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知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之義
梵文論名:प्रज्ञापारमिताहृदयार्थपरिज्ञान
梵文轉寫論名:Prajñāpāramitāhṛdayārthaparijñāna
藏文論名:༄༅༅། །ཤེས་རབ་ཀྱི་ཕ་རོལ་ཏུ་ཕྱིན་པའི་སྙིང་པོའི་དོན་ཡོངས་སུ་ཤེས་པ།
藏文轉寫論名:shes rab kyi pha rol tu phyin pa'i snying po'i don yongs su shes pa
漢文論名:遍知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之義
班智達吉祥大眾 著
敬禮聖妙吉祥童子
當不待他說,依理分別道,先勤作觀察[2],智者不依語。
(應當不觀待其他(宗)的說法,而以正理分別(解脫之)道。首先,精勤作觀察,文字不是智者所追隨的。)
聽說以前的歷史是這樣的:其中正法運轉的次第是——最初,在波羅奈(Vārāṇasī)轉四諦法輪;其後,為了消除法我執,善逝轉佛母無相法輪。
結集者結集(聖教)的次第是:(時間)在薄伽梵涅槃以後。(地點)在他化自在天處。關於結集者(是誰的問題),陳那等認為是金剛手;而解脫軍等追隨《(《八千頌》)囑累品(parīndana)》(的記載),認為是聖者阿難; 寶源寂(Ratnākaraśānti)等認為結集者是被薄伽梵加持的聖者阿難。 如是,符合(上述)各自(認定)的集結者為了保護教法,將《十萬頌》交付給難陀龍王(Nanda)和跋難陀(龍王)(Upananda);將《二萬五千頌》交付給天主帝釋;將《一萬八千頌》、《一萬頌》、《攝要[3]》交付給聖彌勒怙主;將《八千頌》交付給多聞天子。
此後,諸釋論作者造釋論的順序(如Mañjuśrimūlakalpa, 中所記):
「(當住獅子城,)時比丘無著,善論真實義,善多方分辨,經了不了義。
將教化世間,專事細微戒,彼成持明女,稱夏拉使女(Śāladūtī)[4]。
因其咒威力,當生勝妙覺,為令教長住,攝集經實義,
壽住百五十,捨報往天界。久於輪迴轉,久享於樂受,
此大德漸次,將獲得菩提。」[5]
被正等覺所授記得到法流三摩地[6]的聖無著去到兜率向聖彌勒祈請,繼而通達由聖彌勒順應殊勝的經、律、阿毗達摩而作注解的釋論——《現觀莊嚴》,從而攝受瞻部洲人。
再其後,聖龍樹去到龍域取得《十萬頌》,憑其自身見解,以諸中道觀點(造)諸論典作其注釋。
然又,在廣、中、略、極略等《般若波羅蜜多經》中,《般若心經》是為智慧低劣的眷屬而作的。
其中分三:緣起(序分)、正宗分,攝受(流通分)。
緣起中分二:
共(緣起)和不共(緣起)。
共緣起中分五:
消除結集者的增益的序言、時、講者、處、眷屬圓滿。
其中今先(講解)除增益。
「如是我聞(evaṃ mayā śrutam)」,即:如彼(佛語)未被結集,則不能令教法(於後世)現前(sākṣātkṛ)。因此,(1)通過說「如是(evaṃ)」,讓(在場其他結集者)回憶現行(sākṣātkṛ),以此作用消除對所結集的語的顛倒增益。(2)復次有人說:無正知者會(對佛語)聽而不聞;以及雖有如實正知,然而於結集時,若無與正知相應的修行,(其結集)無不顛倒。通過說「我(mayā)」,也就是以正觀察(pratyavekṣaṇā)身心的正知來消除其二種增益[7]。(3)「聞(śrutam)」表示不是(結集者)自所遍計的體性。復次(4)「我聞(mayā śrutam)」表示亦非間接聽聞。以如是四事,講解序分。
然又,(「如是我聞」)本身的語圓滿(的功德),是諸如來所隨喜:(一切佛經應)配以「如是我聞(evaṃ mayā śrutam)」。[8]
復次應了解(upalakṣitam):此中,在任何結集者作(結集)的時候,(應將所謂「聞」一詞)關聯未被觀察的章句(padakāya)[9],否則,若依次關聯(文中每一細節內容),則「同在(viharati…sārdhaṃ)」等(本應是眼)所見的對象亦應成為(耳識)所聞(的對象)。如是又將有「間接聽聞」的過失。復次,這和共許成相違。我們認為:不僅是消除單純與共許的相違,也消除障礙其語的表達。[10]或者有人說:「在結集之時,若聽到正等覺者所結集的頌文,其間的「結頌」也不是結集者所作」,以(如是)教言(而說經中)一切皆是所聞,故無過失。
對此事,寶源寂說:「具薄伽梵加持的聖阿難是結集者。」然而若問:結集者是為了誰?(答:)僅為提問者。[11]
「一時(ekasmin samaye)」是(時)圓滿。應非任何其他時,因為當正等覺由顧念其他所化(眾生)而轉法輪時,對聖觀自在轉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故使「同時聽聞圓滿」得以成立。針對非所化(有情),正等覺示現入三摩地。而事實上,(其在)應機地(arthārha)、相續不斷地轉法輪。或者,「一時(ekasmin samaye)」是(現場的聽眾)未被佛調伏之時,否則聖觀自在將沒有成為講者的機會。
「薄伽梵(bhagavān)」是講者圓滿。若問:這裡是聖觀自在才是講者的時候,何以將薄伽梵說成是講者圓滿?答:舍利子憑藉薄伽梵之力而請問,而且,薄伽梵自身以入三摩地的方式而說(brū),又在回答的部分也作了分辨(vicaya或bheda),因此,這裡說薄伽梵是講者,一點過失也沒有。
以所謂「圓滿自在、法,名稱及吉祥,智、精進圓滿,稱六為『薄伽[12]』」的意思(作解釋)。其中以「有德」故,是「薄伽梵[13]」。[14]其中「自在」,即能映蔽其他,也就是,消除煩惱(障)和所知障,即:以其力摧毁四魔,因此是得自在。「法」,亦即十力等,自性是善。其二者亦最極清淨,是法界體性智(dharmadhātujñāna)的自性。「名稱」,是共同稱讚的事,即色身的功德,即大圓鏡智的自性。「吉祥」,即平等性智,以其得一切法如虛空藏故。「智」,即妙觀察(智)。「精進」,即成所作(kṛtyānuṣṭhāna)(智)。有人說:所謂「法」的依處,是說「殊妙色」,此是如鏡(智)。若如是,「吉祥」,是「說法」的自性故,是成所作(智)。
「於王舍城鷲聚山[15](rājagṛhe…gṛdhrakūṭe parvate)」,是處圓滿。也就是,觀待有食物和受用等所需物不同的眷屬而示現二種化身之地。或者,「王舍城(rājagṛhe)」是總名,故「鷲聚山」是分區(viśiṣta)。事實上,化身的所依即法身。復次其中「王」者,是賞罰的意思,以「有法」表示「法」的緣故。因此,「王」即五明處,而其「舍」,即法身的意思。「鷲(gṛdha)」,表示不知足者,即解作無邊的意思。「聚」,即無盡的意思。因此,如次第應知(王舍城鷲聚山)是說無邊的功德聚及不減的有法。如是,如所謂:於法界中既不證有減,又不證有增。以「山」之言表示地行者以及地居者,因此,地之自在即法身。如是者,以三個字(即:鷲、聚、山)所表示的法身本身是化現的依處,而彼住於真實性。「同(sārdham)」是解作「樂」的意思,以(佛)具無畏,離一切怖畏的緣故。「住(viharati sma)」是過去時態,應知(上述)第二種如何結集教法(即上述解脫軍的說法)是無欺的。
「大比丘眾(bhikṣusaṃghena)」是眷屬圓滿。應知其又分下、中、上。其中,下者應知是所謂天、人;中者是比丘眾;上者是菩提薩埵。以白四羯磨而受近圓(jñāpticaturthakarmaṇopasampannaḥ)故,是「比丘」。然而,因為當前無需(此條件)或者當為了以教法為因緣而得圓滿,從而乞求善(法)的時候,稱為「比丘」,意思是:為了圓滿善財,向他人求。「(和合)眾(saṃghena)」,是因其發心而成無上應供故。復次《彌勒解脫經》中有說:「如上所說,碎斷的金剛寶(vajraratnabhitta)亦勝過一切(其它寶物),能映蔽殊勝的金飾,亦不失碎金剛之名,亦能除一切窮困。善男子!如是者,發心作一切智的金剛寶者,雖未具實名,然能映蔽一切聲聞、辟支佛功德的金飾。既令不失菩提薩埵之名,又能遮除輪迴的窮困。」由「大(mahatā)」的差別表達比丘眾由於發起那個作為自在聽聞甚深(見)的因——即菩提心,故堪為(法)器。「菩提」,即無盡及無生之智。其中心是願欲,即趣向加行等。以「大菩提薩埵(mahatā ca bodhisattva)[16]」表示不復退轉(apunarāvṛtti)的菩提薩埵。以比丘眾是中等的緣故,理應於菩提薩埵眾之後才說,然而(經中)首先說(比丘眾),應知是由於(彼等)是新入(大)乘故,為了教以真實見。也就是,表示菩提薩埵以種性力發心故,如已遵母言之子,無需住(在母親的)最近處。有發菩提心的聲聞,如甫生的嬰兒,應以保護發心的願望的方式而作哺育,如是說法是合理的。以未表示(眷屬的)數量故,應知此中眷屬超越可數(之量),否則理應說數目。
不共緣起分二:
請問的緣起以及正式請問。
請問來由分二:
薄伽梵所作以及聖觀自在所作。
其中就初者而言,因為如果薄伽梵不入定,則不咨詢彼(薄伽梵)而問(法)於他人者,成不合理。(然而應考慮到:)由於薄伽梵常在定中的緣故,以及,(入定之說)將使(《大乘經莊嚴論》中)「許自性之身,等、微、相連彼,報化身之因,如意現受用。」[17]的說法成不合理,從而(使)化身與智慧不相應,因此,(說佛)在教授甚深明暸的法的異門後入三摩地是不合理的。但是,那些非其自身(即:薄伽梵)轉法輪之器的所化(有情)界,由對聖觀自在有信心故,是其本身(即:觀自在)所教化故,定不(直接從佛聽聞而)入正等覺之教者,(故說薄伽梵)入三摩地。
復次此義是:「三摩地(samādhiṃ)」之言是世間共許,彼即此中所謂「三摩地」。因此,「三摩地」之言於此作遮遣的詞解,表示遮遣。或者,等住三摩地,是所謂默然而住,以此解作「不說言詞」的意思。
此中,應知「甚深明暸(gambhīrāvasamboddham)」的事是所謂「不是三摩地的所詮」。以(其)未被凡夫、聲聞以及(那些)因為對於空性心有散亂的菩薩所證得的緣故,說「甚深(gambhīra)」。而因為其以「『消除無明暗蔽』現前」為相,故說「明暸(avasamboddham)」。
「法之異門(dharmaparyāyaṃ)」即論的異名。其中「法(dharma)」是事物本質,離所詮、能詮。其「異門(paryāya)」就是論,因為(其是)由所教(anuśāsana)世俗的方式而講解故。因此,說為「異名」。
「復次爾時(tena ca samayena)」,以佛的教法正在集結故,是(耳)根(識)之時。否則,除聽聖觀自在以外,其他想法不合理。[18]
其中「聖(ārya)」,是已遠離二障。說「觀(avalokita)」,是以大悲心觀有情故。說「自在(iśvaraḥ)」,是以大力,具悲心之果故。
以「若(jñā,即「智」)」了解世間事,「般(pra,是梵文前綴)」,以通達剎那等本質故。說「波羅(parama,即「最勝」)」,以證二諦故。說「蜜多(itā,即「已達」)[19]」,以無上故。「照見(vyavalokayati sma)」,即觀想。
如是者,以「單純觀想就入(般若)之殊勝」作為聖觀自在被祈請的機緣。否則,由於此(菩薩)亦趨向入定,將無祈請的機緣。
由此而說:「由此(atha)」,是聖觀自在觀想的自性放鬆之後。「ni[20]」之言所表示的意思是:共許為「無相違的體性」,即所謂「大師有暇時,祈請無相違」的意思。
「具壽(āyuṣmat)」,是對年青人的稱呼。另外,雖也有(以之稱呼)為利有情而精勤且具有殊勝辯才的菩提薩埵或其追隨者或其他人,然而(今)不解作彼等,唯舍利子承佛力,於請問上得授權的主要對象,所化(有情)界信解聲聞,故(其)證解下劣,故(他們)相信:與請問者相應的回答亦能成為自利的因,因此,令(舍利子)得到(請問的機會)。若請問者是菩提薩埵,則可被理解為是隨順殊勝辯才之答,故雖是利益的因,但不令(聲聞)信解。
除薄伽梵之力以外,舍利子亦未能測度有情行為的深奧,故為了通過知彼等之心思而攝受彼等,(舍利子)不隨自意而起勤作,故憑佛的加持而解他人心意,由是,其(即,舍利子)適合作請問者。世間人不信舍利子於甚深密意已得自在,以其由於是聲聞,所證覺悟下劣的緣故。因此,薄伽梵不加持舍利子本人作為講者。然而,世間人相信唯聖觀自在具有大智大悲,故能對與下劣智慧相同者說(般若)佛母。[21]聖觀自在是所問的對象。
「某(yaḥ kaścit)」是處於資糧道或處於加行等道中者。或者,應知是「屬於三時的」,也就是,「為無差別的請求而問」[22]的意思。雖然憑「男女兩眾」可將「堪成(法)器的差別」理解為「女子或士夫(兩種)體性」,然而,以簡別詞「種性」表示定入資糧道者,因此,應如是:「善(kula[23])」(表示)菩提薩埵的種性,具如來藏。其男子(putraḥ)或女子(duhitā)者,具有「從他聽聞」的自性,是以種性的能力具有欲從苦難得救護以及得涅槃的希願者,依念住等次第而修習,與救離苦難相順,由追隨除苦的因——大乘而歸依,以欲得涅槃的希願,發起以智慧和大悲為體性的菩提心,串習悲心——即五種福德波羅蜜多,復因為智慧串習聞、思,稱「堪任(karmaṇya)的智慧者」為「善男子或善女子(kulaputro vā kuladuhitā vā)」。其本身又是對先前通達資糧道者作答。復次在其自身的眷屬中,主要針對諸親近所化而進行此講解。如未集資糧的初業行人,是未獲得住善逝眷屬中的權限。
「此(asyām)」,即雖以十萬(頌)等次第而教,然未被證得。即因此亦有所謂「甚深」。
「行(caryām)」,如(《辯中邊論》第七品第9頌中)說:「謂書寫、供養,施他、聽、披讀,受持、正開演,諷誦及思、修。」[24]從身、語、意行為所攝的法行(dharmacaryā)方面想要修行。復次,其中法行者,(前)八支是福德資糧的自性。以智慧資糧淨治者,被說作是「思」和「修」的自性。「當如何修學(kathaṃ śikṣitavyaḥ)?」,即是(請問)「在智慧資糧和福德資糧中,何者是在正行,何者是在後得中所修學」的意思。此中,復次,其中主要以智慧的隨行首先作答。然後,以所謂隨順福德資糧,如是作答。
其中正行分二:
於正行中修和於後得中修。
於正行中修又分七:
機緣的差別、加行道、見道、修道、勝進道(viśeṣamārga)[25]、無學金剛喻定、其果位。
其中機緣(的差別),即「舍利子,善男子或(chāriputra kulaputro vā)」等。
加行道,即「彼等五蘊(pañcaskandhāṃs tān)」至「識等都是空(°vijñānāni ca śūnyatā)」(所說)。
其中加行道,在煖、頂中是根的自性;而在忍、世第一法中是力的自性。
其中,根者,以具有捨棄信等違品的能力的緣故。力者,以捨棄違品的緣故。
彼等如次第,雖沒有境的差別,然而以助伴差別,有信解作意、真實性作意。有人說:在煖位有信解作意和真實性作意者,應知是由於隨信(行)和(隨)法行的補特伽羅的差別而作。其中,隨信行者,由於信心和固執,對諸事物(不分)是非與否(皆)入。隨法行者,不觀待補特伽羅,由通達事物的真實性而入,故彼等具殊勝。
因此,雖於境上無差別,然而以信解作意(將之)作為境,以及以真實性作意(將之)作為境而對此的講解,即「色即是空(rūpaṃ śūnyatā),空即是色(śūnyataiva rūpam)」是略說。「空不異色,色不異空(rūpān na pṛthak śūnyatā, śūnyatāyā na pṛthag rūpam)」是廣說。
其中,首先,若許色滅是空,對其答:「色即是空」[26]。
「空不異色」,以作為依他起自性的虛妄遍計[27],是所遍計的二(取)的自性空的緣故。以非遮的方式說二(取)空是色的自性。有人說:法界就是作為自性的(一種)色等,故是變化的,故如幻。對此答:「空即是色」。[28]
「色不異空(śūnyatāyā na pṛthag rūpam)」,凡作為依他起的色,定是空者,即:具法界的自性。對此,若有人說:若青色等有超越法界、不捨自體的體性,則[答:]青色等因此與彼成直接互絕相違,如蝴蝶的斑斕,其(青色等)若有(體性),則由於法界有一和多相違的違害故,應成世俗,然而 ,青色等不得其體。
故說:「色不異空(śūnyatāyā na pṛthag rūpam)」,「異(pṛthak)」是「青色等有心自性光明的自體以外的存在方式」的意思。因為捨自體從而顯現為與彼[29]相似,因此與自體相關成相違,不適用於法界。
(《釋量論》3.221)有說:「青等於雜識,不依他依識,不能被見到,辨彼時落境。」[30]這又如是地在《遍知小成立相屬論》[31]和《遍知定量論》中已作分析,此不作詳述。
因此,將以此講解沒有增益、減損的空性的相。其中,凡此所取分別:即增益色為有以及增益空性為「破彼的自性」,首先以說「色即是空」、「空不異色」遮除。如(在世俗中許)色一樣,無論如何在世俗中許法界故,是損減勝義有,或又(認為)自體不應是世俗的體,因此,沒有究竟的事。以許是無故,彼損減者有存在的方式故,「執色增益」起作用。其在法界中,理應不是色等事。後者(即損減)以說「空即是色」、「色不異空」遮除。因此,應知:如增益和損減的對治的次第,關於所取和能取分別的斷除,其自身在煖、頂位中,被「信解作意」當作對境。在忍位中,關於所取分別的斷除本身,以及在世第一法位中,關於能取分別的斷除本身,被「真實性作意」當作對境。
因為中觀師在自證的問題上,從(自證)實際取青色等的方面,(認為)與「一」成相違,因此(認為自證)是勝義無是合理的。否則,因不成故(即:在世俗中不應有與「一」成相違的過失),他們的承許應不成立。因此,即便許它們勝義無,然而在世俗中承認有能取。有人說:在世俗中許自證有能取和所取的相。彼破斥了由中觀師在世俗中如是承認的「所取」事。
見道者,由「如是,舍利子(evaṃ śāriputra)」至「無增(asaṃpūrṇāḥ)」講解,其中應知正行是同時證得八種甚深[32]。
緣四諦中任何一種的忍和智的體性——十六剎那中的八忍者,是與無間道隨行,由此應知是於此廣說在解脫道中隨行的智的剎那性,以是通過果理解因的緣故。復次,其中凡是非其他次第出生的最初智,是法智。以任何法智之力所究竟者,說為類智。其中,在苦諦中遍知自性「空」者,是苦法智。復在真實性中證自性空故,證「無相」者,是苦類智。復在集諦中知自性「無生」者,是集法智。復在真實性中證到「由於『無生』是另類(的法)不合理,故『無滅』」者,是集類智。滅者,即在真實中「與垢自性無相屬」(即「無垢」),遍知其者,是滅法智。相對於自性離垢者[33],「離垢的清淨者」是客塵(清淨)故,證得「無離垢」者,是滅類智。在道諦中,諸自性所遮是客塵,因此是無。因此,「無」以對治之力「減」相違品者,是道法智。以除法界外無故無減,如是,所謂「對治增長的體性的『增』亦不合理」(即「無增」),是道類智。因此,應知:此中忍和智的剎那事實上在加行中亦有。而於見道的正行中,被七覺支所轉動,因此正念覺支將智的八剎那作為境,因此這是後得中的次第。如是講解見道後,修道是以相違品和對治品為所依的分類故,各各有九種,故能遮除三十六種所取和能取的分別。
因此,此中的修道者,由「因此,舍利子(tasmāt tarhi śāriputra)」到「亦無不得(nāprāptiḥ)」講解斷除所斷的次第。「因此(tasmāt)」的意思是:修習見道本身現前的境,也就是,斷除蘊等的三十六種分別。其中從以所遍計為所依的能取分別,今蘊分別的對治者,是至「無[34]八識[35]」。處分別的對治,是至「無法(na dharmaḥ)」。界分別的對治,是至「乃至無意識界(na manovijñānadhātuḥ)」。緣起(分別)的對治,是至「乃至無老死盡(na jarāmaraṇakṣayaḥ)」。(四諦)分別的對治,是至「無道(na °mārgā)」。見道分別的對治,是「無智(na jñānam)」,也就是所謂包括法(智)和類智的意思。修道分別的對治,是「無得(na prāptiḥ)」,也就是以此能得故,是「得」,是以出離世間和世間慧攝持的修道。勝進道和無學道的兩種分別的對治,是「亦無不得(nāprāptiḥ)」,也就是無所得和能得的分別,故說「無不得」的勝進道以及無學道。
以實物為所依的能取分別的對治,此中是從否定的方面而講。然則勝進者,是如次第以蘊等講解:在「自主的我」的分別的對治以外,以「一」、「作者」、「見者」、「煩惱所依」、「離欲所依」、「見」、「修」、「作事」等為所依的分別的對治。同樣地又以流轉為所依的所取分別的對治者,以蘊等分別(的對治)而講。差別者,是當空性、波羅蜜多的分別未足,而四諦的分別有殘餘者。
「不得(aprāptiḥ)」,是說無學道。此中,除了還滅為所依者——即由所取分別之外,不包括「無明」、「對名色的執著」,以及「貪著二邊諸分別」。
直接講解其餘者,即是:以蘊之義(講)蘊的分別。「智(jñānam)」,即分別。「得(prāptiḥ)」,以遍計的事,即以無觀待的自性,包括「我」等的分別。其它(即,遍計以外一切)由對治包括。也就是,「不得(aprāptiḥ)」是無生的所詮故,是無生的分別。「(無)無明(avidyā)」、「(無)無明盡(avidyākṣaya)」、「(無)老死(jarāmaraṇam)」、「(無)老死盡(jarāmaraṇakṣayaḥ)」,以這些「無(na)」故,是不知染淨的分別[36]。四諦的分別即未住聖道者的分別。
由「因此,舍利子(tasmāc chāriputra)」至「現證(abhisaṃbuddhāḥ)」講解勝進道、無學道以及諸果。「因此(tasmāt)」,(講)遮除三十六種分別。「以無得故(aprāptitvena)」,是究竟清淨「得和未得的三輪分別」。「依於般若波羅蜜多(prajñāpāramitām āśritya)」,是勝進道的資糧。「依(āśritya)」是勝進道的加行。「住」心的所緣者,是勝進道的正行。講解勝進道後,講解無學道者,即「無有恐怖(atrastaḥ)」,也就是,當心的所緣不可得時,住勝進道的正行,而後,於說無所得有恐怖者,是煩惱作障礙故,從彼遮返,是所謂「無有恐怖(atrastaḥ)」。由無有恐怖,與(第)十地相關聯故,「超越煩惱和所知的顛倒(viparyāsātikrāntaḥ)」,不復退轉故。住三世的一切佛陀亦由依於般若波羅蜜多——究竟涅槃,與說「現證無上正等覺(samyaksaṃbodhim abhisaṃbuddhāḥ)」相關。以是究竟的自性和無學故,是涅槃。而「由依於般若波羅蜜多(prajñāpāramitām āśritya)」意即「無學道的自性」。「住三世的一切佛陀亦(tryadhvavyavasthitāḥ sarvabuddhāḥ)」是所依的補特伽羅。若不觀待過去,存在「有其他道」的疑慮。若無現在,不成立無欺。若無未來,成無趣入的因。因此,說「住三世(tryadhvavyavasthitāḥ)」。如是者,以此亦講解成立是一乘。由講解無學道而講解果者,是「無上(anuttarāṃ)」等。其中「無上」,是因為明和解脫是一味的。「三藐三(samyaksaṃ°)」,是於成佛時的正等,而不是菩提(本身)的正等。[37]此所謂「三藐三菩提(samyaksaṃbodhim)」,是無盡及無生之智。
有人認為:以「無有恐怖(atrastaḥ)」等(講)無學道。「究竟涅槃(niṣṭhanirvāṇaḥ)」是果。「住三世(tryadhvavyavasthitāḥ)」等,被認為是說在同一道中成辦。
如是,由講解其正行當如何修學,至加行後得者,是至「因此(tasmāt)」(所講)。其又分四: 講決定趣入的因、福德資糧的體性——即行於所諷頌的般若波羅蜜多的加行、所諷頌的般若波羅蜜多的正行、和總結。
「因此(tasmāt)」即是因為「是斷、智圓滿的因」。「般若波羅蜜多(prajñāpāramitā)」,意思是:在資糧道中,以念住等為助伴的順解脫分(mokṣabhāgīya)。「大明(mahāvidyā)」,是享有(upabhuj)根和力的順抉擇分(nirvedhabhāgīya)。「無上(anuttara)」,(意思是:)在住見道的正行中,凡僅以證解之分而言,是與佛平等故。「無等等(asamasama)」(中的)「無等」是勝進、無學道。彼等在能除障礙方面是「等」者,即修道。「能息滅一切苦厄(sarvaduḥkhapraśamana)」,因為於勝進和無學兩道中,如次第地,接近殊勝故,以及是「證解淨、我、常、樂的波羅蜜」的因故。「不虛故(amithyatvāt)」是斷圓滿。問:其為何者?(答:)「即是所說般若波羅蜜多之咒(prajñāpāramitāyām ukto mantraḥ)」。「咒(mantraḥ)」意思是救護和智慧,因為能於一切道中,能斷除各自的違品,以及相應各自觀察的緣故。
此由講解應如何知,至講解何是所知者,「tadyathā」意思是,由此等義現前而是應諷頌者。此是講解修行的次第,因為以(《寶性論》中說:)「具悲者示現,生老和病死,然已離生等,已見真實故」[38]的方式,於見道中斷除生。「gate gate pāragate」,即見出離六道眾生的體性的道(即見道),因為離一闡提(icchantika)道而定行於資糧道,故是波羅蜜多(意即:達至他道)。復由資糧道的行必至加行道,故是波羅蜜多(意即:達至他道)。由此而行者,所謂「gate gate pāragate」是見道。「pārasaṃ°」,以住於修道故。「°gate」意思是住勝進和無學道中。「bodhi」,是果。「oṃ」和「svāhā」是加持之言,為得諷頌的果故。
如是已講解於正行中智慧資糧的所學,以及於後得中福德資糧(的所學)。於此表示所諷頌般若波羅蜜多,即講解:因此於還出[39]的時候,諸文字(教法)等的體性亦需在八種福德資糧中修學。
今何者及如何是應修學?由「舍利子(śāriputra)」至「應如是學(evam⋯⋯śikṣitavyam)」總結其相關的回答。
如是,從「由是(atha)」至「讚嘆(abhyanandan)」(所說是)通過抉擇正行而總結(parigraha)。
彼(總結)又分二:
佛所攝受以及眷屬所攝受。
其中從佛攝受方面而說者,是「由是,其時(atha khalu)[40]」等。「由是(atha)」是解「在聖觀自在講解圓滿的後」的意思。「其時(khalu)」(意思是)當為了令未來的有情趣入(般若)而將(此處觀自在的)教授立為佛語之時;不是為當前的有情趣入,以當彼等敬信聖觀自在,則無疑慮的緣故。「從彼三摩地中起(samādher vyutthāya)」,是從觀待其他而起作用的業。「善哉,善哉(sādhu sādhu)」,以「言者喜畏等,故意煩亂及,讚罵倒業語,說亦無過失」所說的方式,說「善哉,善哉」的重複語,則是稱讚特別顯示的因。未來「隨喜(anumodyate)」者,是趣入此聖教的體性,以及在關於「得果」的問題上,道有無欺的體性。因此「一切如來亦隨喜(anumodyate tathāgatair)」。
通過攝受眷屬,聖觀自在讚嘆(佛陀[41]),此辯才是從佛力而生的緣故。「天、人(devamānuṣa)」之後,說「阿修羅(asura)」等,是因為要講解堪能修學之器中有殊勝和下劣(的差別)的緣故。天等讚頌者,應知是(他們)認同進入修學的體性。
對此聖教,稱「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者,相對於詳細講解而言,是以總結(的方式)講解現觀次第的緣故。
由示經集法,入於清淨行,簡擇涅槃等,現前向汝禮。
依吉祥士夫,聖足蓮塵許,由悅意之力,我作此釋論。
於他未利益,某亦非大士,然以劣士力,無勤為利他。
於勝地中央,某些求義者,有智者圍繞,著作此釋論。
佛母心要藥,遍知如醫王,以此願除諸,煩惱世苦病。
由班智達吉祥眾(Śrī Mahājana)所著的《遍知般若波羅蜜多心經之義》圓滿。
印度智者本人以及譯師比丘獅幢[42]所校訂、編輯。
薄伽梵母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梵文經名:प्रज्ञापारमिताहृदयार्थपरिज्ञान
梵文轉寫經名:Bhagavatīprajñāpāramitāhṛdaya
藏文經名:༄༅།། བཅོམ་ལྡན་འདས་མ་ཤེས་རབ་ཀྱི་ཕ་རོལ་ཏུ་ཕྱིན་པའི་སྙིང་པོ།
藏文轉寫經名:bcom ldan 'das ma shes rab kyi pha rol tu phyin pa'i snying po
漢文經名:薄伽梵母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離言絕思般若波羅蜜,無生無滅自性如虛空,
各各自明智慧之行境,三世佛母尊前歸敬禮。
敬禮薄伽梵母般若波羅蜜多。
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曾住王舍城,與大比丘眾和大菩提薩埵眾同在鷲聚山[43]中。
由此,爾時,世尊入名為「甚深明暸」法之異門的三摩地。
復次爾時,聖觀自在菩提薩埵大薩埵,於行甚深般若波羅蜜多所行時,曾如是照見:照見彼等五蘊及自性空[44]。
由是,具壽舍利子承佛威力,向聖觀自在菩提薩埵作如是說:若有某善男子或某善女子[45]欲修行甚深般若波羅蜜多所行,當如何修學?
當(舍利子)作如是語已,聖觀自在菩提薩埵摩訶薩埵,對具壽舍利達底之子[46]作如是說:(資糧道)舍利子!某善男子或善女子,欲行此甚深般若波羅蜜多所行,(加行道)由是,當作如是觀,已隨正觀五蘊及其自性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空不異色。色不異空。[47]如是者,受、想、行、識等都是空。
(見道)如是者,舍利子!一切法是空,無相、無生、無滅、無垢、無離垢、無減、無增。
(修道)因此,舍利子!空中無色、無受、無想、無行、無識、
無眼、無耳、無鼻、無舌、無身、無意、無色、無聲、無香、無味、無所觸、無法、
由無眼界乃至無意界,由無法界乃至無意識界。
由無無明、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無老死盡。
無苦、集、滅、道,
無智、
無得、
亦無不得。
(無學道)因此,舍利子!以無得故,諸菩提薩埵依止般若波羅蜜多而住,心無障礙。以心無障礙故,無有恐怖。超越顛倒,究竟涅槃。住三世的一切佛陀,亦是由依於般若波羅蜜多,已現證無上正等覺。
因此應知:般若波羅蜜多大咒是大明咒、無上咒、無等等咒、究竟息滅一切苦厄之咒,以是真實不虛故。
即是所說般若波羅蜜多之咒:
即如是:嗡,謁諦!謁諦!波羅謁諦!波羅僧謁諦!菩提!唆哈。
舍利子!菩提薩埵應如是修學甚深般若波羅蜜多所行。
由是,其時,[48]薄伽梵從彼三摩地中起,由此 ,對聖觀自在菩提薩埵稱善。
善哉,善哉,善男子,正是如此,善男子。正是如此,應如你所教一樣,應修行甚深般若波羅蜜多所行。一切如來亦隨喜。
薄伽梵說此後,心具歡喜之具壽舍利子和聖觀自在菩提薩埵,以及彼等一切眷屬,以及包括天、人、阿修羅、乾達婆等世間者,歡喜讚嘆薄伽梵所教。
以上所說,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圓滿。
2003年2月11日
譯成於四川甘孜州德格宗薩寺
2021年5月25日修訂 香江