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497-A 金剛經石注自序
西天佛經甚多。惟金剛經是如來微妙心法。乃禪宗之至寶也。予參悟多年。因著金剛經石註一部。愚註與眾不同。每節分註論講證四段。倣張居正四書直解例。先逐字破義。後以淺言直說。意在闡明佛旨。學者只須由此參悟。自得正果。而不錯矣。
略曰。此經註解極多。大半隔靴撓痒。須要實悟真參。纔得心明性朗。我今直說根源。不用狐思亂想。但能至誠受持。開卷瞭如指掌。書內文載讀法十條。闢妄十條。以及總旨辨異。極簡極明。但此書每部計一百二十頁。予發願印送一萬部。奉送二年。[A1]已足如願。自愧力薄。不能[2]又送。倘有善信。隨意買紙。予出印板聽刷。分文不取。共勷勝舉。凡求如願。功德不亞於河沙寶施也。
但願人人福壽長。此邵子語也。予於人情世事。無論大小雅俗。但有利益者。俱以淺言。刊書行世。正續共取[3]初集。二三四集。亦可聽便[4]編定孝弟忠信字號。但此書若能正續全得。庶可盡悉。善體略者。自必心賞神怡。福壽綿長矣。賜教者。可至揚州府西。昇平街圈門內。便是小齋。
No. 497-B 金剛經石註自敘
西天經典甚多。惟金剛經是諸經之根。經中所說。悉成佛作祖之密旨。自唐宋元明以來。註此經者。何止數百餘家。各皆極意剖析。總為指引迷途。開悟後學。功甚大而慧甚普矣。諸家講註語義。各有是否。欲求其詳明折衷。竟亦寥寥。良由以語傳語。大都紙上鑽研。未從實地。參悟而得。又何怪其然耶。殊不知。此經乃如來心法。眾生性源。佛本無經。經亦無說。因一切有情。淚於外誘。昧其本靈。顛倒昏迷。輪迴苦海。極可悲痛。是以如來作此真空無相之說。不過為眾生解粘釋縛。還其本來面目。何啻暗室明燈。冥空杲日。若能領悟。立證菩提。幸誠萬萬矣。今窮鄉委巷。但有善信之人。皆知讀誦金剛尊經。及叩其義理云何。則懵然不解其謂。雖有學者曾聽各師所講之論。常覽諸家所著之書。或屬言繁。或成義雜。徒令聞者見者。是非可否。茫然不知適從。豈不以如來至妙之心法。緣此而未即明傳。深可浩歎哉。愧予一介書生。自知本靈半為外誘所淚然。而身雖在家。頗有出家之行。每於儒書之暇。最喜誦讀此經。是以究心於此者。[A2]已二十餘年。凡講此經之堂。無論遠近。(予)必先到。註此經之書。不拘淺深。(予)必悉觀。雖聞見甚多。奈異同不一。自尚未的。又何以曉示將來。獨有儒士王化隆所註。盡發如來精微。又且脉絡貫通。簡明確當。不繁不雜。功亦大矣。惜註中間有與經文未透者。亦有與經文相左者。是猶玉中之瑕。(予)不揣愚昧。重加較正。刪其偏背。補其遺漏。另自直解。名之曰石註。凡如來隻字片言。悉由(予)一[A3]己之愚見。參悟評定。期歲書成。因發願鏤傳。印送萬部。用廣如來之慈悲。大啟眾生之智慧。今而後得書諸善信。緣經求法。因法悟覺。令真宗了徹。密諦通明。出生死途。登菩提岸。滅無量罪過。獲最勝福田。證果人天。永臻快樂。始信金剛經所說。悉是佛祖最上之密旨。而(予)之所言。真實不虗也。在(予)此註。不過為人指引途路之方向。令行者不致錯[A4]入崎嶇迂迴之境。他日有幸。或於如來會。不結一指引之因緣[A5]已耳。願諸善信。早悟本靈。同歸西天極樂。上不負如來垂示之盛心。下不負(予)一點指引之微念。誠大快也。
康熈四十一年歲在壬午仲陽月之吉旦良覺居士石成金天基撰并書
金剛經石註凡例十條
此經流布於世。傳本多誤。陰冥之間。惟以壽眷永慶寺南唐道顒法師石本為正。今(予)此著。悉照石本訂正。凡有增減錯誤。俱逐細更改。一字無譌。
- [A6]此經。分三十二分。相傳自梁昭明太子。但天衣無縫。割裂為繁。且如推窮四果。漸至如來政緊關。昔在然燈。何單承莊嚴佛土。又色見聲求四句。原與下文一氣瀠洄。勢難以刀斷水。然而品節有序。讀者賴以記述。今(予)此著。止將各分標存細字於傍。可以不必雜於經文讀。
- [A7]此經。他本前列開經啟請淨口諸文。是皆後人所添。亦可不讀。今(予)此著悉刪
- [A8]此經。世刻甚多。大都付諸梓人。(予)幼習宋字。雖未精工。略堪供寫。今(予)此著。一字一葉。俱係親筆書寫。較對明確。始付刊刻。讀者只照此本。可信無誤。
- [A9]此經。世傳非高僧口授。不可擅讀。恐音韻舛誤。致獲罪過。(予)拜詢多僧音韻。各有異同。今(予)□加考訂。授是則從。授非則改。各將直音。用小字註。附每段之下。讀者只依此音。無誤。
- [A10]此經。古今註解極多。今(予)此著。每段類分註論講證四字。葢將正文中字句。逐一破解。統以【註】字領之。凡議論正文之源流。或辨論他註之是非。則以【論】字領之。其【講】字。所云悉體順如來須菩提口氣。演發本文之妙義。若【證】字所領。則雜引古今成語。或儒書。或僧語。或偈頌。或詩歌。惟取剖明本文之精微而[A11]已。四類惟講字。每段俱有其註論證三類。若本文[A12]已明。或講中[A13]已有。則不重列。自刻經註以來。似未有如(予)之淺明分晰也。間有幾註。不從(予)之改定立正文者。取其通俗也。
- [A14]此經。他註或另以正經。先刊全本於前。次復逐綱重註。試看儒家四書朱註。世有只讀正文者。竟將有註之書讀之。何嘗另周正文。今(予)此著。將經文高列一字。讀者可以對讀。不必另本。亦不必梵本。
- [A15]此經。他本只用句點。但孰是如來語。孰是須菩提語。在明眼自易分辨。而初學未免混雜。今(予)此著。凡係如來語句。用圈○。須菩提語句。用黑圈●。阿難結集語。用尖圈△。問答起語。用連點。點則語句分明。瞭如指掌矣。
- [A16]此經。他註只用句點。亦有圈者。泛而不切。今(予)此著。凡係工夫密旨。方用連圈。若語句微妙。止用連點。餘悉按句黑圈。其註中有尖圈者。本文之字也。
- [A17]此經。今(予)所著。言雖淺近。悉皆演發如來心義。(予)既分晰註解。又復親筆書寫。又復獨力刊印。成書䖍誠敬送。得書善信。務要時置案頭。成誦讀正文。或領略註解。或參悟旨趣。或為人演說。否則不妨轉送普利。最不可束之高擱塵封。更不可雜於小說曲本中。非獨負(予)苦心。亦且獲罪甚大。
No. 497-C 金剛經辨異
金剛經句字增減同異。從無畫一如。是名般若波羅蜜。是名忍辱波羅蜜。是名凡夫三句。若非無想。若字。即非第一波羅蜜。即字。為利益一切眾生之下故字。是第一離欲阿羅漢之下。世尊二字等。皆古本所無。如是故名阿那含故字。是微塵眾寧為多不之不。須菩提言四字等。皆古本所有。如前文應云何住。不同後文云何應住。歷辨既詳。雲棲伸公鎞。刻尤加囑。葢前問功夫下手。後問無我是誰為之。經意自別。又見舊本因避高麗諱。改即為則。凡即通作則。後見海虞嚴公諱微。折中諸辨。謂合兩之義為即。相仞之義為則。即可用之相仍。則不可用之合兩。歎譯者復作不易其言。而即與則兩字之從違遂定。大抵等閒應用則者。但隨文義。輕折庶全旨。即非之即。更得顯出玄微。既定一卷持誦。併佐同志參稽。聊引申學問中慎思明辨之意。若曉曉自詡辨真。則吾豈敢。
No. 497-D 金剛經闢妄
(一切佛經俱應作如是觀)。
何必靜室
世人誦經。多覓靜室。殊不知堅誠全在於心。而不在於境也。本心若靜。雖居閙市叢中。亦是深山僻地。試看吾儒善讀書者。蓬門圭竇。掛角而讀。帶經而鋤。竟以成功。何在書房之靜乎。
何必出家
出家原為脫離此罣礙。每見有等出家僧人。貪戀之心仍在。名雖出家。實則與在家之人無異。如此出家。反不如在家。而有出家之行者。轉為上等。試看古今在家善信。得悟菩提者甚多。如傅大士.龐居士諸公。俱有妻子塵累。於道無礙。可知全不在乎出家也。
何必清晨
清晨誦經。取其至誠。要知心若至誠。雖午晚十二時。無一非誦經之時。意到即持。斯為得之。
何必啟請
經中云。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即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遶。可見此經。或是誦讀。或是解說。諸天神不召即至。何須啟請。即其開經文。淨口等呪。讀之不多。不讀不少。
何必設像
對佛像。意在起人敬畏。殊不知經中云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又云。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乃知莊嚴以及佛相俱在心之誠否。心若不誠。雖時刻與聖像不離。亦何益矣。
何必敲魚
木魚鐘磬。取其音韻節奏。無亦不礙於道。
何必急誦
誦經至在口讀其文。心思其義。只要字句明朗微旨了徹。雖低默讀誦。俱為上乘。若是急急趕讀。含糊圖快。未免到口不到心。縱然讀過萬遍。經義不解。原與不讀者相同。又有高聲朗誦者。徒損其氣。亦甚無益。
何必跪諷
參悟經義。不拘行住坐臥。無有不可。何必專在於□。
何必梵本
佛法原不繫於文字。即此金剛般若名字。亦是強立。何況拘其經之書本梵本耶。不論囊內之金珠瓦礫。只論外包之錦繡布帛。吾甚惑之。
何必全部
吾輩在家俗人。難免塵勞緊冗。非同出家閒人可比。假若正在誦經之際。忽有緊急事務。必俟此經誦完。豈不遲悞。果有緊事。但須記著經中分數。就此止住。俟事畢。再來補完。未為不可。至於此經註解。非細加參詳。則妙義不明。若人事勿忙之際。何能全讀。須知塵事稍閒。隨便看一段。可得一段之益。解一分即有一分之功。試看六祖。當日只聞經中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一句。即證菩提。可見惟在學人心悟如何。豈計其語句多寡耶。
No. 497-E 金剛經總論
夫人自二五凝成以來。賦此虗靈不昧之良。莫不各有一卷真經。及其知誘物化之後。本真旋失。名雖為人。實無以異於禽獸。抱朴子有言。人生覆幬間。自幼而趨壯。自壯而趨老。一失一口。如牽牛羊以詣屠肆。每進一步。而去死轉近。可不畏哉。所以我佛不得[A18]已權誤方便。引提迷人。何者為性命。何者為修行。強而名之曰經。若有豪傑丈夫。自悟本體。如何不假言詮。則真經露矣。這真經。人人本有。個個不無。不因聖而會。不因凡而減。不用文字。不必註解。不勞刊印誦讀。要知。即刻就知。一些不難。若或不知。萬般費力。到底不知。只要有此真經。一切經典。都無用處。雖列錦軸牙籤。祗為供奉之具耳。如若真經不知。不得不請出環函。研窮蘊奧。晝夜參詳。至於用力之久。一旦豁然貫通。始為絕學無為大快樂之人也。無法可說之言。言不誣矣。
No. 497-F 金剛經讀法十條
- 金剛經。語句重疊。各有義理。奧妙甚深。非同法華.楞嚴。詳明易曉之可比。讀者須細心參詳。始見精微。
- 金剛經。眷索愛語四菩薩。乃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吾身中之菩薩也。讀者須先有此等心。然後可入大道而悟金剛之義。
- 金剛經。善信男女誦者甚多。得證金剛者甚少。皆因恃口頭語不知會悟妙法。讀者須靜坐觀心。心無其心。然後取其註觀之。庶幾有進。
- 金剛經。無全部演說不開。無後半部搜括不盡。自十七分中。復說云何應住一段。收拾全旨無餘。[A19]已後。先詳者略之。先略者詳之。節節相承。各有妙義。
- 金剛經。言語雖多。總是說真空無相妙理。以化度眾生。必眾生能安住降伏。不生我人眾生壽者四相。纔出到涅槃地位。說布施者。不過令修行易於入門。原不甚重。一經大義。俱盡於應住之義。自第五分之後。許多說話。不過反覆辨明無相之理。恐人一著有相。便不能安住降伏也。
- 金剛經。佛說無相。但去妄念。不去天理。若併天理去了。未免行屍走肉。虗生世間。故於第十四分中。說出生實相三字。亦慮人之流於枯稿也。吾儒不去細究。反言佛氏虗無寂滅。豈不罪過。
- 金剛經中。佛言其大。則謂須彌山王。言其多。則謂如恒河沙等。言其久。則謂如無量阿僧祗劫。實因極大極多極久無盡之數也。非如來形容過當。亦非如來好為此等語。以駭世俗。讀者當求其理。
- 金剛經。屢言布施。葢有相布施。固修行之不廢。非可論金剛之妙義。若有善信。以身中至寶。不生不滅。乘香華雲。[A20]入無邊界。起光明臺。供養十方。則為見性之功。勝此多矣。
- 金剛經。依法出生分中。若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布施。不如持經之福。無為福勝分中。恒河沙世界七寶比大千又多矣。亦不如持經之福。如法受持分中。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又不徒七寶矣。較之受持解[1]脫。終不能勝。持經功德分中。以恒河沙等三廣身命布施。視前又甚矣。較之持經功德。自為無量。能淨業障分中。自敘供養無量諸佛之多。視七寶身命布施。大有間矣。亦不如持經解說之萬一。福智無比分中。以須彌山王之七寶比喻又大矣。亦不能及持經解說之福。言雖重疊。一步緊一步者。何也。葢佛慈悲之大。先知末法劫中。多以布施當修行。不知解說所以諄諄反復言之。但此經乃見性要旨。受持即得成佛。豈布施之福。所能比類哉。勿謂佛先[A21]已說。後為續聽法者重說。非理也。
- 金剛經。如來無相之義。即非即是。何去何來。如水清則月見。水濁則月隱。水有清濁。月無去來。且如人忽思念他州。則境界一時獨現。這心從何處來。少時心歇。從何處去。如此見徹。便知無去無來矣。
金剛經石註卷一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般若音鉢惹。後凡又遇。同此)
○法會因由分第一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祇音奇。比音被)。
【註】如是者。此也。我者。結集經者自謂也。言如此之法。我親從佛聞之。非臆說也。一時者。說此般若之一時。佛者。覺也。自覺覺他。覺行圓滿。故名曰佛。舍衛國。波斯匿王之國。祇陀。王之太子也。樹是祇陀所施。故名祇樹。給孤獨園者。王之宰臣。名須達拿。常在此園賑濟貧人。故名給孤獨園。梵語比丘。華言乞士。謂上乞法於佛。以明[A23]己之真性。下乞食於人。以為世人種福。葢佛將說真空無相妙理。必得道之深者。方能領悟。豈小比丘所能與哉。千二百五十人。即孔門三千徒眾也。俱者。同處也。
○善現起請分第二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著同着)。
【註】眾弟子之中。惟德尊而年高者。謂之長老。此須菩提。即善現。又名空生尊者。希。少也。希有。讚佛之辭。即自生民以來。未有孔子之義。
【講】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自[A30]己座位起身。整頓威儀。袒其右肩。以示不敢倍乎師。屈其右膝。以示不敢左乎道。合掌。以示其皈依。恭敬。以示其嚴肅。而啟白於佛。以伸問辭。先讚而後呼之曰。舉世所少有者。我世尊也。
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註】如來。佛之總稱。如而不生。來而不滅。即我真性之體用。單修智慧。曰菩。單修福業曰薩。福慧雙修。曰菩薩。諸菩薩。指會下學道之人。
【講】須菩提稱讚佛曰。如來起慈悲心。善能衛護眷念此會中之眾菩薩。使之信受。又善能以此佛法。付委囑托於人。使之奉行也。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阿。讀倭。應[2]〔因音〕)。
【註】阿訓無。耨多羅訓上。三訓正。藐訓等。菩提訓覺。乃無上正等正覺。即我之真性也。此真性包含太虗。孰得而上之。故云無上。然上自諸佛。下至蠢動。此性正相平等。故云正等。其覺圓明普照。無偏無虧。故云正覺。應者當也。云何者。如何也。住者。止也。降伏者。制禦之謂也。
【論】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無上正等正覺。即是佛。即是如來。即是金剛般若波羅蜜。只此九字。若能悟明。就得成佛。
【講】須菩提問佛曰。世間若有善淑男子。并女人。學道之初。先發此無上菩提之佛心。當如何常住而使之不退轉。妄心一起。當如何降伏而使之不惑亂我真心也。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為音位)。
【證】諦聽。仔細聽也。
【講】佛因須菩提啟問。其言甚善。便重言善哉善哉。以歎美之。汝以如來善護念。善付囑。只此兩句。善發我未發之言。汝當詳審而聽。吾當為汝說此住佛心。降妄心之道。
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唯然。世尊。願樂欲聞。(唯音委。樂音要)。
○大乘正宗分第三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眾生音中生)。
【註】摩訶者。廣大之稱。若者。或也。
【論】世法上說。胎卵濕化。指人與鳥獸魚蟲等物。為欲界.色界。色想無色想。指無色界非想等天。皆名曰眾生。且與降伏其心句義相悖。不知眾生者指人心之眾生也。自性眾生誓願度。又何說之。六祖以眾生指心言。極妙。
【講】佛告須菩提。說諸大菩薩。以如是之妄心。欲其降伏。而使菩提真心頓然發現者。果何道以致之。葢人一身。悉皆五陰六識。遮隔我之真性。故種種一切眾生妄心。極難降伏。何以見之。或有心易輕舉。飛揚遠適。謂之卵生。心常流轉。習氣深重。謂之胎生。心隨邪見。沉淪不省。謂之濕生。心見景趣。遷變起幻。謂之化生。執相修因。頓起邪思。名為有色。內守頑空。不修福慧。名為無色。滯諸聞見。係念染著。名為有想。靜沉死水。猶如木石。名為無想。起生滅見。落兩頭機。名非有想非無想。然此九種眾生心。皆非菩提真心。一或有之。死即隨類受生。墮於胎卵濕化之物。虗空等神。天魔等鬼。所以輪迴六道。難入涅槃者也。
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令。平聲。涅音年。入聲)。
【註】我者。佛自謂也。皆者。盡也。令者。使也。入者。行至於內也。無餘。無滲漏也。梵語涅槃。此云無為。無餘涅槃。大涅槃也。滅。消滅也。度。化度也。
【論】人有虗靈之性。包括天地謂之真空。又名法身。亘古亘今。所不能滅。即大禹見黃龍負舟。自言生寄也。死歸也。四大色身。原是假合。豈無毀壞之理。愚人不能明心見性。所以死歸陰趣。隨業受生。遷轉不[A31]已。聖人明覺了然。如虗空杲日。常天普照。或出應世。則為報身。化身隨緣。或不住世。則棄四大如棄敝屣。永證清靜法身。寂然常樂。是其來也。從體起用。無所從來。其去也。攝用歸體。亦無所去。豈非涅槃常住不滅哉。世人不知。誤以為死。非也。
【講】佛之意。葢說如前。所謂一切眾生妄心。皆不是我菩提覺心。我皆令此受學諸大菩薩。將此妄心入於清淨無為之鄉。消融其滓穢。度脫其染著。如紅爐點雪。必使人欲淨盡。纖毫不留。深造於玄默之境。所謂心外無餘道。道外無餘樂也。
【證】楞伽經云。涅槃。乃清淨不死不生之地。一切修行者之所依歸。列子曰。生之所生者死矣。而生生者未甞終。裴相國云。寂靜常樂。故曰涅槃。
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講】佛說如是以前所言滅度之道。使般若智慧。打破種種邪見煩惱。故此無限量。無計數。無邊際。一切眾生之心今[A32]已滅度無餘者。豈我真能使之令入涅槃而滅度之哉。葢以凡人原有此無上菩提之心。只為迷而不悟。今心地一旦豁然開朗。頓見本性空寂。是乃自性自度。本來無此眾生妄心。曷得而滅度之。
【證】淨名經云。一切眾生。本性常滅。不復更滅。六祖壇經云。自性自度。名為真度。
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則非菩薩。(相。去聲)。
○妙行無住分第四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施音是)。
【註】復。還也。次。再也。還復再與須菩提言之。住。着也。
【論】世法上論布施。檀波羅蜜。為六度之首。是修行中一大事。但此布施。乃談心要。如來於日用間。從自性中起用。廣布設施於外。不住着於有相。決非外人捨施之說也(六度註。見第一葉)。
【講】佛再與須菩提說。菩薩於所行之事。當無所執着而為敷布設施。何以見之。眼之悅於色。耳之樂於聲。鼻之臭於香。舌之甘於味。身之觸於慾。心之校量分別於其法。皆有相之運用。與眾生何異。豈是我性中本有之福德哉。菩薩於自心眾生。捨其所貪。歸於空寂。不於六根六塵上。有所係累拘執。但自性虗通。妙圓明淨。隨感而應。不住於相也。
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講】所以然者如何。若有學道的菩薩。不泥着色聲香味觸法之根塵以為運用。則是所有善根純熟圓滿。永得無上菩提之道。其福德量等虗空。豈人之心思可得而測度忖量哉。非享福報之謂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虗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虗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凡問之不字。音否。凡答之不字。音弗)。
【註】東西南北。四維上下。總謂之十方。虗空者。太虗之中。無有纖毫隔礙。蕩然空朗。非心思可能度量。
【論】六根圓通。四虗無礙。東看皆西。南觀皆北。上俯皆下。下仰皆上。不立中邊。有何四維。既無界畫。何可度量。無能施彼。無所施此。如如自在。湛若十方。空以無所住。住是太虗空。福德性。應如是住矣。
【講】佛問須菩提。於汝心中。自謂如何。如十方虗空可以心思度量不。須菩提答云。不可思量。葢大莫大於虗空。非人之所能測度。佛又明說。無住相布施之福德。亦如虗空。不可以思量也。既而佛又呼其名而以告之。汝諸菩薩之學道者。不必別處更求道之下落。但當依我所教於汝。無住相布施之理。便就此止應用之間。湛若十方空無所住而住可也。
【證】六祖曰。不住。是菩薩住處。
○如理實見分第五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註】身相者。色身也。即孟子所謂形色也。非身相者。法身也。即孟子所謂大體也。此如來。吾真性佛也。
【論】吾之真性如來。湛然常住。本無生滅。無相之可見者也。若要見之。外不見有山河大地。內不見有見聞覺知。舌頭上無十字關。脚跟下無五色線。千聖喚不回頭。百鳥都無尋處。忽然豁開正眼。大地[1]浩流。即見本來面目。
【講】佛問須菩提曰。於汝之意。所云維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須菩提解其意。乃答之曰。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故不可以身相見之。葢如來所說身相。不過形體之末。非真空無相之道。豈可指而謂之真如來哉。即非身相也。
【證】莊子曰。不形之形。川曰。身在海中休覔水。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註】非字莫作無字解。非字活。無字呆。下同。
【論】凡所有相。皆是虗妄。猶之吾儒不以形體求聖人。而求吾心中之聖人也。
【講】佛之心。欲人見自性佛。故告須菩提曰。世間凡有形相之可見者。皆是假合變幻。不是汝本有真實的理。雖有所見。亦妄見也。汝若凡見諸相。便識破非我真實本相。必無執相迷真之大。自能迴光返照。即見色身中有法身自性之如來。隨處顯現矣。而如來豈可外求[1]乎。
【證】刊定記云。執相迷真。對面千里。虗心體物。天地一家。道川頌曰。有相有求俱是妄。無形無見隨偏枯。堂堂密密何曾間。一道寒光爍太虗。
○正信希有分第六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性不。
【講】須菩提恐後之人。聞法不能信受。乃白佛曰。世尊之所說。皆大乘正宗之教。菩薩未有不信受而奉行之。苟末世凡夫名眾生者。得聞如是真空無相之言。其言說中之章句。果能實信之否也。
【證】學道之人。不可無此信。孔子曰。篤信好學。玉樞經曰。道以誠而入。華嚴經曰。信為萬物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智度論云。佛法大海。信為能入。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A35]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無量。音無亮)。
【註】持戒者。諸惡莫作也。修福者。眾善奉行也。
【講】佛告須菩提。汝莫作生實信否之說。然此無相真空妙理。必有大根基的善人。方能信任其道。豈同小可。設或佛滅後。到五百歲之時。有人持守戒律。而諸惡莫作。廣修福田。而眾善奉行。又能於此經中之一章一句。信之於心。鑿鑿皆真實語。則此人之善根。培植甚厚。豈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種此善根哉。當於無量千萬佛所中。發生得來。非止淺淺根基所得也。
【證】六祖曰。信般若波羅蜜。能除一切煩惱。信般若波羅蜜。能成就一切出世功德。信般若波羅蜜。能出生一切諸佛。刊定云。根有生長義。
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
【註】世間所享者。名福報。信此經者。名福德。
【講】佛又告須菩提。若有此善根之人。聞得此經之章句。乃至一念之中。淨焉而心不亂。信焉而心不疑。生此淨信心者。我能盡知盡見此人。雖名為眾生。而持戒修福之德。善根受用不盡。其福德豈有限量哉。
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論】佛先教學者。能生信心。以此為實。又恐學者。徒泥言說。不求心得。所以云無法相。又恐學者。執着無法。不去探討其言。以悟真理。故又云無非法相。只此兩句。有多少圓活妙理。此其所以為佛也。
【講】佛言是諸眾生何故得如此之福德。其實善根純熟。悟得真空無相之理。無復有我人眾生壽者之四相。亦無有執着此經之章句。實信其言說。落於有見而為法相。亦無有一向沉空守寂。落於無見而為非法相也。不着二邊。方是真空。
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註】我人眾生壽者。盡天地間。眾生所有之情狀。盡不出此四者之中。非法者。無法也。淪於頑空。
【講】前節眾生。既無有此四相。心中無纖毫染着。所以信此經。而得福德矣。佛又反言之。此何以故也。是諸眾生苟或心不虗空。便落我人眾生壽者之形迹。此人之所易曉也。至於我說無法相者。以吾真如本體。不在言語文字之間。汝若取法相。就是與前執着四相者。其心一般。至於非法。則無相矣。我亦謂非法相者。又何故也。葢法界之內。理與事。原不相礙。汝若取非法相。謂之曰無記空。又謂之曰斷滅見。此心不化。與前着四相者。又何異焉。是故當以此兩頭見。直須截斷。不應執其有法而取以為有。亦不應執其非法而取以為無。則太虗之中。渾無偏倚。湛然形迹兩忘矣。以此之義。亦有原故。佛嘗謂汝學道等人。當知我與汝說此法者。因汝諸人。有此四相。不能了悟真空。超於彼岸。我不過假此法門。令汝度脫生死苦海。汝既見自本性。證涅槃樂。則我之法。當棄之無所用矣。譬[1]如編竹成牌。渡人過水。到岸則此筏亦捨之也。夫有法既捨矣。何況非法。又可執着於無。沉空守寂哉。能不着於無。則空而不空。自無非法相也。
【證】儒書曰。得意忘言。得心忘象。道書曰。得魚忘筌。得兔忘蹄。傅大士曰。渡河須用筏。到岸不須船。
○無得無說分第七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
【註】耶者。疑辭也。菩提之心。此是如來本性。亦人之所同具。當體即是。豈自外而得。待言而求哉。
【講】前章既說法相。非法相矣。佛恐須菩提尚未透徹。故又設此問。呼其名而告之曰。汝之意何如。以我如來無上菩提之法。果有所求而得之於[A36]己耶。抑以此法。諄諄然。有所說而教之人耶。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解。去聲。音械)。
【註】解者。曉也。定者。泥於一處而不通也。
【講】須菩提云。如我心中。悟佛所說之義理。則知無上正等正覺之法。此吾本來真空。人人所具足者也。不過各自默契而[A37]已。未嘗指定一處。而標其名曰。這是菩提之法也。然佛所說。不過隨機設教。何嘗指定一法以教人。必如是而後修哉。如來不盡廢法。只無定法可名。如來不盡廢言。只無定法可說。
【證】永曰。佛說一切法。為除一切心。我無一切心。何用一切法。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講】須菩提云。如來之法無定名。亦無定說者。此其故何也。葢如來所說者。無上菩提法也。可以心悟。而不可以色相中取。一有所取。心則馳於外求。可以心傳。而不可以言語中擬。一有言說。則泥於口耳。皆不可也。然是法也。若執為有法。而吾性虗靈莫測。果何言有。非有法也。若執為着無法。而吾性隨感即應。果何言無。又非非法也。真空不空。其以是歟。
【證】川禪師曰。恁麼也不得。不恁麼也不得。恁麼不恁麼。總不得。
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差音雌)。
【註】賢者。若須陀洹。阿羅漢之類。聖者。佛也。無為法者。自然覺性。不假人為之法也。差者。參差不齊也。
【論】此無為法者。即是無上菩提。即是涅槃。即是如來。即是無相。即是無住。即是金剛般若波羅蜜也。有為法。世間法也。無為法。出世間法也。後學往往把無為兩字。認作空寂。一向灰心稿形。只說我即是佛。故今時無為道人極多。此真捕風捉影。頑愚不靈之人也。葢人有做作。皆是勉強。若我真性之運用。皆自然而然。何曾有所作為哉。
【講】須菩提云。我前所謂無可取。無可說者。何以見之。葢無上菩提之法。皆我自然覺性。無假人為。故一切賢聖。皆同此無為之法。但法本無為。悟有遲疾。賢人得道之淺者。或假言說而後自悟。聖人得道之深者。頓悟頓修。本來無說。故有差別不同等爾。及其成功。則一也。此如來之所說法無定在也。【證】莊子曰。無為而無不為。華嚴經疏曰。寂寥於萬化之域。動用於一虗之中。
○依法出生分第八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
【註】三千大千。形容其多也。世界者。世間之方位界限也。三千大千。統言一大世界也。這個布施。作捨施看。與前篇無相布施不同。七寶者。金銀瑠璃。珊瑚瑪瑙。珍珠玻璃也。
【論】此段初言三千。不即恒河。自少至多也。
【講】佛將以此持經功德。開示學人。故先設言呼須菩提而告之。設或有人。充滿三千大千世界之七寶。用之以布施。此人所獲福德。多乎不多。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
【講】須菩提答云。七寶布施。其福德甚多。何以言之。葢是福德。乃有相之施。於我性中真空無相。妙法全不相關。必竟非福德性。故如來所言福德者。乃人天小果之因。此所以為多也。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
【註】復者。再也。信力曰受。受之不忘於心也。念力曰持。持之不厭其久也。受持者。承教不逆。結念不[1]息也。經。指金剛義也。說謂廣說經義。令人普得聞知。
【論】古今以來解四句偈者紛紛不一。惟中峰謂經中凡言四句偈。必上有乃至字。下有等字。言於此經中受持一句。二句。乃至四句偈。此說最為穩當。要知經完一切有為法之四句者。竟是。
【講】佛言如再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四句偈等直下承受其理。又拳拳持守於心而不失。更為他人解說其義。則是自利利他。所獲之福。勝於彼之七寶布施者。多矣。葢彼乃住相布施。縱得濁福。福盡[2]隨落。此乃因經悟性。福等大虗。歷劫不壞。其福安得不勝彼哉。
【證】永嘉證道歌曰。住相布施生天福。猶如仰箭射虗空。勢力盡箭還墜。招得來生不如意。爭似無為實相門。一超直入如來地。
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註】非佛法。即前云無為法。即後云無法可說之意。
【論】一心泯合。非佛非法。為不住相布施也。
【講】佛言人能受持講說是經。其福勝彼者。此何以故也。葢真空無相之理。是諸佛之本性。即無上菩提之妙法也。從上以來。一切諸佛之多。并一大藏經之法。皆自此經流出。求其直指全體。未有若此之明且盡者。此外更無餘經矣。佛又恐人泥於阿耨[3]專為佛法。又曰。所謂佛法者。本來無有。不過假此開悟眾生。使之言下見性。乃虗名為佛法也。故曰。即非佛法。
【證】老子曰。大道無名。強名曰道。
○一[4]切無相分第九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洹音丸)。
【註】梵語須陀洹。此云入流。入聖人之流也。我者指須陀洹而言。非佛自謂也。
【論】四果者。皆是修行菩薩得道之淺深也。三乘根性。所悟所證隨異。此四果次第而修。則無上菩提可到。若萌有得之心。即著四相。自足而不復上進矣。我佛恐四果菩薩。不知以無念為宗。故設四問。
【講】佛問須菩提曰。須陀洹。作此念頭。自謂我必要造到此地位。如樹之結果相似。有所得之心否。須菩提知其不然。乃曰。須陀洹不萌得果之心。何也。葢彼[A38]已造入無相之門。得與聖人之流。但不能頓悟真空無所入於精微奧妙也。僅能強制其。欲不入六塵之境界耳。是名之為初果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
【註】梵語斯陀含。此云一往來。
【論】斯陀含。在世法上說。一往天上。一來人間。六祖曾說破云。前念起妄。後念即止。前念有着。念後即離。名曰斯陀含。據理而言。人之妄念。往來於心中者。無一時能止。往即出乎妄念。時而妄念又或一來。本性未能寂滅故也。
【講】佛又問之曰。斯陀含動箇念頭。自謂我必得乎此果否。須菩提即不然云。斯陀含心[A39]已造到至靜之地。但目覩諸境。此心還有一生一滅。名一往來。而實無第二生滅。謂前念纔着。後念即覺。故無往來。[1]即謂斯陀含之所由名歟。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阿那。俱平聲)。
【註】梵語阿那含。此云不來。亦名出欲。
【講】佛又設問之曰。阿那含作此念頭。自謂我有得果之心否。須菩提即不之云。阿那含。心空無我。[A40]已斷塵識思惑。外不見有可欲之境。名為不來矣。謂之曰。為不來。即此為字。諸法尚未空寂。此心尚未融貫。其實無有不來之妙。未免強制也。此[A41]已造到佳境矣。非阿那含之謂乎。
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
【註】梵語阿羅漢。此云無諍。葢有欲則有爭。此既離欲。何諍之有。又云殺賊。殺去無明煩惱思惑。又云不來。此必[A42]已證無為之體。諸漏[A43]已盡。自無生滅。道者得無相之理。非徒果也。梵語三昧。此云正受。亦云正見。
【論】徐士英註曰。大易所謂窒欲。窒則未免費力。孟子所謂寡欲。寡則去猶未盡。今世尊所謂離欲。則於人欲。灑然離脫矣。此言真有喫緊為人處。
【講】佛又問之曰。阿羅漢作箇念頭。自謂我得這箇道否。須菩提知其不然。而即否之曰。阿羅漢性本自空。實無一法可得也。設若阿羅漢作得道之念。是所得心猶未除。即着人我等四相矣。須菩提又拈出平日所得佛說而印證之曰。世尊。佛當日曾說我須菩提。一念不生。諸法無諍。得此之正見。於諸弟子中。許我為第一。必定是我。脫盡人欲。斷絕此念。方是許我為離欲阿羅漢也。
【證】若訥禪師曰。無諍者。涅槃經云。須菩提。住虗空地。若有眾生嫌我立者。我當終日端坐不起。嫌我坐者。我當終日立不移處。即此義也。
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樂音要。行音恨)。
【註】樂者。愛也。即孔子曰。仁者樂山之謂。梵語阿蘭那。此云無諍。謂其無人我行也。萌之於心。曰念。見於修為。曰行。實無所行者。古註云。本性空寂。雖隨緣赴感。而實無所行。此說得之。
【論】四果中皆有無字。乃無為之法。所謂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於此可證。徐士英註曰。佛之有四果。猶孔子之有四教。但佛所說四果。自有等級。第一云不入色聲香味觸法。則是知欲境當避。此果之初生。第二云一往來。則是蹈欲境不再。此果之方碩。第三云不來。則是去欲境如遺。此果之[A44]已熟。第四云離欲。則是脫然無纖欲可除。此果之既收。伊川謂釋氏有上達而無下學。以此觀之。亦是下學上達處。此言最當。然漸教所以如此。若是無上菩提頓悟真空。即此金剛般若波羅蜜。超入佛地也。又何四果之足云。
【講】須菩提恐大眾不知去所得心。故又詳言曰。我若是作此思念。而必欲得阿羅漢道。則又生一妄想。安得六欲頓空。佛即不於諸大弟子中。說我須菩提。是好樂寂靜之人。有是無諍之行也。何以見之。以我須菩提。外雖所行。心中無一可得。無我無人。其實無此樂阿蘭之行。方纔名我須菩提為樂阿蘭那行也。
○莊嚴淨土分第十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註】然燈佛。即定光佛也。乃釋迦佛授記之師。
【論】佛自謂成佛實無所得。證前四果之無所得。夫無相之理。乃我自有之真性。其成佛。皆由我心之自悟而得也。豈假師授言傳而後成哉。
【講】佛恐諸菩薩所得心未除。執着住於有法。不生清淨心。故設是問。告須菩提曰。我當初於然燈佛處。得成無上菩提之道。果然得本師之法不。須菩提即解其意曰。不也。世尊。如來雖在本師處聽法。不過因師開導。實乃自悟自修。本來無有。何曾有法可得。以是得之於心傳也。
【證】寒山詩曰。常聞釋迦佛。先受然燈記。然燈與釋迦。祗論前後智。前後體非殊。異中無一異。一佛一切佛。心是如來地。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土讀度)。
【講】世間所謂莊嚴者。造寺作塔。行種種善事。是有相莊嚴也。佛恐人認做這樣莊嚴。故呼須菩提而謂之曰。菩薩於佛土之中。果作善緣福業。還莊嚴不。須菩提據理以答之。不也。世尊。何以故也。佛所謂莊嚴者。即非外貌相好之莊嚴。必其心地明潔。如太虗中。萬行俱足。此所以名為莊嚴也。
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註】應者。當也。諸菩薩。指大修行人而言也。無所住。不住着在一處。凝滯不化也。葢此心。神明莫測。變化無窮。是真淨土也。不清淨。則逐境遷移。放逸莫檢。便着六塵。而多能所矣。
【論】心若有住。則為有物。所以佛說應無所住。正欲人不住色聲香味等六塵。惟應無所住而生清淨也。心無所住。則絲毫不掛。萬境澄徹。即清淨也。譬若百花林裡過。一葉不沾身。又若一鏡當空。無所不照。何等清淨。如先着一物。則空明遮蔽。焉能照物。黃梅夜授至此。六祖言下大悟。
【講】佛告須菩提曰。菩薩莊嚴。既不在於外飾。則當反而求之於心。使泰宇之中。湛然常虗。無一毫染濁。靈臺之內。寂然常定。無一絲擾亂。當如是生清淨心。不當住在色聲香味觸法上生心。便為六塵所縛。妄念旋起。鮮能清淨矣。爾當知此清淨心。妙湛圓寂。不泥方所。本無所住也。於無所住而生其心。如明鏡當前。物來悉照。物去即空。自然十分清淨。是淨土莊嚴。孰甚焉。
【證】六祖聞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即大悟曰。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本無搖動。五祖曰。不識本心。學法無益。若言下。識自本心。見自本性。即名丈夫大人。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註】須彌山。高廣三百三十六萬里。為眾山之王。以此喻人身之大。不過假設其詞。如七寶滿三千大千之類。
【論】徐士英曰。此分凡四段。純是釋氏說心處。第一段。謂本心之善。能自覺悟。不是從他人處得來。第二段。謂涵養此心。須用持敬。第三段。謂打破敬字。全是人欲。須當清淨此心。莫使一毫人欲染着。第四段。生出一件譬喻。言此心之大。包括宇宙。萬化皆從此出。雖須彌山王。不足以喻其大。此說極當。
【講】佛恐須菩提。錯認色身為大。不知心為大。又為之辨論。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可以言大否。須菩提深悟佛意。乃以甚大對之。何以見之。色身雖大如須彌山王。為有生滅。必竟不名大身。佛說非身。纔是我之清淨本心。乃真法身也。此心包廓太虗。周藏沙界。無相無住。頓入圓明。豈須彌山所能比量哉。是名為大身也。
○無為福勝分第十一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何。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
【註】西土有河。名曰恒河。從阿耨池東流出。周迴四十里。沙細如[1]麫。佛多在此處說法。故取以為喻。西土只有一箇恒河。焉有許多恒河。亦是假說之言。如須彌山王之說。
【講】佛以眾人之所易見者。先反詰之。恒河多沙固多矣。設或不止一恒河。數其如沙之多恒河。是諸恒河。多乎不多。須菩提答言。甚多。但諸恒河。且多而無數。何況河中之沙乎。言多而又多也。佛設此喻。以為較量福德多寡之張本。
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尊重正教分第十二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
【註】隨者。隨其所在之處也。當知此處者。謂此心也。天者。四天之類。人者。世間之人。阿修羅。有三種。一屬天趣。一屬人趣。一屬畜生趣。大槩如人爾。唯嗔恨心重。故托生於此。六道中。不言地獄餓鬼畜生者。以三等之蠢昧不知其理故也。
【講】佛再謂須菩提云。若或有人。隨其所在。便能演說此經之言。乃至四句偈等之妙。令諸聽者。除迷妄心。則一卷真經。當知在此處身中矣。自然感得天人阿修羅等。皆來恭敬。如佛之塔廟。慇懃瞻禮。可見此經此偈。最上希有也。
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註】受持註。見前第二十五葉。對文曰讀。背文曰誦。讀誦者。口熟其文。心解其義也。
【講】夫講說經中之義。尚能感天龍八部供養如此。何況有人。盡能以此全經。受持而體騐於心。讀誦而研窮其義。則此無相無住之理。乃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之法。真最上而無以加也。第一而無可比也。又絕無而僅有也。定知此人。以一心而成就之。得其全體矣。何以見此法能成就也。蓋所在之處。常修佛行。即自心是佛。不從外得。經在是則佛在是。而弟子之所尊崇。而敬重者。亦在是。宛然佛法僧。三寶共居焉。安得而不成就之也。
【證】六祖曰。摩訶般若波羅蜜。最尊最上最第一。
○如法受持分第十三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
【論】此分大意。全在人受持上。然受此法易。持此法難。所以首段未說着受。先講一箇持字。後言細而微塵。大而世界。妙而佛之色身。皆為虗妄。但有名而[A47]已。至於捨命布施。俱是不實。惟我此經。乃真空本性。獲福無量也。
【講】須菩提聞前所說。成就最上之法。深有歆慕。但未知受持之道何如。故白佛云。此經當以何義命名。我等當以何道奉持。佛答。是經名金剛般若波羅蜜。乃無上菩提妙心。無相無住。直至諸佛彼岸。此為最上希有之法。汝當奉行而持守也。其故惟何。然我所說般若波羅蜜。即非徒取其名。正以妙明本性。湛若太虗。體既尚無。何名之有。如來恐人生斷滅見。不得[A48]已而強名金剛般若波羅蜜也。
【證】三昧經曰。心無心相。不取虗空。不依佛地。不住智慧。是般若波羅蜜。真妙理也。傅大士曰。恐人生斷見。權且立虗名。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
【講】般若之法。心法也。如人飲水。冷煖自知。何所形其擬議。若有所說。即謗佛也。故佛問有所說法否。須菩提答云。如來無所說。自性自悟。直下何容開口處。所以無得無說矣。
【證】世尊臨入涅槃。文殊請佛再轉法輪。世尊咄云。吾住世四十九年。未嘗說着一字。汝請再轉法輪。是吾曾轉法輪耶。又佛偈曰。始從成道後。終至䟦提河。於是二間中。未嘗說一字。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論】世界微塵即依報也。傅大士頌云。積塵成世界。析界作微塵。言此者。正見纖毫塵垢。世間境界。皆幻妄不實。佛與眾生。同處此塵世中。但心有迷悟不同。佛之心。清淨心也。即成清淨世界。眾生之心。污濁心也。即成污濁世界。在人之自修何如耳。
【講】佛告須菩提云。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細塵埃。果為名否。須菩提以為世界固多。而微塵不勝其多。佛又呼而告之。如來說諸微塵者。原是幻妄之物。雖有色聲香味觸法之多。紛紛亂起。而虗靈之府。太空澄徹。豈有纖毫塵垢之所點污。故言不是微塵。乃假名為微塵也。如來所說世界者。葢山河大地。明暗色空。原不是我心中本有的。只因妄想安立故也。人於世界中。識得不是世界。則心地廓然。淨無瑕穢。便是出世間法。非世界之所能囿。是名為世界也。
【證】圓覺經云。幻心滅故。幻塵亦滅。世尊答文殊曰。在世離世。在塵離塵。是為究竟法。正此意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註】三十二相。如眼耳鼻舌等類。此乃色聲佛也。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者也。
【講】佛問須菩提。可以此三十二相見如來不。須菩提言。如來之相。雖勝妙殊絕。不宜以形色求之。何以故。葢如來所說相者。非真相也。妙體如如。湛然常寂。乃諸佛本心者也。是名三十二相。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論】前借捨財以明勝。此借捨身以辨多。
【講】佛又曰。世間所重者。莫過於身命。若有人以恒河沙之多。比此身命布施。如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其所獲之福。視寶施之福。尤有加焉。但不明本性。特頑福而[A49]已。若以此經反四句偈等。受持而講說之。自利利他。其獲福無量。較彼捨身者。不甚多乎。此金剛般若波羅蜜法。汝當受持可也。
○離相寂如分第十四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
【註】深解者。心中大悟也。義趣者。義理旨趣也。慧眼者。聖人之心有七竅。一聞千悟。此智慧眼也。
【講】須菩提一聞佛言。心中便悟理趣。自傷得聞此經之晚。乃涕淚悲泣。而白佛言。世間之少有。我世尊也。說此金剛經。深奧典章。雖我昔來。有此慧眼。善能聆悟者。未曾得聞此之經之精奧。昔所未聞。而今聞之。其且悲且喜。當何如哉。
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則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論】人能信實相者。即是非相。若有少相。即非實相。故以無相為實相。如來說此。而人能信。豈非第一希有。言生實相者。此是無生生也。信心清淨者。信本來心。無法可得。不起妄念。心常空寂。湛然清淨也。了悟萬法。由此淨心建立。是名實相。經以福兼德者屢矣。此獨變福言功。謂功成果滿之時。其福不足道也。
【講】須菩提言。我既聞是經矣。[A50]已悟自性清淨中。本來有此真實相矣。但恐悟之者之少也。若再有人得聞是經。一念發篤信之心。其心純是天真。毫無欲塵所累。便得清淨般若慧光。如露柱燈籠。而真實不虗之相從此生矣。即是我心之功德也。當知是人。成就諸佛第一希有功德。莫能出乎其右矣。
【證】圓覺經云。一切實相。性清淨故。六祖云。從清淨體中。流出般若波羅蜜多。又云功德在法身中。非在於福。即此義。
世尊。是實相者。則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論】則是非相者。實相無相。故言為非。不是無實相。如龜毛兔角。只說龜無毛.兔無角。不是說無龜無兔。正猶達磨所謂水中鹽味。色裏膠青云耳。世儒不思細細根究。一味班駁佛是虗無寂滅。妄矣。
【講】須菩提稱世尊而言。我所謂實相者。謂實理也。般若實相。如太虗空。本然未有形迹。若悟實相。不可執着為實相。此如來所名實相者也。
【證】傅大士云。彼岸更求離。趙州云。佛之一字。吾不忍聞。此說得之。
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則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
【註】信解者。心無所疑。而了然悟也。受持者。心既領納而守之堅也。
【講】須菩提言。我今得聞此經。以我從來之慧眼。自能信其言之實。解其理之妙。聽受而持守之。言下承當。不為難事。若當來世。年久之時。有眾生聞是經者。信解受持。則此人明了自性。真第一等人而不易得者也。何故此人不多有也。以其頓悟真空。必無人我等四相。所以然者。因般若波羅蜜。人我兩忘。凡壽盡泯。原無一法可得。即非四相也。若離一切諸相。其心空寂。即到覺地。與諸佛齊驅並駕。名為佛矣。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怖音布)。
【註】如是者。所言當乎其理也。驚者。駭其言之過也。怖者。恐其道之高也。畏者。怯其行之難也。此便是不能信解受持矣。
【論】佛恐世遠。僅存言教。設人有此三心。則信解受持。不能堅固。故稱是人甚為希有。
【講】佛因須菩提之言。而即印可之曰。汝言深契佛理。如是如是。後果有人。得聞般若妙法。不驚而無疑心。不怖而無懼心。不畏而無退心。則渙然氷釋。怡然理順。其人豈不希有哉。
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講】佛說此人為希有者何也。葢我所說第一波羅蜜。乃真空無相。自性自悟。何曾有波羅蜜可名。不過假是說。以開悟羣迷而[A51]已。是名第一波羅蜜也。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
【論】人以強暴加我。此真可耻。其辱莫甚焉。於此忍之。何事不可做。此忍人所不能忍。波羅蜜有六種。這一波羅蜜。最難克化。今人一言不合。則怒氣相加。起種種無明煩惱。人我[A52]干戈。四相未空。障蔽真性。佛所以獨揭此一件。合人滅度。
【講】佛告須菩提云。凡有辱境之來。恬然處之。不起嗔恨。以亂我之般若。則心同太虗。即造到覺地。此忍辱波羅蜜也。俱真空本來無相。外不見其可辱。內不見其可忍。渾然兩忘。此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矣。
【證】法華經六波羅蜜云。檀波羅蜜。尸波羅蜜。羼提波羅蜜。毗梨耶波羅蜜。禪波羅蜜。般若波羅蜜。即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也。又名六度。
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嗔恨。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解音皆。上聲)。
【註】昔者。前生也。梵語歌利王。此云極惡之君。五百世者。即五百生也。昔如來因地修行。證初地菩薩時。修忍辱行。在山中宴坐。因歌利王出遊獵。王乃憩息。睡醒。不見左右彩女。遂親入山。尋見眾妃宮女。圍繞禮拜仙人。王乃大怒。問曰。云何恣情觀我女色。仙人曰。於諸女色。實無貪着。王曰。云何見色不貪。仙人曰。持戒。王曰。何名持戒。仙人曰。忍辱即是持戒。王乃將刀割仙人身。問曰。還可痛否。仙人曰。實不痛。王即節節支解。問曰。還嗔恨否。仙人曰。我尚非有。何有嗔恨。天怒雨石。王懼乃免。爾時王者。即憍陳如。仙人者。即釋迦如來也。
【講】此因忍辱。說此以證之。佛言我前生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時。心如虗空。不起四相。何以故也。當初。節節支解。可謂辱之極矣。若有四相。則嗔心定起。恨不能忘。何以言忍。又再思念。曾於過去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曾修忍辱之行。所以於往世。亦無有四相之累。歷劫頓悟真空。此我所修。誠非一朝一夕之故也。以是知忍辱波羅蜜。學道者之先務。首要破其嗔心。方離四相。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則為非住。
【註】佛言。心有四相。則非清淨。豈我無上菩提之真性。不免住着六塵。非菩薩也。我前所言離一切相。即名諸佛。又言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此正般若波羅蜜。為無餘涅槃者也。
【講】呼須菩提言。菩薩欲成佛道。當空其心。離去一切形迹。方可發此無上菩提道心。又不當住着於色。而萌可好之端。不當住着於聲香味觸法。而起一可欲之念。當於無所住者而生其心。則此心圓通無礙。真純無欲。非一切相之所繫縛。若心於六塵上有一住着。便落他窠臼。不能脫灑。則所住不是菩薩住處也。
【證】六祖云。我此法門。以無為為本。
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
【註】布施之義。非捨施於人也。何以言之。葢此經乃談真空本性。頓教法門。字字當精切語。俱在心上用功。非教人外面做因果事。深造者。當自得之眾生。非胎卵濕化之類。吾心中之眾生也。利益者。不為色聲香味觸法所染。六根清淨。豈不是利益。一卷中。翻復說來。俱管在受持演說二意。我能受持讀誦。則為布施之體。為人演說。則為布施之用。黃蘗心要云。過去心不可得。是過去捨。現在心不可得。是現在捨。未來心不可得。是未來捨。斯言盡之矣。六塵中。惟色最易染人。所以說色。而不及聲香味觸法者。意在中也。住者。黃蘗棲泊兩字。最下得妙。紫陽夫子曰。人心活物。須要棲之澹泊。然後為得。真確論也。
【講】佛自謂我說菩薩心者。本虗而明。若住色而為運用。此心不為覺矣。所以不住色布施也。菩薩以此不住覺心。利益我一切眾生妄心。使眾塵不隔。真智現前。當以此廣布而設施之。可也。
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
【講】佛言。如來所說。一切諸相者。乃是外幻。於我真性中。本來何有。故非相也。又說一切眾生者。以心有四相。名為眾生。若能約[A53]己迴光。妄心自離。即無眾生可得。故非眾生也。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
【講】佛恐人聞此經之言。便生驚怖畏懼。不能成就。乃開導之曰。我如來所說般若波羅蜜法。皆無上菩提。了悟本性。真焉而不妄。實焉而不虗。默契真常之理。如如而不變易其詞。所言者。非欺誑之言。所論者。非異常之論。不過欲人自性自悟。豈謬哉。
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虗。
【講】佛言。如來所以得此般若法者。葢緣滅度眾生。以悟真性。只一個空無所空之心法也。將以此法為實耶。真體空寂。本無實也。以此法為虗耶。妙用無方。亦無虗也。無實與無虗合。則此法之體用備矣。真空之妙。非以是哉。
【證】中庸曰。君子之道。費而隱。正謂此也。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則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闇同暗)。
【註】菩薩者。學道之通稱也。心住法者。謂之法塵也。
【講】佛言。凡此修行菩薩。當悟真空。不宜有所住着以為運用也。設或心着此法。而行其布施。則四相未除。為無明暗障。如人入於暗室之中。昏焉而一無所見矣。若菩薩。心與法俱泯。無所執泥。而布施於外。此則豁金剛眼。然般若燈。圓悟如來。洞達無礙。乃無上之知見也者。如人本有眼目。又得杲日當空。了一切境。見種種色矣。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則為如來以佛[A54]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持經功德分第十五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分。去聲)。
【註】初日分。謂早晨。中日分。謂日午。後日分。謂晚間。
【論】佛所謂捨身布施。要知即是儒家損[A55]己益人。後世體認一差。醜怪百出。或破肉燃燈。或刺血書經。或露頂焚香。其弊一至斯極。吁佛之心。愈無以自白於天下。斯人也。其佛之罪人歟。書此以戒流俗。
【講】佛言。設有善男善女。於一日之間。以恒河沙等身命。三度捨身。至於無量數劫。則無量福量。曷可勝言。然止能受世間頑福耳。若有人聞此經。即信於心。不違逆其說。其受用之福。尚勝彼捨身之福。何況自書寫其章句。而尋繹其言。受持讀誦。而解悟其理。又以是經與人解說其義。則不徒自明[A56]己性。且教人各各見性。善根純熟。利益無窮。其福又焉有限量哉。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稱量俱平聲。古稱秤通用)。
【講】佛言。若能明此法門。即見性成佛。以簡要言之。則此般若真經。有不可以凡心測度。亦不可以淺言擬議。又不可如器物平秤而度量之也。則此功德之無邊際。雖讚歎所不及矣。
【證】六祖曰。不離自性是功。應用無染是德。功德在法身中。
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
【註】六祖曰。法無三乘。人心自有等差。見聞轉誦是小乘。悟法解義是中乘。依法修行是大乘。萬法盡通。[3]為行俱備。一切不染。離諸法相。一無所得。名最上乘。乘是行義。不在口爭是也。
【講】佛言此經。如何有此無邊功德。葢金剛般若。吾之妙用本性。必大乘菩薩。最上乘如來所印證者也。豈小乘人所能堪任。故如來為啟發大乘人而[4]闡此真空之妙。亦為啟發最上乘人而演此般若之法也。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註】背負為荷。在肩為擔。言無上菩提。至重難任。一旦道由人弘。毅然以身承仕。所以成就大功德也。
【講】佛言。此般若經。既為大乘最上乘人而說。乃無上正等正覺之妙道也。有人受持讀誦。既以成[A57]己。廣為人說。又以成人。人[A58]己兼成。功用德行。無有盡藏。如來於此一一知得此人。見得此人。可以成就之也。此人既能成就功德。即能以身挺然任此大道。將如來阿耨菩提之法。一擔負而荷之無遺理矣。自覺覺他。覺行圓滿。功德寧有涯哉。
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則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樂音要)。
【註】樂者。喜好也。小法者。鈍根之人。志意下劣。如佛說法華經。五千人退席。是也。不曰相。而曰見者。心染此四相。墮於邪見也。
【講】佛云。人或樂小乘法者。局於見聞之小。不免有我人等見之私。於此大乘最上乘法。便起驚怖畏懼之心。其於真性懵然不知。故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也。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遶。以諸華香而散其處。(華古花字)。
【講】此心中般若無相真經。乃自性佛永為萬世不刊之大典。若在在處處。有此持經之人。則功德素著。如摩尼寶珠。瑞光炳耀。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為之供養。當知此處。便是如來真身舍利寶塔。誰肯生一慢心。必作禮而五體之投地。圍繞而大眾之皈依。以諸寶花妙香。布散於持經之處。則供養可謂至矣。此正謂一人辦心。諸天辦供也。
○能淨業障分第十六
復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註】世者。三十年為一世也。惡道。猶惡境也。小而憂辱。大而死亡。皆是也。六祖云。約理而言。先世。即是前念妄心。今世。即是後念覺心。以後念覺心。輕賤前念妄心。妄不能住。故云先世罪業。即為消滅。妄念既滅。罪業不成。即得菩提。
【論】圭峯科此經。為轉罪成佛。梁昭明太子科判此經。為淨業障。若是依經解義。便涉到報應因果中去了。不知般若真性。乃最上一乘。必不是此等說。六祖以先世今世。作前念後念。真確論也。不可把先世後世認作前生今生。
【講】佛言。世有男子女人。既能受持讀誦此經。真可敬重也。而反為人所輕。真可尊貴也。而反為人所賤。其故何哉。葢此人。必是[A59]已前年分。未曾得聞此經之時。着於四相。住於六塵。所有罪過業緣。當墮落於惡境下流之污。以今世人所以輕賤之。而不供養恭敬故也。今既持經而真性圓明。是本來無一物。何處有塵埃。[A60]已前之罪業。即消滅矣。當得無上菩提之正果也。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於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那。平聲。他音陀。分。去聲)。
【註】梵語阿僧祇。此云無央數。梵語那由他。此云一萬萬。劫者。世也。佛心有六通。無始以來事。慧眼皆知之。謂之宿命通也。末世徒知事佛。而不知佛究竟處。盡在此經。故以此言。較其功德之多寡也。
【講】佛言。我於無量無央數劫。在然燈佛[A61]已前。得遇八百萬億那由他諸佛出世。盡皆供奉。而不敢怠。承順而不敢違。無有空過一處而不供承之者。是我歷事諸佛之多如此。後有末世持經之人。見自本性。永離輪迴。以是功德。較量我供佛之功德。雖百分。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之多。譬喻之廣。皆不及持經功德之一分也。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註】具者。盡也。狐是獸。名野犴。其性多疑。果者功有所成。報者理有所騐。非今生後世。果報之說。
【講】佛再呼須菩提而曉之。若男子女人。於後末法之時。受持其理。讀誦其言。得此無量功德。必無疑矣。我若再盡言其詳。或有鈍根之人。聞之起驚怖畏懼之心。狂焉而無定持。亂焉而無定見。展轉如狐之疑惑。不能信受。葢不知此經之妙故也。當知此經之義理。乃真空無相。最上一乘。不可以心思言議。探其底蘊也。至於究竟一受持讀誦之間。先世之罪業消滅。無量之功德難及。得此果實報驗者。又豈可以思議之哉。真極盛而無以[1]知也。
○究竟無我分第十七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佛告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A62]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
【講】須菩提復問佛云。菩提心何所止。眾生心何所伏。佛曰。菩提心者。本來具足。當體現成。只因眾生蔽於塵染而戕賊者。總總也。人當先要培養此真心。然欲盡者理方還。我當以此一切眾生心。如煩惱妄想。取捨人我。貪嗔嫉妬。種種四相之類。一一除滅。而度脫之。既滅度眾生[A63]已了。則般若觀照。常住不滅。凡前所有一切妄心。原非真性中所有。如紅爐點雪。消融殆盡。無一眾生實滅度也。
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則非菩薩。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註】此節實無有法四字當重。佛恐人錯認當生如是心者為真實。故又說破。謂究其實。乃我真性中原無此也。
【講】佛云。此何以故也。若學道之菩薩。四相未除。則菩提心無由而發。何以言菩薩。所以然者。以性本空寂。渾然天成。其發此心。不過自悟自修。實無有法。發此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講】佛呼須菩提反問云。我始於本師然燈佛處。有法可得。名之為無上正等正覺否。須菩提言。我曉佛所言之理。佛於本師處。乃是自性自悟。無有傳受秘密之典。而得菩提之道也。
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然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
【註】梵語釋迦。此云能仁。即度脫一切也。梵語牟尼。此云寂默。即心體如如也。牟尼為體。即是如字。能仁為用。即是來字。先言釋迦。後言牟尼者。攝用以歸體也。如來者從體以起用也。總是真性。詳言之則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略言之。則為如來。又略言之則為佛。諸法如義者。葢我真實之性。本來自如。其見之於諸法事者。亦自然而然。來為應迹。去無留滯。如如不動的義理也。即上無為法也。
【講】佛深以須菩提之言為當。故稱如是如是。復謂之曰。實無有法得此菩提。若曰有法。然燈佛即諄諄然舉其佛之所得者。傳之於我。即不當與我止授一記云。爾來世方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也。葢本原不從外得。徧虗空世界而常自如。所謂一法不立。一塵不染也。然燈不過授記而[A64]已。何曾得法於他。皆是我如來本性也。何以故。如來者。不離諸法。即一切法中自如的義理[1]也。
【證】維摩經云。如者不二不異。一切法亦如也。眾聖賢亦於也。至於彌勒亦如也。
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虗。
【講】佛又恐人未悟。復曰。或有人說。我得此菩提之法。不知我從實無有法上得之。然我所以得此法者。皆是我之清淨心中。菩提覺性。本無形迹。此法無有實。色相空處。即是菩提。此法無有虗。正謂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故知如來所證菩提之法。不空不有也。
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講】佛說諸法。皆發明真常之精奧。用為修行之徑路。非外道可比。皆是般若之佛法也。然人心之大事未明。須賴此法指示迷途。除去四相。若真空既悟。我自得之。法亦非有。方名佛法也。佛所以隨說而又掃去者。蓋謂不可泥於法耳。豈真絕無法哉。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即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講】此段設譬以起下文。佛問須菩提。譬如人之一身。雖長且大。果真為大。須菩提答云。如來說人身長大者。心不菩提。徒為委形。則非真實大身。是虗名為大身而[A65]已。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則不名菩薩。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
【講】佛告須菩提曰。菩薩之所名覺眾生者。亦如大身之不為真實也。夫我真性中。廓然常虗。本無眾生。因為四相未離。則眾生從業緣中而現。反之太初。了無可得。若菩薩自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正所謂驅除妄想重增病也。何以名為菩薩。夫修行得至於菩薩者。誠賴佛所說之法。以滅度乎眾生。但真性中自有無上菩提之妙。本無眾生可度。又何有法可據。此所以名菩薩也。是故佛所說一切法者。不過隨時順宜與人解粘去縛而[A66]已。豈有能所心哉。所以無我人眾生壽者之妄心矣。此四者統而言之。皆謂之眾生。眾生本無。何滅度之有。
【證】維摩經云。法無眾生。離眾生垢故。法無有我。離我垢故。法無壽命。離生死故。法無有人。前後際斷故。此真空無相法也。
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講】佛言。若菩薩自說。謂我能莊飾嚴整其佛之剎土。是着於有相。豈足為菩薩。所以者何。我所說莊嚴佛土者。非為粉飾外貌之具。乃吾心佛土也。佛土無相。本來清淨。云何可莊嚴哉。如來以非莊嚴為莊嚴。有妙莊嚴存焉。是則所以名莊嚴也。
【證】陳雄曰。以定慧之寶。莊嚴心佛土者。菩薩也。不言其功。而人莫見其迹。以金珠之寶。莊嚴世間佛土者。凡夫也。自言其功。而常急於人知。文殊般若經云。為一切眾生。發大莊嚴。而心不見莊嚴之相。淨土論云。備諸珍寶性。具足妙莊嚴。
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註】通達者。見得十分透徹也。無我者。即吾儒之無以有[A67]己也。法者。理也。真菩薩者。造到純然無偽。即等覺也。
【講】佛言。由前所說阿耨菩提。究竟將來。總是個無我之法。夫法界原無盡藏。有一我心。便着於人眾生壽者。未了真空。必定執其有法。有滅度。有莊嚴。所以不名菩薩也。茲則直下大悟。如漆桶底脫。四通八達。廓然無我。我身既無。何更有法。人法兩空。此如來言說。而稱名之曰。真實的菩薩也。
○一體同觀分第十八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註】肉眼一觀。天眼徧觀。慧眼證法。法眼擇法。佛眼度生。凡夫與如來。俱同此眼。異處在覺不覺耳。
【論】世法上論。指五眼。為佛眼睛之眼。以理論。則心竅之眼也。眼通於心。大凡眾生。皆具此五眼。與佛無二。因四相六塵遮蔽。只有肉團眼一件而[A68]已。儒書云。聖人之心有七竅。即是五眼之謂也。佛有五眼。乃常住真心。非過去未來現在之妄心也。
【講】佛欲闡世間眾生之心。有若干種。先設此五眼.沙界二喻之問云。如來有此化身觀見之肉眼。普照大千之天眼。般若常明之慧眼。了諸法空之法眼。自性常覺之佛眼。有此五眼否乎。須菩提皆據理答之曰。如來有此五眼矣。
【證】昔雲巖問道吾。大悲菩薩。用許多手眼作麼。吾云。通身是手眼。是言極妙。苟無眾生。無四相。一瞬不具。而況多眼乎。要人自見耳。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諸恒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寧為多不。甚多。世尊。
【註】沙等恒河者。謂一粒沙為一恒河。廣譬設喻。言恒河之多也。以沙等恒河之沙數佛世界。又不勝其多矣。假設此問而言之也。佛世界者。三千大千內。必有一佛設化。謂之曰佛世界。
【講】佛欲人明此許多眾生妄心。故以許多世界為問云。舉此無窮之沙以數佛之世界。果多否乎。須菩提亦以甚多答之。
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
【註】若。如也。干。數也。心數雖多。不出過去未來現在。環轉鈎連。糾結不了。無非妄心。諸心。即若干種心。
【講】佛告須菩提云。不必遠論恒沙世界。即如爾之國土中。所有許多眾生。各具一心。則其心有若干種。如來以清淨五眼。皆盡見知之。其故維何。如來所說一切心。皆是眾生妄心。非性中常住真心。識得妄心非心。菩提本體現矣。是名為心也。
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註】思念前事者。為過去心。思念今事者。為現在心。思念後事者。為未來心。不可得。言本來無有也。
【論】此三句。我佛談到骨髓處。何必歷覽群藏。向外馳求哉。所以佛恩難報也。凡人一念中。即有未來現在過去。須看得活。故疏鈔云。若一念有起滅。即成六十種邪見。九百種煩惱是也。
【講】佛言如來所說非心者。何也。葢常住真心。妙湛圓寂。體用如[1]一。若太虗空。離諸緣引之想。過去心[A69]已滅。何所凝滯於物。現在心不住。何所專主於有。未來心未至。何所預期於先。虗靈莫測。反觀於內。三心總不可得也。此方是菩提真心。一體同觀矣。
【證】論語云。子絕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六祖云。前念後念及今念。[2]三念不被邪見染。張無盡云。一念不生全體現。古云。三際俱斷。三念皆妄。了不可得。
○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論】三千大千布施之福。俗眼為實。佛眼為無。布施既廣。得福自多。所謂以是因緣也。畢竟是有礙有着。不是清淨福德。以無為福纔是不住相布施。故不徒言得。而言多也。
【講】佛又反復申之。見吾心中法界。所通化無窮者。雖寶施不足以擬之也。故問須菩提。若有人以滿三千大千世界之七寶。用為布施。其福德果多否。須菩提亦以甚多答之。佛又呼須菩提言曰。若福德之有真實。則徒求之於外。取諸相也。有相以為布施。其報有限。如來不說得福德多。我之所謂福德者。離諸相也。即前無住相布施。在如來無能施之心。在法界無可施之迹。正是無為清淨功德。其福等如虗空。豈有漏之因。所可同日語。此如來說福德多也。
○離色離相分第二十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註】具足者。無少虧欠也。
【論】此段專主離色言。此分與第五分。第十三分。意俱同。而佛乃重言之者。葢末世修行。多執色相。如香花頂禮。外貌供奉。不悟自[A70]己真性。佛所以反復叮嚀告戒之也。
【講】佛恐須菩提錯認如來色身。把作如來真身看了。故設此疑而問之曰。佛可以具足色身見否。須菩提即解其意。遂答之曰。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見之。葢色身。乃血肉之軀。非法身也。若法身。則縱橫無礙。自在自由。念念無非般若。豈八十種好。所能囿也。色身中有妙色身存焉。方名具足色身矣。
【證】華嚴經云。清淨妙色身。神力故顯現。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論】此段專主離相言。
【講】佛又問之曰。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否。須菩提即解其義而以否答之。葢自受生以來。有形者。有形形者。有生者。有生生者。若無真性法身。則雖有相。亦天地之委形也。此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矣。所以者何。如來所說諸相具足。非徒取諸相也。以如來雖有三十二相。必具足乎三十二行。般若觀照。萬象悉融。凡六神通。八解脫。具於自性中者。皆無欠無餘。常滿足爾。此肉身如來內。有真如來在焉。是名諸相具足也。
○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則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論】此分與第七分。無有定法。如來可說。十三分。如來無所說。意大同。亦不過反復告人。勿執文字之陳言。而寡默識之妙道也。謂之曰。勿謂。又曰。莫作。我佛叮嚀之意。至深切矣。
【講】佛告須菩提曰。爾切勿自謂。我如來有心作此念頭。有此說法。以開示於人。汝切莫作是念。何以故。設或有人言。佛有法說於人。則是淺見寡識滯在文字之粗。是為謗佛。不能解會我所說之義故也。又呼須菩提曰。我之所謂說法者。不假口說之騰。默契心源之妙。唯能坐斷十方。打成一片。非言語可到。本來無法可說。是名真說法也。
【證】圓覺經云。依幻說覺。亦名為幻。既名為幻。所說之法。亦皆是幻。張無盡云。非法無以談空。非人無以說法。妙明子云。智高遠水孤峯。性寂寒潭皎月。然後可以盡離不離言之道也。如如居士云。終日喫飯。不曾咬着一粒米。終日著衣。不曾掛着一莖絲。所以我佛橫說直說。四十九年。未嘗道着一字。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註】慧。言德。命。言壽。即長老之別名。
【講】須菩提問佛曰。末法之後。略有眾生。聞說此經般若之法。能生敬信之心否也。佛呼須菩提曰。汝勿謂五濁惡世之間。俱是不信佛法的人。葢佛與眾生。原非兩類。同具此般若真心。彼雖為眾生。而真性原有。非可以眾生目之。彼雖非眾生。而業緣現在。又非可以不眾生目之。何以故也。眾生於眾生之中。苟能聞般若法而敬信之。言下見性。是即前之所說。非眾生中人也。是假名眾生爾。
○無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講】須菩提以解空之性。深悟菩提之奧。乃以無所得為問。佛深許其言之當也。言如是如是。我於無上正等正覺之法。不從外得。乃吾之真性也。真性中蕩然虗空。神凝智泯。情卷思澄。迎之無首。隨之無後。不可以色相取。不可以言說求。無有少法可得也。不過強名曰阿耨菩提而[A71]已。
【證】玉樞經云。道在天地。天地不知。有情無情。唯一無二。六祖云。妙性本空。無有一法可得。顏柄曰。有法可得。是名法縛。無法可得。方名解脫。
○淨心行善分第二十三
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
【註】阿耨菩提法者。即真性也。刊定云。在聖不增。故無高。居凡不減。故無下。此言平等性也。真心即是性。原無兩樣。
【講】佛又再告須菩提云。我所說阿耨菩提之法。乃吾本然之性。居聖位而不加。處凡流而無損。人人具足。世世同然。蕩然太虗。較若畫一。是色身則有高下。真性則無高下。所以名為無上正等正覺也。何以見之。以我真性中。原無有我人眾生壽者之妄。若有此妄。則嗜欲深者。天機必淺。攻取累者。湛一不全。吾見塵勞。種種異起。何得為平等法哉。法為平等。方名無上菩提矣。
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論】夫平等之法。不從外得矣。一向認着本來現成。墮諸無事甲中。不假修進。此又愚迷不返者也。
【講】佛又說。當修此一切善法。凡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皆是明心見性之善法。依此法修。則虗[A72]己冥真。崇德履道。造至覺地矣。即得此阿耨菩提也。然又恐人泥於有法。又呼須菩提曰。我所言善法者。乃接引眾生入道之門。本來原無此善法。不過假此虗名以開悟人爾。若執着善法。便有人我等相矣。又落兩頭機。豈是平等哉。
【論】傅大士頌云。水陸同真際。飛行體一如。法中何彼此。理上豈親疎。自他分別遣。高下執情除。了斯平等性。咸共入無餘。
○福智無比分第二十四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於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論】此義雖重。各有妙旨。詳見讀法。
【講】佛告須菩提云。須彌為眾山之王。三千大千中諸須彌山。又不特一須彌也。設或以七寶之聚。等如許山之多。用此布施。福德固為多矣。然自性若迷。福何可救。若人以此般若經併四句偈。受持有得於心。演說有益於世。則不徒見佛了生死。亦且如佛度一切。是修自性上福德。是聚自身中七寶。比前七寶布施之福德。不及此經百千萬億分之一也。人可徒以布施求之外。而不求之心哉。
○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
須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眾生壽者。
【論】非說所說分中。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此分中云。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名凡夫。佛恐人泥着有法可說可度。而不悟自性自度。故又告戒一番。
【講】佛呼須菩提曰。汝之意何如。凡汝學道之人。勿謂我如來實有此意。而必有化度眾生之心。汝等莫作此念。可也。所以然者。如何。佛雖有此般若波羅蜜法。以開示眾生。然眾生之心。本來空寂。般若智慧。原自具足。苟有聞經悟道。乃眾生自然化度。我何度之有哉。所謂平等真法界。佛不度眾生也。若說一切眾生。必是如來化度。則如來即同凡夫。便有我人等之私矣。
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
○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佛言。須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則是如來。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註】觀與見不同。見。視也。觀。諦視也。見屬目。觀兼心目。所謂想見也。
【論】如法受持分中。佛有三十二相之問。須菩提曾以不也答之。此又以着相答佛者。非前悟後迷也。因世之着相求佛者。往往皆然。不反其意以答世尊。安得世尊盡出肺腑示之哉。善現加慧人。至矣。
【講】佛告須菩提曰。汝之意。果以三十二相觀如來否。須菩提若未喻其意。反答曰。如是如是。欲觀如來者。不出此三十二相也。佛即[1]聽之曰。設若如來可以三十二相見。則轉輪聖王。乃管四天下如輪之轉。以其福業之多。故其色身。具足三十二相。與佛相似。是轉輪聖王。亦當為佛矣。須菩提隨應聲曰。以我解佛之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也。
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註】偈者。發言成句也。色者。如莊嚴佛像之類。見者。親覩之也。聲者。如歌揚梵讚之類。求者。索也。我者。佛自謂也。邪道者。聲色乃是幻妄。惟真性方為正覺也。如來者。真性法身佛也。
【講】彼時世尊而說偈曰。法身等如虗空。靈覺含真。妙體湛寂。離彼形迹之間。超諸耳目之外。爾等若徒以顏色覩其形容。或徒執聲教聽其謦欬。欲以此二者。求見我之真性。此等之人泥於色身佛。皆捨正路而不由。所行者邪道也。決不能見佛本來面目矣。欲親見如來常住之真性。當求之於精神心術之中。豈可以聲音笑貌為哉。
【證】儒書云。視於無形。聽於無聲。太上護命經云。視不見我。聽不得聞。離種種邊。名為妙道。
○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滅相。
【論】此分二段。初則反其辭而詰之。次則正其辭而曉之。因此經中俱說無。恐人執着此無。沉空棄有。反成斷滅相矣。夫斷滅。則無相也。亦曰相者。何哉。葢相者謂之形迹。如晝明則為明相。夜暗則為暗相。以一切法皆斷滅不用。則心何由以明。性何由以見。譬如過河無筏。豈能得濟。一向滯於頑空之迹。將以何者為修行。此所以為斷滅相也。
【講】佛呼須菩提曰。汝若作此念頭。說如來不用具足之相。得此無上菩提。汝切莫以此念而言。云稱如來原無聲色可求。非三十二相。不假清淨妙行圓滿功德。遽然得此菩提大道也。又呼之曰。如來菩提之心。脫塵緣以備三常。起圓通而滿十度。其神無方。其化無體。原非斷滅者也。汝若作此念。言於一切法。皆斷滅之。大非矣。何以言之。發菩提心者。必依般若之法。以為修行之具。若不用此法。則心花何由發明。而真如亦幾乎熄矣。故於此不說斷滅相也。
【證】永嘉歌云。棄有着空病亦然。還如避溺而投火。川禪師云。剪不齊兮理還亂。拽起頭來割不斷。
○不受不貪分第二十八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
【註】我者。私[A75]己心也。成者。成就也。
【論】前章於六波羅蜜中。揭出忍辱波羅蜜為言。可見忍之義大矣哉。人於一切萬事執着一個我心。就有四相。於六塵上見其可愛而受之。見其可欲而貪之。便不能忍耐以降伏其心。而於菩提遠矣【講】故佛呼須菩提曰。設或有菩薩。滿河沙世界之七寶。用為布施。福固勝矣。然未免有貪愛之心。非自性功德也。若復有人。深知一切萬法。從我自心而生。湛若太虗。不住不着。無有我心。得成就此容忍功德。此等菩薩。勝前菩薩寶施之功德矣。
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講】佛先言無我。方便成就此容忍功德者。以菩薩原無所得心也。佛恐須菩提錯認世間福德。故又呼而告之曰。菩薩以此忍道勝寶施之福者。葢彼以有相之施。必為有漏之因。必不以此寶施而受用此福德也。須菩提未解其義。問云何菩薩不受福德。佛又言。菩薩所作福德。俱是阿耨菩提之理。或受持於[A76]己。或演說於人。無有我相。無能所心。何嘗念念貪着今日利葢幾事。明日濟度幾人。而欲受享此因果也。所以說菩薩不受福德矣。
○威儀寂靜分第二十九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講】佛見世人。多以四威儀中。求色身有相佛。而不知般若真性佛。乃呼須菩提曰。若有人說如來者。或來而感應。或去而入寂。或坐而趺跏。或臥而偃息。以此四威儀。遂指名曰如來。則皆着於有相。徒覩其形容。未窺其精蘊。此人不解曉我所說之義理也。何故不解。葢我所謂如來者。謂真性佛也。真性佛無相。本不生滅。其來也。徧虗空。盡法界。無一物不闡遮那之形。無一事不播如來之號。要之。諸法空寂。本來無有。何所從而來也。其去也。等觀自在。妙入無為。照五蘊之皆空。見六塵之非有。要之。萬象全彰。一真常住。無所從而去也。如而不去。來而不來。故名如來。亦強名耳。真性不可以形容也。
【證】華嚴經云。上覺無來處。去亦無所從。清淨妙色身。神力故顯現。圓覺經云。雲駛月運。舟行岸移。葢月未嘗運。岸未嘗移。真如體性。未嘗作止任滅。皆人謬見耳。長水法師云。水清月見。月亦不來。水濁月隱。亦非月去。但是水有清濁。非謂月有升沉。法中亦[1]耳。心淨見佛。非是佛來。心垢不見。亦非佛去。以人心自有垢淨。佛本無去來也。
○一合理相分第三十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於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則不說是微塵眾。所以者何。佛說微塵眾。即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
【論】微塵.世界。皆是假立色相。原不真實。微塵在太虗之中。游氣飄揚。任其起滅。世界在太虗之中。明暗色空。山河大地。任其聚散。若真性般若。窮劫不壞。豈二者所比哉。
【講】佛告須菩提曰。如有男女等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分為微細塵埃。汝意以為多否。須菩提答曰。甚多。何以見之。此微塵眾。[2]等是人心妄想安立。若曰。真個有此微塵眾多。佛則不說是微塵眾也。唯此妄塵。皆是外來之物。非吾心上之所本有者。若能心鏡常明。微塵雖多。豈足以障蔽我哉。此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也。
世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則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
【講】須菩提又呼世尊而言。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皆由妄塵積聚而成。劫數盡時亦有變壞。此所以虗幻不實。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也。何以謂之非世界。若以世界為實有者。必是本來真性。自無始以來。常住不滅。以此真實之性。在於世界中。打成一片。有而不滯於迹。無而不淪於虗。即是一合相。然如來所說一合相者。原以真性等於虗空。豈假言說所能形容哉。即非一合相。乃強名一合相矣。
須菩提。一合相者。則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着其事。
【講】佛見須菩提[A77]已悟其實。故再呼而告之曰。是一合相之道。空而不空。妙不容言。即是不可以言說求也。但庸常之人。不知真性為實。貪戀執着於世間一切事。認微塵為實有。而妄緣超起。觀世界為實有。而幻境愈增。擊縛於生滅者。不少也。豈知理相合一之為妙哉。
○知見不生分第三十一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於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
【論】人無知見。即同頑石。佛豈無之。但知見有真有妄。如法華經云。開佛知見。示佛知見。悟佛知見。入佛知見。此知見之真也。楞嚴經云。知見立知。即無明本。此知見之妄也。黃[A78]蘗云。前說四相。此說四見相。粗而見精。又云。佛以見性為見。人以見相為見。【講】佛恐人着於妄見。不能見性。故發此問曰。若人言佛說我人等四見。汝意何如。此人能會得義理否。須菩提答曰。佛之所說。是人多不會其理。何以見之。世尊所說。我人等四見。滯於形迹之私。流為物化之累。所見皆虗妄也。若真性中般若之妙。如大明當空。洞達無礙。即非我人眾生壽者之妄見。但虗名為我人眾生壽者見耳。豈真有此見哉。
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註】如是知如是見者。即無上菩提之真知真見也。法者。事也。相者。形迹也。不生法相者。於事之有形迹。如我人眾生壽者之見。皆不萌於心也。
【講】佛呼須菩提曰。若能興起無上正等正覺之真心者。於一切事。不起四見。識自本心。見自本性。當有如是真知。有如是真見。又有如是信受解悟。則阿耨菩提渾然具吾天真內。凡在外有形迹底事。能障吾之真心者。皆不生於其心矣。然我之所言法相者。葢事雖在外。順應而虗。本不在我。即非法相。有形迹之可指也。是假名為法相而[A79]已。法相既非。必無我人眾生壽者之見。而菩提真心所當知見而信解者也。發菩提心者。曷審於此。
○應化非真分第三十二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薩心者。持於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
【註】無量阿僧祇世界者。不止於恒沙也。發菩薩心者。謂發廣大濟度眾生之心。即菩提心也。
【講】佛呼須菩提曰。若有人滿無量無央數之世界七寶。用施於人。固為世間福矣。若有男女發菩薩普濟之心。於此經偈。不徒受持。自見其性。又演說於人。教人見性。人[A80]己兼成。此則出世間之福。受用無有窮盡者也。寧不勝乎彼哉。
【證】法常滿如來解云。緣此經根本。以破相為宗。了空為義。迷性布施。皆不證真。能識四句涅槃之門。演說法身。如如不動。觀有為法。同於夢幻。若作此見。教化眾生。勝用七寶布施之福也。
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
【論】此不取於相兩句。盡全經之要旨。佛之精神命脉。俱在於此。當以心悟可也。
【講】佛自問云。以此四句偈。與人演說者何如而說之。乃自答云。不取於相。如如不動。葢我真性本無上菩提之妙心。為無餘涅槃之實理。人法雙泯。情智俱忘。自無形迹之可求。亦無聲色之可見。不着於我人眾生壽者也。不住於色聲香味觸法也。本來真空。何有相之可取。惟見如如焉。自然而然。一神通乎法界而定自真。萬化妙於無方而體常寂。雖滅度眾生而不有。雖布施莊嚴而無心。威儀寂靜而[A81]已。知見不生而[A82]已。徧虗空世界常住而未嘗動也。此真四句而可以演說矣。
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註】夢出無心。幻成有意。夢覺入幻。幻結疑夢。皆從顛倒起也。水漚為泡。泡隨水消。形照為影。影從形滅。皆虗無實也。露以日晞。電以霽散。尤是倐忽起滅。此六字中。凡人事之感應。山河之安立。天地之變化。都[A83]已說盡。此四句剗盡經旨。正如來真切滅度之處。觀無所其空觀假觀中觀之妙智也。
【講】佛又曉之云。我所謂如如不動者。何以故也。葢真空無相。本自如如。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親證之。若世間有所作為之事。皆虗妄不實。如夢想之非真。如幻術之假化。如水泡之虗浮。如身影之恍惚。如朝露之易晞。如閃電之易滅。當作如是六者觀看。可見世間之事。諸行無常。皆有生。還有滅。非真有也。惟我如如不動之性。湛若太虗。超萬劫而常存。與人演說。其福德寧有盡哉。
佛說是經[A84]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發大歡喜。信受奉行。(比音彼)。
【講】佛既反復大闡般若之法。說經[A85]已畢。首焉啟請之長老名須菩提者。頓悟真空。[A86]已領心印矣。其時同會聽法者。有比丘而名僧焉。有比丘尼而名為師姑焉。有居士而謂之優婆塞焉。有道姑而謂之優婆夷焉。一切世間之人。及天上之天人。并阿修羅之神。聞佛所說此經。各各言下見性。不驚不怖不畏。皆大歡喜。幸正法之難遇。悅今日之躬逢。莫不信受其言而領之於心。奉行其教而演之於人。雖億萬劫來。永證金剛不壞身也。佛之慈悲至矣。覩是經者。其報佛恩哉。
【證】川禪師頌曰。饑得食。渴得漿。病得瘥。熱得涼。貧人遇寶。孾兒見娘。飄舟到岸。孤客還鄉。旱逢甘澤。國有忠良。四夷拱手。八表來降。頭頭總是。物物全彰。古今凡聖。地獄天堂。東西南北。不用思量。剎塵沙界諸羣品。盡入金剛大道場。
金剛經石註(終)
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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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金剛是金中之精堅者。剛生金中。百煉不銷。質極堅利。不為物破。而無物不破。譬如智慧。能絕眾生貪嗔癡。一切顛倒執著之見也。般若者。梵語。華言智慧。性體虗融。照用自在。故云般若。梵語波羅蜜。華言到彼岸。欲到彼岸。須憑般若。此岸者。眾生作業受苦。生死輪迴之地。彼岸者。謂諸佛菩薩。究竟超脫。清淨安樂之地。經者。徑也。如一超直入也。
【論】波羅蜜有六種。布施度慳貪。持戒度淫邪。忍辱度嗔恚。精進度懈退。禪定度散亂。智慧度愚癡。各占六度之一。惟一般若。能生八萬四千智慧。則六度兼該。萬行俱備。佛言多梵語。姚秦三藏鳩摩羅什。奉詔用中國語翻譯此經。指明後學。功誠大矣。
【講】人亡真性。本是虗靈不昧。歷劫常存。惜為物欲昏蔽。所以沉淪於生死苦海。未能脫離。我佛慈悲。持說此經。猶乘筏渡津。以至彼岸也。所謂金剛者。葢萬物[2]能逃乎五行。而五行之中。惟金最堅利長久。木有時而朽。水有時而涸。火有時而熄。土有時而崩。以金試之於木。則能成器用。沉之於水。則光湛常新。投之於火。則百煉愈精。埋之於土。則永劫不壞。其位在西北。能摧折一切萬物。人能用之於身。可以斬一[A22]己之邪魔。誅萬里之妖怪。儒有龍泉寶劍。安邦定國。道有青蛇寶劍。斷絕情慾。佛有金剛寶杵。降伏魔王。大易以乾為首。玄門以金丹為首。此經以金剛為首。得此般若經者。證西方無量壽果。西方。金方也。金之為義。大矣哉。故以金剛為喻。般若者。智慧也。人生日用間。圖名貪利。奸偽百出。至死心尚不足。自以為乖巧伶俐。不知溺於輪迴苦海。真癡愚人也。必以智慧。打破癡愚。獨稟乾剛。勇猛精進。明了自性。豈不到彼岸。與諸佛同享快樂哉。總之。金剛。喻也。般若。法也。波羅蜜。證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