定相公。賜金襴袈裟。平江絛。及錢貳百貫。以助開堂之儀也。
徹書記紀談云。前探題了俊。歲八十餘。嘗著墨色無裳衣。以平江帶總長者。束腰矣。
有懸平江帶。以裝賓席者。 太平記云。佐佐木道譽。拉眾客。遊大原野。賞花。掛平江帶於紫藤枝。炷雞舌香於螭頭爐。
忠曰。曾觀相國寺。修夢窻國師三百五十年忌。方丈室中。北壁。左右柱上。懸同心結兩條矣。
毘奈耶雜事云。佛在室羅伐城。苾芻乞食之時。下衣墮地。置鉢于地。整理下裙。乃至佛言。應用腰絛。絛有三種。一匾。二方。三圓。
●坐具
釋氏要覽云。梵云尼師壇。此云隨坐衣。根本毗柰耶云。尼師但那。唐言坐具。淨法師註云。文言坐具此乃敷具坐臥皆得。佛制者。本為儭。替臥具。恐有所損不擬餘用也。五分律云。為護身護衣。護僧床褥。故蓄坐具。僧祇云。若在道行。得長疊中疊。安衣囊中。至本處。當敷而坐。律應量作。長佛二搩手。廣一搩手半佛一搩手長二尺四寸此合長四尺八寸廣三尺六寸。律云。更增者。即向四邊各益。如今坐具。四緣有貼。即象也。不許單作。若新物作。當用故物貼中。蓋壞其好也。若自無故物。又無求處。不貼無過。記云。佛先許安左肩上鎮衣。因有外道。問一比丘曰。汝肩上片布。何名。何用。比丘答云。名尼師壇。是坐具。又問。汝所披衣何名。有何功德。答忍辱衣。三寶之相。上制天魔。下降外道。又問。此衣。既有是功德可貴。豈得以所坐之布。居其上若汝自為。師何不教。若師教者。此法不足可尊。比丘白佛。佛因制移安左臂衣下衣即三衣也。以此證是觸不得淨用。
慧琳一切經音義云。尼師壇。梵語略也。正梵音具足。應云𩕳史娜曩唐譯為敷具。今之坐具也。𩕳音寧頂反。
四分律云。世尊聽諸比丘。作新坐具。取故者。縱廣一磔手。貼新者上。以壞色故。 又云。若故坐具未壞。未有穿穴。當取浣染治。牽挽令舒。裁割取縱廣一磔手。貼新者上。若貼邊若中央。壞色故。
忠曰。今於坐具四邊。別貼布或絹紗者。所謂貼邊之象乎。
南山感通傳云。天人黃瓊云。元佛初度五人。及迦葉兄弟。並制袈裟左臂。坐具在袈裟下。後度諸眾。徒侶漸多。年少比丘。儀容端美。入城乞食。多為女愛。由是制衣角。在左肩。後為風飄。聽以尼師壇鎮上。後外道達摩多。問比丘。肩上片布。持將何用。答曰。擬將坐之。達摩多云。此衣既為可貴。有大威靈豈得以所坐之布。而居其上比丘白佛。由此佛製。還以衣角。居于左臂。坐具還在衣下。但不得埀尖角。如象鼻羊耳等相。
南海寄歸傳云。禮拜敷其坐具。五天所不見行。致敬起為三禮。四部罔窺其事。凡為禮者。拜數法式。如別章所陳。其坐具法。割截為之。必須複作。制令安葉。度量不暇詳悉。其所須者但擬眠臥之時。護他氈席。若用他物。新故並須安替。如其己物。故則不須。勿令污染。虧損信施。非為禮拜。南海諸僧人。持一布巾。長三五尺。疊若食巾。禮拜用替膝頭。行時搭在肩上。西國苾蒭。來見。咸皆莞爾而笑也。
湛堂律師。六物圖依釋坐具下云。問。今每作禮。必敷者何。答壇經明。阿難結集時。迦葉敷尼師壇。禮阿難等。則知。為法中定式耳。
關中創立戒壇圖經南山道宜撰。云。案別傳云。迦葉結集。來戒壇上。使小目連鳴鐘。召百億四天下。凡聖眾乃至大迦葉從座而起。披麤布僧伽棃。捉尼師壇。至阿難前。敷尼師壇。禮阿難已。右遶三帀。大梵天王。執大寶蓋。覆阿難上。忉利天主。進七寶案。置阿難前。乃至迦葉禮拜已至阿難前。問訊起居。如世尊在時不異廣說如彼。
忠曰祇園圖經亦是南山感靈出之說。大同此。 法苑珠林七百結集部。所說亦同。
忠又按。僧史略云。昔梵僧到此。皆展舒尼師壇就上作禮禮拜部兩展三禮處詳引。乃合大迦葉禮阿難舊軌。然南海寄歸傳云。禮拜敷其坐具。五天所不見行止此。大不與上所援數說同。恐義淨疎漏耳。已下。錄坐具搭臂。及展開法。
大鑑小清規云。坐具搭手。須在袈裟之下。坐具開展處。向外搭之。多見。誤以坐具背向外。又妄言。前輩。一大尊宿。以坐具背向外。堅執此說。殊不知。初與客人相見時。便相背也。又展時。亦顛倒反逆。大非禮法。前輩。豈不知禮法如此。乃知作此說者。齊東之人也。坐具展時。須從衣袖內邊。拈起坐具角。展開。此為順也。今時多從衣袖外邊倒拈坐具。展開。此為逆也。順則吉。逆則凶。知禮人。皆從吉也。
村寺清規云。禮佛。披大袈裟。展坐具。不得不具威儀搭坐具摺口向外。拜則先以右手。拈起向裏一頭略側身牽開。展拜。
忠曰。觀自大清來僧。皆坐具背向外。日本從他者。例學之。可謂愚矣。
已下。錄坐具不得令他人展開。
釋氏要覽云。凡禮佛。須自展尼師壇。不得令他人展。或至塔殿上。先有地蓆。便就上禮。先無。不得立佇布席。不得於低床上禮。須脫屣履勿以無儀。自招深罪矣。
釋門歸敬儀云。行事之時。既脫足已。可踐土地。應在坐具。尋討經律。無敷坐具之文。但云脫屣禮足。今據事用。理須坐具故制坐具緣云。為身為衣。為僧臥具。既為身衣。明知前設。又坐具之目。本是坐時之具所以禮拜之中。無文敷者。故如來將坐。如常自敷。準此比丘。自敷而坐。不合餘人為敷今見梵僧來至佛前禮者。必先褰裙。以膝拄地。合掌長跪口讚於佛。然後頂禮。此乃遺風猶在。可準用之。無坐具明矣。比有行敬。在佛僧前。仍令侍者為敷坐具。此乃行憍。未是致敬。又有要待設席。方始禮者。亦不可也。如見尊長。即須下拜。安待覓席耶。以事詳準。隨時設禮。不可待席。有則從席。無則從地。可也。如在清廟闕庭。公衙之所。何有設席。以此準例。則敬慢兩分。忠按尋討經律已下。全依法苑珠林致敬篇敷座部。
忠曰。此中如來自敷者。大般若經第一。第四百一。第四百七十九。皆云。爾時世尊。於師子座上。自敷尼師壇。結跏趺坐止此。夫三界獨尊。尚自敷矣然今觀清國僧規主者跨立佛前。令侍者展具。敢乃作禮。日本僧出於其下者。亦效尤矣。夫佛之所為。而尚不為憍高自大。亦極焉。
緇門警訓載。大智律師坐具賦云。吾有坐具。裁量有據。其色相。則一類袈裟。其物體。則兩重踈布。長四廣三。壞新揲故。彼形之大者。可用開增。吾身之小兮。從初制度。好大惡小但責他非。反制為開。焉知自誤。嘗聞比丘身者。五分之塔也。尼師壇者。四方之基也。是則道者所資。豈宜身之為護。安禪講法敷之喜失於威儀。入聚遊方。持之勿離於跬步。不然諸律有違制刑科。一生無如法坐處。
●襪
釋名云。襪末也。在脚末也。
釋氏要覽云。鈔云。襪亦是衣。四分律云。寒聽著襪。
敕修清規。裝包云。下裳鞋襪有袋繫於後。
日用軌範云。不得赤脚著僧鞋。
忠曰。言須著襪。而方著皮鞋也。
解者曰。清規言可著襪之義唯在此耳。凡著襪者。非為禮也。蓋僧鞋皮造。若跣而著。則具膩污脚。故誡赤脚著鞋而已。非赤脚為無禮。如天竺風俗。皆赤脚也但日本國。以赤脚為失禮。支那國。則士庶皆著襪褁足蓋其俗據床埀足故血下。令足大。故褁之。防其鄙醜。復非為禮也。
舊說曰。佛通寺愚中和尚。不帶坐具。不著襪子。
馬縞中華古今注云。三代及周。著角襪。以帶繫於踝。至魏文帝。吳妃乃改樣。以羅為之。後加以綵繡畫。至今不易。至隋煬帝。宮人織成五色立鳳朱錦襪靿。
羣談採餘云。襪實錄曰。自三代有之。謂之角襪。魏文帝吳妃。裁縫。以綾羅紬絹為之。洛神賦云。羅襪生塵。是也。
後漢崔駰集。襪銘云。襪衡建子。萬物含滋。黃鍾育化。以養元基。長履景福。至于億年。皇靈既祐祉祿來臻。本枝萬世。子子孫孫。
●脚絣
入眾日用云。寒月向火。不得炙鞋臭。焙脚絣衣裳等。
敕修清規。亡僧云。須留裝亡衣服。直裰挂絡。內外衣裳。數珠香合。脚絣鞋襪。淨髮巾。收骨綿子等。
篇海類編云。絣補緋切。音崩。布名。
祖庭事苑云。脚絣律所謂護腨衣也。僧祇云。我弟子。著三衣。足遮寒苦。若性不忍寒者。弊故衣。隨意重著。五分云。三衣。儭身衣。被衣。雨浴衣。護髀衣。護踝護腨衣等。皆禦寒。故許畜之。然此衣。最為凡下。趣得不破足矣。今見禪人。行界細刺。動廢時序。而又煩暑如焚。高裙緊禮。自謂雅合禪規豈知佛為禦寒而設。忠曰。緊禮之禮。必字訛。 字典肉部云。腨。市兖切。音踹。正字通俗曰脚肚 篇海云。腨。又柱兖切。音篆。又脛腨也。足肘也。 忠曰。腨和訓。古武羅。
●行纏
忠曰。亦名行滕。禮記內則名偪。日本俗曰脚絆。
聯燈會要。雲居舜禪師章云。夜間脫襪打睡。早朝旋繫行纏。
東坡詩集。答寶覺詩云。芒鞵竹杖布行纏。 又寄吳德仁詩云。我遊蘭溪訪清泉。已辦布襪青行纏。
●打眠衣
舊說曰。夜間須著打眠衣。到天曉。方換好衣。
永平清規辨道法云。若換直裰莫離被位在位而換。先將日裏者。先蓋身上。潛解打眠直裰之兩帶。脫肩袖而落于背後之與膝邊譬如遶蒲團。次結日裏者之兩帶。著定了。收打眠直裰窖在于被位之後。脫日裏者。著打眠衣。須準之而知。
東福清規正月懺法云。期日維那者。先著打眠衣。赴方丈。請導師等諸職。大悲咒畢。至一心時。歸寮改威儀。至觀音經。更赴方丈。
●被
忠曰。臥息以葢身。章服儀。所謂被單。是也。
馬縞中華古今注云。被。語云。必有寢衣。長一身有半。
日用軌範云。摺被之法。先尋兩角。以手理伸。向前先摺一半。次摺身前一半。不得橫占隣單。亦不得抖擻作聲。不得以被扇風。
永平清規辨道法云。摺被之法。因聞開大靜。以兩手。執被兩角而把合。縱折而作兩重。次又縱折。而作四重。次向內橫折。而作四重。都計十六重也。以安眠單之奧頭。次疊斂眠單於被下。插枕子於被裏。安被之時。有重之頭。向身以安之。
●紙被
希叟曇禪師廣錄。禪房十事。紙被頌云。通身不挂寸絲。單明一色邊事。要知結角羅紋。徑問床子枕子。
●眠單
舊說曰。臥時鋪之。或謂坐時鋪之。本是坐具也。
忠曰。或以眠單。為章服儀被單。非也。又和俗以眠單。稱蒲團。訛。蒲團以蒲造。與眠單不涉
日用軌範云。上被位。眠單。收一半坐定。
祖庭事苑云。時佛在給孤園。有一比丘。赤體而睡。不護旃褥臥具。人皆譏嫌。佛言。宜令著臥具。即今禪家所用眠單。是矣。寄歸傳云。禮拜敷坐具。五天所不見行。其所須者。但擬眠護它旃席也。若用它物。新故並須安替。不令汙染虧損信施
禪苑清規首座云。堂司行者。打放參鐘。展單下帳罷。歸寮問訊喫湯。隨意如遇念誦。歸寮問訊喫湯罷。然後入堂。展單下帳昏鐘下窓簾。明即捲之。堂中大眾。未開靜前。不得令捲單疊被上帳。恐喧大眾。
敕修清規。念誦云。堂司行者。往首座前。覆云。放參。乃至供頭鳴堂前鐘三下。眾普同和南。各出全單而散。 又坐參云。堂司行者。候晚粥熟。覆首座云。放參。乃至眾下床。各出半單。
忠曰。此中言單。皆眠單也。
舊說曰。凡出半單。為坐禪矣。日用軌範。云眠單收一半坐定。是也。初夜坐禪畢。出全單。為偃息也。所謂單者可鋪而坐臥之物。要不損壞常住床席也。
傳燈錄。白水仁禪師章云。鏡清行脚到。師謂之曰時寒。道者清曰。不敢。師曰。還有臥單得蓋否。曰設有。亦無展底功夫。師曰直饒道者。滴水滴凍。亦不干他事。曰滴水冰生。不相涉。師曰是。
●浴具
日用軌範云。如開浴。浴具携右手。入下間門內。
忠曰。浴裙脚布等。總稱浴具也。
●浴裙
日用軌範云。以脚布圍身。方可繫浴裙。
忠曰。雖言裙。而非脚布類。但是浴衣耳。故軌範又云。以脚布。摺浴裙內。恐濕浴袱止此。依此知。浴裙非濕水物也。繫者。掛之笐竿也。
舊說曰。浴裙。以單綿布造。浴衣也。
●脚布
見浴裙處。入眾日用作脚巾。
忠曰。脚布圍肚腰。入浴之具。與備用清規云知浴鋪脚布者。別物也見器物門脚布處。故日用軌範云。以脚布摺浴裙內止此可知。浴眾隨身者。而非浴主所鋪設矣。
忠曰。此脚布。律稱洗裙者。 毘奈耶雜事云。苾芻洗已。濕體披衣。佛言。應畜拭身巾。無巾可得。洗已片時蹲地。以洗裙。拭體。然後披衣。 義淨註。言洗裙者。可用絹布一幅半。長六尺許。橫繞腰髁。㩎勿令脫。更不安帶。是西國法也。
●履
日用軌範。抽脫云。古云。入廁用籌分觸淨。出時脫履忌縱橫。
行事鈔二衣總別篇云。五百問云。淨潔靴鞋履。得著禮拜四分聽為護身護衣。護臥具故。在寺內。著一重革屣。
歸敬儀云。此土羣臣。朝謁之儀。皆在殿庭。故履屣不脫。有時上殿。則劍履皆捨此古法也。天竺國中。地多濕熱。以革為屣。制令服之。如見上尊。即令脫却。自餘寒國。隨有履之。行事之時。既脫足已。可踐土地。應在坐具。
羣談採餘云。履屨舃履者禮也。飾足以為禮。屨拘也。所以拘足也。草履曰屝。單底曰履。複底曰舃。麻履謂之不借。言賤者易有。不相假借也。舃以木置履下言乾腊。不畏泥濕也。黃帝臣于則作屝屨。魯國孔民。尚有仲尼車輿冠履。狼跋美周公曰。赤舃几几。
●鞋
日用軌範云。不得拖鞋。咳嗽作聲。
敕修清規裝包云。下裳鞋襪。有袋繫於後。
羣談採餘云。鞋實錄曰。夏商皆以草為之。周以麻。晉永嘉中。以絲。或云。唐馬周。始以麻為之。名鞋也。
馬縞古今注云。麻鞋起自伊尹。以草為之。草屩。周文王。以麻為之。名曰麻鞋。至秦以絲為之。令宮人侍從著之。庶人不可。至東晉又加其好。公主及宮貴。皆絲為之。
祖庭事苑云。皮鞋。央掘經云。施主買施。不見殺故。如有施主。牛死。賣與屠生。轉買皮。令人作革屣。施。許受用著。
●拖鞋
舊說曰。拖鞋。木鞋也。浴室及西淨。用之。
忠曰。拖鞋。鞋名。鞋首植一小椿。上開下狹。用將指第二指。插持之。拖曳而得步。故言拖鞋。
敕修清規知浴云。出面盆拖鞋脚布。
日用軌範開浴云。其所脫衣。作一袱。覆轉。方換拖鞋。
拖鞋。又名木舃見殿堂門浴室處。
●衩衣
諸祖偈頌。慈受深禪師示眾云。衩衣登殿。草履遊山。莫踐法堂。回互耆舊。忠曰。殿字恐訛。當作廁。○入眾日用全引此。
永平眾寮清規云。寮中兄弟。在案頭之時。見他人來。先下床立地。或著衣或衩衣。須隨來者之儀。或問訊。或觸禮。
永平清規辨道法云。後夜晡時。不掛袈裟。但坐禪耳。晡時衩衣入室。就單位。出蒲團。而用坐禪。未展單矣。或者有半展單之古法。脫衩衣疊安被上。而坐禪矣。
篇海類編云。衩楚懈切。音瘥。衣衩也。博雅䘯結䙞。謂之褸衩。又丑亞切。音詑。注同䘯篇海音梢衣袵。䙞音登。毛帶也。褸音婁。裳際也。
正字通云。衩舊註。楚懈切。音瘥。引博雅。䘯結衽。謂之褸衩。又衣袒也。按褻服。謂之衩衣。唐僖宗乾符元年。王凝崔彥昭。同擧進士。凝先及第。嘗衩衣見彥昭。宋太祖。召竇儀。入禁闈問事。儀行至屏障間覘見上衩衣。因卻退。中宮趣出見儀曰。聖上衩衣。必未知儀來。但奏云。宣到翰林學士竇儀。太祖聞之。起索衫帶著。後方召見之。據此說。衩在𧜗韻。讀若咤。舊本音訓。竝非。
忠曰。衩衣義。自古欠分曉。近及正字通來。一埽舊滯矣竇儀事見代醉編。
康熙字典云。衩唐韻集韻韻會。竝楚懈切。差去聲。玉篇衣衩也。又篇海衣袒也。又類篇楚嫁切。音汊。義同。
山堂肆考云。宋帳文定公安道。平生未嘗不衣冠而食。嘗暑月。與其壻王鞏同飯。命鞏褫帶。而已衫帽自如。鞏不敢。公曰吾自布衣諸生。遭遇。至此一飯。皆君賜也。享君之賜。敢不敬乎。子自食某之食。雖衩衣可也衩音瘥。
●衩袒
衩衣。又言衩袒。
康熙字典云。袒音但。儀禮註。袒左免衣也。
備用清規日用清規云。古云。衩袒不許登殿。草履莫踐法堂。
日用軌範云。古云。衩袒登溷。草履遊山。莫踐法堂。回互耆舊。
羣談採餘清逸類云。清晨燒香。食罷便可岸巾衩袒。
舊說曰。義堂信和尚。曾觀唐畵人形。屏開衣衿於背後。曰。此所謂衩袒也。謂胸前襟迫吭。似叉字。亦有袒容。故曰衩袒。乃懶放之貌。俗言錢持頸。蓋懸錢於頸者。屏襟以膚受。防損衣也。
●卸衣
忠曰。日本禪林僧。摺斂七條九條等。掛在左臂。此言卸衣。蓋卸下在肩衣也。或作叉衣者非也。又與衩衣。義不涉。
楊慎千里面譚云。詩有出于率易。而神妙者。如西子洗籹。巫娥卸服。固勝于羅紈綺繢也。
字彙云。卸。司夜切。寫去聲。舍車解馬。脫衣解甲。皆曰卸。
●孝服
忠曰。尊宿遷化。法眷會裏。著凶服也。
敕修清規。尊宿遷化。孝服云。侍者小師。麻布裰。兩序。苧布裰。主喪。及法眷尊長。生絹裰。勤舊辦事。鄉人法眷。諸山。生絹腰帛。檀越。生絹巾腰帛。方丈行者。麻布巾裰。眾行者。苧布巾。方丈人僕。作頭。麻布巾衫。甲幹莊客。諸僕。麻布巾。
六祖壇經云。師曰。吾滅度後。莫作世情。悲泣雨淚。受人弔問。身著孝服。非吾弟子。亦非正法。但識自本心。見自本性。
六物圖云。今時縱怠。加復無知。反以如來正制之衣。用為孝服。且僧無服制。何得妄行。釋氏要覽輔教孝論。相循訛說。慎勿憑之。近見白布。為頭經者。斯又可怪。法滅之相。代漸多。有識者。宜為革之。則法得少留矣。
●腰帛
忠曰。尊宿遷化。孝服者。白帶圍腰。言腰帛見孝服處或作腰白。
枯崖漫錄岊翁淳禪師語云。二月初一。好箇消息。桃花煞紅。李花煞白。劍池邊楊大伯。笑中打失攔腰白。直至如今尋不得。喝云。有甚交涉。
三才圖會文公家禮。有腰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