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493-A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部旨科
- 一總題
- 二別文(三)
- 一序分(二)
- 一通序(如是)
- 二別序(爾時)
- 二正宗(二)
- 一約發心後住降離相明金剛般若(二)
- 一讚問(希有)
- 二答釋(三)
- 一印許(佛言)
- 二領旨(唯然)
- 三正明(二)
- 一約廣略研釋明住降(二)
- 一略答住降離相(二)
- 一答降(諸菩)
- 二答住(復次)
- 二廣釋住降離相(二)
- 一以果法驗明降心離相(二)
- 一舉身相驗明(二)
- 一明身相俱非(於意)
- 二顯聞義俱深(二)
- 一能聞人勝(白佛)
- 二所聞義勝(何以)
- 二舉果法驗明(如來)
- 一舉身相驗明(二)
- 二約性福廣釋無住生心(三)
- 一提相福較福德性(二)
- 一出相福為較本(若人)
- 二示性功生佛法(若復)
- 二歷諸法點無住心(二)
- 一歷明無住(四)
- 一佛法(所謂)
- 二四果(須陀)
- 三佛得(於意)
- 四莊嚴(菩薩)
- 二結示生心(二)
- 一正示(是故)
- 二喻顯(譬如)
- 一歷明無住(四)
- 三結相施重顯性福(二)
- 一重拈相福為較本(如恒)
- 二廣顯性功生佛法(二)
- 一略持人處福勝(二)
- 一人獲勝福(佛告)
- 二處如塔廟(復次)
- 二廣持人處福勝(二)
- 一人成勝法(何況)
- 二處如聖賢(若是)
- 一略持人處福勝(二)
- 一提相福較福德性(二)
- 一以果法驗明降心離相(二)
- 一略答住降離相(二)
- 二寄聞持名義顯功德(二)
- 一持名功德(二)
- 一問(爾時)
- 二答(三)
- 一出名教持(二)
- 一直示(佛告)
- 二重釋(所以)
- 二歷顯無住(如來)
- 三結示功德(若有)
- 一出名教持(二)
- 二聞義功德(二)
- 一正明(二)
- 一聞義(二)
- 二功德(三)
- 一標示(須菩)
- 二正明(二)
- 一生福德(二)
- 一人成勝福(三)
- 一較示持說福勝(二)
- 一出相施為能較本(初日)
- 二點初隨況出後位(若復)
- 二釋明經義離相(以要)
- 三結顯人成佛法(二)
- 一正明(若有)
- 二反顯(若樂)
- 一較示持說福勝(二)
- 二處如有塔(在在)
- 一人成勝福(三)
- 二滅罪功(二)
- 一正明(須菩)
- 二引較(我念)
- 一生福德(二)
- 三結具(於後)
- 二總結(當知)
- 一正明(二)
- 一持名功德(二)
- 一約廣略研釋明住降(二)
- 二詳住降前發心無法顯般若波羅蜜○
- 一約發心後住降離相明金剛般若(二)
- 三流通○
- 一序分(二)
- ○二詳住降前發心無法顯般若波羅蜜(二)
- 一問(爾時)
- 二答(二)
- 一示發心平等故稱性本無(二)
- 一稱性故無所度生(須菩)
- 二平等故無能發法(所以)
- 二歷諸法顯無歸平等衍門(二)
- 一正歷諸法釋無顯平等(二)
- 一歷二法(二)
- 一歷果釋顯(二)
- 一正明二意(二)
- 一釋實無所得(於意)
- 二釋所得平等(所得)
- 二結顯二意(二)
- 一正結(所言)
- 二喻顯(譬如)
- 一正明二意(二)
- 二歷因釋顯(二)
- 一離相度生因(菩薩)
- 二無住莊嚴因(若菩)
- 一歷果釋顯(二)
- 二歷三業(三)
- 一歷意釋顯(二)
- 一約境智釋顯(二)
- 一出能照智(五眼)
- 二融所照境(二)
- 一約實無所得蕩相(須菩)
- 二約平等常住釋明(所以)
- 二以施福貼顯(若有)
- 一約境智釋顯(二)
- 二歷身釋顯(佛可)
- 三歷口釋顯(二)
- 一無所說法(汝勿)
- 二無能聞生(慧命)
- 一歷意釋顯(二)
- 一歷二法(二)
- 二複疎所歷釋無顯平等(二)
- 一疎歷二法(二)
- 一疎歷果釋顯(二)
- 一正疎二意(二)
- 一疎實無所得(佛得)
- 二疎所得平等(二)
- 一直示性體(復次)
- 二稱性修證(以無)
- 二結顯二意(二)
- 一約善法結明(所言)
- 二引施福貼顯(若三)
- 一正疎二意(二)
- 二疎歷因釋顯(二)
- 一標起(汝勿)
- 二釋明(二)
- 一釋度生(二)
- 一正釋(莫作)
- 二反釋(若有)
- 二釋我當(二)
- 一正釋(如來)
- 二轉釋(凡夫)
- 一釋度生(二)
- 一疎歷果釋顯(二)
- 二疎歷三業(三)
- 一超疎歷身釋顯(二)
- 一直顯中實平等(可以)
- 二雙遮有無二著(二)
- 一遮著有(若以)
- 二遮斷無(汝若)
- 二追疎歷意約施貼顯(若菩)
- 三疎歷口釋顯(二)
- 一正約三法(三)
- 一所說果人平等(若人)
- 二所說器界平等(須菩)
- 三所說諸見平等(佛說)
- 二例通一切(發阿)
- 一正約三法(三)
- 一超疎歷身釋顯(二)
- 一疎歷二法(二)
- 一正歷諸法釋無顯平等(二)
- 一示發心平等故稱性本無(二)
- ○三流通(二)
- 一結勸通流(二)
- 一舉益勸通(若有)
- 二示流通法(云何)
- 二結益流通(佛說)
- 一結勸通流(二)
金剛般若部旨科(終)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部旨上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般若即凡聖共有之心。而凡小迷之不顯者。由四相六塵之所染汙而不得起乎金剛大用故也。今貫之以金剛。則真空慧觀當前。不但破六凡四住。抑且蕩二乘疑執矣。凡前半卷明住降離相。一切俱非處皆是也。波羅蜜即衍門實相。元無彼此到否。秪是對凡夫全迷。二乘執著。俱未開秘藏。未見寶渚者。名為到彼耳。凡後半卷明發心平等一切俱是者是也。良由總者總于別。別者別于總。總別雖二。所詮只一。故不可離去總題。別開解釋。況此經部旨。惟在蕩疑會法。不但別文顯著。即此總題。大義了然。金剛般若。大空蕩相也。平等彼岸。會一切皆摩訶衍也。總別顯映。驪珠宛抱。若曰即三般若。亦秘密藏。名分通別。義開五重。如常所明。茲不臚列。
△二別文三。一序分二。一通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祗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二別序。
要顯如來全體大用究竟深智。乃假世間日用尋常衣食淺事而為發起。正如法華開為合序。觀經苦為樂序之意。不可勉作寂滅忍第一空等表法而釋。亦不用戒為定慧之基而說。葢一作法律奇特之談。即失尋常事用為序之意矣。
△二正宗大分二。一約發心後住降離相以明金剛般若。二詳住降前發心無法以顯般若波羅蜜。
○夫般若部旨。在以空慧水遍蕩執情。會八十一科皆摩訶衍。前半卷明住降脩入工夫。重在蕩執消塵。故多明一切即非。以顯金剛大用。而從便會入真空實相。故雖有是名等說。然而破正會傍。大判屬於明金剛般若。後半卷空生既解住降離相。名義翛然。却顧本因。則最初尚有一發心之法在。無明未去。則源頭未清。秘藏難開。地住難入。雖有修功。恐仍有相。未免住不得善住。降不得善降。而因果修證均不究竟平等矣。故有重問。而如來直示之曰。真如界內絕生佛之假名。平等慧中無自他之形相。若有一發心之法可得。即于平等體上有增有減矣。須知實相般若。湛然常住。纖塵不立。曾無有無之名相可得。苟一言有。即有對有之無。成對待增減之法。非平等性體也。故言實無有法。發阿耨菩提心。此實無有法。不但無有。抑且無無。有無雙遣。平等斯彰。既于初因。了知性自齊平。則從因至果。皆無得。無脩。無莊嚴。無度生。一切俱無。俱會平等。故雖熾然因果脩證。莫不全性起脩。脩全在性。性脩一契。入究竟摩訶衍彼岸矣。凡文中諸法如義。無實無虗皆是佛法。是法平等。如如不動。及一切是名處。皆點衍門彼岸。從淺至深。先破後會。法應爾也。
○或曰。前半卷亦有無實無虗一切是名等說。後半卷亦有一切俱非之言。何得前半卷只屬金剛般若之蕩相。而後半卷只屬般若波羅蜜之會法耶。答。此有二意。一前後部旨各有傍正。二彰體用圓融不同歷別。葢前半卷空生乍見離相般若。而自[A5]己相心未絕。未可即會聖凡諸法以歸平等實相。宜以真空慧觀遍蕩執情。故明破明非之言多。而間露是名之說。及至最後結義中。佛方少少點出無實無虗之旨者。正一代教主意在圓也。儻空生于此即會實相。下半卷皆不必矣。其如當機只在六根淨位。只領一切俱破以蕩執情。未了一切俱是盡入衍門。此則前半卷但屬真空蕩相明矣。由是重起入住有法之問。佛知機宜漸[A6]已通泰。堪以諸法實相之旨加于可加矣。故言雖帶于即非實無之說。而義實彰夫實相平等之旨。從此而愈入愈深。隨會因果三業。世出世間八十一科。八萬生滅等法。俱入實相摩訶衍。而波羅蜜之義全顯矣。是則兩章言稍相帶。而義實條分。各有傍正。不可混亂也。又復前有俱是雙遮之言。後存俱非夢幻之說。所以彰體用圓融不關歷別者。葢前雖破執明慧觀之用。而意不離實相之體。故有是名無實無虗之說。後雖會法顯彼岸之體。而意不外用。故亦有俱非實無之言。正破顯相須而不相離。體用各重而互相即之圓旨也。
△今初分二。一讚問。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空生忽讚希有者。因如來日用尋常不異庸人。不露絲毫圭角。而其內證慈智。迥超九界。是以希有。葢行與人同。而心與人異。如樵者在山。隱者亦在山。在山則同。所以在山則異也。若在如來。出世至今。靡不皆爾。然在空生。向來不知。而今日乍見。不覺忍俊不禁。三業踴躍。驟然而讚曰希有。只此一讚。自不同於如聾若啞。為除糞穢。默受彈訶。脫衣悲泣時矣。
○隨即釋出希有所以曰。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當知世尊自華嚴至今。時時護付。無不護付時。但可曰護付。不可曰善護善付。葢[A7]已涉言詮。故加駭動。偏而非圓故也。今則與同衣食。略不現奇。而悲心內護。實為最親切者。故名為善。如第五倫之于侄病。夜十起問視。而歸則安臥。其於子病。雖不起問視。而終夜不寐是也。又復應知希有不即是護付而不外乎護付。護付非即希有而初不離希有。如世間聖人之一貫不即忠恕而不外乎忠恕。忠恕非即一貫而初不離一貫。要之在聖人自是混全。第可曰一。曰希有。而在賢者未免分疏。即視為忠恕。護付矣。善男子女人發阿耨菩提心應云何住降者。空生未見[A8]已前。得少為足。不願好者。今既窺見一斑。陡發大心。忻慕上乘。故曰我等[A9]已發希有之心矣。但發心之後。直欲造脩至如來護付地位。恐難頓入。必從住降工夫漸次而入。我知如來當日亦由住降發軔。方至今日善護善付。僧既求佛。宜從佛行。故問發心之後。應云何住。云何降伏耶。
△二答釋三。一印許。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當知善護善付是如來之行到。而空生之見到。二心不別。故佛垂印許。
△二領旨。
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三正明分二。一約廣略研釋明住降。二寄聞持名義顯功德。初又二。一略答住降離相。二廣釋住降離相。說於般若。有廣略二門。雙被利鈍是也。一略答二。一答降。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若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二答住。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虗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虗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佛之所以印證空生者。因其所見不謬也。至於求至護付工夫。曰云何住降。則又局在小乘見解矣。意謂我空生[A10]已能安住偏真矣。今又應如何棄去萬緣得安住實相耶。我[A11]已視四生如桎梏而降伏四住矣。今又應如何降伏無明耶。佛知一切小乘保證[A12]已來。未堪加大。第與彈訶而[A13]已。今空生既見希有。頓發大心。堪以大空開拓小空。大智擴充小智。故直反其所問而進之曰。汝向視四生如桎梏。欲離生降心。乃小乘境界也。今既發大心。當改途易轍廣度眾生。萬是降心。而度生處必須離相。此竟將圓乘大任。一肩付與空生。使其轉教。正加者加于可加時也。即汝向來沉空住寂執守偏真。亦小乘境界也。今既求作佛。亦不可守定故武。當廣行六度。方是安住。然行六度時。又不可著諸法相。須從無住本立一切法。則行行皆全性起修。與虗空等。此又將大乘妙行。而勉進空生。正付與財物一任出內取與也。乃如來時時欲誘小乘向大。始于今日得其機宜。故一并付予。此兩答的是般若會上付財令其轉教也。至于以身相果法重重勘騐而引進之。是使諸法融通。汰盡餘疑。皆入衍門矣。此廣略等釋中皆先降後住者。在空生向來沉空住寂。故問亦急於住理而後於降心。在如來因其發心向大。貴乎先歷事行而住理自在其中。故亦反其所問。而先降後住。非降心文略。安住文廣之謂也。
△二廣釋住降離相二。一以果法騐明降心離相二。一舉身相騐明二。一明身相俱非。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A14]已上空生發問。如來委答。理雖明了。未知當機領與不領。故換一問頭。如探竿影草以騐試之曰。因中度生離相。果上成佛身相。為復是有是無。儻猶著身相是有。則渠行因離相之旨未全透脫。今空生如俊鷹快鷂見鞭影即歸正路。故直答之曰。發心究竟二不別。因既離相。果何身法哉。要知空生此時[A15]已用金剛慧抉四眼之膜。故盡情呈露無相之解。此中有三層領解。不也。一層。不可以身相見。二層。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三層也。此解若邪。佛當訶斥。此解若正。佛當讚許。佛則二俱不用。而開深其解曰。汝將謂佛身離四絕百。清淨無為。為非相乎。須知染淨聖凡一切皆非也。又汝向來但知六凡世相皆為虗妄而棄去之。豈知即二乘菩薩佛相亦皆虗妄不實耶。葢因其分見而開令圓滿。引其小空而歸于大空。在佛成道[A16]已來即循循善誘欲開小空小智。無奈機宜未可。且爾默默。今得可開之機。稱佛本懷。故即引而申之曰。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正加于可加時矣。一切虗妄諸相非相。金剛般若也。即見如來。般若波羅蜜也。須知此等顯實之言。據佛意在圓。故處處點出。而機情未熟。只領真空破蕩之功。不可於此執文害意。
△二顯聞義俱深二。一能聞人勝。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A17]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
空生意謂此真空妙說。我積劫至今。方一聞見。降我[A18]已後。恐聞信無人。斯道或絕。佛謂金剛般若。人人本具。在汝乍見。以為奇特。在佛圓照。代不乏人豈惟佛世多機。即如來滅後。後五百歲。鬬諍堅固之時。猶有火裏青蓮。聞此般若能生實信。但其夙植深厚。為佛見知。非聊爾人也。一念淨信。即是金剛得用。掃盡千念萬念情塵。而獨露般若靈知之一念。正萬法歸一。識得一。則萬事畢也。此初心一念般若。與佛證窮甚深般若孱齊。故為佛悉知悉見。
△二所聞義深。
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著取非法相。則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既顯此一念。則如迷方既悟。不復更迷。精金一出。更不雜鑛。諸相懸離圓明莫染。故曰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復者。不更不再之謂。豈但無凡夫四相。且無聖證法相。及觀智能空之非法相觀智不忘。如大經之闍樓衣未脫。故曰若一著非法。即為生死四相。所以法非法相。均不可著。次即引事而釋成之曰。我所說法。如對此岸人說渡河之筏一般。此筏即法非法相也。對著有者說空為筏。對著空人說實相為筏。因病發藥。病去藥除。初無定在。既渡岸[A19]已。二俱應捨。出阿含經筏喻品。
△二舉果法騐明。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佛既示般若體露。則四相法相非法相俱離。不但度生之當離而[A20]已。恐空生未領。故復舉如來度盡眾生乃證菩提。脩行既滿為生說法。以試騐之。曰如來得菩提耶。有說法耶。此有二意。一欲開深空生大智。二即會一切法摩訶衍也。空生至此心[A21]已融通。故開口答辭。便融通含畜。不如前之率爾。其曰若論如來歷劫修行。自然得果。出世[A22]已來。在在說法。但我解佛比來所說筏喻無定之義。則無定法名菩提。不過對凡夫低下。而假名無上。對眾生邪雜。而假曰正等。對迷人在夢。假名正覺。其實般若體上。無生可得。又何得有對生說佛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名尚無定。何有實得哉。即所說之法。如對病發藥。眾生病尚叵得。又何對空說有等之定法。法既無定。何可說耶。猶恐無定之旨未明。故復釋之曰。若有所說即墮四相矣。是以皆不可取不可說。此領上無四相也。非法。即領上無法相也。非非法。即領上亦無非法相也。此一番[A23]已謹對領上所示旨趣。而猶恐俱非之義未顯。故復釋之曰。若論脩行證智。雖有淺深大小賢聖之分。其實所顯離相般若。一切皆同也。勿謂我小智小空。不同如來大空般若也。葢若有四相。非無為法。若存法相。即非無為。若有非法相。即非無為矣。略中但云離四相。今點無為般若上併無法相非法相。豈非廣前降心離相。
△二約性福廣釋無住生心三。一提相施較福德性二。一出相福為較本。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
由前略答布施無住。而猶未明如何布施。如何無住福深。故重提前相福之多。以為較量無住性功之本。非福德性。即著相布施。布施。兩提大千七寶。無住。不住十界聖凡。福勝。委出人處功德。豈非廣前無住行施。
△二示性功生佛法。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
於此經持說。即安住無住般若而自行化他。今云出諸佛菩提。即略答中虗空不可思量之福也。至下重較量中。并其人處廣略委出福相。
△二歷諸法點無住心二。一歷明無住四。一佛法。
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所謂二字。即牒前所出諸佛菩提。即非二字。即金剛般若。
△二四果。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來在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佛於然燈佛所於法無得。是舉釋迦脩證而勘問之。與前通說佛法不同。
△四莊嚴。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此舉菩薩六度萬行以顯無住。從不住六塵四果菩薩佛法以顯無住者。是佛復於無住行施章內。以圓空實智開空生小空小慧。會一切法皆摩訶衍處也。此旨不但于此正說兩章中疊明。即下持名聞義內。亦莫不會一切皆歸無住云。
△二結示生心二。一正示。
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是故二字。乃結定之辭。良由無住性德當前。佛法四果如來莊嚴俱不可著。是故汝最初問應云何住。我即答汝曰諸菩薩應如是不住生心。不應住六塵萬法。而生六度萬行之心。此說乃直提初問初答之語。而結顯之也。不應住色生心。即上不應住色生布施心。乃至不應住色生萬行心。若一有所住。即生死四相之染汙心。一無所住而生萬行之心。乃金剛般若現前。一一悉皆稱性起脩。是以雖終日生心。而其心終日清淨也。又復不應住者。乃金剛寶劍直掃十界情塵也。若二乘人執之以為究竟。即沉空住寂。孤調泥洹矣。故更䇿進曰。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其有所指也。葢謂六度萬行。迎賓送客。著衣喫飯等心耳。良以著衣喫飯。六度萬行。一一皆依無住般若而起妙行。故行行無非般若。所謂入理般若名為住。以無住法。住般若波羅蜜中也。即釋迦牟尼佛最初與同人法。持鉢乞食。亦深安此理。所以空生一見。即便驚嘆希有。又復無住生心。不但所生善心為般若。即一切惡無記業報等心。靡不皆然。淨名云。從無住本立一切。法一切法者。理則性德緣了。事則脩德三因。迷則三道流轉。悟則果中勝用。如是四重。皆依迷中實相而立。若不即性。則無厭足王。勝熱婆羅門。調達。和須密女。皆實惡法矣。所以從無住而生。雖惡亦性。苟有著而起。雖善亦邪也。
△二喻顯。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即舉非身大身而譬明之曰。若住于有。雖山王亦小。若了非身。雖毫末亦大也。若欲委簡法相。當依幽溪大師不住而生生而不住諸句。及六即明無住等釋。
△三結相施重顯性福二。一重拈相福為較本。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何。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前但云大千寶施。今復云恒沙大千寶施者。秪是舉相施之多。益顯無住受持功勝耳。非有優劣之分也。縱使能較相施。容有多少。若夫所較性功。斷無軒輊。秪如今略持中人獲勝福處如塔廟。況出廣持則人成勝法處如聖賢。以對前略答中出無住福勝。則曰虗空不可思量。次廣釋初無住福勝。則曰出生諸佛菩提。足以見說法融通照映之妙。何可分淺深優劣之殊哉。
△二廣顯性功成佛法二。一略持人處福勝二。顯性福而必約廣略持說者。正說于般若有廣略二門。說既有二。持者亦然。又廣略中必有自持教他。即般若付財令其轉教意也。法華云。其中多少。所應取與。略為少。廣為多。自行。為取。教他。為與。受持讀誦是佛付財。為他人說。是佛令轉教。例之前後靡不咸爾。
△一人獲勝福。
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二處如塔廟。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
△二廣持人處福勝二。一人成勝法。
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最上第一希有。即金剛般若波羅蜜之褒名也。故至下問名中。佛直以金剛般若之全名答之。
△二處如聖賢。
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究竟者為佛。分證者為弟子。即為。若。三字。是如聖賢。而非即聖賢也。不必依魏譯倒讀釋之。
△二寄聞持名義顯功德二。一持名功德二。一問。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
上來約廣略詳明住降離相之旨[A26]已盡。理當問名以便流通。當何名此經者。在空生聞此經義意超脫。功用難思。似乎不可得而名名之意。況受持此說。即能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則又不可標偏名以該圓德矣。故曰當何名之。
△二答三。一出名教持二。一直示。
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
佛謂名者所以召實。此經既有最上第一希有等三德之實。固當即以金剛般若波羅蜜等三德之全名而名之。不可偏字矣。
△二重釋。
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
所以者何下。即出命名之義曰凡六百卷經。皆曰般若波羅蜜。而今特加金剛二字者何也。次即釋出加金剛二字之所以曰。良由此金剛慧劍當前不但掃淨六凡四相之著。即般若之法。亦不許著。所謂般若大火聚。四邊不可取。取之則燒。若於般若取著。亦以金剛大用而斬斷之。故曰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然後得顯無相之般若波羅蜜也。即非二字。乃金剛大用。此一答[A27]已盡加金剛二字之旨趣矣。
△二歷顯無住。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如來因便用上無住妙慧徧蕩聖凡一切相著。以顯金剛勝用。曰即非世界。身相。說法也。此於持名中。融通一切而歸摩訶衍之部旨也。
△三結示功德。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今但持名而[A28]已。何必功德亦勝身命布施耶。彥云。聲價千金。名之所存。即實之所存。如至尊一名。群臣莫及也。
△二聞義功德二。一正明二。一聞義二。一委出經義離相二。一空生伸解二。一幸[A29]已解以明能聞希有。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即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實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此章先明經義。次明功德。直至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是雙結。今且師資合歎所聞經義希有。聞說是經。乃言語也。深解義趣者。言下所詮之義。即金剛般若大用現前。掃盡十界情著。以歸真空離相。乃前處處所明即非是也。趣。是言外所顯之意。真空不空。一一皆歸實相彼岸。會一切皆摩訶衍。乃前處處所明是名者是也。故直歎之曰希有。希有與前不同。前是初窺如來尋常日用。莫非無住般若現前。如天王華屋一時乍見曰希有。今則宛轉問答委曲詳明。深知真空不空。法法皆實。如[A30]已覩彌勒樓閣重重。細見五步一樓十步一閣。而不暇遍言宮裏事矣。是則前窺廣大。今悉精微。故曰希有。然而今復悲淚者。良由從得慧眼以來。未曾得聞如是之經。儻一錯過。所失彌多。故復悲淚。次歎他聞希有中得聞是經。乃聞慧。信解是思慧。受持乃修慧。三慧既足。亦當如我今日深解義趣矣。信心清淨即上義也。用金剛大用掃空一切。而真空體露。不著十界情塵為清淨。眾生心水淨。諸佛影現中。真空不空。即顯實相。如春池喻內水清珠現。鏡淨明生。諸法不生而般若生。為即生實相。當知實相無能生所生。不過開顯如來藏體。假名曰生。所謂千年常住一朝生耳。此是前所解之趣也。既空萬有。此人豈非第一般若耶。既生實相。此人豈非[A31]已到寶所彼岸之希有人耶。
△二輕[A32]已解以歎當聞希有。
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即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
意謂我等[A33]已去見思。開入大乘。即六根淨位之人。況承佛諄諄善誘。令我得開性藏。以窺究竟。不足為難。但後五百歲剛強難化之時。聖賢月沒。人根淺鈍。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但能入思修兩慧。相似見性。當知是相似即佛。即為第一希有。次即釋明第一希有之故。何以故三字。是徵問之詞。言前邊信心清淨即生實相。[A34]已分證秘藏。可曰第一。今但信解受持。不過五品六根在修之人而[A35]已。何得亦曰第一耶。下釋之曰。當知此人既能信解受持。[A36]已是思修二慧之人。時時以金剛大用現前。永離四相。獨露真空者矣。故六根淨位。實道能通。可為第一。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乃釋明希有二字。此中何以故三字又是徵詞。曰六根淨位可與前信心清淨相同而名第一矣。其如此人但在脩慧。未得分證實相。何得名曰希有耶。故即釋之曰。但恐人心不空耳。既能空諸所有。即是真空不空。不空即實相。所謂鏡淨明生。淨極光通。不真何待。故此人即名到實相彼岸之相似諸佛為希有也。又復應知。離一切諸相處。即前深解之義。即名諸佛處。即前深領之趣。皆詳明住降離相中宗旨。今空生于所聞義內結要出之。非離前文別說他法也。空生既自解此法。即以此法歎擬後人。在文宛爾。學者知之。
△二如來述成二。一印證。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
雙言如是者。以空生歎聞經之人雖有證脩差別。至于均得第一希有功德。殊非謬濫。故雙印之。
△二深述二。一述能聞希有。
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
此即反其領歎之詞而述成之。曰須菩提。爾何求全于人如是之深也。必欲其信心清淨即生實相。及信解受持。而後許其為第一希有耶。須知有人得聞如來所說以金剛慧遍掃十界情著。即顯實相希有之旨。能安忍領解而不驚怖。即是五品初心。能一念隨順之人矣。故卒聞一切俱空佛法亦空。而不驚。向來倚第一般若為導六度萬行之主。今亦非去。而不怖。向倚般若為歸趣之處。今亦空去而不畏。蓋[A37]已了知吾人心體。一真未迷之前。無般若之名相。究竟極果之後。又何般若之主導哉。故聞此真空蕩相之旨。而能安忍不驚怖也。當知此人[A38]已能圓伏五住。觀行如佛。如法華經隨喜品中歎其功德難思。與佛比次。故云甚為希有。言一甚字。即發心究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前心難也。如來既深許五品初心但不驚怖。即為希有。於理難信。故雙約事理以釋明之。
△二約事理釋成二。一約第一理。
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即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何以故三字是徵詞。此人云何不驚怖即希有耶。釋曰般若乃萬行六度之主。今金剛大用當前。并第一般若之相不許著。若著般若。亦同四相。故掃除之曰。即非第一波羅蜜。凡夫小乘聞如此說。未有不驚疑怖畏者。今圓人[A39]已深合真空實相。隨順歡喜。故不驚怖。真空之下。即實相常住。復能安住不動。是觀行如佛。與佛同心。故許之曰甚為希有也。
△二約忍辱事二。一由安忍故不驚怖。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是名忍辱波羅蜜。
聞深理而不驚。良由[A40]已得伏順二忍。忍成于[A41]己。故寵辱不驚。逆順俱安。天龍恭敬。不以為喜。惡王割截。無有瞋恨。十乘止觀中。能安忍則不退轉皆是也。今聞境智俱空。在不忍者。必多驚疑怖畏。此人[A42]已能圓伏忍成。故不驚怖。法華云。菩薩住忍辱地。柔和善順。而不卒暴。心亦不驚是[A43]已。此一句乃釋忍成不驚者。甚為希有義也。蓋忍辱之人一有我為能忍。彼為能辱之念。即墮四相。不得為究竟彼岸之希有忍矣。今此人深安辱境。而人我俱忘。四相俱掃。故曰即非。既即非之後。一一成究竟實忍。豈非希有耶。
△二引往事釋忍離相。
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
何以故。又是徵起之詞。難曰人能安忍至理。故不驚怖。今如來復曰即非忍辱。則并能忍亦空。有何證成而知行忍者無人我相耶。即舉如來[A44]已脩[A45]已騐之事。而證成行忍並無四相。蓋平時可以虗假。至于生死大難跟前。不可絲毫勉強。故曰我於爾時無有四相也。何以故者又問。般若可無四相。至于忍辱。因有我能忍。彼為所忍。故成此行。是則即有四相何咎。答。若有我相人相。即生死非相矣。何以故三字。又是徵訶。何以證知如來行忍之時了無四相耶。即釋明曰。我方節節支解時。若少有我相等四即生瞋恨矣。良由人我俱忘。故瞋恨不生。支節完復耳。以由行忍離相。故逆順俱安。惡境不生瞋恨。好境不生喜著。聞深不生驚怖耳。又復四相遠離。故曰即非忍辱。乃般若真空現前也。法法皆是。故曰是名忍辱。乃真空不空到實相彼岸也。故許此初隨不驚之人即為希有。此章許多何以故。乃經中血脈聯絡處。字字俱要著落。經旨方現。
△二結示離相生心二。前廣釋中初歷顯無住[A46]已。然後結無住以示生心。今出經義內。先委明離相[A47]已。然後結離相以示生心。而生心處仍曰無住者。須知離相即無住。無住即離相。可得互舉而復互顯之也。一無住生心。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即為非住。
是故二字。乃結攝之詞。良由無住之旨。雖般若深理猶不可著。即忍辱相待之行。亦離四相。是故我先答汝曰。無住菩薩即發心。亦應離一切相。及不應住色等生心布施也。
△二無住行施二。一正明。
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
此乃結前廣略住降中無住之旨。以點明經義也。但前無離相發心之語。今佛直欲顯無住之旨究竟。故并其住降前發心無相而和盤托出。其如空生雖聞此語。未深領解。故有下邊菩薩既有發心。則云何應住云何降伏之問。若於此了知最初發心無法之旨。下半卷問答均可[A48]已矣。生心。所該甚廣。六度萬行善惡等心皆是也。而今別提出無住布施之一端者。以由如來最初略答時。即有應無所住行于布施之語。故今結出。況布施為六度之首。若此度詳明無住之旨。餘者皆可比知矣。
△二釋疑。一約理釋疑三。一標離相。
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故。應如是布施。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
菩薩行施時人我未忘。與眾生結怨愛之緣。互為子孫父母冤家債主纏結無[A49]已。焉得離脫輪迴生死耶。若菩薩雖熾行六度而四相俱空。則一一咸歸無相般若。成究竟彼岸之行。乃大利益一切眾生。不可謂不住行施。無益于六道也。所以如來教人行施決不可住相者。良由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即所施一切眾生即非眾生。如翳眼空華。妄有能所起滅耳。若在如來以金剛慧眼觀晴明空。于中欲求能施所施了不可得。故曰非相非生。
△二示實語。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
前云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又云一切眾生即非眾生。母乃空有矛盾。二三其說乎。釋曰。如來是真語實語。決不詿誤后人。況佛所說法。必契理契機。佛證三諦。說必依之。真語如語乃稱真諦即空而說也。實語稱中道實相而說也。是為遮則法爾空中。若佛依俗諦門頭教化一切。亦無不當于二理。故曰不誑不異。
△三明合理。
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虗。
良由此法無實。故如來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良由此法無虗。故如來說利益一切眾生。是則如來所說。莫非稱理。皆真語實語。非誑惑于人也。
△二約慧顯用。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即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我之所以教諸菩薩不住生心者。以由菩薩之心苟住於法而生。不惟惡心不好。即布施之心亦如人之入闇。長夜漫漫。永無所見。若得金剛無住之大用而離相行施。則諸相俱空。般若炳現。滿目河山莫非實相。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矣。須知入闇之人。如大富盲兒。本有家珍。反為困苦。雖般若本智。彼岸實境。一著世相均為無明。日日奔取。隨業受報。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故一無所見。若不住法如人有目等者。日即本有大光明藏之般若。種種色即諸法實相之彼岸。以得金剛大用。掃淨相著。故得如智如境。一一照明。又復應知。即今日。目色三。一一顯了。並無所增。當其住暗。亦無所減。只在當人迷悟背向之間。差之毫釐。失之千里。于三德中。枉受輪迴。如演若迷頭。得失無改。而自生忻戚。為可憐愍。
○試觀佛於最初對答。且爾汲引凡心。遠離相著重在金剛蕩相之用。今則機宜稍深。堪開全德。方示無實無虗之中道。徧開三德三因之全體。在暗不增。處明不減。金剛般若波羅蜜之秘藏。和盤托出。更無剩法。即可結益。以勸流通矣。
△二功德三。一標示。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即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上邊結攝經義。既即廣略中義。則今結顯功德。亦不離前。但在前散漫多端。今則結成兩章。義彌顯了。又此功德。即廣前十方虗空不可思量。及廣略持說人處福勝之義也。
△二正明二。一生善德二。一人成勝福三。一較示持說福勝二。
○此章大意。結出般若部旨。以顯教相利益也。夫般若帶通別二。正說圓教。故曰為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人能荷擔無上正覺。及滅罪中當得菩提等益。皆由一代教主意唯圓。不詮凡小故也。是以因反釋而復揀去三藏小乘。
△一出相施為能較本。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
△二點初隨況出後位。
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
信心不逆。即重指如來述成中不驚不怖之人。以況出受持演說五品深信之功德。
△二釋明經義離相。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
大乘。即經中離相無住。處處明即非二字。皆通無生門及別教初空觀也。最上乘。即經中無實無虗。日光明照。處處是名二字。乃純圓法也。問如來往往教人植福感報。因必有果。皆可詮量纖毫不爽。何故今日。持說之福佛叵思量。答。阿含等經。因果分明可思可說者。但為小乘人天說耳。今之般若。乃為大乘通別兩種人說。正為最上純圓人說。故不可思量。若必欲出其五品功德。當知是人即為荷擔菩提之觀行相似佛矣。葢五品六根[A50]已相似得百界分身化度眾生之任。故曰即為荷擔菩提也。
△三結顯人成佛法二。一正明。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即為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二反顯。
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二處如有塔。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脩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即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遶。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二滅罪功二。一正明。
復次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金剛利用當前。不但能破四相六塵之惑障。又能破二種生死之業障報障也。
△二引較。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祗劫。於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二結具。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即狂亂。狐疑不信。
△二總結。
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部旨上
校注
【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25 冊 No. 493 金剛經部旨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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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