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禮聖眾聚
敬禮見一切
彼遍智尊已
我當以信心
著菩薩學處
諸為證菩提而發心已,欲獲決定善者,皆當了知從違犯還滅之方便,為此之故,[佛]說此[經教]。
其中違犯復有屬他勝之類及屬惡作之類[差別]。屬他勝之類中又有與聲聞共通及不共通之差別二。從彼諸[違犯]還滅,即發心之後受三律儀。
從違犯還滅可對三補特伽羅發露悔除,及對一補特伽羅發露悔除,此處為對三十五佛發露悔除。
首先,暫於一殊勝所依[作]歸依,然後禮拜、發露悔除惡行。然後當立誓今後防護不退減。然後迴向一切善根於無上圓滿菩提。為令後時安住故,悔除惡行、勸請、祈請、迴向善根,並作歸依。此為攝略之義。
現講說支分之義。
「我如是名」即如「天授」或「祠授」等某名。
「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
具備斷與智故謂「佛」。彼為三身:法身、圓滿受用身、化身。
la 字為指境之 la [助詞],[表示]處所之第七格[形式]。
「歸依」即從煩惱等損害得救護。
「法」即教正法及證正法。
「僧」即聲聞、獨覺及菩提薩埵。聲聞更有四向以及四果。獨覺更有獨住(麟角喻)與部行。菩提薩埵更有決定及不決定。其餘已講。
(1)「南無釋迦牟尼薄伽梵如來阿羅漢正等覺」:
摧滅一切魔軍之大軍陣[i],故稱薄伽梵。
「如來」即無顛倒宣說真如。
「阿羅漢」即已得一切當證得義、為無上福德之田及應供養。
如實依勝義覺悟諸法,故謂「正等覺」。
「釋迦牟尼」即已斷除一切煩惱之究竟、言詞尊貴、種姓圓滿及自在圓滿。
(2)「金剛心實極摧滅」:由離戲論、摧滅實執、如同「金剛」石,亦即一切之「心實」、亦即極摧滅。或說「金剛」即珍寶;「心實」即核心;「極摧滅」即威力。
(3)「寶光焰」:等同摩尼珍寶故如是說。即如同天物摩尼寶,具足輕、光明、遮止一切侵害、功德出生及可愛樂等性質,同樣,真實摩尼寶亦發出一切功德之光明而予以利益。
(4)「龍自在王」:具有「龍」之「自在」之「王」的神力,而且為一切稼穡降雨。其「自在」即主宰者。彼等[中]之「王」即指佛薄伽梵。
(5)「勇軍」謂勇士之類,摧滅違害品。
(6) 於此「歡喜」,故謂「勇喜」。
(7)「寶火」:[寶]即希有、珍貴及需欲出生,[火]即焚燒煩惱薪。
(8)「寶月光」:如月清涼,離無明黑暗。不為虛妄分別之熱所惱。
(9)「見不空」:現見一切所化,順應其器為作饒益而引導之故。
(10)「寶月」即普賢菩提心。其餘如前[所講]。
(11)一切煩惱垢染與所知垢染皆由見與修斷除故[稱]「無垢」。即盡智之義。彼即為吉祥,可成辦利益中之最勝。
(12)成辦一切有情利益故[稱]「勇健施」。
(13)「梵」是色界初靜慮之天。[此處「梵」可理解為]具有他(梵天)那樣的形相,或「梵」是說煩惱業已盡之涅槃。
(14)[此佛名]或按初結合(第一格)釋為「彼如是者向他人施授」,或按第三結合(第三格)釋為「以如是施授」,故[稱]「梵授」。
(15)「水天」:能為潤澤且息解諸有情相續中由我慢而貢高,且為瞋恚之火所惱,成為無明頑固且煩惱堅硬者。
(16)凡夫生中曾為執傘者,向寶應供佛奉獻一清涼扇[ii],[轉生為]水天中天,屬於護方龍族水天,彼能息靜。
(17)「賢吉祥」即無二智,由修習而超勝世間煩惱。
(18)「栴檀吉祥」者,多穀釋[iii]。譬如栴檀具有俱生殊勝香,利益鼻根,同樣,[此佛]利益一切有情,無諸分別,相續出生,故即吉祥。
(19)「威光」即光芒,其光芒能照亮[無邊]一切世間,故如是說。
(20)「光吉祥」者:其心正智無有頹毀,無礙無著而知一切之吉祥。
(21)「無憂吉祥」:具足斷、智,即由斷煩惱障而無熱惱,由斷所知障而[證]四無分別智之吉祥。
(22)「那羅延」即有以具力摧滅他方著稱之名者。
(23)「華吉祥」:端嚴且使悅意。
(24)「清淨光遊戲神通如來」者,「梵」亦或「清淨」,謂一切障已盡,分別垢染已離。「光」即利益、安樂、解脫之門。由神力神變、記說神變、教導神變之門而「遊戲」[iv]。且同時現前正知一切所知[即「神通」]。
(25)「蓮華光遊戲神通如來」:如同「蓮華」,不為過失所染;其餘如前所釋。
(26)「財吉祥」者,謂證得七種[聖]財之吉祥,即信、聖尸羅、聞、捨、知慚、有愧、慧之自性。
(27)「念吉祥」者,謂身、心、受、法四念住之吉祥,[此名]為略中言[多穀釋][v]。
(28)「善遍稱名相吉祥」者,因具三十二相故極清淨而遍稱於世間界。
(29)「自在頂勝幢王」,[其中「自在」或云「根」]即五根:信、精進、念、三摩地、及慧根。「頂」指[六]神通,即神境、天耳、心差別、宿住智、生死智、漏盡智。彼佛即具足「自在(根)」與神通「勝幢」之轉輪王。
(30)「善制伏吉祥」者,最勝制伏謂「善制伏」,即從根拔出。其[梵文前綴]vi字指虛妄分別(vikalpa),即謂從根拔出煩惱虛妄分別。
(31)「善普勝陣」者,謂戰勝敵眾[vi]即四魔。其[梵文前綴]vi字 [此處]顯示差別,即謂勝出一切。
(32)「制伏行吉祥」即能以摧滅損害之力,於一切世間界中,如實利益所化者。
(33)「普照莊嚴吉祥」謂端嚴行步[之好][vii],如少年莊嚴。
(34)「寶蓮華制伏」謂滿足需欲(寶)而不為輪迴過患所染(蓮華),故映蔽(制伏)。
(35)不為貪著需欲滿足之過失所染,安住如同離諸怖畏之山王妙高山。
發露悔除惡行,即洗除違犯之垢,即[以下]作禮拜等。
「攝持存行」即一切其他安住十方,所有安住者。其餘[文字]容易理解。
「顧念」謂[諸佛之]心關注[於我]。
「我」不僅是說今所取生,而且此外其餘一切無始輪迴以來所取多[viii]生,濕生、化生、卵生。
「惡」即不善,故所說「惡業」,即由身、口、意三所作者。由於曾自作、教他、對他作事發生歡喜故應發露[此諸惡業]。
「制多」謂身像、經典、舍利、佛殿等。
「僧伽」謂部眾。
「十方僧伽」指其他[遊方僧]客[ix]。
若奪取彼諸之財產則[導致]投生地獄。又,教中說任何破壞制多與經堂,及私匿三寶財產,為自己而享用者,壽盡墮入無間大地獄。
又說若偷盜僧伽財產,自將投生為拉磨之牛或驢。若強力索取且私自毀壞僧伽財產則將投生為鴿。若[竊]食僧伽菜食則將投生為菜中之蟲。
此復應發露諸自曾作、教他作及於他作隨喜。
「五無間」即弒父、母、阿羅漢,以惡心出如來血及破和合僧伽:若作此等則無間趣入地獄。
「十不善」即殺生、不與取、非梵行、妄語、離間語、粗惡語、綺語、貪婪、害心、邪見。
此等若心無間斷而行,則趣地獄,趣傍生,最後投生餓鬼。
業輕微並由其他善業之力雖投生為人,也因殺生而短壽並多病。
不與取導致貧窮及財物被他人控制不得自主享用。
非梵行導致非胎位不取及身不淨。
欲邪行則[導致]妻為他人佔有,及與妻爭執且不能如所意願。
妄語導致多遭誹謗,及被他人所欺騙。
離間語導致眷屬不圓滿,及與親人分離。
粗惡語導致聞譏毀聲,及所說皆起爭執。
綺語導致他人不相信,及他人不理解。
貪婪導致慳貪且不知滿足,及尋求而不得。
害心導致歸咎他人,及損害他人。
邪見導致生性諂誑,及投生於邪解行類之中。
此等即「業道」,同位第六格[x]。
「正受趣」意為喜作彼等行為,且在其對治上不作努力。此外其它與六度相違品、八種顛倒及九種害心等菩薩藏等中多有講說者,亦在此處教說之中。
從此產生八無暇果,因此「由彼諸業障」句兼指前[五無間及十不善]二種。前諸所說及[未說但]實曾或污苾芻尼、或謗法、或於親教師等作身語之責罰[諸惡]業[xi]。
猛利煩惱導致地獄、中度者導致傍生、下者導致展轉餓鬼、由細微者導致邊地等[惡果]。
又,教中說任何破壞制多、破壞經堂,及私匿三寶財產,為自己而享用者,死歿墮入無間地獄。即使從此脫離,也仍將投生傍生生處,而取諸如鴿、麻雀、黃鴨、鸚鵡、青鳥、魚、龜、猴或鹿等之身。即便萬幸得獲人身,亦將成為半擇迦(非男非女)、女身、二相者、無根者、婬女等。如教所說。
又複說,若有於此世憶念制多已夜間吃食者,彼將投生飢餒餓鬼等,多百千年不得食物飲水。行走時一切關節火焰熾然。如教所說。
啞,乃由謗法導致。聾,乃因於聞法不喜。
「根不全」乃尸羅毀犯所導致。
口吃者,乃因背地譏毀尊重。
喜於弓箭與騎乘法[xii]者,生於蔑戾車之地。
手足殘廢,乃因雖見親教尊重而不起立[恭迎]。
頸短,乃因見尊重時遮覆頭而逃避。如教所說。
[又如經中] 說「滿慈子,世間人由耽著聲義,大多投生惡趣,彼等大多因棄捨一切善逝語教中所說義即發菩提心、作有情利益、以四攝事攝受及布施等諸波羅蜜多,棄捨諸地與道,棄捨菩提行已,耽著邪義,因此投生惡趣。教中所說諸法行即是此[惡行]之對治」。
又復,若於諸餘家中對菩提薩埵起嫉妒或慳吝者,即使此世長壽,此後亦有三大怖畏,何者?即投生有情地獄故怖畏、[生為]盲故怖畏、投生邊地故怖畏三種。
又復,若污苾芻尼則會投生有情地獄中黑暗處。
殺生則會投生劍葉林[地獄]。
狩獵則會[投生黑繩地獄中]黑繩[綁縛]鋸裂。
欲邪行則投生[地獄]趣入熾然銅室,臥於極熱鐵床。
酗酒而醉者,則會投生於飲[熔]鐵酒之有情地獄。
盜取僧伽果物則會投生[地獄]食熾然鐵丸。
食腸與肉則會投生於糞穢充滿之地獄。
說離間語令擾亂者則會投生鐵犁耕舌之地獄。
說譏毀語則會投生拔舌地獄。
多說妄語則會投生鐵釘釘舌之有情地獄。
殺生以祭祀邪天則會投生鐵杵捶打之地獄。如教所說。
如是說:「
唯除二補特伽羅
其一等分而謗法
其二彼欲貪極大」[xiii]。
「彼等一切,我對彼諸佛薄伽梵,爲智、爲眼、爲證、爲量、知者見者前」,意為[在如是諸佛之前]發露一切違犯之聚。
[「為智」即]一切種智、[「為眼」即]現前觀見、[「為證」即]作證、[「為量」即]不說虛妄、[「知者」即]成辦、[「見者」即]大悲,此等即如來之六種功德。
其餘[詞句]但易了解。
「從今斷除,並作防護」,即承諾受持。
即說偈曰:
若有違犯當發露
若入大悲與慈心
昔所違犯由此淨
若發露後不防護
雖作發露垢不淨
「彼等一切諸佛薄伽梵,請顧念我:我於此生及從無始……」即為迴向善根之故,請[諸佛之]心關注[於我];
[所迴向之範圍]何者?即「於此生」所作,及「諸餘生處」所作。
「始」即初始之邊際。
如《佛土功德莊嚴經》[xiv]中說:「
輪迴邊際雖無有
然為饒益盡所有
昔始邊際有情故
而當修行無量行」
此復,首先迴向[自於]無量生世所作一切,「流轉中流轉諸餘生處」,即曾生於天、人、餓鬼、傍生及地域等「流轉(輪迴)」時,曾施予微小布施之諸有情,乃至給予生於傍生生處諸有情僅僅一口[食物],何況給予更大?何況奉獻於特別所依、布施眾多、布施上妙?
「護尸羅」即由發此心已,盡己所能,受持最下近住,乃至近事、勤策、苾芻律儀。由其殊勝,信解「住梵行」之善根。
此復,薄伽梵說:「若施予諸趣傍生生處者布施,則獲百倍;施予一普通人則獲千倍,施予具尸羅之苾芻則獲萬倍,如是若施予說法者則獲無量」。
復說「若向如來、父母、諸病人施予一食則獲無量果」。
《聖寂靜決定神變三摩地大乘經》[xv]中說:「菩提薩埵受信施已,分而給予羸弱者、貧匱者、乞丐及諸弟子,由此善根,後世當成具足大神力之轉輪王」;又說「任何六根圓滿皆從護持尸羅而成」[xvi]。
《光明普放開示經》[xvii]中說:「
有時從一光
各各廣中略
或從一和合
各各廣中略
又說:「
護尸羅勤策
持淨戒苾芻
半月作長淨
披補綴法衣
付鉢錫杖等
清淨受信施
諸天皆歡喜
恭敬合掌禮
謂我此等人
當辦彼僕役
如於天帝釋
諸餘卅三天
行恭敬承事
此世獲勝性
非他世能思
出家護尸羅
即成報佛恩」[xviii]
如是於善學別解脫律儀中發菩提心者,乃謂廣大律儀之憑依(身)。
此復分二:願心與行心。
《華嚴經》中說:「善男子,有情聚中,發願成就無上正等覺最為難得;較此若有有情現趣入(修行)圓滿正等覺則更為難得」。[xix]
《大方廣總持寶光明經》[xx]中說:「
任何為諸勝者所加持
即是希求生起菩提心
凡諸為菩提故而發心
彼等成就勝仙之功德」
《聖三蘊經》[xxi]中亦說:「不為菩提心所周遍之法,任何亦無有。生起菩提心之善根不周遍於三時中者,少分亦無有」。
又復說云:「生起菩提心無間[所成]福德聚極其廣大,而諸成為一切有情之轉輪王、護持世間、帝釋、梵天、聲聞、自佛之福德聚皆不可及」。
此復:「
當從安住律儀且善巧
具備能力之尊重受持」
[又說]「若無如是者,當從佛寶前受持」。此即如同最初於聖地[佛]出現之時。
由此,以聽聞、思惟、修習,自圓滿成熟,並以此圓滿成熟有情;即如教所說「若具聲聞種姓者則安置於聲聞菩提。若具自佛種姓者則安置自佛之道。若具菩提薩埵種姓者則安置於無上菩提」,以及「布施等之違逆品退減、無分別智、令一切欲求滿足、圓滿成熟一切有情故成就菩提三相」。
由此乃至無分別智之境勝義菩提心,即無上智之善根。
此復《光明普放開示經》所說:「
若有信解此契經
現觀無盡性以此
現前成就三摩地
現證無上智無難」[xxii]
又說:「
諸苾芻若有
為求無上智
以極信之心
勤於此契經」
及「
諸求無上智
無畏諸輪迴
以此斷惡已
獲最勝利益」
如教所說。
「彼等悉皆」,指已說及未說者。若問皆是何者?即應受持十波羅蜜多、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支分、八聖道支分、四無量、四攝事、靜慮、解脫等一切也。
「合聚為一、籌集[xxiii]、總攝」者,非為此世緣故而迴向故說「合聚」,非為迴向世間圓滿故說「籌集」,非為迴向聲聞或自佛故說「總攝」。
此復對應世間、小乘及自我利益等次第。
正如《聖三蘊經》中所說:「任何我之從始於無始以來所作善根悉皆圓滿迴向一切智;任何我為求有為資具所成就善根、任何我為聲聞自佛故所成就善根、任何我之善業所成一切時中所積集者,如來智所知者,彼等一切悉皆合聚籌集而總攝之」,及「彼等一切合聚,悉皆迴向無上正等菩提」之故。
「無上、無勝、勝之勝、無上[之無上],圓滿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至善迴向。
較最勝性更無有上,較應趣向究竟亦更無有勝過者,一切上之上、勝之勝者,即至為究竟也。
涅槃為「勝」,即如聖聲聞自佛。
勝過彼等者,即大乘之菩提。
菩提薩埵之「上」者,即作一切眾生利益,彼之尊重(尊上)佛薄伽梵。
圓滿一切清淨功德之法身即菩提,因離知詮故,乃為一切戲論息滅、殊勝自內明智之境。
如《光明普放開示經》中所說:「
無色無去來
無方亦無隅
真離戲論等
菩薩若成就
獲究竟清涼」[xxiv]
及「
以諸善力之勢力
盡滅煩惱住近寂
能獲最殊勝利益
其諸功德與智慧
如同極其廣大海
能成就諸安忍等
心善安樂無動搖
菩提薩埵恆修習
為諸智者所稱讚」[xxv]
「如過去諸佛薄伽梵圓滿迴向、如未來諸佛薄伽梵圓滿迴向、如現在諸佛薄伽梵圓滿迴向,我亦如是圓滿迴向。
一切諸惡悉皆各別發露悔除,於一切福德悉皆隨喜,於一切諸佛悉皆勸請,惟願由我獲得最勝無上智。
諸凡現安住與諸過去
及諸未來勝者人中尊
功德稱揚無邊如海前
我悉合掌而至為歸依」
以上所說易於理解,不贅解說。
此名為菩提墮犯發露悔除釋 – 菩提薩埵學處次第,傑達日以此云勝敵阿阇黎著,圓滿。尼婆羅班智達與恰譯師翻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