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補特伽羅,心平等而住,為了證得殊勝果位,當需生起智慧,故今說第八品[1]。
其中,問:「當依於什麼而生起?」
謂在靜慮品中,住於奢摩他資糧,預先修習奢摩他。
問:「這些一切又為了什麼而準備?」
為令於自、他心續上生起而準備。前靜慮品說:「有止諸勝觀,能滅諸煩惱,知已先求止。」其義謂:如所言準備已,自、他心續希求涅槃及安樂,因此,為獲得它,當生起智慧!
其中所說:「涅槃」是自利,安樂是他利;或涅槃是斷德,安樂是妙智;另或,涅槃是決定勝,安樂是增上生。
如果這麼想:「如是有靜慮者,為了獲得涅槃及安樂,當生起何種智慧?」
頌說:「勝義」等文[2]。此說明當生起緣二諦境的智慧!「說」[3],謂「由如來(說)」是補充說明語。
如果這麼想:「他們各自之相是怎樣的呢?」
頌說:「勝義」等文[4]。對於所說「勝義非心境」,其中所說「心」,僅以其為例而已,亦當了知非聲之境。
因為經中說:「勝義諦者,尚無心行,況諸文字。」又說:「天子!勝義諦者,正超一切名言,不生不滅,遠離能詮、所詮,遠離能知、所知!」
如果這麼想:「然而,彼勝義為何不是心的行境?」
勝義是如實正理,若以正理觀察,任何事皆不成立,如經說「若以心審察,無依他無計」等。
聖者龍樹也說:「隨作一切說,當知自性空!所說『空』亦空,如是無非空。」《二諦》也說「真實性故彼非空(、非不空)」等。不管怎樣,皆不成立故,若以正理觀察,無論如何,心與聲皆不以其為境。
或者,所說「勝義」,是於依他起相,唯斷除增益戲論而已,故無論如何,心與聲皆不以其為境,(唯斷除增益戲論之)唯遮非任何(心聲之境)故。
與其相反,所說「心與聲是世俗」,如《宣說聖二諦》說:「天子!勝義之中,勝義之諦,若成身語意對境之體,則不入所說『勝義諦』數;彼唯成世俗諦!天子!勝義之中,勝義之諦,亦正超出,具一切種最勝一切智智之境!」
如《聖無盡慧菩薩所示經》也說:「云何世俗諦?盡所有世間名言施設、文字、語言、名號所示。」世俗者,是如所顯現故。作如上的思維!
詳細當從其他中觀論典中了知故,此處不作廣說。
今祛除對於事物本性的邪分別,而從此方面,為略示觀察事物本性故,而說「其中」等文[5],於剛才宣說事物本性,瑜伽士,及隨順凡庸故為凡庸的經部師等諸世間人,依次以無二之理及二相之理觀見。其中,瑜伽行者能破斥凡庸世間人的觀點,而超勝凡庸世間人的瑜伽士觀點,則以較彼(瑜伽士)更勝的中觀師見的特法,能破斥之,故斷言「因此,當觀察相!」
今首先就詳細解說它而言,問:「然凡庸世間所許是什麼?瑜伽行者如何破彼?」答言「世人」等文[6],凡庸世間的經部師等,「見實法」謂於色等;「為真實」,謂於如所顯現的真實外境。「如幻化」,謂如那般顯現。
問:「如何諍論?」
答言「色等(現量境)」文[7],謂作是說:「色等是由戲論習氣成熟之力,錯亂為現前性,從而顯現彼,並不以量成立,以無成立彼的正理故,並且以一多等量能妨害故。如於不淨,執著為淨。」
問:「然而,如果這樣,則違背言教《聖義決定法數》中所說:『云何色?凡色皆可,彼一切皆是四大種,及以四大種為因。』」
答言「為導世間人」等文[8],是宣說:「如是所說,是為了引導應當調伏的諸士夫而說,而非實有故而說,故不相違。」
問:「可見到哪般的比喻嗎?」
答言「供幻(佛生德)」等文[9]。如《聖般若波羅蜜多經》說:「須菩提!譬如極寂靜如來未見一位可授記有情,遂變現一化身,而入涅槃。其後,彼化身作佛事業,於諸菩薩,授記無上菩提後,而般涅槃。」以如是宣說之理,為令於所化機心續上生起福德,顯示猶如變現的幻化。
如是宣說了瑜伽行師如何破除凡庸世間人的所許情形後,今為宣說中觀師如何破除瑜伽行師的所許故,而說「有情若(如幻)」等文[10]。如果說:「所說『有情』,若此等皆是勝義之中無自性,則如幻般,死後應不再生,有此過失,然而並非如是,生故勝義有。」
由於一切皆是世俗,然一切世俗不決定輪回故,而說「以諸緣因」等[11]文。其義謂:若某時,未生起對治智慧故,猶未遮遣惑業因的時候,則不會遮遣苦蘊果,復當輪回;而若某時,已生起對治,破逆品惑業,不生苦蘊果,當不輪回,爾時,生滅的相雖是世俗,但不是輪回,故不決定。
又瑜伽行師說:「若時」等文[12]。其義謂:若作是說:「汝於前說:『勝義非心境,心、聲是世俗』,故是承許:『於勝義中,心亦無自性;境則如所顯現而有。』故其立宗有彼此相違的過失,如何(相違)?若某時,識亦勝義無,彼如幻之境於何識前顯現,並如所顯現而有?然若境如所顯現而有,爾時,於何者前顯現的識亦有,故識勝義無,不合理!」
思及「此過於汝亦同犯!」而說「若時」等文[13]。汝瑜伽行師許一切法皆唯是識,爾時,僅幻化之境亦無故,識勝義有,不合理。若某時,識勝義有,爾時,僅幻化之境亦無則不合理,是觀待所說「識」故。
為說明於汝而言,彼亦不決定故,而說「乃至」等文[14]。譬如,幻化士夫亦由眾緣聚合之力,雖勝義無,然在前者滅後,又生起般,此亦與其相同,故竊以為:「所說『生故真實有』,彼不決定!」
如果說:「那麼若如是勝義無自性,爾時,則不能長久住百千年等,現今所言『有情』此事物長久安住故,勝義中有。」
為說明彼亦不決定故,而說「(云何)因久住」等文[15]。暫時性的幻化士夫亦容由藥、咒等力長久安住故。因此,竊以為:「所說『長久安住故,勝義而有』,彼亦必有不決定的過失。」
如果說:「然而若如是無自性,則應如幻化士夫般,有殺生不致罪的過失,而所言『有情』此事物,殺生致罪故,勝義中有。」
為說明彼亦不決定故,而說「幻人行殺施」等文[16]。謂如是思維:「致罪故勝義中有,此不決定。如果問:「然則,有何理由?」答:「雖勝義無,而世俗中有命故。以殺彼或不殺彼的因,隨其所應,發生利害,因此,由於殺彼的因,以致產生罪過!」
如果說:「那麼,如是諸有情有心故勝義有,假設勝義無,則亦不可生起心,如幻化士夫。」
雖勝義無,然由諸緣聚合的力量,於世俗中發生,並不相違,如彼幻化,雖勝義無,但由諸緣聚合的力量,產生各種象、馬等不同的果,因此,竊以為:「汝所說『有心而發生,故勝義有』,彼亦不決定。」而說「咒等(無功能)」等文[17],其義謂:幻化的因緣咒等無能力故,發生無心(物),然非以勝義無故。於諸有情,因緣有能力故,發生有心者,然非以勝義有故而發生,因此不定。
若問:「然於諸有情,雖勝義無卻能生心,爾時,無差別故,同樣,幻化何故不亦生心?」
因緣的能力不同故,故說:「種種因緣(生)」等文[18]。其義謂:若一因緣能生一切果,爾時,幻化亦當生心,然而不會有彼故。
他人說:「(勝義)若(涅槃)」等文[19]。如果說:「對於斷宗[20]而言,勝義是涅槃,而相反的,世俗豈不即是輪回?如果某時,依中觀師汝之所說,勝義之中,遠離一切生滅,相反而成立一切生滅相皆是世俗。若如是,爾時,佛亦是以生起對治、破不順品為相的世俗,從而有應成為輪回的過失故,菩提的行持,當無意義!」
斷言:「不決定者,生滅互違,並且生此過失,而如果某時,於我而言,識雖勝義無,然僅住於幻化,於彼顯現那般幻化之境故,無有過失。」
他人為了成立――未脫離彼互違的過失故,而說「(幻境)若即心」等文[21]。如果說:「如是境與心二者,若許為幻化,則二者皆是勝義無自性故,由何者顯現何者呢?因此,境如現而有,亦極不合理,故互違的過失仍在。而我等雖許僅幻化境亦無,然從自證方面,即許為識,故所立宗不同樣犯互違的過失。」
論師為了成立彼過仍在故,而說「(猶如)刀劍鋒」等文[22]。猶如劍鋒,對其自身無所割、能割二者故,自不割自,同樣,彼識體亦無所知、能知二者故,自了知自,不合理。因此,不許境故,識勝義而有,不合理的過失仍然存在。
此所說「誰之如幻」,其義非如兔角般,完全不存在,而是雖然顯現,卻勝義無。因此,其義謂:「境與識二者雖勝義無,但僅是顯現而有故,彼如幻境,如實而有,不復有過。」
他雖未成立彼一識為所知、能知二體性,然特為建立有自證之論義故,而說「若謂如燈火」等文[23]。如果說:「如燈火自體雖不成立所明、能明二者,然不待其他能明之緣,如日等,是明自性故,自能明自。同樣,明了識雖亦無所知、能知二者,然不待其他能知,是了知的自性故,以其理即能自證故。境者如幻雖無,而識勝義有,並不相違。」
阿闍黎為了從喻不成立的層面,證成彼不合理故,而說「燈火非能明」等文[24]。其義謂:若如是承許燈火是明的自性,爾時,自己照明自己,亦極不合理。為什麼呢?不需自己照明自己故。其理云何呢?是明的自性故,則沒有不明――以「由黑暗所障蔽」為相,以彼之故,不需自己照明自己。故自己不能照明自己。同樣,在此處,識亦是知的自性故,無不知的成份,以彼之故,不需自己了知自己,故自己不能了知自己。因此,所說「是知的自性故,識自己能知自己」,汝之此因,有相違過。
當說支分義,所說能明,其義謂:自己不能照明自己,不需照明故。為何理由呢?謂如是,因為無以「由黑暗所障蔽為相」的不明故,從而斷言:「彼是明的自性。」
青色是同法喻,如吠琉璃。所說『如晶』,是彼青色的異法喻,如水晶非自性青色故。觀待能令成青色的緣――吠琉璃等,而青色吠琉璃則不待青色的因。為何理由呢?最初即有青色性故。斷言:「如是青吠琉璃,能令自己成就自己的青色,不需做成青色故。如於自己不作成青色。」
又他為了成立識是自證的體性故,而說「他緣」等文[25]。如果說:「如是所說『是自證的自性故,能自證知』雖不合理,然以色境、眼根等他緣的力量,彼識能自證知。」
汝宗歸攝一切法於唯識中,因此,不屬於心的其他緣不成立故。
為了說明「由其他緣的力量亦不應令識能自證」故,而說「色與」等文[26]。
如是從能作妨難的量方面,成立識勝義有之不合理後,今為了說明於識勝義有,無能成立的量故,而說「燈火」等[27]頌文。
其義謂:當作是思:「若燈火能明,由根現覺領納故,理當承許,而識能自明,以任何現量亦不成立故,諸智者不應承許。」為何理由呢?諸智者承許,皆遍有能立的量故。
如果這麼想:「然則,如何不由現量成立?」
首先,不由意現量、根現量成立,彼二者的境是色、聲等有色五處故;亦不由自證現量成立,是觀察忍可彼的時候故;復不由瑜伽現量成立,於諸凡夫,不立瑜伽現量名言故。
因此,斷言:「自能明自,無論可否,由現量不成立故,立宗亦不成!」
如果這麼想:「雖不由現量成立,然由依果因所生比量成立。」而說「若無自證分」等[28]頌文。
如果這麼想:「若無領納樂等之自證,而以比量成立:有後復生起憶念之因――自證。」而說「念義」等[29]頌文。作如是思:「從生起憶念識之門,不需成立勝義自證識,以如上所說的情形,不成立勝義自證故。」
問:「然若勝義自證,非成立有,則生後憶念識,不應道理。」
答言:「雖無勝義,而由自證名言有增上,生起念識故,而憶念彼。」
問:「然而世俗有亦不合理,承許無自性故。」
論說「如是」等[30]頌文,此處不破見聞等世俗故。
如果這麼想:「那麼,此處破何?」
論說「此處(所遮者)」等頌文。此破生一切苦之因――耽著實事故。作如是思:「破真實自性也!」
今說,為了緣於二諦境的空性故,當修瑜伽,故列舉疑問句「如幻」等[31]頌文,若他作是念:「知空非斷障之因故,諸有智者不應當修,如幻師等。」則答說「幻師」等[32]頌文。
其義謂:發生耽著之因有二:內未斷非理作意;外施設之境近前。幻師具彼二者故,暫時未審察的時候,生起耽著,則是合理。
如果某時,大瑜伽師於三大阿僧祇劫修習空性,斷除耽著實事的習氣,觀一切法,如掌中庵摩羅果,而無耽著故,不生煩惱。因此,是斷障之因故,當修空性瑜伽。
作如是思:「那麼,如何修習空性瑜伽?」而說「若時」等[33]頌文。
其義謂:若首先以離一、多等作觀察時,觀察:「色等某實事無」。所破實事,無少可得為有,爾時,不生耽著為有性。如是,由所破不成故,知破亦不成時,復不耽著「無」故,亦當斷除耽著「無」之分別心。
如是,若在某個時候,實法與無實法二者,皆不住於瑜伽師的心前,在所取分上不顯現的那個時候,由於無第三種其他行相故,從任何方面皆無所得之門,一切分別心當最極寂靜!
問:「然而,若無如是分別心,則於諸所化機,顯現佛色身,當不合理。」
考慮到:「雖無分別心,然由所化機的福德,猶如摩尼寶、如意樹般顯現,並不相違」,而說「摩尼如意樹」等頌文[34]。
問:「然而,若無如是分別心,則與利益有情相違。」
由往昔菩薩位分別心的牽引力,佛雖無分別,然能利益有情,並不相違,想到「如同大鵬金翅鳥的塔」,而說「如人修鵬塔」等頌文[35]。
這些頌文是說,佛地無有分別心,而不是說亦無身與智慧。對於說有外境的中觀宗,彼等如所顯現並不相違故,並且夢境等亦如所顯現而承許故。
因此,比喻如摩尼寶、如意樹、塔等亦是,雖無分別,然能作這樣或那樣的顯現,而且能作這樣或那樣的利益,而它們自己也並非不存在。
因此,據傳有人說:「此是指講說(以)『破除』(為宗)的中觀(師)。」我則不如是見。
說明彼斷障的因後,由於是證得一切智智的因,今說當修習空性瑜伽,頌曰:「煩惱(所知障,空性能對治)」等[36]文。
今有自部毗婆沙師說:「大乘是能成佛之道,唯是由比丘龍樹等所說而已,並非佛說,故不應修。」為破斥他們的邪分別故,而說「以此道」等文[37]。所說「由教授傳承」,是說世尊付法於聖者大迦葉,他(大迦葉)付法於阿難,他(阿難)付法於奢搦迦[38],他(奢搦迦)付法於優婆鞠多(小護),他(優婆鞠多)付法於提多迦(有愧)等。
今為成立同等故,而說「大乘若不成,汝教云何成」等文 [39]。謂作這般思考:「若非如是,又如何成立『以聲聞人你們的教典能證得菩提』是佛語呢?二者同等。」
所說「信彼而成彼」[40],謂對方說此言:「由我們信彼教典是佛語的教授傳承而成立!」所說「由亦信大乘」,其義謂:若信大乘也是佛語,則應了知:從教授傳承而成立。
所說「二皆許故真」[41],如果對方作如是想:「立為佛語,乃是你與我方二者都認可的,因此真正的是佛語;而我方不許大乘,所以不是真正的佛語。」
所說「那麼,爾時,諸吠陀亦當成真」[42],其義謂:諸吠陀的文句也具有靜息毒等的功能,雙方都認可故,應當成為佛語。因此,所說「雙方共許立為佛語」並非正理。
作如是思:「然而,若說『立為佛語者,是入於經部,見於律部,無不順相』,大乘不然,何以故?聲聞乘教說有積集等,而大乘破故,故違於經部,不是佛語」,而說「若互違」等文[43]。
其義謂:所說「然而,如果僅由相互不同而不成佛語,爾時,必須棄捨毗奈耶等!」汝聲聞教中也相互不同故,就成此過失:應須棄捨(佛語),從而說「不是佛語」[44]。
然如果說:「彼是為令不同勝解的諸有情歡喜而說故,雖是不同,並不違於佛語。」
作如是念:「而我等也是一樣」,而說「不同有情喜,為此而說」[45],豈不也許於大乘教?彼亦是為了引導[46]諸不同勝解有情而說,雖與聲聞教不同,然並不違於佛語。
今結義故,而說「如是」等文。[47] 所說「破除」,是指非佛語。「切莫心生疑」是指疑心是否為佛語。
今為說「諸初業者不應恐懼修習空性瑜伽」,而說「執實能生苦」等文[48]。
所說「空性能息怖」[49],其義謂:「如果是能靜息痛苦的因。」
今為宣說「『當生怖畏之我』不成立故,不應怖畏修習空性!」[50],而說「若我若稍存」等文。
問:「我如何不成立?」
首先為了說明色非我故,而說「齒髮甲」等文[51]。它們非我,與我相不同故;如何不同?齒等它們是無常、多故,我是常、一故。(假若它們是我,)或者它們如我般,應當成為常、一,或者我亦應當成為無常、多故。
今為了說明識蘊非我故,而說「六識皆非我」[52]。它們是各別執取色等諸境,而我是執取一切故。它們亦非我。如果是我,它們也如我般,每一個亦皆應當執取一切境;或我也如它們般,只應執取一一境,而不應執取一切境故。
今為了說明意非我故,而說「若意」等文 [53]。意滅已無間,故現在無,而我是常故,現在而行故。假若意是我,則如我般,意亦應當現在有故,當退失意相;或如意般,我亦現在無故,我相當退失故。
今為了說明未來的心非我故,而說「然而未來」等[54]文。未來的心未發生故,現在是無,而我是常故,現在有故。若是我,則如未來的心,我亦應當現在變成無;或者如我般,未來的心應當現在即有故。
今為了說明現在的心非我故,而說「若瓶心」等文 [55]。如果說:「現在時執我的心是我。」不可,它是有境故。若是,它不可是執我的心,是境的體性故。如若是瓶,則不可是執瓶的心;或者若是執瓶的心,則不可是瓶般。
今為了說明過去的心非我故,而說「若已生心」等文[56]。過去的心已破滅不存在故,而我是常,現在有故。若是,如過去的心,我也應當破滅不存在;或者如我般,過去的心現在亦應當有,彼二者各自之相則當失壞故。
如是說明識蘊非我後,今為說明十八界非我故,而說「若我眼」等文[57]。眼界取色等,而不決斷其他聲等;我則取一切故。不然,則如眼界般,我亦當不聞聲;或如我般,眼界應當取一切故。
以所說「如眼界般,相不順故」,能立正理,及對於反方所說「各自之相則應當失壞」,有妨害之量,隨其所應配合。
今為了說明受、想、及相應行蘊,直接從心所生的諸心所非我故,而說「如是非樂」等文。樂領納樂,而不領納苦等故。
樂受非我,若是我,則如我般,樂受亦應當領納一切;或如樂受般,我亦當唯領納樂故。如是於其他苦等,隨其所應而配合。
今為了總結這部分正文之義,而說「如是可為我」等文。
數論外道計我是有心的自性,勝論計無心是我性,他們二者亦是承許我不屬於心故,今為了說明不應是我故,而說「此心」等文。
今為說明縱已成立我,然由常性,業與果不管怎樣,皆不合理故,而說「身等」文。
為了以外內二喻依次說明雖是無我,然無常事不相違業果故,而說「種子」等文及「童稚之身」等文。
今為了說明身等是無常故,而說「胎中」等文。為了說明如何成無常的道理故,而說「譬如」等文。為了說明從如是不成立的各各心續中生起並壞滅故,而說「如是有情」等文。
為了說明雖無有情,然不違於發悲心故,而說「若有情」等文[58]。所說「為了所為」:易施設名言故,如果未於士夫,施設「天授」之名,以「色、受」等則難以施設名言故;為了隨順世間故,世間也傳稱「補特伽羅」,而未傳稱僅色等的法故;言教中也說「此補特伽羅是六界者」,而未說「此色等」等故。
為了計量過失、功德,若施設「士夫、補特伽羅」,則當能計量他的過失等;而如果說:「此色等有這些過失」,則不能計量他故。
所說「如汝」者,其義謂:猶如汝施設「有情」等後,於彼生起悲心般,如我們的論典於上文所說般,由四種所為的原故,施設「有情」後,而起悲心,並不相違。
以如是所說之理不成立「我」故,由修習空性,既無所怖畏,亦無繫縛彼,不是為解脫(我)故,而精進於善;然而我雖不成立,但為了令執為我的所依――心從繫縛中解脫故,當精進於善。為明此義,而說「猶如芭蕉樹」等[59]文。
問:「然而,如何修習空性瑜伽?」
為了說明修習它的次第,而說「身非足小腿」等文 [60]。首先以觀察慧如實決擇後,修習隨其決擇之義,即是修習次第。
如果這麼想:「如果不這樣作,有何過患?」
未決擇諸法相故,也就不會趣入修習它,即便趣入,也會心存猶豫,它也就不會成為斷障的對治法故。如《聖三摩地王經》說:「世人雖修三摩地,然彼不能壞我想,其後仍為煩惱惱,如增上行修此定。」
問:「然若以觀察慧決擇後修習,爾時,會變得怎樣呢?」
首先當趣入修習;既趣入已,也不生猶豫;並成為斷障的對治法,復從此門,當成為涅槃的因緣故。如彼經說:「設若於法觀無我,既觀察已若修習,此因能得涅槃果,由諸餘因不能靜。」
如果這麼想:「若是這樣,爾時,對於什麼,如何觀察呢?」
勝者彌勒於《辨中邊論》說:「為斷四倒,入四諦故,修習念住。」故當以觀察身、受、心、法。其中,首先就觀身而言,所說「身非足」等文,是說明所說「身」,既非即是足等之身,又非另外有。理由為何?當作如是思惟:足等它們各異,是多故;並且如果離開它們之外另有,應當可得可見,卻不可得故。
今觀察所說「境(身)」是以部分住於諸支,還是以一切體性住於諸支?其中,為說明就第一方面而言,應當成為有分故,而說「若身」等文 [61];為說明若就第二方面而言,彼身就成多,而說「(若謂吾一)身,(分住)手等(分)」等文 [62]。
今為了說明於手等內外亦無故,而說「身住手等內」等文 [63]。所說「無部分故」,謂彼身以一為相;所說「入有分之內」,是趣入眾多支分之內。其義謂:身是一故,不可趣入眾多支分之內。
如果這麼想:「然若如是無身,如何發生身之覺?」
答曰:「因此無身」等文[64]。
今為了說明諸支分亦不成立故,而說「手復指聚故」等文[65]。
今復為了說明極微塵不成立故,而說「方分」等文[66]。所說「無分」,其義謂:若以部分作剖析則無。
今為了說明極微塵積聚不成立故,而說「塵相」等文。
如是說明修習身念住的方便後,今為了說明修習的勝利故,而說「如是觀察」等文[67],其義謂:當斷除貪嗔等煩惱。
今就修習受念住的方便而言,說「心」等文[68],此是說明能領納境不合理。
所說「自」[69],是說明自己能領納不合理;所說「他亦」等文,說明所領納不合理。所說「如是受」[70],說明受的體性。今說明能領納、所領納俱不合理。
今為了說明如是修習的勝利,而說「如是」等文[71]。其義謂:受有作用,作為生愛的所依,由如是了知樂等受無自性故,不會產生會合、分離、愚昧之愛。
今為了說明修習心念住的方便故,而說「意不住諸根」等文[72]。以此說明,於那些根等,未說可信故,不住而無自性。所說「有情(性涅槃)」義即「心之(自性涅槃)」。
今為了說明無生故無自性,而說「離所知」等文 [73]。如果這麼想:「為何不可緣同時所知而生起?」答言「所知之時」等文,其義謂:有同時所知的時候,若有識,則同時的所知對於彼識有什麼利益?因為未生起識時,也無所知故,什麼能作利益?若某時已生起所知,爾時,識也已生起,不需利益故。
如果這麼想:「雖不從任何(因)中生起,然自性安住。」
答:「自(性安)住(當)無違,何以故?無因故,如虛空花。」
今就修習法念住的方便而言,而說「諸緣」等文。不從各別緣而生,不從種子等一一出生故;亦不從聚合生,是從哪些法不生,即那些法聚合故。
問:「那麼,是從離彼二者之外的他者而生?」
答:「不從他來,並且如是不生故,說『無住及無去』」。
如果這麼想:「那麼,諸世間人為何計為諦實?」
彼由錯亂而遍計故,說「幻化」等文[74]。
今為了說明諸事物於勝義之中遠離來去故,而說「幻師變化」等文[75]。
今為了說明諸事物有無皆不生故,由於是無事之相,不會成為有事故,而說「若法已成有」等文[76]。如果這麼想:「那麼,二者俱是!」答言「自性」等文[77]。
今為了說明事相不成立,它的性相不成立故,而說「如是」等文。
今為了總結故,而說「因此」等文[78]。所說「夢」等,謂雖勝義無,但卻顯現故。所說「無堅實」,謂觀察已,不成立故。
今為了說明如是觀察的勝利,當遠離世間八法貪著故,而說「如是」等文[79],支分之義易解。
由於耽著實事的原故,心生顛倒,以苦為樂,今為了說明空性對治故,而說「當勵行於自己解脫的方便」,而說「世人求自樂」等文[80]。支分之義易解。
論典名的意思如前。第八品「宣說智慧」的解說圓滿。
今為了業具有果故,而回向善根;為了於自己的善智,從報恩方面而頂禮故,而說第九品。從「造此入行論」至「如師作供養」之間,說明為了令業有果故而回向善根。
「教法伴利敬」二句說明:為了令聖教長久住世而回向。
「禮敬文殊尊,恩生吾善心」等一偈,說明從報恩方面而頂禮自己的善知識。
論典名的意思如第一品中所說般。第九品「普皆回向」的解說圓滿。
它們的支分義,極易了解,不復詳述。
《入菩薩行論》解說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